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氏文化基金会首届“推动中国进步奖”颁奖会暨研讨会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

齐氏文化基金会首届“推动中国进步奖”颁奖会暨研讨会, 2008年11月2日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有悉尼科技大学历史系、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冯崇义博士、澳大利亚前国会议员陈之彬、中国宪政促进会主席王军涛、中国和解智库海外召集人邱岳首、中国和解大陆召集人王光泽、澳大利亚维省多元文化专员蒋天麟、新西兰汉学会会长、《新报》编审周素子、独立中文笔会秘书长张小刚、澳洲自由撰稿人张鹤慈等各界人士发言,并由墨尔本作家高宁宣读了《北京之春》主编、时事评论家胡平的书面发言。

当前的中国,危机四起冲突不断,无论政府还是民众都缺乏足够的智慧,来解决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种种矛盾和冲突。政府对民众一味使用高压和强权,民众则用“以暴抗暴”作着原始的抗争,政府与民众都陷入了共同使用“以暴抗暴”的怪圈,长此以往必然会将中国带入“共同死亡”式的社会生态。

和解,只有和解,才能避免矛盾双方的“共同死亡”,才能避免中国几千年以来通过暴力达到朝代更替的恶性循环,才能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共生同存。

基于不谋而合的理念,齐氏文化基金会将首届“推动中国进步奖”授予中国和解智库,肯定其在向中国政府和民众宣传和解共生理念方面的不懈努力,并藉此推动和解的思想在中国的进一步传播。

除向中国和解智库颁发“推动中国进步奖”外,会议还进行了相关的讨论会,各界人士就和解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探讨。

谢冕的热脸和文化官员的屁股

中国诗坛大掌柜谢冕那张温暖的脸,没防着就贴到了冷屁股上。你当在啥地方?嘿嘿,在天水。那里是诞生中国古代诗坛千古壮锦《诗经》之《秦风》的地方,是唐代诗仙李白故里,也是在下心灵深处最美丽、温馨的故乡。冷屁股里包裹的啥?用天水话叫巴巴。啥叫巴巴,屎嘛。

“热脸贴在冷屁股上。”这是天水民间惯用的口头禅,其意无须诠释,人人亮清着哩。巴巴,谁肚囊腺里没有那才叫闭门羹,但天水文化官员的冷屁股,谢冕老儿恐怕真个的没见过。冷飕飕脏兮兮的,像啥?他妈的还能像啥。

我初闻这桩中国诗歌艺术领地里的旷世奇观,源于天水诗人王若冰先生的两篇网络博文,大意是诗坛人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谢冕、《诗刊》副主编林莽、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刘福春一行前往天水与地方诗人见面,这本当是中国诗坛高端与天水区域文化交流、碰撞、交融、探幽、悟道的历史性机缘,本当借此可以展示这片神奇古老土地上“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秦风古韵,本当……统统非也!谢冕一行的几张热脸却贴在了天水文化、宣传部门滚圆、肥厚的冷屁股上。王氏两篇博文中的表达有4个看点,一曰“其间,文联、宣传部门大小人等无一人参加——此前,我已向他们汇报。”二曰“在天水,我们将谢老一行到来的情况给有关领导汇报时,对方以跟他们没有业务联系而推辞,所以谢老一行在天水的活动由诗友们自己来安排(AA制)。”三曰“与天水不尊重文化人成为对比,礼县方面对谢老一行到来做了周密安排。”四曰“谢老师对天水历史文化充满兴趣,还喜欢品尝天水小吃。他问我,天水有如此丰厚的历史文化遗迹,为何旅游业发展不起来?我无言以对。”……引文至此,我方亮清。呜呼!休怪天水文化官员漠视文化,只怪谢冕老儿脑袋上没有戴乌纱,文化官员只认官员不认文化,你谢冕不就是来自京城的诗坛“教主”嘛。天水话曰:“教主算个啥球东西嘛?”如果中组部给谢冕封个啥啥啥“长”,球就不是球了,球就是爷,升格到混球呢,那就是爷的爷的爷的……爷。

至于啥球东西到底是个啥?据说文化官员有文化官员的定义。有个听来的故事,大体未必不真,说是文化官员很少在对外交流中对天水8000年灿烂文明有足够纵深的认知,并在时代背景下强力传承和弘扬。相反,听众的耳刮子里倒是灌满了官员近乎陶醉的咏颂:“咱天水小伙子还有在中南海看大门的哩,咱天水白娃娃还有给京城首长当保姆的哩。”闻之,大骇!我不晓得天水历史上有没有在朝廷当太监的,如果有,除了下面不硬梆,哪达不比你谢冕老儿声威光鲜?不晓得,并不等于不可推断,天水自古帝王迭出:伏羲、女娲、轩辕、嫘祖、嬴非子、秦襄公、秦穆公、苻洪、苻坚、李渊 李世民……于时于地于情于理,我就不信没有几个天水籍的太监,如今看来,当年的太监准是坚守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尊严和羞处,压根儿就没有把千古“美名”留给你,人家太监当是当了,你冷屁股即便被热屎熏成酒糟,人家也不给你酩酊陶醉的机会。太监没球,是把你当球了。

不是说学界权威到地方非得消受地方文化官员的基本礼遇,真个不是!谢冕岂在乎这个东西,问题在于文化官员对待文化、识别文化、欣赏文化、推销文化、链接文化、提升文化的基本常识、态度、责任、天职的缺失与幼稚。无知者无畏,循此逻辑,谢冕和天水的关系,应了一句天水歇后语:“捏的耳刮子擤鼻哩——隔得远着哩。”

脑海里突然浮出当年的山东泰安。在那里,一个文人的简易之旅,提升了一个城市和一座名山的文化精神。此山乃泰山,此人乃冯骥才。

当年的冯骥才初赴泰安,大概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轻而易举的一篇小文《挑山工》,地方文化官员如获至宝,全文镌刻于岩,并作为泰山文化的精神象征研究复研究,开掘复开掘,最终成为泰山整体文化中最具人文特质的文化符号。泰山的文化官员屡提此事,无不为之振奋自豪。如今老冯屡赴泰安,成为一种艺术成果输出者和区域文化链接的标志和象征。去年在一个文学笔会上和山东的文化官员扯闲,对方得知我与冯骥才有交,反复让我代邀之,其诚其恳,让人感动。又例:梁衡名篇《晋祠》之于山西太原,贾云名篇《蝴蝶泉边的蝴蝶会》之于云南大理,郭小川名篇《团泊洼的秋天》之于天津静海,又例……言而总之,学界权威的行走,实乃是心灵的行走,是携带着思想的,是敞开着肺腑的,是捧托着魂魄的,是高举着精神的,是延伸着触角的,是期待的,是探寻的,是咀嚼的,是品味的,是发现的,是评判的,是聚焦的,是切入的,是馈赠的,是赋予的……他们的步履一如倾注笔端的情愫,往往能够最直接地给区域文化注入生命的血液和人文元素,并加速区域文化板块结构的重大变化和提升。这不是常识,是道理,连天水背洼里吃草的老叫驴都晓得的。

话说回来,天水深邃奥妙的文化沃野中,哪点不渗透着历代文化人思想轨迹的闪耀和光华?说来有趣得很,同为诗人,当年唐代诗圣杜甫携妻带子在天水留下的20多首瑰丽诗篇,诸如名句“山头南郭寺,水号北流泉”;李白、王昌龄、高适、王维、陆游等历代数十位诗人为西汉飞将军——天水人李广咏颂的上百绝唱,诸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诸如“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早成为文化官员们会议桌前的频频说道,并使文化官员们的铁饭碗愈加的铁而又铁。蹊跷的是,吃着文化饭,竟然也会吃一忘二,这与吃人饭不拉人屎何异?呜呼!天水不同于泰安,把冷屁股给谢冕,似必然也!

