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道:毒奶粉事件与品牌泡沫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论及“毒奶粉事件”的时候,特别提醒企业要尽社会责任。这让我想起上个礼拜和一位教工商管理的教授聊天,她也批评中国大学里的工商管理系不注重社会责任,人家外国的管理学院不只专科教导学生什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甚至还把它列为必修课,确保学员将来都成为有良心的管理人。

但这真是“毒奶粉事件”的要害吗?翻翻国外企业社会责任课的教材,里头说的多是如何平衡股东利润最大化的要求与社会公益间的矛盾,生产过程不发生污染,产品要达到环保标准,劳工权利必须得到保障,甚至尊重多元文化主张等热门课题。那些课程会教学生不能在食品里下毒吗?当然不会,因为这么简单的道理根本不用教,更谈不上是什么企业该尽的社会责任;它是做人的道德底线。正如针对年轻人的性教育,会不会训诫学生不能为了宣泄性欲而强奸他人呢?

假如一个国家的商学院要告诉学生食品不能下毒,性教育要教学生不准强奸,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可怕的国家吗?但是非常不幸,我们的确正在面对这种道德最底线失守的危机。“毒奶粉事件”的起因可以归咎于商人无良、官商勾结,也可以追溯至监管体系的缺失,行政队伍的失效;可是寻根究底,它仍然是个基础道德的问题。

平心而论,全世界任何一个乳品制造商都不会好端端地为了三聚氰胺而设计一道检验程序,因为他们压根就想象不到居然有人会在牛奶里下这个东西。如果全中国所有产品的生产商都要为了各种超出常人想象范围的有害物质设置检验工序,那么“中国制造”的监管成本一定会是全球最昂贵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一堆大型“民族品牌”的兴起实际是后十五年里的事。区区十五年如何打造得出这许多独霸一方、冲击全球市场的名牌呢?许多商家靠的不是兢兢业业的踏实工作,不是苦心经营自己的产品质量,日积月累地建立起自己的声誉;而是仰仗那些舶来的商贸潮流知识及术语,鹦鹉学舌地大谈什么新世代市场推广与现代品牌形象的建立。说穿了,就是搞公关卖广告;舍本而逐末。伊利和蒙牛等出了问题的大型乳品企业为了挽回公司的命运,联手推出一个堂皇的宣言,要消费者重新回到他们的怀抱。其情可悯;但这份宣言无论怎么看,还是不脱他们过去十多年来用惯的老招,徒有危机管理之形,却不得其神。什么是那个“神”呢?很简单,看看管理人们平常喜欢引用的外国经验吧,那就是最高领导层自行向股东请辞,去一人以存大局。

我常在媒体上看见某些企业老总夸夸其谈,对着访问者说一堆很时髦很慑人的营商哲学、品牌理念,一派高瞻远瞩的架势;后来却又听说他们的公司出事,这些老总甚至还得为此锒铛入狱。搞了半天,没想到他们居然就坏在最低级的错误上。

这情况就和对着一批在牛奶里添加有害物质的家伙大谈社会责任一样,无异于告诉一帮连汽车都没坐过的人该怎么选择最佳航班座位,是种无聊而虚幻的泡沫。从这个角度看,“毒奶粉事件”就是过去十五年中国经济发展的某种泡沫爆破了。它揭出的真相是:原来我们连站都还站不稳,居然就想飞了。

贺卫方:司法神秘化该如何祛除

我在国外可任意去法院旁听,而我们的法院有时大门紧闭,岗哨林立,一派神秘气象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先生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指出,“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要越来越近,而不能越来越远。要切实纠正司法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习气和作风,真正体现司法为民……我们强调依法办事,铁面无私,维护法律尊严,但不能与群众冷眼相对,不能搞神秘化,应当用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用群众语言去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人民日报》8月28日:“王胜俊:司法不要搞神秘化”)

王院长提出的这个问题值得重视,司法界确实存在着某种神秘化倾向。如在处理基层某些案件时,法官过多使用专业术语,令文化水平不高的当事人一头雾水。记得二战后日本司法界引进美国的对抗制诉讼模式,强调律师和当事人相互质证,法官保持消极中立,但由于日本律师数量少,不少案件没有律师代理,当事人难以理解一些程序和法言法语的意义,不能正确行使相关诉讼权利,导致判决不公。后来最高法院作出调整,要求法官履行“释明权”,给当事人作出必要的解释,从而保证案件公正处理。这样的经验值得我们汲取。

但除此之外,还需要看到,司法神秘化弊端表现得最严重的地方还不是法官的语言,而且冷眼相对并不属于神秘化。我认为,司法神秘化首先体现在法院判决时所适用的规则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完全无从预测法官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司法的常态是追求判决的稳定性,也就是要努力做到同样的案件同样的判决。健康的司法可以逐渐地确立一种可预期性,它来自于法官恪守公布的明确清晰的法律规范,遵守同行认可的法律解释准则。糟糕的司法让当事人无所适从。当他咨询律师:“我的案件结果会怎样?”律师答:“从法律上说当然你应该是无罪的。但是结果还是难说啊。”“这倒是怪事,难道法院不依法判案吗?”“除了法律,法官还要考虑政策啊,治安状况啊,另外还要考虑服务大局呢。所以究竟会作出怎样的判决,我尽管是律师,还是没法预料啊。”司法决策适用准则的不确定是导致司法神秘化的最大原因。

所以,要祛除这种神秘化,要在立法时尽可能避免两可之辞,提高法律规范的清晰明确程度。与此同时,法官必须依照法律规范而非模糊的道德准则裁判。不少文明早期都有过法律不公开的做法,罪与非罪、合法与非法就很神秘。有些地方虽然公布了法律,但是法律很笼统,含义模糊,法官可以上下其手,百姓自然动辄得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决狱”就是这种典型。当法官运用宽泛的原则而不是严格的规则判决时,司法一定会走向神秘化。事实上,这正是考察一国法治化程度的标尺。

王院长在讲话中又强调“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知晓司法、监督司法”,这也是切中要害之论。国民要了解司法,离不开司法判决的清晰说理,要让当事人清楚地了解法官何以作出这样的判决。不仅如此,对“监督司法”更重要的是广泛的公众。这就需要判决书向全社会公开。我曾撰文呼吁全国法院的判决书都要在严格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及时在网上公布,让人民对司法的监督有所依凭。这应该是司法祛神秘化的有力举措。遗憾的是,最高法院的判决书至今也没有完全公开,或者说绝大多数都不公开。这种情况下,人民要知晓和监督司法岂非一句空话?

最后,公开审判是改变司法神秘化的又一项重要保障。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三类案件,所有案件的审判都要公开举行。法院应该向社会敞开大门,国民可以随意进入法庭旁听审判。我曾有机会到国外考察司法制度,无论哪个层次的法院,作为一个外国公民的我都可以畅通无阻地进入,没人查证件,任意推开法庭的门就可以坐在旁听席上听上一会儿。但是,我在自己的祖国却难以做到这一点。遇到稍微敏感的案件,法院就大门紧闭,甚至岗哨林立,一派神秘气象。法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判决过程是否公正,外人全然不知。这样的司法能不神秘吗?
(作者为法学教授)

刘文忠:美国—-因信称义的民众与社会

小时候,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报纸上,对美国的描述都是:”那里的劳动人民生活在暗无天日中,遭受着资本家的剥削和压榨”;”黑人没有人权和自由,深受白人的种族歧视”、”只有反帝才能爱国”、”美帝国主义是隻纸老虎”……绝大多数中国人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仇恨正是来自于这种教育。但与

郑永年:中国如何跳出自我击败的治理模式

山西襄汾的山泥倾泻事件与河北的三鹿奶粉事件,很快把人们从奥运会的欢乐中叫醒过来。尽管这些年来,类似的事情频繁发生,但很多人还是不能明白为什么一个能够成功举办像奥运会那样重大国际事情的大国,不能整治这样那样的恶性事件并有效控制它们的发生呢。

奥运会尽管是个体育盛事,但这个体育事情的组织则是涉及到国家的方方面面,不仅涉及到党政机构、各级政府和官僚机构,而且也涉及到整个社会。奥运会的成功不仅检验了中国的组织者尤其是最高领导层对现存组织的整合能力,更是检验了其动员社会力量的能力。很难想象,如果没有社会力量的动员,奥运会会办得如此出色。

但是非常荒唐的是,正是这样一个能够集中各种力量干大事情的政治体制,就是整治不了山西频繁发生的人为灾难,预防不了也同样频繁发生的诸如三鹿毒奶粉那样的食品安全问题。

尽管每次事件发生后,民众的怨恨总会洒向政府官员,也总会有不同层级的官员需要承担责任,但官员的频繁更换并没有使得情况有任何好转,更不说是解决问题了。相反地在一些情况下,问题会变得越来越严重。

这就要求人们从更深层次来看问题。这里需要讨论的是中国治理模式甚至政治模式中所包含的诸多自我击败因素。

政治和经济利益一体化

在这样的恶性事件上,差不多所有自我击败的因素都可以和中国政治和经济利益一体化的现状连接起来。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一体化有几种呈现方式:

