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陵:默克尔与胡锦涛

与我们这里的口头禅“绝大多数是好的”“精神文明”用语不同,1月30日,正在以色列进行访问的德国首位女总理默克尔,当天在参观为纪念犹太人遭纳粹杀害而设立的大屠杀纪念馆时说:

我们为那些事情满怀羞耻,我要说对不起,因为德国当时只有少数正直的人。

我深深被默克尔这番话震惊了,由此想到了中国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想到了他的政治资源,想到了他的诺言,想到了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前后的言与行。

1月27日是“国际大屠杀纪念日”。据历史学家统计,在二战中,纳粹德国屠杀了约600万犹太人,其盟友日本皇军杀害的中国人则有3500万之多。有一点是相同的,那时德国和日本的“爱国者”狂热如蜂,“只有少数正直的人”。还有一点也是相同的,德、日法西斯杀害的绝大多数是异族人,而非自己的同胞。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倒真正是重视“民族感情”、“血浓于水”的。堪称是“…XX人不杀XX人”的实践者。

与德、日法西斯相比,我们则大不相同。从461万右派,到死于“自然灾害”的饿殍,再到文革中的“非正常死亡”者,直到八九“六·四”屠城和镇压法轮功。漫漫半个世纪中,超过德日法西斯屠杀总数、一个亿左右的殉难者都是被“血浓于水”的炎黄同胞送入地狱的!这是第一个大不相同。

第二个大不相同。是勃兰特的下跪和默克尔发自内心的沉痛:“我们为那些事情满怀羞耻,我要说对不起,因为德国当时只有少数正直的人”。胡锦涛先生,您认为您现在属于“少数正直的中国人”吗?

论政治资源,毛、邓、江留下偌大一笔债务,“罪、罪、罪”。有资格继承这一笔政治遗产,胡锦涛先生在中共领导人中应该属于“最最最”富有、也许是唯一的一位了。胡耀邦先生为什么被国人爱戴?赵紫阳先生为什么被国人怀念?其实只缘一个“仁”字。“仁”字当头,“真”在其中。唯“仁”字盈胸,才能不避斧钺,流芳百世。四年前,胡绵涛先生在纪念1982年宪法通过20周年的讲话中信誓旦旦:“抓紧研究和健全宪法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坚决纠正违宪行为”。遗憾的是,无视公民权利,箝制与论、封杀新闻媒体的事非但没有停止过,反而愈演愈烈。封杀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尤为恶劣。言论是宪政的必要条件,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至今都还是一纸空文。人无信孰立?“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自由权利,坚决纠正违宪行为”,言犹在耳,胡锦涛先生何以取信于民?

去年清明,我有一首《共青城》,是祭胡耀邦先生的:

鸦雀齐鸣见丈夫,

化朱为碧笑当垆。

人从邓后羞言马,

谁到君前愧姓胡?

末两句是从秦桧后人“人从宋后鲜名桧,我到坟前耻姓秦”诗中套来的。四句分别写了声、色、犬、马。祸国殃民半个多世纪的马克思学说虽己被国人抛弃,却仍有死抱不放的。只要握有支配民脂民膏的权,再扩办一万个马列研究院自不是难事。但若想在鸦雀齐鸣环绕之中独发异声,那就要见学识、见魄力了。“垆”,酒店中安放酒瓮的土台子,“当垆”的酒老板因长年豢养着恶犬,酒早己“化朱为碧”自我“颜色鼎新”了。擅长桥牌和麻将以“小诸葛”自居,全然不知马列为何物的邓大人自八九屠城再露“峥嵘”,连门下阿狗阿猫们也羞于尊马为祖了。“谁”和“胡”,当然是哪“胡”不开提哪“胡”之“胡”。说来惭愧,当时,对胡锦涛主席多少还是有一点期望的。

汉高祖《入关告谕》劈头便道:“天下苦秦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区区十五个字竟可以用来概括新中国的全部历史。

与“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的秦政相比,新中国之“苦”,虐害过亿人,数量刷新纪录。新中国之“久”,跨半个世纪,时间刷新纪录。冯去疾《与李斯书》写道:“山东群盗大起,而上方治阿房宫。阿房者,阿亡也。…”颇可用来对照今日“盛世”之盛事。首善之区“从我做起”,大兴土木,亭台楼阁拔地而起,“鸟蛋”国家大歌剧院尤令路人侧目。八方诸侯流寇不流,竞相效颦,迎“头”急起直追。圈地、拆房,忙于建设“小康”、溺于“房事”。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民怨鼎沸。身为国家主席,却似茫然不知。

嬴秦畏亡于“胡”而大修长城,新中国畏亡于色而广开染坊。五十年来以秦自诩“仁义不施”,却还要穷数十年之力向学生大灌“狼奶”,尊奉秦的掘墓人陈胜、吴广、李自成、洪秀全,美化太平天国、义和团,与自己过不去!昏愦若此,非但不感谢袁伟时教授的提醒,反而无视宪法公然加罪。如此胡来,怕真的又要“呼儿‘亥’‘约’”一回了。

闻知默克尔对以色列人民所说的:“我们为那些事情满怀羞耻,我要说对不起,因为德国当时只有少数正直的人。”胡锦涛先生不知作何感想?

