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泳:史料应用的道德

 

我到厦大中文系教书,开了一门”中国现代文学史料概述”的课,有个别感兴趣的朋友想知道我这门课在讲什么。我想说的是主要讲如何发现史料和扩展史料。但也涉及一些其它问题。下面是其中一章的讲授提纲。

第四章  史料应用的道德

第一节               史料的首发权

本章我想先离开中国现代文学史料专业本身,来谈一谈史料使用方面的一些道德问题。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但如果我们在史料使用方面没有清晰意识,有时也会出问题。史料使用的道德问题,是学术规范中的基本学术道德,我们不能不特别加以注意。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研究中,史料的地位一向不是特别高,但许多重要的学术研究却是依赖史料的发现才发生变化的。

我想谈一下史料的首发权问题。

史料的首发权,是我临时想出来的一个说法,主要指第一个发现史料的人,这里的发现包括两个意思,一是指出史料的出处并在相关文献中最早使用了该史料;二是指最早公开某项史料的运用范围,并强调了其重要性。

强调史料的首发权,主要是为了尊重史料发现者的贡献,在这方面,发现史料的意义虽然不能和科学发现相比,但在基本的意义上,二者有相似的地方。

史料的发现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完全的新发现,比如发现了作家的私人书信、日记以及其它对于解释历史有说服力的材料,无论规模大小,这些发现者的工作,都应当视为是重要的学术工作,胡适说过,发现一个字的意义和发现一个小星星在探索方面的产生的快乐是一样的。这种完整史料的发现,在学术研究中时有所见,它的特点是独立、新奇和偶然性,是可遇不可求一类的事。

还有一种是在现有成型文献或者一般为人熟悉的文献中,把相关史料给予新解或者解读出新的史料意义与方向的工作,这种史料工作相对前一种工作有一定难度。马克。布洛赫在《历史学家的技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一书中,把史料分为“有意”的史料和“无意”的史料。所谓“有意”的史料是指成文的历史著述、公开的报道或者回忆录一类,“无意”的史料是指政府的档案、军事文件、私人信件、日记及各种实物。“有意”的史料易见,“无意”的史料难得:“有意”的史料容易判断,“无意”的史料需要理论和观念才能识别。

我举一个例子。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当代思想史研究中,有一种重新发现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传统的努力。在寻找各种史料时,有一个线索是中国人是何时了解哈耶克及其思想,特别是他的名著《通往奴役之路》,如果找到这方面的史料,对于梳理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思想资源很有帮助。

据我所知,潘光旦在四十年代已经注意到哈耶克。哈耶克的这本书是1944年出版的。按当时的开放程度和知识分子的英文水平,看到这本书的中国知识分子可能不少。至少就我的知识范围来说,我看到潘光旦1946年出版的政论集《自由之路》就提到了哈耶克的这本书。不是一般的提到,是很详细的介绍。

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在1998年出版的《教授当年》中有两篇文章说到这件事。潘光旦说,哈耶克这本书是专门就竞争在经济上的价值立论,对一切计划经济表示反对。潘光旦认为,哈耶克较为偏激。不过潘光旦还是认为哈耶克对集体主义的评论大体上是很健全的。理由是哈耶克过去在奥国时受过苏俄式的集体主义压迫,又吃过德国式的集体主义的亏,所以对任何集体主义,有一种深恶痛绝的情感。潘光旦可能看的是《通往奴役之路》全书,也可能是从其它渠道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因为潘光旦在提到哈耶克时,特别说1945年4月号的美国《读者文摘》上有过非常详细的介绍。潘光旦说,哈耶克认为自由经济与计划经济不能两立,过分地抨击计划经济与集体主义的措施,他不赞成。三四十年代,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不大看重哈耶克,而看重费边社的理论家哈罗德。拉斯基。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们做学术研究,对这样的小事并不能忽视。因为这条史料的发现会引出很对对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解释角度。那么最早发现这条史料的人,事实上就对这条史料有首发权,也就是说,以后凡在使用这条史料并扩展研究时,不但要说明这条史料的原始出处,还应当提到最早是哪一个人意识到这条史料的学术意义。这是一个学术规则问题。这样的问题在学术研究中并不少见,只有同行中,共同关注相关研究的人,才能发现。如果我们在研究中,不熟悉学术史,冒然对某种史料的重要性进行了误判,那不要紧。关键是作为一个诚实的研究者,我们不能明知史料的来源和重要性早已有人享有首发权,而在自己的研究中不加以说明。

还有一种情况是,研究者看到别人使用了“无意”史料中的私人书信、日记或者其它史料,但在自己的研究中,并不明确说明自己史料的来源,而是直接隔过发现“无意”史料的工作,到原始史料中直接引用,好象这些史料的学术意义是自己首次发现的。这都是不合学术规则的。在这方面,我个人以为主要靠良心和道德,外在的纪律和规则很难约束。比如你明明是看到别人在文章引述了一则日记中的材料,这则材料对你想要表达的思想或者其它学术有帮助,但你不说明是从别人文章中看到并获得了史料方向,而是直接找一本原书,把那条已有明确史料方向和意义的日记摘出来,而不加以说明。这样的情况,外行很难看出来,内行又不好明说。所以只能依靠学术良心和学术道德。古人论学就讲过“当明引不当暗袭”的问题。“明引”是规则,“暗袭”是缺德,要发现“暗袭”还不难,但要明确说明“暗袭”并不容易,在“暗袭”问题上,“暗袭”者有比较开阔的辩解余地,学术上的事不像法律上的事,确实有只能意会不能明说的现象。

做一个诚实的研究者和做一个诚实的人是一样的道理。美国查尔斯。李普森提出的学术研究的三个诚实原则,我们应当遵守:

1、  当你声称自己做了某项工作时,你确实是做了。

2、  当你依赖了别人的工作,你要引注它。你用他们的话时,一定要公开而精确地加以引注,引用的时候,也必须公开而精确。

3、  当你要介绍研究资料时,你应该公开而真实地介绍它们。无论是对于研究所涉及的数据、文献,还是别的学者的著作,都应该如此。

(查尔斯。李普森著、郜元宝、李小杰译《诚实做学问——从大一到教授》,华东师大出版社,2006年)

第二节、史料来源的公开性

研究学术的人,一般都有自己获得史料的独特方法。除了常规的学术方法外,史料来源确实有不同的渠道。我也讲两个想法。

第一是由于学者所处位置不同,获得史料的渠道并不平等,最常见的现象是中国的档案不是依法律可以自由查看的。如果不自由对所有学者是一样的还可以理解,但事实并不如此。有些学者,因为职务和所处位置特殊,他们常常可以因身份和地位,以特殊方式获得史料,在这方面,中共党史研究表现最明显。因为在使用史料方面具有不平等性,所以对于那些依赖特殊史料条件获得的学术研究,我们在评价时也要考虑史料获得的渠道这个原因。也就是说,由于学者所处史料地位不平等,他们获得学术成果有依赖性,如果史料条件不平等,学者的研究成果自然也会有很大差异。一般说来,一项学术成果如果在史料来源上有特殊性,那么它的学术成果获得也就有特殊性。

