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追忆消逝的“天赖”

“扯大锯,lao(读去声。字典上有这个字,提手旁,右边一个老字,电脑上敲不出来)小锯,姥娘门口唱大戏。接姑娘,陪女婿,小外孙,也要去……”多少年前,经常见到身边有大人,坐在那儿,用一双大手拉着孩子的一双小手,一推一拉,唱着逗着,孩子乐不可支,甚至能笑翻天。

“小黄雀,尾巴尖,一只飞到桂花山,大姐逮,二姐拴,三姐烧水四姐挦;五姐剁,六姐煎,七姐开柜拿油盐;八姐盛,九姐端,端到十姐眼面前。吃块肉,喝口汤:家鸡没有野雉香。”开始说是小黄雀,后来变成了野雉。这首儿歌肯定也是很早了,反正几十年前我小的时候,就听大人逗孩子时在那儿说唱。那时的中国并不讲计划生育,不然,也不会生出这么多可爱的千金来。另外,那时更不懂“要爱护动物”,才会创作出这种在今天看来“不合时宜”的儿歌。

说到儿歌,又想起二十多年前,现在早已被称作“饮誉中国出版界的知名人物”,据说“推出了众多优秀图书,塑造了‘长江文艺’金字招牌”的周百义,曾给我寄过一本他的儿童短篇小说集《竹溪上的笋叶船》,其中有篇《远去的喜鹊》,里面就很插进几首儿歌。比如:“老爹老爹,下田吃麦,锣鼓一打,尾巴一撅,……”这是借机谑骂人。又比如:“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将娘背到后山底,媳妇抱到被窝里……”不用说,这是讽刺不孝之子。还比如:“小白鸡,上草垛,没娘孩,死难过,打到地上捡柴禾,一捡捡到晌午过。白馍不给吃,黑馍吃半个。叫他接,他不接,打他小手冒了血……”用今天的话说,这是虐待儿童,虐待孩子。看得出,周百义这篇小说中的儿歌都是“有意思”的。其实,民间流传下来的更多儿歌,并没有什么“意思”,或说就是“信口开河”。

小说家林斤澜先生曾出版过一本散文集《散花记散》,书中有篇文章《长远的感叹》,林先生在这篇千字散文中,对名物风俗很感兴趣,甚至有较高的评价:“有人断言百十年后,现在的许多‘正经著作’不会行时了。也有今日的大作家,估计自己的作品,身后不过五十年生命。也有惊呼作家尚存,作品死亡了。但名物风俗的实录,却是后世长远查考的资料。若不‘人云亦云’,更兼几分好文字,就会传诵下去。”又说:“街市居室,书楼歌坦,治学养猫,有伦理,有习俗,有儿歌民谣,决不是记得多,实可惜录得少了。”

读中国文学史,大抵如林先生所言。另外,若从三岁算起,到七岁上学,几年时间单从大人哄唱的儿歌就不计其数,可后来又还能记下多少呢?特别是这些儿歌,只是作者的回忆,尽管“浓得化不开”,与读者并不相干,按林先生说法,“只好淡淡说来,让事情本身,撞得着读者不定哪根神经就算是撞个正着”了。林先生这句话就正好“撞着”了自己的一根神经,使我饶有兴趣回忆起自己幼时听唱过的一些儿歌来。

先说林先生这篇散文用了大半篇幅谈儿歌,还举了一首或半首的例子,如:“燕儿,燕儿,飞过殿;殿门关,飞过山;山呀平,地呀平,飞过打虎岭。”林先生觉得这“歌”“意义不可解,或无可解”。还说,尽管“记得那天真的夏夜,星斗满天,小孩儿摇着蒲扇,围着竹床,齐声歌唱。至今歌词历历,却莫名其妙,又意味无穷,或者是童味无穷,才莫名其妙。”这后一句“或者是童味无穷,才莫名其妙”,大概正是儿歌的真谛。

其实这种不可解或无可解的儿歌在儿歌中为数不少。自己已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儿时的有些事情早已忘得无影无踪,可像这儿时春秋两季与小伙伴们唱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儿歌,有时居然还能顺口唱出一些。

比如:“月亮走,俺也走,俺给月亮背挎篓,挎篓里面一碗油,姊妹三个来梳头:大姐梳个盘龙凤,二姐梳个桂花楼,三姐不会梳,梳个燕子窝。燕子跑里嬎个蛋,拿给奶奶看一看,奶奶就要吃,烧也烧不熟,煮也煮不烂。奶奶奶奶你莫急,锅里有块腊肉皮。这头吃,那头冒,烫得奶奶一嘴泡!”

