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爱国匪谍”柏杨

作者:郭冠英,台湾学者

有天张香华(诗人,柏杨妻子)给我一封信。那是30年前我写给柏杨的,他还保存着。她说,你拿回去作纪念吧。

那封信里写了些爱国、互勉的话。今天看来,我不会说好笑,倒自省是否还抱持当年的想法。当年柏杨就是今天我这个年纪,他在“国父纪念馆”地下室“匪情研究中心”养着。那是属于中国国民党的“党产”,负责人是中统的老特务,一个像电影《色,戒》中老吴那样的角色。我去研究中心用那里的图文作宣传,放在中视的“大陆真相”节目中播出。我能进出“匪区”,也算是“特务”,柏杨就是“匪”。

我对这个“匪”,当然不会崇拜,但也没鄙视。柏杨的《高山滚鼓集》,我是高中时在火车上看的,有点喜欢,记得他说警察是“三作牌”,“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后来听说,他被关起来了,是匪谍,也有人说是因为批评政府。我想怎么写那种文章就要关呢?后来见到了他,谈得来,或许是好奇、虚荣、叛逆、附雅,我们就成了忘年交。

其实他并没有与我掏心掏肺地深谈过,但我后来遇到许多与他有关的人,知道了很多他的故事,变得很了解他这个人。他还叫我做他的纪录片,我就又把他的相关纪录找出来看,把他的一生浓缩成了15分钟,那可不比他写《白话资治通鉴》容易多少。片子定格在他自己写的“我还要飞”最后那一撇上。他看了满意,我也满意,香华用这部片子代表他去大陆放给读者看,大家都满意。

当时这种匪情中心还有一个,就是安全局养着的“国际关系研究中心”,“李匪敖”从劳改营放出来后也养在那里,这倒很像大陆政协的文史资料室,不少人是“战犯余孽”。这些“匪逆”与最高当局都有个中间人,也算是白脸。中间人或是老长官,或是老朋友,雷震的中间人是王新衡,李敖的是吴俊才,柏杨的是李焕。

所以,柏杨其实是特务。他是特务出身,他的朋友多是特务,他获罪也是因为他是特务,就像雷震当年反共最激烈、陶百川是军法官出身、李荆荪是反共健笔,后来多是因“不识大体”、“不顾大局”而被压制。当然还有些别的原因,现在这全被扣上“白色恐怖”之名而被丑化否定,甚至完全过了头,是非常不公平也不合历史事实的。

我早就在想,柏杨死了,我是从俗把他吹成人权斗士以哗众呢,还是从实说他是“误入”旁门?不管是歧途还是正道,人死了,说点好的吧。但是如何给柏杨定位呢?说爱国吗?他最爱国,但他爱的是中国,那不是最不爱台湾吗?那不就又成了卖台吗?

他是因为“爱之深,责之切”,与原来的特务圈渐行渐远。又因自己在旁门中有点名气,看那些仍在当“三作牌”之老友不顺眼,对那个沉重的体制有不满,他们也看他不顺眼,这时他调皮地开了个“大力水手”的玩笑,就被打成了“匪谍”,走上了“人权斗士”的不归路。后来时代变了,他又成了“国之大老”了。但柏杨一直在问:“哪个国?”

柏杨最不欲明确答复这个问题,他只说家是心所在,大陆是故乡,台湾是家。绿岛那块纪念碑是柏杨与李登辉揭幕的,上面写着柏杨的话:“在那个时代,有多少母亲,为她们囚禁在这个岛上的孩子,长夜哭泣!”对,但我们把格局放大点,当年那些绿岛守监官兵,现在被打成凶神恶煞,他们在大陆的母亲,可能也为台湾音讯全无的儿子在暗夜中哭泣啊!

我有段时间要进入特务核心,被选到“中央党校”阳明山革命实践院受训,同学中有位绿岛政治监狱主任,姓汪,柏杨与他相处得很好,在书中提到过这个人,还提到他政校青干班的同学韩中将来狱中对他照顾的事。

柏杨出生在河南,小时候受后母虐待,他说从小就悟出个道理:“爱是打不出来的,打出来的只有恨。”他以这种心情形容日本人的侵略。他在高中听到“西安事变”,如五雷轰顶,一路哭着回家。后来蒋委员长领导抗战,一听到“大刀进行曲”,他就热血沸腾。“九·一八”时他还是小学生,他们全班哭成一团,深觉国家就要亡了,他说这种阴影笼罩了他一生,到80多岁,仍会以为国家就要亡了。后来到台湾,进了救国团,成为“蒋经国的人”,李焕是主任秘书,所以横贯公路有很多地名是柏杨取的。他会成为“人权斗士”,其实还是“色,戒”害的。

柏杨一生结了5次婚。他与自己辅导的学生谈恋爱,被女方父亲告到“教育部”,蒋经国叫李焕请他了断,否则走人,结果柏杨爱美人不爱江山。但又是这段婚姻,给柏杨带来极大痛苦,为之坐牢,妻离女散,终难弥补。

柏杨离开救国团,生活无着,常去找李焕诉苦。李焕住瑞安街,当时李庆安刚生,李焕抱着女儿在巷子里听他谈话。他出事,李焕向蒋经国说:“他批评政府是有的,但不是匪谍吧?”蒋经国当然知道是欲加之罪,怒曰:“他就是冲着我来的!”后来,扣他个参加“民盟”了事。柏杨到大陆还到“民盟”去照了张相,说是来“报到”。

柏杨出来后,有天在街上遇到李焕。李焕说:“你受苦了。”柏杨却说:“这是给我的磨练。”张香华在旁看了很感动。

在李荆荪的葬礼上,气氛肃杀,绿岛同学要致祭,但司仪不敢报,柏杨不知哪来的勇气,站起来说:“火烧岛的难友,到前面来!”李夫人迸出第一声哭,家属下跪齐泣。

写到这里我的眼红了,交了柏杨这朋友我还是欢喜,虽然李敖老因此骂我“汉奸”。柏杨说,他死了,骨灰要洒在台东与绿岛的海峡中,果真如他愿,我会去洒一把。

萧功秦:台南农村的中产阶级

作者:萧功秦,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昨晚从排湾族聚居地返回后,我就睡在L先生家里。今天早上参观L先生自己的养猪场。他养了那么多猪,却只有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三个人管理,养猪场已经全部自动化。黑色的猪个个壮实无比。特别令人称奇的是,2000头猪集中于此,却并没有什么臭味扑鼻而来。L先生解释说,这是因为他的一位好友临终前告诉他一个中草药秘方,猪吃了后就不会有什么臭味了。

上午,L先生继续带我参观他们村的几户人家。先是去农会理事G先生家,那里还有几位农民等着我们。

他们告诉我,台湾的养猪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可惜他们到大陆却大多亏本而归。我对此颇感吃惊,再三问他们情况是不是这样。他们说,台湾的中小企业在大陆投资办厂的,成功者只有十分之一二,等待机会的十分之三,其余都属于失败者。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信息不灵通、不会处理与当地政府的关系。除了生产环节与管理技术方面,台湾人比较内行;在销售、流通、经营等环节,在大陆经营养猪业的台胞并没有优势。我追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要到大陆去作投资呢?他们说,这是台南人从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冒险性格。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这中间的深层原因实在值得我们反思。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一是台湾中小企业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容易被仿效,而当地企业却有诸多优势,如当地人脉关系、社会资源网,等等,一旦学到了技术就成为有力的竞争对手。这种情况,在台湾学习日本时也出现过。二是我们大陆的法制不健全,某些地方官员先是千方百计让你投资,一旦你开始赚钱,就用各种方法巧取豪夺,使你进退两难,投诉无门。本地的农民说,他们中有好多人血本无归。如果大陆的法制能真正健全起来,两岸真正在经济上不可分离,使台湾南方农民真正尝到与大陆合作的好处,那对于两岸统一实在是件大好事。

