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在英国颇有影响的作家和诗人普罗克特(1781~1874)曾经说:“人寿保险是基督教世界的最大骗局。”追求诚信的美国商界人士则说:“人寿保险业是文明世界无赖之徒产生的温床。”前者指斥保险公司骗人,后者指斥恶意投保者骗保行为。
至于中国,我们则可以说:人寿保险,就是这个非基督教世界的最大骗局,而电视直销则成为这个“文明世界”商业无赖之徒产生的温床。中国人寿保险利用复杂的条款骗取公众钱财,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没有一家媒体出来揭露,这成为“进步中国”评估中的一个无法打分的项目。
何以如此?端在于媒体已经高度利益化,即在政治高压管制下寻求边际收益最大化。比方说,有一揭露内幕的深度报道,一般情况下在成稿之后,媒体记者在总编及社务委员会的支持下,先向“被曝光”对象透些信息,希望对方出钱摆平。双方认可的方式在两个项下选择:
1、“被曝光”对象支付一笔钱,给主笔记者,再由该记者向总编及社委分发。一般情况下,起步为20万,多者超百万。收取这样的费用的名目叫记者“车马费”。
2、“被曝光”对象在该媒体上作广告,广告费可以“照顾”,比主动找上门来的客户要低一些。主笔记者可从广告费中提成30%左右的“劳务费”。
以上的操作是纸媒的经典手法。那么电视媒体呢?其最便当的获利手法就是电视直销,因为这样既可避免背上传销的恶名,而且还能利用电视台自己的政治地位保护整个骗局。比如说,有一款手机,被电视直销吹得神乎其神,诸如不怕摔、不怕轧、不怕水等等,售价是1,688元,而其真正要进入大商场零售,售价不过700元的样子。
“把石头说成黄金”,“把臭屎吹成香饽饽”,“把死人说活了”,是电视直销行当的“三大军规”。初步估计,从1992年珠江电视台率先推出电视直销,到2006年春天湖南卫视“彻底玩火”,近15年的时间里,电视直销方式攫取的社会财富应该在80至110亿之间。
这个利润链条上还有另外两个分利者:第一个,广电行政部门是电视台的直接上级,以官商一体的身分分得诈骗款是理所当然,“受之无愧”。第二个,广告协会,它们发给某项产品电视直销的“准生证”,从而使骗子们堂而皇之地获得了合法身分,出现在受从最多的媒体上。
2007年9月份,北京市工商局受理的手机投诉中,有一半是针对电视直销的。电视直销对中国市场经济诚信建设的危害,从中可见一斑。
如果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朝一日彻底从政治上破产,历史学家来回顾它的商业诚信因素,那么人寿保险与电视直销将成为这段历史之耻的“文明标记”。
尾随以上两者的“次要因素”则是一种变形的“精英直销”。这种“精英直销”并不销售任何有形产品,而是在极小范围直销信息产品。他们可能销售国家尚未出台的产业政策及某些商业条款的“雏型”,但却免于受“出卖国家机密”的法律追究。提供小众化销售平台的势,一般是名牌大学,以“官产学一体化”的本质执行,比如弄上一些短期讲习班。原来研讨的理论问题,也就变成“形势分析”论坛。这样的小众化的直销也多借纸媒和电视媒体向社会造势,以使这个收费不菲的信息直销看上去更公益化。其实呢,在小众知情权优先并话语权狂霸的给定制度状态下,任何与他们这类小众化观点对抗的行为都被其合作者即各类官媒所过滤,更有甚者,不同的声音的“发言人”还会受到各种权利限制。比方说,他们会对新闻界散布,“某某人经常在境外发文章”,意思是说,你们报纸或电视台不能发表这个人的言论。
这样的丑陋的潜则同样也存在于以出卖权力资源(如书号)的图书出版界。当然,加入这场潜规则执行的“方面”,还有执政党掌握的大大小小的各级宣传部门。
本质而论,中国商业道德与诚信文化的缺失,不是个商业问题,而是个政治问题!只有靠政治高压来维持的“正确导向”解构以及由此导向衍生出来的丑陋的骗钱行为消失,中国才能真正地成为市场经济国家。
(2007年10月19日星期五,写于绵逸书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