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见官矮一级的中国记者现状

在国际上有因为歌颂过法西斯和希特勒而获奬的新闻记者吗?在中国却有,不让反思文革,却让歌颂毛泽东;不让纪念六四,仍旧肯定屠城,因为这是党中央给全国定的主旋律。

《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阳小青被湖南隆回县的警察抓捕后,我看过他惊恐交加、悲愤欲絶的妻子龚杰写的呼救信。阳小青是因为写了两篇揭露湖南隆回县当局把价值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人民币的国有资产,以低得出奇的价格出售给政府领导人的亲属,被隆回县委书记杨建新下令追捕五个月后被抓的。

为他呼吁的妻子,也是新闻人的龚杰也面临同样的恐惧,从那时起,我就关注着阳小青的命运。现在他竟然被涉嫌“敲诈勒索”而遭起诉了。

抓捕记者的官员级别越来越低

六四时期我和一批记者被追捕,那是国家在抓我们。后来又发生高勤荣、姜维平案件,那是省里的大员要治他们的“罪”。现在令人吃惊到,一个县里的书记就可以把北京的记者抓走。

决策者无论级别高低,都是政府官员,而不是法律的代表。警察、法院都是官员的工具。

二十五、六年前,当时的人民美术出版社社长、画家邵宇和我开过玩笑:“无冕之王,见官矮一级。”确是当时中国记者的处境,那时因为中国没有新闻法,搞新闻的本身就是“国家干部”,到那都得听当官的。现在仍然没有新闻法,记者的处境比那时更坏了,他们因为揭露腐败、为民请命,可能遭到各种各样的惩罚。官员可以假以莫须有的罪名,轻而易举用法律惩罚记者,不害怕者能有几人呢?

喉舌化严重腐蚀新闻队伍

在中国,执政党要求记者喉舌化,使得官员随意惩罚记者的权力更大。这是新闻队伍腐败的根本原因。

去年八月,《中国青年报》社总编辑李而亮公布新的考核条例,规定每月读者调查中,阅读率最高的前三篇文章的作者,每篇加五十分;获团中央书记处领导批示表扬的,加八十分;受国家部委或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的,加一百分;受中央领导(政治局委员以上)批示表掦的,加三百分。当时的《冰点》主编李大同立刻写了致总编辑李而亮和编委会的公开信,以示抗议,并得到中青报大多数中层干部和编辑记者的声援,结果李而亮被迫收回了这个考核条例。

这是在全国最优秀的报社、最优秀的新闻人中发生的事,只能算得少数。而全国更多的报社,更多的新闻人会服从这样荒唐的考核条例,会放弃那最低的五十分,去追逐那八十分到三百分。

总理一笑一挥手记者获奬八百元

在今年的两会上,可以看到这样的追逐。上海证券报发表《总理笑对股市一嗓子》的现场报道,作者是该报的首席记者、政经组主任。好在文章不长,可以全文引用。

“温总理,今年股市会让股民赚钱吗?

听到《上海证券报》记者卢晓平的提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停下脚步,微笑着转过身向记者亲切挥手。

上述一幕发生在四日下午,温总理参加全国政协经济联组论离开会场时,本报记者忍不住向总理喊了一嗓子。“

以上是严格按照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构成的场景,可惜的是新闻采访并未能进行,时间、地点、人物的交代就是记者获得的一切。令人吃惊的是该记者竟然能把报道写下去,虽然写得不长。

“此时无声胜有声。记者从温总理一笑一挥手之间,分明看到了今年股民获得丰收的希望,看到了股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看到了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看到了证券市场交易品种不断增多,看到了更多的信心和希望。”

奬励“假”新闻本身就是丑闻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公布过这样一组数字:在最近十年的改革中,七千万股民在股市中的损失超过一点五万亿。首席记者卢晓平是否能想得到上海市的股民会因为你一口气写出的五个排比句再损失多少血汗钱?你的报道是不是假新闻?你是否能对股民负得起责任?

就是这篇二百来字的通讯被评上《上海证券报》两会的好稿,首席记者卢晓平获得奬金八百元。

在新闻自由的国家,这样的新闻报道属于丑闻,在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见怪不怪,属于正常。我工作过多年的通讯社,就是以报道的官员权力大小来给记者评奬的。当年获最高奖的一定是有关邓小平的,等而次之是总书记、总理。全国评新闻最高奖范长江新闻奖,获得者的成就竟然是:“参加报道过九大、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在国际上,现在有因为歌颂过法西斯和希特勒而获奖的新闻记者吗?在中国却有,不让反思文革,却让歌颂毛泽东,不让纪念六四,仍旧肯定屠城,因为这是党中央给全国定的主旋律。

王丹:举报制度的真正动机

大陆四川武胜县工商局长龚远明举报武胜县主要领导后,4月7日在家门口被黑社会砍断脚筋,头部也受重伤,在此之前,龚远明已经遭受人身威胁,为此他提前写好了遗书,并向上级部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就在被黑社会砍成重伤的前几天,龚远明再次向四川省公安厅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但是很显然,上级部门并没有为他提供保护。

同龚远明比起来,鞍山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李文娟的遭遇虽然少了一点血腥味,却比龚远明的经历更为曲折,自从向国家税务总局实名举报鞍山市国税局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来,她被两次辞退、一次劳教、至今被监视居住,身处社会治安状况恶劣的中国东北,李文娟和她的家人,基本上不敢出门,即使在中央电视台报导了她的遭遇后,情况也没有好转,相反,李文娟对记者说:她和她的家人“危险系数增加了”。

而龚远明案和李文娟案,不过是实名举报被打击报复的案件中很普通的两例。当网路舆论为他们呐喊声援的时候,也有网友无奈地指出:敢于实名举报的人,简直是傻子,实名举报等于找死。因为接待举报的上级部门,按照惯例,并不亲自查实举报信的真伪,大都是将问题推到下面,甚至推给被举报人,比如说,李文娟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鞍山税务局的违法违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却将信转到鞍山市国税局领导手里。让被举报者来查处自己的违法违规问题,这简直荒唐透顶!实际上只是为了把举报人李文娟出卖给被举报者。这样一来,实名举报者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本来,遵守和维护法律是公民的义务,更是执法部门的责任,如果这些权力部门确有制止违法犯罪的诚意,对于违法犯罪的线索,均应大张旗鼓地欢迎,并建立妥善的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和权益,而不是只鼓励实名举报,更不应违法法律,将举报内容透露给被举报者。这是很容易理解的简单逻辑,但是,中国政府不懂,中国的司法机关不懂,中国的立法者也不懂,他们不是真的不懂,是装作不懂。在他们看来,那些因为贪污腐败被举报的人,要尽量保护。在无官不贪的现实状况下,如果真心诚意地欢迎举报,那么,谁还肯给中共卖力呢?

所以,鼓励实名举报其实是一种推脱,更是一种威胁,官方借助他们最善于玩弄的文字游戏,告诉举报人:你要考虑好举报的后果啊,尽量还是不要举报啦,即使少数情况下被举报者受了查处,举报人的日子也是不好过的。于是,就一再鼓励实名举报,一再把举报人的资讯透露给被举报者,一再有被举报者被打击报复。辞退、提前退休、劳教、动用黑社会砍杀等等方式,都给实名举报者预备着呢!被举报人安然无恙,而举报人总是被报复的事实等于向这个社会宣示:谁实名举报谁倒楣。因此,所谓的欢迎实名举报,实质上就是根本不欢迎举报,所谓的欢迎实名举报,实质上就是为了发现并消灭那些反感违法犯罪的腐败行为并敢于起来公开反对的人。

王中陵:胡锦涛访美观图有感

 

┌────────────────────────────┐
│ 友人网上传来胡锦涛访美图片数帧,声情并茂,岂可无诗? │
└────────────────────────────┘

      欢迎
      (遇退党横幅)

      与时共退待君临,横幅高擎亿万心。
      故土胡趋多媚客,他乡未必少“知音”。

      “中功”崛起
      (御前侍卫戴白手套举中指雄对世界记者)

      如此中流拥独夫,昂然崛起挺当垆。
      可怜近水熏“涛”后,吓煞群芳折煞胡。

      斥红
      (遭《大纪元》记者王文怡抗议)

      坪前深浅费疑猜,忽遇祢衡面若灰。
      一脉常弹浓胜水,谁将流放背乡来?

      美人回眸

      花团锦簇可怜生,南草寻芳竟忘情。
      痒在白宫人不识,回眸一顾两倾城。

      勒马
      (胡走错方向被布什拽回)

      修补红楼掷万金,前瞻后顾费沉吟。
      拉君一把君休恼,领导中流要小心。

      耶鲁大学讲演
      (胡言:辛亥革命推翻了千年君主专权云云)

      民主无根恨博浪,不提封建异陈章。
      雪山昨化泥坡尔,赤县何时葬始皇?

