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为何成为腐败滋生地

近年来,金融监管机构腐败案件滋生频率越来越快,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官员的级别越来越高。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正处在调整阶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中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给腐败分子提供了大量可乘之机。具体而言:

首先,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是独一无二的特殊监管机构。众所周知,西方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诞生于自发交易,在金融市场形成的初期,国家并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机构自发形成了一些交易规则,并且通过自愿协商产生了具有自治特征的金融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不属于国家的行政序列,但是它们制定严格的自律性规则,并且提请国会批准成为国家的法律。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由政府首脑依照法定程序任命,但必须得到金融机构的普遍认可。这种特定的金融监管机制决定了金融监管机构的官员不仅要受制于国家的法律,接受政府和国会的监督,而且要受制于金融机构,接受金融机构、自治团体或者行业协会的监督。这种双重监督机制确保了金融机构始终处于透明状态,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一举一动都影响着市场价格的波动。所以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很难以腐败的方式获取巨额利益。

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从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行政烙印。建国初期实行大一统的金融监管经营体制,中国人民银行既是政策管理机构,同时也是金融经营机构。上个世纪 90年代,部分决策者为了尽快将中国金融机构包装到海外上市,满足海外投资者的利益需求,将金融监管机构分拆,分别建立了证券监管机构、银行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均不属于行政序列,也不属于纯粹的自治机构,而是独具中国特色的“特殊事业单位”。正是这种不伦不类的监管体制,导致中国金融监管领域成为腐败案件的滋生地。这些金融监管机构既可以按照所谓的“国际惯例”,从金融商业机构获取监管费用,同时又可以享受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金融监管机构成为独立于行政机构之外的、但是又没有真正与国际接轨的特殊社会组织。

正是这种特殊的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商业机构具有生杀予夺的大权,金融商业机构的市场准入、日常经营活动都必须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获取了大量的非法利益。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化特征,使得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拥有了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所没有的特殊的行政权力。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中国没有真正独立维护商业金融机构正当权利的自治团体,所以单个的金融商业机构很难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他们面对金融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正当要求,很难公开表达自己的意见。正因为如此,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成为一个绝对腐败的机构。近年来暴露出的一系列案件充分表明,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不是个别的,而是群体性的,不是体制之外的,而是体制之内的。几乎所有被揭露出来的金融监管腐败案件,都是工作人员在体制之外贪污受贿的案件。而隐藏在体制内的大量案件并没有暴露出来,如果颁布实施财产申报法,将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的财产纳入到申报的范围,人们就会惊讶地发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将会无一幸免。

所以,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监管机构体制,不改变目前这种“两头通吃”的现象,那么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案件还会越来越多。多年前笔者曾经指出,当初之所以实行金融监管机构分离改革,目的就是为某些执政者侵吞金融国有资产提供便利条件。事实证明,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之后,中国金融监管领域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中国金融资产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曾经一度有人提出,在制定国有资产法的时候,把金融资产纳入到监管的范围之内,但由于这样做将会触及到某些既得利益集团的切身利益,所以有关建议最后不了了之。

其次,中国特有的立法体制,也是金融监管机构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如果说特殊的金融监管体制是滋生腐败的温床,那么中国特有的立法体制,则是金融监管机构滋生腐败的催生剂。中国的立法体制是一种典型的授权性立法体制,宪法和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而国务院授权金融监管机构制定部门规章,正是这种层层授权的立法体制,使得金融监管机构不但具有法律的执行权,而且具有规则的制定权。最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当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时候,中国证监会拿出自行制定的部门规章,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类似这样的案例在中国不胜枚举。这说明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成为自定规则、自我执行、自我解释的独立王国。这种特殊的立法体制,使得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说一不二,面对社会各界强 烈质疑,中国金融证券监管机构要么沉默以对,要么拿出自己的部门规章作为辩解的理由。世界上除了中国之外,再没有如此荒唐的立法体制。

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金融市场还不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其中的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不断通过制定部门规章干扰金融市场,使得金融市场的价格经常性地发生异常波动。这种政策干预市场的做法,使得许多接近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商业人士获取了巨额不当利益。中国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腐败案件最能说明问题,这位曾经在中国证监会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利用自己手中的审批权限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帮助自己的亲朋好友获取了巨额利益。

可以设想,假如中国金融监管机构没有规则的制定权,只能按照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中国的金融市场,允许金融机构按照自治的原则组建自律性组织,自行管理金融市场,那么中国的金融监管领域腐败现象将会大为减少。早在多年以前,笔者就曾经指出,中国授权性的立法体制已经很难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多元主体相互竞争的过程中,市场主体最担心的不是商业风险,而是政策风险,如果证券监管机构朝令夕改,或者经常以红头文件干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那么中国的金融市场将永远处于非正常状态。中国金融监管机构非但不能解决中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其自身就是问题。正是由于金融监管机构不断地颁布规范性文件,才使得中国的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金融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证。

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下定决心,尽快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彻底修改《立法法》,缩小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范围和权限,禁止国务院下属的金融监管机构制定部门规章,人为地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据笔者初步统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近年来颁布的部门规章多达上千部,这些部门规章有的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自相矛盾,如果不尽快加以清理,那么中国金融监管领域的腐败还会继续下去。

第三,中国金融监管领域特殊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也是诱发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的金融市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金融市场,虽然在一些城市银行多于米铺,但是金融市场准入许可证仍然属于稀缺资源。由于法律规定了非常高的门槛,再加上在层层审批的过程中,实行所谓的配额制度,结果导致许多企业无法从事金融经营活动。近几年,国务院意识到中国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性,有意识地通过发展中小银行,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解决中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但我们必须指出,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许多金融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仍然受到金融监管机构的制约,部分金融机构动辄得咎。而那些试图进入金融行业的企业,由于无法获得金融经营许可证,不得不通过特殊的方式,获得金融支持,但这样一来,又会授人以柄,金融监管机构在查处金融违法活动的时候,可以大捞一笔。

所以,只有彻底放开中国的金融市场,允许更多的企业进入金融领域,并且通过建立自治组织,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存在的腐败问题。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介入调查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问题,在短期内很难取得成效。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中国金融监管机构腐败问题是一个体制性的问题,监管机构的腐败不是少数人的腐败,而是一种团伙和组织腐败。金融监管机构的腐败已经导致中国大量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中国境内许多与境外跨国公司联合组建的金融机构,已经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中国金融政策的制定。这些金融机构不仅能提前掌握中国的金融方针和发展动向,而且可以干预或者影响中国的金融决策。假如不从体制上解决中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大面积的腐败现象将会继续发生。

剑中:重庆打黑的“蝴蝶效应”

继上世纪“陪都”时期之后,重庆再度成为中国大陆的关键词:同为“太子党”,但经过现代媒体、网络的推波助澜,薄熙来今年6月掀起的重庆打黑,取得了比蒋经国1948年在上海的“打虎运动”还要轰动的效应。

在重庆打黑的背后,是主导大陆政坛的两大力量江泽民、胡锦涛之间惊心动魄的较量。大幕已经拉开,究竟鹿死谁手?

10月12日,中纪委副书记、“钦差大臣”刘峰岩率中央巡视组与重庆市级领导班子举行见面会,意在给如火如荼的打黑风暴降温。刘峰岩这个一手端掉陈良宇的团派大将,对太子党的头面人物薄熙来领导的万众瞩目的打黑行动未置一词,只是强调此番巡视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重庆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维护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以及“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中央对打黑的态度,尽在不言之中。

薄熙来已然闻到了火药味,“贯彻执行党的维护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就是在暗示他适可而止,不要破坏稳定团结的大局吗?何谓“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天下乌鸦一般黑,薄熙来,你自己的屁股揩干净没有?

10月16日,面对胡锦涛咄咄逼人的“维稳”态势,自恃有强大的民意和江泽民支持的薄熙来,向媒体倾吐满腹的苦水:“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舆论一片哗然。薄熙来尽收一石二鸟之功:继续争取民心,以退为进,对抗中央对打黑的冷漠态度;欲言又止,话里藏话,将守中有攻的权谋发挥得淋漓尽致。

人们不禁要问,能够把重庆的党政军警司逼得没办法的黑恶势力究竟是如何发展壮大起来的?薄熙来的前任、胡锦涛的心腹爱将汪洋该当何罪?汪洋在重庆市委书记任内提拔起来的业已落马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大小官员,以及那些令普通市民想起来就要做噩梦的黑帮大佬,三者之间有何关系?这种关系的水落石出,对汪洋的政治生命意味着什么?对覆盖大陆的团派势力意味着什么?

扯出萝卜带出泥,打黑一旦牵涉到汪洋(现任广东省委书记),对胡锦涛团派的打击将非同小可。也就是说,如果要薄熙来停止追究,“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等于是把小辫子交给江泽民,日后的权力分配将不得不向汪系势力作出很大程度的妥协。

由于没有制度化的权力交接秩序,派系林立的中共内斗暗流汹涌、波谲云诡,其残酷和复杂,超乎人们的想象。谁愿意在激烈的、你衰我荣、甚至是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中,让对手攥住自己的小辫子呢?可是,不如此又当如何?

重庆打黑深得人心,薄熙来的民望一时无两,即便团派有心要拼个鱼死网破,也不得不投鼠忌器。更何况,薄熙来有江泽民的支持。有人说,“江泽民已是行将就木”(姜维平《刘峰岩下重庆,薄熙来被调查》),只怕未必。“国庆大阅兵”,去职多年的江泽民享尽“党和国家领导人”之荣耀,显示出他在当今大陆无可忽视的巨大存在:1993年3月至2005年3月,江泽民出任中共军委主席期间,提拔的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军委委员梁光烈、廖锡龙、李继耐、陈炳德、靖志远,原封未动地进入胡锦涛担任主席的新一届军委(任期2008年3月~2013年3月)。

2008年12月9日,《解放军报》发表军委委员、总参谋长陈炳德的文章《汶川大地震救灾的日子》,对军委主席、副主席的描述分别为“胡主席和军委首长要求”、“军委郭伯雄副主席立即对组织部队参加抗震救灾作出安排”、“军委徐才厚副主席在北京召开紧急会议”。文中多次出现“军委首长”,如“经胡主席和军委首长审批,总参谋部发出《关于参加抗震救灾的命令》”,这个与“胡主席”相提并论的“军委首长”,显然不是指那两个军委副主席,否则在出现“军委首长”后,没必要对两个副主席指名道姓,之后又多次出现身份含糊的“军委首长”,这个“军委首长”只能是江泽民。(参见拙作《军队国家化与“宪法顶个球”》)

今年的新闻报道,亦可见没有任何官职的江泽民在大陆政坛举足轻重的地位:“展示江泽民、胡锦涛同志视察乐东的珍贵照片”,中共喉舌对领导人姓名排序的严谨早已众所周知;“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个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一个只是党的总书记,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党指挥枪从来就是一种传说,从红军时期到文革、“六四”、当下,非国家化的军队为政治寡头退而不休提供了牢靠的保障。

