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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8日狱委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道/ 陕西民主人士赵长青,星期二五年刑期期满出狱,亲属和一众西安的民主人士往陕西省渭南监狱迎接。赵长青出狱后接受本台专访表示过程顺利:“ 昨晚上吃完饭我就把碗给砸了!今早也没吃,那些干部就带我把手续办了,跟我说希望我出来以后先解决自己的问题,向经济等问题。我觉得这也是他们的工作,我能理解。出狱 这个过程还是比较顺利的。 ” 赵长青02年起草《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提出平反六四,推进全民民主选举等政改要求,并征集全国各地约两百民主人士的签名。事件引起了海内外极大反响,直接导致当局十六大前夕对他进行监视居住,其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赵长青在狱中一直拒绝认罪,也不服从狱方对罪犯的管制条例,如参加升旗仪式和唱《社会主义好》等歌曲,因此他四次被处以关禁闭的处罚,总共时间长达十个月。他说:“因为给我定的这个罪本身是不合适的,是不对的,所以我的行为和监狱管理发生了冲突,我只能接受人家的惩罚了,监管、禁闭呀,前后四次,两次两个月,两次三个月,一共是十个月。” 02年这次是赵长青第三次因民主事业坐牢。作为”八九”学运领袖之一,外高联联络部秘书长赵长青曾被关押于北京秦城监狱4个多月;1998年赵长青因竞选地方人大代表被国安逮捕其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01年出狱后他继续活跃于民主和维权领域,直到02年十月再度被捕。 在这次失去自由五年零二十一天以后,赵长青对民主事业的追求并没有改变,他说这是自八九年就已经锁定了的目标:“我是第三次坐牢,八九学潮,我在北京被关过四个月,对我的人生是一个里程碑,我的理想既酝酿于学潮,也酝酿于秦城监狱。自从我二十岁起选择了这个事业这个方向,我是把它当成一个非常崇高的事业去寻求的,咱不是说小孩过家家。” 在狱中以至出狱后赵长青都没有申诉的打算。他说,除非等到国家真正实现民主法制才会考虑:“因为我知道申诉没有用,我不想做无用功。在中国实现了民主化转型以后,我们会把这个问题提交给国家,进行公正的,符合法制社会规范的一种裁量。但现在我没有这个想法,我上一次被判刑就没有做上诉和申诉,这一次也没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