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彦臣:“多数人的暴政”作为伪命题

正如“犬儒主义”的特立独行被异化与曲解为没有道德责任感一样,“多数人的暴政”在中国政治语境中正被官方主流媒体正面化为反对政治改革至少是民众参与的话语利器。只要出现群体一致的声音,总会有御用文人出来指责其为民粹主义,指责民粹主义的背后就是将群体声音归入“多数人的暴政”。

民粹主义之于中国政治现实仍然不是真问题,但是对可能导致社会突然解构的情绪进行启蒙指导确有必要。因为民粹与“多数人的暴政”之间的逻辑链表面成立,但本质上,后者是个伪命题。一言以蔽之:多数人的暴政归根结底是少数人的暴政。历史上最经典的例子发生在犹太人的历史当中,即耶稣作为宗教革命家出现而被处死的事件。按字面意思理解,罗马殖民统治者惧于民意而不得不改变宽恕耶稣的初衷,最后交由犹太人的公会来执行死刑。就事件的本质看,是耶稣的新的解经方法触犯了法利赛人的利益,引起了后者的痛恨,必欲除之而后快。那么,法利赛人又是由什么成分构成的呢?简单地说,他们是由文士(经师)那样的知识分子与犹太中产阶级构成。法利赛人是一群爱国精英,因为他们在文化上反对既成的希腊化经义,在政治上对罗马殖民统治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态度,对于犹太内部与罗马统治合作的撒都该人采取敌意。

法利赛人是精英,但更是少数。由于他们的形式主义与繁琐主义,在西方后来的文化历史中成了“伪君子”同义词。在犹太人的历史中,他们以“多数人的暴政”的面目而行“少数人的暴政”的本质,到公元70年之后,其文士成员取代了祭司的地位,集解经与祭祀权于一身。虽然我们没有历史数据来说明法利赛人在犹太人的比例,但是按现代政党形式比较,它不可能超过中共在中国全民人数中的比例(小于6%)。此非故作历史影射,也不管激进的反共理论家们如何地描述中共的暴政状态,它本质上从来就没出现过“多数人的暴政”机会。

如果一定要指斥反右与文革等运动形式的“多数人的暴政”,并在今天用所谓的历史教训来压抑民粹情绪,那么,我们不妨从两个线索去看待它:

第一,形式上的“多数人的暴政”,实质上操控于极少数分子,甚至连“少数人的暴政”都算不上。

在勉强可称为“少数人的暴政”的结构中,一个被赋予神性的集团领袖掌控一个又一个可互相替代的政治小团伙。一旦这类的小团伙失效,就将被神性化的领袖所抛弃。这种本质,也揭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所及的政党集团内部派斗的残酷性。领袖的神性(位格)化,是科学社会主义未能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而在封建传统浓厚的俄罗斯与中华帝国成功的最核心密码。

第二,归结为领袖神性化的“少数人的暴政”在信任结构上更喜欢选择家族统治。

虽然列宁与斯大林均未建立起有效的家族统治,但此后苏联官僚体系的高度特权化与裙带政治,实为其变种。在中国,毛泽东亦未能建立起家族政治体系,实在是因为他的长子死于一场战争赌博。成功地建立起家族统治的科学社会主义国家以金氏朝鲜最为突出。等而外之,凡是具有家族统治特征的政权构架,又无一不是“少数人的暴政”的文本。萨达姆的伊拉克是之,尽管它已成为历史。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少数人的暴政”虽然屡屡被人造的神性所庇护,但它的逐利性亦是天然性格。这样,曾经发生的革命则无一例外地是少数人(较有标准意义的少数人)对全民(整个社会)的一次政治赌博。一旦博弈结果利于少数人,那么特权则是合理所获。除非这个集团有着较好的宗教信仰,愿意将彼岸精神置于宪法之上,尽管彼岸精神并不实际干涉宪法的运行。在这个意义上讲,最好的法治归根到底是人治即道德人的治理。道德人的治理肯定是少数治理,但它从一开始就是去暴政化的,是“好人政府”。

在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特权作为“少数人的暴政”的表现形式与频率,越来越在家族统治中出现。变卖或瓜分一个庞大的全民具有追索权益的企业(或一项资产),采用家族统治方式,相对于利用外在团伙要安全得多。所以说,分析中国政治现实政治的“少数人的暴政”特征,更应注意经济领域的诸种动态。

“少数人的暴政”作为分利机制,其政治色彩越来越淡,在经济上的庸俗化倾向。这是因为“少数人的暴政”与政权机构平行并且可以细分。目前,出现四千五百人争抢一个公务员职务的现象恰是证明,因为在任何一个边界相对清晰的“少数人的暴政”局域内,分利的可能性是能够明确预期的:首先,在工资收入方面,边界相对清晰的局域较社会其他行业更有保证;其次,由于政治权利的垄断导致的监察成本的高昂,监察实质不起作用,寻租收入超过合法收入是“合理腐败”,并且寻租收入越高实际上越受边界相对清晰的局域内人士的尊敬;再次,“少数人的暴政”为打击民间的监督力量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这也是群体事件动辄被政府政治化的原因所在。

北京律师协会的直选事件,典型地说明的了“少数人的暴政”急于把群体事件政治化的倾向;还有,典型的“少数人的暴政”背后经济利益通过这一事件也暴露无疑,每年数以千万计的管理费是如何开支的,到目前为止,仍然是秘密事项。就不用说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就是身在协会册子的律师们也难以知道详情。类似的情况还有中国体育界的一个重大事件,于芬出来挑战周继红绝非仅仅限于经济利益,本质上于芬早就是“少数人的暴政”的受害者。

通过经济利益的争夺,中国的精英阶层开始了自身的维权,这是一个好现象。它使中国的维权运动从草根阶层向精英阶层提升了,其远期效果很可能是推动整个国家的财政民主。简单的说,在经济社会里反对“少数人的暴政”要比完全政治化的社会里成本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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