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阳地委书记路宪文再揭“信阳事件”真相(下)

1958年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河南代表团在大会的发言中(杨蔚平),以“右倾机会主义是当前河南的主要危险”为题目,揭发批判了潘复生在河南反对农业合作化,反对统购统销,唯条件论,制造悲观情绪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中央在会上撤销了潘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和军区政委的职务,在河南全省群众中公开开展了反对潘复生的运动。在批判潘的过程中联系潘展开了对杨珏、王庭栋的所谓错误的揭发和批判。与此同时,河南省委发起了全国著名的放卫星运动,以放卫星当炮弹,反对潘的右倾。河南省办起了小麦产量展览馆,各地区农业局长带技术人员在省里办各自的版面,省农业厅长组织各地区农业局每天向县里打电话落实亩产量,各地区互相观望攀比,小麦亩产量很快由110斤增长到200多斤。这样,边放卫星边提高亩产量,开了大放卫星大刮浮夸风的先例。当时在全省范围内到处抓小潘复生,插红旗,拔白旗,刮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把河南的左倾思想推向了高潮。

在反潘、杨、王的基础上,1958年秋,在河南实现了人民公社化、食堂化、掀起了大办钢铁运动。

河南的第一个卫星是遂平县委书记赵光的试验田,亩产1千多斤。这是河南日报记者到当地采访,根据村干部的汇报放的,试验田的主人赵光竟然不知道。遂平嵖岈山人民公社韩楼大队妇女队长亩产3400多斤的卫星,也是河南日报记者亲自采访后放的。地委,县委均是看了报才得知的。西平城关公社放了亩产7300多斤的卫星,是由公社党委直接报给河南日报社的。河南日报当时是分管农业的书记史向生批的。史曾打电话问我是否有这样的情况,我说不知道。为慎重起见,我问了县委书记,他也不知道。我又派地委办公室主任王秉林带一个工作组去调查,当时因麦已收打完毕,他召开了一个社队干部和老农座谈会,并看了标本麦穗、粮食堆。回来后他把调查所得情况如实向省委作了汇报。第二天,河南日报上就放了卫星。当时省委常务副书记杨蔚平对放卫星有个总结,把放卫星说成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放卫星打破了社会发展的平衡,使后进者向先进者赶上去,然后又放新的卫星,使新的后进赶先进。吴芝圃在《中州评论》上发表了《哲学的跃进和跃进的哲学》一文。杨蔚平还在省委扩大会议上讲:这几年总结了一条经验,春季布置,夏季检查,秋季批判,产量就上去了。事实上,河南的粮食是如何上去的呢?

1958年秋,省委召开地委书记会。会上大家汇报各地的产量,本来就有些浮夸。吴芝圃听后仍很不满意,认为地委书记留的余地太大了,产量决不只这么些,他指定戴苏理主持会议和地委书记再座谈一下,把产量再搞搞。地委书记都知省委嫌少,想让增加,就都拿起算盘,佯装算亩产,实则互相攀比。结果全省产量算到了500多亿斤(原报300亿斤)。吴芝圃高兴地说:这才接近实际,实际还留有余地。

会后吴芝圃到中央开会,向毛主席汇报河南全省产量500亿斤,大丰收(当时全国7000亿斤产量)。毛主席也很满意地说:大家可能留有余地,实际不是那么多,留点余地好嘛!

当时河南省副省长彭笑千,计委主任邵文杰,农业厅长冯鸣臬等6同志曾向省委反映产量有浮夸。吴芝圃在会上批评道:“这些是秋后算账派,思想跟不上形势。”结果这几个同志在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反右倾时,全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

1959年春,在豫东商丘、豫北新乡造成严重的饿死人现象。河南省委并没吸取经验教训,却向中央写了饿死5000人的假报告(实际十几万),当时信阳就曾支援他们每个地区1亿斤粮食。对饿死人的地区领导,只当工作问题轻描淡写地作了批评。然而他们对反映饿死人和浮夸问题的领导干部,则当右倾机会主义批判,说成是造谣、扩大化,是给三面红旗抹黑。

这样颠倒是非,使整个河南的左倾思想愈演愈烈,在干部中造成错觉,造成人们思想的混乱,使大家失去了辩别是非的能力,人人自畏,个个看领导意图行事,说假话。从而形成了在河南全省范围内饿死人的思想根源。

第二,1959年秋信阳地区遭受了百年不遇的大旱灾,晚秋作物播种后一直到收割时期没下一场雨。尤其是水稻受害更为严重,晚稻几乎绝收。这是造成“信阳事件”的客观原因。

59年春,毛主席在视察河北、山东省以后来到河南,召集省、地委书记在火车上开座谈会。主席把一路上听到的浮夸风、“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情况向大家作了介绍,征求河南省委的意见,问是否也有这样的情况。当时地委书记把各自了解的情况如实向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讲:这是严重脱离群众的问题,如果不纠正,发展下去,就会成为左倾冒险主义。当时省委正在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主席建议把公社、大队、生产队的干部召集来听听他们的意见。三级干部会就扩大成为六级干部会(省、地、县、社、大队、小队,共六千人)。基层干部听了毛主席讲话的文件后,非常高兴,纷纷把自己的看法,本单位的情况作了汇报。毛主席又召集地委书记汇报讨论情况。听到干部们都拥护,才放心了。毛主席在会上写了关于生产队管理的要点(顺口溜: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主席还在在郑州召开了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各省书记的扩大会议(二次郑州会议)进行讨论。会后主席到武汉,又给河南省委打电话,询问贯彻情况,并给全国生产队写了一封公开信,即《告生产队干部的一封信》,要求生产队自觉抵制浮夸风,共产风。这次会议后,全省进行了贯彻,以县为单位进行了算账退赔,基层干部和群众情绪高涨,“三风”有所收敛,农村又出现了欣欣向荣的好形势。

