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北大演讲全文:我怎么会没有中国梦呢?从乡愁到美丽岛
死去的人从来不能站起身
自由主义者喜欢用思想说话,而左派知识分子更喜欢直接行动,结果,历史总是陷入一种吊诡之中:你因世界的不公正而去行动,你的行动却会带来更严重的不公正……
我的确居住在黑暗时代!
一个坦率的词是一种荒唐。光滑的前额
提示着一颗坚硬的心脏。那笑着的人
仍未听见
这可怕的消息。
这是布莱希特《致后人》一诗的片断,此诗吸引思想家汉娜·阿伦特的是“黑暗时代”一词。我更愿意将布莱希特的这个词看作是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Hesiod)“黑铁时代”一词的变体,赫西俄德的《工作与时日》中以“黑铁时代”命名当时的世代。他认为在黑铁时代人们不知道这世间还有羞耻(aidos)与敬畏(nemesis)——正义女神(Dike)身边的侍女,所以正义、羞耻、敬畏已离开大地与人类。“黑暗时代”在布莱希特的诗中,指的是混乱、饥饿、屠杀、刽子手……对于不义的愤恨和处于只看见不义却没有抵抗它的绝望之中;在这黑暗时代中,用汉娜·阿伦特的话来说,“合理的憎恨只会使人脾气变坏,而有理由的愤怒也只是使自己的声音变得刺耳。”如果说“黑铁时代”还有黑暗中的质感的话,那么“黑暗时代”则只有黑暗到令人发疯的虚无了。
汉娜·阿伦特曾以“黑暗时代”为关键词去考察在这样的时代里知识分子何为。诸如罗莎·卢森堡、布莱希特等。这些人在黑暗时代有不同的反应与作为,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努力去改善现状,这是一种“行动”的力量。阿伦特说:“历史中有许多黑暗时代,在其中公共领域被遮蔽,而世界变得如此不确定以至于人们不再过问政治,而只关心对他们的生命利益和私人自由来说值得考虑的问题。”于是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的人们,自然会被这样的时代所塑造,或者倾向于或者厌恶于公共领域,或者超越它或者跑到它背后,“以达成与他们同伴的相互理解,而不考虑他们之间存在的世界。”阿伦特说。有趣的是,她的考察中也“达成与同伴的相互理解”,而暂时地放弃了不义的反常的世界本身,没错,宽容与原谅是伟大的,但它有可能忽略了历史性的不义与伤害,在宽容与批判之间,正是知识分子的难处。
朱利安·班达(在我看来他是最后一个禀持古典知识分子价值观的人)定义的知识分子是这样的,“他们的活动本质上不追求实践的目的,只希望在艺术品、科学的或形而上学沉思的活动中获得快乐,简言之,他们旨在拥有非现世的善……他们的活动仍然是理论的,他们也没有阻止住世俗大众让全部历史充满了仇恨和杀戮,但是他们制止了这些世俗大众形成崇尚仇恨和杀戮的宗教以及因为美化它们而具有的成就感。”与朱利安·班达相反,阿伦特更赞美知识分子在黑暗时代里努力参与公共领域,也就是政治的行为。对于左派的女活动家罗莎·卢森堡,阿伦特抱着更多的同情,这位马克思或多或少的信徒在阿伦特的笔下获得了一种理解甚至光芒,“罗莎,用她半开玩笑的自我评语来说,天生就是个‘书呆子’,假如不是世界的状况冒犯了她的正义和自由感的话,她完全可以埋头于植物学、动物学、历史学、经济学和数学之中。”也因为这种对行动能力的肯定,所以阿伦特这样为布莱希特开脱,没错,是开脱:“布莱希特的罪过比庞德要小,然而这罪他犯得比庞德更重,因为他是一位诗人,而不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虽然我一向主张知识分子更应该呆在书斋与思想里,而不是在战场上,但我仍然要感激于阿伦特对诗人们在这个世界上无能为力而犯错的开脱,她继续为布莱希特开脱,“总有那么多麻烦围着诗人,他们自身经常显露出令人感叹的行为不端……一个诗人在行为过失的时候用不着承担起全部的罪过……他对他的女友们说,‘在我这里你们找不到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知道得很清楚,女人在男人那里最渴望得到的就是安全感——而这是诗人们几乎无法给出的。他们给不了是因为他们高蹈的事业必须避开地球的重力。他们不能被拖垮,因此他们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去承担那么多不得不承担的责任。”当年布罗茨基被审讯时,审讯者问他:“你何以证明你是一个诗人?”布罗茨基回答:“我何以证明我是一个人?”有位诗人感叹道:“这个回答可以说是救了所有诗人一命。”而阿伦特对布莱希特的开脱,在我看来也是为所有诗人卸下了为公众所加上去的那些不必要的私人生活的担子。
请让我们记住这样的话,“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什么比为诗人的行为找出逻辑更愚蠢的事情了,虽然很多严肃和高尚的人都做过这样的事情。”当然,阿伦特开脱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诗人,不包括中国当下绝大多数为了取得“赦免权”而选择文字分行的诗歌麻将爱好者。像布莱希特这样真正的诗人,他们犯下的错不是日常道德上的,而是在一个大是大非的大变动时代里作判断时所犯下的错,这样的错也是由一个时代的阴影变迁所致,所以他们不必要去承担这显然不属于他们应该承担的重担,但布莱希特选择了承担,这是阿伦特愿意为他开脱的重要原因。
我个人一向禀持这样的观点:知识分子的工作就是呆在书斋里思想、写作,以思想的力量去改变世界,而不是走出书斋去行动,知识分子因为先天性的软弱,他们的行动必然会变形,最终会改变他们的思想,思想的力量与行动的力量均会丧失,海德格尔、萨特即是例子。自由主义者喜欢用思想说话,而左派知识分子更喜欢直接行动,结果,历史总是陷入一种吊诡之中:你因世界的不公正而去行动,你的行动却会带来更严重的不公正。当然,雅斯贝尔斯也许不同意我的看法,在他看来政治问题是如此严肃,我们决不能仅仅把它交给那些政客。而有着某种左的立场的阿伦特,也可能会反对我的观点,她对左派一直抱有一种历史主义的同情,虽然她在自己的许多著作中都看到左派天然地会通向极权主义。
在“黑暗时代”知识分子何为?他们不应该是士兵、不应该是知识宗教的教主、不应该是被政治激情拥抱的“背叛者”,他应该是一个批判者,一个用思想去澄明大地、净化社会的自我坚守的边缘者,不投入权力也不对抗权力,而是用批判消解权力。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只有做到这一点,恐怕才能安静而从容地告别这个世界,就如斯温伯恩的诗所写的那样:无论上帝可能是什么,都没有生命能够永存;死去的人从来不能站起身;甚至疲倦的河流也是如此曲折而安然地流入大海。
李欧梵:伍迪·艾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
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伟大之处,不在于说教,而在于他对世俗人——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分析和理性批判。这种救赎方法和哲学思考模式,除了学者和宗教家之外,还有谁敢去领教?美国电影界恐怕也只剩下伍迪·艾伦了。
看完伍迪·艾伦的影片《迷失决胜分》(Match Point),我回家立刻到书房中去找那本破旧不堪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名著《罪与罚》的英译本,寻遍未获,只好等到第二天匆匆去书店买了另一个新译本,于是迫不及待地找到该书第一部最后一章(第八章)仔细阅读:故事的主角拉斯科尼科夫闯进那个开当铺的老女人公寓,用斧头把她杀了,刚从她颈上抢了钱包,不巧她妹妹突然回来,于是又把她劈死了,前者是预谋,后者是偶然,不得不灭口。