中共政权具有黑社会的诸多特征:肆意侵犯他人权利、见不得阳光的黑箱运作、“拳力”等于权力、视法律和法治为无物。江泽民授意薄熙来重庆打黑,矛头直指团派势力,可以说,打在文强等人的身上,痛在胡锦涛、汪洋等人的心上,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痛。无它,打黑顺应人心,师出有名。

有了“军委首长”的强劲支持,薄熙来以民意对抗胡锦涛总书记的“名器”,逐渐占据了上风。在警力紧张、“内鬼”众多的情况下,为方便警方调动武警打黑,7月25日,薄熙来的得力干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被任命为武警重庆市总队第一政委、第一书记。

10月27日,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推出了题为《广东反黑:专项行动→常态打击》的专版文章:“广东的‘低调’反黑行动,说明广东已经按公安部要求告别专项行动式‘打黑’阶段,并已将‘打黑’纳入公安工作中的一项常规任务,步入常态化轨道。”强调“专项打击配套不足、专业性不够”的毛病,对重庆专项打黑的不满呼之欲出。

同一天,重庆市委机关报《重庆日报》针锋相对,以《重庆打黑除恶中央肯定群众拥护》为题报道:9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专门作出批示,称“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是让老百姓过上安定日子的‘民心工程’”。各大媒体和网站纷纷以《中央批示打黑是“民心工程”》、《周永康高调表态支持重庆打黑称其为民心工程》等醒目标题予以转载。周永康9月25日的批示,一个月之后才经地方媒体首先披露,个中玄机,耐人寻味。

10月28日,薄熙来趁热打铁,借看望慰问打黑除恶一线干警之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上演了一出“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好戏。薄熙来说,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组织开展打击黑恶势力等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锦涛”,多么亲切的感觉!薄熙来还特别提到汪洋等前任领导打黑力度很大,工作很实。

与此同时,薄熙来着重强调“1999年以来,全市还有1400多起命案尚未侦破,还有近500名杀人犯在逃”,将汪洋等前任领导越打越黑的真相和盘托出。与薄一波相比,笑里藏刀的薄熙来,深谙游戏规则和讽刺艺术,可谓“青出于蓝胜于蓝”。

重庆打黑的最终结果,很可能就象是中国内陆西南部城市里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了几下翅膀,在大陆政坛引起了一场龙卷风,导致后胡锦涛时代的人事安排重新洗牌。薄熙来的确在冒风险,但风险越大收益越大,冒险的动力也就越大。谁能保证,经过汪系与团派此番的较量、谈判和妥协,打黑英雄薄熙来不会取习近平而代之,成为所谓的“储君”?

的确,大陆当前就是一个火药桶,“薄青天”如果对自己的民望、政绩善加利用,进入新一届政治局常委已然不是问题;时来运转,蟾宫折桂,入主中南海,亦未可知。

就打黑本身而言,在法制范围内打击犯罪自无不可,但更重要的是标本兼治,改变产生黑社会组织及其保护伞的土壤,施行政治体制改革,新闻自由、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否则,一个黑帮倒下去,十个黑帮站起来。要知道,饿蚊子比已经喂饱了的蚊子凶残,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李元龙:李志美收听“敌台”被枪决事件

之所以终于提笔写毕节的李志美收听敌台被枪毙事件,有两个原因。首先,在2007年8月下旬我快要出狱时,贵州省国安厅毕节地区国安处的两个国安来到关押我的毕节地区看守所,威胁我不要与贵阳那帮人、不要与山东那个律师(指为我提供法律援助的李建强)来往,出去后不要再写反动文章,否则如果再进来,就是10年以上徒刑。他们还告诉我对我的案子已经是“仁至义尽”:你知道吗?对你的判决是很轻的,文革时期海子街那个李志美,仅仅是因为收听敌台,就被判处了死刑。我当即回答道:“我知道的,如果是文革期间,不要说4篇文章,即使是文章里的某一句话,我早都被迫害死了。不过,我今天还活着,并非你们的恩典,并非你们不欲置我于死地,而是张志新、遇罗克、林昭,包括李志美等等用鲜血为我争取到的活命。”

这样的威胁,除了暴露了威胁者的邪恶之外,还暴露了威胁者的外强中干。当时,我就有了念头:总有一天我得写写李志美——这位专制政权下冤死的汉子。最终促使我开始采写李志美冤案的,则是一个叫马桂荣的人。马的父亲抗战时期加入过国民党及其军队,是抗日远征军英雄,可是,1958年却被判犯了反革命罪,一进监狱就是整整27年。为生活所逼,也因为对父亲被判刑不服气,马桂荣在90年代初期,也加入了国民党,并在大陆为国民党搜集情报。后来,马因此被投入监狱坐了13年半的牢。

近日,马桂荣听说国安曾威胁我,就气愤地说,当年抓捕他的那个白头发老公安也曾经在审讯时如此威胁他(他当时被认为“又臭又硬”):“别以为我们没有办法收拾你,海子街那个李志美,只是收听敌台,就被我们枪毙了。枪毙了还不是枪毙了,又怎样?你还能翻得了天!”

在毕节提起李志美,40岁以上的人,大多知道他,而且说起他被枪毙时那种蔑视杀人政权、英勇无畏的气概,人们还挺敬佩。李志美给我的印象也是震撼性的。那时正是文革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期,我也就十二三岁。一天,我来到毕节城中心工会前,看到工会橱窗里贴出了一些被枪毙的犯人的照片。有一个死刑犯一下子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目光:他的手脚都带上了沉沉的镣铐,但他站得笔直,下颌还微微上扬。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他的眼光和面部表情不仅没有一般死刑犯那种极度的绝望和恐惧,恰恰相反,那神情倒是轻蔑、正义、视死如归。要知道那正是革命的年代,我对这个因为收听敌台而被枪毙的人,心不由己地产生了“不该有”的敬慕之情。

我成人后,曾听人讲给李志美平反了。中国式的所谓平反不过是一纸文书,我倒觉得应该好好地纪念他。我最初的采访,是于去年年底开始的,马桂荣与我同往十多公里外的海子街。在海子街,提起李志美,大多数人不仅知道其人其事,还讲起了许多类似的事,比如某某某,比如红星党、反动会道门等等。

采访中,人们说真是罪孽,听个收音机,哪怕再是敌台鬼台,也不该把人家杀了。一位老妇人说:“李志美饭量不小,他被枪毙后,武警用枪把他的肚子刺破并翻搅,头天吃的东西,都给整出来了。”另一个老人,是当年的知情者,说:“李志美当年是作为右派由朱昌遣送到沙邵公社的,他的妻子姓吴,在邵关小学教书。抓捕李志美那天,毕节地、县公安都来了,有好几台车,十多个警察。就这样,李由家中被抓走了。”老人说,当时邻居们也搞不清楚,究竟为什么要抓李志美,也不敢问,只是后来隐隐约约听说,是因为听收音机,还有写什么匿名信之类。“李被抓走不久,有人曾想借故整李志美的妻子,但因为有好心人反对,他们没得手。”“平心而论,李志美哪是什么坏人?他很少和人说话,很好的一个人。自当初到现在,我们从来没有把他这个右派当坏人看待过。”老人还说:“还是今天好,说这些事不用怕了。要是当年,谁敢?”老人说到这儿,却下意识地四下一望。

在朱昌,我们找到了一个老师,他知道一些李志美的事。他说,李志美最早是在朱昌教书,有文化,有见识,也很有个性。他对于公社的文盲干部干涉学校教学看不惯,很有想法。一天,他在路上遇上一位公社领导,双方看不顺眼,就理开了嘴。嘴仗一打起来,领导轻蔑地说“你一个臭知识分子,有什么了不得”,李回道“你个泥腿子,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凭什么来教训我?”就因为这句话,李志美被打成右派,遣送到了海子街。

张先生50岁了,打小住在城里。他说,当年他还是个小孩子,枪毙李志美那天,他去看了。那天,先在街上游街示众,完了在军分区操场开宣判大会,围观的人很多,人山人海。张先生记得,李志美那天穿着的是一件青色灯草绒上衣,毫无恐惧感,让人难忘。他描述:“当时,有个派出所所长绘声绘色地说:‘你们晓得不,李志美那个斩条(处死犯),是我见过的最大的斩条!’”据说,那天李志美自始至终都努力地挺胸、抬头,甚至还轻蔑地微笑。围观者感叹,从没见到过这样不怕死的硬汉!李志美被击毙倒地,行刑人员已经离去时,围观者突然惊叫:“还没有死,扳(方言,犹言动)起来了!”于是行刑者立即返回,又补了几枪,才把李志美打死。

一位了解李志美的人告诉我们:“谁都知道李志美是个很好的人。在世时,他很关注孩子的学业。”“他好上山采药,他的一个朋友还保留着李志美的一本手写本医书。”他还说“李志美并没有完全平反,还如马桂荣的父亲那样,法院给李志美也留了点尾巴。”有人说,李志美不仅收听敌台,好像还给台湾写过信什么的。还有知情人告诉我们,李志美当过兵,个性十分鲜明,嫉恶如仇。他见到毕节县政府的红旗挂歪了,就请县政府纠正,但是没人理睬他,他就写信给中央反映。

我曾电话联系过李志美的家人,但终于没有接受我的采访。我理解,李志美的案子太残酷了,即使几十年后谈及,也很是让人恐怖,况而今天的权力仍然是昨天的权力,人们并不能畅所欲言,还有很多顾及。李志美有3个孩子,早就成人了。

胡  平:维权与民运

“六四”后这20年,中国的民主运动虽然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始终坚持不懈。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特别是2003年以来,中国又出现了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那么,维权和民运到底是什么关系?两者有哪些相同之处哪些不同之处?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探讨。

应该说,维权和民运有很多共同之处。有不少事情,既是维权,也是民运。当然,维权和民运也有区别。通常认为,维权与民运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第一、维权都是在现行法律下现行体制内的;第二、维权是非政治性的。对于这两点,有必要略加说明。因为有一些民运,要求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按理说也是在现行法律下现行体制内的,因为现行法律现行体制在纸面上也承认这些原则;另外严格说来,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属于基本人权,不是政治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才是政治权利,因此你也可以说这些民运也是非政治性的。其实,上述两点无非是说,维权是和现行的中共一党专制制度并无直接冲突。

依我之见,维权和民运的主要区别是,维权是要求解决某一具体问题,民运是要求实现某一普遍原则。实际上,很多维权运动维护的,或者说争取的,不是权利,而是利益。用一位中共官员的话说,这些活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可以用人民币解决的矛盾。

那么,我们又为什么把它叫做维权呢?因为这里所说的利益,是当事人应得的利益,是当事人有权利得到的利益。这就和权利有关了。更重要的是,维权活动采取了自力救济的形式。维权人士运用言论权利、集会权利等基本权利,公开地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这就和权利的关系更紧密了。在这里,形式重于内容。