59年,河南,尤其是信阳地区遇到特大旱灾,从7月到9月没下一场透雨。广大群众掀起了抗旱高潮,情绪之高历来是没有的。经过抗旱斗争,早秋获得较好的收成,晚秋几乎绝收,这就成为饿死人事件的客观原因。如果当时正确对待这种情况,引导群众进行生产自救,是可以度过灾荒,做到不死人,少死人的,可是当时从省到地、到县,对当时的抗旱情况都估计得过高,群众受灾了还强调丰收。特别是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后,在全省开展了反右倾运动,并强行提前向群众大量征购粮食。在左的思想倾向还没来得及解决的情况下,又反开右了。越反越脱离群众,最终产生了“信阳事件”的恶果。

第三,1958年,“八大”二次会议以后,信阳地区率先实现了人民公社化,继之全国搞起了公社化。从某种意义上讲,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是大面积饿死人的社会组织原因。

58年春天,遂平县嵖岈山的几个合作社想修水库,但是占地、效益等问题不好处理,当时六个乡的干部在一块商量后,把六个乡的合作社结合在一起,成立了一个社,大家称之为集体农庄。各区各县知道后,纷纷要办,当时地委劝阻大家不要操之过急,等等看再说。我还派了地委农工部书记(部长),带工作组去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八大”二次会议上,我在河南的小组会议上发了言,引起了强烈反映。许多同志说这是大好事,建议我写出发言稿在大会上发言。我就写了稿送交大会。由于时间关系,只形成了书面发言。会后毛主席看到了这篇稿,感到很好,就派中央办公厅四位同志和“红旗”杂志社副总编李郁九等住在嵖岈山进行调查研究。李郁九帮助写了《人民公社社章》。毛主席从山东视察回来到郑,中央政治局的谭震林叫遂平县委书记赵光汇报工作。汇报过程中一个记者问主席:“遂平有个集体农庄?”毛主席说:“还是叫人民公社好”,看了李郁九写的社章,毛主席高兴地说:“好得很呀!多年梦想的东西得到了。”紧接着,人民日报以“河南省信阳地区实现公社化”为通栏大标题,在第一版发表新闻报道,同时刊登了《人民公社社章》。我在嵖岈山开了全地区乡党委书记以上的千人干部会议,总结经验,在全区推广。

人民公社以后,首先是大办钢铁、公社化、托儿所、食堂化一起搞了。我受红旗杂志社委托写了《人民公社两个优越性》,在《政治学习》上发表。中央在嵖岈山召开组织部长会。一个月内,全国18万人参观了嵖岈山人民公社,参观其“一大二公”的优越性。当时在嵖岈山讨论吃饭问题,中央工作组提出吃饭不要钱,我不同意,我怕吃饭不要钱,粮食吃光了没有什么交公粮。完不成任务怎么办?中央办公室的人说我太保守了,人民公社粮食多得很,怎么能吃光了?后在省委书记史向生的劝说下,我才勉强同意。当时我们过高估计了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根本没想到,也不可能想到这种社会组织形式诞生后,会对社会产生多大的影响。

人民公社化后,第一个考验是大办钢铁。在全国“以钢为纲”钢铁元帅升帐的时期仅信阳地区就有100万人参加大办钢铁。上蔡、遂平、西平、汝南、新蔡、平舆等淮北几个没矿石县的人,集中分到淮南的确山、罗山、商城、光山等县。淮南的这几个县平均每天要接纳近5万人。可想而知,没有人民公社这种形式,大办钢铁根本搞不成。这正是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优越性的体现。但也是人民公社的这个所谓优越性,又显示出了它严重的弊端。可以这样说,没有人民公社这一组织形式,就不会形成当时那种农民大规模弃农炼钢的局面,也不至于农业生产遭受巨大的损失,即使遭受天灾,信阳地区也不会饿死那么多人。

众所周知,在思想上党一再宣传人民公社是金桥,共产主义是天堂,群众为空洞的宣传所鼓舞,都想马上过上共产主义生活,就勇(踊)跃投入社会化的高潮。但人民公社的生产、生活管理权仅由各级干部掌握,实行计划经济。群众没有了生产管理权、生活主动权,也就没有了管理的积极要求。生产的好坏已不为群众关心,只要有饭吃,有衣穿就行。在生活上,因搞军事共产主义,搞供给制,群众有对党组织的依赖性,不再留生活后路,把铁犁、铁锅等砸了炼钢铁,粮食在场上就直接征购入了国库,群众一点存粮也没有。刚收了粮食,继之而来的是饿肚子,群众坚信共产党不兴饿死人,希望上级会送回粮食吃。但粮食好走不好回呀!加之在食堂管理上,干部利用特权多吃多占,甚至有人把群众的粮食打成烧饼卖钱。这样群众仅有的一点口粮也不能进肚。又由于反右倾,有一切服从人民公社的口号,群众怕拔红旗,插白旗,挨批评,饿着肚子却说吃饱了。芸芸众生饿肚子待粮,粮不可待,终于死于饥荒。人民公社这种与社会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组织形式与泛滥的左倾思想相结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第四,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把春季已收敛的“五风”又推向新的高潮,加之以庐山会议反右的精神和手段不切实际地提前强行征购粮食,这是促成“信阳事件”恶果的直接原因。