下午2点去访问水果专业户曾先生。曾家是典型的从传统农户转型发家致富者。他们三代以前很穷,他父亲当学徒,8个月后就自立,正好农业发展,农民们需要小家具,他就制造小家具发了点财,然后又购入土地种植水果。后来,几个子女陆续读了大学,其中还有两个MBA,他们已经购买奔驰轿车使用。出门后,我由曾先生的女儿曾教授陪着,去附近的宗族祠堂看了看,深感台湾对中国传统家族制度的保留之完整是大陆难以想象的。朱姓是该村的小姓,后来发达了,族里各家出资建造了大祠堂,成为该姓凝聚的中心。

南部台湾如何从小农社会发展起来的?今天访问的两户人家具体地告诉我有关情况。台湾大多数中小企业是小农艰苦创业的结果。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子女耳濡目染,使家风得以流传下来。他们都十分谨慎小心,从小就不乱用钱,做任何事都精打细算。

我从上午参观的螺丝厂老板李先生的儿子身上看到这一点。大学毕业后,他回家帮助父亲扩展家业。他们家生产的螺丝远销世界各地,而以日本、加拿大居多,所接的定单,多得来不及完成。他们的螺丝技术含量很高,用了30来个工人,厂房虽不大,却是全新的,机器全部自动化,效率极高。这使我想起了我们大陆一些速成的暴发户企业主,由于是钱权交易而大发其财,来得容易挥霍得也厉害。他们的第二代有的已经长大成人,但从自己的先辈身上学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因此腐败堕落更严重。这样的对比实在是令人忧心。

去火车站的路上我问曾教授,台湾民主化实现以后,对于社会有什么积极与消极的影响。

曾教授说得很简洁:民主化以前,台南的官僚作风很重;民主化以后,政府对老百姓的态度好多了。去政府办事,公务员会很热情地沏茶倒水,做事也不敢拖拉。一有告诉(即投诉),都会很快处理。当官的为了争取本地老百姓的支持,可以说在待人接物、满足人民的需要方面,尽了很大的力。但民主化也带来了一些问题,那就是政客在竞争中无所不用其极,中伤、拉拢,电视上造势,什么都使了出来,弄得社会沸沸扬扬。精力也大都放在如何对付竞争对手方面,真正的经济发展往往考虑不到。不过,过了竞选期,情况就会恢复到相对正常状态。

江平:中国法治三十年

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虚无主义

经济观察报: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今天,你作为一个法学家,如何评价这三十年中国所走过的法治历程?

江平:要说这三十年,恐怕要从三十年之前的三十年开始。明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了,只有把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放在这六十年的历史背景下,才能够更清晰地辨别出我们所走过的道路。

经济观察报:不鉴往则不足以知今。

江平:回顾历史是很重要的。共和国的六十年,前三十年就是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虚无主义,后三十年是从法律经验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就是说,我们国家经历了四个法律时期: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经验主义,现在在走向法律理念主义。

经济观察报:法律实用主义大致是从何时到何时?

江平:从建国后到“文革”前吧。法律实用主义也可以叫做法律工具主义,它有三大特点,一是法律不要有体系,立法也不要求完善、完备,有一些法律够用就可以了;二是法律也不要太复杂,条文不要过多,简要的内容就够了;三是法律不要太约束人,不要捆绑自己的手脚,法律只不过是行动准则的参考。

经济观察报:成为一种工具。

江平:而且是不太重要的工具。1951年到1956年我在苏联学法律,也是这样。但是苏联所采取的法律实用主义,也许比我们高明一点。苏联还是很注意法律建设的。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的第一天,列宁就颁布了两个法律《土地法令》和《和平法令》,但是沙俄原来的法律仍然留着,不像我们1949年完全彻底地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就连规范市民生活、婚姻家庭的民法典也废除了。苏联到1923年列宁亲自领导制定的《苏俄民法典》通过以后,才把原来旧沙俄的法律废除了,人家尽量避免让法律出现空白。而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法律体系,要构建一个什么法律体系?直到八十年代、甚至九十年代才逐步提出来。

经济观察报:“反右”运动的时候,有一些法学家就是因为纯法律的理念被划为右派。

江平:著名法学家谢怀轼先生就是因为主张“一切都要有法律、一切都必须依照法律”而被划为极右分子。因为他的理念与当时流行的法律实用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法律实用主义的主张是,不一定需要法律,也不需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可以说法律实用主义的思想现在仍然存在,一些学者就把法律实用主义当作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核心观点,认为法律就是国家的工具,而且应该是很得心应手的工具。

经济观察报:到了“文革”时期,连法律实用主义也不要了。

江平:法律实用主义可以向两个方面发展。发展得好,逐步总结经验,也可能逐渐走向健康的法治道路;但是,法律实用主义也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法律虚无主义。很不幸的是,中国走向了法律虚无主义。“文革”中,不仅是什么法律都可以被打倒,宪法也可以被践踏,甚至“公检法”都可以被彻底砸烂,“最高指示+群众运动”就是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当时有一句口号“只要是符合全中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的利益,那就什么都可以干”。到底谁来裁定是不是符合中国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那当然只有最高领袖能够知道,最高领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一句话顶一万句”嘛。群众运动更是天然地代表群众的最大利益,被看作是最天然合法的,一切都崇拜群众运动。只要以人民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什么事都可以干。

经济观察报:群众运动也是践踏法律的最大挡箭牌,可以用群众运动蔑视一切法律。

江平:以人民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以国家的名义干的坏事,干的践踏法律的事情,我们没有很好地清算。20年前,那时我还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曾经发生了“邮票事件”,在人大常委会激起了风波,争论得很厉害。当时把邮票上面的“人民邮政”改成了“中国邮政”,这就引起了几名常委巨大的愤怒,甚至上书到中央,说把“人民邮政”都取消了,等于把我们的性质都改了,又恢复到过去了。经过认真的讨论,最后还是认为改革并不错,没有“人民”两个字,并不等于你的性质就变了。到底邮政是不是真正为人民,并不是你上头写了两个字,就能够代表的。

经济观察报:前些年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提议把“人民法院”中的人民两字拿掉,也激起了舆论风波,许多人批评甚至谩骂贺卫方。

江平:不是说“人民”二字不能用,问题是在以人民为名义的下面,谁是人民呢?深圳市中院的院长说了一句话:“法院的判决不能够让人民都满意。”据说引起了常委会一些人极大的不满,你不能够让人民满意,法院的性质是什么?只要法律的判决能够符合群众大多数人的意见,大多数人都满意了,那就是一个好的判决。能这样来说吗?法院的判决本身应该是高度专业化和高度公正的产物,而不是群众来做出的决定。

法律经验主义

经济观察报:“文革”结束,也标志着法律虚无主义的终结,至少是在国家层面上已经认识到,没有法律是不行的。

江平:从改革开放开始,我国的法治进入了法律经验主义阶段。法律经验主义之所以出现,有很深刻的历史背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摸着石头过河”,曾经受到一些人的赞扬,也有一些人称之为经验主义。在改革之初,我们知道中国要走向另外一个“岸”,要摆脱原来国家无所不包的高度控制状态,走向一个开放的社会,那彼岸究竟是什么样呢?确实不是看得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摸着石头过河”。

经济观察报:“摸着石头过河”也就成为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之内法律发展的指针。

