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渊:"抢救胡锦涛同志运动"

 

中共历来把惩罚犯错误同志,说成是「抢救」。最近一些港澳刊物和海外舆论上,却也出现了一场很别致的「抢救运动」,抢救的竟是党的领袖胡锦涛同志。一些顾情面的幕僚人物,如位高而虚荣的郑必坚者,在香港刊物《亚洲周刊》吹嘘自己的文章里,竟没头没脑地捎上一句「胡锦涛认为对胡耀邦的处理是不公平的」的只字片语,想借民众对胡耀邦的同情,来挽回胡锦涛落花流水的名誉。

中共以左倾为核心病入膏肓

显然,锦涛同志「左倾机会主义错误」已经病入膏肓,香港《多维月刊》的专题文章《胡锦涛的四步棋》说:「他的问题主要是知识结构僵化和眼界狭隘的问题。据说胡锦涛从来不读文件以外的书籍,讲话的内容和风格从来不超出已有中央文件的范围,他的灵魂是由中央文件塑造出来的,所以胡锦涛讲话的特点,就是没留下让人记得住的话。胡锦涛表现出一些左倾倾向,这不是他自觉的选择,而是中央精神骨子里是以左倾为核心的……」该文既然指出胡锦涛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是「骨子里」的问题,其为知识老化的总书记设计的一套「以左控权,以右用权」路线图,自然都是政治白搭。难怪文章又自我解嘲:「他只是一个保守谨慎、权力本位、机会主义的官僚,对他既不要抱什么希望,也不要太失望。形势比人强,在他当政期间,中国社会好不到那儿去,也坏不到那儿去,一切自会稳定而缓慢地发生自然变化,乾脆当他不存在算了。」

参与「抢救胡锦涛同志运动」的《多维月刊》也把话儿说到这般藐视的份上,可见「抢救」也只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而胡锦涛的政治处境,大概也就是在一种「不存在」状态中了。然而,这又被「不懂经」的《亚洲周刊》里的嫩毛头们炒作了一番:「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胡锦涛对中共最重要的喉舌包括《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等「笔桿子」几乎已失控,中共政权最重要的宣传舆论大权实际上并不掌握在他手里。」(郭立青《中共智囊建立合法性新论述背后》)

抢救胡锦涛的一根战略稻草

这个「失控」从何说起呢?原来胡锦涛有个在「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位上的亲信俞可平,写了一篇《民主是个好东西》,而《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没有刊登。这篇「千字文」说了一句「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的起码观念,但又更完整地表述了「民主还会使一些夸夸其谈的政治骗子有可乘之机,成为其蒙蔽人民的工具」;「民主的程序也可能把少数专制独裁者送上政治舞台」;「不顾条件而推行民主,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性的结果」……的诸多危险性,还说「民主需要启蒙,需要法治,需要权威,也需要暴力来维护正常的秩序」云云。因此俞亲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究竟是人权民主,还是暴力专制?都令人莫名其妙了。

俞可平的这篇两面文章,学理非常有限,也没有为胡锦涛传递任何明确的信息,《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没有把它放在眼里,究竟是出自中央宣传部门「左」的「骨子」,还是因为党内「笔桿子」们的反胡情绪?之於我们这些身在体制外的「敌对势力分子」,自然不会明白内中的道理。可是胡锦涛的一帮「吹班」们,却一定说它是「重构自由民主观」的纲领性文件,「可平?俞」是有辅佐华盛顿,经纬民主大业的傑佛逊之才。然而,精通「党内术」的冼岩先生却以《俞可平为胡锦涛解套》的题目,一语道破了那不过是抢救胡锦涛的一根战略稻草而已。

冼岩为文说:「胡锦涛自履任以来,有明显的加强政治控制、意识形态向左转等倾向。这种左倾保守的定位,既固化了人们对胡的成见,也封闭了胡本人的选择空间,捆绑了其手脚。胡如果要想在更广阔的空间内有所作为,就必须从自己言行所编织的定位中,将自己从套牢中解脱出来。俞可平此文,或许就是为胡解套。」

「胡锦涛左倾机会主义路线」

胡锦涛本是一个思想极端平庸的低级政工人员,他之有今日的高位,完全得自另一位平庸人物宋平的推荐。毛泽东死后,「世上已千年」,而胡锦涛还是「洞中方一日」。党内高层对毛泽东专制主义的怨愤,他既不悟解,也不谅解;兼之於性格拘谨、语言刻板,也就很难与人沟通,进而瞭解民心人情。乃至上台伊始,一去「西柏坡」,二学「北朝鲜」,换来的自然是一片譁然。据我所知,他说了这些蠢话后,许多军队将领先而大惊,继之大怒。

毛泽东死后,胡耀邦辅佐邓小平,开创了一个取消斗争的「右」的时期,一度挽救了「左」到「骨子里」的中国共产党。那个弥足珍贵的宽松局面,后来因「六四」镇压而中断。邓小平只是在「发展是硬道理」上打主意,在经济上求出路,丝毫没有倒退到「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老路上去的打算。

然而,胡锦涛上台的口号竟是什么「意识形态管理」,什么「软的更软,硬的更硬」,说白了就是要开展斗争,也可以说他背弃了中共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胡锦涛钳制言论的努力,也的确卓有成效,那就是他与党内外知识分子群体的全面对立;由他重新开创的「舆论一律」的局面,则又为加速中共腐败添加了无穷的动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斗争基因」的组织,它周而复始的历史循环是:「一斗就错,一错就停,一停就灵,一灵再斗。」而胡锦涛主导党政的四年作为,又完全可以以「胡锦涛左倾机会主义路线」的名义在中共党史上留名,与「立三主义」、「王明路线」共享盛誉。当前俞可平同志领军的「抢救胡锦涛同志运动」,想的是为「胡锦涛左倾机会主义路线」解套叫停,而胡锦涛的问题不仅是「停不停得下来?」而且是「稻草能主沉浮吗?」

首发动向

井 蛙:老玉米手套

    —TO TT
   
   隔开声音
   一只停歇的麻雀
   盯你丰满的肉身发出灿笑
   
   快过来
   它的爪子修长羽毛油亮
   
   稻草人扛起太阳
   步履蹒跚
   冬夜时想一步挪近你
   
   我的避难所没有篝火
   你就是我南方羞涩的情人了
   
   天空金黄
   成排的枯木笔挺
   你诞生的叫喊清彻而动听
   
   寒冷里你的呼吸急促
   躺在凹凸的画布被点燃
   其他平淡的季节也因此激情似火
   
   我渴望在你剥开的枝叶
   摸自己的鼻子
   
   不让一只鸟轻易飞走
   
   让它们依偎
   冰凉地张嘴
   
   让广袤的野外
   穿越自己一瞬间发芽
   
   我成为你的父亲
   你是我的母亲
   
   我还尝试隔开方向
   一群孩子不要到处流浪
   
   忘记你的苍老
   
   2006-1-7
   0:37 SAND BEACH

樊百华:谁在高叫“赦免论”?(《1989后的中国》之十七)

 

在一些基本价值取向上,不仅马克思主义没有过时,比马克思的价值论早了一百年的斯密价值论,也没有过时。这两大经济学家的价值论,都是阶级社会出现后的学说,但马歇尔时代就有经济学家,实实在在看到了马克思与斯密价值学说之间的危险联系,于是殚精竭虑发明了“效用论”,把“价值论”挤出了“主流经济学”。杨小凯先生曾惊叹“效用论”的妙用。我在思考揣摩中发现,经过“边际效用递减”的分析,很多情况下富人的幸福感反而不如穷人强烈——例如富人更可能食不知味,富人财富的社会效用远远超过穷人提供给穷人的财富效用——仅仅做效用供给量的比较,穷人真没有富人贡献大。有的论辩家进一步说到穷人比富人自私呢!张维迎说只要财富还在中国,管它谁拥有的道理,在效用量的分析上面,是成立的。

可见,没有思想来驾驭学术、知识,将会出现怎样的局面!

