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戒与玫瑰

 

色,戒。是李安的色,张爱玲的戒。电影《色,戒》的高潮是视觉上的,是它的色欲,是媲美AV的床戏,是瑜珈式的高难度体位;而小说《色,戒》的高潮是心理上的,是易先生买那枚六克拉粉红钻的时候,是王佳芝的心乱如麻,是那一句低声的“快走”。

所有的铺陈都不过是前戏,直到王佳芝忽然感觉,“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才达到故事的高潮。

在间不容发的一瞬,钻石恒久远,挡住了死亡;爱如潮水,淹没了政治。张爱玲通过这倒海翻江的一幕,希望在正邪之际,在忠奸之际,能保存一分个人情感的余地。但政治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六十多年前的抗战时期,陈铨曾有四幕话剧《野玫瑰》,在国统区风靡一时。《色,戒》的易先生是汪伪特工首脑丁默邨的化身,据说《野玫瑰》的王立民则是影射华北傀儡政权领袖王克敏。同样是抗日锄奸的题材,同样是烟视媚行的特务J,同样是风月版的无间道,同样是与敌同眠,那不正是一出舞台版的洁本《色,戒》吗?

跟作为抗战文学的《野玫瑰》对照,更可见《色,戒》超脱于抗战的意蕴。

“野玫瑰开得多有精神!虽然没有人欣赏它,它并没有憔悴!”所谓“野玫瑰”,代表了女主角夏艳华,出身美艳舞女,实为国民政府特工,为了政治需要而委身于沦陷区伪政委会主席王立民。从表面的结局看,《野玫瑰》与《色,戒》正相反,女特工令伪主席与伪警察厅长自相火并,顺利完成了任务。不过,伪主席并非死于女特工之手——他得了一种跷蹊的怪病,一旦发病,则视力与心智俱失;当他杀掉警察厅长后,怪病发作,遂服毒自杀。如此一来,“野玫瑰”就不必辣手杀夫,在民族大义之下,多少存留了一丝夫妻情义。

《野玫瑰》维持了最低限度的情,而《色,戒》则戏剧性地放大了情。陈铨不敢直面个人价值与民族价值的冲突,“野玫瑰”兵不血刃,显示出他在理念上的退缩;相比之下,张爱玲则让个人价值与民族价值迎头相撞,王佳芝的抉择,恐怕也代表了张爱玲的抉择——她并不想以个人价值取消民族价值,只是,她终不愿为了民族价值而牺牲个人价值。在她,应是政治的归政治,情爱的归情爱吧。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只要这样,就够了。对于王佳芝,对于张爱玲,这是最重要的。即使他是汉奸,可他毕竟爱我。《鹿鼎记》第三十二回,陈圆圆回忆吴三桂时说:“他说人家骂他是大汉奸,可是为了我,负上了这恶名也很值得。我很感激他的情意。他是大汉奸也好,是大忠臣也好,总之他是对我一片真情,为了我,甚么都不顾了。”陈圆圆这番表白,简直可作“这个人是真爱我的”那句话的笺注。这是陈圆圆的逻辑,是王佳芝的逻辑,也就是张爱玲的逻辑啊。

说《色,戒》是对张爱玲与胡兰成关系的投影,当然只是附会;但如果说,《色,戒》透露出张爱玲对她与胡兰成关系的自我审视,却不见得是牵强的。胡兰成是易先生在政治上的同党,她可以不管;但胡兰成成为易先生在情场上的同类,她就不能忍受了。情爱不会被政治毁灭,情爱只会被情爱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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