第一,政府就是经济主体,或者说是企业的所有者。

第二,政府是企业的一部分,主要是政府在各种类型的企业中持有股份。

第三,政府是企业的后台老板。尽管企业并不属于政府,但政府则是在背后操作。

第四,一些政府官员和企业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会促使政治自我击败。

这些年来,尽管中央政府强调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发展要以人为本。但要转换已经高度内化了的GDP主义谈何容易。对地方政府来说,发展还是最重要的。

政府要的是经济成绩,地方的经济增长对官员政绩有好处,对地方官员的经济利益也有好处。只要地方企业能够为地方经济作出贡献,政府对企业的不义行为也就加以认可。企业出了事情,政府自然出来帮忙,为企业逃脱责任。

如果是涉及到政府个别官员和企业的利益关系,情况就会更加复杂。无论是企业主还是政府官员,他们并不是没有意识到企业应当负有怎样的责任,但是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他们选择的总是金钱而置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生命与不顾。

从利益的角度来说,企业官员和地方政府能瞒就瞒,直到不能瞒或者瞒不住为止的行为也就很容易理解了。就这次三鹿奶粉来说,3月中旬就已经知道消费者投诉,8月初就已内部得出结论,但9月份面对媒体却仍然矢口否认,声称“仍无证据表明婴儿患病与食用三鹿奶粉有必然联系”,而且居然还强调“三鹿奶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排除竞争对手栽赃”等。

等到问题完全曝光之后,所有相关者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同样出来为自己辩护,把责任全部推到奶农身上。给人的印象是他们个个都是受害者。

官员因频发的工业事故栽跟头

这次三鹿奶粉事件的爆发也可以说是层层利益保护下的人为产物。四年前,安徽阜阳发生了“大头娃娃”事件。之后,有关媒体公布了阜阳市多家不合格奶粉企业和伪劣奶粉“黑名单”,其中,三鹿奶粉赫然在列。

但是没有部门和官员去关心这件事情,对质量和安全进行把关。倒是各个方面协助三鹿拼命公关,最终使得三鹿从“黑名单”中撤下来。原因再也简单不过了,因为对质量和安全把关无利益可图,而帮企业攻关则就不一样了。

从各方面的报道来看,三鹿奶粉的纽西兰合作伙伴早就发现问题,并要求中方采取行动,但遭到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拒绝。中国企业官员和地方政府草菅人命的行为方式不得不令人惊讶万分。

山西的各种人为的灾难也是这样。这些年,山西不知道发生了多少灾难,死了多少讨生活的人们。中央有关部门也不是没有整治山西的决心,向山西派了一批又一批的官员。

在山西,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不同层级的官员因为这频发的工业事故中栽了跟头。但是巨大的经济利益还是使得企业主和政府官员前仆后继地冒险。

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的一体化使得政府“自废武功”,也就是自我击败。很多年来,政府的改革就是要建设一个规制型政府。就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来说,规制型政府的前提就是政府要从经济领域撤出来。

在政治和经济一体化的情况下,规制只能是左手规制右手,也就是说规制只能是自欺欺人,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今年3月全国人大之后,中国开始了“大部制”的改革,其中一个目标就是建设规制型政府。但从实际行为来看,很多现象是和规制型政府背道而驰。立法部门做一套,行政部门又有自己的一套,互不从属;不同层级的国有企业的垄断情况越来越严重,并且中国的企业都是有行政级别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谁来规制谁呢?

情况没因问责制而得到改变

除了政府和企业的不分,规制型政府建设的困难也来自于规制和现实需要之间的严重脱节。中国的规制制定者或者立法者这些年出台了非常多的规制和立法,但似乎没有一个规制或者立法可以实施的下去的。

当然规制者和立法者可以把责任推给既得利益或者地方保护主义。但这显然过于简单。如果一个规制或者立法真正为社会所需要,那么就应当执行得下去的。中国的规制或者立法,要不没有,要不就是过于理想。例如近年来的有关环保和劳动法方面的情况都是这样。

很显然,如果一个意在保护劳工权利的法律连劳工都不想接受的时候,就要应该反思这个法律了。规制和法律并不是越理想越好,而是要根据现实性。只有具备了现实性,才能够有实施的可能。

这些年最大的进步就是开始实行官员问责制了。但现在看来这个制度也是治标不治本。官员来来往往,但地方利益是永久的。在不改革基本制度的情况下,光是问责是远远不够的。

山西的情况就是没有因为问责制而得到改变。各级政府欺上瞒下的情况没有因为问责制而得到改变。问责制只是一种事后追求责任的办法,但要预防事情的发生就需要从改变基本制度入手。

如何改革基本制度?这里要回到奥运会的成功。社会力量的动员和参与是奥运会成功的主要因素。中国改革所产生的困难就在于改革者总是担心社会力量的兴起,不敢真正赋权于社会,包括媒体和非政府组织。一会儿分权,一会儿集权,但权力总是在不同层级的政府间流动。

在社会力量被排挤在政治过程之外时,众人就仅仅是被政府和企业管治的对象。也就是说,一个把社会力量排挤在政治之外的组织是没有任何向社会负责的内在机制的。即使产生了负责的机制,这个机制也只是浮在表面上的,没有实质性意义。

记得孙中山先生把政治定义为“众人之事”。这里的众人不仅仅是被管制的对象,更是政治的参与者。只有当众人成为政治过程有机部分的时候,中国才能从根本上跳出自我击败的现象。

。作者是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牟传珩:“祝咏兰”的“谎”撒大了

自去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镇坪县发生野生华南虎”的新闻发布会后,”周老虎”假照片便进入国人的公共视野,导致政府的公权力被滥用,政府的公信力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从此, “周老虎事件”代表了一个时代的集体性谎言,刻在当代中国造假”丰碑”上了。然而,当下周正虎还在接受司法审判,又一起据说比华南虎造假影响更大,性质更为恶劣的”祝咏兰讲话与照片事件”又来了。就在掺了三聚氰胺的三鹿等奶粉导致中国大批婴幼儿患病或死亡恐慌,民众已对国货食品安全失去信心的同时,网上一篇祝咏兰泄露”中国特色”特供制度的讲话,并配有多幅正式会议照片引发海内外舆论一片哗然,遭到网民一致性的非议。祝咏兰在《讲话》中透露:甄选”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条件非常严格,要求重点在其”安全性”和”营养性”,说”有机食品的生产必须完全按照作物、牲畜在自然环境中的生长规律进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化肥、农药、生长激素、无污染,不使用化学添加剂、防腐剂,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并经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我国绿色食品的AA级就是参照有机食品的标准而生产的。凡是上述环节有一项不达标就不能算是真正的有机食品,更不能入选为’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副主任杜毅则在接受采访时给特供产品下定义:”‘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是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甄选、评估并生产(或授权生产)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及国务院机关老干部的特供指定专用产品,其甄选、认证过程严谨、要求严格。目前被列入特供种类中的产品主要为有机食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日常食品,从今年开始我们把保健食品囊括其中。”在”毒奶事件”发生后,这篇讲话本来有让中国红色贵族们吃喝的放心之效,但它反过来却成为了社会舆论抨击的众矢之的。

然而,就在舆论炒的纷纷扬扬之际,昨天中国新闻网突然爆出记者采访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说,根本没有所谓的”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没有举行过所谓的”授牌仪式”,也没有”祝咏兰”这个人,网上相关信息纯属谣传。这一来这个”谎言”可真的撒大了,造假竟然造到中南海头上。”周老虎”照片只不过造假了一个野生华南虎,就已经轰动国内外舆论了。”祝咏兰”照片竟造出了一个有庄严的主席台、有隆重的会场与大批高干参入的”授牌仪式”。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这照片的毒素对政府来说,可远比”三鹿奶粉”危害大得多,更比”周老虎”造假恶劣千百倍。因为如今中南海吃 “特供食品”已经见诸海内外媒体了。这才三两天,网上检索就有70多万条相关新闻评论了。究竟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误导舆论,向中南海泼污水?对此政府本应一追到底,严查不放,不仅还中央一个清廉的形象,也给百姓一个真相的交代。

然而,蹊跷的是政府竟让新闻网爆出一个记者的无名采访,而且内容竟是含糊其辞地说了几句话否认”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授牌仪式”、”祝咏兰”这三个名称词,却回避了问题的实质:中南海究竟有没有”特供生产基地”和”特供产品”?更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采访要隐姓埋名?是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哪位”负责人”出来僻的”谣”?如实说了真名真姓,才好事后有个交代。据悉,北京国佑特供产品有限公司、北京国佑万悦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国佑世昌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都是提供”特供产品”的企业,它们不会也是造假的吧?还有2007年11月北京医院营养科主任、首长营养保健专家曾煦媛曾在报上说:”中央领导们吃的虽简单,但食品来源一定要安全”。”中央领导吃的米、喝的水,都有特定产区供应。北京每到秋天九保桃盛产季,最好产区的九保桃一定是送往中南海,以及退休领导家中”。不知这是不是也在造谣?

