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平:中国的希望与危险(上)——由汶川、瓮安看中国当代极权制度

艾晓明女士写了篇文章“每个人都可以战斗在汶川”, 其中说:“所有人都是如此的寝食难安,一次次泪流满面,为地震中蒙难的同胞骨肉悲痛,恨不能飞身前往汶川,加入救灾行列。”“我感到创造意义的伟大力量。人们是多么渴望过上意义的生活啊,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价值被肯定,多么愿意看到爱与同情、战胜天大难关而众志成城的形象。……我们看到火热的道德良善之花,遍地开放。”但是她又写道:“就在无数人打爆热线要求领养汶川孤儿时,我身边的一位同事,她抚养的孤儿得不到任何社会照顾……”“ 同样,当几十亿的捐款涌向四川受灾地区时,我们也不能忘记,就在中国农村的很多没有受灾的地方,连干净的生活用水也不具备……”“ 我不需要再说河南农村的艾滋病如何肆虐了,成千上万因卖血感染艾滋病的家庭失去亲人,孩子失去父母,多少人间惨剧永远地掩埋了在田野里起伏的坟茔之 下……我也不必说,因为过去种种政治灾难导致的社会地震,又有多少亲人骨肉分离……”
 
这次地震让我们哀痛,但同时我们也被千万同胞所深深感动,一是他们对灾害的忍耐力和勇气,再是他们舍生忘死的救援,“一种善意、一种大爱被空前地调动起来,在这个时刻,几乎没有异议,骨肉同胞、人道人性似乎压倒了一切。”多么让人感动的人民啊。但是,为什么会有艾女士所说的如此巨大的反差呢?我们可以找到无数的例证,以及无数的评述,见证当代中国人性的冷漠、麻木、阴暗、猥琐、乃至残忍。我们不敢对人性期冀太高,但是中国社会的糟糕确已超乎常情,一个正直诚实的人几乎很难在中国立足生活,家长们困惑,是教育孩子诚实善良呢,还是要像狼一样?“仁义”,这个中国古老文明的重要词语,在当代的其义约等同于“愚痴”。善为自毁,厚黑唯尚,倒成了中国的常识。凡是略有良知的人,没有不为中国社会及文明担忧的,崩溃的风暴随时都可来临。但是这场地震,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那就是亿万普通民众他们身上所蕴含的善的力量。
 

有评论说,汶川地震中,民众的救援热情体现了公民意识的觉醒,我以为不很准确。公民由权利界定,就中国极权制度,公民意识首先是公民权利意识,比如言论、信仰、结社自由,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保障等等。中国民众的这些权利被剥夺,因此他们只是受统治的小民——百姓,而不是公民。小民要成为公民,即要分立于统治者,要回公民权利。有公民权利才有公民。民主墙、八九民运可说是公民意识觉醒,其呼唤民权,民权抗议官权。但是一场鲜血,它们被镇压回去,中国的公民意识又进入休眠。在这场抗震救灾中,中国民众固然可歌可泣,但并未提出公民权利要求。因此与其说是公民意识觉醒,我倒认为是人性的觉醒,当然我这里是说人性好的那一面,其包括三重:1、善; 2、要求人的意义;3、参与公共社会。如果中国民众获得公民权利,加之此三者就是完整的公民。因此,在我们对民众抗灾给予充分肯定地同时,尚要指出民众需要有公民权利意识,并为之奋争。只有当民众实际享有公民权利,才可能成为社会的主人,他们的人生意义与对社会的参与也才有保障。否则,如此次抗震,民众的大善大勇被拿到媒体、电视台,用来歌颂党和制度,而民依然是小民。

对于艾女士所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深究这是为什么?我们批评中国人冷漠、麻木、贪婪、阴暗,这是事实,而且普遍;但是此次地震中国民所表现的善、慷慨、舍身忘己又怎么解释呢?中国人突然间迸发出如此巨大的社会热情,让人难以思议,但从另一方面看,也正说明中国人健康良善的人性长期以来一直是被压制和禁止的。长久郁积的良善人性,在一个恰当的时期,碰到一个“合法”的缺口,突然喷泻出来,由于郁积得长久、沉重,喷泻出来也就格外汹涌。当我们被国民仁爱义勇所感动的时候,也需要思考,国民的仁爱、义勇、社会热情是怎样被压制和阉割的;又如何转向了卑下和阴暗;我们该如何让健康良善的人性回归生命,重新施展,建设中国。
 
人性复杂,善恶交错,犹如黑白影像,莫人能免。但是健康的社会、健康的人性,良善的一面总是占主导。因为人是微秒脆弱的,他们更渴望安全和被肯定,这也是文明和社会得以建立的原因。儒家讲“仁”、基督讲“爱”、佛讲“慈”,它们是文明的主导,是对人的肯定和保护,它们是人存在的居所。“善”深入人生命内部,它不是理性真理,却是人共在的生命契约,有此人才有共同生活的屋顶。人是寻求价值、意义的生物,除简单的生理需求之外,人一生所求是对自身的肯定。人活一口气,即是说活着就是要证实他的存在,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对他存在的漠视和否定,人对否定的抵抗就是追求肯定,也就是要求生的价值与意义。因此人的存在不是活着,而是要求价值与意义。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存在,他参与社会才进入“人”的居所,进而实现他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没有人不害怕被抛弃在社会之外,美国维吉尼亚理工大学枪杀案,从根本上说是由于个体进入不了社会群体,而实行的生命报复。向善、寻求意义、参与社会,这些是人与生俱来的,是健康人性的主导,它们是创造与建设文明的力量源泉。
 
在对共产制度的批判中,我们常常见到人们将毛极权和中国传统专制相提并论。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近乎糟蹋中国文明。当然毛极权和中国专制传统有关系,但是二者截然不同,后者属于人类文明之列,而前者则是反文明的。人类文明的历史大部分是专制的,对之不能简单地否定。在战争频发的古代,分散的自然农业社会,为制止国家内部纷争,抵御外部抢劫侵略,专制制度的建立是很自然的,因为冷兵器战争就是集中人力。民主可管理国家,但不能治军和指挥战争。将任何“主义”作为鉴别文明的尺度——政治划线,都和共产主义一样有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宗教各有其司,人类必须有效地制约政治,不可让之超越其范畴。
 
我在这里提示几点,来区别中国传统专制社会和毛极权制度。作为传统中国:1、乡村是宗族自治社会。中国皇权至上,但自古官不下县,乡村自治与皇权相平衡,这是传统中国运作的中枢。皇权可集中国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秩序;而分散的乡村自治社会,则平衡国家权力,保持常态稳定的社会。宗族自治乡村,是自然共生群体,有共同的祖先,成员有共同利益,是自足的人性社会。鲁迅批判辛亥革命,除了倒了皇帝、剪了辫子,中国社会和民众一切依旧,其实这正是中国文明能长久延续的力量。数千年来,政党争斗、宫廷政变、改朝换代、乃至外族入侵,中国的乡村社会都是不变的,乡村宗族自治社会是中国文明的基础。2、土地财产私有制和自然经济。此二者保护民生的自足自主性,不受国家与官的奴役。相对国家计划经济,自然经济具有自由经济的性质。3、制度化。虽然是帝王专制,但是国家有法律制度,帝王并不能为所欲为,而需敬天祭地,遵“祖宗之法”。4、文官制度。其一科举以文取士,保证国家人才的合理竞争,及官僚集团的人文质量;其二官僚制度制约皇权;其三国家管理的制度化,制约权力的野蛮和暴力。在人类政治史中,中国的文官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是对文明的一大贡献。5、以“仁”为核心的儒家伦理为国家道统。  儒家的“仁”、基督教的“爱”、佛教的“慈”等等,这些肯定、维护全体生命的精神是文明的最高境界和体现,是文明之本。“仁”之道统建立了文明的价值体系, 制约野蛮和暴力,确立人与社会的文明向度。6、宽容丰富的文化积蓄。人性复杂,不只局于政治、道德、利益,而有丰富的要求,比如友情、性爱、繁衍、娱乐、饮食、美感、生死、梦幻、宗教等等。这些是人文经验漫长时间的积蓄,事无巨细,点点滴滴。它们是人性丰富而饱满。
 
例举这些是为了毛极权的反文明性质,明了这些我们就不会再将中国传统专制与毛极权相提并论。毛极权对文明的野蛮破坏,是毁灭性的,为人类历史所少有。由于时间尚短,人们还没能认识到这场文明灾难的惨重性。文明是延续的,对文明破坏的效应也是延续的,破坏的程度与效应的程度是正比。没有对这场文明灾难的彻底清理和反省,中国就不可能走出它的废墟,重新走向文明。
 

1949年后,毛摧毁“旧意识”,以“阶级斗争”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并依此统治中国。“阶级斗争”是仇恨和暴力的学说,鼓动穷人仇恨有产者,以暴力夺取国家权力和剥夺有产者,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所谓专政,也还是仇恨和暴力。社会、国家——凡群体,其合力必须大于斥力,否则便崩溃或瓦解,因此于其内部必须倡导和睦,不分贫富、贵贱、等级、类别。此即“仁”“爱”“慈”的伦理功能,由此消解人们的隔阂和对立,各阶层各群体亲和相连,使国家、社会成为人们共同生活的保障。而“阶级斗争”鼓动社会内部仇恨、杀戮,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行专政;其是反文明的。上一世纪的共产革命就是“阶级斗争”论的实行,其给人类带来惨重的灾难。人类需要汲取教训,抵制鼓动仇恨与暴力的宣传,无论以什么名义、对未来给予什么许诺。
 
中共对中国最彻底的破坏是土改,土改对中国的负面意义人们尚未充分注意。1、土改摧毁了乡村自治社会。土改的根本目的是建立“党”在乡村的基层政权,由此中国传统自治乡村,便由“党”所统治,注意:这个党的基层政权配有武装——民兵。自此,中国数亿农民便被“党”牢牢控制,丧失了他们的自主性,乃至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中国传统乡村自治社会彻底完结。“党”对基层农村的控制,是 “新中国”的极权制度的基础。2、土地公有与国家经济。土改与合作化是一个过程,分地是为了挑动阶级斗争,夺取国家及乡村政权,当目的实现,就收回农民的全部土地——土地公有。农民被剥夺土地,加之户籍制和“党支部”,他们便由自耕农沦为国家农奴。他们没有土地,劳动听命于“队干部”,产出归属国家,口粮由“队上”分配。农民的经济权被国家接收,自足的自然经济纳入国家计划经济。3、乡绅阶级被消灭。乡绅是中国传统农村的支柱、领导者,“党”在乡村建立基层政权,首要是消灭乡绅阶级,从他们手中夺得权力。中国传统乡村是自治社会,没有政权机构,领导者无非是宗族推举的德高望重者,他们一般是乡绅,因为家境相对富裕,有文化,有人脉,能承担。乡绅是儒家“仁义道德”伦理的主要载体;于上,其产生士,于下,主持民间社会;是国家与社会,民间与官府的中转者。他们是传统中国的中坚阶级,等同于封建社会的贵族,资本社会的资本阶级。土改剥夺地富土地财产,将他们打为另类、贱民,并且杀了百万有余。土改消灭了中国乡绅阶级。4、党政权。传统乡村的领袖是宗族推举的,类似长老,德高望重即意味有公认性,其所遵循的儒家伦理也是世代相传的公共规则,责任对象是村民。土改中,中共之所以要“依靠贫雇农” ,就因为他们在底层,无产,可以鼓动起他们的仇恨,靠他们打倒乡绅,夺取乡村权力。中共农村新政权,其成员就是土改积极分子,共产党帮他们“翻了身”,他们也就自然效忠于“党”。过去乡村的长老是乡民推举的,其对乡民负责;但新权力则是“党”给的,因此其也就听命于“党”。中共的极权统治一竿子到底,控制到每个农民。大跃进,农民凭常识就知道那是不行的,但是其可以在农村热火朝天地实行,这就是党政权的功效。