西文方的学术研究,史料来源,一般说来已没有特权。但在中国的许多学术研究中,这种现象还时有存在,特别是一些与意识形态相关的研究。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初步解释为史料来源的政治约束。第二是,在这种约束外,还有经济上的约束。也就是说,有些史料的来源和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经济条件,比如域外史料的获得或者史料出处明确,但因经济条件不能方便使用的情况。不过与政治约束相比,经济条件约束史料的情况,对所有学者在权利方面还是平等的。第三是研究者对史料来源的自我封闭和保密。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对学者来说,发现新史料后在自己的研究成果没有公开前,不愿意先行公布史料来源,这是可以理解的,不在学术道德的范围内,因为学术研究毕竟是个人的创造性知识活动,相当程度上具有专属性。但这里也要区别,史料来源、史料方向和最终的史料结果,还有不同。研究者可以对自己获得的史料结果有专属权,也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首发权,但对于史料来源、史料方向、史料可能对学术研究产生的突破性影响等,却不应当保密。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史料来源的公开性。我还要强调一点,在史料的公开性方面,对于学术研究主要依赖的基础性史料,一定要详细说明来源及获得方式,如果是利用了特殊身份获得史料更应当及时详细说明史料来源,这是史料公开性的基本前提,也是学术道德的题中应有之意。

史料的公开性,在学术研究中是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史料对研究有决定作用,但真正考验学术水平的还不光是史料。总得来说,完全依赖个人寻访和读书获得的新史料,学者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公布形式,但依赖特殊身份或者国家机关给定的客观条件获得史料来源或者史料的情况,至少对学者来说,应当及时公布给同行。

史料的公开性有关学术研究权利的平等性,也有关学术道德的纯洁性,是非常复杂的问题。

学术乃天下公器。

第三节、史料的共享权

这个问题和前一问题相关。史料的共享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

史料共享的原则是:

1、及时公开史料来源。

2、具体说明史料获得方式。

3、史料来源的准确完整。

马少方:治者与被治者的一段有趣对话

 

十月十三日,有关方面电话找我,我曾以工作繁忙表示拒绝,但仍不能不以被治者的身份接受治者的喝茶“邀请”。说真的,自一九九三年以来,北京、江苏、天津、广州和深圳的有关方面,一直没有放松对我的“关照”,其间既有“公费旅游”的“优待”,也有抄家、小屋拘传的经历,还有宾馆里“歇着”的体验,更甚者是生意上的干扰,以及诸如“赶出去”的指示。本世纪之后,则更多的是“客气”的约请喝茶,当然也还有“宾馆侍候”、“门外保卫”的时候。但今年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远不象以前一年好几次“电话约请”,只六月三日有一次。十月的这次“约请”,我未赴约前猜想其与即将召开的会议有关。但老实说,这样的会议在我看来,与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我实在不想赴这样的“约请”。但事实上,我根本无法拒绝这样的“友好约请”,无论如何,在这地盘上,“约请人”也不过是工作而已。朋友间的约请,尚可婉拒,这样的“约请”,谁能不想想拒绝的后果。

不过,在有了无数次的“喝茶”和交流后,我也多次向他们表示:作为被治的一方,我之接受约请其实有一个自我认定的前提,即治者作为具体的人,若是以公民身份、公务身份与我谈话,我完全可以接受,但若在这两个身份之外,还要加上一个意识形态身份,则我可以拒绝交流。在我看来,每个不同的人,对同一个问题当然有自己的看法,没有人可以强制别人放弃自己的意见,而要与什么主流意见一致。否则,我就可以认为是公务人员利用其公务身份在施行“意识形态控制”了。对于这样的控制,作为一个争取做公民的人口,我坚拒不受。而对方当然不会理会我这一套,但我亦尊重他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因为彼此观点的不同,而不把他们当作公民和公务人员来看待。

应该说,2004年后,我这个被治者与治者之间的对话,还算是平和的。尽管我不能(当然也不想,我清楚地知道,在思想和利益之间,利益是绿色的,而思想有时连一点光芒也没有,哪怕是主流思想也不过如此)让对方认同我的分析,但他们也并不强制我要同意他们的观念。而这也当然不包括他们对我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其中也当然不缺少明言的或暗示的恐吓。我对此,则常常是一句:谢谢你们的忠告,但我对我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哪怕我并不认同一些法律条文,甚至根本不认同相关法律。你们的工作做到了,你们尽职了。

这次约谈,还是老样子,他们喜欢先来一些闲谈,而我则希望直奔主题。下面录出的对话,有些词句做了相应的调整,但大意不会错(为作文方便,治方简称“公”,为免歧义,斋主回答前面也取个简称“私”)。

公:近年是特别忙吧,生意还不错吧。

私:不扯这些了,反正听有关方面说过,我们是不被允许赚大钱的,不过是为口腹而已。

公:我们可没有影响过你做生意噢。

私:真的吗?若我没记错,你们曾经找我的合伙人说过:“若是再看到他出入这个公司,生意就不要做了”。

公:那是因为你做了我们不喜欢你做的事情。这几年,你没有给我们找麻烦,我们也没给你找麻烦啊。

私:是吗?今天非要我来这里,不算是麻烦吗?

公:这怎么能算是麻烦呢?朋友嘛,喝喝茶总可以的。

私:可惜,我们不是以朋友的身份坐在一起的。算了,不扯这些无聊的话题,还是说说为什么找我吧。

公:那好吧……你这几天是不是要去北京?

私:是,明天的机票,有什么问题吗?

公:非去不可吗?

私:是的,生意上的会议,非去不可。

公:可是,你知道这几天北京要开会的,不能不去吗?

私:知道开会,天天宣传,不可能不知道。但这与我去北京谈生意有什么联系吗?有规定此期间,公民不能去北京吗?

公:不是这个意思,你这时候去北京,仅仅是谈生意吗?

私:仅仅是谈生意,没有人邀请我去参加什么非生意的会议。而且我也相信,和平年代,大概是不会有什么会议足以扰民的。

公:噢,若仅仅是生意,我们不阻拦你出差,但我们要提醒你,非常时期,你就做你的生意好了,可别做我们不愿意你做的事情。

私: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你们不愿意我做的事情?又为什么是你们不愿意我做的事情,我就一定不能做?我是一个公民,我对我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我的行为若是触犯了法律,自有法律制裁我。

公:我们不过是提醒你。你若是触犯了法律,犯了罪,当然会受到应有的制裁,也当然不会是以我们坐在这里喝茶的方式了。

私:那是审问的方式,我经历过。但这提醒算什么,算警告?还是威胁?

公:朋友之间,总希望朋友不出麻烦的。

私:可是,我刚才说过,我们并不是以朋友坐到一起的。我们是治与被治的关系。

公:我们没有这样的想法。

私:这与有没有这样的想法无关,这是事实,否则,你们不会找我。而且,我电话里说过,我没时间扯闲篇,但你们说不听你们的约请,对我不好。

公:要害是什么,你当然知道。你是个聪明人,耍嘴皮子都能赚钱(指我从事的企业顾问职业),还不能理解我们找你是为你好?

私:不能理解,你不妨说得明白些。

公:说白了,就是希望你不要惹事。别总是以为自己是对的,总是对这看不惯,对那要批评。你就不能做个良民吗?

私:“良民”?这词不对吧?如果我记忆没错,这是日伪时期的常用词。那时候是发“良民证”的,现在虽然没有“公民证”,但“身份证”里面大概是没有“良民”这层信息的。这个词肯定用得不对,若是我没猜错的话,你传达的当是做“顺民”的意思吧。

公:其实就是这个意思。你有想法我们管不着,但你要是有行动,那可是有法律可以制裁你的。

私:法律本是用来制裁触犯法律的人的,我有触犯法律吗?