“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不少报道与文章披露,中南海与奥运会都专供”三元”奶,据说也有人辟谣说”三元”奶北京市场到处可见,以此小儿科常识侮辱民众智商。谁都知道,”茅台酒”全国都买得到,但老百姓喝不到特供的。连三元企业自己都对外声称:三元奶极品是中南海、人民大会堂宴会厅的座上宾。给中南海特供的三元是优良品种的母牛乳液。中国网2008年7月6日转发记者文章《民族品牌民族心 三元牵手”红旗歌手”刘媛媛》称:”三元除了为人民大会堂供应特品奶以外,还为中南海提供特供”。 中国食品产业网 (2008-7-4 )《老牌”特供”品牌 三元牛奶助力奥运健儿》文章透露:”据了解,乳制品行业’元老’三元牛奶,以其过人的品质在北京老百姓中赢得的口碑是人尽皆知的。而其为人民大会堂供应特品奶、为中南海提供特供奶品,以及长期以来被指定为全国和北京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特供品的高端市场背景却鲜为人知。”北京商报2008-08-15刊文称三元极品具有:”为人民大会堂供应特品奶、为中南海提供特供奶品这样的高端市场背景。”本作者不知这些文章是不是都在”造谣”,当一并法办。周正龙可是正在接受司法审判呢!

如果政府不想侮辱自己的”信息公开”承诺和公民的知情权,就应对以上混淆视听的言论一追到底,查明真相,看看究竟是谁又在制造”周老虎”谎言毒害中国?

附言: 最先把”祝咏兰”主任讲话公诸于众的是山东科尔公司网站(http://www.krbio-cn.com)但这个网站却打不开了,不过在下面的一则招聘启事里,仍可见到”特供中心”。网上还挂着另一篇”杜昱光教授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授牌仪式上的讲话”,其中提到出席当天授牌的主要领导中还有位”赵明顺书记”。此公应为”山东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赵明顺”。

特供食品网引自:http://blog.tom.com/poll8/article/3111.html

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授牌仪式现场鸟瞰

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授牌仪式现场主席台第一排(自左至右):
原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委员会委员姚乾元教授,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天然产物与糖工程研究组组长杜昱光教授,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杨欣沂,
国家民政部原副部长、中国未来研究会会长张文范,
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主任祝咏兰,
山东省老龄办副主任刘爱民,
中国药科大学生物制剂药学博士、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李继珩教授,
山东科尔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裁王胜田先生

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主任祝咏兰为中心授牌

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主任祝咏兰为中心授牌-2

领导讲话

中央国家机关特供商品

中央国家机关特供商品

一点五:对“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还需进一步辟谣

中新网9月25日电,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近日网上出现的所谓题为“祝咏兰主任在中央国家机关特供产品授牌仪式上的讲话”的帖文进行了说明。

这位负责人说,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没有所谓的“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没有举行过所谓的“授牌仪式”,也没有“祝咏兰”这个人,网上相关信息纯属谣传。

我个人认为,这个辟谣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其可信指数应该计算为100%,但仅此想打消或踢除这一假新闻在中国人民及世界它国民众心中的恶劣影响,则有杯水车薪、抱薪救火之感。

第一、辟谣有避重就轻之嫌。这则假新闻的核心元素是“国务院中央国家机关食品特供中心”,至于属于谁主管那在其次,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没有这个机构,我们完全相信,但国务院其它部门下设有这个机构没有?为什么不一并作出说明?国务院机关老干部活动中心没有“祝咏兰”这个人,就能证明没有“祝咏兰”这个人吗?为什么不对“祝咏兰”进行时下流行的“彻查”?

第二、为什么不对谣言的来龙去脉进行澄清?辟谣是一项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的工作,最让人信服的方法永远只有一个,就是查出谣言的源头。作为国务院这样的顶级强力部门,为什么不动用自己的资源对谣言的来龙去脉进行追查?如果连这个都没弄清楚就出来辟谣,只能越辟越让人糊涂。

第三、即要对“贴文”更要对“贴图”辟谣。如今的网络上,谣言如同一柄达摩克利斯高悬着,网民的对策是“口说无凭,贴图为证”。而PS图片是一项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工作,周老虎之流弄不出来,中、低端网民同样弄不出来。在《讲话》贴文后面,有四幅图片,就是专业人员也可能“真假难辩”,遑论一般网民,可以说,网民对《讲话》的信任,很大程度上建立在那四幅图片上,既然专门辟谣,为什么不对网民特别关心的图片一并进行辟谣?

第四、必须对这一事件的造谣者进行抓捕。红钻帝国事故,早已明白无误地警示网民:跟贴有风险,发言需谨慎,相对而言,这次的“造谣”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原创”。值此中国食品遭遇全球滑铁卢之际,制造这个谣言的人完全可以定性为别有用心、顶风作案,也在事实上形成了恶劣的国际影响,对这样的造谣者不进行抓捕,何以服众?何以断后?

本站编辑按:当局越描越黑,特供食品部门的正式名称是“中央国家机关特供食品评审中心”,

见http://www.cctgcc.org/defaul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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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芜为什么是经久未衰的话题

在中国当代学界有一些人或事,将成为长久的话题。其中胡风和胡风事件当然要算一个,由胡风引出的舒芜,也要算一个。关于舒芜,在胡风事件后就曾为学界私下所议论,胡风平反后更成了一个公开的话题。有人骂他是“犹大”,对他在胡风问题上的很多做法十分震惊,尤其对他主动交出胡风的书信,出卖胡风,陷胡风及其朋友于铁窗之灾,恨恨不已,特别是当事人更是终其生不能原谅;有人把他交信的举动同当时时世的险恶联系起来,认为是政治的压迫,使本人别无选择,对他则表示了相当的同情和理解。总之,是非功过各有所见。平心而论,我对舒芜的一些行为实在厌恶、鄙薄之至。但我想的是另外一些问题。我认为,即使在当时,舒芜的行为于情于理也都十分反常,是一个还存有道德情感,还讲究人格尊严的人所耻于做出的,然而,他,一个颇有些名气的学者,居然坦坦然、很以为然地做出了。回首半个多世纪前那些往事,我不是愤怒,也不是同情,倒是他的做法和态度引起了我深长的思索。

此事需从舒芜《论主观》的文章说起。1945年由胡风主编的《希望》创刊号上发表了《论主观》之后,立刻惊动了共产党中央,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此时延安的整风运动已经结束,在中共党内已经确立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至高无上领导地位,而胡风的杂志竟在此时发表舒芜这样强调“主观战斗精神”,反对“唯物论”、“辩证法”的文章,其严重性可想而知。事实上,早在1943年11月,也是整风刚过去不久,中共中央就曾对重庆的《新华日报》、《群众》等报刊的“离经叛道”提出过严厉批评:“现在《新华》、《群众》未能认真研究宣传毛泽东同志的思想,而发表许多自作聪明错误百出的东西,如××论民族形式、×××论生命力、×××论深刻等,是应该纠正的。”其中的××,即胡风,×××、×××,即乔冠华、陈家康,他们都属于周恩来身边的所谓“才子集团”,在延安批判王明的教条主义时,正是他们著文反对“用教条主义反教条主义”,主张毛泽东的《讲话》要在“国统区”和“解放区”“区别对待”。《希望》此时又发表了《论主观》(接着又发表了舒芜的《论中庸》),在毛泽东那里,显然要由此联系到两年前的情况,并视为对他权威的一种挑战。毛参加“重庆谈判”返回延安后,立刻派胡乔木再次前往重庆,解决他们的问题。此前,就舒文黄药眠曾著文《约瑟夫的外套》予以批判,周恩来也曾举行了专门的“讨论会”,进行批评,但火力似乎不猛,范围也很小,收效不大。胡乔木到重庆后先找胡风谈话,但文艺思想的问题始终谈不到一起。接着又找舒芜。“舒芜接胡风信,便从百多里以外的地方乘船专程赶到重庆市区。胡乔木同他谈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张家花园文艺界抗敌协会胡风住的房间,胡乔木讲,你是哲学唯心论、主观唯心论。舒芜不服,同他辩论,反反复复同他辩论这两句话,谈了一下午。最后胡乔木约舒芜第二天‘到我们那儿去谈’,也就是到曾家岩50号周公馆去谈。第二天上午在周公馆的谈话,除胡乔木、舒芜而外,在座的还有胡风和地下党西南局文委的负责人冯乃超、邵荃麟,他们只是听,一言未发。谈话中,胡乔木说:你要知道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的伟大贡献之一,就是区别无产阶级革命性和小资产阶级革命性,而你将它们混淆了,要以小资产阶级革命性取代无产阶级革命性!胡乔木还说:毛泽东同志指出,什么是唯物论?就是客观。什么是辩证法?就是全面。你的《论主观》,恰好是反对客观。你的《论中庸》恰好是反对全面。胡乔木这两段话,给舒芜的印象最深。舒芜不接受胡乔木这些批评,他反复辩论。最后胡乔木激动起来,拍了桌子说:”你这简直是荒谬!‘谈话继续不下去了。“下午因为胡乔木有事没谈成,本来陈伯达也要来同舒芜谈,但舒已经买了船票就”婉谢“了。[1]

