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振快:从“蛋白质特权”看中国特权现象

在过去的一年中,媒体曝光了许多特权事件,涉及特权车、特权房、特权学校、特权用人等等,可谓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根据生活经验,人们可以推断,没有被曝光的远比被曝光的多。被曝光的已不胜枚举,没有被曝光的有理由相信实际上已经弥漫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如此众多的特权现象,到底说明了什么问题?

特权现象,在中国是有悠久历史的。在中国古代,皇室享有最大的特权,各级官吏等而次之,享有大大小小的特权。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说:“一切特殊的待遇,也可以叫特权,应该取消。”但是,“特殊的待遇”还只是制度化的特权,它“应该取消”而实际上并没有真的被完全取消,而其他非制度化的特权,更是随处可见,数之不尽。半个世纪前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物资严重匮乏,对肉、蛋等副食品的优先占有就成了一种特权。

根据当时的“特供”制度规定,从1960年8月起,对在京的高级干部(党员政府副部长以上、非党员副局长以上)和3级以上的高级知识分子,分别发给甲、乙级特需供应证。甲级证每月供应肉2公斤、蛋1.5公斤、糖1公斤;乙级证每月供应肉1.5公斤、蛋1公斤、糖0.5公斤。

从1961年2月起,凡科研9级、工程技术10级、医务12级、出版9级、新闻13级、文艺11级、高教9级、中专7级、中教4级、小教1级以上人员以及17级以上的干部(处级、科长级),月供应食糖0.5公斤、大豆1.5公斤;相当于行政13级以上的人员(司局级、地市级),每月供应肉1公斤、蛋1公斤、糖0.5公斤、大豆1.5公斤;相当于行政7级以上的人员(省部级),每月供应肉2公斤、蛋1.5公斤、糖1公斤、大豆2.5公斤。

在物资充裕的今天,人们可能难以理解肉、蛋、糖、豆的重要性。只有经历过那个特殊年代的人,才能领会这种规定后面的特殊含义。这种特殊含义,可称“蛋白质特权”。由于生命活动不能缺少蛋白质,一个人每天需蛋白质0.8-1.2克/公斤体重,蛋白质摄入量不足会致病。人体所需蛋白质,主要来自肉类、禽蛋类等动物蛋白,和豆类食物中的植物蛋白,前者较后者为优。中国有发达的豆制品,主要原因就是古代平民百姓吃肉不容易,以豆制品替代摄取蛋白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肉、蛋等副食品严重匮乏,这时候蛋白质就成了一种极度稀缺的社会资源,优先占有蛋白质就成了一种特权。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行政级别越高,蛋白质供应的数量、质量就越优越。当时戏称有权享受肉、蛋的干部为“肉蛋干部”,有权享受糖、豆的干部为“糖豆干部”“肉蛋干部”比“糖豆干部”享有更充分、更优质的蛋白质,而“糖豆干部”又比连糖、豆供应都没有保证的人更优越。这种通过制度化的力量确定的对蛋白质的等级性享有权利,显然是制度化的特权。

制度化的特权保证了行政级别越高健康越有保证。一般老百姓,只有病人、产妇、幼儿等特定人群才能享有数量不足、质量较次的蛋白质供应。比如从1959年10月起,规定对产妇实行一次性补助鸡蛋、肉、红糖各1公斤,病人每日补助肉食7钱、鸡蛋9钱,儿童每人每月补助供应食糖0.5公斤、鸡蛋2.5两等。1961年1月,规定对浮肿病人每人每月补助供应鱼1公斤。

这种在特殊年代对于享有蛋白质的等级性权利规定,是当时的“特供”制度的一部分。所谓“特供”,即特需供应,是对特殊人群的需求保障,是特殊人群对社会稀缺资源的优先占有权力。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的这种“特供”制度,其渊源有两个:一是帝制中国特权制度的遗留,二是学习苏联。

在帝制中国时代,宫廷中对各类人等的食品供应有明确的等级规定,比如清代对皇帝的女人所能享受的食品用准法律的《宫中则例》加以规定。皇帝的女人分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八个等级,《宫中则例》规定她们每天可以享用的猪肉标准分别是26斤(清代单位)、12斤、9.5斤、9斤、6.5斤、6斤、5斤、1.5斤,蛋的规定则是皇后每天10只,皇贵妃每天5只,贵妃每天4只,妃、嫔及以下不保证供应。这种规定不是按个人实际需要量来确定的,而仅仅是体现特权的一种等级制度。当然,如果物资匮乏,那么等级地位越高的人享有优先占有食物的权力。

在苏联,有专门为苏共高级干部开设的“特供商店”,高干们可在里面购买物美价廉的商品,供自己及家人享用。苏共也为中央干部提供特殊的医疗条件,在莫斯科郊外和一些风景名胜区建立疗养院,供其免费疗养。此外,干部子女可以进最好的学校学习,毕业后再进入最好的部门工作,工作后又可以很快走上显贵的权力位置。学习、工作、升迁,各个环节都特别优先,处处享受特权。苏共干部享有特权,形成了一个明显的特权阶层,这使其失去了民心,成为后来大厦倾覆的重要原因之一。

特权反映了社会不公平,这种不公平在平等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但是,要消灭特权,不能只是要求消灭特权车、特权房、特权学校、特权用人等等特权现象,说到底,这些现象只是特权的表现形式,而不是特权产生的原因。特权的实质,是对社会稀缺资源的优先占有。而社会资源常常是受权力支配的。因此,可以说哪里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哪里就会有特权,权力对社会资源的支配能力越大,特权现象就会越严重。由此可知,要消灭特权,必须使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对社会资源的支配,应该尽可能交由市场化的力量而不是行政权力去完成,说到底,是要拔除优先占有社会稀缺资源的“特权精神”存在的制度之根。否则,“蛋白质特权”虽被取消,仍然会以其他形式表现出来。

刘贤斌:围棋中的民运启示

多年来,我一直喜欢下围棋。我的围棋启蒙老师是我的妻子陈明先。大概在1995年,我们结婚后不久的一天,她在我面前说起她会下围棋,于是我就到商店买了一副围棋并请她教我,不料三天之后,她就不是我的对手了,但由此我却与围棋结下了不解之缘。后来我在空闲的时候就经常找人下棋,有时候还买一些棋书来看,不知不觉中就达到了业余初段的水平。

后来在从事民运活动中,我碰到了许多会下围棋的民运朋友,四川的李作、李必丰、胡明军、杜力都与我下过棋,只有李作的水平与我差不多,因此他每次来遂宁找我的时候,我们就会抽空杀两盘。后来我又知道西安的杨海、张鉴康也喜欢下围棋,听说张鉴康还是业余三段。由于每次到西安都是来去匆匆,我就没有与他们下过棋。听说浙江王有才也是业余三段,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因此也无缘向他讨教。1999年初我到杭州时,王有才已经进去了,我就与祝正明在王荣清的家里下了两盘棋,王荣清、吴义龙都在旁边作壁上观。

在川东监狱服刑的时候,我们每个周末都可以娱乐,这时我一般都会找人下棋。川东监狱的围棋水平很高,我们监区就有一个业余三段,后来又碰到了一个业余五段。由于经常与这些高手过招,我的围棋水平也长进了不少,现在大概有业余二段水平。监区每逢大的节日都会举行围棋比赛,我曾经获得过监区的围棋冠军。那次我居然战胜了那个业余三段,这让我兴奋了好几天。川东监狱每两年会举办一次服刑人员运动会,其中也设有围棋比赛项目,每次我都会代表监区参加比赛,但多数时候是遭到淘汰,只有一次我获得过全狱比赛的第三名。

2003年因在网上加入民主党而被判刑八年的李志来到了川东监狱,他在五监区,我在六监区,由于我们都属于监狱严格管理的对象,因此平常我们根本见不上面,更别说沟通交流了。后来在2004年的监狱运动会上,李志也参加了围棋比赛,我们终于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了。其实李志的围棋水平并不高,当时我大概可以让他四子,但能在比赛之余继续切磋棋艺,我们都很高兴。我们一边下棋一边交流信息和思想,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从此每届运动会的围棋比赛就成为了我们见面交流的唯一机会。记得有次李志告诉我说,出去后我们不要再搞那种比较激进的活动了,我们应当像一个公民那样去生活,应当像一个公民那样合理合法地追求自己的权利。对此观点我很赞同,出来之后我也基本上是这样要求自己的。2008年我即将满刑,于是在我的最后一次运动会上我送了许多书给李志,既有政治哲学方面的书籍,也有我订购的围棋杂志。

这次出狱之后,我下棋的时间少了,但有一次我却与欧阳懿聊到了围棋这个话题。欧阳懿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四川的一个老民运,他不会下围棋,但他在几年前写过一篇《民运如棋》的文章,在文中他从现代博弈论的角度谈到了民运的策略问题。我虽然一直没有看过这篇文章,但这篇文章的题目却给我以极大的启发。作为一个老民运,作为一个围棋爱好者,我想如果我来讲一下围棋理论与民运理论的关系,可能比不懂围棋的欧阳懿说得更加内行一些。因此在此文接下来的部分,我就准备从下围棋这个角度来侃一侃民运的策略问题。

在学会下围棋之前,我本来是喜欢下象棋的,但迷上围棋之后我就很少下象棋了。因为在我看来,象棋比赛只是短兵相接,就像一场战争中的一个局部战斗一样,而围棋比赛则像一场全面战争,整个棋盘上到处都是硝烟弥漫,因此我觉得下围棋比下象棋更过瘾。在象棋比赛中,如果自己损失了一颗棋子,那么自己很快就会面临被动的局面甚至输棋,但在围棋比赛中,自己损失一颗棋子并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有时候出于全局的考虑,我们还会经常故意弃子,不是弃去一颗,而是弃去许多颗,我们虽然有可能在一个局部的战斗中处于不利的境况,但换来的却是全局的主动。所以要下好围棋,光凭喜欢搏杀的勇气显然是不够的,你还必须具备良好的大局观,你必须学会不贪恋小利,要明白“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由此我想到在从事民主运动中,我们每一个民运人士都应当具有大局意识,该牺牲的时候就应当牺牲,该忍辱负重的时候就应当忍辱负重,不要把自己的小利看得太重,不要成天只是想自己或自己的小圈子的发展,也不要意气用事动辄以激进的行为去绑架整个民运。

在围棋比赛中,每一颗棋子的效能和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就像我们社会中每个公民的权利和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一样,每颗棋子的价值就在于它必须为全局的胜利充分发挥自己的效力。由此我想到,在追求自由民主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个民运人士和每一个反对专制统治的公民尽管所从事的具体活动不一样,但每个人的努力都必须受到尊重。有些人比较擅长写作,通过发表言论来影响周围的民众;有些人比较喜欢与底层民众接触,从事一些草根维权活动;有些人宗教情怀很浓,投身于各种宗教活动;有些人善于思考,致力于民主宪政理论的研究和突破;有些人适合组织运作,善于把大家团结在一起。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民主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种活动方式都对专制社会的瓦解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在从事某种方式的活动,就指责其他人的活动方式不正确,相反我们应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只要是因为行使自己的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而受到当局的镇压或压制,我们都应当对之予以强有力的关心和援助。我相信,只要每一个民运人士或公民按照自己的抗争方式不断努力,只要每一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效力,专制统治是很难能够长期维持下去的。