局限在效用论中无疑难以看到偷盗、抢劫与自食其力的善恶分别。

随着基尼系数攀上“0.5”,历史学家秦晖教授看到了等级结构社会逐渐向阶级结构社会“转型”的事实,他从学理上提出“阶级与等级重叠”的社会命名。了解世界史的人们这相当于17~18世纪欧洲的情形,正是斯密价值论产生的时代。

关于富人财富的伦理问题,进一步怎么对待一些富人非法敛财的问题,确实有经济学出场的理由又不能拘束于经济学的考量。

一,易博士的警觉与秦老师的慨叹

效率优先、先发展再规范,还是公正优先甚至公正至上?“中式右派”及其所倚靠的现实,首先刺激、挑起了人们的思虑。例如以吴敬琏为代表的股市规范派与以厉以宁为代表的股市“混乱难免也正常”派之间的争论,以秦晖、易宪容等一批学者为代表的社会公正派与以樊纲、张维迎等一批经济学家为代表的“发展优先”派(香港的张五常也是)之间的争论,以秦晖为代表的“产权改革民主派”与以盛洪为代表的“产权交易节约派”之间的争论……在在都凸现了“阶级与等级重叠”的社会利益关系。围绕股市黑幕的交锋刚过,围绕“是否赦免富人不法收入”展开的争论又接踵而至。

看到9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的一篇文章,觉得它的题目很不合逻辑,是我喜欢的易宪容博士写的——《中国到了“收入特赦”的时候吗?》(以下易博士语均引自该文)“收入”有什么“赦免”不“赦免”的问题呢?应当是“腐败收入特赦”或者“非法收入特赦”吧。让我感到突兀的是,要不要清算腐败群体非法所得的问题不是早已提出了吗?难道易博士自说自话、无的放矢?

事情当然不是这样。易博士不无激情地写道:所谓的“收入特赦”指的是国家制定某种法律,确定一个时点,把这个时点上的全部个人收入合法化及“阳光化”,而不论其收入为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是贪污盗窃而来的还是勤劳努力致富的、是黑钱还是白钱。如果这个时点之后有人试图通过违反新的规则或法律来获得不义之财,则严惩不贷。这是从以往逢皇帝登基或皇帝有大喜事对判刑者实行“大赦”的意义中引伸出来的一个概念。香港1977年1月1日的特赦令就是“收入特赦”的一个例子。笔者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在于最近对富人征个人所得税……由于大明星刘晓庆逃税问题受到政府的监禁,从而引发了国内媒体与学界对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大讨论,其中有几个问题最为尖锐,一是为什么全国的低收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要比富人多?要知道,目前中国50个富豪的财产等于5000万农民的年收入,300万百万富翁的财产等于9亿农民两年的纯收入;……

原来是从刘晓庆事件、从追缴一些富人偷漏税问题来的。是啊,我等老百姓无不规规矩矩缴税,有资料显示,占有中国居民财富60%以上的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才占到该项税收总数的不到10%,而只占中国居民财富20%以下的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却占到该项税收总数的70%以上。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要不是朱总理2002年年初揭露富人偷漏税问题严重,而这个问题还是从问题不算最严重的刘晓庆开始露出水面,绝大多数老百姓恐怕还是只能私下议论议论的。

“春江水暖鸭先知”。京城的专家到底比外省人士知道、反应得更快、更早、更多。易博士的文章分明透露了一个重大信息:围绕要不要追缴富人偷漏税问题,争论激烈着呢!仔细想想,也不奇怪,几年前就看到秦晖先生批判“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抢来本钱做买卖”(甚至不做买卖)、“全民财富或者贱卖或者变相授受”,在这样的年头,维护老百姓的财富,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与义务,试图改变甚至只是试图减少一点点不公正,怎么不是一场激烈的利益斗争呢?怎么会风平浪静呢?

易博士也说到了这样的尖锐: 这些问题提出之后,有人就说,这是中国民族的一种“劣根性”:仇富心理,是中国社会对整个富人的仇恨,穷人总是希望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方式来分取富人之财富。如果仍然助长这种“歪风邪气”,不仅会打击富人的生产积极性、打击国内民营企业,而且会导致国内资本大量外逃,抑制个人消费,造成整个社会的通货紧缩从而阻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因此,为了改变中国这种民族的“仇富”心理,就得对富人个人的收入进行特赦,确定某一个时点,让富人的财富“阳光化”、合法化。

易先生的文章似乎并没有引起知识界的任何反应。这不奇怪,看看秦晖先生的慨叹吧:

“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问题极端重要,这不仅是对分家过程本身而言,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与人类能否跳出六道轮回的历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纪里建设新文明。每个真心希望摈除旧式家长制之弊的人,每个真正担心新式现代病的人,都必须正视它。遗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视“如何分家”这个真问题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于:一是“如何分家”这问题十分操作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类问题那么形而上和具有“理论性”。二是谈这种问题也可能不受欢迎;偷了或强占了“家产”的人自然讨厌谈论“公平分家”,而他们是家内最有势力的人,得罪他们是有风险的;…… (引自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韩文版序言)

难道不可悲么,难道这里不是有着太多的冰凉、太多的麻木、太多的犬儒与异化了的“聪明”死相么,那该得到怎样的诅咒呢!我的一颗跳动的心不觉抽紧起来。

易先生的抗争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报纸上出现的急促呼吸!还需要怀疑么,与其说易先生在批评“腐败的经济理论”(何清涟语),不如说是在披露一个重大而严酷的事实:不同利益实体的言论斗争,至少在京城各自“精英层”的代言人之间,已经不再是暗里较劲,而是已经公开摊牌啦!人们哪,这才是真正的意识形态之争啊!幸亏都没有过去那样残酷的“伪阶级斗争”迹象。

易博士的立场是:正如美国时代杂志最近刊文指出,中国富人的财富多数都是靠非法手段获得的。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市场经济已经运行了这么多年,但是中国的官本位越来越严重。……既然国内不少富人的财富都是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的,而国内有效的司法体系不可能在短期内建成,那么,对现有这些富人的财富特赦,不仅不可能制止今后其他人再通过种种权力来掠夺或攫取社会的财富,而且后来者还会变本加厉,把这些财富隐蔽起来等待下一次“收入特赦”。看看像河北李真那样的青年人,贪污之狠、手段之恶劣、贪心之大,就是这种负向激励的结果。这种负向激励必然会导致人们千方百计地去争夺政府权力,而权力一到手就会疯狂地去掠夺社会的财富。整个社会于是会卷入权力-财富-权力-财富的恶性循环中。

二,“富人”的“心声”

易博士是牛气烘烘的经济学“大师”张五常的学生,但学生比老师高明远甚,张五常对腐败的立场与易宪容大不相同,张“大师”只谈取消、放松管制的“自由经济学”,不谈在当前的中国如何反腐败,甚至还大作产煤状讨好说:“中国高层无腐败”。易博士在为林行止先生大陆版文集写的序言中,已经流露了对老师的不满。我是喜欢易先生的,2002年几乎他的所有文章,我是赞成的。这一篇反对“收入特赦”的文章,我尤其赞成!