也巧,谢冕一行在天水时,我为了创作与百花出版社签约的长篇小说《皇粮钟》,在天水民间采风。与谢冕一行偶晤席间,左右均天水诗坛才俊,其气融融,其氛洽洽,竟然未料到诗人们之唯一抱憾,涉及到文化的权力操持者与天水文化倾斜的关系,诗人们对文化和故乡的感情和热爱,着实让人心动怦然。

某夜,在天水中心广场赏故乡明月,有俩老汉打赌曰:“广场就是广场,讲个通透豁然,偏偏年年像烙煎饼一样翻修,有时像灯具展销,有时像迷魂阵,你信不信?明年准又要修,否则栽满的柏树蓬勃起来,就是烈士陵园了。”

无意更多地附加有关文化创造得失的个例,只是觉得诗人们的喟叹与庶民百姓的扼腕竟是不谋而合,像刀子样深扎在文化的命根子上。在权力社会,既然城市文化的科学发展取决于文化官员的决策和经营,那么,花老百姓的钱,却让文化人和老百姓一起悲哀,至少驴不会这么不善良。

看到王若冰的博文时,我已返津,我不晓得谢冕一行离开天水时,是否像当年新闻巨擎范长江一样以学者的眼光对“陇上江南”进行了全新的注解!反正我离开前,去一家收费公厕解决裤裆靠后位置的燃眉之急。收费的老女人说:“五毛。”我指着墙上悬挂的收费公示牌说:“明明两毛啊。”女人答:“看来你这娃不急吧!等憋急了再来,五元你也不讲价。”

写下这段破文字,感觉热乎乎放了一泡,赚不了稿费,形如倒贴五元,观摩了一个守厕所的老女人乐而开笑的文化风采。

温克勒荣获本年毕希纳文学大奖

奥地利作家约瑟夫-温克勒死亡,同性恋和天主教是奥地利作家约瑟夫-温克勒作品中的常见主题: 温克勒荣获本年度的格奥尔格-毕希纳文学大奖。该奖项设立于1951年,是德国最重要的文学奖。

毕希纳奖旨在奖励那些”对塑造当代德国文化生活作出卓越贡献大的作家。” 到目前为止,毕希纳文学奖的获奖者中不乏大名鼎鼎的文学巨匠,京特-格拉斯,海因里希-伯尔和艾芙列-叶利尼克等就是其中的三位。德国语言和诗歌学院表示,授予温克勒毕希纳奖的原因在于,他的文笔”引人入胜”。尽管温克勒著作颇丰,也多次获奖,但他依旧鲜为人知。

约瑟夫-温克勒于1953年出生在奥地利的凯恩藤。其小说处女作发表于1979年,那时他年仅25-26岁。该书书名为人子。书中记述了作家童年时代的农村生长环境。”村里的牧师说,有些事情是人们难以启齿的。我就对这些事情感兴趣。想说人们不想说的事情。除此之外,我对其他的一切都兴趣索然。”

温克勒的最大愿望是进行表达。在家里也是一样。温克勒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是家中第六个孩子。家里的规定是少说话,一切都在沉默不语中进行。”我和母亲在一起生活了数十年,我们只谈最重要的事情。每当我想问她点什么事情,她总是耸耸肩膀。正因为如此,我对语言有着一种特殊的需求和渴望。”

禁忌话题”死亡”在温克勒的小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温克勒是一位多产作家,其代表作是”人子”,”凯恩藤的阿克曼先生”,”母语”以及”苦橘墓地”等,作品中弥漫着浓浓的诗意,大多以揭露虚伪的奥地利天主教,对死亡的膜拜以及朗诵经文时的虔诚和幸福感为表现主题,同时勾勒出一幅乡村特有的田园风光。 温克勒的文笔尤其令人印象深刻,他善于精炼概括,从不拖泥带水。”在写下几个句子,两三个章节之后,我会把它们拼凑在一起,越积越多,这时会出现更多的色彩,词句的颜色,之后我会尽情发挥,不过,对我来说最为重要的是形式和结构,它们必须非常严谨,清晰。”

令约瑟夫-温克勒产生创作灵感的并非重大议题。对他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语言和音律。”我几乎不敢涉足抒情诗领域,抒情诗对我来说是最为复杂的。我认为,即便我能够驾驭诗歌,那也是抒情散文或是散文诗。其实我一直在尝试接近诗歌,因为最令我感兴趣的与其说是散文的结构,更不如说是散文的节奏和韵律。我可以借此展示自己的强项。”

除了死亡和天主教世界的压抑以外,同性恋也是奥地利作家温克勒的表现主题。两位朋友的自杀事件使温克勒创作了意大利题材的小说”苦橘墓地”。在中篇小说”静物”中,温克勒进一步表现了其童年主题,温克勒在作品中再现了罗马人的日常生活。2001年,温克勒为此荣获阿尔弗德-多布林奖。而这绝不是温克勒摘取的唯一奖项,他为此多次获奖,其中包括贝格恩-恩科海姆城市写手奖,2007年在法兰克福作了著名的抒情诗讲座。那时,温克勒就明确指出,诗人往往我行我素,从不顾及他人。他没有义务娱乐别人,或是教育启蒙他人。今年秋季,温克勒计划出版一本新书,书名是”我拔下一根眼毛刺死你”。

“如果我成功地创作出优美的篇章,我会感到非常满意和高兴,如同所有人一样。”

刘晓波:土地私有化才是真正的还产于民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最大热点是所谓的”新土改”,其基本内容已经由中共党魁胡锦涛最近考察安徽小岗村时透露: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然而,胡温政权的”新土改”,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土改”,因为这一改革仍然围绕着农用地使用权打转转,与其说是针对中国农村的当下困境而发,不如说是被近年来此起彼伏的草根抗争逼出来的。只要不敢触碰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那么任何农村改革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

一,土地国有让中共集团变成唯一的大地主

众所周知,毛时代确立的”土地国有”,完全是权力抢劫民财和剥夺民权的结果。当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上的农民,失去了对脚下土地的所有权之后,也就等于失去了最基本的人权。中共掌权后推行的土地国有化,就是政权对农民的财产和权利的剥夺不断强化过程,国有化越彻底,民众、特别是农民就越遭殃。城市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人民公社化的完成之日,就是国人被驱赶进空前大灾难之时。失去土地的农民变成毛式工业化的供血器,户籍制度又把农民变成贱民,城乡二元制一直延续至今。中共政权对农民亏欠了双重欠账:财富分配上的强制剥夺和社会地位上的强制歧视,农村的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的严重匮乏。

就财产所有权制度而言,土地制度乃一个国家的最根本制度。1949年前的中国,尽管官僚买办资本独占熬头,但毕竟个人还有财产私有权;资本家对工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再残酷,但资产和土地毕竟分散在众多的资本家和地主的手中,并没有一个垄断了所有权力和财产的大恶霸的存在。而中共通过”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的野蛮手段而实行全盘国有化,把全部的个人资产和社会资源集中到独裁党手中,致使亿万人倾家荡产,而毛泽东及其政权变成了惟一的资本家和地主。再没有一寸土地的亿万农民,只能给一个恶霸地主种地;再没有任何个人资产的城镇民众,也只能给一个巨无霸雇主打工;全体国人在极权者个人意志的主宰下,尽管付出过超强的人力投入,换来的却是连温饱都无法维持的生活,饿死了几千万人的人祸乃世界之最。在此意义上,中共政权强制剥夺私人财产权的整体性,在性质的野蛮和恶劣上,远甚于1949年之前的任何政权。

