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06文坛:文学娱乐化事件一波接一波

 

2006文坛,文学娱乐化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可谓乱花渐欲迷人眼。这种热闹是进步还是悲哀?有人说作家作秀也是一种明星效应,文学娱乐化让更多的人了解文学,没什么不好。但同时,作家的形象受到玷污,文学的神圣感遭受践踏。

■前卫诗人裸体诵诗

事件人物:苏非舒,诗人,现居北京。

事件回放:9月30日,数十位诗人在北京第三极书局举办了一场诗歌朗诵会。朗诵会过半的时候,苏非舒上台,在女诗人花子的帮助下脱掉十几层衣服,裸身走到麦克风面前,准备朗诵诗歌。随后,第三极书局的管理人员上前制止。此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很大争议和关注。后苏被警方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

人物录音:“衣服是诗歌中众多的枷锁,我就是要去掉这些枷锁。”

■青春写手恶搞征婚

事件人物:张一一,湖南人,80后青春写手。

事件回放:11月,张一一在自己的博客上公开征婚,而要求的条件居然是“必须不是处女”,并说,演艺圈明星不适合做老婆,“找艺人做老婆戴绿帽子的概率实在是太大了”,范冰冰倒贴给他,他也不会要。征婚余波未息,12月,在媒体炒作李湘离婚的风头浪尖上,张一一声称要向李湘求婚,并在博客里贴上写给李湘的公开求爱信,说“这是一篇21世纪最为华彩的,代表人类最高水平的求爱信”,如果李湘不答应嫁给他的话,他将在李湘足迹所至的全国31个城市裸奔。

人物录音:“用我赤裸裸的爱,来纪念湘湘已然不再的31载的美丽芳华。”

■名作家街头乞讨

事件人物:洪峰,沈阳作家,被视为先锋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事件回放:10月29日,某网站上发了一个“著名作家洪峰当街乞讨,是行为艺术”的帖子,经有人采访洪峰,事件得到证实。事因沈阳市文化局暂停了他每月2000元的工资,而他的未婚妻正患有癌症。10月末的一天,洪峰走上街头,并在身上挂了块写有自己姓名单位的牌子,手里拿着一个带沿儿的帽子,还真有人往帽子里扔了些钱。后来在家人及他人的劝阻下没有再乞讨。这一事件引发了一场“作家包养制度”的讨伐。一个多月后,洪峰发表声明退出中国作家协会。

人物录音:“我没觉得讨饭是可耻的行为,我没有必要保持什么身份的想法。”

■郭敬明抄袭事件

事件人物:郭敬明,80后代表作家。

事件回放:北京女作者主羽状告郭敬明剽窃其作品。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在《中国青年报》等报发出公告,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了庄羽《圈里圈外》的人物关系,并在12个主要情节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相似,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等,并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郭敬明在博客上作出回应,表示自己接受罚金但拒绝道歉。

人物录音:“别因讨厌我而讨厌我的读者。”

■韩寒白烨博客骂战

事件人物:白烨、韩寒。白烨,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韩寒,80后代表作家。

事件回放:2月,白烨在博客里发了一篇理论文章《“80后”现状与未来》阐述了他对“80后”一代写作水平的质疑,并认为他们“尚未进入文坛”,还批评了韩寒的小说。这本是篇平常的评论文章,韩寒偶然看到后,在博客上公开发表文章《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逼》驳斥,这篇被网友认为“话糙理不糙”的文章,其核心思想是对白烨论资排辈的“文坛”、“文学圈子”等观念的批驳,强调文学本来就不专属于殿堂的观点,认为文学就是“认真地随意写”;文学和电影,都是谁都能做的,没有任何门槛。随后骂战升级。

人物录音:白烨:“进入了市场,尚未进入文坛。”韩寒:“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

■文学青年卖身出书

事件人物:孙志明,黑龙江人,大学二年级失学,四处流浪,打工,并尝试小说创作。

事件回放:9月,孙志明在新浪网发帖,自称文坛败类,愿为出书卖身。卖身内容可以是工作方式,以婚姻方式,身体器官方式等。他的做法,一时受到网友热评,众说纷纭,也受到多家网站和媒体的关注。

人物录音:“文字,我们要用鲜血来染红它。”

■梨花诗歌席卷诗坛

事件人物:赵丽华,诗人。

事件回放:9月,诗人赵丽华发现自己几年以前在网上写的一组即兴式的诗,如今被人贴在一些大型网络论坛上,成为跟帖者关注的对象。在天涯、新华网、西祠胡同等众多网站上,一方面是大肆的批判和嘲弄,另一方面仿作她的诗也成为一种风尚,“这一夜/又是无眠/只是因为/不想睡”。这样的口语诗很快形成“梨花体”的“诗歌流派”,甚至称“梨花教”,把赵丽华称为“诗坛芙蓉姐姐”。赵丽华的诗将当代诗歌也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认为她玷污了诗歌的美好形象,有的人则坚定认为,她的诗是内心真挚的表达,引发了文坛新一轮的谩骂式论战。

人物录音:“毫无疑问/我做的馅饼/是全天下/最好吃的。”

■诗人炮制文学墓志铭

事件人物:叶匡政,诗人,出版人。

事件回放:10月,叶匡政写了《文学死了!一个互动的文本时代来了》,在现代文学馆的一次会议上宣读,后贴上了博客。

人物录音:“文学死了,文学死了,文学死了……”

冉云飞:著名人物在洗脑运动中现身说法

 

冉按:中共的洗脑运动,当然不是从四九年得鼎后才开始。可以说自从中共成立开始,该党便以洗脑为职志,以整风为藉口,整肃身体和灵魂上的不同异见者。随着其力量的膨胀,从党内到党外,从上层到下层,到处弥漫着一股“统一思想”、“改造自我”、“扼死灵魂”、“消灭肉体”的恐怖肃杀气氛。翻出这些恐怖肃杀的史料,也可以让我们仍旧生活在铁幕下的人骇得发抖。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过去的历史,并辅以当下我们为了争取民主自由生活,而常常遭遇的恐怖经历,你就会知道独裁统治为什么其来有自。此前我曾写过一篇《洗脑运动的方法与实例》(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85021&PostID=7919983&idWriter=0&Key=0),大家可以与此文对读,或许能收到举一反三的功效。

我手上所购《我的思想是怎样转变过来的》一书,是经过五十年代出版社1950年4月25日初版、5月27日再版、7月10日三版后,7月25日的四版本,这第四版的印数是从5001册到7000册,32开,132页。出版的版次越来越频密,可以反证洗脑运动亦即改造运动,进一步扩大到普通民众身上的进展,同时这些书籍的销量,也是对此问题的佐证。“编者的话”当然是高明的人写的,其理由如次。一来,一篇短短的“编者的话”,病句竟有多处,可以证明编写者的非知识份子身份。如“由于知识份子一般的本身都存在着这些缺点”。二来,“编者的话”里用逗号似乎是他的强项,很少使用句号、分号,如第一段,真是长得不同寻常,他们是不是在通过不会使用标点符号以证明自己的非知识份子身份呢?三来,这短短的文字里体现出的“政治正确”,其分寸捏拿简直好比高明的演员,可谓炉火纯青。说太平天国的所谓知识份子当然不会说石达开等人,因为他的“叛变”不合党的团结思想;说戊戍变法的知识份子当然不会说到康有为、梁启超,因为他们的改良不合革命暴力的胃口;说辛亥革命当然不会说到那些不够容共的老同盟会员;说五四运动当然不会说到陈独秀(这是党争)、胡适(这是战犯)等人,这便是他们的选择性“失忆”。五:只要为己所用,随便贴标签则是他们的强项。洪秀全、冯云山、李秀成等也是革命知识份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革命便革命,造反便造反,土匪便是土匪,却要硬套他们“知识份子”的标签,原来知识份子已贱到没有任何知识的地步,更不用说有什么思想了。九七年中央台飞快地播完《太平天国》,从此不再播放,大概是怕更多的老百姓学洪秀全这样的“革命知识份子”吧。得鼎之初,中共“叶公好农”——好用历代“农民起义”来证明自己得鼎的合法性,现在面对艰难的“三农问题”,他们好像终于清醒地意识到“农民起义”不适合做革命宣传了。洪秀全作为“革命知识份子”标签的历史使命,恐怕也就到此结束了。至于将来是否有人也会用洪秀全来作为自己造反的依据和学习榜样,我就不得而知了。虽然我坚守的理念,是反对暴力革命的。

中共洗脑运动中的知识份子,他们所写所说,我都是能理解的。在这种高压下,谁要想活命,必须如此交心、检讨不可。大家争相表现,积极上进,才能有一条小命留存下来。我再说一遍,我把这些历史展示出来,并不是为了出这些知识份子的“丑”,不是为了体现我们后来者的道德优越感,而是为了大家不忘中共羞辱知识份子的历史。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知识没有应有的尊重态度,每一个个体没有应得之尊严,这国家这民族,恐怕不能说是正常的吧。知识份子在洗脑运动的被迫是可以理解,但可怕的是,在这样的被迫里,进而“被迫上瘾”。即独裁者一有任何整肃的端倪,便去热情迎合,深文周纳地写出他们可以拿来当作范文的东西。我不能说四九年后所有知识份子都已经“被迫上瘾”(即患了迫害成瘾症),但观察许多知识份子在四九年后至八十代期间的所作所为,却不能不使我有一点这样的想法。如哲学家冯友兰先生在这本书里就来了两篇,这可能有编者偏爱的缘故,当然也不排除冯先生比较积极的可能。再观冯先生在文革批林批孔运动中的所作所为,真可谓是“圣之时者也”的妙用。八十年代以后,冯先生的反思,尤其是新写的《中国哲学史简编》,我是欣赏的。但我不能不遗憾地说冯友兰先生的哲学研究,有不少时候太靠近“太阳”了,四九年前的“贞元六书”,四九年后的批林批孔,都不免有这样的嫌疑。当然,这不独是冯友兰先生的悲剧,这是我们所有中国知识份子的悲剧,也是我们这个国家的悲剧。

另外,我比较同意用余英时先生的“知识人”代替“知识份子”的称呼,但这里是谈论既定的“知识份子”问题,姑一仍其旧。将来我写《汉语的灾难》的系列文章,会最进一步地讨论“份子”一词,请大家继续垂注。

 