“右派”经济学家何止张五常!2002年12月26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本报记者曾业辉、冀文海的“新闻综述”:《经济学家为富人解“铐”》。出场的是三位“注重效率”的大牌当红人物。一是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他说:我们必须承认,到目前为止,许多政府部门的行为,不是在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而是在不断地改变这个环境,使企业家无所适从,在这里我特别想强调的是有关税收制度的问题。据我所知,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仅想方设法在国外办绿卡,而且还在把资金转往国外。……要想损害穷人,最好的办法是杀掉富人。就这个问题,政府应当向前看,特别现在实行无限期的追溯的税收制度,从建设小康社会及向前看的角度来说是不利的。如果总抓住一个人犯的错不放,他就可能犯更大的错误,假设有人没有交税,如果你长期追溯的话,他今天就更不敢交税,因为今天交了税,你问他为什么昨天没有交税,那怎么办,他就可能会继续造假,继续不交。所以我认为,政府是不是可以考虑实行一个税收特免,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过去的事既往不咎,……

张维迎的话并不止这一段,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有些话只能被看作诡辩。明明是多年来一些“富人”为富不仁,既坑了国家又坑了穷人,他却认为是“富人”对国家、穷人做出了巨大贡献;明明是一个依法追讨欠税问题,他却说成是扼杀经济活力、谋杀富人;明明是现在的税收监管体制腐败不堪,并且可以肯定今后对富人征税只可能有所改观而不可能有根本改善,他却说只要今后严加征管就行;明明追究既往在现在的制度条件下能够达到何种程度,效果还颇值得怀疑,他却将多年来的赃款外逃、黑钱洗“白”等等,与2002年以刘晓庆事件为象征意义的,对非法财富的“传统查办”联系起来,耸人听闻地说这样会阻碍经济的增长。我有理由怀疑张先生的理论是要为富人继续不仁张目,除非张先生拿出了真正能够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方案,除非张先生肯对深水区的改革说几句真话。我倒是想到一个办法:那些正经营着有生长性企业的富人,以前的欠税可以在将来依法逐渐补交,否则,为避免继续为富不仁,必须立即追缴——尽管没有完善的民主法治,追讨也有限。

一些“专家”往往搬出香港“警察特赦”的例证来为“非法收入特赦”辩护,例如张维迎就是这样做的。他说:……我举一个例子,现在的香港是全世界最廉洁的政府之一,但以前却不是这样,警察徇私舞弊成风,实施整顿时,召见当时的警署署长,说你们警察以前的问题不再追究,现在再有问题一定严惩不贷,从而使香港警察成为了世界上最廉洁的警察。

张教授的话看起来很有道理、很能说服人。但是且慢,对香港社会有过多年“零距离”体验,在香港从事过多年研究的易博士,对于张先生引香港故事为富人开释,已经有针对性地把话说在前头了——与1977年香港对所有警察的贪污行为特赦相比,如果对目前中国富人的收入进行特赦,其时机、条件及内涵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尽管在20世纪60-70年代的香港贪污风气盛行,而且在不少方面这种贪污行为已经开始制度化了,但是香港的司法体系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它的社会公正“避难所”的功能没有丧失;而且对警察的特赦也是为了维护这种功能,因此香港1977年的特赦范围仅限于警察。还有,尽管在1977年以前香港的警察贪污受贿严重,但这些人占社会财富比重并不重要。也正是在这样一些约束条件下,香港政府对当时警察的特赦一实行就起到立竿见影之作用。但是,目前中国富人的情况与那时香港警察的情况是有天壤之别的。

第二位出场的是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他说:要看到制度的建立、市场经济的形成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就一定会出事情,一定会有骗局。——强调“发展”、强调“发展是一个过程”、强调腐败难免,是所有官腔官调、霸权话语的“八股套话”,特别在为了公平与公正的制度改革上,他们所有的伪“辩证法”说词都只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对动真格的改革“放气”!以厉以宁为代表的“右派”在围攻谴责股市黑幕的吴敬琏先生时,使用的就是这一诡辩办法。樊纲又说:美国搞了这么多年的制度、规范,美国还在出事情,我们怎么可能不出事情?出事情并不可怕,很多国外形成的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骗局的基础上的,到今天我们拿过来,都读不懂条文是怎么设计的,是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这样的骗局。——所有尊重客观现实的人们,包括体制内的开明官员,都不会否认美国在两大方面与中国不同,一是美国的问题能够得到充分揭露,而中国是反过来,被揭露出来的很少,被掩盖倒是很充分;二是美国被揭露出来的问题,一般都能得到合于法治正义的解决,并且其相关制度一般都能因此而同时得到改进,而中国即使问题被揭露出来,也很难得到公正处理,例如股市黑幕,刘姝威女士揭露的银广厦,黑到那样的程度,一些当事人竟能逃脱法律的惩罚,公司还能照样被重组……这里的问题解决起来很像是梁实秋戒烟,一天戒若干回,到头来依然如故,戒烟只是说说而已!樊纲使用很不高明的相对主义诡辩手段,抹杀美国与中国的重大现实区别,看起来是在为中国争脸面,实际上是在给中国添耻辱!既然如此,他当然也就无妨乱说一气:现在中国主要问题不是骗子太多我们治理不过来的问题,而是骗子还不够的问题,……——你听听,这里的流氓无赖痞子骗子还少呢,还不够多呢!难怪这位樊先生对中国的经济存在着种种不测及其严峻性不以为然了。按照“生于忧患”的古训,能不能说樊先生缺少良知呢?我想是可以的。

第三个出场的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艾丰。他说:“不患寡患不均”是中国财富文化的主线,所以恨富人、恨能人。——一上来就偷换话题、混淆是非、避实就虚。对这种动不动归罪于传统文化的说词,我不想多说,送给艾先生两幅秦晖先生的隽语吧:“朱门里头无分化,冻死骨里有平均”:“不患寡而患不公,不患不均而患不自由”!

所有有识之士无不对这样的“精英代言”之有恃无恐,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就说刘晓庆吧,她的第二任丈夫陈国军曾介绍说:一次,陈国军给了一个可怜的孩子两元钱,结果被刘晓庆痛骂一顿。这个戴有政协委员桂冠的富姐艺人,与一些戴有中央委员、作协主席乌纱的各类当红艺人一样,既不可爱也不可信。对于刘晓庆的“个性”,我丝毫不想跟在一些“理路不清”(鄢烈山语)的人后面说什么“刘晓庆倒霉在她的狂傲”。

易博士还说到这样一段深刻的话:有人还说如果给国内的富人“收入特赦”,会刺激个人消费、减少资本外逃,其实这是一厢情愿。原因很简单,由于受其宗教信仰之影响,国外的富人对慈善事业十分热心,他们往往会取之于社会还之于民。但国内的富人则不同,不仅慈悲之心甚少甚至没有,还会千方百计偷税漏税,连自己的义务都不愿承担,而其炫耀性消费则随处可见。他们可能购名车、买豪宅、在国外一掷千金,但是对国内老百姓的生活疾苦多会视而不见。至于可减少资本外逃,那就更是痴人说梦话了。据不少研究表明,这几年国内的大量资本是外逃了,但这些资本逃出干什么?除了少数是炫耀性消费外,多是经过香港及开曼群岛又回到国内。资本外逃为的是返回如何获得优惠。

易博士说得完全对:总之,对目前中国富人“收入特赦”既没有条件,也不必要。

三,蔑视经济学的傲慢

2003年刚刚到来,《中国经济时报》在1月7日又用了整整一版介绍了相关利益群体的复杂心态。首先是富人们的心态。

与1月5日刘晓庆房产拍卖几乎同时,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富人们显然被刘晓庆的命运紧紧牵动着。他们纷纷主动公开披露自己不光彩的发迹史。例如大名鼎鼎的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先生说:“1986年前后”联想的赖账经营和“1990年左右”因为走私被罚300多万元之后继续走私;又如著名的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承认“大约在1993年、1994年”,自己用虚假软件赚了各地房地产商四、五千万元;再如赫赫大名的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称自己在1994年买了劣质新希望玉米饲料,赚了500多万。等等。

应当说这些富人公开向社会“自首”也是一种勇气,他们确曾“犯罪”,他们应当也知道“豪富无一清白、富人大多不仁”的流言的。他们坦率承认:如果不干“坏事”就发不了。用柳传志先生的话说:“我们如果不做,当时的情况就没法活。”《中国经济时报》1月7日“现身说法”的“富人”是不是“商官勾结”型不论,每一个角落的农民都会说:“巨富身后有大官”。

我在思考:如果不是刘晓庆事件的压迫,会有“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富人”纷纷“自首”的一幕吗?那么,为什么在刘晓庆出事的当口这样做呢?有没有“刘晓庆多的是,请不要得罪我们”的意思呢?

