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明:谁识贺卫方?

说起贺卫方,估计话题有几大箩筐。

有人说,要说贺卫方,那是相当地有话题。可以说,几天几夜也讲不完。更有意思的是,即使你不认识贺卫方,你也能说上个大概。因为,在我国法学界,围绕贺卫方,常常有新闻,时时有话题。

实际上,贺卫方就是一个教授、一个学者、一个法律人、一个大多数人喜欢、一个少数人不喜欢的普通的人。尽管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是我国法学界著名的教授、是深受大多数法律人和法科学生喜爱的教授。

不认识贺卫方教授也没关系,只要读过他的文章、听过他的演讲,你就会立即喜欢并敬仰他;认识贺卫方教授也没什么了不起,他也不会因为你认识他而提拔重用你或者让你成为亿万富翁。不管你是否认识他,他永远是一个让人关心与关注的话题、一种责任和勇气的象征、一块学问与人品的品牌。

我是一个认识他并对他多少有所了解的人。

在我看来,他的名气首先来源于他的大气、勇气和学究气,而围绕他的话题多半是因为他提出的问题。你赞成也好,反对也罢,都不影响他的话题的影响力、思想力。更为可敬的是,他以自己的学问与研究、观察与思考提出的问题,表达了他对国家、对社会、对法治的责任。于是,在读过他的思维缜密的文章、在听过他的行云流水的演讲之后,我们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乃至法律学人就更加喜爱它、更加敬仰他、更加崇拜他。

我在下面转载的文章即为律师对贺卫方教授的热情表达。在文中,宋振江律师提出的“对贺卫方教授再认识”的文章,尽管原本出自于我的跟帖,但的确值得我们共同认识与思考。

附:

宋振江:对贺卫方先生的再认识

你们好幸福啊!为了你们,现在贺老师已经启动“搜宝”行动。有一天在餐桌上,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卫方兄向在座的陈兴良教授、陈卫东教授索要宝贝,并明确告诉他们要献给“浩博法律人家”。你们知道吗?其中,陈兴良教授的手稿很值钱哟!据我所知,因为兴良教授是我国法学界目前惟一还在手写书稿的学者。——刘桂明

前日,看到桂明先生在小李飞刀博文后面的上述跟帖,竟一时语塞。虽然此前也听贺先生说起此事,但是,目击此帖的生动描述,还是感到一种震撼——幸福、感动之余,忽然感到一丝丝不安。如果把贺先生的“乞宝”、赠宝行为仅仅理解为是对我们浩博人的厚爱,而不把这种行为升华到应有的精神境界来看,那对先生的这一义举意义的理解就显狭隘些。

贺先生身为名满天下的学者,衣食无忧,却为我们的“法律人家”向业内“大家”们“乞宝”。我的第一联想是想到了武训。虽然贺先生的乞宝行为要比武训先生体面优雅,但在“义”字上,却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一个对社会进步有益,而与个人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事业的追求。这不是每一个学者都能做到的。它需要有高尚的境界、坚定的信仰和超凡的品位。

几天来桂明先生的这段跟帖反复在我脑海里浮现,感慨不时地在我胸中涌动。思来想去,不得不吐:这让我又从一个新的层面认识了贺先生——他不仅是法律的信仰者,而且是这个信仰的无私奉献者——不了解贺先生的这一个层面,不算真正认识贺先生。做不到这一点,很难说是完整意义上的法律信仰者!在当今这个充满了利益驱动的社会中,贺先生的义举尤为可贵!

我们大家都应该为中国有这样的法学家而感到幸福!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