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如何发现瓮安事件的真相?

因一起少女非正常死亡案件引发的贵州瓮安6.28事件,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期间,贵州省政府、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曾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事件原因。当地媒体也从各方面对李淑芬案件和6.28事件进行了报道,意图向公众告知“真相”。

但至少从中国网民们的反应看来,人们并没有接受这些真相。不管是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还是对贵州当地媒体的报道,人们都多有质疑,甚至进行了辛辣的嘲讽。这些质疑有的是针对关于事件原因的结论,有的是针对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手法。

根据上述新闻发布会的披露,李淑芬自杀的念头似乎突如其来。其“父母经常打骂她”的自杀诱因,还是贵州的记者后来通过采访才调查出来的。“死者家属300余人拉横幅游行”的认定,也遭到了死者父母的否认。

人们的疑问还包括:在一起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瓮安县政府部门为何要积极协调死者家属签订协议?协议的内容又是什么?黑社会人员为何要冲击对其打击不力的政府机关?难道他们嫌自己受到的打击不够?当地政府能迅速拘捕6.28事件的参与者,为何至今仍无法查清殴打死者叔叔的凶手?

除了对案情本身的疑问,人们似乎更难接受当地政府的处理手法。在无法客观再现事件全过程的情况下,人们只能求助于正当程序。比如,进行事实认定的人既与认定结论没有利害关系,也不容易受他人的影响或指使;当事人均有充分陈述的机会;相关的处理过程开放透明等等,但在关于正当程序的所有要求几乎都遭到了粗暴的违反。

在6.28事件发生后不到两天,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便对事件进行了明确定性。许多人对此感到不解。毕竟,调查一起有上万人参与的群体事件的前因后果,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在瓮安县政府已卷入这一事件后,石宗源仅根据相关人员的汇报便对事件定调,这很难让公众接受。更重要的是,当贵州省最高领导一锤定音后,人们怎么可能相信当地各政府部门会不偏不倚地调查真相?

当公众高度关注某一事件时,最可取的处理方式,是允许不同的媒体对事件进行披露,并保障信息的开放与透明。政府部门则应进行尽可能细致的调查,收集尽可能充分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事件原因和性质的认定经得起人们的推敲和质疑。但贵州各相关部门似乎过于急躁,省委书记表态还不到一天,便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事件的“真相”,案件似乎非常简单。但让人不解是,一件如此“简单”的案件,却能引发近年来少见的新闻和舆论封锁。

在新闻发布会之后的一周内,除了新华社的一两篇简短报道外,所有相关的报道均出自贵州当地媒体。各门户网站在转载这些报道时,竟也不约而同地关闭了供网友发表意见的评论功能。在各网络论坛和个人博客中,一场规模和速度均空前罕见的删贴行动全面展开。这不免使人要问:难道新闻垄断和信息封锁是发现真相的最佳途径?

但愿通过这一事件,中国各级政府能够明白一个浅显但却容易被忽视的道理:你不可能一边塞住人们的耳朵、捂住人们的眼睛,一边又要人们相信你提供的“真相”!

李大同:胡耀邦主政中宣部的回忆

中共十七大前后,从中央到各省的领导人,都在不同场合强调“解放思想”,这当然是有针对性的。很明显,只有那些习以为常的、长期固化的思想、行为方式和制度,才需要解放,才谈得上解放。笔者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愿意对此谈谈看法。

新闻工作者最关心“表达权”

对十七大报告,中国新闻工作者最关心的提法之一,就是报告首次提出保障人民的“表达权”——在此之前,最开放的提法是中共十三大报告中的“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这离“人民有权知道”只有一步之遥了。经过多年努力,“知情权”为社会尤其是执政党接受,而从保障知情权向保障表达权演进,无疑是历史性的进步。

什么是表达权?平头百姓坐在家里发发牢骚、骂骂贪官污吏是表达,几个好友聚在一起海阔天空评论时局、臧否官员是表达,写篇东西藏在抽屉里是表达……曾几何时,这些像吃饭喝水一样与生俱来、无须特别保障的权利也被剥夺,日记、私人信件被当作“反党罪证”;而揭发、告密使亲密关系也变得不可靠,经过那个时代的人对这一切都不陌生。不过,那个不幸的年代已经过去了。

“表达权”其实是世界所有文明国家(当然包括中国)宪法中规定的“人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项宪法权利具有一些基本特征:公民的意见是公开表达的,公开的途径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公民有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广泛事务及任何官员发表评论;公民表达意见不受任何法律的制裁。

知情权和表达权必须通过一个必不可少的通道,就是公共传媒。在当代社会,公共传媒的基本使命,就是负责采集一切与公众利益和公众兴趣相关的信息,去伪存真后提供给公众,同时将公众对这些信息的意见和评论传达给社会。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这种意见反馈也必定是多元甚至是对立的,而公众正是在多种不同意见的比较中获得新的认知和教益。这是一个完整、良性的传播环境的基本景象。

很明显,如果上述正常的信息传播规律被破坏,社会真实的信息被掩盖,公众真实的意见被封闭打压,执政党的政策就会发生严重偏斜。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历史教训尚未得到认真清理,意识形态领域包括新闻界尤其需要解放思想。

胡耀邦主政中宣部的回忆

谈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解放,不禁想起胡耀邦。曾长期在中宣部工作的郑仲兵先生,详细记录了胡耀邦在改革开放初期担任中宣部部长时的言行。胡耀邦担任中宣部部长只有短短一年零三个月,却留下了一笔今天看起来也毫不过时的思想财富,值得我们珍视。

胡耀邦刚到任,就显示出他的深思熟虑。他说:“我想,当宣传部长可能有个窍门,思想问题、理论问题,靠少数人干恐怕困难。意识形态的事,靠少数人裁决、指挥,不行。”他要求首先恢复党内民主的传统,“按三中全会规定,什么首长指示,统统去掉这一套。(按: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个人意见嘛。恢复老传统,上下之间,同志之间,互相交换意见。”

分管意识形态,要了解并充分尊重意识形态的规律。胡耀邦毫不含糊地说:“意识形态方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容易犯错误。事物发展中矛盾没有暴露清楚,现象与本质不完全相符,在事物的本质没有完全暴露之前,我们的思想认识上的变化性是大的。所以对做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同志,特别要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不要一棍子打死,不要动不动把人家的意见、创作、言论一下子砍掉……不要搞无限上纲,不抓只言片语、不抓什么影射。”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胡耀邦对封建专制作风深恶痛绝。他说:“多少年来,我们党内有那么一些理论棍子,经常打人。我们党内有好几根棍子,不是好棍子,而是恶棍,不管你什么好文章、好作品,抓住你一点,无限上纲,说你是‘反党小说’,是‘黑画’等等。谢富治这样的人当公安部长,能不搞冤案?康生打了多少干部,打了多少宣传文艺界的人!这种恶劣作风不加以清算,百花齐放能搞得好吗?我们反对这种方法。这种方法说轻一点是形而上学,说重一点是文化专制主义,是特务行径。”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要从根子上把党内乱打棍子的现象打掉。必须把我们的党风搞好,用讨论的方法、群众路线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民主的方法。全党宣传战线的同志首先带这个头。”

