李劼:新月派诸子的自由风貌

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化人的精神光谱中,最为深沉的是王国维、陈寅恪的文艺复兴意味,而最为亮丽的则是新月派诸子的自由主义追求。这群通过《新月》月刊聚集到一起的知识分子,无论就其思想自由、还是就其文学成就、抑或就其独具个性而言,都无愧为光彩夺目的一代俊逸,与魏晋时代诸如嵇康阮籍那样的传奇人物,遥遥相望。

与中国政局陷入国共两党称雄争霸截然相反,新月派诸子持自由主义的原则,以民主政治的聚合方式,拒绝领袖,不立核心,共同负责,群而不党。他们的新月书店实行股份制,他们的《新月》月刊,不设主编,由诸同仁轮流编辑,交互当值。对此,其中坚人物梁实秋在后来的《〈新月〉前后》一文中,回忆如斯:“杂志的筹划,最初是胡先生,志摩,上沅负责在进行。有了成议之后,上沅到闸北斯考特路潘光旦家,宣布杂志由胡先生任社长,志摩为主编。当时聚集在光旦家的闻一多、饶子离等表示异议,表面上是因为社长主编未经同人推选,手续不合,实际上是《新月》一批人每个都是坚强的个人主义者,谁也不愿追随在别人之后,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立刻改为集体编辑。”倘若将“志摩是何等圆滑的人”一句改为“是何等开明的人”或者“何等豁达的人”,该回忆就更加准确。

作为最初的发起人之一,胡适之于新月社的创立,功不可没。就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而言,胡适在新月社期间的政论之精彩,影响之大,意义之深远,绝不下于他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开拓性,其贡献足以成为他整个文化生涯的颠峰。

1929年4月,针对国民党政府发布的一道保障人权命令,胡适在《新月》第二卷第二号发表《人权与约法》一文,尖锐批评国民党专制导致“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惨状,从而呼吁“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和“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文章义正词严地告诉大家:“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此文铿锵有声,有如瓦釜雷鸣。蔡元培回应:“振聋发聩,不胜佩服。”张元济盛赞:“文章之好,议论之正大”。《新月》月刊,一下子声名雀起,颇有当年《新青年》之盛况。而胡适也一发而不可收,接二连三地写出一系列的自由主义政论,诸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我们走那条路?》,《知难,行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等;其批评的锋芒不仅直指专制当局,而且也划破被国民党及其国府奉若神明的国父孙文之脸面。现代社会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环:舆论监督,自清末民初始行以来,至此方才被新月社诸子挥发得淋漓尽致。

与此同时,新月社的另一政论家罗隆基,也相继发表了诸多尖锐政论:《专家政治》,《论人权》,《告压迫言论自由者》,《我对党务上的“尽情批评”》,《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论共产主义》,《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人权不能留在约法里》,《总统问题》,《社会选举原来如此》,《中国的共产》,《什么是法治》,《告日本国民和中国的当局》。秉承一个自由思想者的公义原则,罗隆基两面开弓,既针贬当局的专制,又提醒国人警惕共产主义可能给中国带来的祸害。

与罗隆基的捍卫人权相应,梁实秋的《论思想统一》和《孙中山先生论自由》等篇什,聚焦于思想自由。新月社的另一位政论家王造时,则在《由“真命天子”到“流氓皇帝”》一文中,痛快淋漓地道出民国政治的流氓性质:

从前中国的政治虽然腐败,但是还有旧道德、旧伦理、旧礼教为之限制;到了现在,旧的东西,都被西洋来的潮流冲得粉碎,而新的道德纪律又没有建立,于是自私自利,专制横暴,更加原形毕露了。军阀官僚的反复无常,朝秦暮楚,掠夺财产,丧权辱国,卖官鬻爵,引用私人,收入中饱,贿赂公行,欺善怕恶,吹牛拍马,压迫人民,强奸舆论……都一齐不顾,于是变成一个城狐社鼠、鬼魅魍魉的世界。武的流氓可以做军阀,文的流氓可以做高官,谁愈流氓,谁愈得势,谁不流氓,谁要饿饭。流氓世界,流氓政治,流氓皇帝……

王造时此后还发表了中国问题的系列政论,诸如《中国问题的物质背景》、《中国问题的社会背景》、《中国问题的思想背景》、《中国问题的政治背景》、《中西接触和中国问题的发生》、《中西接触后政治上的变化》、《中西接触后经济上的变化》、《中西接触后社会上的变化》、《中西接触后思想上的变化》,于1935年结集为《中国问题的分析》,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在1936年呼吁抗战之际,王造时成为名震天下的七君子之一。

《新月》的政论家当中,储安平是一位当时仅写文学作品投稿、日后才以政论斐声天下的著名论家。储安平在后来的《客观》和《观察》周刊上先后发表了数量众多的政论,诸如《失败的统治》,《一场烂污》、《政治失常》等等,影响卓著。尤其是他提出的“党天下”之说,更是击中了中国二十世纪政治的要害。无论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其违背民主社会之政党政治原则的共同特征,就在于先后实行党天下专制。“党天下”一说,远比诸如西方学者诸如极权后极权之类的概念,更为准确地界定出中国一党专制的涵义。

此外,储安平还以发表于《观察》周刊创刊号上的《我们的志趣和态度》一文,标明其自由政论的基本原则:“民主”、“自由”、“进步”、“理性”;并且,由此进一步表达了自由政论所持的“公平的、独立的、建设的、客观的”态度。储安平在其政论中所表述的自由立场和民主信念,至今读来,依然激动人心:

我们要求终止一党专政。这种一党专政的终止,决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终止,必须同时是一种精神上的终止。一党专政在精神上的主要特征和主要苦痛,是人民的各种基本公民权利没有保障。人民的基本公民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居住自由、职业自由、财产自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及结社自由。其中人身自由尤为一切自由的基本。我们所以要求上述各种基本的公民权利,仅仅是因为只有人民能获得上述的基本民权,人民的智慧的、道德的、身体的能力,始能作充分优性的发展,以充实国家的生命,培养社会的活力,提高政治的道德,促进文化的进步;从而产生合理的政治活动和安定的社会秩序。

倘若参照西方的自由思想和民主政治,新月派诸子的政论不过是阐说了常识意义上的诸多理念。然而,在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讲说自由和民主的常识,却需要具有普罗米修士般的勇气和苏格拉底般的智慧。就思想学问而言,新月派诸子都算不上顶尖大家,但就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而言,他们着实开辟了一个承前启后的时代,在中国政治史上树起一道光彩夺目的丰碑。

新月派诸子因为他们的自由思想和自由政论而付出的人生代价,与他们的不朽文章一样,让后人永世不忘。其中,除了胡适和梁实秋于四九年之后流亡台湾之外,罗隆基、储安平和王造时,无一例外地在五七年的反右迫害中,中箭落马。罗隆基因建议成立“平反委员会”、力图纠正“三反”、“五反”、“肃反”中的偏差而获罪;储安平作了题为《向毛主席、周总理提些意见》的发言,致使那个著名的“党天下”一说成为“右派分子对党倡狂进攻的代表作”;王造时在全国政协大会上那篇题为《我们的民主生活一定日趋丰富美满》的发言,由于号召党内党外人士发扬“魏征精神”,成了他自比魏征向党猖狂进攻的罪证。这三位右派,罗隆基死于文革前夕,储安平在文革中不堪凌辱而从人间悄然蒸发;稍后不久,王造时被投入监狱,受尽折磨而死。他们的悲惨遭际,证实了储安平早先的预见:国民党时代,自由是多少的问题;共产党当政,自由会变成有无的问题。

当然,他们的误入祸地,并非为了证实他们的预见。他们之所以没有像胡适和梁实秋那样出走避祸,并不是他们一时糊涂,而是跟他们的自由主义理念有关。罗隆基、王造时、储安平三子的政论,有如唐初人杰王勃、骆宾王的诗文,朝气蓬勃,才华四溢;然于世事于历史的洞察,却尚未具备王国维、陈寅恪那样的透彻和洞若观火。在王、陈二位一眼透底的世事,罗、王、储三子,却需要亲身体验才恍然大悟。罗、王、储三子在政论中的犀利,还不足以构成对历史的远见卓识。因此有了他们之于毛氏新朝的认同,有了他们寄托予新朝的朦胧希冀,有了像王造时那样被请吃了一顿饭过后,对统战高手周恩来的感恩不尽。须知,当年王造时起草《致斯大林元帅的信》时,是何等的大义凛然。他们的自由主义信念,何以会在共产党建政之际,变得摇晃起来?这除了他们在思想上难以招架马列主义和毛氏话语的凌厉攻势,除了他们在生存境遇上难以在毛氏革命成功面前保持如如不动,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的自由主义理念本身,含有认同马克思主义某些原理的成份在内。

后人之于这三子的论说,大都忽略他们的师承之于他们的影响。那种影响不说是有意识的,至少也是下意识的。仿佛是一种偶然的巧合,罗隆基、王造时和储安平,全都先后师从过伦敦大学教授、著名的英国费边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左翼自由主义理论家拉斯基。这位出身富商之家的犹太学者,其自由主义学说,掺杂着浓厚的社会主义思想。他曾经参加过“左翼书社”,后来又成为工党领袖。工党执政之后,他主张基本工业国有化,甚至还一度倾向于马列主义的暴力革命。二战之后,他又异想天开地试图结合民主与社会主义,提出建立一个计划化的民主国家,由此成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先驱。其论著《主权问题研究》、《现代国家的权力》、《政治典范》、《国家的理论与实践》、《论当代革命》,也因此成为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经典。

平心而论,拉斯基的左翼自由主义,在西方世界不仅有市场,而且确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在一种强势的商业文明之下,需要这样的左翼自由主义,构成一种政治局面的多样和社会生态的平衡。事实上,左翼自由主义也确实在欧美世界促成了福利社会的形成。因此,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所谓自由主义,就是左翼思潮的代名词。然而,这样的左翼自由主义一旦被引入中国的政治格局和历史环境里,就像半个世纪以后的新左派一样,不仅完全变样,而且误人子弟。为什么同为新月派的自由主义政论家,胡适和梁实秋没有像罗隆基、王造时和储安平那样认同毛氏革命及其结果,这跟他们的自由主义理念不是来自英国的拉斯基,而是来自美国诸如杜威那样的思想家,颇有关系。拉斯基式的左翼自由主义,仅是在其中国学生身上潜移默化。这并非是意指拉斯基对罗隆基、王造时和储安平的悲剧负有什么责任,而是想指出,由于拉斯基的左翼影响,致使这三位中国自由主义政论家,没能像另一位自由主义者胡适那样彻底和决绝。这就好比90年代以后的中国学子,由于追随了美国学府里的左派教授,居然会向毛泽东的亡灵鞠躬致意,有些相似。当然,无论就思想还是就人格而言,倘若罗隆基、王造时和储安平是高山,那么那些新左人物,不过黄土而已。因为前者是自由思想者的历史悲剧,而后者是一群世故的政治投机者们挟带西方左翼思潮向专制当局献媚的喜剧。本书所附笔者《中国当今思想界的真实图景》一文,对此有所论述。

从拉斯基之于中国自由主义的影响,可以想见,当罗隆基得知自己被罗织为章罗联盟之罪魁的时候,何以会咆哮章门,手杖击地,折成三段,拂袖而去。他是真的想不通。因为在他的自由主义理念中,并没有反对社会主义的内容,更没有与共产党为敌的意思。他的清醒是在于,当他听到民盟的盟章不得不写入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内容、再据理力争也无济于事时,怆然感叹:“盟章有了这样一条,民盟的生命就结束了。”而王造时的天真在于,他以为被周恩来郑重其事地请客一顿饭过后,人家就真的把他当朋友了,以致于他那个大会发言的题目都充满憧憬,叫做《我们的民主生活一定日趋丰富美满》。相比之下,储安平总算深思熟虑一些,但最后还是经不住朝廷的循循善诱,掏出了深藏在心底的肺腑之言。站在罗隆基、王造时、储安平等中国自由主义政论家的历史墓碑跟前,中国当今的自由知识分子,理当懂得了,欧美的左翼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西方世界的社会政治生态平衡物,绝对不能搬到中国来误人子弟,或者自欺欺人。唯有用于悄悄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应该没有问题。

(下)

作过上述比较之后,人们可能会认为,胡适是那个年代最为彻底的自由主义者。不是的。应该说,胡适算是彻底的。但最彻底的自由主义者,却不是胡适,而是一个多愁善感的诗人,新月派诗歌的首席代表人物,徐志摩。国内学人曾以《徐志摩的另幅肖像》一文,描述过徐志摩之于苏俄的洞见。文章写道:“20年代的徐志摩有两件事让人刮目。一是他去英国途经莫斯科后写下的《欧游漫录》,一是回国后负责《晨报。副刊》时所主持的关于苏俄问题的讨论。这两件事都有关苏俄,而苏俄在当时的中国直接影响国共两党,也同时影响中国知识界。”徐志摩指出:苏俄对中国的这种影响,“始终是不曾开刀或破口的一个大疽,里面的脓水已经痈聚到一个无可再淤的地步,同时各地显著和隐伏着的乱象已经不容我们须臾的忽视。”在《欧游漫录》中,徐志摩记述自己在莫斯科参观过列宁遗体之后,如此评论苏俄人散布到中国来的马列主义:“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徐志摩还在与人争论苏俄的文章中,如此表达他对列宁的看法和感受:“他生前成功是一个秘密,是他特强的意志力,他是一个Fanatic.他不承认他的思想有错误的机会;铁不仅是他的手,他的心也是的。他是一个理想的党魁,有思想,有手段,有决断。他是一个制警句编口号的圣手;他的话里有魔力。这就是他的危险性。”

《徐志摩的另幅肖像》一文还相当生动地昭示了徐志摩对胡适的批评:

胡适在莫斯科仅三天,便写信认同苏联政府的新教育:“苏俄虽是狄克推多(即”专政“的音译),但他们却真是用力办新教育,努力想造成一个社会主义的新时代。依此趋势认真做去,将来可以由狄克推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民治制度。”在胡适之前也去过苏俄的徐志摩深谙苏俄教育底蕴,为清读者耳目,他在发表胡信的同时,特地作了篇“按语”。指出:胡适眼中的苏俄新教育“几乎完全是所谓‘主义教育’,或是‘党化教育’”。“拿马克思与列宁来替代耶稣,拿资本论一类书来替代圣经”。并讥讽:“这也许是适之先生所谓世界最新教育学说的一部吧。”

比较遗憾的是,该文没能指出徐志摩何以具有如此深邃的目光;胡适及不上,人称深刻的鲁迅更是相距甚远。该文作者甚至以对徐志摩的诗歌不以为然,反衬其激赏徐志摩的政治感觉如何敏锐。殊不知,徐志摩之所以能够抵达胡适和鲁迅都无以抵达的敏锐,与其说在于其政治立场的不为苏俄革命所动,不如说在于其审美境界的为胡适和鲁迅所难以比肩。这就好比王国维之所以能够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群落中的天之骄子,就因为其审美上的非同寻常。倘若可以将二十世纪具有文艺复兴意味的中国文化比作一顶皇冠,那么王国维《人间词话》就是镶刻其上的一颗明珠。而徐志摩的诗歌,其审美境界恰好与《人间词话》完全对称。不仅其飘逸深远的意境,而且其谦卑和悲悯的心胸,都足以与《人间词话》媲美。

这是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著名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芒。”

以徐志摩之于林徽因的一往情深,读不懂此诗的读者,会怀疑这首徐诗是不是真写给林徽因的。因为怀疑者会把诗中的那种空灵,读作是徐志摩不把恋人当回事的潇洒,而浑然不知,这恰恰是情至深处的忘我。爱情的品质,根本不在于中国男人通常会有的占有心理,而在于处处替对方着想的呵护情怀。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因为把自己和林妹妹比作《西厢记》里的张生和崔莺莺,惹恼了林黛玉,赶紧赔罪之际,一时忘了自己多么在乎林妹妹,慌不择词地如此负荆请罪:“若有心欺负你,明儿我掉在池子里,教个癞头鼋吞了去,变个大忘八,等你明儿做了‘一品夫人’病老归西的时候,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的碑去。”贾宝玉这么说的时候,只知道一味的矮化自己,以此取悦心上人;根本不曾考虑,假如林黛玉真做了什么人的一品夫人,他是否受得了。郁达夫似乎是明白多情男子对于所爱恋人的这种呵护心境的,因此会写出“生怕情多累美人”的诗句。