记者同版报道了“经济学家”的观点,主角是张维迎,具体内容比上面介绍的更直白鲜明:“主张‘特赦’”!记者也报道了“普通百姓”的观点:“还赦富人?穷人咋办?”记者还报道了“政府官员”的观点:“不会‘清查’,也别指望‘赦免’”。没有模糊但也谈不上语意严明,似乎有这样的潜台词在:事发发霉,不发发运,发与不发,天知道!

美国有经济学家提出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的理想:富人的投资作算为全体企业员工的借贷,然后,企业全员合股(不影响员工通过转让退出)。这一理想的理论基础还是斯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变资本不产生盈利或剩余价值。

几年前我也想过:中国富人的不法财富,应当可以宽容地折算为借贷或债务。这对富人来说已经是再划算不过的了。试问:有多少人能贷到巨款、借到巨债,并且在成为成功致富后借贷一方才来商谈分期偿还?

但赦免论似乎一定要挑起债权人与债务人的“阶级斗争”,这是经济学家五是经济学的傲慢,一种不祥的傲慢!

YS论坛

薄家父子薄情寡恩–近距离透视中共元老薄一波

 

如果没有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姜维平的狠毒的打击报复,可能薄熙来的大名还没有现在这么响。由于薄熙来的大名又导致了媒体时而对他94岁的父亲、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前副总理薄一波的报导。后来姬胜德被审查期间,姬鹏飞闻听儿子要被判死刑,心急如焚,竟自杀身亡,姬胜德能参加姬鹏飞的葬礼还是母亲许寒冰去到薄一波家里求情,才得到江泽民的批准的。这就使媒体对这位前朝遗老的份量产生了兴趣。最近,十六大前夕,中共中央近日召开一次副总理级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除了薄一波、刘华清、张震等极少数人外,包括万里、乔石和杨白冰等绝大多数老同志,都主张中共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应该全退,认为这样有利中共党内民主制度化。

这时薄一波出来讲话了:「一、江泽民任党的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委托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工作,在适当时候(如十六届三中全会或稍后)全退。二、江泽民任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作为过渡时期,以利承上启下,完成新一代交接。三、江泽民任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以利发挥他卓越的处理国内、国际工作的才能,带动新班子。」

中共十六大筹备领导小组把他的意见当作圣旨拿了出来,人们不禁要问,94岁的薄一波为什么这么希望近80岁的江泽民大权在握而不希望中共当权者是更年轻的胡锦涛呢?莫非他和三权在握的江泽民有什么神秘的关系?江泽民留任能给他带来无限的生机?

如果您有耐性的话,请允许我从头说起。

薄一波的简历:曾用名薄书存 ,一九○八年生,山西定襄县蒋村人。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大革命时期山西学生运动领袖,太原山西省立国民师范第一任党支部书记。是中共第七、八、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曾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副总理等职。一九八二年九月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下面很多薄一波的第一手资料是您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看到的,至于有些消息还更正了《中共太子党》书中的一些错误消息。

*薄一波忘恩负义乱搞女秘书

1927年国共合作时期,5月,国民党山西省党部改组,实行“清贫”,凡省党部共产党员均在清理、逮捕之列。山西共产党负责人被通缉,薄一波也在其中。后来薄一波逃到了一户人家,这户的男主人和他的女儿不顾危险将薄藏了起来,使他度过了生死之关。在薄躲藏的期间他和那位姑娘彼此产生了好感,后来结婚生了一女,这个女儿的丈夫就是现驻丹麦大使郑耀文。

本来日子过得不错,薄一波的官越升越高,等他到了北京做了高官时,淫荡本性也就越来越表露出来。其他的女人不表,只说薄跟他的女秘书胡混,怀孕打胎,又怀孕又打胎,薄向他的太太提出离婚,太太不肯,到这个女秘书打了第三个胎时,薄的结发妻实在受不了,主动给薄写了一张条子,同意离婚。过了几十年提起来她还是泪流满面:“那时候真是豁出命去救他,什么也没想,我爸爸对他有救命之恩啊!他提出离婚实在是伤了老人家的心。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也是一个女人,他的女秘书已经打了三个胎,我不能置她的命于不顾啊!”

这个女秘书终于如愿以偿,爬上去做了高官的太太,她共生了四个孩子,第一个是个女孩,有严重的糖尿病,每天靠注射胰岛素维持,听说八十年代初就去了美国,不知近况。其余的三个是儿子:薄熙永,前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薄熙来,辽宁省省长;薄熙成,前北京市旅游局局长,现北京六合饭店管理公司董事长。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薄一波和第二个太太正在外地疗养,被强行押了回来,在火车上还没有回到北京,薄熙来的妈妈就吓的在厕所的暖气片上做个套吊死了。《中共太子党》一书中说是被造反派折磨死的,与事实不符。

女秘书做了薄一波的第二个太太后,秘书就换人了,薄一波的警卫鄙视地说,换了太太,薄还是常常搂著别的女人在办公室里乱啃。可见这个人的道德品质如何。

新华网北京2001年3月14日有一篇记者采访薄熙来的报导,薄熙来在答记者问时说,「父

*“六四”的积极参与者和鼓动者

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九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期间评价说:「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

《争鸣》月刊一九九八年六月刊报导,一九八九年五月六日,薄一波向邓小平提出:“就目前形势恶化发展,不能再等了,要采取果断措施,恢复社会秩序。” 五月十五日,陈云、李先念、王震、杨尚昆、薄一波等多位党政军政治老人,给邓小平打电话或登门拜访对局势恶化表示担忧,要求尽快采取坚定措施,平息动乱。五月十八日晚十时,首批军队第二十六集团军第七十七师到达京郊待命。与此同时,根据邓小平的提议,再度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邓小平、陈云、彭真、王震、薄一波等参加了会议。“六四”之前部署镇压,薄一波积极主动「功不可没」。

*陈希同举报江泽民 薄一波透消息成江恩人

媒体报导,1995年春天,邓小平收到陈希同为首的七个省级干部对江泽民的举报信,邓小平没有发表意见,他把信交给了薄一波处理。薄一波是整人能手,搞倒胡耀邦、赵紫阳时,就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但此次薄一波拿到信,却把被举报人江泽民叫来,亲自把信交给江。当时的情景是,江泽民像小学生一样战战兢兢地站在薄一波座前,看过信后,面如死灰,吓得浑身大汗淋漓。但不出一个月,北京就出现了王宝森被逼自杀,中央对陈希同做出隔离审查的决定,后来判了刑,新华网报导,因为牵扯隐私所以陈希同案不公开审理。陈希同的举报信到底写的是什么?陈希同案为何不敢公开审理?薄一波私通被举报人的做法不但违反组织原则,而且连做人的最基本道德都没有。

正因为薄一波抓住了江泽民的把柄, 所以,从此以后薄一波在江泽民那里很有面子,谁在江泽民那里行不通的路都要求他。江不但亲自放走被国际刑警捉住走私毒品的薄的儿子,而且江与薄私底下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黑交易,说穿了就是要让薄熙来进入中央,另外,薄一波给江泽民出了很多坏点子,帮江泽民干了很多坏事,全力帮助江泽民巩固独裁政权,带头分裂中央,人为地搞不团结。

有其父必有其子,忘恩负义的薄一波生的儿子薄熙来在文革中大搞投机、六亲不认、打倒父亲,划清阶级立场。没想到1977年薄一波被「解放」了,薄熙来又忙著在父亲的阴影下大发利是。薄家父子薄情寡恩世所罕见.