胡耀邦最不能容忍的是“一个人说了算”,他深知如果在思想战线允许“一个人说了算”,就不可避免地滑向思想专制。他说:“宣传部门管得很多,当婆婆,要当开明的,开明就是当‘双百’的促进派,不当促退派。什么片子、歌曲、小说,文责自负,反党必究。什么是反党?这也不由一个人说了算,要大家讨论。哪有那么多反党的?不成熟、粗制滥造的,可能有。要百花盛开、文艺民主、理论民主,要警惕,不要让‘四人帮’的文化、思想专制主义、理论恶霸作风影响我们。”

对中宣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胡耀邦也提出明确要求,“要多研究、讨论、发表一些思想、路线、方针、方法、政策性的东西,不要只停留在发一般通知性、规范性的文件。”更不要只去做“把关、审稿、砍人家东西”的事。耀邦说:“以后我们不干这个事,这是过去国民党搞我们的。”

好一个“以后我们不干这个事”!当时干惯了“这个事”的中宣部干部们如雷贯耳,深受触动。时任中宣部理论局局长的洪禹说:“建国30年来,中宣部自觉不自觉地成了意识形态的检查署,中宣部的干部也成了大大小小的思想检查官。似乎中宣部的职能就是管、卡、压。回首往事,教训实在深刻。我以为,要讲思想理论的拨乱反正,首先要对历史上中央确定的中宣部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进行拨乱反正。我们十分有必要把30年来搞的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政治运动进行一番认真的清理与总结,并做出像样的拨乱反正工作。现在耀邦同志来到中宣部,几次讲话,事实上吹响了对中宣部即意识形态工作拨乱反正的号角。”

什么是“思想解放”?这就是活生生的思想解放。郑仲兵先生回忆,在短短的时间内,中宣部“换了人间”。各职能局立即行动起来,走出去,请进来,成为宣传系统各条战线思想解放运动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尤其是理论局、新闻局、文艺局,都有出色的表现。社会上,特别是知识界,也一改旧观。知识界眼中的中宣部成了“思想者之家”、“知识分子之家”,是最可信赖的组织。

最让笔者感触的是当时中宣部的例会竟“车水马龙”。熟悉党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人都清楚,机关所谓“例会”是高度“内部”的,通常只有部领导和司局级负责人参加,可胡耀邦主政下的中宣部思想解放的名声不胫而走。当时,除中央规定的中宣部联系单位外,许多党政部门、经济部门、社会团体都主动要求参加中宣部的“例会”,希望得到信息交流和新思想的陶冶。当时负责例会工作的中宣部办公厅主任王仲方回忆:“那时各单位都打破头要求参加例会。人家主动找上门,拒绝是说不出口的。耀邦同志最讨厌衙门作风,主张广交朋友,车水马龙,议论风生。结果是原来准备几十人的会,一下子就涨到百把二百人。”

许多知名学者、作家也主动找上门,要求谈心。中宣部都给予热情接待,耀邦也总会挤出时间接谈。他们向中宣部同志倾诉衷肠,还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感人之至。人称这是中宣部“鼎盛时期”,“最辉煌的日子”,“最有凝聚力、吸引力的瞬间”。中宣部被誉为“思想解放部”、“思想建设部”。

人们希望这样民主、活跃的盛景能够永远延续下去。中宣部在耀邦同志领导下,可以成为“思想解放部”,这对今天的思想解放难道没有重要的启示吗?

笑蜀:要敢于对特殊利益集团果断处置

瓮安事件最初的定性,是黑社会挑衅政府。但实际上,瓮安当地本来处于无政府状态。政府的职责,首先是维持社会基本秩序,但是当学生被劫杀,商人被抢劫,那时瓮安政府在哪里?政府的职责,还在于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超然中立的立场,协调各种利益。但是当村民的生存环境被污染企业破坏,当村民的合法利益被村官侵犯,那时瓮安政府在做什么?那时瓮安政府干脆就站到作恶者一边,甚至不惜动用专政机器,公然诱捕愤而抗争的村民代表。

瓮安政府不做人事,就必然失掉一个政府必备的最起码的公信力,就必然失掉民众对它最起码的尊重和敬畏。瓮安政府不过是绣花枕头一包草,根本就不配称作政府,而不过是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一个松散的联合体,各种特殊利益集团早就把瓮安的公权力切割殆尽,用作他们攫取不法利益的清道车。

于此不难理解,瓮安的官民矛盾,为什么会那么突出。以至当县府大楼被烧,当地民众不仅不痛心,反而群起欢呼;以至当事件平息,当地民众慰问站岗的外地武警时,却对本地公安横目以对。瓮安遭遇的不是个别官员的徇私枉法,那里只有强权,没有政府;只有统治,没有治理;只有混乱,没有秩序。瓮安遭遇的显然已经是政府的失败,制度的失败。

所有这些,其实都是公开的秘密。但为什么那么多阳光下的罪恶,竟然一点不曾收敛?那么多罪恶在阳光下大行其道,底气都是哪来的?这才是问题的全部要害。

客观地说,瓮安现象并非孤例。政府失败,制度失败,早就在基层造就了一个又一个黑洞。瓮安不过刚巧碰到了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其他属于黑洞的地方,跟瓮安的唯一区别,只在这根稻草还没有掉下来而已。而一旦掉了下来,其结局相较于瓮安,相信只会更糟,而绝不会更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解剖瓮安这只麻雀,创造一个制度重建、政府重建的范本,就尤其显得必要而紧迫。而这首先,就要从创新善后模式开始。

应该承认,曾经令人绝望的瓮安,其善后模式却不乏亮点。事件爆发之初,瓮安当局完全用敌我思维来主导整个应急机制,警方通缉,媒体讨伐,只归罪于黑社会挑衅,自己根本没有反思,没有自我问责。这倒不是瓮安的独创,而是很多地方的惯用招数。这出自一种极其自私、极其阴暗的算计。先借助公权力,对优势资源进行破坏性开采。一旦激起民众抗争,则不问青红皂白,把事件完全政治化,上升到一方稳定的高度,然后不择手段地予以强硬处置。由此导致的高昂成本让整个社会埋单,利益和荣耀却悉数归己。这种招数虽然老套,却往往屡试不爽,以至形成路径依赖。正是这样的路径依赖,令各种特殊利益集团有恃无恐,底气十足,敢对民众下狠心,出狠手,完全罔顾民众的斑斑血泪。