这一段“经典”故事也是《迷失决胜分》的关键,影片中的这段情节直接引自小说中的这一章。伍迪·艾伦真的了不起,非但不掩饰他的“抄袭”行为,而且在片子开始不久就暴露用心,让男主角睡在床上看《罪与罚》!一个平庸的网球教练竟然喜欢听歌剧和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真有点匪夷所思,也是这部出色电影惟一不合情理的细节,让我特别喜欢。当然故事已经完全改头换面,发生在当今的英国上流社会,而19世纪的《罪与罚》,也变成了21世纪的情与欲、阶级和身份、一男和两女之间的纠纷。
伍迪·艾伦对俄国小说的向往早在他的一部旧片《爱与死》(Love and Deatj,1975)中已经展露无遗,但表现的是他一贯的反讽和自嘲,伍迪在片中演一个俄国知识分子,滔滔不绝地高谈阔论,但行动起来却笨手笨脚,这是他早期影片的特色。他和戴安基顿相恋以后,珠联璧合,在影片中的自我形象也开始潇洒起来,虽然穿着依然不修边幅,但显然赢得她的芳心,在《安妮·霍尔》(Annie Hal)一片中更大谈文学和电影,俨然以纽约知识分子自居。后来和戴安基顿分手,爱上美雅法罗,于是又把这个新欢变成自己影片的女主角,故事范围广,美雅演得也的确出色,但知识的气息却相对减少了。近年来他的作风又有所改变,虽娶了一个比他年轻三十岁的韩国娇妻,但岁月不饶人,已经无法自任主角,这部《迷失决胜分》就是他从幕前功成身退,专职作编导的作品,而且故事也从纽约搬到伦敦。
喜欢伍迪·艾伦的美国观众,也往往是典型的东部知识分子,看他在影片中大谈哲学、文学或其他电影经典,边笑边点头,觉得这是一种很有趣的知识游戏。香港观众呢?我不得而知,至少也有少数“伍迪迷”吧,否则此片不会在香港电影节演出后立刻在商业影院上演,我看的那一场院内也有数十位观众。但既迷伍迪又迷俄国小说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偏偏算是其中之一,倒不是故意附庸风雅,而是因为我本来就喜欢各种经典,而看到在影片中引经据典的场面和机会,也愈来愈少了。
现在好莱坞大片的趋势只是在复制和重拍,拍来拍去,耗资越来越多,却越来越倒胃口,看完《联业特工队》三集后,再看《迷失决胜分》(我实在不喜欢这个不伦不类的译名),真有点喜出望外。更令我佩服的是:伍迪在片中照样向不少经典名片致敬,包括乔治·史蒂芬斯(George Stevens)导演的《郎心如铁》(A Place in the Sun,1951),两部片子故事如一辙,剧情也是叙述一个登徒子(蒙哥马利·克里夫)如何为了娶富家女(伊丽莎白·泰莱),而把穷家女情妇(莎莉云德丝)淹死,而且故事是改编自德莱赛(T.Dreiser)的名著。又有网上影评家认为伍迪在此片中学新潮导演夏布洛(Claude Chabrol),我认为学的是另一位名匠路易·马卢(Louis Male),我刚刚重看他死前的那部作品《烈火情人》(Damage,1993),觉得震撼万分,也是一个欲情和死亡的故事,发生在伦敦的上流社会,此二片无论在气势、美工和场景调度上,都有不少相似之处。
然而伍迪的新片最吸引我的地方还是《罪与罚》。犯了罪杀了人,是否应该受到惩罚?陀思妥耶夫斯基和伍迪·艾伦自有不同的说法,且容我略作一番比较。
伍迪在另一部作品《Crimes and Misdemeanors》(犯罪与过失,1989)中已经开始探讨罪与罚的问题,故事的一条主线也是一个医生谋杀情妇,但事后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迷失决胜分》如法炮制,但片中并无插科打诨的场面,而且剧情环环相扣,十分严肃。
“迷”片中的男主角是个网球教练,却在网球场上认识一个英国富家子弟,从此攀上荣华富贵,与富家子之妹结婚,却又对他朋友的未婚妻发生欲情,这个出身低贱的美国情妇和他打得火热后怀了孕,步步紧逼,要暴露真相,逼他离婚,于是他想出一个谋杀情妇的办法,灵感即得自陀翁的小说。他带了猎枪,借故走进情妇所住的那幢公寓的老女房东屋里,先把她杀了——这一段完全抄自《罪与罚》,只是所用的凶器不同而已——然而再把刚进门的情妇也一枪打死,造成一个谋财害命的假象,伍迪的手法聪明之处在于把原作中的“偶然”变成预谋的一部分,如此才可以嫁祸于人而脱身。
在陀翁小说中的那个当铺婆的弱智妹妹完全是无谓的牺牲品,而在伍迪影片中反宾为主,“偶然”成了必然,但仍然保持了小说中另一个偶然的因素:陀翁在小说紧要关头,当调查步步进逼接近真相时,却安排了另一个狂人假认罪,真正的凶手反而得到解脱的场面。
然后在伍迪的影片中,这个陀翁小说的偶然因素却成了《决胜分》的主题:一个人命运中的幸与不幸,是否就在于这个“Match Point”(赛点)?像打网球一样。在影片中,杀人的男主角从出租婆手中拿下来的戒指(小说中是颈上的钱包)成了最关键的证物,他最后的一掷,没有把戒指丢到河里,却落在河畔被另一个吸毒者捡去了,此人刚好又因谋财害命而被杀,这一个偶合扭转了主角一生的命运,令他可以逍遥于法网之外。
伍迪在片子开头以旁白方式大谈所谓“幸运”的哲学问题,我却在陀翁小说中遍寻不获,即使有,也不会把这种偶合式的幸与不幸,作为人生意义的真谛。如果你看过《罪与罚》,你就知道这第一部结尾的谋杀高潮只是全书情节的开始,后面还有五百多页描述拉斯科尼科夫的种种遭遇和良心上的谴责。心灵上的犯罪,才是陀翁小说的内在意涵,人世间的律法只不过是“理性”制度的表征,终极的赎罪不在坐监,而在于个人良心和上帝的沟通,但这个过程更艰苦,因为陀翁信仰的俄国正教的教义更注重修炼,俗世只不过是一个“磨练场”,而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求得救赎。
然而陀翁小说伟大之处,不在于说教,而在于他对世俗人——特别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分析和理性批判,而且刻画得入木三分,精细入微,各个角色几乎可以独立存在,甚至不听原作者的宗教意旨。在这一方面表现得最淋漓尽致的,是他最伟大的一本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罪与罚》只不过是一个“前奏曲”而已。在小说的后半部,拉斯科尼科夫在受尽良心折磨之后终于向警方自首,被贬配到西伯利亚受八年苦刑,这算是一个最轻的惩罚,他最后也从一个自愿随他到西伯利亚的妓女的爱情中得救。记得我初看此书到这个尾声时,早已感动得流下泪来。
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这种救赎方法和哲学思考模式,除了学者和宗教家之外,还有谁敢去领教?美国电影界恐怕也只剩下伍迪·艾伦了。《迷失决胜分》的结尾颇为隐晦,表面上男主角得了“胜分”,但此后他是否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下去?我看绝不尽然,因为影片中最后的一个镜头,已经呈现出一种无奈,其实指涉的就是一种道德困境——男主角今后的一生,将被困在一个表面上看似幸福的婚姻然而却万劫不复,永远得不到救赎。在这个资本主义的世俗社会,结局也只好如此。
伯林的俄国朝圣
1945年9月,以赛亚·伯林开始访问苏联。当时这位年轻的哲学家还在英国外交部任职,当他拿到去莫斯科签证的那一刻,心情既兴奋又有些惶恐不安。自从1920年他们全家辗转流亡到伦敦,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还从没有踏上过这片广袤的土地,心中自然对这段旅程有所期待。但他的担忧也显而易见,他对这个国家所有的印象还停留在童年时期革命的暴乱、杀戮,以及对犹太人的种族歧视上面。而且这个时期的苏联风传到国外的斯大林统治的残暴屠杀无疑更加剧了他童年时期对恐怖事件的印象,乃至于他终生对恐怖主义无比讨厌。在去往莫斯科的途中,伯林一直做着被捕的噩梦,他无法预知到这段旅程会发生什么。