这个权力转换是以暴力完成的,而其实行的秘诀就是“以下为上”,颠倒文明秩序,将权力交给底层、愚昧、偏狭、能造反的人。“卑贱者最聪明”、贫穷至尚、苦大仇深为荣,这些都是为中共愚昧残暴的政权作注脚。阶级论实际是等级制,1949年后的阶级划分,就是划分等级;只是较之奴隶制、贵族制的等级社会,其是文明秩序颠倒的等级制。乡绅和贫雇农,到底谁能更好地管理乡村?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为了确保对“党”的忠诚,中共实行人才逆选。其结果是:A、文明价值颠倒,以愚为上、以恨为上、以残暴为上;B、权力愚昧而残暴;C、民族素质下降。5、 建立“党”的基层政权,消灭乡绅阶级,进而也就彻底摧毁了中国乡村社会传统的儒家“仁义道德”伦理,强制灌输“阶级斗争”意识,崇尚“仁义”的乡村社会,转而倡导仇恨与暴力,社会退化到残酷的野蛮状态。
 

土改是中共革命的原型,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共就搞过“农民革命”——“痞子运动”。中共革命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的革命,其政权也就是农村流氓无产者的政权,其包括中国传统流民造反和苏共极权的双重野蛮与残暴。“新中国”后,毛所搞得一系列运动,其方式和手段都源于土改。
 
1950至1951年,镇反运动杀了近百万人,此外还有“关”和“管”了数百万。毛泽东在一九五六年四月中共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透露“过去杀关管二、三百万是非常必要的”。镇反是中共为巩固新政权进行的社会大清洗。通过这场运动中,中共以暴力确立了一党专政。中共战胜国民党,中国的社会精英一部分流散欧美,一部分跟蒋介石去了台湾,一部分在镇反中被清洗,至此中国民族已经失去了它的国家及政治的领导阶层。这种状况和土改后乡村的政权的改变是同构的——流氓无产者取代乡绅。
 
镇反之后是思想改造运动,这是针对知识阶级的清洗和洗脑,强制知识分子接受“党”意识,效忠新政权,成为“党”御用的工具。要注意,其背景是镇反。知识分子痛哭流涕地改造思想、皈依马列、效忠党,因为身后就是血腥屠杀。无需反右,中国知识阶级在镇反和思想改造中就已经被迫归顺驯服了。反右是一场额外的强化补课,其所反的大多是补台的左派。在此,中共消灭了中国的知识阶级。在文明中,知识阶级一向有其独立的功能,即承接延续文明的传统,制约权力,融合社会,即使是帝王专制社会也是如此。知识分子由祭司演化而来,知识阶级是文明的祭司,消灭一种文明,就是消灭它的知识阶级。毛破坏文明很严酷的一项就是迫害、奴役知识分子,其暴力不仅改变了知识阶级的功能,而且改变了中国知识者个人的头脑与人格。就文明的功能而言,毛消灭了中国的知识阶级。在中国,文明没有了它的载体——具体的承担者。八十年代后,中国知识阶级的状况有所恢复,但至今仍然七零八落、残缺不全,这一是由于毛破坏之惨重;再是,中国知识阶级至今还是在极权制度下,尚未独立。中国未来的文明状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阶级与权力的分立——它独立性。
 
1951年底,中共发起三大改造运动。合作化是土改的一部分,这里我们不说了。工商业改造实际就是没收工商业者的私有资产,剥夺他们的经济权,由国家接收他们的企业、公司。近代中国问题之本即是:古老的传统的中国如何进入现代世界。在此过程中,其主导力量的是资产阶级。近代以来,中国资产阶级内外交困,含辛茹苦,经过百多年的风雨刚刚有雏形,即被中共连根铲除。毛消灭了近代中国百年积蓄的经济精英阶层,中国经济的现代化由此失去了领导者,中国经济融入世界被延误了小四十年。
 
“新中国”成立后,除政治清洗,经济剥夺之外,毛尚反复发动运动推行文化革命,实际就是全民洗脑,摧毁文化,强制灌输毛意识。文化革命就是反文明反文化的革命,文革是反文明的顶点,也是其最集中之体现。毛不仅摧毁了中国数千年积蓄的传统道德、文化;也摧毁了近代以来中国百年对于西方文明的汲取;而且毛闭关锁国,控制言论思想,断绝了中国民族与世界的信息交流,也扼杀了国人自身的思想精神。一个有数千年文明传统的民族,其道德、思想、精神、文化之丰富深厚令世界瞩目,但最终沦为一本小红书。

我们可以综合地想一想,毛的三十年中,中国乡村自治社会被摧毁,国民私人财产被没收,自由经济被取缔,社会、政治、经济、精神、文化各界精英遭清洗,宗教、思想、文化被全面禁忌铲除等等,那么中国还剩下什么? 一个社会必备的要素全部丧失,“党”接管一切。而中共“党”权力具体又是什么呢?中共经过内部的反复清洗,掌控各级实权者多是流氓无产者,低文化崇暴力,偏狭、虚妄、残酷,嗜权如命,毛是代表。人有恒产而有恒心。国家、民族为这样一批无产无业愚昧游民所控制能怎样?其命运只能是由土改、镇反、大跃进改到文革。和他们所宣扬的正相反,中共所代表的不是先进阶级,而恰恰是中国的愚昧、落后和野蛮,反进步、反文明。这真是鲜血之教训,我们必须维护以仁爱为本的文明价值,尊重人类历史积蓄的文明传统,以文明价值为参照遴选人才,而绝不能将国家权力交与愚昧野蛮者。

 2008年7月至8月   于伊萨卡

(待续)

应克复:改革的变异及其根源与出路(下)

邓小平理论的局限性是改革变异的根源

邓小平改变了毛的中国。他称自己是第二代的领导核心。后来愈来愈多的人称他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认为毛泽东的一个主要错误是只抓阶级斗争,不断地搞政治运动,忽视了经济建设,致使国家和人民十分贫穷,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他决心改变中国的贫穷面貌,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的兴奋点就是要尽快地发展经济,以翻番的速度提高国民生产总量,提高人均国民收入,使国家和人民富裕起来。这是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可以这么说,邓与毛的变化就在于,毛:以阶级斗争为纲;邓:以经济建设为纲,具体的落实就是GDP为纲。他说,“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搞建设”,“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等等,都是这一思想和愿望的表达。

对邓小平的理论作出概括是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这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邓对此很满意。所以,即使两年后发生了“六四”事件邓还特地表态,十三大政治报告一个字也不能改。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恰恰是邓小平理论的局限性所在。因为,从中国近代以来的基本历史经验,从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基本轨迹,从毛泽东极权统治的基本教训这些视角加以思考,中国的问题,或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贫穷,更重要的是几千年顽固的专制主义统治的循环往复;特别是引进了列宁、斯大林主义之后,毛式的现代专制极权统治对社会的破坏力与对人性的杀伤力是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封建皇朝所难以企及的。长期生活在严酷的极权统治下的中国人最渴望的是什么呢?这一点从1976年天安门的“四五运动”,以及1978年11月到1981年4月北京西单“民主墙”的大字报所彰显的内容很能说明问题。此期间,还有1979年为期三个月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不过它区别于上述两大民间的自发运动。当时,从民间到党内汇合成一股潮流,共同对毛式的极权统治发起挑战:反现代迷信,反个人专制,喊出了民主、自由的心声。由此可见,中国虽然需要摆脱贫穷,但更需要挣脱专制统治的镣铐,“走出几千年专制再生的循环”(樊百华,2007年)。遗憾的是,邓小平不是顺民意、合潮流,去结束“专制再生的循环”,而是继续这种循环。他醉心于发展经济,同时坚定地反对自由、扼杀民主,这正是改革开放中出现许多问题和悲剧事件的根源。

“两个基本点”——“改革开放”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早在提出之初,笔者就认为是一个互为悖论的命题。改革,只能以社会的进步与文明,国家的民主与法治,人民的自由与幸福为目标;而“四项基本原则”,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足以证明,是导致中国专制、贫困、封闭、愚昧的根源,因此,这些原则恰恰是改革所要一一加以攻克的堡垒。如果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么,改革就要受到种种限制,就会陷入种种困惑,改革进程中由于不可避免会触动四项基本原则而产生种种摩擦、纷争,乃至挫折与悲剧。近30年改革史以及改革的变异都证明并还将证明这一点。两个基本点是彼此并立的关系吗?否!是改革开放统帅四项基本原则吗?也否!通读邓小平这一时期的讲话,了解他在这一时期对若干重大问题发表的指令乃至不惜采取极端的做法,给人的深刻印象是:改革开放要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前提,要有利于四项基本原则,而决不允许动摇与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如此,等待着改革的是漫漫的长夜,或变异,或夭折,或无限的拖延。

下面从三个方面对邓小平的治国理念与改革模式的缺陷作进一步的讨论。

1、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公有制主体”论

邓小平对改革的贡献主要在经济领域。他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经济改革不管怎么改,
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就行。无论是倡导市场经济,还是调整单一的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都是以这一观点作支撑的。

但是,邓式的经济改革是以坚持社会主义为前提的。他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页。以下凡《邓选》引文只注卷数与页码)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呢?邓认为要坚持两条原则,“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化。”(3—149页)由于改革初期许多人对开放市场经济与发展个体私人经济不予认可,认为是与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对此,邓回答说,“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点。”(3—149页)至于市场经济,1987年2月他就明言:“为什么一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3—303页)在92年的南巡谈话中,他重申这一观点,认为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373页)

应当说,邓关于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导向在实践中并没有获得成功。最明显的是改革没有避免两极分化,反而导致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邓自己说过,“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3—139页)现在,这种失败已成事实。其原因本文已作分析。一言以蔽之,是坚持原有政治体制搞经济改革的必然结果。至于他对“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的设定,内中亦隐含着两个矛盾:一是与市场经济的矛盾,二是与发展生产力的矛盾。

先说第一个矛盾。公有制经济与计划经济具有内在的同一性,可以说,计划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上层建筑和必然要求。要求“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等于要求“计划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这势必限止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否定了邓小平本人倡导的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主张。这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左右为难、顾此失彼的尴尬,导致10多年市场化改革中形成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存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下,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都经营得不怎么景气。相对而言,计划经济(或者说国有经济)的命运要好一些,因为它尚有“主体论”的支持和权力的保护,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却受到种种掣肘,只能是“半市场经济”,特别由于权力的干预和入市,还沦落为“伪市场经济”与“坏市场经济”,成为权力的附属,公有制经济的陪衬与特权阶层谋取私利的乐园。