以信访为例。如果你只是把一封申诉信贴上邮票放进邮筒,或者是获准进入信访办公室和接待人员谈谈话,这恐怕还算不上维权活动。但是,当他们在大街上贴出大字报,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或者是打出标语横幅,把自己的冤情或诉求写在衣服上让过路人都能看见,喊口号,乃至汇集成一定规模,聚集在政府大楼门前或其他公共场所,引起路人或媒体的关注,形同集会示威,这就有了维权的性质,这种性质的活动我们就叫做维权。

在今日中国,参加民运的人要比参加维权活动的少得多。其中道理也很简单。民运争取的是自由民主。因为自由民主是对一党专制的直接挑战,所以参加民运的政治风险比较大,谁参加谁就有风险,谁不参加谁就没有这种风险;同时,也正因为自由民主是对一党专制的直接挑战,因此当局决不会轻易让步,所以民运在当下就取得某种成功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这就使得一般人望而却步。又由于自由民主是普遍原则,并非民运人士的特殊利益,自由民主一旦实现,人人都有份,没参加过民运的人也有份,所以很多人就会对民运采取“搭便车”的态度,自己不肯冒风险花力气,只等着坐享其成,或者是等到形势明朗,民运胜利在望的时候才参加进去。

维权活动则不同。因为在维权活动中,你争的只是自己的具体利益,并不直接挑战现行一党专制,所以政治上的风险比较小;也正因为你争的只是具体的利益,并不直接挑战一党专制,所以当局也确实有可能做出某种让步,从而使得你的利益得到某种满足。再说,参加维权活动的人基本上都是由于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你吃了亏,如果你不闹不争,你的亏就吃定了;如果你起来闹一闹争一争,说不定还可以赢回来一些。干嘛不闹一闹争一争呢?

然而问题在于,假如说许多维权活动都只是争取具体利益,是可以用人民币就解决的矛盾,是一党专制之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中共当局为什么不在维持一党专制的前提下予以认真对待,尽量解决呢?譬如拆迁户的维权,都是由于得不到合理的补偿所致。为什么地方政府不肯给人家合理补偿呢?按说,给合理补偿也不会威胁到一党专制嘛。

这就是腐败的问题了。今天的中共,不但是高度专制的,而且也是高度腐败的。大大小小的官员贪婪无度,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耻地侵夺老百姓的利益。在受损害的民众一方,如果你只是遵循体制给你限定的方式,例如写信申诉、上访,他们理都不理。这就迫使民众采取公开抗争,并尽可能地采取集体行动。地方政府则照例以“维稳”的名义进行打压。但是这种打压也有很多困难,因为师出无名,法不治众。再说,打压总是不光彩的,一旦被媒体曝光,总是会影响政府形象的。上级也可能怪罪,至少会影响升迁,弄不好还会被免职被撤职。所以,有时候政府会作出一定的让步。但是在政府方面,他们又决不会真正地满足民众的合理要求,因为他们深知此类侵权事件到处都有,唯恐引发连锁反应。正象我多次指出的那样,如今中共的高度专制是要靠着高度腐败来维持的。因此,即使在政府不得不对民众作出一定让步的时候,政府也必定是剿抚并举,胡罗卜加大棒,一方面给受害者一定的补偿,一方面对所谓带头“闹事”者予以惩办,以遏制维权运动的进一步蔓延,并维护权势者的非法利益。

在这种官民之间的反复较量中,维权活动越来越从自发走向自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在今天的中国,维权活动已经和民运越来越接近,它们共同构成了推动政治改革的伟大力量。

贺卫方:时代的法学教师——为江平先生八十华诞而作

 

一、在石河子思念江老师

自从到石河子大学支教以来,我的生活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民以食为天”,吃饭就是一个不小的问题。这里的同事们非常热情,不断地有人请我吃饭。我也会回请他们,以为答谢。当然,也有不少时候要自己吃。周边的餐馆不少,风味多样,提供了丰富的选择。惟一的缺点是,在最后结账的时候,偶尔会被告知已经有人帮我付过了。是谁呢?依稀只觉得仿佛有人在离店时跟我投来友善的眼神。无论如何,让这样的匿名朋友埋单,总是很过意不去的事情。

于是,自己就常到稍微远离大学的餐馆吃饭。今年的7月10日,上午判完了期末考试的全部考卷,之后我步行到这里的商业区,在一家叫做“亚森”的维吾尔餐馆里吃饭。一人坐在餐桌前,突然就想起江(平)老师来了,他好像就坐在在我的眼前,他那朗朗的声音响起在耳边,强烈的思念之情一阵阵地向心头袭来。这种如春潮涌动的思念还是很少发生的,我不免有些困惑。也许是因为学期结束了,再过三天就要回北京的缘故?

往事历历,涌上心头。

二、如沐春风

1982年,我从西南政法学院毕业,考入北京政法学院,成为外法史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是潘华仿先生。那时研究生教育恢复未久,硕士生招生规模不大。我们那一年总共只招生13人,其中来自西南政法学院的4人:阮齐林、王敏远、赵旭东和我,其中赵旭东的导师就是江老师。我们入学后大概半年之后,江老师就担任北京政法学院的副院长了,1983年学校改名中国政法大学,江老师自然地又担任副校长。不过,作为学生,大家都不习惯称他的官职,只是叫“江老师”。(我观察1980年代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们,反而是在1990年初江老师被免去校长职务之后,不少人却改口叫起了“江校长”。)

除了在一些仪式性的场合,见江老师最方便的地方就是他的“罗马法基础”的课堂上。听江老师的课真是一种享受。他站在三尺讲台上,器宇轩昂,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和悦耳的嗓音,谈吐之中洋溢着知识的自信,两千多年前的历史典故和精妙学说仿佛一条精神的河水在课堂之上款款流动,滋润着学生们的心灵。虽然自己在大学阶段也上过周枏先生的罗马法,不过精通拉丁语以及现代西方多种语言的周先生却讲不了普通话,多少妨碍了师生之间的交流。但江老师的课却是清晰、流畅、风趣而又逻辑严谨。从这样的课上,我们学到的不仅是知识,而且也包括怎样改善表达能力的技巧。在一定程度上,法学不正是一门修辞的艺术么?

作为一名教师,江老师对于学生的关爱更表现在巨大的宽容精神上。他是过去数十年政治运动的受害人,深知学术自由的价值。与此同时,他是民法专家,自由平等自治等江老师常说的所谓“私法精神”正是民法学得以安身立命之本。无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教育管理的一些细枝末节上,江老师都注重尊重个性,培育自由的人格。现在回忆起来,1980年代尤其是江老师长校期间的中国政法大学,真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校园。来自域外的各种新学说在这里自由传播。学生与教师、年轻教师与资深教授可以坦诚直率地切磋和争论。校报虽然属于官方主办,但是年轻的编辑们却有如初生牛犊,把它办成了一份最具批判精神的报纸。还有,对于校政本身,我们也经常直言不讳地批评,甚至有些稍嫌过火的举动。

1984年,法大庆祝成立一周年,我们这些研究生为表达对学校管理尤其是食堂伙食糟糕的不满,就在校庆时发动罢餐,我和几个同学甚至堵在食堂门口,说服大家加入到罢餐者行列。引来学校官员们的不满,于是我就在人群中与一位官员辩论,人越聚越多,我正口若悬河之际,突然被一只有力的手拽了出来,抬头一看,正是江老师。

“卫方,你能不能不要总是以反对派领袖自居?”他的语气虽然不满,但眼神里还是一片温馨。“事情都要一步一步解决。这样的方式又能起多少作用呢?”

三、我的出走与回归

1985年,我毕业留校,在新成立不久的比较法研究所工作。这个研究所虽然隶属研究生院,江老师还是给与了热情的关注和支持。那段时间我偶尔会跟赵旭东一起拜访江老师,有两次是跟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的胜亚律(HarrovonSenger)先生一起拜访。每次见面,他都要仔细地询问研究所的近况,鼓励我认真地从事学术研究,多出成果。在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听江老师聊起他过去的坎坷经历。1957之厄以后的二十年时间里,他所遭遇到的灾难实在是超出一个人能够承受的极限。支撑他活下来的内心动力,也许正在于他对这个不完美世界的强烈的爱心,还有那样的信念:我们这个古老民族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曲折乃至苦难正是这个过程的一部分。在谈到自己过去经历的磨难时,他语气平缓,反而是一些体现人性美好的细节却让他刻骨铭心。这种积极乐观的人生观是江老师品格最具有感染力的部分。

在研究所里的工作很闲散。1986年底,我们筹办《比较法研究》季刊,我担任副主编,开始了兼做研究与编辑的生活。编辑一份刊物是我的一个梦想,如今梦想成真,心中自然是非常兴奋,干劲十足。年初,第一期出版,手捧着飘着油墨特有的气味的新刊物,那样的感觉只有经历者才能想象得出来。尽管还属于内部刊物,但是还是得意洋洋地赠送给关心自己的师长们,当然包括江老师。来自老师们的鼓励也是自不待言的。在题为“创办初期的《比较法研究》”一文(刊登在前年某期《比较法研究》上),自己曾回忆第一期出版时的感受:

到现在自己还记得起手捧第一期刊物时的激动心情。几天前还是一堆不修边幅的手稿,现在已经变成赏心悦目、翰墨飘香的一册杂志,多么让人开心。作者阵容方面,在创刊号上登场的包括王名扬、潘华仿、程味秋等老辈,还有新生代的薛瑞麟、梁治平、范忠信、赵旭东、黄风等,徐国栋也发表了关于路易斯安娜民法典的一篇译文。一开始就有这样的作者群体,可以说是“出手阔绰”了。

尽管从事编辑工作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愉悦,但那个时期正是大学教师生活最艰苦的岁月。到了1988年,我有了孩子,蜗居在一间筒子楼里,每月收入仅仅相当于当时一个出租车司机的十分之一,深有困兽之感。中国的改革农民获得了一些实惠,国营企业的工人们正在大规模下岗,知识分子被接纳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是待遇却比不上一般工人。社会上流行的顺口溜是:

工人哭,农民笑,

知识分子光着屁股坐花轿。

高校涌动着下海潮,兼职做律师的、“办班”的(主持或参与一些收费的培训项目)、“停薪留职”到商事企业工作的……不一而足。我也未能免俗,想离开大学几年,先把眼前的难关渡过,再回归教育界。正好当时有一位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他们那里正在招录员工,我的各方面条件都符合,何不一试?简单的相互考察的结果都很满意,但是在办理调离手续的过程中,却遇到了阻碍,不同意放行的正是江老师。我找到已经是校长的他,希望能够同意我的调动。

江老师明确地跟我说,根据他对我的了解,我根本不适合从事商业工作。要相信眼下的困难是暂时的,咬着牙坚持,总会过去的。学术成长的过程需要不间断地努力,轻易中断,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情,对于长久的发展是不利的。我所谓的“曲线救国”,即先挣钱养家,再回归学界是不大现实的。