江平:一段时间里,法律人里面实际上有两种思考,一种是,希望能够像美国一样先做制度设计,有一个宪法然后一管就是200年,甚至更长,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但是需要很好的制度设计。另一种是先摸索,当实践充分了以后,再把它上升为法律,成为制度。我把前一种叫做法律理想主义,它用法律制度设计来开创改革道路,显然不符合实际。据我所知,这种东西大概只有几个,《专利法》是这样的。当时必须先有《专利法》,先有制度的完全设计,然后才有实践。第二个是《行政诉讼法》,不可能先有行政诉讼的实践,然后再有行政诉讼法。再有就是《中外合资企业法》。1978年我们想吸引外资到中国来投资,外商不来,他们会问,我的权利有哪些,我的权利怎么保障?所以必须先有法律才来投资。委员长叶剑英很着急,要求国务院半年之内提交《中外合资企业法》。任务很着急,从来没有经验,只能够借鉴国外的法律。绝大多数的国家法律规定,外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因为一旦超过50%,董事长就是外国人了,控制权就被外国人掌握了。所以我们当初拿出来的《中外合资企业法》也是外商投资比例不能够超过50%.这个草案拿去给叶帅一看,他说,这样的法律有什么很大的意义?他说多多益善,少不行,多不受限制,少不能超过25%,多可以到80%、90%.旁边的工作人员就提醒,如果超过50%董事长就是人家的了。叶帅说那好办,咱们在法律上写上,超过50%,董事长还只能由中方代理。到了1991年修改《中外合资企业法》的时候,觉得这不符合世界的普遍规则,所以那次修改主要是修改这一条。

经济观察报:法律先行毕竟是个案,绝大多数是实践充分了以后,再上升为法律。

江平:在改革时期也只能如此。《农村土地承包法》什么时候出来的?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验很充分以后,才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位“三农专家”说:如果依照你们法律人的搞法,那就永远没有农村土地承包。农村搞土地承包经营制,能够先搞一个法律吗?显然不可思议。

经济观察报:俄罗斯的私有化改革,就是“先设计后施工”。

江平:1991年“8.19”事件之后,由青年改革学家盖达尔和其他一些人关着门来研究私有化的过程。这些人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起草了一部法律和20个法令,1992年9月颁布了私有化的方案,把国有企业变成了私有化的证券,规定1992年9月2号以前出生的每一个俄罗斯人都可以领到一张面值一万卢布的认股权证。这完全是精心设计好的。但是这种法律先行的最终结果是,认股权证被一些人收购起来,出现了寡头垄断。

经济观察报:对比来看,我们这样的一种经验主义看起来是慢一点,或者有一些曲折,但是总的损失相对小一些。

江平:事实说明,法律经验主义的保守、谨慎,对于正在进行的改革确实有利。从1982年我们就开始搞了《民法典》,4稿都已经很成熟了,快要提交通过的时候,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的讲话改变了进程。他说,农村的改革我们大体已经知道了走什么方向,但是城市里面究竟怎么搞?国有企业走什么路?经济将来到底是计划呢还是市场?都没有一个最后的定论,或者说明确的方向。在城市改革还没有明确方向的情况下,搞一套完整的、系统的、无所不包的《民法典》,符合不符合实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搞一部无所不包的《民法典》,可能是不切合实际的,甚至是束缚改革的。彭真提出了一个很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经济观察报:也就是说,没有急于搞《民法典》是正确的?

江平:制度是从哪里来的?是从我们法律人或者法学家或者立法人的脑子中出现的呢?还是在转轨的时候从实际出发、从现实出发总结出来的呢?应该说三十年的改革,没有碰到太大的波折,或者非常大的损失,可能跟法律经验主义有关系。

经济观察报:但是我们进一步的改革开放,能不能在经验主义的基础上来完成?

江平: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我随便举一个例子来看一看。农村土地制度是进一步改革很大的难点,为了避免在全国一刀切,所以在《物权法》里面写得比较笼统。但是在《物权法》通过了以后,紧接着重庆和成都就搞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包括土地的问题。这些试点有些已经超出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的规定,这些问题究竟怎么看?我是完全主张中国的改革还要进一步试点的,因为如果不试点,在法律上仓促规定,很可能对全局造成危害。现在如果只在一个省或者一个直辖市进行,那么它即便有问题,它所造成的危害也就会少一点。

经济观察报:法律是保守的、刚性的,不能够随便改。而改革开放实践又是很柔性的,是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如何解决两者间的关系,是一个难题。

江平:台湾学者陈长文送我一本书《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马英九在这本书的序言里面讲,当初他父亲希望他学政治,反对他学法律,说“马英九学法律,法治观念太强,司法性格太重,守经有余,权变不足”。这几句话我们应该很好地思考。因为学法律的人总是把法律尊为经典,条文是不能够随便动的,如果随便变更法律条文,就是破坏法治。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法律有其保守的一面,就是“守经有余,权变不足”。法律一旦制定,变通余地很小。《物权法》在制定的时候,写了禁止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大家说这一条千万别写上,如果写上变通余地一点都没了。所以我们应该看到,法律既有它积极的一面,又有它消极的一面。如果它不是好的法律,是恶的法律,出来了以后,或者条文规定太不符合现在改革开放的要求,那么它给社会带来的损害比没有这个法更危险,这是学法律的人必须看到的。三十年来有三种人为推动中国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经济学家、企业家、开明的政治家。如果评选改革开放三十年的风云人物,经济学家有一些,法学家没有。法律人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也要看到自己的不足。法学家要向经济学家学习。

经济观察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考虑怎么办。

江平: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有三个途径,一是先修改法律。由于改革在不断前进,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不适应现在要求的法律要修改。二是现在制定法律时要留有余地。法律不要搞得太刚性。有的法律刚性太足,恰恰妨碍了改革开放的发展。三是要有授权。如果你要想改变土地管理法,你不能够只有国务院的授权,应该有人大的授权。国务院给你的授权,你可以突破国务院的规定,人大的授权,你才能够突破法律的规定。

经济观察报:你如何评价法律经验主义?

江平:在法律经验主义基础上,我们走了很长一段道路,减少了损失,但是也有一定的弯路,有前进,也有倒退。经验主义发展下去,要逐渐从里面出现法律的理念,不能够仅仅是一个制度的设计,还要有一个理念的设计。

走向法律理念主义

经济观察报:什么是法律理念主义?

江平:所谓法律理念主义,就是把法律从工具、从制度变成治国的理念。1999年《宪法》里面写进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说是中国走向法律理念主义的开始。十七大报告里面,一方面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一方面又讲了弘扬法治精神。五四青年节期间温总理到政法大学来也多次谈到法治精神。

中国有些用语很有意思,前一段对于到底是叫“法治理念”,还是“现代法治精神”,还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一直都有争论。保守一些的人就用“社会主义法治”来为自己的理念说话。

这是很有意思的现象。我记得当初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人们就有不同解读:思想解放的地方强调的是“市场经济”,保守的地方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前两年某著名经济学家谈的就是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的市场经济忘了一个是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一个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忘掉了。当然,《宪法》上所写的,或者党代表大会决议、报告里面所写的,就是求最大的公约数。你要光写市场经济,有些人可能就不接受;如果你要写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另一些人也不接受。

经济观察报:法治在今天是不是也面临这样的困境?

