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在凤凰卫视《锵锵三人行》节目中,凤凰卫视派赴山西省洪洞县采访矿难的女记者雷宇,讲述了自己在采访过程中被骗、受阻、采访器材被损坏等亲身经历,节目并且播出了现场录像资料。
雷女士的讲述语气平和,窦文涛的愤怒则掩饰在表面的嬉笑怒骂背后,而同样满脸笑容的梁文道则不时似轻实重的敲敲边鼓。应该说节目依然一如往日散谈、轻松的风格,但这一次,那份散淡和轻松却又是如此令人心情沉重。
在造成105名生命无辜逝去的惊天矿难发生后,在洪洞县又上演了怎样的一幕?根据当事记者雷宇的讲述以及笔者或许并不牢靠的记忆,可以描述出这些细节:凤凰卫视记者在赶赴矿难现场时遭遇到16道关卡、问路时被警方人员指向相反的方向、央视《焦点访谈》记者采访同样受阻、现场阻止记者采访的人员身着警服、记者的采访器材被毁坏、记者身穿的衣服被撕破……
对于这样的一幕,该如何的解读?
十七大报告中“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声音言犹在耳,洪洞县即上演了至少也是粗暴的阻挠记者采访的一幕,为什么?而如果人民连得知真相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话,上述四项权利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在其就洪洞矿难向全市人民的道歉书中言:“临汾因煤而发展,但又为煤所困扰,走出事故阴影,消除不良影响,需要我们倍加努力工作。”笔者不知道阻挠记者采访是否也是“走出事故阴影,消除不良影响”的题中之义?但笔者以为,临汾之所以会“为煤所困扰”,从这些记者的遭遇中也不难窥得一斑,那就是地方的某些权力为了维护一己之私利,甚至已然不惜疯狂。
采访被阻挠,甚至记者在采访中遭遇人身暴力侵害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新闻采访报道对媒体是权利而不是权力。抛开《宪法》中言论自由的规定,以及一般宪政意义下的新闻自由不论,就依据十七大报告而言,可以说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权利来自于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然而,现实中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权利却似乎可以被权力粗暴的,甚至是暴力的随意践踏,任意剥夺。从某种意义而言,这种剥夺和践踏也就意味着对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剥夺和践踏。而更可怕的是,当人民的权利一次又一次的被践踏和剥夺时,人民会发现自己的权利竟然常常难以得到某种有效的保护,尽管保障那权利是被明文写进了党的十七大报告之中,尽管当前全党、全国上下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就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说洪洞矿难是五毒俱全,笔者不知道上述权力对新闻采访的阻挠是否也算其眼中的一“毒”,但笔者相信,如果这种权力对权利的践踏和剥夺能够不再发生,则即使难以彻底杜绝矿难的发生,也一定会有助于矿难的减少。
矿难发生后,临汾市市长李天太公开向临汾全市人民道歉。笔者仔细阅读了李天太市长的道歉书,然而意料之中,也是令人遗憾的是,那道歉书中对这种权力对权利的剥夺竟然是不着一词,似乎在洪洞县、在临汾市从来没有发生,今日不会发生,将来更不会发生这种权力剥夺和践踏权利的一幕。似乎这种权力对权利的剥夺和践踏就和矿难没有任何一点关系。然而,本质上矿难不也正是一种权力对权利的剥夺和践踏吗?其实,在笔者看来,正是因为矿难是权力对权利的剥夺和践踏,才会有矿难发生之后,权力为了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渡过危机,从而不惜疯狂,继续上演对权利赤裸裸的剥夺和践踏。
李天太说“这起矿难,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教训极为惨痛。”这话的确不错,但笔者更想说的是,对新闻媒体采访矿难的暴力阻挠,或许是比矿难本身更为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如果说矿难牺牲的是105名公民无辜的生命,则这种行为则无疑是对全天下人民权利的剥夺和践踏。
究竟是谁?又是为什么?就竟然会走到如此疯狂的地步,以至于就敢于如此公然的、赤裸裸的剥夺和践踏天下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