但是这种算计在瓮安终于碰壁。事实证明,摧毁社会秩序,造成瓮安无政府状态的从来不是瓮安民众,而正是各种特殊利益集团;他们以公权力做赌具,攫取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和小集团利益,才是瓮安不安的深层次因素。至少就媒体已经披露的情况看,瓮安早已经蜕变成化外之地,早已经蜕变成新时代的水泊梁山。而这水泊梁山的主宰者并非他人,正就是各种特殊利益集团。所以才有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恐惧,以至于当着省委书记的面也不敢说真话。而一旦中央政府发威,将瓮安领导班子果断拿下,瓮安马上人心大顺,社会马上平静祥和。

瓮安善后的这种华丽转身应该是意味深长。特殊利益集团对上以社会稳定要挟中央,对下以国家暴力威胁民众,而使自己既无自上而下的监督,亦无自下而上的制衡,最终尾大不掉,这已有恶性循环的趋势,任其发展,必导致社会整体病变。必须敢于对特殊利益集团果断处置,这就需要相信人心,相信人心中向善的力量。这方面,瓮安善后的华丽转身无疑是一次成功的实验,值得期许。

艾未未:宝贝你说谎了吧

08.07.09 宝贝你说谎了吧

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令人哭笑不得,说了那么多的谎,却仍然无法职业化。显露出作风不严谨,疏漏颇多。

原文为黑字,评注为红字,文章长,略有节选。

 

上海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

2008年07月07日10:44 新民晚报

今天上午10时,上海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袭警事件6人死亡

据警方介绍,此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当警方称无正当职业是指其失业,还是指其职业非法?)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速度之快,见其心切。令人想起华南虎和邱兴华案)

2007年10月5日晚,(准确时间为20时30分)杨佳骑一辆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提供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从公布的整理录音文字中,显示杨佳当场就出示了租车证明。在证其车源合法的情况下,杨佳并无义务出示身份证件。)造成市民围观、影响交通,(执法者处理方式和能力问题)被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将一个质问警察执法合法性的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是执法权力的滥用,是引发事态进一步发展的起因)

在查清杨佳真实身份及自行车是租用等情况后,( 21时10分)尽管杨在盘查询问过程中一直不予配合,(如何不予配合?一个公民,在旅游途中被查问,限制人身自由几个小时,需要怎样配合。录像和录音证据为何不全部公开,而仅仅公开四分钟。)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证据表明,杨佳自警察开始调查盘问到最终被带至派出所,自始至终努力配合,尽管他质疑其执法的合理性)但民警还是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后予以放行。(民警作为执法者,既无义务也没有权力扣押,教育一个合法在自己国家里正常旅行的公民长达数小时。荒唐之极。届时已澄清杨佳的合法身份。作为中国公民,在自证其合法身份之前,即是非法。警方始终无法说清楚,为何仍然将杨佳扣押至10月6日凌晨2点,才给予放行。在警察局近六个小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警方一直回避的地方。想要证其正当合法,审问笔录和录像必须公开)事后,杨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何时几次投诉,信件原文是什么?)并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无理要求。(杨佳维权意识强烈,法律知识清晰。相关民警是谁,其无理的理由具体是什么,为何要求精神赔偿?)

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督察支队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因为一个“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的事如此破费,两次入京。宝贝,你们在说谎。我对上海警方执法有更大的怀疑和不满,在此郑重要求上海警方闸北分局督察支队来北京对我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以避免造成更大更坏的不利影响。)但杨均不予置理,还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怎样对“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工作”不予置理?决定采取极端手段报复是由于上海警察多次来京骚扰所致?否则他报复什么?报复一个对他耐心疏导的民警?仁至义尽的民警就差没有给他喂奶了。)

。。。。。。(此处删节)

根据杨佳交代,专案组专门调取了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此理不通。难道杨佳携带和隐藏了民警盘查工作时所携录音笔及派出所监控录像的音像资料。为什么距今9个月警察仍然保留一次常规巡查的录音?上海每天有多少值勤民警,有多少录音存档?为何只选择公开4分钟片段,而不提供完整的录音,尤其是在派出所内的录音,录像和笔录资料。)证实杨在接受盘查时拒绝配合民警工作,态度极为恶劣,(录音中显示杨佳修养良好,思路清晰,值勤警察有点弱智。另外即使态度恶劣不配合,亦不违法。)到派出所后大声辱骂民警,(无证据,多大声为大声?小声会如何?如何澄清警察是否该骂。)并不断拨打投诉电话谎称遭到民警殴打。(拨打投诉电话体现出一个首都青年知法守则,具有维权维法的品质,何以总是回避杨佳有未遭到殴打)而派出所民警当时执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行为正当。(何种法律法规规定一个合法承租自行车的人要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到半夜2点。)

。。。。。。(此处有删节)

上海警方披露的案情经过,语无伦次,欲盖弥彰。谎言听多了,新的谎言仍然是和谐社会中新的不和谐之音。在袒护和狡辩中,体现出警方对法律的曲解,执法能力低下,法治意识并不及一个“无正当职业”者,显露出执法者无视人权民权,在强权的遮掩下对公平与正义的蔑视。改革开放几十年,距奥运会几十天,世博会临近的日子里,清楚的说明上海公安体制无能,伦理丧失到达难以自救的地步。

7月1日下午4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在其网站上对此事做出官方通报:“据杨某交代,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2个小时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中断。3个小时后,网站恢复正常,“歹徒为报复民警,实施行凶行为”的官方通报已从网站上撤下。

为什么要采取极端报复?何以手段极其残忍?如不将此事说清楚,在6死4伤的局面下,拿出不辱其使命的勇气,一字一句的讲出事情真相。人们将永远追问下去,你永远无法走出噩梦。

杨佳的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同为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一个没有廉耻的人,称其“难逃一死”。杨佳十恶不赦,但是必须死的明白。

难道你们想向世人证明,这又是一件只有果而没有因的事吗?

 

08.07.07 比窦娥还冤

这些日子,接二连三的社会渣滓们被掀腾起来,以很糙的方式,义无返顾地实现自我意志、维护尊严,实践对公平的赴汤蹈火般的追求,这不该是人们通常所赞誉的伟大文化传统永不泯灭的精神回归的先兆。

闸北公安干警的恐慌和流血中断了和谐社会的梦呓,同时也明了了一个道理,人间的和谐并不能依靠百万警察、武警来维系。还是那句话,一定要注意素质。把杨佳推上绝途,另搭上六名警察的生命的闸北分局内部滥用暴力的人们,有种的话是否也应该站出来。

一个没有受过几天教育的北京爷们,用赴死的意志实践了个人对公平与正义的理解,几分钟内释放尽了一个绝望的平民对权力和秩序的全部热情,专家会说,上海未来的两百年是安全的。

