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禁蔬果和禁书籍

2008年11月12日欧洲水果蔬菜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取消一项关于禁止销售“丑陋长相”水果、蔬菜的法令,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欧洲委员会的农业主管称此为“弯黄瓜和节疤胡萝卜盼来了黎明”。解禁的26种果蔬包括杏子、洋蓟、芦笋、茄子、鳄梨、豆子、球芽甘蓝、黄瓜、胡萝卜、花椰菜、樱桃、葫芦瓜、人工栽培的蘑菇、大蒜、带壳的榛子、包心菜、大葱、甜瓜、洋葱、豌豆、李子、芹菜、菠菜、核桃、西瓜和菊苣。但是这次对“丑八怪”蔬果的平反并不彻底。10种长相不好的果蔬仍在禁售之列,包括苹果、柑橘、弥猴桃、莴苣、桃子、梨、草莓、甜椒、葡萄和番茄。

这则新闻是由一位学生在我班上向大家报告的,当时全班正在读美国作家波伦(MichaelPollan)的《杂食者的困境》,书里提到人们的“食品禁忌”问题。这位学生开玩笑地问,欧洲人禁售长相难看的蔬果,算不算他们的食品禁忌。但马上就有另一位在笔记本电脑上搜索此项新闻的学生说,这是官僚制度的产物,并不是欧洲人的禁忌。他引用了一位欧洲网民的新闻反馈,写的是,“我受够了这种对老百姓生活管头管脚的事情,这算什么新闻。他们先是武断禁止,现在又来解禁,真是笑话。”

这已经是我这学期第二次在班上听到学生议论关于“禁令”的事情了。禁蔬果也许只是一个笑话,但禁书籍、禁思想、禁信息传播就是一个沉重得多的话题。9月底,我所任教的学校图书馆里陈列了整整三个玻璃书柜的书籍,用两个大大的红字标示:“禁书”。学生们参观后才知道,在这三个玻璃书柜里陈列的禁书居然有近百种。

这是一项配合一年一度的美国“禁书周”的图书馆活动。今年的“禁书周”从9月27日到10月4日,是由美国图书馆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活动,从1982年开始,已经举办了27次,目的是“赞美人类的阅读自由”。参加主办的还有美国书籍销售协会、新闻业和作家协会、出版社协会、国会图书馆书籍中心、书籍业的自由言论基金会等组织。

美国图书馆协会为“禁书周”设有特别的网站,着重倡导人的“想法自由”。网站说,“人有选择和表达想法的自由。即使有的想法被视为不正统或不受欢迎,对所有需要了解这些想法的读者,这些想法仍然是重要的。”想法的自由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让人自由地说出想法,另一个是让人自由地了解别人的想法。历史上以“禁书”强行剥夺人的想法自由,用的是两个办法:一个是不让作者出书,另一个是不让读者读书。现在知道的“禁书”都是出版了的,到底有多少因遭禁不能出版而就此消失于历史烟尘的著作,我们已经无法知道。

在美国,没有一个国家或地方的政府机构有权力下达禁止书籍出版或禁止书籍流传的命令。所谓的“禁书”一般是由图书馆或学校对某些书籍的流传设置障碍所造成。因此,被禁之书实际上也就是“遭质疑之书”。从2007年最遭质疑的10本书排行榜来看,有一本是出于宗教理由,一本是出于种族主义理由,而其他八本则都是出于与性有关的理由,如太暴露、同性恋、性歧视,没有一本是出于政治理由的。

美国社会对政治言论的宽容程度远超过对个人性倾向或选择的宽容。以前的禁书名单曾包括列宁的《国家与革命》和希特勒的《我的奋斗》,现在图书馆里都有得出借。宗教的禁忌虽然存在,但实际影响已经相当微弱。1966年保罗六世教皇宣布,1559年天主教廷的《禁书索引》不再代表教会立场。索引中的许多书籍都已是大学里的常见书。刚进大学的学生不少是第一次听说伽利略、伏尔泰、笛卡儿、洛克曾位列被禁名单之上,可见这种禁忌离他们的生活已经多么遥远。历史中曾经是“合理”的禁令,今天已经变得如此荒诞和悖谬。吸取这样的人类经验,可以帮助减少武断的思想禁令,也可以让社会变得更多元、更宽容、更有理性。

金雁:“欧洲不死的勇士”

  马克思曾赞誉波兰人民是“欧洲不死的勇士”,连华沙的美人鱼雕塑也是一手拿剑一手拿盾,与丹麦著名的哥本哈根美人鱼温顺的形象不同。

  马克思曾赞誉波兰人民是“欧洲不死的勇士”,连华沙的美人鱼雕塑也是一手拿剑一手拿盾,与丹麦著名的哥本哈根美人鱼温顺的形象不同。

  金雁 著名学者,俄罗斯、东欧问题研究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金雁 著名学者,俄罗斯、东欧问题研究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对宗教热而不狂,信仰与理性兼容、宗教热情与宗教宽容并重,是波兰民族的传统。波兰人尊重教会,但反对政教合一;没有“信仰真空”,但不会扼杀世俗理性。

马恩论波兰:“东欧民主的策源地”

1918年11月11日,波兰俄、德、奥属地区合并,成立独立的波兰共和国,红白两色国旗在华沙古城广场升起,亡国123年的波兰正式复国了。自此11月11日独立日与5月3日宪法日并列为波兰国庆节。1939年波兰遭到纳粹德国和斯大林苏联的“第四次瓜分”再度亡国。1945年波兰光复后依附苏联成为“大家庭”成员,国庆节也换成苏军解放日。直到1989年波兰“剧变”后才又恢复了原来的传统。到今年恰恰是波兰独立90周年大庆。

现在的波兰很少为国人所关心。有人说:在世界越来越清晰的时候,东欧在我们面前却越来越模糊了。除了“剧变”之初的负面报道外,我们媒体近来频频报道的主要是波兰、捷克等“新欧洲”国家如何比“老欧洲”更亲美反俄,基调也是负面的。基于今天的意识形态与国际政治背景,这并不难理解。

然而如果我们透视历史的纵深,就会发现今天有人非议的这种状态在波兰已经有200多年历史。而当年在“老欧洲”,对波兰人这种态度最为赞赏的思想家不是别人,就是我们的意识形态祖师马克思与恩格斯。马、恩在当时世界各国中最反感的就是专制的沙皇俄国,经常张口闭口“俄国佬”。而在尚无“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不知道马、恩泉下有知,对后来的苏联会怎么看)的当时,对于“资本主义”各国他们最欣赏的(至少是批评最少、赞扬最多的)国家就是美国。我们都知道马克思曾如何热情洋溢地祝贺林肯当选,称这位美国总统为“工人阶级的优秀儿子”,在痛斥欧洲一些工人运动人物与当局合作的同时,马、恩却支持他们的密友、第一国际美国支部创建者魏德迈加入美军,直至成为林肯麾下的圣路易斯军区司令。

同样很自然地,在欧洲各国中,马、恩对波兰的支持与赞赏也是最热情的,并与他们对沙俄的反感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恩格斯曾称赞波兰是“东欧民主的策源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422页),说波兰人到处传播民主,是“唯一的一个过去和现在都一直以全世界的革命战士身份进行战斗的民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633页)。马克思更在纪念波兰抗俄起义的专文中高度赞誉波兰人民是“欧洲不死的勇士”,称赞波兰人历史上对蒙古人、奥斯曼帝国与沙俄的抵抗拯救了欧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225页)。“欧洲的人民群众在他们能够自由呼吸的时刻记起了波兰对他们的恩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631页)

另一方面,马、恩都多次批评“旧欧洲”列强对俄国实行迁就与绥靖政策、没有对波兰人的抗俄斗争给予应有的支持。1866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临时中央委员会写的“就若干问题给代表的指示”中强调通过帮助“民主波兰”复国的途径来“消灭俄国在欧洲的影响的必要性”。“民主波兰的存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了。没有民主波兰,德国就一定会变成神圣同盟的前哨;有了民主波兰,德国就会同共和制的法国进行合作。在这个重要的欧洲问题没有解决以前,工人运动总会遇到障碍,遭受失败,发展也将延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222页)他还强调:“对欧洲来说只能有一种选择:要么是以俄国佬为首的亚细亚的野蛮势力像雪崩一样压到它的头上;要么它就应当恢复波兰,从而以2000万英雄为屏障把自己和亚洲隔开,以便赢得时间来完成本身的社会改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229页)

他们为什么这样赞赏波兰?波兰的独立之路为什么这么坎坷?“民主波兰”为什么这么重要?让我们从头说起。

“贵族民主”: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去年的《大国崛起》电视片使英国中世纪贵族限制王权的“大宪章”作为近代英国宪政的源头活水而广为人知。应该说,欧洲宪政的确与贵族政治的传统有关,但贵族政治本身对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又构成障碍,而贵族强大往往以农奴制依附关系的存在为基础,这种关系也不是近代文明所能认可的。都铎王朝时期在“市民与王权”联盟的基础上克服贵族政治的弊病(其实也就是在某种意义上破坏“大宪章”)对英国后来宪政之路的影响,并不亚于“大宪章”本身。可以说,没有贵族对王权的制约,英国就会变成拜占庭式的“东方专制帝国”,但不克服贵族政治的涣散,英国也不可能走出中世纪。

波兰贵族享受着当时任何欧洲国家都比不上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15世纪贵族就首先使用波兰文的“共和国”(Rzeczpospolita)来给自己的政体定型。贵族议会的权力高于一切,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增加税收、不能动用军队、不能批准法律。到雅盖沃王朝结束时贵族政治更进一步发展为“自由选王”制和“协商一致”原则,国王不能世袭继承,王族血统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国王是由贵族会议选举产生,议会分上下两院,而小贵族组成的下院权力更大。这是欧洲最早的两院制“贵族民主”政体。在这一体制下原则上每个波兰贵族都有当选国王的可能,但是由于彼此差不多的人之间不容易摆平,所以反而波兰国王是从邻国的王族中产生的较多,这个时代法国王子、瑞典王子、特兰西瓦尼亚大公等等都当选过波兰国王(欧洲当时尚无“民族国家”概念,“外国人”当国王在各国都是见怪不怪的)。

