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天:这个地球上真的有中国吗

  我们常常说自己是中国人,口头上讲讲,振振有辞,竟也不去想这两个字的意思。其实,中国并不是一个国家的名字,而更多的是一种理想。
 
  从典籍看,最早“中国”二字记载于《尚书》,其后就是周灭了殷商,武王让人到处去找“土中”。“土中”本是应着“天中”。古人认为天上众星,必有居中者;而地上万疆也必然与之相应,一定有个中间位置。结果,经四方考察,把土中的地点确立在伊洛平原一带,并定都洛阳。所以,这个时候中国是指京都——国王的城邦,统领着周围的诸侯小国。
  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国家的名字。要么如上所述是首都的意思,要么按字面讲,解释为内中之地,是一个相对于远处世界的概念,这个说法,就是后来说的“中土”、“中原”。
  中国就更不是什么“中央帝国”的意思,这个解释来源于明代外国传教士的翻译。他们或误会了汉字“中”的本义,或就是仰慕古代我国的盛世昌明。清末以前,我们自己说起中国,从来没有自高自大的意味。历史上,人们的确常将中国看成正宗,但却绝不是万国之首。比方,南朝称自己为中国,污蔑北边的政权为“魏虏”,而北朝也称自己为中国,贬斥南方政权为“岛夷”。他们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强调自身的正统和传承而已。
  我们自己第一次把中国当成国家的概念,是清政府签署尼布楚条约,中文本还是叫大清,但拉丁文本用的却是中国(Sinae)。不过,这个Sinae也不是中国的直译,而是来源于支那的叫法。支那最早出现在梵文中,写做“Mahachinasthana”,maha就是大的意思,sthana就是国家,现在叫斯坦,如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等,而china,意指“秦”,连起来就是“大秦国”。唐僧按发音译作“摩诃脂那国”。于是,China这个读音就跑遍了全世界,以至于大家只知道我们叫China,却不晓得还有中国。
  真正第一次把中国定为国名,是中华民国,简称“中国”,其后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此之前,各朝的正式国名用的都是国号,如唐宋元明之类。
 
  但何以我们就认为“中国”是正统,是传承呢?
  首先,基础思想来源于五行学说。东西南北中,青白赤黑黄,酸辛苦咸甘、角商徴羽宫,等等,都应着木金火水土,五种元素乃五种象征符号,用以把天地万物归类并体现各类之间的基本联系。比如,五音系列中,宫最为平稳,可以和其他四音;埙是土制的,便可以融合各类乐器的音色;甘甜的滋味调和酸咸苦辣,最容易被小孩、老人和体虚者接受……按五行学说的观点,归为“中”类的,是万事万物的平衡点。
  再者,就是儒家思想。儒家师法自然,玉的五种秉性可以启发他们想到君子五德,那么大千世界的五行自然也提示了人际社会的关系。这就是所谓中庸的思想。中庸,并不是平庸无为,中庸讲的是中正、刚正、正直、信实,恰要求人们知其不可为而为。
  所以,中国的概念,乃是中正之国,是刚直信实人的邦国,不在黄河长江的地域(最正统的中国人是从秦岭歧山出来的,却不土生土长在中原。),不在黑发黄肤乌睛的种姓,不在汉蒙藏回的血亲。有人在分析了西方民族和诸夏民族的国家形态后,提出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认为我们是文化中国,也即方块字和儒家思想融合了一个文化大家族。我认为,这个提法有超越,但依然还局限在文化迷信中。其实,中国二字,体现了我们先人超越血亲和文化的美好理想。我们历来建国,不以血脉,不以文化,乃是按照中正不偏的灵魂。谁走了正道,谁就执掌权柄。周、秦、南北朝、元、清的历史,再好不过地证明了这点。
 
  在《风帝国》圣母女皇帝即位的演讲唱段中,我写道:
 
  心,放在你的身体正中,
  搏动脉血津液给你生机。
  人,只要按着心的位置走,
  不论千里万里都是居中不移。
 
  我们就是这样的人,
  生活在中国各地。
  中国是一个神圣称号,
  如果失去刚正就会偏离。
 
  ……
 
  中国,中国,地球上并没有这样的国家,地球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国家。也许黑发黄肤乌睛几代不变,但信直的灵魂丢失了,你就不配称做中国人;而书写字母拼音哪怕没有文字的碧眼金发高鼻,如果他有着一颗义人的纯真之心,就理所当然是我中国一族。
  黄河长江可以是中国,高山雪域也可以是中国。给我一片土地,让我以中正之心书方正之字,并做刚正之人,我就有一个中国!
  中国不是理想国,中国是一群理想人。
  这就是我的从民族中国到文化中国最后到精神中国的思想直白。

傅国涌:以画笔面对大炮

说起军阀,国人总是习惯地想到裂土分疆、你争我夺,想到赤裸裸的暴力,总之军阀在中国从来就是一个骂人的名词。《老照片》第三十一辑曾发表毕红的《一幅照片和一个时代的故事》,其中涉及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发生的“人体模特儿风波”,还刊出了孙传芳当年写给刘海粟的一封信。这些正在发黄的照片、书简使我们仿佛回到了历史现场,这是一个年轻的艺术家与炙手可热的大军阀之间的一场较量,一方的手中只有画笔,一方却掌握大炮、刺刀和生杀予夺的大权。但刘海粟没有因此而畏缩,而是堂堂正正地站出来,捍卫他的艺术理想,面对强大的对手,他断然发出了“鄙人提倡艺学之志不能夺”的誓言。

