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林点将录·正榜头领之二十八
陈直(1901-1980),原名邦直,字进宧(宜),号摹庐、弄瓦翁;江苏镇江人。
自王国维在《古史新证》讲义中倡言“二重证据法”,主张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举世奉之为圭臬。而用此法校理史料,最有成就者当推于省吾、陈直二氏。大抵于氏以甲骨金文校证群经、诸子,为先秦之学;陈氏则以简牍、器物、玺印、钱币等铭文校证史部,为秦汉之学。于氏有《双剑誃群经新证》、《双剑誃诸子新证》、《泽螺居诗经新证》,陈氏有《汉书新证》、《史记新证》,皆以“新证”为名义,而继踵《古史新证》者。
陈氏出身贫困,自十三岁起苦读《史记》、《汉书》,以后每两年即通读一次,二十余岁已撰《史汉问答》。抗战时寄居西北,供职于金融机关以谋衣食,发现当地所出的秦汉遗物,颇有足以订补正史者,乃因地制宜,极力搜罗各类零散的器物铭刻,后来汪宁生称他“对关中秦汉的每块砖头都是熟悉的”。凭此积累,返以校读《史》、《汉》旧文,就能左右逢源,先后完成两种《新证》,于职官、地理、名物、制度、物价、字体等发明甚多。
他自述其方法,是“以本文为经,以出土古物材料证明为纬。使考古为历史服务,既非为考古而考古,亦非单独停滞于文献方面”,即以文物证文献,“使文献与考古合为一家”,遂在《史》、《汉》研究“历时二千年之久,经过数百家之众,已绝少剩义”的情形下,独辟蹊径,成为司马迁、班固的功臣。
不过,总观陈氏一生所著,则在出土文物方面更多更杂:于简牍,有《居延汉简综论》、《居延汉简解要》、《居延汉简释文校订》、《居延汉简系年》、《敦煌汉简释文平议》;于瓦当陶器,有《关于秦汉陶录》、《秦汉瓦当概述》;于铜镜、玺印、封泥、刻石、钱币、壁画、佛像等形形色色,皆多有考论,汇辑于《文史考古论丛》;而《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一编,亦以出土材料为主干,综述经济、手工业及矿业的佚史。其他古籍方面,尚有《盐铁论解要》、《三辅黄图校证》等,大体近于《新证》,虽以传世文献为本位,实亦多得力于出土遗物的旁证。故论陈氏学问的功力,可谓“地下”与“纸上”并重;但论其学问的取向,实重“地下”过于“纸上”;他指己作“题目建立在历史上,证明取材在古物上”,即谓其最主要的凭藉实在“地下”也。
按:于省吾认为“地下资料和先秦典籍两者还应该有主辅之别,即以地下资料为主,典籍为辅,才能得出真正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这主要是因为地下出土的古文字资料和其他考古资料是原封未动的最可靠的资料,这和辗转传讹不尽可据的典籍记载是有主辅之别的”,此为于氏的自我总结,亦近乎陈氏的宗旨。
陈氏治学,虽以秦汉时代为长,但于先秦时代,亦深有根底;早年所著,除《汉晋木简考略》、《汉封泥考略》外,又有《楚辞拾遗》、《列国印制》、《周秦诸子述略》等,皆属先秦之学。晚年重操故业,复由秦汉返溯先秦,研治诸子、金文,分别有《读子日札》、《读金日札》之作,虽嫌零碎,亦可补“双剑誃新证”之未及。
按:陈氏早年与兄邦福(字墨迻)、堂兄邦怀(字保之),皆受罗王之学影响而治甲骨文,邦福有《殷虚甄微》、《殷契说存》、《殷契琐言》等,邦怀有《殷虚书契考释小笺》、《殷契拾遗》、《续殷礼徵文》等,而陈氏当时亦有《殷契剩义》。惟以后邦福、邦怀多守旧辙,所得碎小;陈氏则另立门户,而成其大。今《读金日札》以邦怀书信冠于首,以邦福《墨迻遗札》附于后,正是兄弟三人相与论学的旧梦重温。
又,陈氏本名邦直,与清室遗老陈曾寿次子同名同姓;彼陈邦直曾任职(伪)满洲国,编著有《罗振玉传》、《郑孝胥传》、《曼殊雅颂》,故陈氏改作今名,当为避嫌疑耳。
诗曰:弄砖弄瓦未曾闲,补史犹能校马班。谁续观堂新证法,陈翁于叟各追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