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自流”方为“真集体”

什么是成功的真正逻辑

1980年代初“人民公社”摘牌后,全国农民有了选择经营方式的相当程度的自由。他们99%以上都选择了家庭经营。但是也有一些农民或者一直坚持集体耕作、或者一度单干后又恢复了集体生产,其中不少集体经济发展得不错,号称“明星村”。这应该说是毫不奇怪的:在农民有了选择自由之后,凡是能留住农民的,那当然就都得有点成就。但凡搞得不好的集体,农民还能留得下来?道理就这么简单。但现在有些人却倒因为果,说是当初就不应该放走了农民,假如一直就把农民捆成一堆,现在不都成了明星村?!

这叫什么逻辑!

其实这“集体”从来就未必是中国的特产。我们知道,例如“资本主义国家”的以色列就曾经有发达的集体农庄(基布兹)。当然它绝不是像苏联那样,靠镇压“退社潮”、打击“单干风”、摧毁“小农自发势力”搞起来的。基布兹的建立完全出于自愿,它不仅很理想主义,而且曾经很有效率,该国闻名世界的高科技旱作农业,基布兹功不可没。甚至以色列惊人的军事成就,最初也是奠基于亦兵亦农、全民皆兵、团结奋战、勇于献身的基布兹民兵。可以说,它比我们的“集体”要成功得多。当年基布兹很红火,占了以色列农业很大比重。后来由于各种条件变化,如今大多数基布兹已经消失,但仍然有些基布兹保留了下来。这些能够保留下来的基布兹自然都是佼佼者,也可以说是以色列的“明星村”吧。但以色列能以这些明星村搞得不错为理由禁止农民离开吗?不准离开的“集体”是什么东西,别人不知道,当年那些创建了基布兹的犹太移民还能不知道?他们很多人就是从那种“集体”九死一生逃出来的幸存者。如果有人对他们说:基布兹这么成功,你们当初又何必从奥斯威辛逃出来?这不都是“集体”吗?难道你们在奥斯威辛是“单干户”?这些犹太移民会如何回答?

其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们对“集体”的态度也应该是一样的:靠成就留住了农民的,咱佩服。但要反过来说强制绑住农民就能出成就,我不信。而因此就责怪当初不该放走农民的说法,那简直就是胡扯了。

一些“左派”朋友老拿南街村比小岗村据说是更为富裕说事,想以此证明当年允许农民单干是不对的。另一些朋友就揭露“南街村真相”。南街村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调查我也不愿置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南街村真像“左派”说的那样美妙,它在改革前也没有任何吸引人之处(这和大寨、华西这样改革前就出名的老明星村还有所不同),也绝不比今天的小岗村更富。南街村的兴起是在小岗村开辟了农民“退出权”之路之后的事。即便南街村的微观经营机制与毛泽东时代没有任何变化,农民有了退出权后仍然选择留下的这种机制,与农民不许退出而被迫接受的机制还是完全不同的。这正如印度喀拉拉邦在民主竞选条件下产生的共产党执政,尽管其意识形态比前苏联还“左”(该邦执政的印共(马)是因反对苏联“修正主义”而从老印共中分离出来的),但该邦仍与印度“右派”执政的各邦(例如喀拉拉的邻邦、印度的软件产业中心卡纳塔克邦)一样属于民主政体,而与前苏联完全不同。这个道理不是明明白白的吗?喀拉拉邦与卡纳塔克邦的区别再大,能大过他们与苏联的区别?同理,今天南街村与小岗村的区别再大,与改革前的人民公社也完全是两回事。除非王宏斌承认他们仍然坚持下述做法:

当年公社化以后,全国农民没有哪个敢说自己坚持单干的。个别农民“一意孤行”的结局都极为悲惨。如陕西府谷县农民戈色令,顶住了初级社、高级社的一系列压力,到1958年人民公社时终于顶不住了,土地、牲口充公入社后,他又坚持自己种树,在沙漠边缘的干旱荒丘前后种活了一万多株。1964年“四清”时又说他搞资本主义,把他的树全部没收,1969年又以“一贯走发家致富道路”的罪名,给戴上富农分子的帽子,经多次批斗被折磨而死(《告别饥饿——一部尘封十八年的书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当时实际上还有一些“盲流”在与世隔绝的荒山中单干,但是万不敢声张。

7000个“集体”各有故事

而到公社摘牌后,在1985年全国近95万个行政村中,99%以上的农民选择了退出生产型公社。但今天仍有约7000个村被认为保留了生产型公社,而且他们大都对自己的选择广为宣传。这只能说明改革后的农民有了选择的自由。

实际上,这7000个村的情况也有很大差异:有的如南街村也一度选择了“单干”,后来实际上是在自愿基础上重新“联合”的。有的如华西村,据周怡教授的调查(与“南街真相”之争不同,周怡的调查似乎并未引起争议)实际上已经改制为吴家占股51%、其余49%股份分属8个子公司的结构,除了吴仁宝这个控股人具有独特个人魅力与雄厚社会关系资源外,与一般被认为“私有制”的股份公司并无实质区别。当然,肯定也有的村是一直没搞“单干”而沿袭了过去的生产型公社机制的。而近年来被热炒的所谓“小岗向南街学习”,其实不过是引进了上海的一家私营农业开发公司,小岗村民依各自意愿,多数把自己的份地租给该公司进行“规模经营”,少数村民则仍然自营其地。这完全就是一些“左派”朋友大力抨击的“资本下乡”、“公司加农户”模式,与其说是“学习南街”,倒不如说是学习美国佬更接近事实(当然,如果南街“真相”就是这样搞的,就另当别论了)。

尽管如此,仍然可以承认,有些村子是沿袭生产型公社而取得了成功的。但这里的基本事实仍然是:由于这极少数生产型公社取得了成功(就是说使农民感到了好处,而其他绝大多数公社都做不到这一点),因此农民还能留下来。而绝不是由于不许农民退出,所以生产型公社取得了成功。这个因果关系是绝不能颠倒的。在不许农民退出的时代,所有的生产型公社都没有取得后来那种意义上的成功(包括华西那样的老明星村在内,改革前的业绩也都不能与改革后相比)。而在经过了20多年的经营之后,一旦允许农民退出,95万个行政村中只有7000个(即不到1%)能够以其业绩产生自愿的凝聚力把农民留在生产型公社中(如前所述,实际上其中有的还不能这样说),这还不足以证明旧体制的失败吗?

当然,所谓旧体制的失败,从来就是指强制机制的失败。生产型公社本身如果是农民自愿选择,本来是无所谓失败不失败的——尽管主流农业经济学一般都主张“农业特殊论”,认为种植业中大企业经营通常不如家庭经营适宜,但作为个案没有人会否认前者也有成功的例子。而且“效率”意义上的成功与凝聚力上的成功也不是一回事。奥斯威辛难道没有“效率”?能说它就有什么“凝聚力”?而美国的艾米什教派公社根本就不追求效率,但其成员为信仰而自愿甘于清贫,就在“花花世界”中保持了自身的凝聚力。

因此,我们的95万个村中不要说还有7000个,就是哪怕只有1个村在每个村民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搞生产型公社,它也不应该被强制解散——富裕了当然没理由被解散。就是像艾米什那样清贫,难道就要强制解散它吗?但另一方面,不要说只有7000个,就是有70万个村搞生产型公社“成功”了,也不能成为强制其余25万个村“学习”那一套的理由。而这70万个村的村民也不应该因为这种“成功”,而被剥夺退出的权利。

集体化的压力与大包干的“压力”

当然,我们知道,一些“左派”朋友对分田单干是出于农民自愿表示质疑。如果这一质疑有根据,那应该是批评农村改革的惟一值得认真对待的理由。平心而论,这种质疑并非没有丝毫根据,因为强制的传统不可能一夜间消失。1980年代分田单干的普及过程也不是一点没有使用当年搞集体化时那种动员手段。尤其对乡村基层干部而言,说他们百分之百全都是心情愉快地自愿解散“集体”,无疑不符合事实。

而且,传统上极权政治对社会上自发形成的凝聚力容易产生猜忌。一旦这凝聚力被视为异己,强制摧毁“集体主义”的事就会发生。这也并不是从农村改革才有的。早在1930年代“苏区”中就发生过拥有乡土威望的“共产绅士”傅柏翠“擅自”搞共耕社遭到上面猜忌,乃至被逼反的“蛟洋事件”。改革中类似的案例就是大邱庄。禹作敏本人的刑事问题当然有应得之罪,但大邱庄垮台的真正原因是“庄主”对县市上级恭敬不够,关系紧张,结果在禹被捕后,上面派工作组对大邱庄(当时是个典型的“集体企业”)实行强制私有化。此后的大邱庄便真成了一盘散沙,经济也一蹶不振了(齐介仑:《悲情禹作敏》,《财经文摘》2007年第11期)。

但是经过1949年后历次运动对传统小共同体的摧残,今天乡村中这种凝聚力并不突出,像大邱庄这样的例子只是极个别的。人民公社解体主要还是出于广大农民对它的离心力。官方改变政策认可大包干虽然对集体生产构成了某种“压力”,但毫无疑问,这“压力”与官方推行集体化时的压力以及改革初期农民尝试分田时承受的压力强度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我们至今并未听说那7000个“坚持集体化”的村子有哪一个是像当年小岗村搞“单干”那样要冒订立“生死文书”的风险,也没听说哪个坚持集体化的人像当年对集体化持异议的杨伟名等人那样为此被开除党籍、公职,更没听说谁为此被打成反革命、坐过牢乃至付出更大代价。我们也从未听说哪里的农民为坚持集体化搞过抗议、闹过“农潮”并受到过镇压。

而当年从统购统销、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哪一步不是伴随着严厉的“专政”?1954年推行统购统销,各地普遍对农民动粗。农民仅因此被迫自杀者,据不完全统计,湖南就有111人,湖北150人,河北130人,河南108人,1955年浙江农民因“统购中顶牛”又死了134人。各地成立的“保卫收购办公室”对抵制统购者按“反革命”治罪,四川德昌县判决29人,死刑1人,石柱县判决9人,死刑2人,福建邵武县逮捕114人,处决16人(杨继绳:《统购统销的历史回顾》,《炎黄春秋》2008年第12期,51-52页)。正是由于向小农强购遭到抵制(如今温铁军先生说是“交易成本太大”)而搞的合作化,在1955-1956年间一些地方又遇到“闹退社”的“农潮”,为了镇压,广东省农村一个月内批判斗争1.6万人、逮捕两千余人,“几乎全部是富裕中农,这才稳定了集体化的初始局面”(据当时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工作人员王立诚先生的回忆)。到了大跃进时代,不要说胆敢退社了,就是在公社中不积极放“卫星”的、“瞒产私分”的、杀牛救饥的、“擅自”逃荒的,都遭到残酷镇压,这方面资料太多就无法列举了。

1978年后的农村改革,最初也是农民们冒着极大风险搞起来的。在一般认为开启了改革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后,当年年底中共中央不仅重新颁布了略加修改的“新六十条”,重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还在同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明文规定“不许包产到户”。无怪乎那一年小岗村搞包产要有“生死文书”了。到1979年,中央农口负责人授意发表的《人民日报》“张浩文章”编者按甚至对“包产到组”(还不是到户)都严加批判。1980年3月,后来成为农村改革象征人物之一的杜老(杜润生)还亲自在《农村工作通讯》上撰文批判包产到户——当然那是奉命而为,杜老实际上是同情农民的,但也可见当时压力之大。直到1980年秋季的“75号文件”,才第一次以最高层的名义允许边远贫困山区“在生产队领导下”包产到户,但覆盖面内定控制在27%以下(当时统计的人均年收入50元以下的贫困生产队比率)。然而口子一开,大潮便起,很快就把“人民公社”冲走了。正如杜老在当初那篇批判包产到户的文章所说:“包产到户不应作为方向去提倡。只要领导者稍为放松点,背后的经济力量就会使它滑向单干的道路上去,最后非冲破集体经济不可”(凌志军:〈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公社在中国的兴起和失败〉,人民出版社,1997年,229页)。显然,改革——这里讲的是农村改革而非城里的国企改革——并不是上面发动的、而是领导“稍为放松点”没有大力阻止的结果。

“放任自流”有何不可?

到了1984年,最高层终于作出“公社”摘牌的决定,大包干成为官方政策。坚持生产型集体化的人们开始感到压力。但所谓压力,也就是不被上面赏识而已。然而如果搞的是“真集体”,农民赏识不就够了?为什么得不到上面赏识就办不起来呢?那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宗族、教会之类为什么就不需要上面赏识却仍能发展呢?西方国家农民的合作网络与结社行动能力如此发达,难道也是上面赏识出来的?

所以甚至可以说,上面不再赏识就办不下去,证明此前99%以上的公社并非“真集体”,而只有剩下那不到1%的“7000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真集体”性质。他们的凝聚力并不依赖“上面赏识”,他们为此也应该受到尊重。

其实众所周知,“7000村”中很多还是受赏识的,只是没有达到过去大寨那种受赏识的程度罢了。常有“左派”朋友说南街村是顶着压力坚持集体化的。但是南街村带头人王宏斌先生自己曾一再抱怨各地在“学习南街”问题上“放任自流”。何谓“放任自流”?不就是没有施加压力吗?换言之,让王先生感到不满的是没有像过去“学大寨”那样从上面发动大规模强制让大家学习他。但是王先生显然没有感到什么相反的压力:如果真有相反的压力要取缔他这种模式(像改革前取缔单干那样),他倒应该呼吁“放任自流”才是吧?

所以,对那7000个集体化村庄,我们只有祝他们好自为之。有人说,“右派”见不得他们成功,甚至据说是很想搞垮他们。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种“右派”,但我肯定不是。我认为,对他们,应该与对小岗村这类作出另外选择的农民一样,一视同仁,谁也不要有特权、吃“偏饭”。在这样的条件下,如果他们能凭独特的集体凝聚力或有幸碰到“能人”的带领而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成功胜出,我不会感到奇怪(这种凝聚力与能人的案例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国家都存在),而且我们大家应该为他们的成就高兴。但是强要大家都学他们,就像强要大家去学比尔。盖茨这类成功者一样,那是毫无道理的。

地权问题上也应该“政社分离”

尽管像华西村那样的经济体已经改制成了股份公司,笔者并不认为“7000村”未来都会如此。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以色列有基布兹,美国有艾米什,中国为什么就不能有若干“毛泽东式集体”?