编者的话

在中国历史发展和革命运动的过程中,知识份子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革命的知识份子成为民主思想的代表者和发扬者,他们反对满清政府及帝国主义的英勇事迹,替中国历史写下光辉的一页,例如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中的洪秀全、冯云山、李秀成等,戊戍政变中的谭嗣同、林旭、刘光第等,辛亥革命运动中的孙中山等,五四运动中的李大钊、鲁迅、吴虞等,都是革命知识份子的代表人物,十年土地革命,八年抗日战争,以及三年解放战争,更有千百个先进的知识份子献身革命,有的甚至遭到迫害,如李公朴、闻一多等。
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份子一般的本身都存在着一些缺点,所以需要认真改造,尤其是在中国,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劳动群众,都整年受着统治阶级超经经济的剥削,最低水准生活已感难于维持,当然谈不上入学读书,因而决定了知识份子的出身大多数属于小资产阶级,及地主资产阶级,这样的成份便是知识份子一般都带有动摇性的根源,又因为很多把读书当作升官发财显祖耀宗的敲门砖,于是造成了知识份子轻视体力劳动和生活上无组织的个人主义的习惯。
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获得历史性的胜利后,许多知识份子都要求重新学习,决心抛掉腐旧一套,建立为人民服务的新人生观,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知识份子的优点之一便是容易和真理接近。但仍有些不参加思想领域内的解放战争,没有真正把思想搞通,我们为了帮助这些人的学习,特地搜集这几篇具有典型价值的思想总结,其中包括中外知名的科学家、政治家、艺术家、大学教授、新闻记者、及学生等。我们认为这些人从旧到新的蜕变过程,便是这一时代思想意识的忠实反映,因此,本书不仅是现阶段人们学习的最好借镜,而且将是最可珍贵的史料;特别值得重视的是经过学习的科学工作者们如何辩证地解释了地质学、古生物学、及史前考古学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用新的观点批判了旧哲学的歪曲真理,艺术家、政治家、新闻记者、及大学教授等又如何以“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检讨了过去“自以为是”的生活态度和“超阶级”观点,希望读者在研究本书时,能够重视它的学术性和思想性。
最后,我们特别声明:本书作者目前都散居各地,因此,出版之前,没有给作者重新修订的机会,这是我们深感抱歉的,只好等再版时,来填补这个缺陷了。

一九五0年三月二十六日

《我的思想是怎样转变过来的》目次

编者的话……………………………………………………………(一)
我学习了什么………………………………………………………裴文中(一)
怎样改造……………………………………………………………张治中(一四)
我克服了“超阶级”观点…………………………………………吴晗(三三)
一年学习的总结……………………………………………………冯友兰(四四)
几点反省……………………………………………………………王芸生(五0)
自我批判……………………………………………………………叶浅予(五六)
我这一年……………………………………………………………费孝通(七一)
我的思想是怎样转变过来的………………………………………罗常培(七八)
试论买办文化………………………………………………………萧乾(八三)
一个知识份子改造的自述…………………………………………李子英(九三)
我的思想总结………………………………………………………刘逢我(一一0)
我参加了革命………………………………………………………冯友兰(一二0)

老百姓还要为改革再付出多大代价

 

2007年1月4日,CCTV《焦点访谈》报道:湖南省汉寿县棉纺厂原团委副书记李红杰,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是一名教师,自己勤奋好学,曾被推荐到大学深造。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她一夜之间成了下岗队伍中的一员。随之,她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变:丈夫感到与李红杰这样的下岗职工身份不般配,便与她离了婚;李红杰的妈妈也因为女儿工作、家庭的多重打击而生病,仅几天时间就离开了人世。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李红杰在政府的帮助下,好不容易建起了一家擦鞋店,可原来厂里的个别职工,到擦鞋店以后,翘着二郎腿、叼着烟卷,不让其他员工擦鞋,非点名要曾经是“厂团委副书记”的李红杰为其服务。李红杰明知是羞辱,也只好含着眼泪,满足这样的“特殊”顾客要求。

就这样,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一个热爱生活、追求进步的热血青年,在“下岗”魔影降临到头上的刹那间,家庭解体了,妈妈没有了,工作中还要忍受屈辱,有泪也不敢大胆的流,只能暗自伤心。

说句实在话,《焦点访谈》自1994年开播起,10多年来我看了很多期,但从来没有像这期一样,让我的心情感到压抑、感到沉重、尽而感到气愤或者说“上帝”的不公平。李红杰的遭遇深深刺痛我的心,我曾想:世间的一切事物中,还有比夫妻、母女之间更深厚的亲情吗?没有;还有比个人的尊严受到侮辱更让人难堪的吗?没有。可是,为了改革大局、为了企业改制,原本幸幸福福的平民百姓李红杰为此付出了沉痛的、刻骨铭心的代价。

然而,为了20多年的改革,中国太多的平民百姓都不同程度的付出了代价,李红杰仅是这一群体中的一个缩影。官方数据显示: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中国的下岗职工最高峰时曾达到3000多万人;2006年2月15日的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公布:到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2137万,主要集中在煤炭、军工、机械制造以及劳动密集型的纺织行业。

除了李红杰这样的下岗工人以外,为改革付出代价较大的还有两类人:一是失地农民,一是庞大的农民工群体。

2006年3月9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说,近年来绝大部分出让交易的土地,是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用来的集体土地。但是,在收益分配中,农民仅得到总交易额的10—15%;对于农民工付出的代价,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称:进城务工的农民人均年创财富高与2万元,按全国2,5亿农民工计算,一年为城市的发展创造财富5万多亿,但得到的回报仅为40%左右,有的甚至还拿不到工资,多数没有工伤、医疗、养老等保险,连子女上学也受歧视。另据媒体报道:广州的GDP人均达到10000美圆,北京的达到6000美圆,都已进入现代化的发达城市行列,但统计的数据,都是以常住户籍人口为计算依据,公开的把为中国城市发展付出较大代价的农民工排除在外,这不但是对农民工的不尊重,也不符合基本事实。

自1978年以来,在长达28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几乎没有人否认,中国改革的受益阶层是政府机关、垄断行业、和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领域以及一些富裕阶层,而付出代价最大的、利益受损最大的,无论“名词”怎么变化,制度怎么调整,长期以来,仍然是占人口数量最大、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下岗、失业工人和农民及其农民工。

为什么会出现在28年的改革中,受益的阶层永远受益?而付出代价的群体却永远要付出代价?我们略做回忆,不难发现:

理论的模糊是一个重要因素。比如“摸石头论”就在较长的时间内影响着改革的进程。这一理论,形象、具体,在改革开放初期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认同和支持。可是,随着改革开放时间的推移,人们越来越发现,改革的过程并不符合逻辑。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带头去“河”中“摸石头”的群体,应当是风险最大的,而“摸”出路以后,“过河”的人,才是最平安、风险相对较小的人。

但事实并非如此。“摸石头”过河的群体,不但没有遭遇风险,反而都成了受益最大的阶层。决策层自不必说,就连那些曾经和下岗职工一起风雨同舟的企业经营层,也一同成了“摸”论的“食利”者。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在2007年1月1日的《经济观察报》披露:到2006年底,全国的民营企业共计486万家,其中的20%多是从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而来。这将近100万家的企业,改制背后的辉煌中,究竟有多少下岗、失业职工付出的代价,恐怕很少有人去想;而随之“过河”的群体,本应最为平安,却要承担改制、下岗的风险。

再一个因素是改革“攻坚”的艰难。主要标志是:以让广大老百姓利益受损的多项改革,基本都已经进行了,比如除了企业改制以外,面向全社会的医疗、教育、住房、供热等,这些所有已经进行的改革,几乎都是遵循当权阶层、富裕阶层受益、普通百姓利益受损的轨迹展开的。

20多年来,这样的改革几乎改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要触及权利阶层或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就称为“攻坚”了。“攻”的什么“坚”?“坚”的实质是“利益”。比如,“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几年之前就提出来了,但是,审批资源减少了多少了?可以说很少,有的方面还提高了进入门槛,名义上是调控“过剩”行业,实际上使一些垄断企业地位更加巩固;还有“事业单位改革”、“扩大对民营企业的进入范围”、“破除垄断”等,皆因触及到权力或利益集团的“利益”,而进展缓慢。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我国的改革目前仍在沿着这样的轨迹前行:当涉及到一些利益集团的“利益”时,当改革的“攻坚”目标难以突破时,新的一轮让老百姓付出代价的“改革”就又开始了:不是吗?资源类价格全面改革,煤、水、电、汽、油以及粮食、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等全面提价。

为什么这样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答案很简单:这样的改革不损害权利阶层、利益集团的利益。2006年3月13日,在中国较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张维迎,发表过一篇轰动舆论界的文章《理性的思考中国改革》,该文中一个重要观点,就是“改革要对既得利益受损者予以补偿”。其实,不用张教授的“理性”呼吁,中国改革的历次实践,哪一次损害了“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呢?值得思考的是,在历次改革中总是付出代价的弱势群体的补偿问题,为什么总进入不了经济学家们的视野、或者这方面的声音为什么总是那么微弱呢?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这样的改革轨迹还要推行多久?普通的平民百姓还要为改革再付出多大的代价?什么时候轮到强势阶层为中国的改革付出代价或者“作出贡献”?如果一直让付出代价的阶层永远付出代价,“改革”这个词语还是本来意义上的概念吗?

或许有人会说,你怎么总说老百姓为改革付出的代价最大,不是取消农业税了吗?不是实行粮食补贴了吗?不是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了吗?是的。老百姓是最容易满足的,在任何一个历史时代,政府关注民生、特别是关注底层民众的任何一个举动,老百姓都会永远铭记。

不过,取消农业税,减轻全国农民的负担是1200亿(新华网2006年12月27日)、免除学费共需财政支付不足300亿(全国1,5亿中小学生,小学人均140元,中学人均180元)、粮食补贴每亩平均10-20元左右,全国人均1,43亩耕地,按照9亿农民计算,不到40亿元,这样综合下来仅有1000多亿元。

可是,当你知道我国的行政管理开支,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到2003年,增加了88倍多的时候;当你知道2004年我国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消费总计高达9000亿元的时候;当你知道2006年我国的GDP达到近20万亿、我国的财政收入达到近4万亿的时候;再对照我们本应早该享用的公共财政,你是否会感到“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呢?

山遮石挡,长江毕竟东流去;风霜雪冻,梅花依旧向阳开。历史总要前进,改革仍在继续,这是客观规律。但是,改革如何减少一些震荡,如何多赢得一些民心,如何让老百姓少受些损失,是非常值得决策部门思考的一个现实问题。我们的社会应当多一些阳光和温暖,少一些类似李红杰那样的泪水和目光。

邹啸鸣:穷人“凭什么”分享GDP?

 

最近总有些动人的口号,感动了中国。其中就包括“让穷人分享GDP!”。我的疑问很简单:穷人“凭什么”分享GDP?

