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期刊观察】兔子汤的汤的汤

 

大概很多人都听说过阿凡提炮制的,“兔子汤的汤”,甚至是“兔子汤的汤的汤……”故事大致是这样的:阿凡提的朋友打了一只兔子,提到阿凡提家,煮兔子汤吃,味道鲜美异常。第二天,一个声称是阿凡提朋友的朋友闻风而来,阿凡提就往头天剩下的兔子汤里冲水再煮,煲“兔子汤的汤”款待。隔日,又有两食客到,阿凡提冲水再煮,制“兔子汤的汤的汤”,仍款待。

还有一说是阿凡提的邻居,提一只兔子给阿凡提,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三次,当阿凡提是长期饭票。这个故事的原意大概是想指阿凡提聪明,让白撞的人知难而退。我无意去考证某人或某兔的身世,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兔子汤算得上美味,但兔子汤的汤,肯定没有兔子汤鲜美,当然不排除有人天生爱喝兑水的肉汤,至于喝了之后会不会闹肚子,另当别论。

吴海云在《大陆翻译危局》(《凤凰周刊》,2007年10月25日出版)一文中写道,“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但地区文化冲突愈演愈烈的今天,翻译的状况却让中国人很容易陷入新式的、自觉自愿的闭目塞听与固步自封中。”内地的译者,报酬低廉、地位尴尬。出版、阅读诸因素的恶性循环,导致大陆翻译界的水准每况愈下。林少华、董强、钟志清算是大陆译界的佼佼者,但不能改变整个译界的不景气。读者的本土自豪感与日俱增,越来越多的人读了名著译作之后,大呼上当,显摆一张国字脸,放言说某某某也不过如此。味道不好,就怪那只兔子,并假装对那个兑水的人视而不见,这就有点自欺欺人了。我们不妨诚实一点,摆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谁不知道我们喝兔子汤的汤已经很久了呢?只不过,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试问,水果疏菜等食物都洒上了农药、加入了反腐运动,你吃,还是不吃呢?

文化现状不大如意,老中青超男超女们扭转乾坤,水土不服的知识分子投奔文化古井,顺理成章。当新社会踏着历史的风火轮滚滚而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忍不住开始怀旧了。怀旧的区别在于,有的人喜“兔子汤”,有的人好“兔子汤的汤”。

陈平原撰文《作为“文化工程”与“启蒙生意”的百科全书》(《读书》2007年第10期),提及辞书与教科书的知识普及作用。陈平原之长在于,他讲究文章的用料取材,注重原汁原味,且能从中发现重要的问题,论述严密,并自成体系。该文提到,严复、黄人、蔡元培等人对辞书的编篡与刊行十分重视,辞书对改变时代风气大有帮助,这一思路,对今天的读书人仍然有相当的启发。当然,如果辞书被意识形态强力介入,也算不得纯正的“兔子汤”,众多的教科书想必也让不少人食之无味、弃而不能,蛊道之途,漫漫长。

杨扬的《起步于上海的商务印书馆》(10月《读书》),也值得一品。该文个人口味较重,但其谈论对象——民营的商务印书馆,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但,商务印书馆的“资本主义发展史”何以被我们的评说体系冷落了那么久?《凤凰周刊》(10月25日)登载《遥远的西南联大》一文,记录大陆学界寻找逝去传统的努力。商务印书馆、西南联大,为中国近代化刻下过重要的精神烙印。

那些珍贵的历史原点,却因为今人好喝“兔子汤的汤”的恶习而渐行渐远,今人即便偶尔想起,也只将其奉为精神幻象,以宽慰现实之哀怨。亦有更为不堪的,有人堂而皇之将古人的材料东拼西凑,左粘左贴,制造成果的速度、兑水注水的热情令人咋舌。

我有时候想,越往后,大家会不会都以为“兔子汤的汤的汤”才是“兔子汤”,于丹就是孔子庄子转世,易中天就是关公刘备显灵,打了蜡的米才是靓的米,注了水的肉才是好的肉,赚了银两的少林才是真的少林呢?扯远了,我的意思是,在打捞传统碎片、接受异域文化的时候,为了身心健康着想,还是少喝隔夜“兔子汤的汤”为妙。

不过,倒不必过于悲观。A君去信冯象先生,大致是对大陆学界及大学不太满意,并对上帝“性别暗示”、译经可否是“教会的专利”等问题存疑。冯象撰文《上帝什么性别》以供“A君惠览”,该文刊《书城》2007年第10期。冯象在文中以传统解释作答“上帝的性别”,并以版本源流、善本校戡为译本做注正名,最后以历史教训说明译经并非“教会的专利”,其所引所述皆有据可查,绝非意气反驳。1949年以后,中文译经的班子从上海等地退居香江,冯象先生对香港寄予厚望,希望东方之珠可以成为“中国学术的重镇之一”,“决不能因为内地一些大学和学界现时的腐败,就掉以轻心,失去这历史的机遇”。

就像某位睿智的先生对我说过的,再怎么糟的时代,也不是什么事情都不能做的。深以为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凶险,但一个时代亦有一个时代的余地,世俗的善与恶是合一的。最起码,你可以选择喝“兔子汤的汤”,同样也有机会喝“兔子汤”,谁也不具备绝对的能量搬走所有人的汤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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