薄一波的肮脏灵魂和糜烂生活

 

一、糜烂生活

薄一波早就过着资产阶级达官贵人的生活。薄在党派他到阎锡山那儿搞统一战线工作时,当上了阎的财政厅厅长,过着旧社会大官僚的豪华生活。薄在太岳当区党委书记时,革命正处在艰苦时期,而他一次就用几匹骡子驮了日用品和布匹等,生活极为奢侈。

薄一波的灵魂十分肮脏。他喜欢看腐朽的英美黄色电影,很欣赏香港大腿片。他爱读黄色小说、封建小说,喜爱的剧目有:《坐楼杀惜》、《三看御妹》、《王老虎抢亲》之类。不仅自己看,还要全家老小共欣赏.薄一波几年来借公家大量的钱收藏了不少古典书籍,其中有:《邯郸记》、《隋唐演义》、《女仙外史》、《元朝名臣事略》、《昭明文选》等等。薄把这些书视为珍宝加以保藏。

薄经常在家里大客厅里,架起录音机,请上琴师,和胡明坐在沙发上,听他女儿唱旧京戏。他还叫广播电台大批录制已被禁演的旧京戏。

薄长期过着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他全家八口人,占居着三个大套院。薄在东城住时,嫌住处附近马路不平,命令北京市铺柏油马路,铺好不久,又嫌东城住处对孩子上学不方便,又搬到西城。薄家里住的房子本来已经够好的了,但他还嫌不舒适。年年让公家翻修,几年来共花国家资金二十多万元。薄还把他在北戴河暑期住的房子也修了。

薄看见有新的汽车就要换,已换了四次汽车。近几年来出去不坐小飞机,一定要坐大飞机,没有时就不满意。去年薄在上海从北京调公务车到上海(车上有胡明坐着),在浦口过轮渡,为了使薄的车厢先渡,只好把另一节车厢甩下。

薄一波夫妇和儿女衣服无数,仅各式男女大衣就有十四件之多,各种奇装异服使人看了作呕。一九六○年,薄一波在出国前夕,他老婆为他化六百多元在估衣店购买金丝大龙衣料一件,由高级服装店作成大龙袍式的睡衣。

薄夫妇、女儿经常喝人参汤,现在还存一木箱和一大瓷缸人参。

在经济困难时期,薄和他老婆利用每次出差机会,依仗权势,大开后门,大搞特殊化。购买的东西,从布匹、呢料、毛线、鞋袜、手表、油、糖、水果、饼干、西瓜、花生米,甚至还有臭豆付,一直到碗筷、扫帚,应有尽有,满载而归,并常以家庭生活困难为名让公家报销.特别是一九六二年底在广州某一次会议期间,薄一波亲自从小汽车里把一大卷衣料伪装着抱下车来奔上楼去藏好,在群众中留下极坏的影响。

在困难时期,薄养了很多鸡,到处要鸡饲料,要粮食喂鸡。有时还用小站米、馒头喂鸡。薄一波亲自掌管鸡房钥匙,亲自取蛋。鸡下蛋少了,就查问,怪工作人员没有把他的鸡喂好。他家里桃树上结了桃子,都要数数,怕别人给吃了。

薄夫妇出门,只要人家那里供应茶叶,就不喝自己带的,有一次还偷了宾馆工作人员的一包茶叶。他们夫妇本不吸烟,却把宾馆供应的烟拿回家来待客。

薄一波还采用叫苦、赖账、借款、养病吃贵重药等等办法,从一九六○年起到一九六六年共化用公款五千余元。薄每月工资四百多元,胡明二百多元,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定期补助二百元,共八百多元,可谓高官厚禄,这还不箅,近几年来,经委机关已给他补助了五千余元。薄为了保养自己身体,不顾国家外汇紧张,在广州用外汇购买贵重保养药品达六百余元,由机关报销.薄利用出国之机,大发横财,嫌北京的物品不好,派专人陪同他老婆往天津采购。这次报销大大超支,由机关报销了一部分,其余部分还是大大超过,最后还是由刘宁一同志被迫批报了。

薄把公家财产据为己有。把公家的窗帘作了被里和孩子衣服。从广播电台借来一架录音机,从钓鱼台借来一个石磨,从华北被服厂借来一台缝纫机,都据为已有,有的已出卖了。

薄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私事坐车收费问题的通知后大发脾气说:“中央这样做,卡的我太严了,我洗澡看电影是公事、收我费我就不坐车”。国务院规定生活用具、洗沙发套要自己出钱,当秘书把国务院规定给他看时,他大骂说:“管理局全是他妈的混蛋!你局长来坐不坐我的沙发……?”薄还跳着脚喊:“你把候春怀局长给我叫来!”候局长来后,薄训了一顿,从此薄家这方面的开支一律报销.经委召开全国性会议都必须在高级饭店开,否则宁可推迟会期或把别的单位撵走。每次开会薄都指示办公厅要把生活搞好点,他不顾国家财政制度,每次会议费都大大超过,特别是一九六二年冬广州会议,薄带头大吃大喝,山珍海味,蛇、狗、猫肉,水里、空中、陆地上珍禽走兽应有尽有。每次会议薄都利用职权在饭店私人请客,公家报销,全家大小都来赴宴,吃了不算还得带走一部分。

二、支持老婆胡明为非作歹

薄一波的老婆胡明自进城以来,依仗薄的权势,以病为由长期不上班,反而扶摇直上。胡原在建工部时是十二级的付局长,一九六三年拟调经委时,反党分子刘秀峰为了讨好薄,给她提了一级,在经委还未上任就调到前手工业管理总局,又通过反党分子安子文、乔明甫,一跃而为十级局长。二轻部成立时,徐运北通过他的老婆沙晓鲁同胡明搞政治交易,结果徐当上了部长。徐为了向薄感恩报德,又把胡明提拔为部党组成员.她任局长以来,配备了三个秘书,派头真是不小。在最近十年内,胡明曾先后出国五次,到过苏、英、朝、日、法五个国家。有几次出国是依靠薄的牌子,强行“走后门”去的。到了外国,不遵守外事纪律,违法乱纪,不按国家规定,乱花外汇。在法国时买了一辆轿车,至今还存在大使馆里。在法国期间同戴高乐夫人拉关系,一同拍照,不请示使馆、党委,擅自邀请戴高乐夫人吃饭(未成)。在日本期间,不顾民族尊严,穿上日本妇女的和服到处拍照,政治影响很坏。为了搞投机竟向一华侨借了日币三千万元,大买生活用品。回国后由二轻部用人民币还给该华侨在山东的亲属。对此,山东人民银行曾提出抗议,由于胡是付总理夫人就只好不了了之。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薄随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去西南出差。当时胡明同二女儿在广州养病,因薄不在身边,给她母女的待遇只能按规定办事,她很不满意。为了达到提高自己的身价,她竟强要赵紫阳同志打电话给薄说:“你女儿病危(其实女儿病并不重)”。薄立即从西南趁飞机赶到广州。

