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公民才是反对腐败的主角

为了应对党政官员中日益泛滥的贪污腐败,为了缓解由于弥漫性的腐败所带来的天怒人怨,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简称《反腐五年规划》)。中共中央发誓要在五年之内建立起一整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为此提出了一系列反腐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等等。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中共中央为了强化对腐败的遏制,特地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督和监管的措施。而且,监督与监管的对象,也是非常明确的:如对干部人事权的监督,对司法权的监督,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监管以及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那么,谁是监管的主体?《反腐五年规划》给出的答案是中共中央及其各级党组织,尤其是政法委、纪检委和组织部。执政党的这些机构是中国国家机器中权力最集中的地方,也是最为滋生腐败的地方。政治学有个定律,就是:权力集中导致腐败。由权力最为集中的机构来反对腐败,其后果与风险可想而知。更加令人困惑的是,这些机构不仅权力集中,而且超然于法律之上,这样就大大弱化了现行的法律体制在防止腐败中的作用。

不过,最存疑的还不止是上述这些,而是这个《五年规划》只字未提公民在反对腐败所应该担当的作用。众所周知,一切腐败都是在由公民参与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生的,腐败是对公民的犯罪,公民是腐败的最大受害者。腐败关涉到公民的切身利益。腐败是纳税人的钱财被腐败了,腐败官员滥用的是纳税人赋予的权力。在反对腐败上,公民作为受害者,不仅是最有动力的,而且是最有能力的。所以,任何真正有效的反腐体系不能没有公民的积极参加,更不能把公民彻底排除在外。公民才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主角。把公民排斥在反对腐败之外,或者只让公民在反腐中跑跑龙套,就其后果而言,无异于庇护腐败。

事实上,公民在反对腐败中能够而且应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例如,通过积极有效地行使选举权,公民可以把腐败的政客直接选下台,同时也对未来的政客提出某种警示。官场上腐败的弥漫,征兆着公民选举权的残缺,说明公民无法通过选举来惩罚那些腐败者。如果政治家都是由其上级选拔产生的,那么,提拔者和被提拔者之间的权钱交易就是不可遏制的。唯一的办法,是把上级选拔政治家变成由公民选举政治家,如此才能切断选拔中的腐败链条。因此,公民有效行使选举权是遏制腐败的根本手段之一。在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民主国家的政治家比专制国家的政客更为廉洁,其原因盖在于此。公民若不能有效行使选举权,就不能把廉洁的政治家选上来,也不能把腐败的政客选下去。

公民进行自由结社也是遏制腐败的主要途径。如果有了切实的结社权,公民可以通过结社组成政党来与那些腐败的政党竞争,也可以通过结成民间非政府组织来监督、揭露、跟踪官场上的腐败,从而使得腐败的政客不可不有所顾忌。如果没有独立于政府的强大的社会力量,就无法从外部对腐败加以有效监督。从这种意义上讲,虚置了公民的结社权,就是赋予了官员腐败的特权。

事实上,公民的每一项权利与自由都是遏制腐败的坚固屏障。如果公民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对上访民众的强制截访就不会发生,更多的贪官也将随之暴露。如果公民有言论和新闻自由,更多的腐败案件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由此可见,腐败的泛滥,背后的真正原因是公民权利与自由的短缺。因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不到位,腐败将得不到遏制;公民不能成为反腐的主角,反腐败将难以见效。

齐家贞:我的狗尾,续盲人歌手周云蓬的貂

罗利和廖天琪朗诵师涛《六月》

 

盲人歌手周云蓬

 

行为艺术家表演“不准发其它梦”

 

newspaper

 

one dream, 记者蜂拥
 

今年四月底五月初,香港记者协会、独立中文笔会、国际记者联合会、世界报业公会等八个组织在香港举办了连续四天的“同一个梦想:我们要表达自由”的活动。

四月三十日──北京奥运倒计时一百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于独立中文笔会秘书长张裕被香港当局拒绝入境,笔会理事赵达功在深圳边境被拒出境,记者蜂拥,盛况空前;五月一、二日的“香港与内地言论自由研讨会”,众多香港媒体及两地文化界名人学者发表了精彩演讲。

最后的一天,五月三号是世界言论自由日。上午,部分与会人员前往中国驻香港办事处递交了“我们要表达自由”的请愿信,然后乘坐敞顶巴士周游了香港主要街道。巴士四周挂满了这次会议的口号和狱中作家的照片资料,高音喇叭向路旁行人宣传五月三号世界言论自由日,许多人驻足观望,也有人向巴士挥手致意。

当天下午在渣打公园举办了多姿多彩的艺墟:行为艺术家古思尧举着“不准发其它梦”的幡旗沉默地在广场上转悠;残疾人精心苦练的基础武术;悉尼笔会罗利和独立中文笔会廖天琪各用英、中文朗诵师涛的“六月”,著名律师何俊仁演讲等。诸多节目中,还是周云蓬的自弹自唱最精彩,最吸引人。

周云蓬一共唱了五首歌,买房子、北京的N环路、中国孩子等。他的歌看似平淡,唱的都是日常生活小事,歌词也相当口语化,可是,每首歌都饱含着周云蓬对草根阶层、平民百姓贫困疾苦、无助无奈的深切同情和人文关怀,唱出了他内心的悲苦和希望。他的嗓音清醇悦耳、忧郁低沉,听起来让人倍感压抑,倏然泪下。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她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饿极了他们会把你吃掉。

 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这是盲人歌手周云蓬“不做中国人的孩子”的歌词。

他在关于这首歌的后面写到:“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宾馆大火,288名孩子丧生。2003年6月10日,黑龙江沙岗镇洪水,88名小学生丧命。2005年6月10日,四川成都三岁的小女孩李恩怡,在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被活活地饿死在家中。死亡的数字虽最终减至‘1’,可那根针却像‘1’一样越来越尖锐。面对玩具般摆放着的小坟墓小墓碑,我献上这首歌。”

一个什么也看不见的盲人,怎么会对玩具般摆放着的小坟墓小墓碑有所感,献上了他的歌。显然,周云蓬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都看见了。

想不到九天之后,五月十二号,四川汶川八级大地震,七千所学校倒塌,上万名学生死在豆腐渣工程之下。关注民生疾苦,痛惜孩子生命,什么都看得见,什么都看见了的盲人周云蓬,看着死亡数字最终又从“1”增加了一万倍,这额外的一万根针像“1”一样越来越尖锐地扎进他心里,他看见了这额外的“玩具般摆放着的小坟墓小墓碑”──特别是里面的尸体都是活埋得头破血流、缺肢断臂的幼儿园孩子,小学、中学生,有的坟墓里甚至没有小主人支离破碎的身体而是只埋着他(她)的书包或者玩具,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在废墟之下,没有挖出来,即使挖了出来,也已经无法辨认。相信周云蓬在“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这首令人震撼的名歌之后,又将为汶川孩子献上一首新歌。

读了周云蓬其它几首歌,我不揣冒昧,写下“不要做中国孩子”,狗尾续貂。

不要做中国孩子

孩子的书包有大的有小的,

有红的兰的,还有黄的。

书包里有书本、铅笔盒、午餐盒,

还有小玩具。

昨天,它装满孩子们淘气的欢声笑语,

今天,它遍布小主人的肉渣碎骨血迹──

爸爸妈妈,

我们好痛唷!

