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如果女人变成母猪……

 

成名作《母猪女郎》惊世骇俗反讽现代社会,中译本近日将再版

《母猪女郎》已经流行了近十年,玛丽看上去还是那么叛逆。本报记者郭延冰摄

  十年前以寓言式幻想小说《母猪女郎》风靡法国的作家玛丽·达利耶塞克(Marie Darrieussecq),日前来访北京,3月8日分别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和法国文化中心举行了讲演。其成名作《母猪女郎》近日也将由重庆出版集团北京华章同人公司再版。

  《母猪女郎》是玛丽的处女作,用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漂亮姑娘变成母猪的故事,充满了荒诞与反讽的意味。作者将现代社会的隔离与异化以童话的方式展现了出来。该书在1996年出版后风靡欧美,35个国家购买了版权,在法国创下了销量25万册的纪录,成了当年的第一畅销书,并曾打入龚古尔奖最终入围名单。

  1998年该书由深圳海天出版社引进出版,引起了中国文坛的关注。玛丽被译成中文出版的作品包括了三部:《母猪女郎》、《晕海》和《幽灵》。其最近的作品《家乡》则于去年年底出版。前日,玛丽在法国文化中心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作家对话

达利耶塞克:卡夫卡完全不懂女人

  我不是畅销书作家

  新京报:你曾写过一篇论文“自我幻想小说———非严肃的文体”。幻想小说《母猪女郎》算不算是一本严肃的作品?

  玛丽:《母猪女郎》不是自我幻想小说,是纯粹的小说。

  我认为这是本严肃小说,因为里面涉及了严肃的话题,我曾把这书称为是“给别人看的小人书”,这是一本寓言。

  新京报:当你在幻想中写作时,更关心的是自己还是社会?

  玛丽:我写的论文跟我写的小说很不一样,就像我分裂成两个人,一个给学术研究,一个给想像和小说,两者截然分开,没有相似之处。

  尤其在我写《母猪女郎》的时候,我关注的是女性的身体在社会中的形象。

  新京报:《母猪女郎》获得了旋风式的成功,但在这以后你写的一系列小说,像《晕海》、《幽灵》,都反响平平。去年年底出的新作《家乡》似乎少了隐喻心理状况的笔法,而有回归到起点的迹象。

  玛丽:《母猪女郎》的成功完全在我意料之外,当时我还小,只是刚开始写小说,也不认识文学界、出版界的人,又没有钱。但在这本书的销量在全世界达到100万以后,我意识到在写作上完全可以自己做主,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清醒的人都知道,这种一鸣惊人的成功只可能有一次,因此在《母猪女郎》之后我并没有着意去寻找另一次“一鸣惊人”。

  新京报:可是因为《母猪女郎》,大家都把你看成是畅销书作家。

  玛丽:我不是畅销书作家,这是大家的误解。

  我视欧洲为我的家

  新京报:既然成功在意料之外,然而在《母猪女郎》出版十年以来,还不断有法国读者、批评家、社会学家分析这本书。你想过为什么书会这么热吗?是不是因为够惊世骇俗,刚好迎合了喜欢惊世骇俗的法国读者的口味?

  玛丽:我至今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这本书里触及了社会中的某种焦虑,是关于女性的角色的。当时法国老百姓正举行大罢工,反对政府取消医疗免费的社会福利,罢工举行了三个月,整个法国的上空弥漫着愤怒与兴奋———游行之余,大家不断开狂欢派对。而我当初在创作的时候,并没有刻意为之,只是像一块海绵,无意中接收到这种来自社会的震荡,并迅速记录下来,再散播出去,然后拿到书的大众,就像一直等着书出来般如饥似渴。

  新京报:你也愤怒吗?

  玛丽:我当时更多的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对很多社会问题只是在观察。不像很多作家,像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萨特,自己会介入社会与政治生活,期望对改变社会有所作用。我没有介入,我想作为一介文人即使终究能改变社会,也需要太长时间。

  在某些方面我也会积极参与,像呼吁女权主义和堕胎合法化,后者在法国没有问题,但在欧洲很多国家,像波兰、葡萄牙、爱尔兰,女性都还没有这个自由。我虽然是法国人,但我视欧洲为我的家。

  新京报:也就是你倾向于欧洲一统了?你的家乡北昂(Bayonne)有“火腿之城”之誉,你也说过这个小城对你的写作影响很大。新出的小说《家乡》跟北昂、跟你称为“家”的欧洲是不是有联系?

  玛丽:《家乡》说的是一个人背井离乡、后来又回到了家乡的故事,这个家正是我的家乡———既属于法国也属于西班牙。在小说里我用了孕妇做比喻:还没出生的婴儿也有一个“家乡”。这是部带有政治色彩的小说。北昂很小,我十几岁的时候老梦想到巴黎这样的大都市去;我也喜欢给我“世界尽头”感觉的地方,这些地方适合冥想。我倾向于欧洲统一,其中一个原因是二战后我们家就被拆散了,欧洲各国之间有很深隔阂;二来如果欧洲统一了,我去探望伦敦的朋友买票就会很便宜,到处旅行都会很方便。

  卡夫卡完全不懂女人

  新京报:你刚提到女权主义。从什么意义上你是女权主义者?

  玛丽:比如说在家里,我跟丈夫的分工一半一半,他一样要洗衣服、做饭、给孩子换尿布。并不是所有的法国家庭都像我们这样的。争取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我希望我女儿将来跟我的儿子在社会上享有同等的待遇。在我的写作中当然也渗入了女权主义的思考,但女权主义不是全部。

  新京报:《母猪女郎》容易令人联想起卡夫卡的《变形记》。

  玛丽:《母猪女郎》引起读者对《变形记》的联想很自然。我很喜爱卡夫卡,可是我们之间没有可比之处:首先我不敢拿自己跟卡夫卡比;另外单从书的主题看,我想说卡夫卡完全不懂女人,也不懂女人的身体。我们的主题完全不同。还有,我写《母猪女郎》的时候,受到的启发来自传统文学:像古希腊、古罗马以及古代欧洲的神话都有人变形成为动物的故事,几千年来不同国家的传说里都有类似的“变形”。而选择“猪”,因为我认为对女性最极端的侮辱就是将其形容为“猪”,其猥琐、肮脏的特性,跟女性的特质彻底相反。这样一来讽刺与荒诞的效果更明显。

  新京报:荒诞派的写作手法在当今法国文坛已不在热门之流,正如音乐界当年的先锋勋伯格今天已快要过时,今天的法国作家喜欢怎么写?