      (2006-04-22)

昝爱宗:记者无话可说的背后——为五月三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而作

 有些政府,冒充人民政府,于是它便真的成了这样的“人民政府”,即从来不把人民当人民看的所谓人民政府。

   有些记者,冒充独家报道的记者,当他还没有张口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巴已经被一种外在强力给堵牢了,他不再说话,最后连舌头也退化掉了,开始不会说话了。

   从此,记者的声音,就成了只会传递上面人民政府意志的声音。

   这样的记者,从来没有找到过自己丢失的声音,也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的声音。

   当然,我们可以把这样的记者不叫记者,只叫喉舌。

   或者,这样的喉舌也是他人喉舌,不是记者自己的喉舌。

   非常不幸,笔者也是一个记者,本来是要说话的,先是耳朵被堵塞,再是嘴巴被捂住,

   然后经常洗脑,我觉得这样一个环境下,记者就会变成一个丑八怪,听话虫,乖乖狗,

   苟活在人世间,有话不能直说,有屁不敢乱放。 

   其实,记者的要求非常简单,就是做真实的报道,说真话。可现实是残酷的,有学者这样总结写作者、言说者所坚持的最后底线:

   一、尽量说真话;

   二、当真话不能说的时候,尽量沉默;

   三、当不能沉默的时候,尽量不说假话;

   四、当不能不说假话的时候,尽量不说危害他人或有害于他人的假话。 

   我们看到,这样的写作者或言说者,在一步步地修改自己所坚持的底线,可见说真话是多么艰难,多么的无奈。

   为什么我们有自己的嘴巴,却不能自由地表达呢?说真话难以做到,沉默难以做到,不说假话难以做到,不说有害于他人的假话难以做到。那么,这些写作者、言说者,还能做到什么呢?

   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人说了真话并不一定会死,虽然人最终也难免一死,但为什么人却以为说了真话就会死呢?因为这样的人还没有获得免于恐惧的自由。死不是恐惧,被吓死却是出于恐惧。

   假如,人真的是因为说了真话而死,那么,这样的死岂不可以照汗青?岂不是能够上天堂?历史上,文天祥已经做到了,更多的仁人志士也做到了,他们都没有死,他们活在历史中,也活在我们心中。 

   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人却连活着和死去都不明白的时代,是不能责怪人们太多的,我们每个人生来岂不都是贪生怕死的吗?

   事实上,缺乏信仰,没有声音,人活着又与死有什么区别呢?

   一次聚会,我听到一位杰出的律师讲述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2006年春节前,浙江金华的兰溪市某乡发生一起政府强征地事件,本来,政府征五亩耕地是需要省里审批的,可一个乡镇就可以越权乱来。一个农民为了捍卫自己的几亩耕地,以死抗争,当众喝了半瓶农药死去。可在场的官员怎么说,他们都说那农民是喝假农药,要吓唬吓唬政府的人。

   可谁知那老农却是喝的真农药,等喝了半瓶被人强行夺下去的时候,老农已经不行了。

   这样的悲剧发生后,政府紧急出动,他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掩盖问题,更坏地制造矛盾。政府先是出了10万元给死者家属,村里又拿出16万,两者相加26万元人民币,或补偿,或封口费。再是封杀新闻界,若你是县级新闻单位,不准采访报道;若你是市及地区级新闻单位,同样不准采访报道;若你是省级新闻单位,不管你公开号称“投诉灵”或“24小时值班”,同样不准报道。差不多,在一个省里,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通天”了。政府似乎真喜欢这样做,也擅长这样“补救”。人死了,就死了。看看政府都在做什么呢?用某中国特色的“首长”的话讲,就是“人都死了,就积点德吧”。

   好了,政府拼命掩盖真相,新闻界鸦雀无声,律师虽然愤怒却也无能为力,因为当事人已经被做“工作”了,这死去的老农有孩子在县两个中学工作,他们承受的压力比一般人都大。这些压力无非是已经“死了”,“一了百了”,“要相信党和政府”,否则“你还要不要饭碗?”仿佛政府是施舍,政府从来没有错。这样的政府,难道不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我希望有关看了我文章的人士或部门,真心地去兰溪市政府和当事的农村去调查了解一下,看看为什么在中国揭开真相是如此的艰难,如此的无助。

   中国有潜规则,说了不做,做了不说,敬酒不吃吃罚酒。本来。公民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可事实上,只有恐惧的不自由。

   其实,我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了,某个省的正厅级一把手从楼上一跃而下摔死之后,政府的人同样是“积德论”,仿佛人人都要积这样的德,不管真相是否存在。这样,人死与一个蚂蚁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一年,浙江海宁有位叫吕海翔的农村青年,被村里人称为可以横渡钱塘江擅长畅游的人,可偏偏不明不白地死在一条小河里。死前,他被当地的公安以涉嫌嫖娼的理由而被带上车。人上车后怎么会死了,而且死在河里,就更加不明白了。一个人死了,他肯定有家属,家属当然要讨个说法,要个真相。可没有得到真相,有关部门赔了5万元钱(政府若没有错误为什么又赔钱呢?),也没说清楚是不是人命钱。于是,家属到北京找新闻界投诉(他们已经不相信上访这样渠道了),后来中国的报纸也就《东方早报》、《新京报》和《南方周末》三家报纸给刊登了,浙江省的报纸一点消息也没有披露。后来听说,公安到死者家里抢死者尸体,其家属不肯,担心被公安强行火化,于是就用巨大的钢筋把死者遗体和冰柜焊接在一起。再后来听说当地村里围堵高速公路,想把事情弄大。更有勇敢的村民在村里的墙上写着“海宁公安是披着合法外衣的黑社会”,据说当事人还被拘留了几天。这样的事情,已经被北京和广州的新闻单位证实,可浙江省内新闻单位却没有任何报道,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我想,刚才农民的思维是对的,他们已经不相信上访这个渠道了,政府只会堵而不会疏,于是他们找新闻单位。可眼下,我们的新闻单位却比几年前更加退步,宣传部管报纸,所以政府的丑闻很难从报纸上看到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能批评一个县就不错了,可金华兰溪的丑闻,只是一个村子和乡镇的事件,却得不到公开的机会,这难道不能证明新闻界在退步吗?连批评一个村都难,谁去指望媒体批评一个省、一个国家部委、一个国家领导人呢?

   新闻自由在哪里呢?真相又在哪里呢?

   是不是还有一些未被证实但却真实发生的悲剧,每天在发生,冤案时时在积累?

   真相何时才能会大白呢?

   没有真相,没有报道,更没有揭丑记者,有时候只能道听途说了。又有什么办法呢?你不是记者吗?好,你去采访一个地方的冤案,丑闻,重大污染。群体性事件,我真怀疑你能否安全地离开新闻发生地?不是被堵截,被打击,就是被收买。

   曾有个记者反映,他接到这样的投诉,某地一农民,出于受伤害和报复,连杀几名乡干部。该省没有一家媒体报道,连网上也没有。怎么办?有记者可以调查吗?轻则发不出任何稿子,而且还有可能被开除。严重了被拘留,甚至被严惩。

  某地水产市场,某经营贩子因为摊位与市场管理人员发生矛盾,管理人员大打出手,致贩子死。后来,政府和有关部门赔了35万,主要担心当事人家属告状或到北京上访,政府花钱消灾,息事宁人。一句话,人命值钱了,或者人命可以买了,只要他们有钱,打死人可以用钱来解决。至于公平、正义、法治,已经毫无关系了。 

   不是文天祥说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吗?山西的记者高勤荣是如何揭丑的,又是如何进大牢的?辽宁的姜维平还是香港报纸驻内地记者,不是照样入狱吗?

   难道他们就不敢把你这个的内地记者整死吗?是的,他们敢,坐牢,只是先期警告。下一步,他们有可能做得更多,更极端。因为权力在他手里,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无限的权力,也是最容易滥用的权力。 

   可是,一个事物都有两面性,不知道有关部门有没有想过,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文天祥死了,他却世世代代活在后人心中;邵飘萍、林白水、李公仆、闻一多、费巩、史量才等也一一死了,可我们今天提到他们,就是表明他们仍然活着。

   真正的死,是没有人知道的死,那才是真正可怕的死。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谁又能不死呢?早死晚死都是死,不过多个几十年,或少个几十年而已,死也要争取言说的自由和真相的披露,是何等的有价值。

   用死来吓唬人,是强权者最疯狂的软弱。“死后那管洪水滔天”这样的誓言,无论在地球上哪个地方说出口,都是对人类文明的枪杀,对人类文明的犯罪。

   人是为未来而活着的,而不仅仅为了今天活着。

   古代,封建专制朝代是禁止言论自由的,遂发明了“文字狱 ”。而当今,不但有“文字狱”,还有“文字毙”,当局不爽了可以干掉乱说话的。当然,“干掉”有多种形式,“文革”时期张志新被干掉、“文革”后王申酉被干掉是其中之一,改革开放时期像高勤荣、姜维平等被干掉也是一种。现在,还有不让记者说真话,不允许民间办报纸,也是另外一种“干掉”。如此种种,都是倒行逆施。

   为未来活着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人们不得不考虑,但却不能怕。怕,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虽然我们面对的现实,比如那些突发的恶劣事件,偏偏是文人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文人想象不出来海宁吕海翔之死的真相,也想象不出金华兰溪一老农喝农药抗争却被认为是喝假农药吓唬人这样的极端案例,但我们知道现实惟一可以成为历史的就是真相,真相与未来同在。我们要认清现实,克服任何不利于现实的困难:

   首先,我们的报纸不是独立的报纸,不是民间的报纸,没有新闻自由,没有自负责任的报道的自由。

   再者,我们的记者习惯于听令,而不是站好自己的位置,当好自己负责的记者。

   第三,我们国家宪法上清楚明白地写着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与我们的真实情况相反的,公民不可以自己出报纸,更不能自己办电视台,怎么能够有说真话、挖真相的机会和可能呢?