另外,在围棋这种游戏中还有许多专门的术语用来指称下棋过程中的各种争斗情形,我发觉用这些术语来分析民运人士的一些具体行为方式也非常有趣。例如围棋中有个术语叫“俗手”,意思是比较平庸的手段,这种手段除了让自己被动地逃跑或活棋之外,对对手根本就没有什么压力,这是棋力不高的表现。我们大部分民运人士在民运活动中都会有这种表现。还有个术语叫“恶手”,也就是臭棋,它不仅对对手没有什么威胁,而且反而会使自己境况迅速恶化,这是下棋的人最忌讳的事情。在民运活动中,我们会经常看到有个别民运人士在追求自由民主的过程中走出“恶手”,他们做事情总是缺少常识感,做出来的事情让人啼笑皆非,不仅对自己不利,而且对民运大局也会造成不小的伤害。还有个术语叫“过分手”,这是一种过分自信、轻视对手的表现,如果遇到棋力较低的对手,这种手段可以让自己获得一些便宜,但如果遇到与自己棋力相等或更强的对手,则会使自己付出惨重的代价。在民主运动中,激进的朋友特别容易走出“过分手”,他们总喜欢以貌似激烈的手段出击,虽然一时间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很兴奋,但最后的结果却往往会让整个民运付出代价。所以我非常希望各地的民运朋友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少走一些“
俗手”,尽量避免走出损害自己和民运、而让对手高兴并让旁观者笑话的“恶手”和“过分手”,没事的时候可以“打打谱”,学习学习高手的“对局”经验,这是提高“棋艺”的一个有效途径。

与“过分手”相对的是“本手”,意思是顺其自然、恰如其分、本来该采用的手段,它不仅可以化解对方的攻击,而且同时还会给对方施加一定的压力,因此这是一种攻守兼备的手段,那些棋力高超的棋手在一盘棋里几乎走的都是“本手”,不给对方一点可乘之机,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与此相对应,我们看到在民主运动当中,那些常识感强或者身经百战的经验丰富的民运人士做事情就很有分寸,他们既能坚定不移地追求自由民主的理想,又能避免受到当局的严厉打压,使民运力量得到稳步的发展,这就与围棋的“本手”原理相合乎。还有一个术语叫“手筋”,也叫妙手或好棋,它能让自己完全掌握主动而让对方完全陷于被动。“手筋”又分为防守型的“手筋”和进攻性的“手筋”,防守型的“手筋”可以让自己立即摆脱对方的进攻,使自己化险为夷,进攻性的“手筋”则是在看到对方破绽时给对方致命一击,这种“手筋”使用出来小则可以确立局部优势,大则可以让对方全局崩盘,是围棋活动中最厉害的手段。但在高手对局中,攻击性的“手筋”是不容易走出来的,因为对手不会轻易给你这样的机会。不过由于专横狂妄和利令智昏,中共当局现在显然不是博弈的高手,因此他们会经常露出破绽,甚至会犯低级错误,所以我们现在有许多机会可以走出“手筋”,让它陷于被动的状态,确立我们的局部优势甚至全局优势。比如说2008年底《零八宪章》的发表就是一记漂亮的“手筋”,中国民运以极小的代价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又比如在“邓玉娇”事件中,由于地方官员的狂妄、愚蠢和笨拙,我们又以漂亮的“手筋”让当局陷入了被动,最后终于迫使当局妥协退让。所以在民运活动中,我们应当尽量走出“本手”,这样我们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当对方出现漏洞时我们就看准时机施展“手筋”,给对方致命一击,从而确立我们的优势。

在围棋游戏中还有一个术语叫“大场”,也就是全局最有价值的地方,谁先抢到“大场”,谁就容易获得主动和优势。所以高手下棋经常要考虑“脱先”,有时候他们不会纠缠于局部的小利,而会“脱先”抢占“大场”,这是围棋游戏中的高级手段。但是在几个“大场“中间如何判断哪个“大场”的价值更大也很困难,这是令高手常常感到困惑的地方,也是围棋最玄奥的地方,只有最顶尖的高手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但有时候一盘棋中也会出现明显的“大场”,最典型的就是所谓的“天王山”,即战略制高点,一旦抢到这个“天王山”,就可以大大限制对方的发展而扩展自己的势力。所以我认为中国民运的领袖级人物应当随时严密关注国内局势,始终要有大局观念,不要纠缠于价值不大的事务性事情中,而应当注意及时抢占“大场”和“天王山”,使中国民运得到巨大的发展。但是“大场”的价值再大,也不如“急所”重要,因为这个“急所”一旦被对方控制,自己就只有陷于被动挨打的境地。“急所”的意思就是“当务之为急”的那个地方,就是指当双方发生激烈战斗时那个决定生死存亡的地方。在前苏联瓦解过程中,叶利钦勇敢地爬上坦克在我看来就是抢占了“急所”,他由此而迅速扭转了整个局面。所以在中国未来的民主浪潮中,民运领袖一定要注意抢占“急所”,否则再好的形势也有可能在我们手中葬送,就像二十年前我们亲手葬送“八九”民运一样。

当然,目前中国民运的力量还非常弱小,还无法与专制统治进行最后的决战,所以目前国内民运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如何生存和发展、如何坚持长期抗争。初学围棋的人都知道,一块棋只要做出了两只“眼”,对方就会拿它没办法。所以我认为目前国内各个地方的民运人士应当尽快积聚力量,加紧建设,使每个地方的民运力量具有韧性和长期抗争的能力,只要全国各地的民运人士都把自己那块地盘做活了,中国民运就基本上立于了不败之地。在我看来,目前北京、浙江、贵州、西安和四川等几个地方的民运力量基本上已经做活了,他们现在不仅人数众多,而且很有层次,这样他们就具有了较强的抗打击能力,当局很难能够把他们一下子消灭干净。但是其他地方的情况却不是很好,要么“子力”太少,仅靠个别人勉强支撑,要么“棋形”不整,“子力”分散而没有战斗力,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被当局击溃。所以“子力”太少的地方应当积极发展力量,“棋形”不整的地方应当加紧内部建设,尽快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样才能为全局的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们常说:世事如棋局局新。古往今来围棋对局何止千万,然千古以来无同局。中国历史源远流长,而中国的民主变革却是几千年来未有之大变局,如何更加平稳地完成这场大变革是我们每一个民运人士都必须思考的问题。这场社会大变革虽然是一场全新的社会政治运动,但有些基本的方式方法也可以从此前发生的世界各国的民主运动中和中国近百年的民主宪政史上找到答案,就像我们通过“打谱”也可以掌握围棋的基本技战术一样。只要我们熟练地掌握了这些基本的技战术,我们就可以下出精彩的对局。

写于2010年1月8日四川遂宁“百盛家园”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严家伟:林希翎的荣光与遗憾

林希翎大姐带着“中国最后一个未被改正的右派”的荣誉光环、和对独裁专制的绝望与遗憾静静地离开我们转瞬间已4个月了。同为当年的“右派”,又同样是不被“改正”的我,在这新年伊始之际,除了对林希翎的崇敬与怀念外,更想说出自己思考多日的一些感慨。

从官方的观点看,不给予“改正”是认为她确属“反动”;从民主知识人的观点看,她当年没有被“错划”,不是什么“误会”,更不是伪类民主人士所谓的什么“妈妈错打了孩子”。她就是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地反对了毛泽东暴政的独裁专制,这就是一个民主知识人最大的的骄傲和无尚的荣光!

说林希翎是“最后一个未被改正的右派”,此言并不完全准确,“右派”后还应加“名人”二字才对。因为1957年“反右”运动中受“右”字“罪”迫害的人,远远多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大陆官方承认的55万多人,据香港有关资料统计,其人数最保守的估算也达百万人之多。由于这些不被官方承认的“编外右派”,基本上都是无名小卒,所以官方能推掉的就“推”,能赖掉的便“赖”。其中更有些人,其言论、文字被官方视为极端“反动”、“恶毒”,当年已成了所谓“现反”(即“现行反革命”)份子,官方更视其为“寇仇”,哪能予以“改正”?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改正通知书”的“右派”,才更是货真价实的“右派”。毛泽东不是骂过“右派”就是“反动派”吗?这些人就是要明确无误地反对毛泽东暴政体制,而不是什么响应了谁的号召无心说错了话,或产生了什么误会,被“妈妈错打了”等等。他(她)们的言论、文字就是对独裁专制的彻底反动,就是要“反”独裁专制祸国殃民之“道”而“动”。这样的“反动”无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力量,必将彪炳于中华民族的史册!

1957年的林希翎,就是这样一个敢于“反动”的、顶天立地大写的人!所以“勇敢的化身”,“带刺的玫瑰”对林而言,不仅不是溢美过誉之词,更使人感到语言太浅,无法表达其深意。由于林希翎是名人,官方无法以“推”、“赖”了之,所以只好不予“改正”。这既符合了“邓大人”对“反右运动”的“定性”,也体现了林希翎当年的言行,(套用一句某发言人的口头禅)确实是“严重伤害了”独裁专制者的“感情”。“冲撞了”独裁体制的“核心利益”。这种“伤害”与“冲撞”体现出的就是林希翎的真正价值,真正的光荣!

我们今天怀念林希翎,悼念林希翎,要记住、要继承的就是这一要点!这才是对林希翎最好的纪念,它比用汉白玉、大理石砌成的纪念碑更高大一千倍,一万倍!这是民主知识人心中永远的丰碑!

然而正如语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一样,林希翎在1957年后到七十年代末的二十多年中,在当今中国最黑暗的年代里,对一切巨大的苦难都挺过来了。“文革”中还一度被投入监牢,只是由于毛泽东洒了几滴鳄鱼式的“慈悲眼泪”,才被放了出来。至今还被某些御用文人传为“佳话” ,称之为“经毛主席亲自关心过问才得出狱”。其实毛泽东玩这套“猫儿不吃死老鼠—-假慈悲”的把戏,一贯都是他的“强项”。尤其善于在“头面人物”身上狠下功夫,所以国民党的兵团司今黄维不但不杀,还可获特赦,当政协委员,而一个个国民政府的乡保队长,则几乎全被“敲砂罐”(枪毙)。林希翎对此当然不会受到任何“感动”。然而在1984年林希翎得以全家移居香港后,在已获得了自由天空的她,本来有非常好的机会,将她几十年遭受的苦难公诸于世,作出强烈的控诉。完全可以写成一本中国版的《古拉格群岛》而问鼎诺贝尔奖。但却不知为什么却自藏锋芒,变得过份拘谨和低调起来。

她在访问台湾期间,不仅不愿谈自己反对毛泽东暴政专制的光荣历史,甚至不愿多谈自己遭受的诸多政治迫害。

当她带着两个孩子移居法国后,进了法国社会科学院高等研究院,任法国“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顾问。这本来又是一个她该发挥影响力的地方,遗憾的是她却未能抓住时机,大胆呼吁中国实现和平统一必须以大陆废弃一党专政,实行民主宪政为首要条件。这与当年反对独裁专制,为民主自由大声疾呼的林希翎简直有点判若两人。而她此时已生活在自由的国度里了,不得不使人扼腕叹息。

正如当年鲁迅先生在谈到章太炎先生晚年,不将自己与几个清代腐儒的论战之文收入其《章氏丛书》中,以此“自藏锋芒”以为可“昭示后世”,而结果“其实是吃亏,上当的”(见鲁迅:《关于章太炎先生二三事》及《因太炎先生想起的二三事》)一样,章太炎先生“自藏锋芒”,其对手却并不会放过他,林希翎大姐晚年的刻意“低调”,也同样换不来对方任何善意的回应。专制当局至死也不肯对她作一点哪怕象征式的让步。所以结果同样“其实是吃亏,上当的”。这一点也许直到2007年“反右运动”五十周年之际,林希翎才开始有了较清楚的觉察,2009年她更打破“禁区”会见了诺贝尔和平奖得主达赖喇嘛。只可惜此时她已走到天堂的大门外了。

按照中国敬重逝者的传统,我对逝者如此“说三道四”似有点不合时宜,甚而会招来“激进”之类的罪名。但有鉴于今日中国的某些知识份子,仍然心存这一类的“善良愿望”,其实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认为只要“低调”地等待,当局就会有善意的回应,民主宪政的“馅饼”就会从天上掉下来。于是给自己和别人的文字、言论划定了这条“红线”不能踩,那个“禁区”不能碰,甚而时不时的还唱上几句颂歌,以为如此就是争取民主宪政的终南捷径。其实是自我愚弄,也在误导别人。

读懂林希翎晚年的遗憾,不仅可以给我们提供一面很好的镜子。也是我们对林希翎大姐最好的纪念!