但是,我当时去意已定,对于江老师所说的道理根本听不进去,而且总觉得他是因为年轻时吃苦太多,对于现在的年轻人的艰难处境缺少同情的理解。越说越急,竟然在会议室外跟江老师吵了起来,最后还冲动不已,不顾几位副校长的劝解,拂袖而去。

到公司之后,我的工作经历好像完全按江老师的预测进行。收入虽然比在大学里翻了一番,但外贸业务完全不上轨道,已经定型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难以改变,于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久就开始寻觅离开的途径。当然,因为跟江老师“不欢而散”,觉得没脸回政法大学。1989年春天,我开始跟社科院法学所联系,承蒙李步云老师厚爱,已经基本确定调入《法学研究》编辑部,确定3月份就办手续。但是“人算不如天算”,春夏之交爆发的那场轰轰烈烈的事件以及最终的悲剧扭转了我的人生轨迹。由于积极参与了某些活动,我被公司解雇,通向学界的道路也都因为悲剧后的大规模整肃而堵塞。三个月自找工作的时间很快要过去,眼开着就要沦落为无业游民,无奈之下,我又敲开了江老师办公室的门。

四、目睹江老师的免职

“我说的不错吧?你肯定干不了那样的工作。这件事要快办。这样吧,你让比较法研究所马上写个报告,以研究所的名义申请把你调回。”说着他拿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拨通了人事处倪才忠处长的号码。“老倪,你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倪处长一会儿就来了。“老倪,这是贺卫方。我考虑到他是比较法方面难得的人才,还是说服他回来了。比较法研究所的报告很快就送到人事处。我建议学校的商调手续马上就开始,尽快让他到位。”明明是我走投无路,为了减少某些环节上不必要的周折,江老师说是他主动希望我回来。这种巧妙、体贴而迅捷的安排让我很感动。那是江老师做事的一贯风格。当然,有一个因素或许也很重要:悲剧半年之后,公开发表声明支持学生的十位大学校长中惟一还在位的只有江老师了。流传着的种种传说让江老师进一步加快了某些事情的办理速度。

不久之后,我回来了。大难之后回归学界,真正体会到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江老师呢,正像人们预测的那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司法部党组决定免去江老师的校长职务。下面是司法部宣布免去江老师校长职务的当天我写的一则日记,其中追记了江老师在大会上的演讲:

1990年2月15日星期四

今天学校开学,下午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司法部派员来校宣布免去江平老师校长以及校党委委员职务。会议气氛相当凝重。虽然在有关文件对此次人事变动的解释比较低调,然而每个人都清楚江老师去职的显而易见的背景。官方文件宣读完毕之后,安排了江老师的讲话,全体教师以长时间的热烈掌声欢迎他。虽然没有记录,我还是能够大致记住他的讲话内容。

“首先,我对于司法部党组免去我的校长以及校党委委员职务的决定表示拥护。实际上,自担任校长职务以来,我一直感到不能够胜任这副重担。自己也多次萌生辞去职务的想法。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大学校长这个角色愈发不好干,自己愈发不能适应国家的要求。今天终于被免去了职务,我好象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感到了一种特别的轻松。自己本是一介书生,从教师中来,现在又回归到教师中去,我想起陶渊明的话,‘田园将芜兮,胡不归!’能够回归到自己的学术家园,我感到由衷的欣慰。

“我是从本校的前身北京政法学院开始自己的大学教师生涯的。几十年来,自己所有的酸甜苦辣都跟我们这个不大的校园联系在一起,对于这里的一切充满了感情。能够为学校做些微薄的贡献,是自己的责任。当然,由于自己能力和水平上的原因,许多事情想做没有做成,或者没有做好。我想今天是一个机会,向大家表达我的歉意,尤其是我得罪过的人们,希望你们能够原谅我。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校长了。但我仍然是学校里的一个教师。今后学校有哪些工作需要我参与或者协助,我仍将全力以赴。另外,我现在还担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我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加立法方面的工作,为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总之,无论地位怎样变化,无论从事哪种工作,我都将力求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谢谢大家!”

出席会议的全体教师再一次用长时间热烈的掌声向老校长表达敬意……

这则日记曾经在一些网站上以“江平教授被免去校长职务”为题刊登,在“法天下”网站上,一直是点击数最高的一篇文章。到今天,我再读,当天小礼堂里的场景仍然有如昨日一般清晰。想来有些后怕的是,假如江老师早两个月被免职,我当年会去向何方?算命的人喜欢说某人有贵人相助,江老师是否正是我生命历程中的那位贵人?

五、外国法律文库

回到学界,当然要继续自己的学术事业。经历了这次“下海”,自己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胜任的,人必须有所不为,或必然有所不能。此后外面风云再变换,自己也完全不为所动,心如止水。除了在大学工作外,不再有任何旁骛之想。到研究所报到,连原来的办公桌都没有改换,重作冯妇,继续自己的研究和编辑工作。由于那场大事件的警醒,我个人的关注领域逐渐转向本国制度,尤其注意一种能够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司法制度的建立。先是从历史入手,研究《明公书判清明集》中收录的南宋时期的司法判决,并与英国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回归后的当年底,我的一篇论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之后,又跟夏勇、高鸿钧、张志铭、刘广安等同道合作,运用法律社会学的方法,研究现代中国权利观念以及维护权利机制的变迁与现状。我的研究对象是法官以及司法制度的现状,并结合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相关的改革方案。这些研究成果最终汇成《走向权利的时代》一书,出版后在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己私心也把这类成果作为向厚爱自己的江平老师以及我的导师潘华仿先生等的一种微薄的汇报。

1990年代中期,江老师主持了大型翻译丛书“外国法律文库”的编辑和出版工作,这套由福特基金会提供资助的丛书是1949年之后第一个涵盖法学各领域的大型翻译工程。由江老师来领衔编委会可谓一时之选。江老师邀请了沈宗灵、谢怀栻、郭寿康、冯大同、余叔通等同辈学人以及一些当时还算青年学者组成编委会,又邀请了四位国际知名的外国比较法专家担任顾问。我忝列编委,并担任具体的协调联络工作。在这项持续多年的项目推进过程中,我有很多机会向江老师请益,不断地接受他的耳提面命。当出现了某些困难,可以看到江老师是如何举重若轻地化解冲突,通过他巨大的个人魅力加快各项工作的进程,最终让这套丛书能够顺利地出版。可以说,在近代以来中国的法律翻译史上,“外国法律文库”可以说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对中国法律学术与教育最具影响力的丛书。丛书之所以能够如此成功,毫无疑问,江老师的努力推动是决定性的因素。

六、“江平精神”

后来的岁月里,我很荣幸跟江老师多次一起参加一些活动。记忆中包括在东京大学举办的国际法社会学会议、在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的两岸法治建设研讨会、江老师担任会长期间的历次比较法学会年会、刘桂明安排的多次律师论坛、在孙国栋主持的《律师文摘》历次座谈会、在多所大学共同参与的学术讲座以及不同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其中有一个场合,我曾经对于江老师的风范作了一点归纳。2004年4月27日,社科院法学所举行仪式,授予江老师该所荣誉研究员,时任所长的老同学夏勇请我在仪式上讲点感言,我发表了如下讲话:

能在这样一个仪式上致辞,我感到非常荣幸。在这里我有多重的身份,但最重要的身份是江平老师的学生。作为学生,我们都能为自己的老师在74岁的时候被聘任为法学研究所的荣誉研究员表达由衷的祝贺,想跟江老师说:祝贺您,祝福您!

我相信很多机构都想和江老师发生关联,许多人都特别愿意表达他们内心的一份敬意。江老师在中国的法学界、教育界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不是没有来由的,重要的是江老师言行中体现出来的精神令人感佩。我一直在思考这种精神,甚至也有幸亲身体会这种精神。过去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后来又留校任教,自己有机会聆听江老师教诲,感受他的魅力。1988年,我曾经在一间公司作一个业务员,后来因为某种原因,在那里待不下去,就找到江老师求助,使我很快地回到了学术单位。可以说,在那个极其困难的时刻,是江老师把我又拉回到学术界了。所以,每念及此,我总是对江老师心存感激。

我觉得江老师的精神可以从三个层面去理解。第一,他有着非常强烈的令人感动的道德勇气。这种道德勇气可以说是延伸到他生活的每个环节。江老师有深切的家国之忧,并对民族的命运一直保持着最强烈的关注。我们都记得他为保护学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以及他又如何想方设法与某些邪恶势力抗争。他有一句名言,他也常常将此题给他的学生们:“只向真理低头”。1990年,被免去校长职务之后的江老师度过60岁寿辰,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们自发地为江老师祝寿。在祝寿活动进入高潮的时候,我们都要求江老师表演一个节目。江老师走路不太方便,但是我们还是看得到他步履的坚定,他用英文演唱了美国工会运动的一支歌曲,叫《我们绝不动摇》。看到这个场面,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灵都深受震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需要有自己的脊梁,而江老师就属于这样的脊梁,而法治社会的建立靠的也就是这样的脊梁。

第二,江老师身上体现的是知识分子的尊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知识分子一直被视为依附性的群体,他们只是要为某种阶级服务,自身决无独立的品格。直到今天,知识分子仍然面临着政治威权与市场经济的双重挤压。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保持独立的品格,是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常要面对的考验。江老师是著名学者,他的学术领域不仅仅在民商法,还在其他的许多领域,近年来尤其关注宪法问题。江老师意识到民法得以具有生命,离不开一个良好的宪政环境。江老师对于在中国建设宪政体制所面临的困难有敏锐的洞察,他的言说在理论高度和立论的独立性上都超越了某些一辈子研究宪法的学者,显示了知识分子的尊严,显示了面对政治以及商业逻辑所保持的独立品格。

第三,江老师热情提携后学的精神感人至深。在他70岁的时候,拿出自己的积蓄,宣布成立“江平民商法学基金”,对于那些在法学学习和研究上成绩突出的学子加以表彰。同时,江老师足迹踏遍大江南北,给各种各样的人讲课,这些人都通过学习不仅了解了民商法的知识,还了解了江老师的精神,他博大精深的学问。我认为江老师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对于后学而言,可以说是影响最大的教师之一,他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法学老师。

江老师内心充满着对生活和我们这个世界的热爱,他喜欢古典音乐,做格律诗,也是一个级别很高的球迷,对于世界杯和欧洲杯的转播,江老师也和年青人有同样的热情,后半夜三点爬起来看球,第二天又兴致勃勃地参与学术研讨。那样的精力充沛让年轻人也自叹弗如。今天,这样的仪式让我为江老师感到由衷高兴的同时,也不免让我对于未来有一份企盼,希望将来我七十四岁的时候也能够受聘成为法学所的荣誉研究员,也有江老师这样健康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有江老师这样的精神。

一转眼,这次演讲已经是五年多以前的事情了。2007年,在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的祝寿会上,江老师专门谈到过“思之精神”,这里我愿意就自己理解的“江平精神”——在上面讲话的基础上——再做一点补充。

首先要补充的是,他极度珍惜自己教育家的角色,无私而勤勉地投入到教育和传播法治理念与知识的事业中。记得江老师曾经谦虚地说自己不是法学家,只能算是法律教育家。了解他的人都记得他对待自己所从事的这个职业是何等认真而虔诚。无论是在哪里演讲,他都认真地做准备,绝不敷衍塞责。到了台上,他总是精神饱满,神采飞扬,讲授内容丰富而生动,令所有的听众都为所获得的知识与思想上的收益而兴奋不已。记得2007年5月,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的宋振江律师在邯郸举办“燕赵律师论坛”,通过刘桂明邀请江老师为河北的律师就物权法发表演讲。10日下午六点,江老师刚从外地讲学归来,刘桂明和我就到他的楼下接他,马上驱车三个多小时赶往邯郸,草草吃了点东西马上就与当地的一些律师座谈到深夜。次日上午演讲三小时,不要说律师们,我也通过这三小时的听讲而进一步理解了物权法的原理及其在中国的独特困难。午饭后江老师立即赶到火车站乘车回京。在北京西站早有政法大学的学生等候,直接接到位于昌平的法大校区,匆匆忙忙吃了个汉堡包,就来到了学生辩论赛赛场,精神抖擞地为辩论赛进行点评。这样的节奏即便是年轻人恐怕都吃不消,但是这位77岁、一只腿还是假肢的老人却马不停蹄、一路奔波下来,这是怎样的一种精神!