  玛丽:今天的法国文坛依然有很多流派,自我幻想小说曾是一大主流,作者用幻想的形式重写自己的经历。现在女作家差不多够得上男性作家的数量了,这是一个新现象。自从我跟另一位女作家维尔吉尼·德庞特(VirginieDespentes)在1995年各出了自己的小说以后,一下子涌出了很多年轻的女作家,写幻想小说成了一种潮流。现在比较热门的是很多人写鬼故事,也有一些喜欢写自传,一些喜欢用讽刺手法写现代侦探小说。

村上春树谴责手稿被非法出售

    日本著名小说家村上春树谴责自己的手稿未经他许可被非法出售,称他的许多手稿正在被网站和一些二手书店标高价进行交易。

    村上春树在日本10日出版的一家文学刊物上撰文说,他翻译的《冰雪宫殿》手稿在一家二手书店被标价8490美元出售。他说出售他的手稿没有获得他

本人以及与他长期合作的一名编辑的允许,这名编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成为村上春树众多文学作品的责任编辑,3年前死于癌症。

    村上春树认为,“手稿属于私人信息,像私人信件一样,有些内容我不想让别人看到。”自20世纪80年代起他的手稿就开始被非法交易,当时他用自来水钢笔写作。后来他转用电脑写作,1988年出版的小说《跳舞、跳舞、跳舞》就是他在电脑上完成的。

中译本"暂不出" 《断背山》私人译本网上飞

《断背山》斩获奥斯卡大奖后,中文版小说是否推出的消息几费周折。记者日前从人文社得到明确答复,中文版《断背山》将“暂不推出”。但记者同时发现,网友自译的《断背山》已经在网上广为流传。


小说《断背山》英文版封面

人文社:中译本“暂不推出”

《断背山》的原著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安妮。普鲁克斯。记者了解到,此前已经在21世纪年度外国小说系列中,人民文学出版社就推出过安妮。普鲁克斯的一本小说《老谋深算》。而在《断背山》获得金球奖之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就注意到了其在美国市场的上佳口碑,并以最快速度买下包括2万字《断背山》在内的一部西部牛仔小说集的版权。

随着电影《断背山》的升温,关于小说何时能推出中文版成为关注热点,但关于这本书的出版消息却先后矛盾。刚开始人文社称“小说集将提前到中国”,到后来是“将出版删节本”,再后来媒体的报道说法是“目前没有决定不出”。而之所以出现如此的变化,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小说的题材太敏感”。

记者就此联系到人文社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断背山》目前“暂不出版”。这个“暂”字管到什么时候,这位负责人表示还没有具体时间表,而对于“暂不出版”的理由,他也没有进一步解释。

网上出现多个中译本

虽然中文版小说的推出遥遥无期,但记者在网上发现,不仅《断背山》的英文版可以下载,更有网友自己将《断背山》翻译成中文。记者发现,目前网上至少有两个译本在各论坛和博客流传,翻译者分别署名“宋瑛堂”和“微雨寒梅”,全文约有1.8万字。

去年《哈六》出版时,由于中文版出版周期过长,很多哈利。波特的粉丝曾在网上连载自译的《哈六》,引起中文版版权方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不满,并表示要保留诉讼的权利。此次《断背山》似乎是当年《哈六》的一个重演,网上自译版早于正式中文版推出几乎成了英文畅销书的一个“惯例”。

网上自译《断背山》是否侵权?对此,人文社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刚刚知道这个情况,目前对于这些网友的行为并没有具体措施。“他们大部分是自己欣赏,但如果有人正式出版《断背山》,那我们就要讨个说法。”


小说版主人公其实并没有这么帅

《断背山》主人公并不英俊

小说《断背山》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西部两个牛仔的同性恋情故事。在电影中,两位男主人公相貌英俊潇洒,但记者在阅读原著时发现,这并不是作者安妮。普鲁克斯的本来描写。

记者发现,在普鲁克斯的笔下,主人公埃尼斯和杰克几乎成了两位“丑男”。“埃尼斯,高鼻梁,瘦脸型,邋里邋遢的,胸部有点凹陷,上身短,腿又长又弯。”“乍一看,杰克长得很好看,一头卷发,笑声轻快活泼,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不过也够醒目的。”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影片中两位男主角杰克。吉伦希尔和希斯。莱吉尔都曾成功入选影坛100名最性感男士。

记者通篇阅读后,感觉小说情节非常简单,语言运用极为简练,在电影中大书特写的某些内容,在小说中都是一笔带过。

《断背山》?《断臂山》?

《断背山》已经是目前媒体中的通用片名,但对于该标题的翻译在网上却依然有很大争议。该片的英文名是“Brokeback Mountain”,有位好事者用金山快译做了翻译,得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断掉了后面的山。

一位网友表示,从单词对照来看似乎是《断背山》更准确些,“但如果要是意译,《断臂山》可能更有神韵,这个意象给人以无限哀伤。此外,断臂一方面有‘断手足’的意思,又和中国古代的‘断袖’有丝缕联系。”还有网友表示,“brokeback”是个地名,翻译应该是音译才是正确的,比如“NEW YORK”翻译成纽约,而不是新约。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博士刘书峰认为,光从翻译的角度来讲《断臂山》不能说是一个翻译错误。“一个翻译是否被社会接受,电视、报纸等传媒在中间起很大的作用,无论是《断背山》还是《断臂山》,只要它被社会接受了,它就代表着那部电影。所以关键是这个名字是否约定俗成。”


安妮·普鲁克斯

作者竟为70岁女作家

原著作者安妮。普鲁克斯是美国当代文坛备受瞩目的女性作家,当过记者的她50岁才开始文学创作,今年已经70岁。在十几年的创作生涯中,其作品几乎得到包括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在内的美国所有重要的文学奖项,其中《断背山》也得到过欧。亨利奖。

1997年,以刊登文学作品出名的《纽约客》杂志刊载了短篇小说《断背山》,1999年出版的《近距离:怀俄明故事集》收入了《断背山》。《断背山》单行本和《近距离》的各版本迄今已卖出75.5万册。

据美联社的报道,普鲁克斯完全凭想像力来完成对两个没受过多少教育、风格粗犷的年轻牛仔的刻画,小说中的主人公,与现实生活的人没有任何关系。看了李安的《断背山》,她非常震撼。“我没有参与电影的制作,所以在那18个月里,我压根儿不知道情况如何,不知道结果会是好是糟糕还是吓人,是不着边际还是触人心弦。9月份看到电影,我无话可说。”

《船讯》中文版5月底推出

虽然《断背山》中文版难以推出,但记者从人民文学出版社获悉,普鲁克斯的另一部重要作品《船讯》中文版将在今年5月底推出,目前正在紧张翻译中,翻译者为《哈六》的马爱农。

