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黛云:我心中的汤用彤先生

乐黛云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开拓者,也是20世纪中国文人的优秀代表,在她身上沉积了很多历史与现实的复杂性。《四院。沙滩。未名湖:60年北大生活(1948-1998)》(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是她用散文的方式呈现自己成长、学术、生命之路。

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汤用彤先生是在1952年全校学生毕业典礼上。当时他是校务委员会主席,我是向主席献花、献礼的学生代表。

就在这一年,我进入了汤用彤先生的家,嫁给了他的长子汤一介,他1951年刚从北大哲学系毕业。我们的婚礼很特别,即便是在50年代初期,恐怕也不多见。结婚典礼就在小石作胡同汤家。按照我们的策划,婚礼只准备了喜糖、花生瓜子和茶水。那是一个大四合院,中间的天井能容纳数十人。晚上8点,我的同班同学,共青团团委会的战友们和党委的一些领导同志都来了,气氛热闹活跃,如我所想。这是一个“反传统”的婚礼,没有任何礼仪,连向父母行礼也免了,也没有请父母或领导讲话。汤老先生和我未来的婆母坐在北屋的走廊上,笑咪咪地看着大家嬉闹。后来,大家起哄,让我发表结婚演说。我也没有什么“新娘的羞怯”,高高兴兴地发表了一通讲话。我至今还记得大概的意思是说,我很愿意进入这个和谐的家庭,父母都非常慈祥,但是我并不是进入一个无产阶级家庭,因此还要注意划清同资产阶级的界限。那时的人真是非常革命!简直是“左派幼稚病”!两位老人非常好脾气,丝毫不动声色,还高高兴兴地鼓掌,表示认同。为了“划清界限,自食其力”,我们的“新房”不在家里,而是在汤一介工作的北京市委党校宿舍的一间很简陋的小屋里。

第二天,汤老先生和老夫人在旧东单市场森隆大饭店请了两桌至亲好友,宣布我们结婚,毕竟汤一介是汤家长子呵。汤老先生和我的婆母要我们参加这个婚宴,但我认为这不是无产阶级家庭的做法,结婚后第一要抵制的就是这种旧风俗习惯。我和汤一介商量后,决定两个人都不去。这种行为现在看来确实很过分。一定很伤了两个老人的心。但汤老先生还是完全不动声色,连一句责备的话也没有。

毕业后我分配到北大工作,院系调整后,汤老先生夫妇也迁入了宽敞的燕南园58号。校方认为没有理由给我再分配其他房子,我就和老人住在一起了。

汤老先生确实是一个不大计较名位的人!像他这样一个被公认为很有学问,曾经在美国与陈寅恪、吴宓并称“哈佛三杰”的学者,在院系调整后竟不让他再管教学科研,而成为分管“基建”的副校长!那时,校园内很多地方都在大兴土木。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常常可以看到他缓慢的脚步和不高的身影。他自己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常说事情总需要人去做,做什么都一样。

可叹这样平静的日子也并不长。阶级斗争始终连绵不断。1954年,在《人民日报》组织批判胡适的那个会上,领导要他发言。他这个人是很讲道德的,不会按照领导意图,跟着别人讲胡适什么,但可能他内心很矛盾,也很不安。据当时和他坐在一起的当年哲学系系主任郑昕先生告诉我们,晚餐时,他把面前的酒杯也碰翻了。他和胡适的确有一段非同寻常的友谊。当年,他从南京中央大学去北大教书是胡适推荐的。胡适很看重他,临解放前夕,胡适飞台湾,把学校的事务就委托给担任文学院院长的他和秘书长郑天挺。《人民日报》组织批判胡适,对他的打击很大,心理压力也很大。当晚,回到家里,他就表情木然,嘴角也有些歪了。没想到第二天他竟昏睡不醒,医生说这是大面积脑溢血!立即送到协和医院。马寅初校长对他十分关照,请苏联专家会诊,又从学校派了特别护士。他就这样昏睡了一个多月。

这以后,他手不能写,腿也不能走路,只能坐在轮椅上。但他仍然手不释卷,总在看书和思考问题。我尽可能帮他找书,听他口述,然后笔录下来。这样写成的篇章,很多收集在他的《饾饤札记》中。

1958年我被划为极右派,老先生非常困惑,根本不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在他眼里,我这个年轻小孩一向那么革命,勤勤恳恳工作,还要跟资产阶级家庭划清界限,怎么会是右派呢?况且我被划为右派时,反右高潮早已过去。我这个右派是1958年2月最后追加的。原因是新来的校长说反右不彻底,要抓漏网右派。由于这个“深挖细找”,我们中国文学教研室解放后新留的10个青年教师,8个都成了右派。我当时是共产党教师支部书记,当然是领头的,就成了极右派。当时我正好生下第二个孩子,刚满月就上了批斗大会!几天后快速定案。在对右派的6个处理等级中,我属于第二类: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立即下乡接受监督劳动,每月生活费16元。

汤老先生是个儒雅之士,哪里经历过这样急风暴雨的阶级斗争,而且这斗争竟然就翻腾到自己的家里!他一向洁身自好,最不愿意求人,也很少求过什么人!这次,为了他的长房长孙——我的刚满月的儿子,他非常违心地找了当时的学校副校长江隆基,说孩子的母亲正在喂奶,为了下一代,能不能缓期去接受监督劳动。江隆基是1927年入党的,曾经留学德国,是一个很正派的人。他同意让我留下来喂奶8个月。

我觉得汤老先生对我这个“极左媳妇”还是有感情的。他和我婆婆谈到我时,曾说,她这个人心眼直,长相也有福气!1962年回到家里,每天给汤老先生拿药送水就成了我的第一要务。这个阶段有件事使我终生难忘。那是1963年的五一节,天安门广场举办了盛大的游园联欢活动,集体舞跳得非常热闹。毛主席请一些知识分子在五一节晚上到天安门上去观赏焰火、参加联欢。汤老先生也收到了观礼的请帖。请帖上注明,可以带夫人和子女。汤老先生就考虑,是带我们一家呢,还是带汤一介弟弟的一家?汤老先生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他当时可能会想,如果带了弟弟一家,我一定会特别难过,因为那时候我还是个“摘帽右派”。老先生深知成为“极右派”这件事是怎样深深地伤了我的心。最后,他决定还是带我们一家去。于是,两位老人,加上我们夫妇和两个孩子,一起上了天安门。那天晚上,毛主席过来跟汤老先生握手,说他读过老先生的文章,希望他继续写下去。毛主席也跟我们和孩子们握了握手。我想,对于带我上天安门可能产生的后果,汤老先生不是完全没有预计,但他愿意冒这个风险,为了给我一点内心的安慰和平衡!回来后,果然有人写匿名信,指责汤老先生竟然把一个右派分子带上了天安门!带到了毛主席身边!这封信,我们也知道,就是住在对面的邻居所写,其他人不可能反应如此之快!老先生沉默不语,处之泰然,好像一切早在预料之中。

不幸的是老先生的病情又开始恶化了。1964年孟春,他不得不又一次住进医院。1964年的五一劳动节。那天,阳光普照,婆婆起床后,大约6点多钟,我就离开了医院。临别时,老先生像往常一样,对我挥了挥手,一切仿佛都很正常。然而,我刚到家就接到婆婆打来的电话。她嚎啕大哭,依稀能听出她反复说的是:“他走了!走了!我没有看好他!他喊了一句五一节万岁,就走了!”汤老先生就这样,平静地,看来并不特别痛苦地结束了他的一生。

黄粱:昌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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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首诗洞观一世界」即从一首诗可以照见一个人,一个人的全体:他的身体的国土、他的心灵风景;从一首诗可以洞观全体的诗,诗之家园的板房与植株。上述诗的造型原理如何验证?它的构成条件为何?「从一首诗洞观一世界」显影出来一方「诗的视域」,此一视域之特征是啥面目?诗人洞观之道──洞观的法则是什么?阅读者又凭借什么方式能够体验这一切?本文将与昌耀诗对话,开启两扇诗学门扉:诗的决定性经验与诗的整体性价值。
 
1
诗的经验作用之基本特征有三:一、思无邪,诗是祈使人心恢复感通万有的中心道路,故曰思无邪,诗之道直指人心,使你莫可逃避;诗聚焦你的心,使心灵专注得其静默。二、连结感,诗是道路、召唤连结,人与天地产生莫名之频率共振关系,因于精神同盟之感召所以使身心安宁。三、开启生命,诗击破心与心之间的重重框限,燃放蓄藏在生命底层无始以来的存有之光,瞬间照亮生之无明,觉知心地宽广,大喜悦生起。
 
2
审美经验与诗的经验之差异在于,诗的经验是断然发生的「决定性经验」,此一决定性──感知创造对象之同时,生命也被创造性地改变;创造对象同时创造自身,此之谓决定性经验。诗的审美经验之特殊性乃在:感应无端、无终始、无尽藏之美,诗之波流弥漫十方,恒在静默、恒在变化、恒在召唤。
 
3
诗的「整体性价值」──一首诗容纳一整个世界,一世界之成住坏空全缩影在那儿;一首诗同时洞观实相与空相,可见与不可见并体孪生,真实与真实的倒影、虚幻与虚幻的背面;一首诗同时拥抱爱与死。
 
4
诗的整体性价值启源于诗的统一场,诗的统一场律有三则:第一则、空间氛围与心灵音色的统一场(同构型)、心灵活动与造型表现的统一场(同时性)、生命意识与创造意志的统一场(主体性)。诗之能量波流协调统合身心内外呼息,唤醒意识层层积迭之历史,召唤生命主体性现前。
 
5
第二则、诗浩大整全之能量统摄作者的生命成诗性主体(原生意义之诗人),孕育创造契机,诗篇诞生;诗篇浩大整全之能量吐纳阅读者,使读者的生命被改变统整为诗性主体(衍生意义之诗人),诗意回响循环重现,全体诞生于诗归依于诗。「诗→诗人→诗篇→诗人→诗」形成一浩大整全之统一场。
 
6
第三则、世界缘起于一根本场域,再从此一场域扩延变异,从一粒沙可洞观一世界,从一丝丝微粒子可组合成一个个完整生命;诗亦如是来自根本场域,每一行每一字都含藏了来自根本场域之完整生命体。从一行诗之波动可鉴识一首诗之体性,从一首诗之虚相映照可见一世界之实相演义。从一首诗篇令人冥想全体的诗篇,诗性召唤现前时,自我消泯,再无诗之内外差别境界。
 
7
诗非关修辞非关纪事,诗之特征在文字凿刻自身之需要,而非叙述他者之需要,诗文字焕发洁身自许的纯净感。文字与人心两相坐忘处,诗之况味始出,读诗者请「默照本心」。诗由文字构成,但出离文字相,非关古典与当代,皆然。文字构筑了一道通往人心与镜像之间的桥梁,在人心与镜像之间阻隔了全世界,全世界的修辞之莲茎、意义之电杆在你眼前晃荡。
 
8
文字是通往诗境之桥,而非诗本身;诗正是那未曾道出的,为了道出不可道,请「凝神于文字虚白处」,始与诗境感召相通,诚意交谈。文字是精神能量之波流,而非涵纳意象的编织物;诗是运动中的生命体,而非雕塑。诗是自然生成之河流,文字是溪中石;感应诗之脉动,请涉水而上,「缘溪行」。
 
9
何谓基础抽象?将千丝万缕的现实、错综复杂的现象,还原为「真实」的基本构造。诗人洞观的法则乃在寻找现象的关键界面,打开现实的裂隙,发现元素与元素之间的连结线索,透视现象之谜雾,直面真实之核,以幽微不着痕迹的手法解剖世界的筋骨。
 
10
有关静穆──空间音色成形来自外部空间表象剥落,时间感渐趋消泯,空间反转向内,内面空间诞生之际。空间反转向内与时间归元交互作用,人心映照之万有还原自时间开端之大静穆,由此开启「本质之诗」的世界──静默、喜悦、大神秘,存有之光闪现,精神空间建筑于此。
 
11
昌耀,1936年生,湖南桃源人,1953年朝鲜前线负伤,伤愈入河北省荣军学校学习。1955年6月申请赴青海省参加大西北开发,1957年因右派事受不公正对待,1979年初始获平反专事写作,2000年因故离世。出版诗集:《命运之书》、《一个挑战的旅行者步行在上帝的沙盘》、《昌耀的诗》、《昌耀诗文总集》。
 
12
<鹰•雪•牧人>
 
鹰,鼓着铅色的风
从冰山的峰顶起飞,
寒冷
自翼鼓上抖落。
 
在灰色的雾霭
飞鹰消失,
大草原上裸臂的牧人
横身探出马刀,
品尝了
初雪的滋味。
 
1956.11.23于兴海县阿曲乎草原(<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2)
 
13
这首诗同时显现昌耀的诗观(降临)与存有观(天人相应),表达超越个人情思的厚重笃实的人性情感,召唤人天之间无言说、无隔碍之大美。基础抽象架构:天鹰、牧人、初雪,品尝初雪寓意天人相接。根植于大地的诗章,素朴而大气,岁月被还原至时间开端之大静穆,开启本质之诗的世界。昌耀诗之文化义涵在此,莫将之定位于边疆诗,或了无现代性之保守诗人之流,莫作是说。心灵的归宿在土地,人文之前是天心,唯身心统合者方能整全人性,昌耀诗章蕴藉自对诗歌虔敬孺慕之情与胸怀土地家园的广大之爱,跳脱当代新诗:操作文字技术,沉溺个人情思、意识型态辩证之诸种病端。
 
14
<草原初章>
 
是啼血的阳雀
在令人忧伤的暮色中鸣啾么?
大草原激荡起来了,
播弄着夜气。
村舍逐渐沉没。
再也看不清白杨的树冠。
再也辨不出马群火绒绒的脊背。
只有那神秘的夜歌越来越响亮,
填充着失去的空间。
 
……一扇门户吱哑打开,
光亮中,一个女子向荒原投去,
她搓揉着自己高挺的胸脯,
分明听见那一声躁动
正是从那里漫逸的
心的独白。
 
1963.3.10夜(<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57)
 
15
初章即序曲,存有的奥秘之门初启,向人间发出召唤。大自然的律动催发身心醒觉,无名之永恒的召唤出自天心,也来自人心深层的渴望。一个女子欲与天地脉动契合,勇敢投向荒原夜歌激涌的怀抱,是如何圣洁而美丽之奔舞啊!缘起于心灵与天地交感,人间始有初章,道与不可道并存俱现于诗境。诗之道应如是──静默、喜悦、大神秘之创生与觉受。
 
16
<日出>
 
听见日出的声息蝉鸣般沙沙作响……
沙沙作响、沙沙作响、沙沙作响……
这微妙的声息沙沙作响。
静谧的是河流、山林和泉边的水瓮。
是水瓮里浮着的瓢。
 
但我只听得沙沙的声息。
只听得雄鸡震荡的肉冠。
只听得岩羊初醒的锥角

哑豁口
有骑驴的农艺师结伴早行。
 
但我只听得沙沙的潮红
从东方的渊底沙沙地迫近。

1982.3.29(<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189)
 
17
一首诗同时洞观实相与空相,可见与不可见并体孪生。虚实彼此相生,阴阳来去相荡:河流山泉之阴柔反衬日出阳刚声音,侧耳听之──太阳能量的呼息声、地轴转动的叫唤声、宇宙磁场的吐纳声──是身体之感应而非感官之耳听;是歌颂日出吗?是天地万物生生不息之大合唱,是人与土地亲密滋生之连结感,诗之浩大莫过如此!诗性召唤沙沙作响,人间万有寂然承受,此之谓诗之整体性价值。
 