从这两次“谈话”,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情况:一个普通作者在一份远在重庆的共产党外围的杂志上发表了一些“异见”,毛泽东就急匆匆地派自己的意识形态助手亲自跑到重庆去找当事人“谈话”,一次不成还要第二次、第三次,胡乔木不成,还要陈伯达再谈,我们一方面看得出经过延安整风之后,毛泽东以自己的思想统一人们思想的意识是极其强烈、也是极其霸道的;另一方面也分明看出毛泽东对舒芜“主观论”的极其重视,因为那“主观论”通过一种哲学思想的阐述,强调了恰是通过延安整风所极力消灭的知识分子自由精神(资产阶级思想)。舒芜在文章中分明谈到“对于新的探索和追求,如果真正发现了错误,固然要严格地批判;但更重要的,是要小心细致的,甚至像淘沙拣金似的,把其中正确的因素发掘出来,发扬起来,帮助它成长”,“今天由于批判地接受遗产这口号的提出,对于古代某些最反动的学派,都已经在用着这种淘沙拣金的功夫,何独于现实的新探讨新追求反这样苛刻呢?对于旧的东西就心平气和委曲求全,对于新的东西就痛心疾首求全责备,这种态度早为鲁迅先生所斥责过了。”他还反对用过于简单的“楚河汉界”的阶级分析方法判断生活在错综复杂社会中的人,批评了文坛学界中“党同伐异”的各种宗派现象,等等。我们知道,这些思想毫无疑问属于“自由”、“民主”、“个人”、“个性”、“主体”、“自我”;这一类自由主义思想范畴,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价值理念。它们部分地为胡风的“主观战斗精神”所守护着,如今又通过舒芜的文章公开地张扬起来(舒芜甚至在文章中声明,他文章的思想,“不是书斋里的清谈,而是我们当前生死存亡的关键”),不能不让毛泽东十分警觉,也格外愤怒。然而,舒芜的头并不那么好剃,两次谈话,拍了桌子,也没有压住,竟自扬长而去。这里毕竟不是延安,可以像对待王实味等人那样,抓起来,或直接压下去。怀有异见的知识分子毕竟还有一个生存空间,他们在这生存空间毕竟还可以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如此,一下跳到了六七年以后。

这六七年可是“天翻地覆慨而慷”。形势大变,“思想专政”的大网已经撒向全国,舒芜原来可以同胡乔木“辩论”并扬长而去的“生存空间”已经荡然无存,胡乔木,以及一些知识分子曾与之论争过或与之有过恩怨过节的共产党左翼文化人,现在都成了文化界握有予夺实权的领导。如果此时舒芜联想到六七年前的往事,对自己的命运有些担心,我们不会感到不可理解。他那两篇文章,胡乔木批判他反对毛泽东思想的那两次不愉快的谈话,以及他所表现出的桀骜不驯,都可能使他今后的生活蒙上阴影。虽然他偏居一隅,还当上了南宁一所中学的校长,又兼着“省人大代表”、“广西文联研究部长”、“南宁市文联副主席”、“南宁市人大代表”这样一大堆荣誉职务,但要求思想高度统一的共和国体制,改造知识分子的大势和不断深化的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毕竟从根本上决定着他的命运,逼他时不时要想到自己该怎么办的问题。他能怎么办?从道理上看,他说来说去也是思想的问题、理论的问题,或用当时流行的话来说,是个世界观的问题,他那样看了,那样写了,也那样坚持了,那是他的思想,他的学术,就算是那些思想不对,“真正发现了错误”,“要严格地批判”,但总要“小心细致的,甚至像淘沙拣金似的,把其中正确的因素发掘出来,发扬起来,帮助它成长”吧。况且,思想和学术的问题,并不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定得出是非的,思想和学术的是非也不该由强权来确定,而要通过思想和学术界的自由研究和探讨来明辨。退一步说,就算是他那些思想、理论都要不得,都要改造,反正大家都是在“长期改造”,他充其量在“长期改造”之外再同胡风等人一起被“长期批判”就是了。“心底无私天地宽”,他一个学人,还是做他的学问就是了。……我想,舒芜能这样想,可能问题就简单多了。也许有人会说,这样想也太书生气了。是的,是很书生气。可是既为“书生”,还是书生气点好。书生的价值也可能恰恰在于学问上思想复杂,生活上却往往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了。有时,这也未免不是一得。但此刻舒芜的思想肯定不是这样,他要比书生的思维复杂得多。往事可能已经成为他一个不小的心结,利害得失的问题,何去何从的问题肯定会不断在脑里盘旋,而关于自己思想和学术的是非和价值的问题,肯定已经不在头脑中占据多大位置了。这样,他的思想动态和生存表现就开始从学者(书生)的常态中分离出来。他陷到了六七年前的往事里。然而,他越是处心积虑想到那些往事,那些往事就越是对他形成压力,就像契诃夫笔下那个把喷嚏打到长官后脑勺上的小公务员似的,为恐惧所折磨,而且越想越害怕,越想越造成无以解脱的精神重负,而主动检查,主动改变自己命运的想法就越强烈。我们还可以估计到舒芜一旦陷入这种思维里,他同胡风的关系也会成为他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不只在观点、思想上与胡风大体相同,他的文章还发表在胡风办的刊物上,他还同胡风及其朋友们过从甚密,胡风及其朋友们正被官方不间断地批判、围攻着,处境险恶,今后如何难以预料,说不定自己在官方那里也成了胡风同伙,自己同胡风及其朋友们竟成了一条线上拴着的蚂蚱。然而,这情况就不能改变改变吗?为了不陷入这不幸里,他是不是应该采取什么行动,主动把自己同胡风分开呢?他要先胡风们一步,主动检查,有一个决不同于胡风及其朋友们的姿态,会不会扭转他的不利局面呢?最后,他肯定还会想到如何检查的问题。他可以在有关知识分子改造的会上检查,也可以向共产党的组织书面检查,甚至可以给胡乔木写封信,反省一下六七年前的文章以及胡乔木帮助自己、自己执迷不悟的往事。当然,也可以像后来那样,写出文章来,公开发表在报刊上。几种检查的方式相比,当然还是后者更有影响力,也更能显示自己同他们彻底分道扬镳的决心。当然,就是公开写文章检查,也有两种完全不同的写法:从常情、常规、常理来说,他应该只检查自己,不涉及别人,就算是知道别人如何如何,那也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不该由自己来说;如果另有心结、另有打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知道后来的情况是舒芜公开写了文章,而且完全违背了常情、常规和常理。他不只是痛心疾首地检查了自己,还特别把“我”放到了“我们”中,通过自我检查的方式,仿佛漫不经心地顺手把他往日的朋友们捎带出来。

他检查说:“《讲话》发表的时候,国民党统治区内某些文艺工作者,认为这些原则‘对是对,但也不过是马列主义A、B、C而已’……我曾经是他们中的一个。”他在文章中指证那个“我们”,是“吕荧、路翎和其他几个人”。

他说:“但是后一种作风,我们过去居然把它说成是工人阶级的‘精神状态’,还要充分发扬它。所以说‘我们’,是因为还有几个人,曾经具有相同的思想,路翎就是一个。《人民日报》5月12日的‘文化简报’中说:”……‘这是完全确实的。我和他曾经在一起鼓吹这种’精神状态‘有好几年。“

他还说:“据说今天还有人——例如吕荧——在高等学校讲授‘文艺学’的时候,把毛泽东文艺思想排在讲义的最后一章,当作文艺学中一件极其偶然极其例外的现象……”

……

这可实在令人毛骨悚然了。他个人检查不要紧,却又顺手把“吕荧、路翎和其他几个人”揪了出来,推到陷阱里,而自己却抽身跳了出来。经舒芜那样一检查,就事实上封住了“吕荧、路翎和其他几个人”检查的路:舒芜是“揭发”了他们,他们再“检查”也是“抗拒”后的不得已而为之了。那还有好吗?胡风说这“等于卖人肉”[2],是一点也不假。胡风还说:“在整风运动中,主要的一条是说领导,并检查自己,除了同组的,是不要扯远的。解放以前,只是各自为战,解放以后,是各个在领导下做工。谁和谁也不是穿连裆裤的……谁也负不起别人的担子。”[3]这说的是常情、常规、常理。但是,此时的舒芜显然是要通过检查把自己同胡风和他的朋友们分开,其目的不是在于解决“思想”而在于解决“利害”,常情、常规、常理就可能对他不那么适用。那么,这样太有悖于常情、常规、常理,不要为天下人所诟骂吗?他肯定是知道的;但此时那常情、常规、常理算得了什么?在“革命原则”和“革命利益”(他的个人利害此刻一定会在他心中发生一个奇妙的转换)面前 ,它们其实都是一文钱不值的“资产阶级烂货”。胡风及其朋友们的怨怼和诟骂,也算不了什么,反正从此是“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你坚持你的资产阶级立场,我转向我的无产阶级,哪里还想得了那么多!