叔叔阿姨,

为什么不来救命?

一起压在豆腐渣下,

书包看得见听得清,

巨痛、哭号、呼救、挣扎,

慢慢闭上眼睛…

红书包兰书包,还有黄书包,

还有书包里各种各样的宝贝,

它们压不死,

永远记得小主人,

巨痛、哭号、呼救、挣扎,

慢慢闭上眼睛…

妈妈爸爸的乖女儿乖儿子,有的胖有的瘦,

有高有矮,有的好看有的丑。

有的喜欢讲话,一天到晚叽叽喳喳,

有的不喜欢讲话,看天上的云,变成牛变成马变成鳄鱼。

有的喜欢画画,画一只手十六个指头,象朵向日葵;

画只猫,两个头,我发明双头雄猫。

有的喜欢唱歌,学校是我家老师是妈妈,跳过来跳过去,妈妈,我象不象歌星?

……

孩子爬楼梯,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爬呀爬,慢慢爬慢慢长大。

幼儿园的玩具多,阿姨,我可不可以带回家去?

我想要十个妈妈,陪我睡觉陪我玩,我和妈妈天天在一起。

背起书包进学堂,小学校里朋友多,天天要上课。

老师讲上半句他接下半句,以为自己都懂,牛头不对马嘴;

举手抢发言,站起来抠脑袋,同学笑老师也笑,他不知道老师提的啥问题。

初中的孩子是梦虫,一半清楚一半糊涂。

只喜欢音、美、体,作业本子老“忘记”在家里,我长大当体育老师,别的功课我不想学;

那个小女孩,一上课就想妈妈,一下课就想回家,刚开了后门来新学校插班,没得朋友。

高中学校大,男生长高了,女生好看了,用功学生多了,个个都想升大学。

双亲挣钱不容易,明天,我的位置在哪里?

哎呀,不好了,那个男生给我写信了。妈妈,我脸红心跳,我想跟他好!

孩子爬楼梯,爬呀爬,慢慢爬慢慢长大。

这样的孩子,那样的孩子,

都是妈妈爸爸的乖女儿乖儿子。

这样的孩子,那样的孩子,

都是妈妈爸爸日夜操心,一泡屎一泡尿带大的。

这样的孩子,那样的孩子,

都是妈妈爸爸的心肝宝贝,都是妈妈爸爸的命根子。

手心是血肉,手背也是血肉,

都是妈妈爸爸的血肉。

一个孩子是血肉,

十个孩子也是血肉。

有一个孩子不拿牛踩死,

有十个孩子也不拿牛踩死。

不拿马踩死,不拿汽车撞死,

不拿飞机摔死,不拿豆腐渣工程压死。

孩子们渴望快快长大,孩子们不懂豆腐渣。

当官的、承包商,他们心知肚明,

豆腐渣工程压人一点不豆腐,它六亲不认。

地震一来,老学校不倒,当官的房子不倒,

豆腐渣学校倒得无拉扯无牵挂,比搭的积木还干脆,

“轰”一声响过,垮得又快又彻底,速度举世无双。

一个无光的日子,五月十二号,

豆腐渣工程给世人亮相,

这样的孩子,那样的孩子,

它压死孩子没商量。

豆腐渣压死孩子不留情,

幼儿园刚出土的嫩芽碾成泥,

刚才还在做游戏——老鹰捉小鸡。

豆腐渣压死孩子不留情,

小学里春天的蓓蕾全窒息,

戴着红领巾,手握毛笔练大字——祖国祖国我爱你。

豆腐渣压死孩子不留情,

初中生、高中生,父母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全都埋进残垣断壁里,

刚上的品德课要“中国崛起”。

妈妈半夜里惊醒,

抱起被盖在找你,儿子呀,你怎么不在床上,你冷不冷?

猛然间想起豆腐渣工程,她万箭穿心,昏倒在地。

爸爸站在露天坝,一颗星星落下地,女儿呀,你跌痛了吗?

突然记起所有的爸爸妈妈在一起,端着照片要豆腐渣工程赔命,

他呼天呛地,他要拿命拼。

妈妈的眼睛哭穿,妈妈上吊,

爸爸的胸口捶破,爸爸喝农药。

女儿啊儿子啊,我们帮你死,

死一千次死一万次都心甘情愿。

孩子啊,听到了吗,你们快回家吧。

孩子们渴望快快长大,孩子们不懂豆腐渣。

留下十千个妈妈撕心裂肺,

留下十千个爸爸痛断肝肠。

天下的爸爸妈妈为儿女而活,为儿女而死。

卖命为儿女,

我们外出当民工,为儿女进幼儿园、读中学,

我们愿意卖肾脏卖眼角膜供儿女读完中学读大学。

我们愿意继续卖心肺继续卖肝胆,

供儿女读硕士读博士,

再存点钱,

把你们体体面面交给你心爱的人…

孩子们渴望快快长大,孩子们不懂豆腐渣。

留下十千对爸爸妈妈,

留下十千双干瞪眼。

留下十千对爸爸妈妈,

留下十千双哭瞎了的眼。

成千上万官爷爷官奶奶,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干瞪眼哭瞎了的眼,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干瞪眼哭瞎了的眼,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干瞪眼哭瞎了的眼,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

不要做成都的孩子!

不要做河南的孩子!

不要做山西的孩子!

不要做中国的孩子!

不要做汶川的孩子!

不要做成都的孩子,

不要做重庆的孩子!

不要做四川的孩子!

不要做跟着5。12地震晃动的所有地方的孩子!

不要做中国的孩子!

不要做中国的孩子!