江平:改革开放三十年,无非就是两个主轴:一个是市场,一个是法治。而这两个主轴都面临如何理解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很好地来思考:究竟怎样理解法治精神?我认为,在今天,市场经济和法治更多是在和国际趋同。虽然市场经济里面可能还有些经济命脉需要国家控制,但是市场是什么?应该是有一个共同的语言;同样,法治也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准则,也应该在国际上有一个共识。如果连这些共识都没有,谈何弘扬法治精神呢?我们刚刚踏入法治理念的大门,有分歧是必然的,但我觉得任何东西都要找出它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我觉得法治精神中最基本的,无非是民主和自由这两个基因。

经济观察报:在你过去的著作中也讲到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就是一个曲折的过程,或者说是进两步,退一步。

江平:进,进到哪里?退,退到哪里?总得有个交待,这样我们才可以对历史负责,我们走向一个更光明、更好的前程。不能笼统的一句话,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不知道总结自己历史教训和历史经验的民族,不是一个严肃认真的民族。这三十年来,我们知道自己是从哪里走过来的,但是究竟将来走向何处去,现在看起来仍然有争论,仍然有困惑,仍然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六十年前,我还是国民党统治区的高中学生,在参加学生运动时,就是高喊着民主和自由的口号。我想,建立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民主和自由仍然是现在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对我来说,六十年前是要为民主自由而努力奋斗,今天这个任务还仍然存在。当然,我认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只能循序前进,只能在目前的体制内来进行。我们这一代人经历了个人的磨难和苦难,也经历了国家的磨难和苦难,所以希望中国不要大乱,希望中国富强、政治民主、社会公平。如果现在出现了体制上的大乱,那中国要走向历史的大倒退。

刘军宁:封闭或开放:奥运对中国意义何在?

伦敦火炬接力受抗议者干扰

在伦敦,一名抗议者试图夺走火炬

2008年春夏之际,风云突变。由西藏动荡和奥运火炬传递所触发的民族主义浪潮日渐高涨。

华人留学生在火炬所经国家发起了声援与抗议。国内民众则发起了抵制家乐福的运动,一些中国城市还出现了零星的现场抗议。

愤怒的青年民族主义者正在把奥运会看成是发泄民族情绪的阀门,展现中国对抗国际社会的决心和力量。我担心,这正在改变奥运会对中国本来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有人认为,奥运对中国的意义在于拿到多少金牌,多振国威,在于表达中国对抗世界的强大能力。而我认为,这不是奥运会对于中国的意义所在。举办奥运会对于中国的真正意义,是在于促动中国进一步的开放,刺激正在失速的改革进程。

极端民族主义的崛起必将放慢乃至阻止中国进一步的对外开放。而在奥运即将到来之际,进一步抵制外部世界,关小中国的国门,或者外部世界对中国关小大门,那么结果肯定伤害了中国人的利益。如果把奥运会变成了一个对抗外部世界的机会,那么到头来受苦的还是国人自己。通过奥运,国门和世界的大门本应该进一步开大,现在却开始关小。

一个半封闭、半开放的国家最容易酿成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极端民族主义最大的问题,就是他们看不清中国国人的真正利益所在。

有人可能会说,中国对外开放已经很多年了,对外开放已经不重要了。我不同意,中国只是一个初步开放的社会,还不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社会。

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只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却没有回国游行的自由,有抗议CNN的自由,但没有看到CNN的权利,也没有抗议《人民日报》的自由。可见,一些根本的自由还没有对中国人开放。在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领域,国门仍然紧闭。

检验2008年北京奥运是否成功,在我看来,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看它能否促进中国走向全面开放!

谢  泳:灾难中的希望

这次对汶川地震的快速反应,显示了新时代国家的执政能力,在灾难面前,中国人表现出的精神令世界动容,中国政府表现出的应急处置能力,展示了一个政府逐渐走向开放和顺应时代变革的意愿,不要说与过去发生的同类事件相比,就是与不久前发生的一些特殊事件的处置思路比较,应当说中国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思路已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应当说是中国走向民主社会的具体表现。我注意到这次处置灾难的基本思路,一是在第一时间内公开事件的完整信息(这判断可能稍有局限),二是对国际社会的援助采取了开放的心态,三是对民间组织较少限制。虽然事实上现在还只是中国的近邻国家来华援助,但在面对外援方面及时采取的开放姿态,让人们感觉到了中国政府的开明和自信。

天灾不可防,但也不可怕。历史上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会遇到意外的灾难,尤其是自然灾害,但在灾难到来时,不同的国家和政府,面对灾难的态度却有相当大的区别。当年唐山地震发生时,一个国家的自信和开明就没有显示出来。主要表现在封锁关于灾难的信息,拒绝可能的国际援助。不是说当时的政府对灾难没有反应,事实上政府对灾难投入的人力和物力都是相当巨大的,对灾民也非常关心,但因为没有开放的心态,或者缺乏相当的自信,所以在处置灾难的基本思路上发生了偏差,对于灾难的救助在事实上是相当落后了。阿玛蒂亚。森早就在他的研究中提出过“民主社会无饥荒”的观点,他的基本判断就是信息的公开能使国际性的援助及时到来,而被监督的政府在灾难面前是不敢怠慢的。

对灾难出现时的信息公开,是长期困扰中国政府的一个问题。以往的思路是在全能政府习惯下养成的,其中暗含了一种自负的心态,以为只有自己是有能力和对灾民负责的,其它社会阶层不可能在灾难面前承担责任,这也属于无端自负中的一类。事实上,古今中外,在灾难面前,政府从来不可能包办一切,它的责任是巨大的,也是主要的,但却不是唯一的。信息开放的好处是让社会所有成员真实了解灾难程度,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这其中有独立的判断,有志愿的救助,社会成员在灾难面前表现出的良知和勇气与政府的行为并不冲突,政府没有必要对灾难面前的民间力量保持警惕,要相信人类文明进程中的理性力量。

汶川灾难发生时,我们可以看到全社会对灾难所具有的同情和关注,可以看到全世界对灾难所表现出的友善心理,这一切都表明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在灾难面前,超越意识形态的限制是一种普遍的文明行为。中国政府顺应时代的选择,真正表明了强大中国的自信、健康心态,这才是真正大国的表现,开明、坦诚、求实、自信和对人类文明保持敬意,这是一个大国具有的起码风度。

灾难中的信息开放,是防止谣言的最好办法。开放信息,建立在相信新闻从业者基本道德和职业训练的基础上。在灾难面前,新闻的开放程度是救灾的重要因素,因为在信息时代,开放的信息会使救灾的决策失误减到最低程度,开放的信息会集中全世界的智慧。汶川地震中,也有相关谣言流行,但政府用公开信息的办法,立即让谣言丧失存在的前提,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其实更应当说,谣言止于开放,在开放的信息面前,谣言不攻自破。在这次灾难面前,政府主动选择与新闻界合作,或者事实上认同新闻界在灾难面前的作用,都为政府赢得了主动,及时召开的各种新闻发布会,让公众对政府的行为有了清晰的理解,国家领导人主动面对新闻界阐述救灾的理念和思路,让全社会感觉到了温暖和希望。

天灾不可怕,可怕的是社会对政府失去信心;天灾不可怕,可怕的是公众看到政府每临大事不进步。中国这几年灾难不断,但在灾难面前,政府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能顺应文明时代的基本价值,这才是中国进步的希望所在。

2008年5月17日

曾  铮:澳洲施“休克疗法”应对气候变迁

去年十一月澳洲新一届政府走马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签署抑制全球暖化的京都议定书,此举赢得了当时在印尼巴厘岛参加联合国气候变迁大会的各国代表的热烈掌声。几个月之后,澳洲新成立的“气候变迁部”推出了被媒体称作“休克疗法”的一系列措施,想真正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实质性突破。然而“休克疗法”的推进并非易事。