看来这块土地上不是没有汉子,只是不可生将孤僻的人逼急,逼成一个混不另的人。

如此不幸壮举将又一次冲击刷洗历史,从心理上重新定义强权为非作歹、平民任人宰割的毫无幽默感的历史现实。历史是嗜血的,且是贪婪无度,必要嗅到狂热的血腥才会蠕动。

杨佳,孙志刚辈,由于一根筋,为贱民挽回了一点名声,他们的名字将永远无法从引发变革的文挡中删除。这两个人,都并不曾奢望完全地享用那些属于他们,却被肆意糟赆了的权利,仅仅是做到了与令人不快的肮脏势力对视,没有再退缩。正义的历史进化有别于生命进化,一代热血的必须离开,才能置换出那广大的毫无廉耻的冷血者们的生存空间。

7月7号,杨佳案传出官方的申诉,催人声泪俱下,闸北警方俨然沦为这个世界上最冤的群体,在正常执法中不被理解反遭辱骂,先后二次来京沟通无果,最终遭到残暴。任何人读完这篇文章,都会认为闸北警方真比汶川地震中被埋在渣土之下的孩子们还要悲惨。

有一类人的天职就是说谎,竟然如此拙劣,从来没有一次能够把谎话说圆妥。这并不要紧,因为这个世界给了他们说谎的权力,没有谎言的支撑,这里的一切都会在瞬息间坍塌,还是让他们说下去吧。

然而不管怎么说,不管他们有多大的冤屈,表白出怎样的善良和无辜,却都无法获得他人的同情,这才真是比窦娥还冤。从今天起我们相信你,相信太阳从西边升起,魔鬼诚实而公正,校舍坍塌不是因为豆腐渣工程,儿童死后比生前更要快乐,瓮安事件是黑社会所致,警察就是观音菩萨圣母玛利亚的化身,如果需要的话,还会为你做免费足底。

08.07.03 一个孤僻的人


媒体说起杨佳,总是说,一个孤僻的人。

孤僻可能是因为自己羞怯,或是因为他不喜欢周围的人。孤僻的人可以是一个合格公民,可以对社会和他人有用,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他可以一直的孤僻下去,孤僻的了却一生。孤僻怎么了,这也会使你们不舒服吗?

杨佳,80年8月出生于北京,双职工家庭,喜爱读书。在他的父亲的记忆中,是“品行端正,懂规矩的孩子。”在上海蒙受了警察暴力的凌辱,决定自己用暴力讨回公道。

杨佳的事,再一次提醒大家,你可以远离不幸者,让他自生自灭,如果你还要招他,那可是你不对了。不尊重他人的不幸,有一天会遇见鬼。那人会说,我要用我的卑贱讨得公平,既然我是彻底无助的,即使我必死于羞辱。

杨佳在接受调查之前已经被人们称之为歹徒。歹徒是与生俱来的吗,一个普通人的不善于心计但拥有自尊,无助无能但是拥有正义感的漫长一生中,有多少次机会可能成为歹徒呢?

袭警者未必歹徒,一个人若是伸张正义,哪怕貌似个人的正义,因为世界上没有正义是属于个人的,如果面对的是国家权力,就必然是歹徒,这是何等逻辑。这样说来,四九年之前的共和国先躯都是理所当然的歹徒了,共和国自然成了歹徒之国,这便应了CNN的逻辑。这是唯权力是从的逻辑,而非正义的逻辑。

在一个冷漠的地方,一个工薪家庭单亲带大的孩子,不孤僻点成吗?面对这些孤僻的人,上海警方已经在心理专家的指导下,决定加强公安机关的防范警备措施。可是有那么多的孤僻者,警方大概只有配上原子弹才行。

众多的被官僚、司法权力所虐待、欺凌、拒绝、忽视的无助的人们,挣扎在暴力和被遗忘之中,他们当中不清醒的极少数,会一个个、一次次的讨还公道。对于这些不幸的人来说,眼前是没有公平正义,无情无义的社会,在他们的心中,这个公道只能是由自己来讨。

闸北公安局将一个疑似偷车的外地游人殴打致残,如果这是事实,这次应该吸收点教训,不要再踢到铁板上了,眼神要好点,不要拎不清,凭着上海人的精明和灵光,要多替自己着想,少做不划算的事。

在全国警察滥用暴力的事件中,这些人都是垃圾一样的货色,依仗着黑暗势力得以满足虚弱卑劣的秉性。只是这次没有人与他们谈价钱了,在个人寻求正义的行为中,这一切都将被摆平。在这里,杨佳去掉的不仅仅是几个与他素不相识,或是对他有所不敬的干警,更是戏弄了一个社会的麻木和不仁不义。在这个世界上,这么些不公和欺凌,无情和不义,显然不会在一天之中被和谐。和谐的社会,必然是每一个人的权益都得到尊严。一个人为歹徒,是以一个社会为代价的缺陷。一个人被残害,最终使每一个人都被审判。

事实可以涂改,今天有一个事实将永远无法被抹去,那就是杨佳,一个来自北京的,生于80年代的青年,干掉了六个闸北公安的警察。还有一个细节,他没碰女警。

当社会中的个人意识到必须自我完成正义时,正义这时只会是同样的无助,同样是失血和苍白。

这件事至少提醒了上海警方,不要欺负杨佳之类,轻佻地去虐待一个孤僻的人,特别是来自北方的,确切的说是北京的,生于80年之后的人。

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六个警察.杨佳,作为一个孤僻的人将被记住。

余  杰:吃人,中国的象征与现实

不久前,中国某“行为艺术家”在英国一家电视台公开表演吃死婴的“行为艺术”,引发各界人士的讨论和批评。其实,“吃人肉”和“吃粪便”早已是中国前卫艺术圈内众所周知的一条成名捷径。中国人向来不以勇敢著称,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却是全世界最勇敢的一群人。对于大部分西方的艺术家而言,不管他们是否信奉基督教,他们都在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的文化传统中成长,他们有所为,也有所不为,他们在突破传统的某一部分的同时,也恪守传统的核心部分,比如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比如对暴力的拒斥等等。中国的“艺术家”们却敢于打破一切“陈规陋习”,并尝试挑战人类的道德伦理和法律的界限,所谓“无信者无畏”也。他们将这种无畏的精神当作艺术“创新”的勇气。这种“勇气”确非一般西方艺术家所能具备的,因此西方人只能在他们面前瞠目结舌、甘拜下风。

二零零零年,一个名叫彭禹的女性“艺术家”创作了一件名叫《人油:幸存者的方式》的“作品”:她将一具死婴的尸体用火烤出油脂来,再通过塑料管将油脂输入另一具死婴的嘴里。这个“作品”极具现场感:肉体被烧烤的气味、流动的油脂以及从容不迫地操作这些程序的“艺术家”,一起形成了惊心动魄的“艺术奇观”。按照这位“充满悲悯之心”的“艺术家”的阐释,这件作品不是表现暴力和残忍,而是表达“对人类自相残杀的批判”。多么深刻的主题啊!但我不知道这位女士是否已经成为母亲或即将成为母亲,如果她有孩子的话,她能用温柔的口吻地告诉她的婴孩说——“妈妈使用跟你差不多大的婴儿的尸体制作过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吗?如果她的孩子知道母亲如此而行,还会尊重这样的母亲吗?

