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中宣部控制新闻发布陷入被动挨打局面

 

经历过”文革”后期和邓小平时代的人,多数人都清楚中国新闻有一个一贯的”出口转内销”恶劣环境。一个新闻事件的发生,必然是外国先报道,后是国内被迫含糊其辞地”照本宣科”一番,但新闻时效早已过了,很不新鲜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当然与共产党中央的革命党本身控制有关,然后是中宣部具体控制,一一落实,所以中国的国家秘密非常多,党的秘密也成了国家秘密,处处对人民保密,就连2007年5月公布的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需要”过渡”一年后才能实施。所以说,当代中国怪事不怪,甚至一些污染突发事件也成了秘密,不让民众知道。松花江污染,黑龙江省秘而不发,连下游的俄罗斯都开始抗议了,黑龙江才对外”照本宣科”一番,这是对民众的知情权负责吗?

最近中宣部又干了一件蠢事,6月3日,原天津政协主席、市公安局长宋平顺畏罪自杀,海外及香港媒体都有报道,但天津及北京的新闻单位一直沉默。到了7月5日,中宣部直接控制的新华社才发出”宋平顺包养情妇道德败坏,滥用权力谋取巨额不当利益,被开除党籍”的消息。不过,只会写官样文章的新华社不署名记者在报道中却没说明宋平顺”严重违纪违法”的具体情节,也没说明”巨额不正当利益”的数目。宋平顺是继12年前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之后,畏罪自杀的最高级官员。据香港媒体报道,宋平顺是在服药后自缢身亡。61岁的宋平顺自1980年代即在天津市公安系统工作,历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2003年当选市政协主席。

由此可见,党及中宣部直接控制下的新闻绝无自由可言,但由于海外记者在大陆的采访获得一定的自由,互联网新闻快速传播和公民社会无形力量对新闻封锁的突破,真正的新闻总能得到突破和传播,所以说,一党控制下的新闻发布只能陷入被动挨打局面。

曹  林:权力通吃下,我们都是陪舞者

 

今天最热闹的新闻得算《中国青年报》报道的“20余名女教师当了‘三陪’”:今年4月27日晚,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局长龚某在该市一家歌厅的豪华包厢举行同学聚会,以部门名义要求辖区内30多名女教师为其表演节目,陪酒、陪聊、陪舞,表演完后还不许离开,必须陪到22时30分,甚至要求部分女教师要“热情点,主动点”。

显然,这是继南师大、西安音乐学院两起陪舞事件后,又一起官员以权谋色的龌龊丑闻。从舆论反应看,公众很震惊,网友相当愤怒。说实话,我一点也不震惊,也没那么愤怒。一来,这不算什么新鲜事,日常视域中这种“领导出场美女陪舞”的事情太普遍了,只不过这种事大多都安排得很自然和隐蔽,没有被媒体抓住把柄而已。二来,绝对权力绝对会以权谋私,谋的东西可包括钱、色、精神满足在内的任何资源——既然我们已经对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等破事儿见怪不怪审丑疲劳了,对以权命令陪舞、以权谋色、以权泡妞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是绝对权力绝对会做的事情。

我想,公众和网友的愤怒,除了一种痛恨公权私用的正义感外,很大程度还源于一种男性对权力垄断女色、占有异性资源的特别憎恨。人是一种高级动物,动物在异性的竞争和占有上是非常敏感的,“男官员让女教师陪舞”包含着一种权力炫耀的意味,这给所有男性一种非常别扭的想像,于是这种事也格外能激起男性世界的公愤。许多人都为被迫“三陪”的女教师们感到悲哀,甚至包含着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责难:为什么不拒绝这种有损女性尊严的“三陪”要求呢?为什么不坚强地捍卫自己的尊严?

对此我想说的是,亲爱的朋友,伟大的国民,不要拿“三陪”这样的污辱化字眼羞辱那些受害女教师了,不要为她们的遭遇而震惊和悲哀了,不要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理优势向受害者优雅地布道:在权力大于一切、权力通吃的制度背景下,手中掌控权力的人,没有资源不想垄断,没有东西不想占有,为了利益没有什么可以敬畏的,谁也难以体面地保持那一份尊严,不仅是女大学生、女教师们,我们实际上都可能会成为权力的陪舞者!

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教授们够牛的吧,可只要有官员和领导在场,必然是官员坐在主席台上,教授们老老实实地坐到台下恭恭敬敬地听领导训话,屁大的官也可以对教授呼来喝去指指点点,中专毕业的领导也能指导教授怎样怎样做课题;富可敌国的民企老总日子应算风光吧,可在许多地方小官面前,他们不得不像孙子一样乖,有个老总就跟我诉过苦,在这些官员面前一点尊严也没有,经常不得不应官员的要求拿出大笔大笔的钱为官员的政绩工程添彩;天真无邪的小学生们应该免于权力“通吃”吧,可是当领导驾临指导和讲话的时候,不管太阳有多毒天有多冷,小学生一样要被安排到现场给领导献花跳舞,前段时间某地不是曾曝出很多小学生在献舞现场冻晕了嘛;像我这样的有点儿话语权的评论员应该有点儿尊严吧,可一点也没有,前段时间某部门给本部门派了一个宣传某典型精神的活儿,我们觉得时间太紧,问能不能宽限几天,向交代任务的部门请示时该部门回应:不行,周一稿件就得见报,这个典型奄奄一息了,得让他死之前看到报道和评论——瞧,有点儿职业尊严吗?咱还不是一个活脱脱的陪舞者!

当你可怜那些陪舞的女教师时,权力的毛细血管无处不在,你在生活中、在自己的职业中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权力陪舞者,你有多少尊严可言?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评论员)

连  岳:说错一个字,查你身份证

 

中国不是没有法律,而是有很多法律没人遵守,从而导致法律的威信大打折扣,有时候对公众信心的摧毁远堪于没有法律。

当然,普通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资格,哪怕你举报的官员确切犯了罪,举报人接下来可能会犯奇怪的罪;就连太湖卫士吴立红这样的环保人士,也忽然犯了罪被抓起来了。中国的环保法律不能算少,可是那又如何?我们还不是眼睁睁地见着环境灾难一场接着一场?我想,触犯环保法规的人,可能都不是普通人吧?其中有许多还是政府行为。正如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的那样:破坏环境换取政绩的官员不被问责,环境可能就难以向好。

国家环保总局一直呼吁“公民参与”,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群众的监督起到该有的作用时,确实是可以叫停一些破坏环境的项目。厦门PX项目就是由于“公民参与”表态后,其中的危害性才由国家环保总局发现,当地政府也不得不承认失误——虽然至今都没有依法公布项目的环评报告。

公民力量的唤醒,在保护环境当中可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厦门市民的一小步,本来应该成为中国环保进步的一大步。遗憾的是,厦门当地的某些官员可能并不以此为荣,潜意识里似乎还在认为自己丢了面子。这点,从7月5日《南方都市报》的新闻《“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厦门工商局称网站发帖将取消匿名》可以看得出来。

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可能出台地方法规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发帖。这意味着鲁迅先生在厦门发帖不用“周树人”就违反了厦门的法规。

据田副局长透露,出台一份管理互联网内容的处置办法是在6月18日厦门市召开的一次专门会议上决定下来的。随后,相关部门即投入到紧张的征询、起草和修改的工作中。作为国内首次地方政府在网站内容监管方面立法,半个月不到,《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初稿就完成了。

为什么这么高效率?田副局长毫不讳言地说:“反对PX项目的事情出来后,政府觉得对网络内容应该管管了。”网民在匿名生态中替政府纠错,暂时叫停了高危项目,证明了这种发言方式是良性的、有效的、值得珍惜的,政府原本应感激并加以保护,而不是加紧破坏。

在同一新闻里,“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林聪明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说PX项目事件和制定该办法之间没有关系”,你看,就算是在两个知情者之间,也有意见相左的地方,大家都说出来,才有利于观众得出真实的看法。林聪明副部长与田锋副局长并没有必要互相指控对方“造谣”。

更为致命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说,‘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必须由全国人大来立法。从这点而言,厦门是没有权力来立法禁止匿名发帖的。’”

你看,政府搞一个《办法》,考虑不可谓不细,资源不可谓不多,都还各说各话,甚至可能都还是“非法立法”,将心比心,自己都不可能一步到位,句句周全,又怎么能要求网民的每一句话都是金科玉律呢?仿佛说错一个字,就要去查人的身份证了。

(作者系知名专栏作家)

南都报社论:黑砖窑事件远未完结 报道更需进取

 

如果不是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南方周末》上的果断表态,还在关心黑砖窑的民众只能以为,这件让全体国民蒙羞的丑闻,就要不了了之了。根据早先新闻的披露,知情者估计,有超过1000名未成年人在山西黑砖窑做苦工;绝大多数山西砖窑属于无证经营,其长期运营的背后都有官员做保护伞;民间解救行动中发现了并不罕见的拐骗、暴力伤害、强迫劳动和非法拘禁。山西黑窑事件之所以震撼全国,一方面是因为其情节极端恶劣,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大量存在。但是,在一轮全民的激愤宣泄之后,事件迅速萎缩。至少在媒体的呈现中,山西黑砖窑虐工现象,缩小为山西省洪洞县广胜镇曹生村王兵兵黑砖窑虐工事件;与之对照的是,山西地毯式搜索解救出300多农民工,只有一行结论看不见详情。而洪洞黑砖窑虐工事件,当它以令人惊喜的速度走上司法程序之后,又戏剧化地弱化为三五个人的一两项小罪名: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当初中国大地人神共愤,舆论对黑砖窑的指控是反文明反人类;如今法庭现场和风细雨,黑砖窑主直称自己有立功表现,因为曾经赠与公安机关办案经费,引来旁听席上一众笑场——血泪悲歌怎么就变成了黑色喜剧?

