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子游: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制度”不是专制独裁?

 

2007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和”八大民主党派”的制度是”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近现代政治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盲目照搬别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模式,是不可能成功的;实行专制独裁统治,违背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也必然要归于失败。”《南方都市报》因此在醒目的报头上刊出”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一时之间,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成为海内外关注的焦点。

《中国的政党制度》一边称道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一边又声称”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显然,是在否定1949年后一党长期把持政权的制度是专制独裁统治了。如果中国现在果真不再是专制独裁统治,自然是国之大幸。但是,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看法不同,今天无论是国际主流舆论,还是中国已经觉醒的公民们,无不视中国现行政制是专制独裁统治。到底哪一方对呢?

要搞清楚中国现在是不是专制独裁统治,先得弄清楚什么叫作”专制独裁统治”。

“专制””独裁”二字现在通常混用,其实两者并不完全等同。先说专制。”专制”是个带有轻蔑意味的词,最开始出自古希腊哲学家,其中最著名的要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这师生二人把专制用来定义一种东方式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处于主奴关系的统治形式。专制的这个定义延续了两千余年,直到十八世纪,法国人才第一次把专制的概念运用于欧洲国家。孟德斯鸠扩展了专制一词的内涵,把它应用于统治者对人民拥有全部权力,人民只能在恐惧中完全被动 服从的政府。孟德斯鸠认为,一切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或其中两权 于一身的政权,都是专制暴政。黑格尔和马克思继承并发展了孟德斯鸠的理论,把专制这个称谓用于仅有统治者是自由的,其他人都不自由,统治者管理着所有公共工程的一成不变的社会。20世纪,卡尔.威特福格尔创立了一套东方专制的修正理论并应用于前苏联。现在,国际最权威的政治学词典对专制的解释,一般都是指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这样的政府对全体国民实行不由分说的专横统治。

再说独裁。”独裁”指的是统治者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社会,全然不顾其成员的意愿。独裁政府有三个公认的主要特征:公民讨论和投票的决策方法几乎或全部由当权者决策的方式所取代;过于集中的权力缺少宪法上的制约;统治者所宣称的权威不必也不是来自于被统治者的认可。

在当代,独裁与专制两词通常混用,所有完全不受宪法或法律限制的统治都被人们冠以”专制独裁”。在专制独裁统治之下,统治者体现主权和国家权力,其权力不能受到挑战,也没有任何确定的范围,是专横而且无拘无束的。在国际舆论和学术界中,所有强加的统治,所有以专横的方式行使权力的政府,一般都被视为专制独裁。

搞清楚了专制独裁指的是什么,再来看看中国的现实。首先看政党间的实际关系。1949年后中国的政党制度,号称多党合作,共产党与”八大民主党派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但每个”民主党派”里要设中共党组,大事由中共党组控制。每个”民主党派”必须明确声明接受并拥护中共产党的领导,只能”参政议政”,永远放弃执政的要求。这种多党合作制度,党与党之间肝胆相隔了一层”你的都是我的,我的与你无关”的膜,一方长荣不衰,另一方屈辱独享,实际上是一党独大,所谓的”民主党派”只是跟班罢了。其次,从领导的对象来看,中国被号称人民当家作主,但人民得接受中共的领导。1949年后,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政治实践,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领导一切。中共中央政治局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国务院,司法机关最高法院,各地各级地方政府,无一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领导之下。从权力的范围来看,中共中央政治局拥有不受限制不受任何约束的巨大权力。举凡国家宪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宣战与缔约、地方政权、民族自治区、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外交事务、国防……,无一不受中共中央的”领导”。不仅如此,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行使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权力”,这样一项无限的权力,事实上也为中共中央所占有。

这样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不是专制独裁统治?我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官员们,如果再还回答不上来,那就真是太饭桶了。

在这里顺便再说说所谓的集体领导问题。由马克思列宁等创立的共产党一党专政政治制度,为规避”专制独裁”之名,获取统治合法性,实行所谓的集体领导,以为权力由数人执掌比一人执掌安全,数人统治自然避免了”独”夫之裁。在此暂且不论集体领导在很多时间内实际上都沦为党首个人专擅,只说这集体领导的制度,在理论上就是站不住脚的。政治局集体领导,并不表明就不是专制独裁,也不表明这样的”集体领导”比一个皇帝更好。早在两百多年前,美国《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美国开国先贤之一汉密尔顿就深刻地阐述道:”政府的一切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均归于立法机关。把这些权力集中在同一些人的手中,正是专制政体的定义。这些权力将由许多人行使,而不是由一个人行使,情况也不会有所缓和。一百七十三个君主一定会象一个君主一样暴虐无道。””行政权集于一人更易于加以规范;人民的警惕和监督只有一个对象,这样就安全得多;总之,执掌行政权的人越多,越不利于自由。”汉密尔顿认为:”若干个人的地位和影响联合到一起,比其中单独某个个人的地位和影响,必然对自由形成更大的威胁。 “权力由数人掌握比掌握在一人手中更易被滥用,权力被数人滥用比为一人所滥用危害更大,因为一个人掌权,唯其只有单独一人 ,就会更密切受到监督,更容易遭到嫌疑,也不可能象许多人一起那样联合起来形成较大的影响。如果为了增加统治者人数,给总统设立什么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一般都只能有碍其正确行事,往往成为其错误行事时的工具和同伙,而对其缺点则常起掩盖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官员们由于无知,瞎猫子撞到死老鼠,居然政治正确了一回,讲出”专制独裁统治必然失败”这样的道理来,结果却是出尽我党洋相。优秀的《南方都市报》的报人们,及时利用国务院新闻办官员的无知打擦边球,这个球擦得妙!擦得实在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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