想想看吧,与林徽因相遇时,徐志摩已是有妇之夫,并且还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而林徽因却年方二八,正值豆蔻年华。以徐志摩的那种贾宝玉心肠,呵护都来不及,岂有动用甜言蜜语朝着楚楚动人的小可爱狂轰乱炸之理?相反,在诗中用辞越轻淡,情意越真切。

《偶然》一诗更深邃的意境还在于,并不因为彼此相爱而理所当然地全然拥有,而是不停地告诉对方,你依然自由,你依然可以在天空无牵无挂飞翔。甚至连“交会时互放的光芒”,都可以忘掉。此中深藏着的情趣在于,越是给对方留出自由的空间,彼此的爱恋就越是难舍难分。这就好比爱到极致的双方,通常将满心的爱恋,诉诸不停的猜忌和吵架;一如《红楼梦》里人情练达的老祖宗所言:不是冤家不聚头。比起贾宝玉被纠缠于林黛玉的不断猜忌,徐志摩许以林徽因最好忘掉,可谓是,情到深处,矢言相忘。这样的深情,这样的境界,远不是世俗的山盟海誓可比拟的。

徐志摩的如此多情,就像他的审美境界一样,在五四新文学诸子当中,很少有人能够企及。在男女情事上多少有些变态的鲁迅是不用说的了,即便是胡适,也没有这份情致。爱情的至死不渝和悉心呵护,与审美的敏锐,具有同样的生命品质意义上的标高。正是因为这样的标高,徐志摩能够写出《再别康桥》那样的绝唱。又是因为这样的标高,徐志摩的这首诗虽然像《红楼梦》一样广为人知,却也像《红楼梦》一样,真正读懂者寥寥无几。此处特意全诗引出,以飨读者: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1928.11.6中国海上

悄悄的来去,不存丝毫占有之心。根本不像后来的庸俗国人,儿女读了美国的名牌大学,马上就“哈佛女孩”、“哈佛男孩”的炫耀不休。出身豪门的徐志摩,似乎天然具有谦卑的心地,自喻不过是“康河的柔波”里的“一条水草”。云彩,波光,彩虹似的梦,还有星辉里的歌,这一切固然美丽无比,却没有一样想要拥为己有。诗人天然具有不着相的慧根,无论是灿烂的瞬间,还是美好的记忆,全都“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其情形一如《红楼梦》里的由色而空。诗人的空灵,与其说在于挥手作别的潇洒,不如说在于由色而空的妙悟。顺便说一句,如此意境,不排除茫茫大海的成全。此诗系海上所作,别有一番超脱。康桥记忆,色彩斑斓,却如一阵轻风,在海面上飘飘洒洒。康桥再美丽,有如人世再浮华,最终也不过是“挥一挥衣袖”而已。斯情斯景斯意斯境,在中国现代诗歌史上,可谓绝无仅有。《再别康桥》,名不虚传。假如徐志摩没有意外夭折,而像李后主那样经历一番沧桑和磨难,其诗歌成就完全有可能青出于蓝。后主落难之前的词境,远不及徐志摩这般空灵。而王国维所说的“无我之境”,至《再别康桥》方才体现得淋漓尽致。无我者,并非我的不在场,而是我相由色而空,随风而逝,随自然而挥发。

由于历史上世人之于鲁迅的夸张,徐志摩始终被置于鲁迅式目光的审视:有钱阶级的花花公子。事实上,鲁迅从来没有读懂过徐志摩,一如鲁迅从来没有读懂过《红楼梦》和王国维的《人间词话》。就此而言,鲁迅确实只和毛泽东相通。这两个人都可以煞有介事地谈论《红楼梦》,但都不是《红楼梦》境界里的人。徐志摩似乎并没有怎么谈论过《红楼梦》,却天然就是《红楼梦》意境里的人。从《山海经》既可抵达庄子,也可以直接抵达《红楼梦》。基于同样的审美方式,从《红楼梦》既能解读出王国维,从《红楼梦》又能弄明白徐志摩及其诗作。中国文化之中最为精粹的一系命脉,就是如此的绵绵不断。性情和空灵,自由和尊严,尽在其中。

新月社还有一个鲁迅读不懂的人物,即徐志摩那位双胞胎般的挚友,邵洵美。彼时,二子在巴黎相遇,一见如故,终生相契。这两位大家子弟,在鲁迅眼里只见富贵,不见清纯。殊不知,只消读一读他们的诗作,就会联想起英国湖畔诗人的青春气息。他们各自的爱情传奇,有如法国十九世纪沙龙里的故事,虽然有人不无俗气地将此写作,《我们太太的客厅》。他们之间的友谊,就像他们各自的爱情一般,透明。他们的品性之典雅,足以远溯自由自在的先秦风貌。与鲁迅同处于一个时代,并非他们的骄傲,而是他们的无奈。

就诗风而言,邵洵美以华丽见长,用陈梦家的评语来形容,便是:“洵美的诗是柔美的迷人的春三月的天气,艳丽如一个应该赞美的艳丽的女人。”相比之下,沈从文略逊一筹,说邵洵美的诗歌,“以官能的颂歌那样感情写成他的诗集。赞美生,赞美爱,然而显出唯美派人生的享乐,对于现世的夸张的贪恋,对于现世又仍然看到空虚。”以擅写湘西少女著名的沈从文,只知道山水间的自然是自然,无法从华美的文字中体味内心深处的自然,亦即,朴素和清纯。而这恰好是邵洵美诗歌的别具一格:其激情有如鲁本斯画作中的狂放线条,其意像颇具安格尔画面上的幽雅沉静,而诗中透出的内心景深,则是个心地极为单纯的多情公子。比如,《致莎茀》:

你这从花床中醒来的香气,也像那处女的明月般祼体,我不见你包着血火的肌肤,你却像玖瑰般开在我心里。

又如,《季候》:

初见你时你给我你的心,里面是一个春天的早晨。再见你时你给我你的话,说不出的是炽烈的火夏。三次见你你给我你的手,里面藏着个叶落的深秋。最后见你是我做的短梦,梦里有你还有一群冬风。

可以说,现代白话诗歌能够写出李商隐那般精致的,恐怕也就邵洵美一人。这不是文字功力所及,而是白璧无瑕的天然。倘若说,在徐志摩的诗歌中,可以看出诗人的慧根;那么,在邵洵美的诗句里,则可体味出淳厚的善良。同样的不将所爱据为己有,在徐志摩诉诸悉心的呵护,在邵洵美写出一片缠绵的空旷。不见肌肤,却像玖瑰开在了心里(《致沙茀》);梦里与所爱一起出现的,是“一群冬风”(《季候》)。练字造句,十分讲究;而情意绵绵之际,又相当豁达。

素有海上孟尝君之称的邵洵美,生性慷慨,为人忠厚。其诗如人,其人更富诗意。那样的诗意,又总是见诸无私的心血。假设一个人看上去没有什么嗜好,从而自以为拥有了对他人指手划脚的道德标高,而另一个人却一会儿坠入爱河,一会儿沉缅于赌桌,宛如一个少不更事的花花公子;一旦到了紧要关头,这两者哪一者会自我牺牲?答案已然在彼。世故文人通常习惯自我压抑,但绝对不会无私奉献;浪漫诗人却什么都品尝,包括赴汤蹈火。大敌当前,世故文人只知道带着全家到日租界避难;唯有浪漫诗人才会不计个人得失,挺身而出。海上孟尝君与海上春申君一样,面对日寇进犯,不惜毁家纾难。先秦的君子,颇具《山海经》式的旷达。民国时代的上海滩上,具有如此旷达之胸襟者,也就是享有春申之誉的一位闻人和享有孟尝之誉的一介诗人。

当然,邵洵美最倾注其牺牲精神的,是其出版事业。邵洵美那出手阔绰、一掷千金的豪放作派,在他的出版事业中全然化作无私的奉献。邵妻盛佩玉回忆说:“洵美办出版无资本,要在银行透支,透支要付息的。我的一些钱也支了出去。抗战八年,洵美毫无收入,我的首饰陆续出笼,投入当店,总希望有朝一日赎回原物。”据他们的女儿邵绡红回忆:“他不考虑现实生活,也不懂生意经,做生意就像抒情一样,对生活他就是抒情的,搞出版也是抒情,有些朋友的东西并不能热销,但他也拿来出版。”

有关邵洵美的出版事业,后人经研究发现:

自1928年到1950年的22年中,邵洵美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出版事业上。先成立“金屋书店”,后是“上海时代图书公司”,再是“第一出版社”。先后办了《狮吼》、《金屋》月刊、《时代画报》、《时代漫画》、《时代电影》、《文学时代》、《万象》月刊、《论语》半月刊、《十日谈》旬刊、《人言》周刊、《声色画报》,达11种之多。还和友人合作出版过《新月》月刊、《诗刊》。1934年至1935年期间,他同时出版的刊物有7种,每隔5天便至少会有两种期刊面世。

然而,在有关邵洵美的官方介绍里,提及其出版成就时,只有寥寥数语:

早期主编有《狮吼》、《金屋》等杂志,1933年创办上海时代图书公司,出版的《论语》、《时代》等九大刊物及“新诗库丛书”、“自传丛书”等,其影响延续至今。抗战期间,主编《自由谭》。

可以说,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全然遑顾这样的事实:邵洵美是当年上海滩乃至当时中国文化界,首屈一指的出版家。尤其是“抗战期间,主编《自由谭》”一语,故意遗漏非常重要的一个历史细节:《自由谭》上,曾经全文刊登过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同时,邵洵美又出版了中英文对照的单行本。其英译由邵洵美的美国情人项美丽完成,毛泽东本人专门为此写的序言,则由邵洵美亲自译出。英译本印有五百册,又由邵洵美亲自出马,分发到当时居住在上海的外国人寓所。在日寇铁蹄之下,这无疑是把脑袋拴在裤腰上的赴汤蹈火。邵洵美为此特地买了把手枪防身。这段轶事颇具当年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传奇色彩,可叹从抗战中获益的共产党政府,对此讳莫如深。

更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二十多年之后,一九五八年,邵洵美竟然被毛氏当局加诸“历史反革命”罪名,投入大牢。邵洵美女儿在《我的爸爸邵洵美》中,回忆见到从牢里出来的父亲,说:“我最后见到的爸爸,是一个饥饿、衰弱、斑白头发、面庞紫乌、上气不接下气、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老人。只有他一眨一眨跳动的右眼才捉住我的回忆,叫我一阵阵心酸。”

其实,邵洵美晚年即便不系牢狱,也已非常落魄。邵绡红回忆说:

他后来穷到陆小曼过生日,要把图章卖掉给陆小曼做寿,但是徐悲鸿给我妈妈和他画的画像,很值钱的艺术品,他也说捐就捐了。我妈妈和他都不会理财,做图书公司的时候,一堆画家在那里管,画家也不会理财。办报纸,可以去批“进口纸”,能够节约很多钱,负责批纸的人就是经常在一起玩的人,但是他们都不晓得去批。

邵绡红对其父得出的结论是:“他很天真,骨子里是个诗人。”

邵洵美的诗歌成就如何,故且不论。仅是其人之有诗意,不要说当时的诗人当中,即便是古今中外的诗人群落中,也是屈指可数。同样的浪漫,李白是“将尽酒、杯莫停”地散尽千金买醉,邵洵美是毁家纾难式的抵抗日寇,是为文化出版事业耗尽家产,鞠躬尽萃。笔者曾经作过一个比方:张爱玲有如《红楼梦》大观园里一不小心掉到上海滩上的一个聪明丫环;而邵洵美则像是从《山海经》里,一交跌落到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的古色古香人物。因此,其诗有《诗经》式的风流倜傥,其人有上古先贤的高贵和谦卑,并且往往诉诸天真到懵懂的厚道和童趣。这般人物,岂是从泛黄的古纸堆里钻出来的鲁迅能够读懂的?更不用说从《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中溜出来的毛泽东们。

还有一个足以跻身于让鲁迅和毛泽东读不懂的人物行列的新月社诗人,是陈梦家。有关陈梦家,钱穆晚年回忆如斯:“有同事陈梦家,先以新文学名。余在北平燕大兼课,梦家亦来选课,遂好上古先秦史,又治龟甲文。其夫人乃燕大有名校花,追逐有人,而独赏梦家长衫落拓有中国文学家气味,遂赋归与。”钱穆提及的其夫人,便是著名的翻译家赵萝蕤,艾略特那首滥用典故以致晦涩不堪的长诗,《荒原》,的中文译者。

钱穆在回忆中显然不愿指出陈梦家所具有的是什么样的中国文学家气味,仅用“长衫落拓”一词略过。毋庸置疑,该词不会用到任何一个儒家诗人身上,比如杜甫那样的。该词通常会让人想起魏晋竹林诸子,与儒雅无关,而颇有放浪形骸的意思。陈梦家那种不修边幅的名士风度,既可以是才华横溢的别一种说法,也可以意指他的不通人情世故。给老师写信,以兄长称之。平日里“自视甚高,且口无遮拦,恣意讥评时弊,品题人物。”新朝建政之后,高等学府院系调整,他被当局从清华大学文学院调到社科院考古所,可能是防止他在讲台上信口开河;但他照样坚持业务第一,针贬当时的领导体制是“外行领导内行”。新朝简化汉字一举,别人不敢吭声,偏偏他会挑在那个令人难忘的一九五七年,发表《慎重一点“改革”汉字》;由此获罪,划入右派。

从来不谈政治的陈梦家,对政治有着像徐志摩一般的敏感。早在新朝初建之际,据其旧友回忆说,有一天燕京大学校园里的大喇叭广播一个通知,要求全体师生参加集体工间操,陈梦家一听马上反应道:“这是《一九八四》来了。”比徐志摩不幸的是,陈梦家此后还真的亲身领教了中国式的《一九八四》。那样的噩梦,于一九六六年开始走向疯狂。陈梦家不堪凌辱,断然自尽。诗人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也许看见了嵇康在刑场上的身影,或者听见了那位自由主义先贤弹奏的《广陵散》。

一场毛氏革命,对于熊十力和梁漱冥那样颇有救世意识的糊涂人,或许多少含有喜剧成份,但就《新月社》的自由主义政论家和个性独具的诗人而言,却只能说是悲剧。他们之中,邵洵美也罢,陈梦家也罢,在自由丧失之后,能够继续保持的,惟有不可侵犯的尊严。此情此景,颇类古希腊戏剧《特洛伊妇女》。区别在于,同样的尊严,在特洛伊城陷落之后,由该城剩下的妇女展示;而在毛氏新朝建政之后,则体现于少数不愿屈服的文人雅士。

人的不可侵犯之尊严,一如刻骨铭心的自由秉性,通常是无言的。有时见诸一了百了式的自尽,有时见诸日常生活的细微末节。据人回忆,在五十年代,那些个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写作自由正在逐渐被剥夺殆尽的日子里,陈梦家晚上看完戏,照例会寻到一家看似不起眼的小馆子,享受“蜜汁甜菜”。他“将白菜帮子切成筷子粗细,放入胡萝卜丝、生姜丝,然后用蜂蜜、白糖拌匀。他要了一盘又一盘,饮二锅头白酒,边吃边谈。”直至“时已午夜,路静人稀,他才在微醺中回家。”

邵洵美也有于潦倒之际、照样从容不迫的唯美气度。在女儿的回忆《我的爸爸邵洵美》里,曾提及旧友秦鹤皋的如此一番记述:“一天上午去淮海路看望洵美,见他正坐在一面小镜子前梳头。桌上放着一碗‘刨花水’(浸着薄木片的水)。见洵美蘸着它认真地梳着头,很惊讶,没等开口,他倒先笑着说:”侬要讲,这是过去丫头、厨娘梳头用的刨花水,对哦?现在可是我的‘生发油’呀!侬嗅嗅看,很香!‘“

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论说文化的时候,曾将具有生命力的文化,比作自然中的野花野草。文化的鲜花,是无拘无束地开在大自然里,还是被人刻意种植在装模作样的塑料花园里,只消察看一下,其尊严的有无。没有尊严的文学和文化,有如人工种植的塑料花草,总也逃不了人去园空的命运。那些曾经荣耀一时的装饰物,一旦荒芜,枯死之后便再也不会复生。而有尊严的花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新月社上述三子,徐志摩、邵洵美和陈梦家,无论是他们的诗歌,还是其哀婉的人生,都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三株芬芳的奇葩。无论其诗其人如何的飘逸,如何的华丽,如何的落拓,骨子里都有一种生命本然的朴素和谦卑,其形象一如陈梦家诗作《一朵野花》的描述:

一朵野花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不想到这小生命,向着太阳发笑,

上帝给他的聪明他自己知道,

他的欢喜,他的诗,在风前轻摇。

一朵野花在荒原里开了又落了,

他看见青天,看不见自己的藐小,

听惯风的温柔,听惯风的怒号,

就连他自己的梦也容易忘掉。

陈破空:中国民主,等于“天下大乱”?