   虽然宪法没有说公民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假的,但宪法也不能保证公民的这几个自由是真的。我们的报纸、电视台,甚至网络,该如何说出真相、直面现实呢?

   正如开头所讲,有的政府,冒充人民政府,于是它就成了真的人民政府,真是奴役人民的政府;有的记者,冒充获得了真相,于是他所写的就成了真的真相,真的成了不能揭露真相的真相。

   所谓“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我最不赞成这段话,历史就是历史写的,真相就是真相本身在支撑,记者不过是记录者而已,不说假话就是了。

   我希望,新闻记者,包括我自己,尽量不说假话,尽量去接近真相,介入现实,干预现实,尽量不相信那些冒充人民政府又不为人民做事的机构和部门所说的话、所表的态,尽量保持自己的独立言说自由的天赋人权,尽量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也对自己的生命价值负责。   

让阳光射进黑狱:政治犯王小宁其人其事

让阳光射进黑狱:政治犯王小宁其人其事 

中国信息中心 

 

【2006年4月30日狱委讯】又一个惊人的惨剧从中国的黑箱传出!三年多之前,2002年9月1日, 北京网络作家王小宁突然遭秘密羁押,9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03年9月12日,王小宁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十年徒刑。

令人惊讶的是,虽然王小宁先生已失去自由三年多,但由于中共的严密封锁,国际社会居然毫不知情!现在,是使这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时候了。

为此,本中心特刊布从国内辗转流出的对王小宁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国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国。仔细赏读这两份赫然以言治罪公开挑衅自己已经签署的国际公约的所谓“判决书”“裁定书”,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中共严酷的言论镇压是如何直接对抗国际普遍规则的,是如何通过一党操纵的司法系统具体实施政治迫害的。

王小宁1950年1月出生于沈阳;1953年随父母迁到北京。1973年9月,进入南京的华东工程学院上大学。1976年春,他曾积极支持南京反对“四人帮”的斗争。

1989年“6.4”事件后,中共当局从一位被军队打伤又被捕的“动乱份子”身上,发现有王小宁写给他的一封信,为此王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传讯,并被列入国内反动份子名单,被建立了秘密档案。居住所在地区展览路派出所一直将其作为政治疑犯进行监视。“6.4”事件以后,他曾写了《中国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的长篇论著,送到海外。 

1991年,王小宁下海经商,挂靠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经济运行研究所,为该所独立的科技研究部的主任、法人代表。先后创办了两个公司。

1999年5月,王小宁开始独立编写网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至9期)约10万字,宣传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反腐败。主要刊有《中国宪法》(草案)、《论中国军队的改革》、《中国政党和政治组织法》(草案)、《三峡工程必然失败》、《黄河改造论》等文章。1999年8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违反行政法规为名非法查抄。

2000年10月,他开始在电子刊物《热门话题》、《中国报道周刊》、《中国研究》上发表文章。反响热烈。自编电子刊物《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等。以后,又向海外电子刊物《民主论坛》、《大参考》、《小参考》等刊物上发表“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进步的最大障碍” 、“恶毒攻击中共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等多篇文章。 2002年9月1日被当局羁押。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王小宁寄送邮件与文章的电脑资料是经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当局证实的。

特吁请各方人士和国际社会关注这一桩对言论自由实施严酷迫害的人权案例,救援王小宁!

(《观察》首发 )

 

程映虹:极权统治建立於践踏文明准则之上

前些日子和美国学生上课,讲到南京大屠杀。美国学生问了一个问题:既然当时在南京的中国军队人数上远远超过日军,面对大屠杀他们为什么不反抗呢?横竖都是死,只有反抗才能带来一线生机。

  这个问题恐怕只有死者复生才能有一个确切的答复。但可以肯定的是,当这些士兵放下武器时,他们决不会想到等待自己的是被集体屠戮的命运。否则,中国人再懦弱,也不至於放下武器伸长脖子等著挨刀。在这个有根据的推测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人们可以说这些中国士兵在放下武器的时侯,对於日本人将会如何处置自己心中是有底的。

  这个底就是国际上所公认的,写入日内瓦公约的规则:对战俘不应施加任何暴力,更何况是杀戮。当时在南京的中国士兵或许没听说过日内瓦公约,但他们心中有这个规则。可以猜想的是,绝大多数被俘士兵在放下武器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有大屠杀,即使当一些零零星星的杀戮消息传开时,他们仍然会认为这是战争中免不了的报复行动,是个别士兵和单位的作为。当所有迹像表明日本人根本不打算遵守这个规则时,一切都为时已晚。可以想像的是,当很多中国士兵在最终明白自己的命运时,除已经面对屠戮的武器无法反抗外,也震惊於脍子手竟然如此罔顾起码的战争规则,他们的抵抗意志因而彻底崩溃从而束手待毙。

  对於这个问题,胡平在一篇关於南京大屠杀的文章中有一段分析:

  “问题在於,长期生活在文明世界的人,每每会把种种文明的规则惯例视为理所当然。这既是文明的力量所在,也是文明的弱点所在。然而,文明从来不是当然的。极权怪物的崛起,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蔑视,践踏人类文明的各种规则惯例,大多数人由於缺少思想准备,往往在这类暴行面前表现得惊惶失措。於是,各种文明的规则惯例便毁於一旦。”(《中国之春2001年一月》)

  二十世纪是人类物质文明飞跃的世纪,但也是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被极权主义蔑视和践踏的世纪。胡平的这段分析,广而言之,是对极权主义为什么如此霸道地行使强权,如此赤裸裸地毁灭人性,却又把国家权力和人心稳稳地掌握和控制了数十年的一个精辟的解释。笔者想要作的一点补充是:和体育比赛不一样,政治斗争没有裁判,破坏规则者往往不但成了胜利者,而且别人还会逐渐习惯於甚至接受他们对规则的破坏。这就是极权主义在二十世纪大行其道的原因。

  关於极权主义的研究已经有了大量著述,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会有大量研究成果问世,尤其是那些以中国为对像的研究。但是对很多身处信息爆炸时代的普通读者来说,他们需要一个相对简短明了的解释,而从破坏和践踏人类社会的惯例和文明的规则入手来探讨极权主义革命的得逞不失为一个途径。

  靠破坏和践踏文明的准则上台

  极权主义革命其实从一开始就不但体现出其破坏规则和践踏惯例的特点,而且正是靠这种破坏和践踏夺取的政权。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后建立了临时政府。共产党的历史书上一直说这个政府如何代表了“地主资产阶级的利益”,拒绝俄国人民退出世界大战和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而布尔什维克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提出了这些要求,因而得到人民的支持。这样他们就为布尔什维克政权找到了合法性。这个解释即是在苏联制度崩溃后的今天仍然被很多人所接受,他们认为列宁斯大林千错万错,十月革命夺权时还是迎合了人民的意愿的。

  然而这个解释从来就不回答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什么叫临时政府?当时临时政府的成员很多是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他们也是社会主义者,在最终目的上和布尔什维克并无二致。只是他们视临时政府为一种暂时的权力委托,其合法性并不完整,是沙皇时代的杜马(议会)在沙皇宣布退位后组织起来的,起先其成员以旧贵族为主,后来过渡到民主派(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手中。临时政府之所以叫“临时”,是为了在全国大选,组成议会,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全的合法政府之前临时行使国家权力。

  正因为如此,临时政府成员认为这个政府不具有宣布退出战争和重新分配全国土地的权力,这种性质的决定只有留待将来由大选产生的议会及其政府来作,自己的任务只是筹备和组织选举。换句话说,临时政府是维持会,它的权力只限於在沙皇交出权力之后和全国大选之前的过渡。

  这就是规则。当时要求退出战争,平分土地的呼声很高,很多临时政府成员心中未必不清楚如果“响应群众的要求”会给自己增加多少政治支持。因此,并非只有布尔什维克才看到人民的要求。然而他们对这届政府有权做什么和无权做什么划了一条界限,并不想为一时的大众支持付出规则被破坏的代价。正是临时政府的自律—对规则的遵守(玩世不恭者或许会说这是天真和愚蠢)—-给布尔什维克提供了借口和蛊惑人心的口号:和平,土地和面包。布尔什维克把临时政府的自律说成是无意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因而它代表了俄国大资本家,大地主和协约国外国资本的利益,从而赢得了道义优势,使得一部份武装工人和士兵倒向布尔什维克。