再说第二个矛盾。邓小平多次说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可是,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哪种形式的经济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呢?苏联单一公有制经济搞了70年,结果是什么?贫穷,生活资料极端匮乏。中国学苏联,结果是同样的。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是什么神奇的力量使中国较快地摆脱昔日的贫穷?在市场竞争中,背后有政府撑腰的国有企业为什么竞争不过弱小的民营企业,节节败退,亏的亏,关的关?关键在于,产权体制与经营机制的优势在民企方面。民企具有自我激励机制与自我约束机制,国企却没有。民企具有内生的活力与效率,国企则很缺乏。所以,当邓小平希望尽快发展生产力,把中国的经济搞上去的同时,又要竭力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因此,从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出发,政府应当大力支持民间和私人经济,放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如同市场经济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与方法,那么,所有制同样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与方法,它们都不具有“资”、“社”的属性。公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并不只生长在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区别在于,它们是作为市场经济的补充而存在的。我们的结论是,哪种所有制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就优先选择哪种所有制形式;当然,公、私两种所有制应当根据社会与国家的需要,有一个合理的结构。

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双重的: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与重建所有制结构。市场化改革深入人心,但现状不如人意。在政府主导下,不该市场化的市场化,该市场化的不市场化。一个重要原因是出于政府利益的考虑。建立市场化经济,必然要求重建所有制结构,以彻底消除计划经济的遗留。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重建所有制结构同样存在着政府利益的障碍,还有意识形态的障碍。比如,对于民间的私人经济在官方的话语中至今仍称之为“非公有制经济”,表示公有制经济才是“正宗”、“主体”,而私人经济是“旁门”、“异类”。歧视的称谓连带着歧视的政策,使民间经济在融资、借贷、经营内容和市场准入等方面,都受到政府权力的种种限制。这是公有制“主体”论的一个恶果。“主体”论的另一恶果是,政府拉“主体”论这面旗帜作虎皮,保护国企在若干行业的垄断地位。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硬伤。人们明知,国企投入与产出所提供的业绩与效益要远远低于民企,但政府仍保护着一大批国企垄断经营。2006年12月国资委作出了一项部署:对军工、电力、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要保持“绝对控制力”,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要保持“较强控制力”。虽然笔者不否认其中某些行业需要在国家的控制下经营,但国家垄断如此广泛的行业,显然是权力经济对市场经济的抗衡,其实质是保护特权,保护落后(如经营管理与经营机制),保护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的格局,损害自由竞争与公平分配,损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中国的经济改革如果不解决合理的所有制结构,那么,其结果是:第一,不可能有完全发育的市场经济。第二,垄断企业由于与市场相隔离,既缺乏竞争的外部压力,又缺乏内部的约束机制,决不可能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其获得的垄断利润与企业员工所享受垄断福利,必然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损害消费者利益,有失社会公正,有损社会和谐。第三,以行政权力制定垄断经营范围,既大大缩小市场空间,也大大抑制民间经济的发展,抑制社会对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须知,经济发展的动力与重心在社会而不在政府,在民间而不在官方。政府应当远离企业,远离资源,远离资本。

2、“GDP挂帅”的发展观

邓小平说,“发展是硬道理”。但他的发展观,其视角只盯在GDP的增长上。这种狭隘的发展观,导致GDP挂帅,使中国的经济发展陷入了唯GDP的歧途。各级官员无不以GDP的升帐显耀自己的政绩,因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滥伐,能源浪费的严重后果。

邓不再追求毛泽东式的乌托邦,他设想一幅比较实在的“小康社会”的蓝图,这幅蓝图是以GDP数字的快速上升来描绘的。

邓小平在1979年12月指出,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是“小康之家”(2—237页)。邓多次以GDP的增长来说明如何实现这个目标。他提出“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有250美元,翻一番,达到500美元。第二步,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把贫困的中国变成小康的中国。那时国民生产总值超过一万亿美元。我们的目标更重要的是第三步,在下世纪用30年到50年再翻一番,大体上达到4000美元。做到这一步,中国就达到中等发达的水平。(3—226页)

邓小平认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为什么不够格?因为穷。他说,“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3—225页)可见,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的。他有一句名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依据逻辑推论,“富裕是社会主义”了。由此可见,无论现代化、小康社会、社会主义,在邓小平的眼里都量化为GDP了。中国的发展因此陷入了GDP的陷阱。其后果是灾难性的!

不错,GDP代表一个国家 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是一把尺子,一面镜子,衡量着所有国家与地区的经济表现。但GDP不能衡量一切。对此,秦朔在《告别GDP崇拜》(2004年)一书中已作出了科学的分析。他指出 ,GDP不衡量社会成本,即该由企业 承担的却 让社会承担的成本。你砍伐树木,毁坏森林 ,GDP在增加;你把污染物排放到空气和江河湖泊中,GDP增加了;……GDP反映增长,却不反映资源耗减和环境的损害。GDP不衡量增长的代价和方式。中国人均资源占有量很低,但为了GDP的增长,不惜以高投入、高能耗,以扩大外延粗放型经营来实现增长目标。中国是世界上单位GDP能耗  最高的国家之一,万元GDP耗水量比国际水平高5倍,万元GDP能耗是世界 水平的3倍。这种状况 虽在改观中,但和国际 标准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GDP也不衡量效益与效率。它计算的是从事生产活动中所创造的增加值,至于生产效益如何,产品能否 销出去 ,真正能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有益于人民生活的有效产品 增长的是多少,GDP是体现不出来的。

1978—2002年,年均 GDP增长9.4%,而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仅为6.6%。 GDP也不衡量资源  配置的效果 。为了促进GDP增长,对资源的配置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倚重扩大外延求增长,还是采用 先进的科技创造财富?是圈地搞开发区 、修机场、筑高速公路 、兴建 豪华办公楼这类政绩工程,还是将宝贵的资源投放到能形成实际生产力的项目上?两者虽都能使GDP攀升,但社会所产生的效果却有大的差别。特别是,GDP不衡量价值判断,不保障分配公正、不反映国民幸福。GDP不显示贫富差距。中国GDP总量逐年 提升 ,可贫富 差距也逐年 拉大。GDP不衡量社会保障,也不衡量就业状况。工人和童工在条件恶劣的工厂和矿井下劳动,GDP由于他们而增长,他们有幸福吗?

总之,GDP虽重要,但不至上,不惟一,它不能衡量和说明许多问题。GDP既然有局限性,那么,GDP挂帅,为追求GDP增长而不计其他,必将陷入“增长的异化”:虚假无效的增长,结构失衡的增长,偏离公正的增长,危害社会和环境的增长。伴随着这种增长的是“不可承受之高”:高消耗、高污染、高通胀、高分化、高腐败、高风险 。多高并举,酿成民众及其子孙后代必须吞噬的苦果。

令人欣慰的是,“GDP挂帅”所造成的恶果近几年已为国人广为认识。2003年胡温主政不久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这些重要口号是对民意的集中概括,也是对以往改革与发展思路的调整和发展。“科学发展观”是中共十七大报告的核心概念。科学发展目的“为了人”,即“以人为本”。它要求全面建设:建设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这四大文明;它要求城乡、区域 、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它要求走新型工业化之路,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可持续地发展。在这一新的理念的指导下,中国可望纠正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即GDP增长的偏差,走上理性、健康的发展道路。

3、继承毛的极权衣钵,封闭政改大门

历史给了邓小平一个中国社会全面转型的机遇,他拒绝了!

邓复出后所面对的中国,不仅仅国势衰颓、民不聊生,更重要的是几代人受到严重的创伤,文化与道德遭受史无前例的破坏。中国需要扶贫济穷,更需要人性的回归。

邓上台后,在文革后社会思变的大气候裹挟下,专制主义的发条有所松动。但当人们触动毛式极权体制的缰绳,他义无返顾地予以有力反击。因此,邓与毛一样,都是作为极权主义者的“寡人”纪录在当代中国的史册上。

⑴ 如何评价毛,决定着改革的走向

科学、历史地评价毛,本文、本人难以胜任。从毛创立的政治制度与经济制度,到毛发动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以及毛对人性、人道(且不说对自由、民主、法治)的灭绝,使中国大大地落伍了。因此,毛对于中国,不是七分功、三分过,也不是三分功、七分过;恐怕是一个否定性的历史人物。中国需要一场新的启蒙运动。这个启蒙运动,中心目标是批判毛。不批毛,中国就不能进步。局部批毛,局部进步,全面批毛,全面进步。比如,只有否定毛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才能拨乱反正,平反大批冤假错案;只有否定毛的人民公社制度,农村才能推行“包产到户”(家庭联产承包制);只有否定毛的命令经济,才能开放市场经济;只有否定毛对知识分子的歧视、迫害政策,知识分子才能恢复正当的社会地位,如此等等。

邓对毛的态度是矛盾的。1976年当毛再次将邓踢下政坛,他是有怨言的。1966年他作为“资产阶级司令部”的第二号人物遭到批判,他是不服的。但他跟随毛打江山,与毛共治天下。几十年的峥嵘岁月,无论在思想上、体制上与感情上与毛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全部否定毛,意味着也否定他自己,否定当时尚在世的一批建国元老(如陈云、李先念、杨尚昆、王震、薄一波、彭真等)。因此,他对毛的否定只划定在1966—1976年的“文革”时期。因为“文革”之后他靠边了。还因为“文革”和“两个凡是”是他重返政坛的障碍。邓将1966年作为评价毛的分水岭是以个人需要出发的,是实用主义与机会主义的。这样,我们就能理解:邓认为1953—1956年的“三大改造”,即对民族资本家的剥夺、对个体工商业者与几亿农民的剥夺,“事情做得非常好”(3—136页)。认为1957年的“焚书坑儒”、迫害上百万知识分子的“反右运动”是“正确的”、“必要的”。对公社化、大跃进,以及全国性的大饥荒“我们也有责任”。至于整个民主革命时期,毛更是无可置疑的英明、正确。他说,毛“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了伟大的功勋是永远不可磨灭的。”如果没有毛的“卓越领导”,“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2—148页)当党内外有人要全面地实事求是地评价毛的历史功过时,他一再加以阻挠,提出“要完整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毛泽东思想”,认为毛的思想永远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领导和教育全党全国人民“科学地历史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2—149页)“团结一致向前看”是邓的一句名言。所谓“向前看”,就是要遗忘过去,不要再去回忆大迫害、大跃进、大饥荒那些往事。否则就难以“团结一致”了。

邓还指示,处理历史问题要“宜粗不宜细”(2——292页),就是不要过多纠缠历史旧账。过去的就让它过去。然而,忘记过去,我们怎能铭记教训。不反思历史,我们怎能迈向光明的未来。邓的这些言论,都是为毛护短,掩盖毛的罪错。用他的话说,维护毛泽东的历史地位,“不是毛泽东同志的个人问题”,“要看到这个全局”(2——299页)。邓只是没有明言,彻底否定了毛,共产党还能一党独坐天下?!