对利害得失的处心积虑,显然使舒芜的灵魂发生了可怕的裂变。冷冰冰的利己主义终于压倒了思想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一种叫做“精神”的东西在这位学者身上已经消弭了。

舒芜发表在1952年5月25日的《长江日报》上《从头学习〈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检查,对瓦解胡风“文艺小集团”无疑是个可喜的信号,《人民日报》6月8日即对该文转载,并加了胡乔木亲自写的“编者按”。“编者按”根据舒芜的检查完全坐实了“以胡风为首的一个文艺小集团”的存在。不久,他应邀参加北京“胡风文艺思想讨论会”,批判胡风文艺思想。他肯定从这里看到了自己命运某种转机的可能。接着,他一不做二不休,又写了《致路翎的公开信》,以向路翎“进言”的方式,显示了自己的新思想、新立场和同“胡风派”们决绝的态度。果然,他很快调往北京,命运真的“转机”了。

六七年前的舒芜是个有清醒自我意识、清醒理性思维的知识分子。他同胡乔木谈话中的表现,更显示了一个知识分子不畏权势、执着于真理的人格精神。这些本不是在一个人身上说没有就没有了的,也不是三年五载的“思想改造”就能轻易瓦解的。那些年我们当然看到大批知识分子、甚至比舒芜出名得多的知识分子都乖乖做了“顺民”,虚心下气地“改观换魂”,但仔细看一下就会辨识出那其实是迫于形势,出于无奈,不得不以自我贬损的方式,以换取自己和家人生活的一点平安,在内心的深处和行动上,却大都在小心地守护着知识分子那不该泯灭的尊严和操守。那是一种“底线”。那“底线”就是他仅余的存在,失去它就等于他生命的丧失。我想,能写出《论主观》、并在胡乔木的教训中扬长而去的舒芜,断不会认识不到这一点。然而,当他不再以思想的是非、而是以实际的利害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时,他的选择就与那些真正的学者和知识分子的选择大相径庭了。他有意通过发表在报纸上的检查顺手把胡风和他的朋友们卖出去,不但宣布对以往价值理念和独立精神的彻底放弃,也宣布了自己一种不顾一切的决绝。接下去,他再故作姿态,“规劝”胡风们,就更是一种主动“依附”和“邀宠”的行为,说是对一种“精神”和“人格”的“变节”和“背叛”,一点也不为过。一个被动,一个主动;一个于无奈中虚于周旋,在顺随中守护着自我,一个是在恐惧中把自我和别人一同交出去,并以交出别人改变自己的命运。对于这两种情况最心知肚明的就是毛泽东。他多次说知识分子是“毛”,必须依附在无产阶级的“皮”上,就是要抹杀知识分子“从道不从势”、追求独立精神价值的意义。他要改造知识分子,首先要的就是知识分子这些“毛”对“皮”的依附。但他深知,政权在自己手里,让他们做“顺民”并不难,真正的依附却极不容易。看他们说得好听,但大都内心另有所想。所以,他一向对知识分子们心存疑虑和警觉,不管胡风们或其他的知识分子如何检查、批判自己,他都不予任何褒奖,甚至连个“态”也不表,整起来也决不手软,而对舒芜,却以上调北京为奖赏。

舒芜既然下定决心、不择手段地甘心“依附”,那下面的行为,什么交出胡风的书信啊,什么在林默涵的指示下对书信“分类”啊,对信中一些隐语、暗语、特殊用语进行“注释”啊,就都是很自然的了。这并不是如有些人分析的,在权力面前能不能“拒绝”的问题,也不是毛泽东和胡风孰重孰轻的问题,而是只要主人需要就要做、也必须做的问题。

在是否主动交出胡风书信的问题上,舒芜一向辩解,认为是事出有因;一些他的同情者也多认为那是出于无奈。舒芜在批判胡风的文章中提到了胡风的书信,“没想到”《人民日报》向他组稿的女编辑要“借”胡风的书信去看一看,他以为“可能是编辑部要核实文中所引胡风的信,遂很‘乖’地将保存完好的胡风历年来的信件交给女编辑”[4],“没想到”这信竟到了中宣部文艺处长林默涵的手里……最后就是“没想到”这竟给胡风酿成了大祸。然而,在这一连串的“没想到”之前有一个肯定会“想到”的事实却被舒芜和他的同情者们轻描淡写地滑过去了:舒芜批判胡风居然引用胡风给他的私人信件。身为学者的舒芜不会不明白,他同胡风并不是以书信的方式进行公开论战,他引用的信只是胡风写给他的平常书信,它们就如闲谈一样,带有随意性质,往往率性而作,口无遮拦,公开的思想辩论,是断不能以此为依据的。把人的私下信件公开出来,作为自己立论的依据,说别人如何如何,给别人下各种结论,既为学术规范所不许,也是有损学术道德的行为。他既然在公开的文章中不顾规范和道德引用了胡风的私人信件,那就无异于向社会公开了这些私人信件,否认了这些信件的私人性质。既是公开了这些信件,否认了这些信件的私人性质,那编辑的“借”看,也就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了。她“借”了,再把它交给林默涵,自然也没有什么大不妥。所以,至为关键的还是舒芜在公开文章中对胡风私人信件的引用,说什么“没想到”,不过是托词而已。事情再清楚不过:舒芜既然已经把他自己的“自我”完全交出,既然在交出“自我”时已经毫无顾忌地把别人出卖了,此时他还能有守护别人的“自我”的意识吗?既然能把“吕荧、路翎和其他几个人”的“自我”顺手交出,再“顺手”把自己掌握的胡风的“自我”交出去,不是很合逻辑的事情吗?

我们看到舒芜一连串让我们极为惊诧的悖于常情、常规、常理的行为。事实上这不难解释,一个人只要突破了“自我”这个人格底线,那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的,那时,再按常情、常理、常规来衡量他,可能就不大会说得通。

舒芜之所以被学界一谈再谈,既因为他行为本身的“超常”,更在于他行为的后果。胡风事件从“文艺小集团”到“反党集团”又到“反革命集团”,株连数千人,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大“文字狱”,舒芜在其中起了重要的转折作用。假如他的“依附”乃至对知识分子精神价值的背叛,仅仅涉及到他自己,或只是造成了某人、某些人的不幸,也许人们早就把它放到一边了。偏偏胡风和胡风的朋友们并不是默默无闻的小人物,这株连深广的“文字狱”在中国知识界又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痛苦记忆,给中国文学和学术的发展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痛。胡风和他的朋友们因为这惨剧将永远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这一笔中当然也就少不了舒芜这个另类角色的名字。这实在是没办法的事情。

此外,还有一个也许是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舒芜的表现和他在“胡风集团冤狱”中所扮演的角色,触及了中国文化、道德范畴中太多发人深思的问题。中国传统文化一向最崇尚气节。“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是中国士子最为崇仰的道德境界。这“不能移”、“不能淫”、“不能屈”的是什么呢?就是对一种真理的坚守,对一种信仰的忠诚,对同自己生命紧紧相联结事物(这里有邦国、有父母,也有夫妻亲情、朋友情谊)的生死相依和不可动摇的情怀。人们对“气节”的崇仰可以说是超功利的,即使对敌对政治集团体现了这种精神的人,也往往能超越利害给予特殊的尊敬(这一点古今中外都不例外,实例也很多)。可以说,这种“气节意识”已经深入于中国文化的血脉和中国士子的精神骨髓,想彻底泯灭它在人们心中的价值几乎是不可能。中国传统文化这种精神,也是一种人类性美德。这种超越于简单利害之上的形而上追求,才真正属于人类。它并不针对哪一种具体的权力,也不在于某一政治权力是好还是坏,得人心还是不得人心,它要的只是独立于权力之外的属于人的精神价值,一种不可或缺的个体性存在。这也就是陈寅恪在王国维墓碑的铭文中所说的:“先生之著述或有时而不章;先生之学说或有地而可商。唯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遗憾的是舒芜正是公开背叛了这种精神价值。

当然,舒芜的“背叛”是一种时代性的文化现象。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的学说,是不承认这种“超阶级”的精神价值的,它把一切都“阶级化”,物质利益化,并不遗余力地阉割和解构“气节”的精神实质,把作为伦理精神的“气节”政治化,用“反革命”的“气节”这种政治定性,彻底把它从伦理文化中开出去。新中国成立以后,“气节”如同“自由”、“人权”、“民主”、“人道”、“自我”、“主体”、“独立”、“独特”……这一类精神价值一样,基本上从中国的语码中消失了,而代之以“从属”、“服务”、“无我”、“听话”、“螺丝钉”、“驯服工具”、“我是革命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这一类“革命伦理”,并进而把“忠诚”、“坚守”属于“气节”范畴的伦理精神直接置换成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忠诚”和“坚守”——“誓死捍卫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在这样一种“政治文化”中,窥人隐私、看他人日记、拆别人信件、打“小报告”、“背对背”揭发、告密诬陷、出卖朋友乃至师长……等等为传统伦理所最不耻的东西,都可“以革命的名义”畅行无阻,甚至受到革命的鼓励。道德伦理意识已经荡然无存,一切都为披着“革命利益”外衣的最卑下的利己主义所取代。舒芜的行为就出现在这种文化中,当然并不特别让人不能理解。但是,我还是要说,这种文化对于年轻一代诚然具有他们难以抗拒的同化作用,对于舒芜那一代知识分子却不是那么简单可以消弭的。传统文化的力量、他们的教育背景以及个人的文化教养,都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本能地抵制着它的同化,即使孤立无援,危机四伏,他们也要维护那为人在世的起码德行。这也正是舒芜即使在20世纪50年代也为人私下所不耻的原因。