据介绍,《船讯》曾获得普利策奖和国家图书奖,也曾被拍成电影,但没有像《断背山》一样引起如此大的轰动效应。小说共约27万字,讲述了关乎小人物寻找自我的故事:一位中年男子在妻子离开他后,去纽芬兰一个渔村为当地一家报纸撰写航海报道,最终找到爱情,也找到了自我。为获得《船讯》的生活体验,普鲁克斯曾8次前往加拿大纽芬兰岛,在厨房、造船厂、市政厅体验生活。

廖天琪:刘宾雁和科培列夫

刘宾雁先生是我所尊敬的一位记者作家,这不仅因为他为民请命、仗义执言的精神和作为,以及流亡者“客死异乡”的悲壮色彩,也因为有一些个人的交往,特别是他同我故去的丈夫马汉茂(Helmut Martin)的情谊,使得我在参加他的年初八十寿庆和年末追思会上,特别百感交集。早在八十年代初,汉茂注意到当时中国出现的“伤痕文学”,认为它和苏联五十年代斯大林时代结束后产生的“解冻文学”,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是因着独裁暴君的去世,一个极端专制和压抑时代暂时告一段落,虽然极权政府尚在,但是套在人们身上的桎梏有所松动。人们不由自主地以文学和艺术形式,爆发性地表述长期以来被劫持、被禁锢的情感和思想,这种不可遏制的喷涌,以一种排山倒海之势出现,蔚为壮观。流行于当时的以刘宾雁、苏晓康为代表人物的“报告文学”是其中灿烂的一支,它是在一个没有写作自由和新闻自由的社会中,作家们不得已而求其次的一种文体选择。

在一次访华的行程中,汉茂结识了已经发表了《第二种忠诚》和《人妖之间》的刘宾雁先生, 对他十分敬佩。此后,宾雁先生于八九十年代数度访问德国,我们在鲁尔大学为他举办了几场演讲会,每次都吸引很多听众,中国学生从远近的城市纷纷赶来,堪称盛况。汉茂并指导两位学生将刘宾雁其人与作品作了详尽的数据收集及研究,并出书成集(Carolin Blank, Christa Gesche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评论与报告文学:记者兼作家刘宾雁,波鸿大学中国论文集丛书系列1991年出版Gesellschaftskritik und Reportageliteratur in der Volksrepublik China.Der Jounalist und Schriftsteller Liu Binyan, Bochum 1991, Chinathemen Serie)。

八九民运血腥而悲剧性的终结后,我投入海外的民运,旋即被其中的明斗和暗涌所困惑,深感挫折,宾雁先生在许多场合都给予我道义上的鼓励和支持。在仅有的几次短暂的交谈之中,他总是对东欧剧变和知识分子所扮演的脚色,表现了极大的关注。我曾经向他推荐自己十分喜读的两位波兰作家,流亡美国、后获诺贝尔奖的Czeslaw Milosz(1911-2004),和留在国内进行内心的自我放逐的Andrzej Szczypiorski (1924-2000),我的印象是他后来似乎没有刻意去接触这两位作家的作品,是语言的障碍,还是流亡主题令他感到伤痛,还是别的原因,我不得而知。

汉茂不幸于1999年英年早逝,当时正在德国访问的刘宾雁和郑义两位先生也赶来参加追悼会,彼时我精神恍惚,并未十分留意。近些年我移居到美国,距离近了,可惜反倒没有跟宾雁先生深谈过。2005年春天,刚参加他的八十庆寿后不久,我收到德国之声中文部前主任沙佩雪女士寄来一卷旧的录音带,这是她在整理资料时偶尔发现的。带子上写着:Gespraech Prof. Helmut Martin mit Liu Binyan 03.07.1988 ( 马汉茂教授跟刘宾雁的对谈1988年7月3日)。半年多过去,这卷带子我至今还没有放来听过,上面两个人都已经作古了。我其实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内心能够拥有足够的平静去听汉茂生前的声音。不过,我愿意做一个副本,赠送给刘夫人朱洪女士。

曾经尝过流亡颠沛之苦的德国哲学家和文化评论家、法兰克福学派的重镇阿多诺(Theodor Adorno 1903-1969)有句辛酸的话:“奥斯维辛之后,写诗是不可能了。”经历了中国共产党半世纪的血腥统治,这句话似乎应当也适用于中国。但是是否中国人的神经类似钢丝,现今大陆写诗的文人车载斗量,满坑满谷。年轻时代的刘宾雁选择了介于新闻和文学之间的路,他的“报告文学”《在桥梁工地上》、《本报内部消息》在社会上引起共鸣,也震动了统治者的上层。他被打成右派后沉默了二十年,但他再度返回工作岗位后,又重新拾起了那支指向官僚体制的笔,揭露阴暗和不公。以刘宾雁的才华他有可能成为诗人,但是他不愿朦胧;他也可以成为小说家,但是他不愿烂情,去追求“革命人道主义”。他放弃文字游戏,宁可去彰显“第二种忠诚”,甚至“第三种忠诚”。

刘宾雁提出“祖国啊,认清谁才是你忠诚的儿子吧!”受到很多人的诟病。的确,刘宾雁的“中国情结”,甚至“共产主义情结”是许多人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中国知识分子对共产专制极权的反抗,跟苏联和东欧国家比,晚得多,在深度和力度上也远远比不上苏东的同行。刘宾雁的遭遇在有些方面跟苏联的流亡作家科培列夫Lew Kopelew(1912-1997)有点相像。后者也当过记者,曾两次被开除出党。也因出国后,被拒绝返回自己国家,而被迫流亡,最后客死异乡,但是科培列夫后来成为一个世界公民,对母国和客国的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科培列夫曾是个虔诚的共产主义者,但更是个人道主义者。当他发觉二者有冲突时,他毅然放弃前者,并且勇敢地为捍卫后者,而跟前者对抗,不惜付出坐牢和被放逐的代价。三十年代时,科培列夫已是共产党员,作为铁路工人小报的编辑,他和几名同事下乡参加征收粮食的工作,并进行实地报导。他亲眼见到乡下到处路有饿殍,心中很是矛盾痛苦,然而对一个才二十出头的青年,共产主义绚丽的光环暂时还没有消失。他进入壮年后,逐渐看透了俄共利用理想主义的意识形态,大行专政的虚伪性时,他写道:“我当时参加乡下的征粮工作,这是个无法推卸的罪责,不能原谅的错误,此罪只靠祈祷是无法洗脱,也永不能补偿的。唯一能作的赎罪工作是诚实地面对这个罪责。”这段残酷痛心的经验记载在他的自传《给我创造一个偶像》(Und schuf mir einen Gotzen,1981 Muenchen)里。

