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竹:胡锦涛的脱衣舞

六中全会落幕,“胡紧套”变成“胡和谐”,我觉得是胡锦涛先生的可喜进步。平心而论,这个《中共中央和谐社会的决定》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文件,如果去除一党专制,当然,胡锦涛也是一个值得肯定的领导,如果去除假大空。但是,你也许会问:党不专制还叫党吗?胡不假大空还姓胡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俄国没有一党专制,但还有共产党,而且约占三分之一的议会席位。同样,胡锦涛不假大空,也应该还是胡锦涛。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胡锦涛呢?

我认为,这是一个赤条条的胡锦涛。作为局外人,我们观察胡锦涛的政治演进,无非是三部曲,好像是一个脱衣舞的过程,先是“紧套”大衣,二是“和谐”制服,三是“民族”内衣。再往下,当然就来去无牵挂了。在最初,我希望他脱得快一点,痛快一点,不过现在想一想,也不能太着急,中华民族有两千多年说话兜圈子的历史,中国人民对假冒伪劣有空前的承受能力。有鉴于此,胡锦涛只要不断脱就行,中国的事情真是急不得的。

现在回过头来看,胡锦涛的“紧套”秀,也不是一无是处。“紧套大衣”的两个口袋,一个是子产说的“为政宽猛”,要把读书人统统装进去,不让他们乱讲话,避免将来下重手伤了他们。不过,读书人嘟嘟囔囔的,硬是把那个口袋咬破了。我想,经过了文革极左的口袋,他们实在不能忍受任何口袋生活了。其次是“先进性”的口袋,要把六千万党员干部都装进去。但是,党员干部该贪污的继续贪污,该腐败的继续腐败,该骂娘的继续骂娘,先进性的口袋也撕破了,变成裹脚布。于是,胡锦涛审时度势:脱。

实在说来,这套“和谐制服”比前面那身“胡紧套”显然中看多了,起码是对习惯于假模假式假招子的广大党员群众非常受用,大家跟着假和谐起舞吧。谁知道呢?说不定弄假成真,变成了真和谐,捡个大便宜。所以,这场戏还会延续一段时间。但是千里搭席棚,没有不散的筵席。等到大打出手,上面胡司令和阿庆打起来了,下面沙老太婆和阿庆嫂打起来的时候,大家就会说,够了,胡和谐。那个时候,我认为,胡锦涛同志还会审时度势继续脱,露出民族主义的内衣。

不过,这是胡锦涛的最后内衣了,当然也是最精彩刺激的,因为它让所有藏污纳垢都可以纷纷出笼,让所有厚颜无耻都可以冠冕堂皇,让所有荒淫无道都可以大放异彩,让所有愚蠢无知都变得深刻无比。老百姓从装孙子,变成装爷爷,虽然都是一个假装,但感觉毕竟不一样。而共产党的黑头发老爷爷转而装孙子,变成“愤青”,也年轻一把。不过人民一赤裸,胡锦涛的脱衣舞就要结束了,共产党的一党专制也要曲终人散了。

一个小孩子说:怎么都没有穿衣服啊。在那个时候,中国回到伊甸园的原初状态,我们从孩子那里重新学习“自由”与“真诚”的含义,而中华民族就可以整装待发,以一个新的姿态走向世界,走向未来。不过,在此之前,请欣赏胡锦涛先生的脱衣舞,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两千年第一次嘉年华会:想唱你就唱,想笑你就笑,想哭你就哭吧。

贺卫方 苏永钦:关于两岸司法改革的对话

贺卫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苏永钦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教授

差异化认同:两岸司法体制比较

贺卫方:能够邀请到台湾著名法学家、国立政治大学法学院的苏永钦教授来进行这样一个学术交流,我感到非常荣幸。我们两岸的社会都面临着或者都在进行着一场非常重大的变革,那就是司法改革。我发现两岸在司法改革的进度方面有所差异,有些问题的解决,台湾要先于内地,但是,两岸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许多却是非常类似或一致的,这种由于文化上同根带来的问题的类似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同时也意味着两岸在相关制度的改革方面相互借鉴的空间是很大的。
我首先想请苏老师对于台湾现在司法改革的现状和问题给予一个概要的介绍,然后我们循着开始设定的一个问题表依次讨论。

苏永钦:在司法问题上,我们有非常多的共通点,比如说我们现在所建构的司法制度,整体而言跟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社会治理或者文化观念是有很大距离的,因此在接受外来观念和制度时,虽然时间可能有先后,但还是会碰到相当共同的问题。怎样让这套建立在专业分工和形式理性的司法制度,在这个浸润于儒家义理的古老社会生根,我们必然有很多共同的难题要克服。当然,历史的因素也使两岸取得了相当不同的发展,比如最近我读到贺老师和其他此地方家的一些文章,知道依法治国已经入宪,成为宪法上的基本原则,但至少就某些方面仍然不是那么理所当然。而司法独立作为一个原则,甚至到今天也还不是那么确定,无论如何还没有成为一个宪法原则。而台湾的问题则更多的是怎么样去落实这些原则,所谓民主化的过程,其实只是把宪法写的变成宪政做的,如此而已。就这样的大前提问题,当然两岸还是存在本质的差异。

贺卫方:刚才苏老师提到,历史的演进不同导致了许多的差异,正像我看您的《司法改革的再改革》里边对于专业主义视角下如何去揭示司法改革所面临问题的时候,您更多地站在一个社会科学的角度作出分析,例如您愿意揭示民众对于司法的评价,不仅仅是从供给方面来判断问题,更重要的是从需求方,从司法改革到底给人民带来了什么,人民的态度、人民的感受,来分析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我看里边有一些数据很有意思,比如说,败诉的当事人如何评价司法,当然有不少是负面的。一些人想当然地以为,诉讼嘛,总是有胜有败,败诉的当事人当然不会对于司法有好的评价。可是,您的调查表明,胜诉的当事人也不认为司法更公正,评价也非常低。您也批评了判决文书那样一种过分神秘主义的问题,充斥着法言法语的判决书让老百姓一头雾水。因为这些年来自己一直在倡导司法的专业化,所以我读您的著作时多少有点芒刺在背,总觉得苏老师就在我的旁边,正在批评我所追求的这样一个方向。现在让我们回到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司法独立在台湾的演变,这个原则在台湾的建构过程中间曾经遭遇过哪些困难,在今天我们是否可以说台湾的司法独立已经能够成为一个不仅仅是在法律文本上确立的原则,而是在现实生活中间,在解决纠纷的具体过程中间是已经实现了的一个目标。

司法独立VS审判独立

贺卫方:我们要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司法独立,或者是审判独立,我注意到您的文章也经常用“审判独立”这个字眼,但是更宽泛的司法独立是作为一个原则,一种体制,具有深刻的制度意义。在内地,不说“司法独立”,而是用“审判独立”,其实是有深意的。现行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干预。与此同时,对于检察院,也有一条类似的规定。这种将法院和检察院合称为司法机关的做法实际上揭示了中国法院独特的地位。在某些西方国家说司法权就是指法院的权力,说司法独立就是法官的独立,我们的情况就不那么单纯。

苏永钦:我先谈司法独立。审判独立和司法独立作为不同的提法,在台湾也有过,特别是早期负责司法行政的人,喜欢强调审判独立是一回事,司法则不一定要独立,民主国家里有司法和审判一样独立的,但司法部门不独立存在的确实更普遍,英文文献中也有人区分为“决定独立”(decisional independence)和“制度独立”(institutional independence),我们的宪法直接规定的虽然只有审判独立,但司法又单独辟一章,司法院独立设置,不在行政院或总统之下,和这些机关平行,因此若说司法独立,也不能说没有根据。不过正因为没有明确地规定司法独立,制度上还是经历了一些转折。

  司法独立的另一个问题是预算,台湾在这方面有一个先天上的优势,就是地方不大。按照台湾的宪法,法院同地方政府都是没有关系的,它的预算来自于国家,预算唯一的威胁就是行政部门,因为国家预算不可能由每一个机关自己提,必须由一个机关统一岁出岁入,提出总预算,在台湾就是行政院,司法机关的所有开支都要经过行政院的审批。过去十年的司法改革,预算独立部分,司法院巧妙地利用各种政治力量的矛盾,居然通过了修宪,规定司法院提出的概算,行政院不可以删减,只能加注意见。

  审判独立的问题比较复杂,首先是对谁独立,法官是“依据法律”独立审判,所以对同样适用法律的人无独立问题,比如在合议庭里法官不能对他的庭长,对他的同僚主张独立,他们必须通过评议,如果有不同意见只有采多数决。独立的对象是同这个审判无关的人,不管有没有法官的身分,审判内容一旦被这些未参加审理的人过问,裁判就是被干预的,而不是独立的。这样的干预最常见的是来自于司法行政,但也可能来自于其他行政部门。所谓的干预,其实不一定是政治干预,因为毕竟政治案件不会很多,但是诉讼常常会涉及社会上的各种利益。这是审判独立比较大的威胁,但来自司法行政的威胁绝对不只是个案。

  现在对审判独立最大的考验,反而是舆论的干预。这需要承审法官自己自觉地去抗拒,有的时候非常困难,特别是社会在转型的时候,社会运动高涨,很多法律已经落伍,但法官仍然要执行落伍的法律,如果法官都跟着社会的脚步走,往往变成选择性的曲解法律,长期来看当然会挫伤法律的公信力。可是一旦他坚持执行落伍的法律,又会受到强大舆论的责难。所以在社会转型的时候,舆论的干预对法官构成特别大的挑战,有时候要法官完全不迎合多数人的胃口,还真不容易。

司法独立的几种进路

贺卫方:十多年来,有一些推动司法改革的人,他们的心中存在着一丝那样的想法,就是能否通过合理的司法技术的不断引入去逐渐推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例如提高法官的素质,改善证据制度,从而使得司法过程中人权能够得到更妥帖的保护;如何强化司法的公开和透明……凡此种种,我们相信这些技术化的改造肯定有助于推动一个公正司法制度的出现,从而强化人民对于司法体系的依赖。我们很希望能够逐渐通过一种公正的司法体系的建立,使得法院逐渐地成为法治社会中的权力枢纽,法官成为在政治层面上举足轻重的群体,那么过去我们面临的那些难题就解决了。