另一名因吃人而闻名的“艺术家”朱昱,则自称为“基督徒”——此种基督徒我还是第一次见识到。我不知道朱先生在悠然自得地吃完人肉之后,如何面对耶稣那充满慈爱与悲悯的眼睛?在面对众人的置疑时,他理直气壮地宣称:“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那就是人为什么不可以食人?有哪一个民族的宗教在教义中规定了不可以食人?又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有不可食人的条文?只有道德,而道德是什么呢?道德无非是人类发展过程中根据自身所谓人性需要可以随意改变的东西。”他进而认为:“从此可以得出两个结论:只要是非犯罪手段的食人行为是完全不受人类社会中宗教、法律的约束的;现在是我们向全世界公开说明自己的观点、自己的目的、自己的意志并拿我自己的食人行为来对抗关于不可食人的人类道德观念的时候了。”

这些逻辑混乱的说法让人毛骨悚然。吃人者大言不惭地将自己打扮成“反道德”的英雄,将其创作的“艺术作品”赋予某种不朽的价值。在这类冠冕堂皇的“为艺术而献身”或“艺术高于一切”的说辞背后,是一种不择手段地博取名利的、如狼似虎般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如此炽热,如同火山岩浆一般在中国的土地上翻涌,吞噬它遇到的所有人。这不是艺术,而是“反艺术”。 就是这样一些披着“艺术家”面具的魔鬼,居然在艺术圈内颇有市场。当“吃人”成为某些人显示其“先锋”姿态的手段时,这些人已经将自己开除出了“人类”的行列。这些让人恐怖和恶心的“艺术”的出现,显示出今天中国的艺术界已不存在任何“底线伦理”和“道德律令”。艺术应当引导人们仰望天空,还是将人拉入粪坑?艺术不应赞美魔鬼,而应荣耀上帝;艺术不应当将人类变得更坏,而应当让人类更向往崇高。从此意义上来说,吃人的行为绝对不是艺术形式之一种。

圣经中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照的。人的身上残留有神性,因此人是万物之灵,人与其他所有动物都不一样,人是不能被屠杀,更不能被同类吃掉。人类的道德伦理和宗教戒律乃是法律产生的根基,人类之所以形成“社会”,正是依赖于道德伦理、宗教戒律和世俗法律体系。某些道德准则确实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和更替,某些道德准则却与人类的存在相始终,比如圣经中的这句话,从亘古到永远,都不会废去。艺术不应当是道德和法律的敌人,艺术应当与道德和法律之间建立起某种和谐的关系来。艺术的本质固然是自由,但艺术仍然有其最后的界限——如圣经中的“十诫”和国际人权公约等,绝对不可以用“艺术”及其他崇高的名义来触犯。倘若失去了这一界限,那么希特勒和毛泽东便堪称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行为艺术家了——他们不仅屠杀了百万千万计的民众,还深刻地改变了民众的审美趣味和心灵结构,哪个行为艺术家能够取得这样的“成功”呢?如果失去了这一界限,那么用锤子一连杀死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的学生马加爵,也堪称一流的行为艺术家,他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屠杀计划,这个计划不也是实施一项行为艺术的漫长过程吗?

当然,更多的中国人参与吃人,不是出于艺术的喜好,而是出于生存的压力。每逢水旱灾难,饥民们便不得不吃人,故“人相食”写满了中国的二十四史。崇祯二年,延安人马懋才在《备陈大饥荒》里,详细记载了当时“人相食”的惨状:“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影。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如果说此种吃人尚出于无奈,那么有计划、有目的的吃人,则充分现实了中国政治及文化的野蛮性。鲁迅说过:“中国的文明不过是阔人安排享用的人肉的宴席”,直到今天,这出“人肉宴席”还在有声有色、源源不断地上演着。统治者坐在上席,艺术家坐在下席,大家一起把酒言欢、杯盘狼藉。

今天,究竟还有谁在“吃人”呢?除了某些洋洋得意的行为艺术家们,官和商,以及他们的帮忙和帮闲们之外,还有很多人都在津津有味地吃人,他们吃人的肉体,也吃人的灵魂。那些山西黑煤窑的老板们在吃人,他们儿女的豪华婚宴堪比海湾石油国家的王室,但每一道菜里都有矿工的血肉;那些修筑豆腐渣工程的建筑商以及他们所贿赂的官员们在吃人,他们从修建校舍的经费中贪污了大部分,孩子们还没有来得及哭泣便被掩埋在废墟之中;那些见死不救的医生们在吃人,他们的眼睛里只有金钱而没有生命的价值,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的降临;恐吓地震中遇难孩子的父母的余秋雨和代遇难孩子立言歌颂党恩的王兆山们也在吃人,他们的嘴巴上擦的不是“文化口红”,乃是还在流淌的鲜血。是的,那么多的人都在吃人,那么多的人不以吃人为耻。是的,那多的吃人者没有丝毫的内疚感,而惟有骄傲感。所谓的“行为艺术家”,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罢了。这是一个吃人的城市,这是一个吃人的国家。这是一部吃人的历史,这是一种吃人的文化。人肉宴席如流水般绵绵不绝。“人相食”既是中国的历史,也是中国的现实。

人的善良是靠不住的,人的邪恶却极容易被外部因素激发出来。很多人无法相信二十世纪居然发生那么多的大屠杀,纳粹的大屠杀,斯大林的大屠杀,毛泽东的大屠杀,红色高棉的大屠杀,卢旺达的大屠杀,天安门的大屠杀……文明难道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吗?文明对人类的制约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一位讲授大屠杀课程的美国学者采取了一种奇特的教学方式:在第一次课上,她让学生思考人们对待街头乞丐的不同态度,观察一些人在遇见乞丐时将视线移开的现象。她试图表达的观点是,大多数违反人性的恐怖事件的根源并不在“外部世界”,他们起源于对陌生人完整人格的否定,以及不承认其他人也是人类的一员。这位学者指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平凡的日常行为和大多数犯罪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超出了我们大多数人的理解。用这样的一种观点去分析中国的“行为艺术家”们,官和商们,以及他们的帮忙和帮闲们,他们何以心安理得地吃人呢?因为他们已经不把被吃者当作同类了。

吃人是中国的象征与现实,从历史一直延续至今,从高等人士贯穿于草根阶级。中国文化中充满了暴力和复仇文化,中国的艺术家和知识分子都应当致力于改造此种文化并开启另外一种生存方式。研究暴力与和解问题的英国学者安德鲁·瑞格比在《暴力之后的正义与和解》一书中写道:“正是这种暴力和复仇的文化,繁衍出了过去的憎恨和冤屈,从这一代传到下一代,根植于家庭、学校、工厂内发生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下去: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应当增进爱、同情和信任,还是传播仇恨之心、暴戾之气?如今,中国的社会秩序支离破碎,暴力气氛笼罩在城市和乡村。在此严峻时刻,文化艺术应当承担拯救者的责任,而非加剧社会的冲突和堕落。文化艺术应当呼唤健全明朗的人格形态,而非让邪恶渗透进我们的每一个毛孔。让我们将吃人的中国改造为人们彼此相爱的中国。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初稿,威斯康星大学
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定稿,北京家中