二战接近尾声时,科培列夫看到红军在东普鲁士占领区对平民的残忍暴行和肆无忌惮的破坏掠夺,就反过来对自己的士兵进行游说和教育,要求他们对德国平民给予人道的待遇。为此他被开除党藉,并被军事法庭判刑十年。1956年他刑满出狱后,在大学任职。但他并没有忘却狱中的难友,从六十年代起他不断写信给苏共中央,为认识或不认识的受迫害的知识分子挺身辩护。

1967年他写信给苏联第四次作协大会主席团:“近来政府对文艺的检查和管制,对艺术作品主题,内容和体裁的干预,是违反宪法的。”1968年的文字狱,杂志“凤凰66”被查封,主编Galanskow判刑七年劳改,后死于狱中,当时许多文化界人士勇敢地站出来为受害者辩护,像诗人Ginsburg因此被判了五年,科培列夫也出面为下狱的编辑说话,并持续呼吁。为此他被重新开除出党,克格勃(KGB)的人员也对他进行长期的监督。他常常写信给中央,要求改善监狱及精神病院里的医疗和卫生条件,并要求给他的囚犯友人送阅读品。1968年他在莫斯科作协的会议上发言,反对当时在政工系统工作的戈巴乔夫来就任,他指出戈巴乔夫是个走斯大林路线的人。那个年代没有人会想到此人后来竟是结束苏联极权统治的功臣。科培列夫的种种行为使自己和家人经常生活在被捕和坐牢的恐惧中。

1980年科培列夫和他夫人奥罗娃到德国进行访问。然而苏联政府已经开始一种把所有异议分子赶出国门的政策,科氏夫妇结束了德国的访问后,就成了有家归不得的异乡客。苏共将他夫妇俩除籍,并不允许他们回国,这一趟奥德赛之旅竟长达九年,直到1989年戈巴乔夫不计前嫌,允许他们夫妇俩回国,当时奥罗娃已病入膏肓,她要在死前看故国最后一眼。苏联解体后科培列夫并未像难友索忍尼辛那样回国定居,这并不是他乐不思蜀把德国当成了第二故乡,而是他知道在千疮百孔的俄国,他能作的事很少,而在德国他正在进行有意义的文化桥梁工作,不可半途而废,因此他继续留在德国直到去世。1997年六月份他逝世前,交代得很清楚,他的骨灰得运回莫斯科墓地,安葬在他妻子旁边。

被迫流亡的科培列夫虽然始终保持了他的俄罗斯灵魂,却并不以“游子思乡”之情而返身拥抱俄罗斯母国的“伟大传统”。 科培列夫自己享受到自由之后,没有一天停止关心他尚在极权高压下生活的友人和同事,他竭尽所能地去接济他们,并不断地为尚在狱中的人呼吁求援。科培列夫没有把客居的德国看成暂时栖身的他乡异地,他积极地参与各种活动,对社会出现的怪像如敌视外国人的排他主义,他极力抨击,并成立了一个“外国人协会”经常举办各种活动,化解人们的心结,是一个真正的世界公民。像科培列夫这样言行的俄国知识分子很多,除了索忍尼辛,萨哈诺夫,叶甫图申科等知名的以外,还有数十个有名有姓的异议份子,他们有的还没等到政权变色就死在狱中,有的存活下来,如今过着依然贫穷谦卑的生活,他们不自认为精英或英雄,人民也并不这样看待他们,唯一不同是他们活得心安,觉得自己作了份内的事。

也许我们纪念刘宾雁时,应当把他看成他自己引以为傲的“说了想说的话,做了应做的事”的可敬长者,但是没有必要把他推到英雄、完人、甚至“圣人”的高度,这既不符事实,也违背了宾雁先生说真话和实话的心愿。

 


 

 

茉莉:谈穆斯林国家针对丹麦的议案

长期以来,北欧被视为这个混乱世界的一块宁静而安全的绿洲。在援助第三世界方面,北欧国家最为慷慨和仁慈,因此和穆斯林国家有着良好的外交关系。但最近由丹麦报纸的漫画事件,导致穆斯林各国的抗议浪潮如火如荼,一些抗议者因此丧命。北欧这块和平的绿洲,也被愤怒的烈火烧得焦灼不安起来。

对此,北欧朝野和知识分子有检讨反省,有自我批评,也有经过清醒的理性思考之后的坚持。不少人说:”让我们不被孤立所吓倒!”

穆斯林国家要求立法保护

在最近的一次星期五礼拜中,沙特阿拉伯最高宗教领袖谢赫伊巴德,以毫不饶恕的声调谴责丹麦,并要求国际社会制定一条法律:”禁止亵渎先知和伊斯兰圣地”.

与此同时,五十七个穆斯林国家正式向联合国提交一项议案。根据这个议案,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社会媒体”有责任促进宗教与文化价值观的宽容与尊重”;谴责”各种因亵渎宗教、先知和信仰而导致的不宽容、歧视、煽动仇恨与暴力的行径”.

该议案还明确地指出,”亵渎宗教或先知是不符合言论自由的”.这里明显地针对丹麦《日德兰邮报》登载的描绘回教先知默罕默德的十二幅漫画。 根据伊斯兰教义,先知默罕默德的具体形象是被禁止描绘的,因此,漫画事件被视为对十几亿穆斯林的蓄意侮辱。为保卫先知,一些激愤的穆斯林不惜付出流血的代价。

这令北欧人普遍感到惊愕不已。对他们来说,漫画只不过是漫画而已。在这些有民主主义传统的国家里,媒体言论自由的尺度很宽,漫画家们经常以本国著名政治人物作题材,竭尽讽刺之能事,而被讽刺的人大多不会计较,只是一笑了之。即使是尊贵的国王和教会的教皇,也不能避免被人挖苦。

丹麦人有一种毫不忌讳进行讥讽的传统。在他们看来,宗教作为一种信仰、思想体系与精神架构,既需要被尊重,也可以被自由诠释,甚至被批评。很多北欧人因此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在自己的国家,应该牺牲几百年来无数人流血牺牲、前赴后继争取到的言论自由,去遵守伊斯兰的宗教禁忌?伊斯兰律法只应该由信仰该宗教的人遵守,不信者没有义务遵守。

尽管对漫画事件伤害了穆斯林感情一事表示遗憾,但遗憾归遗憾,持世俗价值观的北欧人,大都赞同伏尔泰的名言:”尽管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和《人权宣言》的抵牾之处

不管内容如何,五十七个穆斯林国家向联合国提交议案,采取的是现代文明的手段,是伊斯兰信徒以正常的渠道表达自己的态度,和世界进行沟通,要求获得尊重。这比烧大使馆的狂暴行为要好得多。

一直在呼吁尊重宗教信仰、和平对话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收到这份议案后,表示同意将此提交给新成立的联合国人权机构去讨论。可怜的安南因这个事件而焦头烂额,他只希望平息穆斯林世界的熊熊怒火就好,没想到人家送到自己手中的议案,是一个难以处理的”烫手山芋”.