公:我们是提醒你不要触犯法律。

私:谢谢,我再说一遍,我是一个公民,我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公:那么,我们就直说吧,一是你这次去北京,要格外注意,能不去的地方不要去,否则惹了麻烦,我们也跟着有麻烦,对你肯定不好。二是听说你参加了一个什么笔会,这可是参加了非法组织。你要当心了。

私:不说第一条,一个公民在哪有都有法律允许的行动自由。至于第二条,据我所知,这个笔会是联合国下面的一个非官方组织,是世界性的,中国有一个分会。至于其是不是非法组织,你们这样说肯定不算数。这里面的法律问题我也说不清楚,不过,若是相关部门公示这个笔会为非法,到时,我自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公:好了,那就扯扯闲篇吧。按你的认识,我们的制度有问题,那美国的制度就没有问题吗?

私:我从来没有认为美国的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但其的确是人类有史以来创制的最好的制度。以后会不会有比之更好的制度,理论上讲是有可能的,但具体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恐怕也无法从理论上去做精密的论述。

公:但,仍然可以这样说:作为制度,美国的,中国的,都还有问题,是不是这样。

私:是的。

公:好,另一个问题是:中国人和世界上其它国家、民族的人一样,也分好人坏人是不是?

私:是。

公:美国人是不是也分好人坏人?

私:那当然。

公:好了,中国和美国,制度都有问题,人也都有问题,因此,要害显然不是制度,而是人的问题。既然是人的问题,就不应该总是把这样那样的问题说成是制度的问题。是不是这样?

私:不是这样。你的这个说法里,存在严重的思维混乱。

公:怎么混乱?

私:中国美国的制度都存在问题,这个说法不错,但存在什么问题呢?这个问题不能因都存在问题略而不谈。就像我们不能因为男人女人都是人,于是就可以略而不谈男人与女人的不同。而说到中国人和美国人都有好人和坏人之说,与第一个问题结合起来,你的结论就更是荒诞。

公:什么意思?

私:人不分男人女人,中国人美国人,都有好人坏人,这是个笼统的说法,我们不去分析了。但美国制度正是奠基在对人性之罪的认识基础上的。美国制度不相信有什么圣人,反而是认为:无论什么人都可能在掌握了公权力之后,以权谋私,从而侵犯别人的权利。因此,美国制度在这一点上,是将公权力“画地为牢”且相互制衡的。而我们的制度呢?正因为将人分为先进与落后,因而得出先进的掌握公权力来管理落后的,并且还强行为国家制度。这个制度里面,不仅用莫名其妙的“先进、落后”来把本来同是公民的人,分成两等,而且还相信,先进的人,就是有道德的人,就有道德优势,就当掌权。至于是不是真的先进,真有道德优势,谁来认定,谁来裁决?又是以什么依据来认定和裁决?另外,假若说中国人中有好人、坏人,那么一是谁来保证一定是好人掌权?二是,好人掌权后,就一直会好下去,不仅不会犯错误,而且不会犯罪吗?事实上,这几年,掌权的人犯罪的,光是公开的,已不是小数字,而那些不能公开、无法公开的公权犯罪和公权位置上的人的犯罪,你我都说不清楚吧。由此,你还能说中国的问题仅仅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问题吗?

公:你的言论我们不能接受。算了,算了,今天就谈到这儿。希望你记住我们的提醒,别给我们惹麻烦。

注:我之所以把这次谈话节录在这里,实是因为其提出的制度与人的问题,很有些意思。中国是个几千年来“以德立国”的国家,这几乎是一个定论。而西方宪政自由国家,恰恰是个“以罪立国”的国家。这里的区别反映到文化层面上,西方文化是神的人化,神也有私心杂念,也喜欢强占美女的。而中国文化则是人的神化,什么“内圣外王”,什么“圣人当道”,什么“立地成佛”,什么“开明专制”。事实上,克林顿不也是有“拉链门”事件?总统也好,领袖也罢,皆不过是与我等凡夫俗子一样的人而已,也有七情六欲,也是见钱会爱,见美女想抱的。有什么圣凡之分,凭什么用“先进落后”将人划等,且还以此等级区分来垄断公权力。即使这些领袖、圣人真的德高一等,值得人们去尊敬,甚至被人们推选坐到了最高权力的位置上,那么,受限的公权力并不影响他们为公益而造福社会。反之,若因圣人而不限制公权,谁能保证总是圣人坐在那个位置上?又凭什么说“圣人”与绝对权力结合,不成魔鬼?二千五百年只出了一个“孔圣人”,但其一掌权就诛少正卯。

阿克顿说:绝对的权利绝对地导致腐败!应用到这里,即使退一万步说,人可分好坏,那么,一是用什么方法保证是好人掌权,二是凭什么来相信好人掌权后不会变坏,乃至一旦变坏,我们有什么办法剥夺他的公权力?

所以,在斋主看来,分析和认识中国历史,特别是研究离我们不远的当代史,要害不是蒋介石、毛泽东这样的人是不是伟人、圣人,是不是好人坏人,要害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如何将他们推上了独裁者的位置,从而让他们背负了与其作为一国首脑不相应因而不该承担的历史责任的。

2007年11月15日

邹洪复:自然律

 

总是在好多时候感觉无话可说

现在仍然没有想说的意思

天空还是那个小样

太阳也还是那副嘴脸

对它们不抱希望就不会有失望

 

日子一天一天迈过头顶

我的生活一切如意、恬静和安详

偶有小小甜蜜

 

老是被朋友们喊出去喝酒

吃各种各样大菜和小菜,喝各种品牌的酒

聊各种各样话题,一个月,近五十场

喝到头脑断片、短路,说过的话都忘掉

喝到只知道对朋友嘿嘿傻笑喋喋不休

手舞足蹈高谈阔论激情澎湃

喝到壮怀激烈、浑然忘我,也忘了这个世界

喝到心里只想着爱情,甚至连亲情和友情都不管了

(但每次问朋友,都说从没看出我醉过)

 

这是北方的初冬

赶在绿叶快要落光之前

我再把它们仔细凝视一遍

端详着这个蓬勃优美

又有些许寂然的世界

我相信心由境起

更相信境由心造

我也相信天地之间存在着

谁也改变不了,谁也抗拒不了的

自然律

乔新生:凤凰卫视是中国新闻管制的丑闻

 

凤凰卫视作为境外新闻机构能够在中国大陆落地,不是因为它符合中国新闻管制法律制度,而是因为其特殊的资本结构和经营者的公关能力。

在凤凰卫视畅销中国大陆的同时,许多境外的新闻媒体被拒之门外。

这一现象进一步说明,中国的新闻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的缺陷。世界各国的新闻管制法律制度,已经从特许的阶段,进入到准则阶段,任何符合条件的新闻媒体,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但是由于意识形态作祟,现在大陆的新闻监管当局迟迟不愿意制定新闻法,全面开放中国的新闻市场,反而让凤凰卫视这种有特殊背景的新闻机构,在中国大陆开展经营活动。

但是,中国的新闻管理当局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不仅更加凸显了大陆新闻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缺陷,而且也给中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带来非常严重的冲击。许多中国的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竞相模仿凤凰卫视的新闻制作模式,在中国大陆掀起了一种“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新闻炒作手法。