不过我想,惟一要改的就是“政社合一”:今天的“行政村”既然事实上是属地化的公权力组织(叫做“村民自治组织”或是“基层政权”并不改变此一属性),其地域上的居民(包括外来打工者)不应自外于它的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至于这种管理是专制的抑或民主的另当别论),但作为法人的经济体与它应当是两回事。就像中国的国民未必是“国营企业”的成员,行政上属于某某村的居民就算是坚持“集体经济”,也未必一定只能归属“某某村集体”吧,他为什么不能带着属于他的那一份(土地或股份)与别的村子中的“同志”联合?如今跨国公司都可以存在,跨村的“集体”就不能存在吗?中国公民可以加入外资公司(作为雇员或作为股东),某村村民为什么就不可以加入外村合作社?

不要说这是因为空间的阻隔。中国当初的集体化因为都是把同村人原来的私有土地归并而成,并未进行过斯托雷平改革中那种“土地整理”,而传统乡村中的私有地产由于民间交易等原因本来就有“畸零散漫不成片段”的现象。土地改革在“一村人分一村地”的规则下并没有改变这种情形,后来集体化在“共产风”时代固然在很大范围内把土地都集中到了一个公社手中,但到了“队为基础”时,又恢复了以一个生产队成员原有私有土地合并为该生产队土地的状态。原有私地的交错分散在归公以后沿袭下来,使公社化时代生产队之间的土地往往也是交错插花的,这在山区尤其明显。人民公社本来就是重在“人身依附”,并不很在乎这种土地分布状况对生产效率的影响。笔者当年在滇黔桂边区的壮族山村插队,我们生产队寨边的土地有的就是另一寨子(即另一生产队)的;而我们队的一些地块又有远在20里外另一寨子旁。像这样的一种空间状态并不构成“政社合一”的理由。

政社合一无非是体现了“集体”的官办属性而已。从过去的生产型集体到如今的“地权集体”(土地重分或“调整”单位),农民只能作为某行政村的成员凭“身份”使用该“村集体”的土地。有人说这就叫“身份权”或“成员权”。但是“身份”本身意味着贵贱等级差别,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印度的种姓制是最典型的身份制了,在这种安排下,每个种姓、包括最低下的贱民都有其固定的职业,虽然贵贱悬殊,却并无失业之说,这算不算也是一种“权利”呢?而印度种姓制是一种几千年沿袭下来的民间传统,并非国家的制度。印度法律并不认可种姓制,但民间习惯却很难彻底改变。我们的“身份”却在很大程度上是“官定”的,并非历史上的传统。农民仅凭“身份”使用土地,而这个“身份”又由不得自己,甚至由不得“村集体”。过去农民要“农转非”难乎其难。而如今,有关方面只要看中了他们的土地,就可以用强行“农转非”的办法没收之:只要宣布“行政村”摘牌改成“居委会”,农民的土地就被“征用”了。于是,过去农民为“农转非”而努力,今天很多农民却为拒绝“农转非”而努力。但是过去与现在只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两种努力都毫无作用。过去不准你“转非”,你要进城就是“盲流”;如今命令你“转非”,你要不转就只有“非法上访”,如果还要带点“集体主义”,那就更不得了了:“集体上访”罪加一等!

所以,农民要真的有权利,哪怕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哪怕是维护“集体土地”的权利,有两件事是必须做的:第一,地权必须与“身份”脱钩。这样当官的就不能用宣布“农转非”、“村改居”来没收农民的土地了。第二,政社必须分离。即便基于意识形态理由,或者是便于圈地的特殊利益理由,土地“所有权”仍然必须是“集体”的,那么这个“地权合作社”与“行政村”也不应当是一回事。你可以把“行政村”撤了改成“居委会”——那不过是行政区划调整而已(尽管按村民自治原则这样做也不合适,但谁叫咱有“中国特色”呢),但你不能把土地合作社给取缔了吧?那可是没收了咱们的财产哪。当然,别人不能取缔了这个合作社,但社员是可以退出的。不能退出的那叫监狱。

奇怪的是,现在的规则好像是反着的:社员不能退出,而社外的什么人想取缔就可以把合作社给取缔了。

现在有不少热心于捍卫“集体所有制”的人,他们的热心令人感动,但他们的主张却令人奇怪:他们对社外人取缔合作社的权力不吭一声,却力主严禁社员退出。这就叫维护“集体”吗?

看来,让“集体”好自为之还不是很容易呢。李零先生曾有书曰《去圣方为真孔子》,我愿意套用这个句式:“自流”方为“真集体”。

魏英杰:产生“文怀沙”的文化基因同样可怕

人生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小沈阳告诉我们是“人死了,钱还没用完”;本山大叔则认为是“人还没死,钱没了”。我来回答的话,二者皆不是。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就是人活了一辈子,到头来却发现,全部的人生都被看作是假的。这样的人生,有和没有已经无甚分别,甚至更糟。

号称“百岁老人”、“国学大师”的文怀沙先生,最近正陷入这样一场人格破产危机之中。以撰述名人传记闻名的作家李辉,近日发文公开质疑文怀沙的真实年龄、生平经历及学术水平。在李辉的笔下,文怀沙成了一名曾以“诈骗、流氓罪”入狱的沽名钓誉之徒,不仅“章太炎弟子”的身份是假的,头上戴的“楚辞泰斗”也是假的,真实水平“至多可抵一名中学教员”。

一个形将朽木的老人,挨了这么重的一块板砖,就算为人所诬陷,恐怕也要感到人生充满无尽的悲凉。因此之故,文怀沙正式回应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最后一句则为:“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这也许是最恰如其分的表达方式了。但在90%以上网调相信其造假的滔天民意下,这样的回应更像“我欲将心比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我并不准备加入这场论战,实际上也无从找出更多事实和材料来判断是非。我只是感慨,“一个都不宽恕”也许是必要的,这本身就是还原历史真相的一种方式;却不知此刻参与声讨队伍的人们是否也能够想到:假如文怀沙就是李辉笔下的那样一个人,产生“文怀沙”的文化基因不也同样可怕?

人文学术界造假风气向来就有,于今为烈。日前有网友在论坛上曝光“最雷人的一篇论文”:某大学副教授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除了将“政治”二字替换为“社会”,从标题到内容几乎全盘抄自另一篇论文。这位学者在一次访谈中,还笑呵呵地声称要“诚信做人嘛”。前一段时间,有朋友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泡图书馆,整出一份《当代著名作家“文革”时期作品大全》,将不少当红作家一网打尽——这些人多少都写过“应命文学”或“歌德文学”。

当然,这些都算不上什么惊天秘闻。真相一直就在那里,不管你愿不愿意去面对。所以,更该思考的是,这种普遍的文化现象是如何产生的?

在那样一个年代,也许更多应归罪于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环境。在那“特殊的年代”,不仅说真话而不可得,还要逼着你说假话。活在那样的年头,生存的出路就是加入时代的精神动乱和狂欢之中——只有梁漱溟、顾准、陈寅恪等少数文化人,成为罕见的“不合作主义者”。如今呢,恐怕更多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时代的病征。无论是急功近利的学术体制,抑或浮躁不堪的社会风气,都把知识分子逼入一个“数字化管理”的学术死胡同。为了个人升迁、为了出学术成果,有些人不得不违心地制造学术泡沫,还有些人如鱼得水般地拿着糨糊、剪刀(或复制、粘贴),踏上了学术官僚的庙堂。

而贯穿不同历史时期、制造知识分子虚伪的学术人生的共同文化基因则在于——人格独立精神的匮乏。个人欲追求人格独立而不可得,或者个人并不以人格独立为生命追求,这才是这个文化共同体的致命之伤。事实上,无论生活在动荡年代或和平时期,个人精神和人格总有可能超脱于时代而独立。把一切归罪于时代因素,即便不是逃避,也是一种不尽客观的思考和态度。假如文怀沙真的是一名高龄文化骗子,时代的力量只是驱使他长年不间断表演的一个大背景。否则真的难以解释:一个人居然可以行骗如此多年而不被揭穿。

那些为文怀沙的最终“败露”而狂欢——也许还有少数为之惋惜不已的人,不知有没有想到,总体上的人格缺陷,才是更大的悲剧所在。“我们”和这个“文怀沙”也许一步之遥。甚至,“我们”不过是另一个“文怀沙”。巴金先生提倡“说真话”。有人遗憾,他的顿悟来之太晚。可是,“说真话”至今依然是作为一个人格独立的个体所匮乏的精神品质。因而这在萧乾先生那里,又成了“尽量说真话,坚决不说假话”。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固守这一具有妥协性的做人原则?于是,基本学术和人文底线一再退败,由此衍生的人生座右铭还有“尽量说真话,少说点假话”、“多说点真话,少说点假话”以及“不能说真话,毋宁保持沉默”,等等。而每一个版本最终均指向了人格不独立的归宿。

这样一个假冒伪劣横行的学术世界,当然不会因为某些个“文怀沙”被揪出来而停摆。譬如知识界此起彼伏的造神运动,本身就是人格不独立的样本。而无论抬出一尊什么模样的文化大神,都不过是知识分子的一种自我驯服。这样来看,出了一个“文怀沙”确实让人感到可怕;可产生“文怀沙”的文化基因不也同样让人不寒而栗?

当“文怀沙”们人格破产之时,也许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欢声雀跃,还应该有所自我反思——虽然这并不是宽恕“文怀沙”的理由。

2009年2月23日

余  杰:希拉里进大观园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访华前一天,北京国保方面的两名警官便照例前来”拜访”我,他们表示在未来两天将二十四小时对我进行监控,我出门到任何地方去,都需要向他们报告,他们亦会实施贴身跟踪。这种待遇似乎比奥运期间略有改善,那时他们强迫我外出必须乘坐他们的车辆,并且不得到体育场馆附近去。

我告诉这些警官,我本人并无与希拉里会面的计划,我的立场虽然比较亲美,但美国也有我不喜欢的政客,希拉里便是其中之一。据说,希拉里周日将去北京海淀的一个官方控制下的教堂做礼拜,而我周日照常去我所属的家庭教会方舟教会做礼拜,我们的活动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所以,你们前来监视我,简直就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这两名便衣警官也是一肚子苦水,说这是上级的命令,他们也没有办法。我说,你们这个部门不听从胡总”不折腾”的命令,不是致力于消除社会矛盾,反倒是成为”麻烦制造者”。比如,你们将方舟教会的教友、六四伤残人士齐志勇强行带到北京郊外,如此对待一位残疾人士,是”和谐社会”的所作所为吗?

希拉里所选择的海淀教堂,我在北大念书的时候曾经去买过圣经。那时候我还不是基督徒。后来,当我成为基督徒并成为家庭教会方舟教会的一名成员,才逐渐清楚地认识到那些”三自会”管辖的教堂的真面目。它们不是符合圣经原则的、以耶稣基督为元首的真教会,而是服从于共产党、以共产党为元首的假教会,或者说得客气一点,是”被虏的教会”。而”三自会”与所谓的”八大民主党派”一样,是中看不中用的统战花瓶。从五十年代以来,”三自会”一直是官方用以控制和打压宗教信仰自由的工具,它的许多领导人不是信徒,而是中共秘密党员。

希拉里在那里能够接触到中国的民意吗?她宛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只能看到若干眼花缭乱的景象,可惜这些景象都不是真相,而是中共当局特意制造出来的”太虚幻境”。就像此前布什在奥运期间到北京的教堂做礼拜一样,每一名参加者都是官方仔细甄别之后凭票进入,许多人根本不是教友,而是党员干部甚至警察假扮的。与这些人交谈,会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吗?通过这样的窗口,能够观察到一个”活的中国”吗?

其实,希拉里未必不知道她所去的是一个假教会,但她作这样的选择,一是让中共面子上过得去,不至于让中共受到太大的刺激,如果选择去一个家庭教会,那中共还不暴跳如雷?北韩问题和贸易问题等等还怎么谈得下去?另一方面,她也是借此在美国老百姓面前作秀,一般的美国老百姓弄不清楚”三自会”与家庭教会的区别,还以为希拉里利用去教堂的机会勇敢地支持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呢。

揭密中共新权贵——胡家天下令家党

国民党曾有“蒋家天下陈家党”一说,蒋介石处于稳定权力的需要,重用陈果夫陈立夫兄弟,创建了历史上著名的CC系,利用中统特务控制各部门,排除异己,稳固统治,陈氏兄弟也趁机培植自己的势力,使陈氏跻身民国四大豪门,从而被国人称作“蒋家天下陈家党”。现在历史正在共产党身上重演,这就是“胡家天下令家党”。

胡自然是指胡锦涛。令指胡的大秘书,当今大内的政治高手令计划。

胡自中共十六大确立了准核心的位置后,为了巩固权利,正面是利用正常的人事轮替(如年龄到期等)大力提拔团派人物,暗中对于一时拿不下的又不太听话江系人马,就通过令计划的暗中运作,寻找机会,进行清洗。令计划的主要手段,就是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内的胡系干将,以反腐为掩护,运用监听、密探、收买、恐吓等手段,寻找江系人马的弱点进行打击。这个事关重要的人物,就是现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纪委副书记何勇。

何勇对于胡锦涛控制权利,稳固势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十六大时,由于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是江泽民一手提起来的,为防止吴官正,控制中纪委,胡将何勇提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以加强自己对中纪委的影响力。平时,由令计划私下向何勇转达胡的指示,何为胡的人事布局率先开路。那时,团派主要抢占的是地方权利,多个地方大员被“双规”,有的因不明原因退居二线,背后都有何的无影手。在拿下陈良宇一事上,何勇可说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何也趁机培养自己的势力,中纪委分管地方的各司局头头因为不折不扣地贯彻了何的旨意,何勇通过令计划,使这些人都得到提拔,先后赴其他部委或地方担任副省部级高官。