要补充的第二点是江老师尊重他人、尊重规则的风范。无论参加怎样的活动,江老师都会准时出席。在规定了发言时间的会议上,他的讲话从来都会在规定的时间里结束(实际上,大家都特别期待他能够多讲一点),绝不拖泥带水。有些人——特别是某些知名学者——参加会议仿佛是一种对其他人的赏赐,讲完话立即走人。但是,在我也有机会跟他一起参加的会议上,江老师从来都是自始至终地认真开会,认真地听取每一个人的发言。在服饰方面,江老师也给予特别的注意。在重要的研讨会或仪式化的场合,他永远是西装领带,仪表庄重。记得在某大学校庆时举办的一个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一位年轻学者上台发言,衣着过于随意。江老师马上悄声跟我说:“在这样的场合,如此衣冠不整真是太不应该了。”他那郑重的语气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七、中国的未来

这些年来,江老师不断地拓展自己的治学领域,并作为法学界的代表人物,积极地开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对话。许多人都记得他与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之间的多次公开对话。很明显,随着中国市场经济遭遇到的困难的越来越凸显,经济学家们深切地感受到经济的问题不能仅仅通过经济学的知识和政策加以解决。1990年代中期之后,天则经济研究所茅于轼、张曙光、盛洪等经济学家积极地组织开展对于政府制度的研究就是一个例子。吴敬琏先生也在不断地强调仅仅依靠市场法则并不能带来合理的市场经济;一种足以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法治环境是不可或缺的。而作为法学家的江老师,也在不同的场合呼吁,现代市场经济离不开现代国家制度,其中基本的宪政和法治正是题中应有之意。所有这些,都构成了过去十多年间经济学与法学之间频繁地交流与合作的大背景,也是江老师超越法学,越来越经常地对于更广泛的社会问题发出独立声音的大背景。

后学们当然也受到这样的精神的感召。我个人由于主要研究方向是当今的司法改革,因此也不得不触及到那些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性和意识形态因素。与此同时,在大众传媒上频繁发言的结果,也会跟更多的社会问题发生关联,作出回应。这在客观上也带来了自己与江老师间接或直接地合作、发声以及互动。例如关于律师政治参与的倡导,关于“《冰点周刊》事件”的公开信,就废除劳教制度的共同呼吁,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江老师也在关注我,支持我,有时也担心我。

2006年3月4日,我参加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杏林山庄举办的关于改革方向与途径的座谈会,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真诚而直率的讲话。4月下旬,会议的原始记录稿在网上全文泄出,酿成轩然大波,俗称“‘新西山会议’风波”。左派人士如获至宝,抓住我的讲话不放,连篇累牍地发表了许多讨伐文章。主持会议的高尚全先生也承受了很大压力,后来也不得不屈从,说某个学者在会议上讲了一些“出格的话”。后来见到江老师,他也关切地问起我相关情况,我也趁机向他请教中国问题的解决之道。江老师所持的立场较我要更温和,叮嘱我注意所提主张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当然是很重要的。只是我有些确信,所谓渐进温和的变革路线或许已经山穷水尽。或者说,行动意义上固然应该温和,但是在学理上需要更加清晰和明确。当历史和逻辑都再清楚不过地显示出某种道路已经完全走不通,学者还虚与委蛇,出于策略的考虑,把言与行、名与实相分离,后果会不会更糟糕?

第二年,谢韬先生发表了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文章,又引起很大反响,左派人士在北京和杭州都举办过声讨会议。“民主社会主义”究竟能否成为一条合理的道路?在谢韬先生和江老师都参加的一次纪念李慎之先生的会议上,我也坦率地谈了心中的顾虑,甚至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民主社会主义”绝对不是“社会民主主义”。如果我们心中明明知道那个旗号指向的是一条不通之路,却还是不说透,只是在旗帜之下把其他货色改头换面地塞进去,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前途么?为什么在其他民族中,有些具有吸纳一种学说中好的因素去改进制度,同时又足以拒绝其中有害因素的能力,有些则是当经验已经证明所走的是一条错误的道路时,具有幡然醒悟的能力,而我们却无视真理与现实,一味地沉溺在某种观念或主义的谬误中,缺乏基本的纠错能力?这跟我们知识界本身的缺陷是否也有一定的关联?也许自己遣词造句上有些过于直截了当,隐约觉察到一些老先生们有些不满的表情。

江老师怎么看呢?好像后来某个私下的场合我曾经跟他请教过。尽管他对于我的激进看法有足够的宽容,不过,这样直截了当的话题还是让他有一点不安。从不到二十岁开始,他就积极投身到这场以全新学说改造中国社会的过程中。虽然历尽磨难,但是在过去三十年社会进步的大背景下,主流学说由于对于资本主义因素的吸收而具有了某种活力。我猜测,江老师也许认为到了一定的时刻,更深刻的变革就会顺理成章。时机未到,社会条件不成熟,贸然提出过于激烈的观点,导致不必要的牺牲姑且不论,更可能因为挑起很大争议而延缓变革的进程。另一种可能性就是,江老师内心里还是认同谢韬先生的观点,确信现行体制有脱胎换骨的内在转换机会。不过,江老师内心的真实想法究竟怎样,我却一直没有机会当面确认一下。毕竟,这是一个有几分敏感的问题。

八、“信是明年春风来”

去年11月,江老师突然发病,在301医院住院治疗,我曾和刘桂明、龙卫球一起到医院看望过。那时还没有手术,江老师却已经恢复得很好。听说刚发病时,居然说不出话,我心中很沉重。假如江老师不能说话,那简直是比贝多芬的耳聋更大的痛苦呢。后来知道手术很成功,除了打过一个问安电话外,自己也不敢多打扰他术后安静的调养生活。如今,在石河子的街头上,我不禁惦念:江老师情况怎样了?

7月中旬,回到了北京,参加在中国检察官学院举行的比较法学会年会。甫进会场,远远地就看到坐在主席台上的江老师,风采依旧,讲话还是那样既有清晰的条理,又激情不减当年,心中宽慰了许多。次日晚,承蒙浙大钱弘道君美意,在江老师家附近安排了一个饭局,又可以饭桌上听江老师谈时局,说学问,忆往事。不过,那天晚上,江老师谈笑风生之中,几次说到自己老了。我的心中不免有些担心。这场病也许对他的心理有某种负面影响,从前极少听到江老师发这样的感慨。尽管如此,我还是坚信,以江老师良好的身体素质,尤其是乐观开朗的性格,八十初度——用比他还年长几岁的张思之先生的话,叫做“进入‘八零后’”——之后,一定会以他一贯的知识、智慧和勇气引领我们的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以及法治建设的事业继续前行的!

“信是明年春风来”。这是在人生经历最苦难岁月时,江老师洋溢着乐观精神的诗句,此刻仿佛在我的耳边响起。

2009年10月26日于石河子大学

谢  泳:教育原来在清华

作者按语:《厦门晚报》每周有一个读书沙龙,我去过两次。一次是谈胡颂平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一次是谈《家在清华》(史际平等编,山东画报出版社)。

负责读书沙龙的萧春雷先生,做事非常认真,每次都有记录。第一次的纪录我没有看,第二的纪录是美玲女士记的,她后来发给我,我稍微改了几处口误,删除了几处不宜公开说的话,现在放上来。

感谢春雷,感谢美玲。

这是一本编的书,作者是清华工科教授的后代,客观地说,这些后代不是以写文章为职业的,他们大部分在改革开放初期到美国去,从事电脑、会计、商业等工作。他们属于改革开放早期去美国的人,这些人大部分现在美国,一般说来还比较成功。

我愿意推荐大家读这本书,主要有三个考虑。

第一,对清华大学的历史多一些关注,对以后了解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了解知识分子的状况有一些帮助。知识分子主要活动的场所,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主要在大学。中国社团不发达,我们的报业、传媒也没有私人的,大学也没有私人的,但大学里知识分子比较集中,所以关注一个大学的历史,对于我们了解知识分子群体活动有一些帮助。至于本书回忆的内容,我觉得从文章本身来说,不一定很好,但有一点还可以,他们对父辈生活时代的基本评价和判断,是比较准确的。他们对父辈的评价比较高,这点从做研究者的角度来说,我比较认同。

第二,他们对父辈在上世纪50年代的生活环境基本上是否定的,他们认为自己的父辈在这个年代的工作,跟他们的起点来比不是特别相称,本来应该做出更大的成就,但他们事实上没有达到他们本来应该达到的高度。

第三,作者对他们在清华园里生活的时代,对老辈知识分子身上的长处和精神气质,以他们在美国生活的角度判断,这些精神气质还是值得肯定的,大体上,他们认为旧清华比新清华好。

我和书的三个编者史际平、杨嘉实、陶中源,没有见过面。他们知道我做过一点这方面的研究,辗转通过朋友让写个序言。盛情难却,我写了一个短序。

国内这几年出这样的书不止这一本。2000年的时候,北京出版社出版过一本熊秉明和宗璞编的《永远的清华园》,副标题是“清华子弟眼中的父辈”。那本书从做文章的角度来说,比这本书写得要好。《家在清华》的作者回忆的父辈是清华教授里比较晚的,大部分是1910到1920年的教授,作者基本是1945到1950年之间出生的,是在新中国读完高中,改革开放后就去美国,所以他们的人文素养不好和他们的前辈相比。我自己的判断,中国人文素养比较好的,是1920年前的人。从人文素养角度说,这些人的经历比较完整。他们英语比较好,不管什么专业,他们中国文学史的知识、中国历史的知识,大部分都好,知识比较合格、健全。《家在清华》这本书里,作者怀念父辈的生活,感情非常真挚,但文章本身比较弱,他们大部分从事理工科,也可以理解。《永远的清华园》里,有杨振宁和冯宗璞写的文章,他们基本是1920年代生人,文章写的明显要高明,他们对历史、文化的了解,比后来的人要好,这两本书可以对照着看。