譬如,凤凰卫视开办读报栏目,将境外新闻媒体中有关中国的新闻介绍给中国大陆的广大观众。节目主持人在介绍西方新闻媒体对中国看法的时候,往往采用比较的手法,以调侃、讽刺、挖苦的口吻评论中国的执政当局。这样的新闻制作模式很快被南方报业集团和其他的一些新闻机构所采用,他们在自己的评论文章中,普遍采用这种亦庄亦谐的评论样式,讽刺挖苦执政当局。

这种因为新闻管理制度缺陷而产生的新闻现象,值得中国的新闻从业人员认真研究。当前在中国社会转型期,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都渴望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由于实行了新闻集团化经营,新闻集团的经营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所以,他们在新闻创新方面乏善可陈。可是由于凤凰卫视的出现,为他们打开了新闻突破的窗口,他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复制了凤凰卫视的新闻制作的模式,并且在自己的新闻媒体上大胆推广。

中国意识形态的改变居然以特许的方式出现,不能不令人感到深思。

从表面上来看,中国的新闻事业异常繁荣,但是仔细分析人们就会发现,这种特许制度下出现的特殊的新闻现象,不但不利于平衡新闻市场,更加准确地反映社会各界的意见,反而出现了新的新闻失衡现象。很显然,香港凤凰卫视制作的节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官方新闻媒体信息之不足,他们在报道台湾政治新闻的时候,让中国大陆的观众从一个侧面了解到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特有的混乱现象。但正因为凤凰卫视制作团队有选择的信息披露行为,使得中国的一些观众对民主政治发展可能出现的阵痛产生了恐惧心理,他们害怕中国大陆在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类似的现象。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宣传之下,香港凤凰卫视的节目为中国大陆的观众提供了最恰当“借镜”。这也可能是凤凰卫视为什么能够在中国大陆落地的原因之一。

本来,香港凤凰卫视的存在,是为中国大陆的观众打开一扇窗口,让中国大陆的观众能够透过凤凰卫视节目了解世界的信息。尽管凤凰卫视制作的新闻节目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但他们在反映执政当局观点的同时,仍然不可避免地介绍海外的各种信息,恰恰是这种信息量的增加,改变了普通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使他们学会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香港凤凰卫视对大陆新闻事业的贡献,不在于提供了崭新的新闻价值观念,而在于提供了更多的海外信息,恰恰是这些海外信息以及西方新闻媒体搜集信息制作新闻作品的手法,使大陆普通观众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他们意识到同样的新闻事件,居然还可以出现不同的新闻解读方式,他们对官方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作品产生了一定的怀疑,甚至学会了用逆向思维的方式,来分析身边发生的一切。

凤凰卫视节目对改变中国人的新闻阅读习惯确实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当然,对于长期生活在境外的中国人来说,凤凰卫视的节目不可能对他们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但正因为中国大陆实行相对严格的新闻管制措施,使得普通的中国人很难获取西方的新闻信息,所以,他们透过凤凰卫视这一特殊窗口,了解了西方的信息,包括西方人对中国大陆新闻事件的看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凤凰卫视节目给中国新闻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将会是广泛而又深远的。现在南方报业集团等一大批新闻机构都在效法凤凰卫视的资本运作模式和新闻操作手法,相信这种严格管制下所出现的特殊的新闻现象将会深深地影响中国一代甚至几代人。

世界报业协会颁奖公告中国记者李长青荣获自由金笔奖

 


 

【2007年11月29日狱委讯】中国记者李长青获世界报业协会的年度新闻自由奖──2008年自由金笔奖。这位获奖者因先于当局向公众发出“登革热”爆发警报而入狱。

这是连续第二年由中国记者获奖,这前所未有的决定反应出中国新闻受压制的现况。2007年度的获奖者是中国记者师涛,他在美国搜寻器公司雅虎向中国当局提供讯息而导致被捕后入狱。

设在巴黎的世界报业协会理事会在维也纳的评奖会议上指出:“李先生因报道对健康的严重威胁而遭迫害,揭示了中国当局控制新闻政策的无理和破产。”

该理事会说:“中国当局长期以来就惯于掩盖其要保密的事件,李先生报道疾病爆发并知其可能后果的勇敢决定,是对各地记者的一个启迪。”

颁奖仪式将于2008年6月1日至4日在瑞典哥德堡市召开的世界报协大会和编辑论坛期间举行。(www.wansweden2008.com).

李长青原为福建省福州市《福州日报》记者、采访部副主任,在未定罪而遭拘押近一年后,以“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罪名起于美国中文网站《博讯》上所发的一篇匿名报导。

由于中共宣传部对社会敏感问题的新闻审查和限制,在福州爆发“登革热”——一种蚊子传染病毒的疾病的时候,在中国的新闻中没有报道,也没有任何卫生官员公布发病的消息。

中国当局过去曾被批评压制关于2002年在广东省爆发萨斯病(SARS)的报道,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李长青在被捕入狱之前,曾经报道过政府腐败和其它的社会敏感问题。 他于2005年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拘留,据控是写文章支持共产党官员黄金高公开谴责当地官员腐败,而结果是黄以腐败罪名入狱。虽然李长青并未因此入罪,但在关押了11个多月后,却因报导“登革热”爆发而被审判定罪.

中国是世界上对新闻记者的最大关押者之一, 大约有40名记者系狱。还有些记者因他们的报道而遭骚扰、拘留、恐吓或被开除。传媒出版被禁止:提倡政治改革、涵盖党内政治或政府内部运作、批评北京当局的国内外政策,或报道政府尚未公布的财经数据。由于所有报道都会遭到发行前的审查, 很多记者就回避某些题材或进行自我审查。

世界报业协会理事会呼吁立即释放李长青及其他系狱中国记者。

世界报业协会为全球报业的联合体, 自1961年以来每年颁发金笔奖。过去的获奖者包括:阿根廷的哈科沃·狄默曼(Jacobo Timerman,1980),南非的安东尼· 哈德(Anthony Heard,1986), 中国的戴晴(1992),越南的段越活(1998),津巴布韦的杰弗里·纳诺塔(Geoffrey Nyarota,2002),伊朗的阿克巴尔·甘吉(Akbar Ganji)。

设在巴黎的世界报业协会在全世界维护及促进新闻自由,代表18,000家报纸,成员包括77个全国性报业协会、102个国家的报社和个人报业主管、12个通讯社、10个地区性与世界性的新闻集团。

(独立中文笔会根据世界报业协会英文原稿翻译) 

 

欠缺加诱惑 朦胧派诗人消失

 

诗生活通讯社2007年11月22日综合报道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的诗派,其代表人物有北岛、舒婷、顾城、江河、杨炼等。作为一个创作群体,”朦胧诗”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组织形式,也未曾发表宣言,然而却以各自独立又呈现出共性的艺术主张和创作实绩,构成一个”崛起的诗群”.关于朦胧诗曾在当时文坛引起论争。”朦胧诗”精神内涵的三个层面是:一是揭露黑暗和社会批判;二是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反思与探求意识以及浓厚的英雄主 义色彩;三是在人道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人”的特别关注。”朦胧诗”改写了以往诗歌单纯描摹”现实”与图解政策的传统模式,把诗歌作为探求人生的重要方式,在哲学意义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朦胧诗”的崛起,也是中国文学生命之树的崛起。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这首传遍天下的诗歌《致橡树》,也让女诗人舒婷名满天下。写出这首诗整整30年后,当年”朦胧诗五将”之一的舒婷”改弦更张”,近日推出散文集《真水无香》,与她同时期的朦胧诗人曾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文坛赢得巨大国际声誉,但他们之后几乎再无新诗问世,这些年,朦胧派诗人们去了哪里?

