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晓明:多党制是造成腐败的主要原因吗?

 

最近,社科院政治学所副所长房宁在《北京日报》撰文论述多党体制对反腐败的功效,题目是《多党制是反腐败的灵丹妙药吗?》。

房宁不仅称多党制不能防治腐败,他更进了一步,他认为多党制反而是造成腐败的主要起因之一。为了说明他的论点,房宁列举了美国、台湾的多党体制是如何造成腐败,按房宁的原话:“从美国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以及其他一些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看,两党或多党政治不仅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反而是诱发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顺着房宁之多党制诱发腐败的论点,应该很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今的美国应该世界上的腐败之都,而那些多党执政的欧洲民主国家,包括瑞典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都应该是非常腐败的国家,但这样的结论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房宁也并非能够如此地睁眼说瞎话。因此,房宁接着写下这么一段话:“西方政治制度中对腐败进行遏制的机制主要不在政党政治中间,而是主要通过行政体制中的权力分解与制约。也就是说,腐败问题主要是通过政权与行政体系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而逐步得到控制和解决的。”房宁用这样一段话就巧妙地连通了这样一个逻辑,多党制的政治制度造就了腐败,而政体中的分权却抑制了腐败。

为更详细地说明美国两党制是如何造成腐败,房宁特别提到所谓的1800年开始的美国两党制度下“政党分赃制”。按房宁的描述,当时的美国,政党一上台就大批任命自己党内的官员,然后这些官员就大肆的贪污腐败,由于两党要轮流执政,因此在台上的官员就毫无顾忌的贪污,否则的话,就再也没有机会贪污,此外,除了官员贪污,执政党也大量掠夺资源,巩固自己政党的势力。房宁提到188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詹姆斯。加菲尔德当选美国总统,加菲尔德立志废止“政党分赃制”,结果上台没几天就被暗杀,许多人怀疑加菲尔德是被求职未成者杀害,也就是说,那杀手眼见分不着赃,就把阻止分赃的加菲尔德给杀了。到此,房宁就结束了对美国两党制造成腐败的分析,给读者的感觉就是,美国政界在1880年的腐败一直延续到今天美国多党制政体。

房宁明显地夸大了美国政界在19世纪的腐败,并且,非常重要的是,房宁有意或者是无知地忽略了美国民主进程在19世纪对美国政坛的重要影响。

在殖民时期的美国,拥有财产或者向政府纳税的人才有权参加投票。在美国获得独立以后,以杰弗逊为首的一群国父仍然坚持这样的财产下投票权,如此对投票权的定义来自一个 “社会中有份额”的概念,在社会中有份额的人才对社会有责任感,而那些在社会中没有份额的人却可能对社会造成混乱。显而易见,那样的民主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而是一种财产拥有人的共和体制,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一部分白人有那样的投票权利,由于财产作为投票的前提,当然利益就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在1815年,安德列。杰克森(后来也当选为美国总统)发起了大众民主运动,开始了从财产拥有者共和到大众民主的变革,各州纷纷废除了财产拥有对投票权的限制,虽然更多的人可以参与投票,但那也仅仅限于白人男人,女人和少数民族并没有投票的权利。从某种程度上讲,没有全民参加的民主制度本身就有极大的缺陷,并造成一些利益瓜分下的腐败现象。事实上,美国的政党产生的主要目的正是要通过政党的组织形式让普通投票人组成更大的势力,去挑战那些有钱、受过教育、有传统社会势力的人,因为在没有政党的情况下,普通的选民的势力就显得非常微弱。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所有的公民都拥有民主选举的权利,每一位公民都能够通过选票行使民主制度给予的权利。

房宁为论证多党制不能防治腐败,反而造成腐败的论点,他方便地选择了一段美国政界19世纪的历史片断,并试图以这样一个片段去代表今天的美国,以便否定多党制的政体,但那样的论证不仅有历史的局限,而且受到现实的批驳。

事实上,虽然美国有两个主要的政党,但政党的数目上百,更重要的是,政党内部的初选打破党内的垄断。在美国两党轮流坐镇、分赃的论点中,房宁暗示出这样一个逻辑,只要一帮人占领了一个政党,他们就可以胡作非为、随心所欲,因为即便他们被另外一个政党击败,他们仍然能够占据自己的政党,等到下一次上台,接着再贪污腐败。事实上,由于有党内初选,可以说美国并非完全是两党执政,不同的理念的候选人可以参与一个政党的初选,甚至一群人或一个运动可以改变一个政党的主张,在美国的历史上,民主党与共和党的理念和主张几乎是交换了场地,比如,民主党曾经是主张小政府的政党,如今的民主党却是支持大政府的政党,那就是因为外部力量进入到民主党里面进行了改革。换句话说,如果一批人对两党的理念和主张都不满意,他们可以有两个选择,一是成立新的第三政党;二是进入民主党或共和党,对其进行改造。从美国的政治历史来看,第三政党从来没有成功的例子,对两大政党进行改造却有不少先例,里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成功地将共和党改造成更加保守的政党,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美国一直是两党执政的主要原因,美国的宪法并没有规定只有民主、共和两党才能执政。更重要的是,初选可以让党内更优秀的候选人去与对立党派进行竞争。