⑵ 捍卫“一党专政”,一再扑灭自由、民主运动

1979年,邓就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⒆ 的长篇讲话。此时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只有三个月的时间。1980年,他进一步强调,“四个坚持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一切。”他认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或混乱,就不能实现现代化。”(2—266至268页)这就是说,“一党专政万岁!”邓这番言论的背景是针对思想解放潮流中涌现的民主呼声。他警告,“解放思想决不能够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轨道”。为此,“西单民主墙”遭封杀,“理论务虚会”也嘎然而止。

邓也言及民主,也谈论政治体制改革。那是80年代前期的事。为人们所称道的是那篇1980年的“8、18”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那几年,他几次说到政治体制改革的话题。他说,“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3—176页)。特别是他预见到,“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改革”(3—164页)。如果他能坚持这一观念不动摇,那今天的中国又是另一个面貌了。遗憾的是,邓的政改是以不触动“党天下”为前提的。他不能容忍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因要求民主、自由而挑战“一党专政”。整个80年代“自由化”与“反自由化”跌荡起伏,邓小平一而再、再而三地发起“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包括 “清除精神污染”运动)。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他坚决主张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写入《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他在会议上发表讲话,第一句话就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且我最坚持”。他对胡耀邦反对自由化不力而大为不满,大所失望,罢免了他的总书记的职务。两年多之后另一位总书记赵紫阳也是因为在反自由化、镇压学潮这一问题上不能与邓保持一致而遭之罢黜(欲加之罪是“支持动乱”、“分裂党”),并软禁于家中,失去人身自由达16年之久,直至去世。邓、赵对于“六四”学潮因认识分歧而分道扬镳。邓认为,学潮是非正义的,是动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赵认为,学潮是正义的,他诉求民主,反对腐败。邓认为,学潮应当用武力加以平息,恢复稳定的局面。赵认为,学潮应当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求得解决。邓小平此时已不是中央委员,不是中央政治局与政治局常委,但却是军委主席,他以枪杆子决定乾坤,指挥一切,实施他的旨意,命令十几万军队向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进军(所谓“可以采取一切方法”到达指定的目的地),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六四”屠城事件(事后他表彰了入城的戒严部队),干了晚清政府、袁世凯政府、北洋军阀政府、蒋介石 政府所不敢干的事。邓小平这一违法、犯罪 的决策,将作为不可洗刷的耻辱永载史册。虽然中共当局至今(1989—2007)未有给“六四”事件“平反”,然而它作为当代中国民主史上一座巍峨的丰碑已永久地铭刻在人民的心中。对于中共来说,不是要不要给这一事件平反,而是有没有机会、有没有资格平反的问题。

 “六四”事件之后,邓不再谈及政治体制改革,这一话题也就在官方的媒体中消失,流行语是“稳定压倒一切”,其实质是“专制压倒一切”。此命题成了江泽民主政时期的基本方针。江的名言是“把一切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找到这样的接班人,邓可以放心地走了。

⑶ 偏好极权,倡导“核心”,以“毛二世”的形象告别政坛。

在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方面,邓在复出的1978年12月曾说过:“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2—144页)一年之后,即1980年2月,邓就改了调。他说:“我们要发扬民主,但是同时需要集中。也许现在和以后一个相当的时候,更要着重强调该集中的必须认真集中”(2—282页)。在另一次讲话中,邓更具体地说:“这里我要说,这几条里面(指“民主集中制”规定的“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笔者注),最重要的就是全党服从中央。”“只有全党严格服从中央,党才能够领导全体党员和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任务而战斗。”“这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2—271、272页)

邓偏好集权,对民主制下的“三权分立”十分忌讳。他说,“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3—195页)此话语邓在此时期出现的频率颇高。邓认为,中国有党的集中领导,这是“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我们的效率是高的”。“这方面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保持这个优势”(3—240页)。个人或少数寡头专权,决定国家大事,“效率”当然是高的,可是,我们应当怎样来评价这种“效率”呢?毛泽东个人专制时期,高效率地发动一拨又一拨的政治运动,包括邓小平在内的每个中国人,都应该有切肤的体验;这种高效的决策以及雷厉风行的贯彻实施,不过是不可抵御的、接连不断的灾难。所以,集权制度下的高效决策其后果往往是高效灾难。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它或者滥用,或者失控,或者腐化。

“六四”事件后,邓郑重地倡言“核心”,这是邓晚年的遗嘱。

他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主席。因为有毛主席作领导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没有把共产党打倒。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因为有这个核心,即使发生了两个领导人的变动,都没有影响我们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始终是稳定的。进入第三代的领导集体也必须有一个核心,这一点所有在座的同志都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来理解和处理。要有意识地维护一个核心,也就是现在大家同意的江泽民同志。”(3—310页)另一次,他更明确地说:“希望大家能够很好地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很好地团结。”“这就算是我的政治交代。”(3—301页)邓还说,毛在,毛说了算。我在,我说了算。你什麽时候说了算,我就放心了。⒇

邓沉湎于个人专制的心态昭然若揭。邓再度复出时曾批判过毛的个人专制,到了晚年还是陷入了个人专制的泥潭,最终以“毛二世”的形象告别政坛,告别人世。邓钦定“一党专政”的继承人;倡导以个人为核心的领导体制。邓的这些政治交代对国家政治民主化走向设下了重大障碍,并使改革陷入了变异的泥潭。这是邓的悲剧,也是当代中国的悲剧。

邓后时代,改革变异,社会乱象环生,问题多多。诸如:权力专横,暴力滥用;官场黑暗,腐败横行;特权膨胀,人权蹂躏;贫富悬殊,社会断裂;公正缺失,民怨鼎沸;法治打折,宪政搁浅;环境污染 ,生态失衡;……这些问题的发生与泛滥 ,无不可以从邓小平改革理论的局限性以及对“六四”事件等重大问题的错误决策中找到根源。

告别“一党专政”、实现“民主共和”的光荣梦想,实乃众望所归

中国的改革,中国的进步,必须冲决“一党专政”的罗网。

中国许多问题的发生以及许多问题的解决都涉及到“一党专政”。如公众所强烈要求的遏制腐败问题。腐败越反越腐,肆虐而不可收拾,决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教育不够的问题,它是一个制度问题,是现行制度 缺乏防范与杜绝腐败的功能。现行制度的设定是,党是领导者,它领导一切。它无所不能、无所不为、无所不及。它享有无限的(空间与时间)权力、无比的权威、无上的荣誉。它至高无上。人们必须服从它,热爱它,捍卫它;可不是供你批评、监督的,更不允许有什么别的力量制约它,影响与削弱它的领导。任何一个人,哪怕他是平庸之辈,滑稽的小丑,只要他当上总书记,他说的话就具有真理或法律的效力,人们就要颂扬他的丰功伟绩,为他树碑立传。这就把党神化了。我们至今没有从党崇拜、党神化的精神枷锁中走出来。“文革”之后,思想解放,破除了对毛的个人迷信(但不够彻底,有待继续),中国前进了一大步;可是没有意识到我们还背负着“党崇拜”、“党神化”的包袱。

邓小平提出的“四个坚持”,也就是“四个凡是”,要害是“党崇拜”、“党神化”。他极言:“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一切。”不是吗?至今人们所见所闻的是对党一片赞颂:“伟大、光荣、正确”呀,“三个代表 ”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呀,把党比作“母亲”,比作“阳光、雨露”,比“天大”,比“地大”,等等。这样,党就成了神,它不应再受到任何监督、任何制约。它赐予公民的生存条件是“服从”:不是不劳动者不得食,而是不服从者不得食;这恰好为党的各级领导人的专断、腐败、权力的私有与权力的滥用创造了最佳的条件 。所以,要解决中国的腐败问题,首先要在思想上破除 “党神化”问题,党不可能像它所自封的那样永远地“正确”,也不可能“代表”所有“先进”的东西,不可能无所不能、无所不为,因此,党也不可能永恒地享有指挥一切,享有一切,公民也没有义务永远地服从一党之统治。其次,在制度安排上,党的权力应该存在于受到外部力量制约与竞争的体制之中。必须改变一党独大、一党独行、纵横不受制约的现状。

中国的政治现状是,党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凌驾于各类国家机构(立法、行政、司法)之上,凌驾于各个党派各种非政府机构之上,凌驾于各类市场(物流市场、金融市场、文化市场等)与星罗棋布的企业(民营企业相对较为独立)之上,更凌驾于一盘散沙的人民大众之上。处于这样的权力宝座上的领导者,除非他是上帝,是圣贤,是普罗米修斯,不然必然成为权力的奴隶。那种“公仆”的说辞,“特殊材料制成”的说辞,“人民勤务员”的说辞,不是谎言,就是天方夜谭。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下,许多问题都找不到解决的途径。

众所瞩目的是“党政分开”问题。这是80年代最热门的探讨话题。中共十三大报告甚至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首位。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以后也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因为这是一个伪命题。“一党专政”下的党是执政的党,怎么可能与“政”分开呢?与“政”分开,还是“执政党”吗?再说,共产党几十年南征北战,抛头颅、洒热血、打天下 ,为的不就是谋得国家权力嘛!所以,一党制下以党治国,党政合一乃是题中应有之义。问题不在于 党、政“分”还是“不分”,而在于国家权力永远为一个党所专有,这才是产生弊端的根源。

“司法独立”也是多少年来人们的期待与诉求。但是,独立之难,难于上青天。原因是,审判机关 和检察机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具体地说,公安、法院、检察院 在行使其职权时,特别是遇有某些 比较特殊、比较重要情况时,必须向党内“政法委”报告并听从其指示与指令。“政法委”虽然是一个没有宪法依据的组织,是一个违宪机构,但是,它有权否定你的“司法独立”,你能怎么样?!

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人们的呼吁更为强烈,但是,党内的宣传部就是不给你这种自由。它不让你通过《新闻出版法》;它严密地控制一切传媒:广电、报刊、网络等;它有权裁定言论之是非、理论之正谬;有权处置新闻出版机构与人员;它不时地向新闻出版部门下达指令: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难怪人称宣传部为“不准宣传部”。此外,国安部与公安部还协同配合宣传部对公民的言论进行监控与必要时的逮捕。宣传部的这些权力是法外之权,却是有效之权。

类似名不正、言不顺的事还多着呐。比如,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规定,它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实际上,它不过是次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因为人大要接受党的领导,党才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党怎样领导人大呢?其一,人大举行会议期间设有主席团,行使领导大会的职权;其二,人大设有党组(其它党派不让设相应的组织),党组成员与主席团中的常务主席其构成人员基本重合;其三,人大代表构成中中共代表名额超过总代表名额的一半,以保证中共高层重大决定的通过。

最有意思的是,80年代初中共自己提出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中共的自我约束律,也是对国民的承诺。可是,前面所例举的事实说明,党所行使的许多权力恰恰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外活动的。甚至可以说,党的许多权力的行使是一种违宪和违法的行为。这种状况同民主,法治、人权的原则太不和谐、太不协调了!