  但是现在我们也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进行了这么多的改革,为什么司法的公正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提升?我们这些年来推出的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简直是数以百计,花样翻新,诸如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审判长选任制,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主义,法院的立案制度改革,判决书的说理,人大监督的强化,错案追究制,还有某个地方法院甚至借鉴了英美国家的判例法,推出了所谓“先例判决制”的改革措施,但是所有这些改革看起来很热闹,却不能使司法制度及时、有效和公正地回应社会的需求。

  我觉得司法独立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公正,但是没有司法独立是断不可能会有司法公正的。或许我们一方面可以在法官的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方面作一些努力。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保障条件之一,不过,如果司法官员的素质普遍低下,司法决策的品质难以保证,那么也会反过来对于司法独立的论证设置困难。所以,为了能够建立司法独立的体制,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提升法官的素质和职业化程度还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另外一方面就是苏老师提到的人事体制以及财政体制方面的独立,这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一个国家的宪政安排中比较偏向技术化层面的东西。法官由谁来任免,财政方面如何保障,我们现在基本属于分灶吃饭,地方法院要靠地方财政来维护,人事任免的权力也操纵在地方权力的手中,这就使得法院没有办法独立于地方的影响,甚至完全受控于地方,这是没有办法的。

  影响司法独立的另外一个因素,是您提到的来自法院内部机构以及“官员”的干预。我觉得对内地来说这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先生曾在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大法官论坛作过一次演讲,他说现在中国的法院问题在于法官选任的非精英化,司法设置的地方化,以及司法管理的行政化。所谓行政化很简单,首长负责制,一个法院里法院院长是一把手。我们起草法院组织法学者建议稿时,很想彻底废止院长的这类权力,例如明确地规定法官只对法律负责,规定院长由法官兼任,也明确地规定院长以及副院长对于他们没有参与审理的案件不得干预。但是,我们不知道这样的规定是否能够最终通过。

  另外一个问题是审判委员会。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审委会是一个妨害司法独立的制度安排。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法院的惯例,案件中影响重大以及疑难的,合议庭有分歧的,判决死刑的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都需要提交审委会来作出裁判,还有,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也需要审委会研究决定。我希望能够把它彻底废除掉,因为它严重违反司法独立的内在要求,比方说法官要亲历,法官“以五声听狱讼”,庭审中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当事人要求回避的权利,等等,都由于这个审委会的存在而荡然无存。所以,理应废止。

苏永钦:司法独立的问题是谈不完的,任何一个司法体制始终要面临一个两难,如果说独立的目的是要让审判者更能做出妥当而有公信力的决定的话,当审判体系还没有达到足够专业化的时候,做出来的决定素质可能很低,即使再独立,恐怕也不能满足司法存在的真正需要,甚至因为背离法理,独立反而形成一种新的人治,仍然不是法治。所以刚刚贺老师提到的一些争论,我倒非常可以理解,这些反对废除审判委员会的人,所顾虑的未必全无道理。我要补充的是,在台湾司法体制的发展过程,这些顾虑都出现过,也有类似的想法。任何一个不够成熟的审判体系,一定会自动出现一些“补强”的机制。

  另外我想提的,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也就是一开始贺老师提到的,透过司法改革成功达到体制改革的例子,情况还没有发生。但是绝对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良善司法制度与政治改革的互补性。法治最终要建立在民主的体制上,司法的工具性虽有其局限,也就是下游的司法再清,也不能改变上游的水质,但这绝对不能作为不进行司法改革的理由,我看到很多国家追求法治的经验,大概都是和政治改革同时进行,这里边一定会有一种良性互动,独立而有效率的司法有利于人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司法实践的法律价值和原则,不只有消极稳定社会的功能,也隐含了一股向上提升的积极力量,逐渐传导到其他部门,可以让政府学习到如何更妥适的响应社会的需要。

宪法实践与宪政操练

贺卫方:如何通过司法的途径解决在过去看起来没有办法触及的政治性问题,如何统一法律,如何解决专业化的法律职业和民主之间的紧张,这都值得深入探讨。我们半个世纪是有宪法的,但是基本上没有宪政,我们缺乏宪政的实践和宪政的体验,如何通过司法的诉讼解决宪法上的冲突,宪法权利是什么,当一个人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如何通过合理的途径获得公正的救济?就现状而言,在普遍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方面我们有了很大进展,但是在宪法的层面上现在还没有太大的起步。

  我们还需要关注一种制度建构的可能,那就是,是否可以逐渐地将越来越多的政治纠纷转化为法律纠纷,通过法院或者司法的模式解决政治冲突?这当然是从托克维尔那里得到的启发。同时,所谓司法权的全球化扩张,一个十分重要的表现正是司法权对于政治纷争不断扩大的介入。我们知道,权力分立格局下总需要对于三者权力的界限进行合理的划分,司法权到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介入到行政和立法权的运行过程中,这里存在着一种最基本的紧张。如果司法除了解决纠纷、处理案件外,还在实际上制定规则,那么就很可能导致权力分立原则的解体。在这里,我们可能有必要提出宪法和法律的解释问题,到底哪个机构有权作解释?比如香港《基本法》的解释问题,在一国两制模式之下,如果法律解释的基本模式发生变化,实际上就意味着法律本身发生了变化,普通法的模式之下最终解释者是法官,立法者只管提供法律规范,这是普通法的传统,我们已经许诺香港法律50年不变,但是解释方法发生了变化,我认为它的法律就要发生变化。

苏永钦:几年前我在报上看到一个冒名入学的案件,认为冒名者侵害了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在台湾我们会把它归类为人权的第三人效力问题,宪法是规范统治者的,不是规范被统治者,可是人权规定除了限制统治者以外,也代表一些基本价值,因此如果人权的规定在一般的民间社会完全被忽视,仍有可能产生价值的矛盾,所以让宪法人权某种程度也适用在人民之间,久而久之,宪法就可能深入到整个法律体系,整个法律体制都被宪法化了。但一般来说,用在私人之间,总是要到宪法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而且这会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所谓直接或间接效力的问题。我们的法官现在也蛮喜欢在民事案件里谈到宪法如何保障生存权或者工作权,用来解决单身条款或竞业禁止条款的契约法争议,被认为是一种进步,可是在适用宪法的方法上还没有把握,所以这刚好也是台湾违宪审查的新课题,怎么样让普通法院法官适当地把宪法用在民事案件上。

  任何一个可以响应社会需要、有效率的司法,都需要有一些配套的东西,最重要的就是法律职业,如我一开始提到的,韦伯所说现代法律的特征就是走向形式理性,很重要的形式化工具就是法律职业,这些专业人员要和一般营业脱离,和一般公务员脱离,而有一套自己的职业伦理和管理方式,这个专业是支撑独立司法的必要手段。过了专业化这个阶段以后也许就可以去谈前面谈到的循环,对过度专业化加以修正,比如加入一些陪审或参审的因素,增加更多非讼解决争议的机制等等。等后者又发展过了头,引起新的社会问题,再回头增加专业化因素。但无论如何,循环的基础一定是已经先完备了一个司法基础架构,包括稳定的法律职业。

贺卫方:在内地,近些年法律教育以及法律的职业化的发展非常迅猛,在我看来甚至有点儿过于迅猛了。我个人1978年上大学学法律的时候全国只有五所院校招收法律专业的学生,学生总数也就700多人。20多年的时间过去,现在的法律院校已经是五百所以上,在校法律专业学生已经达到30万以上。我很担心,这样的超速发展会带来某种不利于法治的后果。我觉得法律教育以及法律职业化都是跟司法改革有密切关联的大问题,今后还希望有机会更深入地讨论。

  我读苏老师的著作经常能够获得一种教益,尽管我们都知道两岸的司法改革有着时间段上的差异。不过,今天很好的一点是,我们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差异而难以交流,相反,我们有一种理解的愉悦。在两岸政治经常“打架”的时候,法学界之间的交流却总是愉快而富于教益,这本身就是一个很耐人寻味的现象。

舒  侠:西门庆的先进性

当今之中国,在“三个代表”的正确指引下,已跑步进入全“性”息时代。人们听性闻,说性事,看性感,赶性潮。可谓心之所系,无非性趣;情之所钟,无非性福。

打开收音机,你会听到女主持循循善诱地向男士们寻“根”究底,而必有一班凡鸟经不住嗲声相劝,将自己的“根”底一五一十地如实道来,引得女主持连声叹道:“短了,短了,太短了,问题不小,形势严峻,前景堪忧啊!”令凡鸟们直觉得“中华民族已到了最危急的关头”。然后女主持就变成了千手观音,替凡鸟们从“长”计议,使其领悟到茎肌增“长”才是“硬”道理。男主持呢,则不免会对女士们产生如此忧虑:“松了,松了,太松了”。而补救之道必当是实施宏观调控,采取“紧缩”政策。办公室里,宴会厅中,人们忙里偷闲,性头十足地交流着性得,终于获得了空前的性先进,从而性致冲冲,性心倍增。

为什么在咱们中国性先进会获得如此优先而长足的发展呢?因为我党认为最根本的人权乃是生存权,理应受到优先保障,而生存权就是性命权。性者,命也,性即命,命即性,此乃我党之所以保性如命也。然而,个“性”解放之时,扬眉吐气之际,一想到西门庆,我们多半会颓唐起来,因为比起这位西门大官人,我们的性先进就不免有点相形见绌了。

话说西门庆同志天生就是块性先进的料子,有着惊世骇俗的豪“性”。他公然宣称西王母都敢拐卖,嫦娥都敢强奸。仅凭这句豪言壮语,就得令那花花元帅、三玩市长和南北二陈这类铁杆共产党羞得无地自容。西门庆同志还有着不耻下问的优秀品质,能够自觉地走群众路线,接受贫下中农的性教育,牢记王大妈“要得生快活,须下死功夫”的谆谆教诲,苦练杀敌(情敌)本领,率先达到了性先进的五项标准,即潘安那样的美貌,驴样大的行货,邓通那样的财力,小巧殷勤的作派,软磨硬泡的闲工夫。有了这五字诀,西门庆同志所向披靡,战无不胜。虽然西门庆同志也不免有工作粗暴这类小缺点,看上去有点像虐待狂,但是由于有了性先进垫底,就能做到大事不糊涂,乃至于在他的那些饱尝过无产阶级铁拳滋味的女人们心里,依旧是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她们被西门庆同志的性先进整治得要死要活,发自内心地诉说道:“我的爷,我便有千种怨恨,一经你调弄,便只有千种快活了。”如此先进,如此奇效,实乃千古奇观。西门庆同志应该万古流芳了。