中共十七大,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的何勇早已达到退休年龄(中共部级一般工作到65岁,何勇是1940年生人),但由于胡系在基本完成地方权利洗盘后,争夺中央各机关部委是十七大期间的重头戏,胡还需要何勇在这方面“大显身手”。胡力派众议,并许诺要何进行中央政治局,最终将何留了下来。而何勇作为中纪委多年担任副职的二把手,其时势力已成,贺国强只不过是名义上的一把手,整个中纪委的日常运转,实际操控在何勇的手中。听说要对中央部委下手,中纪委那些分管中央企业和部委的司办兴奋异常,立即行动起来,要用那些非胡系人马的人头为自己的升迁铺路。

为了加快人事布局,完成胡的指示,在何勇的支持下,中纪委由一个监督机构,变成了什么都能干,比谁权都大的完全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组织。吴官正时期,中纪委还遵守依法办案的程序。现在的中纪委,办案时无法无天,只要有利于办案,什么手段都用;休息时,又无恶不作,吃喝嫖赌,无所不能。可以这么说,为了办案,他们可以连国际刑警组织都骗,本来政治斗争吓跑了某个官员,就马上罗织刑事罪名,要国际刑警组织帮助抓拿。国际刑警一开始还信以为真,帮着抓回来几个,后来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也就对于中共所指的罪名,持不信任态度,致使外逃官员增多。中纪委超越党纪国法,可以从干以胜就赖昌星事件的发言窥见一斑。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说,“我国承诺不判赖昌星死刑”,“中国是一个负责任、讲信誉的大国,说话从来是算数的”。干以胜是中纪委副书记,而中纪委是中共党内的监督机构,有什么资格代表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表这个态?可见,党高于法,大于法,中纪委超越司法机关甚至中国政府,利令智昏到了何种地步!这样的行为,正好说明中国政府连自己的责任都不能负、无法负。

中纪委办案人员的吃喝嫖赌更是无时不有。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的秘书张某,被吴官正撤职就是一例。张某某日中午在电梯上遇到吴官正,吴书记一看张某脸色涨红,就问,你是不是中午喝了酒?张某只有承认。吴书记一气之下,把张某调离办公厅。这还是一把手碰到了,在一把手看不见的地方,中纪委工作人员吃喝卡要的情况,实在是数不胜数。陕西某市委书记,被一个自称是中纪委处长的骗子骗了几十万,为什么?是那个书记弱智吗?不是,在地方干部眼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万一对方是真的呢?那是拿自己的乌纱开玩笑啊。中纪委所有的司办,平时出去办事,开销都是由所管地方或部门的企业买单。这些企业并不是个个都有问题的,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这些大爷没事找自己的麻烦。这些企业都是抢着给中纪委买单,让你买单那也得看得起你。但企业为了防止以后出事,大多数都干脆以明账处理,只要把所有中央企业的帐目公布一下,就会发现里面有相当部分的支出,与中纪委有关。

最近,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李培英被判死刑。贪官被杀,本是活该。但李的死,却并不是因为贪污,而是知道的太多,说的也太多。何勇为了搬倒时任中国民航总局局长、党组书记的杨元元,多方调查,无从下手。最后找个借口,把李培英“双规”,试图从李的口头挖出不利于杨的证据。李身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董事长,整天就与高层领导打交道,今天谁要出访,是哪些人的儿子女儿出国,去什么地方,带什么东西,这些高干子弟持什么护照,李都一清二楚,更别说一般部级干部的行踪和秘密了。李培英对于何勇而言,简直就是个宝库,何命令手下,要把李的所有秘密都掏出来。李无奈之下,揭露说杨元元的儿子曾插手首都机场工程,赚了大概有一千多万。何让人把杨的儿子,一个20来岁的孩子弄来,声称是为了调查首都机场建设的事,跟他父子没有关系,连吓带哄,终于套出杨元元知道此事的口实。杨元元最终不得不离开民航总局,转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任一个正部长级副局长,政治生命基本结束。而调任民航总局局长的李家祥,正是令计划的铁哥们,通过令计划得到胡锦涛的信任。

在集权体制下,领导人一般都通过安插亲信来稳固自身的权利,但由于没有程序,没有法制,完全凭个人喜好,往往造成蛇鼠一窝的情况。蒋介石信任陈氏兄弟,最后形成陈氏兄弟尾大不掉,干涉人事任用并控制国家金融财税的情况,令蒋十分窝火。现在,胡锦涛通过令计划调度何勇这个“当代来俊臣”、政治打手四处清除异己,结果是,失去信仰、望风站队的中共官员,其实已没有任何动力效忠领导人,而是为了个人前途的安全和通畅,表面效忠胡锦涛,实际上千方百计地跟令计划、何勇搞好关系,胡得面子,令何得里子。十七大上,令计划当选中央办公厅主任,仅第一个星期,他老婆所在的国内某社团,就收到各地通过各种关系送来的赞助上亿元,这仅仅是这种望风站队,权钱交易的冰山一角。

这种乱斗,也有一个意外的好处:原先,刑不上大夫,最上面的九个还算是安全的。但现在,也不一定了。除了胡温是安全的,其他人,都不好说。因为何勇有总书记撑腰,私底下办案就不按程序出牌,只要是对权利斗争有利的事,何勇就敢下重手,无所不用其极。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秋,是现任中共中央常委周永康一手提拔上来的,连他都没有安全感,这中共的官员谁还有安全感。

而胡的儿子胡海峰,一个工程就几十亿元到手,温的儿子温云松,大搞私募也是好几十亿,中纪委收到对这两个人的检举、揭发信件,全由何勇一手扣着,即不查,也不消,就那么放着。大概也是何勇自知坏事做尽,要给自己留后路吧。

反腐公器成了派系利益的工具,如此反腐,焉能不越反越腐。

十年砍柴:观剧最喜看穿帮

进剧场的观众,看到那些油彩满脸,扮相优雅的演员穿帮,总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演戏,算不得骗,而是观众甘愿被虚构的情节打动。而骗局,就不一样了,骗局一旦穿帮,那叫好声就更大了。

这两天,有两场戏穿帮了。一是戴着“国学大师”桂冠纵横江湖二十余年的文怀沙老先生,学者李辉一篇文章轻轻一戳,大师脸上的粉就簌簌地掉落,露出的底色惨不忍睹。此事不论文的拥趸崔先生声言要“为长者讳”,还是文老先生的助手“被疯狗咬了一口”之说,或是文老先生自己简短的声明,无非故作清者自清,不与小人物一般见识的姿态。这是演戏穿帮后常用的法子,对倒彩声装着听不见。李辉先生的质疑,用的是很平常的手法:事实考证与常识分析。对文老先生这事,无非是三种判断: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道德伦理判断。事实判断是基础,即为文先生辩诬者能否举出更有利的证据,来反证李辉先生所言谬误,即文老先生的真实年龄、以及建立在这个基础上后来一系列辉煌经历,入狱的真实原因等等。而不能以“不好说”、“不必说”来搪塞;只有事实弄清了,才可能进行价值判断,即文老先生的学问是否当得起“国学大师”之称号,这个是见仁见智,尽可争论;最后才是道德伦理判断,比如一个老人,对其青壮年时的行为,是否需要抱同情之理解。撇开事实判断,后两点就没有任何意义。

文老先生的“大师”角色,毕竟演了好多年才穿帮,其演技可圈可点。而云南有司,邀请网友前去调查“躲猫猫”,调查一结束,随即穿帮,演技实在太拙劣了,甚至不如陕西的“周老虎”连续剧。

对云南官方有关部门高调宣布邀请网友参与调查,一开始我就以看戏的姿态待之,认定这只是一个噱头。原因很简单,如果真有呈现真相的诚意,用得着网友参与调查么?司法体系内,有检察院的监督机制;政治架构层面,有人大的监督;同时新闻媒体可以监督。但是,在贵国生活的人,都知道这种叠床架屋、明目繁多的监督起不了什么作用,人们对其不相信。因为监督的机构、名目再多,还是最终由老大一人说了算,那些三权分立、新闻自由是被批判被摈弃的资本主义虚伪的民主,如此,任何监督无非是左手监督右手,或者父亲监督儿子。有司也知道自己无法取信于人了,于是请网友充当群众演员,演一场大戏,试图引导舆论。

这事细琢磨起来,确实可笑。一个对新闻机构有生杀予夺之权的机构,动辄要求新闻单位这个不许报道,那个不准炒作。真有诚意,就让媒体特别是省外的媒体自由采访、充分报道即可,何必放着现成的法子不用,来让网友走台呢?

有关人士自以为得计,但是他忘了,既然在朗朗乾坤之内,众目睽睽之下表演,每一个细节都可能被挑剔、被研究,若无诚意,仅仅是为了瞒天过海,只会弄巧成拙、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等到参与调查的网友,报告一出,果然不出所料,这是一场很不高明的戏,舆论哗然。这出戏的主旨,概言之就是:

以尊重民意的名义邀请,以尊重法律的名义拒绝。

网友这一天的调查,只能用“看守所免费一日游”形容。调查真相最重要的环节一个都没有,网友们

没有看到监控录像;

没有和嫌疑人以及同监舍人士单独交谈;

没有独立地询问当班警察;

没有见到死者尸体以及家属。

仅仅是听当地警方汇报,去现场转了一圈,再看了看当天的“值班记录”。

这种调查,还不如砍柴我当年在官媒中做记者时,采访某某部力推的先进典型扎实。这类采访,大家知道事先都排练过,但毕竟我们要历时好几天,可以和找来的群众演员,个别地交谈,了解一些和通稿不一样的信息。

报告出台后,网友很多人提出强有力的质疑,有人甚至人肉搜索出网友调查团几位成员的真实身份,他们多是云南省内的新闻媒体或网络从业人士,于是对这些人产生了种种怀疑。我一向不主张阴谋论,但这样的巧合,不让公众联想,实在太难了。即使这些参加调查的网友有一肚子委屈,他们并非是受命演戏,但客观效果如此,那就只能怪自己过于天真了。

一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网络,载不动许多愁》,一个社会的根本问题——即公权力来源和构架没有较大的改进,仅仅靠某种新技术,所起的作用有限。因为使用新技术的人都活在现实中,只要权力通吃,那么现实中的一切都是可控的。

不过无论如何,就算看不到真相,看到自以为高明的演员穿帮,也算是一种收获。

(补充:调查结束后,伴随网友调查团进行采访的新华社记者王研——此次行动策划者伍副部长的前同事在报道中透露了策划的主要目的:

“特别是在云南两会提出打造”阳光政府“的规划之后,云南省委宣传部用”网络的事让网络解决“的全新思路,应对网络上给云南带来一定负面影响的”躲猫猫“现象。这标志着执政者对网络这个发展迅猛的新生事物的驾驭和熟练。”

——也就是说能否让网民们相信,不是其主要考虑范围,而是“新官”以“创新”迎合领导。你们相信不相信无所谓,本来就不企望你们相信,但有人可以向高层汇报时说:我们创新了引导舆论的方式。——这可是朝廷衮衮诸公和各封疆大吏绞尽脑汁的问题。几位网友,为人家的政绩添了一回彩。)

博  笑:政治笑话:江泽民送蛋糕

八九年最先提议用江泽民来顶替赵紫阳的人是李先念。李先念的主要理由是:“我在上海考察过,江泽民对老同志很尊重。”如何“很尊重”, 李先念没好意思展开说,还是警卫人员透露出来的。

原来,当时江泽民得知李先念赴上海休假,研究了半天,如何拍他的马屁?后来发现当日正好是李先念的生日。于是,江泽民买了大蛋糕亲自送去。不巧,李先念正在会客,没空接见他。江泽民就站在门口等。不久,下起小雨来了。江泽民一直站在雨中等了四个多小时,直到成为落汤鸡。警卫人员觉得实在滑稽,就说:“把大蛋糕交给我转送就行了。”江泽民走后,正好李先念送客出来,警卫人员就把江泽民站在雨中四个小时送蛋糕的情景描述了一阵,李先念感叹道:“泽民是个好同志!”