改写散文 但读者只记得诗歌

近日,作家出版社推出”朦胧诗五将”之一舒婷的最新散文集《真水无香》,以《致橡树》、《惠安女子》等诗歌闻名全国的舒婷首次以散文的形式对故土与人生进行全面的盘点与梳理。

舒婷在扉页写着题词”我的生命之源——鼓浪屿”,而书中所有的文字也全都围绕着故乡小岛鼓浪屿而作,全书读来犹如一本自传背景下的”鼓浪屿地方志”.

放下诗歌,舒婷改用散文方式创作,但她并不高产,对文字对情感的认真和执着,使她在这个速食的时代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的这部作品前后写作近5年,修改数次。

《致橡树》是舒婷的成名作,对舒婷的认识,大部分读者也都来自于这首诗,这本书出来后,很多读者仍然不能接受现在的散文家舒婷。舒婷自己也在书中承认:”十年来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总量已经远远超过诗歌,可是大多数读者只记得我写诗,常常把我的名字等同于《致橡树》。”

销声匿迹 众朦胧诗人不写诗

几乎从90年代往后,人们就很难看到朦胧派诗人的新诗了,很长一段时间,除了北岛推出两本散文随笔外,作为当代诗歌主要流派的朦胧诗人似乎已经销声匿迹。曾经代表了新中国国际文学形象的朦胧派诗人们去了哪里呢?他们都在干什么呢?

近年来,诗人伊沙尝试写小说,但仍没有放弃写诗,对舒婷改写散文一事,他认为,这并不奇怪,因为散文的专向性并不是很强,很多文学之外的人都会写散文,而且诗人的散文写得都比较好,因为他们经过写诗歌时对文字的锤炼。

致力于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伊沙,介绍了几位朦胧派代表诗人的现状:”北岛一直在写,但是写得很差了,没有地气,因为他脱离了可以触摸的现实之后,又不能融入到国外的生活中去,但他的声誉却越来越高,今年诺贝尔奖博彩公司博第十七位;舒婷呢,2001年看过她一首新诗,不是太好,现在出散文了;顾城死了,就不说了;芒克,1999年出过一本诗集,但都是突击写出来的;杨炼在国外,加入了新西兰籍;江河早就不写了,而且很彻底地不写了;多多,加入了荷兰籍,又被海南大学返聘回来作客座教授,也很少写了;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诗人食指,从精神病院出来后,在北京闲居,他的诗永远不变,但也没退步,始终能保持跟《相信未来》一个水平;写《中国我的钥匙丢了》的梁小斌,在北京混,偶尔看到一两首新作,但跟全盛时期根本不能比。总体感觉是,原来的朦胧诗派能写就不错了,想保持多好的状态,就不行了。”

衰落原因 文化欠缺+各种诱惑

中国的朦胧诗派在国际上影响巨大,伊沙称他们可能是中国建国以来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文化群体。

取得巨大成功的朦胧诗人现在为什么不写诗了呢?

伊沙说,朦胧诗人们达到这种声望和知名度后,导致他们不会轻易出手。”我相信,他们随便写几首诗还是很容易的,但这种诗对他们毫无疑义,既不会增加他们的声望,可能还会有损声望。”

究其原因,伊沙分析,首先,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朦胧诗人们所处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正处文革,导致他们没有机会上大学,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在文化的准备方面,缺乏系统性,最明显的对比是,五四的作家们都著作等身,因为他们是第一代海龟、第一代留学生,外文好,可以顺利读外国原著,而且也是最后一代私塾教育受益者,古文功底深厚。文化上的欠缺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其次,是声望带来的诱惑。有国际文坛的荣誉诱惑,例如北岛、杨炼,而舒婷要面对的,是社会责任的诱惑,舒婷是朦胧诗人中惟一走了”官道儿”的,必须有社会活动,这对作家的损害很大。

伊沙说:”目前,朦胧诗人没有一个处于创作盛期,主要还是这个群体的原因。”

"诗画一代"重聚首

 

昨日(11月20日),”原点:星星画会回顾展”于今日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为再现上世纪80年代”诗画一家”的状况,”一代人”诗歌朗诵会也随后举行。多多、梁小斌、严力、宋琳等20多位诗人一一朗诵了他们的作品。

20多位诗人朗诵作品

昨日”原点”开幕现场,王克平的铜雕《女人》作品刚好布展完成,星星画会回顾展的100余幅展品全部到位。而与展品同时”到位”的还有星星画会之前的成员。黄锐、严力、包泡、薄云、邵飞、尹光中、宋红等昔日的星星画会成员又聚到了一起。

画展开幕式结束后,”一代人”诗歌朗诵会开始。多多、梁小斌、严力、宋琳等20多位诗人一一朗诵了他们的诗作。主办方南京艺事后素现代美术馆馆长海波告诉记者,将诗歌朗诵会命名为”一代人”就是为了回忆当年星星和《今天》,同时也是梳理现代诗歌在国内的发展脉络。

诗人欧阳江河朗诵了创作于1998年的《毕加索画牛》,他告诉记者,中国传统就是诗画一家,当年《今天》和星星也延续了这样的传统,”他们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先锋艺术,这么多年来,中国正成为没有文化记忆的一代,而今天再次回顾曾经的’一代人’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诗人宋琳也指出,通过”一代人”诗歌朗诵会可以让人们理解当时一代人的精神、气场。

诗歌圈内人士多来捧场

来捧场开幕式的也多为诗歌圈内人士。中国人民大学诗歌会因看到本报对”星星画会回顾展”所做的专题报道,专程来现场邀请多多、欧阳江河等人去人大做主题演讲。

不少观众表示,回顾展让自己更能理解上世纪80年代的艺术氛围。一位在大使馆文化处工作的张姓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80后”,所以对当年的历史还不清楚,这次来观看展览和诗歌朗诵会也弥补了这一缺憾。观众程小蓓告诉记者,自己也是诗人,这次来观展主要是想了解星星画会,”星星画会在诗人中是很有影响的。”展览将持续到11月28日。

冯唐:文学是老流氓的事业 70后还在积累

 

李师江、冯唐,70后作家的中坚分子,对所谓70后作家“未老先衰”的论调进行了驳斥

“美女作家”事件之后,70后作家走向分化,李师江和冯唐是其中坚持文学创作的个体。对于市场,他们都表现出一种满足,“我的书能卖3、5万是正常的,对畅销没有奢望”,“10万册就够了,有100万销量我也不会觉得光荣”。对于自身作品的文学品质,他们表现出强烈的自信,面对外界的质疑,他们有自己的理由反驳。

十年一划分没多大意义

人们喜欢把你们这一代的作家和80后作家做比较,认为70后作家的影响力以及文学市场都比不上80后,这会让你怅然若失吗?