西门庆同志不但有降阴之正气,还有讲学习之志气,特地建了一个书房,名曰“藏春阁”。尽管一生中唯一的一件雅事是在书房赏雪,但赏得非常投入,非常实际。他并未作“红装素裹,分外妖娆”这类意淫文字,而是直里直接地由洁白的雪想起了皮肉也洁白如雪的李瓶儿,又进而想到了与李瓶儿一样洁白的如意儿。那赏雪的结果,便是跑到亡妻李瓶儿房中与如意儿奸宿。

你若以为西门庆同志仅仅是性先进,仅仅是讲正气、讲学习,那你就错了。西门庆同志还有一样绝好的优点,那就是讲政治。他积极要求进步,想方设法向党靠拢。他走私盐业,历经千辛万苦,先成为了一名红色资本家,盖起了富丽堂皇的红楼,然后向蔡御史要求入党,要求做公仆,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他在后花园翡翠轩高烧银烛,备妓女侍候。蔡御史看见,欲进不能,欲退不可,便说道:“四泉,你如何这等爱厚?恐使不得,况且我们是有纪律的。”西门庆笑道:“这与当年王羲之和谢安石二位老革命家携妓游东山又有什么区别呢?”蔡御史这位省部级大员受宠若惊地说:“恐怕我不如谢安石的风流才调,而你老兄倒有王羲之的高情雅致呢!”说罢即于月下与二妓携手,不啻恍若刘阮之入天台。从此,西门庆同志由性先进一跃而为先进性,进入了无产阶级先锋队的行列,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公仆。

根据西门庆同志夺妻杀夫、嫖娼纳妾、酗酒滋事、走私贩私等一系列扰乱治安、伤风败俗的革命表现,经群众评议和组织审核,党中央高瞻远瞩,将理刑千户这一促社会和谐、保一方平安之要职授予了久经考验的西门庆同志。

当上了公安局长的西门庆同志果然气势不凡,他要端风俗而正人心、整无赖而管治安了。他首先在治所内公布了公民道德纲要,还贴出了扫黄打非条例。他对社会上一帮不学好的浪荡子弟深恶痛绝,愤愤不平地和自己的女人吴月娘唠起了私房话:“人家倒运,偏生出这样不肖子弟出来。你家父祖何等根基,又做招宣,你又见入武学,放着那名儿不干,家中丢着花枝般媳妇儿——自东京六黄太尉侄女儿——不去理论,白日黑夜,只跟着这伙光棍在院里嫖弄,把他娘子头面都拿出来使了。今年不上二十岁,年小小的,通不成器。”他还对夏提刑贪赃枉法不以为然。看看吧,我们的西门局长嫉恶如仇,一身正气,其反腐败的决心要比成克杰、胡常青、王怀忠、李大伦等同志强得多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干部,居然还有人要算计。山东巡按御史曾孝序,根本不知到我党培养一个干部有多么的不容易,全然不顾安定团结之大局,不顾我党的光辉形象,向中纪委反映了西门庆同志的问题——

“理刑副千户西门庆:平系市井棍徒,夤缘升职,滥冒武功,菽麦不知,一丁不识。纵妻妾嬉游街巷,而帷幕为之不洁;携乐妇酣饮市楼,而官箴为之有玷。至于包养韩氏之妇,恣其欢淫,而行检不修;受苗青夜赂之金,曲为掩饰,而赃迹显著。”

曾同志这里所列罪状,无非是包养情妇、收受贿赂而已,而这两桩所谓罪状凡我革命同志又有谁能够逃脱得了干系呢?这不分明是灭无产阶级的正气,长资产阶级的邪气吗?要你这等小事不糊涂、大事犯错误的庸才竟有何益?结果,由于未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曾同志反而罢了官,西门庆同志仍然是金枪不倒,红旗飘飘。

从那以后,西门庆同志以更加饱满的革命热情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当中去,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不幸的是,我们的公安局长西门庆同志,终因积劳成疾,在一次招商引资的酒会上多喝了几杯,回家后又在醉乡中为潘嫂子送温暖,光荣地牺牲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

西门庆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他从普通的性先进成长为宝贵的先进性,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革命事业。他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向西门庆同志学习!

向西门庆同志致敬!

西门庆同志永垂不朽!

2006.11.2

于废园

昝爱宗:最新整理版  《圣经》在中国的非常待遇:印刷发行垄断和政治控制

《圣经。诗篇》说,”独有真神的话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是的,进入信、望、爱的基督徒,人人都需要通过神的话语遵从神的旨意,获得真理和自由。通过信仰公义和真理,不但得到自身的救恩,还可以脱离黑暗与困惑的捆绑,不再伪善与假善,而是在真神的大爱里,悔过,信实,获得救赎,获得新生命。

神的话语,来自我们经常翻阅的一本《圣经》,这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引人瞩目的经典宝书,又是被翻译成多种文字的一部巨著,每年的销售量是任何其他一种出版物的十倍,据说中文本每年的销售量超千万册,世界上任何一部其他的文献、经典,都无法与《圣经》相媲美。

整部的《圣经》的完成,前后共花了1500多年,新旧约66卷本,大约有四十多位作家参与写作,他们主要是用希伯来文(旧约)和希腊文(新约)写成,有时也用阿拉姆语。旧约主要是上帝——昔在、今在、永在的独有真神晓谕先知真理记录而成的史实,新约是上帝道成肉身的耶稣的经历和话语记录。耶稣就是创造了我们生存这个宇宙的昔在、今在、永在的独有真神,大约2000年前耶稣诞生,并成为整个世界历史的中心,成为世界之光,生命之光,真理之光。

可是,在今日中国,《圣经》还处在官方垄断的状态之中,无论是印刷还是发行,都集中在中国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的控制下,中国出版和印刷的《圣经》从来不是一本公开出版物,没有国际国内统一的出版书号,只有内部印刷的准印证,不能私自印刷,北京的传道人蔡卓华因为印刷圣经免费赠送却被公安和检察部门指控”非法经营”而获罪两年,安徽淮南一位基督徒印刷基督复印印刷品就被劳教,由此可见目前官方打击私自印刷《圣经》及其福音书到了非常严厉的程度。

目前,我们现在使用的《圣经》只准许全国惟一公开印刷《圣经》的江苏爱德印刷公司印刷,发行也只是到各地由三自和基督教协会控制的教堂里发行,私人书店和新华书店不准发行,大学、中学和小学里更不准发行。这样垄断的发行方式,只能使《圣经》只在小范围传播,不能进入更大的公众范围里传播,所以中国每年的《圣经》需求量到底多少,实际发行量又有多少,一直无法获得真实准确的数字。

那么,为什么《圣经》不能在中国的书店里发行呢?

我们看到,中国大陆地区地大物博,成千上万的人口,甚至有上亿之众,都会碰到这么一个难题:为什么在中国的新华书店里买不到一本《圣经》?

中国有2300多个县,全国至少有上万家新华书店,但顾客们都会碰到这样一个尴尬无奈:这里绝对买不到《圣经》。

除了新华书店这个”国营老大”之外,再找找全国其他性质的书店,比如民营书店,集体书店,甚至个体书店,全国估计有几十万家,还有一些超市、便利店里的书店,书店连锁店等等,都无一家是可以买到《圣经》的书店。

难道《圣经》是稀缺书籍吗?不是的,因为《圣经》太大众化了,其文字有数千年的历史,也不需要保护版权。其中,中文和合本《圣经》也有近百年历史。

难道是官方明令禁止这些书店流通宗教信仰的书籍吗?不是的,在上述书店,读者可以轻而易举地买到道教经典《道藏》、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以及佛教的经典就更多了,诸如《金刚经》等,几乎随处可见。像《道德经》中华经典,由于没有版权,几乎每个出版社都可以无偿出版。据李柏光博士介绍,在监狱里,信仰基督徒的犯人们,其聚会读经祷告的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权利,往往被剥夺。而在某些”感化场所”针对信仰法轮功的犯人,是坚决不能阅读被官方斥为”邪教”的《法轮功》书籍,但可以在监狱里读到佛教的《金刚经》,这又是为什么?

在浩如烟海的众多宗教信仰书籍之中,独独没有被称为世界惟一的文明之光的《圣经》可以公开在书店销售。虽然全世界没有一个文明国家以官方命令公开禁止书店经销《圣经》,但中国实际上就是禁止《圣经》以图书的方式公开出版,更不允许个人私自印刷《圣经》免费赠送。

为什么中国政府那么惧怕《圣经》的流通呢?是不是他们心中有撒旦呢?

《圣经》在中国,只是享受的是内部资料的待遇。中国有370多家由政府特别允许可以出版图书的合法出版社,却没有一个出版社公开出版过《圣经》,只有部分出版社出版过《圣经故事》或《圣经》解读研究文本,以及《圣经》的部分篇章翻译,如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过美国冯象翻译的《圣经之创世纪》,也是以研究的方式出版的;再如北京民主党派的出版社——群言出版社公开出版过王汉川博士翻译的《圣经旧约之创世纪、出埃及记》,《新约之约翰辅音》等生命树系列,也是以鉴赏的方式出版,该书籍的前半部为研究,后半部为附录经文。这些图书,总不能称为《圣经》全书。《圣经》全书66卷,目前没有一家出版社公开出版——包括专门出版宗教类书籍的国家宗教局主办的宗教文化出版社,也没有公开出版《圣经》全书。

那么,目前在大陆流通的大量《圣经》又是怎么一种书呢?