常常听到一种疑问:“如果中国民主了,会不会大乱?”另一种疑问更耸动:“如果中国民主了,中国人会不会大量外逃?其他国家怎么办?”提出这类疑问的理由,都是:中国太大,人口太多。

持上述疑问者,部分中国人有之,部分海外华人有之,甚至于,部分外国人也有之。笔者于外访途中,甚至听到部分民主国家政治人物当面询问,提出类似问题。持有这些疑惑的人们,大多出于担忧,关切未来中国命运。善意可鉴。

然而,上述说法,相当程度上,却是中共集团蓄意制造和散布的结果。比如,1979年,邓小平会见美国总统卡特,针对后者对中国人出入境权利的关注,邓竟这样回答:“你想要多少中国人?一千万,还是两千万?”卡特语塞。

这番对话的背景是:邓小平访美的1979年,中共向美国讨要“最惠国待遇”,卡特回答:依据美国法律,只有那些保障公民出入境权利的国家,才有可能获得美方的“最惠国待遇”。

邓小平顾左右而言他,故意回避一个事实:在此之前,毛时代,尤其文革中,中国人被完全剥夺出入境权利,有海外关系者,动辄被污为“里通外国”、“英美特务”,以至于,根本不敢与海外亲人联系。邓的说法,也是要吓唬外国人:一旦中国开放,中国人就会大量外逃,看你们这些国家吃不吃得消?

事实上,正是在那次邓访美后,中国涌现了留学潮。邓小平表面上嘴硬,却在美方压力下,重新打开了被关闭三十年的中国留学大门。有些中国留学生为此感恩于邓小平,其实,他们不如感恩于卡特,因为,如果没有美国的压力和关注,中共的闭关锁国,还不知要持续多少年。

回头说邓小平那句“名言”(“你想要多少中国人?一千万,还是两千万?”)。美方当然不存在向中国要几千万人的动机,那不过是邓自己的戏言。邓的真实意思是:一旦开放,中国人就会大量外逃;中国人口多,外逃几千万、几亿,都不成问题。

问题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外逃?这不恰恰证明,共产党治国无方、祸国无度?就在中共制造活活饿死四千多万中国人的大饥荒年代,六十年代初,新疆伊犁、塔城一带,仅两个月间,就有6万多中国人逃往苏联。六十至八十年代,在粤港交界处,无数国人偷渡香港,仅在1979年5月6日这一天,就有多达7万人偷渡香港。

在上述两个边境地带,中国人尚能偷渡、外逃。但与此同时,在中国广大地区,尤其内陆,中国人,不要说外逃,连迁徙权利都被剥夺,从一个乡去到另一个乡,居然要到政府“开证明”。大饥荒降临时,竟不能逃荒要饭,只能坐以待毙。人祸复人祸,旷古未有!

中共祸国殃民,制造无数人间惨剧。之后,竟以此为根据,妄言中国不能开放;被迫开放后,又妄言中国不能实施民主,甚至于,制造出“一旦中国民主,就会天下大乱”的危言耸听。这无疑是中南海的厚黑宣传之一,其目的,是维系中共一党专制,守护其既得利益。

所谓“一旦民主,就会天下大乱。”任何独裁者,都可以这么说。借以封杀言路,阻挡民主,大权独揽。作为中国的末代皇帝,邓小平可以这么说,之前的历代皇帝,也都可以这么说;中国的独裁者可以这么说,世界各地的独裁者,诸如朝鲜、缅甸、津巴布韦、苏丹、古巴等国的独裁者,也都可以这么说。换言之,这不过是独裁者的一贯借口,并不稀奇。

大量统计显示,经济成功和长治久安的国家,大多是民主国家;经济贫困和动乱频仍的国家,大多是专制国家(对照这一规律,只有极少数小国例外)。政治民主与经济发达,和谐共生。统计也显示:区域性冲突和世界大战,往往由专制国家挑起。可见,民主政治,不仅有利于本国稳定,也有利于世界和平。

道理在于,民主国家重法治,专制国家杖人治。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专制与人治密不可分。在民主国家,公民权利受到高度保护,公民对他人和社会权利的尊重,也受到高度规范。在专制国家,公民权利不受保护,公民对他人和社会权利也没有尊重的习惯。个人权益轻易遭当权者践踏,人与人之间、民众与政府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也很容易相互冒犯,动乱和冲突极易发生。

以“国家太大,人口太多”为由,恐吓向往民主的人们,也是黔驴技穷的一招。印度国土仅为中国国土的三分之一(33%),印度人口却为中国人口的80%,即,印度人口密度为中国人口密度的2.5倍。而印度早已实施民主,现正经历经济起飞,何曾见印度“天下大乱”?何曾见印度人“大量外逃”?

纵观世界,还有怎样的“天下大乱”,超得过中国的文革十年?今日中国,每年十多万起“群体性事件”(民众抗议事件),不就是一幅活生生的“天下大乱”图?全世界见证,大量偷渡和外逃的,不是印度人,而是中国人—-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人。

民主,不意味着不要法治,更不意味着取消边防。散布“民主等于混乱”的中共腐败集团,其潜台词,无非是:“全世界都能民主,唯独中国不能。”其用心,无非是:任我专制,任我腐败。“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2010-02-16

秦宫非:中共当局对《零八宪章》运动的网络战

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由于中共当局牢牢地掌控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零八宪章》不可能在其治下的任何一家传统媒体发布出来。而与之相对的是,中共当局却未能完全掌控网络,还存在着大量独立的民间网站,为《零八宪章》的发布提供了媒介。这就注定了宪章运动是一场网络运动。

网络的存在,不仅为《零八宪章》的发布提供了媒介,而且推动了宪章运动的开展。如果没有网络,不仅《零八宪章》得不到在国内发布的机会,而且连宪章运动都无法持续开展下去,甚至可能会因为发起人刘晓波先生的被抓而被中共当局腰斩。

不仅如此,网络的存在,使得签名更容易征集,只需要发送电子邮件就可以征集到签名。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征集签名要么打电话,要么当面拜访,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与精力。如果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发布《零八宪章》,光是征集首批303人的签名可能就会花费组织者很长时间。正因为网络提供的便利,使得《零八宪章》在发布之后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征集到八千人签名。与之可以对比的是,《七七宪章》由于没有网络的便利,从1977年发布到1989年天鹅绒革命发生时,才征集到一千多人签名。

本来,中共当局对《零八宪章》的惊天问世就已经惊恐至极,将之视为推翻其政权的“反动纲领”。当他们看到“零八宪章运动”这场网络运动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时,更是惊恐至极。正是为了应对“零八宪章运动”,中共当局采取交替使用“黑客攻击”与“网络防火墙”的左右两手,发起了“网络战”。

黑客攻击

“黑客攻击”是中共当局首先采用的方式,也是中共当局长期以来习惯采用的方式。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最近发生的谷歌事件中看到。谷歌在其发布的声明中说:“我们有证据显示,攻击者的首要目标是进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的Gmail账户。”

实际上,采取“黑客攻击”谷歌,并不是中共当局的第一次行为。在2010年1月22日的美国《外交政策》杂志中,其记者Josh Rogin就列举了中共近年对美国发动的十大网络攻击,包括泰坦雨(Titan Rain)、入侵国务院东亚局、入侵联邦议员弗兰克•沃尔夫(Frank Wolf)办公室、入侵商务部、入侵海军战争学院(Naval War College)、入侵商务部长电脑和2003年大停电、入侵麦凯恩(McCain)和奥巴马总统竞选系统、入侵佛罗里达民主党参议员比尔•尼尔森(Bill Nelson)的办公室、鬼网(Ghostnet)、入侵洛克希德•马丁F-35战斗机项目。

对于“零八宪章运动”,中共当局也采取了“黑客攻击”,从而也印证了谷歌的声明。《零八宪章》及第一批303人的签名发出以后,为了收集后续签名,组织者注册并公布了两个Gmail邮箱,一个是[email protected],另一个是[email protected]。但没过几天,这两个邮箱就遭到中共当局的第一次“黑客攻击”,使密码无效而不能登录。为此,组织者只好根据注册邮箱时设置的安全提问而重新设定密码,然后才能继续使用这两个签名邮箱。而为了分担风险,组织者还注册了第三个签名邮箱[email protected]。然而,到2010年1月22日第十一批签名公布之前,这两个邮箱又再次遭到“黑客攻击”。这次不仅是密码无效,而且连注册邮箱时设置的安全提问也被修改。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就无法继续使用这两个签名邮箱,只好声明“三个gmail签名信箱作废”,同时公布另外两个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作为签名邮箱。

实际上,在第一次“黑客攻击”失败之后,中共当局还采取了两个措施来干扰签名:一方面将从国内邮箱服务商发出的签名邮件进行拦截,如一位江苏签名者的hotmail信箱被拦截,甚至因此他的电脑无法浏览;另一方面向签名邮箱发送每天达几百份标题为“宪章”、“声援”、“报道”、“坚持”、“签名”等的垃圾邮件。不仅如此,中共当局甚至还盗用名义开通所谓10个新的签名信箱来进行捣乱。这样的“黑客攻击”签名邮箱大约持续了一个多月。

攻击签名邮箱只是中共“黑客攻击”的一个方面,他们还直接向发布有关《零八宪章》信息的网站,如民主中国、维权网、参与、博讯、新世纪新闻网等网站发起攻击,试图植入木马盗取网站密码并破坏网站数据。这样的攻击方式是中共当局惯用的,几乎从“零八宪章运动”开始就一直持续到现在。有时,中共当局甚至同时攻击多家网站,如2010年1月23日,独立中文笔会、维权网、参与、新世纪新闻、民生观察等五家网站就同时遭到中共当局的“黑客攻击”。

网络防火墙

除了“黑客攻击”之外,中共当局还开启“网络防火墙”,封锁《零八宪章》的相关信息。2008年12月26日,中共当局封锁《零八宪章》的“网络防火墙”正式启动。百度(www.baidu.com)、谷歌中国(www.google.cn)、雅虎中国(www.yahoo.com.cn)都根据中共当局的要求,分别将“零八宪章”设置为“关键词”而搜索不出结果。当天中午,在谷歌中国搜索“08宪章”时,所得结果是三十五万多条,但到当天晚上十时后,搜索《08宪章》却只有一条讯息。

除此之外,中共当局还指令将大量转载《零八宪章》的网页删除,甚至将转载了《零八宪章》的牛博网(www.bullog.cn)关闭。

2009年6月2日,中共当局将微博客推特(www.twitter.com)封锁。虽然,中共当局封锁推特,并不是因为《零八宪章》,只是为了应对“六四”二十周年的到来。因为通过伊朗事件,中共当局已经看到了推特的巨大能量。但是,让中共烦恼不堪的是,大陆网民不仅翻越“网络防火墙”,利用推特发起了声援《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的“黄丝带运动”,并利用推特进行直播。而刘晓波被判刑之后,著名学者崔卫平,又利用推特发起一场对中国知识分子的拷问行动,到目前为止,已经拷问了150多名知识分子。

虽然中共当局交替使用“黑客攻击”与“网络防火墙”来应对“零八宪章网络运动”。但是,当它面对网民数量众多,方式灵活多样的“零八宪章网络运动”时,是注定要失败的。君不见,如果在谷歌(www.google.com)搜索“08宪章”,可获得1,020,000条结果;搜索“零八宪章”,可获得 179,000条结果;搜索“08县长”,可获得13,600,000条结果;搜索“零八县长”获得约 149,000 条结果。而且,自《零八宪章》发布以来,签名已经超过一万人,发布的评论文章已经有几百篇甚至上千篇,出版了两部书籍《零八宪章》与《零八宪章与中国变革》以及八期《零八宪章月刊》。

汪明珠:网络自由中国阵痛

中国的言论自由相比改革开放前,显然是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一方面得益于世界范围内人类文明的发展大势,包括人文理念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另一方面,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密不可分。
 
在21世纪头十年的尾声中,当互联网技术已经可以穿越时空阻隔,为人类提供一种零距离的交流便利,从而使世界人类能够平等地享有信息交流自由时,这种人类文明的进步成果却遭遇了国家政权机器对言论自由的不光彩封杀。
 
虽然封杀言论自由的专制丑行,总是掩耳盗铃地冠以各种自欺欺人的借口,但其反科学反社会的言论封锁事实却无法掩盖。

与此相关,对互联网言论自由的支持与封锁的态度分别,正从国家权力的正义性角度,将人类世界划分为专制与民主两个泾渭分明的阵营。
 
诚实地为民众服务的民主政府不约而同地表现了对网络自由的支持,因为一个为民众服务的政府本身就是建立在吸收民众智慧的基础上,去开展治理社会和国家的施政,而这个前提首先就是公众有可以自由发言的机会;而一些通过阴谋和暴力挟持国家政权的专制国家,却正在上演一幕幕网络封锁和审查过滤的言论打压罪恶。
 
谷歌事件正是在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当口表现的一个典型事件。谷歌不愿接受中国日益严厉的网络审查制度的态度,引发了中美两国官方关于网络自由的一场实力较量,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强烈的反响以及对自由意识的唤醒。
 
所有致力于民主法治的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的经济强国,无一例外地对谷歌的声明表示了赞赏与声援;而在发出支持网络审查噪音的国家中,有的一度在极权体制下经历过被专制罪恶长期压制的痛苦历史,有的则是仍然在将国家的政权利益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以打压不同声音为施政前提的非正义国家。虽然在这些国家偶尔可以也见到一两声对谷歌颠倒黑白的批评,但这些逆历史潮流的声音已经少得可怜。
 
虽然中国的五毛文人们能够极尽搜罗,从那些国家找到几篇与自由文明唱反调的文章,但这些断章取义、黑白颠倒论调的低劣简直令人不忍卒读,而且,这些文章的真实出处究竟是何人所为,也显然令人生疑。
 
但一个最明显的事实是,支持网络言论自由的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包括公众享受自由民主的程度,都显著比仅有的几个支持网络封锁的国家要发达和先进得多。争论主体的国家在发展状况上的天壤之别,实际上已经从社会发展的现实合理性上,对网络封锁的是非之争,做出了事实胜于雄辩的明白裁决。
 
围绕着谷歌事件,世界各国之间显示出民主与专制的两种力量博弈,而在专制国家内部,也正发生着开放、文明与保守、封闭两种不同心态之间的权力较量,这方面的代表显然非中国莫属。中国内部关于言论自由和网络封锁两种不同心态之间的权利博弈,不仅决定着中国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权利,更关系到中国社会前进与倒退的民族发展大局。
 