澳洲的现状是:一、黑煤是澳洲最大宗的出口商品,今年的出口总价值差不多是250亿澳元(合1,637亿人民币,7,205亿新台币),相当于澳洲对美国的全部出口。

二、澳洲80%的电力来自于煤炭发电,这个产业的就业人员达三万。

三、发电厂所排放的温室气体占全澳洲总排放量的40%。

四、澳洲是全世界人均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之一。

在此种情况之下,澳洲想大幅减少排放量,必须首先拿烧煤的发电厂开刀。目前政府制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的时候,要让澳洲所使用能源的20%都是可再生能源,也即太阳能、风能、水电、地热能等等;到2050年,碳排放量要在2000年的基础上猛降60%之多。

另一个近在眼前的政策,就是要在两年后推出的“拿钱买排放量”的政策。 此政策的具体细节现在还不清楚,大概会是每排放一吨废气,就必须拿出10到20澳元来买。

这几项政策来的很猛,一旦实行,受冲击最大的当然是煤炭使用大户。因此,近一个阶段,大煤炭发电集团的总裁们走马灯似去游说气候变迁部部长黄英贤,希望她手下留情。有的想让政府给这些大发电厂一些特殊政策,让他们能“免费”排放一些碳,或者是给一些税收优惠。有的甚至威胁说,真要这样,他们就只好断电,或者是把成本转嫁到用户身上,让老百姓来承担。那样的话,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成本肯定得大幅上升,那他们肯定就会反过来去找政府“闹”了。

因此,许多新的政策细节还没正式公布,新上任的气候变迁部部长就已经面临很大压力。要推进一项新政策,必然牵扯到一些既得利益者,遇到反对也不奇怪。

另一个争议的焦点是:政府应对气候变迁的资金究竟往哪里投:是主要开发所谓“清洁炭”的技术,还是开发可再生能源?

“清洁炭”的技术是指把发电厂排放出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用管道输到地下储存。但这项技术目前还在实验室研究阶段,谈不上工业运用。现有的煤炭发电厂当然希望政府把钱投到研究“清洁炭”技术上,这样它们才不至于被淘汰。

这个话题说起来枯燥,但却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气候变暖带来的灾难已经对人类构成了重大威胁,澳洲在近几年也饱受由此带来的大旱之苦。由于媒体的大力报导,现在澳洲公众的环境意识很强,政府才敢于使用“休克疗法”强行推进减少碳排放量的政策。

至于说这些政策最终由谁来买单,大概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人谁也逃不掉。就像澳洲气候变迁部部长黄英贤说的那样:“我们过去大量的把温室气体排到空中,从没想过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因为这样做很容易、也没什么代价。然而事实上,这样做的代价非常可怕,只不过我们已经把代价转嫁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身上去了。”

大地震后甘肃媒体集体失声的真相

作为一名甘肃人,面对最近大家对甘肃媒体的指责,我本人完全赞同。媒体不是经常以人民的喉舌自居吗?怎么人民受苦受难了,需要帮助了,喉舌就沉默了,没声音了???在全国人民共同抗震救灾的时候,甘肃媒体就如此冷漠?

但同时作为一位新闻工作者,我觉得有些情况需要对大家说明一下,这决不是推脱责任,也决不是辩解。

5月12日地震发生当天,新闻界稍微有点常识的人肯定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由于通讯一时中断,到晚上六点,本人才通过全省各地的亲戚朋友,基本把各地的震情大概了解了一下,并向老总申请到一线采访。但老总认为情况不明朗、太危险,让我们第二天去。

13日要出发时,报社突然开会,说宣传部12日晚上两点多指示:所有的报纸不能报甘肃和全国因地震死亡的人数,不能派记者到灾区采访。所以13日除个别报纸有死亡人数外,大家都哑巴了。记者也不能下一线了。

13日中午,报社又接到通知,说可以去一线,但要以领导在抗震救灾一线的行动为准,死亡人数还是不能报,所以出现了甘肃媒体集体丢人的又一幕。

直到15日,才接到宣传部的新通知,说可以反映一线的民生问题了,但同时要重点写一些人民子弟兵特别是兰州军区的稿件(据说兰州军区曾经有负面的影响,要借此缓和一下)。

这两天,宣传部又通知,抗震救灾现在进入第二阶段了,灾区的一些困难再不能写了,尤其是灾区缺物资的,坚决不能写。这样的指示,恐怕神仙都不知道怎么采访写稿子了,你写得快,比不上指示变得快,你根本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指示。而且,据说这就是甘肃的所谓抗震救灾新闻会商制度!!!

谁都知道,陇南的灾情很严重,和四川的情况也有些不同,四川全国全世界的人都在帮,都在救,有的人已经考虑灾民方便面吃多了,该吃蔬菜和肉了,抗震救灾进入第二阶段了,但陇南现在的情况是人们连吃的方便面都不够,我们也学人家进入第二阶段,连困难都不让报,这还是人做的事吗?

说实话,这几天在下面采访,我们比读者还痛苦,新闻不让做,背着自己的良心写稿子,那种折磨太残忍了。

这就是甘肃的新闻环境!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冉云飞:悲伤的大地与我的同胞

冉按:这是昨天全文刊于《东方早报》的文章,写得较急,有许多问题没办法谈透。希望将来能写本书谈一谈我对此次地震灾难的反思。这两天看许多的反思帖,朱大可的《是谁杀了我们的孩子?》、阿丁的《丁汇报最后一次》、王老板《如何贪污牛博善款》,都是极可一读的好文章。昨晚接受自由亚洲电台申铧女史的采访,听说教育部发言王旭明又准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事迹,就忍不住差点在电话中骂了起来。大意是,我们不需要英雄,我们需要的是活着,做一个有尊严的普通人。多检讨倒掉的7000多所学校,将来不死或者少死点人,比树立几个英雄重要一百倍。这么多灾难,他们却在那里搞表演几十年的催泪弹,真是无耻之尤。在这么大的灾难面前,哪有什么胜利可言,夺取哪门子的胜利?一党独大的政府已经僵化到无法在灾难面前,更换它的危机公关方式,使得危机公关更人性化(全国哀悼是少有的例外,这哀悼日可视为积蓄几十年对执政党不满的一次心理抚慰),还是用那老掉牙的愚蠢方式行事,这样的教愚部,你能指望他进行真正的公民教育和安全教育?把个体生命放在第一位?听到王旭明这种可鄙的搞法,我实在无法控制自己,灾区人民需要的实际帮助和心理治疗,不需要什么狗屁英雄,也不需要把民众搞成愚民的所谓感动中国。谨此向听众和申铧女史表示歉意,对于这个人祸远多于天灾的中国,我实在不能更控制了。

2008年5月27日7:14分于成都

这次四川汶川大地震,我居住成都,感同身受,颇受惊吓。与大批死难的四川父老乡亲相比,我是何其幸运,尚能存身于世。眼见我的同胞罹此大难,幽明殊途、阴阳悬隔,死生全是一刹那间的事,内心如煎似焚,不安与歉疚自从大灾难发生后,未从身上消失过。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有责任追查历史,检讨现实,反省灾难,加以问责,以便今后我国减少这种灾难发生的频次,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抚今追惜说校舍

现在都江堰聚源镇,旧属郫县。传竹林七贤中的山涛曾当过郫县令(《晋书。山涛传》没有记载),创制了曾网靡一时的郫筒酒,直至有清一代依旧名头很响。《成都古今记》和《益部谈资》说得有鼻子有眼,不由得你不信。稍知嵇康与山涛交情的人大抵都读过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而今之聚源镇大抵曾属山涛宰治过的地方,故取名谐音如此。山涛似乎没给聚源镇带来太多的名气,倒是这次都江堰市聚源中学,因地震而使校舍轰然倒塌所造成的学生大规模的死难,使其臭名远扬。