《永远的清华园》里的知识分子比《家在清华》里回忆的教授还要长一代,基本是1900年以前,清华早期的教授。两本书基本是两代教授的风采。虽然这些人在1949年前还比较年轻,但基本延续了老清华的传统,但他们的风采也不好和老清华比,比如和清华国学院的四大导师赵元任、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就国学这点来说,现在学术界大体认为,基本是一代不如一代,越往后越差,原因比较复杂。我们中国学问最好的保留办法是传统的私塾、书院和科举制度,1905年中国没有废科举以前的文化制度和活动方式,与国学传承方式正好吻合,新学校制度进来后,传统文化的承传就遇到了问题,现在也没有解决。

《永远的清华园》文章写的比较好,但两书在内容方面大体是一个水准,特别是对1949年前中国知识分子生活的环境和状态、气质,基本是正面评价,此点,我认为还是基本符合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实际状况。

我把清华的历史和诸位做个简单交流。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历史和一个国家现代大学的发展是同步的。现代大学是一个现代国家起步时候必然要伴随的文化事件和体制变革。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大学确实起了很大作用。没有早期的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动力,比如人才资源会很贫乏。清华正好在中国传统向现代转型中承担了重要职能,这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一件幸运的事情。

清华大学原来叫“清华学堂”,清华的历史一般要从1911年算起。实际上,她的历史还要往前推3年。清华第一次往美国派留学生是从1909年。1909年头一次派留学生的时候,派了47个人去。第二次是1900年,派了70个人去。第二届学生里,有名的比较多,比如胡适、竺可桢、赵元任等。1911年还派了一次,有63个人。没在清华读过书,但以“清华留美学务处”名义直接把学生放到美国去,在清华校史上只有这三届。1911年建立清华学堂,后来又改称“清华学校”,到1928年建立国立清华大学前,清华是留美预备学校,属学部和外务部联合管理。

从一个人成长的经历来说,从派出去留学到回来,基本要10年时间。胡适1910年到美国去,1917年回来,就发表《文学改良刍议》,发起新文化运动。1920年以后,清华早期放洋的学生就开始回国参与中国社会的变革。1949年前,中国政界、企业界、银行、海关、税务,还有文学、教育等行业,中国社会上层,基本以清华人为主。在1928年建立国立清华大学以前,清华每个年度里都有放洋学生,当一个周期以后,这些学生都要回国服务。那时回国服务的清华教授待遇很高。当时中国知识分子对国家的感情很重,不回来服务是说不过去的。闻一多、罗隆基都是1922年出去的。现在看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比如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基础,基本是在清华奠定的,自然科学就更不要说了。当时清华放洋有个比例,80%的人要学自然科学,大部分是工科,跟实用有关的。20%学的是法律和政治。

拿清华钱出去的,一般我们称为“庚款”留学生,因为1900年是庚子年。义和团事件后,签订了《辛丑条约》,规定中国给八国联军的赔款是4亿5千万两白银,美国人得到的大约是2400万两白银。1906年,美国外交部和知识界的人士,他们对庚子赔款的总体评价是这笔钱要多了。当时中国驻美国的外务大臣叫梁诚,他也在美国朝野活动,希望能把这笔钱用特殊的方法处理,这个看法也影响了美国的一些人。

1906年,美国伊利诺大学校长詹姆士给当时美国的总统老罗斯福写了封信,信的内容最早披露在一本名为《今日的中国和美国》的书里。这封信里,詹姆斯表达的主要意思是,中国是一个正在发生变革的国家,如果哪一个国家能够吸引正在变革的中国青年,那么这个国家以后在精神和商业上得到的回报将是巨大的。詹姆士这个人非常有远见。如果美国能把中国最优秀的年轻人吸引到美国来,那么,以后中国的精英都受到美国的影响,对美国就会有巨大好处。詹姆斯观察到,在1900年前后,中国学生大部分到日本或欧洲留学。詹姆斯看到这点就向老罗斯福建议,用庚子赔款,让中国往美国派留学生。1909年,中国外务部和美国就达成了协议,把美国应得的庚子赔款分39年时间退给中国,要求中国每年派100个学生到美国学习,然后再让他们回国服务。有了这笔钱,才有了后来的清华留美预备学校。过去讲清华大学的历史时,有一个看法,认为这是美国文化侵略的一个产物,学术界现在不使用这个说法了,退还庚款是为了美国人还是为了中国人?我们不好简单评价,但从事实上来说,至少对中国有两大好处:第一,为中国现代化起步初期培养了大量人才;第二,传播了现代文明的理念。清华大学在抗战前在国内已经是名牌大学,在世界上也比较有地位。

1949年后,清华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家在清华》的作者怀念清华,他们自己成长的时代是上世纪50、60、70年代,在他们笔下,他们比较神往、比较推崇他们的父辈,基本上跟新清华没有什么关系,是1949年前的清华。

清华大学在1949年后受到了重创。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清华大学成了一所工科学大学。1949年前,清华大学是严格按照西方大学标准建立的,1928年罗家伦做了校长以后,清华大学就是国立的综合性大学。当时综合性的大学至少要有四个以上的独立学院,如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等,才能叫综合性大学。

为什么1952年院系调整要把清华大学拆开,完会搞成工科大学。现在有两种说法,有一种说法可以找到史料,有一种是推测。可以找到史料的说法是,院系调整主要的动机是向苏联学习,所以学制上要向苏联靠近,再有就是当时中国的工业化要快速启动,中国没有那么多人才,所以要把清华大学的一些系分出去办成大学。后来还有一种推测,把清华解散的动议,可能是考虑到清华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过于集中,清华比较洋派,受美国影响很重。1950年朝鲜战争以后,中国和美国成了仇人,清华是受美国影响的大本营,对新意识形态的建立不太有利。这个推测在逻辑上说不无道理,但现在还找不到文献来支持这个结论。1952年以后,清华的自由主义传统就慢慢消失了。院系调整时,当时清华大学发展得比较好的两个社会科学系已经没有了,一个是社会学系,吴文藻、吴景超、陈达、费孝通、史国衡等都是社会学系出来的,还有它的法学系也非常好。把完整的综合性大学搞成工科大学,显然是一个退步。

今天大家关注清华大学,更多还是关注它的自由主义传统。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清华有趣的现象很多。比如从文学上来说,好像有一种“北大开花,清华结果”的现象。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清华是最出作家的,比如叶公超、闻一多、汪曾祺、曹禺、钱锺书、王瑶、何其芳、李健吾、卞之琳、冯至、常风、李长之等等,九叶诗派也多是清华的(西南联大)。王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学术上有一个清华传统,叫做“清华学派”,这个事实提醒我们,观察清华近100年的历史,对以后了解中国的学科历史很有帮助,清华确实是比较好地融合了中西学术传统的典范。(美玲根据录音整理)

2008年6月29日

于浩成:良性违宪也会引发社会危机

最近,《凤凰周刊》发表了《通钢事变》的封面报道,报道了吉林通化钢铁公司因为股权问题,打死新任总经理的事件。学者陈永苗发表评论文章《从通钢事变看国企改革的违宪性》,认为”二十多年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个不断违反现行宪法和法律,推动其政策的过程”.文章还回顾了在1996和1997年中国宪法学界曾发生有关良性违宪的争议。所谓良性违宪,是指国家机关的一些行为虽然违背了宪法条文,但却符合人民的利益。当时,大多数学者并不同意良性违宪的主张,认为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规范与现实的冲突,可以通过宪法解释、修改宪法等法定形式解决,不能期望法外解决,应充分利用宪法本身的机制。

我是赞同这些观点的。以我作为第一批改革推动者的经历来看,改革的宪法问题,早在改革之初,就进行过大规模的辩论。改革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任何改革启动之前是否应立法,修宪修法的问题从那时就被法学界人士提了出来。我在1986年就我自己的思考,在群众出版社出版了《宪法与改革》一书,带动了当时宪法学界的讨论。

1985年10月,中国法学会在贵阳召开宪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我在发言中就讲了改革与宪法的关系:”我们的一切改革应该在宪法的范围之内进行,至于某一些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如果不合适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我们应该勇于改革,必须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对现行法律和各项规定进行废、改、立,尽快改变某一些规定和做法’合理不合法’的暂时局面,一般说来,改革必须变法,历史上凡有改革都称做变法,如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戊戌变法等。有的同志把改革与宪法法律对立起来,如有人说,按照上面的精神进行改革,要闻风而动,迅速行动起来,不必等什么红头文件,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我还说:”在1982年宪法公布的两年以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不能说已经完全做到,例如不少人还认为政策大于法律,公然以执行政策为名,违反法律另搞一套。现行婚姻法明文规定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为法定婚龄,但是相当多的政府机关却都以节育晚婚为名,自己规定不许达到法定婚龄的青年进行结婚登记。有一些人愤怒地说,究竟是政府违法,还是我们违法,这种做法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于浩成:《我国宪法和改革的几个问题》,见《宪法与改革》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类似的意见在会议上十分普遍,但当时高层领导并没有重视。我在1992年10月《修改宪法的几点建议》一文中再次提出”先改革再立法,还是先立法再改革”的问题。我说:”凡有改革必先变法,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一贯做法,如好几次的大变革都是如此,但是我国自1982年通过现行宪法以来的做法,却是先改革再变法,即先按照党的政策执行并在实际上允许或默认对现行宪法和法律加以突破,通过一定时间以后再根据既成事实来修改宪法和法律,予以追认。例如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两个宪法修正案之前,事实上已允许私营企业的存在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这种做法其实也是与自中国建国以来存在的’政策高于法律’的情况一脉相承的,这事实上仍是党治而非法治,对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法治国家,树立法治权威,特别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的最高权威,是极其不利的。”

宪法与改革的冲突,是根本性的政治问题,是不容回避的。改革之初就提了出来,后来一味回避,没有正面处理,就遗忘了。可是从源头没有解决宪法危机的改革,就会成为扭曲的、失败的改革。这已经是当下的改革历史所证明的。遗忘了的根本性的政治问题,会不断地重新被提起。最近的通钢事件,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不正面处理宪法与改革的冲突,说明目前的改革仍有党化改革的属性。本来改革就为了建立健全一个法治社会,可是推动改革的方法,却仍然是一些党化的专政手段。可以说,党化改革是改革前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法律实用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的延续。1949年以后,由于以党代政、以党的政策替代法律,一度造成了中国有宪法无宪政的局面。毛泽东在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时,曾给宪法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由谁来治国安邦呢?当然是统治者。在这个定义中,把宪法和法律当作了一种工具,一种手段。正像毛泽东说的,民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把民主当作手段一样。

应该说,中国有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在搞法律虚无主义。毛泽东在”文革”中对来访的美国记者斯诺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他在1959年的一个文件上批示说,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实行,还要什么法律?于是当时,全国只有制定几个少数法律(如《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连最重要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在1979年才制定的。

而这30年的特征,却又有了法律实用主义的特征。政府在推行改革时,如果这项改革与宪法法律相反,多主张”闯红灯”或”绕着走”.意思是造成既成事实,至于合宪性和合法性以后再说。比如早在1979年,全国公安会议上就讨论过劳动教养、收容审查等问题,当时就被批评为违宪违法,应该被取消。然而,当时各省公安厅长大多数都不赞同取消,说如果废除这一些措施,治安管理的工作更加困难。正当两种意见争议不休之际,”文革”之后复出重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彭真即会讲话,一槌定音说,所有无产阶级专政的真谛,我们一个能放弃。收容审查直到2003年孙玉刚案件之后才被取消,而劳动教养的取消至今也遥遥无期。

改革是继续沿着党化改革这条路走下去,还是以建立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国家为目标,确实到了需要重新思考的时候了。改革与宪法的冲突,以及造成的一些社会危机,都很明显地说明这一点。

杨恒均:外交杨皮书之六:西方不亮东方亮:从哈瑞李到李光耀

西方不亮东方亮:从哈瑞李到李光耀

李光耀近日发言希望美国能够多介入亚洲事务以及制衡中国,引起中国网民哗然。我感到不解的是,一些学者也表示吃惊。网民就事论事,无可非议,学者们难道不应该更多了解一些背景知识?