在引发谷歌声明的是非之地中国,无论是网络舆情的反应,还是官方的僵化态度,情况都比国际上泾渭分明的是非阵营要复杂得多,也诡异得多。1月13日谷歌公开自己在中国遭到强大的黑客攻击事件,并作出宁可撤出中国也不再愿意接受网络审查的表态后,中国网民根据他们在网络上对中国严厉封锁网络信息的深刻体验,一边倒地迅速表达了支持谷歌、挽留谷歌的舆论声援。

但随着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中国的网络是自由的”“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黑客攻击行为”的辩解后,网络上支持谷歌的舆论就很难显示出来,相反,大批被政府雇佣的“五毛地下党”弱智的胡言乱语,几乎全部占据了各主流媒体的评论空间。这些低劣的政府雇佣发言人对谷歌超越商业利益、维护信息畅通自由的高尚举动,进行颠倒黑白的歪曲、侮辱、谩骂,愚昧而不知羞耻地自毁长城。
 
谷歌维护网络信息自由的申明出现后,虽然官方控制的舆论机器对民意的真实反映进行了掩耳盗铃的封封杀,但坐落在北京中关村的谷歌总部大楼前,那块彩色的谷歌建筑图案上,却出现了网民献花的热潮,这个举动使中国网民对谷歌的崇敬之情得到现实的真实展现。
 
针对络绎不绝地前往献花的中国网民,清华科技园的保安说:“向Google献花,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属于非法献花。”由此,“非法献花”这个对中国人的自由状况深具讽刺的词汇,迅速走红网络,公众的嘲弄中充分宣泄着对中国社会公民不自由现实的调侃和鄙视。
 
谷歌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一些政要旗帜鲜明地表示了支持网络信息交流自由的态度,媒体上一直传说着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将对谷歌事件,与中国进行强硬交涉的信息,但直到1月21日,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新闻博物馆发表的一次谈话中,人们才看到希拉里就谷歌声明要求中国政府进行透明彻底调查的只言片语。
 
希拉里在约一万一千字的演讲中,从社会发展、人性自由、人类文明的大势所趋和互联网在人类文明中的各种重要性上,阐述了信息“连接”自由对于世界人类的重要意义,并声明了美国政府对信息审查的态度:“审查不应被世界任何地方的任何公司以任何形式接受。在美国,美国公司需要采取有原则的立场。这应该成为我们国家品牌的组成部分。我相信全世界的用户都会回报尊重这些原则的公司。”
 
希拉里表示,“鉴于我们面临的诸多巨大挑战,我们需要世界各地的人民汇合他们的知识和创造力,帮助重建全球经济,保护我们的环境,战胜暴力极端主义,建设每一个人都能充分发挥和实现其天赋潜力的未来。”
 
显然,希拉里的这篇讲演在涉及中国与谷歌的争端问题上,并没有停留在就事论事的角度去指责中国自政府,而是以一个致力于社会正义的成熟政治家的思维,就人类在信息自由方面所面临的挑战进行思考,这个讲话对中国人认识希拉里这类西方政治家和美国政府的政权性质,是一份具有典型意义的学习文献,希拉里对整个人类充满责任感、致力于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政治家智慧和形象,清楚地跃然纸上。
 
很多对中国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等专制行为感到愤怒的中国民众,非常盼望希拉里能够表现一次强硬的对抗举动,但显然,希拉里的讲话令这些民众感到了失望。希拉里甚至没有直接谴责中国政府严厉封杀言论自由的极权行为,而是以一种低调的、息事宁人的态度,在充分尊重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和经济振兴大国的友好姿态中,呼吁或寻求中国政府在言论自由方面适应社会发展进程,不要落后于人类文明的发展步履。
 
与对中国政府的委婉、含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希拉里在对一些小国如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等国家,则是直言不讳地进行揭露和鞭笞。而实际上,中国在侵犯公民自由人权方面所犯下的恶行,比希拉里谴责的那些小国显得更加肆无忌惮。

希拉里不会不清楚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之所以不说,应该是出于对大国举足轻重地位的尊重,这包含着小心维护双方良好合作关系的苦心。但是,希拉里的态度不仅仅使一些中国公众失望,她刻意回避对谷歌事件这样一个清楚的事实进行直接谴责的软化态度,实际上也并没有赢得中国政府的积极回应或者收敛,那些绑架了国家权力的贪官污吏们却假借国家的权力机器,对希拉里客观、广泛、诚实的讲话态度,进行了混淆黑白的大规模反击。
 
得寸进尺自我美化甚至倒打一耙,往往是无赖权力的通行品质。希拉里的讲话余音未散,就迅速遭到中国政府发言人及其舆论机关的强烈反击。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谴责希拉里的讲话是“违背事实”、“损害中美关系”,辩白说“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但同时又强调说“中国对互联网坚持依法管理”。
 
马朝旭的讲话,明显在否定中国政府对社会进行网络封锁的事实,这自然令受到网络封锁的公众愤愤不平。但同时,面对一个一向对言论自由进行无耻打压的专制局面,我们也看到,马朝旭的讲话还是建立在维护政权荣誉或者权力正义性的基础与目的上,传达出中国政府仍然在意世界舆论对政府形象的评价的心理,这说明中国政府还没有到达不顾一切地撕下遮羞布的疯狂倒退地步。
 
希望维护权力的表面尊严和荣誉,就说明这个政权的羞耻感还没有完全丧失。虽然中国政府的权力尊严显然是建立在公众利益的不合理基础之上,但如果羞耻心尚在,就说明这个政权还有回头的希望,还有改良自新的机会,体制内至少还有一些具有社会正义的人在抗击着各种权力恶行和无赖施政的举动,而那些封杀公主言论的行为,更可能是政权内一些攫取国家权力的不法官僚的违法作恶。
 
针对希拉里女士的讲话,中国工业和信息技术部的发言人说,美国指责中国参与针对谷歌的网上袭击是毫无根据的,其目的是诬蔑中国。这位发言人说,中国坚决反对网上袭击,中国有关因特网安全的方针也是透明而且始终如一的。
 
嘴上强调不是中国政府的行为,行动上却维护一个所谓网络封锁符合“法律和文化习惯”的攻击狡辩,在这样一种情势分明的权力专制背景下,分辨或者调查攻击谷歌的行为是中国政府还是民间黑客所为,显然已经失去实际意义。虽然,这种无法自圆其说的表演,对中国政府发言人所说的“中国的互联网是开放的”、“中国的网络是自由的”声明,进行了自掴耳光的驳斥。
 
紧接着中国政府机构一些发言人为网络审查进行的有限辩解,一些御用学者、文人公开为中国虚假的言论自由和谷歌问题所进行的鼓噪,则暴露出一些舆论宣传机器赤裸裸的无赖嘴脸。

《人民日报》署名汪小阳的文章,是众多歪曲事实的舆论操纵中最具弱智的代表,其弱智与可笑之处,不仅仅在于只能无奈地找寻一些被严重的专制罪恶肆虐过的国家,比如俄罗斯、朝鲜、伊朗等国家发出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支持网络封锁的噪音,也不仅在于对谷歌视频网站依据视频上传的协议的法律条款视而不见,而在于将谷歌发现黑客侵入中国人权活动人士邮箱的事件,无耻地嫁祸或者无知地质疑为“难道谷歌在监控客户邮箱”之类让人笑掉大牙的责问,更在于无知地将言论自由与人权进行低劣的分割,指责谷歌将“言论自由拔高到人权的高度”的荒唐。
 
发现邮箱被侵入竟被指斥为谷歌私下侵入客户邮箱,甚至连信息交流作为人权基础构成的事实都不愿承认,这种超低级的技术和政治常识的笑话,竟然作为中国政府喉舌的人民日报的“重磅”文章,不知这是读者诸君的羞耻呢,还是对推出这篇文章的政府或者权力的嘲弄。

在中国政府主要领导人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人的一些言论中,其实并不乏追求社会法治的言论表达。当然,目前的中国现实是,胡锦涛等人关于执政为民的旨意,很多时候都被贪官污吏搞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比如暴力拆迁、金融不公、言论打压等等现象。这与一个政权将执政利益凌驾于国家民族利益等社会公众利益之上的权力性质,有着直接关联;与共产党追求凌驾于公众利益之上的共产目的,也直接相关;与专制体制效率低下的政权性质,同样直接相关。
 
当然,作为有社会良知的中国政府领导人,他们执政为民的指令和具体事项得不到现实的落实,与这些人自身的利益和行政才能也应该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不管怎样,在坚持改革开放这一点上,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主要领导者的态度却一直很明确,在一个被专制思维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体制下,在社会发展的脚步已经触及到体制的深层次症结时,这也许还是需要一些开明思维和政治勇气,不然,毛泽东闭关锁导致国家经济崩溃的悲剧不是曾经照旧血腥地上演了几十年吗?
 
一个禁止言论自由的国家,决不会有社会的公平法治;一个政府总是不顾事实而习惯以谎言、歪曲甚至黑白颠倒的手段为权力辩护,反映了其阴暗、卑劣的权力心理,这种权力决不可能真诚地服务于社会公众;一个剥夺宪法给予公众权利的政府,显然就是将自己置身到了社会的对立面。那些绑架国家权力违背宪法的施政者,即使在武力庇护下暂时还无法被绳之以法,但被历史审判是迟早都不可避免的结局。
 
在中国主要领导人希望执政为民的背景下发生的网络审查,除了维护一个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的政权体制的需要外,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很多时候的网络封锁,完全出自于一些贪官污吏掩盖自己贪腐、失职、不当利益、欺凌公民甚至屠杀民众的罪恶行径的利益需要。这些权贵渣滓们很清楚,公众一旦得知他们的权力罪恶,不仅他们的不当利益会遭到应有剥夺,作恶者的人生结局也是不言而喻的。
 
掩盖真相就要制造虚假信息,以便混淆是非推脱责任或者嫁祸于人,当这一切罪恶以国家的权力面孔出现时,不可抗拒的国家强制力造恶的后果之一,是对政权内部那些希望清廉行政执政为民的官员的清白人格,甚至政权的合法性提出了严峻挑战,这其实也是胡锦涛政府正在承受的一种巨大的政权危机。
 
希拉里的讲话只是强调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阐述了人类应该普遍遵循的人权价值观点,通篇文字客观、诚实、谦逊、低调,没有一点自我夸耀或者以自由名义或国家权势压人的意味,更没有一句谎话或者胡话,哪里有中国发言人指斥的“违背事实”一说呢?
 
人们可以想象,如果在互联网时代以前,中国政府在将希拉里的讲话挡在国门之外,置公众于“不明真相”的信息封闭状态下时,所有出于热爱国家民族的中国人,都只能愚蠢地听信政府发言人的一面之词, 而众口一词地对希拉里进行义正词严的谴责。
 
但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人们拥有了同时知道双方观点的信息资源,可以不费力气地了解到希拉里讲话的全文意思,这不仅让人们能够根据自己的常识,判断出究竟是谁在不要脸地撒谎,也让社会认识了中国政府一些官员公然说谎的权力无耻,这本身就是对网络信息不应该遭到封锁的一种最有力证明。

对谷歌的不作恶态度和希拉里的观点进行密集的舆论讨伐的事实,说明中国政府的舆论宣传工具已经基本背离胡锦涛、温家宝这些主要领导者关于权为民所用的施政宗旨,一些攫取了国家舆论宣传大权的倒行逆施的贪腐权贵们,正在假借国家权力,行反社会、反人性、反民族尊严的非法勾当,中国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已经沦为独裁者把守的领地。
 
黑白颠倒地封杀公众言论自由,诋毁谷歌捍卫中国民众言论自由的举动,歪曲希拉里讲话的真相,这种现象显示中国政府面临着一种需要反对权力专制的局面:胡锦涛等对国家前途具有决定权力的领导者们,对于犯罪的打击,显然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经济层面,而应该对那些攫取了国家权力,无耻地操控舆论,阻止科学技术的进步成果发挥作用,封杀公众言论自由的反社会的权力恶人,或者利益集团等损害政府公信力的权力罪犯者进行坚决打击。
惟其如此,才能还中国社会一个相对言论自由的空间,还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大国,在世界上应该拥有的维护言论自由、尊重公众人权的国际形象,
 
打击政权阵营内部反社会反科学的反动势力,以颠覆国家政权的正义性质,破坏社会次序等罪名思想舆论高层绳之以法,从而恢复国家和民族的自由尊严,建立中国人的民族自信,这需要华国锋当年肃清四人帮的魄力,需要邓小平对毛泽东思想正本清源的开拓思维,但这也正是对中国政府主要领导者的严峻考验。
 
中国互联网言论自由的博弈,或者说体制内部不同权力的斗争,显示了中国互联网在获得真正自由前夜的激烈搏杀,这种搏杀的结果虽然无法阻挡社会开放的方向,但却可能在一个短暂时期内出现社会倒退,从而阻止历史的正常进程,这就是中国社会在获得真正自由前夜的阵痛。
 
谷歌不愿接受网络审查而宁可退出中国的抗议之举,其结局走向如何,正在成为一次检验中国政权正义性与否的标志性事件。也许谷歌最终会坚持原则而完全退出中国,也许谷歌会出于帮助中国民众的长久目标,而修改自己的强硬态度,改用渐进的渗透方式继续留在中国,也或许中国体制内部的良心势力能够控制分寸,给公众一个可以接受的有限妥协……
 
不管结果如何,谷歌这次的抗议举动,对于揭穿中国政府内部一些疯狂剥夺公众信息交流自由的罪恶权力,进行了一次高调的舆论打击,从寻求世界舆论支持中国公众自由的角度,给予了中国社会一次不可低估的巨大帮助,使中国的网络封锁黑幕能够借助科技巨头的伟大影响,被世界广泛关注。所以,谷歌最终在中国的退出与否,最大的利益方也正是中国社会的千千万万公众。
 

宣昶玮:关于人权和特权,以及专制与民主的研究

纪念《零八宪章》发布一周年征文

在历史上,和现代的社会当中,皆能发现许多社会存在侵犯人权的现象。而且经过调查还发现,大多数侵犯人权的社会,常常还振振有辞的为其侵犯人权行为进行各种各样的辩护,好象他们侵犯人权,还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呢,似乎非此就不能保护更多的人们的幸福,真是非常的令人奇怪万分的事情。

事实真是如此吗?

今天我们就通过对照事实和理论分析,把侵犯人权现象的来龙去脉,给研究个清清楚楚,看看到底是因为什么,才必然发生了侵犯人权的事件?