众所周知,日本是地震频发的国家,为了避免大规模的伤亡,学校、医院是所有房屋中抗震标准最高的。当发生地震的时候,民众甚至可以到学校、医院里去避震。对于学校、医院这样公共性的房屋,人群集中的地方,要修得细致特别牢靠结实,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政府的共识。当然,稍微知道点历史的人,也会知道民国时的一些军阀也非常注重教育,把山西搞成比较好的模范省的阎锡山就不说了,就是四川省的军阀,他们也注重三件公益和公共的事:一是修路,便利民众,为货物流通转输提供基本条件,这是继承了中国久有的修桥铺路的传统;二是修公园,便是民众休憩娱乐,拓展一定的生活空间,这算是西风东渐的结果;三是注重教育,许多军阀都兴建有通过自己命名的学校,而该校的教育质量都因其照顾比一般学校要好。四川地方军阀如田舜尧、李家钰、陈离等无不如此。刘湘不仅办中学,而且重庆大学在他的支持下成立起来,在短期担任重庆校长后,赓即聘请留德学冶金的博士胡庶华先生担任重大校长,为重庆大学的良好发展奠定了不可磨灭的基石。

而刘湘的堂叔刘文辉虽然常与刘湘因争夺地盘而打战,给民众带来了灾难。但也在兴办中学的同时,将公立四川大学、国立成都大学、国立成都高等师范学堂合并,成立国立四川大学,并于1932年但任首任校长,稍后即聘请留日的秀山人王兆荣执掌川大,随后又请著名学者任鸿隽来川主持校政,为四川大学的发展倾注了不少的心血,这在王东杰的《国家与学术的地方互动——四川大学的国立化进程》一书里有较好的论述。刘文辉的哥哥刘文彩则在大邑县设立了整个川西坝子最好的文彩中学——也就是现在仍旧不错的安仁中学,这一点在笑蜀所著的《刘文彩真相》一书也有较清晰的反应。彼时的四川军阀固然做了不少的错事乃至恶事,但他们也在做益事业,兴建学校的确做得比较好,任何一个尊重事实的人,都应该承认这是段不容抹杀的历史。

后来刘文辉任西康省主席,他对兴建学校依旧热心,而且规定凡是县政府(包括县党部)的建筑物好于学校者,一律枪毙。你可以说他不民主,有军阀作风,但对于传承文明、开创未来的学校的注重,却是身体力行、溢于言表,因此四川与西康彼时的学校建筑总体好于政府的建筑。四川中江籍作家曾伯炎先生则说,其中江的学校建筑也好于彼时县政府,而县政府所在地则较破烂,是清朝的旧址旧建筑;而流沙河先生则回忆,他小时所见的中小学的建筑,均好于他家乡金堂县政府,县政府是明朝旧址,而建筑也是清朝留下的旧建筑,显得陈旧不入人眼。其中的金堂中学建筑之好,可以说是彼时金堂县的建筑标志。而现在则是相反,每一个地方最好的建筑必是政府的楼堂管所,这是不应该有的秩序颠倒。据不完全统计,垮塌的学校达7000多所,而政府办公楼垮塌则恐怕不及其零头,也不难看出,一些地方政府好大喜功,只注重政府各机关大楼漂亮奢华之恶习的一斑。

汉龙小学因刘汉这样的企业家及其手下人员的有效监工,其所修的汉龙小学及其另外五所希望小学,无一因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无独有偶,香港一家名叫“苗圃行动”的慈善机构修建了61所希望小学,也因质量过硬、监督有效而无一倒塌。处在同样的地震烈度之下,却有这样天壤之别的表现,就不能推脱那些倒塌的校舍承建者的责任。对于这样不负责任的豆腐渣工程,无论是拨款不够造成的,还是拥有者和兴建方的勾结猫腻,都应该逐一查实,给民众特别是死难者一个真正的交待,同时惩处那些偷工减料、贪污腐败的人,并且相应的制度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二:多难的宝地

四川是块宝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正所谓天府之国,但也是块多难之地。一来这地方人口多,资源虽然丰富,但相对需求较多的人群来说,总是处于稀缺状态。稀缺必然竞争激烈,竞争激烈难免开发过度。加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这二十几年,没有相应的制度之保证,缺少人文素养的培养,官员们及当地政府片面追求GDP,因此岷江等地周边的过度开发,造成了极大恶果。

岷江作为长江上游比较大的支流,养育了众多的四川人,川西北和川中南等地可以说全仰赖岷江流域的资源的养育。甚至可以这样说,没有丰饶的岷江流域,根本就没有古蜀文明,也没有今天四川多彩的丰姿。岷江河谷地带是古蜀文明的发祥地,著名的甘(肃)、青(海)、(四)川的藏、羌文明走廊,是这次这地震中也是古蜀文明的核心地带。古蜀人翻越此次主震所在山脉九顶山前往海窝子,通过龙门山脉的边缘地带,即今天受灾很重的彭州海窝子和都江堰的紫坪铺,才开创了富庶的成都平原文明的历史。文明发祥地一般都在水草丰美、食盐相对充足的地方——与那些强调逐水草而居的学者稍异的是,著名学者任乃强先生在其《羌族源流浅深》一书中更强调充足的食盐才是文明得于该地发祥的原因——岷江河谷及川西平原都能满足此种条件。文明发祥地当然创造了丰盛的文化,但也因其是文明的发祥地乃至文明的摇篮,人口繁衍较多,长期开发,造成的后遗症非常明显,使其资源的承担能力迅速下降。但我们似乎不从这些方面吸取教训,依旧对其进行不少掠夺性开发,从而给我们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恶果。

自古以来的开发和人口不断繁衍,特别是明末清初因张献忠屠蜀后,在康、雍、乾三朝短短的几十年内,大量的移民前来四川,以至在嘉庆年间,四川人口迅速上升至全国首位。为了缓解人口压力,且由于勤劳的、善于迁徙的客家人有随身携带种子的习惯,于1733年左右引进旱地作物红薯,使得四川人的饮食习惯和结构与此前有所不同,同时也养活了大批的四川人。人口众多,必然有更多的对森林使用的需求,如建造房屋、如烧水做饭、冬天取暖的木炭等,都使得森林砍伐加剧。上加之旱地作物如红薯的种植,也需要开荒伐树,以取得更多的旱地,我在《从历史的偏旁进入成都》一书中专门写道岷江水量的下降,与森林的过度砍伐的关系,已经提出岷江流域若不加以有效的保护,那么将会造成四川的灾难。与此同时,我也准备写一本关于红薯的引进,改变四川生活、饮食习惯等诸多方面文化的专著《一种农作物的蝴蝶效应》,以小见大,来审查其间的得失。如果我们今天在川西北一带乡下走动,我们会惊异于那里红薯的种植面积,而像西充、盐亭等地更是以苕国著称。到了近现代,岷江流域被破坏和过度开发的脚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四九年开始,大规模的森林砍伐,通过岷江和大渡河水运的木柴多如牛毛,直至我1990年在阿坝州工作一年中,也还有森工局所组织的森林砍伐。森林过渡砍伐,到处乱修水电站和水库,开发小矿场,兴建各式各样污染性质的工厂特别是化工厂,加上官商勾结的利益驱动,使得整江岷江流域的破坏有增无减。

