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十年公有制和大锅饭的折腾之后,结束政府权力对企业的直接经营、进而通过股份制改造,让企业成为自然人或法人的投资场所,这是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社会各界多年呼唤的结果,但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如果企业的转制行为罔顾历史、现实和法律,那么,转制便会被扭曲变形而沦为权贵掠夺的手段,这一过程既无公正可言,又会成为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渊薮。近十多年来的国有企业转制中,政府往往抱着甩包袱的心理,任由原国有企业管理层利用转制的机会巧取豪夺,少量暴发户的发家史往往成为沉甸甸的侵权史。
这样的转制比比皆是,绝非常熟独有。我对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的转制过程产生兴趣并非因为其中的“猫腻”特具技术含量,或者转制后的工人生活状况特别恶劣,而是因为这一转制涉及的财产规模特别巨大,已经有点超出我的想象。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原名国营常熟开关厂,是一家具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国有企业,现任公司董事长唐春潮于1991年调任常熟开关厂厂长的时候,无论常熟开关厂的工人,还是唐春潮本人可能都没有想到后来的发展速度和经营规模,那时候,常熟开关厂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企业,而到了2004年,常开的销售收入是6.56亿元,利润是2.16亿元,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作为企业的当家人,唐春潮的功绩是不容否定的。但也有企业员工说,唐春潮调入常开的时候,退休老厂长主持的技术革新在连续失败7次之后,已经见到胜利的曙光,由于产品具有相当的超前性,换了谁来经营企业都会有超常的发展。有企业工人用各种事例向我证明,唐春潮其实是一个技术型的领导,而不是管理型领导,他对企业的贡献没有自己吹嘘的那么大。已经退休的常开老厂长也对我说,计划经济时代,常开是机械工业部的定点厂,由于常年从事国家计划任务的生产,常开具有一支优秀的工人、尤其是模具技工队伍,另外,老厂长在离厂前,以当时有限的财力建了300套职工住房,对于稳定企业优秀员工队伍,也起到一定作用。
也许,将常开的超常发展归功于优越的地理位置、超前的产品研发、工人的技术水平、唐春潮的领导能力诸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才是比较客观的,甚至有工人告诉我,1992年,一场大水淹没了常开的厂区,表面看来这对常开是一场灾难,其实是一次关键的机遇,因为洪水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真正的损失,却获得了一笔相当可观的赔偿,这给当时的常开注入了一笔重要的流动资金。
但不管怎么说,作为常开的带头人,唐春潮应该获得与其贡献相符的报酬,国有企业负责人,如果都象云南红塔集团的当家人褚时健那样为企业做出巨大贡献却无相应报酬,被迫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获得心理平衡,显然并不公平。
好在常熟地方政府并没有忘记唐春潮和企业员工为常开所做的贡献。1998年4月,常熟开关厂实行第一次改制,成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原国有资产426万元转为常开20%的股份,职工集资1704万元,占80%股份。职工出资部分,由个人现金直接出资7200元,工资量化3600元。普通职工一人一份,唐春潮持有股份10份,个人现金直接出资72000元,工资量化3600元。
2000年6月,常开第二次转制,20%的国有股全部退出,转让给以唐春潮为首的董事会成员,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为5500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436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9.27%;唐春潮等8名自然人“出资”114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73%(唐春潮的股份为9.09%)。此次改制唐春潮新增股份240份,应该再出资480万元,吴士成新增37份,应该再出资74万元。可是在当时他们拿不出那么多的钱,唐春潮等30人便以企业名义担保,向常熟建设银行贷款475万元入股,又直接“借”企业资金615万元入股(其中280万元用于30人中的一部分人)。唐春潮的480万元中,450万元是向常熟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投资总公司借的,30万元是以企业名义担保,向常熟建设银行贷的款。吴士成的74万元,是以企业名义担保,向常熟建设银行贷的款,实际贷款75万元。由于这次改制,四年后,唐春潮的480万元共获得大约4300万元利润(受让3300万元),吴士成的75万元共获得大约710万元利润(受让660万元)。
