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三鹿宣布破产,资不抵债高达-11.03亿元。也就是说,三鹿卖光所有土地、设备和厂房等固定、流动资产,尚欠11.02亿元。债权人是银行。如此巨大的亏损,说明三鹿在毒奶风波爆发之前一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正因为是国企,所以被银行养着。这银行的钱也是属于储户的,看似骗来骗去都是国家企业,实际上都是消费者的钱财。
花消费者的钱经营,反过来不但不盈利,还要投毒毒害消费者,这跟杀人犯有什么区别,邪恶到家。
今天三鹿所在地石家庄市政府宣布“12月19日,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
破产的三鹿从哪里能够借来巨额9.02亿元?面子真够大的。赔偿并不因此掩盖罪恶。毒奶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向政府纳税,那么,即使破产、资不抵债,政府赔偿是赖不掉的。赔偿不是赏赐和慈善,这是作恶应该付出的代价之一,只是来得太晚,来得名不符实。
毒奶无论从追究掺毒者和政府官员包庇的刑事责任还是赔偿,自始至终都是司法问题,而政府取代并干涉司法,司法再次被强暴。赔偿对于受害者家人意味着经济和精神补偿,但是对于行业性的重大国企投毒行为,只有司法制裁才有可能确保奶制品安全。
更为荒唐滑稽的是,三鹿已经破产关门,哪来的借钱赔偿一说?不知道是三鹿威名犹在,还是当地政府面子大。国家赔偿被“中国特色”为企业行为。这明明是准法律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却变相称为企业赔偿。看来政府还要脸,知道遮丑,继续玩点小把戏骗老百姓。
三鹿破产,法人被抓,法理情三方面都应如此。但是同样故意投毒的蒙牛、伊利、雅士利等十多家牛奶企业,都该破产,老板都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仅被免职,太便宜了。加工奶制品不需要高科技,让毒奶企业全部关门,哪怕中国人一年半载不喝牛奶,也要重建新的奶企,以保证食品安全,从奶制品抓起,可惜政府跟“三鹿”一个德行,斩不断官商勾结邪恶的手。
从毒奶事件爆发之后,笔者一直认为这是牛奶企业集体故意投毒行为,而不是掺假那么简单。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食用可致死致残,奶企不会不知道,却故意大量、公开、长期掺毒,这跟公开谋杀没任何区别。三鹿仅仅因为是第一家被媒体揭黑的掺毒奶企,破产赔偿,这个代价应该付出,而其它奶企性质一样严重。
蒙牛、伊利等奶企老总逍遥法外,受到当地政府庇护。他们也应该赔偿受害者。这点被人们忽视了,应该加大呼吁。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不处罚这些暴行者只留裤头,不把他们关进监狱,明天他们就胆敢把敌敌畏、六六粉掺和在牛奶里。
蒙牛牛根生丑态出尽,花招玩遍。他本就是罪人暴徒一个,却把自己打扮为一个好人。动辄用“保护民族企业”、“奶企潜规则”遮丑。再看毒奶发生之后,蒙牛、伊利广告铺天盖地洒满媒体、路牌、公交站台,还向消费者开放车间观摩。我不相信牛根生这些恶人一夜之间能从良。
自毒奶爆发之后,许多愤怒的消费者发誓拒喝所有国产品牌牛奶。那些爱国愤青与其拒绝法货,不如继续拒绝蒙牛伊利来得实在。之前购买的一箱伊利牛奶,现在还扔在家里。时时提醒自己,这是包装精美的毒液。
毒奶企业在诈骗消费者银两的同时,还将几十万名婴幼儿送上了手术台,将几百名婴幼儿送进了太平间。这些卑微、冰冷的数字不该被这个国家忘记,这是跟南京大屠杀一样的暴行。中国人应该永远记住这些杀人暴徒的名字,而不单是仅保留在夭折幼儿父母家人的记忆中。中国的所有进步都是以无辜老百姓的死亡为代价的,并且都是由草民首先推动的。除了北京个别律师默默地为受害者家属争取权益,那些所谓的法学家、法学者都闭上了他们高贵的嘴巴,得罪政府的公共事件,他们不屑去干的。
这次中毒婴幼儿分布有一个规律:几十万名幼婴儿普遍出生在小城镇、农村家庭。这些家庭本就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没什么话语权。因此,在毒奶追索诉求方面,总是被政府欺辱,这从全国司法机关拒绝立案、政府拒绝公开承认国家赔偿可见一斑。
不惮以最恶毒的语言诅咒这些暴徒商人和政府人员。可以猜想,他们本人和子孙后代从不会喝国产奶制品。如同他们用奴化教育毒害老百姓,却把子女送往西方受教育。官场单纯成为他们获得名利的场合,并不用承担社会责任。
10月7日,国家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国家标准: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规定显示,牛奶允许掺杂三聚氰胺,这等于以国家名义将毒奶合法化。邪恶再次遂行、得逞。“三鹿”牌政府,名符其实。
2008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