李师江:没有,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市场来说,不管是70后80后,每代人总会出现一两个比较畅销的作家,7 0后有安妮宝贝、慕容雪村,80后貌似有不少,实际上也就韩寒、郭敬明、张悦然的书卖得还可以,其他也不行。从文学的角度来说,80后还没有真正的作品出来,他们的作品是伺候18岁以下孩子的,没有真正成熟的作品,相当于儿童文学时尚化。韩寒的《光荣日》写得比郭敬明还差,还没有达到及格线。而70后现在能写出更包容性的作品,我的新作品就比以前更具包容性。我的书首印3万,从纯文学来说,我觉得已经挺不错,跟郭敬明们是没什么可比性的。

冯唐:写作是很个人性的东西,十年一划分没多大意义,又不是卖菜,十年能出一个人就足够了。图谁卖的好,安妮宝贝的书卖得不差啊,图写书赚钱,卫慧可能比他们赚得还多。不能从媒体覆盖度来定实际的销量、收益或者文学成就。再说世俗成绩不能代表文学成就。我有时候站在西单图书城往那一看,心想可不能让这些人变成我的读者。我也不想特小众,10万册就够了。有100万销量我也不会觉得光荣,坦率讲,我会觉得心理别扭的。

你认为70后的影响力比不上80后吗?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师江:从制造娱乐的角度来讲,80后的影响力肯定较大的,郭敬明进作协也能成新闻。从作品的影响力来看,大家如果想看稍微厚重点、成熟点的作品,那肯定是会选我的《福寿春》,而不是《光荣日》或《悲伤逆流成河》。

你怎么评价70后在文化上的影响力?

李师江:从2000年到现在,中国最有力量的一次文化行动,就是下半身,这是由70后提出来的,但下半身或身体写作却被误解和丑化了。70后做的一些事情,还没有被主流认可,但已经潜移默化了很多人。

冯唐:说这个问题可能有点早。对于60后,文学是一种理想,也是获利或成名的捷径,比如余华,发个中篇,就能从浙江小城镇到北京了,这种事情对70后来说是不存在的。但70后是真正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60后被文革耽误了,对世界的见识、外语水平也比不上70后。等70后有积累后,可能会写出更好的作品,就算是1970年出生的,也才37岁,那时候亨利。米勒还没开始写呢。

70后作家有成熟的作品吗?

李师江:70后因为分化得比较厉害,有的不写了,有的进入体制,写比较官方的东西,当然也有一部分坚持个体写作的,像魏微、冯唐和我。能不能出大作品,现在还是个观望时期,应该会有。

有一种说法是,70后作家面临生死劫,你怎么看?

李师江:这是危言耸听,没什么生死劫的,写作是个人的事情,并不是说,我老是有新闻,就写得很滋润。韩寒、郭敬明他们每天都有新闻,并不代表他们就能写好东西出来。而且70后作家很多不是靠写书活着的,比如说我,版税是能带给我一定收入,但是我不靠这个生活。你说书卖得比人家差点就生死劫了,那也太夸张了。

市场的问题是困扰你的问题吗?

李师江:不是,我对市场比较理性,我知道写什么题材读者会看,要写畅销书也是可以策划的,但我不想写。我的作品能销售到3万、5万,是正常的状态,也不能指望人们能静下心来读你的作品。

冯唐:不是,首先我做俗事挣的钱足够了。另外,现在我的书10万册是有保证的,收益也不错。

你认为真正困扰你们这一代作家的问题是什么?

李师江:70后作家关于身体解放的作品出来时被打压了,像卫慧、棉棉的作品。一棒子打下去,使得当时其他70后作家出书也受到影响。在创作上,对70后来说还是一个文学资源的问题,我们经历的时代是相对平和的时代。在写作资源相对匮乏的时代,就需要作家具有更强的洞察力,更多的包容心。

冯唐:困扰我的是两方面,一个是时间,我平时太忙,没多少时间写,也没有太多时间沉淀。另外,我感觉生活无限沸腾,对生活的接触,理解,还是不够。从这面来说,60后、70后、80后的作品都是苍白的。我们这一代人可能多多少少都会碰到这两个问题。

文学是“老流氓”的事业

为什么70后作家群不讨好,没有形成强劲的势头呢?

李师江:70后在市场上最强劲的时候应该是90年代中后期,卫慧、棉棉的时候。本来这个时候应该是最好的时机,但被打压了。

冯唐:我想这跟这个倒霉时代有关系。文学是“老流氓”的事业,不需要讨好,它是时代的良心。而这个时代期望的不是作家,而是明星。在写作上,我不会去想这个事情,我想的是如何经历,如何理解,如何表达。这不是打群架,做群众运动,作家在这个时代也就起点星星的作用,你白天黑夜的都弄出个太阳干什么?

你怎么看70后作家,和60后、80后作家比较,你们这代人身上有什么自己的特点?

李师江:很难比,每个时代不一样,写作资源不一样。60后作家趋向传统,喜欢通过传奇的故事来表现人性,而7 0后更关注自身解放的问题。而80后根本就不存在解放的问题,就走市场,就是把自己的小忧伤小欢乐写出来。

有评论家认为你们这一代作家未老先衰,失去活力,你认为是这样吗?你怎么评价自己现阶段的创作状态?

李师江:现在是我最成熟的时候,以前的作品比较关注自己,现在能把握更大的生活,写作境界也提高了,包容性更强。现在是我能控制艺术世界,能创造艺术世界的时候。

冯唐:我差不多是两年一个长篇,我觉得够用了,出很多垃圾有什么用?之前的作品有半自传色彩,现正在转型,写我观察到的现实。我欣赏的是可以一直写的作家,像亨利。米勒、冯内古特等,这也是我想达到的状态。

对作协不感兴趣

80后作家张悦然、郭敬明等纷纷加入作协,这似乎标示着他们已获得官方和主流的认可,而作为比他们年长的70后作家在这方面似乎又落在其后,对此有何感受?

李师江:从我个人来说,我对作协不感兴趣,也不了解作协是干吗的,创作是很个人的东西。当然也有70后作家加入作协的,人各有志,我也不认为加入作协有什么不好,也没看出有什么好的。

冯唐:70后单纯靠写作为生的人很少。我不把自己当主流来混,这跟人生观有关系,我喜欢在边缘,不喜欢太热闹,太主流了。

评论家们认为,70后作家很尴尬,文学市场两头不讨好,也不被认可,你认为自己的处境尴尬吗?

李师江:从市场来说,70后大部分作家是这样的,80后大部分作家也是这样的,除了韩寒、郭敬明几个人的书卖得好外,其他人也卖得不好。我不能成为畅销书作家,这没什么可尴尬的,我的书卖3万、5万,很正常,也很满足。我对畅销没有奢望,也就没有失望。我非常清楚自己的作品,知道自己的弱点和优点,也非常自信。我不认为评论家对我关注不关注能怎样,评论家也有误差,中国真正有在阅读的评论家就一两个。为什么要被谁认可?他们认不认可对我来说不怎么重要。

冯唐:我不觉得尴尬,我写出来的东西,我认为挺好的人看了都说好,写作中我也开心了。我像个小手艺人,自己慢慢抠拾。至于文学史的地位,也不是他们说了算。我自己有信心。

你认为社会对70后是否有不公平的地方,你有生不逢时的落寞感吗?

李师江:生在什么时代是天然的,我根本不可能有生不逢时的感觉,因为我根本不羡慕60后或80后。现在很多媒体、评论家,包括作家自己都用市侩的眼光来看问题,整个文学环境很不好,很少从文本本身来评判,而从市场的角度去评判。

冯唐:这个时代是什么东西都要炒,不变味儿了,大家都闻不到。一定要口味最重的大家才觉得好吃,一定是满大街都是的大家才觉得是好东西。当然你可以有很多种选择,你可以选择炒,也可以选择不炒。

外界大多认为70后作家的创作是没有什么分量的。你怎么评价自己和周围其他70后作家的创作?