这场“人体模特儿风波”从1917年延续到1926年,前后经过了长达10年的争论、冲突,以1926513日《申报》报道上海县知事危道丰严令禁止美专裸体画的消息为标志,把这一风波推向了高潮。多年来,因为开设人体写生课,刘海粟一直面临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上海女子学校的校长率先指控他是“艺术叛徒”、“教育界的蟊贼”,并上书江苏教育听要求取缔制裁。如果不是他顶住了种种困难,人体写生早就被取消了。面对禁令,他决定起而反击。51718日,他在《申报》发表写给孙传芳的公开信,再三强调美术学校设立人体绘画课的必要性,驳斥危道丰的禁令。

孙传芳其时号称“苏、浙、闽、赣、皖联军总司令”,占据了东南五省富庶的地盘,是在军阀纷争中崛起的一个显赫人物,关于人体模特儿的禁令最初也不是他下达的。刘海粟的信等于揭开了这场不对等的较量的序幕。双方的观点虽然不一致乃至是截然对立的,但令后世的人们意想不到的是,手握重兵、只懂得打打杀杀、暴戾气十足的孙传芳,并没有因一个手无寸铁的艺术家的挑战而暴跳如雷,动用武力解决问题,而是平心静气地给对方回了一封信,信写得很客气,称刘为“海粟先生”。信是63日写的,离刘的信发表不过半个月,信中说:

“模特儿止为西洋画之一端,是西洋画之范围,必不以缺此一端而有所不足。美亦多术矣,去此模特儿,人必不议贵校美术之不完善,亦何必求全召毁。……望即撤去,于贵校名誉有增无减。如要怙过强辩,窃为贤者不取也。”

80年后,当我在《老照片》中读到孙传芳的这封信,仿佛墨迹犹新,禁不住提出这样一个疑问——军阀也有如此的“雅量”吗?其实,这不是军阀的雅量,而是那个纷乱的年代里,军阀并没有掌握绝对的无限权力,没有学会把手伸进他们所不熟悉的文化、艺术、教育等领域。此外,独立的民间报纸《申报》在租界的存在也是他们所无法控制的,多多少少还要顾忌一些舆论,所以才会出现这样一个奇特的现象,最有活力、最能激荡人心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正是发生在动荡不安的军阀时代。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12年,17岁的刘海粟就和几个画友白手起家创办了上海美专的前身上海图画美术院,并在5年后就设立人体写生课,开辟了一条艺术教育的新路径,重写了中国现代艺术史。

一个早就认识到“绘画里最要紧的就是人体”的艺术家,当然听不进孙传芳的劝告。 610日刘海粟又一次在《申报》发表致孙传芳的公开信说:“学制变更之事非局一隅;学术兴废之事,非由一人而定。”也就是拒绝孙传芳停止人体模特的要求,军阀这才恼羞成怒,下令上海县知事查禁美专的人体模特儿。刘海粟于715日第三次在《申报》发表给孙传芳的信,表示“遵命将所有敝校西洋画系所置生人模型,于裸体部分,即行停止。”但这只是表面上应付军阀而已,据知情人说,上海美专的人体写生课实际上从来没有停止过。孙传芳也没有深究。

刘海粟手擎一枝画笔,敢与坐拥数十万大军、用大炮和刺刀武装起来的大军阀较量,几个回合下来,虽然以他表面上的屈服告终,实际上却最大限度地张扬了他作为一个艺术家、 艺术教育家的傲岸人格,也使人体模特儿在经历十年的风波之后渐渐得到世人的默认,刘海粟成为最终的胜利者。这无疑是新的文化观念、新的文明观念对旧势力、旧礼教、旧习惯、旧思维的一次有力冲击,南社诗人柳亚子后来回忆“模特儿案,最予我以深刻的印象。”翻译家、美术评论家傅雷认为,人体绘画得到社会承认,“只表示西方思想对于东方思想,在艺术的与道德的领域,得到了空前的胜利,所以尤有特殊的意义。”

军阀孙传芳在这场较量中扮演的角色也不是人们通常想象的那么恶劣,尤其是当《老照片》将尘封的信笺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看到的也不是一个干瘪的脸谱化的军阀形象,至少不是其颐指气使、弥漫着血腥气的一面。而刘海粟的形象却在这场沸沸扬扬的“人体模特儿风波”中更显得丰满,即使放在整个中国艺术史上,一个画家能挺身与权势人物交锋,也足以惊心动魄,无论结果如何。

余世存:做不了主的主人

 小王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十六年前,他刚满周岁的时候,跟父母挤在大学校园的一间筒子楼里生活。家里非常拥挤,一张双人床就占了房子的一半,剩一半,除一张写字台放得舒展外,其他的都折叠起来,或挂起来。写字台上也堆满了东西,书,厨房的瓶瓶罐罐。厨房则是门口的过道,要做饭时就到过道里解决问题。小王的父亲那时已近中年,每天只有等爱人收拾好碗筷、抱着孩子唱歌时,才能坐在写字台前读写。妻子虽然也是教师,但妻子崇拜丈夫,因为丈夫在夜以继日地建构马克思主义的美学体系。

  夏天的时候,小王的父亲在家里唉声叹气、又痛心疾首,很多毕业生面临分配了。有一天,小王的父亲骑着他的破旧自行车穿行于人大、清华、师大之间,他找学校校党委、人事处,反映他们学校某博士生情况,那个人,自由化很严重,你们不应该接收他来工作。他的奔波有了效果,那个博士生一时之间,比今天的中国大学生提前十几年实现了毕业即失业。妻子也高兴,晚上哼哼儿歌时,对小王说:你爸爸做好人好事了。