在大老的总书记推荐会上,邓小平因他自己选定的胡耀邦赵紫阳都被自己打倒了,就勉强接受了李先念的提名。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中南海人人都知道了李先念如何成为伯乐的。

康正果:一个血性思者的质文熔炼(中)

五、周剑岐的马刺:关于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革命

白色恐怖和反共教育下的台湾人,一般来说,很少有研究共产思想和阅读相关书籍的胆量和情趣。周剑岐却有所不同,他的台湾背景及其国民党军干家庭出身,并未对他阅读思考的视野造成任何偏狭的束缚。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他非但无政治诋毁的偏见,而且很早即从求知的态度出发有所涉猎。来美之后,在他博览的西方经典中,马克思几部重要著作的英译本–从《资本论》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他都做过细心的阅读。与我从马列教育的摇篮中浪荡出来的情况相比,他不只对我无意涉猎的东西有更为深入的了解,且常有他得自第三只眼观察的独特体会。他采取的论证方法是用祖师爷的至理名言来反衬不肖继承人的歪嘴念经,老马的言说成了他骑着马赶马的马刺,给他的追溯性论辩增添了持之有故的论据。比如他注意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段重要论述:

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这个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可以看出过去那种轻视现实关系而只看到元首和国家丰功伟绩的历史观何等荒谬。

市民社会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内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十八世纪产生的,当时财产关系已摆脱了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真正的资产阶级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它的观念的上层建筑。……

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某种个别方面,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末,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思想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一点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3

从马克思的论述可以看出,他所赞赏的市民社会即当时出现在欧洲的资产阶级社会。针对马克思这段论述,周剑岐进一步解释说,马克思”在回溯英法的政治经济两百年的史实中逐渐发现,历史的潮流是以社会结构的整体形态的变迁来运作的。此现代社会的出现,是以一激烈而漫长的变动与革命方式进行的,从一保守传统的有等级区别却比较松散的封建社会,逐渐趋向以有产者为首,人人都想变为有产者的规律化的跨国生产竞争洪流。他也很清楚,他面对的不是一家一派的思想意见,而是一文明浪潮跨世纪趋势的面具游行。他把此先进主流的趋势,定位为英国资产者带动起的全面变动–从抗争封建秩序的政治革命到潜在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社会法律经济面的变动。他认为资产者只是此先进物流趋势的选民与历史工具。”(《民国世代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我在此特别征引周剑岐所赞赏的马克思言论和他对马克思的个人解读,并无援经立说的用意,与其说这样做是为了拉近读惯了马列著作的大陆背景读者阅读本文的距离,不如说旨在突出中国的各类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解马克思著作上存在的盲点:比如让他们看到马克思如何以清醒的唯物–不是官方马列教程那种机械唯物论–态度动态地分析此资本主义先进的物流,如何以冷嘲热讽的方式批评普鲁东等左派分子在德法时空错位下所犯的双重错误。尽管马克思后来同样也犯有他自己的双重错误–他在他《资本论》中错误的经济学论述原来是建立在错误的德国左派抽象哲学的基础之上–,但不管怎么说,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生产机制的分析与批判至今仍很有意义。他对资本主义这一先进的生产方式及其交往形式所作的肯定性论述足以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民社会是现代社会进程中不可跨越的阶段。这个阶段,也就是孙中山所看到的”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的序言中也言之确凿,他说:”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它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 4请注意这个”自然的发展阶段”,放在中国,就是传统向现代自然转化的阶段。

当年的国民革命若能比较顺利地进行下去,就有可能起到”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的作用。即使是远在俄国领导布尔什维克武装夺权的列宁,当时都看出了中国不同于俄国的特殊情况,因而用”民粹主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来界定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这样的界定至少表明,列宁未必认为中国革命者必须跟苏联一起走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孙中山联俄容共的政策若没有出现后来的曲折,它本应发挥促进资本与土地结合的作用,在城乡资本累积的过程中发展工商企业,从而渐进地激发生产力的产业转型。对照马克思的说法,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当时中国社会的最大问题是苦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太不发达,既”没有一定的生产力”,也没有形成”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但中共偏要把苏联的阶级斗争搬到中国变本加厉地施行,四处煽动和组织暴力分田,结果把大量被纠集起来的流氓无产者和乡村地痞煽动成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群众”。现在看来,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那些”变革的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实际发展,不但如马克思所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且最终导致了国共的分裂,把中国的现代化彻底引向了灾难的歧途。

至于周剑岐用新旧混杂的庸常现象来正面地描述民国的现代性特征,读者可别因至今还很少有人道及此说而轻率地视其为私心臆断或无稽之谈,近来在国内,我发现已有个别作者撰文提及类似的现象,5周剑岐在这方面无疑做出了他早鸟先飞的工作。新旧混杂正是传统自然长入现代的过程中难免会有的现象,在当时实为既風雅又洋氣的常態。只是經過中共在四十年代的延安整風,以及建國後一連串政治文化批判運動,那些人物和他們的趣事才被籠統地戴上資產階級的帽子而抛入了歷史的垃圾堆。

关于资产阶级负面形象的发生,周剑岐也做过片段的考察。如果我们留意巴尔扎克、司汤达等人的小说,不难从他们笔下的没落贵族眼中看出,新生的资产阶级就是那一群被描写成言行粗鄙,穿着不伦不类的人物。特别在欧洲十九世纪末的反犹(anti-Semitism)论述中,论者在谈到钻钱眼、自私自利和冷酷剥削的恶劣行径时,往往把犹太人的贪婪猥琐与资产阶级的粗俗划上等号。对资产阶级的鄙视,一时竟成为文化人的风尚,以致在西文的语境中,”资产阶级”一词从此含有了相当程度的贬义。在欧洲,新生的资产阶级的负面形象极大地投射了旧贵族自命优越的偏见,那偏见就是再偏也偏得有根有源,但在中国,那些跟风的反资产阶级论述则大有百犬吠虚的荒谬,完全是在价值序列上偏低的一群对一个尚未成形的较高等级捕风捉影的嫉恨了。那更多的是一种词语的偏执,是那些热衷于搬运西方用语的文化人对”资产阶级”一词重点扩散的夸大使用。五四的西潮也带入了欧洲浪漫主义论述与激进革命思潮中鄙视和仇恨资产阶级的情绪,资产阶级的负面形象先是经时髦文化人的文字渲染,后来又在革命文学中被横加贬斥,随着中国大地上的反帝情绪不断高涨,反资产阶级,连同反资本主义,便混合成为左倾文化人强化其革命激情的动力。

当时留洋归来的文化人带回的主义和理论五花八门,这些文本上的主义宣传家和理论搬运工大都好空谈民主、公平、自由等美好的字眼,他们只热衷于呼吁在中国建成那个空中楼阁的上层建筑,却很少思考如何在他们不喜欢正视,更缺乏了解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夯实他们奢谈的宪政大厦。于是他们只在口头上欣赏”鲁索的柔情,洛克的乡绅优雅与孟德思鸠的节制有度”,却对英法两国从帝制到共和经历的混乱和斗争熟视无睹,因而也很难悟出,正是通过”克伦威尔的剑,罗勃斯卑尔的断头台,辉格的贪婪,拿破伦的骑兵,才有了民主社会中自由文明的果实。”(《中国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我在撰写《中国的民族/国家主义焦虑》那篇长文时,周剑岐就与我反复讨论过欧洲系络中民族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的相关问题。他一再强调说:”西方的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一体两面,早自威尼斯起,民邦共和与工商财税自主是同一原动力。血缘语言文化,土地信仰,因红与黑外第三阶级的抬头,成为现代民族共和国家认同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才有政法代议的宪政可言。自由民主是一个民族以革命争来的成果,不是玩文字剪贴,炒理论定义,向当权集团或国际舆论跪求乞讨可以得到的。空有主观意愿,不可能变成历史。在当代中国要谈自由主义,就要落实到如何转主观意愿为客观现实的自由主义群体的实践。”(同上)

这样看来,国民党清党后搞训政,联合乡绅和地方军阀,试图以地方长老参政统合南北民间社会与派系势力,所走的就正是这种民族/国家主义的路线了。其目的就是在维持”乡村里也响亮,城市里也平稳”那种人世繁华气象的基础上促进民间社会在中国的成长。只可惜时势不利,南京当局在当时既受到外国势力与地方派系的牵制,又困于财税来源不足,每有改善举措,辄有不利因素掣肘,本来是力图突破资本主义生产不发达的劣势,结果却正好为左倾文化人批评资本主义发展方向的论调提供了口实。中国的左倾文化人就是在此一吊诡的形势下唱高了他们的调子,一方面,把民主社会既有的成果捧为光辉的目标;另一方面,对达到此目标的过程中各派势力如何拼搏,如何妥协,如何在尽可能公平的竞争中捍卫各自权利等复杂的现实情况,却视而不见,弃而不图,完全让文本上民主、自由之类的大字眼遮住了眼睛。结果一任空喊与口水造成声势,反而让共产党带领的农村暴力革命夺了先锋,致使发育还不健全的中国资产阶级,连同转变中的地方乡绅,都被宣布为无产阶级的敌人,在中共建国后统统打倒,从此后,马克思所谓的市民社会所赖以建立的大好根基被彻底地破坏了风水。

六、周剑岐的针砭:为中国的左症诊脉

我写这篇阅读周剑岐的文章,不只要阐明周如何为还原民国世代铺一条可能的来路,还特别想讲清他一直力求从情绪和认识上为各种拥共反共者驱散迷雾的良苦用心。特别是大量的反共者,他们最大的问题是,他们那些反共论述的思维表达方式,实质上也是共味十足的。比如有一本题为《谁是新中国》的巨著,在揭露中共的反动性上,该书的确提供了大量可贵的史实,只可惜书中的毛式话语连篇累牍,字里行间散发出十足的共味,因而极大地削弱了该书的可读性。共症感染者的架势颇似《三岔口》中摸黑的对打,他们总是在敌意十足的敏感中就事论事地口诛笔伐,浑不知随着当今中共实体持续地衰变下去,陷入共式思维表达的激愤人士最终都难免为死而不僵的共尸陪葬。周式言说最值得反共人士省思的,首先是他的现实主义的清醒眼光。如上所述,之所以本着包容的态度还原民国世界,首先是要打破六十年来共产党所谓”新旧社会”和”解放前后”那一偏狭的界线划分。既然中共本身即民国世界的一部分,它发展壮大的过程自应置于民国的系络中予以还原。只有通过一种”现形记”的还原过程,才能从那个被笼统地视为中共整体的审查对象中剥离出众多被感染的非共成分,才能把解构的光束直射孤零零的中共内核,最终从情绪和认识上祛除无论是拥共者还是反共者都被附了体的共式思维。

周剑岐的剥离过程首先从左派及其左情左思的综合症–可简称为左症–入手。为什么首先要把左派剥离出去?因为左派并不等于共产党,他们只是促使中共实体壮大起来的激素及其赖以发威的寄軆。共产党的核心成员乃是靠左情左思的动力而兴风作浪的一群机会主义者、权谋家和煽动者,经过长期与左倾和右倾的反复斗争,他们最终幸存下来,并夺取了优势的权力。左情左思在这一政治动力过程中曾发过光出过热,但历经残酷的斗争和逐步的淘汰,无数的革命者或光荣牺牲,或作为废渣被清理出革命队伍,他们不管是被认为有功还是有过,都或荣或辱地给那一取得胜利的革命步履当了血污的垫脚石。他们才真正是左的精魂,而最后幸存的共党庸人,实际上早已失去理想和热情,甚至压根就没有过左的信仰。

情况既然如此,那又该如何给左派定位呢?请看以下周剑岐对左派的出现及其与自由主义的分离所作的简要勾勒:

左与自由原是西方资产阶级向封建王权争共和、争产权、争公义、争政治自由以确保生命福祉自主的天赋人权的理念与话语。但在十九世纪后,却经民粹与文化的反动,转化质变为社民、社革到布尔什维克的暴力专政党。左与自由的情综,不多不少是暴力专政下不断革命寄生变态的资具。左与自由同暴力专政间有一极为隐匿的辩证关系。左与自由的情综,对布尔什维克式共产党而言,只是一动员民气、瓦解敌人的道德口号。精神上而言,后者仇视前者的激情热焰,以群众普罗之名,置于死地是一定的后果,韬光养晦实庸平自欺的掩饰。

左与自由的分裂起之于宗教气质与教派文化的分殊,政治的意识型态分野于1848,而后自由主义被老左带上资产阶级的帽子。

五四后中国左与自由的深层情意结构,为何转为历史运命的崇高和个体的卑劣与怨愤。在普罗文学与社会史的论争上,义愤的情综已转藉受难的冤曲,以划分敌我为对敌无情为圣洁的清涤。受难的冤曲必以暴力清涤,在瞿秋白等人几代知识分子身上附体。(《从左倾情综到残缺物灵–共产精神结构的形变与物化》)

以赛亚·伯林洞悉俄国思想家的来龙去脉,他对十九世纪俄国知识分子激进思潮及其狂热做过深入的分析,现将其要点简述在此,对理解中国左症的发生过程,或有一定的帮助。按照《俄国思想家》一书编者克雷的描述,俄国激进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领袖们都具有道德使命感,他们以热烈的道德感反对现存秩序,同时满脑子信仰理性和科学的观念。他们的理论均来自欧美,但对拿来的理论大都缺乏透彻的理解。克雷把这种迷恋观念的热烈兴趣称之为头脑与道德失序的症状,他向我们指出,柏林的论述抓住了这些激进知识分子所坚信的”观念在行动中所起的作用,特别在精神与道德的吸引力上所起的作用。”此外,他们还相信,在所有的现象下存在着一个根本的统一,并认为此统一源自一普遍的世界目的。这样,在思想认识上,他们奉行的观念便成了一种用抽象压倒个人的暴政。观念使他们自以为是,他们甚至认为,只要本着观念做事,完全可以用非人的态度来对待人:人最终被当作抽象的历史力量的工具。这种极端的看法导致了政治实践上的罪恶颠倒。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柏林明确反对综合地解决所有的价值冲突,在他看来,并不存在唯一独尊的价值,一种方法也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为任何制度和措施都免不了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都得不断地修正和补充。6另一个当代美国的民主党自由主义者在其批评美国平均主义的著作中,也对一种非自由主义的偏狭态度(illiberal)–如将善恶对立,妖魔化敌对的一方,颂扬暴力,迷信一种启示录式的或千禧年的世界观念等等–提出了批评。他简明地指出,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是”必须为政治的自由充分发挥而保障一个不可缺少的政治条件。”7

不幸在缺乏自由主义传统的俄国,年轻激进的知识分子只看重西方的科学技术,他们不但坚决抵制英美的资本主义,而且把俄国缺少真正的资产阶级这一现状视为俄国革命的优势。相对而言,俄国人民则被他们捧为”真理的支柱”,他们所谓的”人民”,是对现实中普通人的具体统一,而落实到社会生活中,则将农民和劳动阶级奉为人民的主体。但他们自己不但不是来自人民,而且其中还有不少人出身富裕家庭,因不满长辈的保守,遂发起”到民间去”的运动,因而被称为民粹主义者。这些人在民间其实并无市场,连他们所美化的农民都不欢迎他们,于是他们便与恐怖主义或无政府主义合流,开始采取非常手段来呼唤革命的到来。他们的口号是:不平等是天下最大的罪恶;破坏欲即创造欲;罪恶的旧社会一旦消失,只需在革命先觉的领导下,一个公正的新社会即会从旧社会的灰烬中产生。社会的进步被他们描绘为由罪恶到死亡,在复苏后走向乐园的大转变。而个人的经验,则被描绘为从兽性到思想,最后造反。8 由接受思想到感染情绪,然后情绪再发酵思想,最后激化出暴烈的行动,这就是俄国的民粹青年走上革命道路的过程。只要对比一下我们从文学作品和回忆录等书中了解到的某些五四文化人及其后的激进青年,便可看出他们的思想资源和情意结构与上述思潮的关系。