李光耀被中国年轻人所认识主要是他的亚洲价值观和对儒家的推崇,而且常常为中国的发展和特色辩护,有时甚至看上去是相对于普世价值的亚洲价值和中国儒家的代言人。给大家造成这一印象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我们的媒体一向喜欢引用能够为我所用的言论,特别是这言论出自于外国人之口,就更是身价百倍了。以致我们一听到人家为所谓亚洲价值观和特殊性辩护就喜不自禁,竟然忘记进一步追问,他指的亚洲价值观到底是什么?体现在新加坡什么地方?新加坡又是如何用“儒家”治国的?

李光耀是第四代华人移民后代,出生于新加坡,在英国学习,不会中文,没有中文名字。他以前的名字叫哈瑞李。英国一位议员曾经说过,“(李光耀是)苏伊士运河以东最优秀的英国人”。我想,英国议员定义一个亚洲人是否英国人的标准应该是价值观而不只是靠满嘴的英语和东方人的长相吧?他曾经和台湾的李登辉争论过民主和亚洲价值,如果说李登辉20岁以前是日本人,那么李光耀20岁以前绝对是一名“英国人”。

当时很多亚洲国家领导独立的领袖都是西方培养的,为了回国领导东方的人民争取独立,他们一夜之间改变了名字,甚至连信仰也改变了。但骨子里是否真改了,就不能只听他们口头表达了。例如,新加坡独立后,李光耀当政的前几十年里,对中国文化包括中文学校进行了无情的打压,他在新加坡提倡的是西方人的价值观和制度,有人可能对价值观没有异议,但对“制度”有异议。其实,制度不只是选举那一个环节。除了选举之外,无论从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上,新加坡是迄今为止最西化的亚洲国家之一。

李光耀带领独立后的新加坡人逐渐摆脱了西方英国的统治,但这不是一个价值观的选择,甚至不是一个文化的选择(例如在华人占绝大多数的新加坡英语是第一官方语言),还因为一转身之间,新加坡就投入了更加西化,也是西方最大的代表的美国人的怀抱,可见,那次转变只是出于从一个衰弱的靠山投向另一个强大的靠山的战略考量。

从新加坡独立到现在,它始终是东南亚和南亚次大陆与美国的关系最密切的国家,这个小国的所有海空军基地美国都可以使用(也是美军在亚洲的重要桥头堡,从这里可以牵制整个东南亚),新加坡积极参加美国在当地所有的军事活动。早期作为新加坡领导人的李光耀不但反对中国政府和共产党,而且也是亚洲最“反华”的国家之一。

这一情况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才有所改善,李光耀拼命学习中文,中文名字李光耀也才在亚洲慢慢响起来,让人从他的名字“光耀”想到了“光宗耀祖”这个成语。

那么,从西方回到东方,也把西方那一套带到东方的李光耀,又是如何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要回归亚洲价值观,要儒家治国呢?或者说,什么是亚洲价值观?新加坡用了那些儒家思想来治理这个小国家?

李光耀为什么提亚洲价值?

李光耀当时突然要回归亚洲价值观当然是有各种考量的。但回归了这么久,新加坡到底拥有什么其他亚洲国家没有的亚洲价值?如果你现在到新加坡,你会知道,无论从社会文化,还是法律、政治和经济制度,新加坡都是离亚洲最远,离西方最近的。可是李光耀为啥要提倡亚洲价值观?我认为,只不过是从国家安全和他个人利益出发的一种实用主义的表现而已。

首先,他要在亚洲国家中,特别是在中国、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这些国家中造成印象,新加坡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们是崇尚亚洲价值的。不会跟随美国的价值观,而美国的价值观使得美国与上述亚洲国家的主要分歧在于人权、自由和民主。

新加坡作为亚洲一个小国,处于一直以来并不怎么稳定的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大国之间的夹缝中,要想保护自己,只能选边站,要想玩所谓大国平衡,他根本没有这个资本和能力。新加坡选了哪一边?毫无疑问是美国,新加坡是美国的军事盟友。

可选择了美国,却要在口头上消除周边亚洲国家的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说一套,做一套。如果真有一个与西方提倡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相对立的亚洲价值的话,那新加坡一定是离亚洲价值最远的国家。而如果所谓孝顺、勤劳、和谐是所谓亚洲价值观的话,全世界都会接受的,没有必要提出来。

其次,李光耀被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亚洲的崛起弄得眼花缭乱,对中国的发展模式生出了真正的欣赏。而这种欣赏除了中国经济发展确实很快之外,更大的原因是他并不完全理解中国。后来李光耀到苏杭一带投资并受到挫折,我想,即便得到了高层的支持,他也一定感受到了他理解的那种亚洲价值和中国等各亚洲国家的“亚洲价值”的天壤之别。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李光耀一方面接受了美国和美国的价值观,却也看到了美国价值观的无情,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也是李光耀看到自己老了,必须退出政治舞台的时候,他突然开始对亚洲价值、中国模式和儒家大感兴趣。而如果你仔细研究新加坡政治模式和经济、社会运作的话,你会发现,除了竭力保持“一党独大”,保持政治权威(孝顺),甚至最终弄出了儿子李显龙隔代接老子李光耀的班成为新加坡人民敬爱的领袖之外,其他没有任何一个可以标上“亚洲价值”和“儒家文化”的不同于西方的价值观。

关于这件事,我早在几年前就做过探讨,当时我引用了英国议员的那句话,而美国人告诉我,那句话没有错,因为到今天(当时)为止,所有的亚洲最高领导人中,最西化的人始终是李光耀。原则上,在西方人眼里,除了他想搞“一党独大”和最终让自己的儿子可以“卷土重来”之外,其他所有的运作更接近西方的那一套,而和亚洲国家格格不入。李光耀比在制度上已经“全盘西化”的日本的任何一位首相都更加西化。

而他的西化却被他的国际和国内战略思想弄得模糊不清。每当李光耀因为新加坡的战略考量和他个人的考虑而提出对国际格局的看法的时候,外界就糊涂了。当初他排华,被中国一些学者说成是为了向马来西亚和印尼示好,后来他亲华,又说成是要搞亚洲价值观,要回归儒家文化。这都是很可笑的。

现在很清楚了,不管李光耀口中在说西方价值观,还是亚洲价值,甚至中国的儒教,他是一个处处以新加坡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为考量的实用主义者。他看到中国崛起,知道在经济发展上新加坡离不开中国,而且他个人也有意要到中国投资,分一杯羹的时候,他开始大肆赞扬中国模式。而且,他也确实欣赏中国的“一党独大”和世界上最能够保障统治者的后代继续从政的无与伦比的政治体制。

可是,当他看到中国的崛起不光是在经济上,而且即将发展到军事上;看到中国和美国越来越热乎的时候,他这才突然意识到,新加坡是美国保护的,新加坡即便在用藤条抽打了美国青年人的屁股后仍然不被美国人抛弃,是因为新加坡其实受到了美国人推崇的价值观的保护,虽然对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选举还存在问题,但在东南亚和南亚国家里,有哪一个国家比新加坡更讲究法治、舆论监督、惩治贪污腐败和言论自由?

当代表了最有特色的“亚洲价值”和“儒教”国家的代表中国真正崛起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李光耀只不过是叶公好龙而已。其实,他心里很明白,要保护新加坡的利益,和他自己的利益,不是哪一个大国,甚至不是几个大国的互相制衡,而是…

什么才能够真正保护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繁荣富裕的国家,独立后在美国的保护下,基本没有受到国际冲突的影响,他靠的是什么?李光耀中西结合的内政管理和纵横捭阖的外交术当然有一定的作用。

正如前面所说,新加坡的经济制度,包括政治制度中除了西方的民主选举之外,其他各方面几乎都是完全西方的,和大多亚洲国家都不相同。例如,媒体监督,民众对政府和政党的监督,法治等等。唯一不变的就是一党独大。可是,即便新加坡的“一党独大”也不是任何亚洲其他意义上的“一党独大”,新加坡李光耀并没有把自己的那个独大的党置于新加坡人民之上,它们只是用合法、不合法甚至下三滥的手法把其它竞争的党派压在下面(或者用“打压”),只是,这个唯一的没有被挑战的党却不敢把自己放在新加坡民众之上。无论从事实还是原则上说,新加坡的选民仍然是最大的,如果你真有实力参加竞选,能够让民众选你,新加坡的政治生态的改变并不困难。只是新加坡人还没有准备好,或者说,他们目前并不讨厌这个“一党独大”——因为这个独大的党并没有把自己驾凌于民众之上。

这些年,中国很多人鼓噪要实行新加坡模式,其实新加坡模式和香港模式异曲同工:虽然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但从自由、法治、舆论监督(甚至包括言论自由)等等方面,早就接受了西方普世价值和在西方率先实行起来的模式。中国要实行新加坡模式要越过最大一个障碍:解决“人民最大”的问题。你可以让执政党在“各大党派”中一党独大,但千万别在人民面前也“一党独大”!