当时身为外交部官员的柏林还身负重任,根据上面的指示,他要在这次访问之后上交一份关于苏联整体局势的观察报告,主要用于分析二战后美英苏之间的利害关系。但是等他到了莫斯科之后才发现几乎没有什么真正的机会能够深入探究这个国家的内幕,所有他见到的人都抱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怖心情,不敢谈论时事政治。他除了在大使馆办事处分到了一张桌子,每日准备一份报纸的新闻摘要之外,基本无事可做。而且这个时期看到的报纸基本都是大同小异的口号,千篇一律的内容,令人压抑单调的图片,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能揣测到一则不起眼的消息后面是血淋淋的现实境况。经历过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运动,俄国的知识阶层已经变得噤若寒蝉,不再有人敢于尝试新的思想上的骚动,入眼处皆是死水一潭的顺从。1939年斯大林虽然停止了各种迫害活动,但是俄国文学和艺术所表现出的境况“就像刚刚遭受过轰炸的地区,只有几座像样的建筑还相对完好,孤零零地站立在已经荒无人烟、满目疮痍的街道上”。像我们熟悉的天才诗人曼德尔施塔姆、玛琳娜·茨维塔耶娃等不是被(自)杀就是莫名其妙地消失。除了那些政府碍于拥有世界声誉的作家和诗人能够存活下来,剩下的那些人只能依靠对权威的卑躬屈膝苟活于世。伯林记录下来这些印象的时候,已经到了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但是在他的回忆中,苏联的那种印象一如既往的深刻而清晰,他看到的每个城市都像一个个孤零零的墓地,没有一丝生机。也正是在这种阴郁、羞耻和恐怖的氛围当中,他在偶然的机缘中得到了拜访鲍里斯·帕斯捷尔纳克和安娜·阿赫玛托娃的机会。
经历过大清洗之后的俄国文学界,大师级的人物基本已经消失殆尽,剩下的一些都是跳梁小丑一样的歌功颂德的二流作家。但是当伯林得知帕斯捷尔纳克和阿赫玛托娃还活着的时候,他心中的惊喜无法言喻,对他而言,这两位诗人是俄罗斯白银时代最后的化身,体现了过往岁月里的艺术繁荣。他去拜访这两位“大人物”的经历被我们这些后来人无数次传诵,甚至已经有了几分朝圣和聆听神谕的意味。很难准确估计出这两位诗人对伯林以后的思想历程有多大的影响,但是毋容置疑,伯林的一生始终都在寻求着天才人物对自己的肯定,他以后身上的那种独特的俄国气质、英国风格和犹太习性巧妙地融合于一身,改变了他一生研究和思考的方向。在英国的牛津岁月中,弗吉尼亚·伍尔夫、弗洛伊德、维特根斯坦和凯恩斯这些人都曾经称赞过他的价值,但是在俄国的这段与这两位天才诗人交往的经历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为重要。在写于1958年的一篇评论中,他提到帕斯捷尔纳克时说:“鲍里斯·列昂尼多维奇·帕斯捷尔纳克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俄罗斯作家。无人敢否认他是一位天才的抒情诗人,即便是他那些在政治上或个人方面最激烈的批评者也不例外”,“他的作品只要存在就仍然对有文化的俄国人以及其他许多人产生深刻的道德影响。许多人只是通过传闻知道他的成就,但把他视为世俗的圣徒和殉道者。他始终不顾可怕的压力而忠于自己的信念和艺术,而其他许多作家则在这些压力面前屈服了。”
1945年伯林去拜访帕斯捷尔纳克的时候,这位诗人生活在苦闷之中,他不得不与政府进行合作,这种妥协的羞耻感以及对许多朋友无能为力的负罪感纠缠一起长期折磨着他的思想。他们之间的交流因为灵魂的契合,对俄国命运共同的担忧以及对身为犹太人身份的异化的关注而愈加深入。随后的几次拜访中,伯林也获知这位作家正在创作一本关于“这一代人以及他们的革命和战争中的命运的小说”。十一年后的1956年,伯林携新婚燕尔的妻子到莫斯科度蜜月,再一次拜访了帕斯捷尔纳克。尽管诗人与国家之间的对立已经结束,俄国貌似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但是对一个独裁政府而言,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时代对作家和艺术家的迫害并无多大区别。也正是在这次拜访中,帕斯捷尔纳克谈起他已经完成的小说《日瓦戈医生》,他早已对在他的祖国出版小说不报希望,因此他委托伯林希望能在国外出版,“他希望他的小说能够传遍全世界,用火去焚烧,去摧毁人们的心灵”。伯林劝阻他为家人和自我安全的考虑,最好放弃这个念头。作家变得勃然大怒,他说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也已经和他的儿子们谈过,“他们已经做好了受罪的准备”。伯林在他的坚持之下,最终答应将他的小说做成缩微胶片带出国境。1958年,《日瓦戈医生》在英国出版,随后作家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但这个结果我们现在已经熟知,迫于政府的压力帕斯捷尔纳克拒绝领奖,被开除了作家协会,1960年郁郁而终。
谈论起伯林与阿赫玛托娃的几次交往,他们之间的关系显露出更为微妙的成分。在他们第一次见面中,阿赫玛托娃留给伯林的印象是一个“悲剧中的女王”,举止从容高贵,具有天才般的自负,女王般的傲慢,偶尔还会流露出深深的忧郁。他们彻夜长谈,背诵诗歌,回忆往事,指点俄国文学,甚至还谈到文艺复兴。伯林完全被阿赫玛托娃的人格魅力所折服:“阿赫玛托娃生活在一个可怕的时代,但如娜杰日达·曼德尔施塔姆所说,她表现得非常英勇。她从未公开地,或对我私下地说过一句反对苏联政府的话。但她的一生,如赫尔岑描述俄国文学状况时曾经说过的,在不断地对俄国的现实进行控诉。”这位女王对伯林的影响终生可见。1945年12月年回国后,按照原本的要求伯林要写一份对苏联的观察报告,但是他却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用来写俄罗斯文化的整体状况,这就是收录到《苏联的心灵》中首篇文字《斯大林统治下的俄罗斯艺术》。很显然这是受到了阿赫玛托娃的影响,用《伯林传》的作者伊格纳季耶夫的原话说就是:“它相当于一部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俄国文化史,为注定不幸的阿赫玛托娃那一代人而作的编年史。”1949年伯林已经决定放弃哲学研究转向思想史研究,他开始对俄国十九世纪的知识分子阶层感兴趣,他整理出的别林斯基、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人的思想脉络,把他们作为俄国知识分子的道德见证的代表,提出了作家应该捍卫俄罗斯民族语言的思想——这样的一项研究就是我们后来熟知的《俄国思想家》一书,这本书同样受到了阿赫玛托娃的道德和人格魅力的感召。在伯林著名的“自由的两种概念”即他提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区分的时候,同样能发现阿赫玛托娃的影子,因为正是通过对那个极其恶劣时期下女王一样的诗人的拜访中,伯林意识到了个人的天赋即使处于最不自由的逆境之下也仍然可以开花结果:“自由与其说是人类兴盛的必要条件,倒不如说是偶然条件,就像知识对于人类的兴盛也只是可有可无的。真理从来就没有赋予过人们自由,而自由也并不总是让人变得更好。”对消极自由的概念,还有比这种解释更为恰切的么?