岷江流域生齿繁多,本身就负担过重,加上没有良好的制度约束,在地震带上无度地兴建许多设施,如此次距离震中很近的紫坪铺水库的兴建,本来反对者也不少,但官方却强行上马,这不能不说此次地震的一个诱因。我认为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该深刻反省整个岷江流域的过度开发和使用问题,不要加重和诱发天灾的频次。我们应该从这次灾难来重新反思整个岷江流域的城市建设和诸多项目规划,是否得当,再也不要让人定胜天这样的愚蠢思想主宰我们的生活,尊重自然固有的生态,并与其和谐共处才是上策。

三:四川人是天下的盐

《南方人物周刊》前年来成都做一个四川专辑,请流沙河、王怡及我等说看法,提意见,我与王怡共同为他们想了个专辑题目叫《四川人是天下的盐》,其反响之巨大超乎想像。在纷乱的世界上秉持自己的信念与操守,作光作盐,是基督徒的自勉之辞;而在四川人的世俗世界里,要赞美一个人的生活态度,便说他活得“有盐有味”。饮食上讲,无盐无味,人便难以下咽,要存活下难便很艰难。同理,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消极或者没有抵御灾难的诸种承受能力,我们四川人也会说,像他这样活起,真是没盐没味的。遭此大难,我所见到的四川人的诸种表现,的确超乎想像,我们应该为此自豪。

我在成都生活25年,从来没有看到过成都人如此热情救助我们的同胞,使我深受感动。当天下午,余震不断,大家也处于忙乱恐慌状态,但献血捐物却是人潮涌动。而从下午到晚上,便有1200多辆出租车自发前往都江堰救灾及运输伤员,这真是空前的令人感动的壮举。与此同时,全国人民集聚巨大的热情,其爱心热潮,真令整个世界为之动容。与政府救助的同时,大批的民间救援组织和个人纷纷前往灾区救助民众,发放物资,帮助稳定他们的生活。我在家庭安顿好,余震渐消后,曾随罗永浩兄所主持的牛博网物资发放小组,前往安县定点运送灾民所急需的物资。大批的灾民的态度是安详的,不少人都认为,只要有人在,一切都可以重新再来。活着的民众,一如既往地乐观勤勉,积极自救,并不处于被动的等靠要懒汉状态。我们所到川北各地,都看到在田土辛勤劳作的民众,一方面裁秧,另一方面抢收油菜仔儿和小麦,以便在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帮助下,度过受灾最为严峻的头一年。

再者,我还要特别表扬中国民间的公民意识的兴起,这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在四川人于救灾过程,对于救灾物资与款项的监督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成都网友将成都市区的救灾专用帐篷加以曝光,并且监督公务员如警察的行为;同时德阳罗江民众曝光当地有公务员将救灾物资拿给自己家人变卖;都江堰聚源小学和绵竹五福二小的家长,都认为校舍是豆腐渣工程,希望官方彻查,给他们一个交待,他们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等等,都是难得的公民觉醒的例证。虽然这些做法,受到本地官方的一定打压,但认为官方和民间都应该热情鼓励此种监督行为,使救灾物资最大限度,高效准确地发放到民众手中,使灾民得到及时的救助。这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加上各种民间慈善和救助组织的兴起,他们有效地补充了政府监管不到的地方,填补了政府救助不力的死角,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难所带来的进一步危害。

我不能说所有的民间机构都做得滴水不漏,但以我的观察牛博网做得可谓仔细认真,截至目前为止,其所使用的钱物都有明细帐,来龙去脉一清二楚,真可谓是难得的民间救助和慈善机构的样榜。罗永浩、黄斌、王利、宋石男诸位领导者以及参与的志愿者,都是自己掏钱住店食宿,就连饮用水都是自费携带,使善款的每一分都用拯灾之上,而且没有任何麻烦灾民之处。牛博网将捐款明细,完全发到网上,便于大家监督检查。我认为中国这个社会所缺的东西当然甚多,但最缺乏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机构组织之间的信任,要使得灾难的互救有章可循,其透明公开公正的制度约束是当务之急。通过这次民间机构参与救灾活动,大家积累经验,我想必然会对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公民空间的扩展,为整个社会的良好发展积聚宝贵的方法。

网上流行着一个段子,说一个四川人被外国救援队救出来后,看到很多外国人,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狗日的地震硬是凶哦,我还以为自己被震到外国去了呢。”这个段子真实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的段子,四川人是能创造出来的,这里面表现了四川人除了勤劳务实的禀性外,还从骨子里有面对灾难的幽默。这种旷达的情怀,是如此的有盐有味,必将使四川人在战胜灾难的过程发挥很好的心理治疗作用,激励大家克服困难,并以健康的心态面对已经开始的重建家园的过程。展望未来,我们虽不可盲目乐观,但生活仍旧要继续,积极地面对人生是医治苦难的良药。

2008年5月25日晚八点四十分于成都

蔡子强:奥运圣火开始时并不光彩

作者:蔡子强,香港中文大学政治系高级导师

很多人都知道,火炬传送接力长跑在现代奥运中最早出现的场合,其实并不怎样光彩。那是在1936年由纳粹主办的柏林奥运会。当年希特勒为了把全国民族主义推向高峰,曾经提出,伟大的日耳曼民族,拥有同样伟大的古希腊人之血统。为投其所好,筹委会便想出,在奥运中把火炬从希腊奥林匹克山传送至柏林,弄出一趟名符其实的“薪火相传”,好用来做政治宣传。

纳粹甚至不惜耗费庞大资源,找来殿堂级女导演里芬斯塔尔(Leni Riefenstahl),为这一世纪盛事拍摄一套纪录片,这就是著名电影《Olympia》。电影一开始便以火炬接力长跑作为序幕。但大家恐怕很难想到,里芬斯塔尔在拍摄这重要一幕时,曾使出过“作假”手段。

话说当年女导演和摄制组抵达雅典奥林匹克山——原本宙斯圣殿的所在地,准备拍摄火炬手采摘圣火时,发现原来遗址已发展成一个车水马龙之地,而第一棒的火炬手,也不是她心目中那种希腊美少年。更糟的是,现场的拥挤和混乱程度,令她根本难以在人群中安排好镜头来拍摄点燃火炬这历史性一刻,只有眼巴巴平白错过。德国官方摄制队的身份,并没有让他们从有官僚习性的希腊警方那里取得必要的支持和方便,反而受到诸般刁难阻拦,令他们眼睁睁看着火炬手逐渐走远,里芬斯塔尔甚至急得哭了出来。

直到追至奥林匹克山以外几公里,里芬斯塔尔看到一位火炬手正在树阴下休息,这人恰巧有着她梦寐以求的希腊美少年外貌,于是里氏心生一计,立即停车,并跑过去游说这位少年,合作重新“上演”原先采摘圣火那一幕。这位少年名叫Anatol,里芬斯塔尔把他连哄带骗带至德尔斐(Delphi)。这是希腊神殿遗址区,更加符合这位女导演心目中原先的摄制构想。于是,采摘圣火的首幕便被重新导演,而德尔斐这处地方,其实与国际奥委会原先决定的圣火传送路线,根本没有半点关系。

但无论如何,拍摄出来的影像效果却出奇地好,里芬斯塔尔便是如此以非常手段完成了任务。结果大家在这套纪录片中所看到的所谓历史性场景,原来只是经过政治化妆的一幕,而现代奥运史上的第一次圣火传递,其路线也因此遭到篡改。

当时的最后一棒火炬手为德国运动员弗里茨·希尔根(Fritz Schilgen)。当他举着火炬来到奥林匹克运动场圣火盘前准备点燃之际,突然戏剧性地将持着火炬的手向上、向前举起,顿时惹来国外议论纷纷,认为这其实是一个经典纳粹式敬礼的变奏,让政治玷污了奥运。