经历了“文革”浩劫的中华民族,应该对“气节”这样的精神价值有更深刻的理解。一个民族要是在自己的文化中连“气节”这样的伦理精神都踩到脚下,那就是他的自毁和自戕。强劲有力的个体丧失了,民族的凝聚力也就不再存在。一个民族假如只是被赤裸裸的利害左右,不再有任何形而上的伦理守护,这民族是相当危险的。

舒芜在胡风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所以为学界特别重视,并成为迄今为止一个经久未衰的话题,也许这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吧。

注释:

[1]伍宇:《舒芜和“胡风集团”案件》,见《思想的时代》,64页,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月。

[2]胡风1952年6月9日给路翎的信,《胡风全集》第9卷,338页。

[3]绿原:《胡风和我》,《新文学史料》1989年第3期。

[4]此处引文见伍宇《舒芜和“胡风集团”案件》,另见《第一批胡风材料发表前后》(舒芜答问,奚纯整理),《新文学史料》1990年第1期。

舒芜:伟大诗人的不伟大一面

钟叔河先生的《忆妓与忆民》(载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文汇读书周报》《书人茶话》栏),里面,介绍了白居易的《不能忘情吟》,那是白居易七十岁之年,“既老,又病风”,本拟将家妓樊素和家养的一匹良马转让给别人,据说此马此妓都眷念老主人,不肯离去,于是老主人改变主意,继续留供己用,并赋此吟。钟叔河先生论之曰:“七老八十的人,尽可以搞他的黄昏恋,但若凭致仕尚书的权势,或凭二千石的财势,或凭大诗人的声势,像畜犬马一样畜着此‘年二十余’(《不能忘情吟》诗序自云)的靓女,让她们提供性服务,‘既老,又病风’,则可以转让给别人,‘幸未及项籍之将死’,又可以继续给自己,这种诗的本事虽真,总难说是美,也难说是善吧。”又论樊素、朝云、袭人、香菱、平儿她们的命运曰:“这种家庭里的性奴隶,实在比浔阳江头、秦淮河上做生意的还要可怜。同属买卖行为,前者既经‘买断’,恐怕连不肯的自由也没有,倒不如花魁娘子有时还有选择顾客的权利也。”钟先生此文极妙,我完全赞成,这里作一点补充。

首先要说的是,中国古时家庭里的性奴隶,可分为好几等,家妓是最下一等。大致说来,如贾琏之娶尤二姐,是正式的“二房”,凤姐对她也以“妹妹”相称(虽然心里是要置之死地),是高等。如平儿,香菱,是通房丫头,是次等。这两等都不可称为“家妓”。而处于最下等的家妓,则有两个特点:一是其服务以技艺服务即歌舞之类为主,当然也逃不了性服务的义务,但主职不在此;正如当二房的和通房丫头若能歌善舞自然更好,但本职亦不在此。二是家妓还作为待客的工具,宴客时以歌舞娱宾,乃至奉主人之命为客人提供性服务,不算门风之耻;若是二房之类,通常不见男客人,若与男客人有偷情之事,则为门风之耻,为主人所不许。

白居易诗中,大约五十四岁任苏州刺史时,始有关于家中妓乐的记载云:“一抛学士笔,三佩使君符。未换银青绶,唯添雪白须。公门衙退掩,妓席客来铺。履舄(xì)从相近,呕吟任所须。金嘶衔五马,钿带舞双姝。不得当年有,犹胜到老无。合声歌汉月,齐手拍吴歈.今夜还先醉,应须红袖扶。”(《对酒吟》,顾学颉校点本《白居易集》卷二十四)此诗主意实是仕途不太满意的牢骚,青春壮盛之时没有,到这一把年纪家中才有妓乐,总还胜于到老无,也是牢骚之语,但是,所写的以乐舞待客,听凭客人点歌,听凭客人调戏,情形如见。这些家妓,十二三岁,最多十五六岁时买来,并不会什么歌舞,主人家得费一番教习功夫。这里就有一个矛盾,正如白居易所说:“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马肥快行走,妓长能歌舞;三年五载间,已闻换一主。借问新旧主,谁乐谁辛苦?”(《有感三首》其二,《白居易集》卷二十一)这是说,买来现教,虽然年轻,毕竟费功夫,还不如买人家教好了的来现成享受,虽然年岁大一些。何况,青春壮盛之年就能养得起家妓的毕竟不多,像白居易那样年过半百,才买了家妓,费功夫教成歌舞的,自己又能享用多久呢 ?于是,白居易慨叹了:“老去将何散老愁,新教小玉唱伊州。亦应不得多年听,未教成时已白头。”(《伊州》,白集卷二十五)还有更叫他感慨的是:“黄金不惜买蛾眉,拣得如花三四枝,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去不相随。”(《感故张仆射诸妓》,白集卷十三)简直替张建封恨不得将那些家妓统统给他殉葬才好。

话虽如此,像白居易那样有高级欣赏力的大诗人,当然还是要欣赏亲自指导教习成的歌舞,不屑于享用别人教成的。试看,“小园斑驳花初发,新乐铮推教欲成。红萼紫房皆手植,苍头碧玉尽家生。高调管色吹银字,慢拽歌词唱渭城。不饮一杯歌一曲,将何安慰老心情。”(《南园试小乐》,白集卷二十六)这样踌躇满志,有一种艺术家欣赏自己的杰作之乐,当然不是买别人教成的来听所能有的。白居易家中大养家妓,是他五十八岁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之后,他自此长住洛阳,俸养优厚,家中声妓,颇有可观。如《小庭亦有月》(白集卷二十九)中,虽自称“贫家”“蓬门”,却有云:“菱角执笙簧,谷儿抹琵琶,红绡信手舞,紫绡随意歌。”自注云:“菱、谷、紫、红,皆小臧获名也。”当时白府中这几个家妓,有幸在大诗人的诗篇中,这么留下名来。更有名的当然是樊素、小蛮,即所谓“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她们善唱《柳枝》曲,所以又称“两枝杨柳”。此外没有机会留名的,当然更多。

钟叔河先生说:“人类的道德观念,社会生活的准则,从古到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九一九年甚至到一九四九年以前,中国男人狎妓纳妾,都既不触犯法律,也不触犯道德。”“明乎此,则知何以赠校书、悼亡姬都是中国爱情诗的正宗,杨玉环、杜十娘、李香君、小凤仙则是中国爱情戏的主角,香山居士又岂足深责。”这一番议论我也都同意。可是,说到这里,就不能不举出这样一首诗——追欢偶作

追欢逐乐少闲时,补帖平生得事迟。何处花开曾后看,谁家酒熟不先知。石楼月下吹芦管,金谷风前舞柳枝。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乐天一过难知分,犹自咨嗟两髦丝。(芦管、柳枝以下,皆十年来洛中之事。)

此诗在白集卷三十四,乃其六十七岁时之作。看到“三嫌老丑换蛾眉”之句,我实在忍不住愤怒,觉得在中国古时男子狎弄女性的诗文中,这是少见的无耻恶劣,钟叔河先生的话对这句诗应该是不适用的。听听: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几年,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了。这是什么话!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我没有忘记,这是作《上阳白发人》《陵园妾》《井底引银瓶》《琵琶行》等诗的同一诗人,因此更觉得可恶。当年他同情“入时十六今六十”的上阳白发人,同情“老大嫁作商人妇”的浔阳江头琵琶女,现在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了三几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别的不说,他对得起自己当年那些为女性代言的诗篇吗?我读诗少,只就我读过的范围来说,即使《疑雨集》那样最肉欲地狎玩女性的诗,也总要竭力替自己装点几分“多情种子”的色彩,或者扮一点“醇酒妇人”的牢骚,而“三嫌老丑换蛾眉”这样赤裸裸的老流氓之句,真还没有在别处见过。比较起来,薛文起公子的“女儿乐”名句,似尚未曾于如此老淫棍式的绝对男性本位也。我很抱歉,在白居易身上用了“老流氓”“老淫棍”这些字样,但说到这里,如箭在弦,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我并不认为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等篇是虚伪之作,他没有虚伪的必要,出自虚伪之作也不会作得那样好。人当少壮之年,观人论事,往往比较能衡以公心,明是非,别善恶,有同情,有理解。及至暮年,精力日衰,私欲日深,既得利益日多,而来日无多,这就往往丢掉是非善恶,只顾自己,不复关心他人的苦乐,不再考虑他人的意见。这不一定是普遍规律,但乃是不罕见的情形,特别是在两性问题上,在男权制度下男子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上,最容易表现出来。此时,妇女观的老化朽化腐化恶化,实乃整个人生观趋于老朽腐恶之表征。知堂尝谓,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可惜老年的白居易,在这个测试面前,也远远没有及格。