尽管,改革以来,从安徽小岗村的大包干开始,下放土地使用权一直是官方政策,但是,只有在改革之初的几年里,土地使用权的下放让农民受益。在此后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里,使用权下放的正面效益释放殆尽,负面效应日益凸显,致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现在已经达到3.3:1,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城乡差别。不要说相对于暴富的权贵阶层,就是相对于城镇普通居民,农民也是最大的受损群体。

造成如此巨大的城乡差别的首要原因,无疑是农民基本权利的匮乏,而在农民的权利匮乏中首当其冲就是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在房地产热和城市化热的进程中,大量农用地开发,产生出多种方式的土地交易, 致使土地价值飙升,但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畸形产权结构,为权贵们对民间资产巧取豪夺提供了绝佳的庇护,也为权钱交易的腐败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农民的土地遭到了权钱结盟的强势集团的掠夺性剥夺,致使农村地区的官民冲突愈演愈烈。

在所有权的意义上,中国的土地仍然是”国有”的,作为分散个体的百姓实际上没有任何土地资产,而只有政府租给他们的土地使用权,类似于1949年前的土地所有者与雇农之间的关系。只不过,过去的土地主人是一个人数有限的食利阶层,他们之间毕竟还有竞争关系;租赁土地的人在数量上也只是民众中的一部分(哪怕是大部分),并非所有人都是地主的雇工。而现在的地主只有一家,即以国家名义垄断土地所有权的中共政权,它是所有土地的唯一老板,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

正是”国土”赋予了强制性土地开发以”合法性”,根据”土地国有”制定的《土地管理法》赋予了政府征用农民土地和拍卖土地的垄断权力,实质上都是在为权贵集团掠夺农民的保驾护航。比如,中共国务院根据《土地管理法》制定的农用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条例,不仅赋予了政府部门以任意扩大征用、拆迁范围的强制权力,而且在土地开发的补偿价格上,也赋予了官商勾结的强势集团单方定价的强制交易权。

如此恶法之所以能够出台,现实中的强制性、乃至暴力性征地的屡禁不止,就在于现行法律对土地产权的恶意分割–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所导致的产权不清。

二,土地所有权的缺失导致了公平交易权的丧失

完善的市场经济及其公平交易,必须以完整而清晰的产权为基本前提。没有清洗的产权界定,不仅如何处置一项资产难以决择,而且潜在的交易成本可能高到使得交易根本无从发生。在所有权国有而使用权私有的”半吊子私有化”的中,不可能有自由而公平的市场交易发生,只能有既不自由、更不公正的”半吊子的市场交易”。在此畸形产权结构之下,当交易仅仅发生在私人之间时,尽管交易的制度成本过高,但土地使用权还可以作为交易前提;而当交易发生在私人和政府及其权贵之间时,不完整的土地产权就等于什么也没有。

在土地开发中,法律规定农用地的所有权不在农民手中,用于发展商业、工业和城市化的土地供给的决定权,也就不在拥有农用地使用权的农民手中,而在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政府手中,是各级政府运用行政权力(包括规划、立项、审批、征地)决定土地供给。无论是城镇土地还是农村土地,一旦列入政府的开发计划(城市规划、商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如铁路、桥梁等),私用地就自动转化为公用地,拥有使用权的个人便丧失了自由处置权或自愿交易权,而必须屈服于政府的强制征用。

由此引发出土地交易中的两个歧视性后果:1,在法律上,拥有所有权的政府可以把农民排斥在交易之外,让使用农用地的农民没有资格作为土地交易的一方,也就无权参加讨价还价。2,土地交易的租金是政府的权力租金而非土地产权的权利租金;土地开发商的交易对象,不是农民的权利而是官员的权力,只要投入一定数量的权力租金搞定相关官员,也就拿下了土地开发权,开发商凭什么再为农民支付权利租金?而这,为土地开发中的官商勾结提供最大的便利。

在当下中国的土地交易中,交易的发生、过程和结果,统统由官权单方面来决定。只要政府决定交易,无论私人想不想交易,也都必须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也完全是有官权单方面定价,私人无法进行讨价还价。这是典型的强迫交易,甚至就是只有抢劫而没有交易。于是,大规模土地开发中,买卖与否、买卖的时间和价格、买进和卖出的对象等交易关系的基本因素,皆由政府主导,土地所有人只能被迫接受,不想卖也得卖,对交易条件不满意也得接受,如若反抗就暴力侍侯–政府暴力和黑社会暴力的双管齐下。

当农用地变成商业、工业、城镇扩张的用地,就等于本来只产粮食的土地”上市”了,其市值将上升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但在中国的土地产权制度之下,开发带来的土地市价飙升,绝大部分收益与农民无关,因为”民土”转变为”国土”,土地涨价的收益自然要归公,实质上是进入拥有土地开发权的权贵集团的腰包,农民至多得到点补偿费,而且补偿费也大都是开发方的一口价。这种单方定价的补偿费,在性质上是施舍而非交易。更让失去土地的百姓忍无可忍的是,即便那点可怜的补偿费,也要经过各级官权的层层克扣,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甚至村委会,可谓雁过拔毛。当补偿费到达农民手中之时,”大象”就变成了”老鼠”。

三,投诉无门的失地农民

中共各级政府在制定土地开发规划时,无视百姓的知情权和基本利益,根本不徵求民意,不进行公开的社会听证,至多做一点所谓的”专家论证”,完全是黑箱操作,是垄断权力和长官意志的滥用;在土地开发的实施阶段,基本上采取强制性开发,根本不顾及当地居民的利益要求;由强制开发所造成的官府及其权贵与百姓之间的冲突,其结果大都是以官府及权贵们的胜利告终。

在没有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中国体制下,垄断媒体使民间无处表达,党主司法使民间无门申诉,即便有门,申诉也很难奏效。作为惟一的行政救济的上访制度,几十年来的效果也是名存实亡和言行背离,甚至失效到所有上访案件的98%得不到解决,甚至背离到动用大量警力进行大规模”截访”。不特如此,当民众在体制内走投无路、转而寻求体制外的表达和反抗之时,官权就会进行毫不留情的镇压。

在土地开发中,官权不但黑箱制定开发规划、非法介入本该回避的土地交易,而且在介入中充当开发商的支持者和保护者:一方面,默许甚至纵容开发商采用恐吓、骚扰和暴力等黑社会手段,轻则停水停电,重则动用警察抓人,为了强买强卖的实施,甚至不惜雇佣打手,或殴打、或绑架、或纵火毁财。另一方面,当官权及其开发商与土地主人发生冲突时,政府就动用公、检、法为开发商撑腰,面对强制开发中的种种违法暴行,公安视而不见,检察院知而不究,法院或不受理控诉或判决控方败诉。

正因为官权主导的土地开发使农民权益严重受损,违法征用农地才会引发大量官民冲突,导致农村越来越不稳定。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在2006年提供数据,自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7年中,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约500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还多100万亩。违法地比例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与此同时,征地还让至少8,000万农民变成”三无人员”(无地可耕、无业可就、无处可去),造成了农民真穷、农村真苦、农业真凋敝的状态。

尽管,从稳定农村和安抚民怨的角度出发,中央政权出台过各类遏制违法征地的办法,但只要现行土地制度得不到根本改革,即只要土地所有权仍然归政权所有,随着土地开发的日益扩张,这类官民冲突也会越来越多且愈演愈烈。在官方公布的八万多起官民冲突事件中,大部分发生在最基层的乡村,冲突的诱因又大部分集中于土地权益纠纷。甚至可以说,国土制度保护下的强行土地开发,每一天都在制造着官民冲突,宏观的稳定表象之下躁动着无数的微观不稳定。甚至,近两年来,富裕的广东省因土地而起的官民冲突也频繁发生。比如,番禺、汕尾、中山、佛山等地相继发生因征地纠纷而引发的警民冲突事件,汕尾的官民冲突导致警方开枪射杀平民,更是震惊海内外。

