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五:慈禧的“两个不宜”断送了大清国的前程

 

本来,大清是可以挟三代领导人持续盛世的余威,一如央视所言,在中国“再活500年”的。然而,这一美好前程,被慈禧的“两个不宜”断送了。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

慈禧接报后,指出:“不宜为变革设立时限,也不宜强行推动变革”。

于是乎,大清重振国威的这一缕曙光,在慈禧的“两个不宜”训示下,于百日后化为历史的悲尘。

事实上,慈禧的大清并不是不要变革,只是不喜欢激进式变革。因此,尽管慈禧一手干掉了百日维新,另一手却在始终不断地推进“变法”。而且那一系列改革举措,不但涵盖了当年光绪变法的全部内容,很多方面还过之而无不及。

但后来者并非一定“居上”,甚至会跌入古罗马执政官塔西佗说的“陷阱”:“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和坏的政策同样地会得罪人民。”当大清错过改革的机遇期后,这些改革已经再得不到民众的呼应。泱泱大清,就这样于百日维新被干掉13年后,在不断推进“渐进式变革”时轰然倒塌。

慈禧作为近代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先驱,给个人,给大清,留下的都是千古遗憾。这也是大清的改革模式给今天执政革者的启迪:改革必须设立时限,改革也必须强行推动。

历史的惯性证明,执政者总是难以在历史提供给他们的机遇期作出自己的判断。在他们认为自己有力量的时候,他们还想获得更多的东西;可当他们失去力量不得不忍痛丢掉一些东西的时候,危机已经暴发了。

因此,作为执政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就是:在局势还未失去控制的时候,尽快走出“底线心理”,为改革设立时间表,并强势推动改革进程,以防止社会堕入“玉石俱焚”的无序状态。

如果由于执政者的短视,让中华民族再次走入万劫不复的“历史周期率”,我们今天的“盛世”同样只会徒然成为后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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