我们看到,这些《圣经》就是内部资料性质的又可以在教堂内公开发行的特殊印刷品,因为其没有13位数字的国际出版书号及图书条形码,甚至也没有正规图书必须要有的图书再版编目数据(CIP数据),不能进入以条形码销售为要求的书店、超市销售,没有出版社的名字,所以说这些《圣经》不能称为图书。

这些只准许在基督教堂内流通的《圣经》(教内发行),是由中国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的(按照中国国务院的”出版管理条例”,该协会并没有图书出版权)。这些《圣经》都是由专门印刷圣经和赞美诗等基督教经典的江苏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印刷的,据官方的数字,自1987年至1998年,其享有专有印刷权,十多年来共印发1700多万册《圣经》(中文和合本),都是免税的。这个公司的印刷设备、圣经版权和纸张,都是由美国的联合圣经公会捐赠的,成立公司也是双方合作的,所以几乎每出版一部《圣经》都会注明这么一行字:”本书的印刷,自1987年起,承蒙联合圣经公会捐赠纸张并提供版权,特此鸣谢。

“1987年至今,将近二十年历史了,中国得到《圣经》的基督徒有福了,不能忘记近二十年来美国联合圣经公会的捐赠和更多的传福音的基督主内弟兄姊妹的无私奉献。”

《圣经》在中国出版始终被官方牢牢控制

由于《圣经》不能称为中国正式出版的图书,所以只能由主管出版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局内部资料”准印”——中国印刷《圣经》的主要省份是原国民政府首府南京所在的江苏省。我在最新印刷的《圣经》上看到,准印号为”苏出准印JSE-0001374号(2006年印刷)”,即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通过颁发准印证而准许印刷的,至于印刷多少,他们没有写印数——估计每年都是一个惊人数字,现在大陆需求《圣经》量非常大。尤为明显的是,自2006年起,该版权页上明确规定”本书仅限于在中国境内发行”.而在2005年印刷的《圣经》上并没有注明这一限制性规定,如2005年版《圣经》准印号是”苏出准印JSE-0001169号(2005年印刷)”、”苏出准印JSE-0001170号(2005年印刷)”.难道这是警告说,2006年新印刷的《圣经》就不能被带到中国大陆(境内)之外吗?

《圣经》在中国未能享受到正常的图书待遇,而且只能在中国境内的教内发行,所以说这部《圣经》太宝贵了,太让人爱不释手了,首先《圣经》价格低廉,按照美国联合圣经公会与中国基督教协会的合作,该部圣经的定价不超过1美元,即不超过8元人民币,2005年印刷的64开《圣经》为7.5元人民币,64开新约圣经红字版(附诗篇、箴言)为4.5元,32开《圣经》为10元人民币,中英文对照版为28元人民币。对比一下,香港出版的任何一本《圣经》都比大陆定价高,有200元一部的。不过,香港和美国,都有富翁奉献,大量购买、印刷《圣经》无偿捐赠在宾馆、饭店、学校、福利院等,任由客人随意带走——传福音。其次,这本圣经印刷质量非常高,中国发行量最大的任何一本《现代汉语辞典》、《新华字典》、《辞海》的印刷质量和纸张,都无法与之媲美。第三,就是教徒们遗憾这么一本最宝贵的经典,却不能进入中国购书量最大的新华书店销售,还有那些希望阅读这部经典的非基督徒读者,他们甚至不知道在一个大城市内哪里可以买到《圣经》,我本人就在很多书店听到有顾客问有没有《圣经》,却得到的都是否定的回答。令人遗憾。

《圣经》只能在教堂内,恐怕是共产党早期的闭关自守政策,也是”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革命思维作怪。没想到,现在时代不同了,政府要构建和谐社会,怎么能够少了上亿基督徒的参与呢?如果不让《圣经》这部全世界的文明之光在中国大地普照,又如何体现和谐社会呢?

目前,我们中国大陆使用的《圣经》还是1919年前后翻译出版的《和合本圣经》,也是中国最早的普及白话文的翻译作品、杰出范例。现在,中国大陆却没有一本现代权威中文版的《圣经》被翻译出来,难道是大陆没有人才和经济实力吗?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在中国大陆,不但有信仰基督教的,还有研究、翻译《圣经》的专家,中国的学者完全有能力组织教徒自身的力量翻译这部宝贵的《圣经》,比如上海就有国际组织亚洲圣经协会的翻译人员已经推出了标准中文版本的《圣经》,葡萄藤东方文化研究会的研究学者林涌强先生(精通古希腊语)已经翻译出《圣经》四福音篇,北京的王汉川博士也推出了自己组织力量翻译的《圣经》若干篇(生命数书系,群言出版社),香港有《圣经》普通话版本也值得参考,这些都是好的方向,一旦中国开放对《圣经》的出版、印刷、发行、零售的限制,那么,更好的《圣经》版本将在中国大陆更多地出现和出版,更多地成为人人皆知的福音。毫不夸张的话,至少神州大地这一上帝惟一真神的领地,一年发行5000万册,甚至人手二册,上亿册的发行量,也都是很正常的。

中国公众将会有更加明白独有真神话语的新权威版《圣经》

《圣经》全书浓缩成一个字就是”爱”,也就是”光”,即生命之光,智慧之光,永恒的公义之光,真理和自由之光。其中,被称为”生命之光”的《圣经新约之约翰福音》,第1章5节有段话分别有以下几种中文翻译,如1920年和合本是这样的:(上帝的)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2005年亚洲圣经协会的版本是:这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却没有胜过(领会)这光;北京王汉川博士的2005年版本是:光照耀在黑暗中,黑暗却没有认识光;而杭州的东方文化研究学者林涌强先生的最新翻译,可以做到与《新约圣经》最初的古希腊原文与汉语”一个字对一个字的翻译,不多一字,也不少一字”,应对了《圣经之启示录》所宣扬的”不能加添什么,也不能删去什么”,他的翻译非常简单:光在黑暗里照射,黑暗却不领会光。

现在的中国,《圣经》之所以不能进入大大小小的书店,正是因为我们正处在”光在黑暗里照射,黑暗却不领会光”的时刻,我们每个基督徒要期待重生,进入属灵的新天新地,就进入信、望、爱,进入大爱。

林涌强先生说:”当福音传遍,太阳升起来了,那黑暗还会在哪里呢?”是的,我们因真理得自由而服务,而走向重生。重生的意思是指:1、新生命开始了;2、由祈祷孕育;3、结出圣灵果实。因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其实就是”创始是道,道的性质是与神同在的”,道就是神,就是上帝,当”神的话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这光是永远的,包括看得见的光,看不见的光,能使愚人通达”,于是就”深渊与深渊呼应”,有如卵子受精,人的新生开始了!所以,读《圣经》神的话语,会使得有福的人因”豁然开悟”而”新生初始”,受到上帝的拣选,正如保罗所说,”义人因信得生。”

中华民族,走了两千多年”大同”向往的坎坷苦难路途,直到今天以基督徒为代表的”千僖年”向往,才真正是一直在向往着人人向善,圣人辈出的新时代。林涌强先生说,中国自孔夫子起的2500年左右历史都不能免于悲剧的循环,那么究其原因,就只能用”恶”字来一言以蔽之了。因为人心都归往”亚”(”亚”字处于”心”之上,就成了”恶”字)一类的次重要方向了,以至于中华民族”路漫漫兮”,世世代代都终生求生,努力却全然归于死地。如今我们的出路,也只能用中文所传达的”道”来一言以蔽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直奔那首要的目标,以至于”神州”中国起死回生,进入荣耀的光,得享完全的救恩。

如今,我们中国所有向善的、有罪的、悔改的、苦痛和受难的、贫困的、有权柄的,都是需要《圣经》这一文明之光,这一生命之光,这一真理之光,因为《圣经》的话语已经使我们明白了只有神一位是至善,惟一自有、永有的真神,惟有靠着他的救恩,我们才能够以短暂的人生来实现永生,成为”圣人”.因此,何以”人人向善,圣人辈出”?惟有道,上帝的道,就是直奔首要的目标,也就是首先来掌握、领会《圣经》神话语的本意。

当然,我们这个世代,也需要一部更好的与原文一字不差对应翻译的中文权威版本《圣经》,希望不久能够在中国神奇般公开出版,人人得以享受神的话语。

我们知道,这圣经就好比食谱和药方,是指导人类怎么”食用”的,而不是让人像欣赏小说或文学作品那样,看着、或听着来满足趣味的。这部经典的”道”没有像小说那样的语言色彩,倒有食谱和药方一般的语言平淡,因为”道”,得着的永远不渴,就像一棵树长在溪水边;这道,就是通过看着、或听着,从而让人们可以耳濡目染地渐渐明白:怎么享用所说的内容。毫无疑问,《圣经》里的每一句话都包裹了永远的大爱。请注意,在此所说的是每一句话。这样的大爱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人恍然而悟,使人产生共鸣,从而渴慕和领受大爱的引导,于是,人就因此”重生”,就永远在光在荣耀中,就不再有黑暗。

《圣经》里,每句话的主题都是永生之”光”,每句话的宗旨都是让人领会这”光”,并且行在”光”里,从而得享永生,永远的生命。

“天国近了,你们当悔改”,是的,中华民族和地球上任何一个神的儿女一样,我们寻求福祉的答案只能是归在这焦点之”光”里,愿《圣经》在中国可以公开以图书的形式出版、印刷、发行,甚至在全中国人人都可以随时并乐意地得到,愿《圣经》能够在中国每一个家庭里都可以荣耀上帝的儿女,让每一位上帝的儿女同得”道路、真理、生命”,得到那荣耀神的光,不再有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黑暗!