至此,唐春潮以事实上的7万2千元,获得了每年上千万的利润,回报不可谓不丰厚。但唐春潮似乎仍不满足。2004年4月10日前后,公司进行红利分配以及股权登记增股时,按照每年的惯例,职工股东将《股权证》交上去登记。但是,发下来时,职工们发现《股权证》已换成了《持卡证》。《持卡证》上的签章为工会主席吴士成,他同时也是工会持股会理事会理事长、公司工商注册股东之一,而以前《股权证》上的签章为董事长唐春潮。《股权证》改《持卡证》的文字游戏完成之后,2004年6月,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普通职工的股份被悄无声息地转让给以唐春潮为首的企业管理层。
一位工人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2004年6月初,在上班时,组长接到科里的通知,要我们到办公大楼的四楼领钱。由于公司当时对领钱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告知有关股权的法律知识。更何况当初所有的职工包括本人对股权方面的法律知识确实不懂,认为只要是公司行政决定的总是正确的。领钱之前吩咐我们快去快回,人很多,时间不能太长,不可以影响生产(本人当时在成品库属于销售科管,离办公大楼较远)。在组长的带头下我们去了,刚从电梯里走出来,就看到走廊上,人非常的多,在各个部门领导带领下,一个个排着队,站在门口等待着领钱。旁边还有好多厂级领导和保卫人员维护次序。进门后,屋子里也有好多人,同样排着两个队,由于只有二个位子在办(在第三组证据的最后一页照片资料中可以看出就是那个情形)。轮到我时,经办人问了哪个部门的,取出早已准备好的银行存单和一张长方形纸,说:在签字的地方,签个名字就可以了。由于后面跟着很多人,本人看了看是自己的存单,就在那张长方形纸上,签上自己的名字,转身就走了。心里一直在纳闷,干吗这么匆忙?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早已有内部规定,全厂1000多持股职工,必须在两天之内将钱全部领完。后来听有人说那钱有问题,应该是13万多,可存单上只有10.9899.36元,我们向科里询问,科里说13万多是含税,我们就向财务科要代扣的税单,拿到手后,上面写的是‘股息、红利’就没当回事。几天后,又有人在说,职工拿了清算款,自己的股权就没了。况且,清算的价格不正确,至少少算了一半。这时我们才感到上当了,当初以为清算款,是指对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应该还要与我们办转让手续,支付转让款后才能收购我们的股份。试想我的股份每年都可以拿到含税近二万元的红利,如果我的股份没了不就直接影响到我来年的整体收入(我的总体收入将下降近50%)?况且企业的效益那么好,正是最红火的时候,原来他们急于要我们退股其原因就在这里。此时才从其他职工那里知道,原来清算企业那些资产,仅仅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所谓的清算工作,并有许多的对外投资以及公益金、公积金以及土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以及我所在的成品库内的库存都没有计算在内。”
事实上,早在职工稀里糊涂签字之前,他们的股权已经被“转让”,签字领钱的时候,他们的转让金已经由公司代交了税款。2003年6月16日,在没有召开全体持股职工大会的前提下,在持股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持股会理事会理事长吴士成就主持召开了极少数人参加的“职工代表”大会,在没有形成任何对价的情况下,便将6810万元职工的股份转让给理事长吴士成成为工会主席的常熟开关厂工会,宣布职工持股会解散,并以常熟开关厂工会名义参股。这一做法违反了国家体改办《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职工人人持有公司股份,既是公司的投资人,又是公司的劳动者,每个持股职工都是企业的小股东受法律保护,股权的转让理应遵守入股自愿,自愿转让的原则”;“坚持民主管理、职工享有平等权力股份制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显然,由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普通职工直到股权被强行转让的时候,仍不明白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对常开的董事长唐春潮来说,他肯定知道这一转变的含义,2004年的企业转制完成之后,他个人拥有了企业30%的股份,而企业当年的赢利超过了2亿元。而这30%的股份和6000万元的利润,最初的股本只有区区7万2千元。即使是这样,管理层成员也拒绝上缴个人所得税,在工人的多次举报下,才于一年多之后补税了事,而工人的历年红利,从来都是由公司代扣代交。