GDP就是国内生产总值,也基本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减去折旧各种税收以后,就是国民可支配收入。税收是政府部门的收入,税收越高,国民的可支配收入就越少。我们国家近年来,税收上升的速度基本上都在20%以上。也就是说:政府部门是GDP上升的最大受益者,他们在跟穷人争夺GDP。

每个国民要“分享”属于自己的那份国民收入,凭借的是自己拥有的生产要素的产权。生产要素基本上分成4种类型:土地、劳动力、资本、管理能力。

只有拥有土地的产权的人,才能在土地的交易结果中分享土地的出售收入和出租收入。这简直是不言而喻的公理。可是中国的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产权,因此,城郊结合部的农村,土地被工业企业收购,收入却并不落到当地的农民手中,农民只是获得由政府部门发放的“补偿款”。补偿比例的多寡,基本上由当地政府的官员随心所欲地确定。因此,我们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发展的GDP,土地收益基本上被地方政府分享了,穷人没有土地所有权,他们凭什么可以分享土地出售和出租的收入?

劳动力的产权当然是由穷人自己随身携带。所以在“土地集体产权”的制度下,穷人很知趣地外出到城市打工。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城市的政府以保护城市的穷人的工作机会为己任。因此各地方的城市政府出台了清理“城中村”的政策;出台了清理“不合格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政策;地方媒体在当地报纸上嘲笑讨要工资的农民工是“跳楼秀”;城管部门公然打人掀摊,践踏流窜商贩是“执法”。其实这与20年前城市里面戴着红袖章的马列主义老太太到处“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逻辑完全一致。都是城市的有权人清扫农村来的无钱人在城市里面的生存权。

有资本的人基本上不被称为“穷人”。但是,有资本的人却也很容易“变成”穷人。比如:你在银行有存款,如果该银行是一个烂帐制造机器,那么每隔几年,政府就必须耍些花招来拯救之,未来即使那些存款能够按照约定归还给你,也只能是打了折的数目。再比如,你在股市买股票,大多是一些老态龙钟的国有企业经过严重的涂胭脂抹粉,看起来象妙龄少女。你买回家不出叁月,她脸上的脂粉就挂不住了,你将看着金子化成水。

管理能力是一种知识,由可以言传的书本知识和不可以言传的经验知识有机结合而成。在不同的领域,书本知识和经验知识的比重并不一致。所以它与文凭的高低高度相关,也和人生的经历高度相关。受教育水平越低的人,拥有的管理能力越少,被雇佣为经理的可能性也就越低。

当然,政府官员也没有上述四种公认的生产要素的产权,但是在中国这个官本位国家,他们拥有权力——它是调动一切要素的要素。因此,“跑部钱进”就是最基本的游戏潜规则。对这条潜规则拎的越清则发财越易。触犯了这条潜规则的人,比如孙大午、铁本的戴国芳,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因此:要成为商人并不难,要成为好商人决不容易,你必须有路子获得官员的庇护。所以:煤矿老板基本上都要给煤矿安全局的领导送点干股。于是:领导说你安全你就安全,不安全也安全。

以上这五种要素,我们每个共和国的国民都可以作为标准参照一下,自己到底拥有那些,没有拥有那些,于是:自己是不是属于“穷人”就很清楚了,自己是不是有凭证“分享GDP”就很清楚了。自己为什么属于穷人,也很清楚了。自己应该争取什么权利,也就清楚了。

当然,我们也可以指望政府官员成为特别利他的人,毕竟,他们掌握了税收的分配权,如果他们的同情心特别发达,也许他们就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教育资源的分配权,向富人征税,向穷人倾斜。但是我奉劝大家不要对官员的善良期望太高。我们明显看到: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早就建立了,但那是以官员为中心,以与官员的亲密程度为递减系数的保障制度。所以我们会在每个城市都看到“高干病房”,而农民却大多病死在自家的床上。

所以:我的结论很简单:要想真正地“让穷人分享GDP”,根本不需要煽情,提出那莫须有的“穷人经济学”,只需要将穷人当人看,给他们人权。比如:让穷人拥有土地所有权、让穷人拥有平等打工权、让穷人拥有进入垄断行业的投资权、拥有企业信息的知情权、让穷人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让官员减少配置要素资源的权力、让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教育资源配置制度都以穷人为中心,以财富拥有量的递增速度为递减系数,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教育资源配置制度。

问题的关键是:与虎谋皮,可能吗?

余英时受奖演说

余英时 著 尹德瀚 译
我对中国文化与历史的追索

  如果历史可为指引,则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对基本价值似乎存在很多重叠的共识,毕竟中国的”道”讲的就是承认人类共通的价值和人类尊严。如今我更坚信,一旦中国文化回归到主流之”道”,中国对抗西方的大问题也将终结。 ——余英时
    
能够成为2006年”克卢格奖”的共同得主,敝人深觉荣幸,也十分感激。然而在深思之后我才明白,今天我得奖的主要理由,是要透过我彰显中国文化传统和作为一门学科的中国思想史;前者系我终身学术追求的一个学科,后者系我选择专精的领域。

  我开始对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发生深厚兴趣是在1940年代,当时中国史观正处于一个反传统的模式。中国整个过往被负面看待,即便中国独特的发明,也在西方历史发展的对照之下,被诠释为偏离普遍文明进步的正轨。当时我对中国文化的认同以及对自己的认同感到完全迷惑,自然毋庸赘言。幸好我得以在香港完成大学教育,并前往我现已归化的国家——美国继续攻读研究所。
  
  

中国”道”概念反映现实世界

  
这些年来随着知识领域逐渐开阔,我才认清要清楚认识中国文化,必须知道它独特的传统。中国文化形成清楚的轮廓是在孔子时代(公元前551年至479年),这在古代世界是一个关键年代———西方称之为”轴心时代”。根据学者的观察,好几个高度发展的文化,包括中国、印度、波斯、以色列和希腊,在这段期间都发生了一种精神觉醒或”突破”,其产生形式不是哲学论辩,就是后神话宗教想象,或者如同在中国的情形,是一种道德、哲学和宗教混合而成的共识。这种觉醒导致现实世界与超现实世界产生区隔。对超现实世界的新视野提供有思想的个人,不管他们是哲学家、先知或圣贤,必要的超越观点,从而检视并质疑现实世界。这就是一般所知的”轴心时代的原创超越”,但其精确形式、经验内容和历史进程则每种文化各不相同。这种超越的原创性在于它对其所涉及的文化具有持久的塑造影响力。

  在孔夫子时代,中国的原创超越系以”道”这个最重要的概念出现,道是相对于现实世界的超现实世界的象征。但这个中国超现实世界的”道”在初萌生时就与现实世界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点与轴心时代的其他古文化迥然不同。例如柏拉图认为有个看不到的永恒世界,现实世界只是这个永恒世界的拷贝,但早期中国哲学绝未提到这种概念。基督教文化把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一分为二,但中国宗教传统也没有这种清楚的划分。早期佛教文化极端否定现实世界,将其视为虚无,中国的诸子百家找不到任何类似的观点。
  
  

认识中国文化须靠比较观点

  相对之下,”道”的世界在中国的认知中一直与人的世界不远。但”道”的观念也是由轴心时代中国所有大思想家,包括老子、墨子和庄子所共享。他们一致认为,”道”隐而不现,但在人的世界中无所不在的运行,就连凡夫俗子多多少少也知道”道”,并于日常生活中实践”道”。轴心时代创生的概念影响力日渐深远,特别是孔子思想和”道”的观念,几世纪来对中国人的影响无远弗届,从这点看来,要说”道”与历史组成中国文民的内在与外在也不为过。

  在把中国文化传统视为本土起源且独立发展的产物的前提下,过去数十年我尝试沿着两大轴线研究中国历史。第一个轴线是认识中国文化必须在其自身的环境之下,但有时也要靠”比较观点”。我所谓的”比较观点”系指印度早期帝国时代的佛学,以及16世纪之后的西方文化。20世纪之初以来,中国思想界一直不能摆脱中国对抗西方的诸多问题;如果缺乏比较观点,只在中国的环境下诠释中国历史,很可能堕入中国中心主义的古老窠臼。
    
  

中国改朝换代与历史延续性

我对中国思想史、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研究涵盖古代乃至20世纪,而我的第二个轴线始终把重点放在改朝换代之际。和其他文明比较起来,中国的特点在于其漫长的历史延续性,延续性与改朝换代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携手并进。因此我为自己设定两个研究目标,其一是辨识中国历史上知识、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其二是尽可能辨识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是否有其独一无二的模式。

  中国历史上的深远变迁往往超越了朝代的兴亡;”朝代循环”在中国自古有之,在西方也曾短暂流行,但这个名词具有高度的误导性。20世纪初年,中国历史学家开始以西方的历史模式重新建构及重新诠释中国历史。从此一般都认为,中国一定也曾经历过和欧洲类似的历史发展阶段。在20世纪前半期,中国历史学者采用早期欧洲的断代方式,把中国历史分为古代史、中古史和近代史。这种粗糙套用的模式,不管它有什么优点,都不可能充分阐述具有地域性传统的中国文化。敝人深信,只有着重于中国文化变迁的独特进程和形式,才有可能看清这个伟大的文化传统是如何被其内在的动力鞭策,从一个阶段进展到另一个阶段。
  
  

1940年代开始思索中西的对抗
  
  
接下来容我转到另一个问题:作为两个不同的价值系统,中国与西方如何在历史的脉络下对抗?正如前述,我最早接触到这个问题是在1940年代晚期,当时中国对抗西方这个大问题笼罩了整个中国知识界,从此时时萦绕在我心头。因为在美国生活了半个世纪,且不时出入于中、西两个文化之间,这个问题对我已经具有真实的存在意义。经过初期的心理调适,我早已对美国生活方式乐在其中,但同时仍保留我的中国文化认同。然而关于中国文化如何与西方核心价值兼容,最好途径还是要从中国历史中去寻找。

  中国与近代西方初遇是在16世纪末期,当时耶稣会教士来到东亚传教,其中对文化敏感的利玛窦很快就发现,中国的宗教气氛是非常容忍的,儒、释、道基本上被视为一体的,就是在这种宗教容忍的精神下,利玛窦才得以使当时许多儒家菁英分子皈依基督教。儒家认为人心同一及人人皆可得”道”,这样的信念促使某些中国基督教徒宣扬一种基督教与儒家的合成体,等于让中国的道把基督教也包容进去。

  19世纪晚期,一些心胸同样开明的儒家热心接受在西方当道的价值和理念,诸如民主、自由、平等、法治、个人自主,以及最重要的人权。当他们之中有人前往欧洲与美国,并停留足够时间去做第一手观察时,一致深感佩服,而最让他们印象深刻的就是西方宪政民主的理想与制度。
      
  

儒家思想尊重人类尊严
  

  到了本世纪初,中国出现两个对立的儒学派,一是现代儒学(或称新儒学、当代新儒学),一是传统儒学,两个学派都鼓吹民主,并对早期儒家经典中民主思想的起源和演化展开有系统的研究。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显然已经把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这两个价值系统的兼容性视为理所当然。