三、培养修正主义的苗子

薄一波的孩子每人都有一套完整的房子,每屋还铺着地毯,摆着沙发,每个小孩都有手表,半导体收音机、进口自行车。薄的二女儿从不读毛主席着作,遇到劳动和政治运动就想方设法逃避。有时要工作人员为她抄作业、做练习;稍有不满,就大发脾气。薄请画家教她绘画,请京戏教师教她唱京戏,请古诗教员教她作诗。她有病时要吃核桃大的馒头,大一点也不行。平时小病大养,不上学,逛来逛去,拖着拖鞋,手拿捶背棰,边走边捶打着腰背,使人看了作呕。每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连手绢、月经带都要保姆洗,真是个典型的资产阶级臭小姐。他的第七个孩子不肯好好学习,他们要秘书帮这个孩子补课,帮他学英语.他的孩子睡在床上一边吃糖一边听讲。薄看了在一边发笑。有时秘书批评他孩子几句,薄就训斥说:“不耐心,不会诱导”。薄的大男孩曾轻蔑地说:“为人民服务,我才不管呢!只要我念好书,将来上清华,以后做专家。做不做党员无所谓……。”有人告诉薄,薄听了一笑了之。

薄的孩子上学有病都用汽车接送,特别是多年来还叫宿舍的工作人员给孩子往学校送饭。孩子有病和薄一起休养,胡明也跟着去。薄为了给女儿治病,亲自把卫生部钱信忠部长找到家里,命钱部长从广州调来林大夫(政治上有问题)。林大夫到京后,住在民族饭店,胡明告诉不许别人去看病,只准他一家看。广州的很多病人因林大夫一走,治疗中断,有的找到北京要求继续治疗,但得不到薄家批准也不行。薄还专派大夫,随同他的二女儿到上海、杭州、南京疗养。

薄的大女儿大学毕业后,通过外交部“走后门”连同女婿一并分配到驻英代办处工作,二女儿考上大学要转学、转系,通过教育部和黑帮分子陆平“走后门”,办理了手续.

四、封建主义的孝子贤孙

一九四九年,薄的母亲死在北京,前华北局的有关负责人为薄忙得不亦乐乎,薄还不满意。后来薄把其母的尸体运回老家山西。薄父死在陕西,进城后专门派人又把尸体运回老家与其母的尸体埋在一起。薄还到坆上痛哭烧纸。一九六五年,薄全家乘专车回家,上坟吊唁。薄真是个封建主义的孝子贤孙!

五、把家中工作人员当作奴隶

在薄家中工作的同志一年到头只能是服服贴贴地给他们搞家务事,没有礼拜天、假日,不管什么时间得随叫随到。稍不顺心,不是训斥,就叫下放劳动。

薄一波进北京以后就把他的警卫人员、保姆当成佣人使用,除了给带孩子外,还给洗衣服,连胡明的裤叉、月经带也得给洗。他们对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坏,动辄训斥工作人员“脑子笨”、“不灵活”,“不会办事。”薄的几个孩子都已长大,工作人员还要侍候他们,饭菜稍为晚送一会,薄就训斥“孩子身体不好,你们负责。”薄的小孩开口就骂工作人员是“笨蛋”、“混蛋”。

薄的警卫秘书王俊池同志,从小参加革命,跟他一起十多年。虽然王存在某些缺点,但是个好同志。平时薄、胡经常厉声责骂他。有一次王的孩子病了,王回家住了两天。薄、胡极为不满,马上就把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侯局长叫来,要他立即作出把王下放劳动的决定,王含泪而别。孙玉杰同志从一九四九年至一九六五年在薄一波家当管理员、警卫秘书,他的父亲死了,向薄请假,竟遭到怒骂:“鬼催着你了,给我滚蛋”!工作人员李天金同志的母亲死了,再三请假要求回家一趟,就是不准,结果李哭着给他们开饭。经济困难时期,他怕工作人员偷他的东西,曾规定工作人员出入宿舍要经检查。有一次,薄把半导体收音机放在衣柜里忘记取出,他就猜疑是工作人员偷了,要查全宿舍工作人员,后经服务员发现取出才作罢。他有二块手帕叫他老婆送了人,他硬赖工作人员偷去了。有一次叫工作人员买了十斤杏,回来他就亲自过称,看少了半斤,硬赖买杏的同志吃了,逼着检讨,后经查找,是因卖杏的未去包装少给了半斤,补上才算了事。

以上《薄一波的肮脏灵魂和糜烂生活》,原题《肮脏灵魂和糜烂生活》,是以1967年5月「中共中央工交政治部《古田兵团》」与「冶金部机关《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联合战斗团》」合编之《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薄一波罪行录》

八大元老与寡头政治——也看薄一波之逝

 

传统西方政治学者,通常简单的把中国归类到”一党专政”的共产国家行列中,往往忽略了中共和其他共产主义国家,基于不同民族历史传统,而带来的政权差别;尽管两者同样是专制,却既有中苏反目之后的毛共与苏共的差异,也有”粉碎四人帮”之后邓共与其他共产党国家的区别。

尤其是1979年开始经济改革之后近30年来的中国政治,早已经颠覆了传统的共产主义运动,除了仍然维持了社会主义国家和共产党的名头,其专制和独裁的实际运作历史,倒可以被认定为政治学”专制政府”学术分类中的一种:寡头政治(Oligarchy )。

而最能支持这个观点的历史事实,就是当年决议六四镇压的八老会议:几个中共党内的元老,通过邓小平的家庭会议,拍板并由中共政治局执行,对中国政局实施军事镇压和管制。一个行政和军事命令,能够通过不在其位的政治寡头(而非执政党中枢)发出,并获得完善执行,尽管极其荒唐,却实实在在是中国特色的政治模式。

元月15日,随着薄一波的去世,当年决议镇压的政治寡头们,都以高寿而终,一代为了理想、抛弃家庭、献身革命的共产党元老,踏着战友们、敌人和平民百姓的累累尸骨,走上了个人政治生涯的顶点,既享受了”一览众山小”的豪气,也领略了”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一腔治国平天下的书生热血,却换来了悲欢离合苦难交织的乱世百年。而其身后,除了子孙后代的寡头利益,却遗留给天下一个很难进步的寡头统治。

与中国政体相近似,喜欢”挂羊头、卖狗肉”的中国执政者,在中共党内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党纲、党纪、代表大会制度体系,面子上的民主和法制功夫,做的很足,不过这也说明了他们也很在意西方国家的看法,要不然,费这个描眉画眼的功夫干嘛?而其实际运行,却往往不是那回事,御旨亲点、奴才升官,王子犯法不与民同罪,骨子里刻着帝制的阴影;7000万党员中的绝大多数,跟14亿国民中的绝大多数一样,承受着金字塔上政治寡头们的专制。

中国共产党党内独裁的历史,决定了中国专制的现实;从毛泽东的帝式独裁,到后期的寡头群体独裁,中国的专制者,始终不愿分权于民间和党员大众;尤其是中国开展市场经济改革之后,借助于之前分赃中国获得的政治权力,寡头们打着改革的名义,又开始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经济分赃中国。

令人无比悲哀的是,不可能被转移到国外的分赃中国得来的政治权力,被寡头们用来权力寻租、分赃国有资产,然后再转移到国外,使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民族未来,面临着更加困难的境地。而寡头们所拥有的政治能量和经济能量,也因其利益冲突,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绊道石。

八大元老,及其代表的寡头群体,是二十一世纪劫掠中国的八国联军。

綦彦臣:关于独立中文笔会发展趋势的一些想法

 

这本是该在元旦即写完的一篇文章,但由于庶务杂沓,至今才得以完成。当然,在或放或写的过程中,又充实了不少想法乃至修正了一些东西。以下的看想法,提出来,供笔会诸同仁及关心笔会的人士讨论。

第一个问题:应当做成中国有影响的NGO.