鄢烈山:杨佳袭警案应异地公开审理

据报道,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于7月17日对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指控方认为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可是,现在此案如何审理已经被疑云笼罩。

新华社电讯说,上海市律师协会19日表示,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已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法院审判阶段的辩护人。然而,早有人撰文指出,上海律师谢有明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闸北警方属同一”老板”,其身份的独立公正性不能被公众信任。之前杨佳书面委托母亲为自己聘请律师,两位律师赴北京会见了杨佳母亲,杨佳见到母亲亲笔签署聘请两位律师的书面材料后即签名表示同意。但据《京华时报》报道,杨母王静在案发当天被警方带走家属就再也联系不上她;有消息说王静被带至上海”协助调查”,多名记者向上海警方核实,对方均保持沉默。在杨佳母亲行踪成谜的情境中,受杨佳父亲委托、从北京赶到上海的律师熊烈锁等二人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杨佳不果……有法学教师在7月17日《新京报》撰文批评”杨佳律师悬疑不利于公正审判”。但是,这样选定的律师只能增加更多悬疑。

也是7月1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文章《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算不算诽谤罪》,从法理专业角度质疑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苏州男子郏啸寅虚构杨佳因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报复袭警的网文,以其”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46条,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我奇怪的是,假定郏某果然有罪,为什么不是由江苏警方和检方出击,而要有劳上海警方与检方越境捕人呢?维持社会秩序和公正,难道不也是江苏方面的责任吗?

值得重视的是,几乎所有关于杨佳案的报道,都说杨佳是个规则意识与法律意识很强的青年,连乱扔垃圾、抄近路的不良习惯都不能容忍。这样一个青年,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令他产生讨不到”说法”宁可同归于尽的忿恨?众多记者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及事后要求查看杨佳接受讯问5个多小时的录像,均遭到拒绝。如果没有公开审理,单凭控方说他没有受到人身侵犯的一面之辞,岂能服众?

更不应忽视的是,作为在首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北京晚报》,已毫不含糊地就此案发表了两篇批评上海警方的评论。一篇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反面例证》,在论及”一辆自行车引发的血案”的”经验教训”时说:这次,上海警方碰上”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偏执型青年杨佳,这种多少有些缺陷的性格用在好的方面或许可能成为许三多,相反的话,就变成杨佳式的社会悲剧。用”许三多”的来比拟杨佳,其中的惋惜之情是不言自明的。另一篇《上海袭警案:上海警方两次赴京调解未果的教训》指出,应当说,作为一个公民的杨佳,直到行凶报复杀人袭警之前,还是先”礼”后凶的,正常行使了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问题是,从去年10月5日遭查到今年7月1日行凶,杨佳从一个守法公民到一个犯罪嫌疑人,这中间经过警方两次赴京调解,事情的结果为何丝毫没有向好的方面发展,”迫使”一个公民作出最坏的选择?

鉴于这样的舆情,杨佳袭警案就应该在上海、北京之外的第三地公开审理,而不管是否如报道所言杨佳之父已提出异地公开审理的要求。杨佳的变态折射了社会的变态,”从重从快”处死杨佳不仅不能”平民愤”,反而会”添民疑”,对上海警方和司法界造成第二次伤害。奥运会开幕在即,从快处死杨佳以振奋上海警方士气,只是个别人的天真之想,与法治时代”慎杀”原则和程序公正的要求相悖,蛮干而遭天下非议效果就会适得其反。”华南虎照”事件殷鉴不远,关系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不可不慎。

长平:杨佳的母亲到哪里去了?

舆论普遍认为,被指派介入杨佳案的律师谢有明不适合做杨佳的辩护律师,原因有两点:一,他是上海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与受害人单位闸北警方属同一“老板”;二,是他发表了“杨佳精神状况正常”、“法律意识强”、“估计是死刑”等不利于杨佳的言论。然而,事情的戏剧性在于,“法律意识强”的杨佳偏偏选中了谢律师和他搭档,而拒绝了父亲为他聘请的另一位律师。

报道这一消息的新华社电讯中暗含了一种解释:杨佳和父亲关系不融洽,他只信任母亲,这两位律师手里的材料上有母亲的签名。更加戏剧性的是,扮演着如此关键角色的杨母,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案件发生的当日下午,杨母被警方带到北京大屯派出所配合调查,随后就和亲属失去了联系。亲属到派出所去询问,得到的回复竟然是按走失人员报案。带走她的是上海警方,但上海警方称不知情,或曰“此案侦查阶段结束,不再发布消息”。要知道,如果一个公民被警方带走,然后就失踪了,那么这是另一桩案子了,而不是“此案”。这一桩案子本身就非同小可,加上与“此案”的关系,自然备受关注。警方有责任向当事人的亲属和社会公众释疑解惑,而不能以“此案侦查结束”为由来搪塞。

就“此案”而言,杨母是在何种情况下委托律师的,杨佳是否知道母亲失踪的消息,显然是不容忽视的情节。

这一起惨烈的袭警案发生后,虽然网络上有人为杨佳叫好,但是主流舆论无疑是同情受害民警。如果杨佳的确精神正常,那么死刑判决应该确凿无疑。但是越是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越要谨慎行事,不要让正义的伸张因为细节的不当处理而受挫。

我想起美国的辛普森案。至今还有很多美国人相信,在1994年夏天的那个夜晚,辛普森残忍地杀害了他的前妻及其男友。当时警方也“人赃俱获”,“铁证如山”,但是最后陪审团裁定他无罪释放。辩方首先指出,警察是“在没有获得搜捕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民宅”,拿到的那些证据都应该视作无效。最要命的是,办案主力警察福尔曼被辩方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上宣称自己从来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性词语,结果辩方找到一盒录像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把这个词用了数十次。当法庭上出现辛普森戴不上那双血手套的情节时,陪审团基本上相信了这位黑人明星是遭到种族歧视者的陷害了。

这一场“世纪审判”使得警方备受打击。“在世界面前,洛杉矶警察局威信扫地。现在我们都得为此付出代价。”但是和我们一些舆论推论相反的是,并没有因为可疑的辛普森没有受到“严惩”,美国就杀妻成风了;此案的正面收获应该是,警察在此后办案的过程中不得不更加严守法律程序了。

中国的法律和美国并不完全一样,杨佳也不是辛普森,上海更不是洛杉矶。然而,在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关系上,显然有一个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也都承认并坚持的“普世价值”。舆论呼吁此案异地公开审理,我相信任何人都不会把这种呼吁误认为是对凶杀犯罪的支持,而会理解成是在细节上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警方收获更多公众信任的期待。

