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二○○六年,笔者即在海外读到贺卫方有关「中共为非法组织」之言论,二○○七年六月笔者访问大陆,即安排与贺卫方畅谈,对其民主理念获得更多的瞭解。
在大陆当然尚有其他类似学者,但本文因限於篇幅,仅评介贺卫方,作为代表。
贺卫方的学术研究
贺卫方(一九六○年出生於山东)为年轻一代的中国优秀法学专家。在八○年代,他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法学,并於九○年代赴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一年。他曾在政法大学任教及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之编务,后转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并积极参与「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及其他法学研究组织之工作。
作为一个法学家,贺卫方的教学及研究重点为法理学、法制史以及比较法学,曾着《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等书,并翻译多种西方法学名着及参与「外国法律文库」、「当代法学名着译丛」、「宪政译丛」之编辑工作。
贺卫方也积极鼓吹及传播法治观念。《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等报刊上曾发表他的评论多篇。他鼓吹法治,要求以法治国,颇多社会影响力。
贺卫方的理念及主张
贺卫方认为,知识份子必须坚持人格独立、观念独立、思想独立。他要求唤起中国人民的权利意识及人民对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他力主实施宪政、司法制度之变革、法官职业化及专业化;他坚持法治、反对人治。
二○○七年三月,贺卫方在台湾东吴大学发表演讲,要求中共开放党禁,实施多党政治。贺卫方指出,由於中国仍然奉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披着一件马克思主义的外衣,许多问题因而无法讨论解决,例如实施两党或多党制就是禁忌话题.他说,中共官员不应拿纳税人钱作薪资,而且共产党应该登记註册,公佈他们的党产.
二○○六年三月,中国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会议(即所谓「新西山会议」)。贺卫方在会上指出,中共为非法组织,因未依法登记,震憾各方。据说,一位退休中共官员曾写信给胡锦涛,指控贺卫方与当时会议主办者高尚全是美国特务,希望当局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们,但中共当局似未接受此一建言。
在「新西山会议」上,贺卫方指出中国法治方面的具体问题:
中共操控议会、司法和政府,违反法治及宪政的模式。
人大并非真正的议会,而人大代表形同「表决部队」;人大应议会化。
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政治权利(如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普遍未能获得保障。
司法体系未能独立,受制於中共的政治考量。法治未能落实,人治普遍;「红头文件」高於法律。
民法的基础即是私有制,中国迄未推动真正的土地私有化,仍然实施集体所有制。
中国至今对交易安全的保障仍多问题;没有交易的安全,就难有健全而发达的市场经济;没有独立的司法,交易就难以获得合法的保障。
贺卫方认为,经济改革必须强化法治,才能取得重大成果;没有法治的基础,就难取得经济改革的成功。
贺卫方对中共体制的批评及建言获得甚多海内外人士的肯定,但也招致保守派的反对及批判,但他仍然坚持自己的理想与理念。
推动中国的民主化
无数海内外人士积极推动中国的民主化:有的进行民主化的研究及理论建设;有的鼓吹法治、宪政;有的从事自由、民主运动;有的组织新党;有的展开人权与维权运动或反对运动。这些多元化的努力必须相互并行、相互支援,携手并进.他们的目标及方向一致,应相互尊重,切忌唯我独尊,相互攻击。世界潮流,浩浩荡荡,民主化、自由化、全球化的洪流势不可挡,中国民主化的曙光终有一日必将来到。
贺卫方以学人的身份研究及鼓吹民主、法治、宪政,虽已作出甚多贡献,但他及其他人士仍需继续努力,因中国的民主化为一艰难而漫长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