  转眼之间,小王长大了,十六七岁的孩子,自己能看世界了。父亲也调任、升迁多次,现在是一家大报的副总编了,房子也换成二百多平米的了。老王、王编、王总、王老仍是忙碌,夜以继日地审稿、编报、出报。

  但小王看不上老王的报刊,他觉得一两千人每天只出那么几张纸,还煞有介事,实在是浪费国民资源。他多次跟老王提意见,谁谁谁很好,你们怎么不发表他的文章呢?那个问题很重要,你们怎么不报道呢?老王就会说,这个他作不了主,那个他不能作主……小王后来明白,作不了主的意思,不一定是要推给上级领导来做主,而是经常地由他来扼杀文章,由他把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老王做不了主,但老王是主人。

  小王后来跟同学小李——一个局长的儿子聊起这事儿的时候,感叹父亲一生无用,甚至帮凶。小李嘲笑他说,你懂个鸟,你跟着吃好喝好玩好不就行了吗,社会就是这样,这些资源就是拿来作践的,报纸就是工具,面目可憎也好,无趣无味也好,它管用,占着茅坑,可以哄骗,能够耍赖,这就行了。

  小王的妈妈有几个出色的学生,其中一个出了一本书,记者采写了报道和书评。稿子到老王那里的时候,老王责怪记者多事,脑子怎么这么糊涂,没有一根弦,这个人和题材有些敏感,我们不冒这个险。报道和书评都枪毙了。

  小王跟妈妈说起的时候,妈妈感叹,咳,你爸爸这个人哪,就是无私。他一辈子啊,都在较真,为真理、正义而活,都在做好人好事儿。帮忙不添乱,领导放心,用着安全、可靠。

  小王想,这么大的人了,做的事叫好人好事,就像交通厅长当街带头宣誓不闯红灯一样,是不是有些可笑,是不是有些虚伪。他后来从一个叫余世存的人那里知道一个词:类人孩。小王知道,老王就是类人孩,可怜又可恨的类人孩!

余世存:非常道之十

胡访问美国,世界瞩目。421,他在耶鲁大学对美国的莘莘学子们演讲中国之路时说:“中国将在未来15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具体来说,就是要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达到40000亿美元左右,人均达到3000美元左右,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有外国分析家认为,这是胡给中国民主化拟定的时间表,是胡给中国人的民主承诺。

 

430下午,王治郅在中国篮协的新闻通气会上发表书面道歉信。这个曾经叛逆过的热血男儿在道歉信中说:“俗话说,养儿方知父母恩。”他说:“回国的这段时间,全社会正在进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用‘八荣八耻’特别是用‘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标准进行对照、反省,我深为自己以前的表现感到羞愧。”

 

佚名诗:公行贿赂遍官场,正派清廉干不长。请送人头钞万叠,拍吹鬼脸嘴千张。惟瞻上首凭驱使,罔顾低层任考量。专制毒瘤欲根治,多元民主是良方。

 

中国近几年的金融改革历程,也是一个金融救助的政府行为。政府财政为金融改革支付了巨额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日前说,近几年来,政府替关闭清算的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埋单”,总共花了人民币5万亿元!按照中国年GDP15万亿元来计算,这个数字就占GDP1/3;相当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20.8万亿元(今年3月末)的1/4,是四大行净资产额9300亿元的近6倍。有人说:“政府埋单了5万亿,社会肯定损失福利50万亿。”

 

51出版的美国《时代》周刊,选出全球100名最有影响力人物。当选者包括5名华人,分别是中国总理温家宝、华裔奥斯卡大导演李安、中国首富黄光裕、由中国记者变环保战士的马军和中国人权斗士陈光诚。

 

54,天主教香港教区枢机主教陈日君发表谈话说,教宗本笃十六世对于中国自行任命新主教表达不满,显示中国与梵蒂冈建交谈判的进程已受到破坏,这是中国当局一手造成。一向强烈反对中国与梵蒂冈建交的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张健先生回应说:“本笃十六说中国侵犯宗教自由,此话不假;但是是否不经梵蒂冈同意自行任命主教就是侵犯宗教自由?我看不出来。(这的确侵犯了教廷自以为拥有的权力,但是那是神权,对于任何主权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罗马教廷至今仍然反对信众使用避孕套,这算什么?保护艾滋病传播的自由?……”

 

五四青年节。有诗人遣兴:德赛先生出校门,莘莘学子广衢奔。一千波动三千浪,五四风行六四云。外在强权难罢手,内存专制未除根。还须巨擘多舒展,直揽女神怀里亲!

 

56,沙子乐队在北京七九八南门空间举办音乐现场。主唱刘冬虹声称,现在是他们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著名音乐评论家和小宇在家感冒,不能亲临,于是发短信问候到场的朋友:“主唱又在唠叨吧……”果然,刘冬虹每唱一曲,都要停下来唠磕儿。北京长大的刘冬虹不善言辞,却要表达。这一次,他拿起自己的金属筷子,说他生活了三十多年,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要相信那些高高在上者的承诺。刘冬虹说,希望大家从自己的点滴做起,不要使用一次性筷子!

 

不久前,在华北电力大学举行的“绿色大讲堂”上,中国科学院生态专家王如松教授说:“抛开对人的作用性,沙尘暴在自然界中是有它特定作用的,沙尘暴可以净化环境,给海洋带去丰富的营养元素。”有人因此感叹:“好啊,让沙尘暴再猛烈些吧!”