一、从侵犯人权的事实中总结出:侵犯人权是因为特权的存在

人权强调的是人民的利益,是保护无权无势的人士的基本利益、知识分子的思想言论的权利、人民的人身和基本利益的权利;特权是强调官僚的利益,是维持少数人高高在上于其他许多人的特殊利益,包括官僚欺凌人民、奴役民众、强行获得不劳而获的财富、控制和干扰司法使之不公平、以及个人、其家庭、包括整个官僚特权阶级高高在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特殊的霸权的权利。

这种特殊的权利其实就是横行霸道的权利,特权阶级就是要利用这种横行霸道去维持自己的特权,他们就是要用根本不讲理的强权,去横行霸道的对待那些敢于不服从他们这种霸权的人民,和正义的知识分子,因此侵犯人民和侵犯知识分子人权的事件便发生了。

由此可知,所有的侵犯人权概莫能外的都是霸道的特权为了掠夺或者为了维护自己的霸道的权力而发生的强权侵犯弱者的事件。这也就是为什么凡是发生侵犯人权的社会,都必定会存在一个特权阶级的根本原因所在。

这是因为有一帮人要做老爷;那就必定会有一些人要去做奴隶:否则老爷们就生活得的不自在,老爷们的威风没有地方去撒、无处去显摆。

老爷们既然要具有使自己无法无天的特权,那么小民的人权就必然无法保障;如果一个社会把人民的人权保护得很好的话,那就必然不允许特权存在:因为人民的人权和老爷们的特权原本就会发生水火不相容的冲突的。

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凡是大讲特讲别的国家的人权标准是不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无不是因为其实是由于这个社会内部有一个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特权阶级,而且这个特权阶级又要千方百计的维护自己对于人民大众的剥削和压迫;又要维护特权官僚集团的恶劣行径不被国内的知识分子的控诉和谴责;要保持思想钳制、学术禁锢、言论压制,以免那些知识分子乱想、乱说、乱动,以造成揭露特权阶级的愚弄、欺骗人民的卑鄙伎俩的效果的,这样一种目的。

当特权阶级一面大讲特讲别国的人权标准不适合本国的特殊情况,本国自有特殊的国情之时,那是他们试图以此为托词企图公然的欺骗天下所有的人民呢。因为他们不敢让天下人都知道真相:要千方百计保护特权阶级长期存在的社会,必然会大量的侵犯人民的人权,特别是侵犯知识分子的人权;他们之所以要大量侵犯知识分子的人权,乃因为这些知识分子,是最看不惯特权阶级为保持自己的特权而必然造成的侵犯广大的人民的各种利益;这些知识分子又爱揭露特权阶级的哄骗、欺凌人民的各种伎俩。因此为了制止这些爱管闲事的知识分子的乱说乱动,特权阶级必定会千方百计的进行报禁、网禁、言禁等等,甚至把那些敢于挑战特权集团权威的,敢于大胆直言的个别知识分子给抓起来,然后再不惜捏造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予以判刑,于是侵犯知识分子人权的事件就这样的发生了。这种情况一般来讲是必然的,是特权阶级要保持其阶级的特权,要保持其特权集团的权威不被动摇、不被削弱、不被知识分子们的思想、言论、行动等等所冲击的必然的结局。

因此,侵犯人权是因为特权阶级的存在;是特权阶级要保持自己的特权万世长久不被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所削弱的必然行动,是合乎特权阶级长久特权利益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行为。

从这一角度上来讲,特权和人权是不能共存的一种社会现象。

要保护人权就必然不允许社会有大量的特权存在;而要维护特权阶级的奴役、压迫、掠夺人民,维持老爷们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特权,那么就必定人民的人权不保,几乎必定会大量发生侵犯人民人权的事件。这结局其实就是一定的。

所谓人权历来都是指多数人的权利,即广大人民和知识分子的权利;而特权则历来只是社会上少数人的权利,即掌握着社会各种大权的那部分人的专有权利。现在看来,允许人民和知识分子享受广泛的人权保护,就必然对极少数官员老爷的特权有所妨碍,所以必然引起这些特权阶级的不高兴了。

理论上任何特权的存在,都是以掠夺、侵犯别人正当的、应该具有的起码的基本权利为基础条件的。也就是说,特权的存在必须以侵犯人民的正当的基本权利为代价,也就是以侵犯人民的人权为代价。如果没有侵犯别人的人权存在,也就不会发生什么特权了。因此特权的存在必然有侵犯人权的现象,也即特权和侵犯人权是互为对方为前提条件而存在的。

因此如果一个社会没有特权阶级的特权的需要,那么就必定不会发生侵犯人权的事情了。

所谓特权其实就是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压迫权力、剥夺的权力、禁锢其思想的权力、钳制其学术的权力、掠夺其财产的权力,也是特权阶级少数人我行我素的权力、惟我独尊的权力、“天下人妻女皆为供我一人之淫乐”的权力。

特权就是不平等,就是欺压、就是强拆、就是欺凌、就是奴役、就是侵吞、就是霸道、就是不讲理、就是无人性、就是不道德、就是残酷、就是三呼万岁、就是八抬大轿、就是军警开道、就是重要指示、就是访贫问苦、就是带来上级的亲切关怀。
由于特权是这个样子,这个德性,所以特权就必定和讲平等、讲人性、讲道德、讲仁慈的保护人权格格不入。

根据已往大量侵犯人权国家的各种现象和事实,经过认真研究和总结后发现,这些国家的特权阶级,在应用他们掌握的特权的时候有如下十二项特征与表现:

⒈强行推行某种意识形态,强迫人民信奉他们指定的意识形态思想,这是制定信仰并强迫人民信仰之的特权。

⒉设定某种社会权力体制,并采用强权推行之,强迫人民和知识分子接受,不容商量也不容质疑,更不准人民批评与指责。这是垄断政治与权力体制的特权。

⒊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实际掌握国家大权者,不是人民公正选举出来的,而是来自特权阶级内部的商定和交易。

⒋与外国签定条约,包括划定国家领土与边界,不是经过真正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的普遍审查与同意,而是由个别、极少数垄断国家大权的特权人物擅自的决定。

⒌国家军队不是由人民掌握或者由人民授权的人掌握,而是由垄断国家大权的政治团体甚至垄断权力的极少数人甚至个别人掌握,其特征是这个垄断国家大权的团体和个人的掌握权力和掌握军队,并不是人民选举后授予其这种权力的。

⒍垄断司法、干扰司法以及违法的特权。这是特权阶级所特有的特征,他们正是因为这样的高高在上于人民大众,所以显示出他们的非同一般来。

⒎特权阶级为了垄断权力所做的最卑鄙的一件事情,是他们采取垄断的方式,让社会按照特权阶级的意愿和主导去产生“人民代表”,也就是说特权阶级一定会千方百计的主导与垄断“人民代表”的产生,他们事先安排好了能代表他们特权阶级利益的人物作为唯一的代表候选人,并且会以各种借口拒绝那些真正的能代表人民利益的人作为代表候选人,当然也绝对会拒绝那些自发的参与人民代表竞选的代表进入候选人行列。特权阶级这样垄断“人民代表候选人”之后,就必然垄断了“人民代表”的产生过程,这样就能保证“选举”出来的“人民代表”,其实全部都是代表特权阶级利益的人了。这样也就能保证特权阶级对于国家各种大权的长期而且可靠的垄断了。

⒏国家制定政策、宪法、和各种法规,不是经过人民讨论、或经过真正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的讨论,而是被特权阶级以自己的意志与利益主导的,并剥夺人民的参与权。特权阶级既然垄断了社会的一切权力,那么他们必然会去利用他们的特权去垄断各种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因此在特权阶级垄断与主导下制定出来的政策、宪法、和各种法律以及规定,一概的在利益上体现特权阶级的各种利益,包括政治的和经济的特殊利益,使得特权阶级处处高人一等。例如同为社会退休人员,但对于特权阶级的分子,其待遇常常要高出一般人民的数倍,而且在住房、医疗、子女就业等等许多方面,还另外享受许多一般人民根本享受不到的许多特殊的待遇。

⒐特权阶级还有垄断新闻的特权、禁锢思想的特权、压迫言论的特权、限制人民出版自由的特权——以上统统称之为思想、舆论、理论与意识控制的特权。这是特权阶级的一项特别的特权,他们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所有其他的特权的不被动摇与削弱。

⒑经济垄断与控制特权。特权阶级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前述的如垄断法律法规的制定、垄断各种权力的产生与延续、垄断舆论和思想与学术的等等的言论,最后达到垄断社会经济控制和经济分配与调配的所有过程与细节,达到对经济的垄断,同时他们也为自己和自己的家族掠夺来大量的金钱财富等等。

⒒垄断教育的特权。孟德斯鸠在他的名著《论法的精神》中就曾经指出:君主国家的教育是努力的提高人们的心智;而专制国家的教育的目的则是寻求降低人们的心智。这是因为专制国家教育的目的不是培养好公民,而是要培养好奴隶。这些论断可谓一针见血。在专制国家,特权阶级除了垄断意识形态和思想舆论之外,还要千方百计的垄断全部社会的教育,从小学到中学、直至大学,统统要垄断之。例如在中小学教育上,他们千方百计的删除那些不利于特权统治内容的教材,却去增加有利于奴化、麻痹人民内容的教材。在大学教育上则灌输金钱至上、享受至上、性开放与色情至上等等内容,以使大学生们统统烂掉,而避免这些大学生关心政治、关心国家前途、关心民族前途等等,这样就能避免大学生们再去过问政治,再去挑战特权阶级的统治与政治垄断。这些特权阶级的核心人物,这些特权阶级头子们,他们采取不惜让千百万人民的子弟都变成烂掉的一代、垮掉的一代、垃圾的一代,也要达到维护他们特权专制统治的目的:他们的心是多么的歹毒啊。

⒓冠冕堂皇的侵犯人权而不受追究的特权。孟德斯鸠曾经指出:专制国家的人民是生活在“政治奴隶制”之中的。而凡是特权存在的社会正好都是专制的社会。同时孟德斯鸠又论述认为,民主社会的政治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的社会需要的原则是荣誉,而专制社会的政治原则则是恐怖:因为专制要靠恐怖维持其霸道和权威。一个社会的特权阶级之所以侵犯人权,乃是因为特权阶级要依靠特权掠夺人民和压迫人民、拒绝知识分子的指责和批评、垄断思想、言论、和垄断舆论、垄断对内对外的一切大权,要保持上述的十一项特权,而容不得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发出不同的意见,因此便强制性的剥夺即使按照特权阶级主导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属于合法正当的言论与批评,甚至不惜采取把异端人士投入牢房的,那样一种破坏他们自己所制定的法律的方式,用恐怖来威吓人民特别是威吓知识分子,来打击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批评,因此侵犯人权的事情便发生了。

二、一些社会,是怎样的为了特权而侵犯人权的

我们先来看看前苏联的情况。

统治前苏联的官僚集团,他们具有哪些特权呢?

第一,显然,他们具有对国家政治的绝对的垄断权力,而根本就不允许人民和知识分子对他们的制定国家政治方针和种种政治政策说三道四,也不允许人民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与讨论。第二,前苏联的官僚集团具有对国家军队和一切军事设施、军事行动的绝对的垄断与控制的权力。而且这种对于军事的垄断权力并不是人民通过某种选举或者其他方式合法授予的,而是来自官僚集团的对于国家其他权力的绝对的霸占与垄断。苏联军队并不是属于人民的军队,而是属于特权集团的专有工具。第三,意识形态的垄断特权。这是显然的。特权集团拥有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管理和宣传机构,由国家拨付经费维持运作。他们的报纸名为《真理报》,可是这种真理却不允许知识分子们公开的质疑,也不允许公开的讨论,一切都以党中央的解释为准,党中央的解释又以当时的最高国家领导人的解释为准,谁的权利越大谁越是有垄断真理的特权。第四,垄断整个国家经济的特权。官僚们可以任意调动和支配国家的一切经济资源和所有的国家财富,包括为官员们分配远远优越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享受的费用。第五,官僚们对于出版的审查,和禁止公民言论自由的特权。第六,强权民族控制的特权。第七,侵犯公民人权的特权。等等。

前苏联发生了太多的侵犯人权的事件。

索尔仁尼琴原是一名红军战士。1945年2月,正在东普鲁士前线作战的索尔仁尼琴突然被捕。而原因竟是,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批评了领袖斯大林,他因此被判处8年劳役。显然,官僚当局侵犯了一个红军战士的正当的批评领导人的权利,这是索尔仁尼琴第一次被侵犯人权。1973年,索尔仁尼琴逃避了苏联出版审查制度的铁幕,在巴黎出版了他那日后震动了整个世界的《古拉格群岛》,该书揭露了苏联大量不把人民当人看待,侵犯他们正当人权的,残无人道和鲜血淋漓的事实。苏联的特权当局显然已经“容不下”这个“无法无天”的作家了,因为他们历来的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特权造成的罪恶,经过索尔仁尼琴作品的揭露,已经无法掩盖,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古拉格群岛》的出版,以犀利的文笔和真实的细节,揭露了前苏联的劳改营真相。从而彻底地激怒了前苏联当局。1974年2月12日,索尔仁尼琴在莫斯科的家中被警察带走,罪名是“叛国罪”,他被关进监狱,换上囚服。后来,索尔仁尼琴被苏联当局驱逐出境,这显然又是侵犯了一个公民的正当的人权。

再看萨哈罗夫的揭露。

萨哈罗夫原来是苏联核武器的主要研制者,苏联氢弹之父。但萨哈罗夫后来觉悟到这是不人道的事情。于是从60年代开始主张禁止核武器以及核试验,并积极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萨哈罗夫稍后提出了“和平、进步、人权”思想,并抨击苏联出兵阿富汗,从而使萨哈罗夫从苏联劳动英雄、列宁勋章获得者演变成了苏联人权运动的领袖。萨哈罗夫公开指责苏联当局在保障公民的自由言论的权利、出版的权利、出国旅行等的权利、自由阅读的权利等等方面做得太差。另外他还在1975年的纪念诺贝尔演说中直言不讳的说到:

“一想起来就不能容忍的是,就在我们为这个庆典聚集在这个大厅内的这一刻,成千上万的良心的囚犯正因营养不良而受苦,这是因为长时间的饥饿,由于他们日常伙食中几乎完全没有蛋白质和维他命,由于药品短缺——禁止给犯人送维他命和药品,由于过分的劳动。他们因寒冷、潮湿而颤抖,在光线阴暗的地牢里精疲力竭。在这里,为了自己的人性尊严和反对“灌输机器”的信念,实质上是为了反对对他们灵魂的摧毁,他们被迫进行着无休止的斗争。集中营系统的特殊性质非常小心地隐藏着,有一些人承受着全部的折磨,因为他们拉开了帷幕暴露了这个,为他们揭露和控诉的真相提供了最好的证据。我们关于人类尊严的概念要求为了所有的犯人——不管他们有多大的罪,对这个体系立即进行改变。而那些无罪者的苦难又怎么办呢?最坏的是存在于特殊精神病院里的地狱,它们在第聂伯罗彼得罗夫斯克、塞特沃维克、海兰泡、喀山、切尔诺戈尔斯基、奥廖尔、列宁格勒、塔什干……”把政治异端分子、对政府进行批评的人当作精神病人对待,受到了萨哈罗夫揭露与强烈指责。苏联当局这样的行为,当然是不折不扣的侵犯人权。

用对待精神病人的方式,甚至比对待精神病人更加残酷的方式对待政治异议分子,是前苏联专制独裁政权的一大“世界发明”,为此苏联当局当然受到了世界文明人士的谴责与批评。这样的兽行不是侵犯人权又是什么?