  最后我对”人权”要说几句话。”人权”和”民主”一样,都是西方特有的名词,原本不存在于传统的中国儒家论述。然而如果我们同意,”人权”这个观念正如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下的定义,是对人类共通的价值和人类尊严的双重承认,那我们也大可宣称,虽无西方的术语,儒家思想已有”人权”的概念。在《论语》、《孟子》和其他儒家经典中,都载明了承认普遍人道和尊重人类尊严。更了不起的是,早在第一世纪,帝王谕旨中就已引述儒家对人类尊严的观念作为禁止买卖或杀戮奴隶的理由。在这两份年代分别为公元9年和35年的帝王谕旨中,都引述了孔子所说的,”天地之性人为贵”。儒家从未接受奴隶是合法制度,也就是拜儒家的人道主义之赐,晚清的儒学者才会欣然领会西方有关人权的理论和做法。

  如果历史可为指引,则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之间对基本价值似乎存在很多重叠的共识,毕竟中国的”道”讲的就是承认人类共通的价值和人类尊严。如今我更坚信,一旦中国文化回归到主流之”道”,中国对抗西方的大问题也将终结。

刘晓波:不是“潜流” 而是“泡沫”(《单刃毒剑》–犬儒化爱国主义4)

 

在大陆中国,当民族主义思潮变得越来越“政治正确”、也越来越走向好战化流氓化无赖化之时,《潜流——对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与反思》一书的出现,实在是恰逢其时。尽管,限于国内的龌龊语境,该书对民族主义的批判,还要冠以“潜流”和“狭隘”的定语,也做不到言说的直来直去,更无法在媒体上高调炒作,但在民族主义的癫狂之声充斥媒体和书市之时,这本批判民族主义的书,能够在学术类图书的排行榜上连续九周占据一席之地,多少说明了大陆人的价值取向的日趋多元化:在新左派对全球化的诅咒中,还有自由派对普世价值的珍惜;在国家主义者对主权的崇拜中,还有个人主义者对人权高于主权的选择;在当局把中西冲突歪曲为纯粹的民族之争、每日用“亡我之心不死”来吓唬愤青之时,还有正视自由与独裁之间的制度之争的睿智之士在不断发言;在愤青愤中们对义和团式排外的陶醉中,还有明辨是非之眼对反西方思潮的清醒透视;在半吊子军事专家对恐怖主义超限战的鼓噪中,还有学识扎实的国际问题专家对文明与野蛮之分野的明确意识。

当下中国的民族主义,在言词上依赖于对西方、对全球化、对自由价值的无赖式说“不”,在现实上依赖于信息封闭制度和官方的意识形态纵容,更依赖于对近在咫尺的一党霸权的沉默和献媚;而当下中国的自由主义,在言词上诉诸于对西方文明、对全球化、自由价值的肯定,在现实中依赖于对言论自由的追求、对文字狱的抗议和对底层维权的支持。也就是说,民族主义依赖于对美国的对外霸权说“不”,而自由主义依赖于对中共的对内霸权说“不”。

其实,用“狭隘”来描述中国民族主义,实在是对和平的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主义思潮的恭维。在我看来,除了在抵抗外来的侵略和欺压之时,民族主义还具有正当性之外,而在其他情况下,民族主义往往成为政客弄权的意识形态工具,何时不狭隘过?非但狭隘,而且癫狂,癫狂得日趋好战化、流氓化和无赖化:千万爱国愤青把爱国主义当作性虐待的皮鞭,在互联网上对女影星赵薇做意淫式强暴;把民族主义和反霸权当作声援恐怖主义的扩音器,奉恐怖大鳄拉登为圣战英雄,尊恐怖组织哈马斯的头目亚辛以及阿拉法特为自由战士。

一个曾自视为“天下中心”和习惯于接受“万邦来朝”的老大帝国,一个自以为唯一的“文明古国”而视其他民族为“夷狄”的家天下王国,突然被外来文明逼出连战连败的内在懦弱和诸事不如人的自身落伍,如何能不陷于时而自轻自贱、时而自傲自大的颠三倒四?

比如,有极端民族主义者居然提出“光荣孤立论”。这样的独辟蹊径,大概真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其不着四六,甚至比同时对抗美苏两强的毛时代还要癫狂。毛尚且知道收买第三世界的无赖小国,在挺不住时也要联美抗苏,何况在极权主义已经日薄西山的全球化时代,就连死硬的金正日都要参加六方会谈,中国已加入WTO且中国经济的国际依赖度日益提高,中共党魁也巴不得被西方大国接纳,新左派们也要四处炫耀自己接受过西方大学的邀请,无数愤青更要依靠互联网来倾泻仇恨……如何“孤立”且“光荣”?

用“潜流”来描述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我以为并不准确。事实上,在曾经具有强大的“华夏中心”传统的中国,一百多年的现代化过程,始终伴随着强大的民族主义诉求:洋务派的“中体西用”,维新派的“立宪救国”,孙中山的“驱逐鞑虏”,毛泽东的“反帝反修”,民族主义思潮从来不是什么“潜流”,而一直是由屈辱和自傲的口水煽起“浪峰”。20世纪初,“西化”和“反传统”的新文化启蒙运动的“五四”,其影响远不如“抵抗外辱”和“反帝”的爱国主义运动的“五四”。改革开放以来,八十年代的文化大论战中,《河殇》掀起的“蓝色”波澜,远不如女排五连冠掀起的“振兴中华”之巨浪。也就是说,民族主义思潮的泛滥,并不完全是六四后的变化,八十年代已经开始兴起并渗透到所有领域,比如:文化界的“寻根热”和大众中的“气功热”,还有“女排热”在大学生中煽起的民族复兴的激情。在初露峥嵘的大众文化领域,民族主义狂热的表现决不次于九十年代,“雄狮猛醒”和“巨龙腾飞”成为最流行大众文化的主题。甚至八九运动中的各派政治力量,也都用“爱国主义”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

可以说,迄今为止的中国现代化过程有多长,爱国主义在公共道义上的霸权历史就有多长。

然而,吊诡的是,不断煽起 “浪峰”的民族主义思潮,一遭遇真枪真刀的现实,马上露出口水泡沫的“小”来:传统家国一体和现代党国一体,使中国式民族主义最终皆要落实为爱政权。“爱皇帝及其家天下”和“爱领袖及其党天下”,就是最大的爱国。所以,无论成吉思汗的马踏中原还是清兵直破山海关,也无论是列强火烧圆明园还是日本人建立满洲国,越是遭遇外强入侵而需要同仇敌忾之时,国人的爱国就越犬儒化和阴谋化,口头上的爱国巨人转眼就变成小小“良民”。更关键的是,那些有野心的政客大都趁机挑起内乱并乱中夺权。所以,“攘外必先安内”也必然变成政权的一贯选择。看看中国爱国教育中列举的爱国名将,有被奸臣杀掉的抗金英雄岳飞,也有扣押抗日领袖的败将张学良。素有帝王之志的枭雄毛泽东,之所以从延安油灯变成普照中华的红太阳,就在于他很善于玩弄对外敌保存实力而对内敌穷追猛打的夺权策略,美国可以在二战中帮助中国赶走日寇,却无力在内战中帮助蒋介石战胜毛泽东。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国力军力的持续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以国家主义为导向的民族主义也随之日益高涨,已经由防御性的怨妇诉苦发展为进攻性的泼妇骂街,反美反日反台独成为民族主义的三大发泄口;大国外交、赶超美国和伟大复兴成为民族主义的三大目标。于是,境内外都有人不无担心地指出:当下的中国似乎具备了变成法西斯国家的全部因素:高速发展的经济、日益增强的国力军力、权贵资本主义、独裁政权……都在纵容着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中国正走向法西斯主义。

然而,我并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思潮能够发展为行动上的法西斯。因为,在独裁制度之下,民族主义思潮发展为法西斯主义,需要硬实力和软魔力的双重支撑:硬实力是迅速攀升的国力军力和国际地位;软魔力不光是民族主义本身的致幻作用,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绝大多数国民抛弃小集团的和个人的利益,而无条件地认同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的优先性。2,通过意识形态灌输来持续强化称霸世界的野心,使国民陷于终将成为世界霸主的神话之中。3,魅力型救世主的出现,他是具有足以左右人们大脑和行为的极权者,同时被塑造成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化身,最后变成全社会的图腾,对民众具有梦幻般的麻醉性,能够赢得全民族的狂热效忠。只有这样,他才能自上而下地煽动起极为危险和富于侵略性的群体意识。

同时,民众对以上三者的自发相信要达到中魔化的程度,中魔到把民族主义幻觉就当成现实来接受和认同。救世主为了民族复兴的每一次出场,皆能带来盛典般的狂热欢呼,营造出一种民族主义的集体幻想,使全民陷于中魔化癫狂,仿佛整个国家是在上帝化身的带领下,正在创造一个千年不遇的复兴神话。也只有在独裁救世主的蛊惑下,国家利益和民族复兴才能变成全体国民的神圣图腾,民族主义才能变成人人争相吸食的精神毒品;只有整个国家驯顺于魅力领袖的梦幻般的命令和指挥,在思想上变成弱智,在视野上变成井底之蛙,民众才能变成瞪起血红眼睛的好战分子,才有可能产生一种自愿为国捐躯的崇高感,完全抛开具体的个人利益而投身于抽象的国家利益,投入到国家统一和民族复兴的圣战之中。

虽然,当下中国的硬实力确实有较大的提升,但与外部世界的对比,中国的实力还无法支撑起一个法西斯主义,而且还差得很远。何况,中国经济发展的极端畸形,本身就包含着众多不确定的深层危机,政权及其官僚们又患上普遍腐败和全无诚信的精神癌症,非但无法赢得民众的自发效忠,反而其合法性正在民意中日渐流失。

更重要的是,中共政权在软魔力方面已经一塌糊涂,国人在价值选择上的泛滥成灾的偏好,既不是压倒性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更没有对希特勒式或毛泽东式救主的狂热崇拜,而只有已经膨胀到畸形的经纪人理性——个人利益至上。国家和个人的行为方式已经变得越来越机会主义。从最高决策层的大国外交,到精英层的国家主义、新左派的毛主义或保守派的儒教王道,再到底层愤青的仇恨心理,民族自尊和爱国狂热仅仅是国民意识的表层,而真正主导国人行动的利益权衡,决非为党为祖国为民族这类抽象的整体利益,而是个人私利最大化和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厚黑哲学。这种对世俗化个人利益的压倒性偏爱,必然导致国人对一切神圣价值的蔑视。在国人的心中,已经没有任何神圣之物了:宗教信仰不是,国家利益不是,政治领袖就更不是。无论是死的还是活的,中共历任党魁非但不再神圣,反而早已沦为“新民谣”和“政治笑话”中的丑角。