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所存在的机体紊乱性毛病,在党所主导的改革中出现的变异,以及整个党组织的衰退、腐化,说明“一党专政”或“一党治国”早已过了有限的生命期,它的活力、动力与精力早已耗尽,它要继续硬撑,早已力不从心。中共当局要避免为历史所淘汰,为人民所唾弃的悲剧的发生,必须下决心自我更新,与时俱进,告别“一党专政”的窠臼,走出“维持会”的窘境,与人民一起缔造民主共和的新型国家,实现百年来中华民族的光荣梦想。

中共正在十字路口徘徊。它或者继续在“一党专政”的老路、破路、烂路上蹒跚而行,其结果苏共已有前车之鉴 。它或者放弃“一党专政”,开启组党自由的大门,让新生政党脱颖而出,营造多党并存、平等竞争的局面,让人民来选择由谁来入主政府 ,理政治国。但是,后一种选择通常被认为是放弃党的领导,丢掉 共产党几十年革命的胜利成果,是共产党的败家子。其实这是一种肤浅、平庸之见,也是缺乏自信的心态。问题是,由“一党专政”转变到“多党竞争”,这是历史的必然,人民之众望。在必然性面前,共产党是顺应潮流、应时转轨,主动跨越这历史的峡谷,以求得新生;还是死守窠臼,一拖再拖,在危机中挣扎,使出浑身解数,应付各种面对的矛盾与冲突,最后被人民所唾弃?!毛泽东经常喜欢讲:共产党(应如何如何)以立于不败之地。在历史的关头,共产党倒真该认真研究研究,怎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怎样才能激发 青春的活力,重新取得人民的信任与执政的合法性,继续在政治舞台上施展雄才大略,为民族 谱写千秋华章?难道 ,死抱僵死的执政模式 ,一付专制的面相与腐败的躯体,在矛盾交织的社会现状下,罔顾世界性的民主潮流,能使一党制的江山万年长吗?顶着世界潮流 ,违背民心民意,执迷一党专政,就必须采取种种强硬的手段,使国家机器警察化,政府行为暴力化,这势必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使中共众叛亲离,民怨四起,这不是中共自己把自己推上了火山口吗?所以,明智的有远见的选择 ,应当是启动宪政,保障公民在宪法中所规定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信仰自由等条款,一改共产党专制恶习与霸道形象,反省与检讨自己的历史过失,诚恳地为57年“反右”、89年“六四”事件以及“法轮功”等历史错误道歉,实现民族的和解,以尊重人民意愿的新姿态、新形象 出现在民众之中。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与人民的隔阂,化解多年的积怨,走出目前的困境,重新获得人民的执政支持。这才是对自己、对历史负责任的选择。中共毕竟是一个大党,毕竟人才济济,毕竟治理中国已达半个世纪之久,管理国家事务的经验不可谓不丰富;只要更新执政理念与执政模式,它完全可以继往开来,创造新的历史成就。这种选择,可以使国家避免动乱,使社会和平转型,实现政党执政模式的平稳转轨;这种转型与转轨,成本低,代价小,风险也小。如果中共能主导转型,主动转轨,这本身就是对中国历史的伟大贡献。1987年10月7日,蒋经国正式宣布:“中华民国将解除戒严,开放组党”,台湾的“民主改革”踏出了历史性的一步,走上了多党治的宽广大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国民党能做的,共产党难道反而做不到?!

中国能否继续奥运带来积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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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空变蓝
北京天空变蓝

北京奥运会再过三天就要落下帷幕了。学者认为,奥运会的主办给中国带来了一定的积极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否能够继续下去仍有待观察,而能否满足中国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对更多自由的渴望是中国最高领导层面临的挑战。

*奥运带来一些积极变化*

奥运期间,人们发现北京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空气污染减少了,天空变蓝了,可以自由上网了,可以自由跟外国记者交谈了。

独立学者余杰认为,奥运会对中国的影响是复杂的。从好的方面来说,它使中国人有机会来了解世界,认识西方的民主和自由、个人主义,个人尊严这样一些普世的价值观。

余杰举例说,刘翔退出比赛后,大部分中国人都尊重他的个人选择,把他个人的身体安全看得比所谓国家利益和金牌更为重要。另一方面,这次奥运会也给世界人民更多了解中国的机会。

他说:“这次奥运会期间,西方记者在中国采访的自由度比过去有所拓展,而且大部分西方记者报道的内容和主题都超越了体育本身,比如他们关注中国的人权问题,新闻自由问题,宗教信仰问题还有环境污染等等这些过去西方认识比较少的方面。”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余杰注意到,奥运会期间,中国政府解除了对一些网站的屏蔽,普通人上网有了更多的自由。但是,他看到的数据显示,解除屏蔽之后,登上解禁网站的只有数十万人而已,和一亿网民相比,只不过沧海一粟。而且奥运之后,政府能否继续这样做还需要观察。从技术层面上讲,重新封锁不费吹灰之力。

*民众对自由开放要求会加大*

余杰认为,奥运结束后,中国人民对自由民主的要求会越来越大,但是究竟会大到什么程度还需要观察:“究竟能不能通过这一少部分人成为催化剂,推动网络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还需要观察。”

上海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沈丁立教授认为,本届奥运会给中国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增强了中国人的民族认同、自信、大气和开放:“通过体育比赛和文化交流,中国人会变得越来越开放,同时为自己取得的成绩感到自豪和骄傲。 印度一枚金牌就让让全国感动,那中国的40多枚金牌让我们幸福了40多次。”

*政治上不会更加开明*

地铁站
地铁站

另一位独立作家刘晓波认为,北京奥运会在凝聚民族精神, 改变中国对外形象等方面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刘晓波也警告说,中国人也必须警惕民族主义情绪的膨胀:“这次奥运会虽然中国是金牌大国,但并不是一个体育大国。严格地讲,中国体育的精英化,体育的设施也好,体育的普及也好,都是和普通老百姓没有关系的。国家投入这么钱,就是为了奥运会的金牌。”

刘晓波说,中国政府在奥运会期间做出的一些政治开明举动完全是作秀。北京三个示威区里没有出现一起示威活动,当局把上访群体、异见人士、地下基督教会等都看成是“不稳定因素”,看管起来,甚至加紧打压。他认为,奥运之后,中国在政治上不会更加开明,而只会停滞不前。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沈丁立教授也感到,中国政府在奥运期间采取的一些开放政策,比如允许外国记者在中国自由采访等等,只是一种暂时的现象,因为中国政府是被迫这样做的。一旦奥运会结束,中国就会回到“中国标准”,不会回到“国际标准”。

但是,沈丁立说,变化是一个过程,是一种习惯:“ 对中国人民来讲,一部分中国人民享受了这个阶段性的自由和开放以后,或者外国媒体得到了这部分,它就会始终不懈地期待中国政府,中国人民也会期待中国政府,在保持国家稳定的前提下, 怎样使得人民获得更多开放带来的好处。”

关键词:北京奥运,京奥,新闻自由,人权,开放

郑维:刘翔跨不过奥运精神的栏

整个北京奥运,最令人感到期待到失望的落差感的,肯定是18日刘翔的退赛。

整个鸟巢寂静无声,所有现场和电视前的观众无法接受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瞠目结舌地看着刘飞人一瘸一拐地背对着人群远去。

失落、悲伤、无法置信,乃至遭到背叛的感觉,弥漫着。

各类的臆测和猜想,以打破百米冠军博尔特的世界纪录的速度,抢占了所有媒体的封面。

在这届的奥运上,没有人击败刘翔。

刘翔打跨了自己。

在他当红的日子里,媒体总爱重复他说过的话“我的对手就是我自己,战胜自己我就赢了”。

可是,他今天没有战胜自己。

我对刘翔的退赛后面有什么经济上、广告上、形象上的考虑,或者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内幕一点兴趣也没有。

我失望的只有一点:他,没有完成比赛。

刘翔退赛的时候,是否只记得奥运“更快、更高、更强”的光彩夺目的一面,而忘记了“重在参与”的精神呢?

看过一堆奥运牛人的故事,让我赞叹的一堆,但是令我因为感动而难忘的,却屈指可数。

约翰·阿赫瓦里,是一个比刘翔渺小得多的名字。

他是一个坦桑尼亚的长跑运动员。1968年他参加了墨西哥城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

比赛已经结束一个小时了,场内观众早已经走光,工作人员也在收拾东西。突然,开道的警车闪着灯进来了,一个腿上缠着血染的绷带的运动员跌跌撞撞地走进来。

正是约翰·阿赫瓦里,他最后一个完成马拉松比赛的运动员,早已经没有人为他喝采。

他在跑到19公里就因为晕眩摔伤了腿,他的教练劝他放弃,但是约翰还是拖着伤腿,半走半跑地坚持着,完成了整个比赛。

他的名言比刘翔的要朴实许多:“我的祖国从7000英里外的远方把我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的,而是让我完成比赛的。”

在看到刘翔背对着赛道远去时,我的心里不住地在幻想另外一个场景:

受伤的刘翔,用他伤痛的脚,向前蹒跚地迈进。每一步的前进,都造成剧痛让他满头大汗。

平常轻松的跨栏动作,现在无法做到。他只能吃力地提起自己的脚,跨过一个一个如山一样的栏,实在不行了,只能用手推倒。

全场的观众,看着和自己的伤痛做着顽强决战的英雄,饱含热泪纷纷站起,为他前进的每一步鼓掌。

对手早已经跑完,迟到许久的刘翔艰难地走到自己的终点,满脸是痛苦的热泪,但却没有遗憾。

这样的结局,是否会比那毫无交代的背转身,好得多呢?

这样的场景,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由英国的德里克·雷德蒙德主演过。

为了参加奥运过5次手术的他,在400米半决赛中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在痛苦中,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其他运动员们从他身边跑过,一个个通过终点。他知道,自己的奥运奖牌梦已提前终结,大颗的泪水滑过他的黝黑的面庞,滴落在他的第五跑道上。

德里克拒绝了担架,也推开了医务人员。

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疼痛,一跳一跳地向终点靠近。

他拼命要完成这段比赛。

正在看台上观看儿子比赛的吉姆·雷德蒙德再也忍不住了,他冲过警卫,抱着儿子的肩膀,和他一起走完最后的征途。

“你不必这样,儿子。”老爸心疼地劝儿子放弃。

“我一定要比完,我要有始有终。”看到父亲出现在自己面前,德里克咬了咬牙继续向前跳去。

“好吧,既然我们是一起选择了跑步,一起开始练习的,就让我陪你一起完成这场比赛吧。”老爸扶着儿子的胳膊,和儿子一起慢慢走向终点。而就在距离目标不远的地方,父亲放开了手,“去吧,我知道你希望独立穿过那条线。”

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着这样一幕感人的画面,都自发站起来,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父子鼓掌。

所以请不要小看观众的心胸,他们买票进场,不单是为了看自己的选手争金夺银。他们走进自己心目中的体育圣地“鸟巢”的时候,他们心里的期待是能看到自己的选手全力以赴、以勇者的心态战胜对手,战胜自己。

还记得灌篮高手里,湘北和海南的大战中,赤木扭伤了脚的一段吗?

那坚强的赤木大猩猩在更衣室里,对队友说着他心中的着魔一样燃烧着的执念:“在过去的几年,我每天晚上睡前,都在想着我和神奈川的王者决战的样子。”

他在扭伤了脚之后,吼叫着对队医彩子说:“就算脚断了,我也要爬上场去!”

然后,他强忍剧痛,包扎好伤脚,回到场上,和海南激战。

虽然湘北最后因为红头发樱木的误传而一分惜败,可是没有人认为他们是失败者。

上天没有给刘翔在鸟巢夺金的机会,可是却没有剥夺他展现奥运伟大精神的权利。

德里克·雷德蒙德说的“金牌梦想的终结,从来不代表着奥运精神的离开”是否对刘翔有所触动呢?