诗歌网站"乱象"频生 年出诗200万

    20世纪末,曾有过关于“诗歌危机”、“诗歌消亡”的说法。世纪之交,互联网的兴起,让几乎陷于“绝境”的诗歌缓过气来,开始出现“回生”乃至亢奋的迹象。

    全国诗歌网站年产诗歌200万首

    查查附着在“乐趣园”上的诗歌网站,注册的就有近百个。估测全国诗歌站点超过300个。若以每个站点平均每天发诗量20首左右推算,年产量不低于200万首。这个数字,是《全唐诗》的40倍。

    网络诗歌是种约定俗成的笼统说法,包含三种情形。第一种是纸质诗歌的“阵地转移”,即原本传统书写位移到网上来进行,没有改变传统书写的本质;第二种是真正与网络发生关联,是“网络情景中的诗歌”,一些人建议称之为“网络体诗歌”;第三种是极端形态——超文本·多媒体诗歌。第一二种形态共同构成网络诗歌这一“混称”。

    诗歌网站打造品牌

    从整体上看,网络诗歌“场域”,主要体现为由趣味性搭建起来的各种网站、论坛,及其人气效果。到2001年以后,一个网络诗歌“场”业已形成,其标志是,有一定模式和游戏规则。

    网站、论坛都在全力以赴打造自己的品牌特色:“诗生活”以规模著称,多栏目设置;“诗通社”500多位诗人加盟,40多位诗评家;“诗歌报网站”以活动为龙头,从大展到评选到讲座,十分活跃;“中国诗人”保留较多传统色彩,以平和姿态倾向于诗歌普及工作;“第三说”使“中间代”命名终于赢得相当认可;“女子诗报”,堪称全国第一大女性诗歌网,劲头正足;“哭与空”的“诗人救护车”,多次举办募捐救助,成为国际上少有的“诗歌红十字会”;“现在”倾注“打工”;“诗家园”、“露天吧”、“丑石”、“不懈”、“滑动门”等等,都办出自己的特色。桑克、沈浩波、安琪、林童、桥、木朵、帝宇、兰马……干脆建立个人网页,而随着“博客诗歌”的流行,势必为网络诗歌添油加火。

    各项诗事蓬勃开展

    “诗歌报网站”第二届“全球华语网络诗歌大展”,收到作品3500多篇。2004年《星星》、《南方都市报》、新浪三家强档推出的“甲申风暴·21世纪中国诗歌大展”,100多个网站参与,近万人次投稿。各种读诗会、研讨会、俱乐部、沙龙也相伴举行。

    大展、诗会也设奖项。“界线”首创网上诗歌评选的“界限诗歌奖”、“汇银奖”、“柔刚诗歌奖”;《诗歌报》连续2年评选“华语网络诗歌发展十大功臣”、“2002年度十佳网络诗人”评选。还有“野草诗歌奖”、“新诗歌奖”、“情人节诗歌奖”、年度诗人奖、短信文学·诗歌奖、首届博客诗歌奖等等。仅2004年度,网上奖项就超过20项。

 

   网刊、选本、网络诗歌书籍应时而生

    网刊、选本是最具价值的体现。《中国诗人网络诗歌精选》有478页,以300∶1的比例选登。《2002年中国网络诗选》丛书一套12本。“汉诗评论”论坛与《伯乐》杂志联手策划“华山论剑·2003全球华语网络诗歌全攻略(大展)”,不到一周,就印出16开300页码专号。北京伯乐文学研究所推出的超大阵容《2004首届网络汉诗集团军大展》,厚达400页,超大16开本。2005年夏天《第三条道路》隆重推出600多页“创刊”。世中人的汉语诗歌资料馆自2002年开始制作网络诗歌刊物纸版,已经完成40期计48卷,每卷大32开本200页左右。至2005年底,已收集的网刊100多种1000多期,正逐步将它们制成纸版保存,并计划出版2000册诗人作品集。

    网上诗歌新人当家

    网上诗歌主力军,几乎清一色为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出生的作者。“70年代后”经常见到的作者就不止百号人。“80年代”当仁不让,网上初习者更是一拨紧接一拨。有人搜索出一份名单,发现分别以体积、数字、季节、金属、武器、果蔬、色彩等命名的就有近千人。

    很被传统纸介质诗刊看重

    值得欣慰的是,大多数传统诗刊,一反从前犹疑审慎态度,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接纳这一新生事物。《诗选刊》接连推出网络专辑多次;《扬子江》和《中国诗人》也是如此。不少刊物每个月都有网站介绍和“网事”记录。毫不夸张地说,网络诗歌已经成为传统刊物选稿的重要传送带。

    诗歌网站“乱象”频生

    然而,在这个热气腾腾、闹哄哄的场所里,除了繁荣景象外,少不了水货、假冒、赝品,同时伴生着一股谩骂风气,缺乏起码的自律和游戏规则,动不动就发生作者与作者、作者与网站、网站与网站间的“混战”,什么脏话都泼出来,不堪入目。

    比如2001年6月开始的,发生在“诗江湖”、“唐”、“橡皮”三个网站间,长达数月的总共4次唇枪舌战,有些涉及到诗学问题,本是好事,却往往夹带人身攻击,充塞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留下不少后遗症。

    2004年10月5日至20日,平时不太起眼的“极光”论坛也发生了一场论争。应该说,它倒是近年来比较合乎人们心目中的学理性之争。论争涉及到数十个问题:关于“新抒情”、关于主客观写作、口语化、诗歌与人的承担等等。

 

    2005年6月,人马众多的“第三条道路”正当兴旺之际,也发生始料未及的分化,两位领军人物之争,大有无法挽回的破裂之势,它是涉及相关诗学、理念、误解、名分、利益诸多复杂纠葛的爆发。

    客观地看,这两年网上最大的“乱象”,还是有关“垃圾写作”,争吵文章多达数百篇,从《北京评论》到《垃圾运动》,其理论专号和众多个人集子,本质上是解构话语在更大范围上的延伸扩展。针对网络时代的审美习性、思维方式、伦理道德,垃圾写作的颠覆冲击波,是后现代语境在高科技援助下赤裸裸的演出,预计这样大大小小的争战和演出,今后还会以各种面目出现。

阿 城:侯孝贤的花样年华

七十年代末,我从乡下返回城里。在乡下的十年真是快,快得像压缩饼乾,可是站在北京,痴楞楞竟觉得自行车风驰电掣,久久不敢过街。又喜欢看警察,十年没见过这种人了,好新鲜。尚记得十年前迁户口上山下乡,三龙路派出所的户籍警左右看看,说:“想好喽,迁出去可就迁不回来啦!”我亦看看左右。八零年,开始厌警察,朋友指导我说这才有个北京人的样子嘛。路何漫漫,接着虚心接受城里人的再教育罢。另一种回到城里的感觉是慌慌张张看电影。北京好像随时都在放“内部电影”,防不胜防,突然就有消息,哪个哪个地方几点几点放甚么电影,有一张票、门口儿见。慌慌张张骑车,风驰电掣,门口人头攒动,贼一样地寻人,接到票后窃喜,挤进门去。灯光暗下来,于是把左腿叠过右腿,或者把右腿放到左腿上,很高兴地想,原来小的在乡下种地,北京人猫在“内部”看电影呀。

慌慌张张的结果是看了不少愚蠢的中外电影,心理学的逻辑认为“被诱惑”不成立。想想自己,有道理,应该不会“被电影愚蠢”,而是我愚蠢。但聪明人之多,使八十年代初五年大陆文艺热闹非凡。与其说政治集权,不如说文艺人将政治通于“商业广告”,凡触政治大小忌,必沸沸扬扬。也难怪,几十年下来,文艺人都兼精政治,只是闪避和手眼通天的区别。京中会议讲演繁多,小道消息惊心动魄,无数天才乃至各种主义直至特异功能,轮番淘汰。没有快刀斩乱麻的本事,只好一个晚上都是梦。

一九八六年春,由拍了《黄土地》而声名大噪的凯歌介招荣念曾给我认识。这荣念曾甚是谦谦,骨子里却侠,我因下面一件事总要感谢他。

一天荣念曾邀我去他那里,说录了几个东西,值得看看。荣念曾住北京西郊友谊宾馆,是个有警察把守的地界,我骑自行车去,自然被叱下来,在小屋里盘问许久。

找到了荣念曾,五十年代曾经是苏联人住的单元里有一架日本电视机,还有一部SONY录像机。荣念曾把一盒录像带放进录像机里,一会儿,影像开始出现了。初时我倒不在意,因为北京流傅各种录像带,又常会碰到十几人屏声静气地看妖精打架,带子翻录的次数过多,成年男女妖精真成绿的了。

厂标之后是创作人员,导演侯孝贤等等,都规规矩矩。我还记得第一个画面是门柱上钉块小木牌,楷书“高雄县政府宿舍”,开始有画外音,好像是个男人揉着眼睛自言自语。我很喜欢这种似乎是无意间听到的感觉,有如在乡下歇晌,懵懵然听到甚么人漫声漫气,听也可,非听亦可,不必正襟。

画面也像是无意间瞥到的,我于是危坐,好象等到了甚么。阿哈赢得玻璃弹子,将它们自以为稳妥地藏在树下,回去被母亲问是不是拿了家里的钱,犟嘴,被母亲打,直接转回树下,玻璃弹子统没有了,母亲用蒲扇打阿哈的小腿,阿哈跳来跳去,远处祖母坐人力车回来了,于是一家人走过去。摄影机并没有殷勤地推拉摇化。

我心里惨叫一声:这导演是在创造“素读”嘛!苦也,我说在北京这几年怎么总是于心戚戚,大师原来在台湾。于是问道侯孝贤何许人,荣念曾答了,我却没有记清,因为耳逐目随,须臾不能离开萤幕。

从来没有看到过拍得这么好的少年人打架。人奔过来,街边的老头依然扳着腿吃食,人又奔过去,转过街角,消失,复出现,少年人的精力,就是这样借口良多,毫不吝啬。挥霍之中,又烦愁种种,弹指间就嘴上长毛。第一次遗精,用手沾来闻,慌慌的。父亲死了,守夜时听鬼故事。母亲死去,哭得令哥哥奇怪地瞄一眼。人就是这么奇怪地长大了,渐悟世理。而明白之后,能再素面少年时的莫明其妙,非有特殊的品性。

在此之前,我看过特吕佛(F. Truffaut)的《四百下》(Les Quatre Cents Coups),好像只是用铅笔在纸上擦来擦去,一个电影就拍完了。当时也是打听这特吕佛何许人,说是法国人,于是铭记在心。后来在香港得陆离送的一薄本楚浮专集,才知道楚浮即是大陆译成特吕佛的,《四百击》译为《四百下》,但我喜欢楚浮这译名。