2010年1月18日完稿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欧阳小戎:对等原则之范例

任何一种价值体系,都没有违背常识的资格。尤其是对那些宣称具有“普遍适应性”的价值原则而言。因此自由主义的基石必须建立常识的基础之上,否则其“普适性”与常识发生冲突,那将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譬如常识告诉我们:借债需要还钱。如果有人因欠债不还而收到法庭的传票,然后:我借了债就是偏偏不还,这是我的自由,你公共权力不能侵犯我的个体自由?那么,他这种所谓的“个体自由”只会成为笑柄。

社会学科不象数学或者物理学之类的自然学科,自然学科所面对的对象属于客观范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学科所作用的范畴发生在人与人之间。是以,当某人从某种价值体系出发去衡量甲时,他必须遵循同样的价值规范来衡量乙、丙、丁乃至衡量者自身。这就是所谓的对等原则。在经典数学体系里,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乃是一条无需证明的公理。类似地,在自由主义体系内,对等原则也可以作为一条无需证明的公理而存在。历史上没有一位自由主义大师愿意花多少笔墨去论证这一原则,就象历史那些伟大数学家们视“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为无需论证一样。当大师们的论著在社会上传播开去之后,许多人仅仅接受的是大师们所论述的那一部分,而忘了无需论述的那一部分。就象许多人看到一座恢弘的建筑时,往往忘了其地下的根基。没有根基,再恢弘的建筑都将不复存在。是以,假定我们忘记了作为自由主义根基的那些无需论证之常识性原则,那么一切自由主义都将不复存在甚至南辕北辙。

譬如,自由主义强调个体的价值。关于“个体的价值”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有种种解读。狭义的政治解读方式就是:个体价值不受公共权力侵犯。如果推到广义的伦理层面上,这一概念将变得复杂。个体的价值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毫无疑问,这是自由主义。但是继续衍生下去的话,就可能生出两个问题:究竟是你要去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个体价值,还是他人需要尊重和保护你的个体价值?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利他的,一个是利己的。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依赖于对等原则:你要求他人如何尊重和保护你的个体价值,那么就你应该对等地去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个体价值;或者反之,你如何去否定了他人的个体价值,他人对你个体价值对等程度的否定,也就成为合理存在。

单方面地要求他人尊重并保护你的个体价值,而没有想到他人也具有与你同样的个体价值,这不是自由主义,而是奴役。或者仅仅对他人的个体价值负责,而认为自己这个个体毫无意义,这也不是自由主义,是奴才。

又如,宽容是自由主义中的一个重要价值观念。但脱离了对等原则的宽容将变得一塌糊涂,不再是宽容。因为宽容这一概念同样是一个人与人之间的概念,究竟是你去宽容别人,还是别人宽容你?凡发生在人与人之间的概念,都无法摆脱对等原则而单独存在。真正的宽容就是:你如何宽容他人,就享有对等被宽容的资格;如何苛求他人,就应该承担他人对自己对等的苛责。

我们可以想象一番,一个人或者群体,今天指责张三,明天惩罚李四,可是一旦轮到自己的时候,一切又都变成了伟大光荣的。那么,我们该如何评判?这违背了基本的常识,应该受到所有人的强烈反对。或者,一个人或者群体,今天体谅张三,明天帮助李四,对自己却笃求完美,极尽苛严。那么这个人应该受到远远高于常规的尊重。

以上便是对等原则的基本原理,以自由主义之名违背对等原则是荒谬的,它是自由主义大厦的基石之一。这就好比以物理学之名否认牛顿三大运动定律一样荒唐。它无需论证,就象一块恢弘建筑的奠基石,虽然不需要建筑大师去对其进行精心设计,一个普通石匠也可以将其打凿成型,但是没有这粗糙的基石,建筑大师的作品将顷刻崩塌或者根本无法构建。而对等原则远非上述那般简单地对等。对等原则包含着另一个重要内涵:对同样社会问题保持同样的评判尺度;或反之,对不同的社会问题应该使用不同的评判尺度。因为世上纷繁的社会问题不可能是雷同的,因此在现实社会中,只有后半段才具有现实意义。比如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张三和李四同为窃贼,如果两人各偷了一百元,法庭对他们施以不同的刑罚,那是错误的。以不同的标尺来衡量两个同样的事件,违背了对等原则。如果张三偷了一百元,而李四偷了一万元,法庭却对他们施以同样的刑罚,那么可以归为司法腐败。以同样的标尺来衡量两个不同的事件,也违背了对等原则。

我们时常听闻,在民主国家里,人们批评公职人员,有时近乎苛责,公职人员们一丝一毫的错误都会成为各种媒体或者集会上口诛笔伐的对象。因为公职人员是被纳税人供养的,并且他们在竞选时许下诸多承诺,他们在他们的位置上工作并为公共利益服务,同时接受供养。人们完全有资格在感到公职人员工作不得力时向其抛出批评。这是自由主义价值观在政治层面上的表现。

但如果,把空间转换到专制国家,我们也时常发现,人们往往喜欢指责和批评那些站出来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比如持不同政见者、公益活动家、慈善教育家等等。指责者们认为这些人没有能够令人满意地完成他们工作,就象民主社会里选民指责行政官员一样。

这严重地违背了对等原则,因为这些持不同政见者、公益活动家、慈善家等等,他们与民主社会里的公职人员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这些站出来为公共利益努力,首先他们无需承诺自己将会做到哪些哪些事;其次他们不受民众供养。不仅如此,他们站出来,还必须承受专制当局所施加的巨大压力。在他们承受着巨大压力并为包括谴责者在内的民众争取利益时,他们完全有资格不受谴责。即便他们把工作做得非常糟糕,也有权不受公众抨击。

民间关于借钱有句俗话:借给你,是情分;不借,是本分。这种逻辑同样可以适用于上述情况。那些勇于站出来为公共利益及社会自由努力的人们,他们完全有资格不站出来,而仅仅是象谴责他们的那些人那样,在一旁看着专制社会的碌碌运转而无所作为。因为没有人有资格非要要求任何一个专制制度之下人站出来争取民众的权力和利益,并承受来自专制当局的压力。因此,也没有人有权指责那些站出来的人做得不够好,这样的行为非但不是自由主义,恰恰是违背了自由主义,因为其违背了作为自由主义大厦的基石——对等——这一常识。除非这批评者已经站出来并被公认为做得更成功、更勇敢或牺牲更大。即便如此,按照自由主义的另一原则:慎用权力原则,他也应该谨慎地行使自己的批评权。

因此,当一个人以自由主义之名行事之时,他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自己的一举一动,究竟是符合自由主义,还是违背了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一整套完整而严谨的价值体系,在一个自由主义缺失的社会里,一个自由主义者应该象修道一般对待自己的价值观,否则,他和他的价值观都将举步维艰。

《议报》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hinaeweekly.com)

Secretariat

The Current Secretariat
(Since Octorber 2009)

Secretary-general: Zhao Shiying (Shenzhen, China);

Deputy Secretary-general: Jiang Bo (Shanghai, China);

Executive Secretary (in charge of organizational, international, press and archive matters): Zhang Yu (Sweden);

Treasurer and Accountant: Emily: Wu (USA);

Secretary for Memb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Xuan Sulai (Germany);

Treasurer in China: Wu Wei (Guangzhou, China);

Documentation Secretary: Li Jianhong (Sweden)

Cashier: Simon SI (USA);

Legal Consultant: Li Jinjin (USA)


Past Secretarials

陈子明:独立政治反对派的正义道路——我与王军涛(续)

2008年,是王军涛“五十而知天命”之年,也是我和他相识相交的第30年。我们在这30年中,既有风云际会,又有跌宕坎坷,还有生死与共。从1991年在北京市第二监狱分手后,光阴已经过去了17年,回忆往事,倍觉想念。写下我们共同经历过的一些事情,作为给军涛的一份生日礼物。

民主墻时期,情况仍然如此。在民主墻人中,胡平是纯正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传统的自由主义者;但是在他的《沃土》同人中,有些人当时还停留在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者范畴。任畹町的《中国人权宣言》,把《世界人权宣言》作为自己的思想源头,这在民主墻运动中可以说具有石破天惊、振聋发聩的作用;但是在其他文章中,他也喊过“民主社会主义万岁!”“自由社会主义万岁!”的口号,甚至说:“对于铁托同志领导下的南斯拉夫式的社会主义,我们同情之、尊敬之、毫无保留的欣赏之,对于科学的社会主义,中国人权同盟理想之、探求之、争取之。”魏京生在民主墻发表的文章中,从来没有采用过“社会主义民主”的说法;但是在他代表《探索》签署的《联合声明》(载《探索》,1979年第2期)中,则表示:“各群众社团和民办报刊决心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坚持长期奋斗。”他在著名的《第五个现代化》“要什么样的民主”一节中阐明自己要的是“真正的民主”:“什么是民主?把权力交给劳动者全体来掌握,就是‘真正的民主’。劳动者不能掌握住国家权力吗?南斯拉夫正在往这条路上走,并给我们证明了,人民不需要大小的独裁者,可以把事情办得更好。”显然,他在当时的思想脉络,还不能完全脱离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

不论民主墻人的最终理想是什么——“真正的马列主义”或“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自由民主主义,他们的对立面是共同的——就是毛泽东所建立的极权主义体制。四五运动反对的是文革十年或者说晚年毛泽东,民主墻运动反对的是1949年以后的二十八年或者说整个的毛泽东。譬如,我在《难以割断的历史》(载《北京之春》,1979年第4期)中指出:“现在有一种倾向,把十七年和十一年截然分开,十七年是天堂,十一年是地狱,这种说法割裂了历史,或者就是有意掩盖两者之间的联系。”杨光在《看!何处是中国人自己的思维》(载《探索》,1979年第2期)中则把这个意思说得更加直白:五四运动开始的自由活跃生活,后来被代之以几十年的黑暗专制独裁。中国共产党是打着民主自由幸福平等等旗帜夺得政权的,然后却又正式提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独裁代替过去的独裁,新独裁的特征仅仅是在于把被镇压者的名称换了一下,叫做“阶级敌人”。这样的独裁终于导致四。五与民主墻运动的大爆发,而这样意义深远的自由民主运动今天又再次面临被暴力镇压的危难!