于幼军开口便说,不会这样的!他说的是,黑砖窑事件不会不了了之的;他承诺,凡是网络、媒体和群众举报涉及的问题,都会有案必查、查实必处,绝不姑息。这承诺应该不是空话,在他的谈话中,我们看到有大量查证工作正在进行中。但是关于这些工作都缺少具体的报道,媒体似乎还在等待下一次新闻通气会,拿到下一条只有结论不谈详情的通稿——从什么时候起,媒体放弃了议题的主动权,转而成为发布官方消息的回音壁?

媒体在黑砖窑事件上呈现出两个让人费解的现象:其一是,事实调查粗浅,初期新闻构成中有很多都是未经证实的民间说法、网络留言,在后续报道中令人失望地不见深入,这给今后的“权威”说法留下了非常大的自由空间;其二是,在事件引爆之后,媒体很快替换了新闻主角,放弃调查被虐工人及其家属、施虐窑主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转而聚焦整治行动中的公安机关和政府官员。

同样因为缺少事实披露,我们很难理解媒体为什么会有上述表现,只有几个调查记者表示,地方官员成为深入调查的障碍。但这是不是真正的原因,或者这是不是全部的原因,我们很难下断言。仔细辨析,在国家最高领导人发出批示之后,在全民的关注之下,地方官员仍阻挠记者调查采访,这本身已经可以构成重大新闻被给予突出处理,但是我们没看到这样的大新闻。同样,在媒体视野中迅速消失的寻子父母团体,还有最初曾作为个案被重点报道的羊爱枝,媒体为什么没有跟踪报道他们的故事?是不想报道还是无法报道,是没有寻找还是联系不到?寻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同样也是值得关注的大新闻,然而我们同样看不到。——媒体怎么了?是软弱无能?是懒惰麻木?是胆怯畏缩?是缺乏专业精神?

媒体黑砖窑事件中表现出的突然转折,其原因难辨,结果却很明显。

黑砖窑事件在媒体的披露之下成为公共事件,媒体从此便是这一公共事件中的重要力量。新闻报道和评论、民众情绪及诉求,还有官方态度及行动,正是这三者的互动促成事件不断向前向深入发展。其中媒体的责任,绝不仅是报道官方行动,甚至也不仅是传递民意,更为重要的是以独立的姿态,抱着怀疑主义的精神,去调查事实真相,去破解事件谜团,去揭露那些试图掩盖的黑暗。在这样一个全景呈现之中,对政府作为的报道才更可信任;在这样一个媒体力量之下,政府的作为才更能获得民众的信任。只有媒体成功地扮演了上述角色,民间与政府之间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和理解,才有可能达成;只有政府、媒体和民众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互信互动关系,公共事件才能成为汇合全社会力量的公共事件:既不是民间潮涌的愤怒情绪,也不是政府关起门来孤军作战。

洪洞县广胜镇曹生村王兵兵黑砖窑虐工事件已经诉诸法庭,按照于幼军的说法,这应该只是一个开头,远远不是山西黑砖窑事件的结束。高层一再表明其彻查的决心,或许民众可以等到一份更完整的答卷,甚至或许,那份答卷已足以回应愤怒、惩戒丑恶。只是在这份答卷中,媒体并没有做足自己的功课。

刘  路: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我是个律师,而且做了已经十三年的刑事辩护。我对律师法的感觉是,律师是中国法律群体的异类。律师法修改,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别把律师当异类。具体做法就是在修改的条文中规定如下内容:

不得殴打律师

中国律师被殴打是一道刺目的风景,特别是承办敏感案件的维权律师,被殴打几乎是家常便饭。著名法学博士,北京律师滕彪先生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

他身为律师,许多时候仍不免遭到公安、法警、国保(秘密警察)、法庭等执法机构中的不肖分子违法对待,目的是要阻止他替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申张正义。

滕彪代表被关押的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都是曝光度很高的案件,受到各种刁难阻碍。他说:“律师去山东办案十几次,每次都受到威胁、恐吓电话、骚扰、殴打、抢走相机,最严重的一次两名律师坐在车里被推翻90度,如果不是路桩挡住就翻沟里去了。”

滕彪曾被法警诬指拍照,关了5小时,阻止他出庭,到开庭结束才释放。还有一次重要证人被绑架,他们要拦阻却被二三十人围堵推倒。他说,打人者都是地方政府雇用的流氓无业人员,报110警车来了故意放走那些人。他说:“具体办案的时候被打过,有的时候都习惯了。

律师作为维权者,自己的人身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而且成了一种普遍现象,这不是很荒唐么?所以,律师法确实有必要加上这么一条。

不得随便关押律师

自由亚洲报道,香港亚洲周刊曾评选14位维权律师(广义上的),滕彪细数已有7人被关过:“高智晟被判刑了,郭飞雄在监狱里,陈光诚被判4年3个月,郑恩宠刑满释放刚放出来,郭国汀被短期关押后强迫出国,朱久虎、李柏光都被抓过关过,14个人就有7个被关过。”

这个比例居然占到50%,确实高的令人目瞪口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关押他们的理由实在说不出口,很多人甚至根本没有理由。比如陈光诚的律师许志永博士在担任陈光诚辩护人出庭的时候,居然被诬蔑为小偷,在派出所关押到开完庭才获得自由。这哪里还有什么道理可言?因此,不得随便关押律师也应该写进律师法。

不得无故不给律师年检注册

我做了13年律师,一次没有被律师管理机关明文处罚过,但是我的律师证在自己手里的时间还没有在司法局抽屉里的时间多。最长的是2003年11月到2005年9月,居然长达2年的时间不给注册。今年4月份,我的注册又给暂缓了,这次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司法局对律师停业处罚要有明确理由,律师还可以申诉或者提起诉讼。这是律师法的规定,司法局收拾看不顺眼的律师就发明了暂缓注册这一招,由于不需要理由,还能停止你的执业让你无法进入救济程序以被大量采用。河南的李苏斌律师被河南省司法庭暂缓注册已经7年了,至今还不能执业,可见危害之大。所以,律师法一定要加上不准暂缓注册这个铁的规定,夺掉司法局谋害律师的软刀子。

不得随意刁难律师会见

律师法规定律师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刑事诉讼法》96条、32条更是具体规定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的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除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当事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侦查机关应该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是,现实情况是,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很难得到落实。政治案件的律师,很少有在侦查阶段见到当事人的,本人参与的十几个政治敏感案件,没有一个在侦查阶段见到当事人。侦查机关总是以涉及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安排会见,但是最后结案时,除了个别的案件如杨天水案件卷宗里有涉密鉴定,其他的案子都根本没有涉及什么国家机密。可见,涉密纯粹是剥夺律师会见权的一个借口。

除了政治敏感案件,普通案件刁难律师的现象也比比皆是。今年5月份我在某市承办一个女孩贩毒的案件,5月9日提出申请会见,居然20多天得不到安排。我和助理跑了五六次,办案警官开始一周一周的推,后来一天一天的推,最后被我催得不行,居然说:“我就没有时间安排你会见,你找领导反映去吧。”我无奈去找了督察大队,这个警官才不得不安排,但是又不准我询问案情。我说:“《刑事诉讼法》96条明确规定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件情况的,你怎么能限制我了解案情?”警官竟然明确说,他们办案不管刑诉法,只执行不成文的内部规定。我只好再去督察大队反映,但是这次没有这么好运了,督察大队只是默默记录了一下,再无下文。可见内部规定确实比法律明文规定厉害啊。

警察办案不理睬法律的明文规定,这可是个严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建议在修改律师法中加上这么一条:公安司法人员为了刁难律师执业拒绝执行法律的,请他下课。

不得把律师协会当成丫鬟

根据律师法,律师有个行业组织叫律师协会,会长和理事都是执业律师。按说这应该是个标准的维护律师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可是很遗憾,律师协会除了向律师违章收费、强迫律师像警察一样学习考试之外,再也不会干别的了。这都因为律师协会的会长、理事都是丫鬟,真正的大管家是秘书长,而这个秘书长恰恰是司法局的行政官员。

山东某市近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司法局通过律师协会借年检之机向律师大肆收费,律师群情激昂,拒绝缴费。律师协会理事会经过多次开会讨论,决定将收费数额压低一半。理事会做出决议后被秘书长拒绝,司法局强令全市律师必须在当晚12点以前把会费交到司法局,逾期不交者,不予注册!律师协会的那些会长、理事们(大部分都是律师所主任)这次知道自己不过是个丫鬟,做出的“决定”连放屁都不顶,一个个乖乖把自己的律师会费交了上去。著名维权律师东海松先生愤而发文——《我是律师还是狗?》,在网上风行一时。

律师协会既然是行业自治组织,就应该给一点权利,哪怕装装样子也好。不要干脆整得像地主黄世仁家的丫鬟。窃以为修改律师法应该记上这一笔。

不得强迫律师考试作弊

执业的律师都知道,律师的培训、考试这些年多于牛毛。而且大都与业务无关,走形式、走过场。纯属浪费时间,谋人钱财和生命。最近本人被要求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开考前几天才知道消息,开考那天发现居然跟监狱警察一个考场、一张考卷。据说,全市所有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都参加。鄙人就暗想,怎么这个时候把律师当成法律人了?不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了?打开试卷正想洋洋洒洒发表“高见”,领导过来给了我一纸答案,关照我说:你,李建强律师,必须按照标准答案抄,不得自由发挥,明白?

