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国风十八讲》(15):明褒暗贬——高俅活在诗经里

15.1学习周公好榜样

西周王朝取代了残暴的殷商晚期统治,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希望,以姬周家族为核心的统治集团也努力重建道德秩序。召公姬奭因身体力行,成为那个时代的第一道德榜样。姬奭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弟弟,与他一起辅佐周武王的自家兄弟还有称为周公的姬旦、称为毕公的姬高等人。当然,那位成为《封神演义》小说主角的姜太公也在辅佐周武王的重臣之列。由于姬奭与姬旦是重要的辅臣,在周武王夺取殷商政权之前就有自己的采邑,也就是周南与召南二地,但此二地不称为国。在姬周集团取代殷商之后,姬奭被封于燕,姬旦被封于鲁,姬高被封于毕。

燕国的都城在蓟,大约在今天北京房山县的琉璃河镇。其统辖地域约今河北北部,包括北京在内。

鲁国的都城在曲阜,即今山东省曲阜鲁故城。其统辖地域相当于今天山东省的西南部。

毕国的都城在毕,大约今天的陕西咸阳市东北。其统辖地域相当于今陕西省境内的西安到咸阳之间,但不太准确。

《史记》关于毕国的情况记载非常潦草。不仅如此,司马迁关于召公与毕公的政治地位问题也因“笔误”给后人留下了一大“历史公案”。在《周本纪》中,司马迁描绘周武王以战胜者身份进入殷商首都的场面时说“周公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成王”;在《鲁周公家》中,则成了“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成王”,而在《燕召公世家》和记录毕高的《魏世家》中都没涉及以上细节。

谁来“把小钺”是个细节问题,但足以说明其本人及由自己产生的新家族以后的政治地位。“把大钺”的鲁周公,其本人及身后新家族一直是姬周王室的重要“持股人”,对王室产生连续的影响。按西周厉王时代发生国人暴动,赶跑厉王,王室政治由周召二公共和的情况来看,召公“把小钺”的可能性比毕公大一些。但是,也不能排除司马迁在以访问方式追寻历史、进行文字记录之时,听到不同的说法,就如实记录下来。所以,我们只能对“笔误”二字加上引号,以免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换言之,历史也存在着“分配不公”的可能,即毕公在周武王灭纣夺商时的地位确实高于召公,后来武王在必然以同母弟姬旦家系为支柱之后,又在两个异母兄弟姬奭与姬高之间做选择,选择的结果是把功劳大的姬高边缘化。

更细的历史细节,我们不再去考证和猜想,把这段“公案”还给中国上古史专家好了。

周武王确立了姬旦与姬奭两位弟弟为重要辅臣之后不久就去世了,他的年幼的儿子姬诵继位,是为成王。成王就把管理武王征服但并未治理好的殷商旧地交给二位叔父管理,即如《史记·燕召公世家》所说“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的情况。陕,是个城名,在今河南省境内,一说是三门峡市的旧峡县,一说是“郏”地,即今洛阳市西。但无论是哪一个地方,此二城均在殷商统治的腹地。

起初,召公的治理水平与政绩远在周公以上,仍是《燕召公世家》所记:“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乃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甘棠》之诗选入诗经《周南》,其诗曰:

    葱郁的甘棠树呀,

    你自由地生长,

    召伯的草舍令人难忘。(2:5-1)

    甘棠生命旺盛哟,

    你的容颜仍如昨天,

    召伯曾在那里休闲。(2:5-2)

    伟岸的甘棠呀,

    你的风采依旧,

    召伯曾在那里逗留。(2:5-3)

召公治理人民的成绩虽然得到赞扬,但是周公有些不公为然,甚至认为他的秩序化管理很残暴,亲自写下了一首诗,名叫《鸱鴞》来讽刺王都周围及整个西部(包括“自陕以西”)治理的状况。

鸱鴞,音“吃消”,就是猫头鹰的古称。《鸱鴞》一诗选入诗经《豳风》。

说起这首诗的产生,还有一个不算曲折但也有些“故事儿”的经过:周公在东部平叛,压服了时称淮夷的少数民族;就在大功告成之际,成王的弟弟姬虞得到两茎同生一穗的谷苗(称为“异母同颖”),把它当作吉祥物送给成王;成王就命姬虞把这件吉祥物和自己以周王身份写的《馈禾》文章,一同送到周公的军营;周公感激王命,写《嘉禾》一文以示回报;稍后,在处理完陕东事务后,他把情况写成文章汇报给成王,文章之后还有一首诗,即《鸱鴞》,用来警告身为周王的侄子,不要因西部的治理成绩和嘉禾的产生而骄傲,当然也有训诫弟弟召公及另外一位侄子姬虞的含义。