王怡:我对中国家庭教会登记的立场——兼谈与布什的会晤

2006年5月11日,美国总统布什和他的副总统及主要幕僚,在白宫会见余杰、王怡、李柏光三位中国基督徒知识分子。之前两天,当我得知白宫的这一决定时,布什家乡的米德兰牧师联盟发言人告诉我,他们200多个当地教会,已经为此祷告了6年。我知道在中国的众教会中,也有无数弟兄姊妹在为此祷告。我将这件事告诉布什总统,对他说:200年前,第一位来到中国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在澳门登陆后花了6年,才将福音传给第一个华人基督徒。在您当选总统之后,中国的基督徒也花了6年,得到了这样一个与你交流中国宗教自由问题的机会。

布什说,去年我到北京,也去了教会参加礼拜。我补充说,我指的是中国家庭教会的几千万基督徒。于是我们就家庭教会的登记问题进行了交谈。布什说,他有一个设想,假如这几千万基督徒都从地下走到地上,主动要求依法登记。那将是一个令政府多么难以应付的尴尬局面。他们会怎么办呢。布什问我,他想象的这一画面我是否赞同?我说,这也是我的梦想。就是福音在中国的每一条大街上都被高举。基督徒走到阳光下来,不以福音为耻。而今天和您的见面,就是一个美好的开端。

我说,但是家庭教会的登记不是一个妥协的过程,而是一个维权的过程。通过登记维权,迫使政府的登记制度发生改变。使登记不再是任何意义上的对信仰的审查,这是教会接受政府管理的前提条件。我认为家庭教会可以考虑改变思路,将登记视为争取这一前提条件的维权手段。布什对此表示同意,他说家庭教会处理这样的问题,应该有更大的开放性,主动彰显自己的信仰。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我们都相信,中国基督徒争取宗教自由的努力,需要马丁•路德•金的精神,需要爱与非暴力的、温柔但是坚决的方式。

布什握手送别我们时,说了最后一句话,。他说以后我再和中国领导人讨论中国的宗教自由,会想起我们的形象。因为我们已经见过面了。中国家庭教会的宗教自由,对我来说不再是一个抽象的问题。这句话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中国也许有一亿基督徒,但中国也有数亿人没有见过基督徒的样式。对他们来说家庭教会仍然是一个抽象和传说中的问题。教会要有信心把自己的手伸出去,上帝必让我们满满的握回来。

登记问题的实质,是教会与政府的关系,是福音与世界的关系,在宗教自由之下的一种法律化。会晤结束后,在白宫接受媒体采访时,我介绍了上述谈话。作为一名基督徒和一位法律学者,我对媒体发表了对中国家庭教会登记问题的个人态度,归纳为以下5个原则。

1、社团原则。政府没有管理宗教事务的权力。政府对宗教团体只能行使与其他社会团体同等的行政管理权。因为根据宪法,政府不能因为一个人或一个团体的信仰状况而进行区别对待。宗教不构成一个歧视性的行政管理理由。因此家庭教会拒绝在宗教局的登记,只能和其他性质的社团一样,接受在民政部门的登记。教会并且有权要求作为宗教团体的登记,而不仅仅是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如果一个非宗教的社团有权登记,教会也有权要求登记。如果一个场所因为它的宗教用途而被要求登记,那么一个场所也应该因为其他任何的用途而被要求登记。

2、自愿原则。登记是一种权利,不是一种义务。在政府进行社团登记,有助于教会在治理、组织和税务等方面的成熟发展。但大量的家庭教会聚会点,不愿意登记,它们的选择不能被强迫。如果政治局的茶话会不需要登记,基督徒的聚会也不需要登记。

3、程序原则。宗教团体的形成属于宗教自由的范围,不受政府的约束。宗教团体的登记只能是程序意义上的备案制度,不能是任何意义上的对宗教信仰的审查和审批。基于宗教自由,家庭教会有权要求登记,也有权反对审查。

4、独立原则。教会有权以自己的名称登记,并决定自己与其他教会在治理和教导上的关系。政府不能强迫和干涉教会与其他任何宗教或非宗教机构,发生组织和名义上的关系。

5、普遍原则。地上的众教会虽然组织和宗派各异,但同属基督的身体,互为主内的肢体。教会的好与坏、教义的纯正或异端,不能由政府来评价。家庭教会不应接受区别对等的登记,只要有一家基督的教会被强迫登记,只要有一家教会因为不登记而受到逼迫,就应当拒绝登记,与哀苦者同哀哭,与被捆绑者同捆绑。登记即便是可行的,但登记如果会跌倒弟兄,甚至会帮助政府逼迫那些不登记的肢体,就宁可不登记。

会晤中,我替远志明弟兄,将一套英文版《十字架——耶稣在中国》,送给布什。告诉他这部电影对许多知识分子接受基督信仰产生了影响,包括我在内。这套纪录片是中国家庭教会浮出水面,进到世界的中心的一个开端。三位基督徒知识分子与布什的会晤则是一个新的开端。而家庭教会自请登记的维权运动,才是真正要到来的剧情。我对登记问题的个人立场,分享给中国众教会和一切关注中国宗教自由的人们。

王怡
2006-5-13

──《观察》首发

余杰:与布什总统交换的礼物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我和王怡、李柏光三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家庭教会成员获邀访问白宫,与布什总统在他的私人会客室里有了一次愉快的会谈。