那时的年轻学生从思想激进到参加革命的道路通常也是观念先行的:他们往往是从学校和朋友群中接触到某些文学作品和宣传社会思潮的小册子,受到了其中新观念新思想的影响, 回到家中便与他们官僚、地主、乡绅或资本家的长辈发生冲突,结果供给他们上学的长辈反成了他们要打倒的对象。其中的个别人就在这种情况下走出家庭,参加了革命。但他们对革命的大道理,比如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的理论,特别是俄国革命者以及苏联布尔什维克党的实际情况,大都只有极肤浅的了解,连做过中共早期领导人的瞿秋白临死前都承认,他不只不太了解马克思主义,甚至没读过相关的经典著作。9正是这些年轻人、富有正义感的知识分子和强烈的民族主义者最易受左情左思的感染,为当时的激进思潮造了声势,也为共产党组织的产生和壮大贮备了人力资源。

此外,民国时代的激进青年普遍有志大气盛的毛病,不管他们是否倾向革命,大都容易在文字的感染下高涨起激昂的情绪。如毛泽东年轻时高唱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再如徐志摩在新月社成立宣言上说:”几个做梦的人,一点子创作的能力,一点子不服输的傻气合在一起,什么朝代推不翻,什么事业做不成?” 10比较而言,俄国激进知识分子以及职业革命家与他们很大的不同在于,俄国民粹派和早期革命者的革命热情中具有他们固有的东正教精神,同时还有骨子里的斯拉夫主义民族自豪,他们对西方现代性的拒斥,含有其民族自信和自尊的浓厚情怀。如果用周剑岐的血性质地观来看这一特征,可以说俄国的左倾青年和知识分子,以及职业革命家,就他们身上具备的民德而言,尚存有其养育那些新思想新观念的血性质地,因而他们的人格较为充盈实在,其革命精神常带有某种圣洁的理想主义色彩。相比之下,中国的左倾文化人就显得浮躁和贫血多了。一因在五四反传统倾向的大气候下,他们普遍缺乏民族自信的底气;二是中国在列强的压迫下屡遭屈辱,他们对西方观念的认识和接受多少都受到了民族主义情绪虚火的干扰。他们处于既激烈反传统又满怀民族主义情绪的矛盾之中,高涨的义愤与自卑的怨诅阳亢阴虚,从而构成了他们中国特色的左症病灶。再加上文化人对自己身上某些旧文人成分还有所不满–所谓”一为文人,便不足观”–, 因而很容易用自责自审的眼光挑剔自身或他人的小资产阶级作风。11

正是存在着这些弱点,他们在文化归属上不自觉地选择了自我过继的方式:不只盲目地投奔民众,甚至热衷于发表崇拜民众的言论,以至把民众混同于民族,甚或引入俄国革命者的”人民”观,直接用以替代民族。而”无产阶级”这个从布尔什维克那里拿来的新帽子,正好为他们把自己无根的个人与虚拟的人民大众群体结合在一起充当了一顶堂皇的冠冕。特别后来又引入日文的转译,将那个”普罗”一加在大众身上,大众立马就高大神气了许多,连曾经挖苦过阿Q的鲁迅,进入三十年代,都加入了讴歌普罗大众的合唱。再往下走一步,无产阶级更作为公分母,把中华民族及其民德的独特性仅从观念上那么简单地一除,中国革命就被拉下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正轨,强行纳入了苏联及其共产国际的世界革命。

七、民德与江湖血性

左症的病变是在近代中国社会落后挨打的总背景下发生的,以往的论述多将此落后状况笼统归罪于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 都犯了柏林所批评的那种试图用一个总体的变革方法来解决一切问题的错误。周剑岐有幸避过了1949年以后的一连串政治运动,他没有在地主、资本家、知识分子和一切被指责为旧社会的事物被逐个打倒的天翻地覆中遭受血性气质的悲惨失重,而是有幸寄身在海峡那边,在自然延续下来的民国世代大氛围中感受了台湾乡镇的”宗教祭祀,敬老尊贤,乡里亲缘等人文气息”,因而得以无心插柳地领略到仍活在民间的盎然古风;而有关民质民德的思考,正是在此”祭神如神在”的情景宛然间,触发了他的幽怀,使他有了感而遂通的向往(参看他《断岸叫西风–两岸文化的困境》一文)。对于近代中国衰落的问题,他产生了古道溯源的想法,后来大读钱穆等其它新儒家的一系列有关著作,带上他自己的疑虑和困惑,遂尝试如何把近代中国的问题症结引向对民质民德的检讨。关于民质和民德,他在《民德与君子–华夏文明跨世纪的反思》一文中有个简单的界说:

一个民族精神质地的内涵为民质。其在某一时代的动态显示为民风。其依终极源泉之供输,而成其生命力的汇集为民气。将质地的内涵在时节的触激与开展中,回溯其生命力的终极源泉,以成其理想与价值,其以生命践现此内涵的功价为民德。

文化传承的意义,不过是传延、涵存此精神内涵,发而用之,以在与时潮的互动与挑战中不失其质地,并代代提升之。而民德的践现,则在每一代子孙,精神生命的总体成就与功价。

周剑岐的民质民德说是他的言说中颇具原创性的论述,至少由此说出发,来思考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在西方资本主义扩展挑战下出现的种种问题,来检讨当时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诸多弊病,要比五四文化人–特别是鲁迅–所肆意鞭笞的国民性更切合实际,也更具建设性。国民性论述根本的偏差在于把中国人的特性–即学舌Arthur Smith所谓的Chinese characteristics–本质化了,此说先是将中国的落后挨打笼统地归罪传统文化,进而从中国人身上搜罗出各种以漫画化方式描绘的劣质–更多的是来自外国人,特别是日本人所观察到的劣质–作为案例,从其中挖出国体衰弱的病根,最后将那一切总归为国民性。从周剑岐以下一段对华夏民质民德状况的历时性勾勒可以看出,与缺乏民族自信心的国民性论述相比,他对华夏文化传统的充分肯定和对宋元以来衰变趋势的解释,不仅更切合历史的实际,而且特别富于历史辩证的思考:

原型民德之儒道的特色,即在对天地终极源泉的道,均有一份亲和深切的神圣信念。也就是对自身质地的来由,深信与天道一源,有着不隔不异的自信。”民无信不立”一辞,应在此神圣灵明、信守涵存的宗教泉源与民质民德的互动交澈的层面上来解读。三代先秦对这份来自天源的质地之内涵的解读是:容乃公,公乃王,平平荡荡,并育不害,并行不悖的王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绵绵若存,疏而不失。

华夏的民德,显然形成于诸系氏族千年的融合。秦汉魏晋而后,经草原民族的挑战与再融合之际,那份农业共耕细作,氏族共和的王道文明,不得不在内忧外患中,凝结成君权霸道,刑名礼法的刚性结构。但不论柔性核心或刚性外壳,均环绕着农业文明的形而上价值,未经工商活动之形而上价值的冲击与挑战。宋元之际,原有冲破农业文明心态之瓶颈的转机。明清重农抑商,大帝国中央集权之吏治与财政,无柔性核心之价值供输精神的血流,终之于刚性结构的腐化而自残。民间迷信与宗教运动是政法结构失却终极价值合法性的病象,也是刚柔失衡,泉源异化的危机,但也是民质再生,优劣辩证的转机。转危机为生机者,则在民德的自新。(《民德与君子–华夏文明跨世纪的反思》)

谈基督教、被征服民族。近代中国是一被征服民族?文化性的阿Q与优雅性的麻痹比比皆是。周作人、余秋雨式的典故把玩精致中,有一种深度自残后选择性的遗忘与病态的自怜,一如小脚。元、明、清、五四,伪满、汪伪、民盟、靠拢为中共抱抬脚的民族自卑情综、为独台跑腿的,为现世颠倒编说辞的,以白开水搅和价值原态的,到尊卑贵贱失衡的,全都是灵魂受虐、本能退化后的奴性反应。(《历史失忆与灵的残缺》)

与本质化的国民性论述根本的不同在于,周式民质民德说是在中国历史发展的系络中来探求民质民德盛衰的轨迹,它首先与华夏大地上的族种演变和人口结构有密切的关系。如果说从三代到隋唐,中华民族的发展呈现为征服性的同化,至宋元以降,则渐变为被征服性的同化。应该明确地指出,”华夏”这一族群称号,在上古时代并非一本质性的血缘种族概念,而更多的是强调在生产、生活方式上较周围的蛮族更为文明的一个文化及价值系统的独特标志。所谓”华夏夷狄则夷狄之,夷狄华夏则华夏之,”至少在今日黄河中下游区的北部中国一带,那时候自称为华夏的众多小国与被称为夷狄的众多小国,自远古以来即杂处在一起,而华夏这一范畴的确立,则是在周边的夷狄陆续被同化进来的过程中渐进地发生的。后来经过秦汉的扩张性征服,华夏文化的同化更从江淮扩向岭南,向东北远达幽燕,向西北超过了陇西。五胡乱华后,更多的入侵者陆续融合到他们所占领地区的人口中,经此数百年占领和抵抗的残酷厮杀,至隋唐时代,同化后的整合局面达到了兴盛的顶峰。惟其为征服性的同化,故具有开放性的强势,华夏的民质民德反因异族的输血而凸现其刚健包容的优越。但从北宋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先是辽金征服占领北部中国,接下来蒙古和满洲全面入侵,在中国建立了元和清两个王朝。异族统治下的汉人从此进入被征服性的同化,华夏族群出现了周剑岐所谓”自身分化、异化和质变”的劣化趋势。12

在入侵与抵抗的血腥厮杀中,牺牲的无疑以刚强勇敢者居多,软弱怯懦的顺从者自然更容易幸存下来,华夏人口的质地遂在此被征服的同化过程中渐趋劣化,好比被稀释的汁液,民质中的古道成分日益淡薄。此一民族质地的劣化乃华夏质变的第一个方面。此外,历朝的科举取士和文官体制造成了庸俗的泛文泛情,读书做官的道路不只削弱了读书人的道德勇气,而且通过虚饰的文字腐蚀了一切被表述的知识和思想。元明以降的八股文取士,更加剧了文字对性灵和民气的戕害,至满清有意以此笼络控制汉人,文对质的侵蚀可谓败坏到极致。此一浮华虚文的泛滥乃华夏质变的第二个方面。征服者–特别是旗人–在享受其占有华夏文化的特权之同时,也弱化腐化了他们自身,他们不只渐渐丧失祖先在渔猎游牧生活中的强悍气质,而且以自身的腐败加重了国人整体上质地劣化的成分。此一退化因素的加入乃华夏质变的第三个方面。

这样看来,五四文化人所痛心疾首的国民性问题就不能只简单地归咎于孔孟之道或所谓的封建专制制度了,当然更不能把它本质化为中国人的人种缺陷。打一个比方,就好比人在营围血气失调的情况下抵抗力变弱,容易感染疾病一样,晚清至民初,乃是华夏民质中的抵抗力变得十分衰弱,而外部环境又极为恶劣的时期,就连本来在征服性同化时期显示为优点的诸多方面,在此时竟都衰变为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更不要说突然”值此二千年未有之变局”,在企图”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窘境中,被迫地卷入资本主义扩张所难免的进退失据了。至此,中华民族陷入被征服性同化的劣势已暴露无遗。

尽管如此,华夏民质民德中占主流的优良因素仍以其脊梁骨般的坚硬顽强地支撑着衰病的国体。就拿清末的反清势力来说,便由那远在大清顺民与臣僚之外的三股势力组成:一为清末接受西洋现代文明洗礼的新生一代;二为自清初即转入地下的反清复明组织,其中尤以洪门为最有实力;三为逃避清朝压迫而远迁海外,始终心系故国的华侨。13此三股反清势力后来也成了清室退位后建立民国的中坚力量,包括北洋政府和各地军阀在内,有不少重要人物都兼有留洋和参与会党组织的身份,他们集传统教育与洋学堂训练于一身,其中个别人还杂有江湖帮会的传习,禀赋民间义士的刚烈,从徐锡麟、秋瑾到黄花岗烈士等反清先烈到后来临时政府的创立者,他们的气质和学养都显示出华夏民质民德在新的历史形势下以自新的面貌自然长入现代的优化方向。正是着眼于此一被忽视的历史脉络,周剑岐特别强调了”南中国血性义烈的传统”,并严格区分了它与政治暗杀的不同,进而辨析了胡兰成所倡言的”民间起兵”与被煽动的盲众作乱造反之间本质的区别。顺便指出,周剑岐原籍浙江诸暨,对于鲁迅所谓”会稽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的乡俗,他自然有其地方亲缘的体会。

“血性义烈的传统”和”民间起兵”的出发点是捍卫地方的自主和财产权利,它是地方对中央的不服从,是民间对官府的抗拒,是用武器来保护土地和商业利益的自卫行动,是地方豪强抵抗土匪打家劫舍的团练组织,借用今日流行的一个用语来说,就是武力保障下的”维权”行动。促使辛亥革命爆发的四川护路运动,孙中山二次革命前的护法运动,都属于此血性义烈的民间起兵。阅读英美历史受到了启发,周剑岐在好几篇文章中都一再为历史上一直都声名不佳的地方豪强鸣其不平。他在《民德与君子》一文中如是说:

读西方近世民议民治群势的兴起历史,可知自由公民、自制恒产的动力,方是民邦自治,法制民主与自由人权思潮的泉源。有地有产斯有德,管仲孔孟均深知其理。反观英伦民气抗争的历史,集士绅群德,不惜血溅剑锋的君子德义,方能制神赋君权之任意恣肆的不负责。此等商务民议、恒产生德、一以贯之的民质德义的内涵,乃是十七、十八世纪英伦辉格自由主义精神的深义。不惜血溅剑锋以捍卫恒产之义,方是消极自由理念的血肉生命。此财德互辅之劲力与其主动创就出的客观物质条件,实也是西周君子,能沉潜砥砺、博厚高明,成其精神风范之重要成素之一环。