结束参观大屠杀纪念馆后,默克尔在留言簿上写道:

只有那些承认自己过去的人,才会拥有未来。

向国人说声对不起,承认自己的过去。开放党禁、报禁,还政于民。胡先生才会拥有自己的未来。只是,您有这份勇气吗?

2006.2.1

《纽约时报》的专栏才女

  美国大牌记者和作家圈中长春藤等名牌大学校友济济,以《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为例,便有自由派的纪思道(哈佛/牛津校友)、弗里德曼(牛津校友)、克鲁格曼(耶鲁/麻州理工校友、普林斯顿经济学教授),以及中右的提尔尼(耶鲁校友)和保守派的布鲁克斯(芝加哥大学校友,前《旗帜周刊》编辑)。窦德毕业于不起眼的华盛顿天主教大学,脱颖而出,成为名满天下的大牌专栏作家,全靠自己的实力。巨大的“粉丝”群之外,美国英语中甚至还因为她而出现了诸如dowdify和dowdism之类的新词。

  文笔之外,尽管窦德已经年过半百而依然小姑独处,不能不承认她不仅聪明出众,而且是个颇有姿色的才女,甚至可以依稀看到传奇影星凯瑟琳赫本的几分身影。其他不说,好莱坞当今天王巨星迈克尔道格拉斯早先便曾与她“拍拖”多时,成为八卦小报的热门题材。

  严肃一点说,窦德的成功,在于她独特的尖酸刻薄笔锋,以及她对英语得心应手的掌握运用,读来令人忍俊不禁。这是她对“粉丝”的主要吸引力。曾有《华盛顿邮报》记者说:几位同仁在咖啡店共读窦德的专栏,是很大的享受。就连她今天的保守派政敌,也会承认偷偷阅读窦德专栏时享受的“罪恶快感”。

  窦德是华盛顿中等家庭(警察)的幺女,爱尔兰裔,1983年加盟《纽约时报》,1995年成为专栏作家。克林顿任上的桃色丑闻,成为窦德尖刻笔锋的最佳目标,她形容克林顿装模作样“像个想保贞节的十几岁女孩”,使读者怀疑她的“政治立场”(她全家都是共和党人);窦德也因对克林顿弹劾案的冷嘲热讽,而在1999年获得传媒界人人艳羡的普利策奖。

  普利策桂冠的副作用,借窦德描述她一位才女同党的类似经历,是从此再无男人敢来问津约会。才女难嫁,中外如一。

  其实窦德在评论克林顿风流案时,对主持调查的独立检察官肯斯塔尔毫不假借,称后者在心理上也是个大淫棍,已经显示她的真正党派倾向。小布什上台以后,窦德“自由派本性大暴露”,成为保守派媒体如《旗帜周刊》的专攻目标。小布什总统成为窦德出版的第一本书的嘲弄主题,惹恼了布什老妈芭芭拉,可是窦德至今维持了与老布什总统之间极好的私交,成为美国媒体的佳话。窦德关于小布什心理的评论因此特别值得阅读。

  窦德的才能,不在于高深偏僻的词藻,而是出人意料地运用十分简单的英语。例如今年夏天挖苦创造总统度假记录的布什:He needed a vacation from his vacation.(他需要从休假中获得休息。)又如她最近讽刺布什政府在伊拉克问题上自欺欺人:……they’re even faking their fakery.(他们在自己的假货上还要再造假。)从中人们或许能读到马克吐温的遗响。

  窦德的另一特色是她的“大不敬”。有人说她将每一位总统的白宫都描绘成一场“情景笑剧”。她给政界要人取的不敬雅号也常常不胫而走,例如拉姆斯菲尔德的谑称“拉妹(Rummy)”,而副总统切尼则常被简称为“Vice(老副)”,以该词的双关含义(邪恶)来突出“奸臣”嘴脸。

  窦德的英语还有其他特色。她喜欢使用“叠韵”,例如描述“老副”切尼“muttering and sputtering(唾沫四溅地咕哝)”。老中读者不易注意的,是窦德爱用的“双声”手法,例如在伊拉克战争前揭露布什政府在“scheming to smoke Saddam(策划烟熏萨达姆)”。她还称拉姆斯菲尔德为“糟脾气老爹(grumpy grampy)”,双声和叠韵并用,十分爽口。可惜一经翻译,韵味全失。

  窦德也有严肃语录,例如伊拉克虐囚丑闻东窗事发后广泛流传的美国新称“羞耻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Shame)”。