从一方面说,在中国民主运动史上,民主墻运动是比四五运动更高的阶段;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民主墻运动比四五运动的群众基础要狭窄得多。四五运动是一个动员广泛的国民运动,民主墻运动则基本上属于一个青年运动,其主体是青年工人,只有王军涛、李盛平、胡平、姜洪等少数人属于刚刚经过高考成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研究生群体。正是由于运动目标的提升,使得“彻底否定毛泽东思想”的民主墻运动与鼓吹“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的邓小平的政治联盟迅速解体。

大多数民主墻人曾经对邓小平寄以希望,更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影响邓小平的政治走向。早期民主墻活动是一种秘密行动,我曾经和几个朋友以接力的方式(有的人负责写大字报,有的人负责贴大字报)从事过这种活动。是在邓小平对外国记者夸奖了民主墻之后,民主墻和民办刊物才成为一种公开(或半公开)行动。民主墻运动的目的不是要促使邓小平暴露“独裁者”的“本质”,正如八九民运的目的不是要促使其暴露“屠夫”的“本质”。“阶级本质”说是马克思主义的产物,如果相信这种说法,就应当采取秘密行动来“搞革命”,而不应以公开行动的方式来推动改革。用共产党的话来说,街头飞行集会、撒传单、贴标语,都是“左倾盲动主义”的表现。包括魏京生在内的民主墻人之所以同意在打了“社会主义民主”标记的文件上签字,是因为他们知道,最重要的不是当下说了什么,而是要保存民主墻、民办刊物这样一种可持续地争取民主的斗争形式;真正的民主自由,则需要“坚持长期奋斗”才有可能出现在国人面前。民主墻人都很清楚,他们在社会上只是一个势单力孤的民主先锋队。

我和军涛当时还作了一种政治(势力、实力)的光谱分析。这种分析在我和军涛的许多文章中都表达过。1980年,军涛在北京大学竞选人民代表的系列文宣材料的第二部分《现状的分析》中写道:思想解放运动在政治上表现为以“凡是派”为一方,以“体系派”和“改革派”为另一方的斗争。

天安门事件的平反和三中全会的胜利使人民群众的热情空前高涨,变革之风越刮越烈。各种思潮纷纷出现,各派政治力量重新分化组合,老的“凡是派”销声匿迹了,围绕着应以什么社会模式来取代“文革”那一套货色,形成了两种主要的思想派别。

党内多数领导者认为,实行我党十七年中(确切地说是五十年代前期、六十年代中期)曾行之有效的模式,因而他们被称为“还原派”。“还原派”认为,“文革”的灾难和目前的困难是坏人和工作上的错误造成的,而不是体制的缺陷;特权和官僚主义是思想作风问题,应当通过教育纠正;民主仅仅是一种手段,过分强调民主就是资产阶级民主,等等。他们反对提体制改革。

党内一部分领导者,理论界、舆论界、文化界的大多数,一大批思考的青年则认为,将一场灾难简单地归结为某一政治集团的偶然得逞是不行的,“四人帮”横行证明我国制度有问题,不改革将会重蹈覆辙;官僚主义、封建特权是集权制、“等级授职制”、“终身制”的必然产物,不能靠“清官”来解决;民主不仅是作风,主要是一种国家制度。……这一部分人是坚定的改革派,他们还没有提出一套完整的社会模式,在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上也众说纷纭,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反对照搬十七年的社会模式(不论是斯大林式还是毛泽东式),主张改革我国现行政治经济体制,寻求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模式。

毛泽东死后的中国政治进程大致可以这样概括:第一阶段是华国锋、汪东兴等后来被称为凡是派的毛派旁系联合还原派、改革派打倒了毛派嫡系——“四人帮”和毛远新;第二阶段是还原派和改革派联手扳倒了凡是派;在第三阶段,还原派与改革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改革派本身也分化为经济改革派和全面改革派,党内改革派和社会改革派(党外改革派),社会民主改革派和自由民主改革派……

民主墻运动蓬勃开展的一年,大致上处于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的过渡期。民主墻人应当首先反对什么,其次反对什么,暂时不反对什么,需要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尽管各民间刊物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远远不够,但在《北京之春》内部是有一个基本共识的。由我执笔的编辑部文章《对法律的严峻考验》,揭露和批判了党中央副主席汪东兴在中南海内建造豪华住宅,先是以大字报和大标语的方式贴在民主墻上,然后刊载在《北京之春》第7期上。在评论文章《谁是害群之马?》(载《北京之春》第6期)中,我指出“害群之马”是那些以“四个坚持”的名义“坚持个人的一切特权、地位、洋房、汽车以及子孙的荣华富贵”的党内高干。《北京之春》的矛头首先指向凡是派,然后是指向还原派,对于党内改革派,则持鼓励的态度。

弱小的自由民主运动还没有能力左右政局,党内半截子改革派邓小平甚至全面改革派胡耀邦夺取最高权力后有可能牺牲民主墻人士,作为一种政治平衡的手段,对此我们是有充分估计的。几年后我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伟群采访时说:我们随时都做好了自我牺牲的准备,只要能使中国的政治发展朝着民主有5度的转向,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军涛和我在近30年前的思想光谱分析和政治光谱分析,都属于一维分析,用来分析30年后的现状,已经不够用了。近来,我开始尝试采用二维分析。2004年,我在《我们没有仇恨但要反对散布仇恨的人——兼与周舵商榷》(网文)中,借用周舵“温和、渐进—极端、激进”和“左—右”二维模型,将各种思想流派归纳为5种类型:在笔者的“五分法模型”中,依横轴自左向右的排列是:极左(托洛茨基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金日成主体思想、波尔布特主义、格瓦拉主义等)、左(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绿党式的生态主义等)、中(自由民主主义、里根和撒切尔夫人意义上的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右(新权威主义、威权主义、萧功秦式而非何新式的“中国新保守主义”)、极右(新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民族复仇主义等)。依纵轴自温和向极端的排列是:中、左、右、极左、极右。极右的德国纳粹主义、日本军国主义比极左的斯大林主义更富有对外的侵略性,战争所造成的人道主义灾难更甚于古拉格群岛。

2007年,我在《宪政旗帜下的左右翼联合阵线》(载《领导者》,总第18期)中,提出了分析政治生态的“四象限模型”:我们以“宪政—专政”作为纵轴,以“左—右”作为横轴(为了更加简明,此处不考虑中派问题),把政治坐标系划分为四个象限。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对各种政治力量进行分析评论。

第一象限是宪政右派,通常称为自由民主主义或民主自由主义。大陆的自由民主主义从1970年代起逐渐形成一股“地下的潜流”,到1990年代后期则堂而皇之地“浮出了水面”。

第二象限是宪政左派,通常称为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笔者在几年前曾经写道:可以预期,它在21世纪的中国将会成为一种强势的政治运动和政治势力。在今年《炎黄春秋》第二期发表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后,这一趋势正在日益显现出来。

第三象限是专政左派,它的主要代表是斯大林主义和毛主义,还有与之类似的格瓦拉主义、波尔布特主义以及金氏主体思想等。从19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专政右派在中国愈来愈不得人心,毛派、文革派在被压制多年后,重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第四象限是专政右派,它在1930年代的主要代表是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在1970年代的主要代表是东亚和拉美国家的威权主义。在1970年代末、1980年代初,东亚国家实行威权主义所取得的经济成就,同样给予中国执政者以深刻的印象,坚定了他们在专政体制下搞市场转型的决心。纳粹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是一种极权主义,极权主义与威权主义对于社会的控制强度是不一样的。“改革开放”后的专政体制,其社会控制程度介于极权主义与威权主义之间,因此有人把它称为后极权主义,也有人把它称为次法西斯主义。

在六四大开杀戒后,专政右派大权独揽的局面就已经很清晰了。现在是专政右派一派在朝,宪政右派、宪政左派、专政左派三派在野。

民主墻年代,是青年人思想迅速转变的时期。时代潮流“30岁一变”,现在又到了思想活跃或者说思想解放的一个新时期。

第四,重新集结到竞选运动中

1979年10月,由于接连发生了首都市民抗议警方取缔“星星画展”的“十一游行”和要求二炮司令部归还校舍的中国人民大学数千学生的游行,官方决定以所谓“出卖军事情报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处魏京生15年徒刑,达到“杀一儆百”、“杀鸡儆猴”的遏制效果。1979年11月下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了“西单墻”问题,称“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12月6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发出通告,规定除了在自己所在单位张贴大字报以外,所有大字报一律集中到月坛公园,且要填报真名和其他资料,禁止在西单墻和其他地方张贴大字报。

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说:“去年‘西单墻’的许多东西,能叫它生动活泼?如果让它漫无限制地搞下去,会出现什么事情?”“绝不允许宣传什么包括反革命分子在内的言论出版自由、集会结社自由;绝不允许任何人背着党,同这些人发生联系,……有些秘密刊物印得那么漂亮,哪儿来的纸?哪个印刷厂印的?他们那些人总没有印刷厂吧。印这些东西的印刷厂里没有共产党员?支持这些人活动的有一些就是共产党员,甚至于还是不小的干部。对这些党员要讲清楚,他们的立场是非常错误、非常危险的,如果不立即彻底改正,就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处分。”他所说的“印得那么漂亮”的“秘密刊物”,就是指铅印的《北京之春》第1、2期合订本,这是民主墻运动中唯一一册铅印民办刊物。

从李西宁1980年1月27日的日记(李西宁:《往事追忆》,载《四五运动:中国二十世纪的转折点——30年后的回忆与思考》),可以看到军涛等人当时的处境。

(共青团十届)二中全会明天将结束。听了邓小平的讲话(1月16日在中直机关)录音,阐述了80年的工作。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要维护安定团结,二是要反对两种倾向。他提出要修改宪法中有关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条款,在目前,要制止那些民办刊物和自发组织,并说,“四大从来没有起过积极的作用”。蒋南翔和周扬也到会讲了话。

在讨论中,团中央书记处借下面之口,提出某些团中委搞自发刊物,要他们作自我批评。引起了不小的反响,有四期简报都是关于这个问题而发的。

我在小组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关于自发刊物的问题,我觉得要定义清楚一些,不能一概而论,还要维护宪法的起码尊严。在没有删除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之前,宪法仍然是神圣的。其二,关于某些团中委参与自发刊物的问题,这不需要大作文章。人家去年11月就已停刊,这是在中央打招呼之前。

小组里有几个中委发言时气势汹汹,指责搞自发刊物的团中委别有用心,给团中央丢脸。我问他们:“你们口口声声‘自发刊物’,请告诉我是什么刊物?你们看过几期?”这几位涨红了脸,无人作答。

其实,王军涛早就告诉我,他们办的《北京之春》已经停刊了。他们曾到胡耀邦家谈话,胡肯定了他们的一颗赤子之心,但也告诫他们不能操之过急。有些问题现在不易讨论,有些提法过于偏激。