18
<在山谷:乡途>
 
在山谷,倾听薄暮如缕的
细语。激动得颤栗了。为着
这柔情,因之风里雨里
有宁可老死于乡途的
黄牛。
 
感觉到天野之极,辉煌的幕屏
游牧民的半轮纯金之弓弩快将燃没,
而我如醉的腿脚也愈来愈沉重了:
走向山谷深处--松林间
似有簌簌羽翼剪越溪流境空,
追逐而过:是一群正在梦中飞行的
孩子?……
 
前方灶头
有我的黄铜茶炊。
 
1982.8.14(<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196)
 
19
诗人洞观之道──洞观的法则是什么?<在山谷:乡途>提供一个例证,凝视与倾听是诗人洞观之基本法则,倾听山谷「薄暮之声」,提点渴望归宿之柔情;倾听孩子们「溪流境空之飞行声」,寓意未来之期待;凝视记忆深处,聚焦于温暖的家居角落。有机联系三个关键界面:乡途之黄牛、飞行的孩子、前方灶头,自然流露「家的召唤」之诗意回响。专注-连结感-开启存有之光,昌耀提供一方「诗的视域」,其中有厚实土地之承载,故不轻浮,继承中国文化注重伦理之核心价值,再现温柔敦厚的抒情传统。
 
20
<立在河流>节选
 
立在河流我们沐浴以手指交互抚摸。
这语言真挚如诗,失去年龄。
我们交互戴好头盔。
我们交互穿好蟒纹服。
我们重新上路。
请从腰臀曲直识别我们的性属。
前面还有好流水。
 
1987.6.24(<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410)
 
<一只鸽子>
 
一只鸽子惦记着另一只鸽子。
旷野有一只鸽子如一本受伤的书,
洁白的羽毛洁如书页从此被风翻阅,
洁如一炉纯净的火。
而她安详的双眼已为阴翳完全蒙蔽。
太阳黯淡了。有一只鸽子还在惦记着
另一只鸽子。在不醒的梦里
旷野有一只鸽子惦记着另一只小白鸽。

1989.6.17(<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459)
 
21
<立在河流>是理想主义者的一幅想象图绘,对有关群体生活伊甸园之憧憬,尽管岁月之流、历史之流滔滔不绝逝者如斯,背倚自然的人文世界对诗人而言仍旧满怀期盼。理想主义者之梦在<一只鸽子>里溃败为「不醒的梦」,热情只剩余烬。惦记,一方面是怀念与认同死者,另一方面人文化成的世界与天机自然正式断裂,人被永恒抛掷在自为造作的社会中。<一只鸽子>是昌耀诗歌前后期写作的转折点,前期写作富藏人心与天心相勾连之美;后期写作更多品尝人文社会之辗转折磨,恍惚民族在恸飨苦难时连天地也备受煎熬!<降雪•孕雪>中天地与生民同步孕雪之体验、<深巷•轩车宝马•伤逝>中传统与现代断层的荒诞,皆吐露出如是经验,理想主义者信仰之珍贵与理想主义者信仰之固执同时显现,这是做为一代诗人的昌耀难以蜕改也不愿逃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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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冠>
 
我不能描摹出的一种完美是紫金冠。
我喜悦。如果有神启而我不假思索道出的
正是紫金冠。我行走在狼荒之地的第七天
仆卧津渡而首先看到的希望之星是紫金冠。
当热夜以漫长的痉挛触杀我九岁的生命力
我在昏热中向壁承饮到的那股沁凉是紫金冠。
当白昼透出花环。当不战而胜,与剑柄垂直
而婀娜相交的月桂投影正是不凋的紫金冠。
我不学而能的人性觉醒是紫金冠。
我无虑被人劫掠的秘藏只有紫金冠。
不可穷尽的高峻或冷寂唯有紫金冠。

1990.1.12(<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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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冠>与<立在河流>拥有共通语境,自信坚定的肯定句型式,断句明确有力。<紫金冠>表面读之意象繁复,其中精神实体却单纯,如果不能与诗精神相应,耽溺意义阐释终究迷失于文字相;文字是精神能量之波流,而非涵纳意象的编织物;诗是运动中的生命体,而非结构物。<紫金冠>高悬于人文世界的峰顶,但又潜藏于人心深处。高悬处是对生命之信仰,是生命唯一之救赎;信仰生命,即相信生命本来具足良知良能,它正是内藏于吾心不假他求。诗是一种精神召唤,不是意义情感的贩卖部!诚意交谈始与诗境感通,「交谈」意味读诗者的内心也在经历创造之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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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诗来自何处?一首诗来自何处?一行诗来自诗之锋刃迎面一刀劈裂,诗之肌理裸裎;一首诗来自诗之锋刃迎面一刀劈裂,心之奥义开显。一行诗蕴藏一首诗的基本韵律,一首诗映照全体诗篇的根本场域。从一首诗洞观一世界,<紫金冠>呼应信仰之根本,可见生命的更高处还有不可见之生命;<纯粹美之模拟>超越现实感官之美,开辟一方只有纯粹直觉方能相映,意识知见难得捕捉的诗性天地。
 
25
<纯粹美之模拟>
 
那是一种悠长的爆炸。但绝无硝烟。因之也不见火耀。但我感觉那声响具足蓝色冷光。
那是一种破裂。但却是在空际间歇性地进行着,因之有着撕碎宇宙般的延展、邃深。
是一种冷爆炸,立体之节奏清脆得棱角分明,于是感觉到那切开的裂痕是丰满的肉色了。
好比一方折迭复又打开的金箔,见到几滴沉重的奶汁溅落其上。
啊,我感觉那是天堂里的艺术家按照一种独出心裁的构思,将一摞白瓷盘三三两两疏朗有致地摔碎在玉石大厅从而伴生的音质样本,有一种凌厉中的整肃,有一种粉碎中的完美。有着一种如水的清醒。
那是一种去伪存真,去芜取精的方式。那是一种洁身自许的纯净。
那是一方以声光折迭而成的纯白手帕。幽渺的馨香只由高贵的听觉合成。

1994.10.2(<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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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整体性价值」喻义诗所开凿的不是片面的、个人的、狭隘的价值观,而是整全的、广大的、开放性的价值场域。<纯粹美之仿真>的结构化过程不依循个人经营理念之路,而是彷佛空间精神在建筑它自身;超越个别殊异之美,而直笔美之全体。「诗的决定性经验」指经验在决定性的时间创生了绝对的影响力,诗的经验绝非一般性的审美经验,从<降雪•孕雪>开端两句可以参照之:「恕我狂言:孕育一个降雪过程,必是以蒸蒸众民为孕妇,摄魂夺魄,使之焦虑、消渴、瞳子无光,极尽心力交瘁。」「而雪降的前夜,又必是使蒸蒸众民为之成为临盆的产妇,为难产受尽煎熬,而至终于感受到雪之既降时的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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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决定性经验」更深层表达经验创造对象之同时也创造了自身,生命被决定性经验所变化革新。昌耀写于1997年的<告喻>诗章即如此令人心魂震惊
。<告喻>距离写于1956年的<鹰•雪•牧人>相隔超过四十年,此时天心不但幽邈不可见闻,人文更是破碎流离成物欲沼泽。历史现实的双重断裂:文化传统与现代意识之断裂(如<深巷•轩车宝马•伤逝>)、肉体实存与生命虚无之断裂(如<时间客店>),粉碎了人伦之际真诚信靠的根本信仰。「当革命击碎革命者的头颅」之时代场景颤惊惊退场,紧接着上场的一幕戏必然就是狂乱的爱与爱之叛逃。诗人或将以其诗歌的决定性经验,或将以其一生经验的决定性瞬间,告喻我们信仰的可能性及其艰难……公元2000年昌耀坠楼而逝离弃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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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喻>
 
一种告喻让我享用终身:仅有爱,还并不能够得到幸福。深邃的思维空间有无量的烛光掀动,那并不能成为吸引年轻人前去的赌场。我想起雨季泛滥的沼泽。怀着从未有过的清醒与自信,我终于信服于一种告喻:仅有爱还并不能够……幸福。
 
我已习惯准时站在黎明的操场静候天堂之门为我倾洒一片圣光。我已多次赞美灵魂洁净的赐与,那是你们孩童的无伴奏合唱。纯粹的童声,芳馨无比。
 
我已讲述击碎头壳的暴食。
我再讲述揭去齿冠后的牙腔朗如水晶杯。
暴饮吧,狂怒者,我愿将你竖立的怒发看作一炷烟燧。是观念的反叛。是灵魂的起义。
 
而仅仅有恨也并不能够……幸福。
 
1997.6.19(<昌耀诗文总集>青海人民.2000. p703)
 


黄粱
2005
 
【引诗书目】
《昌耀诗文总集》,作者:昌耀,出版:青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自由写作》首发

王  怡:日光之下无新事:电影《我在伊朗长大》

快翻年了,又有一部坦克上街的电影。三联书店出过,法国的伊朗裔女作家玛嘉•莎塔琵的自传体漫画《我在伊朗长大》,包括《面纱》、《安息日》、《捉迷藏》和《回家》。这部老掉牙的黑白动画片,竟在去年戛纳电影节上得评委会大奖,就因为黑白分明,而世界混沌。一如伊朗妇女的服饰,也一如1980年代的伊朗世界。

在哪里长大,都可能爱上这部电影。就像齐秦和齐豫唱:“你在天空飞翔,我在地面流浪,看似两个地方,其实都是一样”。得到天空的,失去大地;困守城池的,苦苦仰望。今天下午,当我蹲在地上,找到瑞典乐队Club 8的新专辑《停不了做梦的男孩》;就想起电影里的少女玛嘉,在德黑兰的街头黑市上,买朋克乐队Iron Maiden的磁带,被警察抓。区别只是Club 8的音乐那么平缓,比黑白动画还要陈旧。而Iron Maiden的吼叫,却如帝国大厦顶端那只绝望的金刚。曾有一回我去帝国大厦,在外面仰望了一阵,好像金刚会出现似的。心想,同样是街头的梦魇,金刚和坦克的区别是什么呢。

对玛嘉来说,伊朗和世界的区别又是什么。全盘西化过,共产主义过,革命过,镇压过,共和国过。最后霍梅尼上台,“不要西方,不要东方,只要伊斯兰”。但一个政教合一的体制,一种布满道德警察的宗教化,又怎么可能带来真正的信仰复兴。宗教,不过成为在全面失忆的身份危机中,一个刻舟求剑的记号,一个民族的LOGO.以最反潮流的方式应对潮流,仿佛一根稻草,不是为拯救,只为了抢注商标。就如以色列人被掳归回之后、直到公元一世纪这四百年间,在外邦人的殖民下,他们既没了君王,也没了先知。于是持守律法的宗派就日益兴盛起来,严苛的戒律,成为对生命意义的一种临摹。这和今天伊斯兰世界的某种坚持颇为相似。和今天某些鼓吹儒教国教化、或祭孔大典的人士也异曲同工。

当年国王被赶跑,示威被镇压;之后什叶派的戒律传统,在革命之后,成为20世纪末期一张波斯帝国的名片。玛嘉的爷爷是一位有皇室血统的王子,叔叔是流亡苏联的革命家。8岁时,她就手持标语,在自家客厅游行,一二三四地去睡觉。

这部电影动人,因为它以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见证了伊朗30年的历史。它一得奖,伊朗电影机构就宣称,这是一部“没有真实反映伊斯兰革命伟大成就”的电影。然而童言无忌,在少女玛嘉看来,所谓伊斯兰革命就是舞不能照跳、马不能照跑;就是8岁到80岁的女人都穿得一模一样,耐力球鞋成为西方腐朽文化的代表;就是半夜开舞会,被警察逼得跳楼身亡;就是老师带头撕掉课本上讲到国王的页码,在课堂上撒谎说现在没有政治犯。但玛嘉站起来说,我叔叔被绞死了;有国王时,有3000政治犯,没有国王后,变成了30万,“您怎么能用谎言来欺骗我们呢”?

父母设法把玛嘉送去了维也纳读书。影片的第二个动人,是以往那个在海报、电影、磁带和日用品中的西方世界,结果也在玛嘉的流浪中动摇了。她的梦想只是叶公好龙,那个世界她融入不了,也割舍不下。她的身份在伊朗和欧洲之间,像一只股票随行就市。原来虚空的虚空,一切都是虚空。她的奥地利同学说,“生活本身就毫无意义”。难道和伊朗相反的,只有一种可能?来自伊斯兰世界的玛嘉,平安夜真的与她无关;她哭着打电话给母亲,说我要回来,但你什么问题都不能问。

母亲说,回来吧,我什么都不问。电影的黑白风格,此时释放了它强大的感染力。一个伊朗人,怎么可能重新成为一个人,却仍然是伊朗人?在哪里成长不都这样吗。80年前,共产党人恽代英说,“多一个基督徒,就少一个中国人”。每个基督徒直到今天,都在龙的传人和上帝的子民之间,面对破碎,和一个被更新的民族身份。一个北京的穆斯林朋友则说,他在书店,站着读完了《我在伊朗长大》的漫画,边读边流泪。而在石门坎,连文字都是传教士为他们创设的。彝族人说普通话,看新闻联播,星期天去教堂。《色戒》如何撩人,而祭孔又与他们何干?