59年8月初,我到下面巡视抗旱情况,中旬,省委通知我立即到省里参加省工业会议。会上杨蔚平作总结时说:“庐山有彭德怀跳出来反党,河南有张申跳出来反党,上下呼应。”事实上,开封地委书记张申,调查了死人问题,搜集材料在工业会议上说:“群众饿死了,小麦长得不到一尺高,能看见地皮,你们还放大丰收,还打肿脸充胖子。”结果大会批判了张申,把他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信阳地委的杨玉璞(工业书记)只说了一句“张申同志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结果也挨了批,在会上作了检讨。

工业会议结束后,省委召开地委书记座谈会,摸地区领导班子的思想情况,并派人到各地调查班子里有没有反党分子,为贯彻庐山会议精神作了准备。

9月初,省委召开了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在传达庐山会议精神之后,省财贸书记宋致和传达中央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他说:“李先念同志讲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现在如果不抓征购粮食,庐山会议精神贯彻后群众就把粮食吃光了。征不到粮食城市生活怎样安排。要求在贯彻庐山会议精神的同时,两手一齐抓,一手抓征粮食,一手抓精神贯彻,早秋下来群众边收割边征购。”宋致和要求各地委书记向回打电话,让各县汇报产量,分配征购任务(往年都是从省里开会后回去再开会,动员,统计,最后分配任务)。当时各县委听说庐山会议反右倾了,思想都很紧张,明明大旱了,还报大丰收,高产量。信阳报的是45亿至50亿(分配给信阳秋季的征购任务是11亿斤)。地委书记们一面每天打电话向各县要任务,抓征购,一面开会批右倾。反右倾会上,把省委机关的彭笑千、邵文杰、冯鸣臬等6人说成是秋后算账派,打成右倾机会主义。耿其昌因在省四次全会上说他去孟县,被群众包围要粮食,说时痛哭流涕,这时也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说他是反右倾漏网分子。商丘地委书记陈秉之被打成右倾,副书记张申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洛阳地委书记王惠之曾提倡过生产到队,耕牛分槽喂养,此时被批判撤销地委书记职务,说他是富裕中农的代表,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当时几乎每个地委都反了一个书记,或正或副。我也作了以把春季群众没饭吃讨饭问题扩大化,多分了几千斤粮食造成浪费,反对“小土群”,下放小商贩为内容的检讨。吴芝圃、戴苏理都曾找我谈话,让我批副书记张树藩。许昌军分区步司令员,因看不惯公社妇女穿短袖衣服,短裤头跳舞,被说成反公社化挨了批斗。

这一反右倾,把毛主席郑州会议上的讲话和以后的一些正确措施都推翻了,造成了大家思想上的极端混乱。当时以反右倾的精神去搞粮食征购,完不成任务就是右倾,大家怕被反,都宁左勿右。

由于完不成粮食征购任务,宋致和对我们说:“信阳每年能完成,今年完不成,是不是反右倾不彻底,县委书记有问题?”我以县委书记没问题,公社一级工作做得不太通为由搪塞了过去。

在这种形势下,各地、县提前强迫性向群众征购早秋粮。村干部怕被打成右倾,把粮食就场交出,打多少交多少。结果群众的粮食被征透了底,群众饿肚子,村干部却不敢反映饥荒,荒说食堂没有停伙。

59年9月底,信阳地区完成5亿斤粮食的征购后,进展不动了,省委三天一个电话,两天一个电话催征购,并说粮食征购进展缓慢,完不成任务,有实际问题,也有思想问题。所谓实际问题,是个别地方有灾;所谓思想问题,是反右倾不彻底,思想右倾。地委,县委一面批判右倾,一面打电话催征购。到11月初,全区征购任务完成六亿多斤,已推不动了。我在潢川开了县委会议,县委书记汇报了食堂停伙、群众讨荒要饭,发生饿死人现象、流传乌嘴病等问题。我在会上提出停止征购,先安排好群众生活,然后再征购。并派医疗队下去给群众治病(后来发现是食物中毒)。

晚上,宋致和也赶到了,我把停止征购,先安排群众生活的做法汇报了,宋同意,并和我一起到平舆,召开淮北几个县委的会议。平舆县(新蔡县)发现蛟停湖公社群众大批逃荒,要求发粮,宋致和讲回省研究后再批,我个人无权批,你自己先解决吧!我还到确山,开了确山、遂平、西平等县委书记会议,听县委书记汇报饥荒灾情,提出先安排群众生活,停止征购。在向省里要救济粮,省里还没给的情况下,我指令各县自己有动用50万斤国库粮的权力救灾,先用后报。我路过潢川县,遇大雪,路上司机发现路旁地里有死人。到孙铁铺公社,街上食堂外来的群众排队抢着买馍吃。我找到公社书记,让他想办法救济群众。

回地委后,我马上召开地委会,研究制定了八项措施,大致有暂停征购,安排生活,摸清灾情,生产救灾,在群众发生困难的时候加强对地富分子的控制,打击流窜犯,安排外流人员,县社队各级设浮肿病医院,治疗浮肿等内容。我向省委作了汇报,省里感到还不错。