中国的两种政治势力仍然在较量着,不分胜负。老头子们也有自己的难处,夹在两股力量当中,左一棒子,右一榔头,打得两边不准冒头。

我对韩志雄、王军涛、贺延光说,现在应该收敛一点。要认真学习,潜心研究,少发议论,静观局势。“左”的东西比右的东西更可怕,有害,而且这股势力是不甘心退出舞台的。迟早他们会借助某一种思潮来与三中全会算账。到那时,中央自然会说话的。我们不要帮倒忙。

我手头有一张《北京之春》编辑部部分成员1980年春天在香山的合影,这其实是一张散伙前的集体留念。本来大伙儿已经准备各奔东西了,但是很快便出现了一个新的契机,把团队重新集结起来。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的兴奋点是写小说。1976年唐山大地震的时候,我在地震棚里开始构思一部反映文革经历的长篇小说。以后陆陆续续写了一年多,已经写了25万字,但刚从1965年11月写到1967年1月,只写了提纲中三分之一的章节。回到北京化工学院上学和参加《北京之春》编辑工作后,没有精力继续写小说,就放下了。《北京之春》结束后,我又想到了写小说。我知道关于文革的长篇小说在当时是不可能发表的,就想先写一部中篇小说,投石问路。这部中篇小说名为《闯将》。小说开头处写道:去年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一部小说,描写的是一个有志青年在十年动乱中的苦难经历,拿给一位领导者看后被称作“向后看”文学,因而将它塞进了废纸篓。今年所见所闻所学有感于心,又写了下面这么个东西,其优劣可由读者评价,但作者可以预先保证一点,它绝不是“向后看”文学,因为它所叙述的完全是发生在将来的事情,尽管离今天不算太遥远。

1982年8月的一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

当时,严家其在《光明日报》发表了《跨越时代的旅行——宗教。理性。实践三个法庭访问记》,其中既有历史小说的成分,也有幻想小说的成分。《北京之春》第5期发表了民主墻期间最著名的“政治幻想小说”:《可能发生在2000年的悲剧》。为了降低敏感度,我把自己的作品称为“社会幻想小说”。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男主人公郑星——曾经参加过四五运动的清华大学化工系毕业生,如何在基层企业中进行企业改革,并先后通过竞选方式当选车间主任和厂长,在结尾的地方,通过小说中人物的嘴说出:“我跟你说句体己话吧,听说明年要在A省搞改革政府体制的试点,立法和行政机构要分开,省人代会准备由100名专职人民代表组成,常年进行立法活动,并对行政部门进行监督。省长和省人民代表分别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我们这部片子赶在年底以前发行,就是要为你竞选第一任民选省长鸣锣开道。”

郑星竞选车间主任、厂长乃至民选省长,固然都是“社会幻想”。但是在现实中,正在出现竞选区县人民代表的一幕。1980年5、6月,上海等省市自治区先于北京开展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在一些大学中出现了竞选活动。上海师范学院的徐政宇,复旦大学的张胜友、徐邦泰,同济大学的黄清、陈鹰,均是上海高校竞选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当时我弟弟陈子清正在同济大学上学,我听说上述情况后,便委托他为我搜集相关资料。他陆续给我寄来了一批材料,包括:《上海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暂行实施细则》、《杨浦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计划》、《杨浦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同济大学选举工作组关于投票选举阶段有关选举事务的几点意见》、《同济大学》校刊《选举专刊》及刊登了当选人民代表出席区人代会后《向选民汇报》的第七期校刊、同济大学各系选举工作组的人民代表候选人介绍、建材系候选人陈鹰的选举宣传材料、上棉十七厂工会《班组通讯》第八期《区人民代表选举特刊》,等等。他还撰写了《同济大学的人民代表是怎样产生的》一文,此文后来由担任清华大学选举办公室负责人的周为民作为选举工作参考资料,油印下发。

我觉得,人民代表竞选活动,可以为我们这批人重新集结提供一个合法的平台。上海的竞选活动尚处于零敲碎打的阶段,我们在北京,则有条件开展更加有组织有计划、更加丰富多彩的竞选活动,并赋予它更多的政治含义。我把这个想法和军涛谈了,他表示完全赞同,并准备全力以赴。于是,我起草了《今冬明春参加区县级人民代表选举工作的设想(提纲)》。提纲的第一节是“目的”,全文如下:我们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民主化的促进派。我们坚持在现存体制中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社会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化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我们在争取实现每一项民主制度与权利的斗争中取得的哪怕是微小的进展都会成为后人的历史财富。积极参加即将来临的选举,是我们目前可以实际进行的一项中心任务。

对于这次选举,在全局范围上不可希望过大,但是应当看到,在北京高校和部分工厂中展开真正民主的竞选是有条件的,通过这次选举,应当努力达到四项目标:

1.推动整个民主化的进程,显示人民的民主觉悟,表达群众对党中央改革派的支持和期望,给政局注入新的活力,振奋一部分群众和青年的精神。

2.使广大高校学生,未来的干部受到一次民主训练和教育,使他们看到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可能性和前景,从中受到鼓舞。

3.我们自己在组织竞选中受到锻炼,增长才干,为今后作好准备。

4.把十几名乃至几十名立志改革的同志选入区县人代会,为扩大青年一代直接参政和表达意见的权利开辟新的更为宽广的渠道。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曾发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著名讲话,但是很快就无声无息了。我们认为这是党内还原派压制改革派的结果,因此需要有自下而上的群众性的改革呼吁,来“给政局注入新的活力”。

在提纲的第二节“可能性”中,我提出了有利于开展竞选运动的几项有利条件:

1.受到宪法和选举法的明确保障。

2.改革派在不直接危及党专政的前提下愿意在选举的形式上进行一些探索。

3.已有外地(上海、西安)一些单位的成功经验。

4.北京群众的政治热情和觉悟比较高。

5.北京的学生和青年中的种种社会联系渠道特别发达,容易联合行动。

在北京高校竞选运动中,所谓“联合行动”主要表现为原《北京之春》与《沃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两家民间刊物的主要成员是前一年夏天在《中国青年报》召集的一次座谈会上结识的,也可以说是官方把我们撮合到一起的。当时,我与《沃土》主编姜洪来往较多,王军涛与《沃土》编委胡平同在北京大学,见面也很方便。

我在提纲的“准备阶段”一节,提出了若干准备事项:

1.利用学生会、校内外群众刊物等各种社会联系和每个人的私人关系,在北京各个高校物色一至数名人民代表候选人,在选举开始前掌握一张各校至少是各重点高校的候选人名单。

这是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一步,是对我们这些人的社会影响、声誉、联系以及我们的组织工作能力的一次检验。

2.组织全体候选人一起研讨选举战略和策略,制订纲领交换情况。

3.协助各候选人在本校组织自己的竞选班子,联系选民、事先协商,做好初步的舆论准备。

4.做好选举阶段所需的各项物资准备。

5.准备工作应尽早着手进行。

军涛和胡平后来说,“在北京十四所高校的竞选中,子明大概推动了九所”。其实,这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原《北京之春》成员出来竞选的有:李盛平在北京大学一分校,王军涛在北京大学,陈子明在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陈子华在北京商学院;原《沃土》成员出来竞选的有:胡平在北京大学,姜渔在中国人民大学,……;周为民当时作为清华大学团委副书记和选举办公室负责人,不仅推动了赵国杰等人参加本校的人民代表和学生会干部竞选,还推动他的朋友韩朝华在北京师范大学竞选……。后来当选为人民代表的是李盛平、胡平和陈子明,成为正式候选人的是王军涛和陈子华。

1980年初秋的一天,原《北京之春》的主要成员再次在玉渊潭公园的河边聚集,对《今冬明春参加区县级人民代表选举工作的设想(提纲)》进行了讨论。《提纲》第五节提出了如下的“竞选办法”:

1.向选举委员会(区县、学校两级)详细了解选举细则,记录,以备后用,正式报名。

2.油印散发本人简历与竞选纲领,广为传播。

3.在校内利用黑板报、小字报形式宣传政见。

4.走访选民(包括校领导),组织小型座谈会,发表有关简报。

5.张贴海报,以候选人名义召开大型会议,候选人发表演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6.当上面非法干扰选举进程时,要坚决回击,公开予以抨击,向群众呼吁,要求进行预选投票,争取正式候选人资格。

7.取得正式候选人资格后,不可松懈斗志,继续采取各种方式争取选票,特别要与第一轮的竞争失败者加强联系,争取他们支持者的选票。

8.竞选获胜后举行庆祝活动,向选民征询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准备参加人大会议的作法。

对于这些竞选办法,大家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并制定了落实的措施。在讨论中,决定把北大一分校和北京大学作为开展竞选运动的重点。因为前者地处西城区,比其他位于海淀区的高校早选举半个月,可以作为竞选运动的试点。后者是综合性高校,人才济济,最有条件把竞选运动搞得有声有色,并影响全局。后来在李盛平竞选期间,我和军涛、闵琦、吕嘉民、吕朴、姜洪等人作为助选团队,在北大一分校的选民见面会上亮相,配合盛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在军涛竞选期间,由于他在本校组织了阵容强大的竞选班子,我们就没有必要正式出面助选了,但仍有我和姜洪、曹思源、张平等人参与撰写军涛的竞选文宣材料。

10月的一天,军涛和我参加了雷桢孝的人才学研究会筹备组于香山召开的一次露天聚会,碰到了来北京上访告状的湖南师范学院的竞选者,得知该校的竞选活动受到了当局的压制。但这并没有动摇我们在北京开展竞选运动的决心。我们还在会上遇见时任北京大学学生会主席的张炜,交换了对于高校竞选运动的想法。张炜当即表示,他也会参加竞选。

我在秦城监狱写《改革十年反思》时,把改革派分为经济改革派和全面改革派,又把全面改革派分为三类:从人民代表候选人的竞选演说和宣传材料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当时青年知识分子的思想分野。这里仅以北京高校竞选活动的中心北京大学为例来说明这一点。从21名大学生、研究生竞选人中,通过预选选出了得选票数排列前三位的3名正式候选人,其观点依次为:政治改革先行论者、经济政治改革并行论者、经济改革先行论者。

这里说的排列前三位的正式候选人,就是胡平、军涛、张炜。在整个80年代,胡平是四五一代中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军涛是公民社会实践的急先锋,张炜是“50后”在仕途上的领跑者(领先于现在的习近平、李克强等人,并有创办天津开发区的骄人政绩),然而到80年代末,他们全都因为坚守知识分子的良知而受到当局的无情摧残。现在,他们三人被迫流亡海外,有家不能回。军涛父亲三次报病危,在重症监护室抢救,军涛要求回国探亲,均不能如愿。

1980年竞选的时候,军涛只有22岁,但已经是一位“老运动员”,三次民主运动的参加者。对于军涛当时的风采,他的北大同学马波(老鬼)有如下的描述:王军涛是部队干部子弟,平日爱戴着顶呢军帽。忘了是怎样认识他的了,给我影响很不错,从外表上一看,就知道这人不坏。双颊黑里透红,眼睛秀气,眼角又黑,又漂亮,有个深深的棱;目光纯正,无一丝杂光;鼻子上直下方,洁净,洒脱,十分中看。平日,他脸上总挂着几丝淡淡的忧郁,初与人接触时,有点不自然。