一屋子的律师警察都羡慕的看着我这个“异类”律师,目光暧昧而亲切,俺为了早些离开考场到北京找小乔妹妹逛街,脑子过了一秒钟,就决定放弃自由意志,按照领导的意志作弊。

不准作弊是考场的场规,怕我出政治错误而强迫我作弊是领导的好心,我的例子没有什么代表性。但是鼓励、默许律师们有口无心的作弊则是常态。因此,律师法修改应该加上,不得鼓励或者默许律师考试作弊这一条。

2007年7月5日旅途中

余 杰:你可以成为一名快乐的异乡人——读格鲁沙《快乐的异乡人》

 

我与国际笔会主席格鲁沙有过数面之缘。二零零六年六月,在柏林召开的国际笔会的年会上,我聆听了他精彩的演讲,独立中文笔会的同仁还在一家中餐馆中宴请了他。格鲁沙非常关心独立中文笔会在中共当局打压下的艰难处境,还特意询问了师涛等被关押在狱中的会员的情况。二零零七年二月,在香港召开的亚太作家会议上,独立中文笔会举办了自由写作奖和林昭纪念奖的颁奖典礼,自由写作奖的得主为《寻访六四受难者》一书的作者、“天安门母亲”的代表人物丁子霖女士。由于丁子霖受到中共当局的阻挠,无法赴香港领奖,所以她的受奖词由我代为宣读,并由我代她领奖,颁奖者正是格鲁沙。我注意到,在颁奖的时候,格鲁沙流下了眼泪。

后来,当我读到由独立中文笔会理事廖天琪女士翻译、并由香港文化中国出版社出版的《快乐的异乡人——格鲁沙诗文选》一书的时候,我才明白在那一瞬间,格鲁沙为何会留下眼泪。这位与哈维尔齐名的捷克作家,也是与之并肩在共产独裁统治下为思想、言论和写作自由而抗争的异议知识分子,在书中这样写道:“在北京出动坦克屠杀学生的那个星期,我的儿子被人发现死在布拉格。整个事情情况不明,当局匆忙地就结了案,这令我至今心中悲愤不已。”格鲁沙二十三岁的儿子马丁,一名积极参与民主运动的青年,在曙光即将到来的前夕,被无名的黑手所杀害,至今真相不明。而丁子霖女士的儿子蒋捷连,一名年仅十七岁的少年,也在天安门屠杀中死于专制者罪恶的子弹。格鲁沙在给儿子的短诗《马丁》中写道:“喂,马丁/哒哒的马蹄声/穿过布拉格/马丁,你呀/冬日的骑士/我控诉/在这样的日子里/空手/我抓/你的/坐骑蹄下的/火花。”共同的民族苦难和个人命运,将捷克与中国、格鲁沙与丁子霖紧紧联系在一起。

从诗人到囚徒

在我与格鲁沙有限的几次接触中,深深地感受到他作为诗人的浪漫、幽默与从容。格鲁沙如今身兼国际笔会主席、维也纳国际外交学院院长等要职,在捷克民主化之后的九十年代,还曾加入哈维尔任命的内阁,先后出任教育部长和捷克驻德国大使、驻奥地利大使等显赫职务。但在本性上而言,格鲁沙不是一名循规蹈矩的官员,亦不是一个长袖善舞的政治家。他成为异见领袖和公共知识分子,并不是因为本人对政治有着浓厚的兴趣,更不是因为渴求分享和获得权力,而是因为他那诗人的身份。

格鲁沙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其文学创作,虽然后来兼有诗人、散文家、小说家、记者、编辑、翻译家等多重身份,但在文坛崭露头角还是以诗歌的创作。按照中国文坛的“常识”,诗人是离政治最远的一群人,诗人似乎不必关注芸芸众生的喜怒哀乐,单单封闭在个人的想像世界里,便可以写诗了。格鲁沙却发现,诗歌与帝国、诗歌与坦克之间,存在着无法调和的冲突。诗歌的本质便是赋予作者和读者以自由,而独裁政权最恐惧的便是“自由”这个词汇。

诗人必须创造属于自己的语言,这种独特的语言必将带来独特的人性,带来多元化的世界,正如格鲁沙所说:“人们生活在恳请式和命令式的语境当中,这种语言又是建立在不受公共舆论监督的概念之上的。谁要有自己的语言,他就会被独夫们没完没了地盯上了。”他认为:“一名诗人跟独裁者的区别在于,诗人不作独家言,他拥有自己的语言。荷尔德林说得好:对谈。诗人不像画家或者音乐家那样,诗人不能脱离他创作的原材料。他的材料——语言,不可能只就事论事。”也就是说,作为文学体裁的诗歌,作为真理载体的诗歌,本身便是对独裁者所要维持的“稳定”构成了威胁。

诗人不能成为鸵鸟和蜗牛。一旦你开始写诗,你便成为独裁者的敌人。一个对于独裁者来说无害的诗人,不配戴上“诗人”的桂冠。格鲁沙创办过多份地下文学杂志,先后被当局查禁。后来,他遭到官方的“职业取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只能到建筑公司当工人。一九七八年,他因为出版小说《问卷调查》而被逮捕,由于德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伯尔的抗议,才获得释放。

那段时间,格鲁沙最担心的便是不是人身的安全,而是手稿的安全。俄国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遗孀将丈夫的诗稿藏在一支锈迹斑斑的铁锅中,而格鲁沙则将诗稿埋藏在地下——“由于不知道政府派的警察何时会来,我把部分稿子藏在我在巴比伦森林所拥有的那所农舍的沙坑里。我把完稿藏在一个铁盒子里,上面用几铲土掩盖着。天知道,那些稿子对我有多么珍贵。最要紧的是,思路不可断掉。我用手写作,因此没有复印本,连复写纸都没有,一被搜到就一网打尽,所以我才用这种特殊的格鲁沙式的稿子安全保护措施。可是一个星期之后,纸都湿透了,字迹斑驳……”这是一个苦涩的黑色幽默。可是,无论独裁者有多少警察、耳目,这些诗文最终还是如泉水般流淌过一颗又一颗的心灵。诗歌是不能被囚禁的。

一个“没有故乡真快乐”的波希米亚人

一九八零年,格鲁沙被“许可”出国访问。在此期间,捷克当局剥夺了他的国籍,并禁止他回国。一无所有的流亡生涯开始了。与所有流亡者一样,格鲁沙经历了一段换一种语言写作的、痛苦的蜕变期。他写道:“对一个作家来说,有什么是比夺走他的语言更严重的呢?我被赶出国门,来到了德国。在那儿我有许多朋友,但没有我的语言,这是极为痛苦的。我决定开始蹒跚学步——使用新的语言。事情就这么发展开来。”当然,流亡并不仅仅意味着失去亲切的母语,还意味着“失去了与之息息相关的切肤感和他写作的内涵目标”。

那么,格鲁沙如何战胜流亡带来的失落、疏离和孤独呢?与之相比,中国人是世界上乡愁感最强烈的一群人。日暮穷途,乡关何处,琵琶声声,孤雁南飞,断肠人在天涯。自古以来,中国人习惯于生活在一个以血缘、乡土为纽带的社会结构当中,人生中最大的悲剧便是背井离乡、有家不能归。这也造成了中国文化中缺少对“异乡人”这一身份的正面阐释,中国的文化流亡者群体中很少有人能够一直保持乐观的心态、旺盛的创造力、文化的自信力及他信力。我在人们为刘宾雁编辑的纪念文集《不死的流亡者》中读到的更多的是悲情,而不是格鲁沙所说的“快乐”。

我个人认为,这种区别的背后还有两个重要的因素。首先,在身处国内时,格鲁沙便自觉地以“少数派”和“边缘人”自居。欧洲的知识分子从中世纪开始,便可以依托于市民社会,而不必“学而优则仕”、不必“卖与帝王家”。与某些念念不忘在国内曾经拥有过“帝王师”身份的中国流亡者不同,格鲁沙们从未居于“中心”的位置,也就不会有驱之不去的失落感了。有一次,格鲁沙被警察审讯,警察突然询问说:“你是犹太人吗?”对此,格鲁沙反问道:“到底为什么他和许多其他的审讯者都不认为我是个货真价实、土生土长的捷克人呢?到底我是怎样在自己的国家变成了异乡人呢?”他的脑际闪过一个斯拉夫语的句子:“所有的诗人都是犹太人。”在警察而言,“犹太人”包含了种族意义上的贬义;在格鲁沙
而言,“犹太人”则是文化意义上的褒义。换言之,在其心目中,真理高于民族身份的认同,为了捍卫真理,他宁愿在自己的国家变成“异乡人”。这正是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缺乏的一种超越性的价值坚守。

其次,格鲁沙是一位真正的世界主义者,他像苏东坡那样做到了“吾心安处是吾家”。格鲁沙还是以民族主义为标榜的各种极权主义的批判者,正如译者廖天琪所指出的那样:“格鲁沙经历了二十世纪两次极权主义的大灾难——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而二者所犯的反人类罪都是假借‘祖国’和‘人民’的名义。为破解这种虚伪的民族主义,他提出了‘没有故乡真快乐’。这也是他散文集的书名。他认为只有摆脱那种滥情并被误导的国家民族感情,才能成为自由人。他自己就是在流亡中获得新生,感到没有任何界限、边境的自由。”与之相反,中国许多流亡海外的异议分子,虽然口口声声说反对共产党,却深受共产党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深陷于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泥潭之中。比如,他们一涉及西藏、台湾问题,便疯狂地喊打喊杀,将“祖国统一”当作至高无上的价值来供奉。同时,他们对于当下所生活的“异乡”的文化,也不愿了解、学习、消化和融汇。他们在异乡过着紧张的、敏感的、孤臣孽子式的生活。因此,他们永远也成不了像格鲁沙这样的“快乐的异乡人”。

反抗者的谦卑与失明者的看见

在香港亚太地区作家会议上,独立中文笔会专门为《快乐的异乡人》一书的中译本举办了首发式。许多笔会会友簇拥着格鲁沙,请求获得签名。个子矮小、头发稀疏的格鲁沙,淹没在人群之中。他羞涩地微笑着,有求必应。格鲁沙从来就不是慷慨激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战士和领袖,而是一名谦卑的反抗者、一名持之以恒地说出真相的先知。