12月中旬,省委召开地市级干部会议,宣布停止征购,全面转向生产救灾。在会上,吴芝圃讲:宪文同志思想不要顾虑,信阳一贯对全省贡献很大,现在你有困难省委帮助你。会后,省财贸书记宋致和带领数十名机关干部到信阳来帮助救灾,每个县委都有一个厅局级干部蹲点。我向省委要了四亿斤粮食,又从地委粮食局管的城市指标中调节了5000万斤粮食,召开县委书记会,分配了救灾粮款。还派县区级干部到公社里帮助生产救灾。第二次潢川会议我要求对死人的问题写检讨,并要求处分。宋致和说:“这么大的灾情,死几个人是难免的,是工作问题,又不是你叫饿死了。先不要调查、写检查,先集中力量抓救灾。”

我又向省里要了两亿斤粮食,分到各县。在平舆县,我发现很多群众得浮肿病,决定县、社、大队分别办浮肿病医院,重病号送县抢救,中等病号送公社治疗,一般病号在大队卫生所治疗。省、地都派了好医生巡回治疗。

春节期间,公安局年终统计,全区死人18万4千多人,除掉正常死人10万,饿死人为8万。我让公安局全部向省里汇报。

可是正月初八,省委召开六级干部会议布置生产和生产救灾工作,粮食厅厅长王秉章去找我,说信阳地区外调粮食计划没完成,要抓一下,赶快完成。我说我们已没粮食吃,不能再调了。吴芝圃把我叫到他家谈话说:“宪文同志,粮食调购是中央统一安排,你必须服从,你需要粮食我供给。”

会上吴芝圃讲:河南省有灾情,群众生活有困难,我们要自己解决,不向中央开口要粮食。有问题依靠群众解决(实际上是反瞒产),瓜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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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月份,吴芝圃要去中央开会,他和宋致和找我谈话说:宪文同志,信阳死了些人,你总结一下经验教训,向中央写个报告检讨一下就行了,不要有思想顾虑,我提出死人数字怎样报的问题,他说不要调查,死人问题调查不清楚,越查越多,让县委书记估计报一下就行了。

回地委后,我召开县委书记会议,让大家报死人数,统计结果非正常死人8万4千人。省委加个批语:报告中央通告全省,并加一句注释:包括一部分正常死亡。当时固始县委向中央民政部、卫生部报告饿死人数、浮肿病人数,要求中央支持。省里很生气,立即打电话命令:固始县死了4万人,要做检讨,受批评,地委路宪文也有责任,要写检讨。当时省里仅存11亿斤粮食,我向省里要了两亿五千万斤,省里给了两亿斤。我令各县打开仓库,除留下城镇供应口粮和种子外,全部拿出救济群众。

五月,省委召开夏粮征购会议,这时灾情已停止。中央派纪检会处长李坚带领一个小组到信阳检查。他找我谈话说:“死人不是8万,10万也不止,20万也不止,推算有30万人”“你为什么不揭省委,你有那么大的本事,能顶得住吗?”我把这些给省委汇报了。他们说:这些办事人员就不了解中央意图,毛主席说了,死了一些人是工作问题,要总结经验教训,一般不要处分人。

事实说明,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把左倾思想推向了高峰,信阳死人问题,是庐山会议的直接恶果,不是个别同志的问题。那么对“信阳事件”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信阳事件”的处理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0年七月中旬,省委派副书记杨蔚平、李立以及纪委书记刘名榜、组织部长李俭波赴信阳解决信阳问题。在鸡公山召开地委常委扩大会议,包括地委委员,各县书记,地专直党委书记,地委各部。会上首先由杨蔚平讲话:信阳地委这几年来工作做得不错,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前面,对全省贡献很大。近几个月来,由于执行中央“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统购统销,政策上犯了错误,积累得多了些,给群众留得少了些,作风上官僚主义,强迫命令,造成了严重的死人问题,还算工作问题。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检讨好了,不给组织处理。

接着,我代表地委作了检查。头次检查摆事实多,把省里安排的一些情况叙述出来。杨讲:路宪文同志的检查摆事实多,思想检查不够深刻,大家提意见。后来我又作了第二次检查,这次主要讲思想。由于当时左的思想影响。不敢正视错误,不可能,也不敢认识错误的实际,所以着重从个人方面检查,如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关心群众以及官僚主义等。

在检查前,省委书记杨蔚平指定要点三个县委书记的名(商城县委书记王汉卿、光山县委书记马龙山、固始县委书记杨守基)批判。说王搞男女关系,杨用鸭绒作被子,并让几个城市女人做,马反右倾,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把县委副书记(张福洪)打死了,并把他们评定为三个坏分子。当时我思想不通,认为这是历史上处理过的,和死人没什么关系,就轻描淡写说了几句。散会后,杨蔚平训了我一顿:叫你点名,你点得不痛不痒,你为什么不敢点,是不是有把柄落在他们手里,怕他们揭发你?结果杨又亲自点名,并把马龙山看管起来。原定把王汉卿调鸡公山做调查研究,把杨守基调到省科委,他是水利土专家,还没走,就被叫到会上批判了。

会上党校书记闫仲儒对我发言过于激烈,说:路宪文不是工作问题,认识问题,是立场问题。当场受杨蔚平的批评,说他无限上纲。杨让我写个地委常务会总结。杨看后说不管用,太啰嗦,文字太长,内容太复杂,杨亲自主持党委会议作决议。会上我要求给处分,杨坚持不给,同来的几个省委领导也同意给我处分,调其它地方工作,杨坚持不给处分,说这是大方向问题,路宪文代表大方向。