第三个动人的,是法国与伊朗的对照。尽管玛嘉第二次从祖国落荒而逃,就一直住在法国。她说喜欢法国可以随便抽烟,工人可以随便罢工。尽管常常没有车坐,没有电用,她也不想回去了。那个胸口散发茉莉花香的奶奶已经去世。这位曾经的准王妃,是一位真正的穆斯林;一个不需要枪口和道德警察的保守主义者。玛嘉第二次在街头因为没戴面纱而被警察盘讯,她胡乱指责旁边一位男子,说自己受到性骚扰。她对奶奶说,我没得选择。慈祥的奶奶却说,我只能看你是娼妓。你有选择,在任何情况下都有。

玛嘉在伊朗失去天空,在欧洲失去大地,在伊朗失去了自由,在欧洲失去了道德感。电影动人,不但在于她充满了幽默和小女孩的自嘲感,也在于这一份漂泊的张力,她没把喜欢呆着的法国当作伊朗的未来。因为呆着只是呆着而已。法国的穆斯林已达人口的六分之一。族群认同的混乱,日益成了它最严重的社会问题。我曾在那里见过许多官员,一旦问起禁止在公立学校表露信仰的《头巾法》,他们态度都很生硬,甚至反感。说这是保护政教分离,不是侵害信仰自由。一位国民议会的顾问,还差点跟我吵起来。但法国政府唯一的宗教事务办公室,也告诉我,在2006年的民意调查中,承认自己有种族歧视的法国人,已占到三分之一。

我没见到玛嘉.莎塔琵对《头巾法》的评论。可这是什么世界啊,在那一头上学,你不可以不戴头巾。在这一头上学,你不可以戴头巾。地上的城,一座连着一座,你在这里成长,我在那里成长。只是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除非人有确信,不然过去的世代,无人记念;将来的世代,后来的人也不记念。

就如齐豫《九月的高跟鞋》:“脱下疲倦的高跟鞋,赤足踏上地球花园的小台阶,我的梦想不在巴黎、东京或纽约,我和我的孤独,约在微凉的、微凉的九月”。

寂寞是最流行的盾牌。但地上有不动产,天上有永存的房屋。人若看见自己是客旅,是寄居的,人还有回去的机会。玛嘉更美的家乡,的确不在伊朗,也不在巴黎。

我们又如何。

綦彦臣:《国风十八讲》(14):风中有刺——给胖老鼠们画像

14.1三无主义猖獗

尽管老鼠和人类的基因相似,并且它们中的小白鼠为人类医学实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他就没好印象。原因很简单,先民时代是纯粹的农业社会,劳动强度大且粮食产量低,就在这种情况下,又不得不“分给”老鼠一部分。为了少“分给”它们,农民收获之后农闲到来,就要和他们开展一场不大不小的战争,一家之主率领家人堵老鼠洞,往洞里灌烟。此种情形在《豳风·七月》中有记载:“堵洞熏老鼠,北窗封好为将寒风挡。”(151-5

老鼠极其顽强地参与了人类生活,以至于连千里征夫在想到家中的老婆时,也会想到它们的存在:“白鹤丘上叫,妇人家中叹。洒扫房门塞鼠洞,盼我把家还。”(153-3

老鼠不仅参与人类生活,更与人类的政治相关联。这当然不是它们具有了人的智能,而是人类因自己的政治需要,用比喻手法之故。中华文明的西周末期和春秋初期,就已经十分熟悉老鼠的习性,悄然把它们“政治化”,如《鄘风·相鼠》即如此。此中的“相”字用得十分精当,是“观察”的意思,其诗曰:

    老鼠有张皮,

    卫国君臣无肃容。

    如此失威仪,

    不死天不公!(4:8-1)

    老鼠有细牙,

    卫国君臣无廉耻。

    如此丧良心,

    不死待何时。(4:8-2)

    老鼠有四肢,

    卫国君臣无礼仪。

    如此丢天理,

    趁早断了气。(4:8-3)

这首比喻巧妙但充满怒气的诗篇,在简短的三段中各用了一个“无”字(原话):无仪,无耻,无礼。套用现代政治总结方式,可称为“三无主义”。但为什么卫国人民对统治高层即卫国国君有这么大的怨气呢?原因有三:

其一,贿赂风行,统治高层“开风气之先”,如《史记·卫世家》记载:“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为卫侯。”这是西周中后期卫国贵族买到国君地位的贿赂案例。又有:“(共伯姬余弟)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姬余被迫自杀,其弟姬和自立为卫武公。此中“以赂赂士”就是用得来的赏赐转变为行贿资源,收买武士,杀了自己兄长。

其二,卫国税赋较重、刑法酷苛,到卫文公即位时(前635)才有所改观,“文公初立,轻赋平罪,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其中“轻赋”就是减少人民的税费负担,“平罪”就是尽量作到司法公正。

其三,卫国宗室内部淫乱成风。如卫宣公(前718即位)曾经与庶母夷姜私通,生了儿子姬伋,后来庄公死,二人“光明正大”地混在了一起,姬伋也成了太子。后来呢,卫宣公又强夺未过门的儿媳,占为己妾,并杀害了太子姬伋。老爹夺了儿子的老婆,又杀了儿子,应当说是三无主义的典型表现。卫宣公死后,齐国为了巩固齐卫关系,宣姜的哥哥齐襄公强迫卫宣公的儿子公子顽与宣姜乱伦。

如此腐败、苛刻、淫乱的统治引起人民的极大不满,是自然的事情,所以,用今天的话来说春秋时代的卫国是“三无主义猖獗”并不过分。其实,就宣姜本人来说,也未必就愿嫁给自己的老公公,并且卫国人民对她比较同情。于是,就有了《邶风·新台》的诗,诗曰:

    美丽的新台矗立在黄河边,

    河水不息地流淌。

    齐女意嫁卫国美少年,

    竟被老蟾蜍拦为妾房。(3:18-1)

    新台的伟岸身影长,

    河水依然浩浩汤汤。

    未能嫁给美少年,

    竟成了他爹的新娘。(3:18-2)

    架网捕鱼,

    赖蛤蟆混来烦人。

    本来想与美少年相偶,

    驼背公爹先登施淫。(3:18-3)

尽管卫国统治高层并不拿性丑闻当一回事,但是卫灵公还是技术性地回避了父、子、媳(妾)三方的关系,没有让宣姜进入卫国首都曹城(今河南滑县东南),而是让她住进黄河北岸的新台(故址在今山东甄城县境内)。卫国的民歌作者可能把宣姜想象的太好了,才把卫宣公说成赖蛤蟆,实际上呢,一旦人与权力捆绑在一起,无论男人或女人很难摆脱残酷的斗争模式。后来,她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叫姬子朔,一个叫姬子寿。太子伋被害以后,子朔得为太子并接了宣公的班,是为卫惠公。

子寿是个正直的人,在父亲死前他就为保护太子伋而献出生命,留下一段兄弟相爱的悲壮故事:当时,子寿得知母亲宣姜与父亲宣公要在太子伋出使齐国的路上行刺的计划,就向太子伋透露消息,没想到这位同父异母哥哥却说:“逆父命求生,不可。”这样,子寿就冒充太子引诱刺客,刺客不辩,杀了子寿;正直的太子伋很快赶到杀人现场,对刺客说:“你们杀错了人,该杀的是我。”于是,又搭上了一条人命……

14.2魏风何激扬

诗经中的老鼠给后人留下深刻印象的,还不是卫国的“政治老鼠”,而是魏国的“经济老鼠”。当然啦,这些“经济老鼠”的政治地位也不一般,无一例外地是贵族人物。

魏风所录全为春秋前期作品,即晋献公于周惠王十六年(前661)灭魏之前的民歌。此时之魏,与三家分晋后的魏国不是一个概念。春秋前期灭亡的魏国建于西周时期,《史记·魏世家》记载得很简单也比较混乱:“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其后绝封,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

三家分晋后的魏国其君主虽然也姓毕,并且是毕公高的后代,但不是“继绝世”意义上的复国,而是新创国家。其君主叫毕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周王室正式承认韩、魏、赵三国的诸侯地位,此三国皆为战国七雄之一。

春秋时的魏国都城,约在今天山西省的芮县东北。换句话说,《鄘风·相鼠》是以相当于今天河南的老鼠为起兴之物的,而《魏风·硕鼠》是以相当于今天山西的老鼠为起兴之物的。《硕鼠》一诗写得很悲愤,也很形象,活脱脱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用现在的话来说,是“跃然纸上”,当然春秋时代尚无“纸”的概念。诗云:

    田鼠大又大,

    我种黍来你别抢。

    多年伺侯你,

    你从不给我一点恩赏。

    我发誓要摆脱你,

    找到乐土享受幸福时光。

    心中的乐土啊,

    我真地天天渴望。(9:7-1)

    大大的田鼠,

    我种的麦子你别祸害。

    伺侯你多年,

    你却从不给我优待。

    誓要摆脱你,

    寻找欢乐国度躲此灾。

    国度在心啊,

    盼那天早来到。(9:7-2)

    肥胖的田鼠,

    别在祸害我的幼苗。

    多年小心待你,

    你却对我没有任何回报。

    摆脱你这可恨的家伙,

    寻找我那欢乐之郊。

    我心中的乐郊啊,

    那里再也没有人哭叫。(9:7-3)

民歌作者的悲愤是通过哀求的口吻抒发出来的,他哀求肥胖的大老鼠可怜可怜他这个老农,别抢吃黍子、别糟蹋麦子、别祸害幼苗,但是老鼠不会理会他的请求,因为消费人类的劳动成果是他们的天性。农夫无可奈何,决心选择逃离老鼠统治的办法,寻找“三乐”:适彼乐土,适彼乐国,适彼乐郊。总之,要去寻找心目中的理想环境。

理想的环境就没老鼠吗?

有的。

于是,老鼠在理想环境的反衬下就显出了“人形”,甚至说“人鼠”还不如老鼠,正如《鄘风·相鼠》中作者痛骂“如此无良心,不死待何时”。对于这首诗的政治含义,自古到今没有太多的争议,不管是“刺重敛”还是“向往乐土”,都是反映“经济老鼠”无理性的侵夺。《毛诗序》说:“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起来魏国的风气还不算太坏,毕竟作为顶尖级“经济老鼠”的国君还对人民有畏惧之心,还有些羞耻之心。朱熹与《毛诗序》的观点稍有不同,他认为这不一定是专骂国君的诗篇,而是指斥“有司”即当官的,所谓“此亦托于硕鼠以刺有司之词,未必直以硕鼠比其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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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4:坐享其成

    图解:老鼠虽然肥硕,但比起人类的劳动成果,他还是“小东西”。这个“小东西”可以祸害一只体积大他几十倍的巨瓜,也可以慢慢享受一仓粮食。

    图源:清代画家朱耷《瓜鼠图》(局部)

不管是刺其君还是刺有司,其批判风格却是十分强劲的。当我们的哀求与讽劝不起作用时,那我们只好抛弃你们。虽然历史典籍没详细记载春秋初期的魏国灭亡经过,但可以肯定地说,魏国统治阶层的贪婪导致了民众的大量逃亡,才致使晋献公有机可乘。当然,面对司马迁《史记》的草草记载,如“其后绝封,为庶人”。我们又陷入一桩“历史公案”中:既然国姓贵族已经得不到周王室承认,统统降等为平民,那么魏国是由什么人来实施有效统治呢?如果有一个“自治”性质的集团存在,那么可以说朱熹说“刺有司”的说法比较准确,而《毛诗序》的“刺其君”就有些想当然。如果没有一个“自治”集团,那么也不存在晋献公“伐”的意义,也就是说不必组织大规模军事进攻的方式来吞并其地,直接派员统治就是了。对于这两种情况的历史推测,特别是对《史记》重大历史事件晋献公十六年的扩张战争之记载,我们应认为产生了《硕鼠》诗篇的魏国一直有一个相对有效的统治集团,并且为了这个统治随着统治力的衰败也不再“畏人”,而是进行几乎丧失理性的横征暴敛。

他们的横暴,在另外两首诗中又得到反映,分别为《葛屦》与《伐檀》,其中《伐檀》是与《硕鼠》并列的批判名篇。《伐檀》中关于劳动与收获关系的三段质问,可以说比卫国人民对三无主义的批判更有力度,诗曰:

    你不种不收,

    为什么还取三百禾捆?

    你不狩不猎,

    为什么庭院挂有猪獾?(9:6-1)

    你不种不割,

    三百捆禾何以取?

    不狩不猎,

    院中挂着大兽是何意。(9:6-2)

    不种不获,

    三百捆禾你取之何当?

    不狩不猎,

    院中鹌鹑做何讲?(9:6-3)

在这种强劲批判力度的对面是一群毫无廉耻感的贵族集团,所以诗人在每一段问话之后都以肯定的口气进行否定。如果不是这种巧妙的表达方式,几乎让我们忘了该首诗的艺术性所在。

问完“猪獾问题”之后,作者说:“他是君子,不会白吃饭。”(96-1

问完“大兽问题”之后,作者说:“他是君子,不会不讲理。”(96-2

问完“鹌鹑问题”之后,作者说:“他是君子,不会白沾光。”(96-3

事实上呢,称为君子的人们不仅白吃饭,还不讲理,对白沾光也安之若素。如此的丑陋,没有胖老鼠的画像来进一步诠释,就不会生动。魏风将《伐檀》作《硕鼠》前一篇的编辑方法也实在是匠心独运,甚至说一如邶风、鄘风与卫风几为一体一样,《伐檀》和《硕鼠》也可成为一体。由于这个实质性的“一体化”存在于历史,历史上借硕鼠的败坏形象进行批判的诗篇,实际上也内含了《伐檀》的批判精神。晚唐诗人曹邺的讽刺诗作就接续了《伐檀》与《硕鼠》的批判精神。其诗《官仓鼠》云:“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官仓的老鼠可比直接与农夫作对的田野之鼠逍遥多了,丝毫不再需要“贪而畏人”的羞涩感。人啊,你来就来吧,反正仓库就是我的家,我比你们呆在这里面的时间长多啦!高级官僚可比低级官僚舒服多了!我不管你们那些税吏、衙役怎么把粮食敛上来,反正不能误了我消费、降低了我的生活水平。问题,就这么简单!

作为晚唐诗人的曹邺对诗经的平民精神与批判风格全面继承,除了不拘于声律并反对浮华诗风之外,他还以民谣的方式写作,如其《捕鱼谣》有曰:

    天子好征战,百姓不种桑;

    天子好年少,无人荐冯唐;

    天子好美女,夫妇不成双。

其中的“冯唐”是个历史典故人物,因王勃《滕王阁序》中“冯唐易老,李广难封”一语而著名。冯唐在汉文帝时,做过中郎署长、车骑都尉那样的中级中央官员;到了文帝的儿子景帝时,又做了楚国国相那样的地方高官;到景帝的儿子武帝时,下诏求贤良出任中央高官(可能是丞相),有人推荐了冯唐,但是此时他已经九十多岁了,无力再出任公职。无论王勃的《滕王阁序》还是曹邺的《捕鱼谣》,引此典故都是对人才得不到及时发现、举荐而叹息。

此为题外话,所以关于李广的典故就不再解释。

14.3衣奴的愤怒

魏风总共七篇,有三篇是批判贪腐行为的作品,实在是国风中最具批判力度的作品小集。《伐檀》与《硕鼠》为历代所重视,相对地,《葛屦》则常被后世所忽略。根据春秋时代奴隶阶层的分工情况看,诗中的缝衣女人是“执针”那类的女奴,用现代语来表达就是“衣奴”。衣奴虽然地位低下,但她们同样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按《葛屦》的“维是褊心,是以为刺”之态度来看,可以断定该诗就是衣奴本人所作,进而该诗也成为诗经中唯一的女奴作品”。

屦,音“巨”,是夏天时穿用鞋子,一般用葛绳编成,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凉鞋。衣奴以葛屦起兴,表达了自己对女主人的看法:

    一双破旧的葛凉鞋,

    你要陪我迎来满地的寒霜。

    纤细的弱手,

    还要缝制衣裳。

    提着衣领和衣带,

    等女主人试穿身上。(9:1-1)

    衣服得体她高兴,

    翩然向左转,

    随手又戴象牙簪。

    此人心真窄,

    我写此诗来批判。(9:1-2)

这首短诗的作者地位与她服侍的女主人之间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女主人穿上好衣服,自顾自地高兴,先是转身而后又戴上象牙簪子,好像衣奴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秋天来了,你穿上了华美的衣服,我还没有换下凉鞋,不求你赏赐什么,一句安慰的话总该有吧?

没有。

衣奴本身就是辛苦的行当,甚至到了后世,她们取得了平民身份,仍要受贵族的欺压和社会的歧视。中国俗语有云“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就表现出了这种文化内含。其中制衣手工业者,当属“店”类,即开制衣店一类的“低等人”。不过,人们认为“店”的狭义多指饭馆、旅店之类的地方及其从业者,所以将“衣店”及从业者归入此类有些勉强,但是考察隋末唐初的情况,制衣者的社会地位仍然是很低的,有的女工甚至要受到人身污辱。如生活在隋末至唐初的诗人王梵志有组诗《敦煌掇琐》,其一即为写制衣者的境遇:“工匠莫学巧,巧即他人使。身是自来奴,妻亦官人婢。夫婿暂时无,曳将仍被耻。未作道与钱,作了擘眼你。”

诗中的两口子同为到权势人物指定地点作工的制衣人,当男人稍不在现场的时候,雇主就调戏女人。女人反抗不果,受了雇主的污辱。没办法,无论女工还是男工都不敢对此事进行交涉,自认命苦。谁让咱是“自来奴”了?谁让咱是“官人婢”了?但是干完活儿,你得给钱呀!