  窦德的历史贡献,是在美国报纸传统正经的op-ed言论版中,引入了嬉笑嘲弄的杂文文体,引起不少模仿者。称窦德以漫画笔法来写专栏评论,不失中肯之评。但这也招致严肃批评:窦德的专栏讽刺幽默有余,深度和实质不足。

  美国其他许多大牌专栏作家也许文笔都不及窦德生动活泼,但是对美国主流舆论的影响和分量恐怕都超过了这位才女。这也许是长春藤名校与普通大学教育的区别所在。

  耶鲁/哈佛校友波斯纳的名著《公共知识分子》(哈佛大学出版),将弗里德曼和克鲁格曼等《纽约时报》大牌作家都列为所谓“公共知识分子”,而偏偏把脍炙人口的窦德排除在外。由此可见长春藤名校把持主导着美国知识精英的判断尺度。

徐友渔:写小说也会犯诽谤罪?

  去年12月15日,教授、作家涂怀章因他的长篇小说《人殃》被某地法院以所谓的“诽谤罪”判处拘役六个月。这条消息成为最近舆论关注的焦点,文学界、高校教育界、法学界和其他各类人士深感震惊,人们很难相信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武汉作家协会发表声明,对作家表示支持和声援。

  任何对事情的原委有起码了解的人都知道,涂怀章的长篇小说《人殃》属于虚构类作品,它没有诽谤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也不可能诽谤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小说的主题是歌颂正义,既有对正面人物与恶势力勇敢抗争的赞扬,也有对反面人物非正义行径的抨击。现在,有人出来指控小说“歪曲历史、捏造事实”,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这就不打自招地证明,他们也不认为小说是在写实。其实,小说描写在“四人帮”垮台之后,中国高校在解放思想、冲破极左桎梏的变革时期发生的悲剧性事件,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斗争,相当具有普遍性,是千千万万真实故事的总结、提炼和艺术加工,它以事实为基础,但并不具体指涉哪一些人物和事件。不可否认,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和“四人帮”的肆虐,也曾经有千千万万的人自觉不自觉地、程度不等地做过与小说描写或多或少相类似的不正义的事,但小说对于中国一个特定历史时期情况的刻画,与对特定个人的攻击与诽谤,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任何有基本常识的人都容易对此作出区分。

  小说高于生活,但必须来源于生活,这是现实主义作品应当遵循的原则,也是这一类作品能吸引人们注意和兴趣的地方,我们不能要求,也不能想象所有的小说都像《哈利·波特》那样全然讲述子虚乌有的神怪故事。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宣称自己是小说创作中的人物原型,都可以对作者提出诉讼,那么我们的作家在创作时就会时时感到自己头上有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那就完全谈不上艺术创作了。

  文字表达的自由、艺术创作的自由,是每一个社会正常与繁荣的必要条件和标志,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自由是越来越扩大,而不是越来越缩小。比如,最近一二十年,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全力保障表达与写作的自由,极大地限制以“失实”为理由对写作者作出判罚。近年来有一系列案例表明,不但在欧美社会,而且在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司法当局在审理新闻报道失实而提起的诽谤诉讼时,对被告是否有罪采取视其是否有“主观上的恶意”这个标准。对新闻报道失实而明显造成名誉损失的案件尚且用如此标准,遑论文艺作品。在我国,即使现在还不能实行这样的标准,至少应该看清世界的潮流,决不能闹出对一部小说的作者判“诽谤罪”的笑话。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

为一个人争公民权利而辞职的北大校长

  2006年1月11日,蔡元培诞辰138周年。138这种不凑整数的年份,通常不大被重视,只见报道说,上海静安区举行了纪念蔡元培诞辰138周年纪念活动,为“蔡元培故居”揭牌。

  一元复始的一月,似乎与蔡元培特别有缘。1868年1月11日他出生在浙江绍兴山阴县城的笔飞弄,1902年1月1日他与黄仲玉女士在杭州结婚,10年后的1912年1月4日他赴南京任教育总长,再5年后的1917年1月4日他到北大就任校长;1921年1月2日夫人黄仲玉在北京病逝,他痛撰《祭文》一篇;1924年1月和1926年1月先后被中国国民党第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候补和正式中央监察委员;1933年1月3日他发函邀请鲁迅参加民权保障同盟,1月17日在上海成立了民权保障同盟分会,他被选为执委……而我甚为看重的是1923年1月,这一年的一月份蔡元培干了一件事情,发了一个宣言,为寂寂无声的中国人权界抹上了一笔亮色。