前苏联曾经是侵犯人权最严重的国家。依据俄罗斯“纪念碑”人权组织历史档案研究人员科兹洛娃的说法,从1937年到1938年,斯大林的政治迫害达到最高潮。当时一个个家庭全体成员遭到流放和迫害,至今很难统计出遭到斯大林政治迫害的具体人数。科兹洛娃说:“大约2千5百万人在斯大林统治时期遭到流放,或是被没收财产。在1937年到1938年最为恐怖和最为黑暗的这两年里,有大约70多万人被处决。”

前苏联的侵犯人权的暴行,可以说罄竹难书。

我们看看索尔仁尼琴的人权是怎么和苏联的官僚的特权发生冲突的。显然,索尔仁尼琴的在信件中批评斯大林,是一个公民的正当的权利;可是,官僚们却认为这是对他们权威即特权的挑战,因此而大动肝火,把之投入了牢房:官僚为了维护他们的特权,而侵犯了一个红军战士的人权。

后来索尔仁尼琴在国外出版了震动了整个世界的《古拉格群岛》,揭露了苏联当局残无人道和鲜血淋漓的事实,这就使苏联当局的滥用特权所犯下的罪恶暴露于天下,特权当局显然已经“容不下”这个“无法无天”的作家了:因为索尔仁尼琴敢于蔑视苏联官僚们的专制独裁等等一系列霸道的特权,在官僚的眼里,索尔仁尼琴简直就是“无法无天”。

索尔仁尼琴与苏联当局的所有这些冲突,无不都是特权为了维持自己的霸道的权威,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威,而大肆的对公民正当的人权进行的侵犯。

萨哈罗夫的情况也是同样。他的关于核武器的建议,和批评苏联当局的侵略阿富汗,这些行为虽然都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但在苏联特权霸道的官僚们的眼里,却无不都是对官僚的权威即特权的挑战,是触动了官僚们的特权利益,因此官僚们便容不得他的言论和行为了。

总而言之,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由于特权存在的缘故,是特权要显示权威,特权要显示自己的威严与霸道,而强行施加在人民头上的惩戒性的侵犯。

我们还知道蒋介石政权也是大量侵犯人权的,包括言禁、报禁、禁锢思想、逮捕政治异端人士、实行白色恐怖政策,暗杀那些批评蒋政权的进步人士、操纵各种政治选举、通缉那些进步的,敢于批评蒋政权独裁政策的正义知识分子、强行抓壮丁,让人民充当维持独裁的战争的炮灰,等等。

其他的还有德国希特勒法西斯政权的侵犯人权也是大家早就知道的,包括强行进行意识形态思想灌输、杀害和迫害犹太人的事件、用高压手段强制控制出版、新闻与舆论强制控制,等等,都是人所共知的。

因此,侵犯人权可以说是专制与特权大量存在的国家的一项基本特色,这是很符合孟德斯鸠所说的“专制的政治原则是恐怖”的判断。专制社会的这种政治特征,正是索尔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岛》中所揭露的苏联专政恐怖的情景。因此苏联那样的专制独裁的社会,正是借助大量的制造恐怖的侵犯人权事件,来显示政治独裁专权分子的恐怖的面目,来显示整个国家专制政权的恐怖的性质,以此来达到对于人民和知识分子的威吓作用。可是,专制独裁政权的这种性质,其实早就被孟德斯鸠所深深的洞察到了,早就予以作出明确结论了。

三、人权原本是民主思想家为人民和特权进行斗争而发明的武器

人权这个概念和相关理论的出现,从一开始就是人类的思想家,为保护弱小的人民不被强权的帝王和强权的统治阶级欺凌而发明的概念和理论武器,这是首先应予以郑重声明的。

按照一些学者的说法,人权概念的第一次出现是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而且是人文主义作家在同封建专制及神权的斗争中,逐渐形成了萌芽状态的人权观念的。人权学说一经提出,就在反神权和封建专制、特权的斗争中,所向披靡。初期的人权思想和学说直接体现在洛克、卢梭等人的历史名著和《独立宣言》、《人权宣言》等历史文献之中。

人权理论从诞生那一天开始,就必定要与专制独裁和特权发生冲突与对抗,这是毫无疑问的;任何人,任何国家,应用人权理论捍卫人民,包括捍卫知识分子的人权都是天经地义的,是无可指责的。

在所有专制制度的国家里,因为法律常常是统治阶级为压迫其他被统治的阶级而制定的,很有可能带有强烈的不公平性质。按照孟德斯鸠的说法,专制国家既无法律也无规章,有的实际只是独裁者个人的按照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孟德斯鸠的意思,专制的国家的法律其实是一纸空文,因为独裁者实际上是无法无天的。

而对付专制的有效武器只有民主,因此只有民主的社会才会保护人权的: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大真理。

由于专制的国家的法律根本就不公平,而且又多是为了限制人民的权利,因此衡量什么是应该维护与保护的人权,是根本就不能以法律为依据。而应该以人类普遍适用的道德与价值观念为依据,特别是以那些被许多文明国家承认的思想家的人权理论为依据。

因此人权不应该是一个具有地域性质的概念,而应该是人类普遍共同的道德与价值观念,全世界只应该有一种人权标准。

当然了,尽管那些专制国家的法律体现的可能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可能具有不平等和违反道德的性质,但法律仍然应该作为衡量是否侵犯人权的参考:因为那些侵犯公民的,已经被法律明文保护的权利的事件,肯定是侵犯人权的事件了。

四、结束语

这世界上曾经有一些国家,不但为了少数特权阶级的各种政治的和经济的利益而大肆侵犯自己人民的人权,而且还要振振有辞的以自己的国情特殊为特权阶级辩护。另外又有许多特权阶级雇佣的文人,在那里唠叨不休,目的是要把人权问题搅浑,把人权问题翻出千百种花样来,把事情搅和得浑浑的,以达到最后让人们也分辨不出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这样一种效果来。

宣昶玮今天就把这个人权问题给梳理清楚,辨别明白了:原来保护人权本来就是为遏制强权和特权侵害弱势的人民和弱势的知识分子的基本政治权利而发明的,全世界的思想史都可以证明这一原则。而且人权标准是全世界统一的,且应该选取那较先进的文明民主国家的人权标准为标准,因为这实在是促进各国文明进步,并推动人类文明的好事情。难道不以先进文明的标准为标准,却以奴隶社会野蛮残忍的人权标准为标准么?

人权和特权、专制以及民主的关系以前人们有过许多议论,但今天宣昶玮第一次尝试把之系统的理论化了,因此也就使人类社会的人权思想,变得更丰富与充实起来。

宣昶玮希望以此来促进人类的人权保护和民主事业。

刘  柠:冯正虎事件观舆论作用及日本人权外交的界限

2010年1月12日中午,上海维权人士、中国公民冯正虎乘坐日本航空JL791航班抵达浦东国际机场,直接在国保们的“护送”下,从VIP通道过关,顺利回到上海市内的家中。至此,冯以自身的健康、甚至生命为赌注,于日本成田国际机场展开的旨在讨回回国的合法权利的、长达92天的“抗战”终获“惨胜”。尽管此后,冯很可能会被置于另一种压力之下,面临新的迫害,但争取回国的一幕既已落幕,客观上便到了做小结的时候。

首先应该说,冯正虎的胜利,是其个人正确的斗争策略及将策略付诸实施的勇气和执着的结果,是通过Twitter等新技术手段推动舆论并赢得舆论支持的结果。诚然,在后者之中,也包含了日本媒体及社会舆论的一份支持。但毋庸讳言的是,日本作为好莱坞电影《机场客运站》(The Terminal)“东亚版”的舞台,本该有更加积极、投入的表现,以期发挥更大、更能动的影响力,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日本政府的应对显得被动、局促,捉襟见肘,错过了一次绝好的人权外交实战演习的机遇,再次强化了其在国际社会“首鼠两端”的机会主义负面形象,诚可圈可点,可惜可叹。

冯正虎于去年上半年先后八次自费乘机,尝试回国,但均被上海市地方政府以某种暧昧的形式拒绝入境,并“强制送还”日本。在这句简短的事实陈述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暧昧性。上海地方政府及其安保当局在拒绝冯入境时,并未告知、出示拒绝其入境的理由和相关法律文件,只是强调“奉上级指示”云云,且每次的处置都不尽相同(未出机场被原机遣返者有之;也有一旦入境,并入住警方安排的机场宾馆后,翌日被遣返的情况),令人怀疑这个国家所谓《出入境管理法》的真实法律效力——既然有法律条文,何以动辄拿“上级指示”说事?而每次具体处置的差异,更令人质疑该法律的严肃性——到底是明文规定,还是个别领导拍脑袋说了算(Case by case)?二是“强制送还”。据我所知,日本《出入国管理法》中,有类似的法律措施,但那是针对非法入境日本或逾期不归的外国人的法律处置。而冯是持合法的中国护照的中国人,上海当局何以有对他采取强制性措施,“送还”他国的权利?

去年11月3日,冯第八次搭乘全日空公司的航班试图“闯关”回家,但仍难逃“强制送还”的命运——翌日,数名特警在一名全日空上海事务所人高马大的中国现地雇员的暴力协助下,强行将冯塞进飞返东京的航班上,再次“送还”日本。正是这一次,冯宣称自己受到了暴力绑架,当航班抵达成田机场后,拒绝入境日本,索性在机场海关前面的通道上就地静坐,开始了旷日持久的抗议活动。有趣的是,就在冯正虎事件峰回路转,归国已成定局之后,全日空公司居然致函冯,要求其就11月4日被遣返日本时,“扰乱机内秩序,妨碍安全,以至延误起飞时间”的行为“深刻反省并道歉”,否则将拒绝其乘机。如此“恶人先告状”姿态的背后,其实难掩一种恐惧心理:冯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能甩掉最好甩掉。与其开罪中国政府,招惹“不必要的麻烦”,冒被其他乘客投诉乃至诉讼的风险,宁愿不赚这张机票钱。在试图甩掉冯的同时,全日空显然也在推卸三个月前协力上海当局强制冯登机的法律责任。在致冯正虎的信中,全日空方面解释道:“本公司再次重申,针对冯先生采取的一切措施,都是根据中国当局的指示执行的。”三个月前,乘客没想搭乘,却被迫“乘机”;三个月后,乘客想搭乘,却被拒售机票——即使作为一家商业公司,全日空的所做作为也难尽辞其咎。虽然迫害的主体是上海警方,但以暴力协力中国当局,逼迫一名无辜的、手无寸铁的中国公民就范,无论于道义原则,还是商业道德,都无法完全撇清干系。纵然是中方的牺牲,但不名誉的所为已构成污点,必将遭到舆论的谴责。事实上,网上已有抵制全日空的动议。对此,全日空方面当放弃傲慢,低姿态地加以应对,否则将大不利于公司的形象,从而损害在中国市场的长远利益。

在冯正虎于成田机场抗议之初,中方(上海当局)表面上持强硬牌,一幅公理在握、完全没商量的样子,但私下里却不止一次地派人游说在上海的冯夫人,劝诱其暂且入境日本,回国事宜从长计议。但了解上海当局的性格和行为逻辑,莫过于冯正虎本人。他看出自己一旦入境日本,回国事宜便无从谈起,从而将遭无期限流放的一步棋,于是选择了成田抗议。事实证明,冯的斗争策略是正确的。

但是,冯正虎初期的斗争,相当艰难。不仅面临食物、饮水、洗澡等诸多生活层面的困难,更主要的是,“人在东京”,抗议日本海对面的大陆体制,时空阻隔,信息不畅,难以唤起舆论的关注。对日本来说,一个中国人,未及通关,虽然人在成田,但从法律上尚未进入日本国——好像一个无形的抗议者;而对中国来说,横竖不是发生在首都国际机场或浦东国际机场的抗议,只要未引起舆论的关注,就等于没发生。这种情况下,来自抗议现场的报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遗憾的是,日本媒体在事件初期的应对不甚积极,甚至可以说颇成问题。在抗议已然持续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关于事件的报道几乎未见诸日本的主流大报,遑论电视媒体。一般人会本能而善意地从各种现实条件限制的角度来理解这种状况,诸如冯尚未通关,法律意义上并未进入日本;诸如现场位于成田机场一隅,媒体管道过于隔绝,等等。凡此种种,其实基本上是对日本媒体性格和冯正虎本人的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事实上,冯正虎早年留学日本,并曾在那里发展,在日本传媒、学界拥有一般华人所不及的广泛的人脉资源。据我所知,冯在东京时,曾不定期地出席由日本主流媒体记者和从事中国问题研究的学者组成的学习会活动,可以说日媒对他回国受阻的情况并不陌生。况且,成田机场内有常设的记者俱乐部,各大主流媒体均有记者在那里轮值,从事采访报道。只要媒体方面希望报道冯正虎事件的话,随时可以实现。然而,日媒在初期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回避。

一方面,他们觉得该事件背景“复杂、特殊”,最好不要轻易染指,免得触怒中国政府;另一方面,对冯个人性格上的一些看法、成见,影响了他们对事态性质的判断。甚至有些媒体人认为,冯应该懂得妥协,不妨先退一步,入境日本后再做打算,这刚好与上海当局的盘算“不谋而合”。而与此同时,对中国国内发生的一些敏感性事件,日媒则竖起耳朵,广泛扫描,大肆报道,诸如北京当局审判刘晓波事件、谷歌事件等等,不一而足。

这相当吊诡:一个高度发达的传媒大国,对发生在自己国门的人权侵害事件不加关注,却不惜越海绕道去关心大陆内地发生的各种维权案件——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新闻性”的判断标准到底是什么?新闻工作者的道义原则何以体现?理由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事件初期,一个中国人因回不了自己的国家,愤而选择异地(成田机场)抗议的事体缺乏“新闻性”,难引发轰动效应(Sensational Effect)。公平地说,任何国家的媒体都具有片面追求眼球效应的商业主义的“势利”一面,这是由大众传媒本质上的媚俗性(Kitsch)所决定的。但基于某种对新闻报道和学术研究的近乎“工具论”的理解,把中国仅仅当做一种客观化的、纯然物化的对象,从而失去看待那个国家及其国民时目光中的热忱,不复怀抱刻骨铭心、感同身受的“痛感”,貌似“客观、中立、理性”,实则冷血、无良、价值沦丧,是新闻的庸俗化,学术的堕落。但不能不说,在日本传媒、学界的所谓“中国帮”(China School)之中,颇不乏如此之“酷”的存在。

随着事态的发展,特别是港台和欧美媒体的报道逐渐多起来之后,日本媒体才开始跟进。但在抗议活动进入第二个月时,基本上仍未见电视媒体报道。而此时,冯正虎本人在各地华人的帮助、支持(包括技术、设备支持)下,已熟练掌握了用手机发推(Twitter)的技术,follow其推特的follower迅速增至五六千名(回国前夕已达一万五千名左右)。代表因特网2.0时代技术成就的推特,即时直播来自成田现场的消息,瞬间传遍世界,发挥了超乎想象的威力,事实上超过了任何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也放大了冯正虎其人的影响,中国政府开始感到被动——于是有了后来驻日使馆外交官亲赴成田机场探望“国家敌人”的戏剧性一幕。

冯正虎事件对中国来说,是人权事件,而对日本来说,则是主权事件。毕竟,一个国家的首都机场,被一名外国人长期“盘踞”,展开逾三个月之久的抗议示威的事态,应该说是前所未闻的。而在该事件上,日本全无半点责任。所以事件初期,傲慢的日本入国管理局官员对冯冷言相向,也真不难理解。按说,日方完全可以以该事件为由头跟中方大打人权外交牌,可实际上前者的应对却相当被动。尽管日内阁外务省、法务省的官员一直在水面下与中方交涉,但抗议活动持续了两个多月,都未见突破。直到今年1月20日,日执政民主党国会议员、众议院公选法改正特别委员长牧野圣修(Makino Seishu)一行亲赴成田机场探望冯正虎之后,局面才有所改观:中方终于坐不住了。随后,中国公安部驻日联络官和驻日使馆官员一周之内三次前往看望冯,并转达了上海市政府的口信。至此,冯正虎的回国之路才变得明朗起来。但虽说如此,假如没有除中国外满世界舆论的强大攻势,特别是推特网上直播效应的铺垫的话,很难说日本的人权外交会如此之快地奏效。因为新上台的日民主党政权,对北京基本上无牌可打。一个旁证是,去年12月23日,被称为“世纪审判”的刘晓波案一审开庭。在京城史上罕见的刺骨寒风中,十五个国家的外交官伫立于法庭大门外守候数小时,等待律师出来通报审判结果,而其中却没有日本外交官的身影。乃至连日本报纸都看不过去,纷纷质疑民主党政府的正义缺席。此事微妙地呈露了日本对华人权外交的界限。对此,中国人的失望事小,但随着两国经济地位和国际影响力的“换位”,日本不无长期置身于中国阴影下的危险。长此下去,于日本自身的“国益”未必有利,更与其拼命谋求的在21世纪实现所谓“普通国家”化的战略转型的方向相悖。而一个不能在国际社会的交往中践行普世价值观的国家,在邻国国民的眼中,难以称得上是达标的“民主国家”。

冯正虎事件,是发生于转型期中国的一个典型案例,其本质是国家违宪,侵犯公民人权。一介书生,仅仅因为出于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和现代公民意识,参与了若干公民维权案例,便被当成“国家敌人”,不仅招来牢狱之灾,且有家不能回,只好拼聚个人有限的财力,甚至不惜以健康的代价奋起抗争。面对如此高成本的公民维权,家国情何以堪?退一万步说,即使经过调查,冯被认定是真正的“国家敌人”,那么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的持有者,回国的权利也不应该被褫夺。惟其是“国家敌人”,才理应招其回国,并以中国的国内法来治其罪,而不是“反体制流放”。从到目前为止披露的种种信息来看,该事件背后,不乏地方政府与中央、中国与日本等多重角力的错综矛盾背景,冯很可能只是某种牺牲。但放逐公民“乘桴浮于海”的做法,不仅是牺牲正义原则的公权力人权侵犯,更损害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是对近年来政府不懈打造的国家软实力的沉重打击——一个冯正虎事件,抵消了多少所孔子学院的投资!

