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必将进入中国的历史。这一天,公民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区政法大楼,用一把西瓜刀击杀警方人员。在短短几分钟时间内,致使警察6人死亡、4人重伤。随后杨佳被中共特警抓获。
“杨佳事件”发生后,中共公安部政治部向上海市公安局政治部发去“唁电”,对死去民警表示沉痛哀悼。不是办公厅而是政治部发出“唁电”,说明中共不把“杨佳事件”看成是一起普通“袭警”,而是已经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其后,中共上海各级领导集体出动,从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分别去医院看望慰问受伤民警。中共各级喉舌也纷纷对杨佳进行谴责,新华社将他称之为“歹徒”;“丧心病狂”、“穷凶极恶”、“毫无人性的暴徒”等词汇也被置于杨佳头上。
但在网络上以及在民间,杨佳则被称为“大侠”、“壮士”、“义士”、“英雄”、“斗士”、“革命者”、“当代武松”、“当代荆轲”、“孤胆英雄”、“快刀大侠”、“最可爱的人”。有网民甚至写了《杨佳列传》,“性刚烈如杨佳者,不惧死而惧受辱,一朝受辱,必流血百步,伏尸数人。”
在对杨佳的评价问题上,“官”“民”之间存在这么大的差异与对立,从而也反映了中国社会“官”“民”之间矛盾的激化程度。
对杨佳而言,绝不仅仅只是上海警方所说的“报复”,而是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恶果。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南方周末》的《杨佳的青春档案》中看到:这个从小“凡事讲究规则”的人,遭遇了一系列公权力的侵害:先是母亲王静梅因为腿上被人咬掉一块肉而上访八年而得不到任何解决,其后他本人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掉一颗门牙,最后又被上海警察当作偷车贼而遭到毒打。这一系列公权力对他的肆意伤害才最终导致了他的过激行为。
实际上,自1949年以来,中共这个法西斯政权在中国大陆的执政是非法的。它从来没有获得人民授权或经过人民的选举,而是依靠“枪杆子”支持下的“暴力”与“笔杆子”支持下的“谎言”获得的,不存在任何的合法性。即使是其宣传的所谓“革命”合法性,也因其在1989年6月4日对学生的大屠杀而丧失。在这种没有任何“合法性”的法西斯政权统治下,必然会导致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害。
面对公权力的肆意侵害,公民所天然拥有的就是“抗暴权”。世间本无政府,人们设立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不受别人、别的团体以及别国的侵害。当所设立的政府不仅不能保护公民权利,相反还肆意侵害到公民权利时,公民就拥有“抗暴权”。
这正如177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脱离英国宣布独立时发布的《独立宣言》宣称的那样:“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始终追求同一目标的一系列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的行为表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权,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并为其未来的安全提供新的保障。”
《独立宣言》提出了公民的“抗暴权”。为了落实“抗暴权”,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也就是说,美国《宪法》规定的“持枪权”是为了保证公民的“抗暴权”。在《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看来,只有公民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因为如果公民不能自由持枪,公民权利在面临被剥夺或受侵害时,就没有反抗的武器和力量。当政府用枪对准公民时,公民也可以用枪来推翻政府。
在美国这样一个尊重法律,厉行法治的国家;这样一个司法独立、法官判案的国家;这样一个媒体独立、新闻自由的国家;这样一个民主选举、尊重民意的国家;这样一个尊重人权、公民自由的国家;其《宪法》一直强调公民的“抗暴权”。美国经验证明,公民持枪并不一定会给一个国家带来不安定因素,如发生混乱、爆发军事政变等,反而使其两百多年来成为政局最稳定、民意最受尊重的国家。美国的历史与现实进一步证明,公民拥有“抗暴权”的重要性。
推翻“暴政”是公民的天然权利,是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权利,不需要政府的恩赐或授予,就像我们天生就拥有自由一样。虽然公民天然拥有“抗暴权”,但需要人人敢于行动,才有免于被损害的力量。
中共建政以降,我们遭受到的“暴政”实在太多:中共为了夺取政权,不惜牺牲公民的生命,让几千万人沦为炮灰;它建立政权后,活活让至少四千万人饿死;其不断的“镇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又让数千万人死亡;近三十年来,其对“六四”的大屠杀、对“法轮功”的镇压,又让数万人被屠杀或迫害致死;特别是从1992年来,在其所谓“改革”、“市场化”的旗号下,又导致数千万上亿的人沦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拆迁户”。这些人生活无着落,本来希望通过“上访”获得一点“救济”,但却由于官官相护以及司法腐败、新闻不自由、媒体不独立等原因而毫无希望。这些人在上访之前,只是以为是基层官员或基层政权腐败。当他们通过多次上访、层层上访而得不到任何解决,他们才明白实际上不仅是基层政权腐败,实际上整个中共政权早就已经腐败透了。
面对这样一个早已腐败透了,或者说已经烂透了的政权,我们公民能够做的就是拿起自己的“抗暴权”,勇敢地站立起来,把中共丢进历史的垃圾堆,就像苏联公民把苏共政权丢进历史垃圾堆一样。
值得关注的是,近些年无论是中国民间的个体还是群体,都不再默默忍受,而是勇敢地行动了起来。王斌余、崔英杰、杨佳……一个人的力量并不是渺小的。四川汉源、重庆万州、广西博白、四川大竹、河北定州、广东汕尾、贵州瓮安……一系列的公民群体抗暴事件更是令人看到了希望。
虽然在现代社会,传统的农民起义方式已经失效,但却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即“街头革命”。当全国各地的公民风起云涌的拿起“抗暴权”涌向街头之日,就是“街头革命”到来之时,也就是“颜色革命”胜利之日。
而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正在竞选美国总统的共和党人麦凯恩是一个“颜色革命”专家。如果他当选成功,那就说明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更值得我们中国公民期待。
我相信,杨佳的话语:“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必将记入中国人争取人权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