从中共决策层来说,权贵们关心的最大利益是维护独裁权力的稳定,维护稳定的核心利益是维护权贵们的既得利益,不仅要保住已经暴得的既得利益,也要为继续扩大既得利益而保驾护航。事实上,中共现政权鼓吹的爱国主义和纵容民间的民族主义狂热,更多是对内的宣传和灌输,即出于弥补合法性匮乏的需要,否则的话,便无法解释,为什么中共在对外关系上,始终保持着现实的克制和低调。为什么一当民间的民族主义狂热可能影响到政权稳定之时,当局就要坚决压制,而决不会任其泛滥。

无论如何,中共都不希望与美国闹僵,更不希望台海开战。即便假定美国不会武力介入,仅仅后院起火的巨大隐患和国际社会的经济制裁,也将造成对现政权稳定的致命威胁,威胁政权稳定必定威胁权贵利益。现行当权者也的确很怕台独,台独将把中共逼入“打也是死”和“不打也是死”的死胡同:打,在当下的国内外局势下,肯定打不起;不打,将在国内外信誉丧尽。所以,中共对台对美政策的核心,绝非一定要统一而是尽量“维持现状”。而少数整天喊打的鹰派,不过是“末班车”焦虑烧红了眼,生怕赶不上“最后的晚餐”,急不可耐地挤进分赃游戏,不择手段地多抢一些份额。攸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两岸统一,正好作为牟取小集团及其个人的私利的口实。

从精英层和大众层的角度看,公开发言与私下言行相分裂的犬儒化生存方式,也必然左右着大陆的民族主义。满口民族大义和一肚子个人计算的分裂,使国人的爱国更多地变成口惠而实不至的作秀。在不危及私人利益的前提下,尽可以高喊爱国口号和宣泄对美对日对台独的仇恨,尽可以在官方的默许下去日本、美国的驻北京使馆前喊几句口号,尽可以大骂陈水扁、布什、小泉,尽可以把语言暴力加诸于“一夜美国人”和“对日新思维”,尽可以对女影星赵薇实施网络意淫和语言强暴,尽可以发誓不惜血洗台湾,甚至尽可以弄一艘简陋的小船登登钓鱼岛……而一旦涉及到自身利益,爱国的精英和愤青就决不会考虑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会为了爱国而向怕美媚美的现政权挑战。有太多的权贵家族早已把、正在把亲属和大量资产转移到美国,也有太多的爱国愤青早已登陆美国,正在准备赴美的愤青也不在少数,北京秀水东街美国使馆前排队申请赴美签证的队伍长龙依旧。当然,谁也不能阻止他们拿到绿卡或美国护照后再回来爱国,正如没人能够阻止自称三次拒绝美国护照而最终还是拿了美国护照的阮次山先生成天在凤凰卫视大谈他的“爱中国主义”一样,似乎他早就忘记了自己已经是宣誓效忠星条旗的美国公民。

对那些管不着中国愤青们的国家,愤青们的喧哗和骚动似乎足以搅动太平洋;而当爱国狂热涉及到与中南海之间的关系时,愤青们就显得低调克制和遵纪守法,狂热的狮子在瞬间变成温驯的羔羊。伊拉克战争期间,反美愤青们曾发起被当局默许的声势浩大的网络签名信,然而,他们准备在美国驻京使馆前举行上千人的示威游行,却被当局以莫须有的理由取缔,他们便没有任何抗议地偃旗息鼓了。在保钓运动中,七名登上过钓鱼岛的爱国者,曾经在出发前、航行中、登岛后、被日本警方带走时……一路高昂着视死如归的头颅,但当他们被从日本遣送回国时,一下飞机就被上海警方带走,他们那高昂了一路的头颅便无声地垂下。原来准备的再次登岛被取消,献给爱国英雄的盛大欢迎会也没举行,七位登岛勇士更是无声无息。

中国的民族主义狂热,在伸张神圣的民族大义时,也没有内在的自信和内心的明亮,反而尽透着阴暗的精明、理智和计算。一边爱国一边移民,一边反美一边转移资产,爱国已经爱到心口不一、言行背离的乖巧,也算是一种成精的爱国化境了!美国籍的凤凰卫视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已经多次用自己的现身说法,为国内愤青树立了犬儒化爱国的榜样。

换言之,中国最容易走上法西斯道路的时期是毛泽东时代,尽管那时的国力很弱,但国人在精神上已经深度中魔;而非后毛泽东时代,尽管国力在逐渐增强,但国人大都变成精明的犬儒。何况,官方媒体对民族主义的纵容和对自由主义的封杀,与境外的“中国威胁论”一起,放大了中国的民族主义。所以,民族主义狂热在言辞上正在走向法西斯主义,固然值得警惕,但也要认清这种狂热的泡沫化对国内民众和国际社会的误导。

2004年11月14日于北京家中

余 杰:以港台为镜子

大陆孕妇为何要到香港生产?

香港一向被中共当局形容为“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在中国留下的一道伤痕”、“腐朽糜烂的资本主义的渊薮”,香港人也被北大人被蔑视为“没有爱国精神”、“甘当殖民者奴隶”的“劣等中国人”。如果说北大人是一位自负到了极点、又自卑到了极点的父亲,那么香港便如同一个被他人抱养之后又送回来的儿子,父亲怎么看这个“打上了他人烙印”的儿子都不顺眼。

然而,近年来内地产妇赴香港生产却成为一时之风气,表明内地人士的“崇港症”与日俱增。日前,北京《新京报》报道,据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的数字显示:前年只有三千六百名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增至今年上半年已有近一万两千人。香港私家医院联会称,二零零二年内地孕妇仅占产妇的百分之三,去年急升至百分之三十;圣保禄医院称,在每月三百名到该院分娩的孕妇中,其中七成来自内地。私家医院联会表示,目前大部分私家医院难以承担内地孕妇不断来港产子的压力,但又难以拒绝接收内地孕妇,正面对两难局面。在公立医院中,内地产妇的手术量同样直线上升,去年玛嘉烈医院便有近一千七百宗内地产妇分娩个案,接近总数的四成左右。

内地产妇为何要千里迢迢来到人生地不熟的香港生产呢?就医生的医术和医疗条件而言,内地的大城市与香港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别了。显然,他们另有所图。原来,秘密在这里:内地居民在港所生婴儿,即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香港没有法例禁止内地孕妇来港,因而吸引不少内地孕妇设法来港分娩,更有孕妇在临盆一刻才赶到医院。据报道,深圳有公司专门提供赴港产子一条龙服务,以“给宝宝一生最珍贵的礼物:香港永久身份证”作招徕,推出一万八千元人民币赴港产子的十天旅行团套餐,提供食住、办证、陪月服务。

香港回归“祖国大陆”已经很久了,香港的“一国两制”也逐渐被悬空和蚕食。但香港毕竟是一颗“东方之珠”,得益于殖民时代留下的宝贵遗产,它仍然是华人世界中最自由的地方。日前大陆著名的门户网站网易作了关于“来生是否愿意再做中国人”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七成以上的中国人不愿意再做中国人。此事招致官方震怒,下令将两名编辑解雇。但是,当权者们是否想过:老百姓不愿意做中国人,还不是你们造的孽——正是你们的专制、贪渎和残暴,正是天安门的坦克和机枪,正是“苛政猛于虎”的横征暴敛,才使得今日被你们强行“代表”的芸芸众生,如同昔日的先民一样,一边哀歌《硕鼠》,一边寻找适合居住的“乐土”。

“乐土”究竟在哪里呢?首先当然是欧美民主国家。然而,中国人想要取得欧美诸国的居民身份,在世界反恐形势严峻、各国紧缩移民政策的背景之下,殊为不易。美国驻华使领馆已成为全球拒签率最高的使领馆。于是,出现了社科院研究员、“儒学大师”郑家栋先后携带七名“妻子”赴美,以此方式替蛇头集团走私人口并谋取暴利的丑闻。大部分人不想犯法、不敢偷渡,遂退而求其次,让自己的孩子成为香港居民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香港人虽然还是“中国人”,在民众心目中却是“高等中国人”。中国公民没有选举权(包括香港人在内,亦不能选举“特首”),少数精明的内地的孕妇们选择背井离乡到香港生产——这俨然是另一种形式的选举(用“肚子”投票),亦是对胡温当局所标榜的“和谐社会”的最大讽刺。


反贪局与廉政公署

日前,大陆一个由反贪局官员组成的“考察团”,在入境时被芬兰海关拒之于门外。芬兰方面在验证了有关的文件之后表示,很明显这是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他们不欢迎这种可耻的公费旅游的方式,尽管这些挥金如土的游客会给当地带来丰厚的旅游收入,但是如果容忍这种变相的腐败行为,将会大大地损害当地的道德伦理基础。于是,这些本来打算用搜刮来的民脂民膏饱览异国风情的反贪局官员们,只好灰溜溜地打道回府了。

九十年代末以来,中国大陆庞大的公费旅游群体席卷全世界。绝大多数时候,这些肥头大耳的官僚们都能在世界各地畅通无阻。此次芬兰事件只是一个例外而已。我曾在巴黎最著名的“老佛爷”百货商店里,听到一群官员给家里的夫人或情人打电话,他们旁若无人地在电话中大声询问说,需要买什么牌子的香水和衣服等等。我为这样的同胞感到羞辱。

这一次,反贪局的官僚们大大出丑了,此事件也表明反贪局本身已经沦为一个高度腐败的部门。如今,腐败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大陆不得不讲的“政治”。但是,腐败变得越反越猖獗。从昔日的陈希同到今日的陈良宇,京沪两地的最高官员先后落马,相映成趣。与敢于染指作为老百姓保命钱的数十亿社保基金的陈良宇相比,陈希同的那一点醇酒美人、相机别墅,不过是九牛一毫而已。两相对照,中共高官腐败能力的进化程度,简直比毛泽东时代的“大跃进”还要快。

其实,大陆并不缺少反腐机构,监察局、反贪局、检察院、政法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等,叠床架屋,比之大明朝的锦衣卫、东厂、西厂来,更称得上机构庞大、人才济济。尤其是中纪委,堪称身负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可以对调查对象实施凌驾于宪法之上的“双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待问题)。这是一种不经过正常司法程序的逮捕,让各级官员均谈虎色变。近日,中央同时掉换京津沪三个最重要的直辖市的纪委书记,既是敲山震虎、打击日益抬头的地方主义,也说明这三个最富庶的地区腐败情势已经是病入膏肓、非得由“空降部队”接手整肃不可。

但是,为什么如此多的机构,仍然不能防微杜渐,将腐败控制在一个民众可以忍受的限度之内呢?中共又不是不知道腐败会造成“亡党亡国”的可怕结果。最近,中共当局还精心制作了一部关于苏联老大哥亡党亡国的历史的记录片,专门供各级官员内部学习,也是意在警钟长鸣。