会议上,省委还带了电台,每天把会议情况向在北京开会的吴芝圃汇报,常委会议决议也送交了吴芝圃。吴说:会议开得很好,路宪文同志也作了深刻检查。

吴芝圃从中央开会回来,在大会上讲:信阳死了那么多的人,商丘也死人了,中央精神主要是接受经验教训,不作组织处理。

9月份,到省委开会,传达在罗马尼亚共产国际会议上中苏关系情况。省委要我在省委全会上作了检查。这次检查还是说过程多,思想检查不深刻。吴芝圃说:宪文同志主要是对信阳死人问题的说明,思想认识不够,省委决定让你留在原岗位坚持工作,在什么地方倒,就在什么地方爬起,要直起腰杆工作。

在此阶段,省委这样处理,真实意图是处理三个县委书记,以保地委,最终达到保省委,保存三面红旗的目的。

第二阶段:据省纪委书记刘名榜61年谈,河南省委、关于信阳常委扩大会议的决议报告中央后,刘少奇同志代表中央作了批复:让信阳人民来个二次解放,信阳地区地主阶级复辟了,信阳地委党变成了国民党,信阳事件是反革命事件,要彻底发动群众揭发,查清处理,中央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来河南进行调查,并向刘少奇作汇报。谭震林、徐子荣带着刘的批示到河南省委会上作了传达。省委会议的空气立即变了。杨蔚平说:信阳事件,路宪文是反革命,立即枪决。吴芝圃低头不语。会上一片杀气。后来中央又派李先念、陶铸、谭震林、王从吾、徐子荣、王任重等代表中央来河南处理问题。

我正在传达布加勒斯特会议精神,杨蔚平到信阳地委,代表省委宣布政治局会议决定:撤销你地委书记职务,不算最后处理,还看情况发展,希望你老实检讨,不要上攀下连,最后处理还是省委作决定。

省委先派戴苏理、赵定远当信阳地委正副书记。这时在信阳地区就开展了民主补课运动。说“信阳事件”主要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地主复辟了。吴芝圃在信阳干部会上讲:我用错了人,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不知道路是坏人,信阳地区这么严重的问题他都没给我说,我犯了官僚主义错误。杨蔚平说:有人说路宪文是好人办坏事,不对,路宪文是反革命分子,饿死那么多贫下中农、阶级兄弟,还能是好人。他们走到哪里都这样讲县委书记,到一个县抓一个县的县委书记。甚至扬言说:信阳要组织暴动,派15军7师一个团到信阳镇压。据说他们去查,老百姓吓得到处藏,窃窃私语,被他们认为要暴动。

从此信阳就变成大捕,大抓。大概有数千干部被抓入监狱,15万人抓起集训审查。有些县监狱中装不下,就腾空房子安排。集训没饭吃,家属不能接见,家属们把红薯、馍从高墙外往里扔,里面抢着吃。当时有些干部自杀了,有些农村干部被抄家了。南阳唐河县委书记的爱人和孩子集体投井自杀了。当时因害怕而自杀的人很多,没人敢统计这个数字。死人数字越报越多,谁报得少是包庇,被批为右倾。这造成新的恐怖,许多地富反坏右兴高采烈,乘机对干部打击报复。

省委常委会上研究要枪决路宪文,征求各地市意见。据商丘地委副书记耿化伍说,大家谁也不发言。徐子荣在干部会上讲:要落实一下,杀人问题究竟杀多少为好,是不是大县杀八百,小县杀四百,一个大队杀四至五人(我亲自看过讲话稿),共2万人。据省委副书记杨珏讲:在省委讨论杀人问题,大家不好讲,我说杀人是大事,咱是否看看别省怎么办,或请示一下中央,大家一致同意。

结果去请示毛主席(毛主席当时在长沙巡视),主席下了6条批示,主要精神是:饿死人的问题是高指标,高征购造成的,死官僚主义,死官僚主义也是人民内部问题,教育好了还可以为党做工作。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抓,抓起来的立即释放。先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然后再解决敌我矛盾。

据信阳地委副专员讲,邓小平从四川视察回来路过信阳,把信阳地委档案调出来看了一下,说各地都是这个调子、做法,信阳没什么特殊的,不同意杀人。

当时中央有个电报叫放人。据信阳地委副专员讲,当时刘建勋曾打电话给戴苏理,让他把抓起来的人员放了,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戴不放人。后刘建勋又亲自到信阳做戴苏理的工作,思想做不通。

一场轰轰烈烈的党内镇压反革命运动就这样不声不响地停了,使我党避免了一场悲剧。

第三阶段:1962年,省委派纪委书记刘名榜、组织部长张建民、地委副书记赵定远到公安厅找我落实材料。

由于当时思想认识糊涂,不敢说真思想,材料仍不能落实。

河南省委副书记何伟主持对信阳问题作结论。他到农村作了调查,村上老百姓给他说实话:这事也不能光怪地县委书记,上边给他们要粮,他们不给也不行。

回来后,他对信阳问题作了结论上报中央。省委副书记赵文甫把我叫去谈话:你写的材料我们看过了,还不错,基本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省委把你闹(方言?)来,主要是为了保护你。信阳死人在全省比例较大,死人数字也弄不清,你说把你拉出去枪毙亏不亏。我说不亏。他说不要你说不亏,把我们任何一个省委书记拉出去枪毙都不亏。省委对你的问题作了讨论,党内处理,你不要有什么顾虑。

这以后一直没有回话。到63年9月,省纪委刘名榜和湖北调来的另一位副书记找我谈处分决定,叫我签字。赵文甫也找我谈话说:中央对你的问题已批下来了,得受点刑事处分,还算宽大处理。他把省委给中央的报告及中央指示给了我一份,说:“还得办一个法庭审判手续,叫王光力找你谈谈。”

法院院长王光力找我说:“赵书记找你谈了吗?还得行个形式,你准备怎样谈?”我就从头到尾谈了。没说几句,他阻止我说:“省委的问题他们已做了检查,你光说你自己的。到时问你什么答什么。”检查员、副检查长丁某叫我在起诉书上签字。我当时对一些具体材料提出意见,他大声训斥我:信阳死那么多人,你还有意见吗?