贵族议会初时在限制王权、规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尊重公民权利、发展市民文化、促使城市自治、繁荣社会经济方面有积极的影响。1364年成立的雅盖沃大学是中欧的第一所大学,哥白尼推翻“地心说”的《天体运行论》也是在那个时代产生。而在波兰成长为中欧文化重镇的同时,她的国力也一度强盛。当时波兰贵族主要是能征善战的小贵族,他们人数多达人口的10%-20%(可以比较:同时期的俄国贵族仅占人口的1%),不易形成寡头,多数决定就能形成决策,因此行动能力较强。15世纪时波兰已成为中欧强国。与立陶宛合并后的雅盖沃王朝一度统治着包括今天白俄罗斯、乌克兰大部、匈牙利、捷克乃至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等地的庞大地区,在北方于1410年坦宁堡之役打败条顿骑士团,1525年迫使骑士团归附为受波兰册封的世俗领地普鲁士。在东方于1514年奥尔沙之役打败莫斯科大公国,以后还一度进军莫斯科,先后扶植两个“伪沙皇”建立依附波兰的政权。众所周知,后来由普鲁士统一起来的德国和由莫斯科大公国发展起来的沙皇俄国成为波兰的两大克星,但曾几何时,当初这两者都曾俯首称臣,成为波兰的附庸。

但是“贵族民主”后来就走向没落。首先是连年征战导致小贵族衰落,大贵族兴起,他们成为互不相让的寡头,多数决定的民主制蜕变为我行我素的“自由否决权”制,任何决定非经“协商一致”不能作出,议会里每个代表都有否决权。这种“一票否决”的后果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各有外来势力背景的贵族中取得绝对一致几乎不可能,于是任何议案的生效都难乎其难。1652-1707年的半个世纪中波兰议会召开过55次,其中就有48次一个议案也没有通过。加上自由选王制下当选者多是外来者,1572-1795年的200多年里的11个国王有7个是外国人。这些外来因素使邻国纷纷插手波兰政务,导致波兰中央政权衰弱,贵族割据,政治混乱不堪,国势也江河日下。

一般来说,“贵族民主”衰落后的出路不外乎两个:一是建立专制独裁,二是结束贵族政治变成近代的宪政民主。很多国家,包括“大宪章”与近代宪政之间的英国都曾经过一个王权强大的专制主义(现在一般叫“绝对主义”)阶段,它先结束了贵族政治,然后才是市民战胜王权建立近代民主。波兰其实也有这样一个阶段,然而它却是以波兰亡国的形式出现的。波兰人似乎比英国人更强烈地喜欢民主自由,她自己内部并没有形成君主独裁的气候。而是周边的三个君主国———奥匈帝国、德意志帝国、尤其是最为专制的沙皇俄国灭亡了贵族的波兰。

而波兰人从此就把两种斗争———反抗外来专制、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和对内改变贵族传统、建立近代民主的斗争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可以说,直到1989年的剧变,这“二合一”的斗争一直是波兰历史的主线。

《五·三宪法》:

抗俄斗争与民主改革的结合

波兰在东欧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一方面它是俄罗斯的西邻,历来被后者视为它面向欧洲的屏障,对俄罗斯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另一方面波兰作为中世纪大国长期与俄罗斯处于敌对状态。一些俄国人认为他们自摆脱蒙古人自立以来遇到过三大外敌:波兰人、法国人和德国人。其中德国希特勒逼近过莫斯科,法国拿破仑短暂占领过莫斯科,但只有波兰人不但曾占领莫斯科,还扶植过傀儡政权。今天红场上最著名的铜像就是米宁和波扎尔斯基两位抗波英雄的。但17世纪中叶以后,俄转强而波势衰,俄国转而西侵。1654年俄国沙皇以哥萨克首领赫梅尔尼茨基请求为由,把原属波兰的德聂伯河东岸8万平方公里的乌克兰领土并入俄国,此后俄国军队就没有离开过波兰。从18世纪末起更在一百多年里与日耳曼列强连续四次瓜分波兰,致使波俄两国人民间形成长达数百年的民族仇恨。

俄国一方面把沙皇专制强加于波兰,另一方面极力保持波兰人内部一盘散沙的贵族传统以便其渔利。因此在波兰亡国前就不断干涉波兰事务并阻挠其改革。1764年波兰举行新国王选举,俄国女王叶卡特琳娜二世便要求:新国王“必须是对俄国有利的人”,最后施压使叶卡特琳娜的情夫斯塔尼斯瓦夫·博尼亚托夫斯基当选。当时波兰议会准备通过限制“自由否决权”法律,也遭到俄国的阻挠。1772年,俄国在镇压了波兰农民起义后与普鲁士、奥地利在彼得堡签署瓜分波兰条约,使波兰丢掉了1/3的领土(21.1万平方公里),这期间波兰的贵族和知识界痛定思痛,经过四年艰苦的议会辩论(史称“四年议会”),终于在1791年5月3日通过了《五·三宪法》,在建立近代民主宪政的进程中取得了关键性的突破。

210多年前出现的《五·三宪法》的精神即便在今天仍然有生命力。它废除了外国人担任国王的传统;改“自由否决制”为“多数表决制”,实行三权分立;废除贵族特权,实行“市民参政权”;废除农奴制,改行“自由农民”制;并提出让农民也享有各种“受到国家保障的权利”。用恩格斯的说法,在“贵族民主”的废墟上波兰人要建立“农民民主制”,而沙皇要建立专制独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408页)。《五·三宪法》还宣布,天主教虽为国教,但与宗教宽容精神并行不悖。全体公民是“民族独立自由的捍卫者”,在国家受到侵犯的时候“任何阶层都可以拥有军队”。在18世纪末世界史上的“宪政突破”中,这部宪法具有很高的地位。现在不少学者都把1791年的波兰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宪法视为近代民主法治的三大开山之作。

但《五·三宪法》的通过却引起了专制邻国的强烈反对。1792年,俄国伙同普鲁士以波兰帮助“法国革命的雅各宾党人”为借口出兵波兰,对波兰进行第二次瓜分,《五·三宪法》被废除,“四年议会”的决议被取消。1793年波兰议会在俄国军队的刺刀下召开了最后一次会议,整个会议无一人发言,气氛悲愤,成为史上著名的“无声议会”。波兰至此只剩下20多万平方公里,400万人口。面对危难中的祖国,曾参加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革命的科希秋什科秘密潜回克拉科夫组织了一场全国性的起义,史称“科希秋什科起义”。起义军以教堂作为据点,靠变卖教会的银器为经费,起义最后被俄普联军共同镇压。1795年波兰第三次被瓜分,国家彻底灭亡,地图上已不存在波兰了。

1815年俄国在反法战争胜利以后,成为欧洲专制势力镇压民主浪潮的“神圣同盟”的盟主。俄国把原来的普、奥两国控制的占领区攫为己有,建立了一个由沙皇任国王的“华沙大公国”。波兰反对占领者的斗争实际上主要就是抗俄斗争。1830年华沙发生起义,5万人的波兰起义军与12万人的俄国正规军殊死拼搏。1864年俄国成立“波兰王国事务委员会”,其旨意是要抹煞掉一切有关“波兰”的记忆,比如禁止波兰人讲波兰语,禁止学校讲授波兰历史,当时唯一可以公开使用波兰语的是教堂,所以教会成为波兰人心目中的“地下政府”和精神依托。1863年在教会的策划下,波兰民众以在教堂内用波兰语祈祷和高唱波兰圣歌来反对俄国的奴化政策,从而开始了波兰亡国期间最大一次抗俄起义,即1863-1864年起义的高潮。这些起义虽然最后都以失败告终,但是有力地支持了欧洲民主潮流。所以才有了卢格的著名说法:民主在波兰的失败换来它在欧洲的胜利。

“全欧洲自由的传播者”:

波兰的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

波兰民族有许多鲜明的特点。她酷爱自由,在整个亡国期间前赴后继一次次发动起义,不愧为“欧洲不死的勇士”。复国后头一仗就是苏波战争,内战中所向披靡的苏联红军在华沙城下遭到唯一一次大败。在惨烈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波兰是牺牲人口比例最高、流血最多的国家,战前的1938年波兰的人口是3500万,二战中死亡22%(600多万)。而且波兰人的抵抗不是拿老百姓做炮灰,而是精英率先赴难。二战中波兰教会神职人员死亡三分之一,知识分子死亡38%,都明显超过一般居民的死亡率。著名的雅盖沃大学甚至全体教师都被德国人杀害。人口仅有中国1/18的波兰,牺牲人口几乎达到中国的1/3,一直到1970年代波兰人口才恢复到战前的水平。

波兰在整个沦陷时期一直由德军控制,没有出现伪政府、更没有伪军,甚至德军设在华沙的总督府也不敢雇用波籍雇员。面对二战中出了150万“伪军”的苏联,波兰人骄傲地说:“我们没有波奸,更没有‘解放军’(按:由苏军降将弗拉索夫上将率领的最大一支俄国伪军名为‘俄罗斯解放军’)”。就连华沙的美人鱼塑像也与丹麦著名的哥本哈根美人鱼温顺的形象不同,是一个一手拿剑一手拿盾的美人鱼,一副大义凛然保卫民族独立的写照。作为老对头的俄国人深知这个民族性格刚烈,苏联时期因此也让她三分,苏联与南斯拉夫闹翻后在东欧各国掀起大“肃反”,杀了几十万的“铁托同党”,但在波兰基本没有下手。1956年波兰的波兹南事件本是当时东欧自由之风的始作俑者,后来的匈牙利事件起初就是为声援波兰人而发动的,但是苏联在匈牙利出动大军大开杀戒,对波兰最初也想出兵,后来却在波兰人的强烈反应下止步,改而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波兰民族的自尊自立精神确实令人钦佩。