一个归隐者的自白

在历史的长河中,为谋取一官半职而殚精竭虑,沤心沥血,甚至蝇营狗苟者,如恒河沙数;而有做官之机不愿做官,或已做官者,视乌纱如桎梏,弃印绶如敝屣者,则寥苦晨星。在这些寥若晨星的人物中,恐怕要数陶潜最为有名,因为他具有隐士与诗人的双重身份,他不仅以“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而名传千古,而且以不朽的诗篇光耀千秋。然而遗憾的是,这位杰出的田园诗人对他为何毅然辞官归隐的原因所谈甚少,他只是在《归去来辞》里写道:“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帐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才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这段“心理独白”,不仅对“心为形役”的官场生涯缺乏具体的描述,对辞官的原因,说得也过于简约。直到一千多年后,一个同是任县令之职的人,才以他的生花妙笔,具体而又形象地刻划了做官的苦处,详尽地诉说了他为何辞官归隐的原因。此人便是明代文学家袁宏道。

袁宏道,字中郎,号石公,公安(今属湖北)人,与其兄宗道,其弟中道,在思想家李贽的影响下,创“公安派”,以“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为宗旨,倡导文学解放运动,号称“公安三袁”。袁宏道是明代最富个性和独创性的作家之一,其小品文最为精妙,并且以尺牍大师享誉文坛。明万历二十三年,27岁的袁宏道出任吴县县令。上任之初,他颇有几分得意,以为从此可以悠游于太湖风光、苏州美景之间,自在地享受山水茶酒的闲情逸致。然而他很快就发现官场生活与自己所想象的生活大相悖离。于是他开始不断写信给友人,诉说做官之苦。他在给友人丘长孺的信中写道:“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谕百姓则保山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拜迎上官,自己这个一县之长成了奴才;接待过往的公差,自己又如娼妓一般,不论对什么人都要笑脸相迎,而且要论人对汤,看客上菜,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治理银库粮仓,自己又要像老看守一样细心周到?此外, 自己还要像老保姆一样苦口婆心地去向百姓宣传政策,晓之以理。这对那些一入官场,便如鱼得水的人来说,当然不算回事,但对洒脱狂放的袁宏道来说,真可谓“苦哉!毒哉!”。

袁宏道原以为去做县令,便是吴县名山胜水的主人,可以尽情享乐其间。上任之后,他才知那名山胜水只属于民间富豪、山林隐士以及远近的 游客。而自己却整日被公务缠扰,脱身无术,根本无法去他所神往的地方寻找快乐。他在给兰泽、云泽两位堂叔的信中写道:“令所对者,鹑衣百 结之粮长,簧口利舌之刁民,及虮虱满身之囚徒耳。……身非木石,安能长日折腰俯首,去所好而从所恶?语语实际,一字非迂,若复不信,请看来春吴县堂上,尚有袁知县脚迹否?”袁宏道之所好,自然是寄情于山水, 醉心于诗文。当他痛感自己做官是放弃了自己的爱好,而在做自己所厌恶的事情时,便萌生逃避官场之念,决心要挂冠归隐了。

袁宏道对官场的丑恶看得太多,对做官之苦感受太深,积郁于胸臆间的苦闷与无奈,已非一两封信所能倾诉尽净,于是他在任期之内,多次给 友人,给同道写信,描述他当县令的苦状。而每封信中都有穷形尽相的精彩之笔。他在给同为县令的朋友杨廷筠的信中写道:“吴令甚苦我,苦瘦, 苦忙,苦膝欲穿,腰欲断,项欲落。嗟乎,中郎一行作令,文雅都尽……” 整日拜迎长官,膝盖都要跪穿了,腰都要哈断了,点头点得颈项都要落了, 这对那些以做官为至乐的人来说,倒是一个讨好献媚,邀宠固位的良机。但袁宏道却感到身心备受折磨,痛苦不堪。他在给好友沈凤翔的信中写道: “人生作吏甚苦,而作令尤苦,若作吴令,则苦万万倍,直牛马不如矣。何也?上官如云,过客如雨,簿书如山,钱谷如海,朝夕趋承检点,尚恐不及,苦哉,苦哉!然上官直消一副贱皮骨,过客直消一副笑嘴脸,簿书直消一副强精神,钱谷直消一副狠心肠,苦则苦也,而不难。唯有一段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尘,往往令人趋避不及, 逃遁无地,难矣,难矣。”做官做得人格丧尽,饱受屈辱还不算,还有那些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连青山也可以起浪,碧海也可以扬尘,真叫人防不胜防,避之不及。这时的袁宏道,归隐之心已是十分急切了。然而只因他要尽县令的责任,还有一些事未能了断,因此,他只能寄希望于来春。他在给沈博士的信中写道:“若夫桃花水发,鱼苗风生,请看渔郎归棹,别是一番行径矣。嗟乎,袁生岂复人间人耶?”当来春桃花盛开, 春水潮涌之时,他这位宦海中的“渔郎”,将乘一叶扁舟,归隐故里,到那时,他袁宏道哪里还是人间人,那简直像天上的神仙一样啊!