然后法庭。院长问:“×××问题你知道吗?”我说:“知道。”问:“有没有?”答:“有。”十几分钟就结束休庭判决(开除党籍)判三年徒刑,定渎职罪,降5级级别,按15级发生活费)。

出来后才知道,原来省委对我的处理报告,戴苏理不同意,在中央七千人大会上又告了状,说:“对路宪文他们的处理太轻,我回去没办法说服群众。”因此,由中央决定,由陶铸主持处理。后来的报告就是中南局的了。

过了一月,把我放出来了(10月中旬)。我回到省委招待所(原在公安厅技术处住)。关于我们犯错误处理的决定(22人)传达到支部,只传达,不讨论。赵文甫谈:要站起来,不要觉得比别人低一等,不要悲观,要有信心,将来还是有前途的。社会上舆论很多,有支持的,反对的,你不要随意相信,再犯错误就不好办了。

接着把我安排到博爱农场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66年5月,省委派工作组到农场调查,农场党委对我的思想工作作了结论,叫我写了申请准备入党。但被继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冲了。

信阳发生饿死人问题,我作为当时的信阳地委书记是难辞其咎的。但是信阳事件处理的结果却存在着问题的。

第一,把信阳事件中的大批干部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不对。信阳地委及下面的干部虽然客观上执行了左倾路线,但是这些干部从主观上都是按照党的路线,按照省委的指示办事的。这些干部都是听党的话,积极为党工作的。按照党在当时的路线办了错误,怎么能说是敌我矛盾呢?

第二,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应当对信阳事件负主要责任,这一点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中完全可以得出。

第三,我是当时左倾路线的执行者(对公社化问题我有重要责任),对河南省委的错误决策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未能进行有力的抵制,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定我打击报复罪,违法乱纪是错误的。

信阳地区出现的告状信等几个问题的处理,并不是我的意见。如信阳县委书记写匿名信说人民公社搞坏了,饿死人了等,是省委转来匿名信令我查处的。60年到光山县白雀园公社视察工作,回来后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死人情况。我立即派人去检查,检查人员回来后,县委把这个人逮捕了(小学教员),我听后很生气,立即给县委打电话让放人,赔礼道歉。信阳专署建筑公司一个干部(党员)用地委的信纸,以地委的名义批评信阳县官僚主义,饿死人等,信阳县委找到地委办公室,经查查出了这个人,地委指定单位对他进行批判。正在讨论处理,中纪委李坚同志来信阳视察工作,提出不让处理,就停止了。如果我这些也算打击报复,那么开封地委书记张申在省委工作会议上发言,反映浮夸情况,省委说张反党,把张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这算不算打击报复?省委一个副书记在潢川对一个调查死人的民政厅干部进行批判,说他思想右倾,给三面红旗摸黑,不适应生产救灾工作,批判后送回省里。这又算什么?民政厅一位老红军干部(处长)张甫要向中央告状(死人问题),省委副书记杨蔚平立即派人把张甫从火车站接回,并用给张甫老婆安排工作的办法,说服张甫不要告状,这是什么手段呢?我并不存在打击报复人的问题,当然更构不成打击报复罪。

作为地委领导,我多次下去调查和了解一部分情况。我对农民无粮、饿死人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同时我不顾一切向省委要来了粮,又设法部署从其他方面弄粮,还多次到下边布置安排救灾粮的发放和救治病员。路遇生病群众,我给粮票给钱,劝他们回去。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确尽了自己的努力。说我见死不救,我认为不正确。如果说渎职的话,应该是省委主要负责人。是他们隐瞒事实不报中央,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仍用反右倾的手段继续征粮,把下边的干部和群众逼入绝境。

光山县在贯彻庐山会议精神,反右倾斗争中,打死了县委副书记张福洪,向地委报告福洪畏罪自杀,地委立即派检察院、纪委同志组织去检查。因当时正在反右倾,群众不敢说实话,布置了个假现场,死人也已埋了,工作组回来向地委作了报告,地委专题报告了省委,省委也没表态。把这也定成我的罪状,说检查不认真,这是不确切的。

在信阳期间的工作,我承认有脱离实际的问题,可那不是我要脱离实际,而是那股左倾思想,那条左倾路线脱离实际。工作方法上我不能说自己十全十美,但是我决没有违法乱纪。当我们向中央申诉时,又把我们这些受重处分的干部说成是违法乱纪,则更是错误的。

公社化以后,每年都发生坏分子偷盗宰杀公社耕牛的事,为了保护公社财产、生产力,对这些事采取了打击措施。1959年秋冬,宰杀公社耕牛的事件越来越多,地委研究认为,坏分子趁灾情破坏人民公社,就派公安处检察院研究了个政策,对地富反坏右判刑,对贫下中农进行批评,并订了八条政策(内部掌握)。结果处理得多了些。在处理“信阳事件”时说,群众饿着肚子,杀个耕牛你还判刑,属违法乱纪。反过来说,随意杀公社耕牛,就不违法乱纪吗?