在此一系思绪的光照下,对中国历史上之民间豪强,遭违乱法纪、据地自雄大帽子的命运,实有重新检讨的必要。英雄世界中有黄天霸之公门差役,若他果真是替清官办案的话。也有窦尔敦,据地自雄对官门有本能的不信赖。民间道义实是官门朝廷最忠实的镜子。只读书士子功名熏心,斥之为小道而不为。朝廷动则责豪强兼并土地,民不聊生,充公没收之。这到底是分化封建,削弱贵冑的合法延续,还是中央集权的官僚奴才们减低地方自治权力的勾当,抑或异族征服朝代或部落派系党私想死抓权势,千秋万世的恶性积累?值得研究。土地如此,商人资本更是如此。这皇极一统的观念绝不是王道平平荡荡、无党无偏的原义。

从十七、十八世纪英伦辉格自由主义的精神与演变中,可看出非乡绅豪强如克伦威尔,非精诚虔敬如清教徒,非转私产谋利为厚生群德之际遇,则不足因应时势的机遇,而突破文明的内在瓶颈。所有的风云际会,并非先王的设计。恰是应势,但却忠于各自的质地情境,方能启材质、物能、气性之德,尽义利、功价、理想之宜,而开出群德川流,汇集成民权立法、农商相辅、向外突破的新制度之契机。其所以不惧变之为乱,能从乱中抵定新的重心,就在于地主乡绅,有产有德,终之于转农益为商利,……若无英伦强悍自主,务实崇法的民德,内战弒君,独裁复辟,实难不保不落入法国革命的血祭灾乱的下场,焉能在辉格主政后,将欧洲自相残杀的困局突破转化为商务海权的世界文明。

我在此之所以不惜篇幅,大段抄录了周文中表彰英伦辉格精神和替古代地方豪强说公道话的论述,是因为至今还未见到任何教授学者或异议人士在讨论中国历史和百年来社会艰难转型过程的文字中触及此一极为关键的问题。自由不是空洞的口号,它是经武力捍卫财产权的斗争而赢得的自主和权利。荒谬的是,为建立其暴力革命的传统,中共所改写的历史反而把历代破坏私有财产权的造反作乱一律追封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此类以掠夺为生的暴乱多发生在王朝末世或饥荒流行时期,通常多起于饥民为活命而对富人或官仓的抢掠,其中有个别的武装力量壮大了声势,更升级到打江山夺皇位的地步。其动员方式多带有”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之类的蛊惑性号召,历代王朝深知此类谶纬话语和秘密会社的可怕,就像中共畏惧和严打反革命集团那样不择手段,始终将此一粗暴力量压抑在无可名状的黑暗草莽中。对此以劫掠为目的的武装力量,之所以历代皆称之为”贼”或”匪”,就是因为他们不是为维护私产而建立武装,反而是为剥夺他人私产而采用暴力。因此,不管他们打着多么道义的旗号,都始终为纲常法纪所不容。这样看来,同在江湖,同为帮会,以武力和组织杀人越货的乌合之众便与像洪门那类为反清复明而聚义的秘密组织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价值序列上明显存在着高与低之差。

说起帮会,我们自不必纯粹用今日健全的法制社会中黑白分明的标准去衡量从前的是非曲直。江湖世界向来良莠不齐,帮会运作中往往黑白并行。14论史者应做的不是一味站在今日的制高点上做盖棺论定的道德判决,而是透过历史的混沌去观察清者上浮和浊者下沉的复杂过程,抓住其中良性的趋势,分离出破坏性的因子。比如太平天国,就明显属于被压抑的粗暴力量在国脉脆弱的情况下产生的癫痫性暴发,其武装席卷南中国的浩大声势与其说是为了反清,不如说是旨在称王,是在杀人如麻和自相残杀中建立其邪教惑众的军事独裁政权。以洪门为基层组织而建立的湘军便与之形成明显的对比,其剿灭太平军的行动就起到了保卫民众生命财产的作用。对此类江湖血性义烈所体现之民德及其鼓舞军队士气的关系,孙中山在有关中国民族主义传统的演讲中曾有详尽的细节描述。

美国的工会不但与国际共运毫无关系,反而是在帮会的血腥拼杀中壮大起来的,就是在此粗暴力量的较量中,逐渐发展出捍卫工人利益的力量。这一迫使资本家自我调整,引起法律和制度不断修改的斗争,显然与列宁所煽动的工人武装起义有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像拉萨尔那类工人运动活动家,之所以受到马克思的批评,也正是因为他们把工人的斗争导入一建设性的方向,即把政治活动具体化为一个个的经济要求和政治要求–比如限制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小孩上学,普选权,对生产过程管理上的介入等等。正是社会民主党人开辟了这一条促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我扬弃的”西欧道路”,才为资本主义社会中不断滋生出社会主义的成分而创造了条件。就”西欧道路”所提供的例证来看,脱离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发展过程,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抽象存在的无产阶级队伍去领导任何革命。真正的革命只有一个,那就是资产阶级革命。但列宁及其领导的布尔什维克急于从临时政府手中夺权,非要把普列汉诺夫设计的”两步走”并作一步去走,结果俄国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派掌权还没有几天,就被苏维埃的枪杆子夺取了所有的权力。

布尔什维克在俄国的胜利不但为东方非工业化国家的暴力革命提供了范例,而且把苏联建立成一个促使暴力革命在世界范围扩散的策划中心,使形形色色的权谋家和机会主义者都步入职业革命家的行列,并为他们破坏旧秩序的造反行动披上了社会主义的外衣。”为中共的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这个让中共的莫斯科派叫得特别响亮的口号就这样在国共分裂前后主导了中共的革命路线。在共产党煽动下准备城市暴动的工运纯粹是破坏生产的阴谋,它不只损害了资本家的利益,也从没给工人赢得任何真正的个人好处,而且还害得很多盲目的参与者白送了性命。倒是上海滩上那些被指责为反动和罪恶的帮会自有其帮会的原则,他们游走在各种势力之间,利用租界的地盘,反而发展出民族企业的雏形。包括今日的香港,有不少经营成功的大财团都与黑社会有过纠缠不清的关系。

我如此评价帮会,并无赞赏黑社会的意思,而是要强调周式言说对那些未受左症感染的民间生命力所采取的独特透视。生命力本身无所谓善恶好坏,最恶最坏的事情其实是寄生在粗暴生命力之上的贫乏平庸者对此生命力的误导、扭曲和滥用。周剑岐是一个勤于在模糊现象中洞察幽微的思考者,他的视境(vision)中常有黑白混淆的社会气象云图飘来飘去,他敏于在明暗不定的阴阳变化中捕捉机缘性的东西。他让想我起了那个站在电影Deja vu “时空之窗”前的警官,就像那一场穿越时间隧道的拼刺,直接到灾难萌发的过程中阻止其进展,周式论述也是一场追踪既往的拼刺,它介入到历史的重述中,执意要把被磨损的文化生命力挽救回来。就这一取向而言,周剑岐的读书思考已超出了一般性的求知做学问,他那力透纸背的眼光似乎要延伸到接通古今的层面,为起死回生的转承找到一个支点。因此,他指出,华夏文化的生命力”必得寻一现代血肉架构之载体与生命,才能延续下去,否则就只能变为失魂落魄幽灵野鬼,幢然游荡于故纸文物和陵墓宫庙之间。……失德败德者,失丧败坏的不只是俗成礼法之道德而已,而正是失丧败坏这个上升、精进、创生的灵明公德的生命能力。”(《民德与君子》)

注释:

3、按:周所引者本为英译文,此处所引的中译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页41、44,下同。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页207。
5、如孙郁在《民国文人的趣味与操守》(见《南方周末》,2006年8月10日)一文中便就很多民国文人的趣味与操守总结说:”外来的与固有的东西有时还处于碰撞的状态,间或还显得错杂、零乱的排列,不过以我的看法,恰恰是别别扭扭之中,诞生了罕有的生气。古无此类新人,今无其继者,那也像六朝之人,后人只能爱之而不可及之了。”他还说:”那时的中国正从晚清到民国,军阀混战,文人团体都在寻找自己安身立命的所在。他们当时思考的问题、生活的情调和兴奋点和现在的我们完全不一样。文化处于过渡阶段时,最大的丰富性莫过于不旧不新又又旧又新、不古不今又古又今,不中不外又又中又外,所以那个时代的文人身上,会自然散发出那种松散的、自娱自乐的趣味。而这种儒雅、混沌、自然、悠然的文化状态,现在都被那种学科化的,非常条理化的东西代替了。现在的文人学者都各干各的,在自己的专业中打拼,但也因此成为被驯化的、单向度的人。这是看似现代化进程中最遗憾的事情。”
6、见Aileen Kelly为Russian Thinkers(Penguin Books, 1978)一书所写的引言。
7、Richard J. Ellis, The Dark Side of the Left: Illiberal Egalitarianism in America (University of Kansas Press, 1998, pp.1-14 )
8、参看Isaiah Berlin, Russian Thinkers中Russian Populism一章。另见别尔嘉耶夫《俄罗斯思想》(雷永生译),三联书店,1996年,页99-128。
9、瞿秋白《多余的话》:”我的一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常识,差不多都是从报章杂志上的零星论文和列宁的几本小册子上得来的。”
10、参看孔庆余《1921:谁主沉浮》,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页59。
11、瞿秋白在《多余的话》中即提到,中国知识分子对小资产阶级作风的自审自责,与读书人对自己身上的”文人”习气的不满情绪有一定的联系,所谓”一为文人,便无足观”。
12、在《无信不立–中国宗教精神的扭曲与衰落》一文中,周剑岐说:”与康正果谈文革、恶官、刁民与儒家。我强调有清一代,是被征服的一代文化恶质低能化因素之成形。在我眼中,儒的精神已随宋明衰亡。花果飘零,灵根自植,不仅是曾、左、胡、康、梁而后知识分子的命运,也是儒门不得不沉潜山林市井,结合民间社会,不再存圣君外王的迷梦,而以民德自立自强再续命脉的新机运。儒在均产、减租、平权、德治、礼制上是稳健保守的,但在是非善恶、明德、新民上应是积极进取的,在顺天应人的情况下,还是激进革命,杀身舍生,在所不惜的。儒在大局的考虑上理应是左派的。”
13、参看姚大中《近代中国的成立》,三民书局,1985年,页406-407。其脚注引朱琳《洪门志》序曰:”洪门组织,自明末清初,于今三百余年,历史悠久,势力庞大,人多称为’秘密社会’,忠国勤民,卓具功绩。原本天赋人权,倡导’民族革命’,并以’反清复明’运动,建立’民国’基础”。
14、正如周剑岐在《血性江湖的悲剧》一文中所说:”江湖未必是一个侠义公道的世界。它黑白混杂,良莠不齐,有其特殊的语言价值与群集结社的规律,但均带有强烈的地域民风色彩。也有它滋长寄生的经济行业,谋生技能等特殊社会结构与文化。”

余  杰: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从康有为与章太炎的论争看零八宪章的改良主义

在关于零八宪章的一系列讨论当中,我个人的看法是:将零八宪章放在百年改良主义的历史框架内来思考,这是源于我个人的理念与价值的对零八宪章的理解与阐释,当然并不意味着所有零八宪章的签署者都同意我的看法。零八宪章仅仅是一个“最低共识”,即便对这个“最低共识”也应当允许有不同的理解和论述。所以,它本来就不是也不应当是“一言堂”,若以“顾全大局”之名义或缔结“统一战线”之目标,来压制不同观点之表达,则零八宪章的真谛尽失。我认为,每个思考和关心中国的前途与命运的人(无论是否签署者)都有权对零八宪章作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解说。我也建议有更多的零八宪章的签署者公开撰文,在宪章已有的框架之内外,作进一步的深化及发挥。

我为什么说零八宪章是改良主义的呢?首先,零八宪章所提出的若干呼吁和建议,都是在承认现行宪法的前提之下的表达。尽管现行的宪法当中具有若干不如人意的地方,尽管今天的中国有宪法而无宪政,尽管今天的中国没有任何确保宪法实施的配套的法律及机构(如宪法法院、对宪法作阐释及对违宪行为审查的委员会等),但有宪法毕竟比没有宪法好,在已有宪法基础上修正毕竟比全部推倒从来、凭空起草一部新的宪法好。其次,零八宪章排除了暴力革命的选择,这种排除不仅是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在中共对国家暴力机器牢牢掌控的现状之下,冷兵器时代的武装起义是不可能的;更是出于价值上的推衍——对人权的高度重视使得宪章的签署者对任何以牺牲若干人的生命换取民主制度的想法和做法都斥而远之。

我所说的“改良主义”并非一个定义严格的政治学术语,而是针对暴力革命而言的一种比较含糊的政治及文化取向,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体现:在清末,即为康梁所鼓吹的君主立宪;在民初,即为陈炯明等主张的联省自治;此后,从胡适的《独立评论》到储安平的《观察》一直到台湾五十年代雷震、殷海光的《自由中国》,都可以纳入其中。我在《刘晓波的道路就是胡适的道路》一文中,将康梁与孙章并列,是为了彰显戊戌之后直至辛亥之前这十多年间,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对立,双方分别以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和章太炎主编的《民报》为阵地,就立宪与革命两条道路展开激烈辩论。章太炎对康有为的批评不无道理,康的一生确实多变,梁亦如此;所以,我那篇文章中所标举的康有为,乃是在此段时期之内,坚持立宪道路并与章太炎辩论的康有为,而非民国之后参与张勋复辟的康有为。我的文章写得很清楚,可惜的是,有些商榷者根本没有仔细阅读便展开了批评。

戊戌变法失败之后,康有为在海外游历十六年,特别是对欧美发达国家的考察,是抱着“更搜欧亚造新声”的心愿。中国之病已是病入膏肓,这是当时稍有见识和忧患之思的中国人都已经看到的事实。那么,什么样的药方才能医治中国的重病呢?康有为在《欧洲十一国游记》中写道:“天其或哀中国之病,而思有以药而寿之耶?其将令其揽万国之华实,考其性质色味,别其良苦,察其宜否,制以为方,采以为药,使中国服食之而不误于医耶?则必择一耐苦之神农,使之尝百草,而后神方大药可成,而沉疴乃可起耶?则是天纵之远游者,乃天责之任,则又既惶既恐,以忧以惧,虑其弱不胜也。”此段文字虽然有其一贯的比较自夸的一面,但此种神农尝百草的心志仍让人不禁肃然起敬。经过长期的观察、对比、甄别与提炼,康有为所找到的“神方大药”乃是:“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此是因时药,真为救国谟。”即以英国和欧洲多数国家为师的、君主立宪、渐进民主的道路。