四,土地私有化已经刻不容缓

农民的权益保障,农业的规模经营,农村的社会稳定,农用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在在都凸显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刻不容缓,只有从”归还地权”开始,农民当家作主、农村城镇化和农村稳定才有希望。近些年,实现土地私有化的呼吁,不仅在城镇精英阶层中越来越响,而且忍无可忍的农民也第一次作出宣告”土地所有权”的行动。2007年 12月,先后有黑龙江省富锦市东南岗村等72村4万农民、三门峡水库库区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万农民,江苏省宜兴市省庄村250户农民发出土地所有权公告,让沉寂的中国听到了土地深处的呐喊:我们脚下的土地,既不是国家所有,也不是集体所有,而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上的家园,是我们农民自己所有的财产。农民的维权方式也由跪求施恩到站立宣示权利:我们才是脚下土地的主人,如何处置我们脚下土地,我们要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来作出选择。

这宣告,第一次突破了从毛时代延续至今的土地国有制度,表达了中国农民要求土地私有化的意愿和决心。

这宣告,凝聚着中共掌权以来中国农民的惨痛经验,标志着中国农民自主意识的真正觉醒,是对30年前小岗村土地使用权改革的超越。

对于助民脱贫和稳定农村的政府决策来说,免除农业税也好,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也罢,皆是自上而下的小恩小惠,是治标不治本的权宜之计。治本之策就是通过产权改革来还产于民,这个”还产”必须以”还权”为前提,首先就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

1,从民权与官权博弈的角度讲,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让农民拥有对抗官权剥夺的基础性权利,让官权失去”土地国有”这一强夺农民土地的尚方宝剑,从根本上抑制官权对农用地的巧取豪夺。

2,从土地交易市场化的角度讲,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让土地开发按照法治化的市场规则进行公平交易,使农民有资格作为土地交易的一方进行讨价还价,并从中得到公平的收益。

3,从财富分配公正的角度讲,土地私有化将从根本上缓解社会不公的危机,使农民从土地交易中获得公平的收益,加快农民的脱贫速度,既可以缓解日益悬殊的两极分化,也可以大幅度缓解长期困扰中国经济的内需不足。

4,从土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的角度讲,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带来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促进土地的良性兼并,委托经营才有法律的保障,也才能为农民土地的开发吸引更多的中外投资,特别是吸引大量民间投资,私有土地的对外租赁,会让农民获得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基本资金。

5,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角度讲,只有土地私有化,才能让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农民有了基本资金保障,不必两手空空地进入城市,有利于农民在城市的创业,从而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的过程。

6,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土地是极为宝贵、也是极为脆弱的自然资源,因为土壤被破坏后很难恢复。现行保护土地的办法中,土地私有化最为可取的一个方法。道理很简单,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会心痛,属于自己的东西才会精心保护。只有土地私有化,农民才可能真正向土地投资,也才可能像珍惜生命一样保护土地。

今日中国,至少还有八亿农民以土地为主要生活资源,而中共强行抢劫农民的土地,至今已经五十多年了,早该停止利用土地国有制对农民进行敲骨吸髓的榨取了。只有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才是中国农民的真正解放的开始。只有农民变成脚下土地的真正所有人之后,才会为当家作主和摆脱贫困提供坚实的所有权基础。

一句话,农民当家作主和农村城镇化的希望,必须从”归还地权”开始!

2008 年10月15日于北京家中(《争鸣》2008年11月号)

不朽的巴赞,不朽的《电影是什么?》

  《电影是什么?》(特别修订纪念版),(法)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11月版,45.00元。

  《电影是什么?》(特别修订纪念版),(法)安德烈·巴赞著,崔君衍译,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年11月版,45.00元。

今年是安德烈.巴赞诞辰90周年、逝世50周年纪念。大概再没有哪个电影批评家能如巴赞那样获得如此持久的声誉和爱戴。尽管,只度过了40年生命旅程的巴赞真正从事电影传播和电影批评的时间只有15年,但他却留下了无与伦比的丰厚遗产。除去为电影传播、为他所推崇的“客观现实”电影所做的积极而又卓有成就的实践活动,如参与恢复国民教育和迷影运动、创办《电影手册》等之外,巴赞所作的最有价值的电影理论贡献便凝聚在他的《电影是什么?》中了。

本来并不存在《电影是什么?》这样一部专门为出版而写的电影学专著,熟知巴赞生平的人都知道,他的文字散见于报纸、杂志和小册子里,但最终形成了的厚厚文集却充满了严谨又不乏激情毫无新闻体的论证,这点似乎和其本人天主教徒的气质以及巴黎高等师范学院的修为分不开的。

“请原谅我惯用比喻,因为我不是哲学家,不善于更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的见解。”感谢巴赞的自谦,使得这部在学术界内外都处于电影理论“圣经”地位的文集,似乎显得不那么高深。没有太多理论著作论述过于艰涩费解的毛病,是这部书的优点。然而,即使这是一部被公认为深入浅出的好作品,那只能说作者比起大多数观众来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更加勤奋,再加上天赋的原因,方能将自己的电影美学观点陈述得如此动人。

胡  平:伦敦奥运对北京奥运拨乱反正

英国怎么对待伦敦奥运

北京奥运闭幕。下一届奥运会将于4年之后在英国伦敦举行。有些人认为,北京奥运盛况空前,东道主赢得金牌第一。这两项成就,未来的伦敦奥运都很难达到。那么,英国人自己是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呢?

英国首相布朗已经宣布:奥运的钱是要花的,但不可能像北京那样花。注意:并不是英国穷,花不起那么多钱。英国是高度发达的民主国家,英国的人口有6,000万,还不到中国的5%,但国民生产总值却相当于中国的83%,也就是说,英国的人均GDP是中国的18倍以上。问题是,作为民主国家,英国人民不会愿意为一场运动会而大肆挥霍,劳民伤财。英国政府给伦敦奥运会的预算祇有93亿英镑,折合172亿美元,远远低于北京奥运的420亿美元。但就是这172亿美元,还是有不少英国人觉得太多了,他们认为,纳税人的钱花在奥运会上还不如花在改进医疗服务、交通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上。在这里,花多少钱取决于纳税人的意愿,如何花这笔钱也要体现纳税人的意愿。

伦敦市长信誓旦旦,说保证不会浪费纳税人的一分钱,布朗首相说:“我们的钱要做个特别的计画,以推动全英国的体育教育,要在所有学校让每个学童至少精通一种运动……我们必须放弃奖牌就是一切的看法,我们的目的是要让所有英国人都热爱运动。”别以为这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得不到奖牌就说奖牌不重要。其实,英国也是奖牌大国。它在这次北京奥运奖牌榜上位居第4,共获得47枚奖牌,几乎是中国奖牌数的一半,而它的人口还不到中国的5%。这就是说,英国的人均奖牌数几乎是中国的10倍。可见这和酸葡萄情绪无关。可见英国是真的重视全民体育。

据《泰晤士报》报导,为了迎接2012年伦敦奥运,英国政府计画会拨款1.3亿英镑,开放全国1,600个公共游泳池,让16岁以下青少年和60岁以上老人共2000万人免费游泳。这个计画明年4月开始推行。单单是这项让全国的老年人和青少年免费游泳的计画,就足以让我们中国人羡慕不已。这才叫执政为民。道理很简单,祇有主权在民,才会有真正的执政为民。中国的人口是英国的20倍,按比例,中国应该开放32,000个公共游泳池(美国的公共游泳池有360,000个)。问问全中国的人民:他们是愿意有32,000个公共游泳池开放给青少年和老年人免费游泳呢,还是愿意办一场历史上最奢华的奥运会,靠举国之力去赢得金牌第一?我敢说,绝大多数中国人一定会选择前者,选择后者的祇可能是那一小撮权贵和他们的帮闲。