据很多常开的职工称,买下常开100%股份的企业管理层当时有着更远大的计划,那就是向一家同行业的美国公司出售其股权,以求落袋为安,由于常开具有强大的赢利能力和现成的销售网络,美国公司打算出价3亿美圆(当时约合25亿人民币)收购常开,如果这一计划得以实施,常开管理层个个都会成为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消息传来,企业炸了锅,罢工、上访事件屡屡发生,一时成为常熟乃至苏州的焦点新闻,他们聘请的律师直接去美国和欲收购常开的美国公司讲明情况,并获得了一些意向性的收购数据,最终使这一收购计划泡汤。
时至今日,常开由转制引起的纠纷和冲突仍在继续,工人上访、罢工的结果是唐春潮向其他管理层成员转让了部分股份,仅留15%,但这一股份仍可使之获得每年几千万的利润。而参与上访维权的骨干则被陆续开除或者有厂里办他们的学习班,始终无法讨回他们被非法转让的企业股权。这意味着每个被迫退股者(几乎是全体常开老职工)每年要失去至少几万元的收益。
常开转制的过程及其引发的诸种矛盾相当复杂,我只能择其概要而述。但在与常开职工的接触中,我能感到他们的素质之高和维权意志之坚定,更重要的是,他们在维权过程中几乎个个自学成才,成为有关法律法规的专家,他们所整理的法律文本具有相当的水准,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们提起的法律诉讼屡屡败诉,尽管连法官都在私下里承认,他没有不判维权职工胜诉的理由,可是,“这事终究不是由我说了算。”
有关常开转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十分专业而烦琐,不打算在此一一罗列,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1998年和唐春潮等管理层人员一起入股企业的普通职工,有人入股资金达到唐春潮的一半(当时是按职务大小确定入股比例),但在十年后,唐春潮成为职工口中的“唐三亿”(也有人说他不可能独自吞掉这3个亿),那些不肯接受股份转让的职工,却有多人被解除劳动合同,成为失业人员,而更多的常开老职工则由企业股东转变为企业的打工仔,常开三十多年的发展成果,最终被企业的管理层所占有,但是,按照职务大小分配股权的做法,随着部分管理者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企业的股份也将一次次地被调整,这给常开未来的发展留下了巨大的隐患。目前,常开已经发生要求退休者(所谓挂名股东)退股的事。
而那位当初带领工人搞技术创新的老厂长,在产品即将成熟之际调离企业,至今过着十分贫寒的生活。由此可见,这种不受法律约束的改制,说穿了就是以权力为后盾的利益再分配。其中,权力是唯一的资本,市场经济中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本金,反而成了权力的附庸,乃至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由7万2千元股本起家的亿万富翁的诞生,某种意义上,为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加了令人震惊的注解。
值得注意的是,几年来,常开职工及被迫离职的工人一次次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迄今为止,工人诉讼常开及法人代表唐春潮的案件已达100多起,由于连续密集的法律诉讼,68岁的唐春潮尽管早已到了退休年龄,并且多次希望退休,却因无法找到接手常开董事长的人选,被迫继续担任法人代表。某种意义上说,常开职工股东已发起了一场“诉讼运动”,这导致常熟法院内的法官也开始同情维权工人,并在私下里对他们表示支持。
关于常开的转制,国内媒体也曾有零星报道,但都无法触动转制所形成的巨大的利益共同体。然而,与一般破产企业不同,常开至今仍在正常经营,而且有较好的效益,职工收入也相对较高(在常熟,我也听到有人说:“唐春潮心太软,对工人还是太客气了。”),工人能够承担一定的维权成本,这使得侵权与维权之争很难自然平息。对于常开这一块做大了的蛋糕最终该如何分配,由于牵涉历史、现实和法律诸种因素,我无法断言,但由于涉及金额太大,而且工人的维权意志坚定,常开的企业转制问题远未划上句号,因而也将成为观察、研究国有企业转制问题的一个极好的样本。
2008年7月18日于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