修改一下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著名的台词来结尾,蛮合适的:“我们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在田径赛场上驾着七色的云彩奔在前头。我猜中了这个开头,却没有猜到这个结局。”

所以,深深遗憾。

廖天琪:中国在奥运会期间用铁腕掩盖丑陋的真相

北京居民对现实和政府制造之间的巨大差距已司空见惯,他们也习惯了政府的流行做法。

奥运会开始前,我的朋友周勍,一个生活在北京著名作家,他告诉我:“我不关心外面的事情 。”

奥运开幕前,当局试图要他离开北京,他拒绝了。于是,警察就在他家楼下设岗,寸步不离地监视他。他出门办事,要坐警察提供的车。总之,就是不让他有机会接受外媒的采访。

“国安向我提供每天24小时接送服务,所以我对奥运有什么好抱怨的?” 他不无自嘲地对我说。

他并不孤单。奥运会期间,在政治和宗教上许多持异见的朋友在北京都有同样的遭遇。著名作家刘晓波说,你必须用幽默的方式来忍受这种特殊的对待。

在精心炮制的奥运开幕式背后,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丑陋的另一幕:环境污染、腐败、贫困、官僚和压制。中国人非常了解这个世界,中国政府也知道得很清楚。这个奥运帮助了政府漂白这个丑陋的世界。

最讽刺的部分是,很多中国人容忍开幕式里的欺骗,并认为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现在,北京空气比奥运开幕前清洁了,交通阻塞缓和了,城市都被美丽的鲜花装点起来了。与此同时,所有垃圾、乞丐和民工全部消失。示威者也一样。如果您看到了,不一会儿,他们就会很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唱还是合成?在开幕典礼上,那穿红裙子的可爱小女孩,只是一个木偶。真正的演唱者因为“不够漂亮”而被隐藏在某处。当局为假唱辩护的理由居然是“国家利益” 。中国认为一个不漂亮的孩子在国际聚焦的时刻唱“歌唱祖国”,会让中国“没面子”。

那么,至少那些从天安门广场“走”到鸟巢天空的“大脚印”焰火是真的吧?不!假的!

那么,至少中国女子体操运动员得到的金牌是真的吧?中国国家媒体却不经意地透露,这些获奖的体操选手中,有的并未达到比赛年龄16岁。

我希望那些无意中透露了体操选手年龄机密的作者,不会像其他44位中国记者一样,因“泄露国家机密”或“破坏社会秩序”而遭受牢狱之灾。

对于这种集体欺骗行为,中国人似乎并不在乎,网上有个青年毫不隐讳地写道“我们中国人就是在这样的‘童话’中长大的。”

政府制造神话,中国人也跟着认同。在中国,事情总是如此。比如,1989年,天安门广场没有死人,只有英勇的解放军战士被暴徒残杀。外国媒体总是试图告诉我们另外的神话,分裂我们的国家。

还有,教科书上说:前苏联从中国撤走所有专家和援助,造成了中国“三年大饥荒”(1958-1961年),饿死了几百万人。

这些谎言在中国再平常不过了,不值一提。21世纪属于中国,中国将更大更强。当然,毫无疑问是通过丑陋的方式来展示。对于这个“大国崛起”秀,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这就是中国特色。

(英文原版见http://www.nydailynews.com/opinions/2008/08/17/2008-08-17_china_bends_over_backward_during_the_oly.html

余  杰:想起王旭明,想起范美忠,想起孩子

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终于“含泪”谢幕了。他的下一份工作是语文出版社社长,从级别上来看,确实往上升迁了半级,但明眼人谁都看得出来这是一种“明升暗降”,他被逐出了教育部的权力核心。当然,王旭明本人是不会公开承认这一事实的,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不认为这是明升暗降”,“我换到了一个我不熟悉的舞台,就好像由民族舞演员变成芭蕾舞演员,要学的东西很多。”他透露说,当教育部的领导在星期五就工作调动的事情征求他的意见时,他考虑了一个周末,便“愉快地接受了”。看起来多么轻松,多么潇洒啊。

然而,这种“愉快”显然是装出来的。王旭明自诩说,他内心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已在心中牢牢树立”,所以他可以超越荣辱得失,“什么升、降一两级,无可摧垮。假使降级,我当然会不舒服、会憋屈,但我不会得精神抑郁症、不会神经失常,很快会调整过来。如果按行政级别,我做了六年正处级,又做了五年多副司级,提拔为正司级,应属正常。”另一方面,这个被誉为“最敢于说真话”的发言人,也坦言自己不仅想当官,还想当大官,“我非常想当官,希望当更大的官。我很幸运,我基本一致,既实现了自己追求的理想,我们的领导又很器重我。我是草根啊,没什么背景,在我们家所有人里头,我是最高的行政级别,我很知足。”一面是视富贵如浮云的清高,另一面则是对级别和官位的锱铢必较,此两者居然统一在一个人身上。王旭明炫耀其平民出身,这也是一种政治正确。我最害怕这种以出身草根而自豪的官员,他们有一种为了改变自身处境而不择手段的激情。为了往上升迁,他们通常敢作敢为,无所不用其极,如同司汤达《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他们的功名心所产生的破坏性的力量,让那些养尊处优的太子党也望尘莫及。

某些媒体对于王旭明的离任表示出“恋恋不舍”之情。比如,《中国青年报》便组织了五十多名记者和编辑为其举办欢送会,甚至为他出版了一份“一个人的报纸”。这大概是一百年来除了洪宪皇帝袁世凯之外惟有王旭明方得以享有的一种殊荣吧?王旭明真的值得媒体如此崇拜吗?确实,比起外交部那些板着面孔说假话和套话的发言人来,王旭明经常妙语连珠,语言极有个性。他的那些点带有韩乔生色彩的“大话”,时常成为媒体炒作新闻的时候的卖点。因此,哪个媒体不对他感激涕零呢?然而,却少有媒体仔细思索其“大话”背后的价值立场和精神皈依,王旭明说过,他是精通官场的潜规则的,并告诫记者不要以为他是一个不了解官场厚黑学的傻瓜。媒体对这样一个人的推崇,足见今日媒体的卑贱。

王旭明最著名的“王氏语录”,当推“上北大、清华属于奢侈消费”的高论。他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声称:“北大、清华这些优质教育资源是有限的,自然比较贵,不是所有人都消费得起。就好比逛市场买东西,如果有钱,可以去买一万元一套的衣服;如果没钱,就只能去小店,买一百元一套的衣服穿。现在很多人不考虑自己实力如何,都想让孩子往好学校里挤,这是非理性的,也是形成‘上学贵’观念重要来由之一。”也就是说,没有钱的孩子,不要再妄想上北大、清华了。王旭明在此问题上表现出了对高等教育的性质和特征的无知,以及对教育公平权利的漠视。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王大发言人大概忘记了,北大、清华乃是国立大学,是用所有纳税人的税款支持的,它们应当为“天下英才”提供一流的教育服务,而不能成为少数“先富起来的人”的禁脔。换言之,只要是有才华的学生,只要是考上了北大、清华的学生,国家就不应当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因无力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而辍学。在美国,不必说公立大学了,即便是哈佛、普林斯顿、斯坦福等私立名校,亦并非“见钱眼开”、谁有钱谁就可以上,而是“唯才是举”,甚至还以高额的奖学金来吸引那些出身贫寒的优秀学子。自从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之后,大学便是国家和民族的思想库,是科学和文化的发动机,并对所有公民敞开大门。大学不是公司,公司所追求的目标是盈利,而大学(包括私立大学)则具有相当程度上的公益性质。王旭明将大学当作公司来看待,将公民接受大学教育当作到商店消费来看待,其愚昧与昏聩,简直连无知小儿也不如。此种人等,居然充当教育部发言人,居然还颇受欢迎,这是王氏的悲哀,还是大众的悲哀?

王旭明是一个没有成为汪国真的文学青年,其言论当然比外交部的那些言之无文的发言人更有文学色彩。在一次访谈中,王旭明痛骂都江堰光亚中学的教师范美忠说,“人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在教育部的一次例行发布会上,他再次表明了对“逃跑事件”的看法。他说,有人在地震后发表除了救自己孩子,连妈都不救的言论,这不是什么师德不师德的问题,而是“人德”的问题。至于先于学生跑出教室,既有悖于师德,也有违于“人德”。此时此刻,王旭明仿佛成了一个手握“惩恶扬善令”的江湖盟主,可以随意决定孰黑孰白,孰是孰非。善者立一个贞节牌坊,恶者推出午门斩首。他不仅开除了范美忠的“球籍”,甚至还开除了其“人籍”。王旭明真的如同上帝那样高尚与公正吗?

范美忠是我的朋友,但并非因为他是我的朋友,我才站出来为他辩护。我曾经撰文赞扬范美忠到中学任教的人生选择,经过此次的风波之后,我的观点仍然不会改变。多年来,我看到诸多北大校友眼高手低,以高等华人自居的嘴脸,而范美忠愿意献身基础教育,“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不亦乐乎”,当然让我肃然起敬。四川地震之后,范美忠的一番言论,在我看来,不过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说出来的几句真话而已”。当然,真话不一定是真理,真话不一定是正确的话,许多真话仅仅出于人的本能而已。我本人不完全同意范美忠的有关言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有资格去严厉地批评他。设身处地,倘若我在彼时彼刻,未必就能比范美忠表现得更好,我相信高言大志的王旭明亦是如此。因为人人都是罪人,所以王怡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范美忠”。

这几个月来,范美忠被淹没在千万同胞的唾液之中,人们甚至以“跑跑”为其绰号。面对近十万同胞死难的惨剧,人们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失语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情绪的管道。在硕大的“莫谈国事”的告示之下,惟有范美忠是可以肆意辱骂的。范美忠在这个国家的遭遇,让我想起了圣经中那个行淫的妇人的故事。当时,那些文士和律法主义者们带着一个行淫的妇人来,他们企图按照犹太人的传统,用石头将他打死。耶稣却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出去了。扪心自问之后,他们没有一个人敢去捡石头。这些犹太人毕竟还良知未泯,毕竟还有羞愧之心,他们知道,打在女人身上的石头,其实打在自己的心上。然而,在大部分中国人当中,连这一点良知和羞愧都没有了,人人都会“当之无愧”地去捡起石头来,砸向
他们认为应当砸的人。王旭明不就是其中之一吗?

范美忠不是行淫的妇人,不是双手沾满鲜血的凶手。石头却如雨点而至。他意想不到地成了一个“箭靶”。当然,范美忠不是没有错误,他的错误在于,他的言论转移了人们的视线,或者说,有人故意利用他的言论混淆了人们的视线。于是,“世人皆曰杀”,范美忠被钉在了十字架上,而那些豆腐渣校舍的始作俑者却从容地逃逸了。仿佛杀害学生的凶手是瘦弱的书生范美忠,而不是那群心宽体胖的贪官和奸商们。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看到一个官员因此而辞职,几万学生的性命,几万家庭的福祉,居然没有他们的一顶乌纱帽重!四川省的省长没有引咎辞职,建设部的部长没有引咎辞职,教育部的部长没有引咎辞职。大官如此,小官亦如此。当然,大小官吏更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

孩子们在彼岸还好吗?他们的父母却永远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欢声笑语了。这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稍稍表达一下抗议,立即便成了“国家的敌人”。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呢?这是一个黑暗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王旭明身处其间,却怡然自得。在等级森严的权力秩序中,他不过是一个小虾米而已,京城之大,像他这样级别的官员简直就满坑满谷。他哪里敢将石头砸向真正的“夺命凶手”——教育部长周济和主管教育的国务委员陈至立——呢?他捡起一块大石头,瞄准,砸下去,对象却是毫无还手之力的范美忠。王旭明是多么大义凛然啊!如同当年抗着炸药包的董存瑞。

有了王旭明的添油加醋,教育部遂强令光亚中学将范美忠解职。这是四川大地震之后政府的诸多无耻的作为之一。这又是一起言论罪与文字狱。教育部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那死去的几万名学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却义正词严地拿一名普通教师开刀。孩子们死去了,大部分的尸体永远也找不到了。倘若几万具孩子的尸体全都堆积到教育部的大门口,这些道貌岸然的官员们还能继续说谎、继续贪污、继续扮演“公仆”的角色吗?为了转移公众的注意力,教育部立即出台了所谓的“教师职业规范”,匆匆忙忙地将道德法律化。然而,这样的法令只是针对基层教师,对教育部部长周济和前发言人王旭明毫无约束力,他们可以马照骑,舞照跳。周济到南京师范大学挑选美女大学生陪舞的丑闻,对于王旭明来说,难道不是一个避之唯恐不及的新闻?

