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日本各大报纸几乎同时报道了一条消息:关于日美两国间到底是否存在“核运进”密约的著名公案,前外务省次官村田良平爆料说:密约确实存在。并指出,长期以来,围绕无核三原则及日美“事先协商”问题的政府国会答辩纯属“欺瞒国民之举”。但是,政府发言人忙不迭地出来“澄清”,矢口否认“密约”之存在。
不过,村田跟政府叫板,不仅再度声明“密约”之存在千真万确,且以细节佐证之:“密约”白纸黑字写在外务省抬头的普通办公信笺上,仅一张纸,装在一个信封里。村田升任次官时,由前任次官柳谷谦介亲手转交,并被要求“把这个内容向大臣(即外相)加以说明”。显然,这是历届外务次官在工作交接时必移交的要务之一。
作为外交口资深责任者,不惜以令同行尴尬的方式,非得拆穿国家的谎言,为什么?用村田的话说:“吾离外务省已十数年。冷战结束,时代完全不同了,现在是时候了。”对此,麻生内阁照例沿袭以前的做法———否认到底:河村建夫官房长官再次“澄清”说:“无事先协商,便无核武之运进,没有任何怀疑的余地。”
村田此番爆料的所谓“密约”,是指1960年1月,当时的藤山爱一郎外相与美国驻日大使麦克阿瑟的会谈记录。日美政府达成协议,驻日美军基地的运用及美军在军事部署上的重大变更,需事先协商;但搭载核武器的美军舰只在日靠港、通过日领海,或美军机通过日领空则不作为事先协商的对象。换句话说,后者无需日方的事先认可。
这与日本政府历来对国民的解释口径抵触,此其一;其二,作为彻底的反核国家,在核问题上,日本一向被认为是纯之又纯的“没商量”立场,无核三原则不仅构成了日本核政策的核心,其首倡者、前首相佐藤荣作还因之而获诺贝尔和平奖。若该“密约”之存在被证实,三原则中之“不运进”无疑将大打折扣。极而言之,国民被骗了,世界被骗了。
尽管近年来,美国解密的外交档案,屡屡证实“密约”并非子虚乌有,前美驻日大使赖肖尔等人也曾多次谈话提供旁证,但日本政府却始终予以否认。无论国内媒体如何敲打,铁嘴钢牙绝不改口。如此强硬的外交姿态背后,一方面有对挑战核禁忌可能引发的国内外舆论压力的恐惧,另一方面,也不无冷战时期,出于安保的现实需要及对美方高压的屈从,不得不退而求其次的权宜考量。
历史地看,以日本所处的地缘状况而论,应该说其选择确有无奈之处。且无核三原则本身毕竟不是法律,其中的每一条分别对应不同的国际法,法律效力也不尽相同,不宜作等量齐观:前两条(不拥有、不制造)基于1955年签署的《日美原子力合作协定》及相应的国内法《原子力基本法》,并受国际原子能机构、《防止核扩散条约》等规约的约束,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第三条“不运进”,便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才会有诸如“密约”的存在空间。
其次,无核三原则并不完全是日本强烈的反核意识形态、近乎理想主义的无核禁忌的产物,而是其为寻求美国强有力的核保护伞而打出的砝码,本身就带有很强的实用主义色彩。既然如此,随着形势的变化,舆论的松动难免。尤其是朝鲜一而再、再而三的核试验与导弹发射,对海岸线上分布着50多座核电站的日本来说,未尝不是一个现实问题。
从此番“密约门”风波中,新闻媒体无论政治倾向之左、中、右,一致对政府大加谴责这点看,在核问题上,日本主流社会舆论已呈现出某种程度的“脱敏”,是不争的事实。他们的不满不是“密约”交易本身,而是批评政府不该藏着掖着,侵犯民主社会公民的知情权。这恰恰也是日本政府所担忧的,所以才拼命捂着盖着。