在房宁的论述中,他给出了两个重要的结论,一是多党制就是腐败的重要起因之一;二是政体的分权抑制了腐败。但是,房宁没有提到的是两者的关系,即多党制与政体分权的关系,这其实是房宁论证的最大漏洞。

毋须置疑,政体分权是抑制政府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没有多党执政的体制,政体分权就几乎是一句空话。按美国的情况,如果政府、立法、司法三权都归于一个政党,相互的制约、限制根本就难以实现。司法系统是三权分离中的一个分支,最高法院是美国解读美国联邦法律的最高权威,最高法院的法官是终身制,当有法官退休的时候,总统有权提名接任的候选人,但必须经过参议院的确认,法官才能上任,历史上多次出现总统提名没有通过参议院确认的事情,参议院反对者主要来自总统的对立党派,如果所有的参议员都与总统同属一党派,这样的确认过程就容易多了,如此一来,最高法院的法官就可以由同一党派提名、确认。虽然,最高法官是按宪法办案,但对于许多灰色地带以及受理什么样的案子,那就失去了平衡,完全有可能偏向一个政党。

岂止是司法系统这样独立于政府的机构,就是政府自己的重要官员也需要参议院的确认,比如司法部长等。前一段时间,布什政府的司法部长冈赞拉斯不得不辞职,其实是被参议院民主党人逼下台的,几年前,冈赞拉斯上任后,司法部辞掉了几位克林顿政府留下的律师,那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总统有权选用自己的律师,但那件事情还是被民主党盯上了,他们提出司法部辞掉律师是出于政党需要,而其中的某位律师正在办一件有关共和党政客腐败的案件,布什政府辞掉那位律师是为了庇护腐败的共和党政客,当然,布什政府对此坚决否认,但最终冈赞拉斯还是得走人,几周前,布什提名一人要接替冈赞拉斯司法部长的位置,名字刚出来,参议院的民主党人就表示反对,布什知道过不了参议院的关,就换了另外一人,民主党对新的提名也是严加审核。如果参议院里都是共和党的参议员,那参议院就是失去了分得的权力。

在美国的历史上,在一些时期内,政府与国会都由一党领导,比如共和党人担任美国总统,共和党是国会的多数党,在那样的时期里,一个政党的权势相对大了许多,政党之间、政体之间的平衡和制约就小,比如,从2000年至2006年间,共和党就控制了白宫、国会、并任命了两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在这段时间内,由于共和党大权在握,政府的开支失去控制,布什政府与国会相互“鼓励”的花钱,布什没有否决国会的一项开支法案,国会也都满足布什政府的开支需要,国会山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贪污腐败,虽然两党都不清白,但由于共和党更有权力,更多的腐败出现在共和党政客的身上,这些腐败大多出现在2004年的大选之后,因此,2004年的大选中,共和党并没有丢掉白宫和国会,但是在2006年的国会中期选举中,共和党却惨遭大败,失败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共和党政客的腐败,另一个原因就是选民要一个有更大制约的美国政界,他们成功地把国会参、众两院都交给了民主党,而白宫仍然属于共和党。

许多美国的选民认为,白宫与国会由两个不同的政党控制更加合适,上世纪九十年代,克林顿担任总统期间,共和党却控制国会,两党在制约中进行合作,为选民办了不少的好事和实事。两党的平衡、制约不仅在联邦政府这一层,而且还在地方政府,在美国的许多州,许多选民送共和党政客去联邦做事,但选出民主党人做自己的州长,这无疑都是为了分权、为了防治腐败。对于防治腐败,美国独立的媒体应该是一个主要力量,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两党的竞争让党派都盯住对方是否腐败,这比党内自行清理门户更加有效。最近,印度裔的第二代移民、36岁共和党人巴布。剑多当选为路易斯安娜州的州长,就是因为过去这些年民主党的政客在该州太为腐败,他们并不能自行清理门户,选民就把共和党人推上台去进行改革,而巴布。剑多的竞选纲领就是要改变州政府的腐败。

人间没有天堂,世上的任何政体、制度都有缺陷,多党制度也避免不了腐败,但历史和现实已经证实:大众民主、多党政体在代表民意、防治腐败上有许多优势,当然,国家的民主之路是一个渐进和艰难的过程,不同国家更有其自身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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