就NGO的本意而论,它虽为非政府的,但毕竟又是做政府力所不及的公共事务。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中即言论自由并没完全达到宪法法条状态,乃至于宪法需要改进的状况下,国际笔会的”apolitical”要件是无法实现的。即:独立中文笔会必然要有政治性表达,政治性表达甚至是不可或缺。

如此,就有必要在国内以NGO的形式登记;如此,既有了相应的合法地位,又能防止一些执法谋利的利益集团借非法之名打击笔会。

第二个问题:不作道德角斗士,但有道德评价功能。

道德角斗是中国文化传统中非常不好的倾向,从孟轲批判杨朱墨翟之为”禽兽”到告子被指斥为”率兽食人”,至于两宋文人集团的互讦,乃至于”文革”,都是这种不良倾向的表现。

之于笔会,既要有道德批判功能又要防止陷入”逢共必否”的状态。因为,不惟布什可以对那些非民主的国家说”只要你们实行民主改革,美国会搀扶你们”,同样,笔会作为一个文化精英集团也有这种道德评价功能。在不提倡”过度政治化”的前提下,应当:(一)对中共一些好的改进方面予以肯定和鼓励,过来的如取消农业税问题;(二)支持中共党内的开明派向民主方向趋进。

第三个问题:纯文学含量的提升

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反对笔会的文化(或政治)力量,认为笔会的纯文学性不足,政治化太浓。

后一项,中国没有全面开放言论自由之现实使之然;前一项,有待于会员创造方向及结构的变化。实际上,想专心创作纯文学作品如小说的作家,在中国的生活风险远高于政治风险:其一,如果一个作家完放弃写评论来挣得收入的方式又没有相应的经济资助,肯定连基本生存都维持不了;其二,对那些尚有国内出版空间的作家(如我本人),写小说——尽管这个冲动强烈且持久,但国内出版商绝大多数(几为99%)的不愿出版小说。也就是说,小说的创作的经济风险太高。

中国正处于一个纯文学丧亡的过程,小说之类的纯文学读者市场极小,而且这个市场已被传统势力所分割,新进入者没有生存空间。

这就要求独立笔会建立一个基金,有计划地支持成员的纯文学(如小说)的写作。可以说:这不仅是为笔会的存续与发展之故,也是拯救中国文学的一大善举。

第四个问题:与中国作协的关系

不管怎么说,中国作协确实是一个”思想过滤器”,并且它要靠国家财政开资支持。但这并不成其为我们一定要全面批判它的理由,无论为文学的发展还是为民间社会的政治表达,我们应当选择:(一)互补大于排斥、合作大于竞争的存在模式;(二)建立对话平台,不定期地交流文学观点;(三)交叉会员,双方互相承认。

以上四方面问题多是提纲式的要点,是为一家之言;并且,事前并未与任何成员沟通。如有巨大错误,当由我一个负担。

——–

2007年1月15日写于绵逸书房。

邵 建:人权视野中的萨达姆之死

 

贺卫方按:这是邵建先生发表在今天《南方都市报》上关于死刑问题的文章,他表达了我所不同意的一种死刑观,或者说,一种我不赞成的正义观。我记得作者曾在《社会科学论坛》杂志上发表过有关胡适与鲁迅以及现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想方面的很精彩的文章,读者可以从其中看到作者本人所秉承的自由主义理念。惟其如此,他关于死刑以及正义问题的见解就格外值得注意。

萨达姆终于死去,而且是绞刑。这是2006年最值得关注的国际事件之一。然而我所注意的是,还是在萨达姆生命进入倒计时状态,围绕他的死而引发了有关死刑的讨论。以我浏览过的“真名网”为例,《新京报》留美专栏作家沈睿女士发表文章,对死刑表示坚决反对。萨达姆死后,沈女士又及时贴出了她的“我愤怒”,用以“抗议对萨达姆的死刑”。联想到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2006年春在云南做过一次很有影响的反死刑讲演,以九问的方式考[拷]问死刑制度。于是,我很想就萨达姆之死及死刑问题发表一下意见。

我是赞成判处萨达姆死刑的,扩而言之,我赞成今天的世界上有一个死刑制度。萨达姆手上沾满了血,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刑事犯,而是一个犯有屠杀性质的“反人类罪”的前国家统治者。对于众多亡灵而言,死刑于萨达姆是一件恰如其分的事。类似的,像希特勒、波尔布特等,如果他们活着,都应该付诸死刑。死刑是对死者的公平,是对人类社会的正义。

以刑求的方式取消一个人的生的权利,是谓死刑。支持这个死刑存在的,是法哲学意义上的“死亡伦理”。死亡伦理至少牵涉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便是人与人生命之间的关系,这个关系的尺度是公正。我知道国际人权组织每年都要发布公告,对死刑过多的国家进行谴责,认为死刑涉及人权。甚至在欧洲,死刑已经普遍取消,而加入欧盟的前提之一就是废除死刑。但我对死刑的坚持,却也是出于人权的考量。在人的权利菜单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权利就是生命权。生命权是一个人之所以被当做人类伙伴所必须享有的权利。当一个人无辜剥夺另一个人的生的权利时,是他率先在人权上犯了罪。根据人类社会“等利害交换”的原则,他的生的权利也应当以法律的名义被取消。这不是什么复仇,而是显示公正。落实到萨达姆,他残害了多少人的生命,在法庭宣判他之前,他其实已经自我放逐了作为人类伙伴的权利,死刑不过是一次候补。相反,让他活着,不仅于死者无以交代,而且还要让生者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奉养这个披着人皮的(非)人,保护着他并让他继续消费本已紧缺的自然资源。我想,天下不该有如此的不公。

死亡伦理的另一维度是人的生命与自然的关系。人的生命来自自然,是自然的衍化与派生。自然予人以生命,因此生命的权利是一种自然权利。在这个权利面前,生生平等,谁也不能伤害谁,便成为人类社会之上的自然法则。谁触犯这个法则必要受其惩罚,自然的惩罚。而惩罚于利益冲突中的人类社会,也许永远是必要的。当然,生命并非悬空,它总是附着在每一个具体的人身上。生命无辜,人却可以有罪。这里需要把人与生命作必要的区分。当一个人犯下侵害他人生命的罪恶时,比如萨达姆,他同时就伤害了自然,并触犯自然法。在自然法的意义上,天赋人权,自然也可以天不赋人权(比如生命权),这当然是针对在自然法上犯罪的人而言。人间法的根据是自然法,因此伊拉克法庭判处萨达姆死刑,其实是“替天行道”,是上天让生命离开这个有罪的人。

至于贺卫方教授认为“死刑本身就是一部野蛮的刑罚”,这种看法未必妥当。其实,死刑无关野蛮或文明,死刑的执行方式才涉及文明或野蛮。正像我支持判处萨达姆死刑一样,我反对以绞刑的方式行刑。我们可能都看过当年意大利抵抗组织对墨索里尼及其情人施以绞刑的照片,他和她的尸体被倒悬在绞架上,这是极其野蛮的行刑方式,它不仅增加死者的生命痛苦,而且是对生命的侮辱。在人与生命的分际上,犯罪的既然是人而不是生命;那么,只要让生命离开这个人即可。为什么要折磨和羞辱生命呢?因此,对萨达姆之死,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没有让他无痛苦而又体面地死去,至少我不想听到颈骨被绞断的声音,如同我不想看到绞死后被悬挂的身影。

(邵建 南京晓庄学院教师)