在长篇回忆文章《我的手杖抽芽开花了》中,格鲁沙用极端平静的语气描述了捷克共产政权垮台后,他回到阔别九年的祖国时的情形:“政权易手后,我回到故乡,并不喜悦,反而心情低沉。我不情急,也不像别人那样充满希望。当我等在边境的时刻,就在同时,国安局的碎纸机正在嘎嘎作响,把我的全部档案灰飞烟灭。反正这是他们到目前位置所作的表态。”他早已料定那一刻会到来,他不慌不忙,恬淡从容。他已经流泪播种过,是否去欢呼收割却不重要了。他丝毫没有回国去“论功行赏”、接受群众顶礼膜拜的心态。这种“平常心”是何等可贵。

我个人认为,《快乐的异乡人》一书应当与哈维尔、米奇尼克、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等苏联东欧异见知识分子的著作一起,成为中国文化人的“必读书目”。让我们从中学习谦卑、学习宽容、学习如何认识自己。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异见作家刘晓波在题为《反抗者的谦卑》的序言中感叹说,面对前苏联和东欧的异见人士,无论是知识的结构还是写作的成就,无论是视野的开阔还是思想的深度,无论是反抗的良知还是人格的健全,都是我们难以企及的。中国的民间反对派要避免变成“只会唱高调的狂妄者和弱智者”,最需要的质素乃是“反抗者的谦卑”。刘晓波写道:“作为体制外的民间反对派的一员,不仅需要面对独裁政权的勇气,更应该具有面对民间反对派内部的种种缺陷的勇气。如果对这样的道义优越感缺乏反躬自问的意识和勇气,就会自我膨胀为‘一览众山小’的道德高峰,似乎无论怎么反只要反独裁就是英雄好汉。”近年来,类似的“孤胆英雄”屡屡如流星般出现并坠落,此种现象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有害无益。

在出狱后的第七年、被放逐后的第四年,格鲁沙因视力模糊而入院。医生诊断,他的眼睛因为受过外力撞击而内出血,为此他几乎失明,疗养多时方才恢复。从这件事上,可以推断格鲁沙在狱中受到过暴力虐待,虽然他在这方面没有写过只言片语。由诗人而为囚徒,由诗人而为异乡者,由诗人而为失明者,格鲁沙坦陈,这是他个人的选择。他没有因此而成为祥林嫂般喋喋不休的诉苦者。他也从来没有将这些经历当作指责其他人“软弱”的道德资本。如果陷入到“比谁坐牢坐得长”的“勇敢者游戏”当中,异议运动与他们反对的政权便“殊途同归”了。

格鲁沙在书中多次提及丧失视力时候的感受,乃是从一种哲学的高度上来考察。失明意味着被隔绝和被孤立,意味着残缺与不完全。失明源于身体遭到暴力侵犯,更源于精神遭受蔑视和羞辱,这样的体验对于诗人和作家是必不可少的。我的朋友、也是独立中文笔会理事的作家余世存,曾这样写道:“我记得卡夫卡晚年看自己写的《饥饿的艺术家》时,潸然泪下。但正如本雅明所说过的,‘如果我们要公正地评价卡夫卡,我们不能忘记一样东西:它是失败的纯粹性,失败的美。’我也记起了,卡内蒂的‘上帝的吃者与饿者’,曼德尔施塔姆的‘诗歌是饥饿的事业’,波齐亚的‘我的贫困还没有完成:它需要我’……我们都在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孤独。我们蒙受着时代的羞辱,但是,我们无意加恨于世界,因为‘贫穷’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是的,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这是我们个人的道路,没有掌声,也没有诗意,但我们自得其乐。正如格鲁沙所说:“一九八九年,人们惊喜地看到许多作家竟然魔术一般变成政治家,往往就忘记了,从列宁到勃列日涅夫的那个荒芜国度里,拥有‘异见’,是绝无诗意的。”在今天中国这个毫无诗意的时代与国度里,我们要成为谦卑的反抗者和黑暗中的看见者,我们要忍受一切的屈辱与冷漠,我们尤其要克服自我内心的焦虑与狂妄,而挺住便意味着一切。

谨以此文向格鲁沙及所有从苦难中挣扎着破茧而出的捷克知识分子表达我诚挚的敬意。

——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弗吉尼亚

──《观察》首发 

赵达功:中医药害了林妹妹也害死了黄菊同志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不幸病逝了,不管我党如何赞誉黄菊同志,他还是走了。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人总是要死的,但现代社会被中医药害死就太窝囊了。如果避免中医药治疗,黄菊同志可能会延长生命,可能还会顺利参加十七大(临去世前已经被上海党员同志们选为代表),中央的上海领导们(他们都说是“上海帮”)可能还能团结一致,共同对敌,至少不会立刻土崩瓦解,江泽民同志也不必痛心疾首的“白发人送黑发人”。我倒是喜欢中央内部斗来斗去,可惜黄菊同志啊,你的去世至少让我感到伤心,一齣齣的好戏看不成了,看来是已经落幕了。

不过我还是想追究一下中医药的原因。前一阵子,多少网民都在为红楼梦林黛玉扮演着陈晓旭的病故伤心落泪,关心林妹妹的比关心黄菊同志的网民要多得多。现代林妹妹死于乳腺癌,红楼梦里的林妹妹死于肺结核,死因不同,但相同的都是中医药害的。

痨病是中医的说法,西医叫肺结核。中医的方法不管怎样治疗,难免林妹妹香消玉殒。很显然,中医根本无法治愈肺结核,吃个人血馒头恐怕也无济于事。林黛玉时代的西方世界,医学已经革命,抗生素、磺胺类药物出现,人类已经将医学纳入科学的轨道,如果当时林妹妹找西医,而不是找大观园的王大夫,她那肺结核病恐怕早就痊愈了。红楼梦里的林妹妹是没有办法,当时不流行西医(稀少),现代林妹妹就不应该了,为什么还要迷恋中医药呢?!可惜啊可惜!有报道说,早在2006年3月,陈晓旭就感觉身体不适,在北京陈晓旭家中,友人多次看到陈晓旭不经意间总是托着右胸,家人劝她看医生,可她总不当回事。实在逼急了,她才抓些中药回来吃。病情不见好转,她就以为中医效果慢,就这样一直拖着。后来实在疼得不行了,进医院检查才知道得的是乳腺癌。虽然知道病情严重,但她对西医疗法还是很排斥,坚持回家吃中药。

中医不是科学,中医的方法不是科学的方法,中药不过就是一些树叶、根茎、虫子等自然界的天然生长物,让中医师、江湖郎中吹吹牛可以,真正治病可当不得真。不过,西医没有进入中国之前,人们也只能相信中医。有了西医,人们这才发现,原来中医大都是骗人的。

中医骗人骗就骗了,16世纪之前的欧洲医学不也是骗人的吗?西方人比中国人这一点好,错了就是错了,人家认错。医学成为科学以后,西方人抛弃了古老的治疗方法和药物,一心一意研究医学的科学真谛。中国人则不然,否定中医就好像是否定中华文化,把中医和文化紧紧绑在一起遗弃中医如丧考妣,祖宗的文化精华就是中医了。

如今,还有许多人迷信中医,不相信科学。在他们眼中,中医不仅能治病,还是一种宗教信仰。瞧瞧可怜的在电视剧中饰演林妹妹的陈晓旭,只不过是患了乳腺癌,对于西医来说,也算不得什么不可救药的绝症。遗憾的是,中医加佛教(佛教也中医化了),让现代版的林妹妹也同样香消玉殒。

我们敬爱的中央常委黄菊同志,虽然得了胰腺癌,西医也并非一定能治好,但延长寿命倒有可能。可惜的是,不知谁的馊点子,非要鼓动黄菊同志“中西医结合”,据报道说,黄菊在上海治病还使用所谓珍贵的冬虫夏草。哇!这下可了不得了,长期大量服用冬虫夏草诱发胰腺癌,黄菊的病情急剧恶化,前一阵子不得不转入北京301医院抢救,但是为时晚矣,中医药耽误了黄菊同志啊。

抢救黄菊同志的生命,不仅仅是黄菊个人的生命,他涉及到“上海帮”的生命,涉及到江泽民同志的生命,也涉及到十七大的政治运作,但是,中医药就让一代政治明星草草陨落了,我们再也看不到黄菊同志笑容可掬的脸庞了。中国的股市仿佛不理会主管经济和金融的副总理黄菊的病情和去世,一路急升,又一路急跌,搅得九泉之下的黄菊同志也不得安宁。我真想悄悄告诫黄菊同志,中医药害了你啊,哪怕在阴间,我也希望黄菊同志迷途知返,千万不要再上中医药的当了。

2007年6月8日

李剑虹:学习香港好榜样

 

十年前的今天,香港脱离英国政府管治回归中国,与大陆实行”一国两制”,开始”港人治港”。

十年后,胡锦涛总书记亲赴香港参加回归十周年纪念活动,当局举办了一系列盛大的庆祝活动,晚上有”烟花汇演”,一派歌舞升平景象。然而另一方面,追求民主的港人,连续第四年举行七.一大游行,六万多民众参加游行,呼吁争取普选,改善民生。香港政府在游行结束后发表书面声明,表示尊重市民集会权利,希望不同党派能就双普选达致共识。又表示对其他普选以外的诉求,政府会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希望更能掌握民意。

