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总说“百年屈辱”了

(关于“百年屈辱”,高人网友的文章引出众多讨论,我也参与了一些。就此写了一篇较系统的小文,说说我的观点。)

如果说“屈辱”,中华民族确实有那一段历史。但如果天天念叨,说轻了是祥林嫂。听着使人腻烦。说重些,却是以超级爱国主义画皮,为一些人们拒绝民主、自由、宪政、人权普世价值的行为摇旗呐喊。

为什么别总说“百年屈辱”?最简单的道理是,屈辱早已结束。1840年鸦片战争起受的西方列强屈辱,随着抗日战争、成立新中国、抗美援朝、新中国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巨大的进步,已经成为古董。学者当然要研究,就像考古学家研究商周文化一样。但从全民族看,如果不看世界、不思进取,却只会沉在“屈辱”的哀怨或“四大发明”一类久远的荣光。如此民族,不是阿Q,胜似阿Q.

若说历史屈辱,其实远非中国一家。印度、波兰等都曾经亡国。英国火烧白宫、德国占领巴黎。若说“屈辱”,这些也都不算很小了。但就“屈辱情结”看,例如中国这样广被天地、深如海洋者还真不多。美国向英国、法国向德国,还把几十年、几百年前的屈辱挂在嘴上?而我们屈辱的结束,若就新中国成立算起,明年就60年了。“百年”屈辱,数字准确。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共109年。而今又过了60年,再把60年前就结束的“百年屈辱”至今喋喋不休,有意思吗?再说,我们汉时侵越南、隋唐伐高丽。对越南和高丽来说,就更是“千年屈辱”了,她们又当何说?

对“屈辱”也可以分分类。从屈辱的内容看,有物质的和精神的。从屈辱的来源看,有国内的和国外的。从屈辱的内容看,不平等条约、“洋人高人一等”等屈辱现在已经不存在。但没有言论、新闻、出版、结社等公民权利,难道不是屈辱?更何况物质层面,例如社会保障低,使人们不得不节衣缩食,无法过更体面的生活,许多群众更愁温饱。这种生活的匮乏,难道不是屈辱?而从屈辱的来源看,这一切屈辱,究竟来自外国还是我们自身,结论还不明显吗?

正因如此,现在我们再张口闭口“百年屈辱”,就有些不伦不类。如果一定说“屈辱”,当前中华民族的屈辱虽然仍很多,但和“百年”已不搭界。真正需要消除屈辱的,只在现在。一些人对西方的“误解”很不满意,但邓小平同志早说过:“先把自己的事做好”。自己做得好,外面的“误解”就少得多。硬件一时赶不上,人人都能理解。但软件,例如宪政,明明举手投足之力就惠及整个中华民族,却仍然推三阻四。若想海内外不“误解”,传递奥运“圣”火时没有波澜,那才奇怪。“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孟子这句话,我们都应该记住。

现在对“百年屈辱”喋喋不休的人,却常对另一个“百年”——百年宪政讳莫若深。中国宪政建设从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算起,今年恰恰100年了。但时至今天,结果如何?相信“地球人都知道”。百年屈辱已尽、百年宪政仍难。但一些人们对逝去的屈辱大加铺陈,却对现实的屈辱故作不知。彼“百年”和此“百年”,所持态度相差,令人只能怀疑是假“屈辱”对抗“普世价值”进步思潮对国内的影响。当年有人说“攘外必先安内”。如今这话反过来了:“安内必先攘外”。看来如今一些同志,还是真能“与时俱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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