这个议案之所以像山芋一样”烫手”,是因为,它虽然谴责暴力,却和现有的”世界人权宣言”有抵牾之处。宗教自由早就被写进了联合国于1948年制订的《世界人权宣言》,在第二条和第十八条里,规定得清清楚楚。其重要内容可简化为两句话:一,任何人不能因为其宗教信仰而遭受歧视;二,任何人有权利选择或者改变自己的信仰。

但五十七个穆斯林国家向联合国提交的议案,却似乎是另外一回事。他们不仅是要求其宗教不受歧视,而是要求联合国采取一种新的方式来保护宗教,即,不容许宗教成为被批评和被讽刺的对象。

伏尔泰的书籍将要被取缔吗?

如果这个议案获得通过,联合国就会陷入很大的麻烦之中。因为,一旦”禁止亵渎宗教”这一条纳入人权法规之中,在原则上,全球所有的国家和政府、新闻媒体和公民都有义务遵守。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亵渎宗教”呢?看来这将由那些虔诚的信仰者来决定,如果信教者觉得自己受了”侮辱”,那么这就成了”侮辱”.

这样的话,世界上那些主张启蒙、理性、科学和人道主义的无神论者,包括怀疑论者,其权利就岌岌可危了。在欧洲中世纪时期,质疑宗教的人都被视为”亵渎宗教”,因此被作为异端遭受审判,并处以死刑。布鲁诺因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违背了基督教教义,被烧死在罗马。

令人头疼的问题还有:什么是宗教?如果谁都创立一个宗教要求保护怎么办?这个议案不能只对已经确立的大宗教有效,按照平等的原则,那些新兴的小宗教也有权享受保护。这样麻烦就更大了。假如有一天某些人突然相信冥王星就是上帝,这个信仰比较起其他宗教教义来并不算太离奇。那么,联合国是否要为了保护冥王星教徒的信仰,去禁止那些否认者的指责?

再如,牛对印度教来说是神圣的,印度的牛可以在马路上大摇大摆地走,即便影响交通也没人敢碰它们。如果另外一些新兴宗教的信仰者说,他们认为驴子、狗、马或骆驼也是神圣的,不准人们去碰它们。这样的话,会给全世界的交通增添更多的混乱,信仰不同的神圣动物的人们,很可能伤害彼此的感情。难道联合国的任务是要介入这些无穷无尽的争执吗?

自欧洲启蒙运动几百年来,西方艺术家和自由思想者运用他们的艺术手法,在宗教壮观的权威象征上戳穿了无数的破洞。启蒙运动泰斗伏尔泰曾公开挑战指责教会,他说:”基督教是由十二个人创立,我要让全世界看到,只须一个人的力量,便能把它摧毁。”

如果基督教会根据”禁止亵渎宗教”条款,要求取缔伏尔泰的言论,联合国该怎么办?环顾当今西方,对宗教不敬的艺术家作家实在太多了。例如瑞典的一位讽刺画家,经常用画笔把天主教教宗送到他想象的上帝所在之处,英国喜剧泰斗罗恩。艾金森(著名的”憨豆先生”),也经常嘲笑教会,大大地扫下牧师的权威。这样看来,联合国除了需要禁书之外,还要禁画禁戏才行。

瑞典有一个深为人们喜爱的短篇讽刺戏剧叫做《牧师杨松》。牧师杨松在一个美丽五月的星期天,装病让别人去代班讲道,自己却偷着去打高尔夫球。对教会神职人员不能抵御世俗快乐诱惑的行为,剧中的上帝也满不在乎,普通的观众看了更是乐不可支。难道这样有趣的笑话故事也要被联合国禁止?

因此,有瑞典社会评论家向本国政府提出,要求参与建立联合国新型人权机构的官员,就这个问题展开严肃的讨论。笔者认为,穆斯林国家抗议丹麦漫画最好的方式,是像伊朗糕点商店那样,把丹麦面包(Danish Pastries)改名为”先知默罕默德的玫瑰”.如果要求联合国承担非它的能力所及的工作,去保护其宗教不受批评,确实是太令它为难了一点。

东海一枭:当汉奸,可耻还是光荣?

很多年来,汉奸问题一直是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最近,又有人在大站
《猫眼》提出“要是鬼子再打过来,你会不会当汉奸?”的问题,大
伙儿争得热火朝天。有网友要我也表个态。我说,这个问题比伪军还
“伪”,鬼子为什么打、怎样打、打谁?汉奸如何定义?这些问题如
果不搞清楚就泛泛而谈,多属鸡对鸭讲,没啥意思。

汉奸的定义很多,但多是自说自话模糊不清。马悲鸣在《汉奸论》中
倒是给出一个汉奸的精确定义,却“不符合中国的国情”。马悲鸣曰
“在宣战之后,签署停战协议之前,如有资敌者,才有资格当汉
奸”。如果根据这个定义来判别汉奸,明确是明确但找不到汉奸了。
如林思云所言:历史上中国政府除了在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一次大
战时曾经正式对外宣战以外,其它的对外战争,包括中国成为战胜国
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均没有正式对外宣战。如果根据马先生的汉奸
精确定义,现在中国人公认的大汉奸汪精卫、陈公博等人均不能满足
成为汉奸的必要条件。

老枭认为,站在中华民族的立场上来为汉奸定义,问题就简单多了。
汉奸者,汉人中之奸贼也。凡是对他国人好对本国人坏,为了个人或
某个小集团利益而出卖国家民族利益者,皆可以称之为汉奸。根据这
个定义,自古以来残民以逞的统治阶级特权组织都是汉奸,满清政府
是,大陆时期的国民党也是。它们得不到人民支持,甚至民心倒向敌
军,都是很正常的。

当英军突破虎门要塞沿珠江北上时,两岸数以万计的居民纷纷袖手旁
观;当日本占领了辽东半岛,旅顺大连等地照样歌舞升平。有人在山
西河北等地采访敌后抗战内容,了解到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据一些
老人回忆说,日本人初来乍到,对老百姓很是不错,比原先的军阀要
好。

不过,与中共相比,满清政府和当年的国民党政权“奸”的程度还比
较低,并且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尤其是战争期间,它们的政权利益与
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利益还存在重合之处,或者说,它们在一定程
度上代表了人民利益。所以,当八国联军和日本鬼子打来的时候,资
敌、通敌者以汉奸罪论,并无不当。但是,如果“入侵者”周武王而
统治者换成商纣王,“资敌通敌”性质就不一样了,不是罪行而是功
绩,不是汉奸而是英雄了!