也不能冤枉白居易。他要将樊素转让出去时,樊素已“年二十馀”(见《不能忘情吟》序),诗中述樊素自言:“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白诗又有云:“十年贫健是樊蛮。”(《天寒晚起,引酌咏怀,寄许州王尚书、汝州李常侍》,白集卷二十四)可知樊素、小蛮二人,还是留用了十年,不在“三嫌老丑换蛾眉”之列。她们买进时大约也是十五六岁,过了十年,二十五六岁了,钟叔河先生说是“靓女”,是现代人的审美标准,若按白居易的标准,早已是“老丑”之尤,可见他也还是有特别欣赏的,并非毫无例外地三几年一换,特别欣赏什么呢?首先当然是歌舞技艺特别超群,如《不能忘情吟》序云:“绰绰有歌舞态,善唱《柳枝》,人多以曲名名之,由是名闻洛下。”其次该是为主人服务得特别满意,如《不能忘情吟》述樊素自评曰:“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于是老主人老诗人“不能忘情”了。小蛮与樊素同时被转让出去,(如白集卷三十五《别柳枝》云:“两枝杨柳小楼中,袅娜多年伴醉舞。明日放归归去后,世间应不要春风。”可证。)小蛮临走时有什么表示,白诗未记,只记了樊素与那匹马如何眷恋不肯去,所以“不能忘情”者又特在于樊,老诗人到底还是有这么一点“多情种子”的成分。

但是,《不能忘情吟》所说的最后一分钟决计留下樊素,似乎也只是一时激动之间的事。白集卷三十五《对酒有怀,寄李十九郎中》云:“去岁楼中别柳枝。”自注云:“樊蛮也。”同卷(春尽日,宴罢感事独吟》云:“病共乐天相伴住,春随樊子一时归。”都明确说到樊素与小蛮,特别还单提了樊素,终于还是转让出去了。诗人“既老,又病风”是遣散家妓的原因,更主要的是会昌二年,诗人七十一岁,罢太子少傅,以刑部尚书致仕,俸禄减半,家用不能不节省。于是,老诗人晚年诗篇中,屡见——

院静留僧宿,楼空放妓归。(卷二十五《时热少见客,因咏所怀》)觞咏罢来宾阁闭,笙歌散后妓房空。(卷三十五《老病幽独,偶吟所怀》)舞腰歌袖抛何处,唯对无弦琴一张。(卷三十五《夜凉》)声妓放郑卫,裘马脱轻肥。百事尽除去,尚馀酒与诗。(卷三十六《对酒闲吟,赠同老者》)风雨萧条秋少客,门庭冷静昼多关。金羁骆马近贳却,罗袖柳枝寻放还。(卷三十七(闲居》) 

这一类的诗句。家中竟然连家妓都养不起了,成了诗人叹老叫穷诉苦的重要一项了!说至此,再抄钟叔河先生的结语作结,我本来就是完全赞成他而作一些补充:“白乐天自不妨其为伟大诗人,但也要看到伟大的亦自有不伟大的一面,硬要把七八十岁老人御女说成是工作需要,说樊素、小蛮、女道士、小尼姑也沾上了伟大的光,硬要请她们来担当什么戏的主角,就更可以不必了。”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三日

冉云飞:祸起政府自身免检

我们对民主自由的制度可以有多种解释,但我认为民主自由的制度是人类制度逐渐“自然”演化的结果,人类看到这样的“演化”更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于是向大自然学习,搞仿生学意义上的制度设计,使得人群当中任何人都应受相当之制约,而不应享受豁免权。民主自由的制度是人类向大自然学习的重要成果,以我浅陋的科学知识而言,生物物种多样化,是大自然的天理,而且没有任何物种有免受制约的权力。即没有任何一种动物可以独霸天下,而不受任何之制约,即任何一种物种都会成为大自然的免检产品,它们各自制约,互相利用,互为依靠,互相制约。人类正是在这样向自然的学习与模仿过程中,知道我们要保证人的利益需求与价值的多元化,要保证言论自由的存在,必须建立任何人——不管其多么有权还是多么有钱——都不应享有理应受到相应制约的豁免权,不应该自外于制度制约束。如果出现这样的事实,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个灾难的社会。

很不幸的是,中国几千年来就是这样一个灾难的社会。我们虽然在文化上虽然有幸留下一些东西,但我们在人性的制度设计方面给人类所做的贡献,可谓微乎其微。布什总统在捷克一个注定要留芳千古的演讲中说到:“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庞大的政府权力一旦没有制约,就会像猛虎一样伤人,这应该是我们自今而后的长时间必须普及的一个常识。既然政府是一头必须驯服的猛兽,那么把他们关进笼子,让他们的权力受到制约,他们才可能替我们服务。否则一个权力几乎不受制约的庞大政府,就像数千头上万头猛虎冲出栅栏后,它在没吃掉你之前,抓紧机会做心理攻势,大灌其迷魂汤,说它在“为人民服务”,并且你被这“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所愚弄,因为这口与听上去多么高尚,多么无私,多么顺耳!但猛虎就是猛虎,猛虎要吃人,这是它的天性;权力就是权力,权力要扩扩张要腐败,要侵夺他人利益,这是权力不受约束时的“自然”表现。不要相信老虎的自我标榜,更不要相信政府的自我宣传。老虎它不可能成立一个机构,说他在“为人民服务”,而拥有不约束之权力的政府,它往往会成立一个宣传部,给你灌迷魂汤,以便不费吹灰之力的抢夺你的利益,到头来你还要欢呼他对你利益的剥夺。不受约束的政府权力,其残酷苛政甚至于万千猛虎也。

也就是说,包括毒奶粉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其他社会公共安问题和公共利益危机,其主要的祸患就在于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自身无须受检验的一个王牌“免检产品”。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任何人生活在人类之中,就像任何动物生活在大自然中一样,没有免受约束的权力。如果出现有某人是免检产品,那么他就会为所欲为。同理,中国质检总局为什么利用部门权力大搞国家免检产品呢?他们颁给这些企业以免检产品,就是最大限度地抢劫他们的行业私利。他们通过给这些“免检”的称号,来愚弄民众,从而实现他们长期以来的官商勾结。这种官商勾结,就制造出一种荒乎其唐的“免检”。这样的免检,就给我们食品包括奶粉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质检总局颁发免检产品危害当然甚巨,但与质检总局的总后台——中央政府而言,质检总局又不过是个小巫而已。中国的政府六十年来,利用一切手段,利用二杆子(笔杆子和枪杆子),把自身打造成一个中国最大的免检产品。他们的免检口号就是“伟光正”,谁敢质疑它的免检口号,谁就是反革命谁就是它的敌人,历次运动的灾难皆因其中有人质疑它的免检口号。而今天它已很少用那种一看就很傻的“伟光正”免检口号,而是你批评他,他就给你来“颠覆国家安全罪”,这个免检口号,因为披着“国家”(这国家其实就是政府就是党的偷换概念)的外衣,显得特别高大伟岸,可以唬住被他洗得发白的头脑,从而有效地打击在它作恶后理智而深邃的批评者,维护自身的免检功能,从而进一步完成它社会利益和民众利益的成功抢夺。

民主自由的制度已成为稍有常识的人所认可一种制度选择,这并不是说民主自由的制度是完美到无须修正的制度。相反,民主自由的制度,它随时准备修补漏洞,制度中自身的修复、监督、纠错机制,使得它哪怕出现错误,因为总是有一套应对的程序,随时准备就错误进行相应的检讨,而不是将错误背着命赴黄泉,死不认错,拒不道歉。我们的政府由于是个不受任何真正制约的“免检产品”,所以它冷漠它傲慢它无礼它无情,它不会且毋须道歉(因为在它看来道歉是施恩,是便宜了你这些贱民),它也不会让法律来解决其间的社会冲突,因为这会削弱政府作为“免检产品”的功能,也会使它这个“免检产品”里的“生产者“亦即各级官员的利益受损,所以他们要尽最大努力维护他们的利益,而他们的利益是与三鹿奶粉这样的“免检产品”无限产品,即政府这个免检产品的贪腐,必须依靠众多的次级免检产品不被拔掉和消除为前提。所以在目前政府作为“免检产品”的情形下,要消除社会的“免检产品”以及一系列食品安全、社会灾难与危机的隐患,其概率无限趋近于零。要改变中国社会的诸多灾难,必须改变政府作为中国最大“免检产品”的现实。

2008年9月26日8:38分于成都

仲维光:中国政府可能崩溃在“食品污染”问题

(周勍专著《民以何食为天》序)

周勍早已经直接警告中国政府:如果不注意食品安全问题,未来导致崩溃的原因非常可能是因为食品污染问题而引起的社会动乱。

针对这个一发千钧的问题,敏感的周勍在几年前就做出了大量的、翔实具体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且为此写出一本书《民以何食为天》。这部书在零六年世界上最高的尤利西斯报告文学奖评奖中获得第四名。它虽然在大陆一出版就遭到了禁止,但是在香港、台湾,以及日本等得到发行,英文本已经在出版运行中。

我以为《民以何食为天》不仅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而且作者在当今中国知识界也可谓凤毛麟角。为此,在所谓”纸包子”事件再次使得中国的食品污染问题引起人们关注的时候,我希望向读者推荐周勍和他的这本书。

我认识周勍并不很久。

二零零六年九月他到德国柏林参加当今世界最高的报告文学奖——尤利西斯奖的评比与颁奖典礼。八月,诗人贝岭告诉我,他有一位朋友到德国领奖,可能会和我联系,我并没有在意,答应一声,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接待。此后,我只是在例行地等这个电话。