  如果说布尔什维克得到一部份群众的支持是他们利用临时政府对规则的遵守的话,那么他们的下一个行动就是用暴力赤裸裸地破坏规则。一开始,列宁武装政变的主张甚至在自己党内都没有通过:不但是因为根据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俄国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也是因为武装夺权和刚刚在推翻君主制后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和社会气氛格格不入。

  布尔什维克图谋政变的消息传开后,很多人都不相信,大家都在等待年底举行的选举,为俄国走上民主的道路而庆幸,根本就不相信有人会冒天下之大不讳去搞武装政变。要知道在今天世界上武装政变是常事,但在上个世纪初没有多少人有这个概念,拿破伦一个世纪前用暴力驱散执政府后留下的骂名使得很多野心家有所忌讳。

  当时值得一提的是高尔基。他一方面和别人一样,不相信在民主制度刚刚开始建立的时候居然有人要搞政变,不相信俄国有如此权力熏心到了不择手段的政治家;但另一方面基於他对列宁的私人了解,他又有强烈的不安和预感。当他得到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布尔什维克两个领导人)反对政变的声明后,立即在自己主办的《新生活报》上发表,公开要求列宁澄清政变的“谣传”。当时很多人的反应是:也许布尔什维克党里有些狂人,但总不至於真的去政变吧?

  共产党的历史书和文学作品中把十月政变渲染成你死我活的街垒战,然而事实是这几乎是一场不流血的夺权,布尔什维克在一天之内就控制了局面。这就是因为临时政府没有武装对抗的准备,手里可供调动的只有一些军事院校的学生和女兵,对暴力夺权根本不知所措。因此,布尔什维克十月夺权的成功,与其说是他们手里有一定的武装工人和水兵,不如说是他们的对手对他们用暴力破坏规则毫无思想和物质准备。

  然而,人们并没有想到对规则的更为血腥的践踏还在后面。布尔什维克夺权后,很多人的态度是:反正再过两个月就要举行选举,到时候把他们选下去就是了。谁知道两个月后,当全民选出的立宪会议在彼得格勒举行时,布尔什维克看到自己的代表只占少数,根本控制不了立宪会议时,竟然派出武装士兵冲进议会将议员驱散(当然这不是事到临头的反应,而是列宁早就料到并作好安排的)。

  俄国人民为推翻沙皇专制,建立民主政体奋斗了一百年,谁都把选举和议会等等看作理所当然的,大家都不会有异议的。而一旦出现了一个竟然无视所有这些愿望和规则,赤裸裸地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政治集团,大家只有震惊和不知所措。没有一个政党能拿出一点和布尔什维克对抗的办法,除了他们手中作废的占压倒多数的选票。一部份工人上街示威,抗议布尔什维克武力驱散议会,遭到了机关枪的扫射。这也是自1905年沙皇弹压情愿群众以来被所有俄国政治党派所深恶痛绝,大家都以为不会再重现的一幕。正是这种“这不可能吧?这怎么会呢?”的心理使得布尔什维克所向披靡!

  大家都被吓傻了,惊呆了,只有一些非布尔什维克报刊(如高尔基的《新生活报》)发出坚定愤怒然而微弱的声音。高尔基在他的“一月九日和一月五日”这篇文章中把列宁一月五日对立宪会议的驱散和对示威工人镇压和十二年前,1905年一月九日沙皇对请愿工人的镇压相提并论。然而列宁的镇压比沙皇的镇压在性质上要恶劣得多,它不但朝示威群众开枪,而且驱散了俄国人民经过百年民主斗争所换来的成果。

  接下来是取缔非布尔什维克政党,关闭非布尔什维克报刊,逮捕异议人士,建立秘密警察不经审判就关押甚至处决犯人所有这些都是对於民主自由制度下所公认的规则的践踏。至於处决和平交出权力的沙皇及其全家,包括儿童和医生,仆人等等,则更是和现代文明的准则无关,而是无视最起码的人类良知和道义,甚至连布尔什维克都觉得应该让叶卡特林娜堡的“地方”苏维埃来承担这个责任,把列宁的密令隐瞒了七十年之久。有人或许会说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不也处决了国王吗?但这两个国王一是因为发动内战,一是因为里通外国而被公开处死。至於说处决沙皇是防止帝制复辟,那是只有文革中被毛泽东嘴里形形色色的“复辟”吓坏了的中国人才想得出来的解释。

  从1917年二月到1918年中,布尔什维克的每一个重大行动都出乎人们(这里倒完全用得上共产党报刊上常用的一个词:善良的人们)的意料。这里出乎意料的并不是指翻云覆雨的政治谋略,而是罔顾起码的道义良知和公认的规则。当人们从震惊和愤怒中清醒过来后,他们被迫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布尔什维克成功了,它控制了政权。你视规则为理所当然吗?你想都没有想过靠搞阴谋,耍流氓,卖拳头也能掌权吗?你因为天下的政治家都会承认并遵守那些你人为是公认的道德标准吗?那你就活该失败。

  这种震怒不但来自所谓“资产阶级”政党,更来自那些坚守道德底线,认为不能为了夺权什么都不顾的欧洲社会主义者。例如同属於国际共运阵营的德国共产党领导人罗莎卢森堡就谴责说:“列宁和托洛茨基所发现的清除邪恶的方法──废除民主──比邪恶本身更坏。”共产党历史教科书上为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当时的分裂(以列宁的布尔什维克为一方,欧洲社会主义政党为另一方)举出了很多原因,例如要不要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要不要参加议会,党是实行民主制还是实行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其实质就是集中制)等等,其实说到底是一个要不要遵守规则,有没有一条道德底线,应不应该为了夺权不择手段的分歧。

  列宁当时一再为“无产阶级独裁”辩护,说“资产阶级老爷们”说对了,我们就是要独裁。列宁的这些话就是为了让布尔什维克们不要为了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睡不著觉,要泰然自若。翻看列宁当时的文集,令他愤怒或被他讥刺的常常是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那些有著这样那样顾虑,放不开手脚的布尔什维克干部。列宁的命令是:在这个时候犹豫和仁慈就是犯罪。换句话说:现在什么都可以不顾,什么都可以做。

  最天真的是当时美国驻俄国大使。这位先生原来是美国密苏里的银行家,他预言说布尔什维克掌权的时候决不会长,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管理国家。这位“资产阶级先生”的天真之处在於他认为一个国家就和一个银行一样,抢劫犯可以趁别人疏忽之机占住柜台抢钱,但他们不可能去运作这个银行,因为他们毫无这方面的知识。不懂规则的人或许可以夺权,但保持不了政权。但他并没有想到布尔什维克就是不信这个邪,他们把机关枪手派去接管银行,让全世界看得目瞪口呆。

  对自己党内规矩的破坏

  如果一个政党以破坏人类文明的准则作为自己取得和维持政权的前提,那么或迟或早这个党内部的规矩也会被破坏。这是一个被国际共产主义史证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列宁虽然独裁,但在他的有生之年尚未把用来清除反对党的暴力手段用於党内斗争,党内意见分歧基本上能和平解决,顶多是组织处份。这可以看作是一个党内规则。也正因为如此,斯大林的党内对手开始时怎么也想像不到自己竟然会落到连当初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都不如的下场。十月革命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在被取缔后,很多领导人和活动家都被驱逐出国。但斯大林三十年代的大清洗却以大规模肉体消灭来收场。所谓“践踏党内民主”,也就是说连党内的规矩都被破坏殆尽。

  当斯大林审判反对派时,很多人在扑朔迷离的“真相”面前不是没有怀疑,他们之所以最终相信布哈林,季诺维也夫和李可夫等人的所谓“罪名”,是出於这样一种想法:如果这些罪名是虚构的,那么虚构这些罪名给党带来的名誉损失早就超过了诬陷这些人是外国间谍所能换来的警惕性的提高。这又何苦呢?另一种想法是:除非斯大林疯了,或者是具有恶魔一般的性格,他才会给这些老革命家按上这些骇人听闻的罪名。德国著名作家菲希特万格当时旁听了了大审判,他写了《莫斯科1938年》一书,得出结论说如果这场大审判是假的,那么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真的了。

  所有这些想法的背后,是这么一个假设:党内权力斗争再激烈,总还是一个阵营内部的矛盾。这种斗争的失败者下场再惨,也总不至於惨过那些“反革命”。换句话说,党内斗争总有个约束,有一定的界限或者规则。可以说,这不但是旁观者的想法,也是受害人的心理。布哈林临死以前写了一纸便条给斯大林,上面写著“科巴,你非要我死吗?”这充份表达出了当一旦证实了对手将什么规则都不顾及时,失败者的恐惧和绝望。