香港回归中国十年了。香港繁荣的基础,来源于港英政府留下的自由和法治。回归后的香港,在”一国两制”架构下运行。应当说,十年来香港基本上保有了原有的经济、政治制度未变。虽然北京政府从其接收香港的第一天起,就利用政治施压和经济收买双管齐下,不断蚕食香港的自由,试图将极权政府的权力意志强加给香港。如钦定唯上意是从的特首,意图强行通过23条立法,除了内地的一些公民无法到香港自由旅行外,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如司徒华、李柱铭、何俊仁等和坚持批判立场的新闻工作者也遭遇”政治歧视”,不得进入大陆。独裁政权的霸道可见一斑。在金钱收买和政治威慑双重压力下,时至今日香港传媒的自我审查也已相当普遍。

但港人绝非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十八年来维园不灭的烛光,发出了东方明珠最灿烂的光华,安慰着无辜的亡灵,也温暖着受难者、幸存者受伤的心灵;四年前举世瞩目的七.一50万港人大游行,更彰显港人坚定维护自由的意志和反抗独裁暴政的勇气。面对强大的民意,23条立法不得不搁置。相对于大陆被迫沦为当局”喉舌”的传媒,香港的各种媒体虽比港英时代加强了自我审查,却仍呈现出不同观点精彩纷呈的万花筒特色。

始于2003年的”自由行”,虽仍存在着地域、城乡身份等歧视——如内地的农民和一部分的城市居民仍无法自由往来香港,但其客观上为两地的民间交往提供了更多机会,也为香港的经济带来一定实惠。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有机会来到香港,亲身感受不一样的社会制度。”自由行”开放以来,香港出版的有关中国时政、历史的书刊广受大陆游客欢迎,有人说”自由行”首先将香港的政论杂志解救出困局。封闭舆论环境下生活的大陆人,来到言论充分自由的香港,可以了解到更多更真实的资讯;港人享有的大陆人无法享有的游行、示威、集会自由,也成为大陆人观光的一道风景,一些大陆人还特意选择在六四或七一期间前往香港,亲身参与维园的烛光纪念晚会或七一大游行。

当香港人民享受着充分的言论自由、人权法治,为普选权而上街游行大声疾呼时,与香港一桥之隔的深圳和广大的大陆地区人民,却在专制制度下被迫噤声,连说真话都成了件风险巨大的事情。笔者两年前曾前往深圳打工,却被深圳警方无理先后剥夺两份工作,被迫离开深圳。回到上海我仍无法摆脱警方的骚扰,除了隔三差五的”谈话”、”传唤”以外,还时常被剥夺会见朋友和自由旅行的权利,我曾不止一次在朋友家门口被警方绑架扣留,在距上海千里之外的旅游地被上海出动多名警察以”传唤”为由带回上海,今年春节前夕还被剥夺了去香港旅行的权利,这一切仅仅因为我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对政府批评性的言论——警方称之为”在互联网上散布不实之词”。香港的媒体存在各种各样不同的声音,而大陆的媒体在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下,只能沦为党操纵的”喉舌”,媒体人对上意稍有拂逆,即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曾客观报道SARS疫情和孙志刚案的《南方都市报》前主编喻华峰即为此身判重刑至今系狱。——一国两地,两种制度,孰优孰劣?相信公众自有其判断。香港的稳定、繁荣和自信,她的高举自由经济和尊重人权的明灯,她从东、西方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交汇融合的力量,在未来将会继续发出自己的声音,发挥对大陆潜移默化的示范效应,成为未来中国各个方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她的政府也终将由普选而获得民意的认受。如同江棋生先生断言:”对中华民族来说,一国良制,方是人间正道。”让我们祝福香港、也祝福中国的未来!

2007.7.1.于上海

──《观察》首发

綦彦臣:奉劝网易与hotmail老板别入错了“党”

 

一、由求助者引出的话题前几天,一位因长期上访而精神状态”出了些问题”的老相识,一大早登门,打扰了我的”回笼觉儿”.他,64岁,大我21岁。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找我。像24年以前我刚到乡下银行工作之时一样,他还那么客气地叫我”綦会计”.他,有一笔40万(他胜诉金额60万元之”折扣”)的执行款被当地法院执行人员侵吞,6年了,一分要不回来。经过无数次的上访,又经地方政法委出面,法院方面答应给三至四万。

他,只是到处去”说”,还有下跪;他写不了,我给他写过一次材料,还没派上用场,他就送来”好消息”,说是一家官方(省级)报社愿了解他的事情。于是,我又根据他提供的一些新证据,写成《执行人员侵吞四十万执行款,最高法院与中纪委无可奈何》的材料,可供媒体采用。

他早晨来”扰”,就是来要这份材料的。我从电脑上给他出了两份,他不住地说:”咱们是老弟兄们了,等拿回钱来,我亏不了你!”说着,又要掉泪。我开他的玩笑:”多大岁数了?还哭。你带来的俩西瓜,我全收了。一会儿切开,放冰箱里去。”他简直是破涕而笑。我说:”我不白要你西瓜,往报社寄的特快专递的钱,我出。”气氛轻松,他开始找报社编辑的名片。他给我看了名片后,我说:”省了。上面有电子邮件。”发完电邮,等8点半以后,我按名片上的电话给收件人打电话。还好,不到9点时我与收件人通上了话。他说我的邮件的附件没内容。我耐着性子,又从网易(163)的收费信箱发一次,另从太太用的雅虎中国邮箱上发一次。第二天,报社的人来电话,说收到雅虎上的邮件(他也是雅虎中国信箱)是空的。我再查网易与雅虎信箱中的已发邮件,附件是完整的。

没办法,再试,扩大到hotmail,三处同发。

老编辑还真是位负责任的人,给我打了坐机(太太接的)又打手机,告知邮件已经收到。但是,我不知道是”哪片云彩下雨”,或者说不知道哪个邮箱”行了好儿”.不管受何等屈辱,报社终于打来的电话,要他去一趟,核实情况。不管这几家网络的公司老板,哪个人加入了共产党,地方政法委书记(我的中专校友)已经主动给他打电话,让他下星期三到政法委去拿法院原来应给的”三四万块钱”.

二、网易收费信箱迟到的退信

接到他的”报社叫去”报喜电话,是7月5日上午11点多,我正在外面买报纸。在手机通话中告诉他去见记者的几个要点(如别激动、带证据原件等等),而后回家,看报社给我回电邮没有。

打开网易收费信箱,奇怪的是两天前的信件被退了回来。按它的英文error  contents的指示来说,是有错误内容。更准确地说,里面有敏感词。

难道”最高法院”与”中纪委”也成了网易过滤的关键词?

网易的缺德已经过了份!我已经萌生过好几个告它的念头,转过来一想:一者,鉴于经济能力有限,又赔不起时间(埋头写书挣饭钱);二者,自己也算社会知名人士,告一家网络公司让人说”自己炒自己”.罢了。

网易的缺德之处还不仅仅在于它的”敏感词”限制实在太宽了,而且它还时常把不是我发的信件退给我。

我一向不主张清算,更主张消极的宽容。但是,我想:应当有个例外,当中国民主化来临之后,应当审判这类的公司。因为它们干缺德事情,都近乎”无据可查”,然而,我会下定决心,从现在起收集它们的犯罪证据。既便不考虑中国民主化进程,也要在时机成熟的时候,把它们告上国际法庭,促使国际社会共同通过一项立法,叫”邮件恐怖主义”.通过该法案把所有以敏感词方式限制公民电子邮件的行为,都列为恐怖主义活动。

到那时,我也许会发起一个捐款运动。

三、hotmail怎么加入了共产”党”?

相对而言,我的hotmail信箱比较好用一些,但在7月1日以后任何”敏感词”的附件都上传不了,直到现在仍然如此针对胡锦涛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的政治讲话,我写了一篇名为《胡锦涛回归邓小平,”适应论”并未堵死政改路》的评论,里面也谈到”八九。六四”暂无希望平反的问题。此件在7月1日之前投一家电子刊,退稿。但是,7月1日至4日之间再用hotmail发,就被告知”该页无法显示”,并且一连串地出现了68次提示。

第一次发时,我以为自己的电脑出了问题,又试了三次,hotmail以如既往地如此反应。我开始思量:是胡访港这几天,对异议人士的电邮严加控制,还是与奥运有关?反复拈量,估计与香港方面的事情关系不大,而是奥运会前,官方要”净化国内环境”,异议人士的网路自然难免。

而且,我不仅是异议人士,而且还是不去官方指定场所进行聚会的基督徒。有消息表明:为保证奥运期间不出现任何社会团体的大规模抗议活动,官方正在对准这批人进行大规模的调查。

也正是我着手处理那位被扣执行款的”老相识”的上访与追讨执行款问题之际,有一位家庭教会的资深姊妹来家,劝我们夫妇一定不能放弃聚会。我太太已经听不下去三自与家庭任何一言的教牧人员的传道,她自己每天在网上教会进行崇拜活动。而我呢,由于用心研究圣经及基督教的历史(准备写一本书《上帝需要帮助——我读圣经》),也就把本该聚会的时间”挪用”到研究方面去。还有,作为”知名人士”,我会利用太太的QQ和新浪UC号,给一些主内弟兄讲解一些宗教史方面的问题。当然也会涉及时政问题,比如立法非理性与违法的合理性之关系,等等。

在那位资深姊妹与我们夫妇的交通中,她提到了两个问题:(一)是否有美国人支持的上千名韩国传道人,进入中国,以期实行”和平演变”?(二)无论当地公安国保还是宗教管理当局,都希望她帮助了解我的一些情况。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我不清楚韩国传道人是否有美国背景,但肯定不止一千,仅北京望京地区就有二千多。至于”和平演变”问题,我看是一些人为了”饭碗里有肉”而虚构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更坚持:由于我身份敏感,会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除了偶尔去北京家庭教会聚会一次,本地教会无论三自与家庭,我都不去。