也许我们会以为简短的几次拜访不可能对伯林的思想发展历程产生如此重要的影响,但是千万不要错误估计伯林与这两位诗人见面所起的作用。1965年,伯林说服了牛津校方授予阿赫玛托娃荣誉学位,他们终于在一个自由国度中会面。正是在这次见面中,阿赫玛托娃告诉伯林那个传闻,也就是斯大林曾经因为伯林拜访过这位女诗人而大发雷霆。她甚至确信正是由于她和伯林之间的交往惹得斯大林暴跳如雷最终促使了冷战的爆发,也就是他们的会面改变了历史,伯林在多少年后回忆起还觉得惊讶:“她真的完全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始终深信无疑。她把她自己和我看作是世界历史上的重要人物,命中注定要在一起惊天动地的冲突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这在她当时的诗歌中也有所表现。这是她整个历史哲学的核心,她的大多数诗歌也都遵循这种观念。”这种观念同样也影响了伯林对整个俄罗斯文化艺术的深入思考。在他看来,俄国文化一个最引人注目的特征就是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自我意识,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或像俄国那样如此深入地完全关注与自我的天性和命运。几乎所有俄国的小说都围绕一个主题那就是俄国。这种民族的自恋能催生出了一大批伟大的能改变人类灵魂的史诗性作家,但也能使其固步自封,关注自我,无法放眼世界关注整个欧洲和西方文明。俄国从来没有真正地融于到欧洲的文明之中,他们既对西方价值表现出极度的傲慢和怨恨,又表现出极度的自卑和憎恶。二十世纪的俄国经历了最为动荡和恐怖的岁月,未来会发生什么,再也无可预料,那种认为社会的发展规律可以预知,唯一的真理可以把握,我们要为未来的辉煌献祭自身的观念已经得到了遗弃。但是正如伯林所言,俄罗斯人毕竟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拥有无穷的创造力,一旦他们获得自由,也许会给世界带来什么惊喜。
2010-7-29书
苏联的心灵:共产主义时代的俄国文化,【英】以赛亚·伯林著,潘永强 刘北成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7月第一版,定价:28.00元
袁伟时:从《努力》看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贡献和失败
20世纪20年代,胡适一改“不谈政治”的宗旨,主动参与政治活动。一份以政论为主的刊物《努力》和不公开的小组织努力社,是胡适及其朋友参政论政的重要机枢。《努力周报》创刊于19
贺卫方:新知识分子阶层的使命
这是日前我在《经济观察报》举办“知识分子的角色与担当”论坛上的发言,载《经济观察报》2010年8月7日。贺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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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在座几位都有两个特色,一是我们都关注知识分子这样一个学术话题,会写这样的文章、喜欢阅读这方面的文献。另一方面我们多多少少都愿意参与公众事件,对于某些社会现象发出一些自己的声音,从内心的愿望来说,想成为一个参与公共事务、直率地批评时弊的公共知识分子。多年来,《经济观察报》也一直在做这样的推动。记得2002年我就参与过报社举办的一个论坛,作了相关的发言。
我个人在将近20年的时间里,不断地介入到一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有些是自愿的,有些则是在近乎被胁迫的状态下参与其中。我也想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一些制度建设的呼吁,尤其是对于司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发表一些看法。因为中国的这些年是一个案例引人注目的时代,过去我们的法制建设是重视立法过程,现在大家越来越觉得一些活生生的个案更能展现我们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些缺陷以及今后发展的方向,也能展现我们的生存状况,比如史上最牛钉子户等等,都是我们时代的写照。我们也会关注孙志刚事件、邓玉娇案件等等,这些案件引发的不仅仅是法律界的关注,更是整个社会的关注。从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学科,都可以对这样的案例作出自己的批评,这种多学科“会诊”的做法对于揭示问题症结有很大的价值,也是这个时代很有意思的特征。
结合自己的感受,我觉得讨论公共知识分子的角色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方面是我们如何理解学院知识分子的角色以及他们和社会之间的互动。大家对中国知识分子历史传统的解读不同,我倾向于认为今天中国的知识分子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社会阶层——如果说他们是一个阶层的话。他们有一个非常好的依托,在大学或者专门的研究机构里获得了自己安身立命的空间,这在古代中国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历史上知识分子并不是一个独立的阶层,知识几乎都是为了追求实际用途,目的就是为了入仕,这是科举考试的目的。科举考试使得中国的选官制度在全世界特立独行,也使得中国传统知识的格局和地位形成了糟糕的走向,所有人的心智都被引导到通过读书获得官位,获得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
而我们今天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我们一辈子在学院里做跟知识有关的工作,这种工作的目标绝不是为了做官。这是一种新的社会结构性变化,我们社会有了以知识本身为终极使命的社会阶层。作为知识分子,无论是怎样的知识分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同地方,就是我们必须要有知识,必须要通过严格的专业的分工,深化我们对世界的理解,并且要记住知识的分工不过是便利我们的研究,我们还需要综合的心态,用一种非常广泛的知识视野来研究自然与社会,就像我们通过任何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一定会看到综合性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例如,今天这个社会里,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用死刑,他们相信死刑是一种正义的举措,并且能够震慑犯罪。近年来一些论者主张要尽可能减少死刑,如果要保留的话,应该限于最少数极其可怕的暴力犯罪,经济犯罪不应该使用死刑。但这种想法只要在网上提出来,就会挨板子——许多人说只要贪污几百万就应该枪毙,使他们不敢贪污、受贿。你会发现我们需要研究人心,如何减少死刑,不仅仅是法律问题,而且是综合性的复杂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当几年前,我看到何怀宏教授在报章上发表了几篇关于死刑的文章,感到十分欣慰的原因。无论我们怎样投身于对社会事务的评论,都需要在知识人公认的基础上立论;严格的知识论辩构成了我们知识分子相互对话的前提。如果我们不讲知识、不讲证据,就变成革命家,变成喊口号的人。所以首先应该特别注重如何去奠定我们扎实的知识基础,我们不再是文以载道,把知识服从于某种外部的价值。
第二点,正由于今天的知识分子是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所以知识形态上跟中国古典的知识形态就发生了差异,我们所使用的概念乃至整个话语模式都告别了旧有的形态。这可能会构成我们跟传统之间的某种断裂。但传统不是一种死的东西,不仅仅体现在从前的典章制度之中,更重要的是一种历史性的延续。英国有一个法学家曾说过:“我们埋葬了诉讼表格,但它仍然在坟墓里统治着我们。”那种貌似死去了的东西实际上还是弥漫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影响着人们的行为。知识分子,尤其是那些以输入域外学说并以之作为改造中国观念与制度的知识人,在这方面经常会产生某种困难的感觉,那就是他所拥有的知识、所倡导的某种东西是跟社会公众的看法不一样的。
比如我们说一个法学家应倡导程序正义,司法要严格依照程序办案件,一个案件是有期限的,某些错误是不应该纠正的(当然,如果是刑事案件错误的判决任何时候都要纠正),民事判决过了期限是不能再提起的,证据的提交也是有期限的,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即使从箱子里找出证据证明法院已生效判决是错的,法院也不会纠正。因为启动司法程序是很复杂的过程,要从经济角度算账。一个案件不断折腾,整个社会付不起这个沉重的代价。有些时候可能是所谓的有罪的人判成无罪,当时没有找到证据,两年之后检察机关发现证明有罪,还能不能再进行起诉?按照现代法治准则,这是不允许的。之所以如此,是要对国家权力作出限制,一个人不得被国家置于受到两重或者多重指控的境地。这是保证国家权力和追诉犯罪之间保持一种平衡,而且是一种很难完美的平衡,我们人类不能获得完美无缺的制度。