为了办奥运,英国也要兴建体育场馆。他们的计画是,把大部分场馆建设在伦敦最穷的东区。这样会给伦敦东区人民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更美的环境,有利于改变伦敦的地区贫富差别。奥运会后,奥林匹克公园将被改造成一个欧洲最大的公园。部分比赛场地在赛后也将改为住宅,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此外,伦敦奥运主办者还想出了前所未有的计画来降低成本。据英国《卫报》报导,伦敦奥运主办者正在和举办2016年奥运的热门城市芝加哥商讨,计画在伦敦奥运之后拆卸大部分主要场馆,然后运送到芝加哥重新使用。伦敦奥运主办者说,寻找机会收回部分公共财富是应该的。

那些至今还陶醉于北京奥运的辉煌成功的人应该清醒了。看一看规划中的伦敦奥运吧,这才是真正的奥林匹克精神。北京奥运违背了奥运精神,伦敦奥运将拨乱反正。

记得当年,我第一次读到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的名著《通向奴役的道路》,其中有段文字令我过目不忘。哈耶克引用英国大诗人密尔顿的一段话,说:英国人,不要忘了,是你们最先教会各民族如何生活。他这里指的是自由主义。英国是自由主义的故乡。事实上,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议会民主,市场经济,科学技术,都发源于英国。用不着多说,祇要想想洛克、亚当。斯密、牛顿和瓦特这几个名字就够了。在奥运会旗从北京传到伦敦之际,我不由得又想起了哈耶克的那段引语。

430亿美元是什么概念

北京奥运结束后,日本一家电视台用电话让国民投票发表意见。结果是:有将近60%的受访者希望日本也大力培养金牌选手,让太阳旗在奥运会高高升起。40%的受访者则表示祇要参与就行,金牌多少不重要。然而问到投入税金,结果正相反,60%左右的受访者不赞成增加体育税金。

这就是说,有不少人,既希望国家培养出更多的金牌选手,但同时又不愿意为此而多交税金,或者是不赞成把税金的较多部分放在培养金牌选手上。换句话,如果你祇是问大家愿不愿意本国选手多得金牌,那么大多数人肯定会回答愿意。但是如果你问大家是否愿意为此多交税金,那很多人又不干了。日本人是这样,中国人难道不是这样吗?

别以为日本人不重视体育。日本也是体育大国。日本的人均体育场地有19平米,而中国的人均体育场地祇有1.6平米。也就是说,日本的人均体育场地几乎是中国的12倍。

北京奥运花了430亿美元。430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网友钱由专门写过一篇短文讨论这个问题。他随便举出了几个例子:

430亿美元

——超过中国一年教育经费的三分之二;

——发给全国男女老少,每人可得200块人民币;

——每人每月按1,000人民币算,可以养活2000万人下岗工人一年;

——每人每月按2,000人民币工资算,可以雇佣两万人排练500年大型团体操;

——按5000人民币一平米的造价可以盖60,000,000平方米的住房,整个北京城人口住进去绰绰有余;

——可以建造480,000座象汶川地震中无伤亡的刘汉中学。

注意:这里还没有算进许多地区工厂为制造清洁空气企业停产导致的损失,没有算进奥运火炬传递的花费等等。

我要补充说明一点的是:48万座刘汉中学是什么概念?刘汉中学有学生500多人,48万座刘汉中学可容纳学生2.4亿。全中国的中学生加小学生的总数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这就是说,如果把办奥运的钱用来修建刘汉中学式的教学楼,足以把全中国的中小学生全部容纳,8级地震来了也不怕。

现在,你还认为中国政府花那么多钱办奥运,办金牌工程符合中国人民利益吗?

王  怡:每一次媒体聚焦都在给法院机会

王怡按:这是地震前没能在媒体发出来的一篇采访。可惜不到半年,一方面是512之后短暂的“媒体造反”,另一面却是肖扬时代的黯然结束。“三个至上”的论调,给了最高法院不可能独力完成司法改革的一个最好的、自杀式的判决。

司法远离媒体就等于自杀

记者:赵宇案、许霆案、重庆“钉子户”案,都有个突出的共同特点,就是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被群众热议,也许有人说,这些本来是简单的事件,因为媒体而被放大。您认为是否有种深层的内在动力使之然?

王:最近几年大家都关注这样的问题,我的看法有以下几点。

第一,是司法在这个时代特别的身份和特定的处境。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是中国社会正处在政体转型的前夜,包括一些根本的游戏制度。不要忘记,我们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中探讨上述问题,而不是在像西方那样比较成熟的社会体制和语境下。因为在西方,至少从制度层面来看,就没有我所说的时代处境与身份问题。

最近几年,很多人都比较强调,在英美司法体制里面,司法包括法官都是很低调地远离媒体的,这里不是说制度上的司法独立性,而是指法官在接受信息、并需要作出判断时的中立性。但在今日的中国,当我们讲到司法的中立性、独立性时,我们首先是在制度演变的意义上说的,而不是单纯的接近信息的层面。所以在我们来讲,首先的问题是司法本身面临的身份危机问题。说白了,就是法院到底是谁开的。第一,它目前没有得到一个制度上中立独立的地位;第二,司法改革的目的,就是寻求获得这个地位。

我的看法很简单,在一个成熟的、司法独立的政体中,司法在操作层面是应当尽力远离媒体的。远离媒体,跟他在制度上的独立性与否,基本没有关系,而是法官在接受可能影响他判决的一切公众与私人信息上,体现出的一种自觉的低调。就是我在接受可能影响我判断的任何信息时,都保持一个自觉的距离,保持一个中立的、配得上我身份的位置,使得我最后的判断,不被法庭以外的因素影响,我的判决的合法性,仅仅来自于司法体系本身的积累。但在中国,首先的问题是判决的合法性危机,法院,越来越难以独力支撑一个司法判决在道德上的合法性了。到了这种时候,怎么可能远离媒体呢,远离媒体就等于自杀。

第二,是媒体在这个时代特别的身份问题。在西方已经比较成熟的社会,媒体的角色本身比较消极,或者说比较专业。意思是说当一个事件本身已具有足够的影响力,媒体的主要角色就是一个报道者,但媒体一般不会主动地制造一个舆论运动,成为道德性议题的领导者。因为舆论运动通常不是由媒体来制造的,而是由公民和NGO。当然也包括媒体知识分子在内。是他们先在媒体以外的空间,在街头,在广场,在网上写作,通过宣传,游说、诉讼,各种方式,把这个面包做大了,有相当影响力了,媒体需要扮演的,就是一个媒体的角色。但在今天的中国,整个社会正在走向一种政体转型的压力积累和话题突围的过程中。这个过程中,司法不可能远离媒体,媒体也不会放过司法。其实,把精力都放到害怕媒体曝光及与媒体的关系处理上去的法官,是这个时代最缺乏时代感的人。在即将到来的政体转型时期,媒体不可避免地,开始已经乐此不疲的,在扮演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就是在公民缺乏其他发表意见的空间和权利的情况下,媒体已经越来越具有制造议题的能力。换言之,放眼中国,每一家有价值立场的媒体,都在扮演一个民间中宣部的角色,都在致力于抢中宣部的饭碗。而且,我甚至认为基本上已经抢得差不多了。

一批媒体很自觉地在践行推动社会言论进步的功能。就是报道公众表达意见,组织公众表达意见,换言之,就是以媒体的方式,在报纸上组织一次又一次的游行。

司法如果要有所作为,要在未来的政体转型中,重塑自己的道德合法性。并在未来的这一过程中,实现司法独立和从边缘走向中心的诉求。司法就必须在每一次不被媒体放过的案件中,去积累自己的选择。

记者:那么媒体是以一种怎样的状态在积极自觉参与呢?