袁宏道任吴县县令一年之后,一病数月,归隐之心更切,他在给友人管东溟的信中写道:“病来五月,鸡骨支床,面貌如烟,肘指如戟,宦心灰冷,归肠迫切,不肖虽愚,岂以七尺易一官,不肖行矣!……奈何低眉事人,苦牛马之所难,貌妾妇之所羞乎?不肖行矣!”他给冯其盛的信中以鸟喻人,哂然自嘲道:“夫鹦鹉不爱金笼而爱陇山者,桎其体也;雕鸠之鸟,不死于荒棒野草而死于稻粱者,违其性也。异类犹知自适,何以人而桎于衣冠,豢养于禄食邪?”在池看来,鸟类尚知顺性自适,不爱金笼,不食稻粮,而人却要被衣冠所桎梏,受禄食所豢养,真是可笑之极!也正由于卧病太久,他的辞呈得到了上官的批准。他在给王孟夙的信中幽默地写道:“以官得病,此官苦也;以病得归,此病乐也。”他再三向友人表达自己脱离官场的痛快心情,并对自己以前的谋官之举深为后悔:“乍脱尘网,如巨鱼纵大壑,扬鳞鼓鬣。不唯悔当初无端出宰,且悔当日无端波波吒吒,觅什么举入进士也。”在给聂化南的信中更是显出欣喜若狂之态, 他写道:“败却铁网,打破铜枷,走出刀山剑树,跳入清凉佛土,快活不可言!不可言!投冠数日,愈觉无官之妙。弟已安排头戴青笠,手捉牛尾, 永作逍遥缠外人矣……”此时的袁宏道,把自己比作逃出樊笼的鸟,挣脱网罟的鱼,从此可以回归自然,得享自由,把自己比作逃出牢狱,坐上仙车的人,从此可以逍遥于世俗纠缠之外。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以官本位贯穿始终,知识分子除了以做官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之外,几乎别无选择。而自有科举制之后,千百万读书人更是苦读于寒窗,挣扎于考场,以求取功名,换取富贵。袁宏道就是靠读书读出个进士来,而后得以任县令的。这对那些以做官为人生终极目的的人来说,可谓已踏上了仕途的第一个台阶,此后势必要小心谨慎,再接再厉,以求能更上层楼。一些庸官俗吏,更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忙着夸官亮职于市廛,衣锦还乡于故里;拜迎长官于道旁,徇私舞弊于暗室。然而,这对鄙弃世俗观念,粪土功名利禄的袁宏道来说, 却感到一百个不自在,因此能早日从名缰利锁中逃出来,恢复自由之身,享有独立人格, 便成了他在任时最大的期盼。

袁宏道的归隐,不是消极的归隐,他于辞官之后,潜心著书立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作品,特别是他的小品文,直到四百年后的今天,仍在影响着一些作家,这在中国历代归隐田园的知识分子中,也堪称凤毛鳞角。

中国历代抒写官场烦恼的文章颇多,但像袁宏道这样大胆坦率,形象生动,尖刻辛辣地将做官的感受详尽写出的人,却是少而又少。从袁宏道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窥见四百年前一个正直文人的被扭曲的心灵和高洁孤傲、不合流俗的人格。

重读迪伦马特:识字分子在眩晕

十五年后,再次翻开迪伦马特的小说集,我一口气读完了集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中篇小说《抛锚》和《诺言》,仍然感慨万千。好的小说,经得起琐碎时代变迁的考验。迪伦马特的长中篇《诺言》写于1957年,翻译成中文也有一百三十多页,近乎一个小长篇。这本小说集的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1985出版,张佩芳译。

我可能在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某次例行书展上购到这本书。书的扉页上,夹着一张购书发票,日期是1993年4月13日。发票拥有者是上海赫赫有名的科技书店——上大学时,我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到福州路科技书店、南京东路新华书店等书店倘佯——一个紫色印泥的图章上,却写着“中国科技图书公司华师大书亭”的字样,华师大书亭跟科技图书公司似乎有一种秘密的关系。有点像是假的,也可能是真的。那个时期,很多图书公司都把卖不掉的旧书拿到大学里进行折价倾销。迪伦马特这本小说集出版于1985年,首印13500册,销得不怎么样,跟马尔克斯等红人差得很远。迪伦马特的戏剧使他蜚声世界,《老妇还乡》、《天使来到巴比伦》、《罗慕罗斯大帝》、《物理学家》等,确实天才溢彩。他戏剧集《老妇还乡》中译本销量也一般。我过去拥有曹元勇博士影印、并且用海报纸和掌鞋的锥子手制的《老妇还乡》自制书一本,所据之出版社和版本都忘记了,似乎是叶廷芳的译本。还有另外一本由曹元勇博士手制的书是布尔加科夫的《大师与玛格丽特》,所据底本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么珍贵的手工制珍本,可谓独一无二,惜乎被我在搬家时遗失了。

迪伦马特的小说集在出版八年并且滞销之后,我才买到,当时很快就看完了。那时我还在坐落于上海郊区老闵行的上海电机高等专科学校教语文,每个周末长途跋涉,坐上徐闵线巨龙车到徐家汇,转乘44路公交车到华东师范大学金沙江路边门旁的杨柳青路终点站下车。那个时候,格非、徐麟、张闳、张柠、李洱、王继军等人都还在师大混着。他们现在都不在华师大了,连影子都消失了。我们所有人共同的记忆,华东师范大学第一学生宿舍,在1995年春就被房产开发分子炸平了,后来建了一截豆腐渣烂尾楼,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建完,而华东师范大学也被搬迁到了遥远的老闵行。华东师范大学老校区,也成了让人无法随意翻阅的泛黄书页。

那个时候,周末的星期六和星期天,我就在王继军等人的研究生宿舍里打地铺,或者到吴建新和段钢——他们是监狱诗人师涛的同班同学——的寝室混一晚。现在想来非常不容易,那时倒也兴致勃勃。星期一早上四点半左右,我就得起床,漱洗完毕,赶早班的44路公交车到徐家汇,等候六点钟经过肇家浜路、宛平南路的上海电机专科学校通勤车返回学校,然后度过五天半阴郁无聊且难熬的时间。

迪伦马特的小说集,在那个时候,是我打发时光,并且学习写作的一个重要范本之一。

一回忆就有些刹不住车了。

在迪伦马特中篇小说《抛锚》里,经过十几年努力攀爬终于爬到销售部经理宝座的男主人公,在一天傍晚开车外出,抛锚在一个山村旁。他不由自主地陷入了由几个退休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刽子手组成的模拟审判游戏中。正如老检察官诱导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清白的。在一瓶瓶生产年份越来越古老的珍贵葡萄酒开启,大家越喝越高兴,情绪越来越高时,主人公承认他的经理宝座得到很不容易,他的前任心脏病猝发死亡后,他才获得了机会。检察官一听,酒兴高采烈地说:好啦,好啦,有了一个死者。

故事急转直下,主人公本来抱着一种游戏的心态来看待这个模拟审判的。而且,一开始,他也兴致勃勃,甚至想到了今后可以用这个有趣的游戏来跟其他消遣团体讲述,或许,他还能因此勾搭到某个女人呢。然而,当检察官越分析越引诱,主人公越禁不住地招认了自己通过勾引前任上司的妻子来对这位一直压制自己的家伙进行精心报复时,故事就产生了悲剧色彩。法官宣布:判处我们可敬的男演员、成功的推销员死刑。当天晚上,老头们兴高采烈地把精心拟就的判决书送到楼上主人公的房间时,发现主人公已经上吊了。

主人公在一次精彩的游戏中死去,这个故事变得沉重起来。迪伦马特在这部精心构思的中篇小说中,让一个旁观者成为反思者。他本来是抱着游戏的心态来玩的,却发现了自己身上藏着巨大的罪孽。这样一来,他的审判与自我判决,就具有了悲剧意义。我感到迷惘的是,在小说里,一旦思考的主体自己采取了行动,把自己吊死在房间里之后,这个世界将会怎样轮转下去呢?这个世界到底是冷漠者还是热心者的世界?

