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完全知道,其他的“敌对分子”对中共国务院决定,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
是什么样的态度,但在于我,不仅是欢迎的,甚至是有不少感动的,虽然,我的感动与“谢主隆恩”似的感动是有本质区别的。
正因为如此,当5月19日14时28分,全国人为今日中午为止的34,073个地震死难者默哀三分钟时,我也停下了手里做着的事,与全国,与全球的同胞们一起,低头默哀地震死难同胞。
早在1979年,渤海二号翻船死亡74人,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酿成325人死亡时,就有人提出,应该为这些非正常死亡的普通人死亡降半旗。十年前,还有人在《中国青年报》撰文,要求政府为遭遇灾难的普通民众降半旗志哀。不久前的山西黑砖窑死亡事故、山东铁路出轨事故等,都有许多人呼吁中国政府为这些普通人的非正常死亡降半旗志哀。从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地震当天,新闻报道上千人死亡开始,网上就有人要求政府为地震死难者下半旗志哀:依据《国旗法》第14条,要求下半旗;政府不降国旗,我们自己降。随着死亡人数的增加,随着那面旗子的硬是不降,尤其是地球另一面的秘鲁政府16日颁布最高政令,宣布5月19日为全国哀悼日,为中国汶川地震遇难者志哀,普通人对那面旗子的感情,由失望到伤心,由悲伤到愤怒,可以说,已经降到了有那面旗子以来的最低点,甚至到了能够容忍的临界点。有的伤心而又深感无可奈何的人,只好在自己家中或网上“擅自”降旗,为地震死难者志哀,同时表达对政府在此事上不顺应民意的不满。我,也在某论坛发了个《只好降星条旗志哀》的帖子。我何尝不想在自己的国土上,降自己的国旗,为自己的死难同胞志哀,那样的出格的降旗,还要被不理解的人谩骂,心里的酸楚,自己最清楚。
我有理由说,如果没有几十年来人们的执着呼吁,如果没有“5.12”大地震发生后人们超乎寻常的呐喊,那面近59来没有没有为普通民众的灾难而下降过的旗子,今天,也未必就会为地震遇难者下降,并且,还不知要等到哪一年,哪一天,那面旗子才会为普通民众的灾难而下降。
今天,好了,我们自己的旗子,在我们的国土上,不是为某个“领袖”,也不是出于让人疑窦丛生的原因为某几个记者的意外死亡而降,而是实实在在地因为我们的死于地震的普通同胞而降。虽然,我写过《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这样的文章,写过“生在黑暗新中国,长在卑污红旗下”这样的句子,但是,在那面旗子为我的普通同胞降下的这三天时间,我非常的愿意称呼她为“国旗”,并对她充满着崇敬之情。三天之后呢?只能是他们对陈水扁和达赖的态度了:听其言,观其行。
“59年了,国旗将第一次为民众的灾难而降半旗”,“记住今天:中国人可以普天同悲了”,“因为降半旗,我将坚决支持中央人民政府”,你看这些帖子,网民情绪急转直下,你看他们几乎是已经“谩卷诗书喜欲狂”。我相信,今后,深圳街头那种拿着国旗迎圣火、圣火走了踩国旗的现象,一定会大大减少。
与那种巴不得那面旗子不降,以便自己有诅咒那个政党、政府的口实的不健康、不人道的心理完全不同,我是发自内心的盼望那面旗子早日降下来,为数万普通地震死难者降下来。因为,这对于告慰地下亡灵、安慰死难者亲属,毕竟是无可替代的。这不仅扭转了不少人心里面对那面旗子疙疙瘩瘩的情感,还堵住了我等“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的嘴。虽然降得晚了些,但较之不降,毕竟是一个进步,是一个好的开端。
普通民众宽慰,“别有用心”的人宽慰,“党和政府”,心里肯定也因此踏实多了。显然,为普通民众的灾难降旗,最大的赢家是中国政府。依法为普通人的非正常死亡者降半旗志哀,一个三赢、一个谁也不好开口再放“厥词”、再从鸡蛋里挑骨头的进步。
古语云:知其不义,则斯速已矣,何待来年!国丧期间,如果为普通民众的灾难降旗不是因为网民的大声呐喊,奥运火把传递的暂停不是国际奥委会的叫停,而是中共政府的主动行为,那么我相信,中共政府能够如冯谖那样,事半功倍地“市”到更多求之不得的民心。
顺带提一句,在《新华网》还看到这样一条消息:中组部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好,不管怎样,这对抗震救灾是有益无害的。这是我看到的,中共有史以来收缴得唯一的一次无可非议的党费。
拔一毫不仅利天下,还大大地利了自己,这样的事应该早为、多为。
如果,中共政权还能够在法治与人治,在民主与独裁,在自由与压迫的道路上主动、早日作出更多、更大的,顺应民心的抉择,那么,这不仅是中共的幸运,更是中华民族的大幸运!
(20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