马萧:反对“国家八股”

八股文是明代开科取士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其文章有特殊之规定,题目皆取自四书、五经之言,所论内容不得跨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雷池一步,故八股从内容到形式都很死板,无自由思考之空间,作文者按特定之框架行文,读者亦无法从中获益良多,一言以蔽之:八股其文,刻板生硬,禁锢思想,败坏学风、民风之源。顾炎武在其著作《日知录•拟题》中对八股文的遗害作了精辟的阐述:”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材,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

八股文已经不复存在,然而八股思想却并未因此阴魂消散,依然罪恶滔天的弥漫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依附在每个中国人的头脑里面\灵魂深处。毛在延安干部会议上发表了著名的《反对党八股》的演说,一口气列举了”党八股”的八大罪状,可谓立论鲜明、气势磅礴。然而,历史证明,正是毛亲手缔造了一部无比强大的”国家八股”的宣传机器,其流毒一直延续到今天。其思想源泉大概源自他的”两杆子说”:”夺取政权,要靠两杆子:一是枪杆子,一是笔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这两杆子。”夺取政权自不必说,至于巩固政权,笔杆子的作用可谓居功至伟,为了巩固这个政权,执政党几乎垄断了所有的笔杆子写作的权利,将笔杆子们虏掠为专制机器下的工具——御用文人;为了巩固这个专制政权,笔杆子们编造的谎言和欺骗将历史与今天彻底洗头换面。一句话,党八股禁锢了党的思想,而”国家八股”,禁锢了全体中国人民的思想和自由思考的空间。

这样的事例在今天可谓是遍地开花,稍不留神,你还真难以发现八股思想在我们周围的存在,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这代人,甚至上代人,上上代人从一生出娘胎开始便笼罩在这样暮气沉沉的文化氛围的薰陶当中,接受它的洗脑,按照它的意志塑造步履整齐、个性单一的国人性格。稍微举一两例作个说明罢,比如说中央电视台的黄金节目《新闻联播》,据说是全世界收视率最高的一档子节目,原因大概很简单,一是中国人口多,收看电视节目的人群数量还是相当庞大;二是中央电视台作为共产党的主要宣传喉舌,它具备众多地方电视台所不具备的政治资源,当然,前提是中国人还不能自由的收看BBC、CNN等所谓”反华势力”的节目。稍稍留意,你就会发现,我们的《新闻联播》基本上是按照一定程序定调的,比如,第一条新闻必是某某中共中央总书记访问某个国家,受到何种待遇,画面必是某某总书记与外国要人某某亲切握手或是下飞机走上异国领土的瞬间;第二条新闻必是某某人大委员长在某某酒店某某宾馆会见某某国家国会议长某某;第三条新闻必是某某总理下乡访贫问苦生动感人的场景。如果某天的《新闻联播》换了调门,某某总书记不在第一时间露面了,必是某某省份的某某地方取得了一个如何重大的工作成绩,必须要在全国人民面前露一把脸,必须要在国人面前炫耀一番,用来摆显一下执政党的丰功伟绩,诸如此类。另外,像《人民日报》的社论、新华社的通稿,大概不外乎如此,都是千篇一律,整齐划一,这样的造神运动的背后是,新闻蜕变成为执政党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灌输政党意志、忽悠民众的”国家八股”、”党文化 “,其后果不言而喻: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打造成没有灵魂和思想、没有个人说话余地的人间活地狱。

当然,这些都已成为常识,对于这样的”国家八股”、”党文化”,我们大可不必去理会它,对于这种强制性的政治说教,就目前政治上的反对力量而言,还没有实力去彻底改造它,但是随着媒体的市场化、利益化,《人民日报》的社论,新华社的通稿大概仅仅变成了例行”公事”,作为党的宠儿,民众的弃儿,继续这么骄惯下去,靠全国人民拿钱来供养和支撑这些部门,恐怕到时候于情于理都很难说得过去,”央视”之所以红火,也仅仅是因为它垄断了足够的政治资源,如果舆论完全放开,依照其运作方式的惯性力量,恐怕连湖南卫视都有得和它一争高下,更不用说靠硬碰硬、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拼杀出血路来的海外媒体。在不久的将来,在民权意识觉醒到足够强大的一天,它们的消亡是迟早的事情。

在后极权主义时代,”国家八股”是党权与民权较量的一个晴雨表。党权正是依靠这种”国家八股”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强制灌输来麻痹民众,封锁消息。在贵州瓮安事件中,”国家八股”再一次愚弄了全国人民,再一次表明,执政当局并没有因为它认同民权的普世价值的同时,亲身去践行,它一以贯之的骄横、目空一切的恶劣政治品性依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国家八股”操纵下的笔杆子们的华丽文章:

上午11时许,石宗源书记一到瓮安县就立即赶到”6.28″事件现场察看;直接深入群众了解情况;看望公安民警、武警官兵——邀请瓮安县23个乡镇5个社区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0多位同志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对”6.28″事件感到痛心疾首,认为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瓮安县乃至全省的形象,破坏了瓮安县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破坏了全县和全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纷纷要求党委和政府要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当晚7时许,刚刚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结束的石宗源书记,又在县城所在地的雍阳镇,组织召开有老干部、群众代表、个体工商户、中学生及教师等现场目击者参加的群众座谈会。

石宗源指出,”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

这是《贵州日报》7月1日在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发表的文章。石宗源系贵州省委书记。从文章上来看,笔杆子们对于石宗源的行程可谓是面面俱到,从一到瓮安就赶赴事件现场开始,直到当晚7时石宗源作出指示,通篇文章充满了对石宗源的歌功颂德,充满了对民权伸张的漠视,对于石宗源一到瓮安不去抚慰死者家属的非人道的行为不加批评,对于瓮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要求党委、政府严厉打击破坏分子的”法盲”辞令不加批评,对于石宗源以党代政、以党代法对于瓮安事件所下的”政治性结论”不加批评,对于阻挠民权伸张中的公安民警们不加批评。对于这些无耻之尤的笔杆子们,我深感痛心疾首!

反对”国家八股”!