而在长中篇《诺言》里,迪伦马特用了一个副标题:侦探小说的安魂曲。他对那些思路清晰,开头和结尾都有其固定套式的侦探小说模式进行了戏仿,并且在结尾按了电脑的回车键,将这些小说彻底删除。故事里,有一个可以成为典型“英雄”人物、探长马泰依。在一个村子里的小女孩被杀害之后,他对两个人许下了诺言:保护事先报警的污点证人小贩子的安全,并答应小女孩的双亲一定要把罪犯抓住。然而,小贩子在他即将出国到约旦履新时,因为承受不了新锐警察的审讯压力,屈招自己杀害了小女孩后在狱中自杀了。马泰依在即将上飞机前改变了主意。他决定为小贩子的死赎罪,并且把真正的元凶抓住。根据缜密有效的分析,他在一个四通八达的必经之道盘下了一个加油站,并且邀请前妓女海勒和她的九岁女儿来一起居住。他想利用这个跟死难女孩长得相似的海勒的女儿来引诱那个据他分析属于精神病态的杀手上钩。他的分析和行动都非常准确,杀人犯也如愿上钩了。根据通常的逻辑,没有什么能阻挡他成为一个英雄——除了……命运:凶手在赶来行凶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无论马泰依的耐心有多么强,调查分析多么细致,计划设计多么缜密,他都不是命运的对手。命运轻而易举地粉碎了一个英雄石膏塑像,把他还原成了一堆废渣。马泰依因为这件事情的失败而一蹶不振,成了一个酒鬼和神情恍惚的老头。

小说的浅层叙述者是马泰依的上司局长,他退休时碰到“我”,一个普通的侦探小说家,于是给侦探小说家讲了马泰依的故事。在局长的背后,躲藏者迪伦马特微笑着的脸。在叙述了马泰依的悲惨结局之后,局长才告诉侦探小说家这个故事的真相。在宿命的面前,那些精心安排的故事,都将成为一堆可笑的散沙。迪伦马特用手术刀般精确的叙述,精妙地进行了一次对传统庸俗侦探小说的庖丁解牛手术,从而凸现的命运的超自然力量,并且展现了一种真正的、新现实主义观念。在这种观念里,人的认识,仅仅是片面的,而这种局限性,不仅限制了人们的理性,同时还让他们产生了难以抑制的狂妄。

联想到近年来网络上兴起的悬疑、侦探、恐怖小说的热潮,不仅让人佩服在1957年就写出《诺言》的迪伦马特的卓见。他在半个世纪前,就让这些庸俗的套式成为垃圾。然而,垃圾再度成为阅读消遣中的主体,却可能是他没有想到的。

在这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里,前者谦卑地自杀,有点像明末李贽的“自我满足”;后者的精心失败,却是理性主义的崩溃模式。无论如何,建立在欧洲科技理性上的理性主义思潮,已经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流,然而,弥漫在其间的神秘主义却更加有趣。

艾  鸽:自由的诱惑

  

   我之所以来到这个世上
   是受到自由的诱惑
   如同离开了寂寞的那颗心
   为投入到温馨飘逸的怀抱
   亲爱的 你在哪里
   假如拥有你竟是一种奢侈
   我愿意出让生的机会
   我以我痴情的永恒
   追求你动心的瞬间
   无论是在嫣红的云端
   还是在深海的珊瑚丛里
   即便你角落般遥远
   抑或凄泣在荒芜的沙漠
   宝贝 我爱你
   只要我的胸中还跳动着你的声浪
   嘴唇上还粘着你的名字
   我都会在第一时间发现你
   拥抱着你直至生命的最后一息
   在我们相爱过的地方
   播种空气和芬芳的回忆

刘洪波:竞争力崇拜也是一种极端

“华为万人辞职事件”行为无效。《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被广泛转载。

但细看报道,“华为事件”不过是一个旧话重提的例证,用以说明广东出台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可以规范哪些行为。“华为事件”被认定为无效,并非事实,而只是一个“推论”而已。

有人说,广东出台的规定,让决策者的思想从以往看重招商引资、从“GDP至上”的禁锢中解放出来了,把维护社会公平、理顺劳资关系、防止“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继续对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等纳入了自己的视野。

这种效果,或许也有吧,但劳动合同关系终究还是劳资双方的关系。GDP至上,是由上游下游的一整套观念所表现的一个体系。在上游,它是“赶超主义”,急切的强国梦想,以及急切的地方发展冲动;在下游,则是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竞争,几乎成了一个无可怀疑的正当概念,国与国竞争、地区与地区竞争、企业与企业竞争、人与人竞争,生活就是奔竞与角逐的战场,相争相抗被视为生活的本质,争而胜之被视为存在的依据。

从一个排斥竞争的社会,到一个崇拜竞争的社会,两极之间的距离有多远,我不知道,但中国完成这段路程只是最近这十几年的事。人们是否应该过一种只有竞争乃至狼性角逐的生活,这已经没有问题,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突然取得了绝对的地位。特别是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竞争和你死我活的角力被视为天经地义,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可以变一切行为为合理。

企业为了活力和创造力,可以将员工放在一个早上要你走下午你就不能不走的地位,快快配合,证明你有正确的岗位竞争观念,职业不再是相对稳定的工作,而是朝不虑夕的拉磨场所。劳动关系变成了资本意志的彻底胜利,而政府在保护劳动关系方面也放弃了作为,因为岗位是需要竞争的,竞争出生产力,岗位朝不虑夕就是竞争的实现,何况资本为政府带来的收益大于无数的劳动者,雇主养活员工、贡献赋税,成了新的观念,“为纳税人服务”也势必使政府更倾向于纳税多的人,而非公民的平等,何况劳动者的牺牲既然有利于企业竞争力,那也必然有利于地区或者国家的竞争力。