给钱?雇主起初是这么说过,到了算账时,他翻了脸、瞪起了眼:“滚,滚蛋!给什么钱?”

到了晚唐,情况似乎有些改变,但是制衣人社会地位低下形成的社会心理暗示仍在起作用,正常人家或稍有点社会地位的人家,都不娶制衣女进门。晚唐诗人秦韬玉那首流传不绝的《贫女》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诗曰:“蓬门未识绮罗香,拟托良媒益自伤。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敢将十指夸针巧,不把双眉斗画长。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还好,世事流变,到今天“为人作嫁衣”已经半成语化,成为表扬助人为乐、甘当配角好风格的用语。不过,我们仍无法忘记历史上那位伟大的衣奴,因为她写出了《葛屦》一诗,才让我们在文明传承中注意到了那个边缘化的群体。

那位用纤纤十指为别的女孩作嫁衣的唐朝女子,不也是诗经的女儿吗? 

秦晖:晚清为什么学西方?


作者:秦晖,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知名学者

●在文化上,晚清却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有人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变”,什么叫“三千年未有”?是说我们三千年来都没有打过败仗或者败得没有这么惨?当然不是。就是几千年来人们第一次对我们的道统产生怀疑。

●这些真正的儒家,从传统上就带有一种愤世嫉俗的心理,认为三代是很理想的,到了后来就越来越糟糕了。他们带着这种理想去看西方,忽然发现有一个很理想的地方,就是西方。


谭嗣同(1865年-1898年),著名维新人物。


薛福成(1838年-1894年),清末外交官。


郭嵩焘(1818年-1891年),清末外交官。

1、区别“反西之儒”与“反法之儒”

很感谢大家来参加我们今天的交流。最近,儒学、国学的传统话题很热闹,但是,我们通常在用语言来表述某种意思的时候,经常有所谓的符号和我们要表达的意思之间的关系问题。当代语义分析的研究表明,语言解释的空间是无限的,同样的话语可以表达很多不一样的甚至截然相反的意思。比如人们谈儒学,同样是谈儒学的人,之间的差别可能非常之大,这就是索绪尔讲的“任意原则”。如果是这样,语言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索绪尔提出语言的表达还有另外一个规定,就是“差异原则”,通俗地讲,就是指一句话要表达什么意思,往往是要通过借助这句话去针对什么来体现的。如果用我的语言来讲,就是讲某一套话语的时候,往往有一个假想敌,我们这个话语真正的意思是通过我们要排斥的东西来体现的。比如大家都讲儒家,大家都讲仁义道德,这个仁义道德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取决于你用这个仁义道德来针对谁,如果离开了这个,所谓不仁不义,不道不德的东西,你讲的仁义道德就没有什么确定的含义。

我们现在讲儒学,首先要明白你讲这套话到底是针对什么的。从董仲舒以来,两千多年,几乎人人都讲儒家,没有什么人说他是反儒的,但是讲儒的人中区别非常大。就像有学者讲的,西方基督徒中的区别往往比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区别还大。都是讲儒的人,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呢?主要就在于差异原则。他们针对的假想敌是不一样的。

就今天而言,我觉得我们谈儒学的时候,最重要的两种谈法,一种就是自从董仲舒以来一直到晚清,不少儒者,我指的是那些继承了先秦以后,董仲舒以前的原始儒家信念的那些人,不是仅仅为了“读书做官”把儒书作为“敲门砖”的人,他们谈儒往往是很愤世嫉俗的。他们所愤、所嫉何来?当然不是来自“西化”,主要就是来自孔孟时代的“周秦之变”,孔孟为当时的“礼坏乐崩”痛心疾首,而从“礼坏乐崩”中建立了一个秦制,这套制度被很多早期儒家认为很糟糕。

大家都知道原始儒家有两个概念,叫做“王道”和“霸道”,很多人认为法家就是主张霸道的。他们对此强烈不满。董仲舒以后很多人就驯服了,接受了“儒表法里”,但“表里”之间还是有矛盾的,到某些关节点上时不时还会有些不知道“难得糊涂”的儒者出来指责秦制,所以会有所谓“儒法斗争持续两千年”的说法。

而到了五四以后,“西学”影响大了,很多儒家、或者说声称自己是儒家的人,就不是对法家和秦制表示不满,而是对以“西化”为表现形式的现代进程表示不满了。从洋务、维新时期的守旧派,到新文化运动中很多对新文化表示不满的所谓保守派儒学人士,他们讲的儒学当然又是表达另外一种意思了。

但有趣的是,当初学习西方的潮流,恰恰就是由前面说的那种“反法之儒”发动的。所以在表达儒学里面的“差异原则”中,“反西之儒”与“反法之儒”的区别可以说是近代最基本的一种区别。

2、学习西方与道德形象有关

我们回顾一下晚清以来的中国思想界,会发现,以往尤其是在新文化运动以后人们都强调西儒的对立,这就被遮蔽掉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晚清以来的很长一个时期,最急于引进西学的人就是这种所谓的“反法之儒”。这里头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中国人在晚清为什么忽然间想到要学习西方,而且出现了那么强大的一个潮流,以至于到了上个世纪之交,好像不谈西学就不是学问。

到了民国初年,甚至发展到当时能够为中国传统进行辩护的人,往往也必须要像辜鸿铭那样本来就是一个洋人,英文比中文讲得好,他才有资格扮演这样的角色。为什么会导致这样的局面呢?为什么会导致相当一个时期国人都争前恐后地要学习西方呢?

有些人说,晚清中国人之所以要学习西方,就是因为西方打败了中国人,谁的拳头硬就学谁,落后就要挨打,挨打就是落后,打人的就是先进,所以我们就学习打赢我们的人。

可是后来又说:五四时期中国人对西方失望了,因为“先生老是欺负学生”。这个说法显然与上面那种说法矛盾:如果按上面的说法,我们原来不就是因为挨打才学习打我们(就是欺负我们)的人吗?如果不打我们,我们还不学了呢。怎么还会有失望一说?

显然,五四时期部分中国人由学习西方转向学习俄国,并不仅仅是因为西方欺负我们。不过后一个说法至少表明,当时人们学习西方与西方在国人心目中的道德形象有关,这个形象绝不仅仅是个“强者”。

但是这个特征在我看来,最典型的还不是五四以前,而是戊戌变法以前,那时的“反法之儒”对西方的道德描述,可以说比戊戌变法以后、五四以前还要浪漫得多!

3、学西方的根源不是“被打败”

这里我要说,国人传统上就并不是对“强者”多么崇拜的。我们讲的主要是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主要就是指中原的农耕文明,以及代表这种文明、打着儒家旗号的中原王朝。大家知道,这个意义上的中国被人打败,其实在历史上经常发生,绝不是只有晚清才真正被打败。远的不说,距离晚清最近的就是晚明,当然有人说明是亡于流寇而非亡于清,这本是清朝为标榜其“得国之正”而说的。但就算崇祯是亡于李自成,李自成的“顺”朝不也是汉人政权吗?它不就是被满清所灭的吗?其实崇祯死后的“南明”仍然曾经拥有大半个中国,它也不就是被满清彻底打败了吗?

南明是彻底地亡于清,跟晚清受列强“欺负”有很大不同,败得很惨。晚清被西方打败无非就是丢了一些边疆,大清朝一直还在,虽然“西夷”也曾经两度打进过北京,据说不知是慑服于“天朝威仪”还是害怕“人民反抗”很快又走掉了,整个国家体制并没有被颠覆。如果国人崇拜打败自己的人,大明帝国的人首先应该崇拜满族人才对,为什么明清之际中国没有兴起学习满族的热潮呢?

相反,那时汉族人在文化上仍然非常骄傲,没有人认为我们文化上不如满族,以至认为满族文化比我们先进。而且,明清之际很多人反思的时候,都说我们之所以败亡,是孔孟之道贯彻不够,对这一套还是充满信心。尤其像黄宗羲,明亡后大骂一通皇帝,反思非常深刻,说我们现在毛病一大堆,正是因为这些毛病我们才完蛋了,但是他讲的毛病就是秦以后,说秦以后我们违背了孔孟的很多东西,以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地步。

可是,在清末民初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晚清与南明相比老实说,败得其实并不是太厉害,主流的中国人在军事上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抗击侵略者的信心,最后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相对于中国在军事上一直保持信心,在文化上,晚清却出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有人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变”,什么叫“三千年未有”?是说我们三千年来都没有打过败仗或者败得没有这么惨?当然不是。就是几千年来人们第一次对我们的道统产生怀疑。

这仅仅是因为我们被打败了吗?如果说外国人或者说“西夷”只不过就是夺去了朝鲜、越南,就使我们认为孔孟之道不行了,那么满族人把北京、南京都拿走了,我们为什么认为孔孟还行呢?我们为什么不去学习萨满教呢?

因此,与西方接触后之所以使“传统文化”当时产生严重危机,根本原因并不是“被打败”了。你可以看一看当时的很多中国人,包括徐继畬、王韬、冯桂芬、马建忠、郑观应、郭嵩焘、张树声、薛福成直到康有为、谭嗣同,他们眼中是怎么看西方的,他们是怎么论证学习西方的。

4、“反法之儒”学西方的几个特点

当时这些人论证学西方大致上都是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他们是从追求道德理想的角度来学习西方的。当然,这种道德理想带有很明显的古儒“三代”色彩。本来传统儒家一直有一种不满现实的情绪,这种情绪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价。五四以后,反儒的人认为这种情绪就是复辟倒退,开历史倒车的情绪。鲁迅先生专门塑造了一个“九斤老太”来形容这种情绪,这种人总认为过去比现在好。按照儒家的传统说三代是盛世,到后面就是一代不如一代。骂儒家的人说这是复辟倒退,开历史倒车。而称赞儒家的人如余英时先生,则说这是一种知识分子的社会批判良知。

但是,说是批判良知也罢,说是复辟倒退也罢,所指的事实是一样的,就是这些真正的儒家———我所谓“真正的儒家”就是并非为了在科举考试中得到一块敲门砖来当大官,他们是有真正追求的。这些人从传统上就带有一种愤世嫉俗的心理,认为三代是很理想的,到了后来就越来越糟糕了。他们带着这种理想去看西方,忽然发现有一个很理想的地方,就是西方。这个所谓的追求道德理想,也就是带有古儒三代色彩的理想,是这些人学习西方的主要力量,而富国强兵的功利主义反而只是次要的或者是顺带的动机。

第二,这些人普遍地从“反法之儒”的价值观出发,面对西方,他们第一个感觉就是我们的“秦政荀学”如何如何糟糕,他们往往说西方这样的社会,体现的就是中国三代所达到的文明,他们这个时候学习西方,往往都带有一种所谓“引西救儒”的色彩。说我们中国本来是很文明的,但是到了战国就越来越不行,到了秦始皇就是强盗政治,以后中国就堕落了,原来认为儒家那套没希望了,现在看据说还是有一个实现了儒家思想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西方,这套如果实行的话,就可以把秦以后的一套东西纠正过来,使得儒家的理想能够复兴,能够纠正秦汉以来的礼崩乐坏之弊。总之他们认为学习西方就是为了抵制法家那一套。

第三,与以上两点相应,那个时候这些人经常都强调,要学西方,就是要学如何“引西救儒”,抵制法家体制的这一套东西,这一套东西是所谓西学的“体”和“本”,学这个体和本是主要的,其次才是学“用”,学“末”。学习西方首先就是要学民主共和,天下为公,这是最重要的,是“本”,至于其他的,不仅是“船坚炮利”而且包括市场经济中赚钱的本事都是“末”和“用”,是次要的东西———这显然带有儒家传统的重农抑商倾向,这些人往往都是强调要学“体”,学“本”。

第四,这些人如果在本土传统中寻求与学习西方接轨的思想资源时,他们往往强调的都是要回归古儒,拒斥法、佛。由于这些人往往都有非常鲜明的反对法家、反对佛老的倾向,所以在儒家道统内,这些人的特点是往往都非常看好孟学而排斥荀学。大家知道,在战国时代“儒分为八”,一般认为,其中的荀子这一派是代表从儒家到法家的过渡,或者说荀子这一派是半儒半法,这时候的这些学者都对荀子的这一点表示深恶痛绝,而与这相反的一种趋势,就是所谓的孟学。这些人就认为孟学很好,因为孟学有很多民贵君轻之类的言论,这些内容后世的法家也很不喜欢,朱元璋为此还要把孟子禁绝了,这些人也是在这个方向上寻找所谓的思想资源。

第五,当时这些热心“学西”的儒者几乎都没有怎么注意到,现在很多人认为西方文化最本质的一个特征就是个性自由,个人主义现被认为是西方近代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有学者研究得出结论,中国人对所谓个人、个性、个人主义接受都比较晚,都是五四前后才进入中国的,但是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这些东西他们接受得很早。他们主要是对西方的民主共和、天下为公津津乐道,并用以反思秦以来的“家天下”。

今天看起来,这当然是对西学了解不深的表现。我们现在当然都知道,西方的这一套体制,不管是民主政治也好,市场经济也好,个人权利在这种价值体系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有一个现象我觉得很有意思,那就是虽然我们可以说这是对西学了解不深的表现。然而耐人寻味的是,恰恰是这个时期学西者的这种肤浅的见解,首先因为它不强调个人本位,而与儒家的小共同体本位的价值体系没有形成明显的冲突。这个时期很多人并没有感到西儒是对立的,原因在于原始儒学的确也是不讲个人本位的,原始儒学讲的是家族本位,讲的是小共同体本位,讲的是熟人社会中的伦理原则,这些东西如果认真深究的话,它与西方近代的价值体系的确是有矛盾的。

当时的人们似乎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没有感觉到这两者之间存在多少矛盾。但是,恰恰是这种“肤浅”的认识,一方面淡化了西儒的矛盾,但另一方面,却对“秦制”与法家专制传统产生了剧烈的冲突。也正因为这样,所谓重民主、轻自由的“肤浅见解”,在那个时代不仅并没有妨碍当时的中国民间社会个人权利的发育,乃至自由意识的增强,而且可以说起了很大的启蒙作用。尽管这个时候人们认识的西学并不强调个人主义,但是实际上,这个时期恰恰是中国个性意识开始萌芽的时期,而且这种萌芽并没有受到“引西救儒”潮流的压制。这是为什么呢?