然而另一方面,波兰人又是十分突出的世界主义者。今天的世界语就是波兰人柴门赫夫创造的,它虽然未能在世界上成功推广,但“世界主义”的精神影响很大。波兰文化十分开放,天主教来自西方就不用说了。在文化传统上,法国对波兰的影响甚至大于俄德奥三个宗主国,无论宗教还是民主理念,波兰均类似法国,二战前她在欧洲一直有“斯拉夫人的法兰西”之称。波兰近代的几个最著名的文化精英,如肖邦和居里夫人等都与法国有不解之缘。如果说波兰精英特别亲法,那么一般波兰民众对美国更有好感。由于历史原因,波兰左中右都亲美,在美国有300万波侨,1000万美国人有波兰血统。

18世纪末波兰走向亡国,同时世界却迈向民主。在此过程中大批波兰人抗争失败后漂流四方,因失去祖国成为“世界公民”,造就了一大批民族英雄。他们认为波兰的自由只有在人类自由的背景下才能实现,因而摒弃孤立主义眼界,到处打抱不平,为超国界的“人类正义”、也为波兰的“独立和民主”浴血奋战世界各地,成为卢格所说的“全欧洲自由的传播者”和马克思所说的“唯一为世界革命而战斗的民族”。可以说,哪里有革命,哪里就有波兰人。

K·普瓦斯基和T·科希秋什科,两人都有“两个大陆的英雄”之称。普瓦斯基是1768年波兰抗俄起义领袖,抗俄失败后到北美参加独立战争,又成为美国革命的英雄。他于1777年成为美军骑兵司令,又深入英军后方组织“普瓦斯基军团”开展游击战,1779年阵亡后,华盛顿为他撰写了碑文。科希秋什科则是先率领波兰志愿者在美国革命中一举成名,然后回到波兰,领导了1794年抗俄起义。

法国革命与拿破仑战争中,大批波兰志士组成“波兰军团”为保卫革命法国而战,他们军装的袖口上写着“普天下自由的人们是兄弟”,体现了强烈的世界主义理想。“波兰军团战歌”在剧变前后一直都是波兰国歌,前南斯拉夫国歌也是采用它的旋律修改填词而成的,但这首歌却不是在波兰国内创作,而是波兰军团的维比茨基在意大利参加抗奥地利战争时创作的。

波兰人在各国热心于据说是姓“资”的民主运动,也热心于姓“社”的工人运动。波兰人参与了第一国际的建立。1871年有600多波兰志愿者成为巴黎公社的保卫者。曾经参加过俄国民粹派运动的波兰人东布罗夫斯基和符卢波列夫斯基流亡法国,又成为巴黎公社军队的两个主要将领,分别领导西线与南线的防御。东布罗夫斯基阵亡,成为最著名的公社烈士。而符卢波列夫斯基在公社失败后继续成为第一、第二国际的活动家。

亡国后的波兰人还大批卷入了宗主国的反对派运动。俄国的民粹派、德国的社会民主党都有不少波兰人参加。而当时的社会主义具有鲜明的“英特纳雄耐尔”世界主义倾向,因此尤其吸引波兰精英。投身于德国工人运动的波兰人卢森堡、投身于俄国工人运动的拉狄克、捷尔任斯基等人都是代表。

当时俄罗斯帝国境内犹太人、波兰人和格鲁吉亚人是社会主义精英最集中的三个少数民族,在包括布尔什维克在内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上层中,这三个民族的人远比俄罗斯人多。但是耐人寻味的是:随着社会主义运动后来的“俄罗斯化”,这三个民族的革命家几乎都被清洗出局。就波兰人而言,除早死的捷尔任斯基外,不但以共产国际领导人拉狄克、乌克兰共产党创建者柯秀尔、白俄罗斯共产党总书记博古茨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波兰族布尔什维克后来都在苏联死于非命,就是复国后在本土从事亲苏共运的波兰共产党,也于1938年莫明其妙地被共产国际说成是“奸细”控制的党并被下令解散。当时波苏关系紧张,该党由于亲苏在国内受到迫害,领导层几乎都流亡在苏联,结果在苏联大肃反时全部被杀。斯大林屠杀流亡苏联的外国共产党人并不稀奇(中共的俞秀松等人就是这样遇难的),但整个党被解散的,只有波共(后来执政的统一工人党是二战末期重建的)。当时整个波共政治局所有成员中只有在国内“反动派”的监狱坐牢的兰普一人活了下来。兰普于世界大战爆发后出狱到苏联,1943年逝世前留下著名的“兰普遗言”:“如果靠苏联红军的刺刀在波兰建立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在波兰将会被推迟几代人时间。”

总之,民族自尊与普遍价值在波兰人那里显得非常协调。说来也怪,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或曰国际主义)唯独在波兰“共运”中时常扞格。20世纪初波兰共运起源于民族主义色彩较浓的波兰社会党和国际主义传统较浓的波兰与立陶宛王国社会民主党,两党素来就有矛盾。后来由两党各自的左翼合并成立了波兰共产党,这两大传统似乎应该能结合起来了。然而不久就出现了更加血腥的一幕:波兰人把波共视为“共产国际支部”而加以排斥,而苏联人又说他们是“波兰的奸细”而残酷屠杀,真是令人浩叹!

宽容的十字架:

波兰的宗教文化与信仰自由

尽管欧洲各国普遍信仰基督教,但波兰生活中的宗教氛围之浓厚仍然极为突出。波兰人口中90%以上是天主教徒,而且其中大多数经常参加宗教活动。教会作用之大、威信之高令人吃惊。神职人员的构成相当年轻则是波兰教会的另一个特点,尤其在基督教各分支中较为“传统”的天主教国家,波兰神父们的年轻化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

波兰教会的地位有悠久的渊源。历史上天主教是民族之魂,在抗击蒙古、奥斯曼土耳其、瑞典、德国、奥匈帝国与俄国人的历次斗争中,天主教都起了巨大的民族凝聚作用。圣城岑斯特霍瓦的明山大教堂,曾是波兰人抗击瑞典入侵的组织核心。克拉科夫的圣玛丽亚大教堂上,当年抗击蒙古人进犯的报警号角至今还作为一项著名传统仪式而定时吹响。尤其在亡国的123年里,面对信奉东正教的俄国统治者和信奉新教的德国统治者,天主教信仰成为波兰人民族意识的支柱,教会以其在波兰人民中的威望,实际上成为影子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许多国家(如东欧的克罗地亚与斯洛伐克)的天主教会曾与纳粹占领者合作,但波兰教会始终坚持抵抗立场,大量的教士慷慨赴难,有1/3的神职人员牺牲。他们的鲜血换来了民族的尊敬。

由于教会深得人心,即使在苏联控制下的时期,当局也让她三分。当时波兰统一工人党是东欧共产主义执政党中唯一党纲中不写入无神论、并正式允许教徒入党的。在波党领导的波军中那时仍然设有军中教堂和随军神父,波军总政治部甚至还设有副部长级的总神父(由党员教徒担任)。这在全世界无论是执政的还是反政府的共产党军队中都是绝无仅有的事。

所以波兰人中能出现著名的天主教世界领袖教皇约翰·保罗二世(过去我国往往简称保罗二世,这是不对的。罗马教皇保罗二世在15世纪另有其人),并不是偶然的。他是450年来第一个非意大利籍教皇。他于1978年当选后,曾应邀访问过波兰,当时出现了万人空巷的狂热欢迎场面,但几乎没有警察维持秩序,波兰人传说是当局有意如此,希望发生混乱损害教会声誉。但是几十万欢迎者自觉地维护了现场秩序,据说事后广场上干干净净,连一朵花都没有被践踏。

然而对于近代文明来说尤其可贵的是:波兰一方面是个几乎全民信教、宗教氛围十分浓郁的国家,另一方面又是基督教世界最早确立宗教宽容、信仰自由原则的国家。这也与当时波兰独特的政体有关:1572年国王西格蒙德二世去世,来自欧洲各王室的5个人竞争波兰王位,其中来自法国的安茹公爵亨利呼声最高。但亨利被认为在法国曾参与策划屠杀新教徒的“圣巴托罗缪惨案”,遭到波兰新教徒的抵制。新教贵族在波兰人数很少,但是按当时的“自由否决权”制度,没有他们同意亨利是无法当选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天主教贵族同意与新教贵族达成协议,在选举前的1573年1月28日,全体世俗议员都签署了关于宗教宽容的《华沙公约》。它规定所有波兰贵族都享有宗教自由。后来当选的国王也宣布尊重这一公约。

过去人们往往把中世纪的异端审判仅仅归罪于教会。其实一般情况下教会的权力只能把“异端”革除教门,真正对异端动用刑罚是要世俗权力来干的。中世纪以火刑残害异端的地方通常是世俗王权十分狂热,“异教徒”被宗教法庭革除教门后世俗法庭再判处火刑。而宗教迫害最严重、火刑最泛滥的西班牙,恰恰是世俗王权最强大、教会完全屈服于王权,以至于宗教法官由国王任命、而不是按惯例由罗马教廷任命的结果。波兰的国王既然承认信仰自由,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1573年《华沙公约》使波兰成为欧洲很少几个既无异端审判、又没有遭到宗教战争蹂躏的国家。而这个时期,宗教迫害的火刑柱在南欧到处竖立,西欧也爆发了一系列“神圣之战”:胡格诺战争、胡斯战争、三十年战争、再洗礼派运动、清教革命……

400多年来,波兰的各种少数派教会在天主教的绝对优势下一直保持着生存与布道的权利。波兰对犹太教的相对宽容(当时欧洲排犹相当普遍,波兰并非完全没有),使她在纳粹占领前长期成为欧洲最大的犹太人聚集地。笔者旅波期间,在赫尔姆参观过东正教堂,在切钦进过新教教堂,它们都正常活动。据说波兰还有喇嘛教的寺庙活动。今天在波兰,宣传无神论、抨击教会的言论不会惹来任何麻烦,尤其是《论坛报》、《今天》等左派报刊经常刊登文章,揭露教会神职人员的奢侈与腐化、反对教育宗教化倾向。我想正是由于有了这种自由,波兰教会尽管影响很大,却仍处在舆论监督下,不可能像路德抨击的中世纪教会那样发生体制性腐化。而这又反过来维护了教会形象与人民的宗教热情。