1959年10月以后,征购没结束就发现群众外流,逃荒要饭情况。11月份,外流人员增多。根据省里的指示精神,组织了收入外流机构。地委决定公安局副局长韩仁秉和民政局共同负责办这个事。以流窜作案的刑事犯罪分子,由公安局查处,对群众外流的,由民政局负责收流,送回原地。规定群众每人每天8两粮食。由于管理人员多吃多占,群众吃不到。那年冬季下雪很多,因发现每次下雪,公路上就有死人,地委就让各县社每次下雪派人到公路上去收容,谁饿死谁负责。在基层干部中有口头禅:好人不外流,外流无好人。我在会议上讲过坏人是少数的,好人是多数的。收容外流本是大好事,确实减少了人员死亡。在处理“信阳事件”时,说我把外流群众当流窜犯,否定外流收容工作,这也是攻击一点,不及其余,扩大了收容外流的缺点,否定了收容外流的成绩,这是不切实际的。

当年,省财委副书记李绍禹,潢川县委书记梁得柱到踅子区视察灾情,中午公社准备了好几个菜,我发现后立即纠正,马上让端下去,并批评了他们。艰苦朴素是我一贯的美德,为给我定罪,把这些说成我的支持,我不能接受。

对于一个错误路线下积极工作而犯有错误的同志,中央一贯强调在处理犯错误同志时应弄清当时的具体情况,弄清错误产生的社会根源、历史根源,弄清思想,团结同志,而不要过分追究个人责任。这就是我党所倡导和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处理人要错罚相当,我什么时候都不否认自己在信阳饿死人问题上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处理的结果和定罪是不妥当的,不公的,不能真正起到挽救人,教育人的作用。

“信阳事件”发生的内在历史和社会的主要原因就是左倾路线,而贯彻庐山会议之际,也是左倾路线把“信阳事件”推上顶峰之时。不幸的是,左倾路线指导下犯左倾错误,上级又用左的方法处理,不实事求是地定罪,当时受重处分的县级干部22人,受刑事处分的600多人,受撤职以上处分的6000多人。正如胡耀邦同志后来在批示中讲的:当时河南省委在处理信阳问题时,有许多不妥之处。把路宪文他们当反革命抓起来是错误的,处理人过多过重。省委承担责任很不够。

中央纪委某同志讲:“信阳事件”处理时,性质定错了,应纠正。我们当时参与了这件事,如需要我们检讨我们检讨(文革后期讲的)。叫河南省委戴苏理出来处理,戴苏理不干。

左倾路线已酿成严重后果,而处理“信阳事件”却以左反左,可见左倾思想在党内影响之大,错误的东西,在党内市场之大。因此分析造成“信阳事件”的社会的和历史的原因是必要的,通过信阳事件总结其经验教训更是必要的。

通过“信阳事件”的反思,得出的主要经验教训是:

第一,错误地发动政治运动,利用政治斗争,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会使错误路线畅通无阻。

五七年的反右扩大化,已在全国形成了特殊的政治环境,使许多正确的意见得不到反映,加之党内的政治生活不正常,也给党内的有些高级领导人搞宗派主义,谋划取私利提供了条件。

当时河南省的主要领导人吴芝圃与潘复生之间存在着意见分歧,也存在着权力矛盾。潘复生作为省委书记在党的会议传达中央领导的讲话精神,并谈了自己对人民公社及征购粮食的看法,这本是很正常的,但是吴芝圃利用当时的政治形势,用突然袭击的方式打击了潘复生,并连带上了杨珏、王庭栋,把它们打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以打垮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后来又打击了彭笑千、邵文杰、冯鸣臬六人以及张申等持不同意见的许多同志。这种不正常的党内的政治生活,不择手段的政治斗争,造成河南一言堂的局面。吴芝圃的权利欲得到实现了,更主要的是他所推行的左倾路线没人能抵制了,也没有人再敢抵制了。左倾思潮在河南泛滥成灾,左倾路线在河南畅通无阻。河南开始出现大量饿死人的问题,还以反右倾为手段,打击说实话的同志,使问题不能及时真实地向上级领导反映。掩饰这一真相,使左倾思想继续推行,危害进一步扩大,直到信阳问题的出现,严重后果已经产生。由此可知,党的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正派的作风,正常的党内政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是执行正确路线,防止、抵制错误路线,避免重大错误后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条件。

第二,错误路线引导下的群众如果愚昧、盲从,就会酿成大灾祸。

党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解放后,又取得了一系列革命和建设的重大成就。人民群众热党爱、拥护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信不疑,再加上五七年的反右扩大化,五九年的庐山会议,使群众中有可能产生的对左倾路线的怀疑,也转而成为一味地盲从。

当时,人民公社化一轰而起,钢铁元帅升帐,农业生产受损,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完全悖离现实,违反科学的虚报产量、放卫星,这些都是违反社会经济规律的,但却没有受到群众的抵制。人民群众在当时只有被管理权。无论是当时的政治运动,还是大规模的经济运动,从其真实意义上讲,不是群众运动而是运动群众。一说批潘复生连根本不知潘复生为何人的小学生,农民都要每天写三张大字报。一说大办钢铁,不仅连群众的锅都砸了,而且连当时的生产工具如:犁、锨也给毁了,用“小土群”,将好端端的工具,用具炼成废铁群众也跟着干。人都去炼钢铁,竟让庄稼烂在地里不能收,群众竟也认了。虚报粮食产量,群众视而不见,听了也当作新闻,河南日报,国家最权威的人民日报竟然能大登特登予以宣传。连农业专家也会在亩产7200斤(7320市斤)小麦的验收签字认可。