穿过被清晨雨水滋润的鲜花怒放的玫瑰园,我们来到白宫的核心区——布什总统的生活区。总统亲自出门乃迎接我们,并向我们介绍了在场的副总统切尼、国家安全顾问、白宫办公厅主人、总统撰稿人、新闻发言人等高级官员。在开场白中,布什总统热情地介绍说:“这是我自己的客厅,这里只接待朋友。你们是来自中国的追求信仰自由的基督徒,你们是有勇气的人,我在这里会见你们,乃是向你们表达我的敬意。”显然,这不是一次冠冕堂皇的官式会见,与不久前布什同胡锦涛在办公室中的会面完全不一样。我猜想,作为基督徒的布什与作为无神论者的胡锦涛之间,显然没有什么共同的语言。另外,说话自由随意的布什很难忍受胡锦涛那刻板的背书腔调。

我们之间的谈话却轻松而温馨。我没有觉得总统的职位构成了压抑感,我把会谈看作是一位美国基督徒与三名中国基督徒之间美好的分享。我和王怡分享了我们信仰的经历:我们的妻子都比我们先成为基督徒,在属灵的道路上,妻子是我们的“老师”。这样的经历与布什有着相似之处——第一夫人也是总统属灵意义上的老师,是她将丈夫带出了那段迷惘彷徨的青春岁月。听到这里,布什哈哈大笑说:“是的,我在家里全都听劳拉的。”他也坦诚青年时代曾经染上酗酒的恶习,是信仰改变了他的一生。

我们会谈的重点是当前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布什总统建议中国接近一亿的家庭教会信徒勇敢地走出地下状态,走到日光之下。他反问说:“假如中国的一亿信徒都去要求合法登记,中共当局能怎么办呢?”谈到这里的时候,我便把我们在北京的方舟教会编辑的《方舟》杂志送给总统,告诉他说,我们编辑这样的刊物正是试图鼓励中国的信徒们像马丁•路德•金一样追求信仰自由以及普遍意义上的人权。

谈话即将结束的时候,我将自己写的访问美国的随笔集《光与影》送给布什总统,当他看到书中有他与劳拉的照片时,像孩子般地笑了,这样的笑容不会在中国领导人脸上出现。我告诉总统先生,这本书刚刚出版一个月便被当局查禁了,上海甚至焚烧了数千册。听到这里,总统拍拍我的肩头说:“放心,在我们国家,它是不会被禁的。”随即,王怡将一部关于中国家庭教会的记录片《十字架》的DVD送给总统,并告知这部记录片在国内翻刻了数百万份,对青年一代中国人走向耶稣基督产生了重要影响。最后,李柏光也将两年前撰写的一部介绍美国社会的电视专题片的策划书送给总统。

布什总统高兴地收下了这几份礼物,然后快步走进旁边的办公室,拿出几件给中国客人的礼物:我们三人每人得到了一件镌刻着他名字的领带夹。总统是很细心,还分别送给我和王怡的妻子一件别致的袖扣——在谈话中,他曾称赞我们的妻子说,她们比你们本人更有勇气。总统还冲着李柏光打趣说:“因为你没有妻子,所以你就不能得到这份礼物了。”

本来半个小时的谈话,不知不觉地延长到一个小时。后来,白宫的一位官员说,你们是总统六年来接见的第一批来自中国民间的客人,白宫以前安排的会谈很少有延长这么久的。会谈的时候,我就坐在布什总统左手边,距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跟我以前想象的一模一样。我喜欢布什单纯的价值观及朴实的家庭观,尽管在这个花花公子克林顿走红的时代里,这样的人时常遭到嘲笑。

綦彦臣:李元龙案:块土与匹夫的隐喻

贵州毕节地区的异议人士李元龙先生的案件终于开审,令人感到震惊。所震惊者有三:其一,起诉书如此粗糙,竟然被法院受理;其二,《宪法》在贵州竟然如此之不值钱;其三,道德的批判竟成了被控的项目。

这前两者,我已“奋笔疾书”公开信致毕节中院及辩护律师。现在,该静下心来,引经据典地讨论第三个问题,即李元龙道德批判的文明价值。

李元龙那篇《不光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文章所谈得故事,让人都似曾相识,这个似曾相识往往见诸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中。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这种现象的根源就在于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稀缺,并且由于稀缺品可以换来较好的经济收益,才有人极力地将自己打扮成道德形像。至于那个死了娘的书记,还有那死了女儿的校长,不过是两个精明的交易员而已。

在本质上,无论两个交易员禀持什么样的意识形态,他们的举动都是反文化的,即称为“有伤风化(礼教)”。——请记住这个有伤风化可比大学校长嫖娼严重多啦!我们在坚持“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自由”之诉求下,能够为“栽在嫖娼”上的校长作辩护,而在文化合法性那里我们却无法为死了娘还开会的书记、死了女儿还办公的校长,予以任何辩护。

这样的党文化战胜了传统文化的案例,实在是人性之耻。历史上没有党文化,但也有此类丑闻。所以说,李元龙先生站在传统文化立场上进行批判,绝不可能称为犯罪,也与目前胡先生讲的“八荣八耻”没冲突。

话休絮繁。让历史往回倒220年,即1786年,这一年是大清乾隆五十一年。在浙江省的平阳县,出了一件大大的丑闻:干了八年知县的黄梅,借母亲九十大岁之机,大敛一把礼金;可是在肉林酒海、笙歌款戏中,老太太一兴奋,竟然痰攻心窍,死了;黄县长正陪本地重要客人看戏,为了不惊扰诸位,只好秘而不报,一切按既定程序进行…