李师江:现在有分量的作品确实太少,岂止70后没分量,先锋小说家那一代也都没有分量,像格非,没一部作品有分量的,余华、莫言作品也没有多少生活质地。我觉得70后作家还是有可能写出有分量的作品的,现在才30来岁,还是有希望的。

冯唐:说我没分量的,可能都没看过我的作品。一些做评论的,书也不读,已经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我觉得他们能读懂我的作品就不错了。

前不久,有个媒体搞了个作家实力排行榜,没有70后作家。

李师江:70、80后作品的积淀还不够,人家先锋作家写了多少部作品,我们才写了多少作品,厚度还是不够的。

冯唐:这些评论家太老了。他们选的肯定是他们还有冲劲、干劲,有职业道德时看过的东西,新人的作品,他们真的读过吗?

你认为70后作家的优势在哪里?这个群体会后发制人吗?

李师江:我们在这个阶段对社会知觉没有老化,对当下的生活没有疲倦,相对比80后有更多的生活阅历,有自觉的作家对生活的把握会相对宏观。群体是没有意义的,坚持写小说的也就几个人,在这些个体里将来可能会冒出好作品,看个人造化吧。

冯唐:不会是整体现象,是个体现象,将来有两三个能出来就已经很开心了,在这十年里就差不多能看见了。

列宁和斯大林拿多少工资?

 

对斯大林来说,从1930年代初开始,工资是多是少,对他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他本人连同家属的一切开销均由政府包干,他再也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他早已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列宁倡议国家官员的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的工资,他本人身体力行,在执政期间,大体上坚持了这一原则。斯大林担任总书记之后,社会主义政府逐渐演变成了“高价政府”。

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1870-1924)多次谈到巴黎公社原则,主张革命一旦胜利,立即实施这些原则。其中的一项就是“取消支付给官吏的一切办公费和一切金钱上的特权,把国家所有公职人员的薪金减到‘工人工资’的水平”,通过这一措施,建设“廉价政府”。

征收累进所得税是缩小贫富差距的一项重要措施。十月革命后,列宁主张实行累进所得税,他在一个报告中说:“从社会主义的观点来看,惟一正确的税收是累进所得税和财产税。”他主张“一切收入和工资,毫无例外都应当征收所得税”。列宁本人当然也不例外。1919年9月13日,列宁收到莫斯科第一所得税稽征所发来的1918年个人收入报表。

列宁申报收入

列宁对此认真对待,当即给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邦契-布鲁耶维奇去信,请他找人抄录他的1918年薪金和稿费的明细账目,并请有关人员签名作证,此外还请他计算出房租。与此同时,列宁夫人克鲁普斯卡娅也请求办公厅主任代查她的收入情况。

收到邦契-布鲁耶维奇提交的资料后,9月20日,列宁亲自为申报表写了说明。说明不长,现引录如下:我1918年的收入包括以下两项:(第4项)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薪金。

由于薪金的数额在一年中有变化,所以我委托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将我1918年领取薪金的明细账目摘抄一份,现随此件附上。

(第5项)稿费:我定期从负责党的出版社工作和与作者结算工作的弗拉基米尔。德米特里耶维奇。邦契-布鲁耶维奇处领取数量不等的稿费。随此件附上有相关人员签名的、根据1918年稿费领取总额凭证出具的证明。

对第4项的补充。实物收入是,年初在斯莫尔尼宫(彼得格勒)内得到一套住宅,后来,从政府迁到莫斯科时起,在克里姆林官(莫斯科)内得到一套住房,内有4个房间,1个厨房和1个保姆间 (家庭人口——3口人,加上一个保姆)。这套住房按当地价格值多少钱我不清楚。

从列宁本人写的说明我们可以知道,列宁申报了3个项目:薪金、稿费和住房。具体数字为: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薪金:9683卢布33戈比。

稿费:15000卢布。

住房:1套共4间,加1间厨房和1间保姆间。

报表中所列的其他收入,包括货币资金、不动产、商务活动和手工劳动的收入、来自各种定期收益权的收入,列宁均填“无”。

这就是列宁在1918年全年的收入情况。这些收入是什么概念呢?

1917年12月1日,人民委员会曾作出规定,人民委员(相当于政府部长)每月最高薪金为500卢布,有未成年子女者每个子女加100卢布,对高级职员征收特别税,削减一切过高的薪金及退休费。1918年1月2日,人民委员会再次发布关于薪金的决定,“确认人民委员会成员月薪为500卢布的法令是指最高薪金的大致标准,至于付给专家更高的报酬不在此限”,同时要求财政人民委员部提出报告,说明是否已采取坚决措施征收所得税和杜绝逃避缴纳所得税的现象。

不过,在是否给专家以高薪问题上,1918年春在党的领导层有过一场争论,那时,为了吸引专家参加苏维埃国家的建设,决定给予专家月薪2000-4000卢布。当时的左派共产主义者布哈林说:“有些人收入4000卢布,应当把他们拉到墙角下枪毙。”列宁反驳说:“这是不对的,我们正需要这样的人,而我们这里能够领取4000卢布的人并不多。”不过列宁承认,这是违背巴黎公社原则的。按照巴黎公社原则,公职人员应当领取相当于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1918年7月,工人的平均工资是420卢布左右。

列宁的年工资9683.33卢布,月平均工资为807卢布,为专家的工资4000卢布的五分之一。807卢布的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当时国库的收入是靠印钞机日夜加印纸卢布解决的,因此卢布不断贬值,年初的500卢布,购买力同年底的是大不一样的。1918年列宁的月薪金超出500卢布,大概就是这个原因。

顺便说一下,苏联时期有过三次币制改革,第一次是1922-1924年,实行切尔文卢布,第二次是1947年,第三次是1961年(10卢布旧币等于1卢布新币)。由于通货膨胀和币制改革,所以不同时期的工资的绝对数字很难进行直接比较,比较能说明问题的,是同时期或同年的最高工资与平均工资或最低工资的比较。

列宁的稿费收入比工资高,1918年收入为15000卢布。这完全是他劳动应得的报酬。列宁的所有著作都是他本人亲手所写,而不是由秘书或者写作班子代笔的。

关于住房,当时有一个规定,人民委员家庭成员的住房每人不得超过一间。列宁在克里姆林宫有一套房子,共4间,3人共住: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教育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克鲁普斯卡娅,第三人是谁不清楚,可能是列宁的妹妹,后来与列宁同住的是他的两个兄弟。当时还不兴给领导人配备别墅,列宁因病需要休养的时候,住到莫斯科郊外哥尔克一个旧庄园。列宁病逝的时候,布哈林恰巧因感冒也住在那里,他是在现场给列宁送终的惟一领导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哥尔克当时并不是列宁专用的别墅。不像后来,领导人的别墅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在南方避暑胜地。

可以说,列宁执政期间,在分配上大体上是坚持了巴黎公社的原则的,在党内并没有实行高薪制。1920年9月,俄共第9次代表会议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中明确规定:“党员负责工作人员 (即党员领导干部——引注)没有权利领取个人特殊薪金、奖金以及额外的报酬”,“必须规定切实有效的办法来消除‘专家’、负责工作人员同劳动群众之间的不平等 (生活条件、工资数额方面,等等)。这种不平等现象是违反民主的,它会瓦解党和降低党员的威信”。