这样的论证在中国的语境下非常艰难,因为我们的传统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不大能够接受西塞罗所说的那句话:“绝对正义的正义就是绝对的不正义。”在我们这里,即便是当事人自己的过错导致司法判决的缺陷,如果当事人事后上访,或者通过权力或社会舆论进行干预,我拿着证据说法院判决是错的,就会带来动摇司法确定性的结果。国家领导人对上访的态度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们特别不喜欢上访,因此采取了许多措施阻止人们上访,但另一方面,他们也表达出对上访的某种偏好,因为通过上访可以了解某些被下层官僚刻意掩饰的问题,同时也通过某些个案的亲自处理敲山震虎,对地方官员进行震慑,也表现出自己的亲民。这种又害怕又喜欢的心态带来了制度建设上的指向混乱,也导致司法权威始终无法树立,司法独立也是一句空话。
说到司法独立,我们近代虽然接受了西方的政府模式,建立了机构意义上的独立法院,但从决策意义上说却不是独立的,中国的现实是,任何一个级别都有核心,伴随这样根深蒂固的中央动员型的传统而形成的是反分权的观念,在这样的环境下要论证司法独立的价值,建立独立制度,特别困难。我觉得最近这些年,对司法控制不是在弱化,而是在不断的强化。前不久河南赵作海案件,大家最后说当年制造冤案的警察检察官和法官都要承担责任,我认为,首先要追究党的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责任,政法委书记还在说我们一定要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实他领导下的机构是最大的责任人,我觉得这不是个别官员的问题,而是整个传统都不断强化的一种状态。
所以我觉得我们今天的知识分子可能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一点就是,如何把自己的各自领域中的特别不一样的东西,跟中国的传统形成强烈反差的这样一种知识传递到这个社会中,说服更多的人接受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新知识、新制度。
第三点,我自己感受比较强烈的是,中国历史对于知识分子的要求不只是追求知识,还经常赋予其某种道德的想象。作为教师、作为知识分子,在这个国家不是跟道德没有关联的角色,大家希望他作为道德标尺,这种情况或多或少跟我们没有独立和强有力的宗教系统有关系。在中国,从来没有过知识分子之外的宗教系统。于是官员经常被赋予道德的要求,官员不仅有权力,还要有道德。科举取士的确立也跟知识与道德之间难以区隔的考量有关。近代以来,知识分子逐渐摆脱官僚成为独立的阶层,但由于没有宗教系统的情形依然如故,因此某种道德的期望就只能赋予到知识人身上,要求知识人“为人师表”,要在道德上白璧无瑕,对知识阶层的利益诉求难以容忍,都是相当强势的社会观念。在具体评价一个知识人的贡献时,我们也特别容易把道德形象作为重要的选项。反之,对于一个道德上有瑕疵的学人,他的知识贡献也常常被低估。
最后一点,我们需要做出群体性的努力,去追求大学的独立,这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知识人最重要的使命。我们寻求一种知识分子自身的组织,知识分子有不同的意见很正常也非常重要,但知识分子有一点是共识的,即损害我们安身立命之所在的大学或者专门研究机关独立性的行为是对每个知识分子的一种特别大的损害。我们如何去追求和维护这样的独立性,可能是今天无论左右的知识分子都必须追求的目标。
刘逸明:“打耳光发欠薪”羞辱的何止是民工?
7月28日早上,广东建粤工程有限公司的30多名工人来到该公司设在新会县双水镇的项目部,要求项目部发放迟迟未发的工资,不料老板郑宏武却纠集20多名打手,将“讨薪积极工人”一一扇耳光,才将工资发给工人,发工资后,这些打手又对“讨薪积极工人”进行围殴。(8月4日《广州日报》)
因为耳朵是长在脸上的,而古往今来的中国人都对脸面十分在乎,所以打耳光是一种对人的严重羞辱行为。中国传统文化讲:“士可杀不可辱”,也就是说,一个有气节的人宁可以一死也不愿意被人羞辱。倘若在今天,要你在被人打一拳和打一耳光之间选择,你很可能会选择挨一拳。
我们在观看港产影片的时候,黑社会成员之间打耳光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但是,现实生活中,打耳光的事情却并不多见。不过,有人说过,现实社会永远比电影更精彩,确实,在当今中国,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这大概也是一种“中国特色”。此次发生在广东的这一幕可以说再次超越人们的想象力,老板的打手打向民工们的耳光更像一声惊雷,震撼着人们的心灵。
不论古今中外,聘用工人为自己干活然后付给工钱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上,却时常上演劳而不获的悲剧。在上个世纪90年代,老板拖欠民工工资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没想到在今天,这种丑恶现象再度死灰复燃。仅这段时间,此类消息就频繁传出,最为让人愤怒的是,民工在讨薪的时候不但拿不到欠薪,而且还要遭受毒打。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118名在西安临潼务工的湖北籍民工,向工程项目部讨薪未果,反遭300多人手持木棒围殴,导致30多名民工被打伤。那个欠薪的老板只是躲在幕后,不直接出面指挥和参与行凶,似乎还存在心虚迹象。而广东建粤项目部的老板却敢于亲自出马,带来了几十名打手殴打民工,似乎理直气壮。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社会风气日益败坏,贪官污吏层出不穷不说,奸商恶棍也是比比皆是。为了钱,很多人可以不择手段,丝毫不会考虑是否超越道德和法律底线。为什么那么多的民工工资被拖欠?不是甲方没有付款,而是因为工程层层转包,经手人太多,黑心的老板拿了工程款却在工程完结后不愿意支付工人工资。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很多民工其实是一个家庭的支柱,他们如果拿不到工资,那意味着妻子没有柴米油盐下锅,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哪位民工不希望拿到工资?向黑心老板讨要欠薪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温和的讨薪行动往往不但无法取得满意的效果,而且还会给自己带来身体上的伤害,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广东这位纠集打手殴打民工的老板其实看起来更像是黑社会老大,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正规建筑公司的管理者。当然,在官商勾结、官匪勾结已成普遍现象的今天,可能郑宏武本身就是黑社会成员。据笔者所了解,在一些地方,实际上很多工程项目都被黑社会垄断,郑宏武的表现毫不逊色于黑社会,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接到工程的。
在此事发生的前几天,荆楚网曾报道这样一则消息,消息称“湖北应城天鹅镇村民田厚芳因排涝的事,向镇政府反映情况,结果被镇纪委书记张建利抽了耳光,打断二根肋骨,在政府有关人员调解下,三天后,双方就赔偿达成共识。”看来,很多官员、老板都热衷于运用武力解决问题。当这样的事情非常少的时候,我们可以认为是个案,将责任归咎于个人道德败坏上,但是,当这样的事情三天两头地发生时,所折射出的就绝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了,而是社会问题。
中国在以前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但在如今,很多地方人与人之间可以说充满了敌意,一言不合就可以对骂甚至互殴。一般情况下,不是特别大的仇恨,往往也用不着打耳光羞辱别人,一旦打了耳光,就意味着两个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可能成永远的敌人。
郑宏武拖欠民工的工资,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让民工暂时忍耐,等他筹集好资金就支付工资,相信民工也会理解。熟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郑宏武在面对民工讨薪时,不应该有丝毫的反感。非常令人愤怒的是,郑宏武在发放民工工资之前,竟然要一一扇耳光。民工不是奴隶,岂容如此羞辱?郑宏武身为老板,却是人性泯灭,禽兽不如。