黄县长(现在就设想他兼书记一职吧!)的好日因此也快结束了,随后他有伤礼教(风化)的举动抖出了他8年的贪贿史。这个案子搞得很复杂,中央派员被轻易打发回京,主张揭发黄梅的浙江学政窦光鼐也受到了最高领导人(皇帝)的批评,称其为:“进退无据。”最终,老窦这个正厅干部顶着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弘历先生的批评压力,发动平阳县的国家后备官员即生员--全县范围内举证,终于扳倒巨贪黄梅。黄梅如果能跨越220年的历史,上了今日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之类的节目,肯定也可以荣膺“中国第一县委书记”(或县长)。

因为他为了爱护下级干部、创造好的投资环境,所以才把一次家庭庆典办成了引资会议,实在是“公而忘私”,以至于老母死了,也不中断程序。如果隐去那么难以揭发的贪贿史,把他当成一个先进人物来对待,他能拿到奖杯,并拥有无数的掌声和眼泪。

——这只是一个假设。因为物理学的能力有限,没有在实践中发现时空隧道,让黄梅赶到1786年的未来即2006年。但是,中央电视台在李元龙先生因痛批现代黄梅而被定为“犯罪嫌疑人”之后,却推出了一个改进版的黄梅,他叫陈健。

因为,陈健为他的战友金训华守墓36年。后来,人们发现:不是守墓,而是扫墓。再后来,人们又发现:36年的扫墓并不是坚持不懈,而仅是他比别的战友来得次数多。

既便如此,又有什么可挑剔的呢?陈健已经为常人所不能为。不幸的是,他的道德被诱奸了!所谓“声妓从良,晚景犹好;白头失贞,一生徒劳。”

道德操守与利益交换本无可厚非,但是一旦企图过高的利润就成了丑闻。道德诱奸,也就变成了道德通奸。

陈健,在李元龙们试图重建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时,再一次成了道德堕落的代名词。而正是陈健丑闻的存在,才凸显出李元龙道德纯洁化举动的巨大不幸。而且,这样的不幸在封建社会比现在的发生概率低得多。黄梅“母丧演戏”被揪了,并拔茅茹般地带出经济问题;在黄梅之前的1500多年前,中国东汉也揭出了陈健式的人物即伪君子赵宣,揭发者陈蕃英名再播,为摇摇欲坠的东汉达了一剂强心针。

赵宣在被揭发之前,已经为父母守了20年的丧,即在墓道里吃住了20年。

这是一个道德奇迹,但是一个叫陈蕃(即为王勃《滕王阁序》中“下陈蕃之榻”一句所指的陈蕃),认为这样的道德作假已经不近人情。周密调查的结果是赵宣20年间添了五个孩子,守丧期间过性生活是那个时代的道德大忌。剩下的故事就无须费笔墨了,有那时的一句民谚可资证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公平地说,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丝毫比东汉末年强不了,也没法与清朝中期相比。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一位叫李元龙的人挺身而出,力以捍卫传统道德为已任,结果身陷囹圄。而李元龙的尴尬,毫无疑问地告诉我们对于中国目前的道德颓势,无论提倡“八荣八辱”的胡先生还是“开涮”某书记的元龙先生都不可能有大的作为,除非我们选择另一种政治文明,正所谓:块土不能阻狂澜,匹夫无以正颓夫。

──《观察》首发

李元龙案开审家属受压

 

【2006年5月11日狱委讯】RFA/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捕的贵州记者李元龙一案星期四开庭审理,家属及一些异议人士到场旁听。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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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岁的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因在网上发表文章批评执政党,去年9月29号被国安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该案星期四在毕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上午开庭,直到下午四点。记者当日致电他的妻子杨秀敏了解开庭情况:“他很瘦(精神怎么样)还好吧。(过程顺利么)还好吧。(你们多少人去了?)他的朋友,我的朋友,2 0 多个,也有些我不认识的人。(听说家属只有两张旁听证)是,后来不知怎么又补了四个。”

除家人之外,一些异议人士陈西、赵昕、廖双元、吴玉琴也到场旁听。而这四个旁听证是他们前一天整天在该法院外进行无声抗议的成果,他们举着的抗议牌写着:“夜郎还在自大,创钳制言论最恶案例;黔驴自然技穷,造侵犯人权极劣明证!”

案件引起各方的密切关注后,官方不断对家属施压,希望压低营救的声浪,杨秀敏婉转的告诉记者:“现在没有宣判结果,我不方便多说话,(当局有没有教家属不要与外联系?)这我也不好说,你们自己理解吧。”

庭上有两位律师为李元龙进行辩护,一位是独立中文笔会法律顾问李建强律师,他义务为因言获罪者进行无罪辩护。星期三的海外博讯新闻网上刊登了李律师的辩护词,指官方列为罪行的《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四篇文章在内容和造成的社会影响上都不构成犯罪,属于宪法中承诺公民拥有的言论自由权范畴之内,以此来反驳官方对李元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

而另一位是家属早期聘请的当地律师陈胜华,他星期四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不方便透露辩护词:“(今天开审的内容可以透露么?)不可以的。(过程顺利么?)还是按照法律程序的,我们这里还是文明社会。(两个律师的辩护词有不同么?)这个不便与你们说,你们要谅解我,理解我,尊重我的自由。(是受到压力么?)没有,也没怎么说。这案件的看法、辩护意见,是我个人的观点,我们做律师的按法律程序提出观点,法庭采不采纳就另当别论,在西方国家还不是一样。(你开身前有没有与李元龙见过面?)见过(李建强律师与他达成了无罪辩护的共识,你也是么?)我不愿意说这方面的事情,我是律师尽好律师的职责,至于其他,我是从不关心政治的,不想和这个沾一点点边。”