为了人的发展,需要破除这种竞争力的崇拜。无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竞争力和竞争胜利并非压倒性的目标,人永远高于竞争力,人不是为竞争而活,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只有竞争这一种。竞争作为一个概念,不是可以废除的,但也不是至高无上的,至高无上的只有人的幸福,而人的幸福来自于生活的安宁与内心的依靠,而非奔竞不止和像牛一样“死而后已”地劳作。企业或可以“胜者为王”的逻辑来经营,而人、社会和国家不可以由此而发展,企业法则不可以成为人、社会和国家的准则,而应该被限定于企业之内,并且在企业与人的关系具体而言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中,必须使企业只求竞争力而无视人的权益、人的发展的欲望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事实上,法治国家的企业并不能随心所欲地“提高竞争力”,必须给劳动者以职业安全感和稳定感,但仍然葆有竞争力。

意欲在生活的世界里铲除竞争,是一种极端;在生活的世界里树立竞争力崇拜,也是一种极端。人生不是赛马,而是悲苦命运之下求取安宁的过程;社会不是跑马场,而是人类生活得以展开的架构;国家不是竞争总动员机器,而是保障公民幸福和人的自由发展的设计。

没有必要在极端之间摇摆。在任何一个领域里杜绝竞争,以为竞争就是祸害,有竞争就会天塌地陷,与在任何一个领域里崇拜竞争,好像竞争就是目的,增强竞争力的行为无所不可为,都是荒唐的。人是唯一的目的,相比而言,竞争力或者垄断权都不足与论。

李大立:“小聪明”误国亡党

当今的中国社会,因为特权横行和法治缺失,已经到了一个极端畸形和危险的地步,中共政权的存亡也已到了一个临界点:表现在全国上下各级官员一方面特权泛滥,不但本身贪污腐化,连亲属都杖势欺人(比如贵州瓮安县几个小县官亲属涉嫌姦杀案)、军警法(包括莫名其妙的城管)虐待百姓,到了迫上梁山的地步(比如上海闸北警察殴打引至杨佳袭警案);一方面又尸位素餐,佔著位置不做事,凡事等「指示」。每每地方发生什麼事,先是面面相覷、推卸责任,谁都不愿意出头作主,甚至到了中央,都要等胡锦涛拍板。一旦「中央」批示下来,这些地方官员就像吃了鸦片,精神立时亢奋,谴责「敌对分子」一个比一个高调,动手镇压群眾一个比一个卖力(如西藏骚乱)。种种不正常的现象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异化到了濒临崩溃的程度,这种畸形的社会还能维持多久?

这次贵州瓮安万人火烧政府公安大楼,据说胡锦涛做了三点批示:一,为什麼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会演变成冲击政府的群体性事件?二,防止事态扩大。三,不要封锁消息,要引导舆论。表面看貌似公正,不偏不倚,符合胡锦涛四平八稳的处事原则:无论查出案件真相如何,无论事态如何发展,他都不需负上任何责任。胡锦涛在这里耍了个「小聪明」,他深知:中国社会习惯性「一窝蜂、一刀切」,他的指示如果偏向任何一方,「下必有甚焉」,必会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明确批示严惩残害百姓的地方官,一大批省市地县官员必受牵连纷纷落马下台,其中会有无辜受累者,变相鼓励各地更多更大的群体抗争,局面一乱他怎麼承担得了?但若果批示採用铁腕手段严惩群眾闹事者,地方上的贪官污吏势必疯狂报复,胡明知此案很可能是大寃案,官迫民反,更有可能激起更大规模的骚乱。所以,他只能採取这种貌似公正的「中间取向」。谁知,在中国现时这种谁都不想负责任,又谁都可以「奉旨杀人」的弔诡局面下,所有的社会责任必然最后归结到最高领导者胡锦涛身上,胡自以为聪明的这种模糊批示更危险,因为谁都可以各取所需,也就是说事态演变的走向只能听天由命,如果完全失控,也只能是自作自受。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胡锦涛的三点批示内有何玄机?第一点,胡锦涛似乎在问责地方官员,其实这是多餘的,胡锦涛心里很清楚,在当今中国这样特权横行又缺失法治的社会,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会发生类似的事件,并非瓮安一县的专利,根本原因在独裁专制的社会制度。没有民主,何来法治?没有法治,何来公正?结果必然遍地寃案。若要问,应该首先问自己,因为你是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是造成一切社会不公和社会动盪的总根源。瓮安县民眾倒是可以抓住胡锦涛这一批示中的「一起普通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最高定性」去对抗任何将他们打成「打砸抢分子」、将他们的正义抗争说成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反革命事件」的阴谋和企图。第二点,这是胡锦涛三点批示中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共当权者眼下最迫切的需要。各地诸候都在暗暗祈祷千万别在我的辖地出事,坏了我的乌纱帽。今年春运雪灾时广东省长黄华华一语道出了他们的心声:「不出事是本事,出了事就大事!」因为奥运举办在即,中共不惜花费超逾歷届奥运会举办费总和的大量金钱,渴望借举办奥运的机会向老百姓显示万方来朝的和谐盛世假象,延续他们的独裁统治,很害怕在这关键时刻节外生枝,毁了他们的美梦。於是我们又一次看到了中共惯用的两面手法:一方面不问情由地撤几个官员的职,给老百姓消消气;另一方面又调动军队到瓮安戒严,搜捕参加群体抗争的老百姓,禁止媒体採访,甚至将受害人家属祕密转移……不过,这种两面手法使用得太多了,已经愈来愈不起作用了,网民们已经给中共总结出处理群体事件的五个步骤,网上一片嘲笑声叫骂声,如此不得人心做法恐怕也难以为继了。第三点批示其实是告诉中宣部要加倍控制舆论,同时警告异见分子不可乱说乱动,之不过争取奥运举办权承诺言犹在耳,胡锦涛不能像毛泽东那样甘冒天下之大不讳,赤裸裸的上阵而已。儘管如此,胡锦涛的孤陋寡闻还是露出了尾巴,世界上有可以「引导」的舆论吗?如果「舆论」可以引导,这还叫舆论吗?

於是,就出炉了这三条平庸的,谁也抓不到小辫子的「批示」。其实,胡锦涛聪明反被聪明误,三条不明不白的批示,谁都可以各取所需,势必造成更大的混乱。聪明如胡锦涛者,理应明白,靠批示治国,危险万分,即使你耍小聪明,来个模糊批示,企图逃避责任,也不济事,反会越弄越糟。唯一的办法就是痛下决心,效仿台湾国民党放弃一党独裁,实行民主宪政,还政於民,司法系统才能独立,只有司法系统不受干预,才有条件实行严格的法治,一切刑事民事案件均有法可依,由独立的司法系统处置,更有言论自由的监督,根本就用不著事事劳烦到你阁下,何乐而不为?若坚持依靠批示治国,就算你是神童,就算你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料事如神,事事作出正确的判断,在你们自己造成的社会安定繫於一人身上恶劣环境下,你就很可能「一言丧帮」了!做人处事「聪明反被聪明误」歷史上的教训还少吗?红楼梦脂批有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害了卿卿生命」,胡主席别要耍小聪明误国亡党啊!