中国政府早在1995年就开始实行了《劳动法》,但是, 时至今日,这部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却形同虚设,面对劳资纠纷,劳动部门要么是视而不见,要么是束手无策,否则就不会出现民工跳桥讨薪,接受耳光领薪等一系列的悲剧。就在8月3日上午,辽宁沈阳又出现了民工打出“愿当裸模”横幅讨薪的场景,随着时光的推移,不知道还会出现哪些稀奇古怪的讨薪方式。
子曰:“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需要以挨耳光来实现领工资愿望,民工们所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当一个正常的维权行动需要附加牺牲人格尊严来达到最终目的时候,被羞辱的就不仅仅是受辱的当事人,更有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在今年“两会”时对外宣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打耳光发欠薪”的恶劣事件就是对公平正义和基本人权的肆意践踏。此时此刻,权力部门不能再度缺席,而应该积极地依法惩处作奸犯科者,帮助受辱民工讨回公道。如果此事不了了之,中国社会将进一步沦落为弱肉强食的“动物丛林”,没有多少人会继续相信法律的公正。此事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
2010年8月5日
余 杰:一切祸患的根源都在中央政府——如何破解温家宝所说的宏观调控的“两难”局面?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上午,温家宝在长沙主持召开湖北(我发现那个创造了当代成语“鸿忠抢笔”的湖北省省长李鸿忠亦赫然在座)、湖南、广东三省经济形势座谈会。温家宝说,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超过了预期,宏观调控面临的“两难”问题增多。“我们不仅要大力解决那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的紧迫性问题,这些都必须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温家宝在这里不得不承认,中央的政策已经是顾此失彼: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就不能大刀阔斧地处理那些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如权力垄断造成的腐败、“低人权优势”下农民工国民待遇的缺失等);而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不加以处理,当前存在的突出的紧迫性问题(如“天价维稳”、工潮汹涌等)也就无法彻底根治。此也不是,彼也不是,温家宝简直要抓狂了。
胡温上台以来,在政治和经济上继续推行“强中央、弱地方”的政策。在经济上,继朱镕基以“两税制”改革,将“肥水”全都收归中央,造成中央财政的空前充裕之后,“国进民退”则成为胡温时代经济发展之大趋势。国有经济尤其是央企越强,中央政府的权力便越大。而中央政府的权力增强,政治上便越发刚性与僵化。有御用学者将一党垄断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视之为有望取代西方民主政治和自由经济的“中国模式”。而中央对地方的指挥棒,一手是GDP,一手是维稳。中央政府一边躲在幕后闷声数钱,一边以“维稳”对地方官员实行“一票否决”。这两个指挥棒比学生们顶礼膜拜的高考的指挥棒还灵。于是,地方政府为了提高GDP数字,大兴土木,违背经济自身的发展规律大肆兴建基础设施和楼堂馆所,掠夺性和毁灭性地开发各种资源,强行从市民和农民手中低价征收土地,造成地方政府与民众之间矛盾激化;而面对愈演愈烈的官民冲突,地方政府从“截访”到“暴力维稳”,使得政府管制变得愈加暴虐与不义。
国进民退,灾祸不止
以山西的“省治”为例便可以清楚地看出:山西民众的困苦、环境的恶化、生命的卑微、吏治的败坏,堪称整个中国的缩影,而这一切都是中央政府一手造成的。
二零一零年三月,作为国家和山西省“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王家岭煤矿,突如其来发生透水事故,一百五十三名工人被困井下。后来,经过紧张的抢救,一半多被困工人获救,此一矿难的营救过程被官场大加宣扬,悲剧变成了喜剧。而死难矿工的名字,至今却仍有相当一部分未被公布。
此前,山西矿难频发,中央政府制造的舆论均认为,这都是小煤窑惹的祸。因为私人业主急于赚钱,缺乏长远眼光和安全责任,视人命如草芥。所以,当局决定进行产权改革,将全省大部分私人拥有的小煤窑收归国有,经过“资源整合”之后,打造一批超级大煤矿。在此“化私为公”的过程当中,大量私人财产被以极低的价格强行并购。然而,大型国有煤矿真的就可以避免或降低矿难吗?
王家岭煤矿项目投资概算总额近五十二亿元。据了解,该公司二零一零年“奋斗目标”是产值六亿元,利润三千万。事后,安监总局的通报称,矿井存在“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十四个掘进队同时作业,作业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事故发生前,井下工作面有多次有关渗水情况的报告,但是未引起重视。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也没有按照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终造成重大透水事故发生。一名工人说,项目部整天催要进度,以前一个月他们最多能干两千米,现在提出干三千米。二十七队一名工人说:“我们每天开班前会的时候都是要进度,要速度,经理说要上六部钻,五个人上六部钻。”在此目标下,公司对于各个施工单位实行“进尺考核制”,掘进多了受奖,少了则会受罚。
由此可见,国进民退,灾祸不止。那么,地方政府为何不顾民众生命财产之安全,疯狂地进行能源开发呢?这是因为中央政府对地方官员的考核与提拔标准,是“惟GDP是举”,也就是说,谁将GDP搞上去了,谁就可以获得升迁。地方官员为了打造政绩、发展经济、提升GDP,便挖煤矿、修电站、建高速、盖大楼,甚至不惜用暴力手段圈走农民和市民的土地。地方政府的黑帮化愈演愈烈。所以,经济问题的核心,还是政治体制问题。
而地方官员的坏和黑,是中央政府造成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地方政府的败坏,的根源并不在地方政府自身,而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GDP,是因为GDP的增长,是中共政权合法性和稳定性的最后的支柱。如果GDP出现大幅滑坡,中共的统治也就危在旦夕了。为了继续垄断权力,就必须保持GDP的持续增长,所谓“保八就是命根子”。而要“保八”,就得默许地方政府的为所欲为、残民以逞。于是,经济问题又回到了政治问题上。
其实,民国时代的山西,阎锡山治理下的山西,曾经是一个井井有条、生机勃勃的模范省。经过中共六十年的胡作非为,山西却不幸沦为中国最“黑”(不是煤之黑,乃是人心之黑)的省份之一。如果阎锡山复生,看到此种情形,不知该作何感想?近期,《南方人物周刊》作了一个《“山西王”阎锡山》的专题报道,还原了民国时期阎锡山治理山西的部分真相,有网友评论说:“老阎是山西人,他的祖宗都在山西,他会把环境污染了、把良田都变成工厂的厂房,让几十年后倒闭的工厂的地皮上无法种地?他会把煤矿都挖完让地下成为一个个大洞?他会以发展经济的名义把干净的水源变成排污口?他会让山西人赚一块钱、老外赚一千块钱?他是地方军阀,但是有些地方做得比现在的官员们都好……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啊!这地儿给弄糟了,换个地方做官去。”不知温家宝是否看到了这篇报道,是否愿意向阎锡山取经呢?
不能将地方政府当作替罪羊
同样是山西,还曾经曝光了黑窑的奴隶童工事件。这一事件同样折射出温家宝在宏观调控上、在经济与政治之间的“两难”处境。当时,对于这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童奴事件,全球媒体聚焦,全国民众声讨。我特别注意到,大多数评论者愤怒谴责黑砖窑的老板和地方的基层官员,许多人对中央政府的干预和最高领导人的批示表态“坚决支持”。比如,《南方周末》的一位著名时事评论员认为,奴隶童工事件“是对于国家统一法制的彻底颠覆”,他甚至用“一场叛乱”来定义之。他写道:“因为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国家机器终于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解救开始了,调查开始了。既然是叛乱,就需要平叛,就需要动用国家暴力,对所有黑窑如秋风扫落叶予以彻底摧毁!对所有监工、对所有黑窑股东和老板,予以坚决镇压!”