四、天下事多,”庸人”必自扰

由于最近关于网络、教会等事情,使我们夫妇不得不对一些”怪事”做出相应的分析。因为这期间,地方公安网管人员登上我岳父的家门,打探我妻妹(老六)上网的情况。

妻妹俩口子是卖服装的小买卖人,上网纯为娱乐。在老人的”逼迫”下,只好说出她大姐(我太太)曾用过她家电脑的事情。老岳父、老岳母情急火燎,往我们家打电话,电话上问我太太:”你在老六的电脑上往外发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当时是中午,我正在外面应付老家亲戚的事情,赶忙离席,陪同太太去娘家门上辩解。我们辩解的要点是:(一)我们只用过老六家一次电脑,给北京的著作代理人回复的书稿意见,因为我们这边当时电话中断,无法上网;(二)她们姐俩在QQ上闲聊过,内容与宗教无关。

老岳父听罢,不好意思地说:”我怕你又有什么事儿,提醒你把犯私的东西藏一藏!”我为了安慰老人家,告诉他:公安国保有时会给我打电话,要上门”拜访”,此次网络盘查应当与我们家无关;如果有关,那也是冲我太太(你大女儿)在网上教会的活动而来,看她是否”拉自己的妹妹下水”.老人家始终生活在恐惧中。这倒不是因为我曾有过政治牢狱的缘故,而是他经历过的政治运动与个人灾难太多了。当年,他为了有一个可靠的生活落脚点,到处哀求政府机关,从部队到地方,再从地方到部队,给折腾苦了。最近,我们夫妇看到他当年的信件时,才知道为了生存,他险些把收养的女儿(即后来的我太太)转送给别人。

这们这个社会还有谁没受过流氓政治的或明或暗的迫害呢?

不管中国政治发生什么样突变,我总不希望一场报仇方式审判发生,但是,这种愿望的实现不在于我这样的书斋学者的单方面努力,而在于政府权力、执党的权力理性地接受约束,去自我恐惧化、去流氓化,努力由政治流氓蜕变为政治绅士。此语非是激忿,因为:(一)你凭什么不告诉一个权益人执行结果,就”赏给”人家三四万块钱,了事?(二)你凭什么限定那么多特殊时期与敏感词来破坏公民的通讯自由?

结语:奥运不能被政治流氓小集团绑架

作为一位民间自由学者,兼有异议分子身份,我对奥运一直抱有热切的希望。希望藉此推进中国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在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一些国外政治团体,根据中国对异议人士的逼迫的现状,已经把将在2008年举行的北京奥运称之为”手铐奥运”.至此,我已经有了同感,中国本土的网易网络公司仅仅因为公民的一封电邮里有”最高法院与中纪委”字样,就把它当作非法信件退回,难道这不是在中国的政治流氓小集团压力之下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吗?

有美国背景的hotmail邮箱提供商,仅仅因为中国用户的文章中有”胡锦涛”、”民主”、”八九。六四”,就拒不提供服务,难道它没有加入共产党吗?

他们可能没有履行组织程序,但是他们真正地”从思想上入党”了。

我,作为一位有政治经历的”知名人士”,不会反对网易的老板与hotmail的老板”从思想上入党”,也不反对他们履行组织手续,因为,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他们没有权力屈于政治流氓小集团的压力而侵害公民的通讯自由这项宪法权力。一如雅塞在《重申自由主义》一书中所说,你有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便点着别人的干草垛!

最后要说的是,你们别自以为入了党,而实际上你们加入的只是共产党内部的一个政治流氓小集团。这个小集团的头子尽管没有米洛舍维奇那样”荣耀”,但走上被国际社会押上审判台只是个时间问题。因此,在他丧亡之前,绑架奥运就成了孤注一掷的血本!

刘  柠:再致新浪网——兼谈公民的言论自由问题

 

新浪网:

此为我半年以来第二次致函贵网,谈的是同一个问题:为什么删我的博文,我的文章怎么了?

第一次,是2月16日,春节除夕的前一天。笔者的博文《<邓小平秘录>背后的秘辛》被删,我当即写了公开信,质询为什么。当然,我不可能得到答复。

第二次,是6月11日,拙文《魏京生事件,考验日本价值观外交》再度被删。我于当天,在博客上写了《博文再度被删——立此存照》一文,并将新浪在删除文章时留下的一通系统邮件一并贴在博客上,以立存照。

今天是第三次。中午12:00左右,笔者在博客上发表了《中国媒体,你的名字叫血汗工厂——谨以此文悼念原晓娟女士》的文章。大约两个小时以后,当我再次上网时,发现博文已被删除——这次连一通例行公事的“道歉”的系统邮件都没有,显然系值班编辑所为。常言道“事不过三”。所以,再次以公开信的方式说一说此事当不算小题大做。

本人的博客(“东洋魔女,欲说还休”:http://blog.sina.com.cn/m/liuning),系2006年初,应贵网邀请而开设的所谓“学者博客”,所有的系统设定,都是贵网编辑做好后交给我的。换句话说,在贵网开设博客,并非基于笔者的初衷,系应人之约,就像应媒体编辑的稿约一样。媒体约稿,如果删改作者的稿子,一般是需要向作者打招呼的。如果因为某些众所周知的“不可抗力”的缘故,写出的文章未能发表的话,是需要向作者道歉,并支付一定额度的滞稿费的。而一旦发表过的文章,是不可能从印刷物上摘下来的——除非回收刊物。

贵网未经知会作者便随意删除博文,侵犯了笔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就不在此赘言了)。尽管我隐约知道你们如此行为的原因,但我还是要大声地问一声:为什么?!请告诉我理由!

现在是公元21世纪的第七个年头,是中国入世第五年,北京奥运前一年,是酝酿加入“人权B公约”(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前夕。尤其是后者,在国际上被称为“政治入世”。

前段时间,中央政府颁布了一个条例,从现在起,到奥运前,对海外媒体在中国国内采访的规制被取消——就是说,原则上,海外媒体采访任何中国公民,均不受限制。在新近提交人大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取消了对新闻媒体报道突发事件的法律限制。这些都是国民有目共睹的社会进步。正是有了这种社会进步,像山西奴工事件等社会的暗部,才被彻底地曝光,受到了社会正义的审判。

但我没有想到,作为中国第一大门户、上市公司,新浪网对言论自由竟如此的恐惧,侵犯、践踏作者的合法权益竟如此的粗暴。你们的所作所为,几乎已成了中宣部的代言、代行者,为主流知识社会所不齿。

过去数年来,我把新浪一直作为电脑的主页,习惯性地以它为获取信息的工具。但是,最近我发现,新浪还真的不配我如此。扫描一下首页的内容就知道,日复一日海量充斥的,是关于凶杀、暴力、色情、乱伦的信息。你们深谙商业社会的赚钱之道,用巧妙的、专业化的处理,冠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刺激着读者的感官,精确地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以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一句话,诲淫诲盗——离公民社会的社会公器之传媒天职远矣。

因为事已过三,所以多说了几句。在新浪的博客,我会一如既往地照写不误,直到被扫地出门的那一天。被你们删掉的文章,我都会立此存照,为中国的社会转型和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落实提供案例——虽然微不足道,但却聊胜于无。毕竟,一个公民社会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便可轻易实现的,它有赖于像笔者这样的普通公民和无数像新浪这样的言论机构日复一日的持续的努力。

祝贵网繁荣!

刘柠

2007年7月5日

附:被删博文:

中国媒体,你的名字叫血汗工厂

——谨以此文悼念原晓娟女士

刘柠(独立撰稿人)

4月18日,北京媒体人原晓娟女士(娟子)因积劳成疾,罹患癌症,以35岁华年告别人世,留下了年仅8岁的儿子。作为资深编辑,晓娟2003年加盟著名的《时尚》集团,曾先后任《时尚》系子刊《时尚先生》和《美食与美酒》的编辑主任,主持刊物的编务。同时,她还以“鼠尾草”的网名开设博客“花花世界”(http://blog.sina.com.cn/shuweicao),以女性特有的细腻、感性的笔触记录时尚中人眼里的浮华世界。该博客于2006年获“德国之声”举办的全球博客大赛“全球最佳博客”提名,被评为“中文最佳博客”,在网络世界里链接如云,是不折不扣的时尚名博。

鼠尾草,是生在博主家乡西北高原的一种野生植物。其花颜色各异,从大红至绛紫,甚至有白色。根入药,含丹参酮,对治疗冠心病有奇效。娟子像一朵鲜艳的野花,还没有来得及完全绽放,便訇然凋谢的惨痛事实,不仅折射出转型期中国社会“国家资本主义化”的残酷一面,而且把大众传媒,这个精英云集、光华四射、美轮美奂的巨大机器的暗部,以一种不无突兀的形式,暴露在世人的面前。“德国之声”如此评论道:“这绝不止是一位时尚才女的仙逝故事。鼠尾草,代表着中国社会透支生命的一代,在急速发展的上行社会,耗尽生命的火焰,在疾病的打击下,粉碎了浮华的幻象……中国的网络世界中,从此少了一株迎风摇曳的鼠尾草。”

生于陕西,长于青海,毕业于人大中文系,做过中学教师的娟子是如此珍爱媒体工作。做一名时尚媒体人,曾是她念兹在兹的荣光、骄傲。在她留下的唯一一部著作《普罗旺斯写真集》中,她这样写道:“我在时间的尽头做了一个快乐的盗贼,但是没有偷走普罗旺斯的一米阳光,却把我的心留在了普罗旺斯明亮、空旷、晴朗开阔的天空。”这句后来被镌刻在墓碑上的话,梦幻般地诠释着晓娟为之燃烧的职业理想。作为编辑主任,工作量是普通编辑的三倍以上,一本厚厚的刊物,三分之一的稿子是她一人编就,还不包括辅导新编辑做稿。为新刊的出版,工作到深夜两三点,甚至黑白颠倒是家常便饭,常常是老公睡了一觉醒来,她还在灯下改着稿子。娟子是完美主义者,每每为了一个细节不惜推倒重来,殚精竭虑。就在被查出癌症以后,还在病房用电话指导编辑改稿。