  列宁斯大林之后的毛泽东是公开说“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又有“虎气”又有“猴气”的。其结果不但是整个人类文明起码的准则被破坏得一干二净,例如所谓破“四旧”,而且共产党自己的规矩也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冲的稀里哗啦,连共产党自己都承认这是“十年浩劫”。当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以刘少奇为首的党内高层在深浅莫测,喜怒无常的毛面前战战兢兢,手足无措。他们不但没有任何“规矩”来束缚毛,甚至没有任何固定的渠道来得到可靠的信息:毛心中究竟在想什么。刘少奇说文革是“老革命遇到新问题”,从这个角度去解读,实际上是说不知道毛这一次要大闹天宫到何种地步。

  “六四”和镇压法轮功:对人类文明准则的再一次践踏

  毛泽东死后,共产党信誓旦旦地说要把被四人帮破坏的都恢复过来。这说明它也意识到那种无法无天的局面不利於自己的统治。虽然随著改革开放,随著民间社会的复苏和对外交往的恢复,过去被共产党所破坏的很多规则和惯例逐渐回到民间,但在一些事关一党专政死活的问题上共产党仍然拒绝接受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在人权,选举,结社,罢工,言论和出版自由方面始终拒绝“照规矩办事”。

  历史一再证明:如果一个政党不允许在社会上形成这样一套规矩和准则,那么在党内也不可能有相应的制度。共产党信誓旦旦地把维护和发展党内民主说了十年,但到了一九八九年,邓小平和诸元老发动政变,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抛在一边,擅自废立党的总书记。这是继毛泽东的文革之后对党内规矩的又一次大破坏。

  此后发生的“六四”,动用坦克机枪镇压市民和学生,则是又一次对人类文明准则的史无前例的践踏。很多善良的人们不要说在开枪之前,就是在听到枪声之后也仍然不相信会是实弹,因为照他们想来这太不可能了:这样的政权今后怎么能维持下去呢?然而也就是这一次真正令全世界震惊的屠杀产生了寒蝉效应,从而延缓了极权主义制度的寿命。近年来有一种现像:对十年前预言中共政权已经自毁合法性,维持不了多久的议论冷嘲热讽。然而,正是当时那种乐观的看法,说明在中国和世界,还有许许多多人没有接受犬儒主义哲学,他们或许过於乐观,甚至天真,但始终相信践踏和蹂躏人类文明准则的政权没有存在的理由。这种信念恰恰是今天精神苍白灵魂空虚犬儒盛行的中国人特别需要的。

  从先后透露的“六四”文件中可以看到,在镇压时,中共想方设法为暴力行动寻找理由,为自己光天化日之下杀戮平民寻找借口,邓小平还特意指出不要管外国舆论怎么说。当局势被平定后,人民被震慑住后,他们果然发现舆论的力量,道义的力量根本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他们因而得出一个教训:就是应该开枪,老子开了枪你们能拿我怎么样?后来甚至还杀气腾腾地说要把任何“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这个教训被新的“核心”牢牢记在心里。最近对法轮功的镇压中,中共甚至根本不顾及最起码的面子,在世界注目的天安门广场对信奉法轮功的老人和妇女拳打脚踢拖上汽车,完全不在乎这种场面被拍摄下来,传到全世界。完全是一副 “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历史证明,对人类文明准则和惯例的破坏是极权主义独裁统治最邪恶,但也往往最有效的方法。这种蛮横霸道和肆无忌惮是一种遗传特徵,在极权主义机体中根深蒂固。在它所到之处,无一不留下人类文明准则和惯例的废墟。在这个意义上,当它面临危机或被推翻后,人们都会面临一个比政权转移远为艰难的问题:如何把被极权主义长期统治所破坏和摧毁的制度,准则,惯例和心理重新建立起来。

丘岳首:后极权社会的深层危机

丘岳首——在悉尼“中国如何才能真正稳定”研讨会上的发言

   今天,在我们聚集一起探讨中国如何才能真正稳定的时候,我想起约二十年前两位学者金观涛、刘青峰对二千多年中国社会周期性动荡——回归原态——动荡的状况所进行的历史沉思和深刻反省。我以为,尽管中国的改革走过了二十几个年头,两位学者概括的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并未打破,今日经济表面繁荣的背后仍然潜伏着可能动荡的深层危机。

   我的危机感基于三个方面的思考

   一、 执政党的极权性质未变

   今天中国社会的转型只是从极权社会转入后极权社会,即执政党为了渡过合法性危机,避免政权崩溃失却执政地位,不得不在经济领域有限度向民众开放,不得不收敛自己以往无边界扩张的权力行为,把部分私人空间和自由还给民众。但由于执政党不愿启动危及自身利益的政治体制改革,不但民众的私人财产权、选举权、知情权、结社权、言论自由权至今无法以法律宪政予以确立保护,而且民众已经拥有的少量的自由空间随时也可能被重新剥夺。近日,中国政府不断以煽动颠覆政府罪逮捕异见人士,正说明中国社会仍远离法治,仍以执政党意志主宰社会的后极权本质特征。

   中国执政党和政府的这种后极权性质,还直接导致经济私有化进程中权力与资本的相互勾结,进而对公有资产的大量侵吞。政府官员的权力行为在不受反对派和传媒监督的“黑厢”操作,同时,政府用强权继续剥夺公民民主监督的参与权与知情权,控制垄断和封锁公共资讯,这就等于筑一条新路时在下面埋下了火药。只要执政党和政府的极权性质不改,权力资本就将不断毫无顾忌地蚕食公有资产和纳税人的血汗,蓄势待爆的火药就将越积越多。一旦经济停滞不前或危机来临,一旦真相无法掩盖遮蔽,愤怒的火药就将引爆。

   二、 执政党和政府与人民的“内在紧张”无法消解

   在良好的宪政国家,如我们身处的澳大利亚,政府和公民之间有一个由独立司法、自由传媒、民间社团、公共服务机构和教会等组成的缓冲区(Civil Society),有效地缓和协调着政府和人民之间出现的紧张关系。这个缓冲区的最大作用便是防止政府利用掌握的国家权力机器非法损害公民利益,同时也疏导民间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当公民利益被国家机器非法侵害时,可以通过代表自身利益的团体,通过传媒回应政府,向政府施加压力,直至通过法院状告政府讨回公道。但中国的法院和报社、电台、互联网都在执政党和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中,传媒遵照中宣部规定定调,法院大案要案办理以党的意志为准绳,以党的批示为依据,民众事实上无结社的自由,连在网上发表自己观点都会引祸上身,面对新权贵任意侵吞民脂而愤怒情绪无疏通渠道,积久便会以“恶”的形式喷发。这便是中国进入建国后第三次犯罪高峰期和黑手党蓬勃发展的根本原因。而在目前看来,中国执政党和政府仍未能明白到靠强控制无法真正消解人民和政府的紧张关系。

   三、 后极权中国社会不具有应对经济危机的良好机制

   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早期都经受了多次的经济危机,中国也将不能幸免。问题是,市场机制比较健全政治体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在选择和出台新的国家政策,甚至于部分或整个更换政府内阁来应对危机时,社会也能保持大体的稳定。中国则不然。首先,极权统治排除多党轮流执政,也就排除了不同国策政纲多种选择的可能性;其次,强控制下压抑着其他诸多方面的危机,都将在经济危机的触发下一并爆发,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所以,极权统治者应对危机和愤怒民众的办法通常只有一条,即出动坦克,铤而走险,从而将国家民族拖向灾难。

   综上所述,我认为对中国可能出现印尼式动荡的警告不是空穴来风。为什么说是印尼式?因为极权统治者苏哈托犯过的错误,今天中国执政当权者也正在犯——以为经济发展就能稳住政权,以为党产雄厚就耐得起腐败。苏哈托在创造了一段经济繁荣时,其家族贪污侵吞了大笔国家资金,当民主浪潮席卷全球之时,缺乏民主传统的印尼民众以暴乱的形式结束了苏哈托的极权统治,也给国家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鉴于血的教训,我以为中国执政党无任何理由再拖延政治体制改革。首先,中国已经在改革的河里摸了二十几年的石头,后极权社会的所有弊端都已浮出水面,再不从体制根本上整治权力腐败,印尼式动乱无可避免。第二,人民在拥有少量的自主权后已创造了一定财富,已经大体上解决了温饱生存问题。国家外汇储备按官方统计也达到了二千八百亿美元,在一定程度上经得起政治体制改革的风险。第三,一大批在旧意识形态中浸淫得太久的掌权者也已退出决策权力机构,从而减轻了政治体制改革必然要遭遇的阻力。

   历史到今天为中国社会提供了一次挣脱“超稳定结构”的契机,就看中国执政党是否愿意真正与时俱进,脱胎换骨成为与现代文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政党,果断尽早启动政治体制改革。

   在我看来,改革就如修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一定在一段时间内影响交通,但我们不能为了一时的交通程序就让这条路越来越烂下去。越早动手,成本越低。