山西宣传部门在兰成长案中扮演的角色

 

1月10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一“不明身份”的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成重伤,送院第二天不治身亡。

事发几天来,在巨大的社会压力下,当地警方迟迟未向社会公布案件的侦破情况,倒是当地的宣传部门在“确定死者身份”上下足了工夫。

山西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向记者提供了有关此事的最新调查结果:“经核实,死者兰成长为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到该单位还不到3个月时间。兰成长不是正式记者,没有采访资格,他到浑源县采访是个人行为,组织上没有委派他前去。死者不是记者,这案子是一般刑事案件。”

好了。兰成长不是真记者,是假记者,一块石头落了地。咋呼了半天,“死者不是记者”、而“这案子”,也就相应成了“一般刑事案件”。

记者是无冕之王,是得罪不得的,更不能打死、尤其不能在开展新闻监督时打死、千千万万不能在监督社会普遍关注的黑心煤矿开采问题时被打死!——对于这一点,山西有关宣传部门当然心知肚明。现在,他们应该把心放肚子里了。

使用“该死的假记者”这个概念,并不是对山西有关宣传部门的妄加猜测。在大众语境中,“该死的”,是让人深恶痛绝的意思。从大同市在这起打死假记者案后,贯彻全省关于打击假记者文件精神、立即出台的《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中,人们不难看出他们这种深恶痛绝的情绪:“凡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假记者的新闻采访系非法活动,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向专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公安机关和新闻出版部门举报。”

大同市新闻中心主任谷盛明说:“如果没有记者证的假记者可以采访,那有记者证的真记者的合法权益岂非要受到侵害?记者要具备好多专业素质,不经过新闻业务培训、打着记者旗号出来采访,不是亵渎记者这一神圣职业么?”

山西相关宣传部门在兰成长案中扮演的角色另人匪夷所思。

长期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各家传统媒体尤其是平面媒体,普遍实行“通讯员”制度,他们采用的稿子,除了自己记者采访外,大都来自基层通讯员。而这些通讯员,是没有记者证的。按照山西的说法,“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他们的采访都不受法律保护?被殴致死就算一般刑事案件?最应该保护通讯员合法权益的宣传部,如此对待兰成长案,令全国为党的喉舌服务的撰稿人寒心。

“如果没有记者证的假记者可以采访,那有记者证的真记者的合法权益岂非要受到侵害?”更是混帐话!大同市新闻出版局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山西煤矿多,大同也有假记者。我们只是听说,但举报和举证来告的很少。很多被敲诈的单位都有‘破财免灾’的想法,这就使假记者气焰嚣张,甚至成为一种公害。”就连指使暴徒打死兰成长的矿主都表示,近来国家对安全设施不达标的私人煤矿打击很严,“但煤价这么高,矿主们都偷偷隔三岔五出煤。可老是有记者来采访,我们没有办法,一般出价八千元到一万元私了。不过近来我们发现这些记者许多都是冒牌货,根本拿不出记者证。可是,私下出煤又是违规的,我们一般不敢报警,吓唬吓唬他们就算了。”面对山西煤矿这些年来屡屡出现的问题,山西“有记者证”的记者做什么去了?他们的新闻监督职能是如何行使的?是宣传部门控制了媒体的新闻监督,还是新闻媒体接受了煤矿的好处变成了矿主的喉舌?还奢谈什么“亵渎神圣职业”,收起你们的“神圣”吧!

记者兰成长采访中被暴打致死的案子还在侦破之中,现在说他是在通过采访进行敲诈为时尚早。即使从事了敲诈活动,他也罪不至死。退一万步说,即使是犯了死罪,也不该由矿主执行。在这一点上,我想各方不会有争议。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本来应该保护新闻采访自由的山西相关宣传部门,何以借机急喇喇的跳出来反对不具备记者身份的所谓假记者?

不会是兰成长们侵犯了“有记者证的真记者的合法权益”、动了你们的奶酪吧?

顾则徐:中国人不需要暴力,但要点血性

 

上海某电子公司青年徐方(报道化名),因女友提出分手迁怒于南京某大学在读硕士研究生左凡(报道化名),请厨师王某约请南京某学院在校学生五名及厨师若干名“撑场子”,邀左凡见面,见面时予以群殴,左凡奋起反击,用工艺刀当即捅伤数人,致两人重伤,徐方逃跑,左凡追击捅上一刀,致其肺部受伤。最近,南京玄武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左凡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徐方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分别判处参与斗殴者王某、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斗殴事件发生后,南京某大学226名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签名呼吁法官轻判左凡,在一些网络论坛上,赞扬左凡是“大英雄”、“有血性”的人占了大多数。《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出来以后,一些言论家对这种群众倾向予以了全面的否定性批评,甚至提升到了所谓“大学生‘左派’”的高度。对这些批评,我并不以为然。

在《中国青年报》相关报道中,南京玄武区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萍认为:“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之一是‘防卫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亦即要求防卫措施与不法侵害在强度上基本相当’,在本案中,左凡主观上虽有防卫意图,但其面对徐方等人的拳打脚踢,持刀挥舞,且造成两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应属于防卫过当。而追捅徐方的做法已不属防卫范畴,涉嫌故意伤人。”王萍的这一解释并不是没有可商榷之处。

法院对左凡予以判决的事实基础只能是他追捅徐方一刀,而不应该是之前处于围殴中的反击情节。王萍将左凡处于围殴中的反击情节断定为防卫过当,并没有充分的法理基础。正当防卫是在应由法律保护而法力不能及的紧急情况下,公民奋起自卫的正当权利,它不限制公民进行防卫的手段。徐方纠集的一群人对单独的一个人左凡进行拳打脚踢围殴,左凡有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他的防卫并不等于也只能使用拳脚,事实上,仅仅使用拳脚并不能够达到防卫目的和效果。如果因为左凡使用了工艺刀,就认为他防卫过当,这就是不存在任何商榷余地的错误断定。

正当防卫有无限度防卫,这一法理在《刑法》第二十条中得到了体现:“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一群人围殴一个人,而且是设计好的“场子”,虽然没有使用明显会致人于死命的凶器,但仅仅拳脚也足以导致被围殴人轻伤、重伤乃至死亡的后果,足以构成《刑法》第二十条中的“行凶”规定,因此,进行防卫的左凡属于无限度防卫,不管他在防卫中导致“行凶”者何种后果,都“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因为他导致两人重伤而断定他防卫过当,便是没有准确理解无限度防卫。

总之,左凡受刑的唯一事实基础是他追捅徐方一刀——如果这一刀的后果足以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话,而不是什么防卫过当。在这一前提之下,再来看大学生们及网络论坛网友们对左凡的赞扬,就不能简单地予以否定批评。也就是说,即使人们并不一定懂得有关法理,但经验也足以使大家倾向于判断左凡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事实上,即使判决机构的庭长也并不是能够准确理解关于正当防卫的法理的,所给出的判决结果也许并没有错,但解释却是非常可以商榷的。

大学生与网友对左凡进行赞扬的倾向性在于对“血性”的期盼。当批评家们在否定性地批评他们时,是否同时也应该反思:今天我们的民族是否少了“血性”?正因为少了“血性”,所以,“血性”才成为了人们的理想。一方面,当代中国充斥着暴力倾向;一方面,则越来越缺乏“血性”。暴力倾向总是呈现为集体主义形式,在这种集体主义形式中压抑住了个体的刚勇之气,呈现为“血性”的缺失。当人们追求个性,作为阳刚一面的“血性”自然也就成为了理想。因此,即使从这个角度说,对人们赞扬左凡进行批评,也不能予以简单的否定,而更应该多点反思。中国不需要暴力,但为什么不可以多点“血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