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华援助协会报道: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被抓捕的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基督徒商人周恒,因到托运站接收外地寄来的大量圣经,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逮捕,现羁押在西山看守所。如果罪名成立,周恒可能面临最高达十五年的徒刑。目前,已有包括周恒妻子陈继红、书店职员、家庭教会成员等多名当地的基督徒遭到公安机关的传讯,要求他们交待书店的经营情况、家庭教会的聚会情况等等。据悉,周恒是新疆地区惟一一家注册的基督徒书房的经营者,他负责的“雅亿书屋”已经被公安查封。
周恒案是近期发生的又一起与传播圣经有关的宗教迫害案件。此前曾经发生过北京家庭教会传道人蔡卓华案件、安徽家庭教会传道人王在庆案件等。这些案件都与“私自”印刷和传播圣经有关,虽然有国际媒体的广泛报道,人权律师的积极介入,当事人仍然被判处重刑。近日,蔡卓华出狱之后,其人身自由继续受到种种限制,警方对他的骚扰也持续不断。在中国,圣经的印刷与传播被长期官方的“三自会”非法垄断,其他任何人和机构都不能印刷和传播圣经——这一现状与中国宪法中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背道而驰。但是,即便我们承认、顺服此种不合理的现状,周恒案件仍然是每一个有良知和法治意识的公民或基督徒,都无法认同和接收的。
周恒案件比前述两个案件更加恶劣,它显示了中共当局打压、迫害基督徒和家庭教会的政策并没有根本的改变,也为新疆这一中国人权状况最恶劣的区域增添了一个新的典型案例。周恒案件是对胡锦涛政权“依法治国”的口号的嘲讽,它警醒全球的基督徒和民众: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依然在持续恶化。日前,德国总理默克尔在访问中国的时候,直截了当地向胡锦涛和温家宝指出,推动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打压宗教信仰者群体无法让中国政府获得公民的支持以及拥有良好的国际形象。而美国国务院在近日发表的全球年度宗教自由报告中,列出八个被给予特殊关注的国家,这些国家是中国、缅甸、厄立特里亚、伊朗、北韩、沙特阿拉伯、苏丹和乌孜别克斯坦,这八个国家“从事或者容忍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行为”。美国政府强烈批评中国限制宗教自由,比如中国继续压制宗教少数群体、拒绝向外国宗教活动人士颁发签证或将他们驱逐出境等行为。周恒案件充分表明,这些国际压力是重要的和必要的。
周恒案是新疆地方当局制造出来的一个大冤案。首先,事实很清楚,周恒是在去托运站接收一批圣经的时候被捕的。换言之,这批圣经根本还没有到达周恒手上。既然他还没有取到圣经,也就没有进入经营层面,又何来“非法经营”呢?据周恒的妻子及教会的弟兄姊妹透露,周恒经营的这家书店基本不盈利,主要是为广大基督徒服务。他们的家庭完全靠妻子做服装的收入来维持。周恒和书店的几名员工都是做义工的性质。书店不仅经过了合法的登记注册,而且出售的书籍全部都是公开出版的书籍。与之性质相似的、主要经营基督教书籍的书店,在全国已经有上百家之多。这说明基督信仰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基督教书籍有庞大的读者群,逐渐形成一个特殊的市场,这个趋势是任何外力都无法逆转的。书店的经营者,当然有卖某种某类书籍的自由。如果他们因为经营基督教书籍而被治罪,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周恒的库房里确实有一些没有“书号”的内部读物,比如解经书籍、主日学课程等。中国一直没有一部《新闻出版法》,这类教友自行印刷并在教会内部传播的出版物,究竟是合法还是违法,本身就处于一个灰色地带。这些书籍是周恒从外地教友那里获得的,他从未在书店中出售,只是免费送给当地的教友们。在如今物欲横流的中国大陆,一切向钱看的中共的官僚和警察们,根本不能理解基督徒传福音的热情和无私,更不能理解基督徒之间因同有一个天父而产生的“爱人如己”的关系,他们认为人与人之间只能有金钱的关系、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因此,他们不相信周恒是在免费派送圣经,而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将传播圣经的行为解读为“大阴谋”。于是,他们如获至宝地炮制出一个“惊动党中央”的大案来。
在得知周恒被逮捕的消息之后,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对媒体表示:“我觉得对周恒先生这次的正式逮捕毫无道理,而且难以令人接受。因为周恒先生是远近有名的一个家庭教会领袖,我们是了解的。他自己经营书店一年零三个月,他经营的,都是一些合法出版的书籍。也没有出售过圣经,从来没有卖过圣经。并且中国官方规定的也是不允许在官方规定的‘三自’教堂之外买卖圣经。所以,这就不存在经营的问题。其次,这些圣经根本都还没有运到他的书店里,是别人通知他去接一些东西,他都还没有拿到,更没有进入流通、经营范围。”傅希秋牧师的辩护有理有据,那些知法犯法的办案人员该如何回应呢?迄今为止,我没有看到他们的任何回应。
说周恒案是一个大冤案,第二个原因是:周恒的律师要求与当事人会面,这一请求却被驳回,理由是此案涉及“国家机密”。这些公安人员的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居然将圣经与“国家机密”联系起来!