他是知名人物,首都体育馆开四五英雄表彰会时,他坐在主席台上,与王震挨着,上了电视,各报刊也纷纷介绍,溢美为:“中国新一代青年的骄傲。”但在学校里,他一点也不趾高气扬,对人彬彬有礼,谁到39号楼105房间找他都接待。

他俊秀的相貌,滔滔不绝的谈吐,四五英雄的名气,引起了大批女性的注意。追他的女性真不少。中学同学,大学同学,朋友的妹妹,海淀书店的售货员,电影学院的女学生……个个都很漂亮。明知他是个居心叵测的人物,就像有毒的河豚鱼,因为要冒着生命危险吃,想吃的人反而更多。

同为北京大学竞选者的袁红兵是这样描述军涛的:十名竞选人中,除胡平之外,另一颗明亮的星辰是王军涛。曾经被捕入狱的经历,使王军涛的人格具有了某种英雄的色彩。

王军涛身材适中而匀称,方形的脸显得端庄肃穆,浓黑的眉毛下,一双惯于直视的眼睛里常常闪烁起英豪的男儿气概——从中国占卜文化传统的角度来看,他的“面相”表明了一种值得信赖的、坦荡诚实的个性。

王军涛走到舞台前,舞台的背景似乎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了,只有他的身影如同阳光金色残迹上的一座孤独的浮雕。礼堂里嘈杂的声浪消失在紧张的寂静中。仿佛面对无数雕残的时间重迭成的死寂的荒野,苍茫的神情覆盖在王军涛的脸上。他下意识地把右臂举向空中,手掌里好象托着一团要点燃苍穹的火焰,然后,犹如吟颂悲壮诗篇似得,以浑厚而激昂的胸音,高声说:“我的观点是——为了中国的民主,必须彻底否定毛泽东!”

尽管毛泽东已经死了,尽管稍有良知的中国人都能从现实中意识到毛泽东的罪恶,可是,专制政治虚假的宣传所铸造的神圣感,却仍然使毛泽东的形象成为沉重地压在人们生命中的金色阴影。现在,当一个勇敢者说出,毛泽东这个共产主义之神乃是罪恶的象征时,人们便茫然了,困惑了,那是因听到真理的兴奋和暴政前的怯懦交织在一起产生的茫然;那是因不敢直视辉煌的谎言雕谢之后的精神空虚所产生的困惑。而这种茫然和困惑使真理孤独了。

一个灵魂高尚的圣徒站在遥远的阳光中,向混乱的尘世讲述真理——这就是那天晚上王军涛留给袁红冰的印象,而袁红冰觉得,那个印象是美的。

马波和袁红兵都认为,是因为军涛提出否定毛泽东的“爆炸性问题”,而让“煮熟的鸭子”飞走了,痛失当选机会。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便心急火燎地连夜赶到北大,向军涛谈了我的看法:提出“毛泽东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命题,有可能丢失两部分人的选票。一部分人是既反对毛泽东又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人,即使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照反不误,他们有可能误会军涛“反毛而拥马”。另一部分人是反对“文革”和毛泽东晚年思想但还没有对彻底否定毛泽东做好思想准备的人。我最担心军涛会失去前一部分人的选票,然而从马、袁观察到的情况来看,我对于北大学生的思想素质还是估计过高了,因为军涛丢掉的主要还是后一部分人的选票。袁红兵写道:“如果说胡平关于‘言论自由’的理性体现了这次北京大学竞选运动的最高精神价值的话,那么,王军涛彻底否定毛泽东的观点,则是这次竞选运动的现实政治意义之冠。投票的结果表明,北京大学的学生怯懦地避开了现实政治,同时又勇敢地选择了被专制政治视为思想异端的理念”。北大学生选区共有选民6094人,选举人民代表2人。正式选举的投票率为91.2%,胡平3467票,当选人民代表;王军涛2964票,得票率超过50%,但没有达到登记选民人数的50%,未能当选;张炜2052票,位居第三。随后进行了补充选举,投票率跌至81.3%,王军涛2936票,仍未达到有效当选的选民数,补选流产。顺便说一下,由于《选举法》有关当选规定的不合理,在这次选举中,有好几个大学选区的人民代表席位都空缺了。

我所在的选区包括中国科学院的研究生院、环境化学所、地球物理所,第一机械工业部机械科学研究院院部、机电所、起重机所、标准化所,一共7个单位,选民3107人,应选出代表1名。未经过预选投票,就决定了两名正式候选人:陈子明和雷天觉。雷天觉是一机部机械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他还曾担任过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后来又担任过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在正式选举中,我获得1600张选票,超过选民半数,当选为海淀区人民代表。

人民代表选出后,我又写了一份《关于下一步竞选工作的提纲》,倡议成立“学生代表联席会议”,并提出“在区人大上的工作”事项9条。当选为海淀区人民代表的5名研究生和本科生——北京大学胡平、中国人民大学韩宇红、北京师范大学李世取、北京钢铁学院李讯、中央民族学院罗维庆,支持我的提议。但到了区人大开会的时候,我们却未能将这九条完全付诸实施。首先是由于清华大学顾立基、华如兴的反对,学生人民代表没有形成一致意见,攥起一个拳头;其次是进入1981年之后,政治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超过了毛泽东去世后的任何时期。

第五,彻底独立于权势者的安排:在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高潮中

1989年6月30日,陈希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通篇没有提到军涛,提到我的名字也仅有下面这一处:同这种要求相配合,一些知识界的所谓“精英”分子,也就是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极少数人,在此期间也组织种种座谈会,利用舆论阵地大肆宣传,其中最突出的是《世界经济导报》和《新观察》杂志社4月19日在北京召开的座谈会。这个座谈会由戈扬主持,参加的有严家其、苏绍智、陈子明(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所长)、刘锐绍(香港文汇报驻北京办事处主任)等人。他们议论的中心也是两个,一是为胡耀邦“平反”,二是为反自由化“翻案”,并且明确表示支持学生的游行示威,说什么由此“看到了中国的前途和希望”。

查导致《世界经济导报》关张的那一份报纸,摘要发表了4月19日座谈会上几乎所有人的发言,唯独没有刊登我的发言。为什么《导报》编辑不喜欢我的发言呢?因为我对座谈会议论的两个“中心”话题都拨了点冷水。我说,我与从学生游行中“看到了中国的前途和希望”的朋友看法不同,作为四五运动的参加者、过来人,在13年后看到相似事件的重演,人们在同一地点以同样的方式表达同样的情感和要求,使我深感悲哀。这表明中国的政治发展实在是过于缓慢了,政府至今还没有为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提供比这更畅通的政治表达渠道和表达方式,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也没有表现出在政治上比当年更加成熟和更有风度。我又说,大家都在歌颂耀邦的时候,我要说几句他的坏话。他也会犯错误,譬如说,由于公安部门和内参部门的信息引导,耀邦曾把高校竞选运动称为建国后第三次青年学生“反党运动”,在韩天石等人及时说明真相后,耀邦才把刊载这一讲话的白头文件从印刷机上撤了下来。这说明他知错能改,从善如流。多年后,张炜在悼念胡耀邦的文章中也写道:“他的最为可敬可爱之处不在于他的一贯正确,而在于他总是真诚地坚持真理,迅速地修正错误。他不是神,因此也有说错话、甚至办错事的时候。例如,他曾经指责学生竞选是青年学生在历史上第三次向党夺权(第一次指反右以前的大鸣大放;第二次是指文革中的红卫兵运动)。”在那天的座谈会上,李昌告诉我,当年是他本人(时任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和方毅(时任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兼中国科学院院长)为我说了好话,才使我逃过一劫。

1981年寒假的时候,我和军涛心怀坦荡,并不知道已经站在悬崖边沿,处境岌岌可危。有关部门对竞选运动的来龙去脉非常了解,完全掌握我们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很久以后我看到了中国科大研究生院的一份报告,才知道自己当时命悬一线。

院机关党委转报院党组:

一月八日,二月十日《国内动态》(清样)登载海淀区第七届人大代表,我院研究生陈子明同志的活动情况。方毅同志二月十日批示:“可请科学院查明、详告。”科学院党组领导同志对此也有批示意见。根据这些指示,我们对陈子明同志的情况进行了了解。

科大研究生院八○届研究生陈子明同志的一些情况:……根据陈子明同志在我院的表现,我们认为陈子明同志的政治态度和参加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前后的活动情况,没有越轨的行为,即使在有的问题上有点偏激的认识,发现以后也是引导和教育问题。

中国科大研究生院一九八一年二月廿八日

在四五运动和竞选运动两次民主运动中,本来我都是有可能被作为首要“反革命”处理的,但都侥幸逃脱了。(可能是为了找补回来吧,到了八九民运的时候,终于让我当了一回首犯。)尽管当时科大研究生院的领导为我打了保票,方毅、李昌对我采取了“包庇”态度,但阻止不了公安部门对我长期实行窃听等侦察监控手段,也不能使我免于纳入所谓“新三种人”(“三种人”是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黑名单。

同样,尽管有韩天石(时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马石江(时任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等“团派”的理解和保护,军涛和胡平等竞选参与者仍然受到不同形式的政治迫害。胡平的研究生学业结束后,长期不给他毕业和学位,也不给他分配工作。军涛本来是要留校的,最后把他分配到了山沟里,让他无从发挥自己的政治影响力。陈子华和姜渔都被发配回原来的工厂,在专业上完全不对口。在外地大学,还有竞选人被开除学籍、开除党籍的案例。

(未完待续)

余  杰:本雅明 : 没有美,便没有善

在德语思想家中,本雅明是一个奇人。在汉语世界里,虽然并没有多少人真正读得懂他,他的知名度却出奇地高,引用他格言体的语录甚至成为知识界的时髦。汉娜。阿伦特说过,本雅明学识渊博,却不是学者;他研究文本及注释,却不是语言学家;他翻译普鲁斯特等法国作家的作品,却不是翻译家;他写过神学论文,却不是虔诚的教徒;他写文学评论,却不是文学批评家。其实,在阿伦特排列的这几种“似是而非”的身份之外,本雅明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身份,那就是具有高度艺术敏感力的美学家。在本雅明的著作中,与艺术有关的内容差不多占一半以上,最畅销的那些书尤其如此——《单向街》、《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巴黎,十九世纪的首都》、《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等等。在新一轮的城市改造浪潮里,我们的城市正变得越来越丑,此时此刻,阅读本雅明的文字便成了一种怀旧。

知识分子的“特权”与“不自由”

1926年,本雅明访问苏联,并在莫斯科居住两个多月。导致他达成此行的有三个因素:首先,他要去会见曾经在意大利邂逅的情人、拉脱维亚女导演阿斯娅。拉西莫;其次,他要汲取关于苏联社会的第一手知识,以便决定是否加入德国共产党;第三,为报纸写报道,这些报道次年以《莫斯科》为名发表于《创造者》杂志上。

但是,记载本雅明对苏联更为直观的印象的《莫斯科日记》,却在他逝世之后40年才得以发表。虽然本雅明没有像罗曼。罗兰那样留下明确的遗嘱,规定该日记发表的时间——1940年纳粹的军队席卷法国,当本雅明精疲力竭地抵达法国和西班牙边境的时候,却被西班牙拒绝入境,他不愿落入纳粹手中受尽屈辱而死,毅然选择了自杀。在那种境况之下,他没有从容的时间和心态来安排如何处理自己的文稿——但是,这部书稿延迟如此之久的时间才问世,而未能在斯大林主义肆虐的20世纪中期发挥其影响力,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莫斯科日记》英文版的内容简介如是说:“本雅明的日记描述了一个作家的两难境地:一方面被革命的承诺所诱惑,另一方面又不愿对革命在人道和制度上的诸多失败闪烁其词。”实际上,对于一度迷恋马克思主义的本雅明来说,莫斯科之行是一次理想破灭之旅。根据在莫斯科观察到的一切,他放弃了当初加入共产党的想法。从此以后,这个问题不再是一个困扰他的问题。

20年代中期,本雅明在西方世界的知名度还不够高,苏联当局也没有重视他的来访。他没有受到苏联领袖们的接见,他的访问比罗曼。罗兰、纪德、泰戈尔和瞿秋白等人都更“私人化”,这反倒让他的观察更加深入和细腻。尽管如此,他也感受到:“作为作家,我在一个城市里享有物质和行政事务特权。”苏联当局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尽量给他提供种种便利条件,这是对欧洲知识分子的一种统战策略。而对于生活在苏联的知识分子来说,既可以选择与当局合作而享受特权,也可以选择不与当局合作而保持自由。本雅明发现,国家的“包养”乃是知识分子丧失其独立性的开端,国家的力量比资本的力量还要可怕,他追问说:“一个国家如果无产阶级是雇主,知识分子该如何生活?无产阶级如何界定其基本生存条件?知识分子会找到何种环境?能指望无产阶级政府什么?”