对于律师们的辩护,家属表示满意,但对于审判结果不抱太大希望,李元龙的弟弟李进对记者说:“共产党的法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说你有罪就有罪,究竟则么判现在还不知道,反正按照我们在这社会生活几十年的经验,估计是凶多吉少。”

李进还转述了他们的父亲听审完说的一句话:“所谓的司法独立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我父亲是几十年的老共产党员,也曾在一家小企业担任党委书记,以前我们说什么对共产党不满的话他都会制止我们,但今天我终于听见他说了这么一句。我父亲既然发出了这种感叹,肯定是有他的原因,我也没再问,怕伤他的心。”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的采访报道。

 

广东和深圳秘密警察迫害异议人士出新招

【2006年5月13日狱委讯】中国信息中心报导/深圳又一名异议人士熊忠俊因遭到警察的变相驱逐,被迫离开深圳住地。

熊忠俊对记者叙说了被警察驱赶的详细过程:2006年5月11日上午九点多钟,还没有睡醒,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我急忙下床,打开门一看,原来是所住花园管理处的人带着保安来查房,他们先让我拿身份证给他们看。他们看后问:”你怎么不是租房的人?”我回答租房的人是他的朋友,他是暂时住这里,因为没有工作。他们让我到管理处去一趟。我去了管理处,以为补充登记一下就可以了。没想到,他们又问有没有暂住证。我说有,不过在宿舍里面。他们又是做什么的。我说暂时没有工作,正在找。他们说我不符合居住条件。我说:在深圳找工作的人很多,是不是都不能在深圳住?我又不是什么坏人,如果真有问题,可以把我赶走。查房的人说,有人投诉说你的出入不正常。我说:这里每天24小时都有人出入,早上有比我起得早的,晚上有比我睡得晚的。但没有用。我知道又是警察在搞鬼,他们既然铁了心要赶我走,总能找些歪理由,所以没有跟他们继续说那么多。熊忠俊走的时候,管理处的人吩咐保安再也不要让他进去。 

据悉,此前居住在广州市内的知名异议人士野渡和到深圳打工的异议人士李剑虹女士都受到警察类似对待,警察通过与租房业主或招工单位”打招呼”等非法办法,让他们无法在广东立足,实际上是变相驱逐出境。

──《观察》首发 

 

严正学起诉台州市民政局

 

【2006年5月13日狱委讯】

《维权之声》记者麦珂报道/围剿中共黑恶官员,著名画家行为艺术家严正学,网上发起签名,截止记者发稿时全球签名已达403人。

自2006年2月13日,严正学到中南海新华门前进行全球接力绝食抗议返台州后, 3月22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严的行政上诉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当日,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台州各市县的旁听公民,座无虚席。

被告台州市民政局法人千夫所指的高官丁林超缺席,市民政局张鸣翔和浙江星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项靖南代理出庭。

庭审中,原告严正学理直气壮的遣责赢来了阵阵经久不息的掌声。出于对黑恶官员的憎恨,更由于代理律师项靖南的恶行和出言不逊的诅咒引发群愤众怒。在庭审结束时,被旁听公民围堵,在愤怒的声讨声中,理屈词穷的被告和律师抱头鼠窜,灰溜溜地逃遁进入法院办公楼,才使这一群发事件平息。 

2006年3月10日,严正学先生于台州市市长接访日,再次提起控告。此后又四次去台州市民政局信访。丁林超避而不见又拒不答复。依照《信访条例》规定,行为艺术家严正学再次将台州市民政局以“行政不作为”向椒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严提出对椒江区法院行政庭的整体回避。此案由椒江区法院转台州市中级法院审核,台州市中级法院作出裁定:由温岭市人民法院异地审理。日前,此案已正式受理立案。

围剿中共黑恶官员,台州高官丁林超第三次被诉上法庭,不日将公开开庭审理。以下是本案的《行政起诉状》:

行 政 起 诉 状

原告:严正学 汉族 男 职业画家 年龄62岁 住所地:北京市回龙观天慧园五幢一单元101室 台州小灵通 :8657593

被告:台州市民政局 法定代表人:丁林超(局长兼党委书记)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

诉讼请求

①、确认台州市民政局在台州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接待来访事项后,15日内拒不向原告作出《信访书面告知答复》违法;判令被告受理原告的信访,并依法 (《信访条例》第22条 )作出书面处理答复。 

②、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2年4月15日, 原告为岳父母向被告下属天台县民政局购买位于天台县水南后山岩下水坑公墓第一排(3、4)两处坟墓(见证据①)办完购墓手续后(见证据② ),修简单墓面立坟碑。 原告后因去欧洲和美国,未能年年回乡为岳父母祭奠。

此后清明, 原告只是委托亲友去公墓祭祖 。2003年清明, 原告委托的朋友已找不到 原告岳父母的坟墓,经查询才知原告岳 父母坟墓,由于政府的政治报复已被天台县民政局盗掘,另有新尸正寝。

岳父母的坟墓被掘卖,做子女的彻夜难眠,欲哭无泪。台州人说:“祖宗坟出气了!”,指的是倒了大霉。原告岳 父母的坟墓不仅是出“气”了,而且被彻底地洗掠一空!