从2008年不被允许出境,到去年好容易出境后又不被允许入境,直到经过“一个人的抗战”,终于在大年除夕的前一天被允许入境回家,冯正虎还是冯正虎,其持有的护照还是那本护照,据笔者所知,冯也从未检讨反省,写过检查,那么,如此脑筋急转弯式的戏剧性转折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我们的法律何以解释这一切?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所有这些问题不应该没有任何说法、答案。非如此,便无法以理服人,便无法挽回该事件所折损的软实力损失,便无法杜绝类似的悲剧重新上演。

欧阳小戎:保持道德清晰性——自由主义的常识之二

自由应该有其清晰的道德边界,而非混乱不堪的。在一个正常社会、或在一个正常的价值体系范畴内,应该容许人们生活在某种灰色的道德空间内,但这并不等于道德本身是一笔糊涂账。在自由主义的伦理框架下,人有权不选择成为一名圣徒,而作为一个大俗人存在。但这并不等于大俗人和圣徒属于同一道德层次,更不等于圣徒是错误的,而只有大俗人才是唯一正确的生存姿态。

在自由主义的框架内,只要不越过道德边界,各种道德层次应该是并存的关系,而非相互否定。那么,道德边界究竟如何划分?如伏尔泰所定义:自由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界。这一边界定义非常简洁易于把握,但笔者以为,该定义仅仅停留在政治层面上,属于人与人之间权力的边界。笔者窃以为:自由的道德边界应该还存在一个伦理上的边界,其应该是:个体的自由选择以不伤害其他个体、不伤害公共利益及不伤害自由价值本身为界。

道德应该是层次分明的,是清晰的,此乃人类文明数千年之生活常识,一个人在世间的行为,按照利他和利己的正负、多寡,被定义为道德上的高尚者、平庸者者及卑劣者,这三者永远不可划上等号。所谓“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此之谓道德清晰性之丧失,违背常识性之人伦。自由主义与道德之间应该是并存的关系,而非取舍的关系。自由主义并不否定道德,道德亦不否定自由主义。尤其是,作为自认为具有“普遍适应性”的自由主义价值体系,一个信奉它的人应该明白,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他首先是一个人,首先应该象一个人一样在道德上做出清晰的判断,然后才是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存在,在道德清晰的基础上构建自由主义大厦。

丧失道德清晰性,你将不再是自由主义,因为你的自由主义若是将道德变成一笔糊涂账的话,那么你将不再具有“普遍适应性”。因此,一个自由主义者在评判任何事物时,必须首先对该事物作出负责任的分析,再下结论。胡适之云:小心求证。

在红中国过去的六十余年,那种“你必须去做圣徒,否则不如去死”的观念曾经盛行一时,至少曾经在宣传筒里盛行一时。这种观念抹杀社会的灰色空间,制造出大量悲剧,在那些时代,真实的情况往往如此:那些高唱道德高调的人,他们才是整个社会最道德败坏的群体。

当自由主义登陆中国大陆之后,对道德高调的否定曾经在自由主义者内部风行一时,甚至一度达到了对任何道德提倡都不假思索地予以否定的地步。很显然,这种否定没有一个清晰的道德边界。因为宣扬高标准道德取向的,可能会有好几种人。

第一种人,是我们中国大陆民众所熟悉的,那些掌握着宣传筒的人。他们高调宣扬道德,并给社会带来巨大伤害。对这些人稍加一步进行分析之后可以得知,这些人宣扬道德的实质情况是:他们掌握着一个恐怖的国家机器(军队、警察、法庭、各种监狱等等)和一个几乎覆盖全社会的宣传体系(影视、书报、大部分互联网及其它宣传工具);他们宣扬一套由他们来定义的道德标准并要求其治下民众服从该标准,对不服从者施以恐怖手段;他们自己非但不遵守自己所定下的道德标准,并且以该标准来衡量的话,他们是整个社会做得最糟糕的一群人。

第二种人,亦有相当的存在规模,他们是我们所熟悉那中所谓“大俗人”,处于被统治地位,本身道德水准在一个灰色空间内。他们对道德的追捧,是缘于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低下,伤害了他们的利益,自然使得他们产生希望生活在一个高道德水准社会之中的愿望。对他们而言,对道德的追捧只不过是这种愿望的表达。

第三种人,他们自身具备强烈的自我道德审判意识,并追求自身成为一名高道德水准的人。他们不仅不带来恐怖反而在不遗余力试图担当社会责任。虽然极少却是真实存在。

显然,对这三类人不假区分地否定是不负责任的,真正在伤害着社会和道德本身的,仅仅是第一类人。如果我们听到第二类、第三类人说出与第一类人相同或相似的话,便将他们等同起来,那么,我们便丧失了道德的清晰性。因此,就上述情形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真正应该被反对的,不是高标准的道德准绳,而是依靠着强大恐怖手段和唇齿之力,强行要求他人接受某种道德准绳。三者虽在表象上都有对道德标准的提倡,但三者在道德上层次分明,作为自由原则的追随者,应该清晰地知道,我们真正反对的是恐怖行径,而非道德标准的高低。

或曰,一个基于自由主义,而又清晰的道德边界应该是:人有权做出自己认为正确的任何选择,但任何选择都不可超出“主动地对无辜者构成伤害”这一边界。

在红中国的历史上,来自专制当局宣传筒里还曾经有过一种广泛说法,认为人应该放弃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投身到“伟大革命事业”中去。

从自由主义的角度出发,这是绝对错误的,人有权去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然而追求自己的个人幸福,必须保持道德的清晰性,超过道德的边界,将不再属于自由的范畴。

譬如一位年轻有为的大学生,需要面临择业。他可以从自己个人幸福的角度出发,选择到某个公司去当个工程师,或自己创业开个小公司,亦有机会挤进所谓的“公务员”队伍,或去贫困地区当个志愿教师,甚至去当个农民……

所有这些选择并非在道德上等价,他没有资格以个体自由之名去做出那些超越道德边界的选择。他不能去当个毒贩子,因为那伤害了他人;亦不能去混官场,因为进入专制体系去鱼肉纳税人,并服务于专制集团去压制纳税人的自由,那是可耻的。当毒贩之类的选择,不仅道德沦丧且触犯现行法律,而混官场为专制效命,是否触犯未来公民社会的法律尚须由未来社会之公民给出表决答案,但是其突破了道德边界确是不争事实:一个人无论以任何理由到官场上混迹,并无论其在官场上以何种方式混迹,其消耗掉的纳税人血汗,都要远远高于其为纳税人所做出的贡献,更多的时候是谈不上丝毫贡献,仅仅剩下对纳税人利益的侵犯。自由主义非但不支持这种将道德抛到一边的行径,反而反对之。若有人以自由选择之名支持此类举动,那么不仅不是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亵渎。

以公共权力压制个人幸福应该遭到强烈反对,追求个人幸福应该得到支持。但自由主义从来不支持追求个人幸福的同时可以侵犯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个体的任何选择都应该停留在道德边界之内,才称得上是“自由选择”。并且,自由主义鼓励这名青年去选择担当社会责任,譬如到边远地区去从事慈善教育活动。亦即:即便是在道德边界之内,自由主义亦并非将个体的任何选择都等同对待,它自然倾向于人们去选择担当其社会责任。虽然它认为人有选择不担当的权力,却不等于其可以和那些有担当者得到同等的社会认同,更不等于其比那些有担当者更天经地义。

以上两个范例基本可以勾勒出所谓“道德清晰性”这一概念的轮廓。即:在政治层面上,道德清晰性意味着真正应该反对的是依仗公共权力的恐怖行径,而非挡在恐怖行径前的遮羞布。譬如以色列的“基布兹”与苏联的集体农庄,在表面上都表现为公有制和统一分配。但二者的实质却存在根本性不同。“基布兹”是完全出自自愿选择的,无论加入或是退出都无需承担任何恐怖后果;而集体农庄却是强制的,不加入将被冠以反苏罪名遭到劳改,一旦加入便再也没有退出的选择。“基布兹”是和私有制并存的,而集体农庄则以摧毁私有财产为基础。一个具有清晰道德层次和边界的自由主义者应该明白,真正应该反对的是恐怖而非一个合作农场。

在另一个层面上,及伦理层面上,道德的清晰性意味个体的任何选择都不可超出道德的边界,否则将不再属于自由选择范畴,例如人没有无缘无故去打人的自由;在道德边界之内的自由选择,亦并非具有同样价值,荣誉属于那些担当责任的人,并与其所担当的责任成正比,譬如路遇过蹬三轮车上坡者,人有选择不去帮忙推车的自由,但帮忙将得到荣誉,而漠视者将与该荣誉无关。不肯担当责任却想要得到自由的荣誉,纯属奢望。

中国政府无意发出“和解信号”

北京市高级法院维持对刘晓波的十一年有期徒刑判决,这一消息引起了欧盟和美国的强烈反弹,德语媒体对此做了详尽报道。《每日镜报》写道:

“中国当局继续执行打击国内人权活跃人士的强硬路线,不怕在国外造成负面影响。欧盟要求无条件释放刘晓波,美国驻中国大使洪博培也批评说:’迫害和平表达政治观点的人士违反国际公认的人权’。17个国家和欧盟的外交代表当天早晨聚集在法院大楼前。他们大声有力地表达了全世界的愤怒,但中国领导人这次同样无动于衷。

中国政府拒绝改判,错过了拯救自己艰难竖立起来的温和派形象的最后一次机会。刘晓波绝非个案,中国的法庭经常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模糊罪名对活跃人士做出判决,剥夺他们按中国官方说法理应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

《新苏黎世报》注意到,中国当局春节前判处谭作人五年徒刑,接着宣布维持对刘晓波的十一年原判,同时在上海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在中国的工作人员提出公诉。这一套组合拳表明,中国政府无意发出”和解的信号”:

“中国农历新年之前,中国的干部们通常要尽量多办妥一些事情,但今年他们使人产生了另一种印象,好象他们特别看重在国内政治方面千万不能显示软弱,所以不理会批评人士乃至国外提出的要求。至于这一做法是否反映了中国领导人因经济崛起而产生的狂热自信,还是反映出他们对目前经济政治挑战的不安 、甚至恐惧,外界很难做出评价。”

春节前,上海检察院对澳大利亚力拓矿山公司驻华代表胡士泰及其三名中国雇员提出公诉,指责他们向中国钢铁生产厂家索取高额贿金、非法获取企业机密。《南德意志报》观察了这起超越了经济范围的案件:

“尽管证据很不透明,但这四人肯定会判处有罪。除了列举一些罪名外,中国迄今没有公布他们的罪行细节。经济界人士认为,只有在事先已确定审判结果、也就是确定有罪的情况下,共产党才会对这件棘手的案件提出诉讼。但检察机关毕竟不再坚持起初提出的’出卖国家机密’这一罪名,而把指控降到企业机密一级。力拓否认这些罪名,据说支付贿金的中国钢铁工业的代表并没有受到起诉。

中国的法律模糊不清,很成问题。它对国家机密和企业机密的起始界限,没有明确定义。所以,中国过去经常发生随意解释法律的现象。真实的情况是,西方企业在市场调研和分析方面走在中国人前面,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信息,因而与中国企业谈判时能占据有利地位。”

摘译:王羊

崔卫平:汉娜·阿伦特:热爱世界

汉娜·阿伦特遇上海德格尔那年18岁,和波伏瓦遇上萨特的年纪相仿。然而比波伏瓦苦涩得不可比拟的是,海德格尔此时已经35岁,身为两个孩子的父亲,他的妻子艾尔弗蕾德精明强干,这是一个牢不可破的家庭。从1925年到1929年,这对师生以偷尝禁果的方式将彼此的恋情维持了四年,全靠着海德格尔的老练周到才没有被人发现。秘密的信号始终(也只能)由海德格尔发出,打开的窗户或亮着的灯,都是一次欣然的赴约。令如此一位富有强烈独立倾向的年轻女子对自己言听计从,使得这位正处于上升时期的年轻哲学家平添了几分人生得意。但诸如此类的事情最后总要划上一个句号,海德格尔终于决定让阿伦特离去。1925年她先是前往弗莱堡大学埃德蒙·胡塞尔的门下学习一个学期,然后在海德格尔的建议下于雅斯贝尔斯那里完成了博士论文《论奥古斯丁的爱的观念》。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承诺,离开时也没有任何怨言。不能想象他们之间爆发过任何激烈的争吵,像如今的人们通常做的那样。对于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姑娘来说,这样的附加条件是相当苛刻的:没有海德格尔的允许她不得给他写信。

要多大的力量她才能在内心深处摆脱这位远不可及的恋人的牢固盘踞?要多么顽强的生命力才使得她不感到自己是蒙受损失的、仍然可以是完整的和结实的?要多么宽广的胸怀才使得她不会对世界和他人产生怨恨和从此将自己封闭起来?和所有年轻的女孩一样,阿伦特最初的办法是试图爱上别人,在经历了和雅斯贝尔斯的另一位弟子(本诺·冯·维塞)的短暂恋情之后,她嫁给了君特·斯特恩,这只是一对表面上门当户对的婚姻,她和这位在胡塞尔手上拿到博士学位的夫君之间没?quot;深刻的爱”.但正是从这时候起做的另外一件事情帮了她的忙。1929年起,她开始写作那本《拉赫尔·瓦伦哈根:一个犹太妇女的生活》的书,其中最后两章是1933年逃往巴黎期间写成的。该书直到1958年才出版,英文版于1974年即阿伦特逝世前一年才问世。这本书终于成为女性主义热衷的读物,被看作一个女作家通过写作来梳理自己、达到自我意识的一个典范;而此前的阿伦特在身为女性这个问题上,仿佛没有提供更多的建树。

拉赫尔·瓦伦哈根(1771——1833)是一位犹太珠宝商人的女儿,但她本人却没有钱,对犹太人来说,缺少财富将意味着永远被拒绝于社会的大门之外,在阿伦特的笔下,她也不具有出众的容貌,即那个年代女人可能拥有的两件武器她都不具备。所幸的是她正好赶上一个热烈的、启蒙的年代,在歌德等人倡导下的新的时代风气面前,人们推崇理性而非成见、推崇个人才华、自我意识、对待自然及人的生气勃勃的感受;而这些对于一位天性率真、领悟力极强、才华横溢的姑娘来说,一个新的可能性世界仿佛正在朝她打开;她不利的社会地位暂时被掩盖了。当她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歌德本人便对她谈吐的才智表示出激赏;很快,在她周围聚集起当时柏林的几乎所有文化名人,她成了一个著名沙龙的光彩熠熠的女主人;诗人让·保尔、蒂克、弗里德利希·史莱格尔、哲学家史莱尔马赫、语言学家洪堡兄弟都先后出入其间。某种残酷的真相的揭露,一直要到已经与她订婚的伯爵冯·福克斯坦重新改变主意。这位伯爵属于一个显赫的古老家族,对这种人来说,重要的是他家族的头衔,他的社会地位,他自己作为个人是不重要的。而拉赫尔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于:她是用在新型沙龙中养成?quot;平等个人”的眼光看待他的,自以为与他交往和彼此认同是个人之间的事情;她甚至还想进一步把他”还原为”他本人;但是所有这些引起了伯爵的不适:在通过交谈来展示和确认自身的沙龙中,伯爵实际上变得什么都不是;他的身份变得无效;相比之下,这位犹太女子反倒成了优越者。而这种关系同时也证明:离开沙龙这个人为的小圈子,拉赫尔则什么也不是;她沉浸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沉浸?quot;爱情、树木、音乐”之中,表面上这是她自愿选择的,其实这是”社会”给她留下的唯一通道;表面上在这个”精神的领域”中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但这种平等是何其脆弱,带着多么一厢情愿的色彩——无视自己事实上被社会阻挡在外的客观事实,并且用种种美丽的说辞来为自己辩护,拉赫尔无疑是在过着一种自欺欺人的虚幻生活。