●这些人普遍地从“反法之儒”的价值观出发,面对西方,他们第一个感觉就是我们的“秦政荀学”如何如何糟糕,他们往往说西方这样的社会,体现的就是中国三代所达到的文明,他们这个时候学习西方,往往都带有一种所谓“引西救儒”的色彩。

●这些人介绍西方的时候,主要的精力并不放在“船坚炮利”、甚至不是放在如今公认为西方人擅长的办公司做买卖上,而是大谈所谓“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王韬就大讲,西洋“以礼义为教”,“以仁义为基”,“以教化德泽为本”。

5、“三代”跑到西方去了

当时,很多学者都在这样论述,如郭嵩焘就明确地说:“三代以前,独中国有教化耳……自汉以来,中国教化日益微灭。而政教风俗,欧洲各国乃独擅其胜。其视中国,亦犹三代盛时之视夷狄也。”中国文化很了不起,但是那是指的三代,三代只有中国是世界上最文明的地方,但是秦汉以后就不行了,自汉以来中国似乎已经逐渐成了“夷狄”,而“三代”却跑到西方去了。

而谭嗣同说得更绝:秦后“二千年由三代之文化降而今日之土番野蛮者。”总之孔孟之道似乎在中国早已被毁灭,就像徐继畬所说:惟西方尚“得三代之遗意”。

薛福成也是这样,他说“唐虞以前,皆民主也……匹夫有德者,民皆可戴之为君,则为诸侯矣。诸侯之尤有德者,则诸侯咸尊之为天子。此皆今之民主规模也。迨秦始皇以力征经营而得天下,由是君权益重。秦汉以后,则全乎为君主矣。若夫夏商周之世……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之说,犹行于其间,其犹今之英、义诸国君民共主政乎?……所以三代之隆,几及三千年之久,为旷古所未有也。”在他看来,西方搞的那一套其实也就是我们以前三代搞的那些东西:“有德者天下共举之”,那时不是家天下,都是谁有德望老百姓就推选谁。

我们看五四以后很多人夸赞秦汉时代的法家变革,认为商鞅变法很了不起。但是戊戌前的先进者恰恰相反,他们最反感商鞅开创的那一套。戊戌时代的儒者感到的礼崩乐坏并不是西学带来的礼崩乐坏,而说是“三代”之后、“暴秦”以来的礼崩乐坏。用谭嗣同的话说:“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中国已经被“大盗”和“乡愿”统治了两千年!

什么叫“乡愿”?读过《孟子》就知道那是那时儒家最讨厌的一种人,就是墙头草,随风倒,趋炎附势,谁掌权就跟谁。“乡愿”的对立面就是古代儒家推崇的“乡绅”,在现代我们把乡绅解释为地主,但是最早这个“绅”指的是读书人特有的一种服装,引申指儒学士子,据说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公理,独立于权势,“从道不从君”。

在晚清的这些“反法之儒”看来,这样的“乡绅”咱们这里已经绝迹,秦以后就只有“乡愿”了。那么“乡绅”哪里去了?在西方。西方的议会,特别是完全民选的议会下院,晚清时最早就被译作“乡绅房”,据说那里聚集着一批不听皇上、只认公理的议员(“议绅”),成天忙于“替天行道为民请命”呢。

6、大谈“西洋国政民风之美”

对“秦制”的埋怨老实说也不是晚清才有,其实中国历代的儒家经常都有一些人会有这种埋怨。真正的儒者往往都是不满现实的,孔子就曾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现在礼崩乐坏,这个社会已经堕落了,我现在要坐船到海外去当移民去了。朱熹也说:“尧舜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

但不同于孔孟和朱熹的是,晚清的儒者找到了一个“仁义道德”的来源,那就是西方。用徐继畬的话说,就是“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骎骎乎得三代之遗意焉。”

当然,他们讲西方比“我大清”更仁义,主要讲的是对内,就是西方的统治者对他们的老百姓比中国旧时的统治者对中国的老百姓要仁义得多,这里不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面提到的所有这些人,在国与国的关系问题上当然都是爱国者,他们在抵御列强的侵略上态度是明确的。但是如果讲国内体制的话,他们很明显地认为西方民主政治比中国的法家政治要“仁义道德”得多。

于是这些人介绍西方的时候,主要的精力并不放在“船坚炮利”,甚至不是放在如今公认为西方人擅长的办公司做买卖上,而是大谈所谓“西洋国政民风之美”。王韬就大讲,西洋“以礼义为教”,“以仁义为基”,“以教化德泽为本”。

而郭嵩焘就说得更系统了。他说西洋立国有本,这个立国之本就是“朝廷政教”,西洋人会做生意那只是次要的。他说西方社会法制很严明,所以“公理日伸”。说那里没有乡愿,只有“乡绅房”(议会),在那里一帮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士大夫受百姓之托公议政事,说这个国家不是君主的私产,这个国家是为老百姓的,说民主选举“所用必皆贤能”,皇帝不能任用私人,老百姓只要不满意,统治者就得换,他说这也很好。他说朝野两党“推究辩驳以定是非”,“各以所见相持争胜,而因济之以平”。说那里言论自由,“直言极论,无所忌讳,庶人上书,皆与酬答”,老百姓的声音都受到重视。

总而言之,他认为这个国家“彬彬然见礼让之行焉,足知彼土富强之基之非苟然也”,简直就是一个礼仪之邦,能够富强不是偶然的。他甚至还说,英国由于“仁爱兼至”,赢得了“环海归心”,这就有点羡慕得走火入魔了。英国能有那么多的殖民地,只是因为他“仁爱兼至”?我们知道,其实郭嵩焘也说过,那还是因为他们“船坚炮利”的结果。

有人分析过这个首任驻外公使郭嵩焘,他与曾国藩类似,是翰林出身,理学名儒,出国时年已58岁,价值观已经定型。他也不懂外文,虽然使外期间努力求知,毕竟不可能系统学习,也不可能发生什么脱胎换骨的“文化转型”。郭嵩焘始终是个儒者,他虽对英国印象很好,却从未批评儒家,只是批评秦汉以后中国背离了儒家“三代”理想,他把英国看成儒者向往的“礼仪之邦”。

吴思:官家主义:一种历史分析框架

在读中国历史的过程中,我摸索拼凑了一种历史分析框架。这个框架很粗略,很不成熟,但我仍然想介绍一下,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批评。

我们知道,不同的历史会产生不同的历史理论。反过来,不同的历史理论,也可以让人看到不同的历史景象。近百年流行的历史理论基本是外来的,在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东西,外来的概念体系中却不一定有。因此,用外来的理论看历史,就可能忽略一些很要紧的东西。我们要准确认识自己,难免要创造自己的概念,并在这些概念之间建立关系,建构更符合中国史实的理论体系。

我讲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暴力集团的收益及其分配

1、广汉土匪的故事

我从一个案例开始,分析暴力集团的收入来源和他们的分配方式。

四川省广汉县位于川陕大道上。1913年,县里有五帮土匪,他们在大道上拦路抢劫,几乎没有人能够平安走过这段路,即使小股的武装部队都可能被土匪包围缴械。结果大道没有人走了,土匪也没得抢了。

这五帮土匪开了一个会,达成一个协议,五帮土匪,比如说那一段路有一百里,每一帮土匪负责20里,在入口处立一个收费站,收费之后,这20里之内的安全由你负责,保证不重复收费。第二第三一直到第五个收费站都如此办理。收费多少呢?空手客收5毛钱,包袱客,就是小商小贩,带货物的,收一块钱。当时的一块大洋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35块钱人民币,空手客收七八块钱,跟现在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差不多。很快这些政策就见了成效,川陕大道渐渐有人走了,土匪也有了一笔稳定的收入。

土匪们又把这个政策推广到广汉全县。广汉县境内由于连年军阀混战和土匪抢劫,没有什么人烟了。如果农民种的庄稼会被抢走,甚至连人一块被人绑票,那就没人再种地了。于是土匪们推出一个政策,请农民们回来种地,保证一亩地只收一斗谷。当时的产量,在成都平原上大概每亩可以有两石。一斗谷意味着只收5%的税。制止乱收费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土匪大体做到了,就收5%.

收费之后,土匪负责这一带的治安,如果有外来的土匪,他们负责把他们打走。如果土匪内部有人敲诈勒索,土匪头子承诺严肃处理。果然,有的土匪敲诈勒索,村长就找土匪头子告状,土匪头子果然把这个小喽罗毙了。于是,四川广汉县建立起一种安定的秩序,土匪们也有了稳定的收入。

2、血酬定律

现在我们讨论这个故事。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土匪们吃的是什么?地主吃的是地租,资本家吃的是利润,劳动者吃的是工资,土匪吃的是什么?

土匪自己怎么说的呢?山东土匪说,我们吃的这个钱叫红钱。江湖黑话“春典”中,把钱称为血。钱多就叫血旺。每天给警察好处费叫上日血、每个月给好处费叫上月血。他们用红钱和血来描述他们的收入。我借用这种思路,杜撰了一个词“血酬”。

血酬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抢银行,被抓住就会被枪毙,甚至可能被当场击毙,这是玩命。命值多少钱?银行里如果有一百万,血酬就是一百万,如果银行里只有五块钱,血酬就是五块钱。不会因为你冒了生命危险就价值高。当然,要是知道银行里只有五块钱,他们也不会去玩这个命。不管怎么说,血酬的价值,最终由抢劫对象的价值决定,不由你冒多大险决定。

3、血酬定律的推论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但是我们顺着这个逻辑可以推出很多有意思的结论。

比如说,民国时期河南绑票的赎金是二百现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七千块钱。后来土匪遍地,见人就绑,赎金的价格急剧下降,最后是一百个鸡蛋就可以赎一条命。一百个鸡蛋不过四五十块钱的人民币吧。抢劫对象的价值越来越低,血酬越来越低,低到一定的程度,土匪这个行业就会消失,还不如结伙找块地种,或者是打打野兔子。这就是大乱走向大治的一个转折点,即抢劫收入不如种地的那一点。

同样这个道理推出来,如果农民的日子过不下去了,粮食被政府大量征走,剩下的不够吃,他就会考虑改行了。比如说民国期间东三省当土匪的死亡率是38%,如果饥民的死亡率是50%,那他是忍饥挨饿还是当土匪?

政府为了追求短期血酬的最大化,也会杀鸡取蛋。四川军阀预征税费数十年,竟然预征到2011年。他不这么搜刮,下个月可能就被别的军阀打走了,这只鸡就可能让别人吃了。这时候,军阀政府还不如土匪。反过来,土匪为了追求长期血酬最大化,宁可养鸡生蛋,降低收费,每年只收5%.血酬定律可以推算出来,什么时候老百姓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老百姓、什么时候政府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政府。

4、“法酬”是一个好概念

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土匪建起了收费站,建立了制度,不再刀刀见血了,靠制度和法规吃饭了,这时他们吃的还是血酬吗?这时候我杜撰了一个新词:“法酬”。

“法酬”这个词,我觉得是解释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词汇,它仍然是血酬,但转化为一种高级形式。这个概念在很多理论体系里都没有,历史唯物论里没有,现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理论里也没有。但现实社会中有这个东西。比如说,从老百姓那儿征来了一百万,按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扣除必要的工资和管理成本,一百万都应该花在老百姓的身上,即公共税收等于公共开支,这两个应该相等。但是,如果公共税收来了一百万,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只花了十万,中间我扣下九十万自肥,这九十万叫什么?怎么称呼这么大的一笔剩余?

我甚至连十万都不必花在老百姓身上。我什么都不管,只管收费征税。你到我这儿来告状,说有强盗,我说你们自己搞联防去吧。我用收来的税费盖我们家房子、包二奶、包三奶。这些钱,从算术角度看,就是公共税收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这笔被统治者侵吞的剩余就是法酬,它是血酬的转化形式,就好比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一样。

5、暴力集团内部如何分配利益

现在我来分析一下暴力集团内部的关系,从内部关系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法酬”是什么,“血酬”又是怎么分配的。

在人们的印象中,梁山好汉的分配好像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实际上不是这样。《水浒》上讲,宋江上了梁山,下面有人来报,有一百多辆车从山下经过,问抢不抢?宋江说抢,注意别伤人。过一会儿说抢来了,怎么分呢?梁山好汉将这些财物分为均等的两部分,一部分入公库,另外一部分当场就分。所有的头领,梁山好汉的一百单八将分一半,剩下的,所有的喽罗分另外一半,并不是平均分配。

我原来以为这是中国特色。去年我看到一本《魔鬼经济学》,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得到了黑手党的账本,详细记录了美国黑帮是怎么分配的。这个黑帮是个贩毒团伙,团伙老大每个月是8500美元,老二、老三、老四,三位助手合起来,一个月才2100美元,人均700美元。还有50多个喽罗,合起来分7400美元,人均148美元。这就是美国黑帮的分配方式。

一个黑帮老大的收入几乎顶他的副手和喽罗合起来的总收入,可见其内部贫富差距极大。这种收入方式对整个大区都是适用的。这个黑帮团伙有分区经理120个,120个顶级黑帮,分得所有的黑色收入的一半,5300个喽罗分另一半,收入差距是1:44.

6、暴力集团与工商集团的类比

我们用中、美黑帮的内部分配方式来类比一下我们熟悉的工商业。工商业有老板和工人,暴力集团内部也有老板和工人,就是军阀和士兵,匪首和喽罗。

暴力集团的老板怎么赚钱呢?掏一笔钱招兵买马,买一些武器,我们可以把这笔钱看作血本。叫血本不叫资本,因为它买的是人命和武器,不是劳动和机器。组织起队伍之后,打下一块地盘,搜刮所得就是血酬,暴力要素换取的收入。这笔收入减去血本,就是支付军饷和购买武器弹药的那些钱,剩下就是纯收入,这在商业上叫利润,在暴力集团内部应该叫血利。血酬扣除血本之后就是血利。更准确地说,法酬便等于血利。

暴力集团内部的分配方式和工商集团内部的分配方式是一样的。流血流汗最多的人,未必是赚钱最多的。在暴力集团内部处于高级位置的人,比如说皇帝、大军阀,他们的确是在玩命,但是玩的是士兵和低级军官的命,而不是自己的命。他们自己反而很安全。血本家和资本家都是吃剩余的。

7、从暴力角度看历史

从暴力的角度观察历史,可以看出中国历史上有两种社会形态,一是封建主义形态,一是官家主义形态。这两种形态是暴力集团统治的不同形式,但暴力分布的格局不同,这两种形式有重大差别。

我想请大家注意,按照我们最熟悉的方式——历史唯物主义方式——分析中国历史,就要强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可我强调的是破坏力或者叫暴力。中国两千年来虽然有很多生产力方面的进步,但进步有限,不足以解释中国历史的纷纭变化。历史唯物主义很了不起,但加入新的解释要素之后,可以更贴切地解释中国历史。

第二部分 封建主义:暴力集团打天下

1、环境中的暴力浓度

我曾看过一个电视片,讲黑猩猩之间的战争。一个黑猩猩团伙在这块地盘,另一个黑猩猩团伙在另外一块地盘。这帮黑猩猩的食物不多了,就想抢另外一帮黑猩猩的。它们组织入侵,黑猩猩这里一队,那边一队,悄悄向对方的地盘包抄过去,突然大喊起来,冲向另外一帮黑猩猩。那帮黑猩猩正在树上抓虱子呢。结果它们四散逃亡,一两个没逃掉的黑猩猩被打死了,撕碎吃掉了。它们的地盘自然也被强者占领了。

我们祖先生活的环境就是这种充满暴力的环境。在生产行为出现之前,已经出现了暴力抢劫。暴力行为不需要建立在生产行为的基础上,这是非常原始的生存策略,比生产劳动更加原始。作为任何理论的起点,在设定初始的自然状态的时候,都应该包含暴力要素。