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火炬传送长跑在欧美被视为纳粹的图腾。1948年,二战后首次举办的冬季奥运会,便否决了继续采用这个仪式。虽然当年夏天伦敦奥运会还沿用这一活动,但传送路线却特地绕过德国。

但大家却未必知道,如果再进一步考据,圣火接力这个建议最初的提出,其实与纳粹政权无关。

火炬接力最早是Carl Diem这位柏林奥组委秘书长提出的,而且还是在1931年,希特勒上台之前。而最先孕育出这个概念的,更可追溯至1912年的一位法国人,即那位被誉为“现代奥运之父”的顾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的想法。

在1912年的斯德哥尔摩奥运会闭幕晚宴上,顾拜旦向嘉宾们致辞时说:“Through our mediation a great people has received the torch of the Olympiads from your hands, and has thereby undertaken to preserve and if possible to quicken its precious flame.”(通过彼此的努力,很多人已经从大家手上接过奥运的火炬,令其火焰不单可以长存,甚至烧得更炽烈。)

另外在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闭幕典礼上,顾拜旦亦曾说:“May the Olympic Torch follow its course throughout the ages for the good of a humanity even more ardent, courageous and pure.”(希望奥运火炬沿着迈向人性美善的路途,烧得更炽烈、更有勇气和更纯净。)

这些时刻都远在希特勒上台之前,所以现代奥运中圣火真真正正的源头,其实与纳粹政治宣传并无关系。而二战之后的奥运火炬传送,却有很多富于意味的时刻:

日本在二战后一直力图重塑自己的形象。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组织者找来了坂井义(Yoshinori Sakai)。这位1945年广岛原子弹爆炸那天,在广岛出生的19岁少年,担任了最后一棒火炬手,点燃圣火,象征日本在战后的火浴中重生。

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找来法裔小孩斯蒂芬·普雷方泰恩(Stephane Prefontaine)及英裔小孩桑德拉·亨德森(Sandra Henderson),两人共同点燃圣火,象征加拿大追求国家团结及族群融和。后来甚至传出两人结婚的美谈,但最后证实是讹传。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则找来了拳王穆罕默德·阿里(Muhammad Ali)点燃圣火,并强调奥运终于第一次在一个以黑人为主的城市中举行,而患上帕金森症的阿里举步缓慢、身体不停颤抖地走去点燃圣火时,那确是一个十分动人的画面。

一点五:成都帐蓬门事件再次证明亟需取缔警方“关人”权力

成都警方处理街头救灾帐篷与市民发生冲突后,成都警方对情绪不稳定的市民进行了全面抓捕,并很快对十数人作出刑事拘留30天、治安拘留10天等处罚。消息传来,连新华网这样的良民网站上,也有网民发贴呼吁释放在帐蓬事件中被拘群众,这一方面体现人心所向,但是,就算成都警方从善如流,将这些人予以释放,只要中国警察继续拥有“关人”即拘留和劳动教养的权力,同样的历史将会继续上演。

从世界范围看,“抓人”是警察的天职,但拘留与劳教即“关人”的权力则不在警察,仅且只有法院才有权决定“关人”。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被警察抓捕的人,学名叫犯罪嫌疑人,而不叫“罪犯”,既然是否“犯罪与否”尚不明确,警察有什么权力对其予以拘留或劳教?当然,出于办案的需要,警方可以“留置” 犯罪嫌疑人,大凡文明国度,对警方“留置” 犯罪嫌疑人的时间都有明确规定,或12小时,或24小时,但基本不准超过48小时。此后,犯罪嫌疑人拘留、坐牢与否,得由法庭说了算。

权力一笼统,社会黑窟窿。正是由于中国警方具有不经法庭审判而剥夺人们自由的权力,才让警察成为民众心中暴力的代名词,也让警察成为执政者尤其是县太爷得心应手的工具。

在政府可以随意抓捕和关押自己国民的地方,和谐是不牢靠的。当代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都认同,法院才有权解释法律,法院才有权确定一个人违法与否,也只有法院才有权根据法律条款作出拘留或劳教之类的判决。这应该也是中国古人“绳之以法”的本来面目。

权力分离是人类先贤从千百年血雨腥风的惨痛历史中提炼出来的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一理念从18世纪起开始浩浩荡荡席卷世界,在她的照耀与温暖下,越来越多的民族、国家出现了政通人和、繁荣进步的光明景象。

中国法律却把抓捕与关押这一对本该分离的权力同时授予了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和劳动教养办法,中国警察可以把人抓捕并予以拘留或劳教。这种制度设计于法理和当代文明世界的通行法则不符,严重背离《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中阐明的基本原则,也与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相背离。

从实践看,授予警察“关人”的权力,理论和实际上都造成了政府可以随意压制或控制自己的同胞。这类关押,程序上是公安一家说了算,法院、检察院无法干涉审批过程,造成了公安执法的随意性,甚至成了少数领导报复他人的工具。因此,它已成为在全体民众或其特定部分民众中引起恐惧的一种方法。由于这个缘故,联合国预防和控制犯罪委员会将其定为“受国际关注的主要罪行”之一。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调查发现,对治安和民事案件的“审前关押”,是非民主国家对人权的最粗暴也是最经常的一种侵害。而中国的治安拘留和劳动教养比此更严重:它根本无需审判程序,就可对公民进行关押,即拘留或劳教。

对此,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认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酷刑”,因为作为受害人,连辩诉的机会都没有。尽管中国国家赔偿法给予了受害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然而这在制度安排上,完全是“事后诸葛亮”,对受害人而言,其身心损害将是必然的,也是永恒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要求,“任何因逮捕或拘留被剥夺自由的人,有资格向法庭提起诉讼,以便法庭能不拖延地决定拘禁他是否合法以及如果拘禁不合法时命令予以释放。”这项条款不仅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关押的人获益,更惠及所有因逮捕和拘留而被剥夺自由的人。国际公约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中国作为这项公约的签约国,遵守这项公约也是对中国政府诚信和道义的检验。

试想一下,当犯罪与否由法院作出判决的时候,警方认定他人犯罪,必须自己或由代理人,走上法庭公开辩论,这个抗辩过程对公民而言,就是一项具有重要作用的“保护伞”。而当前由公安独家“定罪”的做法,导致领导一个电话、甚至一个暗示就可“搞定”。这应该是当前“官员开口、警察抓人”此伏彼起的一个主要原因。

治安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其本质都是“拘留”,都是对人身自由的直接控制;劳动教养也好,判刑也好,同样是对人身自由的直接控制。它们之间没有任何质的差别。有法学人士还指出,劳动教养的期限为1—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与刑法中的管制和短期自由刑相比,在严厉程度上有过之而无不及,违背了罪(错)、罚相当原则,在实践中会导致种种反常现象。

现在通行的治安处罚法和劳动教养办法,同收容遣送条例一样,源于计划经济和威权统治时期的管理思想,与今天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治社会已经格格不入,也严重落后于今天的社会生活,它的继续实施,只能损害而不是增强中国走向法治的历史进程,也让中国民众一再栽进同一条河流。

孙志刚事件后,温家宝总理废除了《收容遣送条例》,为胡温新政赢得了满堂彩,至今被人称道与怀念。从彭水、谡山到儋州,到这次的帐蓬事件,许多人仅仅因为官员一句“诽谤”或一点过激情绪就被公安部门劳教或拘留,这个时候,政府应该启动对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的审查程序,坚持执政为民,拿出当年废止《收容遣送条例》的精神与品质,废止警察的拘留权与劳动教养权。

倘若本届政府能从成都帐蓬门事件中吸取教育,废止早就该废止的警方“关人”权力,可以预见的是,“最广大中国人民”想不为“胡温”喝彩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