特殊的背景,左倾路线下的高压,一言堂的局面形成了群众在事实上的无权,形成了亿万群众的麻木、愚昧和盲从。风吹江海,掀起涛天巨浪,酿成惨重的灾祸。河南信阳出现的问题是河南省的主要领导将左倾之风狂吹,下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被运动,两者结合起来而形成的。因此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的真正确立,人民群众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是克服和避免政策路线错误造成严重危害的重要条件。

第三,上层建筑的改革一定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经济基础的变更一定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否则会造成严重的社会破坏作用。

这一点不仅是被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也是为“信阳事件”这个反面教训所印证的。

当时遂平县嵖岈山的几个合作社修水库,为了解决占地、效益等问题,六个乡的干部商量把合作社结合起来成立一个大社,这在一定程度上利于生产力发展所需问题的解决,但搞成大社并不一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更不能肯定它是最佳的途径。

然而这一做法,在党的高层得到认可,并把它演变成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并上升为理论,更主要地是运用政权的力量,强行在全国迅速推行,在当时生产力还十分低下的情况下,跨跃地使社会政治组织,经济结构进入近共产主义阶段。任何违背规律的做法,必然受到惩罚,付出代价。应当承认,正是有了人民公社这种社会组织形式,才能形成全国规模的农民弃农炼钢铁,才使社会财产大量地浪费和毁坏,造成社会劳动力的巨大浪费,才造成农业生产的重大损失;有了人民公社这个社会组织形式,才会造成大食堂,造成粮食的大量消耗,才会造成灾荒时救灾粮群众吃不到而大量地饿死人。“信阳事件”死人问题实际上就是违背科学规律而受到的一种惩罚。

第四:干部,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应当注重调查研究,提倡实事求是的作风,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按法办事,按受监督这样才能减少乃至杜绝重大失误。

在左倾之风笼罩下的河南,虚报粮食产量,大放卫星,这些粮食产量的数字并非来自田间,并非来自场上,而是来自遭到强大压力的干部们的脑袋瓜,上压下行,上行下效。河南省的主要领导真的一点不懂农业?不是,他们不懂是应当对河南人民负责。在上级领导的压力下,下层干部瞎报胡说,报社的记者竟能赫然堂而皇之地登上河南日报、登上人民日报第一版。如果说党的高级干部,能稍稍注重些调查研究,能讲一点实事求是的话就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

人为地塑造典型,无限地拔高社会的典型,也是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的。嵖岈山六乡成立大社,这一事迹被发现后,被人为地树起来了,无限地拔高,一个典型出现就这好那好什么都好,白玉无瑕,为了推广这个典型就不顾条件,不择手段,这是作为党的干部的一大忌讳。

不注重调查研究,不实事求是,必然导致错误的决策,河南粮食明明没有那么高的产量,却硬说有那么高,并制定决策,超额提前征购,造成粮食一下场就征购光的状况,群众当然无粮,还得打肿脸充胖子。强行征购,超额征购是造成河南,尤其是信阳地区粮荒从而大量死人的直接原因。

虚报产量,超额征购都是违反政策违反法律的,而这种违了法律的活动因缺乏监督而得以畅通肆虐,违法者还能沽名钓誉获得更大的权力和荣誉。信阳问题出现以后,河南省主要领导又继续进行隐瞒,欺骗中央,从而保全自己。当事实再也瞒不住时,就把责任全部推给地委,甚至沉井下石,歪曲问题的性质,把事件搞成敌我矛盾,把下面的同志妄图一棒打死,以达到丢卒保车的目的。

如果当时省里的主要领导能够注重调查,实事求是,那么就不会出现河南一系列的谎谬事,就不至于虚报超征,就不会出现以信阳为典型的大量饿死人现象。如果按法办事,有强有力的监督就不会出现那么多违法事件,也不会出现问题后得不到正确的认识和处理。通过“信阳事件”这一重大政治事件,确实可以看到党的高级干部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严格地按法办事,接受监督以减少乃至杜绝重大失误是何等的重要。

通过信阳事件得出的经验和教训当然远不止这几点。不过我想,这几点倒是十分重要的。

“信阳事件”不是个偶然的,独立的政治事件。信阳饿死人问题是全国许多地方饿死人问题的一个缩影,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它的发生是多种原因相互结合的必然结果。在这几种原因交汇结合的信阳,路宪文在那当书记时发生了,如果换作其他人,也照样会,发自然灾害这时在信阳发生了,但是如果没有自然灾害,信阳也会发生问题,只是迟早轻重而已,全国其它地区饿死人难道都有自然灾害这个原因?所以河南发生“信阳事件”非唯天时,也抑人谋,这个人谋就是本文原因和经验教训部分所谈的主要内容。

信阳事件过后,基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对这一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党的上层领导未能真正地予以总结和汲取,仅仅就事论事,对地、县、公社等大批干部狠狠地惩罚一下,并将其性质定为敌我矛盾,这样做的结果,只是伤害了一批干部,而造成事件的原因,通过事件应当总结和吸取的经验教训并未有真正地进行。这种造成重大社会灾祸的条件依然存在,“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就是历史悲剧的重现。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信阳事件”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作为这一历史事件的参与者,既是事件的见证人,又是事件的受害人,有责任通过对事件的原因和经验的总结,告诫后人以利于从根本上清除造成这种历史现象的潜在因素,彻底避免“信阳事件”这样的历史悲剧在中华大地上重演。

(朱健国校,未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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