委托亲友两次用挂号信向天台县民政局交涉,天台县民政局拒不回复(见证据③)。为此,故原告特地赶回台州。向被告台州市民政局当面举报“天台县民政局拒不回复的不作为行为”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05年10月29日向被告提起复议又拒不受理。被告台州市民政局为袒护实施 政治报复盗卖公墓的违法行为,竟递给一份所谓“天台县殡葬管理所”的答复(见证据④),答复告之:目前(骨灰)公墓价格为 6680元,……现在只需再付3080元再买。

被告支持了天台县民政局掘坟盗卖的政治报复行为,不仅不纠错,反以“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进行政治恐吓,非法索讨 “只需再付3080元,”是明显的敲诈勒索。 

中共的地方政府已堕落到如此黑恶的程度!(见证据⑤) 

查台州市民政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丁林超,官为处级。原在山高皇帝远的仙居做惯了独断专行县官;后坐镇台州水利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为台州高官时,任意挥霍纳税人的血汗钱,被属下 杨春红、郑冬菊、张贤根等举报(见证据⑥),因为杨春红又报警揭露丁林超们性骚扰的罪恶 。有权就敢骄奢淫逸、就能生活糜烂、就要花天酒地的同时也设下了血醒加害。

2005年2月2日,丁林超仍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包下椒江宾馆多功能厅,官费设宴几十桌弹冠相庆。为报复举报人杨春红, 仅因为属下杨春红不愿和他碰杯敬酒去找茬。竟指使手下在众目睽睽之下,气壮如牛地伐杀、毁人容貌。丁林超在一手导演的毁容案中,化的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台州高官丁林超酒壮色胆,成了“上肉山,下酒海”的“公扑”,逼迫其女属下干杯不从,竟血涤酒宴。一个抗命的女公务员被戳破脸额,贯穿性伤使受害人满嘴喷血,近十公分刀伤直穿耳屏,在血流如注的挣扎求救声中,丁林超竟仍宣布:“酒宴继续进行!”这是何等的残忍(见证据 ⑦)。撒旦也不至于如此的灭绝人性,禽兽也不至于如此丧尽天良啊!

其更丧尽天良的恶行请看:丁林超在“官权毁容案”后 所作为的“ 活人送火葬场案”。

台州高官丁林超统一口供、摆平关系并隐匿关键证据“现场监控录像”,疏通关节将(一年后)脸部仍留有明显凸出条状疤痕6.5厘米的毁容做成“轻伤”(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明显条状疤痕5厘米为重伤)。逃避了“毁容、渎职、见死不救”的惩处,官官相护,平调为台州市民政局为最高长官后,又成了惨绝人寰、 惊震全球的 “活人被送火葬场案”被问责的官员(见证据⑧)。

在浙江台州打工的四川农民工尤国英没钱治病,在台州被送进火葬场。台州市民政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的丁林超真是难逃其罪!尤国英的遭遇就是血泪的控诉。之所以如此,就是地方权贵丁林超之流,一方面对国家资产肆无忌惮的瓜分,对人民的残酷压榨和对公民财产的疯狂掠夺;一方面又用民脂民膏 花天酒地,骄奢淫逸,生活糜烂。

其肆无忌惮的瓜分、疯狂掠夺请再看:“恶官喝死人血案”。 

2002年天台县政府划扒50亩土地,投资150万兴建了“天台水坑公墓” (见证据⑨),一年后的2003年8月11日,在“官商勾接、以权谋私”的黑箱中,竟变成私人老板私有。强盗的手段 ! 强盗的作为!强盗的逻揖!鲸吞国有公墓后,竟以“全面殡葬改革 ”和“按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为政治借口,将原告为岳父母于2002年4月15日向天台县民政局社事科购买的水坑公墓第一排(3、4)两处坟墓,掘坟盗卖。

此即本案所指在“台州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登记接待来访的事项。本案中的“公墓”是政府向社会推出的公共产品,原告为岳父母向被告(民政局)购买公墓,已支付了 3600元,获得了相对永久的安息权。不到一年,即因政治报复被掘坟盗卖;意味着原告精神和财产权遭受侵害和损失。天台 县民政局作为出卖公墓的单位并负有管理公墓的责任,属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出具盖有“天台县民政局财务专用章”的《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 为什么对公墓被 掘被盗卖而拒不答复?而在台州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 向被告 台州市民政局上访后(见证据 ⑩),又仍拒不作出《信访书面告知答复》?此后,原告又三次去被告处找丁林超索讨《信访书面告知答复》,丁林超不仅避而不见,竟仍是拒不答复。

一方面疯狂敛财,一方面疯狂挥霍。中共地方政府就是这样不顾人民的死活,党政官员的整体腐败就是做官不为民,贪图享受的花天酒地,骄奢淫逸和生活糜烂已到了极端道德伦丧的地步。无论从“官权毁容案”“活人被送进火葬场案”还是 “恶官盗卖死人墓案”都是丁林超身为台州高官的杰作。当政府的权贵持权任意残害、任意掠夺,使权力变成金钱,将人民奴役的时候。请恶官们别忘记:中共的政权,是靠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家的。 

特别提醒:国歌的第一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还会再起来!

被告在台州市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接待来访事项后, 15日内拒不向原告作出《信访书面告知答复》违法;判令被告受理原告的信访事项,并依法(《信访条例》第 22条)作出书面处理答复。现提起诉讼,请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此致 

椒江区人民法院

原告 :严正学

04/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