看完《童年往事》我大概有些颠颠倒倒,荣念曾在一旁请人一顿好饭似地微笑着。看另外一盒现代舞蹈时,凯歌来了。凯歌拍完《黄土地》后,正在筹拍《孩子王》,我怕干扰他,言明绝不参舆,但还是忍不住用《童年往事》暗示了一番。凯歌到底强悍,不受影响,拍成自己样式的电影,顺便用镜头将《棋王》、《树王》也轻轻扫荡了,自有幽默在,令我思省当初用暗示干涉创作自由的溢好心。

一九八六年夏天,我在香港留了一个月。一日方育平来,说侯孝贤这两天在香港客串舒琪的《老娘够骚》,愿意的话,去看看。当然愿意,并促快走,方育平说,要到晚上啦。

方育平开车,走了很久。香港地方小,走那么久,无疑是我错觉所致。那时海峡两岸还在神经过敏抽筋时期,所以方让我候在路旁,他唤侯孝贤出来。当夜无月,又不在城里,黑暗中点了支烟,老老实实地吸,一会儿,方育平引侯孝贤、柯一正来,握手,与侯孝贤的第一面竟是看不清面目。互相问候,我当下即辨出《童年往事》要的画外音就是孝贤的声音。

到得亮处,孝贤是小个子,直细的头发扇在头上,眼睛亮,有血丝,精力透支又随时有精力。孝贤很温和,但我晓得民间镇得住场面的常常是小个子,好像四川的出了人命,魁伟且相貌堂堂者分开众人,出来的袍哥却个子小,三言两语就把事情摆平了。

孝贤提到他想拍《孩子王》,令我一惊,其实大喜,继之无奈,告诉孝贤凯歌已经着手了。

在香港只得惊鸿一瞥。后来孝贤托人带到北京一盒牛肉乾,儿子立刻拿了几大块到街上与邻居小孩分吃,不一会儿即进来再要,说,隔壁小军他们喜欢吃,我说,告诉他们,你爸爸也喜欢吃。

第二次见面是当年九月在纽约,林肯中心放孝贤的《童年往事》,胶片的,也就是真迹,于是赶去看。在门口会到孝贤,焦雄屏用我的相机拍张照片,洗出来是模糊的,类似夏阳笔下照像写实主义的闪过的人影。后来去张北海家聚,拍的几张,亦是模糊的。我寻思这侯孝贤果然厉害,有他在镜头里,大家就都不清不楚的。

这之后的收获是谭敏送的孝贤的《恋恋风尘》与《风柜来的人》的翻录带。住在丹青家,两个人点了烟细细地看这两部题目无甚出奇的片子,随看随喜。完毕之后,丹青煎了咖啡,边啜边聊,谈谈,又去放了带子再看,仍是随看随喜。之后数日话题就是孝贤的电影,虽然也去苏荷逛逛画廊,中城看看博物馆,买买唱片寻寻旧书,纽约亦只像居处的一张席子,与话题无关。

《恋恋风尘》与《风柜来的人》,都有一个难写处,即少年人的“情”。民国之后,动辄讲“大时代”,到底也有过几回大境遇。不料这“大”到了艺术中,常常只僵在一个“大”上,甚或耻于“不大”,结果尾大不得调之。四九年以后的大陆,时时要大,不大,不但是道德问题,而且简直反革命,例如向党生之日的某某周年献礼,你敢小么?

不妨随手摘录些耳熟能详的日常用语:大跃进,大扫除,大鸣大放大字报;大团结,大锅饭,大大低估了;大丰收(该词难解在“丰”收难道会是“小”的吗?),大检查,文化大革命;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大多数是好的;大兵团作战,大大推动了,三大法宝;大讲特讲,社会主义大家庭,大是大非;大公无私,大无畏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比较下来,大头针,大写字母,大肠杆菌,实在无颜称“大”。

八五年在上海与朋友闲扯,其中一个女作家忽然恐惑起来,说,北方人有黄河可写,我们上海人怎么办?我只好苦笑,安慰说上海不是在长江的入海口嘛。还记得一个颇有名气的画家朋友翻看洋文画册,终于不解地合上画,叹道,都说是大画家,怎么老画些小苹果儿?我倒喜欢他大话说得老老实实。

终于弄得头大,青光眼,常用胸呼吸,小腹退化。几次看别人拍电影,都是打板后,没人叮瞩,演员们却个个微微把肩吸高了。后来学得一个“没有表演的表演”,又卖力去表演“没有表演”,浓妆淡抹总不相宜。但这些常常被自用一个“风格”来圆场,观众当然明白那骨子里是“不明就里”四个常用字。中国三四十年代的电影,一路好好的,结尾忽然说起大话来,处在当时,可能有彩头,时过境迁,只觉得像细细吃面忽然打嗝。

转回来说这个“情”,焉能不大?即使大,亦是大有大的用法。看《甘地传》暗杀一场,上百万人的场面,几闪而过,类似大鼓只敲了三两下,毫不痛惜投资。苏轼写《赤壁怀古》似倾盆大雨,中间却撑出一柄伞,说,“小乔初嫁了”。中国文章中的大,总是与史与兴亡有关,诗亦是这样,可中国没有史诗,只称诗史,甚么道理?说“诗言志”,翻看下来,诗还是言情的多。写“情”这个东西,诗词中讲究起于“象”。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壮志难酬,写来却实在得有灯有剑。大归大,仰之弥高且虚,脖子酸了,起码要腹诽的。

但少年人的“情”之难写,还不在此,而是挥霍却不知是挥霍,爱惜而无经验爱惜。好像河边自家的果子,以为随时可取,可怜果子竟落水漂走。又如家中坐久了的木凳,却忽然遍寻不着。老年了才恭恭敬敬地晒太阳,其实那东西与少年时有何不同?而最要命的是那种劝也白搭的伤感;或者相反,阳刚得像广东人说的“死鸡撑锅盖”。

《风柜来的人》片名中性,《恋恋风尘》我初见时略有担心,一路下来,却收拾得好,结尾阿远穿了阿云以前做的短袖衫退伍归家,看母亲缩脚举手卧睡,出去与祖父扯谈稼穑,少年历得凤尘,倒像一树的青果子,夜来风雨,正耽心着,晓来望去却忽然有些熟了,于是感激。

《风柜来的人》以少年挥霍为始(挥霍永远有现代感),忽然就有尴尬的沉静,因为尴尬,所以还时时会暴躁,这暴躁并非不纯,原来质感就是道样的。

《童年往事》倒是有了不同成长时期的过程,但并非以童年为因,少年青年为果,而是一个状态联一个状熊。中国诗的铺成恰恰是这样的,我想中国章回小说的连缀构成,可能有中国诗的“基因”影响。中国诗有一个特点是意不在行为,起码是不求行为的完整,这恐怕是中国诗不产生史诗的重要原因罢。孝贤的导演剪接意识是每段有行为的整体质感,各段间的逻辑却是中国诗句的并列法,就像“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四句,它们之间有甚么必然的因果关系吗?没有,却“没有”出个整体来。孝贤的电影语法是中国诗,此所以孝贤的电影无疑是中国电影,认真讲,他又是第一人,且到现在为止似乎还没有第二个中国导演这样拍电影。贝托鲁奇《末代皇帝》,再怎么用中国人,由语法即是西方电影。我也因此似乎明白了八十年代初大陆兴过一阵无情节电影而终隔一层的道理。

说孝贤的电影语法是中国诗,很多人都已经看出,但执这种语法类型就是好,需再申说,因为类型还只是分别。中国早期电影的语法显然有美国好莱坞电影的语法,亦有声有色。另有几部的拍法则据说先于意大利新现实主义,其实是西方诗和东方诗的混合,本来已经有了一种成为经典的可能出来,例如费穆的《小城之春》,张爱玲的《太太万岁》,石挥的《我这一辈子》,但都因似乎与夺取天下的大时代无关而被批判遗弃。之后是大陆全盘苏化。我小时恨上课,游逛时劈面望见苏联影片《爱莲娜,回家去!》三层楼高的广告,吓了一跳,以为要发起整顿逃学的运动。看了《库图佐夫》的剧照后,不服气水浒一百单八将竟没有一条好汉是独眼龙。五十年代中有过一阵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小影响,结果是由留苏的成荫拍《上海姑娘》,名为展示留苏回来的成果。中苏政治反目后,电影亦反目,结果是不动声色地好莱坞语法成为御用语法,一直到江青用好莱坞传统细细监修完毕八个样板戏。好莱坞就好莱坞,只要百姓有娱乐,苦累得忒狠,九十分钟的梦不无小补,电影刚在法国发明出来时也是一种杂耍。谢晋亦是继承好莱坞,把玩得炉火纯青,朝野称善。这一脉香火,庙正多,只有认认真真续下去的问题。

用各种语法去拍,都有可能是好电影,问题是除了苦学勤问都可得到的“智”,谁有“慧”?大概是命,石头里蹦出个猢狲,台湾出了个侯孝贤。尽可以用各种流派去比量孝贤的电影,尽可以用孝贤去串联小津、费里尼甚至安东尼奥尼等,孝贤的电影都是自成智慧的。大师之间,只有尊敬,真理的对面,还是真理,无小人戚戚。这恐怕是我敬孝贤的基本道理罢。至于申说孝贤的电影与中国诗的关系,讲得精采的还是朱天文在《悲情城市》一书里的“十三”问,我当知趣就此煞住。

我真糊堡,竟然没有想到孝贤是不是应该拍大题材电影。直到孝贤带《悲情城市》到洛杉矶首映(究竟是甚么“映”,我一直没有搞清楚,姑且“首映”),我才发现赫然有了一棵大树。

八九年冬,说洛杉矶有冬,无异“为赋新词强说愁”,孝贤由纽约沿路过来,一行还有朱天文,吴念真,舒琪。吴念真半路走了,我心仪甚久,却无缘识面。

放电影的前一晚,卢非易一车将他们载来,我却正在洗手间,听得外面车门关得砰砰响,心里着急。出来相见,孝贤还是那个孝贤,一棵大树瞒得严严实实。朱天文却令我一惊,小个子,话不多,渺目烟视。孝贤的几部好片都有朱天文编剧,其才已是侯孝贤电影的构成之一。天文离洛杉矶时送我她的书,当夜即读,甚是敬佩,此处不表。