还是回到正题上。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李光耀和基辛格这种“政治家”充当主角。他们长袖善舞,一会地缘政治,一会秘密外交,一会大国平衡,一会又靠人格魅力,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给人感觉他们模糊了意识形态,甚至没有了核心价值观,仿佛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利益平衡和有才能的政治家和外交家搞出来的。

这恰恰是上个世纪两次世界大战的症结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美国为首的战胜国(包括中国)坐到一起,除了例行的瓜分世界之外,他们不是签订和平协定,也不是忙于制定各国之间和平交往的规则,而是签订了两个看上去和国际交往毫无关系的两个人权协定【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为基础,产生了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ICCPR)为核心的“国际人权宪章”】。正是这两个有关人而不是国家的公约,才确立了战后国际间交往的核心理念,是以人权为主轴的,而不是以“国权”和“特色”为主(下一篇再细谈这个问题)。

基辛格忙着赚钱,李光耀也没有那么活跃了。不是他们后继无人,而是他们那种以小聪明玩大平衡的时代结束了。李光耀提出亚洲价值来制衡西方,为的是新加坡的一党独大不被西方干涉;现在他又要拉美国抗衡中国,为的是他们崇尚的价值观不被侵蚀。但李光耀显然是本末倒置了,真要制衡这些大国,新加坡这种小国需要选择的是符合人类和平与正义的价值理念,用普世的和平的价值理念去制衡大国,而不是为了制衡大国而玩弄价值理念!

李光耀的新加坡迟早需要做出选择,不是在大国之间做出选择,而是在价值观和价值理念之间做出选择,如果李光耀真有什么亚洲价值与儒家思想,他不妨说出来,看看目前是不是以中国为代表,如果是,他应该站在中国一边,来抵制西方的文化侵入。

新加坡这种小国,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搞大国制衡,再说李光耀之后的新加坡也没有强人了。以前在国际政治舞台,李光耀的名字要比新加坡响亮,李光耀先生被誉为“最了解西方的东方人,最了解东方的西方人”,可时代变了,当东方(中国)和西方(美国)已经逐渐互相了解并越来越深入交往的时候,作为李光耀和新加坡,最好是先了解自己:你们崇尚的到底是什么价值观?是亚洲价值观?普世价值观?还是新加坡价值观?

杨恒均2009-11-5

姜维平:从两则新闻看中共高层权斗

近日,读了香港记者麦燕庭引述最新一期《壹周刊》报道,得知过去一年里,在香港购入一些新建的高造价豪宅的买家,大部分是内地人,其中包括习近平的亲戚,曝光的这两宗都是买价达一亿五千万港元的豪宅。第一宗是年初成交价达一亿五千万港元的房子,其买家张燕南的拍档是北京中民信房地产总经理邓家贵,而邓的妻子齐桥桥,则是前副总理习仲勋的大女儿丶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的胞妹。第二宗是今年八月成交的另一豪宅,据市场信息指出,其买家也与习近平有亲戚关系。这篇文章发表在10月27日,这使我颇感新奇,因为以前鲜有习家负面新闻见诸报端,同时我又想起今年7月20日自由亚洲电台的另一篇产生轰动效应的报道,题为《胡锦涛儿子的公司卷入国际贪污案》。

何山的报道称,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儿子胡海峰旗下的同方威视子公司卷入国际的贪污案,威视公司在非洲国家纳米比亚的代理人杨帆及另外两名当地人被警方逮捕。预期还有更多人会被调查。据说,南非《邮卫报》首先在今年7月18日披露,胡锦涛长子胡海峰主政的同方威视,将“腐败传到纳米比亚”。报道说,案件由当地新颁发的《防止洗钱法》触发,银行要汇报大笔可疑流动金钱.报道指出,胡海峰在菲律宾,也卷入同样的行贿漩涡.而早在2007年,这份南非的《邮卫报》,就盯上北京同方威视公司,指其赢得当地的一个价值约26亿元人民币的扫描合约,涉及行贿当地的国会议员.目前,38岁的胡海峰已晋升至同方威视的控股公司母公司,位居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即党系统的第一把手,权力比公司董事长、总裁还要大。而在此之前,他是同方威视的总裁。2008年北京奥运之前,西方传媒就质疑,胡海峰的同方威视公司,包办了全国147个机场的液体炸弹扫瞄仪合约,有不寻常的背景。

报道说,在纳米比亚,同方威视的涉嫌行贿、非法收受回扣案,同样出于一份去年签署价值约3.8亿元人民币,有关机场、港口的扫描仪合约,而中国建设银行充当中间人,为同方威视提供与合同等值的贷款。贷款转交纳米比亚的条件,是当局必须要将合约判给威视公司。而当纳米比亚政府,将贷款的40%作为定金,支付给威视公司后,定金被包括威视公司在当地的代理人杨帆等三名人士瓜分。汇款转入由杨帆等三人合开的户口。

但纳米比亚当局则强调,胡海峰并非案件的嫌疑人,但希望通过与威视公司管理人员的对话,了解更多中国的商业运作程序和手段。尽管如此,海外的媒体还是把这一新闻炒得很热。

掩卷深思,我对这两则报道的出笼日期颇为好奇,有关胡锦涛的新闻稿,发在17届4中全会之前,而有关习近平的消息,则在此后流传,我想这并非一种巧合,而是二者之间有内在的联系,那就是,他们可能都是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产物,都是对立两派的一些人故意放出的消息,其中有真有假,也可能半真半假,唯一全真的是时机,他们一定是精心选择,仔细策化的,并有明确的指向性目的。所以不论它们对所谓海外敌对势力的网站如何攻击,对海外媒体如何收买和渗透,但只要能刊登不同的声音,中共还会利用它,让它生存并为自己服务。

不过,我琢磨的主要问题是,以上两条消息出笼的时机,是不是印证了目前海外舆论对中国高层动向的判断?即17届4中全会之前,在江泽民的操控下,中共太子党群体曾有过“倒胡倒温”的联合运作,并底气十足,年初有报道说薄熙来称近期中国要出大事,很快他建造了巨幅毛泽东雕像,然后就是唱红打黑,闹的全国山河一片红彤彤,他也名声大噪,大有功高盖主之势。我想,在他的背后,必有资历非凡的靠山和卖身投靠的智囊,否则他在老父薄一波倒下的情况下,绝对不敢这样胡作非为,我估计他当时抓捕汪洋的部下文强时,已是胸有成竹,稳操胜劵。但人算不如天算,胡锦涛以国庆60年大阅兵为借口和幌子,用北京军区司令员房峰辉掌握的兵马和刺刀,围困了召开17届4中全会的北京城,粉碎了太子党的阴谋与美梦,以李克强9月24日登上井冈山与10月12日刘峰岩下重庆为标志,共青团又占了上风,但由于胡锦涛没有毛泽东那样的手腕和权威,所以双方还是明争暗斗,没有达到撕破脸皮你死我活的地步,最后对外公布的冠冕堂皇的说法是,全会没有新的人事安排的议题,并在国庆游行队伍中,安排人们举起四幅领导人的画像,从而摆平了两派的关系,使矛盾达到了暂时的平衡,而上述两篇文章则是不同时期他们力量发生变化的产物。换句话说,当太子党势力强盛之时,有马崽故意放出一些不利胡温的消息,诸如李克强秘书贪腐被抓啦,胡锦涛的儿子被查啦等等,当形势急变时,又会有人抛出一些截然相反的新消息,大概有关习近平的负面新闻就与此有关吧!

至于这些消息的真实性如何,我不敢妄下结论,目前所处的条件使我无法核实,我只想说,这种一党独裁监督缺失的状况不变,讲他们廉洁自律人们不信,但讲他们贪腐伪善大多首肯,他们假如要脸,听到负面消息,不必封网,不必愤怒,变革制度好了!不过我也要告诉读者,由于海外媒体的信息量很大,也可能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加上我讲的上述原因,所以要小心求证,千万别人云亦云,也不必怀疑一切。

但对海外媒体自身来说,为了生存,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可能面对中共的封锁,对有些消息无力核实,结果也会出错,但不论怎么样,总比国内媒体要来的真实,不要管他哪个派,哪个帮,有什么动机,只要是真实可靠的,有新闻来源的,有价值的,就要发表。我想,总会有那么一天,自由亚洲电台以及其它媒体,向国内核实情况时,不再艰难,不再困惑,国民免于恐惧,人人笑脸相迎,记者们会把新闻做得尽善尽美,因为它传播的普世价值已真正地解读了东方,包括中国的故事。正如纽约时报着名记者纪思道所预测的那样:“中国觉醒了!”

2009年11月5日于多伦多

昝爱宗:没有新闻自由的记者节是伪记者节——11月8日官方记者节呼吁新闻自由

一个悲哀的事实是,为什么我们的记者节不像60多年前中国共产党提倡“民主自由”以及“新闻自由”那样高喊“我们要新闻自由”?

我看了今年的11月8日所谓记者节的官方媒体报道和相关文章,居然找不到一句“新闻自由”,更找不到一句“第四种权力”,更更找不到加速为“新闻法”立法的追问,为什么?

难道我们的国家新闻自由了吗?难道已经拥有和立法、行政、司法并列的“第四种权力”了吗?难道我们国家制定了保障新闻自由和记者舆论监督的“新闻法”了吗?

今天我接到一位维权的一名知识分子的短信,向我祝贺记者节,我说不能保障说真话记者的记者节是伪记者节,难道还有假吗?事实还不够多吗?

有人说记者说无冕之王,可在中国,却是“王的喉舌”,这一“喉舌”本身就是“王”的工具。11月8日的《南方都市报》社论承认这一无奈,称媒体“是执政党的喉舌”,“喉舌”便是中共的喉舌,但中共却自称媒体又是“人民的喉舌”,前总理朱镕基美其名曰“群众喉舌”(也是朱氏谎言之一),看看六十年来,有几个良心媒体活了下来——《世界经济导报》、《21世纪环球报道》?自从市场经济后,我们的新闻媒体一直在蜕变,只是“替党说话太多”,“替群众说话太少”,除了愚民、忽悠民众早早成为亿元、数亿、数十亿产值的媒体大户外,在捍卫新闻自由的路上谈不上什么成长,反而是在各种矛盾的碰撞挤压中不断扭曲,失声、卖身求荣。偶有几张媒体的若干记者偶尔替社会发几声,所谓履行舆论监督职责也往往被挤压,最后只剩下一声叹息。

幸好现在有网络,自然比纸媒体上的相对的新闻自由多了一点,网络论坛、博客、推特、聊天室披露的可能瞬间就被删除的事实真相多多触目惊心,处处可见网民同情民生多艰,指责那些说官话、视人民为“屁民”的书记、县长、局长们草菅人命,抨击那些说记者“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昏官们尸位素餐,大快人心。虽然网络也受行政指令和中宣部真理部的监控,但网友自发履行舆论监督的职责,为民意代言,监督政府,甚至批评,问责,众人拾柴火焰高,最后网民总能占上风。

下一步,不能与民主及时互动的纸媒体肯定呈现衰势,而人人皆是记者的网络媒体自然呈现强势,先是公民发言,再是监督政府,再是争取新闻自由,再是突破限制早日得到新闻独立,总是小卒子一天也不放弃前进。网络上的公民记者们,观察这个社会,监督这个政府,记录这个时代的真相、参与这个社会所有公民运动的事件,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监督政府成为公开透明的政府,促进法治社会的建立,一旦媒体自由了,所谓伪记者节就去伪存真,就是真正的记者节了,我们这个时代就有了真正的新闻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