类似的论点在网络上也层出不穷。有学者甚至认为此类丑闻的发生,是因为地方政府权力过大,地方政府为所欲为且欺骗中央。他们指出,中央是好的,地方是坏的,中央只是暂时被蒙蔽了,一旦清醒过来,必然扭转乾坤,为老百姓报仇雪耻。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思路。在这一思路之下,甚至有人建议加强中央的集权能力,中央越强大,政令便越畅通,正义便越彰显。
我不同意此种缘木求鱼的观点,也不同意此种察言观色的批评策略。我认为,黑砖窑事件并不是一场地方政府的叛乱,而是在中央政府的默许甚至鼓励之下,中央与地方官僚联手对民众实施抢劫之后的分赃行为,在此事件中,中央并不是干净的。胡温难道真不知道地方上的种种乱相吗?我们不能低估中央极权体制的动员能力。比如,以搜集信息的能力而论,一方面,中共的宣传系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制造谎言,使得老百姓对中国的实际情况茫然无知;另一方面,中共的各个情治系统,包括新华社的“内参”体系,每天都在将各地的社会、政治、经济信息反馈到中枢。胡温对各地的情况了如指掌,他们不可能被地方官员蒙在鼓里,除非他们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么,胡温为什么很少主动去惩罚那些贪赃枉法的地方官吏呢?为什么往往是在民愤极大的压力之下,才不得不抛出几个替罪羊来?许多落马高官很快便复职了,比如在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因“负有领导责任”而引咎辞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底高调出任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团派出身的李长江更是被增补为全国政协委员,并成了十一届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BBC中文网记者乐安在评论中讽刺说:“李长江担任质检总局局长期间,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扫黄打非’至少不直接关乎人命,中央高层的任命决定也算英明。”
无疑,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中央政府来监督和惩罚地方政府,因为他们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他们的利益与老百姓的利益是对立的。中共的国家机器从来只会驱使坦克和全副武装的军队镇压民众的爱国民主运动,而不会开去捣毁成千上万的黑砖窑及黑煤窑。那种希望国家机器以暴力来“镇压”黑窑监工、股东和老板的呼吁,激情有余、理性不足,反倒显示出某些纸上谈兵的知识分子法治观念的薄弱与淡漠。公共知识分子在进行社会批评的时候,一定要避免使用被“党文化”污染的“党语言”——再坏的坏人也不能不经法庭的审判而遭到“镇压”。那些黑窑监工、股东和老板们,理应接受法律的制裁,理应得到公正的审判,而非国家机器的暴力“镇压”。一旦国家暴力机器脱离法律的约束,今天可以“镇压”坏人,明天就有可能“镇压”好人。
所以,中央政府根本就不是山西奴隶童工的解放者,受害者及其家属不必对胡锦涛和温家宝感恩戴德。同样的道理,四川汶川地震和青海玉树地震中的灾民,西南诸省旱灾和南方各省水灾的灾民,也不必对前来体察民情的温家宝“感恩戴德”。我们应当清楚地意识到:一党独裁的政治体制和中央集权的权力格局,才是中国各种人权灾难和环境灾难的根源所在。若要切实保障中国公民的基本人权、遏制奴隶童工现象的蔓延,不能靠加强中央集权的政体、不能靠最高统治者的良心发现、更不能相信温家宝的眼泪。
在今天的中国,任何一个经济问题的背后都是政治问题,任何一个地方政府的问题的背后都是中央政府的问题。这就是温家宝所谓的宏观调控“两难”的处境。如何才能一劳永逸地摆脱此“两难”困局,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温家宝有没有勇气和魄力采纳之、实践之。答案就是:结束一党专政、启动政治民主化进程。更加具体地说,可行的步骤就是:在经济上实行“国退民进”,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充分的自由竞争;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动者的国民权利,加强地方自治和普及地方选举,弱化中央政府的遥控之权,让政府由“大政府”变成“小政府”。温家宝和他的同僚们愿不愿意“自废武功”呢?
杨银波:底层之盲——“盲井案”在中国
凶残争斗的底层社会
关于矿难,官方数据是中国每年死亡7000名矿工,未统计的人数就更多。基于贫穷,迫不得已拼命谋生的矿工,纷纷因矿井塌方、冒顶、瓦斯爆炸等事故而死;基于巨大经济利益,大量非法及半合法矿窑产生,矿主打通政府人脉,不少官员入股其中,保驾护航,捞取利益。这些新闻已不算是新闻,比这更惨的是,一群人找准当中的利害关系,在社会底层物色艰难谋生者去当矿工,而后将其杀害于矿井之下,制造矿难事故,再以亲戚名义向矿主索要工亡赔偿。五年以前,旅德导演李杨来到中国,拍摄了反映这一残酷状况的电影《盲井》,被大陆官方视为非法电影,却获得德国、法国、美国、英国、荷兰、塞尔维亚、比利时、挪威、香港、台湾等电影节的30余个国际奖项。这部电影改编自刘庆邦的小说《神木》,取材于2000年中国警方侦破的30余起真实案件,其中一起,即是两人流窜作案,在矿井之下杀害了15人。
电影《盲井》曾在2008年6月被中央戏剧学院改编为话剧《神木》,揭示在传统伦理道德和惩戒力量双重缺席下的黑洞里,底层社会的挣扎、欲望、罪恶以及人性的拷问。自《盲井》在海外、民间及互联网激起强烈轰动后,此类案件在中国媒体皆被称为“盲井案”。最近公开报道的“盲井案”,一是2008年1月8日《南都周刊》的《河南盲井案再调查》,二是2010年7月26日《新京报》的《四农民被控两年杀死三亲戚,伪造矿难骗赔》。相较于这些真实案件,《盲井》显然还颇温和,虽然它同样真实得令人窒息,但毕竟当中被骗的中学生元凤鸣与宋金明、唐朝阳并无甚关系。然而,在2008年侦破的“河南鲁山案”中,盛才军等人杀害的多是同村的村民;在2010年侦破的“北京房山案”中,黄玉才等人杀害的是自己的亲戚、同学,甚至为了在索要赔偿时不被质疑身份,竟然先安排女人与受害人结婚,将其杀害后再以妻子身份索赔。
人们只知矿主黑心、官员腐败、管理不善、设施简陋,却不知底层社会的艰难生存和凶残争斗,也是致使矿难频发、人人相食的原因。这年头,廉价劳动力的生命已被量化为金钱,那么多人都没有办理工伤保险,工亡后被立即封锁消息,按“土政策”、“行规”办事,有一条人命赔三万元的(李杨电影《盲井》),也有一条人命赔5000元的(胡杰纪录片《远山》)。人死以后,家属一旦把钱拿到手中,对矿主感恩戴德之余,甚至提出要求:“你们能不能让我们也下井?”政府高呼中国煤炭产量世界第一,却少于关注在这种要人命的产量背后,埋葬着多少冤魂!秦始皇的万里长城尚且有“孟姜女哭长城”的绝唱传说,而当今矿难背后的呐喊,却近乎死寂一片,仿佛从未发生。除非是特大事故,否则官方媒体给不给版面来简单刊载一条几十字的简讯都成问题。
弱肉强食的骗与杀