又比如:“下大雪,下小雪,从那来个白姐姐,搬个板凳你歇歇,你的小脚俺捏捏,回家莫对你爹说。你爹打,你妈jue(骂的意思),jue得心里过不得。”

还比如:“扯郎郎,拜小姐,小姐穿个破油鞋。油鞋破,两半个,猪打柴,狗烧锅,猫子担水崴了脚,唉哟唉哟疼死我!抓把面,糊糊脚;和把面,摊馍馍。馍馍呢?猫吃了。猫呢?上树了。树呢?水淹了。水呢?龙喝了。龙呢?上天了。天呢?(用手随意向天一指)那不喽!”每说完这一句,大人孩子都会开心地笑。

还有:“小黄孩,你从哪来?俺从南山放马来,有草吗(念man音,下同)?青莽莽。有鱼吗?扁担长。你咋不逮?没得网。网呢?卖了。卖的钱呢?给老伴了。老伴呢?死了。你咋不哭?汪汪汪汪……”

这些儿歌的意思说不清,或说很杂乱,再说句要算亵渎的话,近似“胡扯”。现在想来,这些儿歌,大约是过去一些脑子好使的大人或说老人们用来哄孩子睡觉或是逗孩子们玩乐时临时随口编出的,久而久之,就流传了下来。因此,这些儿歌只讲好玩,只讲效果,至于逻辑、主题,一概不讲。然而,正是这种原汁原味的儿歌很有可能在一个时间段还会继续流传下去,甚至比有些大作家的作品流传的时间还要久远。

后来读汪曾祺先生散文集《蒲桥集》,其中有篇《童歌小议》,也是这样认为的。汪曾祺就认为有些儿歌“是孩子们‘胡编’出来的。如果细心搜集,单是北京,就可以搜集到不少这种少年儿童信口胡编的歌”。又说,“旧日的儿歌无作者,大都是奶奶、姥姥、妈妈顺口编出来的,也有些是幼儿自己编的,是所谓‘天籁’,所以都很美。美在有意无意之间,富于生活情趣,而皆朗朗上口。”

那么对这种儿歌,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呢?汪先生认为人们对儿歌大致采取五种态度,而汪先生只赞成其中一种,即“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的信口胡编。第一是信口”。为什么呢?汪先生认为,“孩子对于语言的韵律有一种先天的敏感。他们自己编的歌都非常‘顺’,非常自然,一听就记得住。”“其次,是‘胡编’。就是说,学习孩子们滑稽感,学习他们对于生活的并不恶毒的嘲谑态度。直截了当地说:学习他们的胡闹。”在汪先生看来,孩子们的“胡闹是不易学的”。此外,汪先生最反对“禁止”儿歌,他说:“禁止不了,除非禁止人有童年。”想想也是。即使到了信息时代,现在有时走在马路上,仍能见到一些放学的孩子边走边互相做着某种游戏,同时嘴里也跟着唱起只有他们这个时代时兴的儿歌。

人的一生总要分几个年龄段,而每个人也都是从儿时过来。一般来说,每个人的儿时都会留下不少记忆,儿歌应该要算其中一种。至于孩子们之所以会产生那些“并不恶毒的嘲谑”的儿歌,汪先生认为这“反映了一种逆反心理,甚至是对于强加于他们的过于严肃的生活规范,包括带有教条意味的过于严肃的歌曲的抗议。这些歌是他们自己的歌。”

当然,家庭背景有别,时代有别,儿时的儿歌自然也有别。而且我顽固地认为,越是穷人家,越是乡村荒野中人家,那儿歌也就越是丰富多彩。反而在富贵人家,在贵族世家,是很难听到一些如“天籁”的儿歌的。

更让人有些伤感的是,不管怎么说,天下万物皆有生死,儿歌也不例外。因此,如上面那些古老而遥远的儿歌,也正在远离我们而去,随风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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