姬虞知道二位叔父即周召二公的治策不同,就找了“异母同颖”的谷苗来说明周召二公虽然为异母弟兄,皆忠于自己的兄长成王姬诵的事情。可惜,他“抬轿抬翻了”,周公借一只母鸟之名控诉强势的猫头鹰,来比喻西部政治的凶恶,《鸱鴞》诗曰:

    猫头鹰呀猫头鹰,

    你已经把我儿子吃掉,

    不能再毁我的居巢。

    我辛辛苦苦,

    为养雏子已经病例。(15:2-1)

    天尚未下雨,

    我要赶快收集桑根,

    把门户捆紧。

    树下的强盗,

    还有谁敢来入侵。(15:2-2)

    我手弯握有力,

    可采茅草花。

    再续干草铺窝,

    不惜喙角受挫,

    只为捍卫我的生活。(15:2-3)

    我的羽毛已经稀落,

    我的尾巴萧萧。

    我的巢穴垂危,

    风雨撼得它飘飘摇摇,

    我只剩下愤怒的哀嚎!(15:2-4)

这首诗的批判力度很大,估计是针对召公治理“陕之西”时采取强行拆迁政策而言的。至于召公有什么反应,《史记》与诗经均无记载,不过前者在《鲁周公世家》中说,成王接诗后“未敢诮周公”。不敢指责并不见得没有怒气,或许是由当时真实的历史细节不好记录,《鸱鴞》一诗既没归入周召二南任何一集(类)也未归入小大二雅的哪一种(类),而是归入了《豳风》。

归入《豳风》固然不错,因为《豳风》乃国风中最早诗作,并且豳地在西周初封予何人也不可考。简白地说,《鸱鴞》一诗是由周召二南之外的第三者记录的。其实第三者记录大体上也是个“和稀泥”的作法,不如归入《大雅》,与《桑柔》列在一起。一者《大雅》全为出自西周贵族之手的作品,二者《桑柔》与《鸱鴞》不仅全出西周贵族,而且同为讽刺类作品,可比《魏风》中的《伐檀》与《硕鼠》的并列关系。当然,《桑柔》比《鸱鴞》要晚得多,是周厉王时代的作品,相差二百五十年至二百七十年之间的样子。

《桑柔》一诗为芮国国君姬良夫所作,它是讽谏厉王之诗,《史记·周本纪》云:“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黄良夫谏,厉王不听,卒用荣公为卿士用事。”其中提到的荣夷公是一位善于敛财的贵族,在他怂恿下,厉王横征暴敛并禁绝人民言论,终于导致了国人暴动事件,被赶出首都。芮良夫的《桑柔》一诗写在暴动事件之前,其中最精彩的地方就是描写帮助厉王作恶的荣夷公等高级官僚对待批评的态度,所谓“听言则对,诵言如醉”(17:23-13)。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听到赞誉的话,他就回答你,和你交谈;听到批评的话,就装喝醉了酒,听不见。

真妙!看来当贪官昏君也需要好的心理素质,你骂、你批,我权当没听见,还显得我素质高,不和你们那些不懂世故的人“上论”。这正是晚清官场规则之一“笑骂由人,好官我自为之”的最初版本。

15.2狡黠的民智

与诗经历史同样久远的《书》(汉代改称《尚书》,如同《诗》改称诗经一样),其《泰誓》中篇里有一句名言,也就是周武王在决心讨伐商纣的誓师大会讲话中的道德信条:“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句话成为非常重要的政治格言,到八百年后的孟子那里还被强调,出现在《孟子·万章》上篇里。虽然说《尚书》多伪、争议也多,但是可以肯定地说,没有这个关乎政治道德的信条存在,诗经就不会流传下来,特别是为数不少的讽谏之作可能就湮灭。不仅今天我们读不到《伐檀》与《硕鼠》还有《鸱鴞》,就算是连那些明褒暗贬的诗作也不得见啦!

在另一端,我们也可以通过那些明褒暗贬的诗作,一窥先民们狡黠的智慧。其代表性作品,非三首同名的《羔裘》莫属,它们分别散布在郑唐郐三风,其中以“位居中间”的《唐风·羔裘》写得最为直白,甚至不算明褒暗贬的基本手法。不过,也正是由于它的直白,才使我们对它的另外两首同名诗深感兴趣。《唐风·羔裘》诗曰:

    他穿袖镶豹皮的裘衣,

    态度冷漠傲慢。

    岂无别的朋友可交?

    只为旧交不愿让他难堪。(10:7-1)

    裘衣有豹皮袖筒,

    使他不知天高地厚。

    岂无新友可相交往?