第二天去西好莱坞看《悲情城市》,映前不免是礼服晃动,酒食随取的老套,顿生无聊之心,想,孝贤的电影在此地演,若错,自在误上。

果然,映后的现场座谈,只有散落的十数人,听问者的英语,都带口音,心下释然,笑道礼服们散去得有道理,片中那样庞杂的血缘关系,简直是考美国人心算。意大利人对家族关系的理解真是一流的,《悲情城市》得威尼斯大奖有道理。

《悲情城市》令我想到贝托鲁奇的《1900》。《1919》有历史的美和因无奈于历史而流露的嘲弄之美,其结构是“历史”中的“历”,“史”反而是对“历”的观念,贝托鲁奇以二者完成其审美的质量,但许多人不也是这样做的吗?所以《1900》的好处在钟情于角色的生长质感而惑于观念对生长环境的价值判断,无论角色的还是导演的。孝贤的《悲情城市》其实不当拿来类比。《悲情城市》被喧闹于历史,我认为那是正常的商业手段。《悲情城市》是伐大树倒,令你看断面,却又不是让你数年轮以明其大,只是使你触摸这断面的质感,以悟其根系绵延,风霜雨雪,皆有影响,不免伤残,又皆渡得过,滋生新鲜。《童年往事》其实已是大片规模,但人都作小片看,一个人从小长到知情知爱,其艰难不亚于社会的几次革命,之间随时有生灭,皆偶然与不可知。片尾兄弟几个呆看人收拾死去的祖母,青春竟可以是“法相庄严”,生死相照,却不涉民族人性的聒噪,真是好得历历在目在心。埃托莱。斯柯拉(Ettore Scola)的电影《家族》(La Famiglia)纵八十年,横五代凡数十人,看完却惊异完全没有外景如有外景及戏剧功力之举重若轻、举轻若重。我常以为法国人意大利人天生会用电影说话,孝贤则使我同样看他的电影。

《悲情城市》有一点极难拿捏,就是有关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不易描实,因为这种人常示人以思想,转述他们的思想,搞不好就让人误以为是创作者的思想。孝贤以前的作品里还没有出现过这么多的知识分子甚至有关他们的命运,这一次陷阱得以渡过,是孝贤拍“天意”,以“自然法则”出入,是以知识分子展现为现象,“自然法则底下人们的活动”。由此反观回去,孝贤的电影美学其实一向如此,照说本不该对孝贤有“大题材”“小题材”的要求。这种要求,如果不是投资者的广告手段,就是某某分子自作多情的偏狭。中国大陆电影受“大题材”之误,其实已到了甘心情愿的地步,又常常是哲学之狼披上庶民的外衣,狗嘴里偏吐出象牙来,观众不傻,当然将“悲剧”作“喜剧”看。我若滥好心,倒可以拿大陆的例子来劝孝贤,可孝贤在这方面是“免疫”的。所以找指《悲情城市》为大树,是指人物关系庞杂,却自然生长为树。

所以这“历”这“史”,才来得活,来得泼。其中各色人等,若大风起,不同树木,翻转姿态各异,却无不在风向里。小角色妄得一个“风”字,大师只恣意写树。

孝贤的难学也在这里,看就是了。这类东西尽可以分析,尽可以研究,但生猛海鲜常可轻易摆脱抽象之网。此,也是我认为的孝贤的好,自己总是再看一遍又不同一遍。细想道几年的交往,孝贤原来没有说过几句话,倒是我尽在聒噪,悔得躲在床上学曾子三省吾身揪头发。

孝贤他们那晚在我屋里坐,真是天地不仁,温度几近于零。我心里甚替天意过意不去,大家却聊得好。终于又是离开,孝贤他们走到院子里,打开车门,进去,车发动了。因院子里路不得回转,车打亮灯后,倒行出去,让人觉得告辞像一段影片倒放。

其实是不可能再正放了,孝贤他们此去,返回台湾,还有下一部影片要做。我看着一行人离去,如我每次看孝贤的片子之后一样,心中只有感激。

切莫把宪法修成红旗谱

日前,著名党史专家郑必坚先生在《人民日报》上撰文,题目是《和谐社会,又一重大理论创新》,他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又一个伟大创新。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郑先生把和谐社会的理念,提到了重大理论创新的高度,无疑是以前没有过的。也令我不期然地想起了一个问题:三年后的全国人大开会的时候,会不会把“和谐社会”写进宪法?

自从现行宪法制定出来之后,每一届全国人大都要修宪。1988年第一次修宪,增加了2条修正案;1993年第二次修宪,增加了9条修正案;1999年第三次修宪,增加了6条修正案;2004年最近的一次修宪,则增加了14条修正案。也就是说,从1982年宪法制定至今25年间,修宪已达五次,共计有31条修正案。如此频繁的修宪,在中外宪政史上,是不多见的。拿美国1787年宪法来说,它从问世至今,三百二十余年间,仅仅通过了27条修正案。

一个国家频繁的修宪,说明了什么呢?说明这个国家的国基是不稳的。也说明这个国家没有很好的保护公民的权利,也没很好的限制政府的权力。

我们国家频繁的修宪,其中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以党义来代替公意作为全体国民的指导思想。本来,马列毛邓及三个代表,都是一个党的指导思想,入党章无可非议;但是,现在的情形是,不仅入党章,还入了宪法。这就有问题了。这是以八千万党员的党义来代替十三亿国人的公意。

这样做的结果是,本来作为全体国民授权委托书的宪法,变成了全体国民要服从、遵守和接受指导的一纸命令,成了硬邦邦的东西。鲁迅曾今批判二十五史不过是帝王的家谱;就是因为这些国史里,塞了太多帝王的私货,不是具有人民性的史书。回头再来看看我们的宪法,又何尝不是如此呢?1982年的时候,规定全国各族人民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到了1999年,就变成了全国各族人民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五年后的2004年,更变成了全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了。目前,我党才经历了三个“核心”,如果以后的第四个领导集体、第五个领导集体以至第N个领导集体都把自己的一套理论塞进宪法里去的话,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宪法还要不停地修改下去;修到最后,宪法不能再叫宪法了,得叫“红旗谱”。

肖余恨:置身于一个民意与利益集团对决的时代

现在有些事,单独看还不怎么刺目,放在一起说就是不可承受之重了。

这两天,尽管有消息说上海的房价降了10%,还是有专家发出恐怖的预言:中国房价还要再涨20年,这不能不让已经气喘吁吁的老百姓目瞪口呆!国际原油价格已经跌至今年谷底,但强行涨价时声称与国际接轨的有关部门,一直按兵不动,静待国际油价反弹,好证明自己不轻易降价的远见。再看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养路费之争,别说交通部门续征的法律依据已经不复存在,就是有这么一个法律,如果反对征收的民意如此强烈,恐怕也不能不考虑对其进行审查和修改吧。《收容法》不就因为不得人心而被废除了吗?

药价一直虚高不下,虽然不断降价,但低价药反倒不见踪影,换个马甲贴个标签,就“摇身一变”成昂贵的新药了。只要改革,就总拿涨价说事,有的地方拟进行医疗价格调整举行听证,其中137个项目有125个拟涨价——这年头,一说听证,全国人民都笑了,因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尽管这次听证可能会“去掉一个最高分”,但肯定会以有关部门满意的价格,昂然通过听证。

这倒让人想起一则反映民意的段子:罚款和创收在一起,听证和涨价在一起,改制和鲸吞在一起,考察和观光在一起,冤案和刑讯在一起,研讨和吹捧在一起,矿难和官股在一起,数字和升官在一起,买官和卖官在一起,毕业和失业在一起,偷情和隐私在一起。呵呵,你和谁在一起?

是的,我们置身这样一个剧烈变革的社会里,我们又和什么在一起呢?

我们置身在一个民意和利益集团对决的时代,我们和各种各样的矛盾在一起,总是置身于不同的系统里:在这一系统里,我们可能是既得利益者;在另一系统里,可能又是弱势者是被盘剥者。强势和弱势都是相对的,作为教师可以向学生乱收费,作为病人时只能挨医院宰,只有那些掌握大量社会资源的人,才能够打通系统间的壁垒,以权力、金钱、关系置换成硬通货,在这个社会里如鱼得水、占尽先机。但不管怎么样,一个社会,如果既得利益集团在和民意对决的时候,总能够不管不顾,顾左右而言他,理直气壮地继续利益之旅,恐怕不是好事,这必将增加系统间和谐磨合的社会成本。矛盾可以被忽视,但不可能消弭,累积起来的矛盾,总会找到爆发点。这也正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为什么盛行的客观因素之一吧。

和谐社会当然也会有矛盾,但这种矛盾会在正当的反馈机制中,得到及时反映和逐步解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会不断地面临民意与利益集团对决的这种局面。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决定了它们总会在一定时间内占有上风,但不会永远占据上风。在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觉醒的今天,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来解决冲突,那么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冲突只会剧烈。

何清涟: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观察一国政治状况的最佳切入点,应该是该国的官员任免制度。从这个角度来观察中国,倒是可以发现中国为政治学研究所做的独特“贡献”: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罕见的分析样本。近两年来腐败官员当中因出卖官位而知名的几位“大鳄”有:出卖官帽高达260多顶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陕西省商洛市“卖官书记”张改萍,而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更是创了纪录,在离任前夕一举批发了432顶官帽。

可悲的是,这些买官卖官行为既非中国官场的偶发现象,也非少数官员道德水平低下所产生的恶果,而是中国政治权力授受过程中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不过,至今被揭露出来的还只有政府中低层级中的买卖官位,省级及更高层级的官位买卖目前还是不宣之秘。

由于腐败泛滥成灾,用传统的方法研究腐败已经远远不够。故此中国在有关腐败的研究中,已经出现了专门化倾向,比如“商业贿赂”专研究与经济有关的腐败,而对“买官卖官”行为的研究,已经纳入“国家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的重点课题。