她在日记和书信中记下了自己悲苦的心情,而这些话听起来多像刚刚结束和海德格尔关系年轻的阿伦特本人的道白:”我仅仅想知道你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你不可能忘掉我所经历的一切。””我跟你说,我正处于呻吟的垂死状态……之所以能够忍受这些痛苦,只是想再见到你一次。”然而伯爵那边没有回应。他什么也没有做。他是胜利者,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一切,牢牢掌握着自己既定的道路和命运,拉赫尔则像是被猛烈推倒了路基之外。”被从头到脚浇上大雨而没有一把雨伞”,1952年阿伦特对雅斯贝尔斯这样解释自己的传主。

但是拉赫尔有着罕见的忠直无欺的天性,她慢慢地从自己所受到的伤害中清醒和恢复过来,明白了自己被动的、无可选择的处境,体验到个人在整个社会面前的孤立无援。”她并不是卷入了和一个人的纷争,而是卷入了与整个世界的纷争。”阿伦特写道。被伯爵所拒绝,等于被扔进一种不平等的社会关系之中。而当她意识到这一点,则意味着她睁开双眼,由此步入社会;她个人感情的痛苦从而成为她扩大自己存在疆界的一个源泉:她开始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命运,尝试着从把个人的孤独和她所属的犹太民族的孤独联系在一起。此后一系列的经历更加帮助她意识到问题所在:作为犹太人的一员,只能在这两者之间作出选择:一、作为暴发户,作为这个种族的一?quot;例外”而被接受,去接受”同化”得到表面的承认;二、作为”贱民”,希望自己能够更加广泛地面对自己作为一个”局外人”的事实。而”同化”的代价是昂贵的,它培养起那种叫?quot;自我仇恨”的东西;拉赫尔最终站到了”贱民”一边。该书最后一章的标题是”不能逃避做一个犹太人。”

显然阿伦特并没有特别在意拉赫尔作为一个女性所遭遇经历的。拉赫尔的命运被看作是犹太人命运的一个缩影。描述拉赫尔作为一个犹太人自我意识成长的过程,是阿伦特意欲把自身放到更加广阔的社会政治现实中所做的思想准备。而现在的问题还在于:阿伦特是如何以拉赫尔作为一面镜子而摆脱海德格尔、得到自我拯救的?细心的读者会发现,在拉赫尔的沙龙故事和阿伦特的爱情故事之间存在着十分明确的重合之点:拉赫尔的沙龙将客观事实拒绝在外,推崇主观的、诗意的、孤独的美,并认为这些东西独立于世界之上;而阿伦特和她老师的关系也是不宜示人的,具有一?quot;无世界性”的秘密的特征。阿伦特之所以在其中感到特别无力,不是因为这种爱无法得到最终的结果,而是当其本身存在时,便是那么地虚幻和无法确认——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爱的现实和非现实便混为一谈;由此出发,”爱”周围的现实和非现实也混为一谈,包括双方个性的现实、他人存在的现实、与他人共在、共同分享的现实、以及使得世界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所有尺度和界限,统统变得模糊起来,仿佛生活在一团雾气之中。阿伦特曾把自己当时的心情写成一个小说《阴影》给海德格尔看,她感到在这种没有他人和世界作?quot;间隙”的爱情中,有一种被毁灭的感觉:”着了魔的被焚”.而这恰恰对了海德格尔的胃口。至少部分地(在理论上和在他海拔1200米的小屋中),海德格尔追求的就是这种”孤独”,他把与”常人”的共在称之为”沉沦”,他的开放性仅仅限于朝向大自然,朝向”林中空地”、”诗意的栖居。”不仅是从气质上,而且从事情的全部进展上,阿伦特从内心越来越反感这种东西——起码她本人在这种氛围中越来越抓不住周围世界,也越来越抓不住自己。进一步说,海德格尔也并非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在他和阿伦特的关系中,在抓住事情的全部主动权、按照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方面,他和拉赫尔的那位伯爵并无二致。当海德格尔让她离开时,她必须离开,不管她的感受如何。而在一开始创立这种关系时,阿伦特是接受海德格尔的这些理论的,他俩的关系也和萨特、波伏瓦之间一样,存在某种理论的基础;因此,除非从理论上进一步清算海德格尔,把告别他的理论当作告别他本人的一种方式,否则阿伦特则不能得救。而当拉赫尔最终站?quot;身为犹太人”的泥泞现实中来,表明阿伦特经过内心挣扎和反省,摆脱了海德格尔理论的云山雾罩,获得了看待世界和他人的另外一种眼光和起点。

犹太人的问题如何成为一个与欧洲近代历史演变有关的政治问题,而不仅仅是像它表面上所呈现的那样是一个民族问题,要到战争之后才进一步清晰起来。1956年阿伦特为这本战前年轻时写的书所作的德文版的初版序言中写道:”不能忘记个人的事情同时也是历史的,今天看来不仅是德国犹太人的历史,不仅是他们复杂特殊的问题,而是迄今为止的历史的一部分。”写下这些话时,她已经完成并出版了那本给她带来世界性声誉的政治理论著作《极权主义的起源》,初版1951年),其中分析了现代生产方式如何造就了沙粒般的”孤独”的个人,现代政治的事实就建立在孤独的个人之上:他们一心追求物欲满足,对公共事务置若罔闻,从而丧失了对世界和他人正当的现实感和对事物正当的判断能力;孤独导致绝望和恐怖,导致人们互相之间的敌意从而摧毁他们的共同空间。阿伦特引用路德的话来说,一个孤独的?quot;总是从一件事来推断另一件事,并且将一切事情想到最坏处。”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接受自身”孤独”的过程,便是接受对自身的不公正;同时也就相当于接受和承认更加广大范围内的不公正;实际上,”被隔离”的情况不止是发生在犹太人身上;不断被抛出、不断将一部分人甩入更悲惨的无援境地是每天发生的事实;越来越多的人们因”孤独”而陷入一种深重和无力自拔的无力感之中;这就为全面控制的极权统治提供了基础。

这是一条典型的阿伦特的思路:个人的问题不再是个人的;而是同其他人、同包含所有人在内的公共领域中发生的事情联系在一起,甚至”孤独”也不应被理解仅仅是个人的选择因而有理由对此大加赞美;因为在她看来,每个人实际上是在同其他人分享这个世界;只有在人和人”之间”,在人类共同生活的舞台上,个人才能得到自身存在的充分展示和具有真理性。显然,这与海德格尔将”与他人的共在”看作”沉沦”的立场相去甚远。从个人揪心的经历和承担个人的历史境遇出发,阿伦特站到了”世界”而非”个人”一边,站到公共舞台升起来的光线之中而不?quot;退隐”在个人的秘密之内。作为一名女性,她参与了她那个时代真理的创造。

1964年在接受德国电视台记者高斯的访谈中,她称是一名叫做布鲁门费尔德的人打开了她的眼界,把她引进了对于犹太人的关注之中。在这次访谈中她还谈到了1933年帝国大厦纵火案之后,她对于那个叫做”知识分子阶层”所感到的深深失望,他们”仿佛在自己的周围建造了一个虚空的空间。”目睹此情此景,她暗自发誓”再也不卷进任何知识分子的事务”,并开始考虑做一些”实际的工作”.正好布鲁门费尔德请她编纂一本在日常生活习俗中的反犹言论集,她一口应承下来并积极投入工作,此事很快被发觉而阿伦特被抓起来。她对那位长着一张通达正派面孔的看守编了一个天花乱坠的故事,关押了八天之后被释放了。从此她上了黑名单她的名字不得出国,于是开始了漫长的流亡生涯,第一站是法国的巴黎。在巴黎她仍然在为犹太人组织工作,帮助去巴勒斯坦的年轻人做培训。一度时期,法国人将这些流亡的犹太人送进了由他们开设的集中营,一同来到巴黎她的第二任丈夫海因利希·布吕歇尔和瓦尔特·本雅明关在一起,阿伦特关在另外一个地方。此时法国本身也昏头转向,混乱之中阿伦特和她的女伴们策划了一次大逃亡,大约200名妇女勇敢地离开了那里。完全是凭直觉,她感到丈夫布吕歇尔也将逃往一个叫做蒙托邦的地方,某一天在尘土飞扬的大道上她高声喊起布吕歇尔的名字,他们希望在马赛搞到去美国的紧急签证。此时本雅明也到了马赛,并且把自己的《历史概念论纲》的手稿托付给了阿伦特。正如阿伦特在她那篇关于本雅明的文章中写的那样,本雅明是个天生的”倒霉蛋”(布吕歇尔平时就这么叫他),结果在离西班牙不远的一个叫做布港的边站自杀。阿伦特夫妇则幸运地逃脱了,当这两人到达纽约时,他们口袋里差不多只剩下50美元,此时为1941年。这对饱受流离之苦的夫妇开始适应在美国的生活。为了尽快掌握英语,阿伦特在一个美国家庭当起了”女佣”,同时在德语杂志《建设》上发表文章,她丈夫把她富于激情又强硬务实的风格称之为”如同利斧一样”.不久,她和布吕歇尔居住的那间陋室,成为一个不仅是流亡的犹太知识分子而且是许多美国文化人热烈讨论各种问题的场所,阿伦特于其中也像一个”沙龙”女主人。她显示了对于新国家和英语文学的高度兴趣,同时又吸引人们去讨论柏拉图、康德、尼采和卡夫卡。她那张犹太人的面孔和略带嘶哑的嗓音洋溢着深挚的真情。在一次晚会上有人问道:”弗朗西斯·卡夫卡是谁?”这促使她在美国出版了卡夫卡日记。她的美国朋友中有后来成为著名小说家的玛丽·麦卡锡,两人的友谊保持终生。阿伦特的另一好友是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她后来赞扬遇刺的美国总统肯尼迪”为了扩大公共空间,十分坚决地把诗人和其他游手好闲的人请到白宫”,其中就有洛威尔。而阿伦特把这样一些意趣不同的人们集合在一起,相当于小型公共空间的演习。在阿伦特看来,在平时劳动和消费的活动中,人们仅仅是维持肉体的生存,”被完全扔给了他自己”从而造成人们互相之间的隔绝。但在公共空间及其交谈中,大家从自己的角度发表各自的看法,使得不同种类的事物、不同视角的观点得以呈现,这才是生命的一种真正的开放。勇于在众人面前发表自己的看法,勇于冲破喉管的气流而”出声”,这样一次又一次”站出来”的做法才体现了人的尊严。而这样做同时也意味着随时准备回应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勇于面对和敢于”接招”,不把”私下”掌握的真理认定为唯一的真理。1949年她为保护犹太人的文化遗产在战后第一次回到欧洲,很快不仅恢复了和慈父般的恩师雅斯贝尔斯的友情(和雅斯贝尔斯的”持久交流”对她来说是无可替代的美妙享受),而且奇特地复燃了对海德格尔的感情,当然此后严格保持在友谊的范围之内。当海德格尔因为纳粹期间的附逆行为处于人生中最倒霉的时期,忠直无私的阿伦特给他送去了温暖和支持,为他在美国出版书而忙碌奔波,甚至替他难以原谅的行为徒劳地辩护。

一个人最初卷入世界的方式会陪伴他/她的终生。什么是个人的?什么是公共的、属于世界的?如何在个人事务和公共生活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尺度?阿伦特一生都在这两者之间思索和尝试实践。1998年德文版的阿伦特传记作者阿洛伊斯·普林茨有一小节题为”猛禽还是夜莺”,非常中肯地把握住了阿伦特性格和精神生活中同时具有的两面性。在朋友中她显得和蔼可亲,富有亲和力,尽管为了观点也会”反唇相讥”;但在公共生活尤其是涉及到正义和不公的大是大非问题时,她便显得毫不留情面,义正词严;在公共场合下的举止有时甚至显得傲慢和拿腔作势,如同一只猛禽。1957年她为堪萨斯州的小石城种族冲突事件而写的评论,在美国社会中首次让人们领教了她的厉害,同时也招致了许多批评。当时《党派评论》的发行人威廉·菲利普斯叫道:”她以为自己是谁?亚里士多德吗?”阿伦特的”亚里士多德绝望的女儿”的称呼因此而得名。最令人恼火的是1960年她接受《纽约客》杂志的邀请,以特派记者的身份前往耶路撒冷报道对战犯艾克曼审判,由此所形成那本书《艾克曼在耶路撒冷》,不仅使她的同胞十分吃惊而且非常愤怒。在动身前往耶路撒冷之前,阿伦特看了警方长达三千多页的卷宗?quot;不知道多少次地我大声笑出来。”因为她觉得自己面对的不过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滑稽小丑而已,这种印象在面对审判席上满口陈词滥调的被告本人时得到证实。她对审判的过程很失望,控方提出了大量的令人发指的材料,努力想说明艾克曼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而看上去人们非要给这家伙涂上鲜明生动的色彩才肯罢休。但这不是实际情况。经过仔细的观察分析,阿伦特提出的一个正相反对的观点是:”平庸无奇的恶。”艾克曼并不是因为具有深刻的个性(生性残忍)才作出那些可怕的事情,他仅仅是一个平凡无趣、近乎乏味的人,他的”个人素质是极为肤浅的”.他之所以签发处死数万犹太人命令的原因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她又一次引用苏格拉底说的”未经审问辨明的生活是不值得一过的。”这样的解释对于犹太人的伤害在于”假如不是一个恶魔。怎么可以毁灭世界?”而阿伦特的观点恰恰在于”平庸的恶魔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在该书中阿伦特还冒天下之大不韪地触痛了犹太人自身的伤疤:犹太人组织在战争中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犹太人几千年的”无根基”、”无政治性”的存在。她举纳粹在丹麦、瑞典这样的国家为例,说明纳粹肆虐的程度和遇到抵抗的程度有关。面对犹太人必须佩?quot;大卫星”的要求,丹麦国王宣布他本人将是第一个佩戴这种东西的人,结果没想到德军奇怪地接受了这种拒绝的态度。在面对犹太同胞的气愤甚至咒骂时,阿伦特丝毫没有退却,她感到伤心的是数年如父如兄般的朋友布鲁门费尔德,没等到她本人亲自向他解释便怀着对她的怨恨死去。

多年前曾下决心不参与任何知识分子事务的阿伦特,最终还是以她非同寻常的、崇高的思想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和巨大声誉。除了写作、教书,她在美国和欧洲之间奔波来去,参加各种活动。1958年雅斯贝尔斯获德国书业和平奖时,她应邀在老师的颁奖仪式上致词,这回也是在法兰克福保尔大教堂里发言的第一位女性。她在那里说到:富有人性的生活不可能在孤寂中得到,也不会通过把自身的事务交给他人而得到;它仅仅在一个人投身?quot;公共领域的冒险活动”中才能实现。从法兰克福回来后,她给雅斯贝尔斯写了一封信,说自己”真正爱上了这个世界,”并想把这种感受写成一本书,书名即为”热爱世界”,这就是后来德文名《积极生活》、英文名《人的条件》的那本。她其他的重要著作还有《论革命》、《共和危机》《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精神生活》(由玛丽·麦卡锡编辑出版)等。1970年丈夫布吕歇尔去世对她造成了很大打击,这之后五十年代结下深厚友情的英国诗人奥登出现在她身边向她求婚;遭到拒绝之后奥登颓丧得从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变成一个歪歪倒倒的流浪汉。后来奥登的死讯还是令她十分震惊。在奥登的葬礼之后。她重又读了奥登的诗并为他写了一篇诔词。1975年12月阿伦特突发心肌梗塞去世,未能完成计划中的康德哲学研究”论判断”,时年74岁。五个月后,海德格尔去世。

本文主要参考书籍:

1、Hannah Arendt:Rahel Varnhagen The Life of a Jewess,Edited by Liliane Weissberg Translatde by Richard and Clara Winston,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7.

2、The Portable Hannah Arendt ,Edited by Peter Baehr ,Penguin Books,2000.

3、《爱这个世界——汉娜·阿伦特传》,阿洛伊斯·普林茨著,焦洱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3月。

4、《海德格尔传》,吕迪格尔·萨弗兰斯基著,靳希平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3月。

5、《阿伦特与海德格尔》,阿丽思贝塔·爱丁格著,戴晴译,董乐山,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