在自由环境下,人们不可能以标榜信教来谋取权力、获得世俗利益,因而信仰动机比较单纯,也不会因政治气候变化而看风使舵。这种信仰经得起时间考验。同时在现代社会,信仰是个人的事,他人也不能以信仰为由任意干预你的私生活。笔者曾与一位从教堂做弥撒出来的华沙大学女生交谈,她赞成堕胎自由,而天主教会是反对堕胎的。有趣的是,国民如此虔信天主教的波兰,今天却是欧洲堕胎率较高的国家之一。

看到过波兰人欢迎约翰·保罗二世那种热烈场面的中国人几乎都会想起“毛主席接见红卫兵”。但波兰人从不像红卫兵那样狂热地“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对宗教热而不狂,信仰与理性兼容、宗教热情与宗教宽容并重,是波兰民族的传统。波兰人尊重教会,但反对政教合一;没有“信仰真空”,但不会扼杀世俗理性。在转轨时期,波兰人的宗教信仰为社会伦理规范和精神秩序提供了宝贵资源,而宗教宽容传统又使宗教极端势力与教权主义难成气候,这些都很值得称道。

张鸣:百姓不是牛羊 干部不是牧民官

现在又有人给离任的官员送万民伞了,听着都新鲜。不过,从照片上看,送行的人手里,不仅有伞而且有锦旗、匾,还有一个大大的横幅,可以说是一个古今杂糅的仪式,大有推陈出新的意思。只是感觉送的人少了点,精美鲜亮的旗、匾、横幅和伞,似乎比人还多。

在我的记忆里,万民伞这玩意,绝对属于我大清时代的事儿,那时候,但凡县令老爷离任,都得有万民伞,伞越多,越有光彩。寓意很清楚,有伞,说明此大老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给老百姓遮风挡雨的伞。官声好的,绅民主动送,官声不好的,也得送,不送人家就不走,赖在县衙里不办交代,新官没法子接任,于是就带头劝当地乡绅,咬牙也得送。不过,这种赖伞的事,都出现在平迁或者撤任的情况下,如果产房传喜报———人家升了,那么一般是没人有胆子不送伞的,即使在任时民怨沸腾,也得送,大家心里嘀咕,就当送瘟神好了。

送伞仪式,后来升级了,不仅送伞,伞的质量数量都要有讲究,而且送的时候,要装模作样找若干人“卧辙”,就是躺在路上不起来,不让好官走。在历史上,有少数清官离任的时候,还真的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车还真的就走不了,极个别的,还真的就接着做下去了。但是,清官总是不那么多,更多的时候,卧辙,无非装装样子,甚至实际上不过是官员自己花钱雇的人,做做戏给人看,尤其是给上司看,表明自家的官声还不错。官声很差,但当地百姓出于真心拦着不让走的事,也不是没有,那是因接任的人,名声不好或者属于从来没做过官之辈,一个饱肚子的走了,换了一个空肚子的来,治下的老百姓,没有人会乐意。

古代的地方官,一是所谓民之父母,二是所谓牧民之官。作为前者,是说老百姓是官老爷的儿子,听起来很亲切,连累现在很多地方官依然自称父母官,其实,古代社会的儿子,远没有今天好当,老子不高兴,无论儿子有没有过错,送官说声忤逆,儿子就是死罪。老子打儿子,虽说孔夫子说过,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但真要是走了,老子追过来跌个跟头跌死跌伤,儿子也是死罪。这样的事,在清朝的案卷里,层出不穷。因此,所谓民之父母,要的无非是那个基于伦理的绝对权威。至于牧民之官,老百姓的待遇就更差,干脆就是牛羊,属于皇帝老儿的财产,让官员替皇帝牧着,乖乖地奉献奶和肉甚至皮毛,不听话,就要挨鞭子。当然,作为牧者,也得保护牛羊,免得让狼叼了去。一般来讲,所谓的万民伞,主要是从牧民这个意思上发展出来的,伞者,遮蔽,护佑之意也。

现在的万民伞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辈是无法深究了。但是据古代的记载,如果真的发自百姓内心,送的时候,呼天抢地者甚多,即使不哭,表情也比较激动,不像我们在照片上看的,若干人非常冷静地站在那里似乎在摆姿势。不过,就算现在的万民伞都是货真价实,属于百姓发自内心。我想,这种中世纪的戏,在21世纪,还是别重演了为好。因为,我们现在的干部,要当人民公仆了,为人民服务,做点好事,让当地人民说声好,本是做干部的应有之意,毕竟,老百姓不是牛羊,我们的干部,也不再是牧民之官。

张鹭:立宪的时机——清末立宪百周年祭

立宪的时机

在晚清的一系列改革中,中国不仅发展出了纯商办的民族资本主义,传统体制内士绅阶层和官绅阶层的一部分,也发展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绅商阶层。

然而,带有一定急剧特质的改革,最终必须塑造一个面向未来的基本秩序。这一基本秩序的建构就是一个宪政运动过程。100年前(1908年),晚清政府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首次规定公民权利。

最后的改革,虽不必然导致骚乱和革命,但晚清的宪政改革最终转变成了革命。怎样的宪政改革不引起骚乱和革命呢?或者即使导致主事者自身的“毁灭”,也不引起社会的骚乱呢?这是从晚清立宪中不能不提出的问题。

以袁世凯、张之洞等为代表的富有行政治国经验的审慎立宪派,以张謇等为代表的具有实业诉求和富有实业经验的务实立宪派,以梁启超、杨度等为代表的充满观念理想的激进立宪派,构成了晚清的立宪势力。另外还有中央权力集团中那些为了争夺和扩张权力的立宪派。

清末立宪的目的,一般被表述为“开国会、设议院、颁宪法”。其实这些只是宪政运动最后的表现形式。我们必须把目光投射到更广阔的社会运动中去,从地方宪政到社会宪政,从议会宪政到中央宪政……

而晚清立宪的时机最终被错过。今天我们祭奠这段历史,也祭奠这个被错失的时机。

绅商的崛起与预备立宪公会的推力

绅商是从晚清体制里产生出来的新社会阶层。他们为了救国和促进实业,组织了各种民间立宪团体,成为晚清宪政最务实的推动力量

★本刊记者/张鹭

对于清末立宪派,1906年是一个政治小阳春。

9月1日,危机重重的清廷宣布“预备仿行宪政”,预备期为9年,理由是需要首先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顿军备,使绅民悉明国政。

“使绅民悉明国政”的政策,默许了民间宪政团体的存在。民间参与政治的星星之火,自此直逼燎原。

绅商的崛起与离心

在晚清的改革中,传统体制内士绅阶层和官绅阶层的一部分,发展成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绅商阶层

为着保障和促进实业而进行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的晚清立宪,首要的条件是有势力的实业阶层获得一定规模的有序增长。这在晚清就是从清政府体制里走出来并崛起的绅商阶层。

1894年,在慈禧60寿辰的恩科会试上,经历20多年科举生涯的江苏南通人张謇,以41岁高龄得中头甲(状元)。他没有表现出得偿夙愿的喜悦,因为几千年来的传统体制正在发生变化。

由此上推312年(1582),利玛窦来到中国,惊呼科举制实现了柏拉图“哲人治国”的乌托邦。除了官员外,科举制还产生一个为数庞大的士绅阶层,这个阶层以家长、族长、乡望、耆宿等身份在各地区施加影响。他们不是官员,却承担了政府部分管理和动员的职能,并由此享受一些荣誉和特权。

这个局面随着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而瓦解。“士绅叩官无门,绅权开始抛弃皇权。”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徐爽说。

利用手中的经济、人际资源从事商业活动,成为这些士绅的一个流向。但士子从商,并不是科举废除之后的事情。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通商口岸逐渐增加。西方的商业因此溯江而上,直接刺激了长三角地带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同时清政府部分中央官员和封疆大吏,特别是直接负责镇压太平天国的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开始认识到改善军队战备的必要性,先后由湘淮军阀官僚、各省督抚创办了19个军火厂。这些军火厂全属于官办。

清政府创办军事工业,马上面临相关的原料、燃料和交通运输问题。19世纪70年代中叶清政府不得不在“官办”之外,增加“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民用工业,即由商人出资,政府官僚来管理。这些企业包括采矿业、冶炼业、交通运输业、纺织工业等,都享有种种特权,与官办企业一起,被后人视为“官僚资本主义”。二三十年后,这些企业大部分失败了。中国早期的启蒙主义者王韬批评它们“只能为民祸,而不能为民富;能为民害,而不能为民利。”

同时,纯粹商办的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开始发展起来。1872~1894年,一共出现了100多个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它们大多集中在上海,其次是广州,其他的也是建立在通商口岸或靠近通商口岸的地方。

部分官商合办企业渐渐发生微妙变化。在大部分新公司失败的同时,一些公司由于其督办采取企业家式的经营方法而成为极成功的事业。许多在任和退休的官员开始在现代企业中为自己或子女准备后路。这也被称为官商合办企业的商办化。

因此,传统政治体制内的士绅阶层和官绅阶层一部分走上工商业,发展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绅商阶层,成为中国工商业阶层最有政治经验和政治势力的一部分。据统计,到1912年,当时的商人群体约为150~200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五。

这个巨大的绅商-商人群体,以江浙东南一代最为集中。据华中师范大学前校长章开沅教授的研究,从1895年到1913年全国华商缫丝厂共97家,其中江浙有40家,资本额占全国缫丝厂资本总额将近90%.