看看“河南鲁山案”吧,从1997年到2007年,这十年来,盛才军等人骗走那么多农民,而后将其一一杀害,又一一骗赔成功。那些被骗去的人,有的是耳聋,有的是单身汉,有的是70多岁的老人。如果你说被骗的人太苯,那你就错了,这不是智商或懂不懂法的问题,这是要吃饱肚子被逼无奈的事情。贫穷,逼得这些人彻底豁出去了,不要命,也不叫苦。贫穷,让他们隐忍,忍到自己就要死掉了都还在忍着,还在惦记着自己干一天就有多少工钱。而杀害他们的人,他们看透了这个社会的弱肉强食,既然反抗不了官商,但总有能力向最弱的人下手,赚人命钱。他们看透了矿主对安全事故的恐惧,及对政府明为“罚款”实为“保护费”的恐慌,只要自己演技足够,准备充分,那么就一定能够拿到赔偿的钱。最终受害的,一定是最卑微的弱者。四年前,我就说过:“一个奉行弱肉强食的强权规则的国家,人民必处于等级森严、自相残杀、人人相食的状态。越到最弱一层,就越是无力下手反制于他人,到最后变成一个彻底的受迫害者。”
在“北京房山案”里,黄玉才等人为了证明自己与死者的关系,居然还把村委会主任也从家乡叫来一起造假,拿着所谓“证明”,要求索赔。他们把要下手杀害的人,一律叫“点子”,这些“点子”皆是那种老实憨厚、懦弱怕事的人。譬如被杀的韩俊红,是个单身汉,黄玉才等人就让张喜华跟韩俊红结婚登记。而被杀的佟延志,在要他老命之前,黄玉才等人还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制造不慎意外坠楼死亡的假象,试图骗取15万元的保险金。“河南鲁山案”当中的一起,比这更荒唐,被杀的郭能华要找女朋友,盛才军等人就把一个年轻女子交给郭能华,二人迅速到旅社开房。郭能华被三名男子冲进房间一阵暴打,暴打完毕,又被索要五万元赔偿。郭能华没钱,没钱就要设法还债,盛才军等人就叫郭能华吃药骗钱。吃的什么药呢?氰化物,巨毒啊。郭能华就这么死掉了。
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混蛋,对底层人的状况及规则掌握得一清二楚。那些人被骗去,有的第一天下井就被杀害,而后凶手就跑出来哭得震天响,最终在矿主手里拿到五六万元是没问题的,“一物降一物,他有办法把窑主的钱掏出来,窑主就是把钱串在肋巴骨上,到时候狗日的也得乖乖地把钱取下来”(小说《神木》)。如果盛才军等人杀郭能华后没有索赔14万,而是索赔五六万,估计这事情也成功了,说不定今后还将杀害更多的人。如果张喜华、韩俊红的婚姻关系没被警方怀疑,估计黄玉才等人也能暂时逃过法网。毕竟,他们是在北京杀人,曾经成功地索赔33万元、19万元不等。如果河南的盛才军、北京的黄玉才熟读《工伤保险条例》及各种司法解释和地方实施办法,按工亡的法定金额来索赔,详细了解当地上年度的人均收入、人均消费等统计局数据,不用杀那么多人,说不定早已成了有车有房的人。而这一点,恰恰是当前“盲井案”没有被彻底断绝的缘故。
什么都不相信的底层人
黄玉才说,他“弄死赚钱”的经验很简单,一是“要找光棍,家里人少,好要钱”,二是“找亲戚下手,不会被怀疑”。你若说他们冷血无情,也非如此绝对。他们的心中,有他们自己,有他们的老婆儿女和老人,这就是他们活下去的理由。越没牵挂的人,做事越绝,凡是挡道者,一律弄死。他们不再是淳朴的农民,而是被残酷社会教训得泯灭人性的人。他们的“盲”,在于除了看得见自己,再也看不到周围,周围尽是一片漆黑,黑得让他们仇恨。他们恨有钱的人,恨有权的人,但这种恨又带着“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的逻辑。他们骗人、杀人,从始至终也不过是自己人整自己人,不会对权势阶层构成任何伤害。他们屡屡成功的背后,是一群总是寄望于高枕无忧地进行权钱交易的人冷漠以待。
这种拿命骗钱的案件,触目惊心,挑战着人类心理的承受极限。人吃人的社会,绝非文学描述或历史事件,它就在当代,就在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中国底层。钱,决定着他们的每一天,犯罪者一旦得手,就没有收手的一天,最多就是个死,他们怕什么呢?既然矿主是这样对待他们,官员是这样腐败,人心已溃烂如斯,社会已如此乱象,那么他们要展开的报复,听上去就是那么合情合理。大面积的贫困,大面积的腐败,天天都看得见人命贱如草芥的状况,他们不再纯洁得像那些在领导面前“感谢党和政府”得没完没了的人。他们什么都不相信,“除了孩儿他妈,啥都是假的”(电影《盲井》),甚至“孩儿他妈也不一定是真的”,只相信钱。良心没用了,法律没用了,感情就更别提了,一切都烟消云散。他们把人杀了,推进火葬场的火炉里,用水冲掉骨灰之时,还能愉快地唱着《离家的孩子》,这就是他们的心。
他们的确罪大恶极,如果真有地狱,他们就该下地狱。但他们无人拯救,以烂为烂,而且是一烂再烂,破罐破摔,内心深处永远无法摆脱人性迷失和狭隘短视。他们感受不到自己在这国家被尊重,被关爱,别说尊重、关爱,就连不被欺辱歧视就属大幸。昨天他们被这个骂一句,今天被那个打一下,明天又被某某白一眼,这是个常态。他们收入微薄,干着“埋了没死”的工作,当牛做马,如同远古劳动之景,而他们看到的荧屏上、社会上的“和谐社会”,却是人人都那么兴高采烈、歌舞升平,他们恨这一切,恨透这个国家。没有谁去为他们点亮一盏心灵的灯,渐渐的,人心黑得比煤炭还黑——煤炭也许还能黑得发亮,但人心已经黑得一点光亮都没有了。他们举起镐、钎、锤、石头杀人之前,没有半点忧郁,那些被杀的人似乎不是人,就是两条腿跑来跑去的动物,是菜板上的鸡和鸭,狠狠重击下去,首先感觉到的不是恐惧,而是人民币飞来的欣喜。
选择GDP,还是选择人命?
“盲井案”是底层人杀戮底层人的警示,是他们无奈加仇恨之后,对最弱者的消灭和压榨。人间已成你吃我、我吃你的动物世界,公权的干预固然能够震慑一部分,但人心如何由糜烂变作清明,这是个巨大的工程。然而,可悲的是,李杨的《盲井》虽然当初在柏林电影节上击拜了张艺谋犬儒不堪的《英雄》,却至今被禁止在大陆公映,并在某些电影节(如第34届印度国际电影节)受到大陆官方阻挠。他拍摄该片,曾被持枪的矿主威胁,曾遭遇矿难差点丧命,但这种代价并没有换来政府的认可,反而被一再警惕。多少侵占矿业利益的官员,连那些黑心的矿主都不如,有的矿主看了影片以后反而认为这影片拍得很真实,对李杨纷纷支持。他们也知道,自己在做的是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痛苦过,流泪过。但那些等着“下蛆”(官话,意为捞取灰色利益)的官员,在高呼“安全生产”的会议口号的背后,却不顾矿工死活,只知保住权力,拿到现金,这是一群最该死的国家蛀虫。
《盲井》在境外和中国民间获得广泛赞誉,但“盲井案”以及“盲井案”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因素,却仍在持续着。当那些可怜的矿工被同伴在矿井打死,我们听不见嚎叫,看不见鲜血,就像我们不小心踩死几只蚂蚁,连拍拍鞋子的动作都显得很多余。究竟需要多少条人命的代价,才能换来进入法治轨道的矿业管理?为什么那么多的矿主,不愿意登记在政府名册之中?为什么安全保护设施形同虚设的矿井大量存在?我们的矿工一旦有难,却没有半点话语权,他们只有他们自己而已,没有真正维护他们权益的独立组织力量的存在。他们就这么一条人命接着一条人命地离开人世,而那个带着人血的GDP,却被各级政府引以为傲。如果巨大的经济利益能够养活一批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人,而且能保住一个政权的所谓“合法性”,那么巨大的底层悲剧又如何去避免呢?国家发达了,人却牺牲了,而且是人吃人、人整人,高枕无忧者是否能从枕头上爬起来,看看这可怕的人间,是否已接近惨不忍睹的恐怖炼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