是的,如同某科学院院士所说,谁让你不幸生在中国呢?孩子们死去了,文士们继续蘸着他们的鲜血写文章。“城头变幻二王旗”,代孩子们立言说“纵做鬼,也幸福”的山东省作协副主席王兆山,与今日的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堪称双剑合璧、交相辉映。在中国大地上轰轰烈烈地上演的这场“吃人”(被吃掉的“人”,大抵都是孩子)的大戏当中,此“二王”以“二丑”的身份粉墨登场。他们的后继者还将多如牛毛。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

是日,中国奥运金牌数达三十五枚,居世界第一

艾未未:金牌

八月十九号,汶川地震一百天忌日。同一天,中国的奥运金牌超过了40块,超过了美国英国或是任何一个经济发达国家。数字说明问题,这个令世人眩昏的数字说了什么呢?

若是说金牌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体育素质,反映了公平竞争精神在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深入人心,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错了,国民经济的高幅增长,并没有使国民崇尚体育的品质变得更为普及和健康,我们的民族有崇尚自然的传统,却没有好体育的境界。早已摆脱了“东亚病夫”的雅号,可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情操、“和为贵”的伦理与“更高、更快、更强”精神怎么也拧不到一块。肌肉和力量、速度和拼搏,那更是西方野蛮人的玩意。

要说是金牌体现了国家在体育、卫生和生命保障方面的投入,那就更离谱了,四川汶川地震中大面积倒塌的校舍,河南农民因卖血导致蔓延的爱滋病,缺失的全民的医保制度,更准确反映了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困境,那就是牺牲那些可以牺牲的,去成全那些必须成全的。

体育是人的生存价值的一部分,只有相信个人完美的体育才可能是自然的,是自由精神、意志的体现,才具有感人的力量。在缺少基本的医疗保障,缺少基本的安全保障,缺少基本的公民健康体系的国家,惊人的金牌数字只是说明了国家主义价值观主宰下的体育的极度扭曲和国民地位的垂危。将金牌数量和国家荣誉挂钩,如同将伟哥的药效和男人的体魄混为一谈,每一块金牌都有代价,是由全民的身体的健全和福利来支撑维系。

努力得到你应得到的,同样是说,舍弃那些不属于你的,这是所谓道德。取之有道,反之则是变态。我们为那些金牌获得者,那些与金牌无缘者而感动,他们的意志和行为证实了自己的同时光耀了他人。这是公平的竞争,尽管是短暂的。在几天、几百米、几秒之中,我们经历了真实和公平,沐浴了赞美生命带来的欢快和悲伤。

真正影响我们的生活的数字,不是为期十六天的体育盛会,不是歌唱祖国的双簧和电脑绘制的二十九个大脚印,不是的几十块金镶玉的金牌,也不是那只最终没有跨过一百一十米的右腿跟腱。影响我们生活的数字是单号加双号的没有奥林匹克的日子,是豆腐渣工程下死于疏忽和遗忘的成千上万的儿童的生命,是无数卖血者难以启齿的爱滋病痛和挣扎在羞辱和诅咒之中的绝望,是珠三角每年失去的四万只手指的永远失去健全完整身体的人们,是占全球近二分之一的极刑。是这些数字,解释了我们的时代的光荣与梦想。

刘军宁:告别陵墓文明

奥运圣火由女祭司用聚光镜收集太阳光点燃

奥运圣火由女祭司用聚光镜收集太阳光点燃

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其诞生的两千多年后终于来到中国,目前正在北京一幕幕地拉开。为什么希腊两千多年前就举办了奥运会,而中国到今天才举办?这个问题很少有人问过,但我觉得却是非常值得回答的问题。

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与古希腊的渊源,在中国几乎尽人皆知。2004年8月13日,奥林匹克运动会”荣归故里”,再次回到它的诞生地,希腊的雅典。世界上每个国家,每个文明都有自己的体育活动,都有体现该文明特色的体育项目。然而,在现代奥林匹克运动风行于世界之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定期地举办像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那样大型的、综合的、全国性甚至是跨国性的竞技比赛。在古代,体育锻炼常有,而竞技比赛鲜见。实际上竞赛的重要性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体育锻炼。奥林匹克运动丰富的内涵和最大魅力,在于它将体育运动变成了弘扬竞技精神的比赛。

奥运会发源于古希腊,因为那里的文化,尊重个人的伟大、重视人的精神力量、重视人的价值与幸福、赋予成就与成功以重要的道德价值。古希腊时代是个崇尚英雄、并产生了英雄的时代。无论贫民还是贵族,他们从小心中就充满着对英雄的向往和对自由的渴求。与雅典神庙、民主体制相契合,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全方位地呈现了那个英雄时代,并在此后的岁月里深刻地影响着欧洲大陆,乃至整个世界。奥运会是特定政治体制的产物。没有古希腊的民主政体,就不会有古代奥运会。

古希腊是世界文明中平等精神、规则意识和共和政体的源头。古代奥运会没有今天意义上的那种职业运动员,当时的运动员不论其社会地位如何,他们在运动场、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平等精神、规则意识催生了竞技比赛,而竞技比赛又反过来强化了平等精神和规则意识。公平竞争的奥运赛场就如同共和政体的一个小小缩影,没有共和政体就难以有平等公正的竞技比赛,因而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竞技比赛。

根植的土壤

公元前二世纪,古希腊被罗马人所统治,奥林匹克运动会虽然没有因此中断,但古希腊人在奥运会中充分展示个体的裸体竞技的传统颇让罗马统治者惊骇不已,这种运动形式也注定不为皇权制度所容。在共和政体下,人人都是英雄;在皇权体制下,只能有一个英雄,那就是皇帝。如果人人都是英雄,皇权必将受到威胁!可见,着衣与否,兹事体大。既然奥林匹克与皇权专制不能两立,奥运会最终也没有逃脱被罗马皇帝强行取缔的命运。

奥运盛典及其背后的奥运精神只可能植根于古希腊尊崇个人和现世的土壤,而不可能诞生在专注于来世的地方。古希腊奥运背后的人文主义传统崇尚公民精神、英雄气概、公平竞赛、青春与人体的天成之美。因此,古代奥运会规定必须裸体进行竞技,同时运动员全身涂上橄榄油,以使古铜色的肌体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更加显示出运动员健美的体态,让人们从健与美的张力中获得一种感官上的愉悦。古希腊文明洋溢着对个体英雄的崇拜。

专制主义文化的共同特点则是崇尚集体,压制个人,压制个人成就,不鼓励出风头,反对个人当英雄。奥运会是平等的人之间的竞技,在三纲五常主导的国度,鞋匠与皇太子同场竞技是不可想象的。在皇帝的意志就是法律的地方,也绝不允许有公平的游戏规则。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只有一个属于个人的冠军头衔,那就是状元。但是,即便是状元,也是在皇帝之下,且为皇帝服务。奴隶制根深蒂固的地方是不会产生奥运会的。古埃及是个臣服君主和关注来世的国度。象征着古埃及文明的金字塔,是无数奴隶用自己的生命为专制者建筑的坟墓。所以,展示个人健与美的奥运会是不会出现在以太阳王为核心的古埃及的。奥林匹克不可能出现在轻视生命、不怕牺牲的文化中,服从权威与奴役个人的文化中。

当古希腊的公民在运动场裸奔的时候,其他古国的奴工却在没日没夜地建造帝王的陵寝。所以,今天还能看到作为有形文化遗产的金字塔、泰姬陵、兵马俑、十三陵、清(东、西)陵。还有很多人惦记着始皇陵、成吉思汗陵,甚至武则天陵。甚至今天天安门广场的中央仍然被陵寝所占据。

奥运的传统是自由、开放的传统。开放就是自由,意味着更大的选择范围,更多的自由行动。奥运是自由人的运动,是开放社会的运动,是全球化的一部分。奥运会不仅是运动场,更是人文主义教育和传播普世价值的大课堂,培育的是对个人的体力成就的崇尚,对个人价值的发掘与发扬。既然奥运已经来到中国,那么,告别陵墓文明的时刻也就来到了。

李元龙:时钟可以倒拨,时间却永远前进

有一件非常蹊跷的怪事。2006年12日26日贵州省高院裁决书下来时,我非常震惊地看到,上面竟然有如下内容:“原审被告人李元龙不服,提出上诉,但未委托辩护人。”天那,我不是在做梦吧?我的上诉状、二审辩护词都是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李建强律师写的、寄出的,代理委托书,李建强律师也通过特快专递邮出的,判决书怎么说我没有委托代理人呢?为此,2007上半年,尚在牢中的我曾专门写了个要求查清此事,重新审理我案的申诉,请看守所递交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法院。但时至今日,申诉有如石沉大海,全无任何消息。出狱后,我联系过李律师,他说,委托书他确实用特快专递寄出的。“什么没有委托代理人,这完全有可能是他们故意玩的花招。”李律师气愤地说。

如果是委托书邮寄环节出了问题,那我自认倒霉,如果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出了差错,甚至是故意玩的猫腻,那就得追究其循私枉法罪了。众所周知,有律师和无律师辩护,判决结果可能是完全相反的,为此,我再次我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法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等顺藤摸瓜,查个水落石出,给我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

另外,2005年9月23日至29日,贵州省国安厅对我实施的所谓监视居住期间,我没有能够上一趟街,会见一次亲人,打一个电话。白天晚上,都有三五个或八九个国安看守着我,我在此期间的活动范围,还没有看守所大。国安对我的监视居住,完全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搞成了变相羁押。依照198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84)法研字第十六号“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规定,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应折抵刑期。也既说,在两年冤狱的基础之上,本该2007年9月8日出狱的我,该年9月14日才得以出狱,又多了冤上加冤的六天冤狱。对此,亦请有关方面查实并责令贵州省国安厅对我变相羁押一事责任人进行司法追究,并进行国家赔偿。

 最后的话

一审判决刚到我手上时,面对如此粗治滥造、无法无天,完全经不起法理推敲、经不起时间检验的判决书,天真无知的我对之充满了轻蔑感,心想:如此荒谬得无以复加的判决,我还真不相信,上诉法院会维持原判时。鉴于此前的经验教训,鉴于目前的司法大环境,鉴于一党专制的偏狭、顽固,如今的李元龙对申诉已不抱任何幻想。两年坐牢身心的双重折磨告诉我,你以君子之心把事情往文明、进步的方面想,往往不会有好结果;而以小人之心往愚昧、落后的方面想,则不仅会“应验”,往往还会比你想的还槽糕。

四篇文章被判两年刑,毕节中院出手就创造了几项记录:判了毕节地区,甚至是贵州历史上第一个典型的文字狱、思想犯、政治犯。正如“开头的话”里所写的那样,我今天的申诉,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我真诚而迫切地希望,我心口如一地深爱着的家乡毕节,我们贵州省,我们的祖国,从今以后,直到永远,都不会有文字狱、有思想犯、有政治犯。

其实,如何处理、判决我,如何对待所有持不同意见、政见的人,这是测量中国大陆政治、司法文明程度的风向标、温度计。共产党如果真的襟怀坦白,真的想构建和谐社会,它完全可以把我的文章当作苦口良药,兼听则明,从善如流。反之,当然就如发生在我,发生在所有良心犯、思想犯、  政治犯身上的事情这样,共产党也可以将之视为致命毒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各位能够看到我的申诉的检察官、法官大人等等如果真的热爱祖国,真的是忠于中共的,究竟该否撤消强加在我头上的罪名,这是不言而喻的。

假话、空话、鬼话可以大张旗鼓、连篇累牍地在各种媒体、各种场合堂而皇之,不知羞耻地大说特说,说得越多,还越能升官发财。而说真话呢,则只能背地下小心谨慎、如履薄冰地说。并且,说得越多、说得越真,危险性就越大,就越有可能被投入牢狱。我希望检察官、法官,以及任何一个吃着纳税人、穿着纳税人的人扪心自问: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让你们感到愧疚吗?

