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2007-07-24转引新华社的报导,此前遭逮捕的广西博白县两农民彭某、李某,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
同一篇报导中,以及迄今所有的相关国内国外资讯,都只字未提对博白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作何处理。至此,发生在广西博白县的计生暴力事件再一次以村民的完败收场。
博白事件梗概
最近几年,因暴力拆迁、非法占地、环境污染、计生收费、拖欠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群体事件持续不断,致使一些农村地区出现动荡局面。5月份发生在广西博白县的计生暴力事件,是这种群体事件的一个缩影。
据《美国之音》5月22日新闻,发生在广西博白县的这起骚乱,属大规模群体事件,”有上万群众参与,而且有多人伤亡”.美国《时代》杂志援引新华社报导称,从5月17日上午开始,博白县顿谷镇300多名群众围堵在镇政府门口,其中有人辱骂、袭击政府工作人员和民警,18日到19日,博白县又有6个乡镇接连发生部分群众聚集围堵政府驻地事件,一些乡镇最严重的时候聚集了近3000人,政府大门、围墙、大批办公设备、文件档案在冲击事件中被毁坏,少数肇事者还破坏、烧毁了数辆汽车、摩托车。当地不得不从周边地区紧急调动1千名警察维持秩序。
博白事件起因的两种说法
这么大的一起骚乱,是谁造成的呢?对此,存在里外两种不同说法。《时代》杂志提供的说法是,事件起因于广西博白县出台一个新政策。该政策规定,从1980年以来,所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费用从500元–70000元不等,甚至那些已经缴纳了”超生罚款”的家庭也必须缴纳。
《时代》杂志还报导,广西省博白县自从今年2月份开始到四月底,已经累计收缴了780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有些家庭强烈抵制这种收费,拒绝缴纳。地方当局于是采取非常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拘留了一些抵制罚款者,强行搜查房屋,强行收缴电器和摩托车等,最严重时,用铁锤和铁棒破坏村民的房屋,还威胁说要用推土机把房子推倒!村民把执法人员告上法庭,却遭到法院拒绝。一些村民迫不得已,便用电话进行联络,进行”组团对抗”.
另一种说法是博白县的县长副县长提供的。新华社南宁5月22日报导了对当地主要领导的采访,关于事件起因,博白县县长黄少明说:”一些群众对目前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理解、不满意,一方面是因为不少群众生育观念和守法意识落后,另一方面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可能也存在一些问题,由此引发了群众的怨气。”博白县副县长黄维则表示:”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种情绪串联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堵、对抗政府,并实施烧、砸、抢等破坏行为。”
哪种说法更可信?
不难看出,对引发骚乱的原因,《时代》与新华社提供的资讯基本相反。按《时代》采访到的内容,我们可以认为,引发骚乱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博白党委和政府制定了令当地居民无法接受的收费政策,二是在执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当地党政机关采取了野蛮的征收措施,激化了矛盾。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引发骚乱的责任者是当地党委和政府。新华社采访的对象主要是当地官员,因此采取的是官方视角。按当地官员的说法,事件起因有三个:1、群众生育观念和守法意识落后;2、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妥;3、有人操纵利用群众闹事。按这两位官员的说法,事件的责任者主要是群众和野心家,执法人员的虽有责任,但是次要的,当地党和政府,包括这两位县长副县长大人,则没有任何责任。
两家新闻社,两种说法,我们应该听哪一家的好呢?听《时代》的?好象有相信洋人不相信自家人的崇洋媚外之嫌。听新华社的?然而,从新闻的角度看,《时代》涉及到事件起因的内容,用的是事实陈述,新华社则是价值判断。县长副县长嘴巴里吐出来的,都不是事实,而是自己对事件的单方面看法。新华社在提供这种看法时,只提及群众反感”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法粗暴并且涉嫌乱收费”,”忘了”采访博白县的收费政策是否经过群众授权,也”忘了”采访村民和群众对该不该收这项费用的意见,实际上是把县委县政府擅自制定收费政策默认为无须置疑的合法前提,从而也就绕开了引发骚乱的核心原因。由于冲突发生在官员与群众之间,仅仅采访当地官员而不提及群众观点,两造中只有一造在场,另一造隐没不彰,不用说,这样的说法属于一面之辞,不足以让人信服。新闻的法则是客观呈现事实,追求真相,违背这条法则的不能称为新闻。新华社的报导以价值判断代替事实陈述,以一方的判断暗中代替了双方的判断,严格来说,只能叫作宣传,而不能称为新闻。由于新华社对事件起因的报导只有单方面的观点,而没有事实,因此,实际上它什么也没说。如此一分析之后,我们可以说,对博白县骚乱事件的深度报导,其实只有《时代》一家。对于无法亲赴当地调查的我们来说,要了解博白事件的起因,只能从《时代》的报导中查找。看来,倒还是洋人提供的消息可靠一些。
既是洋人的消息可靠,那么,我们根据现有的资讯,可以这么下结论:引发事件的原因,一是当地党委和政府制定了令当地居民无法接受的收费政策,二是在执行这些政策的过程中,当地党政机关采取了野蛮的征收措施,激化了矛盾。两个原因中,第二个是依附于第一个的,如果没有政策,不可能出现征收行为。所以,真正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当地党委和政府制定了令当地居民无法接受的收费政策。
这种原因论不是对洋人新闻的迷信,是经得起分析的。如果没有收费的事实在先,博白群众根本不会闹事于后。野心家即使真的有,想闹事,也得有个理由。没个合适的理由,上万的群众会冒着生命伤亡和进监狱的危险跟他走?