一个名称为“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的研究报告前一段时期出炉。该报告主持人王明高为“买官卖官”总结了四种方式:“越级”买卖、“合法”买卖、“公开”买卖、“批发”买卖。

其实,这四种方式并未囊括全部方式以及买官所花费的全部费用,除了买卖官职时所发生的费用之外,还有每年必须交纳的官位维持费用。对于拥有官位出售权的卖官者来说,将某个官位出售一次,可以得到一笔贿金,比如4万元。如果严格遵循5年一届的规则,那就意味着5年之内这个职位只能为卖官者带来4万元的收入。对卖官者来说,这种一次性买卖显然无法达到“收益最大化”。因此,除了一次性的买官费用之外,买官者还需要支付维持费用。

要想逼买方支付维持费用也不难,只需将官员的任职期限变成不确定的,可以长达数年,也可能短至几个月;买官者任职之后不再上交维持费用,卖者就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买者的职务,将其从肥水衙门调至清水衙门或者级别相等却不任实职的闲散官员。因卖官者手握任免大权,买官者获得官位后,基本都会付出维持费用,逢年过节以及上级官员家人婚丧喜庆包括生病时,下级的送礼就是维持费用,这笔费用一般是该官员凭借权位可能获得的灰色收入的几分之一――卖官者对于自己手下的官位可能获得的灰色收入心中有数,送少了绝对不行,会影响上下级关系,不利于保持官位。

买官者的费用来自何方?答案很简单,来自任职时期的灰色收入。其主要途径是侵夺其任职地的公众利益。以乡镇长为例,他们获取“灰色收入”最常见的途径是:在发包公共工程时收取建筑商返还的高额回扣、处理“超计划”生育罚款、发放救灾扶贫款,乡镇企业的承包或出售等等。

正因为当官在中国是一本万利的买卖,故此,中国年轻人的就业首选是考公务员。今年上海调查最受年轻人青睐的七大行业,结果排首位的竟是吃公家饭(即做公务员)。根据统计,今年全国报考公务员人数已接近100万人。

有人将目前中国官员的卖官比之于清代的纳捐制度,这完全忽视了两者的本质区别。首先,清王朝是家天下,朝廷卖的官职是自家的,大多情况下是因为战乱、灾荒,政府遇到财政困难才卖官鬻爵。在正常情况下,卖官鬻爵颇为朝廷清议所诟病。而现阶段中国的卖官者只是权力的代理人,官位买卖完全与公共利益无关,只是官员个人贪贿敛财的手段,所得的卖官收入并不上交朝廷,而是完全收进卖官者私囊。其次,清王朝卖官鬻爵的恶果如皇室倾覆、法统断绝等,全由朝廷这个卖家自身承担,而中国官员卖官所导致的恶果却由社会公众买单。

通过上述对比,人们可以看到,在目前这一专制政体下的买官卖官机制,是一种比封建王朝家天下的纳捐制更恶劣的卖官机制。任由这班贪官污吏如此这般闹腾下去,只会使中国陷入一种国将不国的困境。

寒 山:无产阶级领袖与小资产阶级女性

在纪念文化大革命发动40周年的一页将要翻过去的时候,王光美女士去世了。王光美和她在文革前后的遭遇,已经有很多人谈过了。我们今天是从王光美和刘少奇的婚姻谈谈中共领袖的婚姻和男女关系。

也许有人会从今天中国的现实出发,说婚姻和男女关系是纯粹私人性质的问题,不应该成为公共话题。但这并不适用于共产党领袖,因为正是毛泽东和刘少奇那一代的共产党革命把婚姻和男女关系从私人事务变成政治问题,选择对象和建立家庭都要服从组织的需要,至少不能和组织相冲突。

其次,也正是他们那一代革命领袖把中国人划分成革命的阶级、反革命的阶级和可以团结但必须改造的阶级,而婚姻和男女关系,作为最密切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按照党的要求必须放在这个大的阶级关系的框架下来处理。

第三,更重要的是,共产党的领袖,尤其是中共的领袖,恐怕是世界历史上除了宗教革命以外所有革命中最提倡革命道德的了。毛泽东的道德说教有他的老三篇和无数语录题词为证,而刘少奇,作为党的组织工作的领导人,不但被很多干部甚至是西方研究中共的人认为是党内最严肃的领导人,他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也被当作是思想改造的教材。那么,在这样一场号召别人在道德上不断提高自己的革命中,党的领袖的婚姻和男女关系就更不是一个私人性质的问题了。

在王光美之前,刘少奇有过5次婚姻,前一个妻子和刘结合时只有17岁。刘和王相差23岁,当时刘是中共第二号人物,而王是一个刚刚由“组织”安排到延安的翻译,甚至连延安整风都没有参加过,除了年轻漂亮受过高等教育以外,连共产党员都不是,更不用说具备“共产党员的修养”了。但根据中央文献出版社的《王光美访谈录》,王自己说刘少奇在见过她两次以后–这两次中有一次还有外人在场–对她就有了意思。第三次见面时就要求她和自己一起行动。第四次单独见面时就表达了“愿意跟我好的意思”,当时王仍然还不是共产党员。

王不但觉得自己的非党员身份成了她和刘发展关系的障碍,而且担心人们会不会认为她在利用与刘的关系来解决自己的入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王还不是党员,但中共所有高级干部对她都表示出异乎寻常的兴趣和尊敬。她第一次到刘少奇的窑洞,是朱德夫妇带去的。现在我们知道,朱德夫妇是有意为刘作媒,特别是因为刘刚刚离婚的前一任妻子也是他们介绍的,但没有和刘处好,因此他们觉得自己对刘有这个义务。而朱德的介绍看来也不过是整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党中央以组织的身份立刻就介入了。

当王第一次单独去了刘的窑洞谈话但刘还没有表示出“那个意思”的时候,当天晚上中共中央举行宴会,欢迎周恩来等国统区回来的中央要员,在这个场合连党员都不是的王光美竟然不但被邀请,而且被安排坐在中央领导人的第一桌,听刘少奇代表中央讲话。王说,到了这时她才知道刘少奇“是代表中央、代表毛主席。知道他曾经是中央代理主席。”这当然是一句份量很重的话。

当刘少奇对王光美表达了“那个意思”之后,王提出要了解他个人的历史,刘让她去找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王光美提出要了解他的婚姻史,刘让他去找邓颖超。当王光美找到安子文时,她说安的口气听上去似乎她“已经和少奇同志在一起了”似的。

所有这些都说明,在刘少奇对他的兴趣的背后,确实有整个中共中央的组织机器和人事关系在起作用。因此,这样的婚姻,决不是什么纯粹私人性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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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前一周的节目中介绍了王光美和刘少奇结识的经过。在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王光美访谈录》中,王光美说刘少奇在和他见过两次面后就有了“那个意思”,第三次见面就问她是否愿意和自己一起行动,第四次见面就表达了愿意跟王“好”的意思。

与此同时,中共一些高级领导人,尤其是朱德夫妇和中央组织部的领导人,热心帮助王接近和了解刘。当刘向王表达了心意后,当天晚上中央举行宴会欢迎周恩来叶剑英等从国统区回来的中央要员,在这个场合连党员都不是的王光美竟然被安排和刘少奇等中共最高领导人坐在第一桌。

所以,刘少奇对王光美的感情并不是在经过相当的交往和了解之后产生的,更没有所谓“谈恋爱”的过程,而是非常直截了当。那么,就算是“一见锺情”,也要等对方的答复吧?但没等到王答复,中共中央就把王光美安排到了中央晚宴的第一桌,中央其它要员对王也表现出关心和尊敬。当王光美提出要了解刘少奇的家庭和个人经历时,这些纯粹个人性的要求本来应该是“谈恋爱”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刘却要王到中央组织部门和其它领导人那里去了解。

刘少奇当时是中共中央第二号人物,有过五次婚姻,年过半百;而王光美只有二十七岁,不但是公认的美人,而且出身名门,受过高等教育,英文流利,没有婚史。在这样一个年龄、地位和个人经历的差异下,短短的四次见面之后,刘和王就确定了关系。对于任何对世态人情有起码现实感的人,《王光美访谈录》中所提供的这段历史都远远超出了私人婚姻的范围。

这并不是说两个在各方面反差都太大的人不能结为夫妻。但是婚前的了解和感情的培养即使对于年龄相仿的人来说也是必须的,何况是一对相差将近30岁的人。这也不是说组织安排的婚姻就不会有幸福,我们可以充分相信刘和王有过幸福的家庭生活,但这正如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下也会有幸福家庭,而人们并不能拿这种幸福家庭的存在来说明这种婚姻制度和习俗的合理性。何况在刘和王的结合中组织的干预几乎成了权势的炫耀,远不是介绍和安排。

刘少奇和王光美之间的婚姻其实是中共高级领导人婚姻的一个缩影。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他们都口口声声讲阶级成分,讲思想改造,讲男女平等。但看一看他们的婚姻对象,有几个是出身工农、经历生死考验或是吃过苦?又有几个是和他们年龄相仿?相反,他们看中的都是从城里来的年轻漂亮的女学生,即使不说家庭出身,她们本人起码是小资产阶级。刘少奇是中共组织工作领导人,思想改造的倡导者,《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作者,而王光美连党员都不是,但刘竟然一见之下就不但产生了“那个意思”,而且还利用他中共第二号人物的权势去达到目的,不要说“共产党员的修养”,连起码的阶级意识和革命警惕性都没有了。而中共中央机关竟然也就不但对王敞开大门,而且竭力促和她和刘的婚事。

中共的革命不但自称是“改天换地”或者“开天辟地”,要和一切“旧思想、旧习惯、旧风俗”彻底决裂,但别的不说,看看这些领导人的婚姻,人们就不难明白,这个革命其实是历史上两性关系中最恶劣形式在20世纪的重演:身居高位的男人利用权势排斥男女关系中的自然竞争,确保自己获得年轻漂亮的女性,为此甚至不顾自己政党所提倡的最起码的政治教条。作为有魅力的女性,常常是还没有和“革命”相结合就被领导革命的男人结合了。当这种婚姻和男女关系在高层领导人中成为常态并受到“组织”的默许甚至纵恿时,人们还能指望这样的革命能实现它所许诺的“平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