武王伐纣,孟子曰:“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又曰,“君之
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离娄下》)。面比商纣王
的暴虐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中共特权分子,面对政教合一的党主专制这
种有史以来最恶劣的统治模式,逻辑地推断,如美军伐共,孟子复
活,必曰:“闻诛独夫民贼也,未闻侵略也”!所以,象焦国标那样
“肯定美军拥有‘直捣北京城’的道义合法性”,揆之儒家学说,揆
之天理人情和自然法,揆之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均无不当。

中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汉奸组织,一个充当外人走狗奴才、出卖中华
民族利益之败类集团。在有史以来所有政权中,中走“奸”的程度最
高,其对中华民族祸害的程度最深广,不仅祸及政治、道德、社会、
科技、教育等各个方面,而且全方位地背叛、毁灭了中华文化,在草
芥民命、戕残文化方面,比日本鬼子、比塔利班有过之而无不及!象
日本人,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弘扬等工作,就做得很好!

如果把充当外人走狗奴才、出卖中华民族利益的败类称为汉奸,凡反
共叛共者,则可称为共奸。汉奸可耻,共奸光荣,即拥共媚共可耻,
反共叛共光荣!这是根据负负得正的定理得出的结论。如果象中共词
典及愤青笔下那样,把持异议反对专制者,把赞成人权高于主权理
念、拥护宪政民主制度者叫做汉奸,那我则以做这样的汉奸为荣。对
于“要是鬼子再打过来,你会不会当汉奸?”、“鬼子进村我该们咋
办”之类问题,《猫眼看人》网友lieninat1918的答颇契枭心,谨录
此共赏:

  如果我本来是个奴隶,鬼子来打咱们家的奴隶主,救我于水火,
  我自然会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如果我本来是个自由人,鬼子要来
  奴役我,自然誓死捍卫自由和人的尊严;如果我本来是个奴隶,
  鬼子来打跑咱们家原先的奴隶主,不是来解放我,而是来继续奴
  役我,俗称改朝换代。我想这种情况下,犯不着去拚死保卫老奴
  隶主,自己保命最要紧!

川歌:思想犯与思想罪犯

近年来陆续有一些人因为思想而被捕与处刑,其中著名的案例有郑贻
春案、师涛(师涛案从表面上看是泄密,实质上还是因为师涛的那些
主张民主自由的思想而定的案)案、许万平案,以及尚未下判的杨天
水案、李元龙、侯文豹案。这些案例中最具典型性的是郑贻春案与李
元龙案,因为在这二个案例中,被告均因为纯粹的思想而受刑事追
究,其他案例中的当事人或许还有一些其它因素在内,比如师涛涉嫌
所谓的泄密,而杨天水与许万平则涉嫌民运活动,侯文豹则涉嫌公民
维权。郑贻春与李元龙都是因为写作而受难的。郑贻春以他所写的77
篇文章被中国的专制政府处刑七年,而李元龙则因为他的四篇文章身
陷囹圄,除非出现奇迹,大概这位倔强的贵州汉子免不了要有牢狱之
灾。

上述的这些人是当代中国的思想犯。思想犯的特征即是因为思想而
“犯罪”并受处罚。但是这些思想犯究竟该不该受处罚呢?他们又究
竟说了些什么呢?有着一些什么思想呢?我认为,从现代正义观来
看,从为世界各国共认的(少数专制国家除外)的民主、自由、人权
的价值观来判定,他们显然是无罪的。他们只是在行使着相关国际公
约所规定的人的自由权利而已。他们没有犯那些理应受到处罚的罪
行。他们都是无辜的人。为什么说呢?我的理解是如果说这个世界上
存在着思想犯的话,那么,这些思想犯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这些犯
罪的人必须有为整个人类共认的国际法所规定的思想犯罪行为,比如
鼓吹非正义战争与种族灭绝,鼓吹残酷的阶级斗争与其它反人类的思
想、理论,鼓吹某一社会中各阶级、阶层民众的对立与仇恨,鼓吹与
宣扬可能造成极为不良社会后果的邪恶宗教与其它邪恶思想、理论,
鼓吹一个国家的分裂与地区、人民之间的对立,否则,就不能以思想
犯罪来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遗憾的是上面我们所说的中国近年来
所认定的思想犯没有一例是属于上述情形。可是他们却被定罪了,或
者即将被定罪。

以我有限的知识,我只知道如下的罪犯是属于思想罪犯的范畴的,比
如二战时为纽伦堡国际法庭定罪的纳粹战犯卢森堡,他因为极力鼓吹
纳粹的种族灭绝思想而被处以绞刑。又如,被国际正义力量送上远东
国际法庭的日本的法西斯理论家大川昭明,也是一个十足的思想罪
犯。这个人后来因为可能的装疯买傻而侥幸逃脱了惩罚。再如,前些
时被英国某法庭处刑的某先生,这位先生竟然不顾事实,公然否认纳
粹罪行,为纳粹作招魂。还有现在的某些日本政治家,如著名的东京
都知事石原,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人是一位现代的思想罪犯。他的许
多言论已经超出了正义人类能够容忍的底线,他为日本法西斯在二战
中的罪行所作的辩护实质上可归于人类的思想犯罪范畴。此外,随便
说一句,在当代日本国,这样的思想罪犯是很多的,这也是日本国作
为一个国家没有正义观没有对其战争罪行进行真正深刻的反省的结
果。

还有,或许马克思是一个最大的思想罪犯,因为这个人以看起来美妙
的理想,鼓动全人类的人卷入了一场被称为共产主义运动的邪恶的极
权主义深渊。为此,造成了极为严重恶劣的后果。而正是这样的一位
思想罪犯却为中国的执政当局当神像供奉着,为继续残忍地奴役中国
人民服务。

象郑贻春们这样的思想犯是光荣的,他们以他们卓越的超越于时代的
光彩照人的思想引领着中国人民向着光明的前程飞行。他们是无辜的
“罪犯”,是正义的象征,良知的星辰。真正的思想罪犯是那些以恶
毒偏执的思想对着良善的人民进行错误的奴役、控制的人们,是那些
宣扬仇恨、暴力、战争、种族与群体灭绝的言论、教条与理论的人
们。是卢森堡、大川昭明、马克思等等人。

中国的自由思想者们,中国的秉持民主自由人权仁爱的思想者们,历
史将证明,他们的思想非但无罪,相反,却是极为有利于中国国家与
社会进步的思想,中国人民将从他们所提供的思想中获取信息与力
量,从而推动中国向着更为开放、民主、自由、光明的新天地前行。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自由思想者们,他们的精神是伟大而不朽
的,因为人民进步的事业是伟大而不朽的。

陈奎德:遇罗克:红色中国争人权的先驱——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


—— 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52,53) 