群众不守法,还是县长不懂法?
这种原因论既然不仅有事实依据,而且经得起分析,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来了,当地党委和政府为什么要制定令当地居民无法接受的收费政策?是群众不守法支持政策的执行,还是县委县政府违反人民意志擅自制定恶法?
从新华社提供的消息中,我们可以很明确地读出博白县委县政府的收费理由:”博白县是广西的人口大县,总人口约160万人,而在新中国建立时,人口只有49万。当地官员说,由于人口增长太快,博白县目前的人均耕地面积大大缩减。由于人口增长迅速,经济落后,当地人’多子多福’生育观念没有太大转变,违法生育现象较为普遍。为了扭转局面,博白县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执法行动。”这段话的主要意思是,收费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当地人口增长。从这个理由中,我们还可以读出的信息是,博白县委县政府认为,为了达到控制人口增长这个目的,县委县政府有权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采取收取巨额费用的措施。对此,村民只应该服从。如不服从,便是不守法。一句话,收费有理,抗拒非法。
尽管隐藏在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的县委县政府小集团的小算盘昭然若揭,但在此我们暂且不谈,单说这制定收费政策的权力,县委县政府它有吗?县委县政府能随便收费吗?众所周知,中国的宪法中写得明明白白,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为了人民。在这样的人民国家里,统治者的一切权力,都需要被统治者,即人民的同意。这是隐含在宪法中的至上原则,是高级法,也是中国的最高法。任何与这个法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因其违反宪法而应被视为非法。这,应当是全国各地各级党委政府行使一切权力时必须遵守的根本法则。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博白县未经人民同意,擅自制定侵犯人民直接经济利益的政策,并以官僚的意志强迫人民服从,这些,都证明了该县领导层根本不知道这个宪法原则,不遵守这个最高原则。也就是说,该县的县委县政府根本不懂法。
不受限制的立法权力是动乱之源
在上者道揆,在下者法守,统治者口含天宪,有权把一切他认为有理有利的东西施加给民众。我是统治者,我想把什么变为法律政策,就可以把什么变为法律政策,不仅正当,而且天经地义。这种不受限制的权力观,在中国根深蒂固。而中国几千年治乱循环,与这种反法治的观念有很大关系。与立法权的不受约束所造成的危害相比,执行层面的滥用权力,倒还是个次要问题。人类经验表明,解决这个症结的有效办法,就是对统治者的立法权力进行限制,把什么是法律政策,什么不是法律政策,统治者应干什么,可干什么的决定权交还给民众手中。法治的根本,不是官员制定和执行法律,群众遵守法律,而是在什么是法律的问题上,决定权在人民那边。人民手握这个最高决定权,对统治者的权力进行限制。近些年来,农村的动荡已经让中央政府意识到,农村问题可能影响自己的执政地位,因此,减免了农业税,缩减了对农耕土地的征用。但是,这些优待农民的政策,只是施舍性质的,并没有解决农民对涉及自身的法律政策没有决策权这个最为根本的问题。只要农民不能对自己的事当家作主,命运被操持在官员手中,中国的农村地区就依然蕴含着动荡不安的危险。这些危险,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农民制造的,而是管农村的官员们的为所欲为所造成。农村的无政府,是政府的”无政府”——不受约束的滥用权力造成的。但是,骚乱一旦发生,几乎每次,都是找几个带头闹事的群众处罚了事,真正的不稳定制造者——党政官员们,责任几乎推得一干二净。骚乱过后,滥用权力照旧。从中央政府,到新华社这样的宣传机器,到地方党政官员,全都不去维护”统治者的一切权力都需要被统治者同意”这条最高的宪法原则,极力避免把骚乱的真正始作俑者归疚到绝对的制定法律政策的权力上面。如此下去,类似的骚乱,必会反复不断发生,而中央政府在稳定农村问题上的种种努力,最后只能是功败垂成。造成。农村的无政府,是政府的”无政府”——不受约束的滥用权力造成的。但是,骚乱一旦发生,几乎每次,都是找几个带头闹事的群众处罚了事,真正的不稳定制造者——党政官员们,责任几乎推得一干二净。骚乱过后,滥用权力照旧。从中央政府,到新华社这样的宣传机器,到地方党政官员,全都不去维护”统治者的一切权力都需要被统治者同意”这条最高的宪法原则,极力避免把骚乱的真正始作俑者归疚到绝对的制定法律政策的权力上面。如此下去,类似的骚乱,必会反复不断发生,而中央政府在稳定农村问题上的种种努力,最后只能是功败垂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