    只为往昔不愿弃他而走。(10:7-2)

所谓羔裘,就是羊羔皮袄,是古代大夫的冬季朝服。穿着袖口镶有豹皮皮裘的人是一位高级官员并且是一位职位升高后不念旧交的人,他冷漠如斯,朋友倒还有些顾及面子,而不愿采取“冷战”手法,勉强主动向他打招呼。但是,他的傲慢还是让朋友很生气:你别以为我没别的朋友可交,只不过念及过来情谊,不当面给你难堪罢了。

傲慢的人就一定有真本事吗?

这又是个问题!

《郑风·羔裘》则说得比较“正面”,它认为穿羔裘的人就一定是有好品质的人。如果我们不比较《魏风·伐檀》中“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原话,9:6-1)那样的反话,就一定会认为穿羔裘的人不是白吃饭的。《郑风·羔裘》有点现代荒诞娱乐电视剧的味道,那类电视剧中“一本正经干荒唐事,嘻嘻哈哈办正经事”的无厘头,全然可从这首诗里找到踪迹:

    羔羊皮袍柔又亮,

    穿者正直有美貌。

    他应有好品,

    舍命保节操。(7:6-1)

    羔裘衣口饰豹皮,

    着者孔武有威仪。

    他应有美德,

    守义不可屈。(7:6-2)

    羔皮袍衣洁且鲜,

    三道镶边豹皮做。

    他应有贤材,

    尽心奉邦国。(7:6-3)

《郐风》的同名诗作说法则比《唐风》此首更狡猾,他把一位贪恋权位的大臣的“假积极”全给写了出来:

    他穿羊羔皮衣休闲,

    穿上狐皮袄上朝。

    人们都为他费思量,

    已遭排斥还为国事操劳。(13:1-1)

看似忧劳国事的权力人物,现在竟然搞到礼仪颠倒的地步:本该穿羔裘办公,他却穿着它去休闲;本该穿狐裘休闲,却穿它去上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权力让人昏了头呗!或者说此公权力大到可以不遵守礼仪的地步,已经随心所欲啦!

谁不愿穿羔裘呢?几乎没有一个人都想!因为那不但是权力的象征,而且有了那样的身份还能悠闲地吃国家的好饭,喝国家的好酒。看看《召南·羔羊》一诗就全明白了:

    身著羔裘衣,

    素丝走细密。

    退朝享公宴,

    志满躇踌意。(2:7-1)

    又著羔皮袄,

    裁缝真得体。

    悠然踱方步,

    公宴美膏腴。(2:7-2)

    换得羊皮袍,

    做工顶尖级。

    宴前暂消遥,

    今日又公席。(2:7-3)

看起来,这个穿着羔裘的家伙除了吃还是吃,整个形象只有一张嘴和一双悠闲散步的腿。放下满眼的皮袄或皮袍子,我们不去讨论它们。倒是此二字的谐音很像《水浒传》中一个人物的名字,他叫高二,由于足球(那时叫毬)踢得好,人送外号“高毬”。但是呢,名字里面出现了“带毛儿”的“毬”不太雅观,人们就“去毛添人”,叫他高俅了。

这高俅非常了得!从一个“浮浪破落户”飞黄腾达以致太尉(总司令),简直是白首穷经的文人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当然啦,这是小说中的描写。我们不能证明从《大宋宣和遗事》到《水浒传》的作者们,全对诗经有研究,以“高俅”隐喻“羔裘”即那些只有一张吃饭嘴、两条散步腿的大员,但是“水浒”二字确实是首出于诗经。并且,此二字还是出现在非常郑重的《大雅》集(类)中,那首叫《绵》的诗是歌颂姬周王室第十三世祖先古亶父的专作。其中讲道:“古公亶父,来朝走马,率西水浒,至于歧下。”(17:3-2)其历史史实是,姬姓部落在与姜姓部落建立政治联婚前,沿着河岸(水边)寻找整个部落新落脚点的过程。

“水浒”即水边之意。

《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先生似乎也想为他心目中的英雄部落(一百单八将)找一块好地方,所以在以“水浒”二字命名小说之后,正文中就代以“水泊”二字了。换言之,“水浒”是个理想,“水泊”是个现实环境。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有“羔裘”,就没法出现真正的“水浒”;有“高俅”,也就只能“水泊”甚或“水洼儿”了。

    

您的浏览器可能不支持显示此图像。

    图15:踢他江山

    图解:《水浒传》中把高俅的踢球技艺,与赵宋江山的安危巧妙地联系起来,并非完全虚构。赵宋祖宗二君亦曾乐此不疲,故有清代画家以笔“复现”其实。

    图源:清代画家黄慎《宋太祖太宗蹴鞠图》(局部)

水浒哇,水浒,随着姬周王室取代殷商,古公亶父的水浒永远地消失了。姬周夺取天下后,需要“羔裘”,于是越来越多的“高俅”游荡在历史当中。

高俅,真幸福!在他没出现在《大宋宣遗事》之前,就在诗经里游走了。让他继续游走吧,反正我们不能叫他“诗经之子”。这个并不限量的称号,也只能送给施耐庵老先生了!