鄢烈山:黑帮恰似地震云

随着新华社的《瞭望》周刊、中新社的《中国新闻周刊》和《南方周末》等有影响力的媒体对于贵州瓮安县“6.28”事件的深入报道,将各方目击者描述的事件细节及多年的亲身感受拼合起来,我们已经可以做出比较清晰的判断。

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导致了当地官民关系、警民关系的尖锐对立,这绝不是骂几声“刁民”或归咎于一小撮别有用心者的煽动所能消弭的。贵州省领导引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条古老的政治格言告诫各级干部权为民所用,说到了问题的根源。

6年前被调来镇守此地的贵州警界标兵、事件发生后被免职的瓮安县公安局长申贵荣,在回答《中国新闻周刊》“他们为什么对公安充满仇恨?”之问时,借酒壮胆吐真言:“我计算过,这几年,针对群体事件,我们出动百人以上的大行动就有五次。这其中包括矿权纠纷、移民搬迁、房屋拆迁等等。我们几乎把人都‘得罪’完了。”也就是说,群众的不满是基于利益冲突的,警方实际上充当了代地方政府受过的替罪羊。一些地方的执政者,一有情况就让警察去弹压,却“忘”了最根本的一面:“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也明显地暴露了这一点。少女李树芬停尸河边那么多天传言纷纷,县有关领导没有当回事去关心;呐喊“申冤”的人聚集在公安局大厅前,4个小时也没有县领导出面疏导;只有在群众面前强硬惯了的警察,一把扯过两个初中生举着的白色横幅,用警棍将他们驱赶……只知用专政手段对付人民群众怎么能不失人心?正应了《书经》上的警世恒言:“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也正是在群众难以讨到公道,不敢讲真话,没有安全感的环境中,帮会势力、黑恶势力才像毒蘑菇一样有了繁育生长的条件。

一名学生对中新社记者介绍,加入帮会不仅是差生和男生的“专利”。在瓮安,要想安心学习,不为人欺,也必须要加入帮会寻求“靠山”,女生也是如此。帮派成员并非仅活跃在学生间,这仅仅是帮派的最底层。据一位曾投资开矿的当地人介绍,在“金字塔形的结构”的上端,黑恶势力或隐性或张扬于矿区,甚至与公权相勾结,以谋取利益,“如果不接受帮派的条件,一些矿很难开下去。”其条件包括收取保护费;或者控制矿石的外卖,或者在矿企里享有干股等等,有些帮派成员则自己开矿。申贵荣也说:警方内部有人与黑帮有纠结,比如组织抓赌时警察未到赌徒已跑。贵州省委副书记王富玉说,有的干部充当黑恶势力的“通信兵”和“保护伞”。

黑帮恰似地震云,它们如果笼罩了百姓的生存空间,那就是社会动荡不安的征兆。文史学者王学泰研究过中国古代的游民社会和江湖文化,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揭示了当代农民维权领袖产生的根源和地下教会的兴起,他们的研究都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近现代史学者叶曙明的新著《大国的迷失》第一部所讲的,帮会组织150多年来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例如清朝湘军中昼则跪拜营官、百长,夜则帮会头目升座,这种状况到武昌起义时的新军中犹然……

古代帮会最早的根源在于,政权和绅权有治理不到的地方。靠族权维护地方平安,而小姓、小族受到大姓、大族欺压时,就通过异姓结盟来互相救助(洪秀全的“拜上帝会”组织则源于土著与客家人之争)。人是社会动物,需要有归属,有难希望有人扶助,遇不平要找人“摆平”。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提供公正、安全等作为“公共产品”的社会秩序。正不压邪,政府当作为时不作为,不当作为时难作为,就必然给黑社会提供发展的机会。哪里帮会林立、黑势力当道,哪里就迟早要出乱子。

申贵荣说:“我们在全州第一家成立打黑除恶办公室,局里调来一批尖子组织打黑除恶的专项斗争。起先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还是打掉了一些团伙,但到后来,遇到玉山帮这个团伙,我们明显感觉力不从心了。”他为什么会力不从心?这个问题肯定比公安自身的问题更大,相信进一步的追查可以给我们答案。

长平:期待当事人都像范美忠那样说话

最近发生的几起事件,让人怀念起范美忠来。范美忠最大的贡献,是他以当事人的身份尽情言说,虽然按照光亚中学校长卿光亚先生的说法,他是以自残的方式说话,但是毕竟让人们充分了解了事实真相及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有了思考和辩论的基础。最近的一些事件中,当事人都缄口不言,难免猜想四起,甚至谣言纷传,没有事实基础的评论则充满了臆测。

先从一起同样是发生在教师身上的事情说起。不久前,在安徽一所中学的教室里,两名学生上课时打架,授课教师杨经贵并不加以制止,而是“处变不惊”继续上课。其中一名学生送医院后不治身亡。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认为杨经贵失职,给了他停职及赔款的处理,而一些教师为杨经贵辩护,说他的“不管”背后有隐情,该校半年前曾有班主任因管教学生而遭断指报复,老师们至今心有余悸。

按照正常的情况,老师干预学生的课堂斗殴,实属职责范畴,也是举手之劳,杨老师的冷漠的确令人惊讶。要探讨非正常现象背后的原因,这时候最重要的事实就是杨老师当时的心理状态。如果他也像范美忠一样,通过博客或别的媒体把自己的想法悉数道出,那就有了讨论的基础。现在一些评论,除了总是正确得让人无话可说的道歉谴责之外,大多是作者的猜想,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事。

杨老师开口说话不一定能够推脱他的责任,但是可以让人明白教师的真实生态。如果他能提出一些疑问,或者像范美忠一样为自己辩解,那么讨论就有了针对性,是非也更容易辨析。当然,如果你说沉默也是一种生态,那就是另外一个更严重的问题了。

贵州瓮安事件消息发布的不尽人意之处,也是迟迟没有听到当事人的声音。后来当事人终于接受了媒体采访,但是人们仍然怀疑他们说话的可靠性。如果这些声音都是真实可靠的,那么有关方面就应该后悔没有早点让媒体找到他们。也许那个青年真的做了三个俯卧撑,李树芬就跳河了。假如这个事实一开始就由当事人来讲,而不是只有警方的陈述,那么“俯卧撑”这三个字恐怕就没有机会成为今夏令人难堪的流行语了。

至于发生在上海的恶性袭警案,人们更希望听到犯罪嫌疑人杨佳的道白。根据现有的信息,比如杨佳的律师谢有明透露其“精神状态正常,法律意识强、自我保护意识强、逻辑严密”,而警方表明此前在他涉嫌盗窃的盘查中并无不当处置,态度非常好,还两次亲赴北京调解,那么这起惨案的发生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这样的不可思议中,谣言就有了市场,各种猜想似的评论也应运而生。无论对于死伤者,还是行凶者,这些谣言和评论都有可能不够公平。而对于关心公共秩序的民众来说,了解真相是他们的权利。要想讨论真正的应对策略,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几率,除了加强警力之外,让更多的当事人出来说话,进行充分的报道和讨论,是最好的办法。

回想范美忠事件,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分析,但是没有谣言,没有凭空臆测,这是花大力气阻止谣言的有关部门应该思考的事情。