世人眼中的时尚媒体人,是绕世界飞来飞去,用喷气式飞机的酮体丈量城市与城市、国家与国家的距离,下榻超五星级酒店如去一趟街边的方便店,以味蕾感受天下美食、美酒,用诗意演绎人生享乐哲学的一群“天人”,他们以向世人阐释什么是美,什么是品味、格调,什么才是“人的生活”为天职,香车美女、滨海大道、葡萄美酒、纸醉金迷是他们通行的世界的符号。像所有曾进入《时尚》的封面报道和专题策划,被大做特做的绅士名媛们一样,晓娟也以短暂的生命,流星般地划过时尚的天空,留下了一道雪亮的,虽嫌仓促,却深刻有力的轨迹。法国、瑞士、意大利,普罗旺斯、托斯卡纳、西西里,足迹遍布温情之乡,以细腻、温婉的笔触描绘了一个又一个的人间仙境。但是,在日复一日追星逐月的生活中,这位别人眼中优雅的白领丽人、时尚才女,过分忽视了自己的健康,所承受的压力显然超过了极限。后来,她在《病床日记》中透露,不只一次,她与老公同时出差,把孩子留给保姆超过一周;一次,从意大利归来,甫抵首都机场,便打电话让家人取走行李,而她不顾旅途劳顿和时差混乱,又匆匆登上了下一班飞往上海的飞机……在这里,活色生香的时尚生活似乎显出了残酷的一面。但更残酷的,还在后面。

2006年7月,晓娟病倒,被确诊为胃癌三期。因发现太晚,医生说临床治愈率很低(只有不到30%)。对自己的病因,娟子有清醒的认识,在《病床日记》的《自己种下的病因》中,她归纳为三点:睡眠严重不足、没有善待自己的胃和工作的紧张与压力。但娟子毕竟是乐观的,希望自己能成为上天眷顾的那30%.惊魂甫定,娟子很快便投入到与病魔的拉锯战之中。住院,实施全胃切除手术,她把笔记本电脑带进病房,在博客上写《病床日记》,回应关心她的粉丝和网友。时尚圈的热闹与繁华像雾一样散去,代之以漫长、孤寂、不时伴随着恐惧的住院生活。

在40余篇《病床日记》中,娟子一面拼死抵抗着死神的紧逼,同时也反思自己的生活,包括《时尚》所赋予她的种种浮华:“面对可能相遇的死神,我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生活方式,那些被人羡慕的生活有太多虚妄的假象,让我不能去面对自己心灵的真实……我要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在我的康复之旅上重新完全自我地自由生活。这样的思考如果不是这样的疾病,可能我一辈子都无法想通。”“在我开始写病床日记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写完它,上帝用这样的方式让我反省我那被人羡慕的生活,那就让我的反省给大家一些启发吧!”病中的人常常是敏感的,何况病人是一个美丽的时尚女性。娟子病中的文字,更加清丽、剔透,有种感官被清水洗涤、过滤后的纯净之美:“清晨的脚步终于可以不用匆忙,人变得自由而轻灵,在水边呼吸清凉的空气,阳光洒落在草坪上,让生命中的一切忧伤都离我而去吧!”至此,娟子依然是乐观的,期待相信生命的奇迹,博客上充满了美食、美酒与鲜花的图片,在日记中决心“将化疗进行到底”。

击垮娟子的,除了病魔,还有病魔以外的东东。前者来势汹汹,恶煞凶神;后者不期而至,披着温柔的面纱。2007年1月,在被确诊为癌症半年之后,病榻上的原晓娟接到单位通知,称鉴于其身体原因,《时尚》集团不再与她续签劳动合同。此前,她与《时尚》一年一签的合同已于2006年11月到期,合同期满后,《时尚》给了她3个月的治疗期,并通知将相关手术(保险关系)转走。无法估量此事给晓娟内心造成的伤害。谁都知道,在今天的中国,重病加失业意味着什么。娟子好强,对劝她跟集团老总求情的同事说:“我不去求他”。虽然她知道《时尚》的做法有问题,但还是默默接受了事实,并开始自谋打算。“你开始跟我商量卖房子,我们也不知道你的保险能迁到什么地方。这时你把简介改成了‘现为自由撰稿人,专栏待价而沽’。就是这样,你的博客里,对于《时尚》没有一句怨言……”:“她一直渴望能重返心爱的工作单位,作为单位的一名中层,《时尚》对她这样绝情的做法,让她非常伤心。”娟子死后,丈夫项立刚披露说。

接着是春节。屋漏偏遭连夜雨,春节一过,娟子就查出转移。她哭了,哭得很无助,精神被击垮。这一次,她委屈了自己:“……在去住院的前一晚,边流泪边给吴总写邮件,希望能延长一段保险。”对此,《时尚》似乎网开一面:“在娟子第二次手术时,我们得到通知,是可以延长的。这点《时尚》做的并不绝情。”“娟子未离职前,领导是来过约两次,并且一共给了5.5万元现金,从没有说明这是什么钱,我们最早认为是慰问金,是很高兴的,对《时尚》是很感谢的,后来我算出如果娟子合同不再续签,《时尚》应该支付的补偿就是大约5.5万元,心中再也高兴不起来。如果说些钱是医疗补助,那么对于娟子离职补偿一分未给,也未见人提。”就这样,以表面上“温情脉脉”的形式,晓娟的劳动合同被资方单方面解除。

为了二次手术和接下来的治疗,晓娟夫妇不得不卖了一套房子。病倒之后,接二连三的遭遇,让娟子深切地意识到“穷人和富人间的差距不过就是一场病”。

3月5日,娟子写下了最后一篇《病床日记》(《肿瘤呼叫转移》),这成了她留给这个世界的绝笔:

“我的忧伤也罢、疼痛也罢、紧张也罢、恐惧也罢,在结束化疗后的一个月呼叫而来,当一切疑虑确诊为癌细胞已经在我身上转移的时候,我反而变得冷静没有眼泪了。就像是明明已经看到了河边的柳树发出了春天的新芽,突然间大雪又要把我们带回比这个冬天任何时候都要寒冷的日子,但是天是那么湛蓝,冰冷的阳光只有隔着玻璃才有暖意。”

“我的命运还在风雨中飘摇,上天不知道要给我怎样的痛才肯给我一线生机,此刻我的美食、美酒、花花世界都变得轻得要飘起来,我宁可这些东西都不曾属于过我。路边的残雪还未化尽,这个冬天最冷的两天的寒风吹得我有些木然,看着楼下草地上儿子昨天堆的小丑雪人,我对自己说:这一次坚强是我唯一的选择!”

如此感性、痛彻心腑的文字,让人不忍卒读。短短半年的时间,在这个年轻女人的身上发生多少事,每一桩都强化着她与过去时尚生活的反差:胃癌、手术、失业、癌转移、二次手术……一个女人,不,一个人要多强大才能扛过这一切?

晓娟终于没能扛过。4月18日,她走了,永远离开了她挚爱的时尚生活。

晓娟之死,是一个媒体事件,揭开了经济高增长期光鲜靓丽的都市时尚生活中鲜为人知的残酷一面。这不仅是作为媒体的《时尚》的问题,也不是作为都市商业文化的时尚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它暴露了转型期中国传媒事业的腐烂。

山西学者谢泳在《中国现代新闻传统——文人论政》中说:“九十年代以来,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报人的社会地位在下降,虽然我们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民间报纸,但就是在官方的报业机构里,报人在社会上的形象也不如以往,这是中国舆论的悲哀。在九十年代以来的官方报业中,极少出现有较高社会声望的名记者和名报人,这一点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情况很不相同。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还没有出现大批产生名记者和名报人的社会条件,现在甚至连‘报人’这个词也消失了……”

照笔者的观察,比谢泳还不济:不要说什么报人,整个的本土新闻业,已经不复是维系新闻人“光荣与梦想”的母体,新闻记者,早已不是什么荣光的职业。曾几何时,凭一张记者证便能免费搭乘长途卧铺的“无冕之王”时代,一去不返了。不仅不荣光,而且意味着贫困、无保障,甚至危险。文字狱、坐牢不在话下,弄不好会丢性命。所谓“三防”(防火、防盗、防记者),怕不只是某个地区的潜规则,而是当下中国颇有代表性的官场思维。应该说,落到这步田地,其背后既有社会进步的一面,也能看到新闻业集体自甘堕落的轨迹。

大体说来,改革开放以降,除了诸如“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等靠国家财政养活的机关报,绝大多数商业运作的媒体,都面临三种尴尬:其一,无论你有再高远、纯粹的新闻理想,面对党要打造、强化的主流意识形态(从马列主义、毛思想,到邓理论、三个代表,从GDP主义到中国崛起),你就是“喉舌”;其二,通过传媒的发行、广告活动,在经济上立足之后,当你要向政府依法纳税的时候,你就是“企业”;其三,作为媒体,即使做纯企业活动,至少一部分分子总难完全蜕掉所谓的“新闻理想”,面对底层国民,总试图端起“启蒙”的架子,强努着做“社会公器”状。这本来没什么,而且是题中应有之义,但无奈经过经济转型,在“党管媒体”的屋檐下,其作为“公器”的功能已极其有限,且无往不受制于上述之一、二。

在这种情况下,“生存主义”不仅成为合法的借口,而且几乎是唯一的选择:安全第一,先活下来,“公器”再说,能做多少做多少。或者,对有的媒体来说,“公器”云云基本上是类似“搂草打兔子”似的行为:主观上办企业,客观上向国民传布真理,启蒙教化。如果歪打正着,获得几声所谓“社会公器”的喝彩,那是额外收益,何乐不为。在残酷的现实下,这确实是无可指摘的道路。否则,都像《21世纪环球报道》那样灿然绽放、訇然坠落的话,岂不更糟糕,于国于民更窝心?