2、适应高浓度暴力环境的社会组织

在高浓度的暴力环境中,人们怎么适应、怎么生活、怎么能够不被对方杀掉,反过来还能战胜对方?适应这种高浓度的暴力环境的社会组织形式,就是亲属集团——家族和宗族,或者叫族群。我们都知道有一句谚语,“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你的父兄不退,打仗时你敢先逃吗?即使你逃回家了,还会有好日子过吗?为了获得强大的战斗力,就要依赖亲属关系。如果真实的亲属关系不够用,人们还会发明虚拟的亲属关系。《三国演义》里的结拜兄弟就是虚拟的血缘关系。有了这种关系,就会有更强的战斗力。从朱元璋到蒋介石,他们都利用这种虚拟的血缘关系,建立起远远超出一般社会关系的稳固而密切的社会联系。凭着这样的关系,建立坚强的团结,密切合作,谁也不敢临阵脱逃。

总之,在暴力高浓度的环境里,亲属和模拟亲属组织是适应环境的一种很好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作为暴力集团统治形式之一的封建主义,具有鲜明的亲属色彩,这种亲属色彩的浓度与环境中的暴力浓度是成正比的。

3、作为暴力激励机制的封建主义

不管是虚拟的血缘组织,还是真的血缘组织,内部都要建立一种机制,激励人们勇敢地冲锋陷阵,激励人们卖命。即使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暴力组织之中,也有必要建立这样的激励机制。古代中国有军功封侯制度,例如商鞅在秦国建立的制度,他把爵位分成二十级,每个人都可以一级一级往上升,条件是要有战功,斩敌方一个首级就可以升一级,为公士,奖给你一百亩土地,五亩宅基地。如此类推,斩首五个,就是五百亩,外加二十五亩宅基地。再往上就开始食税。砍了九个脑袋,可以吃三百家的税,一直到第二十级封侯。这就是商鞅建立的暴力激励机制,一种军功封侯制度。

这种制度发挥了什么作用?当时的人描绘秦国进入战争的情景。突然听说要打仗了,大街上小伙子蹦着、跳着,像过节一样,嚷嚷着要打仗了,为什么?因为他们有机会发达了。只要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就可以从贫民变成小地主,再砍一个就变成中地主,再砍一个就是大地主了。壮汉和小伙子们像期待节日一样期待着战争。这些士兵上了阵,脱光了膀子,蹦着、跳着向敌人冲过去,秦国的士兵腰带上挂着脑袋,胳膊下夹着一个,还在疯狂追杀敌人。这种暴力激励机制,使秦国具有了统一中国、灭六国的制度基础。

军功封侯制度发展下去就是封建制度。你有战功就给你土地,功劳越大给得越多,论功行赏,最后建立的就是根据暴力进行资源分配的制度。欧洲的封建制度也是这样建立的。查理大帝死后,九世纪之后的欧洲,四面都是敌人。东面是匈牙利人,南面是阿拉伯人,北面和东边的大海有维京人,四面强敌,内部还自相残杀。暴力浓度如此之高,人们如何生活?弱者就要投靠强者,强者也要拉拢追随者和附庸,结成一个团伙,这就是欧洲封建制度的由来。

在法语中,封建主义的词根是采邑,领主接纳一位附庸,一位骑士,赠给他一块地,就叫采邑,这块地就是骑士向领主提供暴力服务的报酬。欧洲的封建制度,跟中国的封建制度一样,都是一种对暴力的激励制度,都是根据暴力服务分配资源的制度。

4、封建制度的第一大弊病

封建主义有很多弊病。第一个弊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老子打仗很英勇,儿子差一点,孙子整个就是纨绔子弟。不仅才能越来越差,与领主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忠诚度越来越差。

那些有权封侯的人,在没有战争的时候把财富分给谁呢?墨子当时责备说,“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亲戚则使之”,没有功劳也让你富贵起来,像这样任人唯亲,这个国家的管理者尽是一些无能的人,不是竞争筛选出来有才干的人,就会逐步衰落。

5、封建制度的第二大弊病

封建主义的第二大弊病就是暴力失衡。

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骑士,都在自己的地盘上建立税收和行政组织。如果大家势均力敌,还能彼此相安。一旦我发现你的实力不如我,暴力的均势一旦破坏,强者就可能吞并弱者,造成遍地战争。

我们看中国历史,周天子的实力镇不住了,就会有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比如说三家分晋,晋侯本来就已经很牛气了,有自己的一套军事行政和税收体系,但是他下面有三个大夫,每个大夫也有自己的行政体系、军事体系和税收体系。三家分晋就是《资治通鉴》第一页的第一个纪事。周王认可了犯上做乱,封三个大夫为侯,整个规则体系就破坏了,进入了暴力竞争的时代。下层的暴力体系的实力,只要超过了上级的实力,就有可能推翻上面的暴力体系。就是说封建体系内部有一个暴力均衡,这个暴力均衡一旦破坏,天下就会大乱。春秋战国就是暴力集团的均衡不断破坏不断重建的结果。汉朝那些姓刘的王强大起来,例如吴王刘濞,就忍不住要造反。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就带着军队杀向南京,夺了自己侄子的皇位。一直到民国,袁世凯势力一弱,马上就是军阀混战,只要暴力均衡的格局稍有变动,就很容易出现战争。

封建制度的最大弊病,就是战争不断。

第三部分 官家主义:暴力集团坐江山

1、废封建,立郡县

为了解决封建主义造成的问题,我们的祖先前赴后继,想了很多办法。一是收兵权,各地诸侯无权调动军队。二是收行政权,虽然你是这个地盘的老大,但是皇帝给你派一个相,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皇帝派去的人当然听皇帝的,这样在行政上就把贵族架空了。三是收立法权,各地必须奉行中央的法令,不能另搞一套。四是限制继承权,这一辈子你可以安享荣华富贵,下一代就要降一级,一般是五代,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出了五服就跟平民一样了。第五个办法,收你的征税权,你自己不能派人收各种税,中央派人收,然后像发工资一样发给你。第六个办法,人和封地隔离,就让贵族在首都过日子,免得搞什么阴谋诡计。法国建凡尔赛宫也有这种作用,给每一个贵族一套房子,用上流社会生活吸引他们,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封地。    第七个办法,就是压缩你的地盘。只要你的地盘小了,你再想反,实力也不够,你翻不了天。

为了实施这些办法,真所谓前赴后继,许多人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商鞅变法就禁止无功继承,没有军功不许继承贵族爵位,结果商鞅得罪了太子党,国王一死商鞅就被五马分尸。在继承权上打主意的人,第二个著名的牺牲者是吴起,他发现楚国的封建势力非常强大,就出台了一个新政策,说往下传只能传三代,于是又得罪了太子党,国王一死就追杀吴起,将他乱箭射死。汉朝的晁错提出削藩策,削减藩王的地盘,政策一出,各地马上就反了,打出的旗号是请诛晁错,以清君侧,结果皇帝将晁错腰斩。如何稳健和平地削减诸侯的地盘?我看到的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汉武帝的推恩令。皇帝下诏说,各诸侯可以把封地传给每个儿子,不必搞嫡长子继承。大家想,如果你的父亲是王,皇帝说各兄弟可以平分,老大要想一个人独吞,你会干吗?如果你父亲偏向老大,家庭内部肯定会掐成一团,自己互相杀起来。推恩令一出,强大的王国马上支离破碎,形成了中央对地方诸侯的压倒优势。这是利用对手的内部矛盾解决问题好办法。

总而言之,我们的祖先费尽心机,很多人流血牺牲,要解决封建制度的两大问题,暴力失衡问题和一代不如一代问题。于是,一个新制度诞生了。这个制度叫什么?我称之为官家主义。

2、官家主义是什么意思

官家主义是什么意思?官家这个词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皇帝,大家看《水浒》,说赵官家,说的是谁?就是皇帝。从五代起,官家就有了皇帝的意思。第二层意思,官家是指衙门,县衙门、吏部衙门、户部衙门等等,条条块块的各级衙门。这张桌子是谁的?官家的。这意思就跟现在说桌子是公家的、单位的一样。 第三层意思,指的是官僚个人,对官僚个人尊称的就是官家。

官家在古汉语里有三个意思,皇帝、衙门、个人,其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立法定规说了算的空间。皇帝说了算的那套规矩就是王法。各衙门说了算的那套规矩是体现部门利益的各种立法。官僚个人说了算的那套规矩就是潜规则。比如你到我这儿来办事,我刁难你,让你下个月再来,我利用自己合法的伤害你的权力和空间,让你的一笔大生意黄了,于是你明白了,掏出红包放在这里,我就放你通过了,这就是潜规则。

总之,围绕着官员个人建立了潜规则体系,围绕着衙门建立了部门法规,围绕着皇帝建立了王法,这三个主体各有各的立法定规的空间,合起来形成的整体就叫官家主义。皇帝是官家集团的首领和总代表。

这个包含了三个主体的结构里,又有内部地盘的变化。皇帝强了,比如像朱元璋这样,就可以压缩部门的地盘,也可以压缩官僚个人的地盘。如果皇帝弱了,各个部门就可能自行其是。每个部门里的官员也是如此,看皇帝或领导精明强干,就收敛一些,反之就放肆一些。于是,官家主义就呈现出一个动态的结构。但是要问天下究竟是谁的,谁是中国的主人,答案就是两个字:官家。中国自秦朝废封建、立郡县以来,就是一个官家说了算的社会,封建贵族也能起点作用,但他们不能说了算。中国是官家主义社会,不是封建主义社会。

官家主义是可变的。如果各地各级衙门强大起来,就像唐朝的藩镇割据一样,或者像魏晋一样,门阀世族垄断了用人权,世代把持高官的位置,恨不得比皇帝还牛,一块块地盘形成了,私人武装也出来了,封建主义的萌芽就抬头了。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可能压倒官家主义制度,变成一种封建色彩很浓的体系。中国史学界有一种观点,叫魏晋封建论。魏晋时期到处是私人地盘,坞壁,部曲,豪门贵族,封建色彩比较浓,官家主义色彩很淡薄。这就是说,由于官家主义内部不同主体的此起彼伏、此消彼长,官家主义确实有可能变成封建主义。

3、官家主义文化

官家主义体制形成了官家主义文化。我们可以类比一下:经典的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说了算的社会,利润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大家都惦记着赚钱、赚钱、赚钱。在官家主义社会里,说了算的是官家集团,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是升官、升官、升官,大家都认升官,就好像资本只认赚钱一样。只要能够升官,什么坏事都可以干。

儒家教条本来可以看作统治集团与民众的合同,对两边都有约束,尽管一头硬一头软。但只要有利于升官,儒家的说法可以不理,道家和法家的说法也能为我所用。人们经常说儒家是中国文化的代表,或者说中国文化是儒法互补,儒道互补,我看都没有说到根子上。根子就是官家主义文化,官家看什么合适就用什么,不合适就封杀,就篡改,就抛弃,或者仅仅当作幌子骗人。仁义道德也好,无为而治也罢,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维持官家集团的统治,是否有利于保官和升官。这才是中国主流文化的核心。

4、官家主义与封建主义的比较

官家主义和封建主义比较起来,到底哪一个好? 官家主义制度好比上市公司,有董事长,就是皇帝,还有几个大股东,就是皇亲国戚,还有一帮小贵族,也就是股民了。股民不能影响决策,影响重大决策的是董事长和大股东。他选拔总经理,也就是宰相,然后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代理人、当经理,就是各级官员。这就是官家主义。什么是封建主义呢?一帮小老板,合伙弄一个商会或行会,推一个老大当召集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儿产业,虽然要听老大的,但老大也要照顾下面的人,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盘,谁也不能越界干涉。这就是封建主义和官家主义的区别。

我们再换一个比方。官家主义像是一个牧人,带着一群牧羊犬放羊。定时屠宰,按比例屠宰。封建主义像什么呢?草原上有很多羊,狮子占了一片地,豹子也占一片地,狼群和野狗也有各自的地盘。谁的力量强大,就可以占比较大的地盘,彼此你争我抢,谁也不听谁的。这就是封建主义。。从羊的角度来说,官家主义好还是封建主义好?当然是官家主义好。中国古代的说法是:“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从生态角度看,官家主义也比封建主义好,人口密度比较大,即草原上承载的羊比较多,而乱世总会造成百分之三十左右的人口损失。封建主义呢,例如欧洲中世纪,互相杀来杀去,虎豹豺狼活不好,羊也活不好。从资源利用的角度看,官家主义有更高的产出率,有较低的成本。大体是一个可以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是我对官家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比较。

5、官家主义的弊病

当然官家主义也有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地盘之中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地区,仍然可能造反,藩镇割据,不听指挥,把世界拉进虎豹豺狼平起平坐封建时代,封建主义有复辟的危险。第二个问题,即使是太平盛世,每一个官员也会在上一级代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建立起自己谋利的潜规则体系。皇帝固然可以派人监督,下边的官员也可以收买他们,把他们拉下水。最后,皇帝派出了欲望最小的太监,结果这帮太监也被收买了。皇帝就是长着三头六臂也看不过来。最后就是潜规则流行,名义上奉行仁义道德,实际上没有王法,更没道德,就是潜规则横行的世界。官家主义内部的这些问题很可能向封建主义发展,每个代理人都想把自己捞到的好处传给儿子,一代一代往下传,形成了恩荫制度、门阀制度,最后可能世袭官职爵位。 第三个问题,官家主义大一统,不如封建主义那么多元多变,在各自的地盘上单搞一套。大一统容易扼杀各种历史可能性,例如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

第四部分 如何对付潜规则和官家主义

1、如何消灭潜规则

我们知道,潜规则是官僚利用自己掌握的合法伤害权牟利形成的规矩。比如我可以批你这件事,也可以不批这个事,选择空间越大,可以谋利的空间越大。怎么对付?是不是无解?有解,而且很好解。中国历代都采用从上到下层层监督的办法,这个办法也有用,但用了两千年,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监督者同样有谋取私利的动机。怎么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呢?办法非常简单,一是压缩合法伤害权的空间,二是把受害者反抗的成本降下来。

比如说,你拿一个文来让我批,我不批,或者下个月再批,耽误你一个月,大公司的一个项目拖一个月就损失二十万,那么你给我十几万好处费,我就放行了。你如果打算反抗,可以去上访,上访一趟两千块钱总得花吧。信交上去了,又给转下来了,照样不给你办,一百个人里也不见得给你办一个,1%就是二千,10%就是二万,按照概率也要花二十万才能解决问题,而且白搭上这么多工夫,你想想是不是给我十万好处费更合算? 当然你也可以找传媒,传媒搞批评报道也不容易,这条路照样不通畅。你还可以上法院起诉,但法院和我们这些卡你的人同属一个领导,并不是独立实体,我可能请领导摆平法院。

总之,反抗的路不好走,反抗成本很高,最后你就会放弃反抗,掏十万好处费算了。如果反抗成本能降下来,打一个电话请记者吃顿饭,详细介绍情况,最多二百块钱,传媒就扑上去了;如果法院法官的前途全凭案子的判决是否公正,与领导是否喜欢关系不大,那么,诉讼费加上律师费,最多两万块钱就可以解决问题。我问过台湾学者,台湾警察敲诈勒索吗?他们说当年很厉害,但现在好了。为什么?只要警察敲诈勒索,受害者给议员打个电话,我投你票了,我现在被警察敲了,议员就兴高采烈打上政府的门,他把事闹大了,明年就可以多得选票。如果反抗成本可以低成这样,这时候你自然不怕敲诈,官员也不敢敲诈了。至于你脸色难看,磨磨蹭蹭,我给你一条烟也没什么大不了,比你敲我10万强多了。潜规则仍然存在,但是随着反抗成本的下降,潜规则的空间大大压缩,压缩了99%以上,剩下一个小零头。这时候许多领域的潜规则基本上就被消灭了。世界各国这些办法都很成功,我们照搬过来,潜规则就可以失势。看起来潜规则很可怕,看起来无解,那是采用中国历史的老办法才显得可怕,才像癌症一样无可救药。按照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收拾起潜规则来简直是小菜一碟。