  “一件事情”就是辞职。我很喜欢蔡元培动不动就“辞职的干活”。1917年7月3日,他在北大发表热情洋溢的就职演说的余热未散,就向黎元洪总统提出辞职了,措辞委婉,但动因沉郁,那就是抗议张勋复辟。1918年5月22日,为“中日防敌军事协定”这个破事,又向大总统提出辞呈。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为抗议逮捕学生,于5月8日提交了辞呈,9日悄然离京,这个事情在中国教育史上已经很有名了;这次辞职引发广大师生挽蔡大行动,而且鉴于政府对于留蔡无表示,北京各大专学校校长于5月13日齐上辞呈,这更让人感动。而在1923年1月17日,蔡元培再度愤而辞职,次日他在《晨报》刊发的辞去北大校长职务声明,区区七十余字,却如洪钟大吕:“元培为保持人格起见,不能与主张干涉司法独立、蹂躏人权之教育当局再生关系,业已呈请总统辞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之职,自本日起,不再到校办事,特此声明。”

  蔡元培这次愤而辞职,缘于“罗文干案”。罗文干字钧任,广东番禺人,清末留学英国,专攻法学,获牛津大学硕士学位,归国后长期任职于司法界,时任财政总长,是北大法科兼课讲师。当时的直系军阀和部分官僚政客们一手制造了“罗文干案”,控告罗文干贪污受贿,胁迫黎元洪下令逮捕罗文干;罗文干第一次被捕后因证据不足宣布无罪释放,但新任的教育总长彭允彝却在内阁会议上提议“再来过”,结果罗文干再次被捕入狱。这是反动军阀和政客们相互勾结、沆瀣一气、蹂躏人权、碾碎司法独立的行径。蔡元培愤怒了,他尤其对“顶头上司”、教育总长彭允彝的卑污人格憎恶万分,于是毅然提交辞呈,以示耻于为伍,并毫不留情地抨击了军阀政客们的所作所为,说“耳目所及,举凡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无耻之行为,无不呈现于中国”,“国人十年以来最希望之司法独立,乃行政中枢竟以威权干涉而推翻之”,“元培目击时艰,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尤不忍于此种教育当局之下支持教育残局,以招国人与天良之谴责”,言辞之激烈之痛切,是历次辞呈之最。

  在辞呈以及随后的声明中,关键词是很清楚的,那就是“蹂躏人权”。蹂躏人权的源头是政界卑污,政界卑污则干涉司法独立,司法失去了独立,人的权利则肯定得不到保障,一个人,一个公民就可以被任意逮捕、随意处置,最终就是那四个字:蹂躏人权。这是什么样的世道?!对这样的世道还有什么话好说?只有“起而抗争”,只有实行他一贯奉行的“不合作主义”。

  1月21日,蔡元培起草了《关于不合作宣言》,刊发在1月25日的《申报》上,其中说到:“止见他们一天一天的堕落:议员的投票,看津贴有无;阁员的位置,禀军阀意旨;法律是舞文的工具;选举是金钱的决赛;不计是非,止计利害;不要人格,止要权利。这种恶浊的空气,一天一天的浓厚起来,我实在不能再受了。”“国务员匆匆的提出再议的请求,又立刻再剥夺未曾证明有罪的人的自由,重行逮捕。而提出者又并非司法当局,而为我的职务上天天有关系的教育当局,我不管他们打官话打得怎么圆滑,我总觉得提出者的人格,是我不能再与为伍的。”(见《蔡元培全集》第5卷第38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曾引起胡适的感慨,认为“在这混浊黑暗无耻的国家里,在这怯儒不爱自由的民族里,蔡先生的不合作主义是不会成功的”,成功与否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必须抗争,必须不合作!没有抗争之耕耘,何来成功之收获?

  文明与愚昧、正义与邪恶、民主与专制、真实与虚伪、善良与凶残,时刻在搏斗。司法独立如果可以被“止要‘权’和‘利’”的行政权力轻易地干涉、一个公民如果可以这样轻易地被“逮捕法办”,哪里还有什么正义存在,还有什么自由存在,还有什么人权存在?蔡元培当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到“余平生仅知是非公道,从不以人为单位”,意指他的愤而辞职并非出于与罗文干的个人什么关系,也非与彭允彝闹什么意气之争,“余之不平,纯为中央行政机关无端干涉司法所致”(见《蔡元培》一书第206页,崔志海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为一个与自己并无多少相干的人而辞去北京大学校长的职务,是为“一个人”而不是为“个人”、“私人”,这可见蔡元培的博大和深邃。关心一个人,等于关心全世界;拯救一个人,等于拯救全世界。蔡元培是空前的,恐怕也是绝后的,看看当今之中国,哪里还有这样的校长蔡元培?