王:基本上和男人偷情一样,尽管只有少数媒体会冒风险去制造参与机会。但几乎所有媒体,是只要能逮到机会,就一定会往前冲。回顾这30年,可以看到在80年代,是一些报告文学作家和人文知识分子在扮演这个角色,实现代言功能。而到了90年代初期及中期,报告文学处于死谷,民间媒体还没有成熟起来,进入市场的这批媒体知识分子还没产生,那时社会就比较缺乏这种有意推动社会进步的代言人角色。90年代中期就呈现了这么一个空档,缺乏一种平台。到了90末期,这种平台开始逐渐涌现,媒体开始有意识扮演这一角色。如果说80年代的启蒙知识分子基本上都在学院里面,那么到今天,这些知识分子中有一大批都进入了媒体。他们构成一个我们称为媒体知识分子的群体。互联网的巨大影响加剧了这个过程。他们撰写专栏、评论,当记者、编辑,共同构成今天这样一个基本的民间媒体结构。所以今天,媒体扮演的就是80年代的报告文学作家和启蒙知识分子一度扮演的角色。老实说,今天的民间媒体在一系列具有政体性影响的社会议题上,还没有进入专业化时期。意思是说,他们的主要角色不是报道别人的发言,而仍然是“代言”。

可以对这个角色有评价,到底是好是坏呢?这一角色扮演有他特定的时代处境。你不扮演,就是良心被狗吃了。因为更广泛的公众,依然缺乏更广泛的表达意见的权利,媒体之外的社会舆论空间,以及公共政治空间都是非常薄弱的。这时候,有一批市场化的、资本民间化的、从观念上受自由启蒙思想影响的自由派媒体,主动的也是必然的要扮演这个角色。我们可以看到,从02、03年以后,媒体与司法的互动趋势越来越明显。这个互动,是与我说的媒体在这个时代的特定角色分不开的,也跟司法在这个时代的困境和他希望走出这个困境的目标分不开的。

记者:你说与媒体的表达与自由思想启蒙的觉醒有关?

王:社会启蒙需要一个公共表达,今天最重要的平台就是自由派媒体及相关的网络世界。当然学院知识分子也仍然在扮演角色,媒体也为他们提供空间,但跟当年最大的区别是,媒体知识分子的群体本身已经足够大了,他们在这个时代扮演着主导性的角色,就是制造议题、决定议程的角色。另外这几年两者互动的阶段,跟肖扬提出的人民法院的5年改革方案,还有03年以后媒体知识分子的集团性的涌现,基本上都是同步的。所以我的看法是,这种互动是正面的,而且到目前为止,互动的效果是好的。意思是说,没有给司法的品格带来负面影响,反而一次次把机会送到法官的面前,法官们一次次的浪费了。

媒体是司法独立的同盟军

我:你认为司法在成熟体制下应该远离媒体,但现在不可能远离,在现阶段可否理解为司法可以借媒体来表达一种姿态?

王:司法的确需要与媒体的互动。换句话说,法院怎样才能走向一个独立的政体地位,依靠什么,这中间,当媒体仍然在扮演一个“代言”的角色时,媒体就是司法最主要的同盟军。你需要借助公共空间的形成,借助媒体,也透过媒体,来表达这种政体转型时期中的、各种案件里面蕴含的朴素的价值观、道德观,和对政体变革的微妙意义。司法独立在一个不允许司法独立的国家,首先不是一个制度问题,而是一个道德问题。这种司法德性的塑造,需要在个案中的积累。观察这几年最高法院推动的改革,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就是最高法院是不可能独自完成司法改革的。因为法院在目前整个政法体系中地位不是一般的低。那么他如果要走向中心、走向独立,走向民众的道德性认同,就需要与民间互动,并在民间的各种粗糙的力量面前,显示出司法的值得尊重的理性和技艺来。这种在媒体聚焦下的个案中的互动,就是一种最好的互动。

这也不是说法院在借媒体在表达一种姿态,而是说,司法本身不能独立完成司法改革,所以他与媒体的互动,有助于司法改革目标的推进。最后,搞不好逼得政治局派一个常委出来作大法官。在这个过程中,法官受到舆论冲击,受到压力,但也带来机会。它让法院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中心。围绕一个案件的讨论,其实在中国以前是没有过的事。大家以前关注的中心一定是政府,谁会把法院当作社会意见表达和争夺的中心呢?恰恰是在最近几年的媒体不放过司法的过程中,促使司法在社会舆论中已走向中心,或说具有了话题性。

记者:这种互动给法官带来了什么?

王:像张卫平说主审法官承担的社会压力大,但他也说主审法官压力大,并不是舆论带来的,而是司法体制本身的问题。换句话说,恰恰因为媒体的关注,使法官活在一种张力之中,使法官的困境被放大了。这个困境就是在目前司法体制中,他缺乏独立的地位、资源和能力去作判决。但在没有公众舆论聚焦的情况下,这也不会带来多大压力,至少不会大过每个月1000元的奖金。他只需要在既有的体制之中,不违反潜规则,不出冤假错案就行。而现在,媒体的压力实际上是一种道德性压力,把目前体制下法官应当承受、却一直没有真正承受的一种道德压力给激发出来了。

今天针对个案的舆论压力,在本质上是道德压力。媒体实际上不可能真正干预司法判决,媒体对司法的影响本质上是道德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对体制的渗透。道德性影响,不是说舆论的每一个意见都很道德,而是说它的诉求是道德性的。这种趋势把法官的良心激发出来。这让我们看见一个可悲的事实,就是我们的法官以前从来没有真实地承担过这种真实的道德压力。

记者:那么西方的法官有没有受到这种道德性的压力呢?

王:西方法官在案子中承受的道德性压力,因为有一种较成熟的司法体制及其传统,包括法官本身的传统,绝大多数情况下把这一压力专业性地吸取了。所以他的压力主要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传统和体制带给他的,而不是更多的公众压力直接带给他的。

一种良好的体制和司法传统,已经内化了这种道德性的压力。在英国普通法中有个罪名,叫亵渎国教罪,很多人认为这个罪名不具普遍性,好像是特别保护基督徒的。但欧洲的人权法院对此有个判定,认为英国的亵渎国教罪是可以被接受的,不违反一般人权原则。为什么呢?他们的说法蛮有意思,说因为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具有足够的信用度,足以保障这一罪名不会被滥用。

在我们这里,是舆论在公众关注案件中的越来越大的影响,把法官们一种比较欠缺的道德性压力和一个比较缺乏良知的司法传统给激出来了。这是个好事。这种激发在初期可能会产生一种应对失据的情况。肯定会有这种情况,会慌张不知道怎么办,因为你没有经验,你的政治性的恐慌压倒了一切。但这却是帮助司法走向成年的一种很重要的力量。如果没有这个力量,在司法体制的内部,是绝不会内化出这样一个东西的。

记者:美国的一个经典案例是辛普森杀妻案,媒体对此的关注也不能不说是铺天盖地,但呈现出的状态是法院似乎不为所动,为什么?

王:它有不会轻易为你所动的传统,他的品牌已经很稳固的竖在那里,这种动摇也不会与法官产生太直接的利益冲突,所以媒体那边热闹的节目不会给他造成很大影响。我说的那个道德性的影响,其实任何时代都会产生很大压力。西方法官很多时候也必须承受这个压力。在美国,也会有许多案子引起很大的媒体关注,一样有压力。但为什么呈现的结果不同,本质还在司法体制的品格问题。司法体制有没有办法给你一个自信,和一个值得珍惜的传统,不是去反对这个压力,而是保证在压力之下技术不变形。美国有个很著名的卢森堡叛国案,是麦肯锡时代的,美国史上很有名的一个冤假错案。当时判案前,法院收到了50万封老百姓的请愿书,你说那个压力大不大?如果许霆案法官会收到50万封信,那么媒体就报道这50万封信好了,本身就很热闹了。因为这时公民本身已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了。但在中国,基本上是由媒体来当这个50万封信的角色。

记者:现今媒体的热情是否是一种积极的推动?对司法有什么正面意义?