当然,如果从根本上取消这种审批,把审批改成备案,压缩官员的合法伤害权,潜规则就更无处安身了。

2、官家主义的命运

官家主义怎么消亡?在中国历史上不可能消亡,中国历代都是农民社会,一个皇上,一群官吏,农民一盘散沙,抱不起团来,敲了就敲了。农民信息闭塞,一般都认账。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官家主义是不会消亡的。但是工商业发展起来,老板们见多识广,又出得起钱,网络密布,这时官家就碰上对手了。

在西欧,星罗棋布的一个个城镇,一块块地盘彼此独立,势均力敌,忽然有一块地盘上发生制度突变,成立了城市公社,或者商人掏钱建立联防,维持内部治安,反抗外部侵略,并且成立一个董事会管理城市,管理军队,这时候,这块地盘上谁说了算?资产阶级说了算。他们控制了暴力,建立了有利于自己的法规,于是资本主义诞生,官家主义或封建主义消亡。西方历史上资本主义就是在封建主义和官家主义地盘的暴力均衡的夹缝中出现。法国大革命前的社会很像中国的官家主义社会,属于第三等级的商人,工人和农民联合起来推翻了国王和贵族,国民大会说了算,这是法国官家主义消亡的途径。我们还知道,台湾工商业发展起来了,资本家强大了,人们的民主呼声越来越高了,最后蒋经国意识到这股潮流挡不住了,台湾的官家主义解体。这是我们华人世界的成功经验。

第五部分 理论综合的尝试

1、历史理论与历史事实的错位

说到这里,我的历史分析框架已经介绍完毕。我想顺便谈谈我们最熟悉的历史理论体系,看看它有什么问题,问题又出在哪里。

毛泽东在六十年代提出,中国有一个官僚主义者阶级。晚年在批邓的时候,他说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党内有一个资产阶级。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框架无法容纳的说法。党是一个政治组织,属于上层建筑领域,阶级则是在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当中得到定义的概念,怎么可以从上层建筑角度定义阶级呢?这显然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

德热拉斯(南斯拉夫的中央委员),写过一本《新阶级》,他说共产党掌权之后实际成为一个新阶级,说得很是那么一回事,但追究下去又出现同样的问题:阶级怎么能产生于上层建筑领域呢?这种说法在历史唯物主义里站不住脚。那么,到底是毛泽东和德热拉斯的说法站不住脚呢,还是不能为这种说法提供立足之地的理论框架有问题呢?

还有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是马克思主义解释东方国家社会发展的学说。亚细 亚生产方式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是统治集团(组织)治水,直接介入生产,(这种需要促成了国家诞生)。属于上层建筑的政府怎么搅入经济基础之中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标准被亚细亚生产方式搅乱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赞同的原则是:让事实修订理论,不能让理论扭曲事实。

我们看到,中国的官家集团大规模地介入生产,很早就垄断了盐铁的生产和买卖。只有官家才能卖盐,个人卖盐就是贩私盐,就要治罪。钢铁业一旦有利,也由国家垄断起来。到后来又有官田,还有皇庄,皇帝直接控制土地,让太监替他收租。皇帝自己和官僚集团直接成了地主。一直到晚清,光绪末年,洋务运动的企业都是官府投资兴办的。这些都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分类,容纳不了上述历史事实,也容纳不了官家阶级,或者是新阶级,所以就没法解释中国史实。这不是中国史实有问题,而是理论框架有问题。你要跟皇帝说他是地主阶级的代理人,跟官员说他是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尤其是平民地主,他肯定觉得你严重地贬低了皇帝。官与民之间的关系是牧和羊的关系,皇上是牧人,下面的牧羊犬是他的官员,现在你说他们是羊的代理人,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唯物史观没有处理好暴力问题,没有在解释历史的基本框架中给暴力集团提供足够大的安身之地。唯物史观对阶级的定义都是从生产要素角度定义的,马克思在使用阶级概念的时候,他头脑中的概念,是从亚当。斯密到李嘉图一路沿用下来的,即按照生产要素的不同拥有者来划分阶级。这种划分方式当然不错,说出了很要紧的问题,但有人是靠破坏要素吃饭的,凭借暴力打天下坐江山,对他们的成本和收益又该如何分析?找到这方面的概念和分析方式,我们才能更透彻地解释中国历史。

那么,中国的暴力集团在哪里安身立命呢?他们在法酬的基础上安身立命。法酬又如何确定?在暴力集团和生产集团的博弈中,暴力集团有能力制造让生产者承受不了的最大损失,就是屠杀和摧毁。因此,暴力集团在规则制订中拥有否决权,这是制订规则的规则,我称之为“元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所有法规的设立,都来自这个元规则。凭着这一条,暴力集团就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他吃血酬,吃法酬,凭着“元规则”立法定规,在社会中吃香的喝辣的,一代一代往下传。当然生产集团也不是好对付的,他们可以偷懒,可以反抗,可以让对手得不偿失。双方博弈的结果,就构成了具体法规的边界。如果直接介入生产有油水,暴力集团就介入生产,垄断市场。如果油水不大,他们就松绑开禁,给你一部分产权调动你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只管抽成收费。暴力集团可不管什么政治经济分开,更没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框框,他只认法酬的利益最大化。

历史唯物主义不追究这套逻辑,因此就没有地方安插暴力集团和官家集团,也无法解决中国历史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分类混乱的问题。

2、历史唯物主义如何看待暴力

历史唯物主义对暴力在历史上的作用评价不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除了作恶之外,“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暴力是个助产婆,并不是孕妇。暴力能够破坏旧秩序,却不能创造新东西。这是恩格斯的观点。

马克思更深入一些,但是比较模糊。在《资本论》中,紧接着“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这句话之后,他又补充了一句:“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这是什么意思?他没有展开。在谈论西欧封建制度的时候,历史唯物。主义用了一个著名概念:超经济强制。暴力属于超经济的手段,只能看作在经济领域中发挥作用的一种外来力量。如果这就是作为“经济力”的暴力,如果一个“超经济强制”就把暴力在经济史中的地位打发掉了,那么,历史唯物主义未免太小看暴力了。

西欧的封建制度,其实就是以暴力为核心形成的生产方式。采邑就是对暴力服务的报酬,就是骑士的血酬——卖命钱。这种土地制度从根子上就来自对暴力服务的需求,正是在高浓度的暴力竞争环境中才会出现这样的生产方式。这么关键的因素,恐怕不是轻飘飘的“超经济强制”所能打发掉的。在封建社会生产方式诞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暴力因素本身就是创造新秩序的主导者,暴力创造出了新东西。只要我们放宽视野,承认暴力是环境中自然具有的组成部分,就好像农作物有病虫害一样,就好像草食动物吃草,肉食动物捕猎一样,那么,暴力和对暴力的抵抗就好像孕妇而不是助产婆那样,内在地而不是外来地创造出各种历史秩序。

3、扩展两个重要概念

以上说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没有处理妥当的问题及其原因。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除了引进描述和分析暴力集团的概念之外,还可以调整或扩展一些重要概念。首先是扩展阶级的定义。不把阶级的定义落在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身上,而是落在生存策略上。在生态学的分类中,每一个物种都是自己那套生存策略的载体。不同的生存策略的载体形成不同的物种。同样,在人类社会中,不同的生存策略载体形成不同的阶级。生产要素的载体形成一些阶级,比如资本家凭借资本获得收入,工人阶级凭借劳动力获得收入;暴力要素或破坏要素的载体也形成一些阶级,比如土匪就是玩命的,其中又分匪首和喽罗,官僚集团是皇家和贵族集团——打天下坐江山的大小股东集团一一的经理人。以这种生存策略分类作为阶级分类的依据,我觉得根基更深,因为它扎根于和生态学同等的深度上。第二是扩展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在亚当。斯密那里就有了,他说劳动创造了价值,但是有一个条件:在产权形成之前,在土地和资本有主之前,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价值论只适合土地瓜分完毕之前的那段历史。李嘉图又把劳动价值论往前推进一步,他说土地和资本也是一种劳动,可以看作物化的劳动,这就更加一元论了。他说,价值主要是劳动创造的,但也有一些例外。李嘉图没有展开讨论这些例外。到了马克思那里,什么例外都没有了,什么前后都没有了,一切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地租、利润都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他走到了劳动价值论的最极端。

按照中国古人的说法,“天地生财”,你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发现大量的劳动价值论的例外。比如开发北大荒的时候“棒打狍子,瓢舀鱼”,如果把狍子和鱼看作是人类的食物,看作有价值的东西,那么,这些食物是能量转化的结果,它是太阳照射到植物上,通过光合作用转化为动物可以吸收的能量,然后又转化为动物肉体的自然过程。这个过程是自然的,于是我们可以说自然创造价值。当然人类也可以替代它,人自己种植牧草,放养动物。人类自己的播种和放牧可以说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但是播种和放牧之前,草和动物已经存在了,你说它凝结了什么?凝聚了自然力?那么,自然就能创造价值。这就要看你怎么定义价值,如果你把价值定义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其他东西都不叫价值,这样的定义已经排除了引进其他价值创造者的可能,我就没法与你争。如果你不这么专断地定义价值,你说价值是对人类有用的东西,有使用价值,同时又有稀缺性的特点,不像空气那样可以随便呼吸,人类必须拿东西去换,或者付出劳动去生产,或者付出生命危险去获得——例如捕猎大型危险动物,争夺物产丰富的地盘等等——如果你把价值定义为这样一种必须付出才能换来的好东西,那我就要说,自然也创造价值。即使你不去生产,自然也会替你生产。中国古人就是这么说的。

那么,劳动价值论的位置在哪里呢?在自然价值论之后。人口密度越来越高,自然的生产量不足,采集和狩猎难以维持生活了,扩展地盘和抢劫又遭遇到强烈的抵抗,这时候,生产劳动就开始了。人类自己去种植养殖,代替并利用自然创造自己需要的东西。

再强调一遍:劳动创造价值是对自然创造价值的一种替代。比如说我们是一个族群,有一块物产丰富的地盘,采集、狩猎、捕鱼,活得很好,这时候,叫我们猴子也行,叫我们人类也好,两者的生活方式相差不多。在生存的意义上,人类那时候的行为与牛羊也没有多大差别,牛羊的采集不叫劳动生产,人类的采集也不能叫劳动生产。人类和牛羊一样享受着自然创造的价值。后来人口慢慢增加了,地盘不够大,养不活我们了。这时候就有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是我们向外扩张,抢劫另一个族群,或者把他们赶走,占领他们的地盘。如果发现对方很强,打不过,或者打个平手,便出现了第二个方案:生产。用生产来替代自然价值的不足。劳动生产创造价值与暴力抢劫夺取价值都是对自然不足的替代。因此,暴力掠夺和生产在层级上都属于第二级,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扩展劳动价值论之后,暴力集团和暴力掠夺就有了价值论方面的根基。一般认为暴力地位不高,先有生产才会有暴力抢劫,所以暴力掠夺是第二位的,生产才是第一位的。但从自然价值论的角度看,没有生产仍然有暴力抢劫。增加了分析暴力的概念和逻辑,扩展了阶级论和劳动价值论,就可以形成更贴切地描述和分析中国历史的新框架,而且,这个框架既尊重我们从小就学习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也尊重毛泽东的理论创造,还尊重了我们祖先的智慧。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 第一,官家主义和封建主义都是暴力集团的统治形式,要理解这两种制度,就要理解暴力集团的激励和分配机制,研究他们打天下坐江山的行为逻辑。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但不能把目光局限在生产集团上,还要研究生产集团和暴力集团的关系问题。第二,官家主义是对封建主义弊病的解决方案,但是又造成了新的弊病。这个弊病需要工商业发展和民主宪政来解决。潜规则和官家主义的前程并不光明,如果能采纳历史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或许能找到光明的前途。第三,为了理解暴力集团的行为逻辑,为了描述中国历史上的制度变化,我们需要借鉴前人的各种成就,创造新的概念和概念体系。我的创造未必妥当,妥当的概念体系的建立,依赖大家在各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熊培云:国家罗汉从哪里来

作者:熊培云 资深媒体人

转型期的中国,迎来了“词语马戏”的大发展。拜互联网所赐,继“打酱油”、“俯卧撑”、“拎酒瓶”、“裸体做官”等词语之后,“国家罗汉”近日又开始流行。

“国家罗汉”的“诞生”缘起于不久前的一场小冲突。因工程纠纷,江西抚州临川区人民法院公职人员芦涛在上班期间和一名包工头跑到工地上,对一位男子拳打脚踢。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位公职人员的嚣张:“我是法院的,我代表国家罗汉,花100万弄死你这个农民。”

从构词法上说,当“国家”遇上“罗汉”,便有了“国家罗汉”。不过,若要想了解“国家罗汉”的深意,恐怕还得从“国家”与“罗汉”的意义分别说起。

首先说“国家”。如今最为世人所熟知的国家印象莫过于托马斯·霍布斯笔下半神半兽的“利维坦”。而按照希伯来神话的原意,“利维坦”既会作为“人造的上帝”保一方平安,同样有其伤人嗜血的一面。简单说,国家是个好东西,但在其不受有效约束的情况下也可能变成坏东西。正因为此,经历了二十世纪腥风血雨的人类终于达成一个共识:为了让国家(政府)成为人类进步的保护者,就有必要将“利维坦”关进笼子里,避免其伤害它所要服务的人。

至于“罗汉”,据通常理解,本是佛界法力无边的护法者。不过,芦涛所说的“罗汉”显然没有“护法者”的意思,尽管“我是法院的”。在我印象中,在发生上述暴力事件的江西“罗汉”另有深意。比如我年少时就读的学校周围便常出没着一些“罗汉”。江西本地人将这些流氓、混混、“赤膊鬼”统统称为“罗汉”或“打罗咯”。

就其出路计,当中有些人积习难改,便慢慢循着自己的“罗汉优势”三五成群发展成“黑社会性质”的团伙。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心智的成熟,大多数“小罗汉”们还是走上了正道,有的甚至在居民小区里给业主们护院,真做起了小区的“护法”。还有些人则通过关系被收编进当地的权力部门。只是,其中不乏有人将权力理解为“拳力”,仍然恶习不改。

现在可以看清“当国家遇到罗汉”的危险了。如果这些混入权力部门的“罗汉”不思进取,而是以其“罗汉精神”继续胡作非为,结果必是祸国殃民。由此可知,当国家遇到“罗汉”,最要紧的是让任何“罗汉”都不能染指权力。

身在“国家”,心在“罗汉”。尽管目前还不知道这位芦姓“国家罗汉”的来历,不知道他说的“国家罗汉”究竟是指“国家级罗汉”,还是“国家的罗汉”;不知道他是不是像《武林外传》里范大娘所说的那样“我上面有人”,但既然他自称代表“国家罗汉”,想必至少是和“罗汉”有些渊源的。

令人生疑的是,这位公职人员竟声称自己“代表国家罗汉”。莫非他在诬蔑临川区人民法院的其他法官和他一样也是“国家罗汉”?以我等善良者看来,相信这定然不是临川这孕育了王安石与汤显祖的才子之乡的真相。若我的愿望属实,临川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便可以找这位惹是生非的“国家罗汉”讨要名誉权了。

聂华苓专访:现在的作家没有前一代的深度了

我从来不涉及政治,可是政治好像一直缠着我

“今天几代的作家都在这儿,真是很激动。”83岁的聂华苓说,“我活过了20世纪,我从来不涉及政治,可是政治好像一直缠着我,政治真是对我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政治我才去了台湾,因为政治我去了美国,后来因为政治我又回来,被台湾骂成亲匪。这本书是我对于20世纪一个时代的记忆。”

7月20日,聂华苓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的专访。

丁玲讲话很政治性,苏珊·桑塔格看上去自由

南方周末:1981年的 “国际写作计划”中,有两位女性作家引人瞩目,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还有中国作家丁玲,当时您见到的丁玲是什么样的?