我申诉里写的多是真话,即使稍有出入,那也是记忆的原因,并非出于本意、恶意。如果有人要跳出来指责、控告我造谣、诽谤什么的,我清楚,当时事发、说话的场境,我是一面之词,是孤证,你们最少都有两个人以上,我说不过你们。但我敢和你们指着任何事物发最毒的誓言,我若说谎话,我就怎么怎么,反之亦然。我敢,你们敢吗?

对我的抓关判已遭到国际笔会、记者无国界和保护记者委员会的抗议,遭到一切正直、善良的人们的共同谴责。这个案子的有罪判决已经对我,对我的亲友造成了身心巨大的双重伤害,也国家司法形象造成巨大损害。

我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收到我申诉的任何一个机构、个人认真阅读我的申诉,审查我的案子,如我申诉所请,撤消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6)黔毕中刑初字第23号刑事判决 ,撤消贵州省高级法院(2006)黔高刑一终字第396号)终审裁决,依法改判申诉人无罪,追究故意迫害申诉人者的相关责任,对申诉人进行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赔偿。

时钟可以倒拨,时间却永远前进。民主自由,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这绝对不是我那区区四小篇文章所“煽动”得了的,绝对不是哪家法院所“判决”得了的,也绝对不是哪一个政党所能阻挡得了的。

             此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申诉人:李元龙
                               2007年11月20——12月2日

 

对大审判的祈祷

2007年12月写好这份申诉后,我就以挂号信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各寄了一份。两个来月了,还是没有任何反应。2008年2月,我又向上述前三个机构各又寄出了一份申诉。时至今日,2008年7月10日,仍然没有什么反响。

倒是老父亲那责苞茅之不入般的“申诉”,早在两三个月前,不仅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还被人家以“同志”的身份(我父亲还是个挂名的中共党员)警告我父亲:不要被敌对势力利用了。

6月下旬的一天,省高院的法官又来找我父亲。父亲奇怪极了:不是都驳回我的申诉了,还来找我干什么?

那天,我陪父亲去看个究竟,并欲当面伸伸冤。

啊,多谢关心了,原来,此行的主要目的,是因为我出狱后有“很多活动”,并写了不少有关“敏感事件”的文章,他们“挽救”我来了。还说,他们要对党的利益负责;还说,你的文章确实太反动了;还说,你知道不?你这样的情况,任何时候再犯,都是重犯,都要被从重处罚。

我是如何“狡辩”的,我都懒得说了。反正,我的心,更加寒冷了,同时,我的那个想法更加明确了:靠这样的素质的人维护稳定的党,用这样的素质的人把持要津的政府,以这样的素质的人主持正义的司法制度,除了南辕北辙,除了事与愿违之外,不会有好结果的。

等着看吧,我李元龙钢嘴铁牙加铁算盘给你们说死、算死了:不会有好结果的!
幸好,对中共操控、豢养下的公检法司,我的心,早都寒到了零下100度以下。所以,正常的,很正常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呼唤着,我祈祷着,我等待着,我盼望着上帝代表公义的大审判。

你们,早都恶贯满盈了。

当然,你们如果还要在汗牛充栋的罪证堆上再硬塞进新的罪证,在今天这片暂时正不压邪的土地上,敌对势力,谁也奈何不了你们;亲朋好友,谁也阻止不了你们往地狱里跳。

2008年7月10日
(完)

辛可:弱势者不宜寄希望于暴力

2008年北京奥运开幕前,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针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暴力行为,其中最典型的当属瓮安事件、杨佳袭警案、张家界被拆迁户炸政府大楼、新疆喀什武警遇袭导致16死16伤等。一时间,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及官民情绪对立问题突出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在这些事件中,一贯强势的政府可以说既输了面子又输了里子,而平日里难以对官权形成制约和限制的民间,则对这些袭击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发出了颇具声势的叫好声。其中,杨佳更被誉为大侠、英雄,这样的社会心理足以表明当下中国政府道义资源丧失之严重,或可视为对中国政府发出的最强烈警告,中国政府如不尽快开启民主政治改革、给社会以自由和公正的空间,未来中国社会将会继续存在无组织、无先兆的暴力反抗事件,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演变被迫走上一条难以预料的无序之路。

首先,我理解为暴力抗争叫好的声音。由于政治体制变革的长期滞后,对日益复杂精密的经济社会来说,政权的几乎每一个组成部分,都已呈现出僵化和无效消耗社会资源的趋势,若不打开政改之窗,越来越多社会冲突的潜在因素便只能在狭窄的政治空间内发酵、累积,反过来,对发酵和累积中的潜在冲突因素的恐惧又使统治者采取更为简单有效的短期策略,于是,用警察的强力压制为民间社会设定了维权的边界,蛮横的强力、而不是法治,便成了最终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终极手段,而在法治和强力压制之外的灰色地带,权力制衡和新闻自由的缺失状况,使个案维权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这让很多受权力侵害公民的维权行为成为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从而失去理性维权的信心。近期发生的暴力抗争事件中的当事人,并不是因为受到权力侵害这一事实而直接采取行动,而是“不相信法律能够解决问题”这一判断导致了他们采取行动。如果我们承认当下的中国法治状况不足以给一般受侵害者提供及时、有效、通畅的救济渠道,我们便没有理由过多地指责这些暴力抗争者的个体行为。

但这不表明我们可以无条件地认同民间的暴力抗争,即便这种抗争符合传统正义观念。

一、除了天灾和疾病之外,暴力是对人类生命最大的威胁,我们不能赞美伤害任何社会成员生命的行为,哪怕这一行为的实施者是一个投告无门的受侵害者,哪怕这样的报复行为针对的是权力赖以存在的军警人员,因为我们既不能充当纠纷和冲突的裁判者,也不能假设军警人员都会支持权力对民间的侵害行为。

二、在政府掌握了绝对暴力优势的情况下,针对军警的暴力行为最多只有泄愤的意义,而不可能推翻政府,也不可能通过不具压倒性优势的零星暴力行为促使政府接受民主政治改革的条件,相反,对一个专制政权来说,它对于暴力反抗的本能反应更有可能是加大镇压力度,或者,即使不采取一一对应的镇压行为,它也会一次次强化对社会的控制,使原本就不开阔的社会自由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这对于民间社会的点滴积累和逐步发育,无疑是一种极大的损失。

三、军警并非独立于社会的真空存在物,多数基层军警对这个政权来讲,不过是廉价的工具,甚至算不上裙带资本主义发展的受益者,而权力者一次次把他们推到与民众对立第一线的做法,经常使他们处在饭碗与良心的冲突之下,使很多人逐渐反感这种与民为敌的统治策略,但是,频发的暴力行为如果将矛头指向他们,会使他们对于政治变革产生怀疑和对立心态。另一方面,由于交通和通讯的极大便利,在政府垄断性的组织体系面前,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和潜在实施者不可能形成稍具规模的合作行动,这种行为的主要后果只是行为实施者承受更大的代价、触发军警人员的敌视情绪、社会形成更严重的对立和分裂。

四、严重暴力事件(如纵火和爆炸)难以避免伤及无辜,而这一无辜者可能是我,也可能是你(即便你是一个坚定的民主主义者),暴力行为不可能在冷静地梳理一切关联因素后实施,它只能采取果断和简单的方式,而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作为一个精巧的社会结构,只能在人们具有耐心和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得以构筑。

五,暴力抗争给抗争者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使其失去自由乃至于生命的代价,因而不值得提倡,这些连死都不怕的抗争者如果成为非暴力意义上的民主追求者,将会对专制政治形成强烈冲击。

由于中共建政以来的种种专制劣迹,由于八九民运失败后党政权力对于民主变革力量处心积虑的打压与防范,对有志于推动民主化变革者来说,中国社会的现实是令人沮丧的,往往每一次的期待都只能带给我们又一次失望。但我们必须懂得一个道理,比“坏”更糟糕的还有一种结果,那就是“更坏”,如果翁安事件、杨佳事件等的发生使我们萌生出对于暴力的信赖与期待,在这样的情绪之下,更多的暴力反抗事件就可能发生,于是,政府调动更多的资源加紧镇压,不断强化政治恐怖,而民间本来就不丰厚的抗争力量则会一次次遭到削弱。这很可能使自由力量面对更恶劣的环境。长期来讲,民主是中国政治唯一的前景,但如果民间不能采取适当的策略,中短期范围内,我们无法消除历史掉头下行,从“坏”走向“更坏”的可能。

我没有能力预言中国社会变革的具体方式和临界时间,但我相信,暴力除了泄愤别无意义(我承认这样的泄愤有时会带给我第一时间上的很大满足),对弱势者来讲,它只能是对前途乃至生命绝望的放弃,而民主必须在希望与理想的召唤下才会成为我们的未来。放弃对暴力的信赖与期待,可以让更多民众在较小风险前提下形成对抗暴政的合力,而对权力者来说,由于非暴力抗争给他们带来的损失相对较小、容易形成有效预期,他们的容忍度也会相对较高,而且,与惩罚暴力行为不同,对非暴力反抗的镇压难以使镇压者编织完整可信的道德说辞,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其对抗政治变革的意志。

理论上的民众以暴力推翻政府的权利,由于官民分别掌握的暴力威慑力的严重不对称状况,现时代基本已不具有现实意义。意识到此路不通后,以智慧和韧性寻求民主的未来,才是唯一可以乐观的方向。

基于这个缘故,任何以严肃态度对待中国民主化变革的公民,在频发的暴力事件面前应保持清醒头脑,可以对杨佳们表示同情,可以对造成杨佳悲剧的体制进行各种谴责和抗争,但不宜因为杨佳袭警案的巨大轰动效应而寄希望于暴力推动中国社会自由、民主进程。我们有以暴易暴的悠久传统,但缺少非暴力抗争的意识,事实上,要克制内心的冲动、服膺于非暴力抗争,比简单的暴力抗争更难。每一个真心推动中国民主的人,其实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非暴力抗争方式,有效地蚕食专制空间,拓展自由民间的政治权重。对中国的民主志士来说,智慧与勇气同等重要——我们已处在这样一个历史时期。

我们无法预知未来的路途,但可以找到共同努力的方向,只有坚持非暴力原则,才能让我们避免迷失于交叉小径的路口,以真正有效的方式推动中国的民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