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任性,愤怒和漫骂,伴随太多的不信任,放弃和死亡。
如果放弃,依然失望,说没有办法,即是坐以待毙,成为被人诅咒的罪恶腐朽的一部分。
九月一日,杨佳在上海被草率的判处死刑。地方政府和公检法系统,无视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践踏法律的尊严,扰乱司法程序,显露出上海公检法体制的严重综合缺陷。
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杨佳案已经不再是关于一个可以被忽视的普通人,一个公民用赴死的意志,考验了中国实践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的信心与立场,唤起中国民权意识的觉醒。上海搞不明白的是,中国不是十里洋场,这要比你想象的宽阔复杂的多。
杨佳案并没有结束,对杨佳的宣判,表达了舞弊者蔑视法律尊严的愿望。污浊的灵魂决定了猥亵的命运,他们最终没有逃出背叛人民的逻辑,对权力的滥用和对法律的蔑视。应该提醒他们,这一次,他们依然会因为愚蠢而付出代价。
为了杨佳,为了每一个有尊严的活着或是死去的,杨佳一样的青年,杨佳的母亲一样的母亲。
呼吁国家重审杨佳案,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进行公开合法的审判,是对宪法的维护,是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力量的检测。
你与我一样,作为中国人,相信国家为社会公正司法改革所做的不懈努力,相信具有最高司法权力和荣誉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正和严谨,通过合法手段,再次履行职责。
请使用你的宝贵时间,写下你对杨佳案的看法,用行动呼吁公平正义。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撤销杨佳案原审判决,指定异地法院,重新公开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维护公民权力。
呼吁国家领导人,责成中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院、公安部、司法部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杨佳案起因、审判内幕等违法作为的调查,整顿上海市公、检、法,扫清与国家对立、无视国法的地方势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权威地位。
以快递方式寄给
最高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 邮编100005,
此时此地,我对你的努力充满敬意。
艾未未自己的申请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先生/女士:你好,
杨佳案,以杨佳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为结论。
由于此案审理疑点颇多,本人在此申请,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核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杨佳案死刑审判之际,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原判,重新审理。
鉴于杨佳案的作案起因和动机的缺失,上海公检法对杨佳案的诸多不当处置,此案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不容忽视。
杨佳案成为一起关系到公民个人生存权利,建构法制社会,司法公正,政府与人民的关系的重大案件,具有不可忽视的社会、政治、历史影响。
杨佳案的审理过程呈现许多弊病
对警方过度行使权力的质疑。
违反侦讯程序。
违反规避制度。
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侵犯律师辩护权益。
非法拘禁嫌疑人母亲。
违反嫌疑人亲属的权益。
非公开审判。
通过重新公开透明司法程序,进行公开的异地审判,是对宪法的维护,是对中国司法改革的决心和力量的检测。
通过此案的公开审理维护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组成专案调查组对上海杨佳案的起因和审判过程展开详细调查,整顿清除与国家法律相对立的障碍。
我相信国家为社会公正司法改革所做的不懈努力,对你们的工作充满敬意。
希望收到此信的回复,以证实此信被查阅。
谢谢。
艾未未
2008年09月03日
护照号:G210575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草场地258号
我在私人博客上表达了我的看法(见附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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