当时国内之士大夫虽然逐渐睁开眼睛看世界了,但大都囿于张之洞“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观念。在他们眼中,西方基本上还是铁板一块,是船坚炮利,是洋火洋教。很少有人知道西方诸国之间其实大不相同,不同的西学与西政之间亦有南辕北辙之分歧。康有为在海外游历多年,敏锐地发现了英法道路之差异。可以说,康有为是较早地对英法差异作出深入比较和价值判断的近代思想家之一。他并认定中国只可学英国,不可学法国。英国的君主立宪道路是最适合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一条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成功的道路;而法国的激进革命道路,则危险重重,如魔鬼出魔瓶,一发而不可收拾,此种思潮若进一步激发出中国儒家思想中固有之“汤武革命”的思想,则可能导致比法国大革命更加可怕的血流成河、尸横遍野的悲剧。

康有为在《答南北美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中详细论述了他对法国大革命的认识。直到今天,在中国大陆的历史课本上,法国大革命仍然被当作一场彻底的革命而大加歌颂,法国大革命中的血雨腥风也被美化了,包括断头台也被赋予革命的诗意。因为中共自身之历史合法性,便是建立在“法国大革命——巴黎公社——俄国十月革命——欧洲及第三世界社会主义革命”这一链条之上的。朱学勤以《革命理想国的覆灭》一书破除此迷信,终究难以与整个官方庞大的教育宣传体系抗衡。所以,康有为所揭示的法国大革命的真相,百年之后对今日中国青少年而言,仍然具有鲜活的启蒙意义,甚至某些老牌民运人士也不妨读一读,这不知是康有为的骄傲,还是康有为的悲哀——“法之初革命也,废尊号,更新历,起遵从道理之教,举旧政旧俗,扫弃而尽改之,举国若狂,言愈发而愈激,愈激而愈偏。限行政之权,至于事不能举,行空想之论,使人皆无产,献工金之半于政府,既无名份以统一之,于是诸党争权而相杀,各省称兵而反斗,其革命裁判所,自王后以下,乃至杀戮名士贵爵数千人。遍派侦探,疑似辄杀,人人疑惧,此则秦始之坑儒、桓灵之钩党、魏忠贤之诛东林,凡帝国专制之酷政,无此惨矣。已而异党复起,展转相攻,党魁数百,皆被诛戮,凡各党之争,甚类晋八王故事,死者百廿二十万人。名为公议,而其专制莫过于无道之帝政,欲求治安,而其毒乱过于列国之互攻。”康有为指出,法国大革命不仅没有给法国民众带来民主和自由,反倒让他们陷入到更大的专制魔障之中。在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中,康有为第一个发现,在欧洲国家中,法国与俄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尽管前者名为共和国,后者施行君主专制。康有为说:“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革命,实与俄国之一国为专制者同。”很不幸的是,二十世纪中国历史的进程,恰恰是学习法、俄这两个最不该学的国家,在每个转折关头,均选择了那种最坏的选择,最后导致中国专制独裁之祸蔓延至今,且融法、俄之毒素,遂毒冠世界。

康有为将披上了近代化的面纱、以种族、阶级等意识形态包裹的“革命”,归入中国以暴易暴的农民起义的历史大循环之中。农民起义,先是为了活命,出于本能,可悲可悯;而一旦做大,即转化为夺权,奴隶摇身一变而为奴隶主,且比原来的奴隶主更残暴。暴君走马灯式地换来换去,在制度上却毫无任何进步可言。康有为指出:“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换言之,革命可以轻易推翻一个皇帝,却催生千百个充满当皇帝的野心的人。以中国的历史而论,“革命非一国之吉祥事也,就使革命而获成矣,为李自成之如燕京矣,为黄巢之破长安矣,且为刘、项之入关中矣。”所以,如果人心没有变化,如果奴隶没有争取成为公民的主体意识,那么革命的机关一旦启动,奴隶便被席卷进革命大潮,而只能转化为暴民;暴民则成为少数野心家黄袍加身的牺牲品。康有为看到了人心的重要性,他深知在中国这个注重权谋术和厚黑学的国度里,在这个民众的启蒙读物是《三国演义》和《水浒传》的国度里,是不可能突然之间从天上降下一个华盛顿来的。当时若干革命党人都以华盛顿自诩,或者将华盛顿的美誉投射到某一革命领袖身上,对此康有为嗤之以鼻,他说:“盖以人心未化之国,非极枭雄术略之人,肆其杀戮专制之权,必不能定之也。故今日中国,必无骤出华盛顿之理,不必为此妄想也。”袁世凯如是,孙文如是,后来康有为本人依附的张勋亦如是。再后来更大的枭雄蒋介石、毛泽东均是如此。康有为指出“言革命者,必谓非经大杀戮,不能得大安乐,故杀人数万万,乃其本怀,原不足动其心,然使杀人而必能救中国犹可也,然自相屠杀,剪其种族数万万,而必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康有为的预测并非杞人忧天:辛亥革命之后的军阀混战及国共内战,导致国家元气大伤,方有日本深入腹地,中国险些亡国。

与康有为对欧美国家民主化道路的总结、对当时国际国内形势以及中国自身政治、文化传统的梳理相比较,章太炎之《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则基本上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文学抒情和人身攻击。在中国大陆的中学历史课本上,并没有列出两篇文章的原文,却先入为主地给出了否定前者、肯定后者的结论:保皇的康有为已经被历史抛弃,革命的章太炎才是时代的弄潮儿。此种撰写历史课本的方式,可谓遗害无穷。此种“狼奶”造成的后遗症也许终身相伴。只有少数喜欢独立思考的青年人,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经过了独立之思考,方能“刮骨疗伤”;而大部分没有独立思考习惯的青年人,这些错误的观念逐渐在其脑海中凝固和定格,遂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公理。

章太炎对康有为的反驳,基本上是不讲道理的独断,比如他说:“公理之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非天雄、大黄之猛剂,而实泻兼备之良药矣!”你康有为不是提出中国不能革命的诸多因素吗,我不跟你讨论这些因素是否真的表明中国不宜革命,我只需要大声宣布说:只要革命了,这些问题统统都可以在朝夕之间解决。至于如何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又该怎么办,他根本不予理会、不予解答。这简直就像此后文革中的毛语录的句式那样,翻来覆去地唱“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虽然大家都不知道好在哪里,但这样斩钉截铁地宣布之后,再也没有人敢于说“不好”了。此种文学抒情式的写作和思维,从章太炎、邹容到五四时期的陈独秀、李大钊、郭沫若,再到毛泽东集其大成,当代汉语遂全然败坏矣。一个作家如此写作,祸害毕竟有限;而毛作为最高领导人,以此治国,国焉得不败!

章太炎的文章和思维方式之恶劣,还在于用道德来压人。我是无私心地革命,你是有私心地改良,我当然比你伟光正了!章太炎一开篇便贬低康有为的道德与人品,等于是说告知天下:这个人的人品不好,这个人有私心杂念,所以他的观点是错误的。康有为在人品上确实有所欠缺,对此当然可以另外行文批评之,但现在大家是在讨论中国未来之走向,何必扯人品,何必分析动机?章太炎首先占据“正人君子”的道德制高点,而将康有为归入“小人”的行列,文字自然张牙舞爪起来:“(康)热中于复辟以后之赐环,而先为是龃龉不了之语,以耸东胡群兽之听,冀万一可以解免。非致书商人,致书于满人也!夫以一时之富贵,冒万亿不韪而不辞,舞词弄札,眩惑天下,使贱儒元恶为之则已矣;尊称圣人,自谓教主,而犹为是妄言,在己则脂韦突梯以佞满人已耳,而天下之受其蛊惑者,乃较诸出于贱儒元恶之口为尤 甚!”这样的攻击,在中国的道德至上的文化环境下相当有效。普通读者一般不会如此思考:即便是一名人品上有亏欠的人,对国家发展的路径亦可能提出正确之选择;相反,即便是一个道德完美的人,对国家发展的路径上亦可能提出错误之选择。

另一方面,章太炎刚刚攻击了康有为看重功名利禄,转瞬之间又拿出功名利禄来诱惑之。他在勾画了革命的远大前景之后,在未来革命成功之后的黄金世界里,也为康有为留出了一个显赫的位置——当然,你要从现在开始便臣服于革命,这个位置便是你的了:“若长素能跃然祗悔,奋厉朝气,内量资望,外审时势,以长素魁垒耆硕之誉闻于禹域,而弟子亦多言革命者,少一转移,不失为素王玄圣。”由此可见,章太炎所倡导的道德是如何的虚晃与游移,你跟着我走,便有革命果实可分,你的不道德也就自然而然地转变为道德了;如果你不跟我走,下场便可想而知。然而,康有为不会在这恫吓与诱惑之下、为了博取名声与权力而改变自己的观点,也不会为了追随流俗而成为“大众的帮忙与帮闲”。康有为也许早已料到大众会跟着章太炎走,而追随自己的人会愈来愈少,但他仍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康有为深知意识形态之可怕,一个知识分子一旦不负责任地鼓吹一种错误的意识形态,便是视千千万万同胞的生命为儿戏。他严厉地批评那些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却不顾民众死活的愚妄文人说:“一二文章好异求速之人,日读欧美之书,而不审中国之势,妄为此说,以此四万万人之人命为戏场也。”章太炎正是其中之一。也正是出于此种考量,康有为生前将《大同书》秘不示人,以免革命狂潮席卷中土。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不点火,自有人从法国和俄国这两个他最厌恶的国家盗来火种,马列主义之祸害,比其他的《大同书》来,不知要厉害千百倍!而共产世界里那些最残暴最阴险的领导人,许多都有过在法国留学和生活的经历,如托洛茨基、周恩来、邓小平、胡志明、波尔布特、霍查……这张名单还可以开得很长很长。

革命确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若干偶然的原因,使得革命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历史的必然轨迹。在立宪与革命之争上,似乎康有为是失败者、章太炎是胜利者。然而,章太炎作为“中华民国”这个国名的创始人,在中华民国却活得并不如意,袁世凯囚禁了他,军阀们疏远了他,一九二七年北伐军北上,党军居然抄了这名资格比他们的总理孙文还要老的革命元老的家,国民党上海党部甚至发出了对他的通缉令,使得这位革命元老不得不自嘲为“中华民国遗民”。康有为固然因为参与张勋复辟,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但章太炎的处境又能比他好多少呢?他们幸而都不长寿,没有看到最彻底的革命——共产主义革命的粉墨登场。

当年,康有为强调民权与宪法的平衡,因为没有宪法制约的民权,十有八九会坠入民粹主义和极权主义的深渊;而没有民权为基础的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在共产主义革命之后,中国既无真正的民权——人民民主专政其实就是共产党专政;亦无真正的宪法——在枪杆子和政治局面前,宪法不过是一个花瓶而已。康有为虽然没有亲眼见之,但对此种革命之祸早已洞若观火,正如吾友徐晋如所说:“今天重读康有为的文章,对照二十世纪中国所发生的一切,不能不惊叹于他对历史的深刻洞见。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在一切细节上都没有逸出康有为的预测。康有为未必知道经典自由主义的一个有名的观念:”通过暴力建立起来的政权必然要继之以暴力的统治。‘但他却完全依靠经验推论出这一点。“

在此意义上,我将从戊戌到辛亥之间的康有为看作是中国的柏克。康有为在那段历史时期的思想,理应被重新发掘并激活。保守主义、改良主义并不是贬义的概念,当零八宪章被扣上类似的帽子的时候,我们要引以为自豪。学者刘军宁如此评述柏克及其推崇的保守主义的价值:“柏克所推崇的保守主义反对法国大革命,这给人留下的印象是柏克及保守主义维护旧制度。其实,柏克所代表的英国的代议政体不知比大革命中建立起来的恐怖政权先进、文明多少倍!而法国通向英国式的代议政体的道路一直坎坷不平,数百年的反反复复,历四代共和与帝制的嬗递才于一九五八年走上了正轨。所以,大革命并不先进,柏克所维护的制度并不落后。保守主义者也自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反动’、‘悲观’,但并不以此为耻。”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认为零八宪章的思想脉络,与当年康有为所倡导的“民权乃公理,宪法实良图”不谋而合,与从康有为到胡适再到刘晓波的“反革命”的主张不谋而合。今天的中国不需要一场革命,却迫切地需要用改良主义的方式修宪和行宪。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家中

康圣人碰见章疯子

戊戌变法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这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沧桑巨变,承受了前所未遇的巨大灾难,在二十世纪的一百年间,中国人安生太平的日子实在没有几天。戊戌变法的失败是那样地惨烈,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诗句震撼天宇,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中华民族一直要到1978年才重新延续其近代化的历程。然而,今天除了少数专门治近代史的学者,谁还会思考一个失败了的改良运动对于这个饱经忧患民族究竟有何意义?历史的吊诡性就体现在了这里:一场运动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人们却依然没有学会理性地去审视这场亘古未有的大事。他们宁愿相信,变法只是在革命产生以前的权宜之计,变法之推动社会的前进,一定不如革命彻底。不但如此,即使到了今天这样一个历史真相相对明晰的时代,人们对于戊戌变法的领袖康有为还是充满了误解。

官方的史学家们在肯定了康有为在变法过程中的进步意义之后,从来不曾忘记对他后来组织保皇会、反对革命等“逆潮流而动,拉车向后” (汤志钧:《戊戌变法史》499页的行为进行批判。在《中国青年报》记者张建伟的所谓“历史报告”中,康有为更是被指为是“历史巨骗”,于是,道德评判代替了思想评判,情感冲动蔽住了理性之明,近代史上最具有超前意义的思想家、中国近代最具有预见性的政治家遭到了彻底的否定。