王:我认为是积极的推动。因为公众的意见表达空间是很稀薄的。同时也是对司法改革的积极推动。从媒体来看,是正面的。从司法来看,效果不太好。就像一个漂亮姑娘,有人一回头看她,她就脸红。但你无法叫人们都不看你,你只能苦练内功,做到一不脸红,二不愠怒。其实每一个个案,每一次媒体的聚焦,都是在给法官机会,就是积累、塑造司法的信用、权威,积累他走向司法独立的道义资源,积累值得尊敬的传统。你处理不好,当然就会行为失据,可是你应对得当的话,你就在积累造福未来中国的政体资源。

我:现在这些事件出来,舆论几乎都是一边倒,为什么舆论很少有支持法院这边的呢?

王:那只能怪你法院长期以来的品牌就是这个样子。所以机会就在于每个案子都让你重塑品牌,你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就从今天开始,不要妄想搭便车,从政体转型之后我再开始。所以法院不应用抗拒的姿态去面对媒体,要用一种更广阔的视角去看这个政体变革的前夜,说得俗一点,这对中国法官们下半辈子的身价也是非常有利的。

记者:现在看来好像一出现这种事法官就会非常紧张,一开始不知所措,好像都是要用一种比较妥协的状态然后才解决,那么解决的途径在哪里呢?

王:关键是你还没操练好。解决问题不是叫媒体少说话,而是借由这种压力来积累体制改变的议题。行政官员也一样。其实在政府改革中,政府官员比法官们更早经历过这种考验。更早几年的时候,媒体报道时,官员也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叽叽歪歪,慌张地不得了,说话都傻乎乎的。现在呢,一个个都像好莱坞明星了。该流泪就流泪,该吟诗就吟诗,都娴熟得不得了。法官的处境更窘迫,他们受制于政法体制,无法释放出对法律和公众的道义责任感。而你的判决,也不能在社会公众及所有的法律界、律师界专业群体中得到适当的评价,包括批评。法官们不但从来没养成面对道德压力的能力,甚至也从来没有养成过面对专业压力的能力,更不用说培养对社会变革的敏感性了。所以现在不多的个案,影响力虽然有限,但确实是好的现象。

民众对媒体的过度依赖是一种掠夺式开采

记者:彭宇开始觉得自己“一个人搞不过他们”,所以请来了媒体。这其中是否有公民媒介意识的觉醒呢?

王:我想当然有,但重要的是其中方式的选择问题。每个社会都这样,一个人力量微小,于是公民就会有各种结盟方式,比如结社、示威、游行,通过舆论空间,慢慢积累一批志同道合的人,但现在民间结社的空间还严重欠缺。所以有一个快速的结盟方式,快速解决问题的替代方式,就是利用已经比较成熟的媒体。民众开始普遍理解媒介的价值,但这种理解也和媒体在时代处境下的特殊角色有关。有事了当然要找“组织”,如果我自己不能组织,能替我代言的民间组织,除了媒体还有谁呢。在西方,并不是一定找媒体,更多的是去找各种NGO和基金会,但我们的老百姓呢,可以依靠的几乎只有媒体。只有这个方式可以低成本地运用,甚至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唯一的渠道。这种意识当然是好的,但可能也有负面的东西。比如我们是一群拆迁户,要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拆迁户协会,这些活动成本很高,政治压力也很大。所以干脆找几十个媒体一起弄,这个就叫低成本。民间社会的力量,说到底还是在民间结社的力量。媒体本来是要去鼓励和刺激这样一个成熟,但有时借用媒体实在太方便了。这种态势,也容易造成民间对媒介的过度运用和掠夺性开采,对媒体的依赖过多,可能影响整个民间结社的全方位的突破。

我:媒体现在好像也在高姿态地去承担这些请求?

王:媒体一直在努力扮演这种角色,哪怕中央电视台,其实也很努力。我们有一个30年的积累,初步的力量和积累。资本民间化也很成熟了。但媒体也要注意到,目标始终应该是推动一个公共政治空间的成熟。比如人家来找你报道什么事情,他们去组织,去突破,他们做的越多,媒体报道产生的力量就越大。如果对媒体依赖度过高,这种功能被替换了,媒体能产生的效用反而少了。因为媒体的道义资源就入不敷出,被耗散了。

我:司法该怎样去面对媒体所包含的民众的呼声呢?

王:民众的呼声不一定就是对的,但司法应有这个决断的能力,呼声正确的时候我可以选择,不对的时候我可以抗拒。每个案件都需要司法的应对,特别是群众呼声倾向非理性的时候。但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可这不是媒体惹的祸,不是舆论惹的祸,而是你这个体制根本丧失了这个能力。你希望有能力,而就是司法改革的目标。那么媒体的“刁难”,就是在帮你获得这种能力。

肖扬在人民法院5年司改方案中,一个基本目标是指向司法独立的,或者说独立审判,不受行政干预,那你靠什么呢?在政体变迁的前夜,民意与老百姓的道德感,就是你的道义资本。当这种资本在个案中积累足够了,法院就有足够的合法性在未来伸张他独立的地位。媒体与司法的互动,既帮助司法走向独立,也帮助民众走向成熟。就是一起在政府面前争取独立性,也是培养未来宪政中国的公信力。法院和媒体应该一起来面对这个时代处境。这是它们各自走向成熟的唯一方法。

在这些案件中,如许霆、重庆钉子户案件,有没有非理性的民众表达呢?还是有一些,但我认为不是主流。主流是公众在一个连宪法都缺乏说服力的时代,所表达出来的朴素的道德感。而这种道德感对法官们来讲也是一种有益的冲击。因为我们的法官实在太缺乏对时代处境的敏感性了。因为他们太讲虚假的“政治”了,所以缺乏真正的政体意识。尤其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没有政体意识是很可怕的。这是我们司法体制最大的一个缺点。这个缺点也跟成文法的特征有关系,比如在判例法的国家,通过判例的积累,法院对社会思潮与道德性的敏感度比较高。而在成文法国家,就要冷冰冰一些,比较麻木一些,尤其是社会的转型时期,就显出社会敏感度要低得多。几乎还停留在20年前。

同时,因为现今体制下法院没有司法的独立地位,很多时候案子也不是法官自己判的。因此他并没有真正站在作判断的位置上,那么他对社会的敏感度及责任感也比较差。我们的法官普遍对社会的现象,社会上的呼声,社会问题,社会思潮,反应都很麻木、僵化、滞后。现在舆论和媒体的聚焦,就是要接着公众性的案件,要把你敲醒,并批判地来接受这种压力。不管他们的看法对不对,都要带来一种最基本的社会敏感性,帮助你那死掉的感觉和法律人的良知苏醒过来。为什么会法官感到很多负面的压力,就是因为本来该是对社会冲突最敏感的一部分人,现在才发现自己居然如此麻木。

我:在这些事件中,网络讨论总是非常热烈的一个部分,您对此间的网络民意有何看法?

王:网络上的舆论,常常非理性的成分确实要大一些,因为媒体是经过筛选的,是有立场的,但网络不一样,它更接近广场效应。但涉及个案时,老百姓的道德观一般都是相当朴素的。当然朴素不一定正确。一个正常的司法体系应该有能力去承受这些言论压力。比如许霆案有人辩说,他可能根本没罪,这可能是一个专业性的错误,但背后依然可以看到一种朴素的道德观。你不能说这种道德观完全是非理性的。

我:您现在接受采访也是其中一个传媒事件,也是传媒生态的一部分,您对这次传媒行为是否有期待?怎样的期待?

