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写这个帖子的时候,我就决心不对范美忠先生的行为和言论进行价值评判(如果我不幸触犯了这条底线,读者见谅),之所以这样约束自己,是我坚信,在一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任何人都没有对别人的价值观进行审判的权利。(耶稣也说,不要论断人,免得被别人论断。)
根据范美忠在大地震之后发表的言论,老路认为范美忠跟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的价值观是:没有任何职业是神圣的,没有任何人(哪怕老妈和学生)、任何事业(哪怕党派或者国家利益)可以要求他付出生命,如果不太准确的概括一下,那就是,只有个体的权利才是第一位的,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
这个理论被范美忠乃至有些网友认定为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在老路看来,这种归纳未必准确,如果认真一点,不妨认定是一种自由主义的异端,一种比较极端的个人主义价值观。
基于此种认识,老路对网上充实的对范美忠的口诛笔伐并不意外,但是对其溢出观念之争的人格污蔑和道德攻击,感到遗憾。
在祛除了超验的价值膜拜之后,对于世俗世界,一切价值都只有相对意义,一切都取决于人的自我选择、自我创造,没有任何人是神圣的,也没有任何一种职业是神圣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范美忠拒绝承认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拒绝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逻辑上是自洽的,主流意识形态并没有权利为此对他进行道德审判。因为他拒绝承认你的道德标准,这个标准对他就没有约束力,根据这个标准对他进行价值评判不合逻辑,也无“合法性”可言。反过来说,如果范美忠认可这个价值标准,那么对他进行任何评判都没有问题。这也是范美忠在受到讻讻舆情的抨击之后感到委屈万分的原因之一。
老路认为,那位郭先生以及不少自诩为自由主义者的知识分子对范美忠的嘲笑、辱骂乃至审判,都犯了价值强制的毛病,他们都自觉不自觉地以自己的价值观作为批判的武器。岂不知,这正好背离了自由主义的原则。
范美忠以极端个人主义来冒充自由主义确实给后者带来损害,但是批判范美忠的自由主义者也并不比他做的更好,范美忠只少还给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个体权利保障做了免费广告。而他的批判者,却只能让徘徊在自由主义门槛的朋友看到自由屁股上专制的印记而从此却步不前。
范美忠以身犯众的另一个正面价值是他以坚持“谬误”的勇气张扬个人主义,以矫枉过正的方式让我们看到了保护“异端权利”的必要和紧迫。他即使在道歉也不因为自己的观点有错,从价值中立的立场看,这与他如坚持真理的勇敢一样值得肯定。
战国策派的核心成员,政治学博士林同济先生有一句临终箴言:
如果你问在中国人眼中,人到底是什么,关于人的唯一定义是:人就是他自身所认同的价值。
2008、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