  哲人有云:“没有正义的地方没有自由,没有自由的地方也就没有正义。”蔡元培两次最著名的辞职,诞生了两篇杰出的宣言:《关于不合作宣言》和《不愿再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前者为了正义,后者为了自由。他1919年6月15日发布的《不愿再任北京大学校长的宣言》中说:“我绝对不能再作不自由的大学校长:思想自由,是世界大学的通例。德意志帝政时代,是世界著名专制的国家,他的大学何等自由。那美、法等国,更不必说了。北京大学,向来受旧思想的拘束,是很不自由的。我进去了,想稍稍开点风气,请了几个比较的有点新思想的人,提倡点新的学理,发布点新的印刷品,用世界的新思想来比较,用我的理想来批评,还算是半新的。在新的一方面偶有点儿沾沾自喜的,我还觉得好笑。那知道旧的一方面,看了这点半新的,就算‘洪水猛兽’一样了。又不能用正当的辩论法来辩论,鬼鬼祟祟,想借着强权来干涉。于是教育部来干涉了,国务院来干涉了,甚而什么参议院也来干涉了,世界有这种不自由的大学么?还要我去充这种大学的校长么?”(见《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632页)“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这里纤毫毕现。

  透过蔡元培的辞职和宣言,我们清晰地看到,蔡元培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位真正具有思想精神大格局的人。有了这种精神大格局,相比之下,中国最顶尖的北京大学校长的位置也显得那么小,而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则是那么大。只有具有思想精神大格局的人,才是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大实践家,才是具有宽阔视野、博大胸怀和博大人格的大写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有深刻的使命感、危重的责任感,才有人格大魅力,才有人间大眼界,才有人生大愤怒,才有人世大救续。人生之大愤怒,是与“小愤怒”有巨大区别的,它不是为自己的愤怒而“愤怒”,它也并不需要声嘶力竭,而是一种清醒的思考、一种透彻的说理、一种沉郁的情感,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身体力行、无所畏惧、义无返顾的自身行动。而对于那些没有精神大格局、稀缺人生大愤怒的人来说,是不会有这种大救续的行动的,而是安稳、安舒、安耽地靠坐在金贵的宝椅上安享着安乐的。

  没有个人的自由,就没有公众的自由;没有个人的利益,就没有公共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权利,就没有大众的权利;没有个人的公正,就没有社会的公正;没有个人的平安,就没有国家的平安。为一个人争公民权利而辞去北大校长之职,正是蔡元培的伟大之举,是他伟大人格的体现。他为了守护公民自由公正的空间,不惜让自己身陷可能的困境,这就是用人格创造人格、用人格创造公正、用人格创造权利、用人格创造自由。歌德有言,“人格是大地之子最崇高的幸福。”所以,当今时代,为了最崇高的幸福,更需要呼唤蔡元培,呼唤大地之子!

关于维权人士绝食事件答记者问

关于维权人士绝食事件答记者问

任不寐

 

【2006年2月7日狱委讯】


(2006年1月6日,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申华来电垂问对维权人士绝食事件的看法,并谈到有评论指维权律师绝食行动偏激,有偏离法律轨道“政治化”的倾向。兹将回复要点整理如下,以表达对国内绝食人士及多伦多盛雪等朋友的敬意。)

一、中国政治反抗活动的激进主义倾向,只能在中国专制主义的激进主义特征中寻找答案。换言之,激进主义的专制是造成激进主义的抗议的原因。中国的问题是并一直是:民间法律努力在政府法西斯统治之下往往半途而废。责任不在民间。

二、绝食行动与其说是激进的不如是悲剧性的。悲剧性在两个方面,第一,以身体抗议国家暴行。第二,律师以身体而不是法律抗议国家暴行。这种悲剧性更是民族的悲剧,良心的悲剧,因为在给定的专制法西斯逻辑之内,中国良心一直被剥夺了理性解决问题的谈判空间,法律也丧失了解决问题的价值。

三、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中的“激进主义者”承担了超过他们自身能承担的责任,一体四面:知识分子、政治家、信徒和律师。事实上他们即使担当其中任何一种责任都力不从心。然而这种尴尬的责任仍然不在他们,因为这个国家已经成为一片荒漠,在这地上能发出人类声音的人屈指可数。如果要反思,不是批评这几个人是否不务正业或让我们再一次跌落都激进主义革命的历史循环之中。而是要反思:更多的“知识分子”、更多的“政治家”、更多的“信徒”和更多的“律师”是不是太“成熟”了,并因为太成熟已经从历史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四、同样应该反思的恰恰是那种“理性的反思”,这种反思从六四以后就是一种被津津乐道的假道理。这种观念代表了十几年来中国评论道德水平的持续下降,他们把专制与黑暗视为既定事实,并放在商业性的宽容之列,而更愿意对任何底线上的坚持进行攻击。他们在联合起来保卫中国的世界化,保卫我们时代的犬儒主义精神缺陷。

五、不要指责郭飞雄到太石村是否有个人动机,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即使有,也是正常的。正相反,我愿意向郭飞雄到太石村的行动表示敬意,他使过去很多半途而废的维权运动终于有了一个新的突破。需要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这也被视为激进,我们的问题不是这种激进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我在国内,我将会参与这场激进主义的抗议。如果我不能参与,一定不是因为我更理性,更不是因为他们错了,仅仅是因为我自己胆怯。 

(来源:博讯)

 

中国维权人士发起全国接力绝食

 