15.3无耻的杰出

诗经的社会背景是纯农业文明无疑,但是纯农业文明中狩猎遗迹还是存在的,并逐渐转变成一种娱乐活动。国风中关于打猎的专题诗篇有六首,如《周南·兔罝》与《齐风·还》等;与打猎相关的作品亦为五首,如《王风·兔爰》与《秦风·驷驖》等。在这十一首诗中,描述平民打猎或主体身份不明者为五首,描述贵族打猎的为六首。

打猎的娱乐性很强,有时能在打猎途中遇见久违了的猎友。猎人的狗也很兴奋,甚至会成为一场猎事的主角,如《齐风·卢令》就是以黑色猎犬起兴并以它为主角的。

卢,是黑色猎犬的古称,正如《召南·野有死麕》中的“尨是长毛狗的古称一样。令,连用为“令令”,是象声词,指猎犬项圈的响声。《卢令》一诗曰:

    黑犬项圈响,

    猎人英俊又善良。(8:8-1)

    犬颈有双环,

    猎人洒脱有长髯。(8:8-2)

    双环分大小,

    猎人智多技艺高。(8:8-3)

对于这首诗,我们能猜测到猎人的平民身份,猎犬的毛色与它颈上双环的响声使小诗如画,画中带声。在没有卢令出场的另一幅猎图中,我们能看到两位久违了的猎友在山路相会的场面,此场面大有“山不转水转”的意味。我先说你仍然捷健、技艺不俗,孔武有力;在共同追逐猎物后,你则说我身手不凡,本领不减。老朋友相会再加上合作逐猎,那场面、那心情该有多好:

    你还是孔武有力,

    哎呀,我们竟在山南相遇。

    同猎两只狼,

    你又作揖夸我好技艺。(8:2-3)

看起来这是一个纯平民的欢乐场面,因为在这场追猎中,只有他们俩个人,没有许多捧场的看客为他们喝彩。对于那些身份高贵的猎人,则完全不同了,人民要倾巢而出,为他们驱赶猎物,更为他们喝彩。《郑风》中紧邻的《叔于田》和《大叔于田》写得就是这样的场面。前者曰:

    贵家少子野猎,

    村巷空空无人迹。

    哪是无人住?

    人皆不如贵家子,

    此子俊美又仁义。(7:3-1)

    少子猎于田,

    里巷静静无酒宴。

    岂是没有酒?

    人皆不与贵少堪,

    少子俊美又伟岸。(7:3-2)

从诗的表面叙述看,我们很难理解贵家少子打猎与“村巷空空无人迹”有什么关系?他打他的猎,你喝你的酒,又怎么会出现“里巷静静无酒宴”的局面?大概是“叔”的猎场太壮观了,大家都去观看,如同看大戏一样。当然,也存在另一种更大的可能,人民或是被驱赶到场当“啦啦队”或是给他当“托儿”去轰赶野兽。《大叔于田》中的几个细节对此点似有侧证:

    猎人闯深草,

    四围火齐亮。(7:4-1)

    三哥入草深,

    猎火顿剧起。(7:4-2)

    勇探深草处,

    随有猎火殷。(7:4-3)

即便是没有大量的人民为“叔”与“大叔”喝彩和赶兽,贵族猎人也会自备随从。《秦风·驷驖》即有所记。

    驖,音“铁”,指毛尖略带红色的黑马,或曰皮色黑中泛红的好马。其诗曰:

    四匹黑马毛尖红,

    六缰在手箭搭弦。

    唤爷承奉人,

    随我猎于田。(11:2-1)

    猎官驱公兽,

    兽壮似肥牛。

    公爷出箭喊左射,

    箭头已穿兽之喉。

    猎归游北园,

    四马放松神态闲。

    副车铃轻响,

    载我长嘴短嘴犬。

副车的铃声轻盈,但远不如平民黑犬的颈圈“令令”之声更令人心动,只不过公爷的猎狗比平民的猎狗待遇更高而已:猎事已毕,平民的黑狗要上蹿下跳地随主人回归柴门土院;贵族猎人的狗呢,不仅要坐上副车,或许回到高墙重檐的大院后还有一顿美餐。

境遇之不同,欢乐也不同。如果狗会说话,平民的黑狗肯定说自己比副车上长嘴短嘴的那些同类更幸福,因它的活动空间远比后者大得多。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