不错,用中国传统士大夫的人格标准考量康有为,他并非白璧无玷。据考证,康有为否认其曾策划“围园锢后”的行动,即是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康有为早期代表作《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窃取四川经学大师廖平的成说,却始终不肯承认,这也是有悖于士行的。民国肇建之后,康有为被尊孔者推为当代圣人,此事当尤令作为道德主义者的张建伟产生强烈反感,但如果我们撇开“太上立德”的传统观念,而采取西方“哲学王”的评判标准,则康有为是完全够格作为一名“圣人”的。他是戊戌变法以后最深刻、最清醒的一位中国人,他对中华民族的认识之深刻全面,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几个人能超越。

在戊戌变法以前,康有为通过其他中国人的著述,也通过香港这一窗口了解到西方制度人文,均较华土为粹美。据《康南海自编年谱》:

光绪五年己卯二十二岁:“既而得《西国近事汇编》、李圭《环游地球新录》及西书数种览之。薄游香港,览西人宫室之瓖丽,道路之整洁,巡捕之严密,乃始知西人治国有法度,不得以古旧之夷狄视之。乃复阅《海国图志》、《瀛寰志略》等书,购地球图,渐收西学之书,为讲西学之基矣。”

光绪八年壬午二十五岁:“道经上海之繁盛,益知西人治术之有本。舟车行路,大购西书以归讲求焉。十一月还家,自是大讲西学,始尽释故见。”

光绪九年癸未二十六岁:“购《万国公报》,大攻西学书,声、光、化、电、重学及各国史志、诸人游记皆涉焉。于时欲辑《万国文献通考》,并及乐律、韵学、地图学,是时绝意试事,专精问学,新识深思,妙悟精理,俯读仰思,日新大进。”

耳食来的对西方世界的认知与儒家今文经学传统结合在一起,便成为戊戌变法之前康有为思想的全部,彼时的康有为,还是一名不成熟的思想家。直到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康有为被迫流亡海外,对于西方国家社会制度和社会现实有了切身的感受,著下《大同书》、《各国游记》之时,他才真正臻于圣人之境。正当康有为要拿他新的思想体系继续指导改良运动时,一个革命的时代拉开了序幕。1903年,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毫无学问,只知骂人的青年邹容带着迷狂的激情写道:

“有起死回生,还魂反魄,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郁郁勃勃,莽莽苍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巍巍哉!革命也,皇皇哉!革命也。

“吾于是沿万里长城,登昆仑,游扬子江上下,溯黄河,竖独立之旗,撞自由之钟,呼天吁地,破颡裂喉,以鸣于我同胞前曰:呜呼,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主人翁,不可不革命。革命哉!革命哉!我同胞中老年、中年、壮年、少年、幼年无量男女,其有言革命而实行革命者乎?我同胞其欲相存相养相生活于革命也。吾今大声疾呼,以宣布革命之旨于天下。” (《革命军》)

这样狂热煽情的文字根本经不住推敲,然而,这种罔顾理性的激情却赢得同时代大多数人们诚挚的喝彩。当时不但乡间野老、市井小民热烈地期盼着造反,甚至海外华侨中期盼着一场铁血风暴的也不在少数。早些时,康有为在巴拿马、新加坡、加拿大、日本等地组设保皇会,坚持改良路线,而在1902年,康有为却收到保皇会会员的来信,对立宪的理想深致失望,要求通过革命的手段推翻清王朝,实现自立。他的学生梁启超、欧榘甲也开始动摇了。在这种情况之下,康有为发出《与同学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答南北美洲诸华侨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两封公开信,予以驳斥。后一封信可以说是中国文化史上最出色的经世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康有为以其深刻的洞见、缜密的逻辑论证了中国只能改良决不能革命的观点,并天才地预见了实行革命的最终结果是暴民的统治。他指出:

夫革命非一国之吉祥善事也。就使革命而获成矣,为李自成之入燕京矣,为黄巢之破长安矣,且为刘、项之入关中矣。然以中国土地之大,人民之众,各省各府,语言不相通,各省各府,私会不相通,各怀私心,各私乡土,其未大成也,必州县各起,省府各立,莫肯相下,互相攻击,各自统领,各相并吞,各省屠城,血流成河,死人如麻,秦、隋、唐、元之末季,必复见于今日。

又谓:

盖能以革命成大事之人,其智术必绝伦,又必久拥兵权者。中国枭雄积于心脑者,人人有汉高、明太之心,吾见亦多矣。古今天下安得遇尧、舜、华盛顿?法国累更革命,积化百年,定章极严,而拿破仑第三犹如此,况中国向来本无议论,更无立宪定章,彼枭雄能指挥十八省者,其拥兵权何止五十万,如此则何为不可!夫华盛顿之时,美国人仅四百万,中国乃百倍之,其人之才能控制十八省四万万人,破万里之全国者,非有秦政、刘邦、曹操、刘裕、朱元璋之枭雄术略,好杀自私,必不能也。

今天重读康有为的文章,对照二十世纪中国所发生的一切,不能不惊叹于他对历史的深刻洞见。辛亥革命以后的历史,在一切细节上都没有逸出康有为的预测。康有为未必知道经典自由主义的一个有名的观念:“通过暴力建立起来的政权必然要继之以暴力的统治。”但他却完全依靠经验推论出这一点。然而,康有为的这些思想讲给那些没有游历欧美经验的中国智识阶层听,实在是对牛弹琴。这个时候,一个高举道德主义大纛的“热血青年”跳了出来,以一种比邹容《革命军》更狂热、更具有煽动性的方式,对康有为的观点进行了全面驳斥。康有为一定没有想到,他游历万国,覃思熟虑而形成的思想,竟不如一个革命暴徒的观点来得吸引人。他不懂得,从古以来,辩论中胜利的一方通常并不是掌握真理的那一方,而是擅长谄媚庸众、擅长煽动愚民的那一方。真理往往是深刻的,而通常能够赢得更多听众的偏偏是浅易而偏激的观点。在那场辩论中,巨人败在了大卫的手下,中国社会也在通向灾难之渊的道路上获得了更大的加速度。这个鼓吹革命的“热血青年”便是有“章疯子”之称的章太炎。

章太炎反对康有为保皇立宪,而为革命之鼓吹,这是因为他认为满族人是夷狄,是异种。狭隘的民族观念使得他根本不可能从客观的立场上看待问题。他引旧作《正仇满论》中的话说:“吾以为今人虽不尽以逐满为职志,或有其志而不敢讼言于畴人,然其轻视鞑靼以为异种贱族者,此其种姓根于二百年之遗传,是固至今未去者也。”以为“然则满洲弗逐,而欲士之争自濯磨,民之敌忾效死,以期至乎独立不羁之域,此必不可得之数也。浸微浸衰,亦终为欧、美之奴隶而已矣。非种不锄,良种不滋,败群不除,善群不殖,自非躬执大彗以扫除其故家污俗,而望禹域之自完也,岂可得乎?”他讽刺康有为论革命书“援引今古,洋洋万言”,丝毫没有把康文的论据放在眼里。事实上,他对于康文所提出来的论据不是蒙昧无知就是避而不谈。康有为曾说过:“吾自游墨而不敢言民主共和,自游印度而不敢言革命自立焉。” (《不幸而言中不听则国亡序》)他在西方世界及其他被压迫民族世界的亲历见闻,在在敦使他思考,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持久的民族灾难尤其令他警醒,在论革命书中,他写道:

今欧、美各国,所以致富强,人民所以得自主,穷其治法,不过行立宪法、定君民之权而止,为治法之极则矣。……统计欧洲十六国,除法国一国为大革命,实与俄之一国为专制者同,皆欧洲特别之情。其余十余国,无非定宪法者,无有行革命者。然法倡革命,大乱八十年,流血数百万,而所言革命民权之人,旋即借以自为君主,而行其压制,如拿破仑者,凡两世矣。然使法国之制独善,法国之力独强,法民之乐更甚,由之可也。今各国之宪法,以法为最不善,国既民主,亦不能强,能革其君,而不能革其世爵之官,其官之贪酷压民甚至,民之乐利反不能如欧洲各国。此则近百年来,欧洲言革命不革命之明效大验矣。

然而,毫无西学根基、也根本没有去过西方的章太炎对这样的话根本就是漠然的。由于除了狭隘的民族观章太炎再也摆不出其他的论据,他就祭出道德这一法宝,指责康有为“以一时之富贵,冒万亿不韪而不辞,舞词弄札,眩惑天下”,说康有为反对革命,坚持立宪是因为“荣禄既死,那拉亦耄,载湉春秋方壮,他日复辟,必有其期,而满洲之新起柄政者,其势力权借或不如荣禄诸奸,则工部主事可以起复,虽内阁军机之位,亦可以觊觎矣。”这真是以疯子之心,度圣人之腹!知识匮乏者永远要拿道德攻击比他们优秀的人物,章太炎竟挟其无知与愚昧,向康有为发起了疯狂的进攻,昊天有灵,宁当不喟!

章太炎讽刺康有为“变易”太频,谓“始孙文倡义于广州,长素尝遣陈千秋、林奎往,密与通情。及建设保国会,亦言保中国、不保大清,斯固志在革命者。”又说康有为在1900年策动唐才常起义,其革命之志“未尽澌灭”,乃现下写反对革命的公开信,是“瞑瞒于富贵利禄”。无知者莫不以道德的眼光审视别人,章太炎根本就不理解,康有为是因为盗得了西方的火种,才那样坚定地反对革命的。从学术统系而言,早期的康有为与章太炎很是相像。他们都是儒教思想家,作为今文家的康有为固然深受今文学派“继周损益”传统的影响,而作为古文家的章太炎其所依托的“托古改制”的传统同样指向一种制度创新的革命诉求。儒家学说本就有根深蒂固的革命思想,此说刘小枫《儒家革命精神源流考》辨之甚详。康有为之所以能够超越儒家革命论,而转而接受英美自由主义的改良观,最根本之点在于康有为始终都对愚民抱以深深的警惕,始终都坚持精英的现实,而章太炎却有着十分顽固的民粹主义思想。章太炎认为人民大众具有高出精英分子的群体理性:“立宪之举,自上言之,则不独专恃一人之才略而兼恃万姓之合意;自下言之,则不独专恃万姓之合意而兼恃一人之才略。人我相待,所倚赖者为多。而革命则既有其合意矣,所不敢证明者,其才略耳。”然而事实上,一千个无知加在一起不等于一点点有知,所谓的万姓合意,不过是万姓的无知的集合罢了。康有为在《印度游记》中记载道:“庚子大变,君奔国破,在吉华人,乃反谓李秉衡大破八国,八国偿金十万万两,若皇上之幽废,溥俊之私立,益不知矣。其梦呓之愚,一至于此!”革命的本质,就是让愚民成为话语的主人,康有为正是因为明白了这一点,才那样坚定地反对革命的。

在康有为撰于流亡途中的《列国游记》里,《法国游记》最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反对革命、反对给愚民以民权的思想。他发现法国贵族拉飞咽在法国施行普遍民主,实行人权平等是法国大乱之渐:

以普通选举故,当时法二十五岁男子仅五百万,而选举人已四百二十九余万,凡乡市之吏,任参议、参政之职者,多不能读法令,以此愚氓任官,安得不乱?以昔者地方各有自治权,与巴黎不相属,乃大改州县分全国为八十三州,三百七十四县,而市乡官衙置四万七千余,虽百户小乡,亦设理事官五人治之。故全国之民三十人必得一官吏,而官吏多不识字,岂独不知治理,犷悍横行无所不至,议员与官吏如此,故酿成大乱也。立法之学至深且远,以今日美国之久安长治,而法吏判官皆举于民,多议其不能称职,不若英国,况于法国初变之时,人才尤乏乎!以其举于民党,故悍鸷之人,若罗伯卑尔、马喇、段敦诸人,皆以屠伯之性充法吏,故妄行杀戮,惨无天日。始以除王党,继以锄异己,不择善类,不论民党,互相争权,流血遍地,断头台上,无能免者。首创变法,倡始革命诸功人,莫不戮殄无遗种,以是酿成恐怖之世也。夫议院之有上下,以互相制也,田间少年勇悍之人,与贵位老成谨重之识,相济而调之,而得中适宜。今以主权在民,只有众议院而无上议院,民权既盛,慓悍持权,动辄屠诛,人皆不保,故贤士大夫不逃则戮。即在民献之夫,良善皆诛,而惟慓敢狡鸷之人可以在位,故挟其犷悍之党,日以流血为事,无复义理之可言,其凶横甚于无道之秦政、隋炀万万倍者。

消灭了贵族,取消了等级制的民主必然是没有自由的民主,只能是多数的暴政。这种乱倡民权、发动革命所造成的灾难,后来同样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发生。梁启超于1913年所作的《革命相续之原理及其恶果》在归纳出十条革命的恶果后指出,“革命只能产出革命,决不能产出改良政治。”胡适和李大钊也在自己的文章中各自表述了他们反对暴力革命的立场。 (见刘军宁编《自由主义的先声——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然而,他们同1903年的康有为一样,从来没有得到当时社会舆论的支持,反倒是章太炎的追随者们从革命当中捞足了好处。《史记?商君列传》云:“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真理从来都是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中,偏偏历史在选择他们担荷真理的同时没有给他们足以对抗滔滔愚氓的权力。在这里,历史老人开了一个不经意的玩笑,可是这个玩笑太过恶毒,中国人为之付出的代价也实在太大了。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国民革命为宗旨的北伐战争中,革命的北伐军竟然抄了革命先驱章太炎的家,——这才是活该!

章太炎在日本讲古文字时的弟子鲁迅评述他道:“考其生平,以大勋章作扇坠,临总统府之门,大诟袁世凯的包藏祸心者,并世无第二人;七被追捕,三入牢狱,而革命之志终不屈挠者,并世亦无第二人。”从道德的立场上来说,章太炎的确金光闪闪,神威凛凛,然而,无知和愚昧从来都比邪恶更加来得可怕,章太炎给中国历史所造成的后果,其人虽百死而不能赎其罪。我们不能说如果没有章太炎,中国的革命就必不能发生,但显然正是由于有了章太炎,革命才最终成为当时最煊赫的社会思潮。《孔子家语?始诛》云:“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孔子又说此五者有一于人而不免君子之诛,章太炎却皆兼有之。呜呼!我恨未生于清末之世,否则必提携玉龙,扑杀此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