九月底,电台希望我能够重点介绍一下今年尤利西斯奖的评奖情况,我才想到,贝岭说的那位远方的朋友还没有和我联系。于是我找到尤利西斯评奖委员会,问了周勍住的旅馆,拨通电话。非常平常的几句话就使我眼前突然一亮,精神习惯性地兴奋起来。我立刻感到,周勍有个非常好使的大脑。这个大脑不仅能够举重若轻、庖丁解牛般地驾驭解析各种沉冗繁琐的资料,而且有一种迅速的凝聚能力,这种凝聚力能够使他的思想穿透、并超越现实,洞察更开阔的历史深处。

十月,周勍以他固有的对世界、社会和人的好奇和探究,在欧洲跑了几千公里。此间,我也有幸接待了周勍。这的确是萍水相逢,周勍乘坐飞机,伴着北欧的星空,在深夜十二点钟到达德国的文化名城科隆,接到周勍,驱车进入深夜,返回百公里外的埃森。接下来是杯觥交错,历罢古今盛衰,数尽人世沧桑,短暂的几天,使我更深地领会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是我最近二十多年来少有的感觉。

从七零年以来,我开始关心中国当代思想和知识份子问题。虽然去国已经十几年,但是我始终感到,当代中国思想界,对我来说,仍然是囊中之物。对于每一个流派、人物,他们的思想、语言,他们讨论时会提出什么问题,能够谈到哪种程度,甚至他们有机会以及有能力看哪些书,我都觉得了如指掌。但这次和周勍的认识,使我第一次惊讶地感到陌生、不解。这个四十岁出头,成长在共产党的封闭教育下,在国外只呆了一、两年,并且不太懂外语的周勍,他的思想,他对概念的把握和捕捉,他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是从哪里来的呢?中国四十岁的一代,还有多少像周勍这样的人呢?我第一次感到,中国现今知识界对于我来说有一块陌生的区域。

导致我认识周勍的这部作品——《民以何食为天》,在柏林,获得了尤利西斯奖评奖委员会的一致好评,被评为第四名。事后,一些评委坦率地承认,由于异国语言、文化等原因,使他们对这部作品和作者的理解缓慢,因此,对于它和最高奖失之交臂感到遗憾。

《民以何食为天》,单就他所涉及的题目来说,就应该是每个人必读的书籍,因为,食品,这是我们每个人日常生活、整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内容。你如何能不知道你吃的是什么,它们是怎样来的。为此,这样一个题目,这样一个问题,是来不得半点虚假和造作的,就像吃的食品一样,必须严肃对待。但是,当我们谈到假冒伪劣的商品,污染毒化了的食品的时候,寻根而上,就会发现,在中国大陆流行的欺骗之风,不仅在物质产品上,而且也在精神产品、文字产品上。

这是一个社会现象。没有一个领域是孤岛,甚至那种浮夸虚脱的欺骗之风正是起自文字,起自知识份子。物质领域假冒伪劣和精神领域中假冒伪劣相辅相成造成了今天中国社会的腐败。然而,这却也正是周勍的过人之处,这个生于文化大革命爆发前一年的周勍(一九六五年),受的是一整套假大空的教育,入门、成名的是最容易浮躁虚华的文学,最终却居然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说周勍的这部作品在当今中国的文坛是一株清新爽丽的荷花,我觉得毫不为过。在谈假的、伪劣、污染有毒的食品的时候,周勍为我们提供了一盘真正的、货真价实的、营养丰富的精神食品。这本《民以何食为天》掷地有声!

因为它翔实有物,有份量、有风格,所以它有魅力、有锋芒,放在任何地方都会颖脱而出。尤利西斯奖的评委,一下子就感到了它在当今中国知识界的独树一帜,为此,在给它的评语中说,

“此书的语言风格,把中国一般’报告文学’问题中常见的渲染鼓吹降低到了最小,而基本上以冷静客观叙述为主,常常面对越令人恐怖的事件,作者的叙述语调越平静,甚至只引用数字,因而把事实本身的冲击力凸现到了极限。可以说,在本书中,文学意识很成功地服务于报导,并加强了报导的深度和力量。”

这一点在我来看,不但是一个语言文字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思想方法的问题,甚至其中包括做人的问题。周勍之所以能够在那个充满污染的社会,抛弃了那套假大空的叙述论证语言,是因为他的思维方式已经超离了那种意识形态式的党文化框架。这种意识形态式的作品的典型特点就是主题先行,一切为主题服务。对他们,由于主题是最重要的,于是,一旦主题确定了,就肆意滥用很多他们自己也不懂的概念、术语,弄得花里胡哨、云山雾罩。这样的作品常常不但减低了那些真正事实、数字,乃至思想观点的份量,而且无论它持什么样的政治立场其自身都是有毒的,就好像某些具有强烈副作用的药物和食品一样。与此相反,周勍在作品中却是有事说事、有问发问,没有任何装腔作势和虚张声势。做到这一点在我看来非常不容易。它使我感到,现实中的周勍一定是求实多于求名,现实中的周勍一定是真正思索清楚了这些问题,所以,他有实力不需要那种虚张声势。

周勍显示的其实是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哈维尔所说的,”生活在真实中”,或者也可以翻译成”为真理而生活”。当然,这话说来简单,但是做起来谈何容易。不久前,人们非常滑稽地看到,在中国大陆以及海外吹捧哈维尔的这句话的很多知识人,介绍的时候用的语言和行文的句式甚至仍然是虚张声势、假大空。这真让人啼笑皆非!

这个对比,使我深深地感到,就凭周勍的简洁、朴实,就可以让人们看到此人才高八斗!

为写这本书,周勍花了两年多的时间。为获得第一手的资料,了解到真实的情况,他城市乡村、天涯海角,亲自进行了实际的调查和访问。结果令人震惊,我们这样一个以”美食文化”著称,几千年来推崇忠孝礼仪廉耻的民族,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进入商业社会的。为了求生和金钱,美食也罢,礼仪廉耻也罢,在这个当代中国社会的”秩序”中都遭到彻底的蹂躏。食品污染、毒化已经几乎无处不在。你吃的猪肉是用有毒的瘦肉精催发的,面粉有添加剂,水果有催熟剂,甚至驰名中外的咸鱼和泡菜的泡制,为了制作便利居然使用了剧毒的”敌敌畏”。

是商业和自由经济摧毁了我们的美食文化,我们的伦理道德,我们的传统社会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来自西方的经济现象为什么在西方还能够被社会秩序,被民众带上约束的缰绳,不能肆无忌惮地泛滥呢?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周勍不是一个浅尝辄止的人,他的揭示让人们看到,原来为食品污染打开了大门的是人们对于政策多变的恐惧和那个说谎比说真话要安全的社会秩序。

没有人能够否认,谎言曾经统治了中国半个多世纪。八十年代以前,”谎言”使得中国的经济几乎崩溃,每一个在那个年代生活过的中国人都曾经经历过食品和精神文化的赤贫。八十年代后,在谎言的继续中开始的所谓”改革”,因为不但根本没有想对谎言的进行彻底清理和检查反省,而且仍然压制迫害任何对过去谎言的揭露,所以民众当然也就不会相信此后的一切就不再是谎言。果然,食品毒化如此严重的原因就是那些”职能部门”,就是那些建立社会秩序的政府官员的”放水养鱼”、 “养寇自肥”。

的确,社会秩序五十年来对精神的毒化,对社会伦理道德和传统的摧毁和毒化,是这个食品污染的基础。沿着周勍的目光,你能够看到,和五光十色的有毒食品紧密相连的五十多年来的当代中国社会基础,就是”弥漫的、无所不在的恐惧和弥漫的、无所不在的谎言!”使民众能够放肆地说谎、欺骗的,就是那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靠吹牛撒谎造假等手段混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位置”上的现实。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有人能够一手遮天。有个民谣一针见血地道出藏在食品欺骗下的更大的欺骗:”乡上骗县上,县上骗市上,市上骗省上,省上骗中央”。所以,透过食品问题周勍呼吁,必须针对这种泯灭天良的撒谎综合症患者,建立一个机制,让制度来保障,从官员到民众都不敢撒谎、不能撒谎。

在《民以何食为天》中,不仅显示了周勍的才华和眼界,还让我们看到一个知识份子所应有的良知。他忧虑民众赖以为生的食品,忧虑健康食品赖以存在的社会道德和制度,进亦忧、退亦忧,先天下之忧而忧。这个来自关中的周勍,古风犹存,继承了中国知识份子的优良传统。

《民以何食为天》只是周勍愈发不可收拾的、计划要写的系列丛书中的一本。立足于神州大地的周勍的目光,早已清楚地看到这是一个透支的年代,眼下这种食品安全的现状,是多年来疯狂透支的必然结果:透支社会、透支环境、透支亲情、透支信任……正是这一系列的透支,犹如釜底抽薪,使民族、国家和山河失去了基础,面临彻底崩溃。”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生于末世的周勍,无法”倬彼云汉,为章于天”,但却要以他的才华为我们计划撰写”透支年代”系列。看到这本《民以何食为天》,笔者相信,在其后出版的系列丛书中,他会给读者提供更多的好的精神食粮,相信他会在世界文坛、中国文坛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2007-7-22修改于德国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