【2006年2月日狱委讯】(VOA记者:亚微)中国民间维权人士发起全国“接力绝食”,抗议中国各地连续出现的非法殴打和迫害依法和平维权公民的事件。 

抗议非法殴打和迫害维权人士

中国各地维权人士在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倡议下,从2月4号早上6点钟开始进行全国性接力维权绝食活动。 

高智晟律师谴责中国各地最近发生了一系列国家机器针对个体公民的血腥暴力事件。他说:“整个国家的司法价值在中国,在名义上司法制度是存在的,但是人类普世意义上的司法价值是不存在的。整个司法完全操纵在黑社会似的流氓集团手里,具体公民得不到任何救助。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可能拿起武器去和他们抗争。但是,抗争必须要寻找它的一些途经。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们苦思冥想,选择了用自己的身体去和他们抗争。” 

胡佳:声援受害者

参加接力绝食活动的艾滋病活动人士胡佳指出,这种群体性的绝食行动将使中共当局、特别是它的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坐立不安。 

胡佳说:“这个接力绝食的事情是针对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每一件人权受到侵害的事件所做的反击,对那些被伤害者给予声援和支持。这也是给大家一个参与的形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网上签名,或者说是写文章声讨这种独裁体制。用绝食的形式采取实际行动,这个象征意义是很浓厚的,因为在17年前也有一些大学生在天安门广场曾经采取过类似的行动。” 

赵昕:抗议政府迫害维权人士

参加接力绝食活动的异议人士、原学生运动领袖赵昕表示,长期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各地地方官僚以及权势集团和黑社会勾结,用暴力手段殴打和平理性维权人士的做法采取默许和纵容的态度。赵昕警告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中国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和平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将完全丧失。 

赵昕说:“中国必将陷入一个到处是水深火热,到处是刀山火海,到处是火药筒,到处是爆炸案,这么一个混乱崩溃的悲惨结局。中国和平转型的希望、和平宪政主义的唯一希望就是非暴力理性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来坚决地抵抗这些野蛮的落后的反人类的暴行和黑社会的这种行为。所以,我们只好采取这种接力绝食的方式进行抗争。” 

郭飞雄再遭警察殴打扣留

上星期五,不久前才被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广州再次遭到秘密警察跟踪和扣留。维权人士说,星期六,他被秘密警察拖出警察局,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到殴打,在那之后下落不明。 

陈光诚邻居先被打后被扣

星期天晚上,在临沂沂南双堠镇东狮古村村,上百名村民和警方发生冲突,导致数名村民受伤。起因是当地维权人士陈光诚的邻居陈华试图接近陈光诚的家,被当地政府雇佣的几十名打手打伤。 

陈华的妻子陈春星期一告诉美国之音,当地派出星期天把陈华带走,并以破坏公物罪将其拘留。她说:“他们对俺爸说陈华因为损坏公物要拘留10天。我觉得他们在俺家门口本身就是违法的,陈华在俺自己家门口被打,最后打人的人没事,还把受害的人逮起来,乱给他安上罪名之后就给他拘留起来,确实太不可思议了。” 

陈光诚:村民与当局冲突

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说,在当地村民要求释放陈华的过程中,又有村民被严重打伤。之后,全村400多愤怒的村民集体出动举行抗议活动,他们把警车和政府车辆推到沟里。 

陈光诚说:“现在村民对他们这种无法无天,乱权妄为,欺压百姓的行为非常愤怒,所以导致了昨天晚上的这种事情,他们现在在统计我们村里的人名,可能想抓人。昨天晚上以后,他们又雇佣了很多的地方地痞流氓,就在我邻居家周围至少有三、五十人,都拿着铁棍和木棍,村口和公路上也派来了很多人,有的是便衣,有的是警察。我想现在在我们村之里有一、两百人吧。” 

陈光诚说,他本人也准备响应高智晟律师的倡议,从星期一晚上开始绝食,直到星期二晚上。陈光诚本人因带领当地百姓抗议地方政府使用暴力手段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自从去年9月以来一直被地方当局软禁在家中,人身安全和自由都受到严重威胁。 

中共高层宣传营建和谐社会

就在临沂冲突事件发生的一个星期前,中国总理温家宝刚刚到山东农村视察,强调要重视社会和谐,并承诺要在下一个五年发展计划中改善农民的医疗保健、学校以及收入状况。

公安禁止我离境是违法行政

公安禁止我离境是违法行政

杜导斌

 

【2006年2月日狱委讯】2006年1月27日,在屡次要求未得到公安批准的情况下,我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回到武汉市黄陂区探望父亲,当日晚即遭公安从老家带回。事情发生后,观察网等媒体给予高度关注,很多朋友或打来电话,或发来短信,或通过网络发帖等方式表达了关心和问候之谊,对此我深表感谢!与此同时,我回去的法理依据问题也变得相当突显。我这样回去,从天理人情上讲是完全正当的,如果从法理上深究,是不是已经违法了?对此,我的回答是,违法的是公安,我只不过是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