领导干部的高薪制

变化发生在1922年4月斯大林(1879-1953)担任总书记以后。

这年8月,党的第12次代表会议决定采取措施改善党员干部的物质状况。“党的指挥人员”起初确定为15235人,包括中央和区域机构、省党委和省团委干部、县委(或区委)和县团委、乡支部和大企业支部书记,他们领取不同级别的工资,享受住房、医疗以及子女教育的保障。这些措施由中央委员会实施。领取最高等级工资的,有俄共中央委员和中央监察委员、中央各部部长、中央区域局委员、区域委员会和省委员会书记。此外还允许给某些人特别提高工资。

此前,1922年7月,中央组织局通过“关于改善党的积极工作人员的生活”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等级。最低级党的工作人员——企业和村支部书记的月工资为300卢布,中央委员、中央监委委员和省委书记为430卢布。在苏维埃和经济机关工作的领导人员的工资大体相当。同时规定,有3名家庭成员的党的工作人员工资提高50%,有兼职工作的加50%的工资。高工资的扣税完全是象征性的,从645卢布起征。斯大林作为中央委员的工资应是430卢布。但他还有兼职,是民族人民委员,应当再加50%.而1922年夏,工人的平均月工资约为10卢布。

对领导人来说,工资和收入不是一个概念,除工资外,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还获取党提供的粮食配给、无偿的住房、医疗服务,有时还有专门的交通工具。例如,苏维埃中央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在1922年夏每月获得12公斤肉、1.2公斤糖、4.8公斤大米等等。省一级的干部定额略少一些:4.6公斤肉或鱼、1公斤油脂、400克糖、162支香烟、3盒火柴等等。这对一个刚刚走出饥荒的国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量。

还要补充一点,最高领导干部每年还可以到国外休养度假(1至3个月)。这种国外疗养,经常带着家庭成员和治病医生,均由国库开支。根据1922年5月5日中央书记处的决定,支付100金卢布作为去休息或治病的路费,100金卢布作为第一个月在疗养院的开支,还有100金卢布作为“安顿和零花钱”,以后每月支付100金卢布。金卢布是沙皇时期的卢布,每卢布含纯金7.774235克,不受苏维埃纸币贬值的影响,1金卢布大体相当于1922-1924年币制改革后的1切尔文卢布。

1923年下半年,中央组织局开始编制高级职务名册,一共制定了3个“职务名册”,规定这些职务的任免权归中央组织局及其分配登记部,这样就把当时叫做“负责工作人员”的高级干部明确化了,其人数起初大体在10000名左右。1922年4月—1923年4月为10351人,1923年4月-1924年5月为6088人,1924年5月-1925年12月为12227人。苏联末期开始流行的“在册权贵”(номенклатура)一词指的就是登记在“职务名册”上的领导干部,这些人不仅拥有相应的权力,而且还享有明文规定或没有规定的各种特权,例如在莫斯科就有相当著名的特供商店——“小白桦”商店,里面各种优质的国产和进口商品应有尽有,且价格低廉,就是专门为他们服务的。

1932年,斯大林废除了党员干部工资最高限额的规定,大幅度地提高了高级干部的实际工资。高工资和特权实际上是一种收买。有一个文件说,斯大林经常给省委书记发去大致如下内容的便条:“卡巴科夫,恳请在代表大会上支持一下。斯大林不会忘记你的。”

斯大林的“共产主义”伊甸园

2003年1月俄《总结》周刊发表一篇文章《从工资到工资》,介绍了苏联不同时期领导人的工资情况,据这份资料,斯大林的月工资如下:1921年到1935年为225卢布。1935年500卢布。1936年翻一番,1200卢布,是当时工人平均工资的5倍。卫国战争末期为2000卢布。1947年底,大概由于政治局委员等高干家属的吃穿不再由政府包干,斯大林把自己的工资加到10000卢布,其他领导人的工资则为8000卢布。当时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为480卢布,最低工资为220卢布。文中1921-1935年的数字可能是经过换算的,应是币制改革后的切尔文卢布,所以同上文1922年规定的430卢布对不上。

斯大林时期还有一个发“红包”制度。由于公开提高工资不太方便,于是采取另一种途径,每月发给高级干部一个专门的“红包”,内放工资外的“奖金”,是按照级别和“贡献”发放的,通常为月工资的1-2倍。这一制度,直到1956年才被赫鲁晓夫取消。

对斯大林来说,从上个世纪30年代初开始,工资多少对他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他本人连同家属的一切开销均由政府包干,他再也没有需要花钱的地方。他的女儿斯维特拉娜回忆说,1947年货币改革后,政治局委员的亲属的吃穿,不再由国家开支,斯大林开始给她钱,但他并不知道新币值多少,或者物价是多少。他只知道革命前的旧价值,那时候给100卢布已经算得上慷慨解囊了。所以,当他递给女儿2000或3000卢布的时候,并不知道这笔钱能用多久,还以为给的钱值100万呢。他让他的工资袋在书桌上堆得高高的,都没有打开过。他从来不花钱——没处花,没有需要购买的东西,他所需要的一切全由政府开销,包括他的吃穿、别墅和服务人员,等等。克格勃专门成立一个部门管这件事,设有专门的会计室。斯大林的工资都到哪里去了,他本人并不知道。 对斯大林来说,早已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了!

和斯大林一样生活在“共产主义”的还有苏联的第二把手莫洛托夫,其职务最高时为人民委员会主席,即政府总理。他同丘耶夫谈话时说,他不知道自己到底领多少工资,“不知道,我从不关心这个问题。几乎没有限制,按需要领。够用,仅此而已。就是这个限度。”“到我们这一级就特殊了,一切由国家包了,还可以拿工资。实际上国家什么都包了。我现在无法准确说出我多少工资,因为变了好几次。而且战后根据斯大林倡议,采用了红包制。用这种封口的信封给领导人们送钱,很多的钱。数目不仅太大,而且过分。斯大林得多少,谁都说不清。他有几所别墅……怎么算得清得多少呢?斯大林仅在莫斯科郊区就有4座专用别墅!”

直到被逐出“共产主义”伊甸园后,莫洛托夫才关心起养老金来,知道他起先每月养老金是120卢布,1967年提到250卢布,后来又增加到300卢布。这时他的别墅已经被收回,他妻子波林娜给领导写信,结果把位于茹科夫卡地方的部长会议的别墅给了莫洛托夫。每年可以在疗养院休养26天。有食品卡,每月付60卢布,可以在克里姆林宫食堂吃午饭和晚饭。塔尼娅 (莫洛托夫家的保姆)每周去一趟,领回干的食品,是午餐和晚餐折成的,当然领的食品实际上大大超过60卢布,至少超过1倍。塔尼娅由国家付工资。

赫鲁晓夫执政后,曾经想改变一下这种不得人心的状态。他废除了斯大林的“红包制”,降低工资,他本人的工资从任中央书记时起至下台一直是800卢布 (币制改革前为8000卢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收入。后来的勃列日涅夫虽然也坚持800卢布的月工资,但他从写作3本书《小地》、《垦荒地》和《复兴》获得了巨额稿费和列宁奖金,据统计,他执政18年共获得收入50万卢布,这相当于一名乡村教师500年的工资!

十月革命前夕和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倡议国家官员的薪金不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他想实现巴黎公社的“廉价政府”的理想,他本人身体力行,他领导的党和政府也曾经为此努力过,可惜在他去世后,社会主义政府逐渐演变成了“高价政府”,巴黎公社的原则终于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