   最后,作为民间理论界的团体,我以为我们除呼吁敦促中国执政党和政府尽快果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外,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现状与未来做更深入的调查研究,以便于我们能有更强的理论实力去向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施加舆论压力,以便于我们在未来某些重大事件发生时能有将局势引向理性发展的理论准备,以便于我们能有可操作的实质构想去直接参与介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大业。

   谨以上面论述与同仁共勉。

刘晓波:通向极权暴政的现代双轨

    有朋友推荐德国人英戈•穆勒所著的《恐怖的法官──纳粹时期的司法》(王勇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读后的最深感触是:当一个民族在狂热的爱国主义和种族傲慢的绑架下,将民族复兴的希望寄托于某一救世主、并让他独揽全部国家权力之时,滥用权力的暴政的畅通无阻,靠的就是无法无天和恶法治国的结合。

     德意志民族,向以理性、冷静、严谨和纪律而著称,但是,希特勒极权的成功,靠的却是对完全相反的非理性煽动:狂热的民族主义和傲慢的日尔曼主义。而本该是最具理性的德国法官们,却在爱国狂热的裹挟下彻底丧失了理性。

     首先,爱国主义使法官们赦免了希特勒的罪行,爲他的日后崛起提供了机会。衆所周知,希特勒及其信徒曾在慕尼黑发动过“啤酒屋暴动”,尽管整个暴动形同闹剧,没有对政府造成实质性威胁,但以当时的德国法律来衡量,这是不折不扣的阴谋颠覆政府的叛国行动,决不会因暴动未遂而改变其颠覆和叛国的性质,所以,希特勒等暴动的策划者和参与者,理应受到严厉的司法制裁。而且,依据当时的《保卫共和国法》,类似奥地利公民希特勒这样的外国人在德国犯有颠覆罪,起码应该被判“驱逐出境,不服从者处以徒刑”。

     然而,在1924年对“啤酒屋暴动案件”的审判中,仅仅对希特勒等人判处堡垒拘禁的最低刑。国民法院的法官们之所以如此轻判,其理由就是爱国主义:“被告的行爲均是受著一种纯粹的爱国精神和最高尚的无私理想的指引”,“是以行动来挽救祖国”等等。而且,法官们还认爲:尽管希特勒是一个外国人,却是一个“具有德国人的思想感情的外国人”,所以不适于“驱逐出境”的法律。

     爱国主义蒙蔽了法官们的眼睛,法官们必然亵渎司法正义,正如爱国主义毒化了哲人智慧,使大哲海德格尔变成“坐在讲台上的希特勒”一样。

     其次,爱国主义使法官群体泯灭了理性,陷于对希特勒的盲目崇拜之中。在纳粹刚刚掌权后的1933年10月,象德国知识界发动效忠纳粹运动一样,德国司法系统也掀起了狂热的司法效忠运动。在第一次德国法官全国代表大会上,站在最高法院门前的一万名法官高举手臂,在“嗨,希特勒”欢呼中行纳粹礼。在这些法官的心中,他们只是各类法院的法官,而希特勒,不仅是国家元首,也是整个德国的法官。所以,法官们“以德国人民的精神起誓”,终生追随“德国法官”希特勒。

     再次,这样的公衆狂热,既可以制造出任何救世主神话,也能够制造出杀人民族的合法化神话。也就是说,爱国主义使侵略战争、种族灭绝和镇压异己得以合法化。在纳粹极权之下,正是效忠于希特勒的德国法官,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缜密的法律思维,经过富于逻辑性的法理论证,制定出一系列践踏人权和种族迫害的恶法:《民族与帝国紧急状态排除法》、《保护德国人民法》、《保卫人民与国家法令》、《保护德国血统和德国荣誉法》、《社会蠹虫法》、《遗传病预防法》、《军事法条例》、《反对背叛德国人民与一级颠覆活动法》……反犹排犹的种族灭绝和对一切不同政见的暴力镇压,就在爱国主义的庇护下得以合法化了。

     也就是说,在希特勒统治时期,国家的纳粹化导致了司法系统的纳粹化。二战后,盟军在清除占领区的纳粹分子时,法院系统中效忠纳粹者的比例之高,实在令人震惊,几乎接近百分之百。比如,希维恩伏特即决法庭的人员,百分之百是纳粹党员;在威斯特伐里亚司法系统中,纳粹党员和亲纳粹组织的成员占93%;在巴姆堡上诉法院辖区内,309名司法人员中纳粹党员占302名;在英国占领区内的美国辖区,只找到两名法官与纳粹无关。

     爲了弘扬“纯粹的爱国精神”和保证“德国种族的完美性”,残暴的极权意志上升爲“国家法律”,一项项恶法的出台、实施和执行,几百万犹太人和成千上万的社会渣滓、国家蠹虫、帝国叛徒、元首敌人和反战人士……被押赴集中营和监狱,被吊死和枪毙,被塞进毒气室。这些法律中的最野蛮部分还带有原始丛林的残忍,以国家利益和种族健康爲理由,强制残疾人绝育,从肉体上消灭精神病患者和弱智者。

    在基督教教义中,人的最大原罪是目无上帝的“狂妄”。证之于人类历史,凡是制造大灾难的恶魔,无一不是狂妄之徒。仅就二十世纪的历史而言,最大的灾难即是由前所未有的极权制度制造的前所未有的种族灭绝和阶级灭绝。因为,在极权者身上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狂妄。

     制造种族灭绝的纳粹政权宣称:“日耳曼民族”乃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雅利安人种乃人类的最上等人种;纳粹党是日耳曼民族的代表,是优秀中的优秀;希特勒是纳粹党的领袖,是优秀的优秀中的优秀。希特勒肩负着领导纳粹党的大任,纳粹党肩负着通过消灭劣等种族来拯救日耳曼民族的大任,日耳曼民族肩负着拯救世界的大任。

     制造阶级灭绝的共产政权宣称:“无产阶级”乃所有阶级中最先进的阶级,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先进中的先进;党魁(斯大林、毛泽东、金家父子、卡斯特罗、波尔不特等)是共产党的领袖,是先进的先进中的先进;党魁肩负着领导共产党的大任,共产党肩负着通过消灭一切劣等阶级来解放全人类的大任。

     如果说,共产极权的阶级灭绝是阶级狂妄的产物的话,那么,法西斯极权的种族灭绝就是种族狂妄的产物,二者的共同点在于:狂妄到相信自己就是人类的终极救主,也就是地上凡人可以扮演天上上帝。

     民族国家的兴起是人类现代史的一部分,民族主义也就必然是现代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象世俗化、理性化等现代性具有两面性一样,民族主义也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导致民族国家的独立、主权优先的国际关系,也导致了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各类宗教原教旨主义及其恐怖主义的泛滥。正是这种现代性的无限膨胀,使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成为极权主义的有效的政治工具。

     对于后一点,英国人鲍曼所著《现代性与大屠杀》(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有详尽而精湛的讨论:单纯的反犹主义,即便达到“仇恨的顶峰”或“最猛烈的反犹”,也不足以解释高度组织化或国家化的大屠杀何以发生。而唯有反犹主义得到两种现代性的支持——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道义支持和极权化的国家机器的技术支持——之时,反犹主义才会由自发的民众行为转化为自觉的合法的国家行为,从而使每个执行屠杀任务的个体,在意识形态和国家权力的双重庇护下,不必承担任何任罪责:既没有个人的人性的道德愧疚,更没有对法律后果的畏惧。只有这样,具体执行屠杀的个人,才会把杀人视为践行“国家正义”和“民族正义”,也才会把杀人视为一种工作、一项例行公事,如同屠宰场里的职业屠夫必须完成杀猪的指标一样。

     民族主义和种族傲慢的结合,之所以能够让普通人不顾忌人类文明的最大戒律而心安理得地变成刽子手,还在于它天然就具有一种神话般的煽动性和迷醉力,而人们一旦沉迷于某种神话,灵魂就变成了一团狂热的烈焰,只能听懂煽动性的歧视性的仇恨语言,而听不进任何理性的或爱的语言;只想执行嗜血的命令,而决不会多问一句“为什么如此大规模地屠杀手无寸铁的人或顺民”。比如,在一系列公开演讲中,希特勒不断地用诸如疾病、传染病、感染、瘟疫、细菌、害虫、腐烂、梅毒……来攻击犹太人,而德国人却对于这些恶毒的词汇如醉如痴,并报以狂热的欢呼,因为他们绝对相信:德国以及世界的主要疾病都来自“犹太病毒”,只有彻底消灭犹太病毒,日耳曼种族才能再次健康。而日耳曼的健康也必将医治好整个世界的疾病。

     众所周知,纳粹德国针对犹太人实施种族灭绝的大屠杀,军国日本针对“支那人”进行南京大屠杀,皆是二战时期的现实,但这种远远超出人类想象力的邪恶,居然能够畅通无阻地进行,也带有神话般的不可思议性。