刘晓波:当杀手变成大侠

嫌犯杨某杀死10名警察

嫌犯杨某杀死10名警察

2008年7月1日,中共建党87周年纪念日。北京青年杨佳专门选择”7?1″这天闯入上海闸北警局,挥刀刺杀警察,死6人,伤5人。

此案的惨烈引起海内外关注,同时感慨杨佳之胆大包天,竟然独闯人人生畏的警局;上海警察之无能,居然在自己的地盘里,让一个毛头小子逞以一当十之勇。

截至目前,关于杨佳杀警察的动机,官方并没有提供证据充足的版本,而官方出面否定的民间版本则网上广为流传:去年10月杨佳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车代步,闸北分局警察怀疑他盗车,抓回警局审讯,后来事情搞清楚了,杨被无罪释放。但他在被拘留期间,遭受警察的刑讯逼供和殴打虐待,性器官严重受损,今后将无法生育。于是,杨佳向闸北分局投诉,要求赔偿3万元,但加害方只同意赔偿1.5万元私了。杨拒不接受,屡次去闸北分局理论,警察们失去耐性,干脆不理他。

杨佳行凶之动机的民间版本一出,网络舆论便出现分化,在许多网民的心中,杀人犯杨佳变为替天行道的”大侠”或反抗暴虐司法的”草根英雄”。 甚至有网民贴出《愿意照顾杨母余生的请举手!》的帖子:”英雄的母亲不要悲伤,今后我们都是你的子女,有什么困难,我们帮你!”

残忍的”杀手”变成令人敬佩的”大侠”或”草根英雄”,这样的网络民意所揭示的,绝非民间的冷血,而是现行制度的暴虐性和司法不公,更揭示了官民对立之严重和民意爱憎之鲜明。在同情和敬佩杨佳的背后,是对独裁制度及其专政工具的厌恶,对不公正司法及其执法者的怨恨。

首先,独裁权力主导的跛足改革造成难以愈合的社会断裂。胡温上台后,高调宣扬”和谐社会”,恰好说明当下中国的不和谐。其次,凡独裁国家,必定是警察国家。警察作为专政工具,拥有制度所给予的滥用暴力的权力,既然是维护独裁意志和践踏国人人权的先锋,也就必定造成警民关系的极度紧张。再次,党主司法不可能有司法公正。中国的法律不是守护社会正义的制度,而是独裁权力实现其统治意志的工具,当党主司法吞噬真正的法治之时,警察们的滥用执法权和有法不依必定变成常态,民权受损不可能得到司法的公正,民间也就必然失去了对法律及其执行机构的信任。具体到杨佳暴力袭警案。正是极为恶劣的司法环境,导致杨佳铤而走险、杀警申冤。在此意义上,党主司法的独裁制度,对这次袭警案负有第一责任。

同情弱者、敬佩敢于挑战强者的弱者,乃人之常情。在中国的制度下,民众对警察是绝对的弱势,单个百姓对警察机关更是弱中之弱。杨佳以命相拼的所为,不仅是弱者挑战强者,而且是极弱挑战极强,绝非一般的勇气,而是大勇。正因为他以极弱之地位挑战极强之机构,用自己的生命挑战强大的官权,他才能赢得”扬大侠”的美誉。

杀人者变成扬大侠,如同火烧瓮安县衙大楼的群情激愤一样,再次向中共当局发出警告:如果当局还不放弃独裁治国的暴力和谎言,还不开启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政治改革,那么,弱势民间的怨恨就只能积累越来越深,官民对抗就会越来越强,民间的抗争方式也会越来越烈,非但不可能有”和谐”,反而极可能出现失控的大规模暴乱,使中国再次陷于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川  歌:奥运之后开始政改

政治改革在中国是一个敏感话题,其敏感度随着国家政治局势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毛、周统治时期,是谈不到有什么政治改革的,大独裁者毛泽东以一个人强悍、蛮横的意志独自统治国家,不允许有任何政治上的变革发生。改革开放之后,邓小平先生曾试图变革一下中国死板、僵化的政治体制,在他的支持与默许下,胡耀邦与赵紫阳二位先生进行了一些在一党专政体制下的有限改革,但是,这些变革虽富有意义,却终于为强大的专制政治惰性力所中止。由此,一九四九年以来所确立的共产党一党专制的政治格局从未有任何实质性的变革。一党专制的政治的实质是一党官僚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权力仅属于一个超迈于国家、人民之上的政党独家行使,人民则与权力无关,人民无权以他们的意志影响国家的经济、文化等重大事务。

一党专制的政治弊病实在是太多太多,举不胜举。就其要点而言则是:一、缺少监督。一个党长期统治国家,全面控制国家社会,使用政治强力排斥所有与执政党持不同政见的社会势力,使国家长期处在单一的政党狭隘的意志控制下,失去了应有的动力与活力,国家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造成了国家在各领域的长期落后状态。二、公民参政度极低。政治透明度极低。公民无法通过有效的形式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没有公正全面实质性的选举。如此,人民无法通过合法程序确定他们合意的政治准则与政治基本制度、无法选出他们合意的政治领导人,人民被排斥在国家的权力圈之外。其结果必然是政治准则的陈腐落后、政治制度的僵化无动力活力,政治领导人的无能与腐败。

应当说,没有多少人真正赞成一党专政,除了少数特殊顽固的专制主义者。

中国的一党专制政治体制是不能不变革的,不变革,那意味着中国人民将继续在此极不合理的政治制度下苦苦受难,意味着中国人民继续不能享有普世人权,如言论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等。

不变革,这个国家如何继续生存下去呢?继续以国家暴力压制要求变革的社会需求,继续强力阻止社会的变革进步吗?从常理来说,没有变革就没有进步,对中国社会来说,变更是如此。因为中国社会的诸多“疾病”,变革为其所急需。

不变革,就会继续苦磨,继续受难,或者矛盾激化,发生社会动乱,最严重的是战争。无序的社会动乱与战争都是人们所无法接受的,只有理智、负责任的变革是合理选择。

中国的执政当局,不能再拖延下去了。必须启动政治变革,否则,不但是无法应对外界的批评,而且也无法解决种种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与落后的政治制度有关。

奥运之前不可能变革,因为要开奥运会。确实需要稳定,奥运之后,应该可以启动变革了。

变革的方式可以是渐进的,如果中国的政治领导人有伟大的领导才能,也可以激变,只要激变引起的动荡局面可以掌控。如下的变革原则应当是可以参考的:执政党逐渐瘦身,不再实际直接掌握国家权力,执政党的政治理念符合现代民主自由普世准则,放弃问题很多的马列主义等极端革命思想的所谓指导,代之以普世多元的价值观。逐步推行实质性的公民选举,让人民参与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让人民决定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与去留。言论自由,不再严控媒体与舆论,让人民自由言论。没有人再因为言论问题而受刑事处罚。一部现代高质的新宪法的颁布与实施。终极的多党制构成稳固永久性的国家政治体制结构。

如此言论,仅是一个对国家前途持积极关心心态的作家的一家之言,其是否合理、正确或是否具有可行性?那就要看大众的评判与历史事实了。阿弥陀佛。

200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