据海外媒体报道,周恒被捕一个多月以来,他的太太委托的张久农律师要求会见周恒,但未获准许。张久农律师说:“我是作为律师接受周恒的妻子陈继红的委托,按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周恒,但是他们告诉我,周恒案涉及国家机密,不容许会见。”这位律师进一步解释说:“我是八月十七日提出要求会见的,二十午就电话通知我,说他这个案子涉及国家机密,不能会见;然后我在二十四、五日又用书面形式提出,按国家规定,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有一个《会见在押被告嫌疑人申请书》,书面提出,他应在五天时间内,给我答复。九月三日我去,他就通知我‘现在还不能见。’”
这个所谓的“非法经营案”,案情其实很简单,其证据仅仅是托运站的两吨圣经。在圣经中能有什么“国家机密”呢?圣经是一本在人类历史上被印刷抄写数量最多的书籍,仅以中文本圣经而论,近代以来印刷量便远远超过四书五经、毛泽东的红宝书等所有书籍。对于基督徒来说,圣经是上帝的话语,圣经是至高无上的真理,圣经是信仰的外在体现,每天阅读和学习圣经,是基督徒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对于非基督徒而言,圣经是一本重要的文学、历史、哲学书籍,从圣经中可以了解到犹太民族的历史和西方文化的渊源,从圣经中可以获得许许多多人生的道理和智慧。两千年来,圣经已经被翻译成数百种语言文字,被各个民族和国家的读者阅读和传颂,圣经已经成为一本最具公共性的书籍,圣经中还能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大概办案人员是《达芬奇密码》的热心读者和观众,认为圣经中隐藏了某种“藏宝图”,于是试图将此纳入“国家机密”的范畴吧。
我不知道中共的警察们为什么会认为圣经中隐藏了“国家机密”。一个未经民众选举、缺乏
基本的合法性的政权,必然是凡事惧怕、凡事心虚的政权。这样的政权经常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什么事情都可以被其归入“国家机密”的范畴,公民的任何言行都可以被其定罪为“泄漏国家机密”。在中国,气温是国家机密——南京市宣传部便规定说,媒体公布天气预报的时候,必须经过宣传部的审查,尤其不能擅自公布超过四十度的气温,否则以“泄漏国家机密罪”严惩不怠,南京向来有“火炉”的“雅号”,宣传部有责任为南京去除此名称,方能“改善南京的投资环境”。在中国,空气污染指数也是“国家机密”,北京市有关部门出台文件,禁止外国机构监测和发布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要求所有的媒体统一口径,只能发布北京当局给出的数字,其他任何数字都是“不科学”的。一个宣称过“亩产百万斤”的政权,如今却以科学沙皇自居,真是恬不知耻。矿难是国家机密,萨斯是国家机密,家猪蓝耳病是国家机密,不准报道“六•四”的宣传部的命令也是国家机密……机密,机密,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一个时刻欺瞒公民,以“国家机密”为由防范公民,以“国家机密”为由迫害公民的政权,如何能实现“崛起”呢?
圣经中说:“愿恶人的恶断绝;愿你坚立义人,因为公义的神察验人的心肠肺腑。”(《诗篇》七篇九节)周恒是无罪的,他无罪而受害,只能反过来证明中共的警察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扭曲与黑暗;他无罪而受害,在苦难的日子里,必有上帝的同在和上帝的安慰。让我们为周恒弟兄恳切祷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