     民族主义和种族狂妄是天生的孪生子,二者对人性的毒化作用,最容易在屈辱未消和国力渐强的时期发酵,它煽动起极为危险和富于侵略性的群体意识,带有某种梦幻般的麻醉性和狂欢性,特别是当它以多数要求或国家利益的面貌出现时,一种有幸参与民族复兴的盛大庆典的集体幻想,对任何个体都是一种巨大的诱惑,也是一种无理的却强有力的要挟甚至敲诈。无论多么杰出的智慧,只要第一次吸食民族主义加种族狂妄的精神毒品,就会越陷越深地驯顺于这种梦幻般的要挟和敲诈,仿佛正在进入一个千年不遇的神话境界,先在思想上变成混淆是非善恶的弱智,接着在视野上变成惟我独尊的井底之蛙,最后变成瞪起血红眼睛的好战分子,投入到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权和生命的圣战之中。事实上,不仅是二战时期的种族大屠杀,而且二战后发生于世界各地的大屠杀事件,除了共产极权的阶级灭绝之外,其他的屠杀大都与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相关。比如,卢旺达大屠杀、科索沃屠杀、萨达姆对库尔德人使用毒气。二十世纪末期,当共产帝国在整体上崩溃之后,共产意识形态的劝诱力已经失效,中国是仅存的几个共产国家中的最大国家,也已经抛弃共产主义而转向民族主义。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国力的提升和大国外交的展开,复习百年耻辱的腔调也已经由防御性的诉苦转向进攻型的声讨,中国的民族主义开始进入虚构神话的阶段:庆典般的话语狂欢集中于对美、对日、对台的仇恨宣泄,而统一台湾、制服日本和超越美国就成为复兴中华帝国的幻觉。

     特别需要中国人警惕的是:现代的民族主义和种族狂妄,是让法西斯主义或军国主义的暴政列车得以狂奔的双轨——特别是当它们得到独裁制度的支持之时。而现在,经历过共产极权大灾难的中国,正在走上独裁爱国主义之路,它与法西斯主义只有一步之遥。

共产主义为何走向专制和极权?

   20世纪初“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一代精英从中“看到”了“救国救民”的希望,共产主义迅速从“五四”启蒙运动中脱颖而出,并一路所向披靡,势如破竹,仅用了20几年的时间,就最终取得完全胜利。马克思主义从此成为中国的国教和圣经。携国家政权之威,又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洗礼和灌输,马克思主义横扫东方“礼义之邦”,不要说西文的自由、共和理念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就是中国的儒、释、道也仿若隔世,变得好不陌生。中国的土地上也因此抛下了数千万不同时代的“反动分子”的尸骨与冤魂,仇恨的种子仍然在荒芜的心灵中滋生蔓延。

    共产主义对底层民众的人道主义关怀感动、激励了很多人。我也深信毛泽东对“劳动人民”感情的真挚性,他毕竟来自社会底层,亲身体会过底层民众的悲切苦难。比起那些当代权贵们假惺惺的“亲民秀”,我倒更愿意相信毛泽东的真实性。毛泽东是一个真心实意想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人。他为中国确定的政治经济架构、文化路线,无不是基于共产主义的理想,要让“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

    然而,也正是这一路线却不可避免地一定会走向专制和极权,这也正是共产主义在其诱人的“乌托邦”背后必然的走向。正如专制主义是中国文化的伴生物一样,极权主义和共产主义却是西文文化的伴生物,追溯其思想文化渊源可以一直找到柏拉图那里。当然这一工作已经由卡尔·波普尔在他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等著作中完成了。在我的这篇文章中只能关注一个“点”,下面就从政治理念的角度看看马克思主义是如何背离“共和”这一现代政治理念的。

    为此有必要先理清共和与民主的关系。现代政治理念是强调共和的,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通常所说的民主指狭义的民主,即多数票决制。而广义的民主则包括共和。共和在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同时,又对多数人的权力加以诸多的限制,这种限制是通过以宪政为基石的代议制共和政体来实现的。可见共和中包含着一种对民主的制约。现代民主国家都是确立了共和政体的国家,所言的民主就是包括共和的广义上的民主。为什么对民主还要加以限制呢?原因就在于纯粹民主精神强调的仅仅是多数原则,权力属于多数人的代表,并向之倾斜。这就有可能出现对少数人正当权益的侵害。可见,纯粹的民主是一种分裂性的力量,并蕴含着走向专制的可能性。与此相反,现代政治理念则强调对人的关怀是普适的、没有例外的,自由和人权是任何人都应该平等享有的。现代民主是所有人的民主,是国民全体的民主,它的实质是共和。(详见刘军宁《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文中的论述)

    “共和”的本质是包容,人类社会是所有人共生、共容的社会,这就是共和。“共和”符合“道”,是自然法则的体现。老子在《道德经》中对“和”有精辟论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知和曰常”。就是说道是独一无二的,阴阳二气相交而形成一种适匀的状态,万物在这种状态中产生。万物都包含阴阳二气,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可见“和”所讲的“一”是包含着对立在内的统一,是具有永恒性的。无论什么种族、什么阶级,也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是强调共生、共容,还是强调斗争、对抗,这正是“共和理念”与“纯粹民主精神”的根本分野。民主所追求的“一”,是企图压制、甚至消灭对立中的一方而形成的“一”,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不可能形成稳定的政治形态。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叫“人民民主”,它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所有共产国家都公开宣称、毫不讳言的。马克思讲的民主,强调的正是斗争与对抗,它将对抗的焦点放在“阶级”方面,这使他与强调“种族”差异的纳粹稍有不同。但是也正如纳粹一样,马克思主义是绝不言“共和”的。他要让“阶级斗争”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它所追求的大同世界,是不再有“阶级对立”的单一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资产阶级”是要被消灭的阶级。正如上面所言,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一”,是背“道”而驰的,是不可能稳定的,这也正是所有的共产国家,为了维持稳定而不断地制造新的对立面和打击面,对自己的“人民”清洗一批又一批、杀掉一批又一批的深刻根源。

    “对部分人自由的剥夺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侵害”,这已经成为文明社会的常识。富人欺压穷人、地主对农民实行奴役属于野蛮和专制当受遣责,反过来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欺压和奴役同样是也是专制,不存在正当性、合理性,更不代表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理想。马克思主义讲的“人民民主”实质上是一种专制,他巧妙地利用了人们对底层民众的同情,在他的“新专制”理论外包裹上了一层厚重的迷雾。由于不懂“共和”,在专制和民主的界线上,马克思主义必然是模糊的,将“民主”定义为“专政”,也正反映出马克思主义在思想上的混乱。中国有相当一批的左派文人,正是在这个地方被捆住了手脚。而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当“无产阶级专政”被一个至高无上的政党“代表”、一个政党又被一个或少数几个“寡头”垄断(民主集中制)的时候,走向极权就不仅是可能,而且是必然的了。

    “对部分人自由的剥夺就是对所有人自由的侵害”在共产国家过去是,现在仍然在反复地得到证明。只要民主仍然被定义为“人民民主”,“反动分子”、“敌对势力”就总可以以各种不同的名义被制造出来,无论是工人、还是农民,当专政的“对象”终于轮到自身头上的时候,这种悲哀其实是早就已经注定了的。共产主义本来就是一条通往奴役的道路!所以我的结论是共产主义走向专制和极权不是谁“念错经”的问题,它是实践的必然,也是理论的必然。

    希望更多的中国人能从共产迷雾中走出来,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牢笼中走出来。

 

余杰:香港中大的老树与北大的老房子

 不久前,我应邀参加香港中文大学崇基学院举办的基督教文化节。在此期间,每日居住在崇基学院的校舍中,每日行走在美丽的未圆湖畔,我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如诗如画的北大未名湖畔的生活。曾经在中文大学任教的北大学长吴国光教授,专门写过一篇题为《从未名湖到未圆湖》的文章,两个小小的人工湖,两所人文色彩浓郁的大学,确实是相映生辉。

刚到中文大学的第一天,我便发现山麓的一排大树上包裹着一圈黄色的丝带,周围还写着若干标语。我好奇地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中大的学生们正在兴起“保树运动”呢。校方以建设和发展为名,企图砍伐这排饱经风霜的老树。于是,中大的师生们迅速行动起来,他们不仅在现场张贴出了反映其心声的标语,而且还在校园网络上发起了《齐来保护我们的山城》的签名活动,短短几天,便得到超过两千名学生校友教职员的支持。

我站在这几棵姿态优美的老树旁边,默默阅读着这些来自青年学子们的单纯而热切的呼声,倍受感动。是什么力量促使他们这样做的呢?我想,是他们对大学无私的爱和关怀,他们把大学当作自己的家一样来珍惜和保护。我个人最看重的便是这种有具体指向性的爱,这种爱比那些官僚们宣传的空洞的“爱国主义”道理更为真实可信。对一个国家的爱,不是对一种抽象概念和权力体系的爱,乃是对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那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那片土地上的同胞、以及由祖祖辈辈共同创造的历史和人文传统的爱。在此意义上,在“保树运动”中奔走呼号、据理力争的中大学生们才是最可爱的爱国者。