本雅明观察到,被体制收编的知识分子大都不快乐,而体制外的知识分子前途更是堪忧。他在苏联接触到的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是犹太人,都是政治上或艺术上的反对派,他们后来大都成了斯大林“大清洗”的牺牲品——包括本雅明的情人阿斯娅,她在30年代被送进古拉格群岛劳改。对此,本雅明早有预料:一种毁灭美的制度,首先便要消灭美的创造者。

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

在本雅明的眼中,艺术的背后当然有价值取向,伟大的艺术必然与善相关;反之,一种恶劣的专制制度,也必然是美的戕害者。所以,本雅明虽然没有像纪德那样毫无顾忌地从政治制度的层面上批判苏联的罪恶,但他也意识到这种毁灭美和善的制度不可能将人类带往光明的未来。他在《德国悲剧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对邪恶的认识——作为知识是首要的。……邪恶随着对知识或对判断的欲望而产生于人自身。”他对苏联的邪恶的认识,是从它对美的破坏和对丑的张扬开始的。

俄国传统建筑的精粹体现在教堂中。东正教的建筑迥异于天主教和新教的建筑,其华丽与繁复程度甚于宫殿。布尔什维克掌权之后,以无神论治国,迅速展开大规模的宗教迫害,大批神职人员被杀害或囚禁,大量教堂遭到洗劫甚至毁坏,前神学院学生的斯大林亲自下令将圣索菲亚教堂炸毁。政局逐渐稳定下来之后,当局将许多残存的教堂改造成“无神论教育中心”,以粗劣的装饰替代教堂中原有的绘画和雕塑艺术,对于此种“煮鹤焚琴”之举,本雅明痛心疾首:“教堂里面不仅空荡,而且像一只被屠宰的鹿一样被挖空了内脏。现在成了教育群众的‘博物馆’。去掉内部设施——就残存的巴洛克风格的祭坛判断,艺术上讲是毫无价值了。过道和拱顶点缀的色彩明亮的花环过于暴露了,真是没有指望,更有令人悲哀者,室内古色古香的石头,仅存的一点多彩拱顶的记忆,被篡改成浅薄的洛可可风格。”作为旁观者,他当然无能为力。

苏联当局不仅践踏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破坏本国的文化遗产,更坏的作为还是对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美的消灭。在当权者看来,“美”是属于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专利,无产阶级只要“实用”就行了。本雅明要给阿斯娅买一件衣服,结果发现有钱也买不到一件漂亮的衣服:“最先去的是一家国营商店,墻上高挂着纸板画鼓励农民和工人联合起来。这种甜蜜蜜味道的陈列这里无处不有:铁锤、镰刀、齿轮和各种工具被荒唐地弄在绒面的纸板上。这家商店只有农民和无产者用的东西。”即便在过去大家都盛装出席的剧场里,也找不到几个衣冠楚楚的人:“最正式的衣服如凤毛麟角,就像几周大雨后出现在诺亚方舟上的鸽子。人们的外表很一致,很无产阶级:典型的西欧式帽子,软帽或礼貌则完全消失了。”

苏联的文学艺术的水准也直线下降。本雅明兴致勃勃地受邀去看一场画展,结果却发现:“展览本身平庸,材料也毫无例外地没有艺术趣味。摆放得倒不错,也有一定科学价值。我们在那儿时有个解说员,但我们听到的都是每个展品上所示卡片上已经说明了的东西。”他在莫斯科看了几场电影之后,便再也不去了,因为“俄罗斯电影本身除了少数杰出者外,大体来讲不怎么样。俄罗斯电影正为题材犯难。电影审查事实上很严格”。其实,那还是党对文艺干涉最少的20年代,到了30年代,那才是一点缝隙都没有了。许多电影是否公映,居然要拿到政治局会议上讨论。

私人生活的消失和被统治者的“忧郁症”

消灭美的第二步,是对私人生活的压制,对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公共空间”的挤压。本雅明发现,在莫斯科,私人生活“日渐萎缩”,甚至“根本就没有私人生活”。当时的苏联已经是一个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在生活的细节上展示其“政治正确”的立场。本雅明的苏联朋友告诉他,在共产党等级社会里孩子是如何起名的,“从孩子能指列宁画像起,他们的名字就叫‘十月’”。当父母对孩子“命名权”也被党所掳掠、所遥控的时候,孩子便成了“党的孩子”。

本雅明去过一些有名的艺术家和作家的家中,发现他们的家具千篇一律,好像是办公室中统一订制的家具。每一件家具都让人用着不舒服。原先许多俄罗斯中产阶级家中必备的钢琴突然之间消失了,因为“‘钢琴’作为小资产阶级室内必陈之物在家庭里却是一切灾难不幸的真正动力核心”。难道音乐也有潜在的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危险吗?

正是通过干涉民众家庭中的陈设,国家权力深深地嵌入家庭这个最为私人化的空间,从而显得无所不在。这种权力支配的技术在此前人类的历史上还从所未有过,即便是此后数年在德国崛起的希特勒政权,在其巅峰时刻对民众的日常生活的控制程度,亦未曾达到斯大林掌握绝对权力前夕的苏联。本雅明充满讽刺意味地写道,对于莫斯科所有制度而言,大概只有乞丐最可靠,也只有他们才能“拒绝改变什么”,而其他所有人都被体制化了:“这里别的一切都是在‘修理’的旗帜下发生的。每个星期莫斯科人家空空荡荡房里的家具得重放一遍——这是家居生活唯一可以沉湎的奢侈,这么做提供一种随心所欲驾驭‘舒适’的家的感觉,其代价就是被驾驭者都患上了‘忧郁症’,需要修理。”人被“物化”得跟房间里的家具一样,而人之所以为人,标志便是还剩下那么一点“忧郁”的感觉。

早在20年代中期,苏联的个人崇拜便蔚为大观。那时,斯大林正在朝着权力的最高峰攀登,列宁的老近卫军们还掌握着各个部门的实权。所以,这一时期个人崇拜的对象不是斯大林,而只能是列宁。本雅明感叹说:“对列宁的偶像崇拜在这里尤为令人难以置信地泛滥。库斯涅兹基街上有一家专卖列宁像的商店,各种尺寸、各种姿势、各种材料的都有。在俱乐部的公用室里可以听到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也可以看到一尊真人大小的列宁塑像,一副表情轻松的样子,作演说家状。大多数公共场合都有列宁像,连厨房和洗衣房都挂着他的小照片。”本雅明对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如此不敬,即便想入党恐怕也不得其门而入了。如果迟10年或20年抵达苏联访问,本雅明肯定会更加惊讶地发现,斯大林的画像将数十倍于列宁的画像,而此后赫鲁晓夫的画像、勃列日涅夫的画像,同样将满坑满谷。22年之后,英国作家奥威尔创作《一九八四》的时候,便从苏联的现实中提炼出了“‘老大哥’的眼睛永远盯着你”这个情节来。

那不是一个“宜居”的国度,离开莫斯科之后,本雅明再也没有回去过。与那个时代所有的欧洲犹太知识分子一样,他在苏联的共产极权主义和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之间如惊弓之鸟,历史没有给他充足的时间来完成其写作和思考。在这本如同摄影集般紧凑而冷静的日记中,读者可以通过本雅明对那个寒荒国度的“拍摄”,来重温他非凡的人生轨迹,以及一个帝国在夕阳下的长长的影子。

(2009年12月17日)

黄永森:刘晓波案与中国政治进退

《零八宪章》于2008岁末始成与联署后,刘晓波被旋即关押一年有余至今,于2009年12月23日经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并与25日作出一审判决。

从“一审判决书”所列所谓“罪行事实”(6篇文章与《零八宪章》中的“只言片字”)及其重判11年的“法律根据”言,既明显违宪,又抵触中国政府早已签署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再一次倒退到“因言治罪,践踏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时代。由此重开“恶法恶例”,国内外舆论对此强烈谴责,应该说既在预料之中;又在国人期待宪政改革行法治民主政治的预料之外。

与时俱进还是政治倒退

说其在预料之中,是与大陆这一年多来呈献的种种迹象相关联:随着世界性金融/经济危机的冲击而凸显的国家/社会问题与深层矛盾冲突在加剧;惩罚“贪官污吏”与“打黑除恶”固然颇得民心,但同时也加剧了权力冲突与体制痼疾性危机;一年多来在当局加强“治民”整肃舆论(特别是网络)的同时,在诸多地区与藏疆等民族区域,事态频发而险象丛生。所以,刘晓波案实是“防民于口胜于防川”的一个政治刑案的典型案例。刘晓波曾经被当局判为“六四黑手”,20多年来,一直置个人艰难处境于不顾,历经数次关押,常年监控,而敢于坚持执言抗争,公开批评政府的,矢志执着追求自由民主信念的人。所以,这次遭遇当局重判,也可以说是在预料之中!

但是,这一次的审判与判决,仅就法律事实与判决根据言,却是一起明显荒诞与于法于理不合的“政治迫害”类判决!尤在所谓“60/30大庆”之后,获得经济改革成就与一定程度社会转型之今日,并声称要依法治国的当下,而再生此“以言治罪”之恶例,真正是匪夷所思,令国人汗颜,令政府失信于天下。

异议的表达:当代宪政法治的底线

其实大凡关注时事,阅读过刘晓波大量时论文章的人而又熟略网络时论情势者皆知,刘晓波虽时有批判时政尖锐之辞/篇,若统而观之,则当属比较温和理性之说。就其参与起草的《零八宪章》论,也是极为温和的“政治改革(理想型)纲要”,并为大陆与全球众多有志于中国进步的理性的名人志士所认同(仅以大陆联署人303位与迄今签署人已逾万人以上可视之)。若论政治变革类主张与纲要,网络时代实不计其数,乃30年变革与时事变迁之大势所趋,时代潮流所致。芸芸学子众生所欲所为,彰显出中国数代人的赤诚与矢志执着追求国家宪政民主法治制度实践所在。

故倘若刘晓波案“罪成”,将再次令当今华夏赤子寒心,足令普天之下不齿!再若大陆政府执法系统据此论案,不知又要有多少人面临身陷牢狱之灾的政治恐惧之下?此有违当局改革与法治建国之宗旨,实令世人有时光倒流,重回“文革时代”,再度迫害“民主墻”志士之感。这究竟是标示出“政治文明进步”还是“逆流”?若道尽其实质:实在是大陆中国政治与法治关系倒错所致!有法而不知其法意公理何在?有宪法而不行宪政,更不知当今世界宪政法理制度实践为何物!