有人建议说,大陆不妨引进香港的廉政公署制度,也许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是,香港的廉政公署并非茫茫海洋中的一个“孤岛”,它根植于香港的民主政治,依托于香港的公民社会。廉政公署虽然独立于其他任何政府部门,拥有巨大的权力,可以对高级官员展开独立调查,却仍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舆论的监督。没有严密的法治,有新闻自由,何来廉政公署?可以说,廉署之于香港,乃是水乳交融、相得益彰。而廉署体制一旦移植到大陆,则立即会水土不服、半途而废。

中共的宣传机构声嘶力竭地号称中央有反腐败的决心,事实却是越反越腐败。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共始终坚持一党独裁的政治制度。此制度一日不改,反腐败便一日师老无功。即便像变魔术般地变出一百个廉政公署来,也无法遏制腐败如干柴烈火般的蔓延之势。


从北高市长选举看台湾政局走向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九日,台湾台北、高雄市长选举揭晓,国民党籍候选人郝龙斌当选台北市长,民进党籍候选人陈菊当选高雄市长。对于高雄的选举结果,仅仅相差一千多票的国民党籍候选人黄俊英表示不予认同,并宣布启动相关法律调查程序,但估计难以更改此结果。此次台湾南北两个最大城市的选举,可以看作下届台湾总统大选前夕的最大的一次演练,从中亦可疏理出来台湾未来政局走向的基本脉络。

北高两市,国民党和民进党各下一城,再次印证了台湾“北方蓝色、南方绿色”的政治生态。作为执政党的民进党,在第一家庭陷入腐败丑闻的困扰下,再度发挥其善于操作选战的优势,既巩固了深绿选民,也安抚了数量更多的浅绿选民。陈菊作为昔日美丽岛事件的受刑人,享有民主先行者的道义力量,民众从她身上看到了二十年来民进党在台湾民主化进程中的功勋。这就有力地抵消了陈水扁腐败案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民进党并未一蹶不振。

而国民党作为百年老店,迁台后两蒋长期的独裁统治,伤害台湾本土民众良多,党内派系众多、暮气沉沉,其历史包袱相当沉重。虽然马英九出任党主席已经一年多,但党内改革仍然举步维艰,因此难以获得更多台湾民众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支持。国民党要想趁第一家庭弊案重挫民进党,进而恢复一党独大的格局,似乎并不可能。

因此,台湾未来政治格局,将是民进党和国民党两党之间的对决。而亲民党、台联党、新党等小党的边缘化乃至泡沫化,则是不可挽回的趋势。两党制在现代民主实践中被验证是一种比较优良的政党制度,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大国,均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两个政党或两个政党联盟互相竞争、互相监督、互相制衡的态势。台湾的两党政治若能逐渐稳定,也就能成为民主制度得以巩固的关键。

此次大选也体现出台湾民众优秀的公民素质,大选基本上达成了“优胜劣败”的结果。即便没有最完美和最出色的候选人,至少大家也能够从几个不太好的苹果中挑选相对好一点的那个来。换言之,大多数人都会从常识出发,不会选择那些已经烂透了的苹果。

宋楚瑜和李敖的遭遇便是如此。就政治手腕和从政经验而言,宋楚瑜在几名候选人中无出其右者。如果处在独裁政治之下,宋楚瑜很可能通过种种幕后运作,合纵连横,成为一代枭雄。可惜他生错了时代,当他可以放手一搏的时候,民主已经降临台湾,他的这些优势非但不能发挥正面作用,反倒成为负面遗产。宋楚瑜赴大陆参拜中共,企图在两岸对峙中玩弄杠杆为自己得分,却弄巧成拙,尽失台湾民心。此次选举,宋楚瑜得票仅五万多张,比起郝龙斌的六十九万张和谢长廷的五十二万张来,不足十分之一。厚黑英雄,终于到了谢幕的那一刻。

李敖在戒严时代曾是台湾自由知识分子的代表,确实也为台湾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作出过不可忽视的贡献。但是,九十年代以来,李敖一步步迷失在台湾日新月异的变化之中。他本该谦虚地学习如何在新的时代格局下发挥公共知识分子的监督作用,却仍然以顽童的心态嬉笑怒骂,在嬉笑怒骂之余,还不忘向彼岸的中共独裁政权抛去媚眼,从而彻底暴露出他骨子里极端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一面。几年前,他参加台湾总统大选惨败,如今在台北市长的选举中仅仅得票七千多张,可见他虽然自诩才高八斗,但普通民众对他的“文人无行”均洞若观火。

这就是民主制度的好处。即便放在全球背景下透视,台湾的民主化道路也堪称一个惊人的奇迹。短短二十年间,台湾便能取得如此伟大的成就,不是大陆的专制者和蒙昧者所能抹黑得了的。


视港澳台记者若家奴

日前,中共外交部新闻司司长、说谎从来都是“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的刘建超,举办中外记者会,介绍《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有关情况。

根据该《规定》中的条款,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陪同,赴地方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还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许多外国记者欢迎此《规定》的出台,认为这“体现了中国政府的自信”。然而,肥头大耳的刘建超却明确指出,港澳台记者不适用《规定》。

这是典型的“宁与友邦,不与家奴”的思路。由此可见,共产党的天下与满清的天下并无根本区别,都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而对本国国民,则是“奴隶畜之”。长期以来,中共搜刮民脂民膏以自肥,对于养活他们的十多亿民众,从来没有丝毫的感恩之心,反倒恬不知耻地宣称说,是他们用最少的耕地养活了最多的人民,是他们给予了老百姓“吃饭权”(即“猪权”)。

奥运前夕,中共在申奥时宣称的改善人权状况的诺言仍是水月镜花,中共的监狱里关押了全球数量最多的良心犯和言论犯,大陆新闻自由的空间日渐局促。港澳台记者来大陆采访,越来越如履薄冰。此《规定》似乎开了一个小小的门缝,但就连这点自由港澳台记者亦无福享受。与金发碧眼的西方记者相比,港澳台记者仅仅是“二等公民”而已。中共煽动“反帝”仇恨,常用的一个典故是:昔日上海滩的公园中,立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如今,中共自己却高高竖起了一个更丑陋的牌子——“大陆记者和港澳台记者不得入内”。

港澳台三地风景迥异。澳门在回归之前便已实现舆论一律,《澳门日报》宛如《人民日报》之翻版。由蓝营势力控制的台湾主流媒体,惟中共马首是瞻、闻风而丧胆,北京的新闻办公室居然可以直接对他们下令说:不准刊登《讨伐中宣部》的作者焦国标的任何文章。惟有香港的部分媒体,不甘于“温水煮青蛙”的悲惨结局,诸多热爱自由、秉持良知的新闻记者不屈服地作“牛犊顶橡树”式的抗争。

即便如此,近年来香港的新闻自由度排名仍然渐次下降。《文汇》、《大公》两报长期重金豢养,凤凰电视自称“代表”香港舆论,林和立出走《南华早报》,黄毓民遭电台封咪,《信报》为李氏家族收购,坏消息一个接一个。向中共争宠者甚多,然得宠者寥寥无几。就连善于察言观色、配合中共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大肆刊登反美和反西方言论的《亚洲周刊》,也不准游客带入大陆,更煌论在大陆公开发行,可谓“想做奴隶而不得”也。

一个只给你家奴地位的国家,你如何去爱它呢?正如老舍在《茶馆》中所说:你爱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你吗?中共的文宣机构,常常口诛笔伐那些要求直选特首的香港人和那些要求免于战争恐惧的台湾人“不爱国”。然而,沉冤难雪的程翔案,再次证明了中共当局强加的“爱国有罪”的逻辑:即便你想“爱国”,也必须“奉旨爱国”,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来“爱国”,否则程翔便是前车之鉴。在此背景下,香港人宁作大英帝国殖民地的居民,而不愿作共产中国的家奴,难道有错吗?

──《观察》首发

昝爱宗:最高法院下放死刑核准权:23年间死刑高发期大盘点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天表决,正式通过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统一行使,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死刑核准权,本为最高法院行使的权力,但由于1983年邓小平提出“严打”,致使这一权力下放到各省级高级法院。1983年9月2日,在中共元老彭真任委员长的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当天公布并施行。该法第13条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为确保死刑的“方便”适用,自1983年9月2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中国最高法院下放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而此前的1979年,中国人大颁布的首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然而,两部法律尚未施行,中共元老叶剑英任委员长的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于1979年11月作出决定:在1980年内将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现行刑事犯罪分子判处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给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这些都是为了省级高级法院死刑案件的的“方便”适用,23年多少个死刑犯没被最高法院核准就被处决了,不知有多少个冤案。仅仅媒体披露的判处死刑而幸免于难的,也都是重大冤屈,如湖北佘祥林案、河北李久明案、昆明杜培武案等,还有被枪决后发现冤枉17年的湖南滕兴善案。1989年1月28日,因“杀人碎尸”的滕兴善在湖南麻阳被执行枪决。而17年后,当年被他杀死的人居然还活着……

中国之大,法律执行方面也是千差万别,据专家介绍,由于各地程序方面执行标准不统一,加之个别法院在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把关不严,一些地方陆续暴露出上述明显有严重差错的案件。因此,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提高死刑案件办案质量成为一项重大而迫切的任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认为:“各地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标准可能不同,也会造成在这个省不判死刑的人,换到另一个省却要判死刑。”他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死刑案件归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高级人民法院便成为死刑案件的二审法院,死刑复核与二审的合二为一随之不可避免,因为同一个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不可能作出了两个不同的判决。”千呼万唤,最高法院终于做出了这么重要的一步,据称是中国20多年来在最严厉的刑罚——死刑上最重大的改革,是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一步。而1983年起开始的系列“严打”举措,是否以“死刑”吓唬住了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呢?是否尊重保障人权、最终防止冤假错案呢?