一、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

“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这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中国流行的两幅对联,被称为“血统论”。

在中国大陆,自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整整三十年间,共产党实行着一种堂而皇之公然宣告的等级贱民制度——成分论:国家政权以阶级出身对国民进行等级式划类。这一划分及其造成的社会氛围,从50年代至60年代逐步强化,至文化大革命初期达到顶点,由半遮半掩的档案内部划类,走向赤裸裸的“红五类(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革命烈士)、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和麻五类”等公开的侮辱性分类。这种出身歧视导致的最极端后果,则是发生在北京大兴县、湖南道县、广西宾阳县的对黑五类及其家族进行的大屠杀,甚至吃人。譬如,在当局怂恿下,红卫兵在北京大兴县杀死300多位“四类分子”,最年长者80岁,最年幼者竟是38天的婴儿!1967年,广西诞生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提出“斩草除根一扫光”,满门杀戮“四类分子”及其子女。

在1966年北京的“红八月”中,北京市第六中学的校舍变成审讯室,墙壁上就有用人血狂书“红色恐怖万岁!” 整个中国,笼罩在一片疯狂猩红的恐怖之中。

在这种恐怖和高压的氛围下,一个孱弱而内向的青年,站了起来,战胜恐惧,昂然挥笔,写出了长篇文章《出身论》。该文笔锋犀利,逻辑谨严,情感充沛,严正抗议并激烈批判出身歧视,激起了广泛的反响。借助文革初期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混乱,文章发表在《中学文革报》上,获得长期受压的“贱民”们深深共鸣与支持,一纸风行,洛阳纸贵,产生了某种雪球效应,激发出了被压在社会底层的“贱民”们的权利意识。

这位青年作者的名字是:遇罗克。

遇罗克,1942年生,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份学生。他因为撰写《出身论》于1968年1月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1970年3月5日被枪决。年仅27岁。

遇罗克在《出身论》中,凛然指出:“在表现面前,所有的青年都是平等的。”“任何通过个人努力所达不到的权利,我们一概不承认。”在他的另一文章《谈鸿沟》中,他更是明确宣称“无论什么出身的青年,都应该享受平等的政治待遇。”虽然在其文章中,他所使用的术语还难免带有时代烙印和马克思主义痕迹,但其文的核心宗旨,清晰明确,是呼唤平等与尊严,是吁求基本的人权。这在当时的中国显然是离经叛道的。因此,虽然当年毛泽东及其文革小组因为权力斗争的需要而批判了“血统论”,但那仅仅是权宜之计。他们是绝对不允许像《出身论》这种从根本上颠覆其阶级斗争理论的人权思想流传的。作为一个意识形态笼罩一切的极权国家,统治者是以(无产)阶级的名义进行统治的。阶级路线、阶级斗争是他们窃取政权的理论基地,也是他们在统治权术上“一抓就灵”的通灵宝玉,万万动摇不得的。由于这个根本原因,《血统论》虽然遭到中央文革的批判,但那只是上层权力搏斗中的权宜之计。有鉴于此,人们注意到,到后来,《血统论》的始作俑者,一律无事,全部豁免。但《出身论》的遭遇就完全不同了,文章很快被中央文革打成了“大毒草”,而作者遇罗克也终于因此而以身殉道。

在对待《出身论》的根本立场上,当时中共内部激烈权斗的两派——文革派与反文革派——实际上并无二致。

二、

在共产党统治中国的前30年时段里, “出身”,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人们头上,像一块烧红的烙铁,烫在人们心上,阴霾、流血永无止期。中国人,无论长幼,都在阶级路线的名义下被分成了三、六、九等。而那些先天的“贱民”,从识字开始,就对填写各种与出身有关的表格,有一种天生的抗拒与恐惧。在一生中,他们遭遇了无数障碍:参军、招工、“提干”、求偶、进大学……一代又一代,像一群吃草的动物,天性驯良、柔弱,离群索居。在众人面前,他们总是保守沉默,不愿谈说自己的亲人,甚至回避自己。渗透一切的国家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强力灌输下的日常生活,学校、单位,街坊…点点滴滴,早已教会了他们认明自己的身份:即,异类,卑贱者,准专政对象的下等人身份。等到文化大革命起来,就又多出了一个称谓:“狗崽子”。他们的一生无所期待:没有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没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没有写作发表的权利,没有发展自己兴趣和施展自己才能的权利,……只有绝望,只有看不到头的黑暗的隧道,漫长无尽。正义、平等、自由、良知、爱情,事业,幸福,对他们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是遇罗克,在文革混乱之际,终于,把那些人多年来憋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当他在《中学文革报》上点燃野火时,其气势,逆风千里;顷刻间,朝野震动。人们排着长队购买它,如饥如渴阅读它,读者来信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一样飞去,以致邮递员不堪重负,要他的伙伴蹬着三轮车到邮局自己领取邮袋;袋里的来信,每天都有几千封。《出身论》!多少怯弱的心灵因它而猛烈地跳动!多少阴郁而干涸的眼睛,因它而泪水滂沱!多少绷紧的嘴唇因它而撕裂般地号啕不止……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遇罗克难免要使用一种近乎狂热的语言,表达属于自己的思想。但是,他抨击的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中国式的“新的种姓制度”,中国式的“贱民划分”。这是平等的诉求,这是抗议的声音。他为他广大的同类向社会吁求,从“阶级路线的歧视”那里要回来应有的权利:平等的权利,公正的待遇,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虽然,遇罗克用了一些当时流行的语言,但他与当时那些洋洋大观的“理论体系”都不相同,它们之间在根本上毫无关系,他的思考带有根本的性质,即:人道的性质,人权的性质,平等的性质,自由的性质。他思考的出发点与当时时髦的思想完全是南辕北辙,根本上不在一条轨迹上。在这个意义上,如果我们拨开其文章表面的文辞,拨开他自称的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出身论》就是当年中国的人权论,就是赤色烈焰遍地炙烤的中国大地底下喷薄而出的清凉自然的自由主义言说。因此,虽然缺乏严谨的自由主义的学术语言包装,但遇罗克,在思想上是当之无愧的应归属于1957年以及1949年之前的中国自由主义脉络之中,他是他们的毫不逊色的精神传人。

这个孱弱的青年,内倾的青年,二十出头就开始变得驼背的青年,他最主要的思想贡献,就是在铁桶一般的封闭中国大陆内部,开启了当年的异端思想——人权意识。当大批的黑五类及其子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迅速陷入死亡,仅仅因为出身而死于无妄之灾,当被枪杀的,被棍棒打死的,被捆绑了推到河里淹死的,被活埋的,被害死后还不见尸首的事件如潮涌来,有如一场鼠疫时,当遇罗克自己也饮弹死去时,《出身论》的出现和传播,在冥冥中已经开始向那场血腥的杀戮伸出了一支隐形的巨大的制止之手。

在这个意义上,遇罗克是为千千万万“贱民”殉道而死的,是为中国大地上的人权殉道而死的,是为未来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中国殉道而死的。在这个意义上,遇罗克虽然只活了短暂的27年,但他已经不朽了。

──《观察》首发

卫子游:"牛"领导"牛"政府与强盗何异?