李大立(www.davidyung.blogspot.com)

(写於10/7/2008纽约)

杨宽兴:法律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

初中那会儿,镇上的治安已有些乱了,弱小如我者免不了有点害怕,当时,电视剧《霍元甲》正在热播,这让我看到了强身自卫的希望,于是借来几本《武林》杂志,得空就照上面的图式比画一番,虽不能得武林真传,终日里仍做着锄暴安良的武侠梦,这可能是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很多男孩子都有过的经历,但我的好运气在于,新学期开始的时候,一位盛传会功夫的陈老师来给我们上政治课,于是,从他的第一节课起,我就试图接近、讨好他,总想着找机会求他教我几手,从此不用担心被社会上的混混骚扰。

怀了这样的心思,却又不能克服害羞、腼腆的个性,担心他不肯收我做徒弟,犹犹豫豫,不敢开口,就这样,一上政治课就走神,甚至会长时间陷入白日梦。有一日,恍惚间听到陈老师在讲台上说到用“武器保护自己”,暗想终于上正题了,立时抖擞精神,认真听课。

对那时的我来说,武器就是刀枪剑戟七节鞭什么的,不管什么武器,学好了就能防身。可我听了半天,竟是空欢喜一场,原来政治老师说的是“法律武器”,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词组,却立时就觉得这样的武器是花拳秀腿,虽然他言之凿凿地说“有了法律武器,公民就能最好地保护自己”,似乎很有些权威性的说法,可我总觉得法律这个“武器”有点不管用,既不能打人,也不能避免被人打,因而十分失望,后来才听说政治老师根本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就更失望了。

但在轻信便是美德的年代,我逐渐变得文明起来,经过“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教育,经过李燕杰美育思想的熏陶,加上严打之后社会治安好转,逐渐放弃了武侠梦,成为一个思想上进的共青团员,自然也就开始认同“法律武器”的威力,毕竟,严打一来,街头的混混都不见了。

这只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可笑经历。但在二十多年后,我似乎在进入一个反朴归真的人生阶段,经常在想:法律武器究竟是不是绣花枕头?刀子、棍子、斧子、法律,究竟哪一种武器更有威力?

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汽车作为一种武器都比法律更有力度:

7月1日傍晚7时20分,一名女司机在广东顺德容桂南区十字路口等绿灯时,被两名匪徒敲破车窗玻璃抢走了20万元。让人惊讶的是,这位女司机沉着应对,先是高速追赶迫使一名劫匪摔下摩托车,再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当场夺回被抢现金,围观群众纷纷赞其勇敢。

7月13日早,还是广州顺德,一女士带着万元现金驾车欲出门做生意,遭三男子破车窗抢劫,三男子得手后驾摩托逃逸。该女士驾车追上,并用车将摩托车撞倒,致劫匪一死一伤。

上述两起案例都发生在广东。我曾经生活在广东两年多时间,对广东的社会治安状况深感恐惧,有过一次在大街上被武警用枪口指着要求停车检查的经历,尽管感到恐怖,对这种“军管”手段却也能够接受,实在是太希望能有一个安全环境了。广东的治安问题成因复杂,当地政府也不时下些力气整治,但无论如何,当抢劫不再是新闻、而抢劫未遂才是新闻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对广东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表示怀疑,更可怕的是,许多曾经被抢和尚未被抢过的人早已放弃了对警方破获劫案的希望,加之接警警察往往对受害人表现得过于冷漠甚至态度粗暴,人们面对治安事件时对警察越来越没有信心,有些受害人受侵害后甚至懒得报案。

走在广东的城镇上,到处都会看到巡逻的警车和穿迷彩服的保安,但这似乎无法确保劫案的破案率,大部分劫案都无法指望警方帮助讨回损失,否则,抢就抢吧,人身安全为重,没必要冒着防卫过当的危险将汽车作为武器冲向歹徒。

但这两起案件表明,汽车确实是比法律更有威力的武器。汽车撞人能把钱追回来,在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被抢数额特别巨大,法律却做不到这一点。

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信然。

法律武器的苍白当然远不止此。某面某月某地的某一拆迁现场,张贴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物权法》、《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墙壁在挖掘机的蛮力下轰然倒塌,这时候,你会发现法律这件武器如果不是毫无力度的话,那也绝对比不上便服人员手中的棍棒和石块。在那些非法拆迁现场,什么都可以作为武器:机器、棍子、大便、蛇、汽油、牙齿、拳头······惟独法律不是。

法律真的很难保护我们。早知如此,很多人一定会把当年的武侠梦一直做到底,还记得重庆的最牛钉子户杨武的重庆市武术冠军头衔吗?那可是为他最终赢得合理补偿起到了作用的。

但杨武最多只是一个武林高手,比杨武更牛的是被网络世界誉为“大侠”、如今江湖人称“杨一刀”的北京武士杨佳。杨佳的功夫未必有多精深,但他手中的刀子质量好,武器过硬,所以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连刺十一名上海闸北区公安局警察,造成六死一伤的悲剧。

武器是没有善恶属性的,我不在这里评价杨佳的杀戮行为,但是,仅就效果来讲,杨佳手中的刀子肯定比他的投诉信更有威力。不知道杨佳是不是个法盲,“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按理说,说法就是法律,法律就是说法,但杀人之前的杨佳显然得不到说法,根据一般经验判断,再折腾下去也得不到,于是他对法律失去了信任,而在杀人之后,他显然认为刀子这样的凶器帮他讨回了说法。

这似乎证明了同样的事实:法律作为武器已经生锈。法律的权威性,无论在官方也好,民间也好,似乎都在打折扣,武器的定义,越来越狭义地被界定为有硬度的东西,而不是白纸黑字,而不是典章制度。

这时候,我们还能将法律比喻为武器吗?我不能以偏盖全,有时候它还是的,但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人们不再指望法律保护自己,也不再以法律约束自己。是与不是的比例,我统计不出。但我看到了法律失去权威的危险,法律如果没有制度保障只是一纸空文,法律的现实保障叫作法治,和一切具有守法意识的公民一样,我呼唤法治给人们带来平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