聂华苓:1981年我们请丁玲来爱荷华。当时她患有乳腺癌,刚做过手术。之前,中国作家协会邀请我们到中国,他们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就提出想见丁玲,说丁玲正在医院。丁玲知道我们要来,给我写了一封信,这封信现在还在我家里——她说她等待这一天很久了,很高兴。去的那天我们给她买花,找了很久才找到一家花店。我们带了一篮花去医院,一见到丁玲,想到她受了那么多苦,我和安格尔都流泪了——那时候我们总是会流泪。

丁玲反而笑呵呵地说没有什么,那时她刚从“牛棚”解放出来,不需要再被隔离了。她的性格很天真,安格尔开个玩笑,她就大笑,我说一个美帝,一个共产党,都那么开心。她说有个愿望,想去看看美国。我们说好,一定要请她来。1981年她就受到邀请来到爱荷华,丁玲很好玩,对什么都感到新鲜,像个天真的小女孩。她之前获过斯大林文学奖,应该去过莫斯科,不过没有去过西方,西方世界对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她住在“五月花”公寓,离我们家很近,没事的时候她跟陈明散步过来。她跟安格尔之间都很友好,我做他们的翻译,丁玲是真性情人,她很少防备什么,生活中完全是放松的状态。

南方周末:通常丁玲被描述成一个举止刻板思想僵化的文艺领导者的形象,苏珊·桑塔格被称为“美国的良心”,她们都是著名的左翼作家,但是显然她们的思想和立场分歧巨大,她们在爱荷华相处得好吗?

聂华苓:她们在一起就是吃饭、玩,也不讨论其他什么问题,“国际写作计划”也就是以文会友。苏珊·桑塔格和丁玲比较,因为她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国度,苏珊·桑塔格看上去自由,什么都可以谈。丁玲建国前就受到过批判,建国后她的处境本来好一些,后来“文革”中又受到打击。复出以后她可以讲话了,但是她的讲话很政治性,意识形态色彩很重。丁玲喜欢批评,她的讲话中只有批评没有批判——批判是需要理性建构的,批评是情绪化不经过思考没有原则的,就是本能反应。比较起来,苏珊·桑塔格作为美国知识分子是很有思想,思考也很严谨的。

实际上桑塔格是很左派的,她也知道丁玲经历了什么,所以她对丁玲很感兴趣。不过她们的谈话并没有政治意味,在那样一个场合里,大家就是吃饭,聊天,玩儿,中国终于有作家能走出来,大家都为中国走向开放感到由衷的高兴。

跟她们在一起的还有美国诗人默温。很动人的一个情节是,丁玲见到默温的时候,我介绍他们认识,默温很年轻,也很漂亮,他对丁玲很尊敬,丁玲一见到默温就感叹说你的眼睛真好看啊,默温说那是因为我正看着你,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很快乐。我说我给你们照个相吧,桑塔格和默温就站在丁玲的两边,他们两个人各自一边,紧握着丁玲的两只手,他们看上去没有一点隔阂。

陈映真被捕,哈维尔逃到了地下

南方周末:在国际写作计划40年的历史中,有没有计划邀请又没能到达的作家?

聂华苓:哈维尔是答应来但又没有来的作家之一,他不能长时间离开他的国家。我们的国际写作计划只有三个月,在东欧很有影响,尤其是1970—1980年代,东欧还在苏联控制之下,很多作家受到压制,作品不能发表,所以我们请到的东欧作家年纪都比较大。1987年,“国际写作计划”二十年庆祝的时候,当年许多来过爱荷华的作家又回到爱荷华,波兰裔美籍作家米沃什是我们的嘉宾,他198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米沃什是我们多年的老朋友,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波兰作家,多半是他推荐的。

哈维尔倡导“民权运动”,1968年,我们邀请哈维尔到爱荷华来。他接受了邀请,9月就可以到爱荷华了,8月间我和安格尔去纽约,一天晚上,我们在收音机上找古典音乐,碰巧听到晚间新闻:苏联坦克开向布拉格。我们立刻打电报给哈维尔,催他和家人立即到爱荷华,全家飞机票将寄往任何他指定的地方。我们希望在苏联进入布拉格之前他可以收到电报,先到维也纳或西德,再到美国。杳无音讯。捷克从此与外界隔绝。我们不断打听他的消息,哈维尔转到地下了,哈维尔戏剧被禁演了,他的书被禁止出版了,他被捕了等等。那年陈映真也是被邀请了又不能来,那年我们在五月花公寓为他们订好的两个房间就一直空着。我们每年都会在五月花公寓给三十多位被邀请的作家订好房间。那年有两个作家始终没有来,一个是捷克的哈维尔,一个是台湾的陈映真。陈映真是被捕了,哈维尔逃到了地下。

帕慕克很沉默,张贤亮害怕回不去了

南方周末:1985年参加 “国际写作计划”的有20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土耳其作家帕慕克,还有大陆作家张贤亮和冯骥才。他们有什么令您难忘的表现吗?

聂华苓:帕慕克是1985年到的爱荷华,那时他还很年轻,刚到33岁,已经出版两部小说。在那批被邀请去的作家里面他是最年轻的作家之一。有的作家习惯白天睡觉晚上写作,帕慕克很少参加我们组织的活动,就在那儿写作。那时他大概正在写《白色的城堡》,生活日夜颠倒,写作通宵。我们的安排是不参加组织的活动也可以,自己写东西也很好,他到我家来过,可是我跟他接触并不多,那时候帕慕克还是一个新起的作家,名气还不是很大。

我对他的印象是人很深沉、很沉默,不像是很容易交往的样子。那一期大陆被邀请的作家是张贤亮、冯骥才,他们比较活跃,不过也只是在华人圈子里面活跃,因为他们英文不好,平时就吃喝玩乐,状态很轻松,他们经常会跑到我家,我跟他们接触很多。

南方周末: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和不同的文化会给作家留下什么特别的烙印吗?

聂华苓:烙印就是他们的思考方式和表现方式不一样。张贤亮和冯骥才到爱荷华的时候,大陆正在开展“清除精神污染”运动,很多作家是批判的对象。写《苦恋》的白桦,是1988年到的爱荷华。大陆的作家政治警觉性比较高,有一天晚上张贤亮接到一个神秘电话怂恿他叛逃,电话说你也许回不去了,我们可以帮助你留下来,留在美国或者去台湾。张贤亮就很吃惊,也很害怕,他嘀咕说,这是什么人呢?搞不好我就回不去了。刚好这时候“国际写作计划”结束,他跟我说要在结束仪式上讲话,他要澄清,表达自己的态度,如果不讲话可能就会回不去,他要避免回不去。

萧乾很小心,刘宾雁要研究美国社会的毛病

南方周末:萧乾是中美建交后第一位来美国,也是第一次来“国际写作计划”的中国作家。当时为什么会邀请萧乾?在您的视野里,当时中国作家和中国文学是怎样的状态?

聂华苓:1979年就终于能请中国作家到爱荷华了,我们想第一次来一定要语言通、对外面又了解、交流没有障碍的作家,我们就想到萧乾,他英语好,又有过海外经历,在江湖闯荡过,见过外面的世界。中国作协也同意他来。他来之前我跟安格尔说,太好了,终于要来了。第一个中国作家在中美建交以后到爱荷华来,其他领域包括科技领域也还没有这样的交流,这个交流不仅在文学界是第一,在所有的交流里面都是第一。所以我们搞了个“中国周末”主题讨论,请了台湾作家、香港作家、海外华人作家,二十个人来。我们建国三十年来都没见到过大陆来的作家,跟大陆的文学界是隔离的,因为我们不能回国,也请不到大陆的作家过来,见到萧乾就好像自己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大家都要跟他讲话、跟他聊,他都应接不暇。不过萧乾很稳重,很小心,不敢随便讲话,对于别人的提问——不是刁难只是有些敏感的,他不回答只是笑一笑。

刘宾雁又是另外一种人,他一到美国就对我说要了解美国社会,它的毛病到底在哪里,美国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什么问题,他很想研究。到了爱荷华他就要报纸、杂志,像《新闻周刊》、《纽约时报》之类的,他英文不错,他太太朱虹的英文也比较好,刘宾雁还自己找资料。一到爱荷华就写信给他认识的中国人,要一个在芝加哥住的中国人写的关于美国的一本书,他要看那个人写的书,要研究美国社会,毛病和优点在哪?我们安排的活动他也不参加,就做他自己的研究。1956年他发表《桥梁工地上》和《本报内部消息》,揭露批判官僚主义,1957年被划成右派,1979年平反,发表《人妖之间》,从各种角度和观点剖析王守信的贪污案。刘宾雁对于“反右”和“文革”二十几年的经历很少怨言,他甚至庆幸自己被打成大右派,他说,“反右”以前,我是养尊处优的贵族,打成右派以后,我忽然被打到底层,才有机会了解老百姓,才能从他们的立场看问题。

南方周末:从1978年到现在,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华语文学的三十年。您现在看当代的华语文学,跟1978年看的时候会有很大差异吗?比如您当初对作家的判断,对作品价值判断在今天看还是准确的吗?有没有失准的时候?

聂华苓:三十年之后看当年对作家的判断很难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很难把这个时代的作家跟另一个时代的作家相比较。张贤亮的《绿化树》写得很好,他的其他几部小说也都很好,文字的功力和思想的深度都很好,但他只能代表他的时代,王蒙也只能代表他的时代。现在的年轻作家比如莫言、李锐、刘恒、苏童、余华、毕飞宇,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时代。后来的作家我接触得就不多了,需要在大陆生活一段时间才能领略到现在作家的风格。

最近我到香港做“红楼梦文学奖”的评审,从三万多作品中初审出来的作品看,觉得大陆作品是有本土气息的,有它的历史和现实的深刻经验在其中,台湾的文学是内向的,属于岛屿文学,香港是中西都有,所以我说真正好的作品都出自本土,它有深厚的根系在那里。现在的作家已经没有以前那一代作家的经验深度、思想深度和文化深度了,这是今天的作家跟前辈作家的重要区别。

贺卫方:狄更斯论法袍的效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个大法官(或“九个老男人”)

狄更斯的《游美札记》写于他的30岁,按今天的标准,这该算是一个人的少作了。历来对于这部作品的评价存在着不少分歧。因为马克思把《小杜丽》贴上了反资产阶级小说的标签,于是狄更斯在这部游记里对于美国社会的一些批评也得到许多“过度阐释”,如同某些体育活动一样被政治化了。

熟悉狄更斯作品的人都知道,司法制度是作家经常涉及的主题之一。《游美札记》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美国法律和司法制度的关注。对监狱的观察和批评是最感人的篇章之一。他还描述了对波士顿法院的观感,并不时地跟英国的法院相比较。他注意到在那时的美国,除了联邦最高法院之外,其他法院的法官都不戴假发,不穿法袍(不过到了19世纪后期就逐渐都穿法袍了)。由于没有英国式的出庭律师与事务律师的区分,因此律师在法庭之上既询问证人,又记录要点。他注意到刑事法庭上往往很难辨别哪个是被告人,因为无论从服饰还是行为,在被告方的群体里,那位受到审判的人物都像律师一样一派绅士风度。每一处法庭都宽敞明亮,民众可以随意地到这里来旁听审判。不像英国那样门警还要向进入法院旁听的人收小费。另外,美国的法官也更平易近人。“在这里,我诚恳地相信,也决没有任何法官大摆其老爷架子”(Nor is there, I sincerely believe, any insolence of office of any kind)。

在不少地方,狄更斯表达了对于美国司法体系简朴节省一面的赞美,但是对于法庭上的那些仪式化的安排,他却表达了一种较为复杂的见解:

对于我们的法庭里那些庄重严肃的仪节,我决不是不问青红皂白一概爱慕的,我认为,那些仪节之中有许多的还非常的可笑呢。我这个话听起来也许有些奇怪;不过我却真正地认为,法官戴假发、穿长袍子,这里面毫无疑问,含有一些庇护法官的意味——因为把法官装饰起来,扮成脚色,就可以使他们把个人的责任卸却;在我国的法庭上,所以常见到执行法律的人,语言蛮横,态度傲慢,所以常见到应该为真理辩护的人,却歪曲事实,颠倒是非,都是前面那种仪节的鼓励所致。虽然如此,我还是不由得要怀疑,美国极力想要铲除旧制度里那些荒谬、滥污的东西,是否作得太过火而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呢?特别是像波士顿这样一个并不很大的社会里,几乎每个人都认识其余的人,是否应该把执法这件事,用一道人为的屏障围起来,以免法庭上也出现“你兄我弟,咱们俩儿好”那种日常交往气氛呢?在美国,执法所赖以成立的一切,像法官的高尚品格和伟大能力,不但在这儿,并且在别的地方,全都具备,而且这种具备是当之无愧的;但是它却也许还需要一点别的东西,这点别的东西,不是弄来给知情达理的人看的,而是弄来给愚昧无知、麻麻糊糊的人看的,这班人里面,包括一些犯人和许多证人。毫无疑问,美国的法庭,是根据“制订法律尽其职份的人必能尊重法律”这项原则而建立的。但是经验却证明,这种希望是一种错觉;因为,没有比美国法官知道得更清楚的了,一遇到有任何使群众兴奋的事情,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法律也一时无法使它的威信高于一切。(《游美札记》,张若谷译,上海译文1982,页77)

这样的议论值得玩味。法庭仪节果然让法律职业者更缺乏责任感么?“语言蛮横,态度傲慢”对于纠纷解决究竟更困难抑或恰好相反?在“为真理辩护”与“歪曲事实。颠倒是非”之间,律师是否还有中间的道路可走?考虑到法庭程序中的权力平衡,一个以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至高追求的律师是否更有利于真理或真相的揭示?把法庭仪节说成主要针对愚夫愚妇的,是否表达了狄更斯思想深层次的对于司法领域的民主化的某种排斥?

顺便说一句,外国人观察美国写出名著的另一个先例是托克维尔。巧合的是,托氏访问美国时也是年轻人,甚至比狄氏更年轻:到达美国的时候尚不满26岁。托克维尔访美时间是1831年,比狄更斯早11年。《游美札记》和《论美国的民主》基本上是同一个时代的作品。两相比较,不仅有助于读者更全面地了解那个时代的美国,也可以折射出作者本身知识背景、兴趣和见解的差异。

(狄更斯:《游美札记》,张若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Charles Dickens, American Notes and Pictures from Ital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7)

原载《南方周末》200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