这些具有政治和行政经验的绅商,将自身的利益诉求和国家的危机结合起来,逐渐产生现代立宪的冲动。立宪派两大领袖张謇与汤寿潜就来自工商业最为发达的江浙地区。

“官有干涉,謇独当之,必不苦商”的实业精神

以张謇为代表的绅商,初步有了“必不苦商”的现代企业诉求,这为晚清务实的立宪运动打下坚实基础

1895年,甲午战争,中国战败。正在北京的江苏籍新科状元张謇,义愤填膺,单独奏疏弹劾李鸿章。不久,父亲病逝,张謇根据惯例回乡尽孝。时任两江总督的张之洞,请张謇出来主办团练。他毅然应命。

中日《马关条约》规定日本人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建工厂。张之洞决定抢先在苏州和南通建立纱厂,南通集资兴办事宜请张謇来担任。张謇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资金的穷书生,权衡再三,接受了这一重任。从此走上实业之路,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状元实业家”。

通过当地两位棉商的介绍,张謇组成上海董事会和南通董事会负责筹措款项。张謇没有自己的资本,并不是董事。他只是官方创办人并负责全部与政府的沟通。尽管如此,他表现出了独立企业家的责任意识和魄力——当上海董事会的人担心政府干预而想放弃时,张謇当即表示:“官有干涉,謇独当之,必不苦商。”尽管清末10年,私人企业的创办者大多是地方有功名的绅士,很多是现任或退休官员,但是以张謇为代表的绅商,初步有了“必不苦商”的现代企业精神,这为中国务实的立宪诉求打下坚实基础。

维新变法期间,对政治念念不忘、赶回北京的张謇,很快意识到朝局将大变,又避居南通,建成大生纱厂。1901年慈禧上谕“新政”,张謇认为又有了希望。在时任两江总督的刘坤一的建议下,张謇著成《变法评议》,提出42项政治体制改革主张。遭到慈禧的拒绝,张謇再次回到南通。此时,大生纱厂每年以15%的净盈利在增长。后来成立的预备立宪公会会员王同愈、尤先甲等,都在此前后涉足商界。

张謇在1899~1911年间,共创办18个企业,参加9个公司的投资。他创办的企业资本总额(合股)达5483200元,经营范围广泛,既有工业也有农业,既有轻工业也有重工业,还有农牧业和渔业,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企业集团。以此为开端,江苏民族资本主义开始形成。

同时,在确立宪政改革方向之前,政府和绅商就已经开始寻找保障实业的新途径。华中师范大学前校长章开沅教授发现,从1904年上海首先创设商会开始,苏州、杭州随后相继成立商务总会。到1911年,江浙地区商会已达130余所。通过商会团聚起来的东南精英,影响所及,已经到了上海等一些大中城市的工程局、自治公所等市政机构。江浙绅商势力还迅速伸入医学会、教育会、书画会、救火联合会、体育会、商品协会等各种社会团体,赢得很高的社会声誉。

这些立宪团体,无形中就成了官员、绅商和留日“海归”的政治俱乐部

东南绅商精英通过各种渗透,成为很有社会势力的新阶层。

1906年12月16日,上海愚园路,预备立宪公会成立。会长,后来的保皇党分子郑孝胥在演讲中痛批中国数千年来的“家天下”制度,号召同仁“从事于预备立宪之盛事”。

参与立宪取代科举,成为绅商阶层新的参政渠道。在一份358人的《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录》中,不算普通士绅,仅当过知县以上的官绅就有77人。据统计,清廷成立的第一届国会性质的资政院,仅进士和举人合起来就高达63%.

之后,汤化龙、谭延、丘逢甲分别建起湖北宪政筹备会、湖南宪政公会、广东自治会等团体,梁启超等人也在日本东京建立政闻社。

在预备立宪公会中,江浙两省(含上海)会员占了三分之二,其中很多骨干成员被史学家归入“江浙立宪派”。

这个团体,无形中就成了官员、绅商和留日“海归”的政治俱乐部。除了张謇、郑观应这样与官员关系密切的绅商,一些边缘化的有志书生和能干的热血青年也参与进来,比如与谭嗣同、唐才常等交好的小说家曾朴,再比如当时还是浦东中学教员的黄炎培。

他们的领袖人物,理所当然是张謇和浙江萧山人汤寿潜(1856~1917)。

明清时期的10大商帮,在中国商业史上曾留下辉煌的一笔。但是晚清时期随着外国商业势力的侵入,不论徽商、晋商,都相继衰败,而浙江商帮却接续原有实力,注重金融资本和实业资本结合,发展为最有实力的近代工商业地区势力。他们不仅在企业所有和经营上,而且在铁路建设上,都追求“商办化”。

1905年7月,汤寿潜被浙江绅商组建的浙江铁路公司推为总理,主持拒款自助的工作,发动民间集资,建造商办铁路。次年就动工修建沪杭段。1907年,汤、张共同抵制英国强行借款的压力,召开浙江铁路公司股东大会,反对清廷屈服外力、借款卖路行为。1909年8月,全部商办自助的沪杭路在汤寿潜等的坚持努力下全线通车。

汤寿潜是现代宪政比较早的主张者。早在1890年,在比郑观应《盛世危言》早4年写就的著作《危言》里,34岁的汤寿潜就提出精减冗员、改革科举、推广学校、开发矿藏、修筑铁路、兴修水利、加强海军防务等改良主张。他甚至提出“开议会”的主张。1904年,汤寿潜致书自己的恩师、军机大臣瞿鸿,请求他说服慈禧实行立宪。

除了为两江总督魏光焘拟请立宪奏稿,并写信给湖广总督张之洞,张謇还主动两次致信绝交20年的学生、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凯,希望他劝说慈禧实行立宪。台湾史学家萧一山评价说,“袁世凯对清廷之决行宪政,颇有促成之功,而其原则亦由张謇之怂恿也。”

公民“意见”的力量

在立宪团体发动的舆论风潮下,公民的“意见”第一次成为掣肘行政权力的力量

为了把“专制政体无责任之民”改造成“立宪国之公民”,预备立宪公会尤其注意把国会理论演绎成白话,力求让那些女人和小孩都晓得。

“我想我们天天把这话说上去,政府必然欢喜,说:好了,他们的程度真个够了。这就是百姓的造化。倘然一两次要求不到,就灰了心,说这个国家横竖不是我们的,不开国会,我就不管,这却断断使不得,到了危险的时候,仍旧是百姓受苦,我们大家想想罢。”曾任预备立宪公会《宪政日志》主编的孟昭常这样写道。

该会留日学生的思想资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官员和民众的政治知识饥渴。孟昭常的《公民必读初编》,河南抚台一次就订购1万册;广西抚台甚至于1908年11月一次性订购《公民必读初编》《公民必读二编》达10万册。有些书因畅销风行,曾多次再版,至1909年6月,《公民必读初编》已印至27版,《地方自治纲要》印至15版。

与此对应的,是该会的《预备立宪公会报》对政府的敦促。清政府的每一个法令,每一个步骤,该报都给以多半是否定的批评。清政府为立宪而定的每一个时限,都招致该报的不满。在报纸的“疏解法令”栏目中,对政府出台的《各省谘议局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及《逐年筹备事宜清单》,该报援引各国法理、学说,加以疏解剖析。

为了扩大会报发行量,预备立宪公会除在上海设立总发行所外,还在全国50多个城市设立销售点,并将传播的触角伸向海外,在日本东京、南洋华侨聚集地成立销售处。除了自办刊物,在当时的主流媒体中,英商创办的《申报》,1907年被该会会员席裕福买下;《时报》主人狄葆贤、主要撰稿人雷奋都是该会的骨干;《东方杂志》的实际主持者、任职商务印书馆的出版家张元济是该会的会董。

很难估量这次全民政治启蒙的思想震级。在其他立宪团体的云集呼应下,全国在1908年出现的一次请开国会的请愿活动,在请愿书上签名的,湖南10000多人,广东11000多人,江苏13000多人,浙江18000多人。各省签名总数近10万人。

在这样的舆论风潮下,公民的“意见”第一次成为掣肘行政权力的力量。1910年国会请愿期间,请愿代表要求面见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匡力被拒。10月14日,《国民公报》发表社论《诘问庆王》,次日,庆亲王被迫接见请愿代表。

国会请愿运动

在他们看来,没有国会,不能制定完备的法律,不能制定正确的商业政策

1907年,清廷谕令设立资政院,作为正式议院的基础,令各省筹设咨议局并预筹设立州县理事会。预备立宪公会中的活跃人物,便积极投身到咨议局的筹备工作中。

1908年张謇筹办江苏咨议局,并当选为该局第一任议长。汤寿潜当选为浙江咨议局的议长。预备立宪公会许多会员成为各省咨议局的议员。这意味着立宪派主要活动阵地的转移——如果说刚成立的预备立宪公会,是一个云集立宪派人物和上层绅商的立宪团体,那么随着各省咨议局的设立,这些人纷纷转向到官方机构,预备立宪公会随之也成为一个较为单纯的立宪派互通风气的相互联系之处。在立宪派所发起的几次国会请愿运动中,它发挥了相当重要的联络作用。

1909年11月,汤寿潜得到被摄政王载沣召见的机会。汤将张謇和预备立宪公会另两位成员请到杭州,商讨如何“陈国会及内阁之要”。这是以预备立宪公会为代表的民间立宪团体与清廷最高权力的首次接触。汤将自己的主张写成数万言的奏折。他关于速开国会的主张没有被采纳。

此时,民间对于开国会的热情已经无法阻挡。

对君主立宪制有所了解的杨度认为,如果想要实现“责任政府”,就必须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而监督机构的设置,除了开国会,没有其他道路。

相比之下,东南绅商精英开国会的出发点要务实一些。在他们看来,没有国会,不能制定完备的法律,不能制定正确的商业政策;税收不合理,进口税有利于洋商而不利于华商。

身兼预备立宪公会会长和江苏咨议局议长二任的张謇,到杭州的另一个动作是说服浙江地方政府,江浙联手再次发起请开国会运动。经过各地的频繁活动,到11月7日已有7省咨议局代表到达上海,当即决定每天在预备立宪公会开会一次。