“严打”终成运动式,治标不治本

“严打”之后的1984年9月,公安部通报说:1984年1月至8月,全国刑事案件的发案数与上年同期比较,下降了31%,犯罪率接近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数……认为过去一些地方出现的“坏人神气,好人受气”的不正常现象已经改变。但事实上,“严打”只是“临时抱佛角”短期效应,治安反弹较大,对社会治安长期稳定并非管用。

背离法治原则的“严打”政策强力推动,主要看1983年中共当时实际的主政者邓小平的作用,他决定地认为:“在三年内组织一次、两次、三次战役,一个大城市,一网打尽,一次就打他一大批。”他强调:“严就能治住!”当时的邓小平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胡耀邦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是国务院总理。事实上,当时在“严打”之前,由于对刑事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完全一致,有的人对打击刑事犯罪心存疑虑,担心“严打”成为运动式,下指标,导致最后治标不治本,但这种意见不被尊重。

于是,每年的社会治安工作会议都这样确定:要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尽快改变社会治安不好的局面;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必须形成强大声势。没有声势,,很难奏效。要拿出大的威势来,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群防群治……

“严打”后,1986年全国的刑事大案比“严打”前增加60%,1988年全国严重刑事案件发案率比1987年上升65.7%,1989年比1988年又上升30.27%——当时搞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更是靠不住的。至邓小平“南巡”时的1992年,刑事发案率再度降中有升(盗窃犯罪则持续呈上升趋势)。对于“严打”的弊端,法学学者茅家义专门提出了为何“严打”不能降低发案率的问题,他对当时存在的“同盗窃罪犯作斗争,应该坚持打击为主的方针”这样一种观点提出了异议,因为当时司法部门甚至已经把盗窃等案件也列入“严打”范围。

到了1993年,中国重大刑事案件持续上升,当年全国刑事案件发案公开的数字即达161.7万件,其中重大刑事案件为53.9万余起。1994年1至5月,刑事案件总数又比去年同期上升7.3%,而重大刑事案件则上升20.6%.到了1996年4月中旬,全国又开展了一项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从1996年4月20日至8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39万余起,4万多名涉嫌违法犯罪分子慑于严打声威投案自首,群众扭送涉嫌违法犯罪分子33000多人。2001年至2002年又有近两年的“严打”,但同时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仍呈上升态势,社会治安又反弹,甚至又加恶化。为此,专家认为,这个现象说明,刑事发案率老是降不下来,不是因为打击不力,还有别的原因。

自1979年以来,年年似乎都在经历犯罪高峰,就可见中国改革开放后的现实状况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曹凤在1999年建国五十“大庆”之年总结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是80年代前半期的八倍,这是1949年以来的第五次犯罪高峰。第一次犯罪高峰是在新旧社会更替的建国初期,以反革命案件和旧社会遗毒为代表;第二次高峰是在天灾人祸之下的60年代的困难时期,以侵财犯罪居多;文革之中的第三次犯罪高峰,带有强烈的政治运动色彩;第四次高峰是随改革开放初起到来,在“严打”斗争的形势下得到遏制;仅仅过了一二年,案件又大幅度回升,犯罪像洪峰又逐年上涨,以1995年至1996年达到峰顶,是为第五次犯罪高峰。

这个时候,死刑就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但只能“管住一时”,效果不大。北京大学刑法教授陈兴良就认为,“死刑,正是随着严打而膨胀的”。陈兴良教授在其出版的《死刑备忘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一书中披露:1983年9月开始的“严打”到1987年1月春节前结束,这次“严打”使1984年全国立案数从1981年的89万起,回落到51万起。1985年至1987年略有回升,但从1988年起,案件又大幅度上升,1988年达82.7万起,1989年达197.1万起,1990年达221.6万起,1991年达236.5万起。这个数字基本上反映了案件猛增的现实。同时也说明“严打”的高压措施适得其反,甚至“严打成了危害”。第一次“严打”9年之后,1996年4月开
始第二次“严打”,但实际效果同样是不能令人满意的:1996年立案数为166万起,至1997年微降为161.3万起。但是第二次“严打”结束以后,发案率又陡增为198万起,1999年突破200万起大关,达到224.9万起。第三次“严打”是从2001年4月开始的,为期2年,但事实上这样的“严打”只能受“一时之效,却非长治久安之道”。

法学专家指“死刑难免有滥用之虞”

每次“严打”运动到来,全国都会掀起一次死刑适用高峰,尤其是以1983年的“严打”为甚。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忧虑“死刑难免有滥用之虞”,虽然中国司法机关表示对死刑的适用极为慎重,严格控制和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并在世界上独倡了“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死缓制度,但事实上死刑犯却是全世界最多的。除了1983年“严打”时期的24000人外,几乎每年都有上千人被判死刑。下面列举几个地方的例子:1990年,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武警支队就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处决死刑犯88人;1991年执行死刑犯为65人;1992年执行死刑犯为64人;1995年执行死刑犯为58人(《杭州市人民公安志》,中华书局2002年1月公开出版)。杭州市为浙江省11个地级市之一,也就是说杭州市一年处决的死刑犯在60人之间,全省11个地区当时有可能超过100人之上。依次推算全国30多个省、市、区,全国一年至少有3000名死刑犯。仅1997年3月份(一个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5次探索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共有22名死刑罪犯被实施注射死刑。2001年2月8日,广东汕尾市法院4年间制造出假币逾6亿元的卓振沅等7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些死刑罪犯自愿签名同意或经其家属同意(当然也有未经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侵犯人权现象),有关部门利用死刑罪犯的器官,被国际社会所关注和谴责。

按照美国学者诺顿主编的《哈金森思想辞典》(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一书对死刑条目的解释,苏联在1989年的死刑罪犯仅为6例,而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在1990年就有88人。此前的1985年至1988年的三年间,苏联执行了64例死刑。而该书对中国1983年至1989年间的统计,指中国“执行了1500例死刑”,甚至还不到中国公开的1983年9月至1984年9月间死刑24000名的零头。在北京大学刑法学陈兴良教授的大作《死刑备忘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一书中,他指出,韩国1987年至1997年十年间,执行死刑人数总共为101人,平均一年约10人,其中1988年、1993年、1996年的执行死刑数字为“无”。而日本1987年至1997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则总共为30人,平均每年约为3人。即使是人口与我国相去不远的印度,2004年8月14日对达南约。查特吉在西孟加拉邦加尔各答一座监狱执行死刑,也只是印度9年来首度执行死刑。印度最高法院1982年规定,死刑只能用于“少而又少的案例”。过去十年里,虽然有几名犯人被判死刑,但因为向高级法院提请的上诉未决或得到了宽大处理,目前还都没有被执行。印度此前最后一次执行死刑是1995年,当时的中国新华社发电讯“印度九年来首度执行死刑”,2004年8月15日《北京青年报》进行了转发。陈兴良教授认为,这说明“印度在1996年至2003年长达8年的时间里均为零死刑,即没有执行过一起死刑”,由此可见“司法裁量对于限制死刑意义重大”。

“严打”管用否,要看发案率和死刑人数是否增加。发案率居高不下,年年靠杀一些人维持“稳定”,说不定只是维持一阵子,然后很快反弹,社会治安更加恶化。这样的“严打”并不能称为“严厉”,而是“认认真真走过场”,服从上级的命令而非服从法律的命令。事实上,在以“法”的层面上打击刑事犯罪,本不存在“严厉”的问题,一个罪犯被判处何种刑罚、多少刑罚,那是法律“定”下来的,是犯罪事实和法律条文对号入座的结果。否则就只能是运动式“严打”,一下子杀很多人,“严打”过后就“松打”,犯罪分子嚣张而无人过问,等再次“严打”风声一起,犯罪分子就躲避一时,风头一过又“兴风作浪”。如此反复,“严打”必“重判”,甚至误判和错判,比如险些被冤死的湖北佘祥林,以及云南昆明的警察杜培武等等,他们都是在真相大白或真凶落网后才发现是冤案,可见这样的“严打”也是非常不公正的,恰恰背离了了法律。法律成为可以伸缩的人治工具,“严厉”与否的标准本来就不是法律给出的,那本身就是长官临时或根据当时的中央精神特意“定”下来的,所谓“严厉”,无非是长官意志和刑罚等级的一种拼凑式对号入座,还谈什么“公正、严厉、正义”?这样的“严打”其实是强奸了法律,破坏了法律制度的实施,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即保护不了公民权利,也保护不了执行法律实施的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

眼下,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很快得到了一些专家的充分肯定,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认为这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避免了死刑标准上的宽严不一,是迈向慎用死刑和逐步减少死刑的刑法改革方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公开表示,把死刑复核和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分开,从原来的一个程序变成两个程序,是防止冤错案发生的重要程序性环节,也是“给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一次在庭上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但他作为最高院长,执行的政策是保留死刑、慎用死刑。至于长期以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希望中国废除死刑的建议和呼声,他却这样认为:“中国现行法律没有相关条款规定要废除死刑”。

截至目前,世界上还有超过1/3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保留着死刑,覆盖人口超过全球总人口的50%.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陈忠林估计,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后,全国的死刑数量会明显下降,下降幅度至少在20%。但中国最终是否会废除死刑,目前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表明,或许“废除死刑是中国的一个发展方向”,但它确实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首发议报第284期

杨宽兴:另一种形式的“萨米亚特”

 

对东欧异议文学的阅读,使中国文化界接受了一个全新的名词——“萨米亚特”。“萨米亚特”本是一个俄语词,最早被上世纪五十年代一个俄国诗人用来定义自己打字装订的诗集,后来成为七八十年代波兰、匈牙利、捷克等东欧国家地下出版物的代称,曾经有一位捷克出版家将“萨米亚特”与官方文学和流亡文学并称为上世纪八十年代捷克文学的三个组成部分。

与“七七宪章”、“团结工会”等相比,“萨米亚特”这个概念传到中国的时间较晚,但并不妨碍中国式的“萨米亚特”早已存在:从黄翔的诗歌到文革期间的《第二次握手》,从王立雄的《黄祸》到《哈维尔文集》的流传——它们足以证实,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大国,随着印刷技术的改进,“萨米亚特”正在蔓延。

而在中国谈论“萨米亚特”不能不提及另外一个概念:图书二渠道。与“二渠道”相对应的概念是“主渠道”,也就是说从出版社到新华书店的图书定货和发行模式。自上世纪八十年底起,在这种主渠道之外,形成了许多从事图书出版、批发、零售的个体图书经营者,他们逐渐占据了中国图书市场的半壁江山。严格说来,二渠道与“萨米亚特”并非一种重合关系,但“萨米亚特”图书的发行,却与二渠道的存在有着直接联系。

在各民营图书批发点上,人们可能不会直接感受到“萨米亚特”的存在,毕竟图书市场长期以来就是政府扫黄打非的重点领域,但对这个领域稍有接触的人都会明白,那些“敏感”的书,实际上处处都是,在一家批发正版图书的书店门面之后,可能就藏有大量的“非法印刷物”,由于中国境内的图书全由国营出版社出版,而出版社的书号须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那些想发财而有没有关系和门道的图书经营者,就打起了“非法出版”的主意。一方面,这种非法出版活动中存在许多侵犯版权的现象,另一方面,一些具有思想文化意义而又无法取得出版许可的图书,却也借此走向了市场。

事实上,《哈维尔文集》、《通往公民社会》、《李慎之文集》等“萨米亚特”作品,都以不同方式流向了市场。有趣的是,经常可以在城市的大街上看到完全属于禁书的印刷品,比如说我在青岛海边散步时就买到过包遵信先生《六四的内情》,至于《中南海幕僚》、《中共第四代》等违禁作品,也很容易在各城市的图书市场买到。

除此之外,各种或多或少带有政治意味的民间出版物也在不同范围内流传,尽管互联网时代的人们已不似过去那样表现出对违禁出版物的强烈兴趣,但朋友之间见面时,仍然会为交换一本市面上不容易见到的图书而喜上眉梢,我就曾不同的朋友处借到过《杨宪益传》、《林彪罪案重审》、《方舟》、《大风》等图书或刊物,一般来说,拿到之后总要一气读完为快。至于文学艺术圈子里的“萨米亚特”出版,更比比皆是。根据个人有限的接触,可以断言,目前中国的“萨米亚特”出版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二十年前的东欧。