—— ——辉县水泥厂案系列评论之一
陕西石油的案子尚未了,汕尾村民的鲜血犹未干,这边,河南新乡辉县市又爆发了政府激怒万人抗议的大案。

28家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84000万元的总投资,每年500余万吨的水泥生产规模,95000万元的销售额,6000余万元的国家税金,30000余人的饭碗,响都不响一声,一夜间就全没了。没有一分钱的补偿,8亿4千万的巨额资产,一张纸就让它成堆废铜烂铁,能这样干的政府牛不牛?牛!绝对牛!牛遍全球了!

全球老子第一、东欧中东拉美指哪打哪的美国政府敢不敢对国内企业这么干?不敢!

全球第二第三第四富国的日本德国英国政府能不能这么干?不能!干过一回,他们的执政党就会臭成狗屎。

出身克格勃、火遍俄罗斯的普京总统要整顿经济秩序,也只打点发,不打排炮,只敢整企业老总,不会轻易去碰企业大门钥匙。

可我们中国,一个县级市政府背靠一个地级市政府(也许暗中有省级国家级撑腰),就敢这么干!谈笑间,8亿4千万灰飞烟灭!而且是说干就干,一干就干成了。

为什么这么干?辉县市政府的答复理直气壮,简单直接:我们只是执行者,这事是上面领导让干的,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好个”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像古龙笔下剑客的出招,没有多余的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不管你什么鸟《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不管你什么程序不程序,不管你痛苦损失有多大,不管你欠债没欠债,不管你是否会因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管你明天饿不饿肚子,不管你万人抗议不抗议,不管你什么专家论证教授呼吁,反正领导让这么干,当然就这么干了。

真牛呵!

然而,恰如北京的法学专家们所言,辉县政府的行径不过是邀功和掠夺。为了邀功无视宪法法律罔顾人民死活的政府及其所谓的”领导”,与强盗何异?

──《观察》首发 

林达:美国医生集会为哪般

   一个社会是否有福利和济贫,是衡量整个社会开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标志。在具体操作中,最好是一开始就谨慎从事。社会福利的一个规律,就是增加容易减少难。
  
  前不久,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政府大楼的门前,有150多名医生、医学院学生以及医疗工作者,举行集会,主题是“儿童健康‘一个不能少’”。这事涉及美国的医疗改革。

  最近,佐治亚州的州参议员罗杰斯正在推动一个新的州法案,叫做第529号议案。

  此议案禁止医生为非法移民提供公费医疗,一个具体措施就是要求十八岁以上病人寻求政府补助的公费医疗,必须出示合法的身份文件。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美国问题”,可是,仔细去看它,其实具有某种普遍意义。

  这个提案在禁止医生对非法移民提供公费医疗的同时,先声明急症患者不在此列。其原因是州法不能违反联邦法。美国联邦法规定,医院不可拒绝对急症患者提供医疗。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人,哪怕是一个以违法的方式偷渡进入美国的非法移民,一个在这里没有任何身份的外国人,只要站在这块土地上,这个国家对他的急病,就有救助的义务。任何一个医院和医生,见死不救,在这里不是道德问题,是犯法的问题。

  一个以医疗私营化著称的国家,其实并不是人们误认为的,国家完全撒手不管医疗。国家管的是穷的那头。

  凡是符合“真正穷人”的条件,美国有公费补助的医疗。

  现在,529号议案还没有被通过,也就是说,至少到现在为止,公费补助穷人的惟一条件,是“穷”。至于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是合法还是非法居留,都不在考虑的范围内。

  在考虑到健康之类的问题时,把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青少年和儿童区别对待,他们是受到特殊照顾和保护的。即便在针对非法移民的529号议案中,也把他们划在“保护范围”内。

  于是,这个法案有了一个“十八岁”的界线。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打出“儿童健康‘一个不能少’”的旗号来集会呼吁呢?因为,这些医疗工作者认为,虽然这个法案没有包括儿童,可非法移民最害怕的事情,就是遭到遣返,所谓的被“赶出这个国家”。他们又可能语言不通,搞不清楚有关十八岁的界限,可能只是糊里糊涂听说医院要查身份,就会吓得不敢带孩子去医院作免费的疫苗接种,或者是儿童享受的其他预防性医疗,这样,虽然法案和儿童无关,事实上还是伤害了儿童。从这种对可能的后果做出的猜测性的“反对”,可以看出“儿童”二字的分量。

  这个集会的参与者反对的其中一条,就是“反对把医生变成移民官员”。这是美国最典型的一个说法。美国历来的做法是,这里不是条条切割,而是各自为政的块块切割。专业人员在自己的领域里,没有政府是“上级”的概念。他们反而有责任为病人、为私人委托者保护他们的隐私免受政府插手。因此,一个人来看病,只有与疾病有关的问题,医生有权管,例如,被虐待的儿童来医伤,医院会报警。其他事情对医生来说,都是病人自己的隐私,医生不宜过问。

  所有的好事,都有一个能不能做得下去的限度。虽然不分身份地对穷人进行医疗救助,是一件在道义上值得称道的好事,可是,它如何执行、执行的程度,还值得探讨。公费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公费是纳税人的税金。

  钱有限,不可能无限免费发放,否则终有一天,会造成州财政破产。所以,议案提出的,实质是公费医疗补助穷人,合理界限应该划在那里的问题。美国的非法移民每年在递增,他们的收入大多不缴纳税金。道德口号容易,具体实践走通、走到底难。假如不管具体操作,只谈道德理念,很可能到最后,有了计划却无法实现。

  凡涉及福利,上去容易下来难。一个社会是否有福利和济贫,是衡量整个社会开明程度和道德水准的标志。在具体操作中,最好是一开始就谨慎从事。社会福利的一个规律,就是增加容易减少难。这次集会上,医疗界人士指出,即使现在529号议案通过,要真正有效,减轻公费医疗部分的压力,还是难上加难。例如,原先依靠公费看病的非法移民病人,会利用“不得拒绝急症患者”的联邦法律,把急症室挤爆。

  可以引申下去的方面还有很多,可见凡社会问题往往是复杂的,要谨慎处之,这就是要容许各方面发表意见的原因,也是医疗工作者要举行集会的原因。

  作者:知名华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