下面,就此作个分析。

公安对我实施管制,起因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8月4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这个裁定书驳回了我的上诉,裁定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作出的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三缓四”的判决成立,虽然我随后三次提出无罪申诉,认为该裁定既违反宪法,又违反了关于诽谤罪构成的基本法理,但这些申诉均未得到湖北省高法的回应,其中第三次申诉曾得到湖北省高法立案庭和原审判庭的明确告知,告知我已经立案受理,让我等待审理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和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湖北省高法理当受理我的申诉并作出或驳回或重新审理的决定,然而,在法定的六个月申诉期限过后,我仍然未收到任何答复。湖北省高法司法违法,责在该部门,无关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原裁定对我按缓刑人员实施监督管理,是履行职责。作为一个对自己行为负责任的公民,尤其是作为一个主张宪政法治的民间自由学者,对公安机关正当的执法行为,理当尊重并配合。这是大前提。

公安对我实施监督管理,依据两个规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是《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三)迁居或者离开所居住区域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两条规定表述上略有区别,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即三个关键词:“离开”……“须经”……“批准”,公安机关强调这里使用的必然判断,强调自身拥有的批准权,大体上也正确。但是,说它正确只是指公安机关具有批准或不批准的程序权限,如果将此处的“批准”当作“有权永不批准”的实质权限来执行,便超越了法律的授权,属于执法违法。

首先,限制缓刑人员活动区间的这两条管理规定所使用的是“离开”,没有使用“禁止离开”,或“不许离开”,由此可见,法律授予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权,授予公安机关的不批准权,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制。从逻辑上分析,这个判断不是全称判断,此处的“离开”虽然是周延的,但无论是“批准”,还是“不批准”,都不周延。对这条规定的准确理解应该是,对当事人而言,一切离开都得报告,对公安部门,则不对一切离开都实行批准或不予批准。什么情况批准,什么样的离开不予批准,虽然法律表述没有明确说明,但结合前后文不难看出,立法机关赋予公安部门对缓刑人员的活动限制权,只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主要是对有可能产生危害社会行为的活动区间实施限制,而没有危害性的行为显然不应该含括在内。对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离开也不批准,就是滥用批准权。

“离开”……“须经”……“批准”的公式表明,立法机关的立法本意肯定了缓刑人员有离开所居住区域的权利。换个角度说,如果执行机关完全禁止缓刑人员离开其所居住区域,就是从事实上修改了法律条文,属立法行为,而我们知道,涉及人身权利的立法,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外,即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无此权利,更遑论地方公安局了。按《立法法》有关规定,没有相应立法权力的机关所立之法,自其立法之日起,就自动失效,公民也有权不予遵守。

其次,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以审批权,并不等于授予了公安机关以滥用审批权的权限。如果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将法律并不禁止的行为当作非法来办理,便是侵犯人权,违反了《宪法》保障基本人权的原则;如果对应予批准的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请求不予批准,则是滥权,也是对当事人基本人权的侵害,同时也违反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刑法》第二十条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都肯定当事人不遵守国家机关滥权行为的防卫性行为具有正当性。

对照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所作出的管理行为和我的行为可见,我在他们屡次不批准的情况下回家,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道理在于:一方面,尽管对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持反对意见,但在既成事实的情形下,我还是在两年内多次向地方公安正面提出回家看望父亲的要求,按照程序提出要求,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主观上没有无视法定程序的意愿,看望父亲这个行为显然也不具备任何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没有不予我因此而离开的道理;另一方面,自从我被判缓刑以来,公安机关对我历次提出的离开居住地的正当要求,没有一次给予批准,已经从事实上将“可以离开”修改成了“禁止离开”,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既有滥用审批权的行为,又有从事实上修改了法律从而剥夺了我合法权利的行为。

对这样的越权行政行为,我当然有权不予服从。

一九六七年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下)

 地窖泣血,躍進大隊大躍進

8月27日清晨。躍進大隊部。一只蒼白的手搖動電話機手柄,聲音顫抖而激動︰“喂,我要公社,我找李部長。不在?你是……哦,鄭主任啊。我是躍進大隊的何方前,向你匯報一個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晚上,我們大隊召開了黨、團員和干部會議,研究決定用掃把掃,殺六十多個

廖天琪:艺术、娱乐与政治

   从前富人家的老爷夫人过寿,多喜欢搭起戏台,唱它几日好戏,一来热闹讨喜,二来犒赏下人。现今的中共政权也很懂得,要制造和谐气氛,扫荡掉那些矿难家属、拆迁户、上访人员和什么血案的苦主所带来的“霉气”,就必须制造一些歌舞升平的祥瑞之气,来为自己压惊、贴金,也连带以此小恩小惠来笼络民心,制造皆大欢喜的气氛。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已经一连举办了24年,这是一个极权政府摆出笑脸,“与民同乐”,收揽民心的绝好机会。然而胡温政权低估了老百姓的智商,2006年的春节晚会,由于中视在节目中做手脚,谄媚胡江,吹捧暴君毛泽东,肉麻地向党大唱赞歌,弄得人倒尽胃口。
    
