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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狱委讯】BBC报道/在经过22年的争论之后,联合国大会终于通过了土著人权利宣言,但这一宣言并不具有约束力。 这个条约规定必须保护土著人的权利,包括他们的土地和资源。 联大以143票赞成,4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这项宣言。 投反对的四个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美国,这四国都拥有相当大的土著人数量。这四个国家表示这项宣言与他们本国的法律相抵触。 据估计,全世界土著人共有三亿七千万人。 这些土著人包括加拿大的因纽特人,博茨瓦纳的布什曼人以及澳大利亚的土著人。 支持这项宣言的人士说,土著人的生存正面临从未有的压力。发展商、伐木商、农场主、矿主这些人正在蚕食土著人的生活空间。 《土著人权利宣言》呼吁各国加大保护土著人传统拥有的土地和资源,归还他们被没收的土地或者支付赔偿。 不过,澳大利亚表示不能允许土著习惯法凌驾于全国性法律之上。 澳大利亚土著事务部长布鲁说:”全澳大利亚人只能有一部法律。我们不应该遵从现代世界不接受的法律。” 加拿大政府则表示支持这项宣言的精神,但是不支持这项宣言本身,因为这项宣言包含了从根本上与加拿大宪法抵触的内容。 加拿大的土著人口为一百三十万人,她的总人口为三千二百七十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