1909年12月,16省谘议局代表50多人,聚集上海预备立宪公会,组成国会请愿代表团。第二年1月,国会请愿代表团到达北京,向都察院呈递请愿书,要求清政府在一年之内召开国会,组成责任内阁。清廷借口筹备工作来不及、国民知识程度低下,拒绝提前召开国会。

请愿代表团致电预备立宪公会求援。预备立宪公会接电后,发表《致各界书》,通过江苏教育总会、上海总商会向全国教育界、商界发出参与国会请愿的倡导。

6月16日,请愿代表80余人前往都察院,按照不同的群体,递上10份请愿书。但清廷以财政艰难、地方偏灾、匪徒滋扰为由拒绝,并严令不得再行请愿。

10月的第三次国会请愿开始时,带有国会性质的资政院已经成立。10月3日,预备立宪公会会员和其他立宪派代表,在资政院第一届常年会上结成与钦定议员相对抗的阵营,甚至公开鼓动民众:“民选议院之设立,非有国民之活动足以胁迫政府必不可得。”

10月26日,资政院一致通过奏请速开国会的折稿,请求清廷在1911年召开国会。这一次,连日本和美国华侨也参与进来。

清廷终于不胜压力,答应成立内阁,将开国会时间由9年缩至5年。张謇对此表示满意。据估计,1910年间的三次请愿活动,第一次约有20万人参加,第二次为30万人,第三次更多。

但被点燃的国民意志,已非轻易所能消磨。1911年10月9日,张謇在武昌庆祝新纱厂开工,兴致勃勃地参加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等人举行的午宴。晚间和湖广总督端方谈到深夜。次日上午过江,在汉口等船,晚八时登轮返回上海。船开动时,他看见长江对岸起火——那是辛亥革命的烽火。

触碰敏感话题 《炎黄春秋》被“委婉”施压

以直书历史,敢言著称的炎黄春秋杂志经常刊登一些触及中国政治历史敏感话题的文章,因此而多次传出遭到官方打压的消息。今年九月份,该杂志刊登了一篇有关中共前领导人赵紫阳的历史回忆记录,据说引起争议,甚至传言相关部门要对杂志领导层进行整顿。

炎黄春秋杂志社九月份刊发的这篇文章名为”文革后期我与四川省委书记的交往”,虽然文章标题并没有直接点出文章主人公的名字,但对那段历史稍有了解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这是一篇有关赵紫阳的纪念文章,而文章作者孙振在文章中介绍了自己当时担任新华社四川分社社长时与时任四川省委书记赵紫阳的共事经历。尽管全文所涉及的时间跨度仅仅是文革后期,没有触碰到任何有关”六四”的内容。但赵紫阳这个名字显然就足够让有关部门产生警觉。

 

文章发表之后,就传出风声,称一位前领导人对此文非常不满,要求查办炎黄春秋杂志社。而相关单位层层下压,最后任务落到到了炎黄春秋杂志的挂靠单位—中国炎黄文化研究会。11月份,炎黄文化研究会派出专人向炎黄春秋传达了上层的信息,以杂志社领导层年龄偏大为名,要求社长杜导正,副社长杨继绳等人退出杂志社的工作。

 

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透露称:“我们社长杜导正的确接到了劝告,话说得非常客气非常婉转,大意就是杜老年纪大了,办杂志很辛苦,是不是可以考虑退下来。杜老的回答也很客气很婉转,杂志社领导班子的年轻化问题去年已经基本解决。任命我(吴思,51岁)担任总编辑,常务社长。我们领导班子六个人中总共有四个中年人,担任一般的日常工作。”

 

炎黄春秋的态度非常明确,不会因为上层的压力而改组领导班子,杜导正等人也不会退出杂志的工作。目前,上层还未就此答复作出明确回答。炎黄春秋杂志社提出的办刊宗旨是”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以史为鉴,与时俱进”。由于多次触碰中国政治历史话题中的敏感区域,被认为是中国内地最为敢言的媒体。

 

2007年,人民大学前副校长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就曾引起左派的猛烈抨击,并引起了有关民主社会主义的辩论。在同一年,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在文章中提到六四之后成为”媒体禁忌”的赵紫阳,也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炎黄春秋总编辑吴思表示“有很多报刊都在努力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尽量遵循传媒报刊的良知,我们只是其中一个。努力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风浪,经常有的事情。有些东西不太合乎一些规定,因此受一些批评,这种事年年都难免有一些。但是最近这一两年其实宽松多了,比过去反而少了。前些年的次数多一点。”

 

吴思表示,本次相关单位虽然还是施加压力,但采取的还是委婉的方式,比从前的强行整肃关闭还是有了一些进步。但是炎黄春秋方面不会对领导班子做出任何调整,同时仍将坚持自己的原则,通过”碎步前进”的方式争取言论空间,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

颜敏如:金融海啸之外

有人说,银行原本就是有资本商业头脑的人所想出来的吸血产业,要一家银行倒闭谈何容易,二十一世纪未过完十分之一,金融巨人们却相继不支倾倒;更难堪的是因为饮下自行调制的信用违约交换合约(CDS,Credit Default Swap)鸩酒所致。

金融机构放款虽持有贷款者的债权,却无法完全避免呆账的风险.在避险的同时又可以转手图利的构想与执行,让刚结束的G20虽有「必须堵住任何漏洞」的共识,却对逼至眼下的大萧条束手无策。有意思的是,唯一能置身这场金融海啸之外的,恐怕是被国际视为乱源之一的海湾国家,因为他们受惠於伊斯兰银行业的「逆向操作」。

过去伊斯兰银行业不受穆斯林自己的重视,西方也不曾提起,2006年开始,因油价逐渐高涨,海湾国家不缺流动资金,也不担心借贷者的偿还能力,此外,比过去多出五千亿美元的进账,以及因反恐的国际时尚加深穆斯林对西方的仇视而更加青睐自家的金融法规之后,伊斯兰银行界的业务便顺势跃起。

伊斯兰银行业的最大特色在於,银行是和客户平分获利的夥伴关系,以及对伊斯兰法令的严格遵守:放款不收利息,不贷款给武器、烟、酒制造商,而买卖猪肉、欠款过多、开赌场、色情行业、供应饮酒的航空公司与饭店,都是他们拒绝的客户;此外,也不提供一般概念中的信用卡、债券、期货及衍生性金融产品。

在房地产买卖里盛行没有房屋贷款的「出租合约」。银行买下客户中意的房子然后租给客户,客户每个月给银行租金、手续费,以及和当时指标利率相同的「补偿费」,直到付完为止。另种贷款情况是,银行以客户所希望借贷的额度购买某种金属的同时,也加上国际平均指标利率,客户一方面把所有权属於银行的金属转卖给其他人,一方面分期偿还贷款。

还有一种伊斯兰债券,大部份适用於房地产和与土地买卖有关的业务。债券持有者不拿利息,而是拥有房地产值的其中一部份。伊斯兰债券和传统债券同样高价,却必须遵守更複杂的法律条件,且不能涉及保险、金融衍生商品、具有投机性质的期货与选择权,也拒绝一切和猪肉、酒类与赌场等有关的业务,其股票基金大都投资於健康、能源、高科技等较「道德」的行业.

道琼所发表,契合伊斯兰法的资产投资组合表现,和一般传统银行的不相上下。过去几年里,伊斯兰银行业务平均年成长15%,三百个伊斯兰金融机构管理全球一兆多美元的资产.在中东地区,一般银行转型为以伊斯兰法为营运标准的银行后,股值立刻上涨数倍。

去年在杜拜举行的研讨会有来自利亚德、伦敦、纽约、日内瓦、法兰克福、贝鲁特等地的专家。在政治上剑拔弩张的西方与伊斯兰,恐怕要透过金融筑桥,带动文化及社会的彼此了解。欣欣向荣的伊斯兰银行业正逼迫西方向它正视。其实瑞士联银、英国汇丰、美国花旗与德意志银行也都已推出能相容於伊斯兰律法的产品,以吸引阿拉伯富豪。英国首相Gordon Brown还是财务大臣时,便希望能透过减税让伦敦成为欧洲的伊斯兰金融中心。约四年前成立的不列颠伊斯兰银行是欧洲第一个全然以伊斯兰律法经营的银行。德国萨克森邦已有配合古兰经的贷款业务,以阿拉伯资金支持内政所需。

市场竞争法则全世界皆然,伊斯兰银行业必须和传统银行一样,能够赚钱才能生存。海湾国家的银行对於在欧洲国家开疆闢土也深具信心,因为单在英国就有二百万穆斯林,业者不可能眼看着欧洲数百万穆斯林把钱藏在床垫下而不动心。

由於限制多又要顾及生存,伊斯兰银行业者需要更具创造力的思维.贴近市场人员一有新产品的构想,必须立即上呈律法董事会审核。如果构想和律法相抵触,董事会往往守住律法,放弃利润。正如在所有领域内的情况,伊斯兰银行业界也不免出现批判的声音,认为营运操作应该包含更多企业风险,而不是过於重视保障。然而,也正因为这种趋保障、避风险的作风,让行使伊斯兰法的银行得以在这波金融海啸里倖存。

在伊斯兰银行法里,收受利息是足以下地狱的大罪,传统银行与之相较,就成了缺乏伦理的吸血鬼。然而细究伊斯兰银行的操作模式,不就是把利息改成「补偿费」,或把指标利率加入贷款里而让客户分期偿还吗?而「银行与客户是夥伴关系」的说法,是否意味着客户赚,银行也赚,客户亏,银行也亏呢?果真如此,银行如何保证经济永远一片荣景,自身不致遭殃?而银行也部份承担代客纾困的功能,在经济不景气时又应该由谁接手?

