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你凭什么向国人要“良民证”?

《南方都市报》4月5日报道:再过10天,第103届广交会将拉开帷幕,但在4月2日,广交会组委会突然以保证大会安全为由,要求凡是进入馆内的人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国外采购商除外),否则不给办证。

各种交易会、博览会参加过不少,惟独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会没有参加过,包括这个牛逼哄哄的广交会禾愚也参加了不少于5届,个人的感觉除了累就是“气”——参展受主办方和会场保安的气、出行做车极度困难也受气,收获却不见得有多大。当然,以往的广交会是不需要什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参展商只需要交上展费、采购商只需要好买门票或者从参展商那拿到门票,就可以参加了。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东西禾愚没见过,据说出国、留学需要这东西。要说那些“发达国家”认为咱们中国人是“劣等人种”、大多数人是“天生的罪犯”,担心咱们去到他们美丽的国度里犯罪、扰乱他们的社会治安,所以要求咱们到他们的国家时必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么一个东西以证明良民的身份才符合他们的一贯思维的话,就不知道在中国的广州市举办的广交会针对中国人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意思了。

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从很多资料上看到过当年日占区里日本侵略者统治下的中国国民出行办事什么的都得怀揣着一本“良民证”,以备日本兵和特务、汉奸们的不时查看;而日本人四处横行,则不需要什么“良民证”,那些外国商人和传教士,似乎也不要“良民证”,只要有通行证就可以了。

回过头来再看看这届广交会,广交会组委会以保证大会安全为由,要求凡是进入馆内的人无论参展商还是采购商,只要是中国人就必须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么一个东西以证明自己的“良民”身份;而“国外采购商”可以不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恕禾愚以小人之心来度广交会组委会的君子们之腹,他们这样规定的意思是不是在说:我们广州宁可跟外国的流氓、强奸犯、杀人犯做生意,也不愿跟一个没有办到“无犯罪记录证明”的中国人做生意?

倘若不是参加过几届广交会,看到广交会组委会这样的规定,禾愚还真会以为这广交会是在英国的白金汉宫或者美国的白宫里开的呢!

可既然广交会是在中国的广州市开的,为什么“国外采购商例外”而中国的参展商和采购商却需要出示那个“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句话:

你广州凭什么向国人要“良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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