但另外一种形式的“萨米亚特”出版物却往往被人们忽略。据海外媒体报道:陈良宇涉嫌上海社保基金案免职、查处后,不仅吸引海内外媒体的关注,还延伸出另一种社会现象,是凡有关揭批陈良宇案的书籍近日都成了畅销书,在上海市的地摊上十元一本,生意络绎不绝,有市民还因此发了一笔小财。

香港《大公报》的报道说:临近年关,年初才来上海打工的小李,正愁着没钱回家,没想到“陈良宇案”却让他发了笔小财。原来,他最近悄悄地搞到一批“揭批陈良宇案”的畅销书,《超级大贪官陈良宇》、《陈良宇最后的判决》、《揭密社保案真相》等等,往地摊一摆,十元一本,生意络绎不绝。而且在上海人流集中的地方,像小李这样的卖书人还不少,可谓“满城尽带《陈良宇》”。

可以断言,无论《超级大贪官陈良宇》,还是《陈良宇最后的判决》,或者《揭密社保案真相》,都不会是合法出版物,目前的图书审查机制,决定了没有哪家出版社会批准这样的选题。

不能不敬佩某些图书出版商的反应速度及组稿能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选题、组稿、排版、印刷、发行诸环节,可谓神速,这样的市场反映速度,绝不是正式出版物能够比拟的。

这些出版物往往随便借用一家出版社的名称(有时直接就连这点小名堂都不做),组稿后直接拿到可靠的印刷厂,神不知鬼不觉就印刷出来,然后借助二渠道的关系网络,在最短的时间内推向市场,等扫黄打非办公室的人反应过来,书可能就卖个差不多了。

类似陈良宇案后的《超级大贪官陈良宇》、《陈良宇最后的判决》、《揭密社保案真相》等图书的大量出现,记忆中至少还有两次类似的出版“风暴”,一次是陈希同案发后,一次是赖昌星案发后,都是一夜间铺天盖地地冒出许多与案件有关的书籍。买来翻看内容,半真半假,不可全信,却也不可不信,其中,信史与传言混杂在一起,通过作者的文字加工,往往很容易使人信以为真。我曾在图书市场上买了一本有关高岗的“真相揭密”,回到家读了二十多页次确定为杜撰之作,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想象力之丰富。

这些图书一般都自觉注意保持“政治正确”,毕竟目的在于赚钱,而不是招惹政府不快。但涉及到官员们的腐败生活,则揭露起来毫不留情,甚至添油加醋,很容易在“政治正确”的背后,直指权力体制的弊病,激起民众的愤怒,而其中往往又穿插官员们淫乱的私生活描写(不能只怪这些图书的作者们庸俗,现在的官员只要犯案,谁不被查出十个八个情人来呢?),增加了图书的趣味性和娱乐性,迎合一般市民阶层的欣赏口味,因此销售量往往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这些消息灵通而又想象力丰富的图书,瓦解了民众对官场生活的神秘感。王跃文《国画》出版之后,《油画》、《彩画》之类的仿作一时遍地开花,而且直接标有作者王跃文的名字,一开始往往也卖得不错,透过这些真实或虚构的官场现形记,人们对于腐败形成了更强烈的义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并不严谨的“萨米亚特”作品,似乎起到一些“以其昏昏,令人昭昭”的作用。

有一次,我在深圳的一家繁华超市门前遇见一位公开出售各种政治秘闻的小贩,他自己编辑印刷了一本载有各历史时期敏感人物的小册子,文章有的直接选自新华社报道,有的则是从互联网上下载的“反动报道”,其中有对魏京生和王丹的介绍,买小册子的人络绎不绝,也不见工商、城管来人干涉。对许多购买小册子的年轻人来说,这本小册子或许给了他们第一次接触魏京生和王丹名字的机会,也算是一件趣事吧。

不过,任何判断都应该建立在真实信息基础之上,这种完全以赢利为目的的快餐式“萨米亚特”作品,往往只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和发泄欲,出于抢占市场能够的商业目的,其写作和编辑时间过短,不可能抱有很严谨的出版态度,它们对事实的描述不够准确,对其中一些腐败案件的揭露,也往往失真,比如陈希同案发后,模仿陈放作品《天怒》的《人怒》、《神怒》等,就有许多不实的描述,夸大了陈
希同本人的涉案金额。这种失真当然影响了图书的价值(但不能否认其中也透露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于是,它们往往昙花一现,就被社会遗忘(何况总还有新的更大的案件密闻被披露,没办法,贪官们前赴后继啊)。

我们当然不能把这些以商业为目的的官场现形小说与严肃的“萨米亚特”作品相提并论,但是它们都是主流言论渠道不畅的产物,在不同层面上,都是对信息封锁的必要冲击。而这另外一种的“萨米亚特”作品,以其发行数量上的优势,在形成民间反腐的压力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样是研究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变化的人士应该加以留意的。

首发议报第284期

刘逸明:“和谐社会”里阳光下的血腥–强烈抗议山东沂南警察的野蛮暴行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案一直为外界所高度关注,即使陈光诚一度被美国的《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但沂南地方法院仍然敢于冒民意之大不韪判处陈光诚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因为陈光诚案而遭受牵连,至今被软禁在家。陈光诚因为不服一审判决而向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临沂法院虽然后来撤销了沂南县人民法院对陈光诚的刑事判决,并将该案发回重审,但经过沂南法院的重审,判决结果依然没有发生丝毫改变。临沂法院的决定曾让很多人看到陈光诚获得改判的希望,但重审的结果再度让人感到震惊与失望。

自从陈光诚失去自由,海内外的民主人士纷纷撰文谴责山东当局的非法行径,可是,对于已经黑社会化的山东当局来说,再多的谴责都无济于事,陈光诚依然无法走出暗无天日的黑狱。为了尽最大的努力让陈光诚获得自由,2006年7月19日下午,以高智晟律师为首的全国声援陈光诚团队一行共约20人,身着印有陈光诚头像的文化衫出现在了山东临沂的街头,很多市民在目睹此景之后拍手叫好。身在广西的杨在新律师也一直都在关注陈光诚的命运,在得知陈光诚案将于2006年8月18日开庭的消息之后,他那天一早便从广西北海坐飞机辗转赶到山东沂南县法院,准备参与陈光诚所谓的“刑事犯罪”案的旁听。然而,就因为依法参与陈光诚案的旁听,杨在新却遭到了当地警方的非法拘禁和残暴殴打。

几乎各种途径都无法取得营救陈光诚的预期效果,争取以法制渠道让陈光诚获得自由也许是最后一线希望,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这种希望十分渺茫。经过一些维权勇士的切身感受,山东临沂警察已经和黑社会的流氓没有根本的区别,参与陈光诚事件的很多人都遭到当地警察的暴打,包括着名的维权律师高智晟。陈光诚案是一宗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冤案,沂南地方法院对他的判决完全是一种滥用公权的报复行为。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定可以说是在强大舆论压力下所作的一种让步,而沂南法院的死不悔改只能看成是和临沂中级法院的对抗,因为一旦陈光诚案获得改判,该院的办案人员无异于自己打了自己一个耳光。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两级法院在演戏,因为陈光诚案越是充满悬念、越是受到外界的关注,他们的违法行径才越有威慑力,他们才能够在日后继续无所顾忌地践踏老百姓的权利。

着名人权律师刘路曾经写过一本书,书名叫做《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他在书中列举了一系列律师因为办案而遭打击报复的案例。陈光诚案的敏感和临沂警方的心狠手辣已经明显地向世人昭示:谁敢插手此事,谁就没有好下场!陈光诚在再度向临沂法院提出二审申请后,维权律师李劲松和李方平二人毅然决然地充当陈光程的辩护律师。

就在2006年即将走完的12月27日,李劲松和李方平律师在赴临沂的汽车上遭到了一伙不明身份者的暴力袭击,李方平律师被打得血流满面、惨不忍睹。据维权人士胡佳透露,李方平律师的头顶有三厘米深的不规则裂口,深达骨面。虽然无法确认那些对李方平律师痛下狠手的人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是沂南警方蓄谋的结果,即使那些暴徒不是警察,但也至少是他们雇佣的黑社会打手,总而言之是一种官方行为。

事发以后,胡佳告诉外界,这次是李劲松律师第十次前往临沂,是在接到临沂市中级法院二审主审法官的电话后才启程去临沂的,因为法官称是转达陈光诚的请求,希望辩护律师再到沂南县看守所会见一次光诚。随即,李劲松、李方平就决定12月26日周二晚上19:30前往山东。并且把行期告知了二审法官。警方能够如此准确地得到他们去临沂的时间,极有可能是临沂法院通知沂南警方的结果。对陈光诚的两位辩护律师的残暴殴打无疑是想阻止他们为陈光诚辩护,以达到他们继续暗箱操作的目的。

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李劲松和李方平两位律师只得决定,在没有警方人员的陪同下,将不再前往沂南县会见陈光诚与陈光和。胡佳在事后称“李方平被殴打是自2005年8月以来,陈光诚的律师团和志愿者所受到的最严重暴力伤害。”据悉,对光诚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是临沂市委书记李群,而李群极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升任山东省委常委和济南市委书记。外界普遍认为,如果真如预料中的这样,陈光诚案的改判可能性将微乎其微。

面对山东临沂警方又一次丧失人性的暴力行径,海外各大自由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和谴责,密切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维权网》更是在事件发生的当天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声明,对此次临沂警方严重违反宪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径表示强烈抗议。

中国媒体虽然天天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欢呼雀跃,但对因为社会的不公所引发的合理合法维权运动却视而不见,恰恰相反,在陈光诚案一审宣判后,山东当地的媒体竟然不无例外地充当官方的喉舌,用舆论来抹黑陈光诚和纵容当地权力机关的恶行。临沂当局之所以要将陈光诚打入监牢,和他们的腐败可以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陈光诚的维权行为必然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的痛处。所以说,对陈光诚的抓捕既是临沂当局的报复行为,也是他们为了维护既得利益的举动。

“和谐社会”的口号除了被媒体喊得震天价响之外,寻常百姓也是无人不知,即使胡温真有建立和谐社会的信心,但在一党专制和众多官员都已经成为权贵资产阶级的今天,“和谐社会”的理念终究会化为一片七彩的肥皂泡。在缺少监督机制、缺少对基本人权的尊重、缺少最基本的官场良知的社会,类似于陈光诚事件的冤案还会层出不穷,诸如李劲松和李方平律师这样的人权律师也不会避免被残暴殴打厄运。

2007年1月6日

首发议报第28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