由此论之,面对刘晓波案,无论刘晓波本人和“零八宪章派”;还是大陆司法/立法系统与中国最高当权者们,首要思考的课题(也是30年变革所未达之难题)在:当今之中国,需要彰显与标立之法律与宪政法理制度实践究竟何在?当代法治之本与法的精神何在?中国百年乃至千年之弊,实为政治权力体制/政治极权文化宰制之弊;中共当局试图再造“政治寒蝉效应”现象,实与中共专制极权宰制互为表里。若不能从宪法权利保障这一根本处解决/或曰“法与政治权力关系”的“彻底了断”,那么,中国政治之文明昌盛,可谓遥遥无期。其结果国家政治与社会冲突情势将愈行尖锐与严峻。

为此,中国朝野(无论当权者还是反对者)首当思考如何能在当代法治域(层面或境界中),厉行宪法权利保障与追求,以获得对传统政治(观念意识与政治情态)的超越,尝试在法的政治自由与法治化的国家政治经济游戏规则上进行“法的较量”与有制度建构意义的建树。籍此对30年改革开放之后的国家法治状况,进行全面彻底地反思审视与评判。

“宪章派”应坚定地追求“宪法权利”保障与《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

被告刘晓波绝不轻言放弃,自不待言要穷尽所有法律救济的可能;当然还有要求当局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当公正展开,以及最终要在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等宪法权利方面获得“释宪确认”与宪政法理充分阐扬的效果。为此,“宪章派”可籍此尝试实现宪政法治实践意旨的初衷。而执政当局与整个法治系统也将面临一次真正的“法的审视”:究竟是要法治文明,还是继续政治专制残暴。

另一方面,倘若国人依然限于“常识之误”,这场官司,晓波绝无胜算,等待着他的只能是“牢狱之灾的苦难”!然30年华夏巨变,变革的时事情势皆已不容,如此“因言获罪”的冤案再度发生;更何况刘晓波(天下名士)皆如此,那么大陆亿万民众中,又要有多少人蒙受“不白之冤”。

因是之故,由于中国政治人治之传统的根深蒂固,加之马列毛之人治专政说的长期影响;缺乏政治自由与民权之法治根基(理念知识与制度实践传统)。所以,国人对始自欧美的近现代宪政民主法治的精髓:真正民本民权公民政治自由平等法理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权力体系建构与实施,多是视得其表而未知其详实。故有宪法、宪章而终不得其宪政民主法治之要。反之,当代宪政法理昭示人们要“认真对待宪法权利”,并为之不懈的努力争取与齐心协力来维护,由此方能彰显宪政法治的真功效,于民于国,皆为极善之举。从这层意义言,刘晓波案涉及的根本问题,乃是国家政治生活究竟是继续遭受权力意志的淫威,还是要由法治来规约?公民政治自由与权利平等是否真正受到宪法与法律保障?政治理念主张不同/政见歧义与反对派的监督等,究竟是中国挥之不去的“禁忌与政治罩门”,还是要由我们共同力争成为国家政治民主生活的常态?

换言之,民本民权,公民政治自由平等权利之基,倘若不能稳固与彰显,安能有效治国治官治政而行久远之治?当然,中国央央大国处于历史传统与近现代之特殊境遇,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以党领政”作为一定时期的过渡形态,某种意义上,有其存在的某种必然性。但百年不改,执政党若图国家长治久安,当谋“政改与还政于民”之决断。

励行法治根治中国政治体制痼疾

为此,励行宪政民主法治实为不二法门。而若行宪政民主法治者,不能容忍政治歧义者/政治反对派——实也匪夷所思;尤其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和平自由表达政治主张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是普天之下千古不易之理,也“昭昭然”明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而所谓党的领导,不言而喻是在宪法与法治之下的执政,其统治的合法性最终仍然要留待人民的真正选择。

中国政治体制之痼疾在“权大于法”和绝对权力不受制衡,既为中共统治的历史所验证,也为当前执政党政纲所试图扬弃。由此而论,刘晓波案“以言治罪”实是改革30年后的一股危险的逆流,与胡温“新政”及其国人普遍地期待相逆,更与新世纪大国崛起和实现台海两岸整合之大势不相合。

其实若依中国历史/社会之积习与当下政治情势言,绝大多数民众和政治变革的主张者们都是在扬弃了暴力革命意识,主张和平变革与转型的政治诉求下提出政治理念主张与纲领的。刘晓波与《零八宪章》派的行为与意旨恰恰是最好的明证。

对《零八宪章》派与中共当局的双重挑战

刘晓波案既是当局/司法系统对《零八宪章》派的挑战;同时也是对中共执政者当局自己的一大挑战:若真要致力于中国宪政民主与文明政治变革者,有作为有魄力的应对与处置:当在因势利导,深为筹谋;若从法与制度建构层面言,当籍此类案件,改弦更张,作出明快的正确决断与宪政法治之制度法理根基的建构!纵观世界宪政法治史,以宪法性案例创制,彰明当代制度法理者,不乏其例。中国能否有真创造力,端视当局与国人是否有真知卓见而又有创造性实践行动之魄力。

大陆最高法院与立法机关,若能依当代宪政法理诠释并弘扬宪法精神,消弭此类政治案例的历史痼疾。彰显当代宪政法治之“新政”!那么,中国当下之政治体制——宪政难题,终有可转圆与平和改造之可能。

当代宪政民主法治之“新政”,实为民之所欲,世之所趋。凝结着中国始自洋务运动以来,百年宪政实践追求的“血的经验与教训”;而若要成其事,功必在朝野合力,矢志不移的追求——当代中国国家制度创新。相形之下,所谓“中国绝不搞西方那一套”的意识与说辞何其浅陋?虽刘晓波及其宪章派之《零八宪章》尚非上陈完美之作!然毕竟是国人自己有益的构思创意与追求。执政当局者,惟深明事理,顺应大势,因势利导,促其升华,方为至善之举!

由此,首在保障言论自由,尤其是“政治主张的和平表达”,以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和绝不“因言治罪”之政治昌明与真正和谐的国家政治生活境界。从而寻找到一条迈向中国政治和解、协商而合作发展的正确道路,以化解长期政治体制之弊端与冲突难题,从而走出朝野诸多政治主张对立的困境,迈向和平宪政转型与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建构,这真正是机遇难求的选择!

30年改革开放大势似已不可逆,端视中共当局是否能够和如何寻求到政治体制瓶颈的突破口。刘晓波案及《零八宪章》的挑战,可能就是又一个极富宪政意义的政治标杆:这将是一起真正的民意测度,人心向背与国脉所系之政治案例所在。也极可能是对胡温“新政”的最大考验,成为中国宪政与政治变革的一个转折点!何去何从,国人都拭目以待!

(2009/12/29草,2010/1/5修订)

大律师张思之谈中共20老人吁释刘晓波

二十位中共部级、局级元老日前为刘晓波案联名上书,称刘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事实和说理两方面,都感到不能令人信服”,并指出如此错判“隐含著值得警惕的动向,”我们党是否背弃了遵守宪法的承诺?是否背离了“依法治国”的国策?司法改革是否倒退?政治体制改革是否停滞?人权状况是否恶化?“要求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改正错误,撤销刘晓波案一审判决。

在这封一月二十八日起草的声明信中,签下名字的老人平均年龄超过八十岁,中共党龄超过六十年,其中包括九十四岁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九十岁的新华社前副社长李普、八十七岁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前署长杜导正、八十二岁被誉为“中国律师界良心”的大律师张思之、著名诗人兼评论家邵燕祥、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等。

张思之对亚洲週刊表示,声明信的初衷很简单,几位老人看到刘晓波案,尤其是案件的判决书,有共同的想法需要表达。“它是大家一个共同的态度:这个案子很荒唐,这不是司法审判,而是政治审判。我们搞法律的人,尤其觉得荒唐。”

在刘晓波案的判决书里,头条罪状即是对党和政府“不满”。声明信称:“问题在於,人民既有责任监督政府,也就有权利表达不满。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改善空间……怎麼能以”不满“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残酷斗争,把有不同意见的人当成敌人,哪里会有社会和谐?怎麼能有社会进步!”

而至於罪名的第二条,“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声明中正言:“我们并未忘记,建立联邦共和国曾经是我党的重要主张,载入党的二大和七大文献,怎麼刘晓波一重复就成了罪行?国体政体关係重大,唯其如此,更应比较各种学说,广开言路,详论得失。没有这种胸襟,”一国两制“从何而来?退一步说,刘晓波的主张即使完全错误,又与罪何干?宪法保护言论自由,难道只保护所谓的正确言论吗?”

张思之认为,从律师的角度来看这个判决书,两个罪名在法律意义上根本不能成立。而老人们之所以关注刘晓波案,正是因为刘案显示了罔顾法律的司法改革倒退势头。

“司法改革倒退的势头很明显”,张思之对亚洲週刊表示:“在判刘晓波的同时,国内还有几个案件同时宣判,都是这样的政治审判。这是我最担心的,现在法律和政治的关係处理得非常不好,指导思想竟然是严格要求法律必须服从於政治,这真的非常荒唐。”

零七年十二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与全国法官、检察官的座谈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此,“三个至上”成为中国司法界的新学说。法院、学校组织学习,报章连篇累牘。零九年十二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撰文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已将“三个至上”确立为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并由此确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高院院长从未学法律

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指出:三个至上,究竟谁更至上?若将“党的事业”凌驾於“宪法法律”之上,宪法尊严何在?中国又谈何司法独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二零零八年就任,而在他此前的履歷中,竟然从未有过任何法律学歷或职业经歷.“从未学过法律的最高法院院长,这已经成了国际笑话。”

一位刚刚从名牌大学法律院系毕业的大学生则感嘆:“庆幸我早生了几年,捉住了萧扬时代法治教育的尾巴,还能明白司法独立的真正含义。现在在”三个至上“的指导下,我们社会主义人民法院已经不能提司法独立了。”

刘晓波案,以及最近的重庆打黑、李庄案让张思之深忧之处也正在於此:“这样的氛围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出现,还可以理解,可以争论。可是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去十年了,还出了这样的情景,问题就很严重了。”

Honorary Presidents

Honorary Presidents

Mr. LIU Binyan, the founding president of ICPC, a prominent author and journalist in exile, was elected as Honorary President in ICPC’s 2nd internet General Meeting in October 2005.

Dr. LIU Xiaobo, a former president of ICPC and imprisoned writer in China, was elected as Honorary President in ICPC’s 4th internet General Meeting in October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