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我于11月21日得到CT检查报告,结论是不能排除肿瘤。经过省城几位权威专家诊断,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手术切除“阴影”部分,因此,我于12月5日睡到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的手术台上,由著名的胸外科专家王化生和他的助手张所林操刀,切除了病灶,活检报告是“右肺细支气管肺泡Ca,周围型,切面积2×1.5cm,Ca距支气管断端甚近,未查见肺门肿大淋巴结。”我于术后第8天拆线,第9天出院。医生护士都认为我是康复最快最好的病人。)
我住了十来天医院,切除了右肺的中叶和上叶的少部分,清除了可能导致肺癌的隐患。回到家中,打开电脑,读了昝爱宗写的《2007年最无赖的衙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深有同感。既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许诺,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可是在事实上却有一个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那里凌驾宪法之上,君临天下,可以肆意践踏宪法,可以任意剥夺公民的这些权力。
现在是我手术后的第12天,已经可以敲打键盘了,因此作为一个肿瘤患者,忍不住要说话。
笔者,今年,2007年,把在网上发表的文章,结集为《历史大视野》第一集第二集,自费印刷,以赠送朋友阅读交换,结果于5月9日被济南市新闻出版局查抄,各973本,随后又转至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处理。他们说,我的书是非法出版物,应该销毁――但至今仍然悬挂着未予结案。我问:请问你们是根据哪部法律的第几条认定?他们说:你们山东大学有法学院,你去咨询一下,他们会告诉你的。我实在感到奇怪,难道执法者可以拒绝回答他们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吗?我请教一下法学界的朋友:世界上有这样的法律玩笑,要由被处罚者自己去寻找法律自证其罪吗?假若这样,任何警察、法官都可以把想要治罪的人置于死地。
可是,这样的玩笑就发生在中国,发生在方志敏烈士一往情深梦寐以求的“可爱的中国”。72年前,我还是一个怀抱中的婴儿,一位中共领导人方志敏在国民党的监狱里写下了永世长存的名文《可爱的中国》。他说:“目前的中国,固然是江山破碎,国弊民穷,但谁能断言,中国没有一个光明的前途呢?不,决不会的,我们相信,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中国民族在很早以前,就造起了一座万里长城和开凿了几千里的运河,这就证明中国民族伟大无比的创造力!中国战斗之中一旦斩去了帝国主义的锁链,肃清自己阵线内的汉奸卖国贼,得到了自由与解放,这种创造力,将会无限的发挥出来。到那时,中国的面貌将会被我们改造一新。所有贫穷和灾荒,混乱和仇杀,饥饿和寒冷,疾病和瘟疫,迷信和愚昧,以及那慢性的杀灭中国民族的鸦片毒物,这些等等是帝国主义带给我们可憎的赠品,将来也要随着帝国主义的赶走而离开中国了。朋友,我相信,到那里,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欢歌将代替了悲叹,笑脸将代替了哭脸,富裕将代替了贫穷。康健将代替了疾苦,智慧将代替了愚昧,友爱将代替了仇杀,生之快乐将代替了死之悲哀,明媚的花园,将代替凄凉的荒地!这时我们民族就可以无愧色的立在人类的面前,而生育我们的母亲,也会最美地装饰起来,与世界上各位母亲平等的携手了。
这么光荣的一天,决不在辽远的将来,而在很近的将来,我们可以这样相信的,朋友!”
我有幸成了方志敏的“后来人”。当我们唱着“解放区的天,是蓝蓝的天”的时候,我,一个15岁的少年,成了青年团在上海的首批团员。16岁半就响应我们衷心信任的共产党的号召,参加“抗美援朝”。可是,几年之后,我就成了政治运动的对象。毛泽东时代是说你有罪就有罪,无罪也有罪。时移世易,我们进入了改革开放的黄金盛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逻辑依然是说你犯法就犯法。要问法律依据请自己找!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无赖衙门堂堂正正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混蛋逻辑!世界上有这么一个国家要由罪犯“自证其罪”的吗?要是有,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最近,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上又许诺给予公民表达权。可见,我国宪法承认,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法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表达权属于公民基本权力。 言论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权。宪法又特别标示要“保护公民的人权”。
呜呼!60年前,我们唱着“向着太阳,向着自由,向着新中国,发出万丈光芒”奔向“新中国”!可是,新中国却是一座剥夺自由,剥夺人权的黑暗地狱,一座没有铁丝网的奥斯威辛集中营,一座由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政治警察担任鹰犬的红色白公馆。如果方志敏地下有知,看到几十万知识分子打成胡风分子、右派分子,看到4000万饿殍载道,看到毛泽东把他的战友高岗、刘少奇、林彪整至死地,看到人民子弟兵驾着坦克车在首都屠城……他会认可这就是他以生命追求的光明的中国,自由的中国,解放的中国吗?一个“可以无愧色的立在人类的面前”、“与世界上各位母亲平等的携手”的中国吗?
我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郑重要求:还我言论自由,还我出版自由,还我《历史大视野》,还我抄家物品!
(2007/12/17于山东大学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