伊斯兰银行业能在这次金融风暴里全身而退,并不意味,只要世界金融向伊斯兰银行业看齐,人类就有了万无一失的经济保障。信仰、耐心及依靠高额的流动资金等伊斯兰企业管理条件,都还不是成功的保证.其中的挑战就在於如何结合传统与现代,如何让西方银行业的产品能够符合伊斯兰的标准,因为伊斯兰银行不可能长时间自外於其他金融机构而生存。此外,这波伊斯兰银行业的荣景,有着历史上少见的政治因缘配合,事实上其存亡起落严重依赖时局的变化与油价的波动。即便伊斯兰发展出新标准,要人们接受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何配合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有朝一日,伊斯兰银行不得不和传统银行合作,又必须遵循伊斯兰律法时,某种形式的贪腐是否会因逼迫而产生?

伊斯兰银行是否得以运作全系於董事会的裁决.阿拉伯世界里又懂伊斯兰法,又懂金融事务的人有限。在这一波的伊斯兰银行荣景里,需要数千个能游刃於这两种领域的人才。这类「技师兼学者」,目前全世界合格的不到一百人。杜拜国际金融中心的Khalid Yousef提出应该在杜拜成立伊斯兰管理学院的构想,应该是个好的开始。谁知道呢,或许在传统银行与以伊斯兰律法经营的银行交会的过程中,会产生更适合人类需求的金融体系。

滕  彪:毒奶粉:谁的危机?

一、

有毒的不仅仅是三鹿婴儿奶粉。短短几个星期,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的,除了三鹿还有蒙牛、伊利等其它知名品牌;除了奶粉,还有液态奶和其它奶制品;在网络上曝光的,还有更多种类的中国制造的食品。

三鹿毒奶粉丑闻如同一张多米诺骨牌。

受害者的范围,从一个家庭到另一个家庭,从一个省到另一个省。

禁止中国奶粉以至奶制品的国家,从欧洲、亚洲到非洲。

被毒奶粉连累的,从食品、药品、玩具到更多的“made in china”。

被抓的或被撤的,除了奶农、三鹿老板,还有市委书记和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被联想到的,有安徽“大头娃娃”事件,有毒饺子、陈化米、地沟油、注水肉、石膏豆腐、激素鸡鸭、敌敌畏火腿、工业酒精冒充食用酒,有奥美定、齐二药,有豆腐渣工程,有“萨斯”,有“特供”,也许还有瓮安、孟连、吉首和杨佳。

评论者的锋芒,从商业道德、政府监管、新闻管制、发展战略,进而指向整个政治体制。

二、

政府的缺位、错位和越位,导致了三鹿奶粉悲剧的发生和扩大。由于权力的傲慢和腐败,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管制价格,干涉市场,限制媒体报道,干涉新闻,限制律师介入,干涉司法,如此等等,都是为了个人利益和所谓政绩。毒奶粉事件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并不仅仅是疏忽和缺位,而是官商勾结,合谋“投毒”!

为什么政府和厂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大规模坑害民众的事,但民众就没有办法防止或制止侵害呢?“其根源当然是源于政府的执政不是民众选举的结果,而且政府之所以不承认自己所犯的错,那就是因为民众无法用选票将不称职的政府选下台,因为目前中国民众的选票依旧是一张象征意义大过实际用途的废纸。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受约束,民众不能真正制约他们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乃至作恶,才是一切人祸频发的总根源。请记住,每天频发的大大小小的灾难里所包含的人祸因素,无一例外指向这个政府的权力来源和合法性,可谓万箭猬集。”(冉云飞:《三鹿奶粉事件的命门》)“伪劣食品成灾失控绝不是个别的犯罪问题,而是整个病态文化和社会下的自然衍生物。源头就是统治者拥有不受监督、可以无法无天的绝对权力。”(锺祖康:《毒奶食品只是冰山一角》)

人们其实早已认识到,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才是病根。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直言不讳地说了出来。“‘结石儿’之死,与其说是死于毒奶粉,不如说是死于制度之癌。在制度性癌细胞不断繁殖和扩散的情况下,最大的毒源就是制度有毒。” 抓几个奶农当替罪羊,换几个市长书记或局长,撤销几个国家免检称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事关整个制度的权力监督问题,而必须进行还权于民、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配套改革,权力才能在民众的监督下真正服务于公益和民众,道德也才能逐步提升、发挥自律作用。”(刘晓波:《毒害孩子的国家没有未来》)“要除‘三鹿毒’,当先除特供;要除特供,当先除特权;而要除特权,百姓就必先要一张可以平等坐在另一端的谈判桌。”(《 “三鹿”事件引爆中国“三特”:特色、特权、特供》)不从政治体制着手,“从根本上来讲,不解决中共政权的问题,”中国人就只有继续吞毒饮鸠,中国的孩子们,更可能因为幼年被毒害,一生都无法避免潜在疾病的危险。“(曹长青:《三鹿奶粉是怎么”毒“出来的》)

而制度是一个网络结构,一个具体的体制连着另一个。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乃是隔靴搔痒;小改小革,小修小补,无异扬汤止沸。而大的变革乃是由小的改进、博弈和抗争,积累而成。体制的问题,和道德、文化、社会结构又有千丝万缕的互动联系。《南方农村报》一篇评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固然与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生产者素质低下、法治不健全等诸多因素有关,但其背后城乡对立的社会背景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观察视角。在一个向食品中添加工业原料没有愧疚感的社会,在一个让小农无以自处而公众又缺乏反思的社会,在一个民众缺乏道德基础、企业缺乏信托责任的社会,任何细枝末节的制度改良都难以使现状发生根本性改观。”(《在一个没有愧疚感的社会》)

毒奶粉事件暴露了当下中国的法律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缺陷,它对唯GDP主义的发展模式提出了强烈挑战。它“是急功近利的经济主义和投机主义泛滥的结果,是权力精英与经济强势团体、社会财富与资源垄断精英阶层达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潜规则被全体社会成员复制和学习的结果,是‘摸石头过河’时早晚绕不过的暗礁。”(潇阳:《毒奶粉事件与中国社会与人的失范》) “毒乳粉事件充分证明了‘稳定压到一切’、‘发展是硬道理’的荒谬性。”由于不加反思的“稳定压到一切”和“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和实践,“被忽视的恰恰是最为重要的普世原则——人权。”(张赞宁:《人权才是硬道理》)

在经济腾飞的表面繁华和狂热的背后,是环境污染、贫富分化、政治腐败、民权受害、官民冲突、精神空虚、道德堕落,是公民与政府、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不和谐,是人与人、物质与精神、人与自身的不和谐。

三、

在法治健全的社会,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件,和这种处理危机的办法。普选权、代议制、问责制、新闻自由、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使这种罪行基本失去了存在的土壤。三鹿事件,是制度网络的联动并发症:如果相关的任何一个制度环节还在健康运行,结果都不会这么悲惨、这么不堪。

如果有类似丑闻,足以让西方政府下台,但不会涉及到政治合法性。为什么呢?

在全权体制下,政府大包大揽,揽了一切好事,功德,利益,名誉;那么出了任何事情,政府也难辞其咎。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企业犯罪,政府就是共犯。公私不分的情况下,私人的恶行,也会算到体制的头上。改革开放30年,是政府(不得不)退却的30年,但政府的黑手还是到处乱伸。最近的“1900案”(南阳市民下载一部淫秽视频供自己观看,被罚款1900元),就是一个具有症候意义的事件:政府总是忍不住把手伸到公民的裤裆里。因为全权体制控制一切(企图控制一切而不可得,可称作后全权体制),所以一切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被政治化了。

根据韦伯的理论,人类服从的三个基础是习惯、情感和理性计算。相应地,合法性的三种类型是传统型、魅力型(卡里斯马型)和法理型。不过,合法性是一个关系性的动态概念,人们对合法性的感受将影响他们如何与国家进行互动,这些互动又反过来塑造人们对合法性的认知和判断。芝加哥大学的学者赵鼎新根据民众和精英对国家合法性的感受,将合法性分为法律-选举型、绩效型和意识形态型。(赵鼎新:《天安门的力量》)西方民主国家是典型的法律-选举型统制,其合法性来自于民众的投票和规则的治理,而不是意识形态、政府的经济效果或领导人的魅力。而在绩效型统制下,经济发展、道德行为、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等都会直接影响政权的合法性。

1980年代以后的中国,意识形态型主导的政治合法性逐渐被绩效型所取代。政府的权力合法性主要是来自于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在只放开经济而政治体制裹足不前的情况下,民众的基本权利经常被侵犯,甚至基本生存权也会受到威胁(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和冤假错案等);畸形的市场经和不受监督的政府之手使得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加上权力寻租行为的扩张、官员的傲慢和无能,引发了层出不穷的官民冲突,民间的怨忿之气越来越大,几个月来接连发生的瓮安、孟连、吉首事件和杨佳袭警事件就是一个缩影。这些和三鹿事件一样,都显著地影响着人们对当下政治体制的感受,越来越多的人们对政府官员失去信任,这直接威胁着对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尤其是瓮安事件和杨佳案,对人们政治心理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仍在持续发酵之中。可以说,在这种体制下,出现三鹿事件毫不奇怪,而奶粉掺毒这种表面上的法律、道德或商业问题,直接关涉到整个政治制度的合法性,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瓮安事件和杨佳案也是一样。海内海外,坊间论者,千夫所指;不从根本上进行政治制度变革,不但无法重新树立中国制造的声誉,而且无法树立人们对政府的信心;没有这种起码的信心,不但市场要失灵、政府要失灵,恐怕连伦理底线和民族主义也要失灵了!