我在中大的网络上读到了一篇署名为“校园环境关注组”的、题为《还中大以山水和人文》的文章。文章指出:“我们珍惜中大的一草一木,一桌一椅,不仅仅因为那是我们的集体记忆,而是我们深信,保护环境重视传统,本身便是大学教育理想的一部分。……如果大学能够开风气之先,尊重自然,以一种‘每一棵树的生命都值得珍惜’的态度去保育中大环境,言传身教,则必定能够建立一种二十一世纪大学应有的基本理念,培养出具绿色视野的学生。”文章还对校方提出了恳切的呼吁:“校方如果立志要将中大发展成一所值得世人尊敬的大学,便必须明白中大人所重者何,必须体会什么是中大最优秀最值得珍惜的传统,更必须从宽广的价值视野,好好省察大学在今天过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应该承担什么角色,坚持什么理念,培养什么样的社会栋梁。”这篇文章让我对中大的学生刮目相看,正如后面一个帖子所回应的那样:“如果我是内地的家长,会希望我的孩子能像中文大学的学生这样……”这些可爱的同学,为了校园里的一棵棵老树忧心如焚,他们所捍卫的不仅是校园的言论自由和民主参与的价值,更是大学精神的根基所在——求真、求美与求善。

大学不应成为一个政府的行政机构或商业机构,大学理应为社会大众提供通往未来的钥匙。在此意义上,在一个社会里,大学是其知识和思想库,更是其道德伦理的最后持守者。大学应当是超越功利标准的,也应当独立于时尚潮流之外,这样它才能为社会提供前瞻性的建议与思路。一个社会的生机和活力,最终便体现在大学是否具有生机和活力上。甚至可以这样说,大学兴,则国家兴;大学亡,则国家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此次中文大学的“保树运动”,让我看到了香港大学生的纯真与热忱,也让我看到了香港社会未来的希望。这些今天积极参与“保树运动”的中大学子,未来进入香港社会之后,必然会在各个领域中为社会的公正、自由和民主而努力、而奉献。

我对树有着特殊的感情。我的童年是在“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绿水悠悠”的环境下度过的。当我来到中文大学的时候,看到山上的每一棵树木都感到无比亲切。有山,有树,这是中文大学优于北大的地方,也让我不得不承认中文大学的风景比北大更美。没有树和绿色的校园不成其为校园。内地有许多新建的大学新区,其建筑极尽奢华之能事,但诺大的园区内几乎没有几棵树。这样的校园至少对我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是的,每一棵树都是一个生命,每一棵树里都有一个灵魂,树是我们的兄弟姊妹,是我们在这个星球上最好的朋友。我羡慕中文大学的师生们,在树丛中完成学业的中大学子有福了。我不知道经过中文大学师生的呼吁和抗争,崇基学院这排美丽的老树能否存活下来,但我祝福这些树永远地、自由地站立在这里,倾听海风的声音,倾听青年恋人们的絮语。

从中文大学的老树,我不禁想到北大的老房子。在新学期开学之前,北大未名湖畔贴出了一张气势汹汹的告示:今年春天,这里要进行北大五十年代迁移到燕京大学校区之后,核心区内最大的一次拆迁。此工程将拆除未名湖以北朗润园、镜春园和全斋一带的许多老房子,目的是“筹建北京国际数学中心”。我不知道所谓的“北京国际数学中心”的设计究竟是什么模样,反正如今的北京早已成为国际新潮建筑师们尝试其奇思异想的试验田。但是,如果未名湖边的那些老房子统统消失了,一夜之间矗立起一座像鸟巢或鸡蛋的庞然大物,未名湖还是未名湖吗?北大还是北大吗?

我在一则朗润园原住民的博客上发现了这样一段话:“这里一个不留神就是一座石桥,再一个不留神就会走过一座被竹丛遮盖得严严实实的老房子。湖边的小路极尽盘曲之能事,逼仄的湖水,松垂的柳枝和水边错落密集的平房搭配起来,活生生一个盗版的江南水乡。”我在北大念书的时候,早上很喜欢背着书包到这一带来读书。这一带虽然离未名湖仅仅数百米,却宛如世外桃源,人迹罕至,安静之极。我的很多论文都是在这里酝酿完成的。

据知情人讲述说,朗润园是洋务运动首领、恭亲王奕邤的园子。依照清廷御用建筑师“样式雷”家族的珍贵藏图显示,朗润园在鼎盛时期曾拥有房屋二百三十七间,游廊三十七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燕京大学买下这片园子作为教工宿舍,不少鸿儒名师都曾经在此居住。而镜春园原来属权臣和珅所有,后来被嘉庆皇帝没收之后,转赐给四公主作为府邸。清亡之后,该园为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家族所拥有。可以说,朗润园和镜春园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见证人,同时也是北大历史传统的一部分。

朗润园和镜春园的命运牵动了一些北大师生和校友以及关心北大的人士的心,就好像中大的老树牵动那么多人的心一样。以至于在一年一度的两会期间,北大校长许智宏就此事遭受到了记者密集的提问。那么,北大为何要冒着巨大的争议,在未名湖这块全国学子心目中的圣地大兴土木呢?中科院数学所的一位学者一语道破天机:“在学界,你如果拥有这样一座研究中心,随之而来的将是源源不断的、来自世界各地的知名专家学者来此研究讲学,而大量人才的涌入则必定使你在业内的地位大大提升。”一直以来,北大数学系给自己的定位是“中华第一系”。北大争取建此中心的目的就是为了保住第一的位子。因为已故数学大师陈省身在南开大学开办了国际数学研究中心,数学大师丘成桐也参与创办了浙江大学数学研究中心,北大已经感到了威胁。但是,有评论尖锐地指出:难道再成立一个国家数学中心就能保证一定会出世界一流的成果?我们吃那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亏还少吗?谁都知道中国现在仍然很穷,需要用钱的地方不计其数,需要大力资助的研究项目数不胜数。然而,若把大量的资金再重复用在建一个数学中心这样的事情上,到底是利国利民,还是有利于少数人,我们不得而知。更不能容忍的是,这个数学中心的兴建,其代价是破坏朗润园和镜春园的具有不可复制的历史价值的老房子、破坏未名湖景区、破坏北大传统的人文景观。这样的代价值得付出吗?这样的决策经过全体北大师生和校友充分讨论过吗?

令人遗憾的是,北大并不像在中大有那么多人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心血来关心校园环境。更多的北大学子更愿意聚精会神地准备考托福和GRE的考试,北大仅仅是他们留洋的中转站而已,他们是过客,不是主人。这些年来,未名湖边竖立起了越来越多丑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官员们当然是热心于基础建设,因为这既是他们政绩的体现,背后还会带来巨额的“黑色收入”。很少有北大人对此发出异议,虽然日复一日身边风景殊异。经历过许多挫折和创伤之后,人们爱北大的心已经逐渐变得冷却和淡漠了,这种心灵状态的变化比老房子的消失更让我忧伤。

如果没有一代一代的“大学新鲜人”积极主动地关注校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北大的人文传统还能继续传承下去吗?正如中大学生在那封呼吁书中所说:“大学不是一所商业机构,而是理念和价值的传承和开拓者。而理念和价值的传承开拓,首要是令学生感受到自己活在一个深厚的人文及知识环境之中,从而对这个传统有所认同,对知识有所尊重。一所大学的灵魂,就在它的历史。传统一旦形成,一所大学自有其独特性格,学生自有其独特个性。传统的建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更需要大家好好保存我们的校园建筑和文化氛围,非不得已,绝不轻言变更。一所伟大的大学,最难建立的,正是这种精神气质!”同样的追问可以在北大展开:北大的传统在哪里,北大的精神气质又在哪里?今天的北大之内究竟还有多少人在思考这些“不能当饭吃”的问题呢?大学的领导、教授和学生们更热衷于扩招、拉赞助、发表论文、出国和找工作。每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的付出,都必须直接与获取的金钱和名声挂钩。而关注老房子的命运,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无用功”。今天的北大,正在失去的不仅仅是那些硕果仅存的老园子;今天的北大,正在失去自己的魂魄,自己的风骨。我想,最寂寞的恐怕是未名湖南岸树丛中蔡元培先生的塑像了,他无力改变今日北大正在发生的一切,而北大是师生们比这尊铜像更加沉默。北大已经迷失在滚滚商潮之中,迷失在“发展就是一切”的粗陋逻辑之中,北大还能够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一所“伟大的大学”吗?

是的,如果我是内地的家长,我更愿意将我的孩子送到香港中文大学念书,而不是去最近在一份排行榜上排名“亚洲第一”的北京大学。中文大学的老树比北大的老房子幸运,因为它们遇到了那么多爱他们的师生。今天的北大,最缺少的便是这种超乎个人功利的爱;今天的北大,最需要向中大的师生们学习如何做校园的主人翁。

让我们一起为中大的老树和北大的老房子祈祷,愿它们永远存在,愿它们永远成为我们心灵家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零零六年四月五日,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