王:某一次事件很微小,我可能没有很清楚的期待。如果在总体上,是期待在一种渐进的社会改变之下,通过知识分子的言说,透过媒体表达,可以对社会及受众观念带来很微小的影响。从一个角度来说这个影响的确很微弱,而另一个角度说,这个影响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构成了我们期望的公共空间的一部分。我们每一个人的参与,都在构成公共政治空间,公共表达空间,塑造未来政体变迁的一个品质。这是我最大的期待。是非直接的期待。这也可以看出媒体知识分子,学院知识分子,与幕僚知识分子有很大区别。幕僚知识分子的目的是很清楚的,针对一个事件,希望有针对性的意见可以被采纳,这是他们最重要的期待。媒体知识分子不一样,也许也期待一些直接的影响,但总的来讲,并不是我的意见没被采纳就没有意义,而是说,他的期待在公共政治、公共舆论空间的形成上,和对未来空间的品质的塑造上。在一种渐进的变革论之下,媒体知识分子不同于幕僚知识分子。他更看重民间的成长,他虽然想影响国家制度,但他的中心是建造民间社会。

我:这种期待是否就是平台化的建造?

王:建造民间社会的平台,也是渐进的过程,可能也像传销。舆论和观念的传播都像一种传销的过程,传统的谏言是倒过来的,是垂直的。而我们所面临的对传播的期待,应该是网状的。

记者手记

初次见到王怡本人,他在成都大学第六教学楼一间教室教授经济法。下课已至少10分钟,学生还将在讲台上的他团团围住,等他出教室来,有个女学生还跟着他说着什么,眼神里闪现着可能叫崇敬的东西。到我打断他们的谈话,王怡与那个同学用缓慢的步伐从第六教学楼走到了第一教学楼大约600米左右的距离,他一直在解答那同学家里的纠纷问题。

待我表明来意,他很爽快地答应了我,但要我确定采访的可行性。我跟着他慢慢走到公交车站,看着穿着深色外套,手拎黑色公文包的他上车。在回行路上那女学生说的最多的是,大学里能遇到王老师真是幸运啊。

采访那天约中午12:30见,在成大二教3楼的管理学院的办公室找到背门而坐的他,他微笑着转头问我,吃了吗?等下我。他正在拨弄一碗康师傅的酸菜牛肉面,在上楼的时候味道就布满了楼道。

王怡从内到外都是个超乎想象的人,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和善的笑容,不时眼睛还会使劲眨,感觉严重缺乏攻击力。这联系到他的某些言论,真有“温柔一刀”的感觉。

采访结束后不久,汶川地震,举国悲痛。“I love china”的T恤到处涌动,QQ、MSN、BBS、贴吧聚满爱国深情,志愿者奋战前线……让人感动的,不仅仅是我们爱国,而且我们如此来体现我们爱国。

我们爱这个国家,甚至内在的宠爱这个国家,颂扬她及她的国民种种优点善行,将那些不遗余力一览无遗。但更要将其有待改进、种种不足、现世局限细细说出,讨论,鼓励,共进。这样的爱,才不是狭隘的,片面的。

祝福中国!

(曾灵)

施  英:一周新闻聚焦:“封口费”事件——不仅是记者的堕落

中国的俗语很形象,很实在,“祸从口出”这句俗语告诉人们,只有“闭口深藏舌,安身处处牢”,这是人们行事第一要义。历代专制统治者几乎都是统一的统治标准,“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于是,“封口”是当今上下官权的“圣言”。所以,隐瞒事实真相是统治者的“葵花宝典”,自欺欺人是“九

陈破空:台湾政府的盲点

马英九竞选时,主打经济牌。上任后,台湾经济不仅没有“马上就好”(马竞选时的许诺),反而加速下滑。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更为台湾经济雪上加霜。情急之下,马政府更加大力推动两岸交流,寄望以两岸经贸发展,来振兴台湾经济。争取中国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协商,被马政府视为“施政业绩”之一。

就这一波协商,两岸原先的话题是“三通”,如今却多了一项:食品安全。预定要签署的两岸协议中,包括空运、海运、邮政合作及食品安全四项。原来,就在两岸关系缓和之时,却突然爆发中国毒奶粉丑闻,并祸及台湾,令台湾舆论哗然。

台湾民众愤慨于中国毒奶粉,更愤慨于中共的傲慢嘴脸,坚持要求中共道歉,明确提出:陈云林要来台,必须先道歉。僵持经月,中共最终让步,由大陆海协会致函台湾海基会,表达“歉意”。

依据中共特性,任何时候,它都不会道歉,不曾向外国民众道歉,更不曾向本国民众道歉。比如,不曾就输往日本的毒饺子向日本民众道歉,也不曾就豆腐渣工程害死花季少年向中国民众道歉。

这一回对台湾民众的“道歉”,不仅来得太迟,而且十分勉强,不管是海协会还是陈云林,用词都是“表示歉意”。熟悉中国大陆语言的人都知道,“表示歉意”是一个不太情愿地、甚至轻飘飘的说法,甚至有居高临下的意味,远不如“道歉”二字,具有严肃而真诚的负疚之态。换言之,中共之“道歉”,极不诚恳,蒙混过关。

不管怎样,狂妄的中共,总算作出了一个“歉意”的姿态,正表明,民众的压力(这次是台湾民众的压力),多少能够产生作用。推而广之,如果台湾朝野,始终坚持普世价值,敦促北京开启民主改革,坚持两岸“在民主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中共最终恐怕也不得不有所妥协。

遗憾的是,台湾政府中的一些人,双眼如盲,竟然放弃推广民主与人权之己任,一味只在两岸经贸上着力,以为从中国大陆捞到经济上的好处,就是“政绩”,就是“作为”。且不说,其中,惘顾大陆民众利益(比如,指望中共像对待香港那样,以“最紧密经贸安排”,向台湾输血),显出台方的自私,就连台湾民众的利益,也未必考虑周全。

两岸经贸之所以变得那么重要,除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崛起、各国都需要与这个大市场打交道、台湾也不例外,更有一点:中共封锁台湾外交空间,进而也给台湾造成巨大经济困境。

既然,台湾的困境,在于中共,而中共的问题,在于独裁。那么,促使中共转变,弃恶扬善,就应该是台北两岸政策的主轴。今日台湾之长,不在经贸,而在意识形态。岂能不扬长避短?对中共念叨民主,向大陆输出民主,对台湾而言,应是釜底抽薪、转危为安的上策。不仅有利于台湾,也有利于中国大陆:可为中共党内微弱改革派助一臂之力(中南海声言,两岸交流,“在‘一中’的前提下,什么都可以谈。”就应该包括谈民主);而促进中国民主化,更惠泽中国大陆民众,苍生感念。

陈云林访台,称只为经贸。台湾民众却担心:国民党重新上台后,两岸政府是否已有“秘密协议”。因为,看上去,两岸走进,走得“太快”。台湾民众走上街头,发泄对马政府施政的不满,也抗议马政府的两岸政策,更抗议陈云林到访,反映的,正是台湾社会的普遍忧虑。马英九应不至于“卖台”,但受连战这样的“投降派”从旁掣肘,却难免招致疑虑。

依笔者观察,台湾主体意识,已经根深蒂固,不论朝野,不分蓝绿,认知基本趋同。可以坚信,只要台湾民主不倒,只要台湾民众不答应,任何台湾政客,也无法“卖台”。而台湾民主,成熟且巩固,以中共之凶恶,也难以撼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