理论上是不错的,但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选择最终会带来媒体企业化,而选择的动力,不是别的,恰恰来自媒体人、知识分子心性中的怠惰和犬儒情结(毕竟在“自由经济”的沃土,做企业要比做“公器”容易得多)。企业化本身并不是问题,恰恰相反,跟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本土的媒体规模过小,体质过弱,难以成为现代意义上真正的传媒,极大妨碍了公民社会的形成、坐大。但是,媒体毕竟是媒体,从组织结构上可以企业化,但“公器”如果不能成其不变的本质内核的话,一个完全企业化的媒体比一个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法人企业还要可怕。

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原晓娟事件”中的《时尚》传媒集团,就是这种高风险“媒体”。《时尚先生》、《时尚伊人》、《时尚旅游》、《时尚健康》、《男人装》、《座驾》、《美食与美酒》……只需看一下这些《时尚》系媒体舰队的刊名,便知道其所张扬、传播的是怎样的时尚生活和生活理念了。

在一个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即是硬道理”的社会,时尚是一部分人的时尚,一部分人需要并高度依存包括《时尚》在内的商业包装,本无可厚非,所谓“让一部分人先时尚起来”。但是,作为传播、弘扬这种“中产”价值的媒体理念本身,如果在本质上不是“时尚”精神的代名词的话,至少不应该相去太远。否则,“时尚”便过于惨白、虚脱,难以沉淀成当下流行文化的精粹来支撑一代都市商业精英的精神品质。

国际接轨的高品质印刷、如假包换的巨星偶像封面、数以十万计的定制发行、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这些现代传媒工业生产方式下的商业运作,如果其结果只是养肥了几个年薪数十万、上百万的老总、董事,而其内容生产者的编辑、记者却连维护一纸劳动合同、抵御一场疾病的经济能力都不具备的话,笔者只能说:这是不是大众传媒,是大众传媒的羞耻;这不是媒体,而是内容产业生产线,是内容产业劳动者的“血汗工厂”。

“血汗工厂”,作为所谓“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原罪”,在奉行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西方国家早已绝迹,却在“初级阶段”的中国得以返祖、滋生,且越做越大,连被称为“社会公器”的公共媒体都成了其效颦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笔者曾在他文中指出:“在所有我们从意识形态上诟病资本主义的领域,当今的世界已没有比中国更加‘资本主义’化的国度。”

西方政治学者对中国社会形态的描述是“后极权社会”,北京学者余世存称“次法西斯主义”,无论定义如何,今天的中共政权已彻头彻尾地转型为如假包换的右翼政府。具体表现在压制工会活动,为工会、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成立设定过高的法律门槛,从立法上加以阻挠;在劳动方与资方发生矛盾时,它站在资方立场上;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当中国职员与外方发生矛盾时,它则与外方同穿一条裤子:2005年9月,大连佳能公司因劳资纠纷发动罢工,谈判的结果,在日方都已经妥协,同意改善待遇的情况下,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出面,宣布大连佳能的罢工为“非法”,“工资保持不变”,并威胁罢工组织者立即复工,否则逮捕。如此动辄对劳动方张开血盆大口,对资方则摇头摆尾的政府,你还拿传统的“工农联盟”说事,就太不靠谱了。事实上,它已经完全走上了自身的反动。罢工的解决,连日本资方都被惊得目瞪口呆,虽然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轻获全胜,但低调处理,连很多业内同行都被蒙在鼓里。

意识形态上的食左不化和社会政策上的极右暴走,其间乖离过大,张力太强,成了生产、强化形形色色社会矛盾的大磁场。在这种高强度张力的持续作用下,机体的疾病自我诊断系统和自愈(自我纠错)系统难以正常工作,哪怕再小的毛病,也会朝大的方向发展,最终癌变、恶化,导致不治,即所谓社会的“刚性”结构。

血汗工厂现象,在中国绝不是个别的,而是相当普遍、越演越烈的社会毒瘤。之所以得不到制约,是因为其背后权力勾结、利益粘连的日益严重化和日趋合法化。中国并非没有相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我相信,至少从表面上,中国无疑应有尽有,甚至反过来以此炫耀国际社会,成为政府头上的金饰。但是,一方面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本身,从立法上就根本缺失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结果就变成了保护资方,甚至是资方赖以榨取劳动方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各级政府自身的“企业化”、利益集团化问题,使这些法律、法规往往徒成为政客、官员口中的莲花,缺乏可操作性,也没有法律强制力。譬如,在一些政府背景的企业中,老板自有政府撑腰(甚至老板本身就是官员),谁拿劳动法规来说事?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就相当可怜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性条款,在执行过程中,被各级企业随意阐释,从操作层面上做“下方调整”,其法律效力大打折扣便可想而知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众多的民企、私企中,有谁拿国家三令五申,明令强制缴付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真当回事?相对来说,倒是外商投资企业比较规范,因为他们在中国本土没有任何行政资源,害怕风险,宁愿花钱了事,图个方便。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在中国遍地开花的被称为“血汗工厂”的企业经营理念,近年来又多了新的践行者——中国本土传媒。从理论上说,近现代的传媒工业,作为向公民社会、民间传播文化新知、先进思想、价值理性的机构,与高等教育制度一样,本来是与上述“理念”格格不入的,甚至视其为公敌。但曾几何时,连大学都已集体转向,成了公开打出“教育产业化”口号的高等教育托拉斯,遑论媒体!中国之大,已放不下一份寂寞的报刊杂志。于是乎,昔日的“无冕之王”成了身份卑微“新闻民工”。中国第一电视传媒CCTV,可以投资500亿美金,在寸土寸金的CBD建设超豪华后现代风格的央视大厦,但却不能对其为千夫所指的、把职员分为三六九等的人事用工制度加以改革。所以,2005年,当北京新锐主流的代表性媒体《新京报》发表社评,呼吁《重视新闻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的时候,在新闻界业内曾引起强烈反响,应者如云。但讽刺的是,正是这家报纸,却是首都媒体圈公认的“新闻民工”第一大户。

原晓娟女士生前曾奉职,并为之鞠躬尽瘁的《时尚》集团,旗下拥有十数家时尚媒体,在CBD拥有高层智能大厦,仅《时尚先生》一家刊物的年广告收入就上亿,整个集团的年利润何止千万!但媒体的经营者,企业的高管,这些所谓的“红色资本家”们,却冷血到对一名为其拼死拼活、熬尽最后一滴油的“过劳模”女编辑,在罹患不治之症的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断绝其工资收入的地步!

很长时间以来,笔者对中国本土的大众传媒,特别是那些面向所谓“主流人之”的时尚媒体,动辄教人如何品尝葡萄酒、如何用刀叉吃半生的牛扒、如何赏玩老爷车、如何挑选高尔夫球具、如何品巴拿马雪茄等内容充满了本能的厌恶,我觉得天底下再没比这更伪贵族、假主流、沐猴而冠、自我感觉良好和装逼犯的事了。我们的媒体,在作为“社会公器”传布公民社会价值理性的天赋功能被去势之后,开始大胆诉诸感官,利用表面上的经济繁荣,刻意营造一种全民娱乐、娱乐至上的“和谐”氛围,其深层动机无非是商业选择,即上文所述的“生存主义”而已。但经过重重的商业包装,浮华“时尚”的魅力是如此巨大,不仅“世界是平的”一代新人类乐于为其蛊惑,不懈地为其大掏腰包,从某种意义上说,连原晓娟这样娱乐内容的始作俑者也被这种异彩纷呈、令人致幻的“时尚生活”给洗了脑。就在她刚做完胃切除手术不久,被集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她还在自己的博客中如此写道:“时尚给了我今天的气质,是美食和葡萄酒给了我现在的世界,我所积累的一切却不能再回报集团。”至此,“时尚”已然超越了单纯的生活方式,成了拥有某种霸权的意识形态化符号。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这种浮华迷幻的“时尚”表象,还是千百万其被它洗脑,在它所昭示的被称为“时尚”的生活方式下长大成人、自主“去政治化”的一代商业精英,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恰恰是反时尚的。反时尚的“时尚”一代,正成为包括《时尚》在内的病态的中国时尚的最大消费群。

原晓娟死后,其夫项立刚痛定思痛,感到娟子“不过是《时尚》的一个工具”,决心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时尚》讨一个说法。对此,《时尚》方面发表了《时尚传媒集团针对“原晓娟事件”致媒体的公开信》,澄清情况,以正视听(不知什么原因,这封信在网络上短暂出现之后,神秘消失,只能查到部分摘抄)。但字里行间,却玩弄外交辞令,在推卸责任的同时,明显诱导舆论,影射诉讼的背后有所谓“除了悲痛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继续向亡者及其家属泼秽水。如此作为,不仅不“时尚”,简直是有失厚道、体面了。

公平地看,《时尚》对原晓娟的处理,过于寡情,但却未必“违法”。所以,对诉讼的前途,笔者基本不抱乐观希望。但是,法有良法与恶法之分,良法的出台以恶法的被唾弃为前提。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笔者深知在中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此案胜算渺茫,但仍然要举双手赞成原的丈夫项先生对《时尚》的诉讼。也许,诉讼的意义就在于让财大气粗的《时尚》说出其“合法性”来,从而让这种吃人的“合法性”彻底地暴露在阳光下。

非如此,转型期中国媒体“血汗工厂”的黑暗现实之冰山一角,便无法浮出水面,原晓娟式的悲剧便没有终结的一天。

2007年5月30日

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