四、

这还不是三鹿事件最令人震撼的部分。

在各个论坛被反复转载的一篇名为《某食品企业内部员工总结的不能吃的东西》的帖子写到:“不喝乳饮料,基本是水兑出来的;建议少吃香精;一定不能买散装的冷冻水饺;99%的蟹肉棒是香精+淀粉+色素+蛋白做的;如果你能不喝桶装水更好,因为桶装水的桶是反复使用的,怕消毒不够,要尽快喝完,时间久了会有细菌;蜜饯大家不要吃了,生产过程太脏了;午餐肉主要问题是亚硝盐的问题,亚硝盐有致癌作用,越少吃越好;烟熏的东西尽量少吃;有些肠为了颜色好看,除了加素,还有硝酸盐超标问题;货架上的所有果汁,除了盒装的,其它的都不要买;不要买那种屁股突出来的西红柿,是打了激素的;做妈妈的,不要给小孩吃果冻了;太早和太晚上市的或者反季的蔬菜水果,最好不要买;不要吃翅尖,鸡从小到大打过的激素之类不会完全代谢掉,一般会在肢体末端累积;冷饮能不吃就不吃;吃什么都不要吃葡萄,那个打的农药实在太多了,水果当中农药含量最高的有苹果, 生梨, 桃子, 葡萄, 草莓……”

人们曾经相信名牌,相信“国家免检”,相信别人不会给自己的孩子投毒,现在三鹿婴儿奶粉里有毒,著名品牌纷纷落马,不是一袋两袋,而是数以万吨计。人心下流如此,还能说什么呢?有什么语言可以把人们从这种无助和失语中解脱出来呢?办几场奥运,射几个 宇航员,才能掩盖这种被强暴之后的灰暗和沮丧呢?

“面对天灾如汶川大地震,中国人表现出爱心、信心、力量和团结;面对人祸如三鹿毒奶粉,中国人愤怒的同时,却感到无能为力,特别是当你感到你每一口吃喝都可能是一剂毒药时。”(潇阳:《毒奶粉事件与中国社会与人的失范》)

“我还能说什么?我们还能够说什么?还有什么没有说出来等待人们去说么?环顾四周,发现许多朋友与我一样,再次陷入极度失语当中,忍受因为无语和发不出声来的折磨。是因为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还是因为该说的,早已经说过了?抑或是面对这样残酷粗砺的现实,我们的语言已经完全失效,它完全不足以承担这样的现实?”(崔卫平:《我的人性被冻伤了》)

“面对三聚氰胺,我还能写什么?要我说什么?”“我想,我没什么可写的了,我怎么会生在这种国家呢?我上辈子一定造了什么特别可怕的孽,才会让我生在这样的地狱里,居然连自己每天吃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萧瀚:《我能说什么?》)

谁又能置身事外呢?这种“平庸的恶”已经渗透到整个社会的肌体。这种“平庸而普遍的恶是如何形成的?有人归结为利益,有人归结为信仰(文化),有人归结为人性,有人归结为制度。在我看来,谋利型权力(争夺利益而放弃责任)所形成的制度条件,造成了制度、文化与人性的恶性互动,致使整个社会相互欺骗、相互‘投毒’——商家、厂家欺骗消费者,教师欺骗学生,公仆欺骗百姓,所有人欺骗所有人。于是从官员到民众,从精英到平民,从上层到底层竞相沉沦,加速度地堕落。”(郭于华:《这是一个相互投毒的社会? 》)更进一步,“这批毒奶粉的受害婴儿倘有机会长大成人,他们到时也很有可能为了谋财而干同样的勾当,卖毒奶粉或别的中国贱货,因为‘受害者蹂躏后来者’历来是中国文化的发展模式,只要中国人继续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条件作反思忏悔。”(鍾祖康:《毒奶食品只是冰山一角》)

关于有毒食品的信息借着互联网在迅速传播:如果你不信,人家说的又有道理,谁都想减少中毒的机会;如果全信并想避免被污染,那恐怕得自己去种地、养牛,不去饭馆;但还是免不了要买油盐酱醋。除非拒绝工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分工带来的一切好处,回到丛林去。但是上哪儿去找一块干净的林子?一块没有被主权、产权、司法权覆盖的林子?一块没有被现代化污染的林子?即使找到一个遁世隐居的地方,我们退得回去吗?我们已经和“文明”有太多的关联,我们知道飞机和手机,知道麦当劳和麦当娜,知道莫扎特和博尔特,知道民族和民主,知道秦始皇和马克思,知道胎教和安乐死,我们真的愿意退回去吗?我们还能退到什么地方呢?

失语。无力感。绝望。玩世不恭。在社会中传播的还有这些情绪。我们对政治的态度越来越像对中国足球的态度,或者想离婚之前的夫妻。情绪、态度和人生观当然也有传染性,从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从政治领域传染到工作和日常生活。

三鹿事件被曝光之后不久,《南方周末》有篇短文讲到,在餐馆聚会,客人举箸艰难,拿起又放下。“不知道应该选择被毒死,还是选择饿死?”讨论的结果是:既然空气都是有毒的,防不胜防,横竖是个死,在被毒死或饿死之前,我们总不能被吓死!

三鹿丑闻所展示的,不是一个品牌的危机,不是一个“中国制造”的经济危机,甚至也不是一个政治制度的危机,而是一场中国人的心理危机。在“有机会就移民”的心理浪潮席卷之下,抵制家乐福的爱国愤青们恐怕也想抽自己嘴巴。对一部分国人来说,三鹿事件就是压垮他们日常生活的可预期性和安全感的最后一根稻草。没有安身立命所依靠的最起码的心理安全感、信任感和身份认同,内心和社会就会失序,生活就会被瓦解,哭不得,笑不得。

我们的反应、反思和选择本来就是事件的一部分。故事还没有讲完,我们既是参与者,又是讲述者。我们所这个时代也终将被人讲述——被人如何讲述,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思考和行动,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自身和政治共同体的意义。

艾  鸽:词评天下民生:青玉案(张志新)

今年12月5日是张志新78冥诞
  
   1975年4月4日,张志新因批评毛及文革被割喉处极刑。
  
   人生能有几多情?
   倾心处、泪难尽。
   魂灵有价不贱卖,
   便落孤影。
   举首呼天,天子不肖应。
  
   嫦娥不忍垂湿袍,
   逝者盈盈入天庭。
   骄杨(注)捧来桂花酒,
   苦煞志新。
   咽喉被割,如何举杯饮?!
  
  
   (注)毛诗:“我失骄杨君失柳”。
 

网文:《死囚家属学习班》据陈禹山忆述,1979年初夏,他访问张志新女儿林林,林林谈了参加“死囚家属学习班”的情况。林林说:

1975年初春的一天,刮着大风雪。沈阳法院来了两个人,通知爸爸、我和弟弟到县城开会。爸爸和我牵着弟弟,冒着风雪来到县城招待所。我们推门进 去,屋内有暖气,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然而我心里发颤,感觉比在风雪里还要冷 。沈阳法院来的人要我们坐下,说是给我们办个“学习班”。接着,一个人掏出《毛主席语录》,翻开念了两段语录,内容我记不全,一段是讲什么阶级斗争, 一段是讲坚决镇压一切反革命的。然后提到我妈妈,并问了爸爸一些话。爸爸说几年前他已同张志新离婚了,法院把孩子判给了他。法院的人问我:“你知道你 妈妈在监狱中的表现吗?”我摇摇头。我确实不知道。我当时只知道妈妈是个反 革命,是听人说的。她怎样反革命,我也不知道。妈妈被关进监牢后,爸爸上监 狱送衣物,不让见。姨父从北京来沈阳,到监狱去探监,也不让见。妈妈自被捕以后,同我们的一切联系都断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沈阳法院来的人大声说:“你妈妈非常反动,不接受改造,顽固不化,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反对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 ,罪上加罪,政府考虑加刑。如果处以极刑,你是什么态度?”

我愣住了,不知道怎样回答。我的心一下碎了。但我强装镇静,强忍着泪。 爸爸说过,不能在别人面前掉泪,不然就同妈妈划不清界限了。爸爸代我回答说 :“如果确实那情况,政府怎么处理都行。”

法院的人又问:“处极刑,收不收尸?张志新狱中的东西你们还要不要?”

我低着头没说话。爸爸又代我说:“我们什么都不要。”

他们再也不问什么了。两个人嘀咕了一会儿。一个人在写什么,另一个人在教育我,说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党的政策是重在表现,要我和妈妈划清界限。他要我说说对妈妈犯罪的看法。我说了,是照老师平时教导我说的。当时心里很乱,说了什么现在记不清了。

那个人把写好的东西,交给同我谈话的人,他们又嘀咕了一阵,又在上面写 。写完之后。要我在上面签字,按上手印。“学习班”就这样结束了。整个过程,弟弟被吓得不敢出声,他靠着爸爸身旁,紧紧地抱着爸爸。

爸爸领着我和弟弟从县城招待所出来,跌跌撞撞,顶着呼啸的风雪回到家。没有做饭,爸爸将家里仅剩的一个窝窝头掰成两半,分给我和弟弟吃,说:“吃了早点睡觉。”

我静静地躺在炕上。爸爸独个儿坐在小板凳上,对着灯发愣,他瞅了瞅炕上,以为我和弟弟睡着了,就慢慢地站起来,轻轻地把沈阳家里带来的箱子打开,翻出妈妈的照片。看着看着,爸爸禁不住流泪了。我翻下床,一头扑进爸爸的怀 抱,放声大哭。爸爸拍着我,说:“不能这样,不能让邻居听到。”听到哭声, 弟弟醒来了。爸爸把我和弟弟紧紧地搂在怀里。这一夜,我们不知流了多少泪, 却不能大声哭。

……

这真是人间至痛的往事,令人不堪回首。在学习班上,沈阳法院的人要林林签字并按手印的那份“笔录”,后来在张志新的案卷中被找到,摘抄于此:

曾林林:刚听说张志新犯了反革命的罪行,我当时感觉会影响我进步的。这下可完了。但经过学习提高了认识,母女关系是有阶级性的,她虽然生了我,是我的母亲,可她是反革命,就不是母亲了,已是我的敌人了。她反党反毛主席, 我们就和她斗争到底。我后来经过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我已认识到她反革命,我和她划清界限,并不会影响我的进步。

问:张志新实属死心塌地,罪大恶极,你们有什么想法,看法?

林林、彤彤:坚决镇压,把她处死刑,为人民除害。我们连尸体也不要,政府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都拥护。对于张志新在监狱的还有什么财物, 我们什么都不要,这有(由)政府处理。

那一年,彤彤不满10岁,而林林也未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