    虽然投下巨资,场面金碧辉煌,五彩缤纷,美女如云,但是细细一看,整个节目不伦不类,说是综艺性的歌舞节目嘛,它却有政治夹带,几名满脸冒油、脸带媚笑的男人,以极高分贝唱着“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想念那令几千万中国人死于非命的“毛主席”;“百家姓”张冠李戴唱将起来,舞台上滚动着人体的背后屏幕,竟然幽灵似地出现了胡、江两个大字,拍马乞怜毫不遮掩;节目中穿插的几个据说是幽默的短剧,缺乏真正的隽永和令人莞尔的趣味,有的只是趣味低级的搞笑和勉强的打闹;明明是歌星们在激光的魔幻灯光下忘我地高歌,可银幕上瞬间竟然出现了毛泽东向群众挥手的历史剪辑,接着是邓小平。。。这昨日今朝的奇幻人间,活人死鬼的连番上阵,令人产生海市蜃楼的幻觉,感到天上地下,“党的幽灵”无孔不入,处处皆是。既然胡大人提倡盛世和谐,那么从演员到观众都得欢天喜地、呼天抢地,从神州六号的飞行员“英雄”到渡海泛(犯)台的无辜熊猫,都得为“祖国”的“强大”和“统一”强颜欢笑。两只熊猫被命名为“团团”“圆圆”,负有重大的政治使命,渡海统战去也。银幕上出现一个四五岁小女孩的脸蛋,她忸怩地说:“我做梦,有两只熊猫到台湾去了”。孩子们纯洁的心灵从小被“党”劫持强暴,要他们说谎作假,当他们长大之后,已经失去了灵魂的纯真,变得麻木不仁,不会再在乎、也失去辨别真假对错的能力了。
    
    中国靠的就是个“大”和“多”。春节晚会场面浩大人头多,舞台上的歌舞节目往往一片波动的人体,数十上百的肢体,不停地在晃动颤抖,要造成一种压倒性的“旺盛人气”。这种刻意制造的所谓“集体美”(collective aesthetic)是极权政权爱用的手段。第三帝国时代,德国的纳粹宣传机制就擅长于利用艺术和体育来表现群体的“美”和国家的“力”。观众在观赏之中,不知不觉就被这种场面震慑住了,在以前,就要感谢“皇恩浩大”,在今天就要感谢共产党和胡主席了。
    
    没有人不爱看美丽人物。春节晚会里出现的男性,不说演艺的乏善可陈,外形也不敢恭维,不是典型的干部嘴脸,就是些年轻的演唱者,无病呻吟地吼着爱呀痛呀,歌词内容空洞、虚假,既无真实的感情和又缺乏独立的个性,令人见之生厌。至于女性,除了老人与小孩外,几乎无一例外,尽皆美人。个个婷婷袅袅,长身玉立,脸蛋儿吹弹得破。可惜不论何等美人,脸上全挂着讨好阿谀的笑容,一张口,歇斯底里。不论是猜灯谜时的自报身份,还是小品剧里的舞台对话,每个人说话都铿锵生猛,掷地有声,活像女红卫兵喊口号。总之,联欢会上的美人儿美则美矣,但是都是玩偶型的洋娃娃,缺少个性,所以看来都千遍一律。
    
    善体领导们心思,刻意表现社会和谐的另一手段是煽情,即制造温馨气氛。举个小的例子:民俗舞蹈“俏夕阳”,由一群蹦跳着的小孩子们,衬托出十来位腰肢柔软的老太太,在台上风味十足地扭舞。这些“为祖国献艺”的老妇人们,身手不凡,不仅舞姿可人,还能跳离地面,双足在空中碰撞。当节目主持人要那位领衔的74岁老妈妈向观众拜年时,她说:“祝全国的宝宝们健康成长。”共舞的四岁小妞儿说;“祝全国的爷爷奶奶健康长寿。”这一番温馨,令人起鸡皮疙瘩。七旬老妇真要健康长寿,可以在家打打太极拳,不需在舞台上为“和谐”翻跟斗,令人捏把冷汗。小宝贝在娘胎里能平安地呱呱落地,不致被计生干部的催命针给打进阎王殿,就算有造化了。中国现实社会里的冷漠残酷,反人性和非人道,跟宣传管道里所渲染的融和温馨具有如此强烈的反差,让人哭笑不得。许多中国人长久浸淫在这种虚伪和作假的氛围中,感情已经麻木,思维已经停顿,品味已经堕落,终究成为政府宣传机器中的俘虏而不自觉。
    
    这场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不看则已,看了不仅翻胃,还会噩梦连连。中国人过年讲究全家团圆,现在“团圆”二字被统战糟蹋了,团圆成了梦魇,这年也都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